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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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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落--是梦境与我为临
昨天的梦里,有一辆出了故障的自行车。
我不想透露你的名字,所以,就用F来称呼你好了。
F。
你像是分叉在心里的一个路口。过了那么长的时间,居然还清晰地留存着。
高中刚入学的时候就很敏锐地像所有的女生一样打量起班里的每一个男生,然后在极短的时间里为自己不幸抽到这样惨不忍睹的集体而痛惜良久。心里满是“我苦读数年并不是为了进这样的动物园啊”的惨叫。毕竟长达三年的学校生活,如果找不到个顺眼的异性角色,一定会过得很无趣。
同班的女生都纷纷把目光转移向整个年级。
中午在食堂里吃饭总要派很长的队。几百人轰轰烈烈地涌进两条通道,然后自觉地被迫地组织成弯弯的队伍。
在移动了十几米之后,想回头找身后的朋友商量该点什么。因为她是个子很娇小的女生,所以我的视线很自然地朝下方落去。
结果却看见一件男式的T恤的下摆。红红的扩散开的字母“ADIDAS”。
后来我曾经说,因为衣服的垂感,常常我会把它看成“AIDS”咧。
不过在那时,F,你只在我抬头看你的时候,也看了我一眼。
没有怀疑过,这是个有些普通得无味的初次照面。
其实当时我也很明白,这世界上并不存在那些突如其来的大雨和只能容纳两个人的屋檐,所有的浪漫主义都不会平白无故的为自己敞开。所以后来也很使坏了。虽然食堂的味道和拥挤的人群没有足够的气氛,可是怎么说呢,我是吓了一跳的。
因为很少遇见可以让我抬头看过去的男生。
很少很少遇见可以让我回头看见衣服下摆的人。
F你很高。真的很高。
那是高一入学后的第三天。
我写这篇文章时,是高三毕业后的第四年。
三年四年,一共七年。
每个班级都有自己的特性。好比我所在的班级是以有个非常出色的班主任而著名的,1班是以入学考一概在500分上傲然的,还有你所在的5班和另一个6半是以收费生为大多数而定性的。
不知道是一种什么心态促成了大家对5班和6班的关注远胜过成绩优秀的1班。或者这是“视觉系当道”的概念在那时普及,每个女生都喜欢看那些男生违背着校规,不穿制服招摇过市。尤其是他们会组成一个类似的小团体,在据目测平均不低于1米82的身材排列中,嬉笑着一起经过走廊。
我觉得,这可能是许多学校,许多个女生,一再,一再,一再会碰到的事情。然后她们多半会以此为话题,展开幸福而八卦的讨论,虽然没有实质的情感在其中,只是过过眼瘾和嘴瘾,不过这不会妨碍言语间的热情。
差读多就在那时,外班的那些“看起来出众”的男生们,被逐渐打听到了名字。于是便会有人看见他们经过楼下时说,那个是谁,那个是谁谁,那个是谁谁谁。然后那女生用“背朝我们站着的”形容着,说“他叫F”。
那个背朝我站着的人。
是你吧。
你所在的班级有很奇怪的性质。听说你们的学籍并不是在我们学校,而是属于其他别的普通中学的,只是出了钱来这个重点中学借读而已。连高考的成绩都不会算我们学校的一部分。
我知道这些后,并不曾觉得有什么特别,因为你实在就像是,坐在不远的一个教室里的,这样的一个人。
因为不在一个班,所以能接触到的时间段得可怜。
因为不在一个班,所以你是在我那可怜的时间里,说话,走路,喝饮料,微笑,奔跑的少年。
其余的尽供我自由想象发挥。
后来还有一天难得地看见你的字迹,是比我想象中要强学多的男生气概的书写。蓝色的水笔留下的自然倾斜的墨迹。一边还有你的名字。
我忘了说,其实在这段时间里,曾经被注意过的那声,被讨论过的男生,有很多很多。高二的也有,甚至高三的也有高三的那个起初还被我们搞错了名字。本年级就更多了。因为在这个新的学校里呆上一段日子,那些本没有显山露水的面孔开始逐渐清晰起来。他们成为日常的主要话题。
女生会很顺理成章地关注那些身材不错,脸也很英俊的异性,丝毫不去考虑他们的成绩或个性。因为只要有前两个条件,闲暇时光就可以打发得非常生机盎然。大家聚在一起肆无忌惮地聊着他们的新动向,有在上课铃响起时把话题轻松四截断。
我开始在靠窗的作为上散漫地看着F穿过操场,他奔跑起来的时候衣服鼓得高高的。
一天里能见面的机会不多过五次。如果可以费点心计,可以多到九次。
但要朝各种借口去F的班级附近转几圈,总觉得很麻烦。所以一直都是这样散漫地散漫地目送他的人影在草坪上消失不见。
那时的心里,也没有遗憾,也没有寂寞,都是平平整整的。
我对你,毕竟什么都还不了解。
F所在的5班常常有些对于当时的我们来说有些惊世骇俗的新闻传过来,既牵扯到学生家庭的背景,也会有男女关系的八卦。每次都能听得我们津津有味。那些往往会被提到的A男、B男、C男之类的,多半都是他的朋友。
他是那个圈子里的相对普通的一个人。我这么认为。事实也没有错,虽然自从F成为他们的一员后,明显不穿校服的次数越来越多,身上的行头也换得勤快了起来。但没有听见谈说粗口,也没有听见他被宣布了什么处分。
他只是一个想把自己收拾的醒目点,本质却又很普通的少年。
跟F第一次说话。
去5班找他们的班长。这里面有我的预谋。因为我穿过走廊的许多人,走到F面前问他“请问某某某在不在”。
他那天穿着淡墨绿色的NIKE外套,袖子上滚着黑色的边。低头看我的时候,嘴里还咬着衣服的拉链环。
然后是,第一次听见F对我说话。
学校的游泳观里举行第一次游泳比赛,非常吸引人的话题,几乎全校大半的人都被诱惑到这里。大家把两层的走道塞得满满的。自由泳比赛结束后,边上递来一罐饮料,然后那人对我说“同学,帮忙把这传给那边那个蓝衣服的人”。
我从F手里接过那罐可乐。
然后他说了声“谢谢”。
甚至觉得,就这样了么?
难道就只有这样了么。
初中的时候,好朋友晚上跑家里来,和她聊了个通宵。兴致高昂地说,我们一定要在高中的找个潇洒英俊又无比温和的男朋友啊。
怎么搞的,初中时就赤裸裸地说起这些。不过当时确实很详细地计划了,男朋友爸,头发颜色深得墨黑才好看,偶尔戴眼镜,镜架细致才好看,皮肤不黑不白,鼻梁上有微妙的痣点才好看,沉默寡言的脸眼睛却非常干净才好看,个头一定要高啊高啊高啊才好看。身材扁扁的装在衣线里才好看。
而F,你是头发颜色深得墨黑的,偶尔回戴起眼睛的,皮肤不黑不白的,鼻梁很挺(虽然我不知道有没有痣),眼睛干净,个头高高的,身材扁扁的好看的人。那时我在初中时想过的东西,只是当时我还没有见过你。那时我们都只有十三岁。
距离我遇见你,还有三年。
哪怕你对我一无所知。
进入高中后我的成绩开始一落千丈。于是每次家长会都犹如遭受酷刑。其实并不是简单地怕被父母责骂。而是他们渐渐开始不再责骂我,只是一声不吭地走在我几步之前,离开学校,坐上电车。甚至分别前还挥挥手对我说“你回去吧”。
那天下这一点点小雨。
我从车站回到学校里,没什么人,空气灰蒙蒙而潮湿。走到教学楼下时,看见小卖部门口有一男一女正在说话。我听住脚步,直到F把手很自然地揽过那个女生的肩。当时并没有想过这是你的妹妹之类的安慰之词,也没有心里突然轰隆作响的绝望。我只是把手在校服口袋里,在十几米外看着你。
看着你。大概,这是我唯一可以做得了的,做得最多的一件事了。
因为他们算不上学校里的优等生,所以很快交起女友也让人不太诧异。F的几个朋友们开始和固定的女孩子出入,然后轮到他。
我会不时地在学校各个角落遇见F和他的小个子女友。即使视线平视前方,依然能看清他们的举动。没有过于亲密的行为,他们只是肩并肩走着一起去吃午饭。一起离开教学楼。一起前往体育馆。或是别的,一起去,什么地方。
我不知道是什么地方。
有时去图书馆,遇见F的女友——是和他身高差距非常之大的娇小女生——她正好也在。
会不知以哪种心情地走到她身边。装作好像取书一般地就站在她身边。没想过去和她交谈,更不会有其他动作。那个女生只往一边挪了挪,还很心无旁骛地翻着自己手里的书。我抽了本小说在手里。两人就这么站在一起。
图书馆的书旧了,整个空间里会透出疲倦而温暖的味道。
决心要好好读书,忘记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
努力不在课上睡觉,用功做完所有的回家作业,摘抄笔记,用红线和蓝线把重点圈出来,有不懂的地方立刻问老师,把试卷上所有的题目全背诵下来。然后在家长和班主任逐渐安详起来的眼神中慢慢变得更安静。
这种成就感把心里的空虚填住了,让我听不见它的声音。
自习的时候听见操场上传来的喊声。远远望着都是绿色草皮上的白点。看不出谁是谁。
那时我突然想,我和F在同一个空间里。近到同校的距离。我在这里计算物理题。身前身后都是空座位。而F,或许在教室,或许在篮球场,或许在小卖部,或许在某个走廊里。
只是。明明在同一个空间。却看不见你。不知道你是在教室,还是在篮球场,还是在哪个走廊,或者那些奔跑的小白点里,有没有你。
高二下学期,文理分班。
我想说自己是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选择了历史,却又不回避在打听到F的选择也是历史后无比欣喜的真实性。后来也不是没自问过,如果他选择化学,物理,或是生物的话呢。问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好像我真的会不自量力地,只为了这种无聊理由去选择最不擅长的理科班。
F被分到了新的4班。我被分到新的5班。年纪里总共有两个历史班。应该说想要同班的话,起码还有50%的概率。但我从小就不是个好运气的人。
可遇见的几率总还是直线上升了。开始发现许多以前无从得知的细节。
好比说他家貌似在城市的南区。好比说他每天要喝两瓶可乐。好比说他又换了新的运动鞋。过了两周后还能看仔细了“居然是限量版的运动鞋”。有或者好比说,F已经换了女朋友,新跟在他身边的,是长发的漂亮女生。
和那个女生曾经有过浅浅的交情。路上相遇的话会礼貌地微笑。碰到她和F在一起。F,你也会朝我看一眼,好像是点了点头。其实又没有。
你依然是个不复杂不聪明不灵活的男生。却就是这样的普普通通,让你变成我心里唯一长长久久的人。
不是没想要告诉过你。我的心情。
虽然无论何时来看,把这种天真肤浅的暗恋坦白都不会是一个明知的决定。可我们都会是一度迷失掉自己清晰头脑的无能的家伙。于是,哪怕你不认识我,也想告诉你听,哪怕你身边有别的女孩子,也想告诉你听,哪怕我们在两个空间里相安无事只能用陌生人来阐述彼此的关系,也想告诉你听。
你听。
载送学生们的775路公交车里,有一辆车的雨刷是坏的。如果在雨天,满车的人都会听见雨刷撞在玻璃边缘发出的相当强烈的声音,但所有乘客们都只是装作暂时性耳聋。一车人在咣咣的噪音里沉默着看外面的大雨。
那天回家的时候,和F坐上了同一辆车。车发动没多久,那节奏的响声开始了。
咣。咣。咣……你听。
而在踏上这辆电车前,我和同位女生吵了一架,又被联考的成绩打击了一番。总之心里是巨大的苦涩。起初F的小片人影剪在人群后,随后在上车人流的推动下,慢慢地,慢慢地挪到我身边。
我就站在你身边。拉着扶杆的右手肘,会在电车摇晃时碰到你的左手肘。
咣。
轻轻地碰一下。再缩回来。
咣。
轻轻地碰一下。再缩回来。
咣……
F你一定不知道曾经有过这样一件事。你不会知道的。你一直看着窗外,耳朵里塞着耳机,偶尔小换一下姿势。
所以你一定不知道。那时的我,刚才意识到有些东西不应寄予它会产生什么结果,哪怕它在我的世界里耀武扬威横行霸道,却依然会在坦白给外界的瞬时萎缩夭折。
我终于把头藏进肘弯里,小声地哭起来。
电车在路上跑得像一条泪渍那么慢。
有很多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是被什么东西打坏了脑袋。理智被缠绕不清的藤蔓绊住了脚。虽然有些少女情怀不需要用太多的理论去阐述。发生就是发生。可对我来说,F不是可以笑着评判的某某明星,不是可以大声在人前喊“他最帅”的某某漫画角色,也不是可以重复看几十遍的某某小说主人公。他是提也不能提,动也不能动,就在那里恣意膨胀的心。满打满撞、漫山遍野。
总是会把我顶得动弹不得。
那么,那么无助、无稽、无为的心。
曾经远远地跟着F走到他家附近。那时我作过最大胆的两件事里的一件。
也只是一时冲动,不过这一时冲动却是建立在无数次的放弃上的——和F同车的某天,当他临到站向车门走去时,我突然跟在了后面。下了车,买了支冷饮,接着远远地跟在他十几米外。
F,你还是一点也没发觉我吧。
他没有顺路拐进什么网吧,也没有去24小时店里买零食,一路就很平淡地走。甚至连头也没回。使我原先的一点点紧张也烟消云散。并对路边陌生的饰品店非常好奇。
就像在逛街。就像在逛街时,碰巧前面有F那样。
事后我觉得自己是不是做了回跟踪狂之类有怪癖的危险分子。听起来是挺吓人的。但那时因为环境的改变而对我产生的某中刺激吧。看见F,不是在学校气氛里的一角。他在茫茫人海中。又真实,又虚幻。走到两座大厦中间时那好像被挤压的身影,忽然操场边笔挺的男生,差距很大。
而我原本就找不到立足的心情,到了这里,更快的,想条惊慌失措的小游蛇那样钻进哪个角落,轻易地被吞没了。
PS:其实那天没有明确地跟到F的家。只是看他进了某片小区,然后就掉头回来了。因为以前就觉得,很多事,只在混沌不清中才给予人希望。
我希望。
我希望的是。
之前说了,做过两件最大胆的事。另一件就是给F打电话。
电话号码是从朋友的朋友的同学那里问来的。因为是临时听进耳朵的,所以很焦急地就记在了笔袋上。上个月我收拾东西时,这个已经弃用四年的笔袋上,还留着那八个数字。
它忠实地守在记忆里。
对。是给F打过电话的。应该是在升高三的暑假刚开始的那几天。家里给我报了不少提高班。第一天外出就被烤得够呛。在课堂上有睡着了。补课老师不像学校里的那样严格。所以我一觉睡到下课。
之所以会在回家途中给F打电话,是因为梦见了他的缘故。
在梦里,他就坐在我的邻座。起初还看不出彼此有什么关系,因为他和我印象里的那样,只看着黑板不出声。直到最后,他突然转过头对我说了一句“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呢”。于是就醒了。
即使明知道那只是个梦而已,还是难受。醒来看着满满的黑板和自己空白的笔记,都是难受。外面的太阳无知无觉地蒸发着水汽,全是难受。
我在电话亭拨了F家的电话。
就是这么一提起气来,就按下去了。知道听见嘟嘟声后,才发现自己手抖得厉害。不仅是手,好像全身都有点颤栗。
他说“喂”。
那个电话我没有当时就挂断,在他问“你是谁”的时候,我连一点谎言也编不出来,脑袋没有转弯的机会,直截了当地说“是你隔壁班的”。
他“哦”了一声。然后听筒沉默下来。
过会才问我“找我有什么事”。
我说“也没有什么事”。
本来也,没有什么事。
我不可能让他现在出门走到我面前,不可能和他聊详细的话题,不可能成为他世界里的一个份子。一直以来,这都是最普通的单恋。围绕着他而旋转的,只有我这一个世界。也不会因为我的付出,把彼此的空间连通起来。
说的话无非就是简单的这么几句。最后,等F说了句“那我挂了”,话筒那里就传来熟悉的忙音。我在电话亭里站了一会,才走出来。外面是非常非常炎热的天,好像所以有一切都会被融化掉。
其实我知道,将来一定会因为当时的冲动而后悔,尴尬地停在回忆中指责自己的愚蠢和幼稚。可即使知道,但在那一刻,还是会拿起电话,把他的号码一个个按出来。
依然会按出来。
有一本书家《理智与情感》,就是说,我们除了理智,还有一半是情感。
不过,与着情感同时增长的,只有无能为力的绝望。这种绝望甚至比情感生长得更快。
我站在滚烫的马路上,只能感觉到身体的每个细胞都被作为“想念F”、“想念F”的一切而话界在整个空气里。酸涩无奈的绝望,自上而下地溶散,变成强烈的潮水冲击着自己的胸膛。那么地用力,那么地剧烈,那么地不可抵挡。这些想法原本又愚蠢又肤浅又毫无根据,可它们却几乎要撞裂我的身体,又从裂缝中流向灼热的阳光。
高中毕业了。
写掉十几本同学录。在演播厅副校长的发言中伤感。与关系尚可的老师们合影……有许多的事情要做,包括拍毕业照。
毕业照有两拍两种。一是每个班的集体照,还有一种是全年级的集体照。所不同的是班级集体照人手一张,而全年级的集体照则按个人意愿另外购买,26块一张。当然,不管买不买,人人都得拍。
拍照前,班长向大家征询“谁要买全年级集体照的,到我这里登记一下”。
这应该是我唯一一次,唯一的一次,可以和F在同一张照片里出现的机会。
五百多个小小人头里,我和他。
不我当时心情却非常奇特地没有报名可能是优点故作矫情,想要让这种暗恋遗憾到底。也可能是很纯粹地不愿意出这二十六块钱。反正,总有这样那样的理由,我没有报名。
然后某天的下午,全年级被拉到体育馆里。因为,人数众多,整队就耗去半个小时,最后五百多名学生排除蔚为壮观的队伍,把整个运动馆填满了。
摄影师在布置完后向我们说明:“等会我手边的这盏灯会从队伍这头一直扫到那头,如果灯光经过你的脸,你就不要动,那意味着镜头刚刚拍到你,等灯光过去后,才可以放松。”
挺先进的,我没听说过的技术。大概要把五百多个人塞进一张照片里,用我们普通的方式是办不到的吧。所以才会有什么灯啊,什么扫过来这种手段。
白色的,非常明亮的灯光,在摄影师说“一、二、三”后,开始徐徐转动。它经过一班,二班,在眼角余光里缓慢地逼近。
直到笔直地照进我的瞳孔。
刺目的强烈的光,一直,一直探照到心脏最里面最里面的地方。那被层层血管和腔壁所包围的地方。微弱地跳动着、依然跳动着的人影。
F,我没有机会和你直接的对视,于是我居然安慰自己说,曾经那束光,把我们记录在同一张照片上。它看见我内心最深的秘密。那么,当它离开我,扫进你的眼睛时,是不是意味着你也看见了我内心的秘密。就像我们彼此直视时,我的目光一定会游移,局促不安,让你看见那个秘密的人影浮出在我的瞳孔里。
即使是五百多个小小人头,我却依然是和你在同一个画面上。
因为那束光,一定记得——那是贯穿了几乎每一个日子的,像攀附在船底的青苔那样如影随形的,我对你平淡而无力的秘密。
告别学校的那天,每个人只是理完自己的书包后,沿着走了三年的路就这么离开。教室很快变得安静而空荡,只在高一高二那边的方向还能听见音乐的喧哗。感伤的女生还是有,但她们也只是抚摩着桌子上的涂鸦做不了其他什么纪念活动。
我走到F所在的教室时,朝里面看了看。他们班已经撤得干干净净。门上了锁。
F因为人高,一直都是最后一排。最后一排,从左边数第三个位置。
那张课桌静静地留在黄换的阳光与尘埃里。好像从哪段乐曲中脱落的音符。
去往车站的路走得非常非常的慢。因为我,没错,还是希望仅剩的时间里,可以在某个地方遇见F。毕竟接下来的日子能够和他再次碰面的机会应到为零。那么,这条通往车站的短短的道路,就是句号。
淡灰色的水泥路,两边是刚刚成年起来的樟树。夏天里,还能绿得嫩嫩的,非常好看。
只有零散的行人。不只高一还是高二繁荣学生坐在石凳上聊天……
曾经我在这条路上留下的所有过去,它都——记录着,并在此刻,还给我了。
——上学经过,放学离开,溜出校门时蹑手蹑脚,无聊打转时呵欠连天……突然数百倍增长的法国区把我的世界逼到一个小小角落,让我在那随后的一隙中,看见那些回忆里F的一个个影子。
他出现于我所有记得住的过去里。淡淡存在。轻轻叫嚣。
F。
大概为了最终证实关于F的一切都只是我的个人臆想,于是一直等到我坐上回程的电车,也没有见到F。电车把学校渐渐抛在深厚的暮色里。
有什么是再见的了。
有什么是再也不见的了。
高中毕业后的第四年。也就是距我第一次见到F后的第七年。做了关于F的梦。
梦里,我和你大概是因为什么事,要去忘某个地方。不记得原因,也不记得是要去哪里了。只记得F你推着自行车走到门前。那是像面包房那样的木头建筑,有三级石台阶。我站在台阶上。你停在最后一级台阶下面。
我们诶有说什么话,好像是很自然地,你瞪出自行车,我跑起两步,跳坐上去。你握的车把有一些些摇晃,最后才稳下来。
我们骑入一个下坡,自行车开始逐渐加速。
两边是墙。墙上开满了黄色的不叫知名的花朵。像是融化在日光里,一直交叠到天空。
我们在中间的长长的金色的坡道上,飞快地、飞快地下冲。
你突然说“这车的刹车坏了啊”。我听了也不害怕,是说了句“哦,真的啊”。当时真的一点也没有害怕。是因为知道这是梦的关系么。
在眼角余光里流动起来的黄色花朵。
是在梦里啊。
然后,在梦的最后,F你开口说“那你抓紧我点”。
我说“好”。
“再抓紧一点。”
“好。”
“再抓紧一点。”
“好。”
“不要松手啊。”
“好。”
“再抓紧一点。”
“好。”
好。
这是我做的最后的,最近的一个梦。
梦里有一辆出了故障的自行车。一条在两侧开满阳光气味花朵的甬道。有我。也有F。
梦非常的美满,也结束得很快。
醒来后,是七年又一天。
F。我喜欢你。
生物实验室中的水族箱里生活着水生植物、动物,还有其他小生物。
这样的水族箱能否看作一个生态系统?为什么?我想里面应该还有藻类等水生植物,这些水生植物进行光合作用放出氧气,可以为水中的鱼类和其他的水生动物提供氧气,甚至可以为食草水生动物提供食物;水生动物的排泄物又可以为水生植物提供肥料;这样的生物链就形成了一个良性的生态循环小系统。
(1)生态系统包括生物部分和非生物部分,非生物部分主要是阳光、空气、水、适宜的温度、一定的生存空间等,这个水族箱缺乏阳光,不能算作一个生态系统。
(2)生物部分包括“生产者”“消费者”与“分解者”,植物是“生产者”、动物和其它小生物为“消费者”,因为缺乏真菌、细菌等“分解者”,所以不能看做一个生态系统
因为它缺少生态系统所需要的完整因素。生态系统一般有较顽强和持久的自我调节能力。而不信你的水族箱如果没有人类的干预能长期维持么?
台州杜桥小鱼儿生态水族馆
2009年1月20日
你最讨厌青春校园里面的什么剧情?
我最讨厌的是校园剧里面的那些狠毒的女角色。特别是那些心机特别重的女角色。
首先,我不清楚为什么要在一个单纯的青春校园剧里面添加一个心机如此之重的女角色。这个是校园剧,并不是宫斗剧,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添加那些蛇蝎心肠的女配角。我在一部剧里面看到女主角为男主角精心打造的一场作品,却被那个黑色女配角给抢了过去,当做自己的作品表白给男主角。男主角并不知情,于是接受了那个女配角,但是女主角还是那种傻白甜的类型,真的让人看的特别心疼。
后来女主角开始反击,但是男主却一直在说女主角小肚鸡肠,误会别人。这不是活脱脱的宫斗剧吗,那些女配角真的让人看的牙痒痒。而且,青春校园里面的男女主角总是会好一时坏一时两个人刚好起来的时候就会因为一些事情争吵起来,然后开始冷战,然后一般都是女主角开始道歉,再到最后同归于好。这种剧情真的是太多了,没有一点心意。
最狗血的校园剧里面居然还在介绍一个花心男。一个男主角同时在跟两个女人谈恋爱,我是真的想不明白了,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还有的句里面会引入那种霸道主裁的情节,男主角家里非常有钱,而女主角家里贫穷。男主角追女主角,但是女主角不同意这样的剧情。我觉得校园剧就应该是那种单纯的感情,不要和其他杂七杂八牵扯到一起。
中国的偶像剧还停留在鼻祖的年代,而这些狗血的剧情也成了久经不衰的套路:
1、霸道总裁男一号,超级暖男男二号。
2、超级暖男男一号,霸道总裁男二号。
3、蛇蝎心肠女二号,铁石心肠女二号、女主傻白甜。
4、总裁爷爷失散多年的孙女,总裁爸爸失散多年的女儿,总裁哥哥失散多年的妹妹,这么说来, 男主和女主是兄妹啊,其实不是这样的,哥哥居是被收养的,一来二去,男主和女主终于可以 幸福的在一起了。
5、演男二号的演员火的一塌糊涂,太煽情了;演完女二号的演员最终被人唾骂,太坏了.....
.6、车祸、病魔、复仇......
《最好的我们》改编自八月长安的同名小说,小编也看过这本书,正是学生时代的缩影啊,故事平凡而又深刻,可能就是学生时代的你我他。选角满分,演技满分,又甜又不做作。有些人说这是校园青春剧中位数不多能不快进看两变的剧。
故事主要讲述了意外进入振华高中的女孩耿耿肩负着父母的期望,她昂首阔步走入高中。但是这里毕竟是一个凭实力说话的名牌学府,四周围学霸云集,大神辈出,远离了父母加上遭受旁人异样的目光,让她如坐针毡。因为某个意外,她和同班的学霸余淮相识。
余淮虽然学业优秀,但同时还是一个喜欢恶作剧的大男孩,他多次帮助耿耿,让女孩感到了久违的暖意。在此期间,耿耿还与简单、β蒋年年等成为好朋友。青涩美好的学生时代,留下多少难忘的记忆…… 有人说最喜欢剧中这一句话"他带着背后的岁月,呼啸而来。像一场七年前的洪讯,越过一整个青春,时至今日终于漫到我的眼前"。
然后由于不会打扮,穿着也普通,比不上班级的同学,班级里的同学都欺负她,疏远她,而且身边一定会有那么一两个长得帅气,而且家里条件非常好,成绩等各方面都很好的男生,也就是校园里面的校草,男神。一开始可能由于某种原因两个人是处于敌对状态,相互不了解,男的可能认为女孩虚荣,品格不好,而女的也认为男的是顽固子弟。
所以男生经常欺负女孩,而男神身边总有那么一两个兄弟是善良的,比较早发现女孩坚强漂亮的品格,还默默的帮助她,喜欢她!但是最终男女主角在矛盾中认清彼此,并坠入爱河,,,
反正就是灰姑娘的剧情,感觉电视几乎都是这种,很不喜欢,,,
因为实际情况上我看到的白富美远远多于高富帅,而且现实点好不好?高富帅看上灰姑娘的故事,只存在童话里面,现实里面贫穷的灰姑娘,即使长得还可以,也很少能入高富帅的法眼的,大多数不过是为了生活,到处打工奔波劳累皮肤蜡黄衣服土得掉渣,学习也还不一定多好,真的没有什么时间和精力和高富帅们玩校园感情
所以这类青春校园里面的偶像剧真的是非常的脱离实际,他们好像都不用念书,只需要耍帅,只需要可怜,只需要各种误会,各种第三者,第四者,学习方面的镜头真的是少的可怜,但是那才是普通人占用时间最多的生活呀
有没有数学故事,我急用啊啊啊啊...................
数学的小故事,不是数学家的小故事其实方法很简单,就是把1024一半一半的取,取到第十次时,就是“1”。根据这个道理,连续提十个问题,就能找到所需的数。
mathabc 整理
1、蝴蝶效应
气象学家Lorenz提出一篇论文,名叫「一只蝴蝶拍一下翅膀会不会在Taxas州引起龙卷风?」论述某系统如果初期条件差一点点,结果会很不稳定,他把这种现象戏称做「蝴蝶效应」。就像我们投掷骰子两次,无论我们如何刻意去投掷,两次的物理现象和投出的点数也不一定是相同的。Lorenz为何要写这篇论文呢?
这故事发生在1961年的某个冬天,他如往常一般在办公室操作气象电脑。平时,他只需要将温度、湿度、压力等气象数据输入,电脑就会依据三个内建的微分方程式,计算出下一刻可能的气象数据,因此模拟出气象变化图。
这一天,Lorenz想更进一步了解某段纪录的后续变化,他把某时刻的气象数据重新输入电脑,让电脑计算出更多的后续结果。当时,电脑处理数据资料的数度不快,在结果出来之前,足够他喝杯咖啡并和友人闲聊一阵。在一小时后,结果出来了,不过令他目瞪口呆。结果和原资讯两相比较,初期数据还差不多,越到后期,数据差异就越大了,就像是不同的两笔资讯。而问题并不出在电脑,问题是他输入的数据差了0.000127,而这些微的差异却造成天壤之别。所以长期的准确预测天气是不可能的。
参考资料:阿草的葫芦(下册)——远哲科学教育基金会
2、动物中的数学“天才”
蜜蜂蜂房是严格的六角柱状体,它的一端是平整的六角形开口,另一端是封闭的六角菱锥形的底,由三个相同的菱形组成。组成底盘的菱形的钝角为109度28分,所有的锐角为70度32分,这样既坚固又省料。蜂房的巢壁厚0.073毫米,误差极小。
丹顶鹤总是成群结队迁飞,而且排成“人”字形。“人”字形的角度是110度。更精确地计算还表明“人”字形夹角的一半——即每边与鹤群前进方向的夹角为54度44分8秒!而金刚石结晶体的角度正好也是54度44分8秒!是巧合还是某种大自然的“默契”?
蜘蛛结的“八卦”形网,是既复杂又美丽的八角形几何图案,人们即使用直尺的圆规也很难画出像蜘蛛网那样匀称的图案。
冬天,猫睡觉时总是把身体抱成一个球形,这其间也有数学,因为球形使身体的表面积最小,从而散发的热量也最少。
真正的数学“天才”是珊瑚虫。珊瑚虫在自己的身上记下“日历”,它们每年在自己的体壁上“刻画”出365条斑纹,显然是一天“画”一条。奇怪的是,古生物学家发现3亿5千万年前的珊瑚虫每年“画”出400幅“水彩画”。天文学家告诉我们,当时地球一天仅21.9小时,一年不是365天,而是400天。(生活时报)
3、麦比乌斯带
每一张纸均有两个面和封闭曲线状的棱(edge),如果有一张纸它有一条棱而且只有一个面,使得一只蚂蚁能够不越过棱就可从纸上的任何一点到达其他任何一点,这有可能吗?事实上是可能的只要把一条纸带半扭转,再把两头贴上就行了。这是德国数学家麦比乌斯(M?bius.A.F 1790-1868)在1858年发现的,自此以后那种带就以他的名字命名,称为麦比乌斯带。有了这种玩具使得一支数学的分支拓朴学得以蓬勃发展。
4、数学家的遗嘱
阿拉伯数学家花拉子密的遗嘱,当时他的妻子正怀着他们的第一胎小孩。“如果我亲爱的妻子帮我生个儿子,我的儿子将继承三分之二的遗产,我的妻子将得三分之一;如果是生女的,我的妻子将继承三分之二 的遗产,我的女儿将得三分之一。”。
而不幸的是,在孩子出生前,这位数学家就去世了。之后,发生的事更困扰大家,他的妻子帮他生了一对龙凤胎,而问题就发生在他的遗嘱内容。
如何遵照数学家的遗嘱,将遗产分给他的妻子、儿子、女儿呢?
5、火柴游戏
一个最普通的火柴游戏就是两人一起玩,先置若干支火柴於桌上,两人轮流取,每次所取的数目可先作一些限制,规定取走最后一根火柴者获胜。
规则一:若限制每次所取的火柴数目最少一根,最多三根,则如何玩才可致胜?
例如:桌面上有n=15根火柴,甲、乙两人轮流取,甲先取,则甲应如何取才能致胜?
为了要取得最后一根,甲必须最后留下零根火柴给乙,故在最后一步之前的轮取中,甲不能留下1根或2根或3根,否则乙就可以全部取走而获胜。如果留下4根,则乙不能全取,则不管乙取几根(1或2或3),甲必能取得所有剩下的火柴而赢了游戏。同理,若桌上留有8根火柴让乙去取,则无论乙如何取,甲都可使这一次轮取后留下4根火柴,最后也一定是甲获胜。由上之分析可知,甲只要使得桌面上的火柴数为4、8、12、16...等让乙去取,则甲必稳操胜券。因此若原先桌面上的火柴数为15,则甲应取3根。(∵15-3=12)若原先桌面上的火柴数为18呢?则甲应先取2根(∵18-2=16)。
规则二:限制每次所取的火柴数目为1至4根,则又如何致胜?
原则:若甲先取,则甲每次取时,须留5的倍数的火柴给乙去取。
通则:有n支火柴,每次可取1至k支,则甲每次取后所留的火柴数目必须为k+1之倍数。
规则三:限制每次所取的火柴数目不是连续的数,而是一些不连续的数,如1、3、7,则又该如何玩法?
分析:1、3、7均为奇数,由於目标为0,而0为偶数,所以先取者甲,须使桌上的火柴数为偶数,因为乙在偶数的火柴数中,不可能再取去1、3、7根火柴后获得0,但假使如此也不能保证甲必赢,因为甲对於火柴数的奇或偶,也是无法依照己意来控制的。因为〔偶-奇=奇,奇-奇=偶〕,所以每次取后,桌上的火柴数奇偶相反。若开始时是奇数,如17,甲先取,则不论甲取多少(1或3或7),剩下的便是偶数,乙随后又把偶数变成奇数,甲又把奇数回覆到偶数,最后甲是注定为赢家;反之,若开始时为偶数,则甲注定会输。
通则:开局是奇数,先取者必胜;反之,若开局为偶数,则先取者会输。
规则四:限制每次所取的火柴数是1或4(一个奇数,一个偶数)。
分析:如前规则二,若甲先取,则甲每次取时留5的倍数的火柴给乙去取,则甲必胜。此外,若甲留给乙取的火柴数为5之倍数加2时,甲也可赢得游戏,因为玩的时候可以控制每轮所取的火柴数为5(若乙取1,甲则取4;若乙取4,则甲取1),最后剩下2根,那时乙只能取1,甲便可取得最后一根而获胜。
通则:若甲先取,则甲每次取时所留火柴数为5之倍数或5的倍数加2。 6、韩信点兵
韩信点兵又称为中国剩余定理,相传汉高祖刘邦问大将军韩信统御兵士多少,韩信答说,每3人一列余1人、5人一列余2人、7人一列余4人、13人一列余6人……。刘邦茫然而不知其数。
我们先考虑下列的问题:假设兵不满一万,每5人一列、9人一列、13人一列、17人一列都剩3人,则兵有多少?
首先我们先求5、9、13、17之最小公倍数9945(注:因为5、9、13、17为两两互质的整数,故其最小公倍数为这些数的积),然后再加3,得9948(人)。
中国有一本数学古书「孙子算经」也有类似的问题:「今有物,不知其数,三三数之,剩二,五五数之,剩三,七七数之,剩二,问物几何?」
答曰:「二十三」
术曰:「三三数之剩二,置一百四十,五五数之剩三,置六十三,七七数之剩二,置三十,并之,得二百三十三,以二百一十减之,即得。凡三三数之剩一,则置七十,五五数之剩一,则置二十一,七七数之剩一,则置十五,即得。」
孙子算经的作者及确实着作年代均不可考,不过根据考证,着作年代不会在晋朝之后,以这个考证来说上面这种问题的解法,中国人发现得比西方早,所以这个问题的推广及其解法,被称为中国剩余定理。中国剩余定理(Chinese Remainder Theorem)在近代抽象代数学中占有一席非常重要的地位。
古今数学名题 阿溪里斯能追上乌龟吗
阿溪里斯是古希腊传说中善走的神,现在让他和乌龟赛跑。假定他的速度为乌龟的10倍。乌龟先出发,走了1/10公里。阿溪里斯开始追赶它,当阿溪里斯走完这1/10公里时,乌龟又向前走了1/100公里;阿溪里斯再走完这1/100公里时,乌龟又向前走了1/1000公里;……。阿溪里斯的速度再快,走过一段路总得花一段时间,乌龟速度再慢,在这一段时间里也总要再向前走一段路程。这样说来,阿溪里斯是永远追不上乌龟了。
古今数学名题 绳子问题
如果有二条绳子,任一条皆可从头烧到尾且耗时一小时(绳子为非均质材质),请想出以这二条绳子及一打火机计算出四十五分钟是多长?
高 斯
高斯(Gauss 1777~1855)生於Brunswick,位於现在德国中北部。他的祖父是农民,父亲是泥水匠,母亲是一个石匠的女儿,有一个很聪明的弟弟,高斯这位舅舅,对小高斯很照顾,偶而会给他一些指导,而父亲可以说是一名「大老粗」,认为只有力气能挣钱,学问这种劳什子对穷人是没有用的。
高斯很早就展现过人才华,三岁时就能指出父亲帐册上的错误。七岁时进了小学,在破旧的教室里上课,老师对学生并不好,常认为自己在穷乡僻壤教书是怀才不遇。高斯十岁时,老师考了那道著名的「从一加到一百」,终於发现了高斯的才华,他知道自己的能力不足以教高斯,就从汉堡买了一本较深的数学书给高斯读。同时,高斯和大他差不多十岁的助教Bartels变得很熟,而Bartels的能力也比老师高得多,后来成为大学教授,他教了高斯更多更深的数学。
老师和助教去拜访高斯的父亲,要他让高斯接受更高的教育,但高斯的父亲认为儿子应该像他一样,作个泥水匠,而且也没有钱让高斯继续读书,最后的结论是--去找有钱有势的人当高斯的赞助人,虽然他们不知道要到哪里找。经过这次的访问,高斯免除了每天晚上织布的工作,每天和Bartels讨论数学,但不久之后,Bartels也没有什麽东西可以教高斯了。
美国的着名数学家贝尔(E.T.Bell),在他着的《数学工作者》(Men of Mathematics) 一书里曾经这样批评高斯:在高斯死后,人们才知道他早就预见一些十九世的数学,而且在1800年之前已经期待它们的出现。如果他能把他所知道的一些东西泄漏,很可能现在数学早比目前还要先进半个世纪或更多的时间。阿贝尔(Abel)和雅可比(Jacobi)可以从高斯所停留的地方开始工作,而不是把他们最好的努力花在发现高斯早在他们出生时就知道的东西。而那些非欧几何学的创造者,可以把他们的天才用到其他力面去。
《高利贷者破产的故事》
阿凡提来到一个集市,正好遇见一个高利贷者在叫喊,“放金币喽!放金币喽!我的金币可是个宝,只要你把它埋在地里一天一夜,就会变成1000金币。”“我借一个金币!”阿凡提决心惩罚这个愚弄百姓、贪得无厌的家伙,为民除害。“那你每天得还我1000个金币。”
“好,一言为定。我将连续15天借金币,第1天借1个金币,以后每天都是前一天的2倍。15天以后我还给你金币,如果这15天之内,你后悔了,那么我结的金币就不能还给你了。”高利贷者一算计,立即眉开眼笑,一口答应。
不到15天,这个贪得无厌的高利贷者破产了。
小朋友,你知道他是怎样破产的?他赔了多少金币?阿凡提15天向他借的金币的个数依次是:1、2、4、8、16、32、64……这样,阿凡提借的金币一共是:1+2+4+8+…+16384=32767(个)阿凡提15天应该还给他的金币是:1000×15=15000(个)这样,高利贷者赔了17767个金币。
1962年12月22日印度发行弓一张纪念邮票。这张邮票是为纪念印度的
「国宝」锡里尼哇沙‧拉玛奴江(Srinivasa Ramanujan)诞生七十五周年而
发行的。
拉玛奴江是一个生於南印度没落的贫穷婆罗门家庭,没有受过大学育,
靠自学及艰苦钻研数学,后来成为一个闻名国际的数学家。
在数学家中,以贫穷家庭出身,而且能在没有研究数学的环境裏,孤独
的工作,发现了一些深入的结果的人是不太多。他到了二十七岁时才获得真
正数学家的教导,他的才华像彗星突然出现长空,耀眼令人侧目。可惜的是
肺病却蚕食了他的生命,他在三十三岁时悄然逝去。
他是淡米尔人,生於1887年12月22日,父亲是一间布店裏的小职员。小
时候他大部份的时间是在祖母家裏度过。从小他就喜欢思考问题,曾问老师
在天空闪耀的星座的距离,以及地球赤道的长度。在十二岁时始对数学发生
兴趣,曾问高班同学:「什麼是数学的最高真理?」当时同学告诉他「毕达
高拉斯定理」(即中国人称「商高定理」)是可以作为代表,引起了他对几
何的兴趣。
有一天一个老师讲:「三十个果子给三十个人平分,每一个人得到一个
。同样的十四个果子给十四个人平分,每一个人得一个果子。」从这裏老师
下了结论:任何数给自己除得到是一。拉玛奴江觉得不对,马上站起来问:
「是否每一个人也得到一个?」这时数字的奇妙性质引起了他的注意,也差
不多在这个时候他对等差,等比级数的性质自己作了研究。
在十三岁时,高班的同学借给他一本Loney 的〈三角学〉一书(以,前,
有一些学校采用此书为高中课,中译本书名为〈龙氏三角学〉),他很快把
整夬书的习题解完。第二年他得到了正弦和余弦函数的无穷级数展开式,后
来他才知这是著名的Euler 公式,他心中有点失望,於是把自己结果的草稿,
偷偷地放到裏的屋梁上。
他十五岁时,朋友借给了他二厚册英国人卡尔(Carr)写「纯数的应用
数学基本结果大要」一书。这书是写得相当枯燥无味的,罗列了在代数、微
积分、三角学和解析几何的六千个定理和公式。这本书对他来说是本好书,
他自己证明了其中的一些定理,而以后他研究的基础全是这书给出的。
在1930年他进入了家乡的政府学院,由於贫穷和入学试成绩优越,他获
得奖学金,可是在学院裏他太专心於自己善羑的数学,而忽略了其他科目,
结果年考不及格而失去了奖学金。在1906年他转到另外一间学院读二年级并
参加1907年的「文科第一考试」,。是又失败了。
在1907年到1910年之间,他住在外面,找不到任何工作,有时替朋友补
习以换取一些吃的东西。在这段期间,他自己研究魔方阵、连环分数、超几
何级数、椭圆积分及一些数论问题,他把自己得到的结果写在二本记事簿裏
,生活不安定不能使到他对数学的爱好减少,一个善良的邻居老太太,看他
生活困难,几次在中餐时邀他在家裏吃些东西。
根据印度的习俗,他家人在1909年为他安排了婚事,妻子是一个九岁的
女孩。在1910年他是二十三岁了,有了家而且因是长子,必须帮助家一些费
用,他不得不极力寻找工作,后来朋友推荐他去找印度官员拉奥。
拉奥本身是一个有钱的印度官员,也是印度数学会的创办人之一,认为
拉玛奴江不适合做其他工作,很难介绍工作给柋,因此宁愿每个月给他一些
钱,够他生活不必去工作,而他自己可以作研究。他很赏识拉玛奴江的数学
才能。
接玛奴江只好接受这些钱,又继续他的究工作。每天傍晚时分才在马德
拉斯(Madras)的海边散步和朋友聊天作为休息。有一天一个老朋友遇到他,就
对他说:「人们称赞你有数学的天才!」拉玛奴江听了笑道:「天才?!请
你看看我的肘吧!」他的肘的皮肤显得又黑又厚。他解释他日夜在石板上计
算,用破布来擦掉石板上的字太花时间了,他每几分钟就用肘直接擦石板的
字。朋友问他既然要作这麼多计算为甚麼不用纸来写。拉玛奴江说他连吃饭
都成问题,那裏有钱去买大量的纸来用,原来接玛奴江觉得依靠别人生活心
里是很惭愧,已经有一个月不去拿钱了。
很幸运拉玛奴江获得了奖学金,在1913年5月开始,他每个月获得七十
五卢比。不久他的朋友协助他用英文写了一封信给英国剑桥大学的著名数学
家哈地球(G.H.Hardy)教授,在这信裏列下了他以前研究得到的一百二十个定
理和公式。
哈地教授看到他的一些结果,有些是重新发现一百年前大数学家的结果
,有一些是错误,有一些是非常深入困难,经过许多波折,拉玛奴江总算来
到了英国。哈地认为要教他现代数学,如果照常规从头学起,很可能会对拉
玛奴江的才能有损害。而他又不能停留在对现代数学无知的状态。因此哈地
用自己独特的方法帮助他学习,终於拉玛奴江掌握了较健全的现代分析理论
的知识。比他教给拉玛奴江的还多。
从1914到1918年拉玛奴江和教授写了许多重要的数学论文。由於他是个
虔诚的婆罗门教徒,绝对奉行素食主义,在英国生活那段时间,他自己煮自
己的食物,而常常因研究而忘记吃饭,他的身体越来越衰弱,后来常感到身
上有无名的疼痛。
后来才发现他患上了无法医治的肺病。在英国医院住了一个时期。哈地
教授讲他在病中的一个故事:
有一天哈地乘了一辆出租汽车去看他,这车牌号码是1729。哈地对拉玛
奴江讲出了这个数字,看来没有甚麼意义。可是拉玛奴江想一下马上回答:
「这是最小的整数能用二种方法来表示二个整数的立方的和。」
(1729=13+123=93+103)
拉玛奴江被称为数学的预言家,他死后已经有五十四年了,可是他的一
些预测的结果,还是目前数学家正想法证明的。
他在1920年4月26日死於麻特拉斯,马德拉斯大学后来建立了一个高等
数学研究所,就用他的名字来命名。而在1974年还准备在研究所门前为他
矗立一个大理半身像。
如果他英灵有知,或许他会说:「不必替我立像,应该求求那些正在饿
死的小孩,他们有许多会是未来的拉玛奴江!」
看!同学们一个个干劲十足:有的拿着抹布站在高高的窗台上仔细的抹着玻璃;有的手快如梭地挥动扫帚在扫地,他们个个满头大汗。我也在奋战着,走廊上的瓷砖被雨淋得湿漉漉的。我马上拿着抹布,先把它的上面擦得发亮,再把它的正面擦得反光,瓷砖顿时焕然一新。看着这明亮的瓷砖,它好像对我说:“谢谢你,我可以穿上新衣服啦!”我心里暗暗的高兴。
大扫除接近尾声,同学们仍然起劲的干着,直到把教室整理得窗明几净、桌椅成行、一尘不染,紧张的大扫除才圆满结束。看着这干干净净的漂漂亮亮的教室,脸上都露出了欢乐的笑容。
这是我们第一次星七二大扫除,因为明天柳州市领导来我校慰问,还要拍电视呢!相信他们一定会喜欢我们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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