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读后感(《权力》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5-02-23 01:40:10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5

《权力》读后感前言,本书的作者是斯坦福大学的组织行为学教授,他写作本书的角度和以往领导力的角度完全不同。以往的教科书中都是教我们怎么把工作做...

权力读后感(《权力》读后感)

《权力》读后感

前言

本书的作者是斯坦福大学的组织行为学教授,他写作本书的角度和以往领导力的角度完全不同。以往的教科书中都是教我们怎么把工作做得更好,从而在团队中获得成绩和地位。这本书告诉我们成绩与地位没有必然联系,要想获得权力,必须遵守权力游戏的规则。了解组织运作的规律,更好的使用权力规则,你才能获得真正的权力。权力是靠你自己精心策划和小心经营才能得到的。

一、为什么你需要掌握权力?
二、对权力看法的误区

三、业绩与权力的关系

四、拥有权力者的七大个人特质

五、权力之路第一步:成为最引人注目的那一个

六、权力之路第二步:谁拥有资源,谁就拥有权力

七、权力之路第三步:关系,永恒的王道

八、权力之路第四步:演和说

九、权力之路第五步:建立自己的声望

十、应对冲突的八条金律

十一、为权力必须支付的五大成本

十二、警惕导致失去权力的六大因素

总之,追求权力是人类的一种基本驱动力。如果你决心追求权力,那么你行动越有效,你就会越快乐。

你获得权力最大的阻碍就是你自己。我们通常会为自己设限,告诉自己我对权力没兴趣,或者不屑于参与权力游戏。事实上,只要你愿意玩,任何权力游戏中你都有机会。
拥有权力者的七大个人特质

雄心

精力 

专注 

自我反省的能力

信心

换位思考的能力

面对冲突的能力

跪求为权力而斗争读后感

鲁道夫.冯.耶林认为:一个农民为了主张哪怕是一寸土地的所有权而进行烦琐的诉讼,哪怕是得不尝试也是值得肯定的。他在《为权利而斗争》文中论述,认为权利和权利标的是分离的两种法律体现,一切以权利标的来衡量斗争的结果是具有局限性的。他认为,斗争是在于权利的取得而不是权利取得的变现方式(即权利标的)。如农民为了土地的纠纷所做的斗争,并不因为斗争得到的土地价值比为诉讼所进行的成本更少而应当放弃,斗争所体现出来的是一种权利,生存的权利。他从私法引申到公法中,认为一个国家为了一寸土地进行的战争,哪怕是这一土地毫无价值,也应该用战争去抗争,哪怕是生灵涂炭、朝野忧心、国力耗尽的战争。他说:一个人或者一个国家,为了和平放弃一寸毫无价值的土地,那么,他接下来也会失去具有价值的土地。一个人公民不为一寸土地而抗争,那么这一个国家也会放弃一寸国土的抗争。
我赞赏耶林的这种论证和他对于私法与公法的独特见解,但我认为,一个个体,并不是否定他为了他的权利进行斗争,而是一个个体,他所应该体现出来的法的理解和法所体现的权利的价值能否有达到一个专业的法律高度和价值水准。一个农民对于土地的斗争,往往不在于他对权利的理解,而在于土地给予他对生活、生存的依赖。土地乃生存之本,而生存乃权利之本,若给予一定的金钱以解决农民之失去土地所带来的生活和生存的困惑,那么一个农民放弃土地的斗争是否是应该被允许的,即便是以斗争争夺的土地无法提供生活和生存?

《权利精英》的读后感

《权利精英》的读后感
《权力精英》值得深读
在我们的心目中,美国由于是在一张白纸上规划的国家,制度设置的基础就是民主政治的充分实现、自由经济的竞争发展、公民权利的强力保障、政府权力的相互制衡,总之是人人羡慕不来的现代国家典范。但是,看了美国查尔斯.赖特.米尔斯的《权力精英》之后,才知道也许事实并非如此。此书是1956年出版的,米尔斯观察到的美国出现了由政治领导人、跨国公司领导人和军队领导人组成的权力精英阶层,他们已经形成共同的利益需求和相互配合支持的思维方式,甚至无需相互认识打招呼(但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相互认识,也会就某事在私下互相协商)就会本能地为本阶层的人争取利益,他们自觉不自觉地利用国家权力在社会容忍的范围内实现本阶层利益的最大化。他们的阶层构成甚至可以说是世袭的,因为这个阶层的成员绝大部分从社会中上层补充新鲜血液,社会中下层几乎没有进入此阶层的希望。米尔斯描绘的美国是这样一种情形:“美国现代社会的顶层日益一体化,并常常进行看似随意的合作:在顶层,已出现了权力精英。中间阶级是一种飘浮不定的僵持、平衡的力量;中间层并没有将底层与顶层联系起来。社会的底层在政治上一盘散沙,甚至作为一种消极现实,越来越没有权力:在底层,大众社会正在出现。”
此书的后记是由阿兰·沃尔夫写的,对比1955年和1998年的情况,沃尔夫认为米尔斯的很多观点并不正确,但是,我却觉得并非如此,在具体的细节上米尔斯也许并不全对,但美国已经形成权力精英阶层应该并非虚言。权力精英阶层是一个有特殊利益的阶层,自觉维护阶层利益是正处在这个阶层中、准备进入这个阶层甚至是以财富多寡为成功唯一标准的人们的默认思维方式,他们默默地维持着这种利益输送,但所有的决策均以国家利益的名义进行,并通过传媒的粉饰得到大众的认可,大众真的以为政府的所有决策都是为了自己好,因为,人是我们选出来的嘛,他不为我们好,我们下次不选他。
米尔斯这本书的分析方法很经典,阐述的内容很丰富,对于整个国家治理的架构描述得很完整(不仅仅只阐述了权力精英,也分析了中层、大众社会以及传媒在权力运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科学公正置身事外的叙述方式令人信服(不管他是否真的科学,因为社会学的科学实在是很难界定,但至少他做到了给人这样的感觉),值得我们去一读再读。并且,我觉得此书对理解当前的中国或其他发达国家的统治状况都不无借鉴。

《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

《为权利而斗争》这本短小精悍的书仅用几个小时就能够读完,但是却是要用百万倍时间的经历做到真正的为权利而斗争,甚至是才能够真正理解其含义。

书籍共有六个章节,法的起源,斗争是法的生命,为权利而斗争是对自己的义务,主张权利是对社会的义务,为国民生活权利而斗争的重要性,现代罗马法与为权利而斗争。

书首先用两章节讲述法与斗争的关系,法的目标是和平,而实现和平的手段是斗争。但是纵观生活,有的人终其一生都在和平的轨道上按法度过,这是因为所有的法都像双面雅努斯神的头,向不同主体展示不同的面,劳苦与享乐被分离,一些人在享乐和和平中寿终正寝,而另一些人则必须为它们劳动和斗争。历史教诲我们,和平和享乐只能是前赴后继刻苦努力的产物。所以,即使有的人一生都未曾为权利为法进行斗争便能在法的轨道上按部就班,但前提是有另一些人已经为权利而斗争过,才最终获得了和平与权利共存的局面,所以才能维持法的稳定。个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就必须同法斗争,国家为了维护法的秩序也必须对不法侵害作斗争。假使每个人的道德使得各自能按照各自的权利运行,一段时间的和平共处,但是时间长后就都必须面临资源有限的前提下权利不等的窘境,所以,即使按部就班,不去主动侵犯他人权利,也难免被动地陷入别人与自己的冲突,若是不斗争,就会丧失掉原本应有的权利,打破最初分配的局面,又陷入了斗争之中。权利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局面,正印证了物理学中被称为最绝望的熵增定律,熵是衡量事物混乱程度的物理量,在一个孤立的系统内事物总在向无序的方向发展,在此情况下,熵不断增加,如果没有外力介入,当熵达到最大值是就会出现严重混乱走向死亡。在现实生活中,权利如果不加以外力限制与斗争,人性的欲望难免就会想要更多的权利,更多的利益,社会就是一片混乱,走向熵增的局面。法以及其他诸多规则一样是约束人的行为,维护秩序,但是如果没有外力即斗争作为这一形式做基地,那么规则就是一张废纸,仍然无法阻挡绝望的熵增定律。所以法的生命以及延续都来源于斗争,斗争是权利与法的主旋律。

虽然有的观点认为法和语言文字一样都是自然而然的结果,像是萨维尼以及普达夫的观点,现实却明显地证明这一观点的错误,尤其他们认为原始时代更容易因为人们美好的品德而自然而然地形成法,但是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原始时代野蛮、无序进而爆发更多的斗争,法的诞生更为艰难。法的诞生和人的降生一样,都伴随着剧烈的阵痛。

那么从理论上已经明晰了斗争是法的核心,但是放到具体生活中,面对权利被侵害,不管什么样的权利人都必须直面是斗争还是放弃斗争舍弃权利的决断。进行决断时就必须衡量利益的损失,不同的利益尺度就会决断出不同的结果。有的人会估算在斗争过程中投入的时间精力与可能获得的利益相比较来决定是不是值得付出与斗争,但有的时候斗争过程付出的时间精力与金钱远比可能获得的利益大得多,人们却依旧会前赴后继地为权利而斗争,这时候人并非单纯因为诉讼癖,而是因为他们的目的不仅仅是标的,而是他们的人格、自尊与法的感情,这时作者就引入一个关键的贯穿之后文章的词——“法感情”。所有权利的心理源泉叫做法感情。正因为法感情的因人而异,也就决定了最终人们的选择不同,是选择让和平成为斗争的牺牲品,还是让权利成为和平的斗争品,具体来说取决于对利益的关心与法感情的有效性。

作者认为主张权利是个人的义务,也是对社会的义务。但是法感情是因人而异的,而为什么是主张权利是个人的义务不是选择呢?毕竟即使放弃权利,最终的苦果也是自己承受,又何来义务之说呢?又怎么会影响到社会呢?这又归结到之前论证的斗争是法的生命和延续,这里作者就举了一个例子,1000人必须迎战时,有一个人跑了没有大的影响,但是有一百人弃甲曳兵就对忠实地死守阵地的人们就增加了难度,对不法的屈服不仅仅是自己的利益受损,而是放纵不法继续扩张,让更多无辜的人遭受不法,也让那些抵抗不法的人增加压力,那么最终对社会以及国家的法的延续以及生命就会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权利人通过自己的权利维护法律,并通过法律维护秩序,每个人都负有对外保障共同利益的义务,由于个人权利遭到否定,导致法本身遭受否定,因此保护主张个人权利也就是在保护和主张法。每个人健全的法感情才是国家力量极为丰富的源泉,

至此,作者就通过缜密的论证得出一种类似口号的文章名称——《为权利而斗争》。

读完全书,最具争议性,最与社会紧密联系,令我印象深刻的便是人们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在为权利而斗争时纠结?

就拿最近发生的事情来说,知乎上以及其他网络上针对华大封闭式管理展开“讨论”,以及之前通知21-23号都可以返校,但是在20号又突然通知21号返校的同学必须等到凌晨进校,一些学生就开始了激烈的反抗与质疑,这种方式也是一种为权利而斗争,为争夺自己合理的权利诉诸工作人员,从而迫使问题得到解决,但是实际上,遇到这样类似的情况,人们会发现一种有意思的现象,即有些人会站出来抗争,另一些人则是忍气吞声但是随大流,和大多数“听话”的人一起接受,甚至安慰自己“反正不是我一个人倒霉”,还有一些人是甘愿任人宰割同时嘲笑那些为权利而斗争的人是“出风头”,“枪打出头鸟”。我也是一个忍气吞声的人,习惯于自己吃亏也不会让其他人吃亏,一方面是不愿“出风头”,“枪打出头鸟”的思维根深蒂固,毕竟现在营销号还有一些网文把“说多错多,多说多错,少说少错,不说不错”奉为职场圭臬,不二箴言,对意志不坚定,无观点墙头倒的我很容易被洗脑;另一方面则是出于时间和精力的考虑,制度上的漏洞让很多时候那些学生的意见根本得不到解决,领导层办事不力,推卸责任踢皮球的现状普遍存在,如果想要反映问题,一层层上报一场场辩论让人身心俱疲,最终放弃抗争,随波逐流。当然也有法感情的薄弱这一层最关键的点。生活中,很明显,学习法律的人,精通法律的人更为重视为权利而斗争,维权意识更强,农民以及一些与法接触少的人更是经常吃哑巴亏,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地还要吃哑巴亏,毕竟,你会经常看到一些腐败政府管理下那些抗争的人死得最惨,并且成为其他人茶余饭后的谈笑资本,封建本分思想让人们习惯于顺从。不过,人们为权利抗争与否还会考虑实施不法侵害的对象的权力。试想,假如同样不法行为是由跟自己相同的人造成的,那人们是不是更容易为权利斗争,但是不法侵害由资本与政府,一些明显的比自己权力高很多或者力量更大的人造成的。则人们更容易放弃为权利而斗争。

所以总的来说,生活中人们放弃为权利而斗争最根本的原因即法感情的薄弱,具体则表现为出于对侵犯者权力的衡量比较,自身时间精力利益的考虑,封建本分思想的根深蒂固这几种原因。

为权利而斗争虽是人人都知晓并被不断呼吁的行为,但是并不是任何时候都要为权利而斗争,该不该为权利而斗争是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并无讨论价值,我们需要关注的是该怎样为权利而斗争,该为什么样的权利斗争。拿我个人来说,从小便被教导在外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吃亏是福,这样的劝导无非是出于对预判危险的未雨绸缪,对可能进一步发展的危险从源头阻绝,表面上是失去了短暂的权利,但是可以防止失去更多权利,及时止损。这样的决定无可厚非,毕竟任何斗争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需要付出时间精力也不一定能得到好的结果,从理性方面来说这种选择是一种对未来作保障的理智选择。例如常见的,假使你面对一个抢劫的歹徒,如果坚持不把金钱给他,就难免在钱财灾祸之上失去更重要的生命权,所以都是被教导在面对紧急事情时以保障生命为主,不要为了钱财而置生命于不顾。更常见的例子,女性遇到歹徒侵犯,剧烈地抵抗难免使得极端分子情绪激烈最终不仅被侵犯,甚至丧失生命。所以说并不是所有时刻都要为权利而斗争,很多时候需要做出选择,就前面的例子而言,在面对歹徒时暂时的放弃权利并不是不为权利而斗争,而是在保障安全之后选择报警或者诉诸法律进行斗争,采取更为合理理智的方式为权利而斗争。同样的,女性面对侵犯,这时放弃一项权利是为了另一项更为珍贵的权利而斗争。

总而言之,为权利而斗争是每个人尤其是法学人终其一生要进行的事业,道阻且长,但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愿你我皆能在为权利斗争的道路上坚定前行。
本文标题: 权力读后感(《权力》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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