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一名魔都的大学生。每天的生活三点一线:教室-新大陆KTV-必胜网吧。不要误会,是去KTV兼职端盘子,18元一小时。工作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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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魔都的大学生。
每天的生活三点一线:教室-新大陆KTV-必胜网吧。
不要误会,是去KTV兼职端盘子,18元一小时。工作挺好的,除了客人们鬼哭狼嚎的嗓音和五香十色的呕吐物。
张华和崔力是我最好的两个朋友。当然,这个组合还少不了一个漂亮的女同学,她叫林沁。
我们最大的乐趣就是去网吧玩吃鸡。
我晚上要去做兼职,他们三个先去玩。林沁总是会帮我占个位置,在她的身边。
崔力见我来了:
「老温,你可算来了,林沁太坑了,落地成盒。我们三排把把2打3,游戏体验极差,两个小时了,别说吃鸡,鸡屁股都没吃到。」
张华赶忙攥起拳头,假装要捶崔力:
「带不动就说带不动,不许你这么说我们沁沁,那是你菜。老温赶紧上号,崔力去买饮料!」
基本上,我们四个在一起的整体风格基本就是这样。催力不喜欢林沁,但是张华喜欢。
我也喜欢。
2
大三那年,林沁过生日。他们仨来了新大陆KTV找我。我一通忙乎,啤酒瓜子果盘堆满了桌子。
当然了,还有一个大蛋糕,我们三个一起给她买的。
我一边在店里忙,一边得空就跑过来坐一会。
他们三个你一首,我一首,唱的很是尽兴。
晚上11点,我才忙乎完高峰期,端了两盘小吃气喘吁吁的回到包房。林沁正在唱蔡健雅的「红色高跟鞋」。
「你像窝在被子里的舒服
却又像风 捉摸不住
像手腕上散发的香水味
像爱不释手的 红色高跟鞋」
唱完,全场起立给予热烈的掌声。
下一首是华子的歌,他接过麦克风,起身对林沁问道:
「林沁,你喜欢高跟鞋吗?」
「喜欢啊。」
华子又问:
「那这几年怎么从来没见你穿过,你穿高跟鞋一定好看。」
林沁当然没穿过,因为她根本没有。她后来和我说,她父母很小的时候就离开家去打工了,听说现在已经各自成了家。她能来这念书全是因为她学习好,她爷爷坚持要她读大学。
华子见林沁没回答,又说:
「等咱们明年毕业,我送你一双。Jimmy Choo你听过没有?」
林沁似懂非懂的摇摇头。
「那是最好的高跟鞋,每个女人都应该佣有一双」
我见画风不对,赶忙接过话来:
「诶诶诶,别什么这个处那个处的,你想送,人家林沁还不一定想要呢!林沁,到时候我送你!…」
崔力不耐烦了:
「诶诶诶,行了行了,看看你俩,又来了。这么多年了争来争去烦不烦?今天可是林沁过生日,能不能歇一天?这样吧,你俩到时候一人送一双,人家林沁相中了谁送的就要谁的。你俩从今以后不许再吵。多大的人了!幼稚」
「行!」
我俩几乎是异口同声的回答。
华子唱完一曲,从桌子下拿出来一个破旧的盒子:
「来来来,开战开战!」
「大富翁」是我们大学城周围KTV每个包房的标配。我们四个都很喜欢。
3
回到家,我打开百度搜索了一下。我承认,是我格局小了。
最便宜的居然都要5000多。那可是我一个学期的生活费了。
我看了一圈,相中了一双红色的缎面款。那优美的线条,和林沁的身材可以说是绝配。璀璨精美的水晶饰带,尖头的设计配合上8.5厘米的高跟,绝对能把林沁的女人味烘托的淋漓尽致。
可惜,这双7590。哥更买不起。
我虽然坚持做兼职,可是钱都用来吃饭生活打游戏了,哪里有存款。
当初我执意要学哲学系。并且和家里人发了誓,你们不要干扰我的专业选择,我上了大学也不会和你们再要一分钱。
我也确实没再要过一分钱。
可,就这么输了?
当然不行。男人怎么能说不行?
从那天起,4人的吃鸡队伍从此少了一员大将。
我和新大陆的老板商量了一下,每天上到凌晨3点,负责锁门还负责打扫大厅的卫生。
那段时间,因为想要考研,还有论文压身,加上每天熬夜兼职,我和他们的相处变得少了很多。
华子倒是总惦记我。有一天给我打电话,叫我不要去干这份熬夜的工作了,说他最近认识了一个人,带他炒什么比特币,让我和他一起。又能赚钱,还不耽误吃鸡。
说实话,有那么一瞬间,我心动了。心动的不是赚钱,而是怀念和林沁的相处时光。
最终,我给否决了。
我觉得那八成是传销,不靠谱。以我的出身和背景,还是老老实实收拾客人的呕吐物好了。
4
一天凌晨2点多,客人刚刚走光,老板也走了,剩我一人正打扫战场。
林沁来了。
能看出来,她状态不对。
我把她扶进包房,让她坐下,给她倒了一杯热水。
还没等我开口,她便开始哭了起来。
她爷爷去世了。
那晚我才知道,真正悲伤的哭泣,是不需要惊天动地的。但却能清晰地听见心碎的声音。
那晚,她给我讲了好多,她的童年,她的父母,她的爷爷,她的梦想。
后来她有些头晕,我让她在沙发上躺下。
她背对着我,我躺在她身后,一只胳膊枕她的头下面,另一只手轻轻搭在了她的腰上。
包房里特别安静。但我知道她还没睡,因为我能感受到一只胳膊正逐渐被湿润。
我在她耳边小声地说:
「林沁,毕业了就留在上海吧。我们一起」
她没说话。但我的手臂感觉到,她点了点头。
那晚,我们抱着在包房的沙发上睡了一夜。
5
从此以后,我们便有了周末的秘密约会。
我们去外滩看东方明珠,去田子坊吃小吃,去淮海中路发呆。
我们总是去买「一点点」,每次走近奶茶店,我们都会默契地和店员一起喊「乌龙奶茶加混珠更好喝~」,然后对视大笑。
我们一起排队买鲍师傅,她喜欢吃泡芙,我喜欢吃海苔味的肉松小贝。
半夜饿了,我们就去耳光混沌吃夜宵。边吃边给她讲今天KTV发生的八卦趣事。
那时的我没有多少钱,但她也从不瞎点菜也不乱要东西。这似乎成为了我们的心照不宣。
有一次,我们走到一家店门口,里面是卖巧克力的,依稀记得牌子上面写的是「GODIVA」。
我问她,你想吃巧克力吗。
她说想。
我们俩开开心心的走了进去。逛了一圈,她突然又说不想吃了。
转头就拉着我出了店门。
我没有说话。
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更不知道我应该是高兴还是惭愧。
我看到了,指甲那么大的一块儿,就要38元。
林沁见我不在状态,笑着说你等我一下。转身跑进了10米外的「全家」便利店。
回来时,她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块德芙。
「当当当当~给,这个才好吃。杏仁味儿的。」
说着,便掰开一块塞进我的嘴里。
那天的巧克力,很苦,也很甜。
6
大四那年,因为林沁要实习,离学校远,于是我们在静安找了一个合租的单间。
我们的房间只有11平米,但是被林沁打理的非常温馨。
唯一的缺点就是要晚上办事儿要小点声,避免被室友举报。
她的手艺很好,最拿手的就是番茄面片。我敢保证,开个小吃摊绝对不成问题。
我想考研,就没有去实习。白天在家补觉加学习,晚上坐地铁去新大陆打工。为了省打车钱,我早上要在KTV待到5点半再坐最早的一班地铁回家。
回到家,林沁也几乎要出门了。我们的作息一度彻底颠倒。
但所有苦涩,都会随着我们临出门前的热情拥吻,烟消云散。
还包括锅里热气腾腾的面。
7
毕业那天,我们四个又相聚在新大陆。
这一年,崔力去了他爸爸的公司实习,职位是部门经理。那天他西装革履,颇有领导的气质。他举起杯:
「各位,很开心和大家相遇。这四年就像是在做梦一样,既真实又不真实。我从不后悔与各位虚度的时光,来,干了这杯,我祝大家前程似锦!」
华子最近炒币也赚了钱。连外套都是阿玛尼的。
他在气氛最嗨的时刻,面朝林沁,从桌子底下拿出了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
不是大富翁,是一双满钻的JimmyChoo。
坏了,这事儿让我给忘得一干二净。可就算是记得,也没什么用。房租,生活开销,约会,已经压的我喘不过气。
「林沁,原本我是想在这个时刻和你求爱的,但是今天来的路上我听崔力说了,你和老温在一起了。这就当作我送给你们的礼物吧。老温,没给你准备什么,今天这顿我请了」
华子说完,又篡紧了拳头,做出假装要锤我的姿势:
「你小子可不许亏待了我们沁沁,不然我可揍你」
崔力见林沁有些不知所措,见我也没有说话,于是打着圆场:
「行,好!华子有格局,有魄力。别愣着了林沁,快收着吧,谢谢人家华子啊。老温,你可好好对林沁啊,我祝你们幸福」
那晚,我们没有玩大富翁,大家唱歌喝酒聊天到深夜。
后来有些断片了,我喝了很多,华子也喝了很多。
回家的路上,我们相顾无言。
到家后,林沁把鞋放了起来,我们谁也没有再提起。
8
我考研失败了。
我失落的回到家,因为今天林沁实习期满转正,和公司朋友出去聚餐,家里只有我自己。
我看到地上横着一个鞋盒子,是那双JimmyChoo。里面是空的。
我的心也空了。
晚上林沁回来,我和她吵了一架。
吵架的内容是啥,我说的话有多难听,记不太清了。
总之,毕业那晚所有的尴尬,羞耻,和我积压已久的自卑,无能,在那一刻都变成了人性的自私与丑恶,对着林沁尽情的释放。
那晚,林沁没有再说话,背对着我躺着。
我冲了个澡,冷静了许多。积压已久的情绪发泄出去,并没有很好受。回到床上,我在她背后躺下,一只胳膊伸到她的头下,另一只手搭在她的腰上。
很安静,但我知道她没睡。因为我能听见心碎滴落的声音。
第二天天蒙蒙亮,林沁已经在收拾行李。
她看了看我,说:
「呆子,当初我选择你,就是怕你拼死拼活打工就为了在毕业的时候给我买双鞋。我不需要这双鞋,更不需要你去和任何人比。
希望你以后成熟一点,不要再像一个小孩子一样任性,好胜。
按时吃早餐,少熬夜。内裤记得每天换,袜子别扔在地上,出门前记得把窗户打开通通风。
我走了,我不欠你的,你也不欠我的,以后不用再联系。」
我没有留她。吃了两粒褪黑素,继续睡去。
起来的时候已近黄昏,我坐起来,盯着这11平米的出租房发呆。
「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你来过的痕迹处处皆是,满眼望去,点点滴滴都是你,可我就是再也寻不得你。
许久之后,我下楼去买饭。路过甬道,我被一个东西晃了眼睛。我定睛一看,是那双满钻Jimmy Choo,林沁把它仍在了垃圾桶边。
在夕阳下,那双鞋泛着余辉。能想象到,林沁穿上它的样子,一定很美。
林沁走后我一边继续打工,一边复读考研。
考上研的那天,我兴奋的下载回来微博,想试图联系林沁,告诉她我考上了。
林沁的主页,全都是和华子的合照。她笑得很开心。
这一刻,我没有觉得自己输了,反而是一种解脱。
我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我,没有人会比华子更爱林沁了。
我没有再去打扰他们。
9
三年后,我顺利的读完研。也成功在「红秀」杂志社当上了主编。
也有了新的女朋友,璐璐。
璐璐是上海的土著。
不知是我成熟了,还是因为现在有钱了。我不再小肚鸡肠,不再争强好胜,不再大男子主义。
我从不与璐璐争执,吵架了也是我先认错,给她哄好了再讲道理。
爸妈给了我一部分钱,我和璐璐凑了凑,刚好够付一个110平米公寓的首付。
我们去环贸吃海底捞,去印象城看开心麻花,去迪士尼赏花海。
有一次溜达到淮海路,路过「GODIVA」。我没有问她,直接带她进去,买了一大袋。
我也尝了一颗,确实好吃。
但总觉得少了几分巧克力应有的苦涩。
10
一天上午,我接到了一个来自北京的陌生来电,是林沁。
华子死了。
林沁依旧没有惊天动地的哭声,电话里她的声音非常冷漠。我听出了她的无助与孤独。
从上海到北京,1243公里,我连夜驱车赶上了葬礼。
我上去安慰林沁。
葬礼过后,我送她回家。
在她临下车前,我叫她等一下。
我从后备箱拿出了一个盒子,递给了她。
「当当当当~送你的」
她打开看了看,是那双满钻的JimmyChoo。
岁月流逝,但在阳光下依旧耀眼。
我郑重的把鞋交给了她。
她冲我笑了笑,接了过去,没有说话。转身向小区内走去。
她那天穿的是一双白色的平底鞋。但那一刻,脚下却好像多出了一个隐形的跟,她踮着脚,走出了高跟鞋的步伐。
她的背影,和那双鞋一样,光芒依旧。
当年,我选择来魔都念书。因为我觉得这里是块儿充满了魔力的新大陆,哪哪都是机会。
结果真的去了「新大陆」,一干就是5年。
如今,我才知道了魔都的魔力所在。
是让一个人成长。
完
(博士坐谈人间百态:一百个光怪陆离的故事/四)
*炒币累了,来听听故事
*错误的时间,错误的自己,错过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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