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构建》读后感100字

发布时间: 2020-05-02 10:56:35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112

《国家构建》是一本由[美]弗朗西斯·福山著作,理想国|学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8.00,页数:20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国家构建》精选点评:●软弱或失败国家如何重新构建的问题是本书的主题。国家范围与国家实力的论述比较精彩,但是

《国家构建》读后感100字

  《国家构建》是一本由[美] 弗朗西斯·福山著作,理想国 | 学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8.00,页数:20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国家构建》精选点评:

  ●软弱或失败国家如何重新构建的问题是本书的主题。国家范围与国家实力的论述比较精彩,但是正如李强所说,完全忽略了对迈克尔·曼理论的提及,是不负责任的。第二部分把企业和组织构建引入国家的构建的讨论是有必要的,但是过于繁杂反而有喧宾夺主之嫌。后面基本上就是听福山吹水了,主权的国际合法性的论述比较有意思。目的性也很明确,就是要在失败国家的重新构建中建立小而强的国家。此书给人感觉是中规中矩的,但是更多的是时事(美国外交政策)点评和分析,而非纯粹的国家构建的理论著作,还需要看之后的「政治秩序的起源」和「政治秩序和政治衰败」。值得注意的是,李强老师的导读写得极为精彩,可以视为对福山的整个国家构建理论的评价。

  ●如导读所言,逻辑弱。

  ●民主合法性,民主能当饭吃?

  ●简单说就是建国、治国和护国。开篇讲建国方略,以区分国家的功能范围和执法力度为引子,谈了一堆转型案例的得失,结论除了突出制度之外,差不多等于说诸国转型背景千差万别,成果喜人与否基本要看历史的进程;其次讲治国规划,提出理解及构造现代公共行政体系可以参照但不能只靠RCT和组织行为学,并且结合这些讲了一下改革布局的轻重缓急(例:事情少而专的央行比较好改,类似于大清海关那样空降点专家就行,事情多而杂的教育和医疗就不好改);结束处肯定会给某些听众一种不对称感,毕竟讲的是美欧在非传统安全问题的挑战下怎么做到在绕过传统主权原则来先发制人的同时又避免搞出太多副作用,不太care第三世界听众有啥心理活动。

  ●自由与威权的选择没有网上说的那么简单,人权与主权的次序也没有课本上那么明晰

  ●挺难读的,别看薄,挺催眠的。 这书就是说,我们不但要摧毁一个旧世界,还要建立一个新世界,生硬的去将某种制度移植于某个国家,实践证明,收效甚微。 一个国家的构建,权力向下渗透不强,官僚行政过于广泛,会变成只有勃勃雄心的弱国,而权力渗透过高,干预社会功能过于广泛,会变得效率低,腐败严重,合法性受质疑的国家政权。

  ●头疼。

  ●福山之前,斯考切波(1979)和埃文斯等的“国家中心主义”视角就已经开始分析国家自主性、国家结构和国家能力并提出了系列命题假设,米格代尔(2001)以“社会中的国家”构建了一种国家-社会关系理论,打破了国家与社会的界限和将国家与社会相互赋权、相互形塑的互动纳入分析,并且米格代尔重新定义了“国家能力”。这两种研究和社会学家迈克尔*曼的权力理论其实是福山的先行研究基础,可福山在其有重大理论价值的国家权力与国家能力区分中却丝毫没有提到,甚为遗憾!

  ●也算写了些东西吧。

  ●里面很多理念同样适用于公司治理

  《国家构建》读后感(一):yama 福山 的阶段性思想

  经刘瑜的引领,我认识一个人,叫福山。

  但我读的第一部书,不是《政治构建》,而是《世界政治秩序的起源》。

  福山的观点是变化的,是循序渐进的,也是不断完善的。

  也有争议是说,这是福山的360度大转弯,是思想的背叛。

  我没有明显的判断,只觉得,某些思想确实引领者这个世界的发展。

  并且,探讨着政治和民主的可能性。

  没有大部分的观点的搬运,只是觉得,好的作品,是逐渐摸索规律,接近真相的。

  好的作品,是激发思考的。所以不仅答疑,而且留白。

  就这本书,福山的观点,与其说是策略,不如说是研究和展示。

  《国家构建》读后感(二):福山《国家构建:21世纪的国家治理与世界秩序》读书笔记

  在《国家构建:21世纪的国家治理与世界秩序》(2004)一书中,福山开始将注意力转向国家构建,强调国家构建在政治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国家构建是指建立新的政府制度以及加强现有政府。我在这本书中的观点是,国家构建是国际社会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因为软弱或失败的国家是世界上很多最严重问题的根源,从贫穷到艾滋病,从毒品到恐怖主义,不一而足。”【7】他批评世界政治中“对‘大政府’的批判,以及尝试将各类事务从国有部门转移到私人市场或民间社会”的主导趋向【7】,认为新自由主义和华盛顿共识忽视了,“尽管国家在某些方面需要削减,在其他方面却需要加强”,“一些国家缺少适当的体制框架,自由化让它们陷入比没有自由化还要糟糕的境地。”“问题在于,缺乏对国家的不同纬度以及这些不同纬度是如何与经济发展相关的概念性理解。”【17】

  1. 国家的范围与实力

  福山区分了国家的“范围与实力”。他以美国为例,提出一个似乎具有悖论意义的问题:“在开始分析国家在发展中的作用的时候,我想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美国的国家是强还是弱?”福山把这一悖论概括为“美国有一套有限政府的体制,这一体制历来限制国家行为的范围;在这一范围内,它的建立和执行法律政策的能力是非常强的。”【18-19】进而,他给定了对范围与实力这组概念的定义:“国家活动范围指的是各国政府不同的功能和目标,而国家政权力量,或国家清晰透明地计划和执行政策和法律的能力,就是我们常说的国家或制度的能力。我们对于国家概念的理解常常混淆的是,实力一词通常无差别的既指范围,又指实力或能力。”【19】

  在此基础上,福山以横轴代表国家权力的范围,以纵轴代表制度能力的强度建立坐标系。前者被分为从“最小”到“中等”到“积极”三类:最小国家的基本职能是“提供纯粹的公共产品”,包括国防、法律与秩序、产权保护,宏观调控、公共卫生、促进公平、保护穷人等;中等国家则把功能扩展至应对外部性、反垄断、克服不完善的教育,提供社会保险等;积极国家的职能则进一步拓展到产业政策与财富再分配等方面。后者则是指“制定和落实政策与执行法律的能力,用最少的官僚进行有效管理的能力,控制贪污、腐败、贿赂的能力,在政府机构中保持高度的透明度和问责制,以及最重要的是执行法律的能力。”【20】据此,坐标系被划分为四个象限,第一象限“结合了有限的国家功能与强大的制度效度”,也是新自由主义的理想国家;第二象限是以欧洲为代表的福利国家类型,“许多欧洲人认为,美国式的效率是以社会公正为代价的,他们宁可待在象限II而非象限I”【23】;最差的是第四象限,“无能的国家承担起一系列雄心勃勃但它根本玩不转的功能。不幸的是,大量的发展中国家就位于这一象限中。”【23】至于第三象限,在20世纪90年代,许多经济学家视之为首选,因为市场能够实现自我组织,或制度和剩余的国家能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自理。但由于政策界一味关注国家范围,鼓吹自由化和较小国家,而忽视了国家能力和国家构建问题,以致在没有适当体制的情况下进行自由化未必能够走向善治,转型失败的案例迫使人们进行反思。

  2. 制度的供给与需求

  在新制度主义的启发下,福山回到“传统智慧”上,把制度能力看作核心问题。他讨论了国家的四个相互交织的层面:(1)组织设计和管理;(2)政治制度设计;(3)合法化基础;(4)文化和结构性因素。【34】在他看来,可传授的知识主要在公共管理以及单个组织的社会和管理部分,这一部分最容易正式化,因此也最容易跨越社会或文化的界限进行传播。政治制度设计与合法化基础部门也有一些可传播的知识,即体制层面上的制度设计,尤其是可行的民主政治制度的设计,但问题不在于有用知识不能存在,而在于罕有实际应用这些知识的机会,“国家很少会在整个体制层面上重建,体制一旦建立起来,由于路径依赖的关系(即改变现行制度的高昂成本迫使人们留在现有路径上)也会使改革难以推行。我们往往需要某种危机来创造重大制度改革的政治条件,这样的危机可以是外部的,譬如战争或来自外国政府的压力,也可以是内部的,譬如革命或者经济崩溃。”【43】最后是规范和文化价值,这一部分受到公共政策的影响十分有限,在社会范围内变化需要很长时间,短期内只能在微观层面上改变,也就是在个别机构、学校或者乡村。

  福山指出,“即便在组织这个有限范畴,无论私营部门还是公共部门,都不存在最优的组织形式。组织设计没有全球通行的规则,这意味着公共行政领域必然更像一门艺术,而非科学……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公共行政问题的上佳解决方案必须是地方性的,这就意味着需要外来捐助者和古文与发展中国家政府建立了一个颇为不同的关系”【55】[1]在他看来,要提升一个欠发达国家的制度能力,“我们不是要去往一个摆满了钢梁、砖块、起重机和施工图纸的国家,只等聘请当地人建立我们设计好的工厂。相反,我们应该带着资源去,鼓励当地人来设计自己的工厂,并帮助他们弄清楚如何自行搭建和运营。如果技术援助的任何环节对当地社会的能力是一种置换的话,我们应该将其视作一柄双刃剑,并谨慎对待。最重要的是,外界需要抵制通过接手运营来加快进程的诱惑。”【97】

  福山接着从制度供应转到制度需求的讨论,没有这种需求,制度构建和制度改革不会发生。他指出,“好的经济制度并非总是能引起人们对它的需求。即使好制度会使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变得更好,每一个新的制度安排必然产生赢家和输家,而后者必然设法保护他们的相对位置。此外,问题也可能是认知层面上的:社会可能无法理解替代制度相对既有制度的高效或低效。”【44】那么,什么样的条件下会产生对良好制度和政策改革的国内需求呢?福山不赞同理性选择政治学的解释,“因为在几乎每一个历史关头,博弈论都往往得出若干稳定政治平衡的可能。许多平衡都可能产生次优制度安排,而我们苦苦求索的问题是,为什么对于良好制度的需求都出现在特定的时间点上。”【45】

  他把答案归结为特定的历史机遇,也就是危机或特殊情况下产生的。福山指出,“如果缺乏强劲的内需,对于制度的需求必然产生于外部。这可能有两个来源。一是外部援助机构、捐助者或贷款人附加在结构调整、计划和项目贷款上的各种条件;二是外来权威在失败、解体或被占领的国家宣布拥有主权,并直接行使政治权力。”【46-47】但外部力量创造制度需求的能力其实非常有限,甚至很有可能帮倒忙。福山还专辟一章,讨论了国家软弱如何在国际体系中侵蚀主权原则,也就是国家治理的软弱极大增加了国际体系中其他成员进行事务干预、强行解决这个问题的可能性,而这样的干预可能是违背本国意愿的。【105】以及在国际上,民主合法性何以主导了美国在国际体系中与欧洲和其他发达国家之间的纠纷。

  3. 从弱国家走向“小而强”

  福山认为,20世纪的趋势是削弱国家,转向市场或公民社会去激发起该有的社会功能。“对于后9·11时代来说,全球政治的主要问题不再是如何削弱国家,而是如何构建它。对个别社会和全球社会来说,国家消亡不是乌托邦的序曲,而是灾难的前奏。贫穷国家面对的至关重要、抑制它们经济发展可能的问题是,它们制度发展的程度太低。它们不需要范围广泛的国家,但需要在有限范围内强大而有效的国家。”【128】换言之,福山所希望构建的是“小而强”的国家。李强教授在导读部分指出,“福山从未始终如一地将国家权力与能力的区分贯穿在他论述的全过程,他的整个论述在逻辑上颇为混乱。我们可以在‘范围与能力’的概念讨论中看到他对国家权力与能力的区分,但当他论述20世纪政治发展的趋势时,他似乎全然忘记了这种区分,而是泛泛地讨论国家的强大与弱小问题。”【导读,xxxv】

  [1] 福山给出三个基本理由。首先,由于有限理性,组织目标往往不清楚、互相矛盾,或者描述不清。委托—代理框架假设委托人是完全理解自身利益的理性行动者,并将权力下放给代理人以获得这些利益,权威是从等级结构的顶部向下流动的,渎职、腐败或简单的官僚惰性是由于代理人的自利行为或误解或不服从委托人的权威。但问题在于,权威的流向不只是自上而下,也可以是自下而上和横向流动,如专业化和劳动分工要求对不同部分、掌握不同形式的专业能力或知识的成员进行服从,复杂组织内部或普遍现代社会中权威必定是按照功能来分配的,目标经常是通过组织管理人员复杂的互动而明晰或发展的,或者是由组织管理人员的角色来决定的,加之其他原因,导致没有一个特定的正式组织标准能够全面优化组织的目标。【62-66】

  其次,代理人的激励机制永远不会与委托人的利益完全一致,监督和问责的正式制度要么带来很高的交易成本,要么仅仅是因为被监督的获得很难量化而根本无法展开(特别是低特定性和高事务量的领域,如教育和法律)。尽管通过非正式的规范控制代理行为通常更为有效,但这种方法也有其不足,如群体认同和忠诚排挤其他利益考量,规则还可能变得粘滞等。【62,66-77】

  最后是权力下放和自由裁量权问题。自由裁量权授予的适当程度将随着某一组织在一段时间面临的内源性和外源性条件变化而变化。所有的授权都涉及效率和风险的平衡,但组织往往难以确定风险和授权的适当程度。结果是,相同程度的授权在一个场合有效,换到另一个场合则不灵,或在某一段时间有效,而其他时间无效。【62】福山认为,“自由裁量权的授予是所有组织面临的核心问题……设置组织目标过程中的有限理性,代理人行为监控方法的可选择性,以及自由裁量权授予程度的不确定性——都与这个问题相关。模糊意味着在一个组织内部没有理论上的最佳决策权指定方式。一切都取决于环境、历史、组织成员认同和许多其他独立变量。相反,组织问题没有均衡状态或帕累托最优解决方案,只有在一系列连续权衡中进行设计。”【85-86】

  《国家构建》读后感(三):福山《国家构建:21世纪的国家治理与世界秩序》读书笔记

  在《国家构建:21世纪的国家治理与世界秩序》(2004)一书中,福山开始将注意力转向国家构建,强调国家构建在政治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国家构建是指建立新的政府制度以及加强现有政府。我在这本书中的观点是,国家构建是国际社会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因为软弱或失败的国家是世界上很多最严重问题的根源,从贫穷到艾滋病,从毒品到恐怖主义,不一而足。”【7】他批评世界政治中“对‘大政府’的批判,以及尝试将各类事务从国有部门转移到私人市场或民间社会”的主导趋向【7】,认为新自由主义和华盛顿共识忽视了,“尽管国家在某些方面需要削减,在其他方面却需要加强”,“一些国家缺少适当的体制框架,自由化让它们陷入比没有自由化还要糟糕的境地。”“问题在于,缺乏对国家的不同纬度以及这些不同纬度是如何与经济发展相关的概念性理解。”【17】

  1. 国家的范围与实力

  福山区分了国家的“范围与实力”。他以美国为例,提出一个似乎具有悖论意义的问题:“在开始分析国家在发展中的作用的时候,我想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美国的国家是强还是弱?”福山把这一悖论概括为“美国有一套有限政府的体制,这一体制历来限制国家行为的范围;在这一范围内,它的建立和执行法律政策的能力是非常强的。”【18-19】进而,他给定了对范围与实力这组概念的定义:“国家活动范围指的是各国政府不同的功能和目标,而国家政权力量,或国家清晰透明地计划和执行政策和法律的能力,就是我们常说的国家或制度的能力。我们对于国家概念的理解常常混淆的是,实力一词通常无差别的既指范围,又指实力或能力。”【19】

  在此基础上,福山以横轴代表国家权力的范围,以纵轴代表制度能力的强度建立坐标系。前者被分为从“最小”到“中等”到“积极”三类:最小国家的基本职能是“提供纯粹的公共产品”,包括国防、法律与秩序、产权保护,宏观调控、公共卫生、促进公平、保护穷人等;中等国家则把功能扩展至应对外部性、反垄断、克服不完善的教育,提供社会保险等;积极国家的职能则进一步拓展到产业政策与财富再分配等方面。后者则是指“制定和落实政策与执行法律的能力,用最少的官僚进行有效管理的能力,控制贪污、腐败、贿赂的能力,在政府机构中保持高度的透明度和问责制,以及最重要的是执行法律的能力。”【20】据此,坐标系被划分为四个象限,第一象限“结合了有限的国家功能与强大的制度效度”,也是新自由主义的理想国家;第二象限是以欧洲为代表的福利国家类型,“许多欧洲人认为,美国式的效率是以社会公正为代价的,他们宁可待在象限II而非象限I”【23】;最差的是第四象限,“无能的国家承担起一系列雄心勃勃但它根本玩不转的功能。不幸的是,大量的发展中国家就位于这一象限中。”【23】至于第三象限,在20世纪90年代,许多经济学家视之为首选,因为市场能够实现自我组织,或制度和剩余的国家能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自理。但由于政策界一味关注国家范围,鼓吹自由化和较小国家,而忽视了国家能力和国家构建问题,以致在没有适当体制的情况下进行自由化未必能够走向善治,转型失败的案例迫使人们进行反思。

  2. 制度的供给与需求

  在新制度主义的启发下,福山回到“传统智慧”上,把制度能力看作核心问题。他讨论了国家的四个相互交织的层面:(1)组织设计和管理;(2)政治制度设计;(3)合法化基础;(4)文化和结构性因素。【34】在他看来,可传授的知识主要在公共管理以及单个组织的社会和管理部分,这一部分最容易正式化,因此也最容易跨越社会或文化的界限进行传播。政治制度设计与合法化基础部门也有一些可传播的知识,即体制层面上的制度设计,尤其是可行的民主政治制度的设计,但问题不在于有用知识不能存在,而在于罕有实际应用这些知识的机会,“国家很少会在整个体制层面上重建,体制一旦建立起来,由于路径依赖的关系(即改变现行制度的高昂成本迫使人们留在现有路径上)也会使改革难以推行。我们往往需要某种危机来创造重大制度改革的政治条件,这样的危机可以是外部的,譬如战争或来自外国政府的压力,也可以是内部的,譬如革命或者经济崩溃。”【43】最后是规范和文化价值,这一部分受到公共政策的影响十分有限,在社会范围内变化需要很长时间,短期内只能在微观层面上改变,也就是在个别机构、学校或者乡村。

  福山指出,“即便在组织这个有限范畴,无论私营部门还是公共部门,都不存在最优的组织形式。组织设计没有全球通行的规则,这意味着公共行政领域必然更像一门艺术,而非科学……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公共行政问题的上佳解决方案必须是地方性的,这就意味着需要外来捐助者和古文与发展中国家政府建立了一个颇为不同的关系”【55】[1]在他看来,要提升一个欠发达国家的制度能力,“我们不是要去往一个摆满了钢梁、砖块、起重机和施工图纸的国家,只等聘请当地人建立我们设计好的工厂。相反,我们应该带着资源去,鼓励当地人来设计自己的工厂,并帮助他们弄清楚如何自行搭建和运营。如果技术援助的任何环节对当地社会的能力是一种置换的话,我们应该将其视作一柄双刃剑,并谨慎对待。最重要的是,外界需要抵制通过接手运营来加快进程的诱惑。”【97】

  福山接着从制度供应转到制度需求的讨论,没有这种需求,制度构建和制度改革不会发生。他指出,“好的经济制度并非总是能引起人们对它的需求。即使好制度会使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变得更好,每一个新的制度安排必然产生赢家和输家,而后者必然设法保护他们的相对位置。此外,问题也可能是认知层面上的:社会可能无法理解替代制度相对既有制度的高效或低效。”【44】那么,什么样的条件下会产生对良好制度和政策改革的国内需求呢?福山不赞同理性选择政治学的解释,“因为在几乎每一个历史关头,博弈论都往往得出若干稳定政治平衡的可能。许多平衡都可能产生次优制度安排,而我们苦苦求索的问题是,为什么对于良好制度的需求都出现在特定的时间点上。”【45】

  他把答案归结为特定的历史机遇,也就是危机或特殊情况下产生的。福山指出,“如果缺乏强劲的内需,对于制度的需求必然产生于外部。这可能有两个来源。一是外部援助机构、捐助者或贷款人附加在结构调整、计划和项目贷款上的各种条件;二是外来权威在失败、解体或被占领的国家宣布拥有主权,并直接行使政治权力。”【46-47】但外部力量创造制度需求的能力其实非常有限,甚至很有可能帮倒忙。福山还专辟一章,讨论了国家软弱如何在国际体系中侵蚀主权原则,也就是国家治理的软弱极大增加了国际体系中其他成员进行事务干预、强行解决这个问题的可能性,而这样的干预可能是违背本国意愿的。【105】以及在国际上,民主合法性何以主导了美国在国际体系中与欧洲和其他发达国家之间的纠纷。

  3. 从弱国家走向“小而强”

  福山认为,20世纪的趋势是削弱国家,转向市场或公民社会去激发起该有的社会功能。“对于后9·11时代来说,全球政治的主要问题不再是如何削弱国家,而是如何构建它。对个别社会和全球社会来说,国家消亡不是乌托邦的序曲,而是灾难的前奏。贫穷国家面对的至关重要、抑制它们经济发展可能的问题是,它们制度发展的程度太低。它们不需要范围广泛的国家,但需要在有限范围内强大而有效的国家。”【128】换言之,福山所希望构建的是“小而强”的国家。李强教授在导读部分指出,“福山从未始终如一地将国家权力与能力的区分贯穿在他论述的全过程,他的整个论述在逻辑上颇为混乱。我们可以在‘范围与能力’的概念讨论中看到他对国家权力与能力的区分,但当他论述20世纪政治发展的趋势时,他似乎全然忘记了这种区分,而是泛泛地讨论国家的强大与弱小问题。”【导读,xxxv】

  [1] 福山给出三个基本理由。首先,由于有限理性,组织目标往往不清楚、互相矛盾,或者描述不清。委托—代理框架假设委托人是完全理解自身利益的理性行动者,并将权力下放给代理人以获得这些利益,权威是从等级结构的顶部向下流动的,渎职、腐败或简单的官僚惰性是由于代理人的自利行为或误解或不服从委托人的权威。但问题在于,权威的流向不只是自上而下,也可以是自下而上和横向流动,如专业化和劳动分工要求对不同部分、掌握不同形式的专业能力或知识的成员进行服从,复杂组织内部或普遍现代社会中权威必定是按照功能来分配的,目标经常是通过组织管理人员复杂的互动而明晰或发展的,或者是由组织管理人员的角色来决定的,加之其他原因,导致没有一个特定的正式组织标准能够全面优化组织的目标。【62-66】

  其次,代理人的激励机制永远不会与委托人的利益完全一致,监督和问责的正式制度要么带来很高的交易成本,要么仅仅是因为被监督的获得很难量化而根本无法展开(特别是低特定性和高事务量的领域,如教育和法律)。尽管通过非正式的规范控制代理行为通常更为有效,但这种方法也有其不足,如群体认同和忠诚排挤其他利益考量,规则还可能变得粘滞等。【62,66-77】

  最后是权力下放和自由裁量权问题。自由裁量权授予的适当程度将随着某一组织在一段时间面临的内源性和外源性条件变化而变化。所有的授权都涉及效率和风险的平衡,但组织往往难以确定风险和授权的适当程度。结果是,相同程度的授权在一个场合有效,换到另一个场合则不灵,或在某一段时间有效,而其他时间无效。【62】福山认为,“自由裁量权的授予是所有组织面临的核心问题……设置组织目标过程中的有限理性,代理人行为监控方法的可选择性,以及自由裁量权授予程度的不确定性——都与这个问题相关。模糊意味着在一个组织内部没有理论上的最佳决策权指定方式。一切都取决于环境、历史、组织成员认同和许多其他独立变量。相反,组织问题没有均衡状态或帕累托最优解决方案,只有在一系列连续权衡中进行设计。”【85-86】

  《国家构建》读后感(四):《国家构建:21世纪的国家治理与世界秩序》读书笔记

  原本是想去买弗朗西斯·福山《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奈何已经绝版,便买了这本演讲稿。本书篇幅不长,主要阐述国家构建问题。幸而有李强的导读,我们对福山国家理论有了概括性了解。与《历史的终结》以自由民主作为评价政治秩序唯一标准的做法相比,福山新著《政治秩序的起源》《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大大拓展了政治秩序的视角,将国家构建、法治和责任作为评价政治秩序的三个基本维度。福山之所以关注国家构建,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针对美国的外交政策。他强调,外交政策必须关注其他国家的内政,尤其是关注构建和推进民主。虽然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也很重要,但国家仍然会保持一种任何国际角色无法取代的关键职能:它仍然是能够实施法律统治的唯一权力渊源。弱国家和失败国家已经成为今天世界不稳定的最主要渊源之一。作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无论是基于安全理由还是基于道德理由,美国都需要关注这些国家的国家构建问题。

  一、国家构建的基础要素:国家功能范围与国家制度能力

  国家作为一个古老的人类制度,马克斯·韦伯将国家定义为“在一特定的领土内(成功)垄断武力合法使用权的人类共同体”,本质是“强制执行”。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即可为善,也能作恶”,“可以用于保护产权和维护公共安全,也可以没收私有财产和侵犯公民权利”。“现代政治的任务一直是驯服国家权力,使其朝着服务的人民认为合法的方向发展,并通过法律规范权利的行使”。从这个意义上讲,并非所有的国家都符合这个“现代国家”的概念,比如欧洲殖民主义到来之前的撒哈拉以南的非洲。

  何为“现代国家”,西方的模式是“将市场经济的物质繁荣和自由民主的政治文化结合起来”,但发展中国家照抄照搬这种模式,“要么发展停滞,要么实际上已经出现倒退”。也就是说,自由西方的制度和价值观并不是普世的,“他所代表的仅仅是北欧世界某一部分文化习俗的延伸(塞缪尔·亨廷顿)。”

  回顾20世纪的政治,极权主义基本崩溃,自由主义再度崛起,消除国有部门的规模是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主旋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纪银行以及美国政府提出了“华盛顿共识”,(减少关税保护、私有化、削减补贴、放松管制的一系列经济政策措施清单)。但结果,一些国家缺少适当的体制框架,自由化让他们陷入比没有自由化还要糟糕的境地。1997—1998年的金融危机看出,在缺乏足够的制度能力时,小规模的自由化比没有自由化更危险。

  那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国家?以美国为例,美国虽然有一套有限政府的体制,但它建立和执行法律政策的能力时非常强的。即美国制度设计之目的就是削弱或限制行使国家权力(李普塞特),美国福利国家建立时间也晚于其他发达民主国家,并一直保持在较为有限的范围内,但在另外一种意义上,美国的国家是非常强大的:联邦、州和地方各级,它有一个规模庞大的执法制度,执行一切法律法规,从交通规则,到商业法律,到违反人权法案,它拥有大量执法权力、广泛且往往惩罚力度较强的刑事和民事司法体系。从而,作者引申出,国家的内涵是丰富的,且容易混淆,既包括范围(如提供医保、教育、公共秩序、国防等),也包括实力或者能力。因此,最佳的国家方案,是有限的国家功能与强大的制度效度。比如,美国国家功能范围没有法国、日本那么宽泛,但美国官僚制度的质量远远高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反之,就是最差的,比如那些承担了一系列雄心勃勃但根本玩不转的功能的发展中国家。

  有限的国家功能与强大的国家实力缺一不可。20世纪90年代初,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市场能够实现自我组织,替代受到限制的国家制度和能力,主张转型和新兴市场国家尽快转向国家范围较小的模式。但结果确实国家的范围和实力双双下降,如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大幅下降,军队、外交服务等主权支出急剧增加;泰国和韩国所经历的金融危机与外国资本账户过度自由化和缺乏适度的监管制度有关;俄罗斯私有化过程中,公共资源被所谓的寡头窃走。而欧洲、东亚地区的经济发展可以看出,国家力量比国家功能范围更重要。(自由市场经济学掌门人米尔顿·弗里德曼认为,法治大概比私有化更基础。)

  二、国家强弱的关键变量:国家制度能力

  国家制度主要包含四个方面:(1)组织设计和管理(公共管理领域);(2)政治制度设计(政治学领域);(3)合法化基础;(4)文化和结构性因素。重点了解一下合法性基础、文化和结构性因素。

  合法化基础。“在当今世界”,合法性的唯一来源就是民主。民主除了是一种合法化的价值,还在治理中扮演了功能性的角色。“民主本身就是发展的对象,也是经济增长的手段(森)”。在某一段时期,许多作者赞成威权性过渡。由于经济改革需要财政紧缩、裁员,以及其他形式的短期错位,因此会导致政治上的反对和反弹,威权政权可以压制社会需求,因此更好地进行改革,又或者由技术官僚精英来完成,因为他们可以多少隔离或缓冲政治压力。但可以明确的是,威权本身并不决定经济发展的结果,而是威权领导者的素质和为其谏言的技术专家。如果由李光耀等领导,会有很好的表现,但往往是被蒙博托或马科斯之流把持。因而,民主国家可以投票把糟糕的领袖赶下台则是相对好一些的制度。

  此外,“威权国家在长远看来都有合法性的问题。许多人都试图通过实现经济增长的能力来为自己正名,但是当发展停滞或者陷入倒退(在1997-1998年间印尼的苏哈托便遭遇这种情况),其合法性也随之消失,随之而来则是不稳定。在遭遇经济挫折时,民主国家往往能够更好地延续下去,因为他们的合法性来源于民主本身(譬如1997-1998年间的韩国。)”

  文化和结构性因素。“正式制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文化因素的影响。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在战后经济规划的制度优越性并不是从技术应对手册里诞生的;它扎根于可以追溯到几个世纪以前的中国式的官僚传统。”

  这四个因素中,可移植的程度越来越低,特别是规范和文化价值,在社会范围内要产生变化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

  好的制度也并非可以直接移植到别的国家。“纵观大多数国家构建和制度改革的成功案例,其发生时机往往是该社会内部已经有了对制度的强劲内需,然后抑或整体打造,抑或从国外照搬,抑或因地制宜地使用他国模式。”“倘若国家精英对于改革没有实质性的内需,那么这样的政策难以获得成功。”

  三、国家构建对国际体系构建的影响

  国家构建有三个完全不同的方面或阶段。一是所谓冲突后重建,适用于暴力冲突后的新兴国家,比如阿富汗、索马里、科索沃。二是建立在外界干预后能够自我维持的国家机构。外界势力在这一阶段的任务是建立或强化各种合法的、可以自我维持的政治制度,最终使当地政府不再需要外部援助。三是使软弱的国家强大起来。如果这些国家最终不能提高制度能力,依然软弱,就会给自己和他人造成麻烦,从而极大地增加国际体系中其他成员进行事务干预、强行解决这个问题的可能性。那么,谁可以决定对谁的主权进行侵犯,以及因为什么理由。因此需要对国际体系构建即国际层面上的民主合法性问题进行关注。

  欧洲人认为自己一直在努力构建适合冷战世界的真正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通过共识、对话和谈判来解决争端。美国则实行单边主义,不接受任何高于宪政民主的民族国家的民主合法性的来源,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合法性来源于成员国之间的协议,任何时候都可以撤回。

  这两种观点的理论基础在于:欧洲大陆认为,国家是公共利益的捍卫者,公共利益位于公民的特殊利益至上。这样的国家通常由职业化的终身官僚代表,不时会违背民众的意愿,因为官僚对民族共同利益有更清晰的认识。相反,盛行于美国的洛克式自由主义国家观则认为,公共利益即是社会中个人利益的总和。国家是人民的公仆,除了民主所批准的共同利益之外,国家没有另外一套公共利益。民主的公众可以将行政权力委托给国家以作出某些关键决策,但国家没有根本的自主权。反映到国际关系层面:欧洲人都将各种国际组织视作全球共同利益的守护人,它立于个别民族国家的意愿至上,且不受其左右,欧洲人愿意授予国家机构更多的权力来决定全球的共同利益。对于美国来说,国家和国际层面的授权都是有限的。如果某一国际机构不为某一民主国家的利益服务,那么后者有权限制它或退出参与。欧洲人喜欢国际法和国际规范,因为他们远不及美国强大,而且后者喜欢单边主义,因为它比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如欧盟)都要强大。导致这种差异的原因:欧洲是吸取两次世界大战的教训,刻意把主权嵌入多个层次的规则、规范和法规中,以防止主权再次失控。美国则是基于政治理想而建立的,在国家建立之前,没有民族观念,国家认同是基于公民身份,而不是宗教、文化、种族或民族。综上,“美国人相信,国际合法性根植于宪政民族国家的民主多数意志,欧洲人倾向于相信国际合法性是基于高于特定民族国家的法律或意愿的正义规则。双方的意见都深深扎根于本国的历史,在这个意义上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在对比欧洲和美国对国际体系的不同观点和表现后,福山认为,欧洲人的观点看起来正确,实践起来确实错误的。欧洲人相信更高的道德范畴的在先权利和规范,把这些解释权力交给国际组织的精英,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即使是正确的决定,但还是要各个民主国家来执行,不能执行的话一方面会损害法治本身、国家组织的权威,另一方面,也会导致集体行动不一致。福山最后来句很狠的话,来否定欧洲模式,“事实上,欧洲范围的和平和安全最终是由美国的军事力量保障。”

  此外,导读中提到福山的两个观点,“政治发展方面,美国应该将促进“善治”而不仅仅是民主确定为自己的目标。”“如果可能的话,自由主义的法治最初对经济的发展比民主参与更为关键。在某些情况下,现代化的权威主义比不负责任的民主更值得拥有”。基于这两句,有必要抓紧看其出处:福山的《美国处在十字路口:民主、权力与新保守主义遗产》(2006)。)

  这篇演讲稿对于思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一定帮助,读的书越多,越佩服提出这个目标的人,我党伟大!

  《国家构建》读后感(五):国家构建的逻辑——读福山《国家构建:21世纪的国家治理与世界秩序》

  摘要:由于人道主义灾难以及新恐怖主义,软弱国家成为了国际秩序威胁的主要来源。由此,国家构建成为了当今国际社会最重要的命题之一。本文对《国家构建》的整体逻辑进行了简单梳理。[1]

国家的强弱与大小

  作者在第一章抛出一个问题:“美国的国家是强还是弱?”

  对于这一问题的分析以及由此引申出的理论构成了这本书的全部。如果我们回归历史,我们会发现“强弱之辩”贯穿着整个20世纪的世界政治。20世纪伊始,英国及其他主要欧洲强国的国家保持着适当的规模。但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大萧条、以及此起彼伏的革命,这一情况发生了变化。”自由民主的最‘小’国家被更加高度集权和积极的'大'国家所取代。(p15)“而另一个方向上,也产生了以苏联与纳粹德国为代表的”集权国家“,两者先后失败。而众多欧洲强国受凯恩斯主义和福利国家理念的影响,造成了国家职能范围的扩大。由于其效率的低下,引发了”撒切尔主义“与”里根主义“思想对于国有部门的削减。这一时期,众多前共产主义国家加入缩减国家职能范围的浪潮中。众多的国际机构为此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这就是——华盛顿共识。

  然而,时至今日,无论华盛顿共识本身是否存在问题,我们不难看出基于此的政策并未起到预期的效果,甚至造成了诸多意料之外的灾难。而福山的国家构建理论之意义,就在于将华盛顿共识的政策执行中那一部分暧昧的、关键的,但又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的因素,提升到其应有的地位。而这关键的部分,被福山成为“国家能力”[2]。

  何为“国家能力”,福山对其如此定义:“国家政权力量,或国家清晰透明地计划和执行政策和法律的能力,就是我们常说的国家或制度的能力。(p19)”而与之对应的便是“国家范围”,即“各国政府不同的功能和目标。(p19)”

  回到之前的问题:“美国的国家是强还是弱?”如果以国力来看,美国是对当今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用一个“弱”字显然难以使人信服。但回顾美国的政治传统,我们又会发现,其政治制度便是构筑在“分权与制衡”的思想之上的,限制国家权力的膨胀便是该制度的设计目的。而将上述概念引入后。我们又会发现,作者聪明的将这一非此即彼的选项拆解成了两个不同的维度——“制度能力”与“职能范围”。

国家能力与国家范围

  二者构建了区分国家的两个维度,并以此形成了一个坐标系。分别以国家范围与国家能力为x轴与y轴,并将各个国家的实际情况做出大致对应,便可以如下图像:

  从图中分析,美国的国家能力强大,而国家范围则相对较小。单从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来看,上图中美国所处的位置,称得上完美:国家执行各项政策与法律的能力强、效率高,同时为社会提供较为基本的公共服务,而较少干预市场竞争,管的少。

  但如果从社会公平的角度来看,似乎法国与日本所处的大致位置更为理想,不但国家的执行能力强,其为社会提供的服务更多,诸如社会保险与财富再分配的政策更加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同属于此位置的还有苏联,如果以这两个维度来看,这种威权政体的表现似乎不差,但福山对此发出了警告:“威权国家在长远看来都会有合法性的问题……当发展停滞或出现倒退,其合法性也随之消失,随之而来的就是不稳定。(p39)”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国家能力较弱的国家。他们的国家范围有大有小。国家能力弱意味着他们缺乏对国家的控制能力,无法提供较稳定的环境以发展经济,抑或无法施行有力的政策维护市场的公平,总体上阻碍了本国的经济发展。众多的国家面临着这样的局面:“稳定和结构调整政策所要求的紧缩成为一刀切式地削弱国家能力的借口……换句话说,改革最佳路线是一边缩小范围,一边同时提高实力,但实际上许多国家的范围和实力双双下降。(p27)”

  福山在《政治秩序的起源》中的一段话,有利于我们理解为何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发达国家的民众视政治制度为理所当然。这喜欢见证于2003年美国入侵伊拉克的善后计划,或善后计划的缺乏。美国政府似乎认为,萨达姆·侯赛因的独裁政权一倒台,伊拉克就会自动回复到预设的民主政府和市场经济。等到伊拉克的国家构建在疯狂的细节和内乱中轰然崩塌时,美国政府似乎感到了由衷的惊讶。[3]”西方国家的政治足够发达,以至于其忽略了对最基本的国家建构的重视,仅以自身情况提出应缩小国家范围的建议,这种想法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欠发达国家在政治改革中的诸多问题。

制度的供给

  由于人道主义灾难以及新恐怖主义,软弱国家成为了国际秩序威胁的主要来源。美国作为当今国际社会秩序的主导者,无法坐视不理。当然,驱使其干预他国政治,企图对他国进行国家构建的想法,也出于其对自身国家安全的考量。福山如是说:“国家软弱的问题以及对于国家构建的需求已经存在多年,但9·11袭击事件使这些问题更加突显。”

  那么,如何为这些国家提供有效的国家构建方案呢?抑或是说,政治制度的那些部分具有可移植性呢?福山将国家制度分为了相互交织的四个层次:(1)组织设计和管理;(2)政治制度设计;(3)合法化基础:(4)文化和结构因素。这四者的可传授性并不相同,可传授性由高向低的排列,其中组织设计和管理最易移植,而文化和结构因素最难改变。有关对他国制度的供给,福山始终强调:“公共行政问题的上佳解决方案必须是地方性的。(p58)”

  组织设计方面,并没有全球通行的规则。但组织理论中最核心的问题便是“自由裁量权”,对于自由裁量权的下放有利于提升组织的效率,但同时授权行为本身会带来控制与监管的问题。在这里则引出了委托-代理理论[4],简单的来理解,即组织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如在一民主国家,委托人即是广大选民,而代理人则是选民选出的立法者。这种情形产生的原因通常是组织所有者缺乏对组织管理的精力、能力与专业知识,而这些恰恰代理人具有。因此,组织所有者将权利交给代理人。但由此产生的便是控制与监管问题,因为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利益不尽相同。

特定性与事务量

  一个可能的方案是:提高代理人工作的透明度,设置奖惩机制,以此协调代理人的动机与委托人的利益。而这一方案最为核心的问题是——如何衡量代理人的绩效。福山在这里借用了武考克和普里切特的理论框架并略加修改,提出了特定性与事务处理强度(即事务量)作为两个衡量的维度。所谓“特定性(specificity)”,即“监视服务绩效的能力(p67)”。书中提供了一个浅显易懂的例子:喷气式飞机维修属于高特定性工作,因为如果机械师不称职,其后果立竿见影;而高中指导咨询(可以类比专业填报建议之类的理解)特定性低,因为无论辅导员的建议是否被采纳,其效果可能需要多年后才能显现处理来。而“事务处理强度”则可以简单理解为事务量的多少。由此,便又形成了一个坐标系。将公共部门的工作放入坐标系,可以形成以下图形:

  对于监控事务量高而特定性低的工作,竞争是一个较为可取的方法。使信息渠道更加透明,并引入问责机制同样是一个相对可行的方法。

  对于众多的欠发达国家来说,在高特定性且低任务量的领域最容易推行改革,而高事务量低特定性的领域最为困难。其原因是欠发达国家缺乏长期支撑这些政策的资源与能力,而高特定性工作则影响重大,如果这项工作并不会出现高度的区域差异性,那么无疑是改革最好的起始点。“有一些高特定性、低事务量的活动,譬如中央银行,不准许出现体制结构和方法上的高度差异。这些是公共行政中最容易进行技术官僚改革的领域,”福山这样说道:“用武考克和普里切特的话来说空降‘十个聪明的技术官僚’到一个发展中国家,就能给这些领域的公共政策带来巨大改变。(p93)”

  政治制度设计方面,福山认为:”……关于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的既有知识尚不构成政治经济学上的正式理论或普遍适用的原则。(p35)“福山在本书中将其一笔带过。

  在合法化基础方面,福山坦言:”虽然在历史上有多种形式的合法性,在当今世界,合法性的唯一来源就是民主。(p38)“冷战结束后,失败国家成为了国际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而这些国家自身的软弱增加了国际社会中其他成员直接进行干预的可能性,这使自1648年以来由《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确立的主权原则受到了挑战。对国家的合法性来说,吊诡的是国家社会干预之目的,即是提升失败国家的国家能力。但这一行为本身显然损害了该国家的合法性基础。这种在很多的情况下在事实上侵蚀着该国的主权,与其说是”能力建设“,不如说是”能力吸出“。

  为说明这一问题,福山举了一个典型的例子:某国际组织打算为撒哈拉以南非洲的艾滋病患者提供抗逆转录病毒的药物。那么他们便面临着两种选择,一是将资源提供给当地的公共卫生部门,培训当地的官员、医生与卫生保健工作者,通过当地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来施行计划;二是绕开当地政府,直接接管这项职能。显然,对于援助者来说,第二种方案更具吸引力。如果通过当地的部门,这些资源会由于腐败等问题难以直接服务于患者,而第二种方案则更加直接有效的能够救治更多的患者。但这一结果最终会导致政府被边缘化,彻底失去了这项职能。这一做法是以能力构建的名字在架空国家的制度能力。

  最后一点是文化和结构性因素,这一因素最难改变,也是在制度的传授中最应考虑到的。福山举了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的例子:”正式制度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受文化因素的影响。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在战后经济规划和制度优越性并不是从技术应对手册里诞生的;他扎根于可以追溯到几个世纪以前的中国式的官僚传统。(p51)“

制度的需求

  如果没有需求,制度的构建与改革就不会发生。但制度需求的产生往往不是因为内部的冲突,而是外部的冲击,诸如货币危机、经济衰退、革命、战争。但如今,在众多的贫穷国家中,对于制度改革的内需不足是制度发展的最大障碍。福山认为,如果内在需求不足,那么这种需求必然产生于外部。这包括两个来源,一是外部附加在结构调整、计划和项目贷款上的各种条件;二是外来权威直接行使政治权力。

  但现实情况是,这两种来源均不理想。在第一种来源中,鲜有成功的例子。可能的一个原因国际社会的捐助是多元的,捐助方并非无利可图。假使该国并未完成改革目标,而该援助方放弃了援助,也会有其他援助方来填补。另一个层面是,援助对于软弱国家的领导人来说确实诱人,但可能难以弥补改革带来的他个人的权威的流失,这对于一个非良性政体的国家领导人来说是性命攸关的。

  而第二种来源在20世纪中屡见不鲜,从殖民帝国到战败国的占领当局,不一而足。但总体来说,效果有限。

国家构建——一个未完待续的理论

  《国家构建》旨在破除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政治学观点,即:缩小国家的职能范围,即可促进国家的经济增长。这种对于“大政府”的批判,立足于欧美国家的政治发展现实,但当基于这种想法的政策在众多情况不同的国家施行时,导致了众多灾难性后果。

  9·11以来,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得以凸显。福山虽然认为华盛顿共识[5]本身并无不妥,但也不得不承认,至少该共识在执行过程中常常被混淆和刻意曲解。福山说:”尽管国家在某些方面需要削减,但在其他方面却需要加强。(p11)“但现实却是”国家构建至少是与国家削减同样重要,但却从未受到同等的重视。(p11)“某种意义上来说,而此书之目的,在于使政治学回归常识,剥离意识形态的影响。本书理清国家制度能力与国家功能范围之间的区别,为美国之后的为”失败国家“提供援助或建设政治制度时提供有益的思路。而本书后二、三章的整体着眼点更是建立在为他国提供政治制度建设的供给上。可以看出,本书中对于”国家构建“理论的叙述并不完善,叙述的重点放在了如何增强国家的制度能力上,而对国家范围则一笔带过。因此,与其说本书是一本构建了完整政治理论的学术著作,不如说是直接针对华盛顿的政策指导。

  本书的价值更多的在于启迪,而非完整的理论构建和精美的逻辑推导。这是一个具有启发意义的理论,又是一个未完成的理论。或许,这一理论的后续有赖于新的实践吧。

  [1] 本文之目的在于对《国家构建》的整体逻辑进行了简单的概括梳理,由于本人对政治学及国际关系的知识极度缺乏,且学养有限,对于此书的理解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望谅解。

  [2] 如非必要,以下均统称为“国家能力”与“国家范围”。

  [3] 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13页。

  [4] 委托代理理论(Principal-agent Theory)上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伯利和米恩斯因为洞悉企业所有者兼具经营者的做法存在着极大的弊端,于是提出“委托代理理论”,倡导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所有者保留剩余索取权,而将经营权利让渡。“委托代理理论”早已成为现代公司治理的逻辑起点。(懒得查具体的著作了,请原谅我直接引用百度百科)

  [5] 华盛顿共识的内容包括:①加强财政纪律,压缩财政赤字,降低通货膨胀率,稳定宏观经济形势;②把政府开支的重点转向经济效益高的领域和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的领域(如文教卫生和基础设施);③开展税制改革,降低边际税率,扩大税基;④实施利率市场化;⑤采用一种具有竞争力的汇率制度;⑥实施贸易自由化,开放市场;⑦放松对外资的限制;⑧对国有企业实施私有化;⑨放松政府的管制;⑩保护私人财产权。

本文标题: 《国家构建》读后感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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