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水浒传》中的女性角色,以反派居多?《水浒传》是一部世代累积而成的著作,在其成书过程中,男性英雄始终处于被赞颂的地位,除了男...
为何《水浒传》中的女性角色,以反派居多?
《水浒传》是一部世代累积而成的著作,在其成书过程中,男性英雄始终处于被赞颂的地位,除了男性的母亲和几位少见的贤内助之外,小说中的其他女性大多是贪慕虚荣、自私自利、淫荡无耻的形象。根据《水浒传》的英雄人物对女性的态度,作者在小说中以第一叙述者的口吻对女性发表的评价,我们可大致看出《水浒传》对女性是有偏见的,甚至对女性抱有敌视心理。
原因何在?
1、
《水浒传》中受到作者严重鄙斥的主要女性群体是虔婆、媒婆和妓女。虔婆和媒婆都被塑造成嗜钱如命、寡廉少耻,乃至心狠手辣、周顾他人性命的毒妇形象,而妓女形象,除了李师师帮助梁山受到朝廷的招安时给予了李师师珍贵的赞扬之外,其他的都是无情无义、认钱不认人、水性杨花的无耻女性。
同样是杀人,王婆教唆潘金莲毒死武大遭到法律和人情的严重惩罚,但梁山英雄杀死无辜之人却受到作者的褒奖。在第七十三回中,李逵不由分说杀死狄太公之女和奸夫王小二,在此回开头前也附上了作者所作的诗:“狄女怀中诛伪鬼,牛头山里戮凶徒。”诛伪鬼和戮凶徒明显带有表扬李逵替天行道之意。
这样的例子在其他回目中也有许多,如武松杀嫂、杨雄杀妻、宋江杀阎婆惜、卢俊义杀妻、张顺杀李巧奴等等,其中以杨雄惩罚潘巧云的手段最为凶残。杨雄先是叫石秀剥了潘巧云的衣服,然后将她的舌头割掉,再“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上,取出心肝五脏”。
如此凶残的杀人手段在作者眼里却是常态,他认为女性只要稍有出格行为就应当得到男性的报复和惩罚,“须知愤杀奸淫者,不作违条犯法人”,是作者对英雄好汉杀人的最好解释。周作人曾指出:“《水浒》中杀人的事情也不少,而写杀潘金莲杀潘巧云迎儿处都特别细致残忍,或有点欣赏的意思,在这里又显出淫虐狂的痕迹来了……一夫多妻的东方古国最容易有此变态在文艺上都会显示出来,上边所说的只是最明显的一例罢了。”
施耐庵是一位至情至孝,慷慨仗义之人。因此,在他的笔下,母亲成为最受梁山好汉尊敬的群体。梁山英雄标榜忠义仁孝,小说中的男性英雄几乎个个都爱母敬母,李逵因痛失母亲而打死老虎,雷横因母亲受辱而打死白秀英,这些行为都受到作者的极力称赞。
另外,作者对贤妻形象也是表示赞许的,但前提是她们必须服从丈夫,时刻维护丈夫的利益,如何九婶、何涛老婆在小说中的出现都是为了帮助丈夫渡过难关。那么为何作者一方面要贬低女性,另一方面又要称赞贤妻良母型的女性呢?
原因在于《水浒传》描写的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既描写了奸官当权的黑暗统治阶级,又描写了竭力维护自身利益的普通市民阶层,而最重要的是描写了以义为宗旨的绿林文化。作者认为绿林好汉必须要远离女色,因为女性是阻挡他们事业的绊脚石。对于有了家室的好汉,他们要求妻子或妾室对自己绝对忠诚,否则就以会残忍凶狠的手段惩罚她们。其他的社会女性也是如此,如果损害了梁山事业的利益,好汉们就会让她们得到相应的惩罚。
《水浒传》中的一些女性被残忍杀害都是因为她们背叛了梁山好汉或是损害了梁山的利益。如李巧奴以及她的虔婆本与梁山毫无关系,就因为宋江生病需要安道全去治疗,李巧奴阻止了安道全前往梁山,就遭到了张顺的杀害。至于贤母形象受到梁山英雄的尊敬主要是因为孝道是绿林好汉们奉行的一个重要信条,他们认为孝是整个社会都需要遵守的道德底线。
另外,其他几个少数的贤妻形象主要是针对市民阶级的普通市民,这些贤妻与梁山文化没有多大的关联,基本上都是普通百姓之家的妻子,如何九婶、李小二妻子。这是作者个人情感倾向的不自觉流露,他认为妻子应该贤良淑德,应该全心全意为丈夫或家庭付出,这样才能受人尊敬和赞赏。因此,敌视女性的是提倡远离女色的绿林文化,在十分崇拜绿林文化的作者笔下,女性自然逃不开这种观念的毒害。
2、
中国古典小说种类繁多,从题材上可分为历史演义小说、英雄传奇小说、神魔小说、世情小说、侠义公案小说等等。《水浒传》是一部典型的英雄传奇小说,更是一部男性小说。小说主要以梁山英雄为描写对象,极力赞颂了他们替天行道的义举。在一百零八位好汉中有三位女英雄,这三位女英雄不论是武艺或胆识都不输男性,但是在排名次上她们都位于后面。就单单从题材上来看,女性就己经处于被轻视的地位。
梁山好汉的人员组成比较复杂,既有因各种因素被迫逼上梁山的官吏,如宋江、秦明、林冲、呼延灼、杨雄;又有一些武功高强的社会闲散人氏,如阮氏三兄弟、李违、石秀、二邹、二解;还有一些是本就占山为王的强人,如王英、燕顺。
不论他们是何种身份,作者都竭力让这些英雄好汉聚集梁山,替天行道,带有非常浓厚的绿林文化。《水浒传》这部英雄传奇小说实际上是绿林文化的杰出代表。绿林,最早是以地名的含义出现在《汉书·王莽传》和《后汉书·刘玄传》中,《汉书·王莽传》曾记载:“南郡张霸、江夏羊牧、王匡等起云杜绿林,号曰:下江兵,众皆万余人。”《后汉书·刘玄传》记载:“新市人王匡、王凤为平理净讼,遂推为渠帅,众数百人。于是诸亡命马武、王常、成丹等往从之;共攻离乡聚,藏于绿林中,数月间至七八千人。”这就是著名的绿林起义,因此绿林又泛指结伙聚集山林之间反抗政府或抢劫财物的有组织集团。
梁山事业就是典型的绿林,一百零八位英雄也就是典型的绿林好汉。绿林文化既受墨家侠义思想的影响,又融合了儒家和道家的思想,忠孝仁义是他们必须遵循的价值观,其中义又是最重要的,兄弟义气是维系他们共同谋取事业、共同生活的纽带。他们一般都视钱财如粪土,经常仗义疏财、慷慨解囊、劫富济贫,这是他们心中义的另类表现。绿林文化还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排斥女色。这个特征在《水浒传》中发挥到了极致,他们认为近女色不是好汉该干的勾当。
宋代学者黄大光在《积善录》曾说道:“大抵妇人女子情陛多淫邪而少正,易喜怒而多乖。率御之以严,则事有不测,其情不知,其内有怨,盖未有久而不为害者御之以宽,则动必违礼,其事多苟,其心无惮,盖未有久而不乱者。”这句话主要表达了女性天生多淫乱,不守礼法的观念。梁山好汉也是认同这种观点的,他们认为男性之间的很多祸患都是女性引起的,沉迷女色不仅伤身,而且还会耽误自己的大业。
《水浒传》中很多英雄都是间接或直接因为女性被逼上梁山。林冲本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其前途不可限量,却因为妻子的美色被陷害乃至差点丧失性命;卢俊义本是家缠万贯的大员外,却因妻子与管家勾结被陷害关进大牢;史进也因为妓女李瑞兰的背叛陷入东平府。这些男性英雄都受到女性的连累遭遇大祸,这样就以不争的事实表达了女人即祸水的观念。作者的这种情节安排既符合英雄传奇题材所宣扬的绿林文化排斥女色的价值倾向,又让英雄好汉顺理成章地走上梁山,女性就十分自然地成为了其中的牺牲品。
同样是以男性为主角的《三国演义》,作者在塑造女性形象时却并没有刻意将女性丑化,《三国演义》只是以客观的角度描写每个女性人物,虽然其中也不乏有与他人私通的女性,如云英、李春香,但是作者在描写这些反面女性人物之时只是轻描淡写,没有对私通之事进行主观的负面评价。《三国演义》既是一部历史演义小说,又是一部政治权谋小说,贯穿整篇小说的是统治阶级思想,因此作者对女性采取淡薄态度,让女性在小说中为男性的政治斗争谋取利益,为男性服务。
《水浒传》作为一部英雄传奇小说,充斥全篇的是绿林文化,在对待女性时,除了带有作者个人的主观情感之外,还要符合绿林文化对女性的看法和态度。对女性的轻视和敌意是《水浒传》绿林文化中的缺陷之一,到了清代后期,这种缺陷逐渐被人摒弃,出现了侠骨柔情的侠义小说。
3、
外在文化因素是造成《水浒传》敌视女性的间接原因,主要是指社会文化环境对《水浒传》女性观的影响。其中男尊女卑的传统思想对《水浒传》轻视女性起到了间接的作用。从母权制转变为父权制之后,男性地位一跃而上,成为社会的主体。传统社会一向认为男为阳,女为阴,阴气太盛会对社会产生不利。这些观念在理学家的发展之下变得更为严苛,程颐在《二程集》中曾明确地提出过男尊女卑的思想:“恒,长男在长女之上,男尊女卑,夫妇居室之常道也。”这些观点的提出让男尊女卑思想有了明确的理论基础,大多数女性在这些条规的束缚下丧失了个人人格和价值。
《水浒传》中的女性要么是处于需要被男性保护的弱势状态,要么便是需要服从丈夫的妻妾,要么便是被严重异性化的女英雄。不论她们处于何种身份,都在男性的支配之下。女性在其中起到的最大作用就是衬托男性英雄的义,如宋玉莲一家三口的出现就衬托了宋江的仗义疏财,金翠莲从困境中得以逃生也衬托出鲁智深的侠肝义胆,贾氏和潘巧云都间接衬托出燕青和石秀的心思缤密、聪明才智以及对父对兄弟的义气。
《水浒传》最终成书于元末明初,此时“男尊女卑”思想己发展了数百年,成为很多人心中亘古不变的真理,这也是当时的时代思潮。作者生活在那个时代,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时代思潮的影响。不光作者如此,普通市民阶层也带有浓厚的男尊女卑思想。
《水浒传》是一部世代累积型小说,在最后成书之前,水浒故事就己经流传了很多年。在《大宋宣和遗事》中就记载了杨志卖刀、宋江杀阎婆惜以及晃盖等人智取生辰纲等情节。南宋时期,说书、演剧等勾栏瓦肆活动为水浒故事的盛行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这些文艺活动的进行让水浒故事家喻户晓,市井百姓对水浒故事也是津津乐道。长期受社会思想影响的市民阶层也认为女性应当服从于男性,对于出轨背叛丈夫的不节女性应受到严重的制裁。
《水浒传》是在这些零散的水浒故事基础上进行再创作完成的,作者在《水浒传》中也继承了市民阶层对女性的处理态度,再加之自身的情感色彩就使得《水浒传》贬斥女性的特征非常严重和明显。
《水浒传》里有哪些情节存在歧视女性的倾向?为什么?
作者的目的是以女人的放荡揭露社会的黑暗。但他怱略了在封建社会中女人是受压迫和受摧残最深重的人。这是作者的立场问题,几乎全部水浒男性英雄死于非命,极少数即便没死的也伤残了或落个其他不太好的结局,而小说最后特别提到了顾大嫂,说是多年以后,有人在一处集镇上看到了已经年老的正在带着孩子做生意,过着平静生活的顾大嫂。人为地丑化了女性,这是不公平的。
这是作者在配合《水浒传》108单将的一个整体构思当中对故事情节的一个衬托需要。书中对潘金莲。对孙二娘的包子铺等等都是为了更加烘托出。英雄好汉带一个侠义而找笔的。他们不在固定在那一片土地上,也不维系于宗法关系上,大过市民都有一种“风风火火闯九州”的心态,或者说他们更倾向于游民的心态。
潘巧云之类不是好人吧,那是女人为了生活古代男尊女卑的思想本来就很严重,很多方面体现出不平等,而这种不平等在《水浒传》中更加突出。大部分女性都是仰仗着男子而维持什么,或者操持着都是不入流的职业。必须要嫁人,正常的人的生理欲望,使她们做出轨的事,虽然有原因,但却违背了人的道义和良心。杀了她们,是写书的做个引子,有个让好汉们上梁山的理由。
还有林娘子,虽不是巾帼英雄,娇娇若若的,但她是个烈女,为了维护自己和林冲的尊严,不畏强暴而死,还有李师师,可惜好景不长林冲的老婆张氏被当时的太尉高俅之子高衙内遇上了,高衙内垂涎张氏的美貌,然后调戏张氏被拒绝,后来得知这美丽的女子是林冲的老婆,之后三番五次设计陷害林冲想要至他于死地,据张氏为己有。
如何看待《水浒传》中众英雄好汉对女性的态度?
《水浒传》对女性生命的漠视的现象和深层次原因探讨
摘 要:《水浒传》中塑造了不少引人诸多争议的女性形象,这些女性形象有着特殊的社会文化意义,同时也是反映作者妇女观的重要资料。《水浒传》塑造的英雄女性形象、祸水女人形象既是美的又是丑的,通过思考品评一系列的女性形象和探究其人物塑造原因,我们发现《水浒传》的妇女观是如此的腐朽、落后。
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国传统妇女观是维护以男性为中心的封建宗法制度的,它的核心文化观念中关于善恶向背取舍的标准总是同男性和男性气质理想联系在一起的。据学者统计,《水浒传》全书一百二十回共写了76个妇女,其中略微提及但不作具体描写折有29人,具体展开描写的有47人,这些女性形象却有着特殊的社会文化意义,她们是研究《水浒传》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窥探作者妇女观,反映当时社会历史文化的重要资料。
一、对女性生命的漠视
《水浒传》中的女性生活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宋代——封建统治阶级集腐朽反动的妇女观之大成的时代。皇权、神权、族权、夫权四条绳索紧紧地套在中国女性的脖子上,妇女的命运已经降到了前所未有的低度,社会不能她们出路,作者同样也没有给她们出路,作者对女性、对女性生命是极度漠视的,视女性生命如草芥虫蚁。
《水浒传》第四十二回写李逵下山接老母上梁山“快活”,谁知半路母亲被老虎吃掉,李逵悲愤交加,深入虎穴杀四虎,回山寨后,“诉说假李逵剪径事,众人大笑,又诉说杀虎一事,为取娘到沂岭,被虎吃了,说罢流下泪来”。此时众人不仅没有陪同李逵流泪,没有对他安慰。相反,“众多好汉大喜”,尤其让有不可思议的是因孝而享誉天下的宋江竟也“大笑了之”。在他们看来,李逵老母的命和一只虎没有多少区别。虎伤人,人杀虎,二者扯平了,所以大虫吃人的悲惨故事就被他们过滤成了侑酒助兴的笑料与谈资了。这里体现了近乎丧失人伦、人性的对人体生命的漠视。
同时作者这种对人的生命的漠视也体现为好汉们杀戮妇女时所采取的欣赏态度。武松杀嫂、杨雄杀妻都是剖胸挖腹,令人不忍卒看。燕顺杀刘高夫人时是“一刀挥为两段”卢俊义杀贾氏是“割腹剜心,凌迟处死,抛弃尸首”,令人毛发倒竖。史进杀妓女要睡兰一家时,更是“把虔婆老幼一门大小碎尸万段”。如果说上述女子被杀事出有因,那么武松在鸳鸯楼上大开杀戒,滥杀无辜,把使女、丫环、夫人、唱曲儿的不分青红皂白,一刀一个,则完全是赤裸裸的强盗行为。此时武松简直几近恶魔。即使是人人称赞追随的宋江,对女性也是极不尊重的。为逼秦明入伙落草,宋江居然令小卒扮秦明模样引人马打城子,不仅把许多好百姓杀了,把许多房屋烧了,还断送了秦明一家妻小人口,在被问及此事时答道:“不恁地时,兄长如何肯死心塌地?若是没了嫂夫人,花知寨自说有一令妹,甚是贤慧,他情愿赔出,立办装奁”。这里,宋江不把秦明妻小人口当回事,还让花荣的妹妹做了他的棋子,以仁义著称的宋江居然能如此作为,女性地位可见一斑。
尤为可怕的是,作者在叙述妇女被杀戮的场面时,几乎是带着欣赏的眼光,作为一个兴高采烈的旁观者在津津有味地品咂着。武松杀嫂“见势头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喀嚓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血流满地。”这里武松动作流畅娴熟,姿态潇洒自然。作者不让潘金莲痛快死去,却让她尸首分离,既是因为对淫荡女性的深恶痛绝,也表明了作者对女性生命的漠视。写王婆被剐“上坐,下抬;破鼓响,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从句式的有序变化上可以看出同样明显的观赏神色。所以张青夫妇听了武松杀嫂的故事以后,“夫妻两个,欢喜不尽”,卢俊义杀贾氏“众头领皆作贺,称赞不已”。他们“欢”,“称”既是因为“淫妇”受到了惩罚,更是对她们临死前所承受的万般苦楚的欣赏。这正如李达在《女子解放论》中说的“世界女子过去一大部分的历史,是被男子征服的历史,在这时期,道德上、习惯上、风俗上、法律上、政治上、经济上,一切种种,凡是女子所处的地位,无一不在男子的下层。男子好像天神,是主人。”①
二、探究作者对女性如此态度的原因
“作者笔下的两类妇女形象,一是几位不受丈夫羁縻的女英雄,她们的粗豪性格里,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属于女性本身的特质,另一类淫妇的形象,她们则被视为‘孽根祸水’,这两类妇女形象,虽然也有真实性,却都缺少美感。”②作者为什么在《水浒传》中如此塑造安排这些女性形象呢?
首先,传统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男权文化和“女人祸水论”对女性有一种本能的歧视。在潘金莲没有表现出越轨行为时,作者就以鄙视的基调来叙述,书中写“为婆娘倒诸般好,为头的爱偷汉子”,并题诗一首“金莲容貌更堪题,笑蹙青山八字眉。若是风流清子弟,等闲云雨便偷期”,与她不从张大户时表现出来的性格有着矛盾之处。后来,潘金莲向武松示爱,作者又题诗骂到“泼贱操心台不良,贪淫无耻坏纲常,席间尚且球云雨,反被都头骂一场”。这里可以说是作者用主观的想法对潘金莲作了定性,把她作为淫恶的化身,不管开始的时候有没有做违背“三从四德”的出墙之事,这里可见作者深受宋儒理学的妇女观的影响,这些观点散发着陈腐、发霉的封建秘气息。
其次,错误的“养生”观念作祟。宋江就曾说过:“但只好汉犯了‘溜骨髓’三个字的好生惹人耻笑。所谓‘溜骨髓’,也就是‘好色’,在江湖中人看来,一个英雄好汉,可以不守王法,可以杀人越货,可以占山为王,可以转变立场、受招安投降、另攀高枝,但有两条规矩却不可逾越,一是不可出卖朋友,二是不能贪好女色”③比如说晁盖,他是个财主,有钱,东溪村保正,仗义疏财,结交天下好汉,不娶妻子,只爱使枪弄棒,整日打熬筋骨。
另外,《水浒传》集体创作的性质决定了书中带有浓厚了传统的世俗的妇女观,施耐庵是在《宣和遗事》一书及民间口头传说、话本、杂剧中水浒故事的基础上加工创作《水浒传》的,所以群众的、剧作家的、说书艺人的世俗观念、传统观念和封建思想必然渗透其中。
纵观《水浒传》全文,女性形象只是男人世界的陪衬,即使书中有描写的英雄女性形象,她们给读者感受到的实际形象或客观效果都是丑陋的,结局大都是悲惨的。这些女人在作品中的所作所为和人生悲剧。这是极违背生活真实的,也是极不公正的。如鲁迅所说“历史上亡国败家的原因,每每归咎女子,糊糊涂涂地代担全体的罪恶,已经三千多年了”。
《水浒传》为何没有忠贞的女人,作者是对女人有偏见吗?
这的确来源于作者施耐庵对女性的偏见。明代世俗小说水浒传,可谓是我国青史留名的文学瑰宝,古典小说领域的最高峰之一。成就之大,造诣之深,可能仅仅比之《红楼梦》略有逊色。
书中施耐庵先生以深厚的文笔,卓越的思想性,创造了无数性格鲜明,各有神通的草莽豪杰。其中诸如武松,林冲,鲁智深等人,更是广为人知的“英雄”。所谓“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
但是我们却能从《水浒传》全书中发现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就是几乎没有以正面现象出现的女人。除了林娘子这种“工具人”之外,像潘金莲,阎婆惜这些人,都是货真价实的“淫妇”和“毒妇”。
哪怕是作者抱有肯定态度来描写的扈三娘,在读者眼里也有被诟病了很多缺点。为什么水浒传里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呢?这其实就是男权社会状态下,对女性的一种偏见,这种现象在中国历史上是长期存在着的,哪怕是现在也没有被杜绝。
施耐庵虽然是那个时代最出色的文人,但他也难免会受到这种思想的影响,笔下的人物,自然也就反应了那个时代女性地位的低下。比如说,英勇善战,武艺远胜于王英的扈三娘,因为嫁给了王英,她的排位,就必须要比王英低一位。
这是为什么呢?当然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妻子的地位怎么可能高过丈夫呢?宋明时代流行的“理学”,一直都认为“夫为妻纲”,才是天地至理。
四大名著中,真正能够突破这种偏见的,也只有《红楼梦》这部奇书。也正是因为红楼梦用如此独特的视角看待女性,看待世界,才促成了红楼梦迄今为止,无可逾越的文学性,堪称中国传统文学的NO.1。
当然也不是所有女人都这模样,也有讲义气的如孙二娘,顾大嫂。也有英姿飒爽的琼英。也有忠贞的林冲娘子。还有低层受迫害的金翠莲等等这些也是现实生活中常遇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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