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在中国北京(金波)读后感金波,原名王金波。1935年7月生于北京,祖籍河北冀县(现冀州市)。1961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学院中文系。历任北京师...
我的家在中国北京(金波)读后感
冰心我的家在哪里有什么启示
谁能给我一篇《我的家在高原上》读后感
谁能给我一篇《我的家在高原上》读后感 初二水平就可浪潮却渴望重回土地
在绿树白花的篱前
曾那样轻易地挥手道别
说不清楚地就是那种很震动的感觉,觉得是一幅淡淡的水粉的模样,却又包含了那么多的怅然若失与牵挂。后来有了一本从同学的姐姐那里借来的《七里香》的诗集,便看见了那么多精彩的句子。
再后来,看了她的一些诗,了解了一些她的背景,当得知席慕蓉原本是学画画的时候,我终于将那种一直对她诗的感觉找到了原因。她是将这种说不清楚道不明白的意境的东西贯彻得很好的人,用她的文字驾驭着表现出言有尽而意无穷的美丽。在她短短的诗句之间却留给我无穷的遐思。
这本《我的家在高原上》是她的一本诗的合集,基本算得上是全集了,当然我不知道这些年她有没有写诗了。这本书也重返体现了她的诗作一些痕迹的迁移,从对青春的怅然,到对爱情的领悟,对人事的怀念,对故园的思念……
其中的七里香、请别哭泣、一棵开花的树、百鸟之死、如歌的行板、青春(二)已经广为对大家喜欢了。不过我还想推荐几首她的长诗 :历史博物馆、夏夜的传说、在黑暗的河流上……
当然由于对于故乡的依恋,这首一直是我们的挚爱:
请为我唱一首出塞曲
用那遗忘了的古老言语
请用美丽的颤音轻轻呼唤
我心中的大好河山
那只有长城外才有的清香
谁说出塞歌的调子都太悲凉
如果你不爱听
那是因为歌中没有你的渴望
而我们总是要一唱再唱
想着草原千里闪着金光
想着风沙呼啸过大漠
想着黄河岸啊 阴山旁
英雄骑马啊 骑马归故乡
一样,如果你不爱看,是因为书里没有打动你心弦的东西
不过看这本书,还是要象作者自己写的那样:每次少看几首诗,细细品味
《家》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家》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家》读后感1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黑熊舞蹈家》。
其中有一个章节令我感动,老猎人亢浪隆在山林里闯荡了几十年了,他经验丰富,枪法又准,再加上他养的那条大黑狗机灵凶猛,所以只要进得山去,极少有空手回来的时候。一天黄昏,亢浪隆带着作者上山打猎了,他们正在浅水湾里面洗澡,忽然看见对面的树林里钻出了一只很大的黑熊,黑熊后面还跟了一只小熊。老猎人和作者同时看见了黑熊白色的右熊掌,熊掌本来就是名贵的山珍,熊的右掌又是最值钱的,而在所有熊掌里又是白掌最为珍奇。亢浪隆让大黑狗去捉那只小熊,本来大黑熊是可以反过身来救自己的孩子的,但是前面是一片开阔地,自己贸然前进,可能会把自己的性命也搭进去,它要想一个万全之策。母熊绕到了小石山的背后,看了看陡坡,就义无反顾的爬了上去,它前面受伤了,流了很多血,但是它只要还有一口气就会去救孩子,它爬上了陡坡,朝着房屋坠落了下来,但是老猎人和作者因为去小溪洗脸而躲过了灾难。
是母熊对自己孩子的爱鼓励它,创造了奇迹。每个母亲都爱自己的孩子,爱可以使母亲付出一切的代价。
《家》读后感2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家》读后感3亲爱的读者,看到“家”这个字,你们一定会想到一个温暖的地方,一个充满爱的地方。再想想“肩挑一个家”这五个字,读者们一定会想到自己的爸爸,因为在一个家庭里爸爸是家里的顶梁柱。不过,不是只有爸爸才能肩挑一个家,小孩子也可以的哦!
我说的这个小孩子就是胡继汕,胡继汕出生不久,妈妈就得了一种运动神经损伤的病。为了给妈妈看病,胡继汕家债台高筑。迫于无奈,爸爸只能出去打工,照顾妈妈这个艰巨的任务就落在了胡继汕的身上。
他们家虽然穷,但没有失去爱心。最令我感动的地方是:星期六,胡继汕看了四川汶川地震后惨不忍睹的场面,他看不下去了,拿起一个袋子出去了……“孩子,拿去吧。”一个老爷爷给了胡继汕几个瓶子。胡继汕连忙说:“谢谢您,老爷爷。”
第二天,胡继汕把钱放进了投钱箱,同学们一看,“哇,三十块。”老师也非常惊讶。她对胡继汕说:“你家经济也困难,你有这份心意就行了,钱你就拿回去吧。”“不行”胡继汕坚定地说“连拾破烂的老爷爷都帮我,现在别人有难了,我怎能袖手旁观呢?”
读到这一段,我非常敬佩他,我们在别人有难的时候,就得帮助别人,那么在我们有困难时,别人也会帮助我们。我相信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人间天堂。
《家》读后感4“母爱,友爱,真情。”这就是黑熊舞蹈家告诉我们的。而这短短的几篇文章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北极熊飘逝的母爱》。情节环环相扣,而结局出人意料的悲哀。
北极熊珍宝爱子如命。当它的乳房分泌不出乳汁时,它用尖锐的爪子使劲地抓自己乳房,用乳房滴出的鲜血,来喂养北极熊宝宝北斗星。从北斗星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它就寸步不离地守在北斗星身旁。晚上睡觉时,它不再四仰八叉,靠坐在水泥柱子上,抱着北斗星,睁大了眼睛,生怕自己的小宝贝被抢了去,还要一直熬到半夜。附近的狼舍传来一声狼嗥叫,都会把它惊醒。不仅如此,有一次,北斗星不知怎么搞的,小鼻子撞到了树节疤,哇哇地叫唤起来。珍宝气极了,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咙叫,向树桩一顿撕咬,还不解气,超重量级的身体猛撞过去,树桩被拦腰撞断了。
珍宝一会儿帮北斗星赶蚊子,一会儿帮北斗星排泄,一会儿教它爬行,一会儿防范陌生的气味,一会儿又要给北斗星淋浴降温……郭大嫂便在第二只北极熊宝宝亮晶昌出生后,用牛奶代替熊奶,人工按摩帮小熊排泄。她原想,这样就能让珍宝好好休息了,可不料想却酿成弥天大祸。
故事的结尾写得很棒,没错,从某个方面来讲,郭大嫂是好心办成了坏事,扼杀了伟大的母爱。
《家》读后感5最近一段时间,我正在看《写给儿童的中国历史》这套书籍,其中有一篇文章我非常喜欢,那就是“东汉的发明家”。现在让我来讲给你们听听吧!
从前的人们过着劳累而又艰难的生活:因为没有造纸的技术,人们也不会印刷,他们只能将字刻写在木板或者竹筒上,这样的书籍很重,读起来也不方便,更不利于随身携带;没有指南针,人们有时候很难分辨方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或哪个地方会发生地震……到了东汉时期,有个叫蔡伦的人发明了造纸术,制造出轻巧而又方便的纸张;张衡发明了浑天仪和地动仪,可以帮助人们了解天象、预测地震。
张衡是我最喜欢也最佩服的人了。他精通天文,所以曾被派去负责观察气象。他发明的地动仪是这样的:一个“水壶”四周排列着整齐的八条龙,表明有八个方向,每条龙下面都正对着一只蛤蟆。如果哪个方向发生了地震,哪条龙嘴里的铜球就会被吐出来掉进下面的蛤蟆嘴里。有了地动仪之后,人们可以提前探测到地震的发生,做好防范准备,这样可以减少对人类的伤害,挽回很多损失,真是了不起的发明啊!
还有很多的发明家,他们都很伟大,我非常佩服他们,因为他们给人类解决了很多问题,让人们生活的更方便也更幸福,后代人永志不忘。所以,我们在享受现在的便利生活时,也要想起这些伟大的发明家哦!
《家》读后感6光阴似箭,转眼间我已经是一个五年级的学生了。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工作繁忙的爸爸,勤劳的妈妈,和和蔼可亲的外婆,还有一个无忧无虑的我。以前的我总觉得外婆烧的饭不好吃,爸爸妈妈买的东西不好。可是,当我读完《肩挑一个家》这本美德故事的书后,我发现,当我与这些书中的这些美德少年相比,我的生活实在是太好了。而在这本书里的美德故事中,让我印象最深,感触最深的故事是:“小太阳”。
“小太阳”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胡继汕是一个六年级的小学生,在他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得了一种运动神经损伤病。为了借钱给他妈妈治病,胡继汕家欠了很多债。为了还债,他爸爸只好出去打工。因此照顾妈妈的任务就落在了胡继汕身上。双休日,他的同班同学都出去玩了,可他却在家里洗衣服、照顾妈妈······有的双休日,他还出去捡破烂,勤工俭学。在给灾区人民捐款时,他家每天生活费只有3元,可他竟然捐出了30元!后来,胡继汕的爸爸腰椎间盘突出症突然加重。当他爸爸出院后,他则开始照顾瘫痪的妈妈与失去劳动力的爸爸。
当看完这个故事后,我几乎是热泪盈眶。而我也觉得我与胡继汕之间相差的太多了。胡继汕每天要洗衣服、烧菜,而我不会烧菜,衣服也从来不洗。他要照顾妈妈,而我却需要妈妈照顾。当需要钱时胡继汕会自己挣钱,而我们却是张口就向爸爸妈妈要钱。此时,我觉得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生活。我们的生活与胡继汕相比是多么的幸福呀!
《家》读后感7《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家》读后感8今天我看完了一本书,叫《黑熊舞蹈家》。
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不是阿宝的故事,而是:《北极熊飘逝的母爱》。从前,有一只北极熊,她叫珍宝。毫不夸张地说,珍宝是母爱的典范;睁大着眼,不睡觉,生怕熊崽被偷去。只要有点动静,她都会睁大她那布满血丝的眼睛,四周看。当熊崽断奶的时候,过了不久,珍宝又产下了一头熊崽。为了避免珍宝又为了熊崽而憔悴,于是,饲养员出于好心就帮熊崽进行人工喂奶,如同照顾自己的孩子似的,天天给他按摩。就这样,珍宝的母爱渐渐淡去,当饲养员把熊崽捧到她面前,她若无其事,把熊崽推开一边。有一天,惨不忍睹的事发生了:小熊崽没人看管,于是走到水池边玩,一不小心滑到半米深的水池里去了,珍宝见了,想去救他。一只鸟在她面前掠过,她竟然为了捉鸟而不去救小熊崽,直到小熊崽死去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有时候,太过于好心,是会害人的。
“好心地帮助,终究会变成坏事。”这句话,永永远远回荡在我的心中,时刻警惕着我……
《家》读后感9这个假期我读了商晓娜的《拇指班长——可爱预言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主人公孔东东的成长路走的太厉害了,都可以“预言未来”了。不过在生活中有时候人也可以预言一件小事,不过只是大概。记得我有一次考试,考试前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果然,我考了70多分,回家就只好被动接受了爸妈的混合双打。
当读到“我对此嗤之以鼻,觉得这个家伙说谎不打草稿,说出来的话一丁点都不符合逻辑”的时候,我笑了,因为这里的语言很有趣。当看到“我忘了自己也是感冒患者,跑起来虎虎生风”这里时,我感到了孔东东的正能量。
这本书中有一句“时光手表不是你的后悔药”,我觉得甄苇大博士未来的孙子——甄可爱说得好,有时候我一犯了错误就和孔东东一样,想让时空倒流,阻止错误的发生,当然这是不可能的,错误一旦发生了,我们就只有接受的份,所以我们要敢作敢当,既然出现了错误,我们就要勇敢地面对它。
这本书还是一个雷电厂,雷出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看这里,“没错,我认定自己遭到了绑架”,我的心腾地一下跳了起来“不会吧,绑架!他还能回去吗?”再看这里,“直播里都说了,你们的学校即将更名为‘大鼎小学’”,我直接把喝到嘴里的水喷了出来“‘大鼎小学’,亏他们想得出来。”一会儿绑架,一会又‘大丁小学’,我的心哪,一会儿跳起来,一会儿喷了水,求我心理阴影面积。
这本书的故事整体一波三折,算得上是一本好的小说。
《家》读后感10当我们看完了《家》这本书,仰头望着已经尽情玩着ipad的侄子,才从高公馆哪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社会大家族中穿越重生回家。
巴金用自身的写作向旧社会旧规章制度开展强烈的批判,生动形象的表明了封建社会宗法制度必定亡国的运势,在巴金的笔下,根据对青年一代英勇斗争的描绘,呈现了在严实惨忍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辉,填满弥漫着自信心,期待和能量。
《家》中的故事情节也是个性化独特的,具有专横、衰退、腐烂的封建社会大家族最大执政者、封建社会家长制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酷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奸诈贪欲的四老爷克安。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人,如勇于以死向封建社会专制强烈抗议的纯真、刚烈的丫头鸣凤,温驯驯良地咽下着旧礼教恶果的美女梅芬,善解人意厚道柔情似水的长孙媳瑞珏。及其接纳新思潮危害、向往自由公平、胆大争得个性化释放,勇于抵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人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品牌形象。
整本书都给人一种压抑感凄惨的艺术美,更有觉慧的一种从心里冒出的热流,炙热而奔腾,在黑暗中撞击,头破血流的找寻着新时代的出口的热情。我想将会好多年后,即便忘记了这本书的情节,但不变的是这本书的味儿。
《家》读后感11这篇文章讲的是《不来梅城》里音乐家们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不来梅城》。《不来梅城》里的这些“音乐家”是你想也想不到的小动物们。它们分别是:驴、狗、猫和公鸡。因为它们的主人嫌它们老了,不中用了,要把它们杀掉,它们不甘心示弱,逃出了自己的家园,组成了这个高、低、中音俱全的“音乐队”。
驴、狗、猫和公鸡这四位难友,在去往《不来梅城》的逃命途中,遇到了三个强盗。没有惧怕,发挥各自的聪明智慧和特长,“只见驴子把后腿搭在窗台上,猎狗站在驴背上,猫又爬到狗背上,而公鸡则飞到猫的头上。接着,他们开始齐声鸣叫起来。”“音乐家”们齐心协力把三个强盗吓跑。四个好伙伴住进了三个强盗的家,并且饱餐了一顿。赶跑强盗后,它们就在那里过上了逍遥自在的日子,有时候还开“音乐会”呢!
读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别人可以嫌弃你,自己不能看不起自己。
记得在学习积累中(法国)蒙田有这样一句格言——胜利属于自强不息的人。我就要努力做一个自强不息的人。
《家》读后感12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好书,名叫《不莱梅镇的音乐家》。它是格林兄弟重新编写的德国古老故事。这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头驴,它每天都勤奋刻苦的给主人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头驴慢慢的变老了,干活力不从心,主人就说:“这头老驴真是太没用了,我明天就把它拉到集市卖了。”老驴听到后很伤心,于是当晚就离开了主人家。它想:我要去不莱梅镇当音乐家。于是,老驴就向着不莱梅镇走去。半路上,他碰见了一只老猎狗。老驴问:“你在这干什么?”“我太老了,不能去狩猎,主人要把我杀了。”老猎狗说。老驴说:“那你可以和我一起去不莱梅镇当音乐家呀。”老猎狗说:“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于是它们继续向不莱梅镇走去。随后,它们又碰见了猫和老母鸡,它们都是被主人抛弃的,最后都跟着老驴、老猎狗一起去不莱梅镇当音乐家。这天晚上,它们看到远处有灯光,想过去讨一些吃的。没想到竟然是强盗的老窝!于是,它们商量了赶走强盗的方法。老驴、老猎狗、猫和老母鸡各叫各的,强盗们吓得逃之夭夭了。有一位强盗还回来一探究竟,结果被动物们打得伤痕累累。脸被猫抓花了,大腿被狗咬了,估计他下辈子也别想起床了。从此,老驴它们在森林里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并演奏着美妙的音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个生物存活在这个世界上,都有自己的价值。就像李白写的《将进酒》:天生我材必有用,我们总会找到自己的价值。
《家》读后感13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
我爱这本书!
《家》读后感14托马斯曼的写作风格显著,把欧洲贵族生活如此事无巨细又丝丝分明的描写,也称得上是德国曹雪芹了。
在他的笔下,一个百年家族如何经历四代人轰然倒塌,写得是那么顺其自然。在读的时候感觉每一件转折的事情都发生得那么自然而然,以至于当读者全身心投入到书里时,甚至不能站在上帝视角分析利弊,会和书中的约翰波登勃洛克一样眼睁睁看着事件发展下去。
从老约翰的辉煌,到最后一代约翰变卖家产身患重病最后不得不跟随母亲回娘家,在读的过程中根本感受不到故事情节已经发生了这么大的转折。原来大起大落也可以写得这么举重若轻,真是厉害。书中主要的三个人物:约翰、安东妮和克里斯蒂安三兄妹刻画得十分饱满,读起来很有趣,我最喜欢读安东妮。
另外,书里有很多对天气风景的描写,以及对人性的探讨都非常值得琢磨,看得出来作者知识面的广泛。同样的感觉在他的另一部长篇《魔山》(我也非常非常喜欢读,特别喜欢主角在疗养院的日子)里存在,也难怪他会拿诺贝尔了!
最后要酸一下托马斯·曼的一生,出生在一个优渥的家庭,从小接受文学熏陶,娶的妻子也是知识分子,生的几个小孩也各各争气。跟与他同时代且同为德国人的黑塞比起来,他是真·上帝宠儿型作家!
《家》读后感15读完整本书给我的感受很丰富。
首先是那个时代背景下的社会生活社会生态原来是这样的,其实这样的时代背景和我们以前读过的很类似,但是在同样的时代不同的地域,却有着很不一样的社会生态。
因为在川蜀地,思想上的浪潮还没能很深入影响到这些地方,所以当地接触到新思想往往是进度很慢的一个地方。
第二个,其实更多的就是对于人物的这些感觉了。
嗯,其实都很老套。一些思维或者说是一些升华起来的内容,其实就是都是我们以前司空见惯的一些理论,我都能够很好的理解。
在开头我就说过,作为读者,这本小说给我带来的体验感很好,让人读起来就没有那么枯燥。
这种要冲破旧社会的牢笼,要去冲破这些时代的掣肘,大部分那个时代的小说情节都有所体现,比如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都一直在说这个事情。
哪一个积极向上的小人物不都是在终其一生地冲破时代牢笼?
当然在合适的故事背景下,这样的人物都是值得歌颂和学习的,因为他们都会有值得我们去汲取的力量。
可是我们的一生实在太短,我们的目的真的不是要去追求别人眼里的不一般就能取悦自己,而找到最珍贵的自己的价值,已经实在是很不容易的事了。
也许我读书的境界还不够高,难免总是把作者的许多描述当作是刻意安排的故事情节,其实往往未必如此。
但是作为读者的我,还是十分感谢巴金先生塑造了这么生动的人物角色,能让人在当今这样的时代下,读到这么有力量的故事。
《家》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家》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家》读后感1无论是在白天或是黑夜,世界都有两个不同的面目,为着两种不同的人而存在。——题记
《家》是巴金的代表作,是《激流三部曲》中最成功的一部,因为我对这本书的了解并不深,可当我真正打开的时候,它却给我带来了许多惊喜。
《家》主要述说了一个大家庭在封建制度、礼俗、乐教的影响下慢慢败落、衰竭、凋亡,就像一只虫子慢慢蛀空一口洁白的牙齿,而封建社会制度就是这只可恶的虫子,葬送了无数条鲜活的生命,令我不寒而栗。
觉新是高家的长子长孙,因他特殊的身份,常常受到封建与新青年主义的两头压榨,他不仅失去了自己的青春,还失去了瑞钰和梅两个他最爱的女人。瑞钰临产的时候,她在月房里痛苦地大叫,她那时最需要的人便是觉新,她在门里,他在门外,仅仅一门之隔却无比的遥远,隔着爱与恨,隔着死亡与诀别,隔着痛苦与悲伤,更是隔着封建礼俗。其实觉新就是一个活例子,他亲手断送了自己的青春、幸福、未来,他也曾反抗,也曾有过新思想,可却被现实打得面目全非。
觉新并非是单纯的一个人,而是这样腐朽的社会下造成的悲剧人物的缩影。他的矛盾、他的不幸是许许多多同龄人所经历的,他们无法选择自己的人生,这是由自己的懦弱带来的不幸,由时代带来的悲剧,这是一条血路,一条由无数青年的尸体堆砌成的血路。一些哭声,一些话,一些眼泪,一些人,就把这些年轻的、鲜活的生命埋葬,令人痛心疾首。
对比之下,觉慧要比觉新勇敢得多,他目睹了太多悲剧,他想反抗这一切,他要反抗这一切。他是勇敢的,他做了先行者,他离开了家,他挣脱开束缚了他的东西去了上海,就像甩掉一个可怕的阴影,没有一丝留恋。这也正应了他说的那句:“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我要为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封建社会对人的迫害和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残酷剥削,它是罪恶的。而《家》这部作品正是对摧残人青春的封建礼教和制度进行了控诉,对那些重压受苦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给予同情,对那些为自由生活而奋斗的人进行了支持。
“宁做沥血歌唱的鸟,不做沉默无声的鱼。”开始反抗命运的不公,寻求自我的反抗之路,哪怕前方有多少荆棘,我想苟活在淡血的活色中,会依稀看见微弱的光芒,真正的勇士,将更加奋然前行。(左菱)
《家》读后感2《家》是巴金先生1932年写成的,是一部揭露封建社会本质的小说。
巴金先生曾说过,他偏爱《雾、雨、电》,可是我最喜欢的则是激流三部曲《家》、《春》、《秋》;尤其是《家》。
《家》里的故事、人物、场景,园林的幽与美,小河的静与柔,梅花的色与香,缺乏阳光的古屋,连吐在地上的浓痰,我们不但熟悉而且好象置身其中,领略着风景的优美。并且有很多东西,直到今天,好象都附着在我们的长辈身上。我读这本书是很有感想的。书中的很多东西我认为从我们现在的家庭中都能表现出来。
书中主人公觉慧是一个有新思想在的一代社会青年,他对这个家庭的爱憎是明显的。他是这个家庭的叛逆分子,也是社会的叛徒,他有着家中其他人没有的新思想,但是我还是认为他没有主见,没有胆量,只能一个人从休戚相关,福祸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中挣脱出来,他不能引导家中的人一起反抗,最后只选择了逃避。《家》给予这一个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故事,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变革过来,特别是偏远的地区,男尊女卑,指腹为婚还是非常多的。因此这部书的火焰还没有完全熄灭,许多读者还可以从《家》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有很多作家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先生也是,《家》是为纪念大哥而写的,在他知道大哥去世的消息后,就放下了自己原来的“目的”,尽量接近真实。因此《家》也是一部情味最重、生活味最浓的小说,这也是我喜欢的原因之一。巴金先生对哥哥的爱从书中看得一清二楚,书中朴实的亲情以及纯洁的爱情不得不使我为之流下一行行泪水。
巴金先生1951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
在巴金先生一切的作品中都洋溢着纯洁的青春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而是自然的呼吁。这不是艺术,而是天赋。正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家》读后感3捧回《美德少年文学故事丛书——肩挑一个家》这本书,我一口气将它读完了。这本书中的一个个真实而感人的故事,令我感动不已、潸然泪下。
“每一朵花都记得要为生命怒放,这是花朵与生命的约定。”这本书中记录着许许多多真实少年的故事,他们拥有美德,心灵高尚,是他们告诉我们文学,讴歌生命;他们的故事,相传久远;他们的少年,灿若朝花……
“挤公交,刷月卡,挤不上的要迟到。包看好,钱抓牢,角子掉了满地找……”看到这儿,我笑了,它给我带来了欢乐。“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刚开始我并不理解这句话,经过妈妈的解释,我明白了其中蕴含着“先苦后甜”的真谛!
翻开书,映入眼帘的是第一个故事——《一盏温暖的莲花灯——李晨瑶的故事》。正如第一首歌词一样,这个故事是欢乐的。李晨瑶是“红色印象”爱心小队队长,当她看到一位孤僻的老奶奶时,她将温暖带进了那位老奶奶的家,虽然第一次遭到了老奶奶的拒绝,但她并没有放弃,最终温暖了老奶奶。而书中的那朵莲花灯,跟老奶奶的遭遇是一样的,刚开始只有它给老楼带来生机,但当老奶奶接受李晨瑶时,它也融入了那些琳琅满目的花灯中,来到了热闹的夫子庙里。“那是一盏粉红色的莲花灯,每一个花瓣都晶莹透亮,透出温暖的光芒。”
让我记忆深刻的另一个故事是《海的女儿——宫湛秋的故事》,这个故事让人读后不禁心酸。年幼时,小湛秋的妈妈便离她而去了,爸爸得了胃癌,遇到这种灾难,哪有不哭的呢?而小湛秋却不掉一滴眼泪。然而,在小湛秋的内心深处,没人知道她已经哭过多少次、哭过多少回!湛秋表现得如此坚强,是因为她深深地明白:“生活这样美好,是的,只不过那些别人也将或多或少承受的另一面,被我提早经历了而已……”
就像曹延标老师说的一样,“春天所失去的,秋天会送还给你,生活总有向你微笑的一天。”是呀,这本书中有许多少年遭遇了许许多多的磨难,但他们没有放弃,而是勇敢的面对,正是因为这样,才让我们感到无限的温暖,感到无穷的力量!
因为美德,这里的每一个真实的故事都将感动你我!
《家》读后感4花了几个晚上,把《家》重温一遍。那是xx年年底还是08年年初,筱芸老师给我们看的,本来是想着把我所有感受统统写下了,把我眼里的他们一个个写下了。却总是写写删删,删删写写,终是没能写下来。
只剩下简单的一些字、词、句。在这里,最让人心酸的感情,是明轩和梅芬。明轩是一个受新旧思想参半的人,是一个夹在封建与叛逆中间的人,他有叛逆劲儿,却不曾跨越,他是最艰难的,因为长房长孙的角色。婚姻不是自己选的,不够勇敢为自己争取···梅芬、瑞珏的死,将他的叛逆,从心里牢笼放出来,只是,他已经沧桑了,就像那个时代的思想··· 而最后,觉慧的离开,算是他心里的寄托,他将心里的他交给了觉慧,让他完成。明轩沧桑了,为封建的他,也为接受新思想的他;他笑了,因为他看到了希望。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梅芬,没有变过,因为这个角色,我喜欢了李小冉,她穿旗袍很美。梅芬是封建思想的牺牲品,是母亲亲手酿造的牺牲品。而温顺的她,不正面反抗,而骨子里,她一直是反抗的。从她得知母亲赌掉她一生的幸福开始,她就已经绝望了,亲手把药倒掉。她说:
下辈子
我要投身做一滴朝露
夜里悄悄地来
伏在我心爱的草地上
太阳升起时
无声无息地死去
没有人知道我来过
更没有人知道我的离去......
她就像她的名字,梅。在严寒中傲立绽放,用独特的魅力让大家感受她的坚强和傲骨。 而明轩在湖畔吹箫,总就是那么一首曲调,哀怨吗?凄凉吗?也许,更多的是他对自己懦弱的无奈吧!只能用这萧,来释放自己内心深处的自己,内心深处的思念!
多年未闻箫声起,夜半更近痛相思;
生活已是平静水,怎奈又起此涟漪。
此处抹泪话相思,彼岸结彩度新年;
今朝悔恨晚已矣,无力悲剧憾终生。
我好像喜欢上了明轩的箫声,只是,一直找不到这曲子的名字。这剧,一遍下来,流了三次泪,明轩婚前听闻梅芬远嫁宜宾时,冲出去的时候;第二次是觉慧听闻鸣凤投湖自尽时候,跑长廊之时;第三次是觉慧坐船离开成都,看见觉新来送别时。这三次,都有那个箫声,都是这个调。
我好像喜欢了看书,重新喜欢上了文字···
《家》读后感5 看到《家》这本书的时候,单看书名,以为巴金先生描写的家是温馨和谐的,但仔细阅读后,才发现巴金先生描写的家根本就不是这副模样。在黑暗的封建社会中,在旧观念的毒害下,家如同一个“狭的笼”。
《家》描写的是一个受封建礼教所约束的封建专制家庭。在这个家庭里,有一个人,在本书中提到的次数少之又少,但他又是很重要的一个角色,那就是高老太爷。高老太爷则是这个封建家庭的封建家长,管理这个根基已经腐朽的家,而管理的方法就是“专制”。在这样的管理下,家人的自由受到了限制。那么,生活在这个家庭里的人怎么会感到家的温暖和幸福呢?
在这本书中,有三个兄弟不得不提一下,他们是觉新、觉民、觉慧。
觉新,他是一个样貌清秀,品学兼优的人。本拥有锦绣前程,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前,他顺从了。他的懦弱导致了他后边的悲剧,自己深爱的梅被他一向维系的家所扼杀了。是他的懦弱害了他。是他的顺从断了他的前途和爱情。而我认为觉新他不算是个男人,面对家庭的选择,他应该去反抗,去维护自己的爱情,然而,他却选择守旧这条路。以至于后面两个女人的性命都死在了他手上。而他却眼睁睁地看着她们死去,却无能为力。真是可悲呀。
觉民,是一个进步青年,有着卓越进步思想,但他的进步思想却不坚定,尽管如此,在高老太爷决定他的婚事时,他和觉新的选择却是截然不同的,他毅然选择反抗,去维护自己的爱情。让他来做主这门婚事。最终他的反抗,得到了胜利。得到了属于他的光明和事业,还有爱情。他和琴走到了一起。琴是一个有进步思想的女性。而觉民是幸运的。
觉慧,他不仅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还拥有坚定的信念,这个青年,唯一的不完美的就是爱情,他并没有挽留他深爱的鸣凤。在见鸣凤的最后一面时,他并没有对他说任何告别的话。以至于鸣凤,这个烈性的女子,投河自尽。而我认为,如果没有鸣凤的死,觉慧的结局估计十有八九会跟觉新一样,正是因为鸣凤的死给了他当头一棒。让他对这个封建家庭更加的厌恶。让他脱离这个家的意念更强了,是鸣凤让他逐步走出了濒临瓦解的封建家庭。
旧时候“吃人”的封建社会,毒害了多少像觉新一样的人,而现在,我们已经无从得知。
现在,旧社会已经不复在。吃人的封建观念与也已经被消除的一干二净。生活在美好环境的我们,要发愤学习,趁着这个黄金时期,去除封建思想,崇尚科学,学习多的知识,来装备自己,做一个有现代思想并热爱生活的人。
《家》读后感6同学们,你们喜欢动物吗?今天,我就来向大家推荐一本跟动物有关的好书——《黑熊舞蹈家》。
《黑熊舞蹈家》是动物小说之王沈石溪写的一本中篇故事集。书中收集了六只熊和两只狮子的故事,由《母熊大白掌》《蠢熊吉帕》和《黑熊舞蹈家》等8篇独立的小故事组合而成。
在这本故事集中,最令我感动的是《黑熊舞蹈家》。故事的主人公阿宝,是阳光大马戏团里面跳舞跳得最好的黑熊动物演员呢!他表演的“人熊交谊舞”更是马戏团最受欢迎的节目之一。阿宝很有天赋,可是他心高气傲,脾气暴躁。而另一位黑熊动物演员叫圆球,虽然表演略逊于阿宝,可是脾气却好得不得了。有一天,某国元首夫人想和阿宝共舞一曲,工作人员觉得让脾气不好的阿宝陪元首夫人跳舞不太安全,便让与阿宝长得相似但脾气温顺的圆球去陪元首夫人跳舞。圆球一夜之间就成了明星,而阿宝却从此被观众冷落。
阿宝不服气,经常暴跳如雷,对圆球呲牙咧嘴,因为阿宝恨圆球抢了他的位置。为了保证圆球这棵“摇钱树”的安全,工作人员把阿宝关进了禁闭室。过了一段时间阿宝获得了一个去乡下巡回演出的机会,阿宝意识到演员被关禁闭的严重后果,一改平时的坏脾气,认认真真、废寝忘食地表演。可是当他回到马戏团,还是被关进了禁闭室。阿宝埋怨上天的不公,最终因过度忧郁绝食而死。
读完这个故事,我很难过!我真为阿宝感到惋惜:为了钱,训兽员和老板把这只称得上是天才的黑熊舞蹈家——阿宝一步步逼向了死亡。我愤怒:训兽员和老板只关心能获得多少利益,却完全不顾动物们的感受。阿宝也是一只讲道理的黑熊,他并不是存心要伤害圆球,他只是喜欢跳舞,希望自己仍然能在舞台上表演“人熊交谊舞”。马戏团的工作人员怕它嫉妒圆球,竟把阿宝关了起来,这是多么残忍的行为啊!
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它们为我们付出了无私的欢乐和爱,我们在生活中要关爱小动物。我家养了一只小乌龟,我每天都会细心地照料它。喂它食物,给它换水,让它拥有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一到阳光灿烂的日子,我还要把它拿到外面晒晒太阳,让它在我家生活得既舒服又健康。小乌龟就像是我们家的一员,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如果马戏团的工作人员也能站在阿宝的立场上,多为阿宝想想,相信结果一定是不同的。
同学们,让我们小手拉大手,一起行动起来。不要为了自私的个人利益,去伤害动物们的生命,让我们和动物朋友和平相处。
《家》读后感7昨晚《朗读者》中,作家麦家给儿子的一封信被称为《朗读者》开播来最重磅的一枚催泪弹。《朗读者》现场,麦家更是几次哽咽,聆听者董卿也泪光闪烁,台下的“90后”、“00后”直接哭了。这封被网友称为“最美家书”的信,顿时刷爆了朋友圈。
这封信:
是一封小说家整整准备了18年的信;
一封他悄悄塞进儿子远行行囊的信;
一封麦家写给儿子,又是向自己的父亲“还债”的信……
据麦家讲:儿子青春期可以说是特别的作、特别的叛逆。”麦家直言,青春期来了就是“鬼敲门”,高中开始,儿子就把自己封闭了起来,三年全部待在家里,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打游戏、上网、聊天、恶作剧。对于儿子,麦家无数次想放弃,因为忍无可忍,但是最后又无可奈何。
“我们始终不放弃,每天把老师请到家里来,但很多老师上了几天后就劝我,麦家,还是算了。”儿子气走了家庭教师,麦家却仍然不放弃寻求让孩子可以继续接受教育的途径,甚至一度自己掏钱开了一家培训机构,只是为了让儿子和同龄人在一起,然而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但麦家一直未停止对儿子的陪伴,他说:“年轻人,或者说青春期就是一个危险,可以上天也可以入地,可以是一把刀也可以是一朵鲜花。我们作为长辈,只有一种选择,帮助他变成一朵花,抹平坚韧的地方。帮助他度过最摇摆不定,这样一个阶段。”
终于,麦家的儿子到了本该高考的时候,情况发生了变化。看到曾经的小伙伴们都开始努力读书,纷纷准备出国读大学,孩子突然意识到和朋友们的差距。“他本身英语基础很好,人也聪明,努力了半年,靠着他的童子功过了英语关,通过了6所美国那边大学的申请。”当有一天儿子告诉麦家,自己被一所大学录取了,麦家一度完全不信,经过确认才喜出望外,“他申报了八所学校,陆陆续续过了六所,包括他现在正在读的费城艺术大学,还给12000元(美金)的奖学金。”麦家提及儿子,似乎在庆幸自己当初选择陪伴儿子,“现在他的情况也比我期待的要好,学业不错,也交到了朋友。其实儿子虽然话不多,但是为人大方,受人欢迎。当初我的选择,就是用我的力量来保护他,陪着他承受青春期的痛。”
茅盾文学奖的作家麦家,他在作品中为人物撰写着出其不意的选择,而在生活中面对青春叛逆的儿子,选择了父爱的回眸,选择不放弃,终于换回儿子的醒悟和成长。
他们的故事,值得我们每一做父母的、做子女的深思....
《家》读后感8这两天都在看巴金的《家》,没事翻来看看,也摘抄了不少。说来惭愧,要不是今天要写读后感,可能这本书还得再陪我几天。为了这篇读后感,我可是煞费苦心,早上老早起来了,刚睁开第一只眼就开始看了,还有半本呢,今天必须完成。
言归正传,《家》巴金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也是我看的第一部巴金的书。总的来讲,本书还是挺具有特色的。
《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然而,他们所走的人生道路有所不同。
小说中的人物有许多,其中有的及其专横,高老太爷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高老太爷是巴金笔下个性鲜明,内涵丰富复杂而又富于立体感的封建家庭统治者形象。他可以随意给人定罪,胡作非为。他是封建势力的代表和封建道德的化身,是典型的封建势力的捍卫者。
小说自来就由矛盾构成,和高老太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具有时代特征的青年。觉慧是作者竭力塑造的形象。巴金在他的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同时,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巴金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一个动荡的社会。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有些人选择了固守,然而大部分人,选择了顺着时代潮流的方向。封建社会是黑暗的,所以书中闪耀着的青春的色彩,自然成了一个亮点。
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迸发出应有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家》读后感9《家》这部书是以中国封建礼教下的大家庭为背景,阐述了在那个时代的青年们如何被摧残。
巴金是以自己的大家庭为背景完成这部小说的。在高家这个大家庭中,主要人物有高老爷子,他是整个家庭封建礼教的主人,也是整部小说悲剧的创造者。高觉新是高家的长孙,是一个拥有现代思想的进步青年,无奈却因要继承家庭,顺承父辈的意思,而断送了大好前程,成为封建主义的奴隶,并在进步思想与封建思想中间夹缝求生。高觉慧是高觉新的同胞弟弟,他同样是爱国的进步青年,他厌恶自己的家庭,并且支持自己的二哥觉民逃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同时他也干预追求自己的幸福,大胆的同丫头鸣凤谈恋爱。或许这样的事发生在现代是很正常的,但在那个时代的婚姻都是讲究门当户对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此便可看出高觉慧的确是一个用于冲出封建礼教的进步青年。
当然,高觉慧是一个正面的例子,但在封建社会下,更多的是悲惨的例子。比如高觉新,他的婚事原本可以很顺利,不想高觉新的继母和梅的母亲在牌桌上发生矛盾,于是梅的母亲一气之下就退了这门亲事。而高老爷子居然用抓阄的方式来决定觉新的婚事。而觉新的人生悲剧并没有就此停止。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又遇到了他的初恋情人梅,觉新便在梅雨现任妻子瑞钰之间非常矛盾,结果梅却因为觉新而含恨而终,而瑞钰却因难产而死,他纵有万般无奈的怒火却不敢发泄,这一切都因为封建礼教与他自己的不反抗主义而造成的。
觉慧并不像他大哥那样软弱,他决定挑战象征封建主义的爷爷,支持并帮助二哥觉新逃婚,并在他的撮合下,他的二哥觉民终于反抗成功并能够与表姐琴在一起。他自己加入新青年的社团,与社团成员一起出版《新青年》这本杂志来指责所谓的政府军队对学生与百姓们的伤害。尽管他们到处受到政府的打击与排挤,还几次被警告必须要停止出版,但他们并没有停止与恶势力的斗争。 巴金以自己的形象创造这个人物觉慧,我非常喜欢他,有自己的思想,敢于创造机会,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才象我们现代人一样,有蓬勃的生命力。
《家》读后感10“诗画江南,山水浙江。”浙江就像一幅充满诗情的画卷,她的每一寸土地都浸润并散发着江南的温柔气质。我是一位来自他乡的民工子弟,浙江是我的第二故乡。小时候,每当外出打工的爸妈回家向我诉说浙江的美丽繁华时,我便对浙江充满了向往。五六岁时,爸妈终于如了我的心愿,带我来到了浙江温峤,第一次来到这片美丽的土地,我就深深地喜欢上她,喜欢她的风光秀丽,喜欢她的气候宜人,喜欢她的繁荣昌盛……
读了《与梦同行》后,我对浙江有了更深的了解,浙江大地日新月异的变化更令我惊叹。我们一家就生活在浙江温岭的一个美丽小村庄——茅洋村。我们村紧邻城西工业区,一排排宽敞亮堂的居民楼鳞次栉比,一幢幢新型的厂房机器轰鸣,一条条宽阔平坦的马路纵横交错……这是我的梦中家园。
当第一缕阳光射穿薄雾,小村便迎来了一个温馨的清晨。此时,村庄的一切都笼罩在柔和的晨光中。道旁的柳树低垂着头,柔顺地接受阳光的沐浴;草丛湿润中透出几分幽幽的绿意;不时有几只麻雀扑楞着翅膀从这边的稻田飞到那边的高树下……骑着单车穿梭在一幢幢居民楼间,随处可以看到房前屋后有老人在晨练,年轻小伙子在跑步;村子中央的活动场上,孩子们在各种各样的健身器材上运动,嬉戏;工量具交易市场那早已是人山人海,来自全国各地的商户已经开始买卖了,讲价的讲价,下单的下单,发货的发货……不远处的荷塘一片碧绿,一支支荷花亭亭玉立,姿态各异,有的含苞未放,有的全盛开了,有的好似害羞的小姑娘低垂着头,才舒展开两三片花瓣。一阵微风拂过,满池的荷花都在翩翩起舞,不时飞过几只白鹭和蜻蜓。路对面的稻田满目翠绿,稻子们精神抖擞地伸展枝叶……欢乐洋溢在村子的每个角落里。微风轻抚我的衣襟,笑容展露在我的脸上。这美丽乡村就是我的家!
我在这儿生活了六七年,我知道这美丽的村庄是村民们辛勤劳动的结晶。记得刚来这儿,我感叹这儿的繁荣美丽时,妈妈告诉我,她刚到这儿那会儿,这儿没有水泥大马路,没有大型的工具市场,也没有优雅的环境。这儿的人们大多以收集拆装废旧电器为业,环境污染较严重。随着村民环保意识的增强,还 有工具市场的兴建,好多村民转了行业,都做起了工量具生意,才有了今天茅洋村的美丽繁华。妈妈还 告诉我只要有梦,并且有行动,梦想都会成真。
是呀,只要有梦想,相信都会有成真的一天,我的第二故乡——温峤茅洋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我深深爱着的茅洋,这美丽乡村就是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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