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之问”同“李约瑟难题”类似,都是对18世纪欧洲和东亚这两个人类文明的核心区之间发生的“大分流”提出的疑问。为什么西方在漫长...
“韦伯之问”同“李约瑟难题”类似,都是对18世纪欧洲和东亚这两个人类文明的核心区之间发生的“大分流”提出的疑问。为什么西方在漫长而黑暗的中世纪之后发展到了新的资本主义的阶段,引领了三次科技革命,全面地超越了东方成为了人类历史的主导力量?为什么曾经长期在人类历史上处于领先地位的中华文明,在明清时期封建制度到达顶峰后逐渐发展迟缓,由兴盛走向了衰落?这可以说是在历史研究中难以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尽管许多年来有许多人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过探讨,也得出了很多有价值的结论,但这个问题客观地来说还远没有得到完全的解决,因此在今后仍然需要我们进行进一步的探索。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始终强调经济因素在历史发展中的动力作用,虽然唯物史观也确认政治和文化的因素在历史的总的进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甚至认为这些因素在个别历史事件中曾经发挥过决定性的作用,但在对于“韦伯之问”的考察中,学者加之于政治和文化因素的关注甚至多过了对经济因素的关注,这隐然使我们在潜意识中将政治文化的因素提到了过高的与实际不相符的位置。陈旭麓先生的《近代中国的新陈代谢》一书,用冯契先生的话来说“把史与论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对精炼的史实的分析,阐明近代社会形成的新的规律,并用生动的文笔表达出来,引人入胜”。同时陈旭麓先生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他在本书中贯穿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和辩证法的观点,这给予了他观察历史的独到视角,由此而得出的许多结论也对于我们理解中国近代历史的变迁,从经济层面解答“韦伯之问”有很大的启发。
陈旭麓先生在此书中指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土地兼并规律的另一面是,土地在不断集中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分散,这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所不同于西欧封授世袭的庄园经济和印度农村公社的鲜明特点。这种规律是怎样发挥作用的呢?首先是中国自隋唐时期创设的科举制改变了过去世家大族垄断各级官职的状况,使得底层寒士拥有了上升的通道,促进了社会阶层的流动。而在古代,官员拥有着巨大的权势,这种政治上的优势很容易转化为经济上的优势,加之历朝历代优待士绅的传统,因此政治格局上的变化也很容易引起社会经济分配格局上的变化。这是朝代内的较温和渐进的变动,如果遇到王朝末年农民大起义,改朝换代的时期,还会伴随着更加激烈彻底的经济利益的重新分配。其次是不同于西欧的较为平均的继承权。汉代以后,中国在财产继承方面长幼嫡庶的区别已经趋于淡化,因此对于遗产的继承一般是采取几个儿子平均分配的办法,这样的结果是“多产之家往往多妻妾子孙,而再多的田产也经不起一析再析,几代之后,集中的土地又会化整为零。”可见平等的继承权实际所发挥的作用相当于对地主富户的“推恩令”。而在中世纪的西欧则通行的是嫡长子继承制,其他子女只能分到很少的财产甚至完全得不到财产。这种制度保持了封地的完整性,可以一代代世袭下去,同时也造成了经济地位的巨大不平等长期得不到改变。
正是这种制度,造成了我们所说的顽强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虽然地主阶级在经济生活中占据着统治地位,但是具体到阶级内的成员,却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流动的,并且小农在大多数时期都在一定程度上保留着相对的独立性。也有人指出,中国古代皇权独大,对于民间势力往往采取强力的抑制措施,如禁止民间私藏盔甲,构筑堡垒等,这种措施客观上降低了小农和地主间的武力差距,限制了地主势力的膨胀,防止了他们获得西欧封建领主那样在地方绝对的统治地位。这种状况事实上起到了“提供一种弹性,使封建社会能够弛缓地延续下去”的作用,同时也造成了小农经济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状况。
那么这种小农经济同东西方的大分流有着怎样的关系呢?首先,土地分散破碎的占有或许是阻碍土地资本化利用的一个因素。我们知道在西欧通过“圈地运动”暴力剥夺农民土地是资本原始积累的一个重要途径,它一方面使农民失去赖以为生的土地而只能到资本家开设的工厂中出卖劳动力,另一方面暴力剥夺的土地也被用来发展畜牧业为纺织业提供原材料。这种运动能够发生的原因,恐怕离不开西欧封建地主长期拥有的对于大片土地的所有权和在经济军事上的优势地位。而在中国古代,虽然土地兼并也在不断发生,但主要的还是通过经济的手段,暴力剥夺小农土地的做法,很容易激起暴烈的反抗而遭到失败。其次,土地的分散和集中两种趋势并存的状况,或许是造成中国古代农村社会“内卷化”的一个因素。中国古代农业的土地生产率或是同一时期世界上最高的,但这种高土地生产率实际上是建立在“精耕细作”式的对小块土地投入密集劳动力的基础上的。在这种情况下对土地加大劳动力投入的边际产出是递减的,这也是持“高水平均衡陷阱”论者所主张的一个观点,那么为什么在这种状况下小农家庭没有采取节制生育的办法来抑制人口增长呢?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在中国独特的小农经济的格局下,积极生育从而增加人口虽然在农作物的增产上无利可图,但在社会的竞争中或许能带来优势。也就是说因为存在阶级跃升的可能性,所以增加的人口虽然会使家庭内人均消费水平降低,但增加了的家庭收入总量、劳动力却有可能使该家庭通过积累财富购买土地来逐步扩大生产资料、成为地主阶级中的一份子。然而这也在更大范围造成了人口的快速增长,总体上使得社会总的生产力中因为技术进步而增长的那部分被新增的人口所吞没,甚至导致人均消费水平被限制在了一个很低的程度。
我们知道,工业是以农业为基础的,早期工业的原材料大都来自于农业,工业人口的消费资料其数量取决于农业中的剩余产品。同时分工的发展会促进生产力的进步,但它自身也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因此在古代中国由于过多的人口导致的农业剩余产品的缺乏,也决定了社会无力供养更多的工业人口,无法提供工业的消费市场。同时期中国工人无论是白银工资还是实物工资都低于西欧国家的现象或许可以从这当中得到说明。对于官员的实物工资制度和对于百姓的劳役制度也应当被考虑在内,它们对生活资料和劳动力的商品化起到了阻碍作用。当时的手工业主要依附于官府,这同狭小的国内市场恐怕是不无关系的。而中国的闭关锁国政策也阻碍了海外市场的开辟。美国学者彭慕兰在其著作《大分流》中对这个问题进行过许多探讨,他的一些结论也对我们有所启发。如当时的欧洲通过殖民掠夺,将美洲作为了原材料的供应地和工业产品的倾销地,为欧洲工业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美洲大量的土地缓解了欧洲的生态压力和人地矛盾,同时欧洲也进行了农业上的改革,提高了农业生产力。这些因素形成一种合力,使得欧洲得以供应更多的工业人口,并在大洲之间和西欧诸国之间形成了国际贸易关系和产业分工,在各个国家内部也逐渐推动了城乡之间的分工。彭慕兰还考虑了强制劳动的因素,即彼时在美洲曾经大量使用奴隶进行劳动,对奴隶的剥削使得财富大量地集中于资产者手中,这使得产出的农业产品不是被它的生产者即奴隶所占有并积累起来,而是被奴隶主资产者占有并作为商品销往欧洲,来交换欧洲的工业产品。
当然,自然禀赋和科学技术也应该被考虑在内,煤炭的开采及其代替木柴作为燃料对欧洲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在16世纪后,中国的理论科学和许多技术就已经落后于西方,后来西方工业革命所需要的许多前置技术在中国是不具备的,也就是说即使拥有同样的经济条件和政治文化环境,中国也很难在短时间内独立发展到工厂大工业的工业化阶段。
当然,以上这些议论都是很粗浅的,并不具备多少严谨性和学术性,要想真正在解答东西方大分流之谜的问题上取得一点进展,还是需要进行专业的经济史和人类学的研究,这是半点取巧不得的。但应当承认的是在这种严肃的研究之外,将“大胆假设”作为一种适当的补充,依然还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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