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圣母院》读后感,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巴黎圣母院》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1渺远的钟声悠远,深长,脑海中却总挥之不去加西莫多那忧伤的眼眸和爱斯梅哈尔达那凄凉的身影。
悲凉的故事勾勒出了一个悲哀的时代,那个时代没有喜剧者,只是无穷的悲剧,无限的凄凉,在故事中,每个人都有鲜明的色彩,在那样一个时代,却注定了故事的结局。
爱斯梅哈尔拉达刚满16岁,她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她整个人的灵魂都是美好的。她有一只聪明绝顶的小山羊,小山羊那活泼可爱的形象时时在我眼前浮现。原本她应有美好的未来,但最后她却以16岁的热情在这个世界消失了。每当想到这个人我都觉得很惋惜。我感叹命运对她的不公与不敬。同时我也看到了她坚强、忍辱负重的良好性格。
卡西莫多的外貌其丑无比。“四面体的鼻子,马蹄形的嘴巴,茅草似的棕色眉毛所堵塞的细小左眼,完全被一个大瘤所遮盖的右眼,那上下两排残缺不全,宛如城堡垛子似的乱入遭的牙齿”,把这一切综合起来看,我觉得他真是一位恐怖的野蛮人,我认为这世上不会有这么残缺的人吧。但人不可貌相。卡西莫多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善良的心灵。他喜爱斯梅哈尔达。对艾丝美拉达的种种厌恶,他毫不在乎。他试图使爱斯梅哈尔达远离一切伤害。但个人的实力是很有限的,最终他还是不能保护好她,最后也只好选择殉情。
那源自于现实却夸大于现实的故事,那明媚的美与丑善与恶的对比,尖锐的刻画出一片绚烂的如梦似幻的时代悲剧,讽刺了当时的统治者与教会规矩的黑暗,正如雨果的浪漫流派,曼妙的笔触却鲜明的写出了人性的悲哀。
作者在《巴黎圣母院》中就是通过强烈的荚丑对照了塑造人物、反映现实、突出主题的。作者构思了两个王朝两个王国;两个法庭两种审判;两种法律两个绞架;两个社会两种场面;两组人物两种命运。作者通过这种鲜明的对比,突出了作品反封建、反教会的主题。
合上书,闭上眼,脑海里回想着那一个个感人的故事……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2寒假在家,便饶有兴趣的读起了《巴黎圣母院》,读着读着,我感觉这是一部很有趣的名著,便颇有所感的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此书的作者便是19世纪伟大的浪漫主义文学家,法国文学最伟大的作者之一,维克多?雨果。他用他那毫不留情的笔,猛烈鲜明地抨击了古典主义的种种清规戒律,主张自然存在的一切,并且提出了美丑对照的审美原则,《巴黎圣母院》便是他的一篇典型著作。
《巴黎圣母院》这篇小说篇幅较长,刚开始读时感觉眼花缭乱,五光十色,有些繁琐,但我认真读了下去,随后我就被吸引了。整书的大意是:心地邪恶的巴黎圣母院副教主弗洛罗爱上了卖艺的吉普赛少女爱斯梅拉达,便指使残废畸形的巴黎圣母院敲钟人卡西莫多去劫走了她,但却被弓箭队队长福比斯救了出来,于是心地善良的爱斯梅拉达便爱上了外貌英俊的福比斯。在和福比斯的一次幽会中,福比斯被人刺伤,她因此被当做女巫抓起来了。站在巴黎圣母院楼顶的弗洛罗,看到爱斯梅拉达被上绞刑架,露出了狰狞的笑容,原来这一切都是他亲手策划。此时,卡西莫多终于认清了弗洛罗的面目,将他推下了楼顶,并带着爱斯梅拉达的尸体遁入墓地。
这是一部叙说人“命运”的作品。女主人爱斯梅拉达善良纯洁,富有同清心,敢于舍己救人,是美和善的化身,但她却显得那么无助,无论他怎样挣扎,无论人们怎样救她,还是逃不过被绞死的命运;面貌丑陋,但内心善良的卡西莫多,还有那些企图救援爱斯梅拉达的市民,他们一起代表了正义的力量,但最终还是被毁灭;面似庄严,却狡诈无比的副教主,损害了别人,自己也没得到幸福,最终还是导致他自己以及他所爱的人统统灭亡。这一切一切的坎坷命运,究竟是怎样造成的?原因便是人格,一个人的心理品质。一个人的美与丑,不在于外表,而是内心,内心美才是真正的美。
读完之后,留有余味,心灵的美好与丑陋,人性的善与恶,依然值得去品味。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3这个寒假,我读了法国作家雨果写的著作《巴黎圣母院》。我很喜欢看这本书。
这部著作一面世就轰动一时!书中歌善舞、美丽善良的吉普赛少女爱斯梅哈尔达被有名望的副主教克罗德对她进行了种种威胁及迫害,最后竟亲手将她送上了绞刑架。外表丑陋、由副主教一手养大的钟楼怪人加西莫多最终将副主教从高耸入云的钟塔上推了下去。
自从读了《巴黎圣母院》后,我的心灵就被它深深地震撼了!它艺术地再现了四百多年前法国国王路易十一时期的历史真实,让我们看到了善与恶,美与丑的较量。可是自从读了它这刻起,我明白了:正直善良并不是个人特有的,而是每个人内心深处都存在着的一种美、一种本能!只是在这个弱肉强食、兵不厌诈的社会里渐渐被金钱、权力这些过眼云烟般的利欲淹没了而已。有谁不想做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受到别人的喜欢、爱戴,但由于生活和工作上的种种原因而被迫将自己善良的一面隐藏起来,令自己蒙上凶恶、残忍面具。幸好的是,这个社会仍然拥有许多善良、诚恳待人的心,这些是值得我们学习。因此,我们从小就要培养一颗善良的心,学会怎样去对待别人。尽管,你的面孔并不漂亮,但你真诚依然能感动别人。因为,外表并不重要,就如加西莫多,虽然他的样子令人厌恶、害怕,但是他凭着正直善良受到了众多人的爱戴,这是不容分辩的!我们待人处世都要本着一颗金子般的心。虽然,许多人都认为在如今这个复杂的社会里,如果太老实,肯定会受骗,但我们要知道,这个“老实”不同于前者,它是代表机智、小心,而前者则是出自内心的温柔、善良、对人的好,这是我们要时刻提醒自的!只要你看了《巴黎圣母院》这本书,你就会被它所深深吸引,更能使你亲临其境,仿佛是书中的一员,感受那波澜起伏、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
书籍,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巴黎圣母院》,令我体会到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莫过于真诚与善良而已!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4雨果是法国浪漫主义运动领袖,我怀着对雨果先生作品慕名已久心情,史无前例(我从不一口气读完一部小说)地一口气读完了他长篇小说《巴黎圣母院》。
小说讲述了一位吉普塞少女(爱斯美拉达)遭圣母院教堂副主教陷害致死。丑怪卡西莫多因失去心中偶像而绝望摔死,最后副主教也自尽一部人间悲剧。
如果时光能倒流,我愿走进15世纪法国巴黎。去看看巴黎温馨风情、优雅建筑、精妙雕刻,体会一下玲珑透剔金属镂刻所体现迷人趣味,领略一下文艺复兴时哥特式风格。最重要是去看看小说中副教主、爱斯美拉达,卡西莫多和格兰古瓦等人人生历程。
虽然小说中副教主显得很可恶,但在学习方面,在青少年时代还是值得我们学习。他如此旺盛求知欲令人惊叹,吞下一本接一本教规汇编。对于他来说,人生目标似乎只有一个那就是知识。他最大冲力投入学问怀抱,几乎踏遍了学问,这是对我印象最深,启示最大,令我最感动一点。
特别是他几乎遍窥人类全部正面、外部合法知识于天涯海角只能继续前进,为智力活动寻找营养,他几乎尝遍知识树上全部果实……我读到了博览群书伟大,认识了他充满血汗和知识青春。
哦,是一个灾难把他从学生梦幻中唤醒,使他从学业中走出来,回到了尘世间。十九岁成孤儿,既当长兄又当一家之主责任是如此重。这个除了另一个孤儿没有别依靠孤儿感动了他五脏六腑我读到亲情宝贵,认识到了他青年学子时生活艰难和心灵深处亮光,确是人之初,性本善。
再想一想,那个可怜、美丽姑娘爱斯美拉达。
难道就应该看着你吊死吗?我想到了一颗善良、纯洁心灵。
还有格兰古瓦眼看着自己苦心经营光荣与诗伟构土崩瓦解时,心里说不出有多少酸楚……从中我看到了他对生活向往,对失败超越,对成功憧憬。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5对于这部著作,我的第一感觉是描述场景太过频繁,如果是对建筑不感兴趣的人,我想很难有耐心把那些读完(那些我都跳过了),但整体上还是给我的感悟挺大的。
其中一段话我觉得特有意思:“那忌妒什么呀,副主教先生?是他们的力量,还是武器,还是操练?破衣烂衫的钻研哲学,并且无牵无挂,那岂不是更逍遥自在!我宁可做苍蝇的脑袋,也不愿狮子的尾巴。”这段话是格兰瓜尔和副主教的对话。
这篇文章描写卖艺为生的姑娘埃斯梅拉达美貌绝伦,心地善良,她带着母山羊在巴黎圣母院前的广场上跳舞时,被圣母院的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他丑陋的养子卡西莫多强行劫持,但在途中被御前侍卫弓手队长福比斯救出。从那以后,姑娘深深爱上了这位美男子,但是福比斯是一个轻浮浅薄、无情无义、只知道寻欢作乐的家伙。后来,那个可怜的卡西莫多代父受过,忍受鞭刑,深受众的。在他口渴难耐时,人们给予他的只有嘲笑和讥讽,而这时曾被他劫持的少女埃斯梅拉达不计前嫌,把水递到犯人的唇边。于是,这个可怜的人心有所动。
因为埃斯梅拉达深受着福比斯,副主教耿耿于怀,在意外得知他们约会时,伺机行刺福比斯并陷害埃斯梅拉达,这位善良的姑娘被诬为巫女而送上法庭。在法庭上屈打成招,。卡本莫多不顾危险来到地牢,要求带埃斯梅拉达越狱逃跑,却遭到姑娘的拒绝和痛骂。在刑场上,福比斯看着被押的姑娘却不敢出面证明她的清白。而这时卡西莫多挺身而出,以自己的勇敢保护一位不幸的姑娘,这时丑陋的卡西莫多和不幸的埃斯梅拉达组成了一个美丽的故事。
卡西莫多尽管外表丑陋,但内心崇高,而克洛德副主教自私、阴险,为满足自己的欲念不择手段,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比,绝对的崇高与邪恶的对立,使小说产生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让人们爱憎分明,可能这就是浪漫主义小说的魅力所在吧。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6紧赶慢赶,总算是把这本书读完了。刚开始看时,两三张纸花费了我十多分钟,结果还是看不懂,算了,凑合着往下看吧,可越看心就越乱。要不是要写读后感,我才不看呢。
不过,看了《作品缩写》,我就来了兴趣了。
读了这本书,我算是明白“看人不能只看外表”这句话了。
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克洛德虽然看起来道貌岸然,但却有一副蛇蝎心肠。
克洛德爱上了一位吉普赛少女——爱斯美拉达。可少女已有心上人,这使克洛德非常气愤。他使用多种卑鄙手段,试图让少女跟他在一起。为了得到她,克洛德跟他的养子反目成仇,与自己的亲弟弟……
爱斯美拉达也没有克洛德想象的那样脆弱。当克洛德利用种种卑鄙手段想强迫爱斯美拉达接受他的爱情时,爱斯美拉达宁死不从;当克洛德在监狱里为了获得爱斯美拉达的爱情,欺骗她说她所爱的浮比斯已经被他杀死,让她不要再抱任何幻想,并且许诺只要答应他的爱情,就可以将她从死刑判决中解救出去。爱斯美拉达的回答是“如果他已经死了,为什么你还劝我要活下去呢?”;当克洛德最后一次在绞刑架前让爱斯美拉达选择时,尽管这时候爱斯美拉达已经知道她所爱的人弗比斯还活着,她也找到了失散十五年的.亲生母亲,她非常想活下去,但面对克洛德的求爱,她的回答是:“绞刑架让我厌恶的程度还远远不如你呢。”最后,这位少女被绞死。
书中还有一位主人公,想必大家都不会忘记——卡西魔多。
卡西魔多虽然面目丑陋,但心地善良。在爱斯美拉达逃亡时,是他让少女待在圣母院,并且把自己的食物给她;他知道自己面目丑陋,怕少女厌恶,就主动“消失”;在他明白,浮比斯已不爱少女时,就骗她等不到浮比斯,他宁愿自己受责备,也不愿少女伤心;在看着少女被绞死时,他又是多么撕心裂肺的痛……这一切,都是因为卡西魔多全身心地爱着少女。
正如书中讲的,小说揭露了宗教的虚伪,宣告禁欲主义的破产,歌颂了下层劳动人民的善良、友爱、舍己为人,反映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7美丽而又善良的女神艾丝美达,和相貌丑陋却品德高尚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他们演绎着一段传奇,令人久久不能忘怀,
爱斯梅达刚满16岁,她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她整个人的灵魂都是美好的。她有一只聪明绝顶的小山羊,小山羊那活泼可爱的形象时时在我眼前浮现。她俩,合并起来,就像一幅多彩多姿的风景画。她们是美丽的化身。但这颗年轻火热的心却被腐朽的社会所禁锢了。原本她应有美好的未来,但最后她却以16岁的热情在这个世界消失了。每当想到这个人我都觉得很惋惜。我感叹命运对她的不公与不敬。同时我也看到了她坚强、忍辱负重的良好性格。卡西莫多的外貌其丑无比。“四面体的鼻子,马蹄形的嘴巴,茅草似的棕色眉毛所堵塞的细小左眼,完全被一个大瘤所遮盖的右眼,那上下两排残缺不全,宛如城堡垛子似的乱入遭的牙齿”,把这一切综合 起来看,我觉得他真是一位恐怖的野蛮人,我认为这世上不会有这么残缺的人吧。但人不可貌相。卡西莫多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善良的心灵。他喜爱艾丝美达,如同守玉般保护她。对艾丝美达的种种厌恶,他毫不在乎。我认为这是他最大的弱点,这也是由于社会的制度所造成的。她试图使艾丝美达远离一切伤害。但个人的实力是很有限的,最终他还是不能保护好她,也只好选择殉情,
走进巴黎圣母院,了修女。以后的每一天,她无时无刻不为女儿祈祷。她希望女儿能够平安、幸福。一只孩子的小鞋对她来说就是整个宇宙、整个世界。为了这迷人的鞋,她曾经对着天空恶意地诅咒、深情地申诉、虔诚地祈祷、悲伤地哭泣……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我一直思考着:为什么在追求欢乐的同时,隐藏着悲痛的灵魂,世道如此吧!在生活中总有艰难,总有困惑,也会有成功,更会有失败……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8这是一个有关美与丑的故事。
1948年的巴黎圣母院,有一位美丽的美丽的卜赛少女爱丝梅拉达,爱上了外表同样漂亮的男子弗比斯,弗比斯外貌英俊内心却懦弱世俗,因为爱斯梅达拉的外貌而深深爱上她的还有一个外表道貌岸然,内心险毒无比的副主教,副主教因爱生恨,处处致艾丝美拉达于死敌。副主教的狠毒,弗比斯的冷漠,大众的推波助澜,将艾丝美拉达渐渐的推向死亡的深渊。整个过程,只有一个人,坚定的站在艾丝美拉达这一边,与所有人对立,这个人就是敲钟人卡西莫多。卡西莫多是个生来就有相貌缺陷的人,不但外表极丑无比,而且智商也有限,可是他却长了一颗温柔善良而且知道善恶是非的心。他一直勇敢的保护艾丝美拉达不受他人的辱。最后的最后,在艾丝美拉达被无名的罪过判死刑后,他杀死了陷害艾丝美拉达的副主教,自己也找到艾丝美拉达的尸体,仅仅的抱住她,再也没有分开。
从外表,艾丝美拉达是极美的,卡西莫多是极丑的,可是从内心,他们又是很般配的,他们俩多拥有一颗善良的心。雨果擅长写这种可歌可泣的故事,总有一个伟大的人物有着压抑的人生却坚守光明的信仰,给人震撼的启迪。卡斯莫多就是这样一个人物,尽管生理缺陷很多,人格却是完美无缺。对于主人公这对男女,雨果有着太多的夸张,但是对于书中出现的旁观者和小人物,雨果写的入木三分,那就是真是的人民大众。我们这些所谓的正常的人,平凡的大众,对于优秀的人嫉妒怨恨,对于底下的人嫌弃嘲笑,这种阴暗的丑陋的心理真是真正的残疾。
所以,博爱与仁慈,善良与信仰,才应该是人生的第一必修课。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9合上书,书中的一个个场景画面还在脑海中盘旋着。意犹未尽啊,就这样完结了。《巴黎圣母院》不愧是经典著作啊。
建筑是那么的美丽奢华,景物是那么的多姿多彩。人物的特点是如此的突出,人性间的对比是如此的明显。
艾丝美拉达,美丽善良的代表。她不光有着迷人的外表,还有着一颗十分纯真善良的心。她对待那只小山羊是那么的无微不至。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西莫多不顾危险将水送到了他嘴边,一口一口的喂下去。对于自己所爱的人,她情愿自我牺牲……可见,她是如此的纯正,她真算是没有丝毫的污垢啊。就像天使一般的姑娘,美貌智慧勇敢纯真并存着。
一个虔诚于宗教,作为副主教的克洛德。自从遇见的艾丝美拉达,就被深深的吸引了。渐渐地显出了他阴险毒辣道貌岸然的本性。为了要满足自己的欲念而不择手段的去伤害艾丝美拉达。除掉袭击心爱的人挨着的弗比斯。他抱着“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的念头,而将那位像天使般美丽的姑娘置于死地。
卡西莫多,丑陋的外貌真是令人想象到毛骨悚然。几何形的脸,四面体的鼻子,马蹄形的嘴,参差不齐的牙齿,又聋又哑,还是个驼背。的的确确就是的畸形人,缩成一团,没人会认出他是个人吧。上天就好像把所有的不幸都降临在了他的身上。可他却有着别人都没有的高尚的道德品质,充满着正义感,会替人着想,做事坚持不懈。
他也同样的被艾丝美拉达迷住了,可他知道自己是如此的不配,不愿伤害强夺艾丝美拉达。默默地为她付出,费尽艰辛救出了她,将她安置在圣母院的顶楼。把食物,被褥都给了她。自己忍受着寒冷。可以说这一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永恒的,质朴的。
善良纯真,阴险毒辣,正义无私。很好的诠释了这三位主人公的人性特点吧。
人性各有不同,他们都是因为心中的那一份爱吧!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10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并透过这种描写深刻地剖析了丰富复杂的人性世界,表现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雨果在《巴黎圣母院》中用对比的手法刻画了群性格鲜明,极富有艺术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人物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和悲剧命运扣人心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一组对比鲜明,令人触目惊心的人物形象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和敲钟人卡西莫多。
岁的爱斯梅拉达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她和她那只聪明绝顶的小山羊是整部小说中给人以无限遐想的浪漫亮点,是美丽和自由的化身。但在禁欲的中世纪极端保守腐朽的教会势力的摧残下令人惋惜地陨灭了。
岁的卡西莫多外貌其丑无比,严重的残疾使他一来到这个世界上,便遭到无情的遗弃先是亲人的遗弃,继而是整个社会的遗弃。然而外貌丑陋的卡西莫多却有着一顶纯洁美丽的心灵,他以纯真得不掺一丝杂质的爱情如同守护着珍宝一般守护着爱丝梅拉达,试图使他远离一切伤害。但在强大的社会偏见和恶势力面前,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微不足道,致使强悍的卡西莫多,也只有选择殉情这一悲剧。这两个主人公存在着纠结在一起的不幸身世,外貌上的反差也无法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的天性。
想想敲钟人卡西莫多悲惨的命运,美丽的心灵我就感到无地自容,想想自己平时总是以貌取人,就更加难过了。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大家总是瞧不起外貌丑陋,衣着寒酸,天生残疾的人,一味只知道去追求,从而忽略了真正的人,真正的美在于心灵。倘若一个人心灵不美,即使穿上最美的衣服也不见得美,要知道心灵上的一道皱纹比眼角上千道鱼尾纹还要衰老,还要败事,还要可悲。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11美丽与丑陋只不过是瞬间的事,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就表现了这一主题。虽然这似乎并没有多大的意义,但毕竟雨果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他不过只有二十多岁。恐怕他在其中只是想讲述这样的一个故事,提高自己描绘故事情节的能力。但这个故事却有许多吸引人的地方。
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在中世纪的法国靠卖艺为生,在一次“错误的审判”帮助了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卡齐莫多。这是个极其丑陋的人,雨果描绘他丑陋外貌的语句不亚于描绘一个十足肮脏的怪物。他小的时候被抛弃在巴黎圣母院,一个神父本着由他弟弟而生的怜悯之情“解救”了他。这神父后来变成了主教代理,同时也成为了卡齐莫多的父亲。而主教代理却疯狂的爱上了吉卜赛女郎,他不断的在公众面前诋毁她,甚至陷害她入狱,借此压抑着自己心中的激情。卡齐莫多解救了吉卜赛女郎,并与她相处在巴黎圣母院的塔楼里。到了这里,我们不禁要发问:解救这美丽女郎的为什么是这个丑八怪?难道不应当是一个“帅哥”去拯救了她吗?书中并不缺少这样的人物呀。而雨果创造这样一个畸形的存在,是不是故意以这个存在来吸引读者?
但接下来的情节发展却由不得我们多想,故事立即就以一个悲哀的结尾结束了。爱斯梅拉达被绞死;主教代理则被愤怒的卡齐莫多推下了塔楼,摔的是血肉模糊;而卡齐莫多带着爱斯梅拉达的尸体永远长眠于一个死人窟里。书的结尾写了这么一段话,令刚读此书的我立即呆住了。后来人到死人窟里寻找他人尸体的时候,引出了故事的最终结局:爱斯梅拉达与卡齐莫多的尸体变成了两具白骨,而这白骨也在那群人的不小心触碰中变成了尘埃。这是本书的最后一句话,故事的终结是一个完完整整的人的自然的终结,而作为雨果练笔的巴黎圣母院故事到此结束。显然,雨果到最后没有了对作为练笔之书的激情,只是给了故事一个很“自然”的结局。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12我欣喜地翻开书,迎接我的是美丽的少女爱丝美拉达和她那只欢蹦乱跳的小羊,以及她们在一起的一个个欢快的场面。接着出现在我面前的,便是那高大古老而神圣庄严的圣母院。
啊,那个敲钟人,那个卡西莫多,相貌多么丑陋,那是一种我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的丑陋,我的心中不禁笼上了一层厌恶感。
随着故事的发展,场景不再明快了,更多的是圣母院的阴郁,我的心为少女爱丝美拉达的困境一次次紧缩,紧缩,直到缩出一身冷汗。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在这困境的旋涡中,在这困境笼罩在爱丝美拉达头顶的时候,拯救少女的不是上帝,不是达官贵人,不是“救美”的英雄,也不是少女梦中那英俊潇洒的白马王子,而是那个丑陋的卡西莫多。那救助的场面一次次从我眼前闪过,那披散的乱发,那强健的胸膛,还有那只闪着自豪光芒的独眼,在我的心中一次次放大,放大,直到占据了我的整个心灵……
自豪,是的,多么值得自豪啊!我终于看到了一位相貌丑陋的人身上最美的东西:在教皇的黑暗统治下,在虚伪卑鄙的副教主、轻佻放荡的弓箭队长中间,竟然有一个如此朴实而又震撼人心的形象!这个形象深深地印在我心上,使我懂得了美的真正含义,这是一种经过重重磨难而迸发出来的人性美,这是一种凝结着善良与勇敢的心灵美!为了正义,卡西莫多毅然放弃了他一直信奉如神的副教主,这是一种反抗,一种对当时残暴统治的反抗!
我反复回味着那豪壮的场面,我要把卡西莫多的美永远刻在脑海中,以填补我对美的肤浅认识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13读完了《巴黎圣母院》这部世界名著,文中的丑与美,善与恶,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挥之不去的印象。《巴黎圣母院》是法国十九世纪作家维克多·雨果的浪漫主义长篇小说代表作,发表于1831年,小说描写了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并透过这种描写深刻地剖析了丰富复杂的人性世界,表现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
雨果在《巴黎圣母院》中用对比的手法刻画了群性格鲜明,极富有艺术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人物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和悲剧命运扣人心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一组对比鲜明,令人触目惊心的人物形象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和敲钟人卡西莫多。16岁的爱斯梅拉达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她和她那只聪明绝顶的小山羊是整部小说中给人以无限遐想的浪漫亮点,是美丽和自由的化身。但在禁欲的中世纪极端保守腐朽的教会势力的摧残下令人惋惜地陨灭了。20岁的卡西莫多外貌其丑无比,严重的残疾使他一来到这个世界上,便遭到无情的遗弃——先是亲人的遗弃,继而是整个社会的遗弃。然而外貌丑陋的卡西莫多却有着一顶纯洁美丽的心灵,他以纯真得不掺一丝杂质的爱情如同守护着珍宝一般守护着爱丝梅拉达,试图使他远离一切伤害。但在强大的社会偏见和恶势力面前,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微不足道,致使强悍的卡西莫多,也只有选择殉情这一悲剧。这两个主人公存在着纠结在一起的不幸身世,外貌上的反差也无法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的天性。
想想敲钟人卡西莫多悲惨的命运,美丽的心灵……我就感到无地自容,想想自己平时总是以貌取人,就更加难过了。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大家总是瞧不起外貌丑陋,衣着寒酸,天生残疾……的人,一味只知道去追求“外表美”,从而忽略了真正的“心灵美”。
人,真正的美在于心灵。倘若一个人心灵不美,即使穿上最美的衣服也不见得美,要知道心灵上的一道皱纹比眼角上千道鱼尾纹还要衰老,还要败事,还要可悲。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雄狮去流浪》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1读完了《雄狮去流浪》这本书,我被五只半大狮子的勇气深深吸引和震撼,我仿佛看见了小狮子们经历重重困难时的情景。
情节是这样的: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春天,五只半大的雄狮稀里糊涂地被狮王毫不留情地赶出了狮群,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流浪狮。为了让最小的狮子“红飘带”生存下去,四只大一点的狮子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终于,红飘带不负众望,登上了另一个狮群的狮王宝座,流浪的生活从此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流浪的日子里,最大的狮子黑鬓毛为了让其他兄弟能够存活下来,强迫着兄弟们吃掉自己;剩下的四头狮子中,大头狮成了首领,每天,它都在琢磨怎样才能有一个立足之地。终于,他们走出了沙漠,但刀疤脸为了喝道清凉的水,不惜生命与黑犀牛搏斗,结果他们同归于尽,倒在血泊中;大头狮、桃花眼、红飘带翻过了沙漠,来到了人类世界,但大头狮毕竟是狮子,头脑再聪明也敌不过人的智慧,一天,它不幸死在猎人的枪口下;桃花眼因为被黑菊雌狮的种种形态迷住了,却因背叛而死在沼泽地里。
黑鬓毛的死促使兄弟们团结;刀疤脸的死告诫同伴要用勇气面对一切;大头狮的死让桃花眼、红飘带明白了人不是“白猩猩”,而是统治全世界的高级动物;桃花眼的死让红飘带懂得了不要被眼前的美好所迷惑。虽然这四只雄狮已经去另一个世界报到了,但他们的小弟“红飘带”不辜负他们的期望,终于在生命的旺盛期登上了狮王的宝座。
塞万提斯说过:“丧失财富的人损失很大,可是丧失勇气的人便什么都完了” 。是啊,同学们,让我们记住“用笑脸来迎接悲惨的厄运,用百倍的勇气来应付一切的不幸”!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2我,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近些日子,我疯狂地迷恋上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便死缠着妈妈买,妈妈拗不过我,只好又给我买了三本。这下,我学校看,家里看,忙得不亦乐乎,几乎一口气就看完了。其中,令我最有感触的就数《雄狮去流浪》这本书了。
在罗利安大草原上,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这五兄弟被双色鬣狮群无情地驱赶,踏上了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涯。险象环生的罗利安大草原到处都是危机,四兄弟相继奔赴在黄泉路上,抛下五兄弟中最小最弱的红飘带,生存危机使它过上了流寇式的生活。红飘带一年年长大,当他酝酿着对帕蒂鲁狮群发起攻击时,另一个敌人出现彻底粉碎了它的希望,它——失败了。
看完这本书,我被深深地震撼了。雄狮五兄弟面对困难毫不退缩,勇往直前,甘愿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另外几只雄狮的生命。而当五兄弟只抛下红飘带时,它也没有产生过放弃。难道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而我自己呢?妈妈让我一个人走夜路,我退却了;让我一个人乘公交车,我退却了;连让我一个人去买早点,我也退却了。看来,这本《雄狮去流浪》让我懂得了不少,学会了不少。
《雄狮去流浪》,真是一次心灵的旅行,一次心灵的震撼啊!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3寒假,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写的《雄狮去流浪》,书中有五个主人公,老大黑鬣毛,老二大头狮,老三刀疤脸,老四桃花眼,老五红飘带,他们的艰辛故事让我泪流满面,心潮澎湃。
烈日炎炎的夏天,这五只半大的雄狮被“驱逐”,流放到气味边界线外,从此他们开始了颠沛流离的凄惨生活。这一天下午,他们使出浑身解术也没有捕到半只长颈鹿,老大还因此而受到重伤,在饥肠辘辘的危难时刻,又被一群凶恶的鬣狗包围。此时,奄奄一息的老大命令老二咬死自己,让四个兄弟分食他的尸体以裹腹饥。四只狮子吃肉却如同嚼蜡,是苦的还是涩的无人能知。那些鬣狗看到如此情形,不禁心惊胆战,落荒而逃。
剩下四只狮子不知不觉地又走进了沙漠,不幸的是老五在沙漠里面得脱水症,走投无路的时候大家相互用尿液来解渴,保住了自己的性命。还好最后在沙漠地带遇到了绿洲,可惜这里的守护神是自私的黑犀牛。大家齐心协力前后左右加击,由于老二的一点点儿私心,导致老三与黑犀牛同归于尽了。刀疤脸和黑鬣毛一样是伟大的死亡,他们的死亡都能带来其他狮子的幸福。每每读到这激动人心的时刻,都不禁使我潸然泪下,内心深处的敬意油然而生。
它们在途中历经磨难,最后只留下了老五红飘带,他全身写满了沧桑,也锤炼成为一只战无不胜的真正的雄狮,最终打败那曾经威震一世的老杂毛。 读了这本书 我知道了远离我们生活的狮族也是这样优胜劣汰,而兄弟之间的情谊却又那样的伟岸,有时让我们人类也自叹不如。
我超级喜欢看动物小说,现在我又期待着看《红飘带狮王》呢!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4自从读过《红飘带狮王》后,我就一直想再读这个精彩故事的上部——《雄狮去流浪》这本书。两周后,我和妈妈一起去书店买回了此书。
《雄狮去流浪》主要讲述在罗利安大草原东边红树林旁边,生活着二十只狮子组成的双色鬛狮群。双色鬛狮王和它的帮手独眼雄狮驱除了五头半大雄狮:黑鬣一毛一,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和红飘带。五兄弟成为流浪雄狮后,纷纷走向黄泉路,个个死于非命。
老大黑鬣一毛一被长颈鹿踢伤,成了四兄弟的腹中食;老二大头狮被猎人打死;老三刀疤脸在沙漠里与犀牛同归于尽,使另外三兄弟喝到了水;老四桃花脸却因为异群狮子,活埋于沼泽。。。。。。可以说五兄弟只留下红飘带了。
四兄弟的牺牲使红飘带更有了活下去的信念,因为一头雄狮最重要的就是领地,这代表了尊严,同时这也是四位兄长对它的希望。三年后,红飘带已成为成年雄狮。在广阔的罗利安草原上,红飘带的'目标是最强大的帕蒂鲁狮群,可是,辫子雄狮的出现粉碎了它的希望。。。。。。
精彩的故事告诉我们:现实生活有它残酷的一面,在动物的世界也不例外;还有就是计划好的行动要尽快出手,速度是赢得先机的重要因素;最后就是可贵的亲情值得珍惜,可以说正是四位兄长用生命保住了红飘带的存活。
亲爱的读者们,你们已经被精彩的故事吸引了吗?如果喜欢,你们是否想知道蜂腰雌狮为何从帕蒂鲁狮群流浪出来,又是怎样与红飘带巧遇的?它们组成一个最小的狮群后又碰上了什么样的困难吗?后来收留无鬛公狮后,这个小一团一队又如何打败巨鬛,使红飘带成为帕蒂鲁狮群的掌门大雄狮,最后又是怎样黯然神伤的结局吗?
想了解更多,就打开《红飘带狮王》一书吧!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5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了许许多多部关于动物的小说。我看过《斑羚飞度》、《混血豺王》、《雄狮去流浪》……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还要数《雄狮去流浪》了。
在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双色鬃狮群。一次用餐中,不知深浅的五只半大雄狮黑鬃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因为抢夺食物而被驱逐出师群开始它们的流浪生涯。饥饿是它们学会的第一课,有好几次它们都想一死了之,可是强烈的生存意识指使它们要活下来,可悲的是,黑鬃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还是先后死去了,只剩下小弟红飘带了。红飘带忍辱负重,就在快要成功之时,两只新来的雄狮把它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在《雄狮去流浪》的续集《红飘带狮王》一书中,写到红飘带最后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取得了成功。
故事揭露出了自然界的残忍无情,说明了生活充满着风雨与坎坷,不可能是永远无忧无虑的,只有直面现实,勇敢沉稳地应对,一步一个脚印才能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来。结合人来讲,这不正是用五只半大雄狮来比喻我们人类吗?很多人都梦想着一夜暴富,不愿付出努力就妄想会有结果。这是多么可笑啊!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要向红飘带学习,不能遇到一点儿小事就半途而废。
我始终坚信:成功=辛勤付出+坚持不懈。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6寒假期间我看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雄狮去流浪》一书,这本书主要讲:名叫黑鬓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五头狮子被他们的狮群驱逐,踏上了流亡的生涯。罗利安大草原到处充满危机,四兄弟因此相继死亡,只留下弱小的红飘带,被各大狮群驱逐着,九死一生的流窜在边界线上,过着飘零的生活。
四兄弟的死去让红飘带坚定了要更好的活下去的信念。拥有一块领地和一个狮群是每只雄狮的梦想,帕蒂鲁狮群掌门人---老杂毛的年老势微让红飘带看到了希望,但却被其他雄狮抢先的一步,它的希望破碎了。
巴迪亚沙漠上,红飘带和刚从帕蒂鲁狮群出走的蜂腰雌狮相遇了,帕蒂鲁狮群刚刚遭受了一场大屠杀,狮群掌门人老杂毛被流浪雄狮打败了,流浪雄狮急于更新血统,将狮群的幼狮全部赶尽杀绝,以催逼雌狮发情诞下自己的子嗣,而遭遇丧子之痛的蜂腰雌狮发誓要血债血还…
非洲稀树草原上,红飘带和蜂腰雌狮结为一体,世界上最小的狮群成立,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夺取帕蒂鲁狮群,向流浪雄狮复仇!
这个故事对我深有感触,作者告诉我:当我们身处困境时,千万不要放弃,也许希望就在前方,经过不断的努力,事情会想好的方向发展,就像陆游写的诗句一样: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7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做《雄狮去流浪》,我看完这本书以后大为震惊,雄狮的世界原来是这么的悲惨,它们到了一定年龄以后,就会被驱逐去流浪,过着流寇式的生活。
书里讲的是其中一个狮群里被驱逐出来的五只雄狮。老大是黑鬣毛,它很勇敢事事走在前头,为了兄弟东奔西走;老二大头狮头很大,聪明绝顶,关键的时候总有好办法;老三刀疤脸,脸上有一条刀疤,英勇善战;老四桃花眼,眼睛又大又漂亮,故得此名;老五红飘带,脖子上的颜色很像一条红色的飘带,它是五个兄弟中最小,最弱的一个。
险象环生的罗利安大草原上危机四伏,四兄弟相继走在黄泉路上,丢下了红飘带,它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也只有坚持活下去的信念了。
看完这本书,我心情很沉重,在动物的世界里,竟然如此残酷,它们不择手段,分分钟神经都高度紧张。它们浪费了青春,浪费了生命,只是为了能有自己的一方天地,在不知不觉中踏上了黄泉之路。而我又开始怜悯这些年幼狮,尚未成熟就被推向大自然,推向死亡,从人间堕入地狱,过着九死一生的生活,为了觅食哪怕被揍上一顿也毫无顾忌,雄性的愤怒遭到了挤压。它们逆来顺受,默默地承受着其他狮子肆无忌惮的发泄,却不敢讨回公道。
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的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真实,感情更真沛,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因此,动物小说更有理由赢得读者,也更有理由追求不朽。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8在美丽的罗莉安大草原上,生活着一个双色鬃狮群。有一天,狮群中的雌狮猎到了一匹角马,所有的狮子按照尊卑顺序开始进食,由于五只半大的雄狮不知深浅,抢在雌狮之前进食,引起公愤,被赶出了狮群,就这样开始了它们在草原上的流浪生涯。
饥饿时流浪给他们上的第一课,他们必须学会袭击,学会狩猎,才能活下去。五只半大的狮子,老大叫黑鬃毛、老二叫大头狮,老三叫刀疤脸,老四叫桃花眼、老五叫红飘带。为了活下去,他们去抓捕长颈鹿,老大黑鬃毛不幸被鹿踢碎了下巴,身受重伤。为了不被鬃狗吃掉,它决定让其他四只雄狮,饮自己的雪,吃自己的肉,使他们有力气活下去,重振雄狮信心。老二大头狮在偷猎牧场的绵羊时,被牧羊人用枪打死了。老三刀疤脸和誓死守卫着沙漠水潭的黑犀牛展开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斗,最后,它和黑犀牛同归于尽了。
老四桃花眼看上了另外一个狮群的雌狮,为了争夺配偶,和狮王展开了决斗,当它和狮王都陷入泥潭的时候,雌狮听从了狮王的命令,迫不得已,一掌掴死了桃花眼。
这个时候,只剩下老五红飘带了,它要独自去面对,这残酷的大自然。
在狮群里的时候,小狮子有狮王的保护,有妈妈的爱护,它们生活的很安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但是,随着雄狮的一天天长大,他们到了一定的年龄,就必须赶出狮群,独立生活,独自去面对残酷的大自然。
我是一个男孩子,总有一天,我也会长大,离开爸爸妈妈的怀抱,独自去面对残酷的社会。我也要做一头雄狮!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9在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双色鬃狮群,因为5只半岁大的雄狮抢了母狮的食物,狮王将它们驱逐了出去。从此,这五只半大的雄狮便开始了颠沛流离的旅行。在途中,它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产生了最后一个胜利者----红飘带,以全身写满了沧桑的它,终于练出了一套诀窍。最终,它就要打败那曾经威震一世的老杂毛了。但事与愿违,它没有把握好时间,让别狮占了王。
读到这,我的感触很深。说实话,我也料到这样的结局。但是,我却不禁感慨那四只雄狮虽然都死了,但死法各不相同:有的风光地死了,有的勇敢地死了,有的为情所困而死,有的到死时才明白事实的真相……
我颇受教育。
原来狮族是这样生存的,我了解到了自然,也感受到了自然。熟悉了狮群的生活,便身临其境。
桃花眼是急功近利的,因为不想到了中年才当上狮王,希望自己可以少年得志,用自己独特的大眼睛去勾引了墨菊雌狮,可最后却死于墨菊掌下,也许它是带着懊悔和不甘心死在沼泽地里吧!
从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了自然,也感受到了自然,熟悉了狮群的生活。现在,我从这五只雄狮的遭遇中领悟到了生命的重要,我们要珍惜生命。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这样一个道理:大自然就是如此的残忍,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一样,只有你懂得更多,才能成为有用的人。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所以,让我们努力学习,将来为国家做出贡献。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10今天我满怀着期待的心情,翻开了《雄狮去流浪》的页章,这本书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爷爷的著作。这篇小说,每一个环节都很精彩,都引人入胜,而且环环相扣,令人心情时起时落。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有五头幼师,被试群对幼师的逐雄而驱逐出狮群,在茫茫的草原流荡。刚开始没有一头狮子放弃,每一只都充满信心,时刻为创建一支狮群而做准备。但是几只小狮子在草原上生活是艰辛的,他们没有领地,总是饥一顿,饱一顿。后来,老一被鹿踢伤,于是无私的献出自己的生命,让自己的血在每一只狮子心中流淌,一次次的失败,让许多狮子放弃了;老二大头狮一直不停鼓励,并在沙漠后面找到了另一片天地,但在过沙漠时老三为夺到水与犀牛同归于尽,不幸牺牲了。到了沙漠后,大头狮不知是人类领地,扑咬人而打死,但最后两头狮子却平安回来了,老四桃花眼不慎摔入泥浆,红飘带单只狮子还在飘荡,生死未卜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这部小说不仅写得好,而且还蕴含着大道理,比如说他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好好干,都要团体合作,这样才能干得好,也要有舍己为人的思想对朋友要奋不顾身,哪怕献出生命!在巨大的困难面前都要充满信心,永不放弃,还要鼓励自己的队友一起冲!相信胜利就会来到。不能只凭蛮干做事,还要会动脑,这样才会成功!
我要向这些雄狮学习!吸收他们的优点,取长补短!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11打开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雄狮去流浪》细细品味,五只毫不起眼的雄狮就这样走进了我的心里——
在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双色鬣狮群。这一天,雌狮们猎捕了一头角马带回营地,狮群正在按照尊卑次序进食,不料五只半大雄狮不知深浅,抢在雌狮前夺取食物,引起公愤。双色鬣和独眼雄认为时机成熟,着手“驱雄”,抓伤黑鬣毛,咬倒红飘带,将五只半大的雄狮无情的驱逐出了双色鬣狮群。
五只半大雄狮——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就这样开始了它们的流浪生涯。
六七年过去了,黑鬣毛惨死于鹿蹄之下;刀疤脸与黑犀牛同归于尽;大头狮死于白人的*之下;桃花眼命丧墨菊雌狮掌下,身埋沼泽地里。短短六七年时间,五只雄狮只剩下年纪最小,身体最弱的红飘带了。
斗转星移,日新月异,五兄弟中的幸存者—红飘带已经长成真正的青年雄狮,它不仅学会了如何在沙漠边缘生存,还学会了忍耐和克制,而想结束流浪生涯,占领、统帅一个领地的野心也在慢慢滋生,帕蒂鲁狮群正是它的目标¨¨¨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里掀起了波涛骇浪:每只狮子都在为哥哥或弟弟着想,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为哥哥或弟弟找个食物吃、找口水喝,这是多么伟大的精神啊!具备这种精神的狮子不多,具备这种精神的人类也不多,寥寥无几啊!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12“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尤其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书,我更是爱不释手。他写的书生动有趣,让我置身于动物世界,时而为它们的处境感到担忧,时而为它们的成功感到欢喜,时而为它们的智慧而折服。《雄狮去流浪》是我刚刚看完的一本书。
《雄狮去流浪》讲述的是: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双色鬣狮群。这一天,雌狮捕猎了一只角马带回营地。狮群正按照尊卑次序进食,不料五只半大雄狮不知深浅,抢在雌狮面前夺取食物,引起公愤。双色鬣和独眼雄认为时机成熟,着手“驱雄”,抓伤黑鬣毛,咬倒红飘带,将五只半大雄狮无情地驱逐出了双色鬣狮群,五只半大雄狮开始了它们的流浪生涯。
当黑鬣毛带领兄弟们捕猎时,不慎被长颈鹿踢伤,为了让四个兄弟们活下去,它献出了自己的身体,让四兄弟分食自己的肉。读到这,黑鬣毛那关爱兄弟的感情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十分佩服。
为了躲避其它狮群的驱逐,大头狮带领三兄弟横穿巴逊亚沙漠。途中,它们遇到了沙尘暴,大头狮让兄弟们互相抱成一团,避免了分散的危险。大头狮和三兄弟互相帮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还有那一次,它们在沙漠中找到了一口被黑犀牛霸占的水塘,为了不使兄弟们渴死,老三刀疤脸与黑犀牛同归于尽……,它们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把生的希望让给比自己小的兄弟。最后,老幺红飘带活了下来。
读完这本书,我已是泪流满面,原来动物也有复杂的情感,让我对一些毫不起眼的动物肃然起敬,改变了它们在我心中“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形象,让我深刻地反思人与动物之间的关联。我很急切地想知道五兄弟中的幸存者——红飘带的成长,等我利用课余时间看完了再告诉你们哦。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13文学界中有许许多多小朋友喜爱的作家,如:杨红樱,伍美珍,晓玲叮当,曹文轩而我最喜欢的,则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作家。今年暑假,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沈石溪写的《雄狮去流浪》这本书。书中有悲,有喜,也有哀。
这本书主要写了五只半大的雄狮被双色鬣狮群驱雄,从此,这五只半大的雄狮便开始了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流浪汉日子。在途中,它们历经千辛万苦。老大黑鬣毛,老二大头狮,老三刀疤脸,老四桃花眼都相继死去,只剩下了老五红飘带一个人。
红飘带从四个兄长的死亡学到了很多,知道要想成功,必须学会等待,等待机会,等一切都成熟后,才有希望。最终,它就要打败那曾经威震一世,带领着帕蒂鲁狮群的老杂毛了,但事与愿违,另外两头雄狮的出现打乱了红飘带的计划,并威胁到了红飘带。红飘带六七年的等待,六七年的计划,就这么泡汤了。
我颇受教育。
从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了自然,也感受到了自然,熟悉了狮群的生活。现在,我从这五只雄狮的遭遇中领悟到了生命的重要,我们要珍惜生命。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这样一个道理:大自然就是如此的残忍,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一样,只有你懂得更多,才能成为有用的人。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所以,让我们努力学习,将来为国家做出贡献。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14这本书详细的描写了被“驱雄”后的半大雄狮到草原上流浪生活的故事,《雄狮去流浪》读后感500字。
五只半大的雄狮带着埋怨和委屈的吼叫声离开了它们小时后的“温床”——双色鬃狮群,它们开始了流浪的生活。流浪生活的第一天,它们就碰到了种种困难,不是被别的狮群驱赶,就是找不到食物。他们每天就过着不安稳的生活。最终,经过岁月和意志的磨练,只留下了在五只半大雄狮中最小的老五——红飘带。就这样,红飘带总结前面四位兄长的经验,开始了自己新的生活……
“驱雄”是雄狮成长中不可缺少,也是必须经历的一道难关。所有被驱雄的狮子,都将经历野外艰苦的磨练,学会自己捕猎、生活。所有不会生存的狮子,将会无情的被大自然淘汰掉,只有那些生存下来的狮子才有可能继承王位,读后感《《雄狮去流浪》读后感500字》。在雄狮的成长生活中,大自然就好比是一场生存的竞赛,只有胜者,才能活下去。虽然这对于雄狮的生存规则来说是残酷的,但是,这也是选出优秀的狮种的方法,只有这样,狮子的后代才不会越变越衰弱。这么说来,狮子还要感谢祖宗设定了“驱雄”这个生存规则。
实际上,并不是只有狮子会驱雄,很多动物也向狮子那样:例如狐狸、金雕……它们同样希望自己的子孙后代能成为山里之中的强者。
虽然我们是人类,没有狮子那么残酷的生存规则,但我们也应该奋发向上的努力学习,长大后为国家效劳,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昌盛,越变越强。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15放了,天气变冷了,经常下起滂沱大雨,每次都下个不停,妈妈帮我买了几本书,都是动物小说,《雄狮流浪记》,《狼王梦》,《草房子》,《最后一头战象》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书是《雄狮流浪记》。
狮群社会是典型的雄性寄生性统治的社会掌门大的雄狮一般不会自己去捕猎,而是由成年雌狮来完成的,雄狮负责保卫领土和家园,也偶尔去照看幼狮。狮群社会即将就尊卑次序,每次进食必须让三掌权的雄狮先吃一番,才能轮到雌狮和幼狮们。狮群的首领在小狮子们满两岁的时候就将它们赶出家群,它们分别是:黑鬃毛、刀疤脸、大头狮、桃花眼、红飘带。为了生存,老大黑鬃毛带着兄弟到处寻找能安顿下来的领地,可不幸,黑鬃毛被长颈鹿踢中,生命垂危,为了其他兄弟不挨饿,牺牲了自己让兄弟们填饱肚子;刀疤脸为了在沙漠里抢到一片水源,被盘踞在那里的黑犀牛撞个粉碎;大头狮很聪明,但他聪明反被聪明误,死在“白猩猩”——人类手里;桃花眼为了尽快登上王位,过早地想杀掉独耳喀喀的首领,却被自己的“情狮”墨菊雌狮不小心撞入沼泽。最后只剩下红飘带一只狮子了,红飘带在路上碰到了自己的妻子——蜂腰雌狮,生下了一窝子小狮子,却又不幸丧命。
看了这本书,让我知道在动物的世界里,也是弱肉食强,尔虞我诈,黯然伤神,惨不忍睹。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做什么事情,只有一丝希望我们不要放弃,要向成功奔去。即使剩下最后的意思生命,也要做你觉得有意义的事情。黑鬃毛这种无私奉献,为兄弟着想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希望大家也能买《雄狮去流浪》这本书,去学会里面的知识!
300字读后感20篇 急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最后,我希望全世界人都能够记住贝多芬,并像贝多芬那样活着。二骆驼祥子》是“人民艺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品。老舍笔下的祥子来自乡间,带着中国农村的大背景,也带着农民朴实敦厚和固执。当他认准了拉车这一行,他就成了“车迷”,一心想买上自己的车。凭着勤劳和坚忍,他用了3年的时间,省吃俭用。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自食其力的上等车夫。在中国兵荒马乱的时期,没有他半点遐想的余地。不到半年,他被逃兵掳走,还失去了自己的“心肝”——洋车,只牵回3匹骆驼。祥子没有灰心,他依然倔强地从头开始,更加拼命地拉车赚钱,攒钱。
可这次还没等他再买上车时,所有的积蓄又被侦探敲诈,洗劫一空。买车的梦想再次成为泡影。他为了买车,与虎妞成就了一段婚姻。但好景不长,虎妞死于难产,又失去了他喜爱的小福子。祥子人车两空。从此厌烦拉车,劳作。最终成为城市的垃圾。
读罢这本书,我对祥子的评价为:祥子是一个经不住生活的考验,而失去生活的人。俗话说:“路慢慢之远兮,吾将上下之求索。”他为何不再寻求新的路,而成为社会的人渣,败类?他为何不做生活的主宰者,去自谋生活呢?我想,他也是害怕了,因为他是农民出身,他受不了生活一次次对他的打击,他放弃了。所以酿成了书中的人物一直走下坡路的原因后果啊!!!! 三读《草房子》有感。
《草房子》讲述了一名名为“桑桑”的男孩的小学生活。六年间,有着天真的纯情,互帮互助的感动,也有一些小小的伤害夹杂其中。
“秃鹤”、“白雀”“细马”“康康”四个角色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细马了。
那个江南来的“小蛮子”。
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饱受同龄人的嘲笑和欺辱。细马选择了逃避,休学去放羊。渴望自由、更渴望交流,却在能听懂当地人的方言后选择用“打架”、“挡路”、“骂人”的方式希望获得别人的“招惹”,以泄对教室里的孩子们的嫉妒。原本以为自己厌恶这个荒蛮的小乡村,却又在被送回去后回来。水灾淹埋了这个孩子小小的快乐,养父病逝、养母受不了打击疯后,毅然用自己小小的肩膀扛起这个不完整的家的重担。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
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
对厄运抗争的悲戚,对尊严的坚守。
未完待续。
油麻地的故事还在继续。 四可爱的小兵张嘎
-《小兵张嘎》读后感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看完了《小兵张嘎》这本书。故事发生在抗日战争年代,张嘎与奶奶相依为命,但在一次日本鬼子的扫荡中,张嘎的奶奶不幸被害。嘎子为了替奶奶报仇想加入八路军,共产党看嘎子年龄太小没有同意,但是嘎子从不灰心,在他的努力下终于当上了八路。嘎子小小年纪便有了入八路打鬼子的志愿。他的勇气、聪明才智,还有吃苦耐劳的毅力让我感动,感动他对友情的生死与共;感动他与奶奶的深厚感情;感动他们为了抗日将生死置之度外的精神 !
阅读此书,仿佛置身于那战火纷飞的激情年代,仿佛听到了英雄们在战争中那铿锵有力的步履,仿佛看到了战士用鲜血和生命抗击日寇的动人场面,深切地感受到中国人民的爱国热忱和崇高的民族精神。那如火如荼的战争岁月,那可敬可爱的英雄人民,那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那至诚至厚的人格魅力,感人至深,催人奋进。
阅读此书,感触颇深。抗日战争,是中华民族与日本侵略者进行的一场正义与邪恶、进步与反动的生死较量。今天重温那段血与火的悲壮历史,不能不感慨万千,虽然现在国际形势和世界战略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世界经济全球化日趋明显,但是,抗日战争留给我们的历史启迪仍然弥足珍贵,值得我们永远铭记。正如聂荣臻同志所说:“用尽全国一切文字也形容不出敌人的残暴。”惨案桩桩,血债累累,宛如扎在人们心中的一把刀,无以复加的痛楚击打着我们的心灵,时刻提醒我们勿忘国耻五如 果 我 是 他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传奇故事.小说写得真实自然,富有传奇色彩.主人公在孤岛上种庄稼,搭木屋,吃了千辛万苦,生存下来.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到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结果还是失败了,最后于1868年回到阔别28年的英国
翻开书的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从扉页上读到这句话的时候,便对这本书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反感.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的确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甘心承认这些,我们不也希望做得更好吗?可为什么,周围的人总要给我们戴上这顶"帽子"呢?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时,我想我真的被震憾了,那是一种心灵上的震动.一个个问号不由地萦绕在我的心头,如果我是鲁宾逊……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六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使我深刻地感受到保尔的刚强和无私。 曾记得保尔的那句话“人的一生应当……。”保尔就是坚持这个,像牛忙一样忠诚地坚持着为革命、为人们贡献自己。少年时期,他为掩护革命者而入狱;中年时期,他为革命在沙场上与敌人抗争;后来又去做工人,为人们服务;不久,由于疾病被迫退伍后,为人们作文学贡献。相比之下,那些庸碌的人又是多么的渺小。为金钱的贪婪,为地位的奸诈,为荣誉的虚伪,哪一个都比不上保尔为革命的坚贞。他们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他们那花天酒地的应酬,一点不比保尔在雪中披着单衣铲雪好。保尔确实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了。 而我们呢?所谓的“祖国的花朵”,不应该为祖国美好的未来而绽放自己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仅是口上说的,更重要的是行动。但看看当今社会的青少年,吸烟的,赌博的,追潮流的,有些最终走上了不归路。这样好吗?经不起挫折,容易轻生,好吗?当然不好。生命宝贵,而在珍爱生命的基础上,更要延伸生命的价值,为社会、为全人类作贡献。 人生是崎岖的,幸运的是我们知道保尔。他的坚强、乐观、无私,将鼓舞我们勇敢地接受磨练,成为一块坚硬的钢铁。七去年春节期间,中央一套上演了电视连续剧《水浒传》。为了更多的了解《水浒传》,我特别到书店买来了原著,并且对其反复研读了多遍。
在梁山的108将中,我觉得最不完美的要数宋江了。他接受招安,虽然处于好意,一来为兄弟们找个归宿,二来可以名正言顺地去精忠报国,铲除奸臣。可是皇帝却还是把宋江一伙人视为草寇看待,招安只不过是皇帝想利用宋江等108将为工具,去扑灭各地区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其中在攻打方腊时,梁山众人损兵折将。两头蛇解珍、中箭虎丁得孙等正偏59员将领战死沙场。船火儿张横、青面兽杨志等正偏10员将领半路病亡。燕青、武松2人不愿要什么封赏,各自奔东西去了!最后只有27人如期返朝。而宋江、卢俊义等5员头领又先后被四大奸臣所害死,上演了一出遗恨千古的悲剧!
读完这本《水浒传》后,我的感想很深。如果宋江不去谋什么招安,而是去联合江南人马一起反抗昏帝,那么我相信,最后的结果一定是天下的百姓都过上了幸福的日子。在方腊与儿子方天定入刑场时,我都觉得方腊和梁山坡都是英雄好汉,可比自相残杀呢?肯定是宋江上了奸臣贼子的阴谋诡计了。八我早就听说了,《绿野仙踪》这本书,可是一直没有机会买到。今天,我终于得到了这本书并一口气把它读完了。
《绿野仙踪》中活泼可爱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乐观的多萝西、可爱的托托、希望得到头脑的稻草人、渴望拥有一颗心的铁皮人、胆小的狮子,还有本应该是公主的蒂普。这些人物为整本书增添了快乐的阳光。
故事讲述了乐观的小女孩多萝西和托托被大风刮走无意中杀死了恶女巫,从善女巫那里得知:只有到翡翠城找到奥芝,多萝西才能回到她的亨利叔叔和爱姆婶婶身边。在前往翡翠城的路上,多萝西认识了稻草人等。他们团结一致,最终到达了翡翠城,见到了奥芝,但是,那是他们才发现者一切都是一场骗局。
在多萝西的旅行中,体现出了很多品质:乐观、团结、减轻、聪明,其中,我最佩服的是他们的团结精神。
在地六章里,胆小的狮子竟然能鼓足了勇气,在比自己凶猛、高达好几倍的怪兽面前拼了命保住自己的朋友。在多萝西、稻草人、托托、铁皮人跑远之后,又想尽办法把狮子从水深火热之中就出来。这么团结的精神,在生活中又有几时的体现呢?如果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在比赛中,大家都能够团结一致,顾及一下同伴的心情,为他人着想,团结就不是什么难事。
多萝西和她的朋友最终在《绿野仙踪》的世界里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他们的乐观、团结、坚强、幸福永远遗留在我们的思绪中。 九一部众所周知,百看不厌的名著---《西游记》,赢得了不知多少人的喜爱.也是这部名著使我的生活充满了趣味.
孙悟空,许多儿童的偶像,他乐观,聪明,勇敢,充满了斗争精神;然而与孙悟空相应成趣的是他的师弟猪八戒,他身上有许多的小毛病,却也有许多的优秀的品质;和孙悟空,猪八戒这一猴一猪比起来,第三为土地沙和尚就成了不可缺少的配角;唐僧虽说是取经的领导人,却总是太慈悲,不分清红皂白地训斥孙悟空,不明不白地就掉进了妖怪的陷阱.
这部名著给了我很多其实,那就是:为了实现我们的愿望,达到自己的目标,我们必须艰苦奋战,长期坚持,勇敢地战胜一切敌人,不可知难而退.我们只要踏出了第一步,那么就要去走第二步,第三步……记得我参加过一个演讲比赛,知道老师不是说我这演讲的不要了,就是那出错了,气急败坏之下,我做出了一个过后让自己后悔的决定,那就是退出比赛.想想《西游记》里的四个人,再看看自己,多大点困难,我就不够勇敢地去克服,去战胜,怎么可能取得成功?
十绿野仙踪读后感300字
我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我感觉它是一本美好而有价值的一本图书。
作者描写了小女孩多萝茜玩耍时她和她的小狗,被一股龙卷风刮到了奥芝国。在这个神秘而美丽的国土上,她去找仙人让自己回家,路上,遇见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四个不认识的小伙伴从不相识到朋友,团结在一起,然后共同帮助共度难关,克服困难,战胜邪恶,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不屈不挠的同恶魔斗争,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看完这本书后我 从中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同学就应该像朋友一样,当我们遇到困难时应该相互帮助互相团结,才能克服困难,实现我们的愿望。
读完这本好书还给我了很大的启迪,那就是让我懂得了今后不管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恒心和毅力。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十一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宝钗......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与众不同的特点。
林黛玉是古典名著《红楼梦》中的女主角,金陵十二钗之首,四大家族贾家第四代贾敏与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之女,宝玉的姑表妹,贾母的亲外孙女。幼年丧母,体弱多病,红颜薄命、身世可怜。
黛玉聪慧无比、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在《黛玉葬花祭花魂》这篇文章里,更突出了林黛玉多疑与敏感,多疑表现在黛玉在敲怡红院的门时,晴雯没有开门,黛玉又听见宝钗和宝玉在里面说说笑笑,不禁流下了眼泪。敏感表现在当第二天,宝玉来找黛玉,黛玉哭个不停。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已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而且还清清楚楚的、对比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十二森林报读后感
普通报纸上尽刊登人的消息、人的事情。可是,孩子们也很喜欢知道飞禽走兽和昆虫是怎样生活的。
森林里的新闻并不比城市里的少。森林里也在进行着工作,也有愉快的节日和可悲的事件。森林里有森林里的英雄和强盗。可是,这些事情城市报纸很少报道,所以,谁也不知道这类林中新闻。
比方说:有谁看见过严寒的冬季里,没有翅膀的小蚊虫从土里钻出来,光着脚丫在雪地里乱跑?你在什么报上看到关于“林中大汉”麋鹿打群架、候鸟大搬家和秧鸡徒步走过欧洲的令人发笑的旅行消息?
所有这些新闻,在《森林报》上都可看到。
然而当今,我们对于大自然已越来越陌生,缺乏最基本的认识,这部《森林报》会让居住在钢筋水泥森林中的我们重新认知,反省自己。仔细品读,能够让你感受到森林中的动植物在一年四季中五彩缤纷的生活,深入地探寻大自然的无穷奥秘,体验春的欢乐,夏的蓬勃,秋的多彩,冬的忧伤......
十三一个人的冬天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手斧男孩之一个人的冬天,教会了我野外冬天生存。用手斧,小刀,鱼叉,石头,打火机、木头,泥土等等,故事的主人公布莱恩用泥土做营地,利用宠物贝蒂(臭鼬)的屁打败了他的头号强敌-----熊;他自制强弓硬弩射杀了兔子,鸟和鹿,用鱼叉捕鱼,并且和狼分食小鹿;利用猎物的皮毛做了兔毛背心、毛皮靴子、连指手套、连帽皮衣和雪地鞋来抵御寒冷。最终这个13岁的男孩战胜了巨熊、狼群、驼鹿、饥饿和寒冷成功的离开了森林。
我很喜欢这个故事,它让我学到了野外生存的本领,我也很佩服主人公,机智勇敢、能力非凡,我没有经历过这种惊险也不希望今后遇到这样的事,但是我希望象主人公一样能克服生活和学习中的任何困难十四西游记是讲述齐天大圣孙悟空不平凡的出生,与其在花果山,水帘洞的生活,后来,与师父唐三藏,师兄弟猪八戒,沙悟净展开前往西天取经的艰辛旅途.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章节是第二回-「三星洞访仙学道」,虽然只是短短的一小章节,但孙悟空与菩提祖师之间的暗语互动却令我印象深刻,也佩服行者的聪明伶俐,竟能知晓祖师给他的暗号,并且学会了七十二便等通天本领.还有第二十三回-「唐僧八戒饮水怀胎」,哇!只是喝了河水,竟然就怀孕了,不论男女都会生呀!八戒的一句话「我的妈呀!这孩子从哪里出来呀!」堪称一绝,令我不禁捧腹大笑.幸好,后来悟空和悟净两人到了解阳山,和如意真仙大打一战后,取得泉水,才消除了胎气.
西游记,真不愧是中国四大名著之ㄧ,真的非常好看.每一个章节都有许多不同的惊险冒险,让人不由自主的一页一页看下去.虽然大家都认为悟空法力高强,是最厉害的,但我却有点不以为然.他法力高强是无庸置疑的,但我认为西天取经的旅途之所以会如此有惊无险的顺利,而非悟空一人的功劳.不管怎麼说,西游记真的很好看,是中华民族的骄傲!十五“丢弃了不离不弃黄金琐,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好一个多情潇洒的贾宝玉,娇嫩多病的林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我实在是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但追究人物本身并没有过错,让人憎恨却是那种封建的传统观念。什么婚姻大事父母做主,什么门当户对,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这不,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阴阳相隔,想而见不着的痛楚。还要让贾宝玉受这样的欺骗。唉,就是石头心肠的人也会被他俩的真情所感动的。
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十六《红楼梦》是古典小说史上的巅峰巨著,代表着一个时代的文学艺术顶峰。这本书展现了广阔的社会现实生活,生动描述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淋漓尽致的反映了一个封建大家族的方方面面,是一部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高度结合的伟大杰作。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以贾,王,薛,史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围绕两个主要人物的感情纠葛,描写了大观园内外一系列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红楼梦在艺术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传神地塑造了一大批有血有肉的个性化人物:如多愁善感,情重多心的林黛玉,喜欢扎在女孩子堆里,不爱读书的贾宝玉,稳重老练,娴静可爱的薛宝钗,善于算计,媚上欺下的王熙凤。阅读红楼梦对提高我文学素养有很大的帮助。
在这本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几代人的命运沉浮,其中所蕴含的人生哲理,世态人情,值得我们去反复品味,咀嚼一生。书中栩栩如生的精美插图,让我对书中涉及的相关背景知识还有每篇文章所蕴含的哲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让我亲身体验了那个时代绝美的爱情和深刻的社会现实。
十七三个愿望读后感
故事的名字叫“三个愿望”。很久很久以前,一个神变成一个年轻人,他来到一个大而漂亮和一个小而破旧的房子前,他先进了那个大而漂亮的房子,可这个房子的财主看不起他,就把门给关上了。他又进了小房子,进了小房子里面只有一张桌子和一张床还有二位慈祥的老人,老人为年轻人煮好土豆还让他睡在了床上,而两位老人睡在了稻草上。第二天他醒来的时候,早餐已经做好了。年轻个问这一对善良的老人:“你们最想实现的三个愿望是什么?”老人说:“能够一辈子幸福健康,能吃饱饭。”年轻人说:“难道你们不想要个大房子吗?”“那太好了!”两位老人说。年轻人走到两位老人看不到的地方施了法术,把他们的三愿望实现了。
贪婪而自私的财主看见善良的老人的房子变大了,急忙去追赶年轻人,也想让年轻人实现他贪婪的三个愿望。可是年轻人没有实现他的愿望。
读完这篇故事使我懂得:好人有好报,要做善良的人,不能做自私贪婪的人。
同学们,你们觉得这篇故事怎么样,如果可以的话就买一本读读吧
十八西游记读后感100字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他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里的每一个人物,都被这位伟大的文学家描写的活灵活现、多姿多彩、栩栩如生。每一个他编造的故事,都像真的发生了一样。人物的神态动作和真人一模一样。我最讨厌书中的唐三藏,他总是那么自以为是,就像那一回孙悟空打死了白骨精,白骨精已经显出了原形,他还是认为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坚持赶走了悟空。并且,他非常愚蠢,总是听信了妖魔鬼怪的花言巧语。
我发现了,这本书中有一个错误,就在小雷音寺那回。孙悟空被困在了锣里,金箍棒敲不破锣,天兵的角钻破了锣,金箍棒钻透了天兵的角。大概也就是这样:锣>金箍棒,金箍棒>角,角>锣,这样的公式就有问题了。
不过这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只要是中国人都应该读它!
十九○昆○虫○记
今天,我读了法布尔所写的一—《昆虫记》。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用毕生的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完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他也因此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近了现代文明。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就是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记》。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然而,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总是这多一个小括号,那落一个小数点什么的。同法布尔相比,我感到羞愧不已。
读过《昆虫记》和法布尔的生平,我感受很深,《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再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二十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读后感的作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的作文 篇1本书所记载的是一个诗人、画家与老百姓之挚友的事迹。他感受敏锐,思想透彻,写作优美,作为勇敢,绝不为本身利益而动摇,也不因俗见而改变。他并不精于自谋,但却富有赤心为民的精神。他对人亲切热情、慷慨厚道,虽不积存一文钱,但自己却觉得富比王侯。他虽生性倔强、絮聒多言,但是富有捷才,不过也有时口不择言,过于心直口快;他多才多艺、好奇深思,虽深沉而不免于轻浮,处世接物不拘泥于俗套,动笔为文则自然典雅;为父兄、为丈夫,以儒学为准绳,而骨子里则是一纯然道家,但愤世嫉俗,是非过于分明。以文才学术论,他远超过其他文人学士之上,他自然无须心怀忌妒,自己既然伟大非他人可及,自然对人温和友善,对自己亦无损害,他是纯然一副淳朴自然相,故无需乎尊贵的虚饰。在为官职所羁绊时,他自称局促如辕下之驹。处此乱世,他犹如政坛风暴中之海燕,是庸妄官僚的仇敌,是保民抗暴的勇士。虽然历朝天子都对他怀有敬慕之心,而历朝皇后都是他的真挚友人,苏东坡竟屡遭贬降,曾受逮捕,忍辱苟活。
在北宋那个言论并不自由的年代,弟弟子由凭借着冷静、沉着的性格躲避了不少灾难。而我们的主人公苏东坡先生,却大摆言论自由,殊不知别有心思的人,早己视他如肉中刺,拔而后快。第一次得意过后的失意来了。第一次的失意主要与王安石集团的碰撞中产生的。结果很明确:苏东坡要被流放至惠州。这一部分让我最为感动。这位举世知名的大文豪可以完全从朝廷大员变身成普通农夫。“他脱去衣袍、帽子、靴子,头发用最廉价的皮筋束起,躺在草地上尽情地享受大自然的恩泽。”那一刻我认为他是个孩子。“他为了和朋友在船上相聚畅聊,竟回家央求妻子给他些酒”。那时我能想像到他妻子微笑摇头的模样,这个小丈夫。“他会努力地学习种粮食、向有经验的农民讨教,认真地种地。”让我觉得他就是一位名符其实的农夫。集各种情境与一身的苏东坡,更爱研究东西,他研制过墨,后来听大儿子迈说,他差点把房子点着了。最让苏东坡着迷的还是炼丹术。在流放的这段日子,苏东坡还结识了很多道士和和尚,这段广纳友谊、闲云野鹤的日子让苏东坡产生了放弃官场的想法。然而一切在皇帝崩,小皇帝即位,太后掌权后又有了变化。他脱去农夫的外衣,继续他的使命。
王安石的倒台为苏东坡赢得了归京的机会。据皇太后说“皇帝是悔恨中驾崩的”。深谙苏东坡治国之才的皇太后,一纸圣旨将苏东坡召回京都,并升至翰林学士。这让另一拔,对苏东坡有莫大敌意的帮派深感不安。新一轮阴暗的较量出现了。
章淳,一个曾被苏东坡称为“以后将杀人不眨眼的人”,就是这个人使苏东坡体会到了身心疲惫。我们可以想像,如果你每天要提防小人为自己备下的陷阱,真要不小心掉入其中,还要无止尽的解释,还自己清白,这本来就是一件非常累的事。如果这事每天都会依据不同程度出现,还有一个智囊团为了扳倒你而绞尽脑汁,你会做何感想。没错,逃离。一代文豪也是人,虽然他不忍心辜负皇太后对于他的信任,同时不舍子由,在犹犹豫豫之中回想第一次失意时生活的惬意简单与舒心,让苏东坡下定决心,离开是非之地,回归自然。与他的偶像陶潜一样,做一介普通的农夫。然而命运弄人。护身符的皇太后死了,小皇帝当政了。这个脾气暴燥、急功近利的小皇帝不可避免的被怀有居心的人利用,颁布了一系列的罢黜流放圣旨。一批三十多个朝廷曾经的重臣无一幸免,全被流放到海南蛮荒之地。
这次的流放条件非常艰苦,苏东坡当起了蛮荒之地的闲云野鹤。心灵得以宽慰的他并不埋怨国家。据说苏东坡《念奴娇赤壁怀古》等几首千古经典就是出自这个时期。让人心寒的是此次流放,也成为杀害苏东坡的罪魁祸首。
拿林语堂做结时的话说:“苏东坡已死,他的名字只是一个记忆。但是他留给我们的,是他那心灵的喜悦,是他那思想的快乐,这才是万古不朽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2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叫《叛逆的蛋壳组合》。读完它后,我得到了一些启发和感受。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
有一个“非主流”女生吴童,在老师和家长的眼里,她兴趣广泛、个性张扬。而且最不能容忍的是,她总是喜欢捣鼓一些和学习无关的东西,比如她和她的好朋友凌扬波、韩笑组成的“蛋壳组合”;又搞了一个阿狸党,做快递业务。她们的快递名叫“比尔斯莫急宅送”,最后还惹出不少的乱子。
因为太过张扬,又不专心学习。“蛋壳组合”因此被老师和家长们联合封杀,她们不允许彼此交往和游戏。是听从命运的.安排,还是继续执着于她们现在的友谊?这时,一个男孩子告诉她们,“你们三个只要彼此珍视这么多年的情谊,谁也拆不散你们的”。她们在老师和家长们的关注下,发明了纸上QQ得交流工具,继续着她们的友谊。
后来,吴童她们三个来到了教育基地学习。吴童跟班长的“冰雪女王”江冰蟾,比较爱哭的盛欣怡住在208宿舍。她跟江冰蟾的关系时好时坏,因为她的好友凌扬波和韩笑很讨厌江冰蟾,所以她们的关系不太好。在一次吃饭的时候,盛欣怡帮大家拿筷子,但是被另一群人给碰到了地上,当吴童想帮她捡筷子的时候,看到盛欣怡的眼泪一颗颗的落到地上,教官叫她和凌扬波去把筷子洗好。在洗筷子的过程中,凌扬波说盛欣怡很讨厌,吴童也觉得她老是哭,也有点讨厌。后来,吴童听说盛欣怡的妈妈去世了。原来,她常哭是有原因的!妈妈去世了,肯定会不开心的。吴童替盛欣怡感到难过,主动地和她去玩,让她忘记伤心的事。慢慢地,她们彼此都变成了好朋友。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同学之间的友谊是要靠大家去珍惜的,也要培养的。我们不光要跟成绩好的,爱玩的人交朋友,还要和一些成绩不好的,爱哭的人交朋友,这样我们才会进步,才会更快乐!
读后感的作文 篇3《神秘岛》是儒勒·凡尔纳著名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另外两部分别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和 《海底两万里》。在这部小说中,他花了大量的笔墨叙述了前两部小说未能叙述完的故事情节,让三部小说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神秘岛》讲述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讲述了工程师史密斯、通讯记者史佩莱、水手潘克洛夫、史密斯的仆人纳布、好学上进的少年赫伯特这五个人北方人被围困在南军城中,他们利用氢气球逃跑,流落荒岛并自力更生的故事。五个人在史密斯的带领下,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了幸福的生活。在林肯岛上,他们充分利用科学知识来求生存。他们用海豹皮来之主风机,用海豹脂肪来制造蜡烛,用落潮的水流运输木材,他们还驯化了猩猩杰普,挽救了“野人”艾尔通。
林肯岛上的一切都让人十分好奇,我好奇石窟、纳布港、吉丁角、联合湾、华盛顿湾、富兰克林山、格兰特湖、盘蛇半角、爬虫角、鲨鱼湾是怎么形成的?还有南鄂角、北鄂角、爪角、慈悲河、安全岛、眺望岗、远西森林、花岗石宫、达卡洞、红河、甘油河这些都是什么样的?让人随之向往。
可惜,他们一向依赖生存的林肯岛在一次不可阻挡的火山爆发中灰飞烟灭。他们开垦了这个荒岛,热爱这片土地,还想使这里变得更加繁荣。但是,无数的心血都白耗了……
虽然林肯岛不存在了,但是他们所体现出的品格,包括毅力、团结、善良、忠诚和智慧都是我们要学习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4读完《藏羚羊的跪拜》一文,我不由感到心情十分沉重,羚羊那份沉甸甸的爱,又为老猎人所丧失人性感到悲从心来。
《藏羚羊的跪拜》记叙了一个老猎人正要捕杀藏羚羊时,藏羚羊向前走了两步,用哀求的眼神望着他,双腿扑通地跪倒在地,流出了眼泪……可是,老猎人还是硬下心肠扣动了扳机。第二天老猎人给藏羚羊开膛破肚时,发现里面竟然还有一只已经成型的小藏羚羊!从此,老猎人离开了藏北草原。
我看了这个故事,心中油然而生这些问题:为什么人无意间会变得贪婪,为什么不学着自我反醒一下。要怎样才能唤起人类保护动物的意识……
由此,我又想起《猎人的诅咒》中的“猎人与熊的故事。它记叙了几个残酷的猎人,为了得到熊掌、喝到熊血,在山林中守了几天,终于捉到了一只小熊,这只还没有断奶的小熊,就活生生地被他们剁下了熊掌,熬成汤,喝干了熊血。这些人比起老猎人还有一点良知,我认为他们简直就是禽兽不如!简直就是半兽人!
我虽然不喜欢流行音乐,但还是想起一句歌词,虽然它不能完全表达我的心意:“半兽人,至人类落为半兽人,世上再没有纯洁的灵魂……
读后感的作文 篇5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纽伯儿童文学银奖的书,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作者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
《时代广场的蟋蟀》介绍了一只从来没想过要离开家乡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享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丽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汇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丽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他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通过生动的故事告诉我们小朋友在生活中要充满爱心、向往自由。
蟋蟀柴斯特的主人玛丽欧充满爱心,玛丽欧一家人是开报摊的,玛丽欧在卖报时,听见一个声音,于是,他顺着声音走去,在垃圾堆里找到了蟋蟀柴斯特,就把它带回报摊,擦掉了他身上的赃物,用火柴盒做了个家,把蟋蟀柴斯特放进去,还给它吃了点巧克力和水。因为玛丽欧爱心拯救了柴斯特,也因为柴斯特的爱心帮助了玛丽欧一家人,使他心,如:扶老人过马路、帮助弱小的小朋友、帮受伤的小动物养伤等,让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们一家人过上幸福的生活。作为小学生,我们也要有爱充满爱心,充满欢乐。
蟋蟀柴斯特最后放弃了功名成就,回到了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对于蟋蟀柴斯特来说,出名非它所愿,纯粹是出偶然,而自由才是他的一种自我选择。作为新一代的学生,我也要向往自由,追求自由,但在追求自由的道路上,我们首先想到的是责任,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老师的好帮手,同学们的好榜样,爸爸妈妈的好孩子。学好本领,才能获得更大的自由。
希望同学们有空阅读一下这本好书――《时代广场的蟋蟀》。
读后感的作文 篇6这几天我看了一本《古堡里的月亮公主》,看到书旁边写着“滋养J.K罗琳,催生哈利·波特”这句话,我就觉着这本书肯定很好看!我怀着期待的心情走入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十三岁玛利亚,玛利亚早期的生活十分悲惨,刚出生没几天,她母亲就死了,她的父亲是一位军官,很快也撒手人寰。可是她父亲留下了许多债务,最后把房子也卖出去了,总算是还完债了。没办法她不得已去投奔她最近的亲戚,她的堂叔本杰明·梅里韦瑟那里,就是银露村月亮坪。后来才知道玛利亚也是一位月亮公主。玛利亚从牧师那儿了解梅里韦瑟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故事。当时梅里韦瑟家庭的祖先是郎尔夫爵士,他当时十分厉害,国王当时给了他一片土地,建造了这个宅子。郎尔夫爵士还比较贪婪,又把天堂山从人们手里夺过来,又把黑威廉的黑松林夺过来了,这激怒了黑威廉,后来黑威廉生下了儿子,跟着母亲,隐姓埋名。后来,他的后代都住在了他们祖先黑威廉的城堡里,去偷东西,偷野生动物。从此与梅里韦瑟家族结了怨。
自从玛利亚·梅里韦瑟来到了这里,便喜欢上了。玛利亚是梅里韦瑟家族的月亮型的,他的堂叔是阳光型的,据说当生活一段时间后,他们就会吵架,月亮公主就会离家出走。当时郎尔夫爵士想霸占黑松林的时候,黑威廉并没有同意。郎尔夫爵士就娶了黑威廉的女儿,月亮公主。黑威廉送的嫁妆是一个珍珠项链,当时月亮公主与爵士吵架,离家出走的时候把珍珠项链藏起来了。最后玛利亚听说了这个故事,就和罗宾还有一匹马叫长春花、兔子赛琳娜、小狗威金斯、狮子郎尔夫(狮子郎尔夫是保护大家安全,非常可靠,非常厉害)一起为解开两大家族的仇恨而努力。他们深入敌营,去跟黑松林的人谈判。第一次没成功,第二次,玛利亚神出鬼没的把珍珠项链找到了,还给了黑松林的人。又澄清了不是郎尔夫爵士杀了黑威廉,而是隐居去了。就这样,成功化解了黑威廉家族和梅里韦瑟家族的仇恨,又成功的化解了上一个月亮公主洛芙迪与她堂叔本杰明爵士的矛盾,成功组织了一次茶会,黑森林的人也来参加了,大家和好了。后来,本杰明爵士与洛芙迪和好了,结了婚,玛利亚的家庭教师赫利特罗普与这个村子里的老牧师结婚。过了几年,玛丽亚和罗宾结婚,最后接管了月亮坪。就是这样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情节十分曲折,叫人忍不住往下看,那匹神秘的小白马,原来是一只独角兽!只要看了,根本停不下来!
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读后感的作文 篇7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了不起的小叶子》。我很感兴趣,所以把这本书从头看到尾。
书中讲的是小叶子在学校的故事。李校长发明了一个零号宝座,在每间教室的讲台上放置一个座位,为了惩治那些调皮不听话的孩子而发明的。刚开始还不理解为什么大家不喜欢坐这个位置,离黑板、老师近,没有人影响学习,没有同桌不会有人影响学习……有一次小叶子不小心犯了错误,被老师叫到零号宝座坐了一节课,回到家里,妈妈狠狠的批评了她,小叶子的爸爸是一名工程师,还是名牌大学的博士生,下班回来后也给她讲了很多关于学习成长的事情,小叶子一家三口听得不亦乐乎。后面又讲到了学校里新来的,上课时画了各种各样的蛤蟆,不同姿势,一个个栩栩如生,非但不可怕,还很可爱,并且让同学们也画出任何造型的蛤蟆,哈哈,实在太有趣了,一节课下来,老师夸赞同学们的想象力非常棒,大家也很高兴,看到这儿,我也拿出纸笔,画了几只蛤蟆,真是太好玩儿了。后来小叶子又和德国的小朋友一起上课,做陶艺,举办文艺晚会,一起参观博物馆等,德国小朋友还给小叶子邮来的亲手做的,小叶子觉得亲手做的是最有意义的礼物。
我也要学习书中的小叶子,她乐观,开朗,爱交朋友。
读后感的作文 篇8作文姐姐还说:螃蟹是很多人爱吃的美味佳肴;850字作文但是我也会去学会释怀。上天给了中国抗日战争,却让我们看到了开国大典,改革开放从此中国又谱写了新的一页。同学之间也是最有感情的是最深厚的?妈妈知道,这一生,你一定记住,不仅心里还在血里。
这个故事中,令人感动的地方使人无法忘怀,让人感到悲伤的情节也不禁落泪,总而言之,这是一部悲情故事,故事中充满了许多温馨感人的情节!好了,不多说,我们就来看看有哪些令人感动、愉快、悲哀的故事吧!
一开始的第一幕中,看到了小主人和汤姆叔叔一家人聊天聊的非常愉快,不禁令我想起了「天伦乐」三个字,但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总是不长久,当他被主人叫去时,主人宣布了一件事,那就是——要将汤姆叔叔和一位黑人小孩卖了!顿时觉得晴天霹雳,但之后又为他们感到可怜。而当天晚上,那位小孩的母亲为了救她的小孩,竟然带著小孩连夜逃跑,汤姆叔叔为了帮他们,也真是不顾危险啊,这令我觉得他真的好有同情心;而汤姆叔叔其实那时也可以逃走的,但为了对他有恩的主人,宁可牺牲自己,也不逃跑,这真是一位忠心不二的好汉子啊!
当他再往奴隶市场的船上时,遇见了一对父女,但这位女孩忽然一个不小心掉进了水里,这时汤姆叔叔便奋不顾身的跳进水里抢救她,这一幕还真令人动魄心惊,而这位绅士(父)看到这一幕,便将他买回家作管家,从此汤姆叔叔便成为他们的一分子了。一段时间过后,汤姆叔叔和小主人的感情浓的像父女一样,他们常一起谈心事,而心事的内容不仅十分的令人感动,而且有许多的涵义。而天意弄人、好景不常,可怜的小女孩因天生体质差而去世了,而主人也因为劝架不成而意外身亡,之后汤姆叔叔便被夫人卖到牧场去做粗活,过著「人间地狱」的生活,让人看了都十分替他可怜,不过当他因为别人而惹上主人,被每天毒打时,他的心中却一点怨恨都没有,一直到死时,还替牧场主人祈祷,希望能减轻他的罪孽。
汤姆叔叔虽然是黑人,读过的书不多,但他做人的道理懂得却比一些自视甚高的白人多,他悲天悯人的心肠可说是佛祖在世,让我佩服;他义薄云天的义气宛如关公,值得我学习;而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就如同格蕾莎修女,感动万人;而他那「鞠躬尽瘁」的忠心,好比诸葛亮,是做人做事应有的心。即便是在多麼恶劣的生活环境下也要
看完这本书后,让我知道,无论生活里发生了怎么样的事情,我们都要永保一颗善良正直、不向命运低头的心。
读后感的作文 篇9毛姆的作品我真的很喜欢,他的文风朴实,选字用字精准。精准真是我所缺乏的。
所以,我详细地阅读了他的“随笔”,“总结”,以及这本《刀锋》。
读完刀锋,已经好几天了。每每想起,总感到有话要说。说什么呢?每每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今天总算鼓起勇气,心想:我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这样省事,没有压力。好,那么我就大胆地说吧……
毛姆这部作品留给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拉里。拉里是位孤儿,从小由他的一位当小镇医生的伯父带大。他的伯父很宠爱他,几乎满足他所有能够帮他实现的梦想,例如:拉里从小向往飞行。
当他15还是16岁时,第1次世界大战爆发了,还未成年的拉里梦想着当一名飞行员,他的这位伯父替他隐瞒年龄,让他飞上了蓝天。子弹是不长眼睛的,在一次飞行任务中,拉里的一位好友为了救他,牺牲在拉里的怀抱中,这让拉里产生了对人生的意思及上帝的是否存在的思索。
拉里自从有几位青梅竹马的朋友。伊丽莎白年轻漂亮,充满着青春的活力。俩人自小订有婚约。拉里以为伊丽莎白一定会成为自己的妻子的,因为他爱她。伊丽莎白也深深地爱着拉里,她认为自己也一定会嫁给拉里的。谁知造化弄人。
战争过后,拉里在思想深处对于人生,对于金钱,对于活着的目的产生了异于常人的一些想法,这些伊丽莎白不能够接受。伊丽莎白她爱豪华的晚会,她想穿着巴黎最名贵的时尚服装,她需要有多个佣人打理她的豪宅,她需要供她挥霍不尽的钱财……而这一切的一切,与拉里的想法正好相背。俩人友好地分手了。
10年后,当他们再次相见时,那一年拉里已经32岁了,在这10年中,他当过煤炭工人,船工,也曾四处流浪。拉里不是没有钱,他的父母,他的伯父去世后,给他留下了一笔不菲的遗产。然而,拉里想找到他活着的目的,他想以试图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来找到上帝是否存在的答案。拉里还去了罗马,到了中国,最后拉里在印度生活了5年。在这5年的时间里,拉里练过瑜伽,习过冥想……
这时候,伊莉莎白也如愿以偿地嫁给了一位追求她的富二代,生下了两个女儿,过上了她想过的日子。只是,伊莉莎白忘不了拉里。她希望拉里永远属于她,身和心只能属于她一个女人。
当她发现拉里竟然想和另一位女人结婚,她设下了一个骗局,让这位可怜,既将成为新娘女子远遁而去,最后被人割掉头颅,扔进大海。
伊莉莎白能够让拉里再属于她吗?没有,当然没有。拉里将自己的遗产,捐了出去。他身无分文了。拉里说:他只想做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他的梦想是当一名出租车司机,这样他可以一边挣钱,一边游览……
我想我亏得是这个年纪才读这本书。如果我再年轻几十岁,或者说我是在十多岁,二十多岁时碰到这本书,我相信我有这个耐心翻完这本书,只是翻完也就翻完,不会有今天的反醒。
今天,当我历尽和人间的辛酸和坎坷之际,再反思书中的两位主人公拉里和伊丽莎白,我完全明白了然为什么最后拉里对本人的作者毛姆先生说:他这辈子最想娶的女人,是那位死在大海里的女子,而不是伊丽莎白!拉里是看清了伊丽莎白骨子里的虚荣,贪婪,做作,以及她的自以为是的聪明,还有她的独占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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