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我,总是轻而易举地成为另一个人的俘虏,相信沉沦也有沉沦的快乐,对爱深信不疑,随便牵牵手立下深刻的誓言就一厢情愿会是永远。现在我长大了,不知道为什么却很难再有当时那样纯粹去爱一个人的感觉。可能这个世界上除开谈恋爱之外还有更多有意思的事情值得去做吧。如果你也有故事,欢迎分享给我们,投稿
以前的我,总是轻而易举地成为另一个人的俘虏,相信沉沦也有沉沦的快乐,对爱深信不疑,随便牵牵手立下深刻的誓言就一厢情愿会是永远。
现在我长大了,不知道为什么却很难再有当时那样纯粹去爱一个人的感觉。可能这个世界上除开谈恋爱之外还有更多有意思的事情值得去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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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江之鲫》
文丨
1
爱情是不是一场幻觉?那些毛衣质感的拥抱、那些亲吻、那些温柔得仿佛能穿透时间的情意,在生活里散漫着,旋转着,像清清亮亮的一片宇宙,天见白了就一块一块破碎掉。
我在联谊会上想着,不一会儿便暗自失落起来,一种几近不愿与生活相认的失落。
联谊其实是件很热闹的事情,一些朋友,一些朋友的朋友,再一些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互相做着自我介绍,说说笑笑,喝两杯酒熟悉起来,便成了缘分,再日后或许是恋人,某天结婚,变成一对生活里的夫妻,在几十年后的一顿晚餐里,又谈起如今的这场联谊。
但我着实想不到那副场景。于是跟坐在我对面的男人说了句抱歉,便草草找借口从联谊会上逃了出去。
逃到附近一家在打折的超市门口,我进去买了一些生菜、土豆和番茄,回家后做了顿晚餐,盘着腿坐在沙发上,看一部八十年代的日剧,吃完后躺着,什么也不想干,就这么睡过去,半夜醒来,又踩着拖鞋进厨房,在细碎的灯光下刷起碗来。
生活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潦草而疲倦的,一个人踽踽独行着,竟让外人看着也觉得孤独,于是被好心拉去参加各种联谊。
因着对于适婚年龄的焦虑,倒也一一都去了,但只有那么一次,在联谊上跟人交谈还算自在,于是彼此互留了联系方式,结果几次聊天后,便生出了倦怠感,于是关系冷却下来。
怎么说呢,好像越是这样强求,我越发对爱情无望起来。
2
初恋那年,我十七岁,读高二,喜欢同班一个男生。
他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爱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不爱上课,也不爱运动,有时太阳很好,他就面朝窗趴着睡觉。他不怎么与同学来往,话也少。我因为跟他坐同一班公交到校,所以平日里还有些交流。
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只记得一起与他一起坐公交的日子,冬日的天清澈又高远,阳光也温柔,他右手握着车上的吊环,高高大大的身子松散地站着,微微闭着眼,一副惺忪的模样。公交转弯的时候,有那么一会儿,太阳从他脸上流转,他的睫毛长长的,整个人沉浸在明黄色的光里。我在他身旁望着他,心跳得比以往快了一些,心尖像被人拿着羽毛反复拂过,酥酥麻麻的,
下一刻他睁开眼,褐色的瞳孔里还印着太阳的光亮,“你在看什么?”他的声音带着些鼻音,嗡嗡的。
“感冒了?”我故作镇定地别开眼。
“嗯。”他换了只手握住吊环,右手垂下来的时候碰到了我的手。
高三那年,我跟他谈恋爱。去高考那天,我们坐公交,我很紧张,两只手不由深深握着,他坐在我身旁,摊开我的一只手,食指摸了摸我掌心里被指甲嵌出的那道印记,又握住我,说,“手给你,不要紧张了。”
后来过了一年,我和他因为熬不过异地恋而分手。
3
工作的第二年,我开始了我的第二段恋爱。
我和他在一次公司活动上相识,他性格沉稳,起先他约我吃饭、看电影,心意藏在其间,也不明说,做了半年的朋友,有晚他约我一起去江滩吹风,城市灯火影影绰绰,说是吹风,其实也没有风,倒是天上的月亮盈盈挂着,清白又好看,心里也跟着敞亮起来。
于是便跟他在一起了。
取着我俩公司的中间点,我们住进了同一处小区,他住十九楼,我住二十楼。
有时我们一起上班,在早高峰的地铁站里,我的额头抵着他的背,竟也能偷来一会儿回笼觉。周末我们聚在一起看电影、钻研食谱,见过工作上处事利落的他,再看他对着电磁炉手足无措的笨拙模样,我一边笑话他,心里又一边生出想要好好照顾他的心思。
和他恋爱的第三年,有天我们这儿刮了一下午的风,是夏末,我打开门,转身将垃圾袋放在门口,那门便被风狠狠带上,我穿着睡衣,披头散发的,只好趿着凉拖鞋下楼敲他的门。
他开门,见我这副模样,问,“怎么了?”
“门锁住了。”我说。
他搂住我,笑了笑,下巴搁在我的脑袋上,一手抚着我的头发,一手环着我的腰,“要不同居吧。”
我和他同居后,还一起养了只折耳猫。他渐渐变得会做饭了,穿围裙的姿势比我还熟稔,我们去商场里挑了一张白色的实木餐桌,还买了一盏吊灯,回来那天他煎牛排,我开红酒,我们吃了一顿自己做的烛光晚餐。
可后来还是分开了,原因是一场争吵,我和他约好一起去电影院看电影,他因为工作太忙,忘了,我回家后见他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便吵醒他,与他理论。言语总是伤人的,说完了失约,又说其他,彼此心里积压的那些原本不值一提的不愉快,在此刻统统化作利剑朝对方刺过去。
人长大了就知道,有些事情是没有回头路的,况且,谁又能保证,回头了这次就能一劳永逸地幸福下去?于是分手了就是分手了,谁也没挽回。
4
再后来,我的感情生活沉寂了两年,直到一次去参加朋友的婚礼,认识了一个在书店工作的男孩儿。
他比我小三岁,在婚礼上穿着件白色衬衫,两只衣袖被他折了几道,露出半截紧实的手臂,与新郎说话时他眉眼都染着笑,有浅浅的梨涡,带着几分少年气。
跟朋友提起他,打听来了他的名字,被朋友鼓励说,喜欢就试试,说不定能成呢。
于是要来了他的微信,跟他聊天。他待人礼貌,也不指责我的唐突,聊起文学,才发现我们都喜欢寺山修司。他还说起他有寺山修司的日文诗集,问我要不要拿去看。
隔天下班,我便去了他工作的那间书店,他穿着一身黑白的工作服,人显得修长,脸上露出浅浅的梨涡跟我聊了几句,不一会儿他伸手,一个扎着马尾同样穿着工作服的女孩提着纸袋走了过来,他搂住那女孩,又接过纸袋,递给了我。
我接过纸袋,打开书翻看了下,又与他聊了几句,便道别离开了书店。
这场心动微小而渺茫,为它失落仿佛都显得多余。我想起我的生活,它明灭着、摇晃着、疲倦着,好像从未在任何人的爱里安放过。
5
最近我打定了主意不去参加联谊,下班后就自己做饭,吃完后蜷在沙发上看电视。
大概也是因为这样,心里怀着对爱情的怀疑,反而思考出了对人生的另一种态度。强求总是不好的,与其强求,不如一个人开开心心地过。
这么想着,反倒对生活多了份热忱,也抽出空,喜欢上了一位明星。
有天看综艺,电视里是深夜的东京街头,寥寥的行人, 他盘腿坐在地上,拨弄了一会儿吉他的琴弦,忽然望着远处喝醉酒摇摇晃晃走着路的男人发呆,他说,“有时候人生真像一片沙漠啊。”
或许真是这样。工作到夜里,坐在最后一班地铁上,我发着呆,又想起他那句话。
今年我三十岁,终于做好了一个人生活的准备,我为自己写下后日光阴的注脚,决定温柔而自持地过下去,难过就吃糖,下雨就带伞,爱惜身体,最好早睡早起,哪怕有时候生活真像沙漠一样,也不要败下阵,要好好生活,顺便等一等爱情。如果等不到,那也没关系,反正只是顺便的事情。
编辑:kai
配图:《了不起的麦瑟尔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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