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读后感(先读后感的作文7篇)

发布时间: 2025-03-18 21:13:50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4

海啸之前,读后感说说啊,,海啸之前读后感海啸这个名词对我们来说或许很陌生,但对南亚地区的人就不可以这麼说了,原因是就在於2004年的12月26日...

之前读后感(先读后感的作文7篇)

海啸之前 读后感

说说啊,,
海啸之前读后感
海啸这个名词对我们来说或许很陌生,但对南亚地区的人就不可以这麼说了,原因是就在於2004年的12月26日再南亚地区发生了一起规模9的大地震,这大地震接著引发海啸,数个小时后海啸抵达斯里兰卡,波高30公尺的浪就这样打在陆地上,许多人连逃命的时间都没有就被海浪活生生的冲走,此时只证明了人在大自然面前是如此的渺小,如此的无能。
南亚大海啸发生过后引起了世界上科学家的注意,原因是因为之前科学家认为这是一处不太可能产生巨浪的地点,这让研究人员不得不扩充可能发生海啸区域危险名单。当我看到上述我想起了一本书上所写到关於科学模型的意义,书上解释是科学模型只是帮助人们了解该方面的知识而假设的,这也说明了科学知识并非代表了那些科学的真实情形,举例说明好了,我们都学过波耳的原子模型,虽然它可以表示原子,但却不能清楚的解释为什麼里面的例子会如何行动。为什麼我会想到上述所说的呢?原因是当我看到了科学家认为不可能产生巨浪的地方竟然产生了巨浪,科学家所知道的全是由模型输入数据所得知,因此理论上和事实上总是有差距的。
我站在受害者角度想了一下,我想到了我姐姐对我说的一句话:「人啊!什麼时候会走都不晓得,所以我们要即时行乐才不至於虚度人生。」虽然说我认为她的想法不对,不过尚有一点道理存在,那些南亚受灾者每一个人都尚未感受到人生就走了,一生有许多的梦想就在海啸来临时毁灭。我们必须要珍惜生命才不至於对不起那些人,这也让我想起了最近我妈带我去慈济抽血,抽血的原因是要把我的血拿去检验看看是否可捐骨髓给其他人,妈妈跟我说救人是好事,就一个人等於是救他们全家人,这也让我觉得更应该珍惜生命,也更要关心他人,这样这个世界才会美好。
另外我也看到一篇报导,上面是讨论著台湾被侵袭的可能性。台湾四面环海又处於板块交接处,但是台湾因为东部沿海地形陡峭,缺乏累积巨浪的浅水区,因此不易受到海啸攻击,至於西部沿岸因为地震容易发生再造山带前缘,因此台湾海峡发生海啸机率不高,但是虽然事实如此,我们还是得多多注意海啸,毕竟大自然是无常的说不定哪天就真的发生海啸了,所以我们要多多搜集一些海啸的知识以防万一。
人类会生存到现在,我想应该跟会应用自己的智慧有关,人类在危难时会思考如何突破难关,举例说明,人类会拿工具来帮助自己完成危险或麻烦事情,但是其他动物就不太会。我们现在也应该要运用我们的智慧去预防及阻止海啸再发生。

《赴宴之前》读后感

  毛姆写的故事简短有力,讽刺了一些现实,也揭露了一些现象,让人觉得既亲近又犀利!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赴宴之前》读后感,欢迎阅读。

  《赴宴之前》读后感1

  往往我们许多人,在读完一本书后,似乎要停下来很久整理思路,那么无论是随笔还是读书笔记,该如何写?该从何处入手去写?而我读过这本书后,脑子里不断涌现出许多许多的头绪,几乎喷涌而出,不是如何写的问题,是怎样精简着去表述这本小说集。

  19世纪到20世纪初期,欧美的短篇小说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黄金时代,陆续涌现出一批优秀的短篇小说家。其中,法国的莫泊桑、俄国的契诃夫、美国的欧亨利最负盛名,影响力也最大,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之王。本书作者毛姆深受莫泊桑的影响。自15岁起,毛姆每次去巴黎都会在书店消磨半天的时光,如饥似渴地阅读莫泊桑的作品。自然把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当作了模仿的对象。毛姆成功继承了莫泊桑擅长讲故事和善于塑造人物的两大优点,亦成为优秀的短篇小说家。我以为,最优秀的小说家一定是擅长写短篇小说,而往往最优秀的作品是长篇小说,比如毛姆说的《战争与和平》。

  本书由12个小故事组成,是作者多产中的精品。《万事通先生》,听题目就知道是一位八面玲珑的人物,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作者在与他同船共行的途中,不止一次表现出对此人的厌恶。他非常健谈,似乎他什么都是对的。在一次争辩中,他夸赞某人的妻子项链漂亮,而某人嘲笑他说,那只是个假的,不信可以赌100美元。精通珠宝的他仔细看过项链后,也看见了他妻子紧张苍白的脸,于是他说,我输了。事情很快传开了,人们都嘲笑万事通先生,第二天一早,门缝里塞进一封信,夹着100美元钞票。他选择令自己蒙羞的方式,来保住这位夫人的秘密。其实那位先生的脑袋上已经是绿油油的一片了。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现实世界中,展现出一种温情的可能性,从而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作者说,此刻我不那么讨厌他了。《教堂司事》,每天穿上长袍,爱德华觉得自己的身份如此尊贵,做了十六年的教堂司事,是他觉得特别荣耀的事情,而新来的牧师发现,原来他不会写也不会读,这怎么可以呢?爱德华只能离开,为了生活,在街边开了家烟店,第二年开了第二家,这样,十几年里他开了十几家,这大概就是最早期的连锁超市吧。当银行经理告诉他存款已经是三万英镑,可以去投资的时候,惊讶的知道爱德华居然只会签字,这太不可思议了。而此刻爱德华露出一丝贵族的微笑:“要是会的话,我现在只是教堂司事。”真是讽刺。《患难之交》我们看清了所谓温文尔雅,表里如一的富商“似好实话”的嘴脸,毛姆用细腻的笔触揭露了富商的伪善和卑鄙的真面目,把一个貌似慈祥实则冷酷无情的矛盾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

  《午餐》中那位可爱的大妈,“我中午从不吃东西,有条鲑鱼就够了,我不介意吃鱼子酱,我从来不喝饮料除非白葡萄酒,我绝对不想再要了,除非有大芦笋,我还要一杯冰淇淋咖啡。”不懂拒绝的青年作者一个月生活费没了。哈哈,看来,不要轻易请网友或者书友吃饭啊。结尾处,作者给了自己一个大大的赞,那就是N多年后,这位女士胖到了300磅。把一个自私、虚伪、贪婪的中年妇女和一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青年作家的形象描绘得活灵活现。

  《红毛》,三十年后的岛上月亮,是否还如三十年前一般明亮?作者对海边的描写真是棒极了。《逃脱》,一个颇有心计的家伙如何摆脱他的未婚妻。《珍珠项链》,许多细节类似莫泊桑《项链》中的情节。一个小失误改变了一个女家庭教师的命运。这里能感受到毛姆对女性的偏见和不满。从毛姆作品被引入中国后,一直就有关于“毛姆女性观”的议论,称他幼年丧母,婚姻不美满,同性恋,都影响着对于女性的真实表述。《诺言》亦如此。

  这些小说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我现在热爱生活,充实而有意义,这是不是一种堕落?“堕落”是一个贬义词,但小说中的“堕落”,却是一种令人向往的人与自然和谐的心灵境界。这部短篇小说描写的是一位受到良好教育的中上层社会的芝加哥青年爱德华,在遇到家庭的破产后,毅然与未婚妻伊莎贝拉分离,只身到塔希提想要做一番事业,两年过去了爱,爱德华并没有明确的回芝加哥与未婚妻完婚的意愿。作为两个人的发小、大学同学、且暗恋伊莎贝拉的贝特曼,受托去探个究竟。谁料爱德华竟在塔希提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并决定取消与伊莎贝拉婚约,而是要与她名声狼籍的蹲过牢的舅舅阿诺德的女儿伊娃结婚,不再回芝加哥。他堕落了吗?人活着,究竟是为别人活着,还是为自己活着?《格拉斯哥的来客》,这可能是个鬼故事,有些悬念,有些恐惧。那些在异国他乡的孤单的人,忍受着恶劣气候,忍受着寂寞,几乎精神崩溃,难免有妄想和瞻望,在我看来就是精神疾病的一种,妄想症。《赴宴之前》,斯金纳家的女婿八个月前去世了。全家准备去赴宴,妹妹凯瑟琳听说了姐夫并不是死于感冒,而是自杀,于是质问姐姐。全家人要求她说出真相。“你非要听实话吗?行,那你别怪我,你会后悔的。”和盘托出了丈夫酗酒以及自己杀夫的真相。做为律师的父亲感觉到无比尴尬,看似一本正经,其实很虚伪。毛姆仅用短短的几段话,便塑造出七八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吞食魔果的人》,在这世上,你难得找到一个勇于掌握自己人生轨迹的人。倘若果真找到,那就值得好好看看此人了。小说中的威尔逊在三十五岁时就辞掉了银行经理的工作,来到意大利的小岛上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游逸,趁着年轻,生趣盎然过上完美无憾的生活。他把自己全部的.财产买下为期二十五年的一份年金保险来到小岛上,悠闲自在,无牵无挂地生活了十五年。他为人诚信、随和,可没到二十五年,他因负债而潦倒、自杀未果,六年后去世。做任何决定,虽然要听自己内心的声音,但是前提条件下,是你有做决定的资本,或者说资格。我们现在有太多人,在自己还没弄懂的情形下去做某些决定,先问下自己,你有什么条件去决定一些事情?没有,或者条件不具备,那么就乖乖地学习,老实地工作,否则,随性而贪图安逸,那是一颗魔果,吃了会中毒身亡的。

  如央视春晚的小品越来越难以满足观众一样,现在的许多电影和电视剧亦难以俘获人心,是因为,人们的欣赏水平在提高,思想境界在提高。这给小说和故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毛姆说,故事比真实更像真的,的确,他是个特别会讲故事的人,好比一个人坐在你对面,娓娓道来,而且仿佛就是刚刚发生的一样。过了一百年,依然可以欣赏这么优秀的短篇小说,毛姆亦堪称伟大的短篇小说家。

  毛姆曾多次宣称“我有故事要讲,我把讲故事看作是乐趣。”他的小说风趣幽默,情节跌宕起伏,他冷静描绘生活,人物刻画惟妙惟肖,使你相信,这些个故事都是真实的,情不自禁地与人物同悲喜,共命运。

  《赴宴之前》读后感2

  这本短篇小说集里大约有4篇并非真的很短。

  超短篇里真的精彩的部分也就只有《午餐》的结尾,让人莞尔一笑;还有《格拉斯哥的来客》里对被声音纠缠无法逃脱的来客在探索声音来源时那氛围的烘托,让人误有在阅读恐怖小说之感,体会到因为影视的发达而很久未感受过的文字的压迫之感,通过被折磨人心境的改变以及他人的无可理解,塑型了一位与外貌形成反差的内心十分脆弱以及绝望的男人。

  其余超短篇在时间的流逝下也有些黯然失色,毕竟现代人的阅历已经大有长进。

  但是最让我心情无法平静的还是《红毛》。我私感《红毛》与《月亮》有说不清的关系。先讲一些表面上的联系,例如Strickland和红毛都是“红毛”,故事都有发生在南太平洋的土著小岛之上,爱情最终都没什么好结局,都出现了对一个“世外桃源”久违的心理,文章里的主要人物最终都变得待人轻蔑(不知道是翻译问题还是毛姆真的很喜欢这个词,每个自命不凡的人最常见的一种心理)。更深层的是洞察了人在被驱动追求一种高尚的事物后心里状态的改变(《红毛》里的是爱情,《月亮》里是一种理想)。

  《月亮》中,因为Strickland是一个第三人称,全部的心理活动只能通过他的语言以及讲述他故事的人都语言倒推出来,但由于是一个有单纯追求(追求他心中真理的表达)的人,所以他的心理活动其实很好理解。

  《红毛》里追求爱情的有尼尔森和萨丽,萨丽也属于心理活动单一的角色,容易理解;但尼尔森则是毛姆笔下Strick land如果不是这样一个内心单纯的人且还在现实碰壁后可能变成的样子。对于理想的久追不得会让“Strick land”怀疑是否理想'这样一个圣殿真的存在'?会让他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了不屑。会让他在发现自己的理想实际上能被如此不堪地表现出来后感到鄙视。会让他开始怀疑自己之前的追求是否值得或者都只是一场浪费?在他完全醒悟过来后,他会想逃离这种理想。

  以上正是一个人意志力与欲望都不够强烈时(常有的情况)注定会出现的悲剧。事实是Strickland从来不确定自己能在死前实现自己了理想但从来不质疑这种尝试是否值得。而尼尔森则动摇了自己的信念,让自己开始怀疑起追求的价值。尼尔森是一个可能的Strick land。

  最终Strick land达成了自己的心愿,纵使身残,理想的热情最后也让他获得了心里的平静。而尼尔森则在身体的复原中又对旧有生活抛出的橄榄枝产生了背弃“理想”的想法,他的内心可能拥有平静吗?结局也许会让人有点唏嘘。

  爱情与理想有如此之多的相通之处,它们都有着低概率性、不可知性;并且总是与悲剧捆绑在一起,以衬托某些悲壮的故事。

  《红毛》里更是揭示了只有很小的概率才能遇上相互仰慕的单纯的爱情。总结一句,毛姆还真是个厉害的作家呀!

  补一句不晓得要插在哪的话:尼尔森在结尾处幻灭了,他意识到自己一直一来追求的东西是多么可笑且在别人的眼里是多一文不值,感到自己收到了侮辱,因此决定离开。爱情最可怕的就是冷漠,而冷漠的来源是“理智”(这里的理智所指为精明,对自己的利益重新开始考虑),算得明白是爱情忌讳的东西,从一个人热度消退重新开始计算起值得与否的问题后,他离开始注意对方的种种不足也不远了。

  还有另外两篇,一篇是《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一篇是《吞食魔果的人》。这两篇则是在一个人选择放弃原有生活方式去接受一种放松回归自然生活的两个不同结局,内在联系像《红毛》与《月亮》。

  这四篇我私感应该连在一块读,具体说起来就像是对一个放弃原有生活去追求理想生活的人可能有的各种结局。

  至于同名短篇《赴宴之前》则颇有电影的观感,就是描绘在短时间内很多人对一件事态度的剧变,采用了一些心理分析的写法,不过没有很深入,所以观感一般。

《遇见你之前》读后感

这部电影叫《me before you》,翻译后的中文名是《遇见你之前》,改编自乔乔·莫伊斯的同名小说。其实我一开始看的是这部电影,几遍过后,意犹未尽,机缘巧合下又看了英文原著小说。书中的男主是一个年轻有为的高富帅,在雨天出门时,边走路边打电话,突然被一辆自行车撞成了高位截瘫,这与他爱冲浪、潜水、蹦极等剧烈运动的性格产生了戏剧性的冲突。虽然他一开始也会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可是在明白自己就算积极配合治疗和进行康复运动,那最好的结果也只是延缓身体机能不要太快衰竭时,这就导致此后的衣食住行都得依靠别人的帮忙,而自己也终将与轮椅相伴。与这些相比,不能上班和女友嫁给好友也不是那么一件很恐怖的的事情了。这一切让他觉得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这样活下去太没尊严了,所以他选择去瑞士执行安乐死,但是家里的亲人却不会同意啊,于是彼此给出六个月的时间来彼此说服,看男主是否会决定活下去。所以爸妈决定找一个乐观开朗年轻的看护,这是热情活泼的女主也就出现了。接下来的故事就发生在这六个月里了,我就不剧透啦。
很久以前就看过《Me before you》这部电影,当时会因为里面的角色出演过《权利的游戏》里的龙母和老狮王,还有《唐顿庄园》里的贝茨,所以就有点出戏,还有就是单纯的喜欢这种剧情,干净,然后将故事娓娓道来,而且不按套路出牌。多看几遍后,会纯粹感动于主角间那种被彼此灵魂所吸引的爱情,不关物质,不关权利,不关健康残疾,只是我心疼你,想尽办法让你好好活下去,但是知道你想要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时,我也不要去用道德或者爱情绑架你,而是去尊重你的决定;而你愿给我一个最大的世界,希望我能开阔自己的眼界,然后活出自己应该有的样子。最好的爱情是彼此给了彼此最美的一段时光,彼此陪伴,彼此懂得,你会想尽办法带我去看最大的世界,我会从你身上学会爱情,热爱生活,知道死亡。
等看过原著小说后,我又有了一些不关爱情的思考。咱们国家自古至今都崇尚坚强这一民族精神,所以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坚强,不要随便被困难打倒,即使身残,那也要志坚,所以张海迪姐姐和史铁生先生,就连国外的霍金先生都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人。可是,很多时候我们都忘记了,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活法,我们不能否认有那些即使自己的一生都被轮椅捆绑住了,但思想与智慧却仍可以无限自由的人,然后在各自领域作出最大的贡献。但是,仍然有一部分人,他们曾有过最绚烂自由的生活,用最饱满的热情去运动、工作与恋爱,用自己的腿去奔跑、跳跃、飞翔,一切都是动起来的,最具生命力的,这些就是他们的生活啊!可是,有一天,一切都变成静止的了,而且还被告知,以后的生活就是这样了,静止变成了常态。那这种生活,还自己值得坚持下去的么?不能按照自己所喜欢的方式去活着,而且什么都得依靠他人,那还有尊严吗?其实,作为曾出过车祸而卧床一个多月,而且还有很长一段时间需要依靠拐杖来走路的我而言,能稍微理解一点点男主的感受。不能走路,不能奔跑,导致自己做梦都在梦见自己在跑步,在风中尽情奔跑的感觉不能再爽了,而我只是不能奔跑几个月而已,那男主呢?我们无法批判任何人的生活方式,也无法去批评男主软弱,他只是在选择一种能让自己最有尊严的生活的方式而已。在属于他的生活里,他依然在以最富于活力的状态以最饱满的热情生活着。(当然,我并不是在鼓励自杀和安乐死,虽人生皆苦,但是值得期待的)
还有就是,国外和国内的亲情关系。这件事如果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肯定会说你并不是你自己的,你还有爸爸妈妈,你不能这么自私,不能让他们老年失子,白发人送黑发人,所以你得为他们活下去。所以国内亲人之间的粘度还是很大的,我们不仅仅是自己的,也得是父母亲人的,子女是父母一辈子的牵挂,而父母又何尝不是子女一辈子的牵挂呢!
最后就说到女主小露了,开朗活泼,喜欢穿色彩鲜艳的衣服,一开始的她以为自己的世界就是那个小镇,父母健在,家庭和谐,有一个谈了七年的男友,有一份工作,这就是最大的幸福了。可是,有个人的出现,告诉她,她还可以开阔一下眼界,充实一下自己,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去大胆地活,像那条黄黑相间的横条纹打底裤一样。是的,人生只有一次,谁也无法定义你该怎样活,只要自己乐观,善良,积极进取,何不如按自己喜欢的方式去生活呢!人生但求一句我乐意!

《雪花飘落之前》读后感

  在赏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为此就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雪花飘落之前》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近由琼瑶丈夫的前妻林婉珍执笔的《往事浮光》横空出世,书中强烈控诉了琼瑶介入自己家庭,一下子将琼瑶与平鑫涛的爱情推上了风口浪尖。我以前从未读过琼瑶的书,倒不是对琼瑶有什么偏见,虽然在《往事浮光》中琼瑶就是一个小三上位的存在,但我始终坚信在她们的故事中,大众只是局外人,这一段往事,只能成为在网络发酵下的饭后谈资。我不看琼瑶的书,只是单纯的没兴趣,琼瑶有太多的风花雪月,爱恨情仇,她的书对我来说飘在空中,离地面太远了。所以当室友把《雪花飘落之前》推荐给我看的时候,我是拒绝的,我实在是不想在二十多岁的年纪还去看言情小说,但她真的是强烈推荐,说这本书跟琼瑶以前的书都不一样,让我去看看就知道了。

  于是在一个闲来无事的午后我找出这本书来看,本来是抱着大致涉猎的心态去看的,可还没翻几页,我就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雪花飘落之前:我生命中最后的一课》不是一本言情小说,而是一本以生老病死为中心的泣血之作,这本书一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从容的死与毫无尊严的生,第二部分则是琼瑶与丈夫相处的点点滴滴。今天我不想谈琼瑶与丈夫之间的爱情,只想说一说书中的生死观。

  “谨将此书献给家里有至爱的失智老人,心力交瘁的朋友们,家里有生死关头,面对插管问题的病人的朋友们,家里有倚赖医疗器材加工延命无法为自己的“善终权”发言的朋友们,家里有毫无尊严,也毫无生活质量等待死亡的卧床老人及卧床病人的朋友们,还有为病人“善终权”呼吁的伟大医生们为病人“自主权”奔走的伟大朋友们。”这是《雪花飘落之前》写在开头的话,就是这一段话,让我对琼瑶产生了不一样的看法,也对这本书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不知道你们曾经有没有想过自己要活到多少岁,可能大部分人都会想要长命百岁吧。可我自初中开始就一直坚定地只想活到59岁,一直以来都只想到59岁,可能这是一个很荒谬的想法,所以每次我跟身边的人说到这个,她们都会觉得很不可思议,为什么只到59岁呢?

  因为我看到过太多身边的人受尽病痛的.折磨最后在医院里痛苦的死去;因为我害怕老了之后自己一身的病痛;因为我怕疼、怕痛、怕打针,怕在医院的病床上度过余生。在我看来,人一旦老了,各种各样的小病大病就会蜂拥而来,真的会生不如死,与其生不如死,为何不从容的离开这个呢?在阅读《雪花飘之前》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的生死观与书中的观点无比契合。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受尽了各种各样的磨难,可即使你这一生经受住了各种困难挫折的折磨,到最后还是会败给一场病痛。在年龄与病痛面前,无论多么坚毅倔强的人都不得不低下自己骄傲的头,任凭各种各样的医疗器械进入自己的身体,这是一件多么没有尊严的事啊。

  依稀记得爸爸得病的那几个月,妈妈辞掉了工作在医院里陪护,每天繁琐的治疗让爸爸早已孱弱的身体更加千疮百孔,长达几个月的点滴让爸爸的身体浮肿的不成人样,全身上下几乎都是针眼,可即使是这样,爸爸依然没有回来,爸爸去世那天我在学校,没有见到爸爸最后一面,这是我心中永远的痛。妈妈告诉我,那天爸爸突然病情恶化,身体不断的颤抖着,睁着已经被病痛折磨地发黄的眼睛,死死地盯住妈妈,想要说些什么,却最终没有说出来,就这样永远的闭上了眼睛。爸爸去世之后我赶到学校,在给他换衣服的时候发现以前的衣服根本已经装不下爸爸浮肿“庞大”的身体,以前穿着病号服只觉得是有点浮肿,等真正换上日常的衣服才知道爸爸被每天的治疗折磨的早已不再像以前了。

  我一直非常后悔在知道是癌症晚期根本治不好的情况下还让他在医院里受那么多苦,爸爸以前是多么骄傲的一个人啊从不被生活的苦难打倒,却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里受制于病魔。如果时光可以倒流,该有多好,人的一生,应该是哭着来,笑着离去,而不是在折磨中离开。

  同学前阵子做了一个创业项目,是去关注那些在医院病床上的老人,我看了她拍下的视频,整个视频的背景非常阴暗,让人看了觉得无比压抑。生与死之间,看似对立,实则紧密相连,生时是母亲难以承受的疼痛,死时是自己无法接受的痛苦,或者生与死本生就是无解的,你无法选择如何生,也无法自己选择如何死,生时由父母决定,死时由子女选择,这时怎样的一种悲哀呢?

  生时愿如火花,燃烧到生命最后一刻;死时愿如雪花,飘然落地,化为尘土!我不怕死,只是怕不死不活。
本文标题: 之前读后感(先读后感的作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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