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豺读后感,名列“豺狼虎豹”之首的红豺,是维护山林生态平衡的骁将。可是,受家犬携带的狂犬病毒感染,有一小群红豺竟成了林中的恐怖死神……在豺群集...
智豺读后感
红豺们的表现并不令人满意……红豺曾经是银岛的'守护者,如今却被昔日的手下败将吓得四处逃窜。显然,科学家最初的设想没有成功。
一系列惊险故事告诉我们,对动物来说,大自然才是最好的“教官”;爱护自然,就是保卫人类和动物的共同家园……
混血豺王读后感
混血豺王以生动的情节、曲折的故事,表现了混血豺王白眉儿屈辱、苦难、奋斗的一生。为您我整理混血豺王读后感,欢迎阅读。
混血豺王读后感(一)
上星期六,我们去新华书店看书,临走时看中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 回家后,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阿蛮星家的老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如果我是书中的天神,一定会把他用雷劈死。 豺王夏索尔是个当机立断的人。他发现白眉儿无视苦豺制度,这是老祖宗用生命换来的经验,于是让猎人发现了豺群。虽然害了白眉儿,但也是救豺群心切。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白眉儿了,它当过沦落天涯的孤豺,受过欺凌,经过丛林法则的考验,豺脑筋被人类点化过,与虎豹多次打过交道。它在成功与失败,辉煌与潦倒间几起几落,沧海沉浮,是一匹十全九美的豺。它坚毅有恒心,为了捕获猞猁,它一口气追着跑了五十多公里,终于将其捕获。它把豺群的美德——忠诚发挥得淋漓尽致。母豺兔嘴为了救白眉儿,双目失明,还成了跛脚豺,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白眉儿甚至愿意为了兔嘴去死。当看到这里时,我忍不住对白眉儿竖起大拇指。它爱护弱小,捕到猎物总是先给母豺和幼豺享用,接下来的才会给大公豺,这种食物分配法则在弱肉强食的动物界是绝无仅有的。不过这种在我们看来非常人性化的举动也给豺群带来了灭顶之灾,最终豺群被大自然这头野兽一口吃掉。
混血豺王读后感(二)
读完了《混血豺王》这本书,我被白眉坎坷的一生所震撼。
《混血豺王》是讲诉了一只猎犬和母豺交配所生的混血豺白眉儿下半生的经历。
白眉儿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山的老母豺兔嘴,被老黑狗黑虎识破,又遭到黑虎的报复,离开主人,因为做不成猎狗,无奈之下它只好重新回到豺群中。白眉儿因为打败大花狼,救了豺群,所以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天,主人阿蛮星被豺们围困在树上。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是一只公豺察迪却发现了,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那只察迪,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新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犹豫不决,但想起阿蛮星忘恩负义,拒绝了阿蛮星的好意,白眉儿最终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
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有许多高贵的品质。白眉儿是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但是,白眉儿的立场不坚定,到头来还是害苦了自己。
人与人之间是有感情的,当我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动物之间的感情并不比人逊色。
混血豺王读后感(三)
星期天,我怀着满腔的期待趴到窗户外注视着外面,哇!爸爸终于回来了,只见他手上的那本书,我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爸爸手上拿的正是我期盼了3天希望得到的书《混血豺王》我此时就像一只饥饿的狼,渴望得到食物。那天,我用了一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突然感慨万分。原来动物也有这么伟大的爱。
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狗和一只豺的混血儿“白眉儿”原本在猎户寨变成了一只猎狗,再一次捕猎当中遇到了一只豺,他不想伤害自己的伙伴便巧施妙计把豺给放走了,却被自己的仇敌老黑狗给发现了,老黑狗用自己的生命揭穿了他的谎言,使得主人把他赶出了猎户寨,他用开始了豺的生活。后来阴差阳错的博得了众豺的信任当上了豺王。有一次猎户寨的猎人们来到了豺群的据点,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白眉儿”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被逐出豺群,最后暴毙荒野。
看完了以后,我差点哭了起来。“白眉儿”为了让豺群生存下去,牺牲了自己。这种精神非常的伟大,豺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都是坏的印象,却忘了动物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是什么动物都是如此的。生活中,有些人成天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却忘了自己对这个社会应当有的回报和奉献,只有这样,才能让世间充满温暖,和谐。只要每个人愿意奉献,不管那人的工作高低贵贱,但他肯为社会付出,不求回报,那这种人才是最伟大的,最值得我们去尊敬的人!
我从今天开始,我要不求回报的为社会做出贡献,可能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但是只要持有这一颗心,那么他才是最了不起的人!
混血豺王读后感(四)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白眉儿的豺,但他有十六分之一的血液里有过的血液。因为它父亲是一条狼狗,母亲是一只豺。以前在豺群他是一只苦豺,犯了罪,被赶走了。为了生活他决定做一条猎狗,来到了一个村庄。被一个叫呵蛮星的人收留。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好景不长人们发现他是一只豺只好回到豺群中可是经过努力成为豺王可是被猎人杀了。
这篇小说白眉儿十分聪明。里面最另我深刻的一篇是一次白眉被误认为是偷鸡贼。为了让大家信任他他找到了投机贼——狐狸获得了大家的信任
连动物多这么中心,就算刀山火海也要获得主人的信任。而我们人类?连动物也知道感恩人类呢?连动物也不如,不知道感恩。豺虽然在我们心中是可恶的但豺也明白感恩,何况是自己亲生父母更是应该去感恩呀!
豺虽然可恶,但这篇销小说有让我对豺有新认识让我明白要学会感恩。
混血豺王读后感(五)
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
一位40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来,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洛戛,快上!”
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飞出一股黄飙。
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食草动物群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
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
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
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
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一条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杜宾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
豢养它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那位鹰钩鼻的牧羊人手里换了来。它也确实值这笔钱。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土狗的两倍;它四肢细长,宽胸窄腰,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奔跑起来快捷如风,即使以善跑着称的长耳兔,一旦被它盯上,也很少有逃脱的;它嘴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得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得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幻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缩紧绒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得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绒毛,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它跟随阿蛮星已一年多,无数次撵山狩猎,积累了丰富的追捕经验。
面对四散溃逃的豺群,洛戛就瞄准一只毛色艳红的母豺穷追猛撵,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不一会儿,它和母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已经听得见母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了。
母豺拐了个弯,踩着一片罂粟花朝前飞奔,呦欧呦欧,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叫声。
突然,一丛稠密的罂粟花里蹿出一只黑耳朵公豺,斜刺里从洛戛面前蹿过。黑耳朵公豺离洛戛实在太近,豺尾巴几乎蹭着洛戛的狗鼻子了。看起来黑耳朵公豺已累得口吐白沫,似乎还断了一条前腿,歪歪斜斜跑得很慢,几乎一个扑跃就可以咬住那条肮脏的豺尾,仿佛是一个可以白捡的便宜,但洛戛并没有改变自己追击的路线。
它明白,一旦它掉过头去追黑耳朵公豺,这家伙立刻会跑得比兔子还快。豺是一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断脚也是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它洛戛产生容易擒捉的错觉,而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它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
洛戛仍然紧紧盯着母豺不放。对付豺,重要的就是锲而不舍,穷追到底。母豺的速度渐渐放慢,嚣声也变得低沉嘶哑,凄凄惨惨。洛戛晓得,照这样追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母豺就会累瘫在地,在它凌厉的扑咬下徒劳地挣扎两下,便成为它口中的猎物。当它叼着母豺回到阿蛮星身边,主人一定会伸出茧花粗糙的手抚摸它的脊背,赏它一根骨头的。这么一想,它追得愈发起劲了。
又有两只公豺从山茅草里冒出来,拦在母豺与洛戛之间。豺眼凶光闪烁,张牙舞爪似乎要和洛戛作困兽之斗。洛戛毫无畏惧地迎头冲过去。它晓得,豺不像狼那样有跟猎人和猎犬殊死拼搏的胆魄,豺深知人的厉害,尤其惧怕人手中握有的那杆能喷火闪电的猎枪,只要猎枪炸响,空气中弥散开刺鼻的火药味儿,豺便心无斗志,不敢恋战。再说它洛戛体格高大,这两只公豺果真胆大妄为敢拦住厮杀,也不是它的对手。
混血豺王读后感(六)
母爱好似一首田园诗,幽远纯净,和雅清淡;母爱好似一幅山水画,没有铅华雕饰,唯有清新自然;母爱好似一道深情的歌,婉转悠扬,轻吟浅唱……再次翻开《红豺》,心里就像打翻了五味瓶,感慨、佩服、惋惜,甚至惭愧,一点一点在心中弥漫……
《红豺》这本书主要讲了:豺和狼本是天敌,但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
火烧云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呢。是啊,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它甚至能使火烧云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难为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火烧云用生命延续了伟大的母爱!
我感慨母爱的力量竟是如此伟大,我佩服火烧云为了救甜点心而与蟒蛇殊死拼搏的勇气,我惋惜于火烧云的归宿,可我更加惭愧!当妈妈在饭桌上给我夹来好吃的菜,这何曾不是母爱?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妈妈为我盖好掀开的被子,这何曾不是母爱?在生活中母亲为我们所做的一点一滴,都体现出浓浓的母爱呀!连狼都懂得去回报感恩母亲,我做到了吗?
合上书,我不禁感慨母爱的伟大。在这本书中,我看见了最无私,最纯真质朴的情感——母爱……
混血豺王读后感(七)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脚下,生活着一只红豺,它的名字叫火烧云。火烧云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无忧无虑。可惜好景不长,在火烧云产下幼崽的第二天,它的丈夫去沼泽觅食时,不幸被水蛭叮死。而三只活泼可爱的小豺,又被狼猎杀……半个月后,火烧云在一次普通的捕猎中遇到了那个杀害爱子的凶手。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火烧云用尽全身的力气咬死了那匹狼,在饥饿的驱使下它“领养”了那匹狼的幼崽,想用来做冬天的储备食物,所以起名“甜点心”但最终在真正爱的驱使下用自己的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火烧云的大度,及母爱的无私。爱是不分种族的,狼与豺本是天敌但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的抚养仇狼的遗孤—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
悄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痛失前腿,为了保护甜点心的后代,它不惜与乌雕同归于尽……它憎恨过,埋怨过,后悔过。是什么让火烧云坚持了下来?是母爱!!!
是火烧云,令我明白,母爱是无私的,它是人们永远也离不开的东西,这正如歌中所唱: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通过火烧云的行为我深感自惭,以前我对母亲的爱总是不理解,还常常顶撞她。而母亲总是把最好的东西留给孩子,而我也不例外。
记得有一次,妈妈去了美国。在美国,她基本上每天给我打一个电话,总是问:该做的作业完成了吗?在检查一遍。新知识预习了没有?有没有哪不舒服……这些话我听得耳朵都快起茧了,把电话一挂,去看书了。尽管我常常顶撞母亲,而她回国时,还给我从美国带回来了我梦寐以求的飞机模型,顿时我热泪盈眶,百感交集……而现在,我一有时间就会替母亲捶捶背,或者她下了班后,给母亲端上一杯茶。有时也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尽量让母亲少操心。
感谢您,火烧云,是你拯救了我的灵魂,改变了我的一生!
混血豺王读后感(八)
在生活中,豺和狼本是天敌,但在《红豺》故事中的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哺育仇敌大灰母狼的遗孤——狼崽甜点心。火烧云其实并不用哺育、保护狼崽甜点心,但是它想到甜点心对自己的依恋亲昵,它的心中就对甜点心憧憬起了母亲对孩子的母爱!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或成了柔情万端的舔犊情深。为了挽救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是甜点心,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天!
通过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动物之间的真挚情感以及伟大的爱!虽然狼和豺本是天敌,虽然豺和狼本是两个不同的种族,但火烧云用拥有强大力量的母性延续了甜点心母爱之梦。
动物界中,爱的确存在。当然,在人类中,母爱就更不用说了。
范长寿这些天感觉浑身没劲,正赶上单位要搞职称考试,这是关系到他前途命运的大事,一点马虎不得,所以考完试后,他去找他的妹妹长缨看病,长缨说没什么大事。长寿和长缨是同父异母,长寿的亲妈死了后父亲娶了继母生下了长缨,后来父亲死了,继母便带着8岁的长寿和4岁的长缨一起生活。
几天后,长缨突然给长寿打电话说母亲病了,需要换肾,长寿马不停蹄地跑到医院,看着病床上的母亲他心里顿时思绪万千,因为找不到合适的肾,只有长寿自己的肾和继母匹配。他翻来覆去地想,自私的念头又涌上心头,但最后他终于下定决心换。手术很成功,母亲醒来躺在床上对着长寿笑,长寿突然有些恨母亲。那天晚上,母亲做饭时突然晕倒,医院最后没抢救过来,长缨和长寿哭得昏天黑地,但长寿的妻子责怪长寿白白牺牲了自己的身体,也没保住妈的生命。
母亲去世一周年的时候,兄妹俩一起到坟上给母亲做祭日,长缨突然问他:“哥,你后悔把肾捐给妈吗?有一件事我一直瞒着你,妈生前不让我说,可是我不想让你对死去的妈有什么怨恨和不满!其实,妈的身体一直好好的,妈没有换你的肾,而是把她的肾换给了你,”长寿呆起来,“你那次来检查身体,我知道了你的肾有大毛病,可我不敢跟你说,回家和妈一说,妈也不让我告诉你,说如果单位领导知道了,会影响你的前途。然后妈就想了一个办法,说她病了需要换肾然后把肾顺其自然地换给你,开始我死也不同意,但妈说如果不这样她就先死,她不能看着自己的儿子受苦。哥,我妈的死和你是有关系的。”长缨泣不成声了。长寿的头开始发胀,他想起了母亲躺在病床上欣慰的微笑,此时他才明白过来,那曾让他可恨的一瞬间其实是母亲对自己最大的爱呀!母亲!母亲!
这个小故事中的母亲和火烧云一样,为了母爱,为孩子付出了生命!母爱如茶,只有慢慢品后方能体味其中的甘甜与醇香。母爱是激发力量的精神源泉,是滋养心灵的情感甘露,是塑造优秀人格的教科书。不论在什么时候,母亲源源不断的关爱和激励,都是我们坚强的依靠,都是我们积极向上的力量,始终支撑着我们乐观、坚定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逼上梁山的豺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吧,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逼上梁山的豺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逼上梁山的豺读后感范文篇1记得我读《第七条猎狗》里的《逼上梁山的豺》,文中的“我”在山上发现了一条失去了母亲的小豺,就把它带回了家。经过训练,小豺就像是一条猎狗。后来,小豺长大了,“我”给小豺取了个“狗”气十足的名字——“汪汪”,可是寨里的村民和其他狗都不喜欢它,因为汪汪有一条像狼一样的大尾巴!于是,汪汪在我铡草不注意的时候,把自己的尾巴伸进了铡草的大刀下,只听见咔嚓一声,小豺的尾巴不见了。
它认为尾巴不见了,大家就会喜欢上它,可是村民和其他狗还是不喜欢它!它很难过!汪汪还是一条美丽的母狗,可是在发情期,也没有异性关注它。汪汪伤心地离开了主人。突然,寨里发生了豺灾,只有“我”家没有豺来偷吃家禽,因为领头的豺就是汪汪!主人教育过它,它不会偷吃主人家的家禽,村民们让“我”把自己的气味洒在每户人家的篱笆上,从此豺群再也没有到寨里来过。因为“我”救过小豺的命,小豺很感激“我”。
我听爸爸说过,狗对主人是非常忠心耿耿的,自古就有“忠诚”的美名。我也看过关于狗的视频。狗的用处可大了!当家里着火了,狗就会把主人叫醒;如果家里的老人摔倒了,它还会给主人打电话;关键时刻,它甚至能与主人同生死共患难;自古以来,还流传着“狗不嫌家贫”的美句……我觉得,狗还有一颗感恩的心!
汪汪那么温柔,为什么人们还要歧视它,我非常可怜汪汪。感恩无处不在,也不分人还是动物!当他人帮助你,你就要感恩他人。
逼上梁山的豺读后感范文篇2沈石溪的《逼上梁山的豺》真有趣。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在野外收养了一只丧母的豺,把它带回家训练,使它成了地地道道的猎犬,主人给它取名叫汪汪。可是,因为他那条不能像狗一样灵活摆动的火红的大尾巴,她总被当地村民唾弃,驱赶,被狗群撕咬,追赶。
她知道她那条尾巴不招人喜欢,总在想办法要除了尾巴。有一天,主人公在院子里除草,汪汪便故意让主人“不小心”把它的尾巴铡断了。半个月伤好了后,它第一次出门,激动得颤抖了起来——终于要成为一条人见人爱的好狗了!人们不会再驱赶它了!狗群不会再排斥它了!
它看到一群狗在抢骨头,叫了一声,屁股对着他们不停的扭动,狗们却仍不接纳它,还是跟原来一样都冲过去咬它。它畏畏缩缩的走到猎人面前,祈求得到可怜的一点友情,可人们依然厌恶驱赶它,不理睬它,绝望之下,豺的本性爆发了,嘶吼一声,便头也不回的跑进深山野林,主人公找了三天也找不到。
三个月后,村里爆发了豺灾,几乎所有的家禽都受到过豺群的攻击。村长发现领头的豺没有尾巴,它就是汪汪!在主人公的帮助下,找到汪汪,主人对着汪汪说着怎么找它的,又是如何伤心的,说到动情之处,主人还流下了泪水,不知道是豺听懂了还是大家驱赶的作用,那群豺再没找过村子的麻烦。
豺并非无情之物,我想,她对主人公充满感激,用实际行动回报了他,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看完书,我马上想到如今社会上当某些人做错事时,他们愿意改正,愿意重新做人,我们也应该接纳他,原谅他。人不能急于下定义,不是所有豺都是恶豺,不是所有犯了罪的人都是恶人,这也需要社会引起关注,不能因为有犯罪的前科,就把那些愿意融入社会的人拒之门外吧?如果那样的话,我们不是比那些犯罪的人更可恶吗?
做人要宽容,你的一次认可,可以给他人带来无限力量和希望。你觉得呢?
逼上梁山的豺读后感范文篇3大家都认为:豺从不伤害我们人类,但尽管如此,人们对豺仍无一点好感。大家都觉得,豺狼恶性当道,似乎不近人情,是十恶不赦的代名词。但你们可曾想过,人类为了生存,屠杀过多少生灵,这些人由于豺狼有什么区别呢?最近,我看了一本书《第七条猎狗》———逼上梁山的豺,才让我明白,豺心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摸不透,那么遥不可及,有的豺还是很有良心的,就像故事中的主人公汪汪一样,会知恩图报,不像有些人,明明投了人胎,却没有一丝人性!
故事发生在一个山寨离得猎户家。有一天,他上山狩猎,看见了一只还在哺乳期,却已失去了母豺保护的豺崽子,就把她抱回了家,想把它培养成一条标准的猎狗。很快,他就习惯了狗的.生活,十个月后,它出落成一条漂亮风骚的母豺,他有了个名字:汪汪,这个名字虽狗气十足,但却仍掩盖不住它本是豺出身的事实。
豺体型比一般的猎狗大得多,尾巴尤其显出。因为它有条明显的豺尾,,所以常常被辱骂,就连狗都不愿意与他结伴,甚至还一起扑咬汪汪。直到一次“机会”让它“甩”掉了大尾巴,他本以为从此就可以脱胎换骨了,可没想到,事与愿违,仍没人愿意接受他,狗见到它还是一如既往上前扑咬。它实在忍无可忍了,于是重返山林,带着豺群来寨子里“大扫荡”,可唯独养过豺的人家没有一只豺光临。一天,大家知道领头的豺就是那只断尾豺,于是纷纷请他喝酒吃饭,请他留下自己的味道。说来也奇怪,打那以后,再也没有豺来过。
这个故事是真实的,看了这个故事后,我也改变了对豺的看法,让我明白了豺其实是一种具有人性的动物,他知道什么是恩情,就说汪汪吧,知道主人对它好,明白要不是它主人,他恐怕早已命丧黄泉了,养育之恩无以为报。他还记得住人的味道,也只有这个味道可以让让怀念,留恋。
豺会分辨好坏,面对坏人,伤害自己的人绝不手软,因为之前寨子里的人都讨厌他,欺负它,所以它回来报复了。豺其实跟我们人类一样,喜欢听好话;懂得报恩;但对自己有害的人,就像人类口中常说的:对自己有威胁的人,一律不手软。现实生活中也一样,有坏人,也有好人,差别就在你用什么眼光去看待他,用什么态度去看待他,用什么心去看待他!
逼上梁山的豺读后感范文篇4暑假,我读完了《逼上梁山的豺》这本书这本书主要静了生动有趣的动物之间的故事,比如由于人类老思想而让善良的豺变成了袭击人类财产的豺,被人们所逼然后反了的黑旋风,还有豺为了母豺而偷羊三点金,它们活泼、有趣的形象使我们不由自主地能在脑海中印出来。
有动物面前,人类常常犯自高自大的错误,人类总是人为自己是高等动物,自己是大王,而动物都是任人摆布的仆人。虽然人类用勤奋的双手和聪明的大脑创造了许多工具,和无与伦比的现代文明,但是,不要忘了人是由动物进化而来的。
所以,我们要善待动物,因为它们是我们的朋友,以前也发生过人类和凶猛的食肉动物培养出了丰厚又真挚的感情,可以说明,动物也是有灵性的,所以,人也也得自己反思一下。
逼上梁山的豺读后感范文篇5人们都说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可我却觉得沈石溪笔下的豺是人类更忠实的朋友。
作者看到了一只失去母豺庇护的孤儿,它瘦骨嶙峋、邋遢肮脏,作者出于同情,收养了它,决定把它训练成一只小猎狗。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只被唤作“汪汪”的豺出落成一只漂亮风骚的母狗,他的各方面与猎狗已经没有任何差别了。但豺毕竟是豺,它的尾巴可比狗大多了,当地居民并不承认它是条狗。为了改变人们对它的看法、偏见,它忍着痛铡短了自己的尾巴,但结果依旧,甚至加倍恶劣。
就因为它是一只豺,就被人用脚踢,用土块砸,用棍子轰;就因为他是一只豺,在拜祭仪式上没有酸笋牛肉吃,反而让自己的脑袋被重重敲了一下;就因为它是一只豺,在发情期没有公狗对它献殷勤,就因为它是一只豺,遭到群狗的一次次攻击……这一切,都只因为它是一只豺。
我有三个问题到现在还不能解开:为什么大家不能对汪汪一视同仁?
就因为汪汪是一只豺?
我曾经见到过许多家境贫寒的孩子,到大城市来上学时,总会遭到同学们轻蔑的眼光。不管他们学习多么刻苦,功课多么好,都无济于事。那种被同学冷落的滋味儿是不好受的……
为什么,为什么汪汪的命运那么不好,不,我不仅仅是为汪汪鸣冤,也是为那些……鸣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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