早期国家的共同特征国家控制着一个有着具体边界的领土。这种领土一般较大,家族部落或者村落控制的领土面积一般要小很多。早期的国家通常...
早期国家的共同特征
- 国家控制着一个有着具体边界的领土。这种领土一般较大,家族部落或者村落控制的领土面积一般要小很多。早期的国家通常带有很强的扩张欲望,它们是各个酋邦之间相互竞争的产物,最强大的酋邦征服了其他部落,把自己的规则推广到被征服的部落,并且想方设法维护自己的统治,因此,领土扩张一般是通过武力征服的形式实现的。早期的国家拥有发达的农业经济,人口稠密,一般都生活在城市里。此外,早期的国家通常还会建设一套水利灌溉系统,来支撑农业生产。早期的国家通过收租和税赋来积累资源,以供养成百上千的专家。这些国家有统治者和一支强大的军队,对劳动力实行严格的管制。国家内部存在明显的社会分化。早期的国家已经出现从事非农生产的人口,其中包括为数不多的贵族精英,此外还有工匠、官员、神职人员和其他有一技之长的专家。大多数人都是平民。奴隶和战俘是社会的最底层。统治者集个人魅力、宗教权威、经济控制力和军事指挥权于一身,以此维持自己的统治。早期的国家会组织人力和物力建造公共设施和一些纪念性的雄伟建筑,包括寺庙、宫殿和仓库。早期的国家发展出了各种记录手段,一般以文字的形式出现。
摩尔根的部落联盟模式
1877年,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提出了古典进化论关于国家起源的经典模式:“氏族一部落一部落联盟一国家"。其中,演进的关键阶段是“部落联盟"(confederacy of tribe),因而这一模式又称部落联盟模式。部落联盟是部落间的“自然”结合,“凡属有亲属关系和领土毗邻的部落,极其自然地会有一种结成联盟以便于相互保卫的倾向。这种组织起初只是一种同盟,经过实际经验认识到联合起来的优越性以后,就会逐渐凝结为一个联合的整体。”
在《古代社会》中,摩尔根以易洛魁人为个案,概括了部落联盟的几个特点:
- 部落联盟产生的原因在于,有共同血缘关系或地缘邻近的部落,需要相互保护或共同完成一些互利的大工程。部落联盟的产生完全是平等、自愿的,联盟中各部落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部落联盟中,个人性质的权力十分微弱。由部落联盟演变而来的国家继承了部落联盟三权制(酋长会议、人民大会和最高军事统帅)的政治形式,并成为以后民主制国家的雏形。
批评:摩尔根学说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资料的可靠性方面。在摩尔根所处的时代,史前考古刚刚起步,除了欧洲有一些发现以外,非洲、亚洲以及南美洲的史前文化研究犹如一张白纸。在民族志方面,摩尔根接触到的材料都是由一些传教士、旅行家、商人和军人记载的,他们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民族学训练,主观性很强,资料的可靠性大大降低。由此,摩尔根掌握的资料受到历史条件的限制,在这些材料基础上提升的理论学说也存在很大局限。
斯宾塞的“战争促进论”
斯宾塞将特定社会看作是系统,类似于生命有机体的机构、功能和特化。根据社会达尔文主义,他把国家的起源归因于战争,以及法律、经济和宗教结构的重要发展。
战争会选择更强大、更高效的社会,那些较弱的社会会被淘汰或被强者吞并。战争导致社会中军事机构的盛行,使之在和平时期仍然具有影响力。同时,战争将整个社会各个部分团结起来,以抵抗共同的敌人。如果战争频发、威胁不断,社会其他部分对军事系统的臣服会变得更加稳定。这是导致一个结构松散的社会集合体向具有一个总的统治中心、较为稳固社会转变的重要因素。战争所导致的合作与服从,是文明社会其他合作形式的前提。
社会的管理机构有两个方面:管理攻防的机构(军事的)和维持运转的机构(产业的)。军事机构会产生集权政府,维持运转的机构不一定产生集权政府。
斯宾塞认为有两种国家:一种基本上是军事的,其中个人服从于集体;在另一种国家,产业机构是一种合作的事业,它追求、促进个人福祉。
批评:战争不能成为国家产生的主要原因。早期村落社会松散的社会组织因为未能使财富和权力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因而,也就没能产生制度性的战争。在国家形成之前,几乎各地都曾出现过王国之间的相互劫掠和暴力冲突,这很可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但与此同时还有其他一些强有力的因素在发挥作用。只有在一些专制君主攫取权力之后,战争才日渐频繁,并建立起常备军队以控制重要资源,解决政治问题,并维护社会的不平等。这种形式的战争成为权威出现的先决条件,也是文明的后果之一。
戈登·柴尔德的“新石器革命”理论
在“新石器革命”期间,冶金术发展了起来,全职工匠和专业人员作为一个新兴的社会阶层出现在城市这一规模更大的聚落中。然而,对工匠们制作的产品进行分配以及获得原材料——通常需要长途贸易——的需求降低了农业社会的自给自足性。随着养活日渐增多的非农业人口所需的人均农作物产量的提高,农业技术也不断得到完善。灌溉提高了生产率,并使食物的供给、生产和分配集中起来。灌溉提高了生产率,并使食物的供给、生产和分配集中起来。税收和贡品使得资本得到积累。最终,一个等级社会形成了,其基础不再是传统的家族关系,而是不同的经济阶层。文字对各种记录工作,以及创建精确的可预测的各门学科来说变得至关重要。水路和陆路运输成为新秩序的组成部分,一股统一的宗教力量主导着整个城市生活,祭司王和专制君主掌握了权力,纪念性建筑成为其行为事迹的见证。柴尔德认为,技术以及全职工匠手工业技能的日益专业化构成了城市革命的基础。在对更多的数据进行研究之后,现代学者如今都同意,在柴尔德的“城市革命”理论中有三个元素在世界上所有早期文明的发展过程中曾起到过相当重要的作用,它们分别是:大量的食物盈余,多样化的农耕经济,以及灌溉农业。
魏特夫的“治水社会”理论
《东方专制主义》的作者魏特夫(Wittfogel)认为,管理和调控水利灌溉体系的需要是促使国家产生的原因。在一些干旱地区,例如古代的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由于受限于狭小的绿洲和河谷,不断增长人口就不得不改善并强化其谋生的手段,以便从狭窄的耕地中获取更多粮食。唯一可行的集约化策略便是灌溉,而这是考古证据可以证明的。在降雨量少得可怜的地方,只有灌溉才能确保丰收。反过来看,此一改变地貌的庞大工事需要征用劳动力来挖掘渠道并且加以维护,这意味已存在一个能够组织并训练劳动力的公权力当局。
批评:灌溉工业既非国家兴起的充分条件也非必要条件。也就是说,许多同样具备水利灌溉系统的地区没有出现国家这种制度形式,也有一些地方虽然没有水利灌溉系统,但却出了国家。然而,以水利灌溉为基础的农业生产对于国家的形成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干旱地区,水利建设可以增加粮食的产量。兴修水利工程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而有了水源保证的农业又养活了更多的人,这就形成了一种循环,水利工程促进人口规模的扩大,人口增加提供了更多的劳动力,从而扩大了兴修水利的规模。水利灌溉系统的不断扩大增加了人口的规模和密度。这造成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增加,争夺水源和浇灌农田引发的冲突也越来越多。政府机构的出现既有可能是为了管理农业生产,也有可能是出于协调上述冲突和矛盾的需要。大型水利工程的出现为城市提供了基础,并成为其生存不可或缺的必备条件。管理者的职责是动员劳动力去维护和修理水利工程,从而保护整个农业经济体系。这些事关生死存亡的职能提高和巩固了国家机构的权威。卡内罗的“限制理论”
20世纪70年代,人类学家罗伯特•卡内罗(Robert Cameiro)通过对秘鲁沿海河谷地区的考古学研究,论证了环境边界(或者资源集中)、人口增长和战争在国家形成过程中所起到的关键作用。他的“限制理论”(coercive theory)认为,由于这一地区农田数量非常有限,且被沙漠包围(环境边界),因此,在一系列可预测事件的引领下,国家诞生并发展起来。起初,河谷地区涌现出了一些自治的农耕村落,然而,随着人口的增长以及更多的土地被占用,这些村落社会开始相互争夺有限的土地资源,突袭劫掠时有发生。有些村落首领成功转变为战争首领,并作为酋长统治了一些庞大的部落。随着河谷人口的不断膨胀,战争也日益激烈,直到最后整个地区都落人了一位成功的武士手中,这位雄心勃勃的统治者在河谷中心区域建起了一个国家,接着便与其继承人一起开始侵袭邻近河谷。最终一个跨河谷的国家发展起来,并创造了一个影响范围更为广大的文明。
批评:
卡内罗的理论很难从田野发现中得到证实,有人曾为此在秘鲁的桑塔河谷(Santa valley)地区进行考察,结果没有发现有关自治村落的任何证据。因此,毋宁说这一理论描述的是经几百年演变进化的一种复杂得多的聚落形态。人口密度与国家组织之间的关联是一般的而非普遍的。国家的确倾向于拥有大的人口规模和高的人口密度,然而,在类似的一些山谷(如巴布亚新几内亚的)社会和地理边界与许多国家十分相像,战争也时常发生,但是,我们没有看到国家的出现。所以,卡内罗的理论只考虑了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不能用来解释所有国家形成的原因。塞维斯的酋邦模式
塞维斯以“社会整合形式”为划分社会进化阶段的标准。他指出:“社会之区分为更多的部分和更复杂的多样性必然会要求产生新的社会整合机制,因此,单是社会整合性形式就足以标志不同水平的社会复杂性。”在人类早期政治组织的演进过程中,塞维斯认为先后出现了四种社会整合形式:亲属关系、泛部落社群、酋长和强制性政治机构。相应地,人类早期政治组织依次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 队群(band)是指人们在觅食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以血缘为基础的小群体(kin-based)(所有的成员通过血缘或婚姻纽带联系起来)。部落(tribes)的经济建立在非集约的食物生产(园艺和畜牧业)基础上。它以同一继嗣群的方式(氏族和世系)组织成血缘群体并生活在村庄中,它没有正式的政府以及可靠的手段来执行政治决策。酋邦(chiefdom)是介于部落和国家间的一种社会政治组织。如同队群和部落一样,酋邦中的社会关系主要是建立在血缘、婚姻、继嗣、年龄、世代和性别基础上的。虽然酋邦是建立在血缘基础上,但酋邦中存在着明显的资源分化体系(一些人比另一些人拥有更多的财富、声望和权力)以及持久的政治结构。国家是建立在正式的政府结构和社会经济分层基础上的社会政治组织。
酋邦具有以下特征:
它是一个彼此间具有血缘亲属关系的人们组成的社会组织,这个组织有以酋长为中心的常设领导。这种领导表现为一种神权政治,主要依靠传统习惯和宗教制裁对共同体进行控制与管理,而不是依靠暴力。它在政治上已具有贵族统治的性质:酋长的职位与权力世袭,其下属管理机构由贵族组成,贵族的身份则取决于与酋长具有较密切的亲属关系。其他社会成员的地位亦取决于他们与酋长亲属血缘关系的远近,这使酋邦形成为一个尖锥形的等级社会结构。酋邦内部已是一个“再分配社会”,酋长以收取贡品的形式从共同体成员那里将部分产品收集起来,然后按社会成员的等级重新分配。这实际造成了酋邦内各阶等之间在物质财富占有上的不平等和原始剥削的出现。批评:
在政治组织的演进中,找不到进化过程的决定性因素,并错误地将马克思的国家起源理论视为一种基于技术决定论的“机械进化论”。在塞维斯的酋邦理论中,我们既看不出他提出的四种“社会整合形式”之间有何种联系,也找不到在政治组织的演进过程中一以贯之的发挥着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塞维斯的这一缺陷主要是受到了功能主义者的织的影响力,他强调指出,各种因素都因其实现着某种功能而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因此,要“避免原质论和对所谓第一因或真实因的探求”。以社会整合作为国家存在的根据,将社会管理职能视为国家的根本职能,并错误地将马克思简单地归入“冲突论”阵营。塞维斯是国家起源“融合论”的著名代表,他以“社会整合”作为各种社会组织存在的根据。在国家起源问题上,他认为:"最早的政府所保护的,并非社会上哪一个阶层或阶级,而是它自己。它使自己充当的全社会的保护者的角色合法化。…早期国家对其机构的强化,显然是通过经济和宗教方面的工作-通过提供利益-而非使用武力来实现的。”在这里,塞维斯认为国家机器是为了维护全社会的整体利益而产生的,它并不代表任何特殊的阶级的特殊利益。他强调国家的管理职能,否认阶级和阶级冲突在国家起源中的作用。谷物与国家起源
先前的理论(主要是柴尔德的理论):
Joram Maysha等人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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