鞑靼传读后感(童年(高尔基)的读书笔记 和读后感【300字的】)

发布时间: 2024-10-06 23:46:05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3

鞑靼是什么意思?鞑由明代蒙古鞑靼部转意,北游牧民族(蒙古)称呼词义扩展而来的,泛指北边少数民族。一般说来,鞑虏,鞑子,鞑靼,指的是塔塔儿人,就是...

鞑靼传读后感(童年(高尔基)的读书笔记 和读后感【300字的】)

鞑靼是什么意思?

鞑由明代蒙古鞑靼部转意,北游牧民族(蒙古)称呼词义扩展而来的,泛指北边少数民族。

一般说来,鞑虏,鞑子,鞑靼,指的是塔塔儿人,就是鞑靼人。他们是生活在西伯利亚南部的一个游牧民族,后与蒙古民族融合,并随成吉思汗西征。蒙古人是将“鞑靼”此名继承下去的民族。在蒙古西侵时,俄罗斯的王公们依然不称之为蒙古人,而叫鞑靼人。

元朝蒙古贵族统治中国的时候,对汉族和其他兄弟民族进行了残酷的民族镇压,通过把人分为四等,把汉族看作是最卑贱的奴隶。为了巩固其统治地位,还把十家老百姓编连在一起,而且规定这十家只许用一把切菜刀,不允许汉人有任何自由。这些士兵,胡作非为,无恶不作,大家恨之入骨,都叫他们“鞑子”或“管家公”。

清代汉人反抗满族统治时,“鞑子”成为专指清朝统治者的蔑称。从清末兴中会成立到辛亥革命时期,许多反清的文告都用“鞑虏”指清廷。孙中山在檀香山创立的兴中会,誓词就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得到了普遍落实。那些伤害少数民族感情的词汇,如“杀鞑子”等,不再使用。此时重新出现的传说故事,也被以平淡的笔调来处理。又经过多年的洗涤净化,这个脍炙人口的故事就渐渐淡出了。

扩展资料:

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明思宗自缢身亡。旋即,满蒙八旗铁骑入关,席卷大江南北,彻底推翻了统治疆域比元代大为缩小的明朝,建立起辽阔的大清帝国。清王朝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也是统治时间最长久的少数民族中央统一政权。直至1911辛亥革命,持续了260多年。

清朝是满洲人建立,“首崇满洲”,其次是蒙古、汉人。“首崇满洲”,又分“旧满洲”和“新满洲”,“旧满洲”归附时间更早,南征北战,功劳更大,地位更尊贵,是统治者最为信任、倚靠的核心团体,“新满洲”只能排在“旧满洲”外围,在统治圈层结构中较为边缘,被歧视并不意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鞑虏

堂吉诃德读后感2021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著名作家塞万提斯的经典之作,是西班牙历史上里程碑式的二十本书之一。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堂吉诃德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堂吉诃德读后感(一)

  公元10世纪罗马教皇已成为世界的精神领袖,查理大帝复兴的罗马帝国分裂为西边的法国和东边的日耳曼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教皇的势力处于膨胀状态。西欧此时三面临敌,南边是一直很危险的穆斯林,西海岸有北欧人的劫掠,东边受到匈奴、匈牙利人、斯拉夫人和鞑靼人的威胁,罗马的和平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欧洲大部分的地区因国王和皇帝都离得太远,为情势所逼,成了一个军营,伴随着这种职业军人的出现而对某种组织的建立需要,骑士制度便应许这种历史大背景而诞生,给此时的世界提供了一种急需的东西——一种明确的行为准则。骑士制度发展了一个关于举止、外部行为的复杂系统,因而也就有了后来称谓的骑士精神,它包括八大美德: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精神、诚实、公正。但十字军东征之后,商业复兴,城市一夜崛起。骑士很快因为市民、好老师、火药以及雇佣军的出现以及国王的再次强大,成为多余的人。一旦失去效用,就注定要被淘汰被灭亡。骑士制度虽然作为一种过时的形式尘封在了历史里,但是骑士精神却作为一种文化遗产被后世所纪念。

  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笔下的这部世界名着,如果要彻头彻尾的将其分析透彻恐怕得几十万字才能显现出清晰的轮廓,本文承接以上的历史背景,主要谈论有关骑士精神的内容。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忍俊不禁大笑,因为这个乡绅一些列奇异想法和荒唐行为,但是读过之后,却在内心深处升腾起浓浓的伤感和悲怆。为何作者要设计一个如此荒唐的文学形象呢?

  小说以堂吉诃德的经历为线索,步步展开。他本是拉曼却的一位乡绅,却因没日没夜的阅读骑士小说而走火入魔,将现实与小说里的情节以及自己的想象混为一谈,扬言要惩恶扬善,做一个游侠骑士。正如大家看到的,他确实这样做了。受骑士小说影响,他为自己改名为堂吉诃德?德?拉曼却,将所谓的骑士骑士坐骑其实是一匹瘦马改名为洛西南特,并学着小说中骑士的摸样不时的在嘴里叨念着所谓的公主心上人杜尔西内亚,其实只是附近村子里的一位普通农家姑娘,还有一位在堂吉诃德先生游侠骑士生涯中不得不提及的人物便是桑丘?潘沙,他作为游侠骑士先生的忠诚侍从。当他全身装备起七凑八拼的披挂,以及长矛、盾牌、盔甲,这些小说中骑士的装束时,便出发带着我们一起走进了一个怪诞奇异的世界,一步步将讽刺进行到底。

  只是到最后一章,当年迈的绅士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而他终是在作者的有意安排之下回复到了最初的清醒状态。在病榻上回想起那段做着游侠骑士怪异梦的日子,意味深长的说出“可恶的骑士小说”是罪魁祸首,并在遗嘱中阐明如果外甥女嫁人的对象不幸如若是涉猎骑士小说的人,将失去继承遗产的资格。“文学的功能在于说理和教化”,塞万提斯作此小说最大的现实意义便是要反对骑士小说,他在文中反复提及,在文末也有明显的重申,但是以这种方式借由他所塑造的这个绅士在临死之时讲出,所能产生的效果必将更胜前者一筹。只因为小说中的绅士用他的生命历程和自己的亲历,那些让人忍俊不禁大笑他大傻冒的故事,对比之后,不仅达到对骑士小说深恶痛绝,更对堂吉诃德这个人物形象多生出了一份哀悯。他用自己小小的身躯,和短暂的生命,为太多的世人提供了一个警醒,沉迷于小说,沉迷于想象是如此荒谬和可笑的事情。但我们只顾嘲笑他,是否检省过自己或者是身边的人?变相的堂吉诃德不仅仅存在于历史中,他存在于任何时代。

  试想一下,辽阔的田野上,热闹且众人都穿戴正常的乡村或市镇中,一个如此穿戴怪异的人出现,不用其他情节,已是一种莫大的讽刺了。而小说中,让人看得最过瘾的莫过于堂吉诃德与一些列他想象中的巨人和魔鬼打斗的场景:风车大战、绵羊大战、酒囊大战、为争夺诺不里诺头盔之战等等。但正是经由这一系列荒唐的打斗从侧面烘托出了堂吉诃德的英勇无畏。在信仰与勇气都渐渐磨灭的时代,塞万提斯笔下这个荒唐骑士的行为何不是对时代最大的讽刺呢?面对恶势力和受压迫的境地,我们有堂吉诃德一般的无畏拿起手中的剑,去斩断他们的头颅么?

  但其实整部小说中堂吉诃德却并不是一个完全疯癫时刻不清醒的人,他实属介于现实与理想、理智与疯癫之间。作者在一些章节借由他偶尔的情形道出了所有清醒的旁人都不曾领悟的道理,诸如对黄金时代已然一去不复返以及关于文武两行的论述等等。这同时也是现实照进文学里的影子,在文章开头的背景里有叙述。这不免让人想起了中国现代文学巨匠鲁迅的小说,他的《狂人日记》中的狂人,《阿Q正传》中的阿Q。这些生动的文学形象,虽有东西文化以及时间和历史背景上的差异,但他们都同有一个特质,替作者活灵活现的演绎出了心里的话,而他们单薄荒唐的话语和行为之下暗藏的也正是一个健全的时代所应该拥有却严重缺失的灵魂。

  关于堂吉诃德的爱情,其间穿插有卡尔德尼奥、露丝辛达、费尔南多以及多洛苔亚的爱恨纠葛。印象最为深刻的莫过于他模仿卡尔德尼奥在深山里苦行赎罪,命桑丘替自己送的那封情书给他的心上人。即使这位心上人也只是迎合他骑士生涯的一个必需,但是他所表现出来的忠诚和温柔儒雅的爱情观,也是无论经历多少岁月的磨炼,都不会褪掉颜色的经典。我们都有一个对于爱情的向往,不是么?

  这部小说被称为历史上的第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塞万提斯因了对现实不满的心理效应而虚构了堂吉诃德这个骑士形象,堂吉诃德身上所有的荒唐都该归于骑士小说,而并不是骑士精神本身。当历史走过了一千多年,这个形象却日益丰满,他的疯癫和荒唐成了每个时代都能作为社会上一些人物和行为的代表。但是他所反应出的那种骑士精神,我们又将他丰满了多少呢?当历史走到今天,当对照于今日之中国,骑士精神里的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精神、诚实和公正,是抛去塞万提斯笔下堂吉诃德的疯癫和荒唐之外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的。这从历史深处走过来的骑士精神,深深的打动着我,而它也理应打动每一个人。

  社会是一整块新木,任何一个地方出了蛀虫这块新木都不再美观,每个人不是都当像堂吉诃德一样,敢于挑起自己身上的责任,为这块新木的完整做一个骑士么?写完之后,便不觉堂吉诃德是一个瘦弱的老头儿了,他身上所洋溢的光彩盖过历史上一切光鲜亮丽的王公贵族。

  堂吉诃德读后感(二)

  在最近几天翻阅了西班牙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现实主义小说家塞万提斯写的代表作《堂吉诃德》,感受深刻。下面是《堂吉诃德》的大概内容和我读后的一些感想。

  作品主人公堂吉诃德是一个不朽的典型人物。书中写着,这个瘦削的、面带愁容的穷乡绅,由于爱读骑士文学,入了迷,竟然骑上一匹瘦弱的老马驽骍难得,找到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要去游侠,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他雇了附近的农民桑丘·潘沙做侍从,骑了驴儿跟在后面。堂吉诃德又把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想像为他的女恩主,给她取了名字叫杜尔西内娅·台尔·托波索。于是他以一个未受正式封号的骑士身份出去找寻冒险事业,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而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唯心地对待一切,处理一切,因此一路闯了许多祸,吃了许多亏,闹了许多笑话,然而一直执迷不悟。他把乡村客店当做城堡,把老板当做寨主,硬要老板封他为骑士。店老板乐得捉弄他一番,拿记马料账的本子当《圣经》,用堂吉诃德的刀背在他肩膀上着实打了两下,然后叫一个补鞋匠的女儿替他挂刀。受了封的骑士堂·吉诃德走出客店把旋转的风车当做巨人,冲上去和它大战一场,弄得遍体鳞伤。他把羊群当做军队,冲上去厮杀,被牧童用石子打肿了脸面,打落了牙齿。桑丘·潘沙一再纠正他,他总不信。他又把一个理发匠当做武士,给予迎头痛击,把胜利取得的铜盆当做有名的曼布里诺头盔。他把一群罪犯当做受迫害的绅士,杀散了押役救了他们,要他们到村子里找女恩主去道谢,结果反被他们打成重伤。他的朋友想了许多办法才把他弄回家去。在第二卷中,他继续去冒险,又吃了许多苦头,弄得一身病。他的一位朋友参孙·卡拉斯科假装成武士把他打翻了,罚他停止游侠一年。堂吉诃德到死前才悔悟。

  作者以犀利的讽刺笔锋对西班牙的上层统治阶级进行了无情的鞭挞和嘲讽,对人民的苦难寄予了深切的同情。小说揭露了西班牙统治阶级外强中干的本质和彬彬有礼的外表下掩盖着的阴险、凶残的本性。小说中写到官僚们贪污纳贿,买卖黑权,卖官鬻爵的社会现象,好大喜功的国王疯狂的军事侵略,几千名无辜士兵,尽成炮灰。在面临重重危机的情况下,统治阶级以挑起宗教冲突或民族矛盾来摆脱困境,劳动人民被逼迫生活不下去了,只好铤而走险起来反抗。作者真实的反映了官逼民反的真情。

  主人公堂吉诃德这个人物的性格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他是神智不清的,疯狂而可笑的,但又正是他代表着高度的道德原则、无畏的精神、英雄的行为、对正义的坚信以及对爱情的忠贞等等。他越疯疯癫癫,造成的灾难也越大,几乎谁碰上他都会遭到一场灾难,但他的优秀品德也越鲜明。桑丘·潘沙本来为当“总督”而追随堂吉诃德,后看无望,仍不舍离去也正为此。堂吉诃德是可笑的,但又始终是一个理想主义的化身。他对于被压迫者和弱小者寄予无限的同情。从许多章节中,我们都可以找到他以热情的语言歌颂自由,反对人压迫人、人奴役人。也正是通过这一典型,塞万提斯怀着悲哀的心情宣告了信仰主义的终结。这一点恰恰反映了文艺复兴时期旧的信仰解体、新的信仰尚未提出的信仰断裂时期的社会心态。

  在当时黑暗腐朽、贫富悬殊的社会里,作者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不畏强暴,不恤丧身”、立志扫尽人间不平的堂吉诃德。小说中的主人翁生活在资本主义兴起时期,充满着崇高的理想主义精神,总幻想扫除一切社会不平,这就与客观现实造成了冲突,这一冲突既具有喜剧性又具有悲剧性。这个犯了时代错误的堂吉诃德却要在现实生活中恢复过了时的骑士精神,因而使得他成了一个夸张的、滑稽的、喜剧性的角色。但是作者在种种场合中,反复突出他醉心铲除人间罪恶的这一特点,从而展示出他性格中的高贵品质,即为了追求正义、理想而置身危险于不顾,愿为社会而不惜牺牲自已的生命。因此与单纯的喜剧性角色不同,他又是一个带有悲剧因素的人物,一个有着崇高精神境界的“疯子”!

  堂吉诃德读后感(三)

  《堂吉诃德》这本书很早就听说过了,毕竟它是国外名著,可是一直无缘一观,直到最近看了《魔侠传之堂吉诃德》这部电影,才又萌生了看着本书的念头,于是怀着激动的心情看了着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没落的小贵族式绅士地主,因为看骑士小说而入迷,说自己是游侠骑士,要游遍世界去除强扶弱,维护正义和公道,实行他所谓的骑士道。他单枪匹马带了侍从、桑丘出门冒险,但受尽挫折,一事无成,回乡后郁郁而死的故事。

  塞万提斯写着本书是为了讽刺西班牙黑暗的封建统治,但我从中读到了另一种味道。这本书深刻的反映了理想和现实的矛盾,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理想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可笑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梦想难道是一种罪过吗?试问一句,作为人就不应该有这样的理想吗?然而现实却又告诉我们什么?它说,“不”。是这个社会太现实还是我们太单纯?唉!社会总是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有时我在想我们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搞笑一点说我们来到这个世上就根本没打算活着回去,我们来到这个世上肯定是有目的的,那就是自己的那份理想,冥冥之中指引我们去追求的理想,这个社会物欲横流,像堂吉诃德这样单纯的人已经很少了,这很难能可贵,大家都说他很疯很傻,但就像屈原说的那样“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世人都不明白堂吉诃德,他是一个追求理想的斗士,一位傻的执着得斗士。

  有哲人说,以为世事能够一尘不变纯粹是痴心妄想,恰恰相反,一切都像是在轮转,确切地说是周而复始。春去而夏来,夏初则酷暑至,继酷暑的是清秋,接清秋的有寒冬,冬过重又见阳春,岁月就这样反反复复地循环不止。唯独人生有

  限,犹如流光般地倏忽,去而无返,直抵永无尽期的冥世。如果说堂吉诃德的存在于他本身是一出悲剧,那么堂吉诃德临终前的清醒则是对于我们所有人的悲哀。“去年的雀巢,今年没有鸟。我过去是疯子,如今头脑已经清醒;我曾经是拉曼查的堂吉诃德;如今,只是好人阿隆索。吉哈诺。但愿我的悔悟和真诚能够换回诸位从前对我的尊重。……”堂吉诃德的这番话出现在他生命的终点似是所谓的清醒却更像是他——讽刺啊!这个社会——唉!

  作为一个人,我们最起码要有自己的梦想,或许这个社会很残酷,或许这个理想我们穷其一生也不能实现,但我们也要沿着梦想的道路一路狂飙。梦想就像一场没有尽头的马拉松比赛,我们都在赛道上奔驰,有些人跑着跑着累了,他停了下来开始休息,有些人一直在奔跑从不嫌劳累,休息的人笑那些跑的人“都没有尽头你们还跑什么”,可跑着的人呢?到底是谁可笑呢?

  这个社会少的是“堂吉诃德”呀,唉……

  堂吉诃德读后感(四)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著名作家塞万提斯的经典之作,是西班牙历史上里程碑式的二十本书之一。读了这本书,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正确对待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

  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而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当初刚看到这部作品的时候,只是不觉得让人发笑,那马咋看上去,瘦骨伶仃,而也是消瘦的堂吉诃德,身穿盔甲,手拿盾牌,完全沉浸在自我陶醉中。他走到那,都疯疯颠颠,举止之怪异让人更是让人啼笑皆非,但细细品味,文章中却处处闪耀着人性的光芒,即使已经病入膏肓,但是堂吉诃德并没有放弃自己对自由和理想的执著追求,他勇斗风车,除暴安良,怒杀羊群。干出很多不可思议的荒唐事,面对人们的嘲弄,他依然抬起高昂的头颅。而不曾觉得自己如此这般有任何不妥。尤其是这一段,当堂吉诃德在见到上古骑士的圣像后曾说过这一番话:“这些圣人和骑士在世的时候跟我是同行,也就是行侠仗义。我同他们的区别在于:他们是圣人,为神道而战;我是凡人,为人道而战。他们凭借自己的骁勇赢得了天国,因为天国是需要经过努力才能进入的;而我,直至今日,我还不知道自己付出的辛劳换回了什么……”是的,凭这样的梦想是不会换回太多荣耀或幸福的,然而,有这样的梦想难道就是一种罪过吗?试问一句,作为人难道就不应该有这样的理想吗?然而现实却又告诉了我们什么呢?它说,“不”。

  从堂吉诃德身上还让我看到了人们最基本的本质,那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坚韧不拔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要学习他坚持不懈精神。

  也许每一个读过《堂吉诃德》的人都会对堂吉诃德骑士本人的主观臆想和不切实际而哈哈大笑,然而,堂吉诃德并不应该仅仅只是我们嘲弄的对象,他更让我们敬佩的地方就在于,每一个读过这部作品的人,都会在这位大名鼎鼎的骑士的荒唐行为里,看到他执着而公正的品质。他嫉恶如仇,总是正面向他的“敌人”发起不屈不挠的冲锋,他从不背后给人捅刀子,更不用说用下流的中伤和恶意的诽谤来进行决斗了。然而现在,令人惋惜的却是,堂吉诃德这种令人敬佩的品质,在如今我们这个时代已经所剩无几了。

  我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诃德一样,不抛弃,不放弃,勇敢的去找寻属于我们自己的梦想,而这又是我们对堂吉诃德以及塞万提斯本人最好的纪念!

  堂吉诃德读后感(五)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时,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在人们中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西班牙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习惯的一部百科全书。

  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相隔四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堂吉诃德》中出现了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

  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我的大学》读后感400字

  读完一本书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我的大学》读后感4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的大学》读后感400字1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是高尔基著名的自传体三步由,作者描写了他童年、少年和大学时代的生活经历。从这个被真实记述下来的自传中,我们可以看出青少年时代的高尔基对小市民习气的深恶痛绝,对自由的热烈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

  这本书中有一段故事、几句话深深地震撼着我:“晚上大家都把蜡烛拿到寝室去了,我没有钱买蜡烛,就自己动手制作灯。我把蜡盘上的蜡油都搜集起来,装在一只沙丁鱼罐里,加上一点长明灯的油,再用棉线做成灯芯,这样就完成了。有了灯,我就可以沉浸在读书的喜悦之中了。”“书就好比一座美丽的园子,里面什么都有……”“我只是觉得这种生活,让我有了寄托,有了奔头。”读了这些真实、纯朴的语句,使我感受到高尔基是那么酷爱学习,从书中让他明白了许多真理,他一直渴望上学,渴望着新生活的到来!

  我更多的是被他那坚强的性格和对知识的热爱而感动。我好好地反醒了自己,无时无刻心中都在对自己说:“如果想让自己有个美好的明天,必须像高尔基那样付出行动——多读书,勤奋学习,有坚定的信念,遇到困难不气馁。我坚信付出努力展现在眼前的将会是我渴望的灿烂的明天!”

《我的大学》读后感400字2

  好书,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在我看来,这本书经过人类历史的大浪淘沙,经过长期的积淀下来的被公认为文学的精品,才是值得阅读的书籍。

  在高尔基的《我的大学》中,我体会到了一种思想与另一种思想的对抗。在那种艰苦的生活中渴望生命,渴望成功,渴望读书的心理。这本书的主人公具有坚强的意志力,他不畏惧生活中生存的困难,他不断的寻找生活中的的技巧,为得是自己更强大,更有生存的的价值与生活的动力,他为能读上大学而努力奋斗,对付人生中的所有挑战。在小说中,我体会到那些人的心理,好人往往有好报,坏人往往有坏报,在人生命中只有努力不懈,都是一种别人对自己的挑衅,丝毫不能容忍,这就是主人公的心理思想。

  事有巧合,人有相似,主人公是一位有意志力的人,而我也想做一个那样有意志力的人,虽然我现在还只是一名小学生而已,但我也渴望有这种意志力,它能让我拥有无私的勇敢。

  书,让我懂得道理,让我体会人,让我分辨是与非,让我们读一本好书,体现一次美丽的人生,走一次人生的旅程,懂得一个道理,选择正确的人生。

《我的大学》读后感400字3

  最近,我在家看了本书,叫《童年·我的大学》,是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出版的。是著名的作家—高尔基写的,是个感人的故事。

  这本书主要写阿列克塞一家人所发生的事。我看的是第一章,这章主要写在一个昏暗狭小的房子里,阿列克塞的父亲永远的走了。他的母亲跪在父亲的旁边,为他梳理着头发,眼泪从眼眶中不停的掉落下来。一会儿,阿列克塞的母亲和姥姥在地上打滚,这是多么感人的一面啊!最后阿列克塞的父亲被埋藏在地底下去了,这是使阿列克塞家人最后一次见到父亲的时刻,也是最伤心的时刻。阿列克塞的家人肯定伤心透了。几天过后,他们的心情慢慢平静下来,可母亲却有时坐在地上发愣。直到有一天,姥姥的一举一动使母亲重新做人。姥姥正在餐桌上,突然叫道:“瓦利娅,你快看看啊!尼日尼!”母亲看着终于笑了!从中我懂得了什么叫喜怒哀乐,他们快乐,我也感到快乐,他们伤心,我比他们还要伤心。通过这篇文章,我体会到不管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或伤心的事,总会有快乐的明天的,希望读过这篇文章的小朋友,也要知道这些道理,这会让小朋友们真正的变成懂事的孩子!

《我的大学》读后感400字4

  高尔基上大学这个想法来源于一个叫尼、叶夫列伊诺夫的中学生。他是一个帅气可爱的青年,他的眼神如女人般柔和,原来住在高尔基的阁楼上。他常看到高尔基手上拿着书,引起了他的关注,慢慢他们就熟了,没多久他就让高尔基相信自己“颇有科研天赋。” 他告诉高尔基,随便考好几门,就能得到大学的奖学金,再过五年就成为一个学者。高尔基来到了喀山,来上大学,到了喀山,现实生活为了避免饿肚子,常常找点活计。而跟我们现在比,高尔基的生活很艰苦,而高尔基热爱读书,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

  有一次,高尔基的小木棚着火了,他们把里边的油一桶一桶搬出来,但高尔基的书还在熊熊大火中,他当时很着急,于是就一本本的搬下来,但时间来不及,有一部分书,被烧掉了,读到这,我都想帮他一块去搬书。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高尔基有着上大学的梦想,但现实生活他上大学的愿望没有实现。但是最后经过自己的努力而成为了有名的作家。让我知道,无论条件多么艰苦,通往梦想的路不止一条!必须坚持不懈。

《我的大学》读后感400字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是著名的作家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写了作者的成长经历。

  这本书主要讲了:高尔基幼年丧父后,跟随母亲来到外祖父家居住。他在11岁时母亲也去世了,随后,外祖父破产,高尔基被迫走向人间,独立谋生。期间他曾当过鞋店里的伙计,在轮船上当过洗碗工,也当过小佣人……在人间的时候,他受尽屈辱、饱尝辛酸。

  今天,我读完了《童年—我的大学》,这部故事讲了高尔基16岁那一年,他背井离乡,怀着理想只身去喀山求学,但现实并不像高尔基想象的那样,以高尔基的条件要上大学只是个梦想。希望破灭后,高尔基不得不为生存而奔波:住“贫民窟”、卖苦力、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店工作……在和古里普列特尼奥夫、杰连科夫以及“霍霍尔”这样的大学生和进步人士的交往中,高尔基投身进了一所广阔的社会大学。在这所大学里,高尔基经历了精神发展的复杂道路,经受住多方面的生活考验,对人生的意义、世界的复杂性进行了最初的探索。

  看完这本书,高尔基让我知道了童年,是对生活的热爱开始萌芽;成长,是对社会的现实和复杂理想和信心的考验;求学,世事艰辛更得激起不懈奋斗的决心。

《我的大学》读后感400字6

  在寒假的期间里,我读了高尔基的名著《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自传体三部曲。这部书在我国,从五十年代就是家喻户晓的读物,直到现在还拥有十分广泛的读者,我就是其中的一位。

  《童年》写的特别的好,看完我非常感动,心情特别沉重,难过。故事的主人公阿廖莎三岁时,他的父亲不幸染病身亡,母亲得了肺结核。从小和他的外祖母、外祖父一起生活。而他的外祖父很凶悍,脾气暴躁,阿廖莎非常害怕他。当读到阿廖莎被外祖父打的时候,心里就替他难受,想想我和阿廖莎的童年,真是天壤之别。他在黑暗狭小的房间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条件那么艰苦,但他却有坚定的信念,不怕吃苦。和阿廖莎相比,我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每天可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品尝;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还有爸爸妈妈的陪伴。但我有的时侯,总是做不听话,惹家人生气,不知道珍惜现在的好时光。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爱惜时间,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地去做每一件事。

《我的大学》读后感400字7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三部曲第3部——《我的大学》。

  这本书讲述了在作者十六岁的时间,便离开自我的家乡,独自一人去喀山求学。但是作者高尔基并没有上成大学,上大学便成为了高尔基的一个梦想。没上成大学,作者为了能够生存下去而四处奔波:住在贫民窟,卖苦力,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店上班……后来,事有了一丝转机,高尔基在和古里。普列特尼奥夫,杰连科夫以及霍霍尔那样的大学生和进步人士的交往中,高尔基进了一所广阔的社会大学。在这所社会大学里,作者历程了许许多多:经受多要素的日常考验,对人生好处和世界的复杂性去了最初的探索。

  高尔基从小善良懂事,当他来到喀山,寄住在一个贫困中学生家里。这个家里便有了三个小孩,这位妈妈很可怜,高尔基也注重到了这一点,就算是“妈妈“给一块小面包心里也觉得如岩石般沉重,后来,高尔基决定找个上班,让这位妈妈缓冲些负担。

  《我的大学》是部自传体小说,故事节简便,突出。作者用美丽的`语言写出了他成长的片段。这本书是1923年完成的,作者此时已有55岁,年过半百。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无论什么状况,多么艰难,也要想方法克服。并且要懂事,学会随时随地为他人着想。

《我的大学》读后感400字8

  闲时拿起手中的《我的大学》,我真的无法平静心中的涟漪。只是大概看一下就无法停下来。

  高尔基《我的大学》注意讲述了主角阿廖沙十岁就来到人间,进入社会大学。他在社会上干过各种工作,在鞋店和绘图师家里当过学徒,在轮船上当过小工,还当过面包坊和杂货店和绘图杂货店的伙计,饱尝生活的艰辛,这使他更加憎恶沙皇统治,对劳动人民更加同情。在社会大学里,阿谬沙还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人,学到了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可是我想说的是我的大学,没有美丽的祝福,没有热烈的掌声欢送我上路。但这是我努力的结果》

  一份湛蓝的EMS大学通知书,将我的高中时代彻底划上句号。这句号并不完整,更不用说完美。但我必须划上。

  这样的结果并不是我想要的,但我只有勇敢向前。我不知道我的将来,但我有目标,一份对母亲的承诺;一个对家人的希望;一种自己的执着;一次人生的洗礼。

  妈妈,我只能说对不起,看着你失望的眼神,我只能伤害你。我以后会让你以我为豪的。

  高中我实在不想再来一次。

  那里有我讨厌,回忆的人和事。有我拼命的汗水;有我的青春;有我的骄傲。别了,我的高中。

  明天,我将踏上征程,去收获我的未来与梦想。去开始我新的人生。

  我的大学,由我主宰。

《我的大学》读后感400字9

  “给永远比拿愉快。”高尔基说的这句话在我的脑海里回荡着。今年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高尔基的著作《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当我开心的拿着这本书时,妈妈对我说:“好好看,别只知道玩。”“yes,sir。”我大声的回答。

  过了一星期,我才把这本书看完。在这一星期中,我没事时看,吃饭时也看,睡觉前也看,就连上厕所时也看的津津有味。这本书写了高尔基成长经历,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他的外婆和母亲都很伤心,可高尔基当时还很小,什么都不懂,所以并没有哭出声,但书上描写的很生动,我看了也很感动。

  渐渐的,高尔基长大了,他总是被别人欺负,被人嘲笑。他曾经到财主家打过短工,在轮船上打过杂,在画室里当过推销员……但他从来没有气馁,不断的努力学习,全心的创作,最后终于成了全世界闻名的打作家。

  读完这本书,从中了解了当时社会的丑恶,那时所谓的上层名流其实大多贪婪、暴力下流、无耻……就算再用一些更过分的词来形容都不为过。但我更多的是被高尔基所感动,独自一人,无依无靠,受尽屈辱,但他从不放弃,坚持不懈,这点是最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一定要以他为榜样,好好学习,力争将来成为对祖国建设有用的人才。

《我的大学》读后感400字10

  在暑假里我读了高尔基的作品《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读后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主要写了高尔基1868年出身于伏尔加河畔。他出生贫穷,幼年丧父,11岁即在社会上奔波,当装卸工、面包师工人。贫民窟和码头成了他的社会大学。人间的苦难和生活的心醉磨练了他的意志。在繁重劳动之余,他勤奋自学不息,对社会底层人民痛苦生活的体验和深刻了解成为他创作中永不枯竭的源泉。

  在我的人生经历中,没有经受过他的那种困苦的生活,所以有些痛苦是我感受不到和无法想象的。我很庆幸我生活在这个年代,有着幸福的家庭和疼爱我的父母。高尔基童年时的日子是多么苦呀!他要给别人干活,身上也没有钱,后来又在大街上流浪,可是他并没有气馁,而是坚持读书和学习。终于,他写的作品《童年》让一位大作家所欣赏,最后成了著名的作家,获得了成功,因此我非常敬佩和仰慕他。

  同学们,在你的生命中是否已经为自己树立了伟大的目标?过于在乎个人的荣誉得失,那样只会让你患得患失,狭义自私。如果把自己投身到时代的大潮中,让自己的命运和更多的人联系在一块,你会体会到风险的快乐。让我们勇敢地面对未来的挑战吧!我们一定会在风雨中坚强地成长。

《我的大学》读后感400字11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三部曲第3部——《我的大学》。

  这本书讲述了在作者十六岁的时间,便离开自我的家乡,独自一人去喀山求学。但是作者高尔基并没有上成大学,上大学便成为了高尔基的1个梦想。没上成大学,作者为了能够生存下去而四处奔波:住在贫民窟,卖苦力,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店上班……后来,事有了一丝转机,高尔基在和古里。普列特尼奥夫,杰连科夫以及霍霍尔那样的大学生和进步人士的交往中,高尔基进了一所广阔的社会大学。在这所社会大学里,作者历程了许许多多:经受多要素的日常考验,对人生好处和世界的复杂性去了最初的探索。

  高尔基从小善良懂事,当他来到喀山,寄住在1个贫困中学生家里。这个家里便有了三个小孩,这位妈妈很可怜,高尔基也注重到了这一点,就算是“妈妈“给一块小面包心里也觉得如岩石般沉重,后来,高尔基决定找个上班,让这位妈妈缓冲些负担。

  《我的大学》是部自传体小说,故事节简便,突出。作者用美丽的语言写出了他成长的片段。这本书是1923年完成的,作者此时已有55岁,年过半百。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无论什么状况,多么艰难,也要想方法克服。并且要懂事,学会随时随地为他人着想。

   《我的大学》读后感400字12

  翻开人生的第一页书,相当于走向人生的道路。《我的大学》是写高尔基当翻开人生第三页书的人生道路。

  这本书叙述高尔基抱着上大学的念头来到喀山,但他很快明白穷人上大学是无法实现的。他住在贫民窑里。为了谋生,他去当码头工人,又在面包坊里干活。这使青年高尔基更多的接近了搬运工人和其他劳动者,密切了和他们的联系,更深切地体会到受剥削、受压迫的痛苦,增强了争取解放的革命欲望。他读马克思的书,接受革命理论。他还不断发动工人与剥削阶级进行斗争。虽然在这个时代,由于反动势力的猖狂,革命斗争常遭失败和挫折,使得高尔基时有悲观失望。但是,在和工人群众的共同斗争中,高尔基得到了锻炼,革命思想日已形成。高尔基就是在这样的“大学”中,成长起来了。

  高尔基的那种顽强学习的精神,使我相信即使人生道路常有困难,只要我们有决心,就一定会为自己开辟一条崭新的人生之路。《我的大学》使我真正明白了“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路,真正体会到唯有勤奋学习,长大后才会有所作为。

《我的大学》读后感400字13

  读完了《我的大学》后,我更加崇敬高尔基了,因为他有坚持不懈的决心。

  《我的大学》主要讲了:高尔基怀着读大学的理想去了喀山,但由于各种情况,他的希望破灭,他不得不为生存而奋斗:住“贫民窟”,卖苦力,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店工作……在一些大学生和进步人士的帮助下,高尔基投身进了一所社会大学。

  高尔基求知的欲望是多么强大!他有很大的决心,想进大学,他想学习知识,做一个大学生,而不是成天只干苦力活。为了能生存下去,他付出了多少努力,他吃不好,也没有好住宿,但他后来却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了家喻户晓的作家,真了不起!

  高尔基观察了许多周围的人,接触了各种性格的人,他闲的没事干时,就观察贫民窟的人们是怎样生活的,正因为他善于观察,才能写出这样动人的小说。他喜欢同知识分子交流,比如“霍霍尔”。在这期间,高尔基知道他的外祖母去世了,很伤心。我读到这里,也不由得伤感,他已经失去很多亲人了,他的心经历过多少苦难,但他从不放弃对梦想的追求。

  读完《我的大学》后,我对高尔基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知道了生存的艰苦。

《我的大学》读后感400字14

  读完高尔基写的《我的大学》,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薄薄的一本《我的大学》蕴藏了高尔基深厚的感情。

  这本书的内容大致是:高尔基在外流浪了一些年头,但在此期间他却从没有放弃过学习,最终得以去喀山大学读书。于是他就这样来到了一半是俄罗斯人一般是鞑靼人居住的地方。没过多久,他便认识了一个叫古里普列特涅夫的人,古里待他如亲人一般。之后,他和朋友一起开了家面包店,又招来了一个面包师。一个月能挣几十个卢布。过后,由于经济原因,他曾想过自杀,便买了一把枪,超自己射去,他本以为自己会死。但是由于射偏了,活了下来,他又来到乡村,经过辛勤的劳动,终于在渔场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

  读了《我的大学》,我发现了自己与高尔基的差别。他遇到困难不放弃,敢于尝试。而我遇到困难就退缩。他在艰苦的生活中依然不放弃读书,而我则是能不读书就不读书。我和高尔基在对待学习的态度上真是天壤之别!

  这本书让我永生难忘!是我今后鞭笞我学习进步的动力!

《我的大学》读后感400字15

  今天,我读完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中的第三部分《我的大学》,这一本书是由前苏联的高尔基写的,它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童年》、第二部分《在人间》、第三部分《我的大学》。

  第三部分有四个段,每一个段都很精彩,吸引着读者,让我不止一遍的读这本书,直到读懂了它为止。

  我最喜欢的是其中的第三段:《当面包师傅》。这一段的主要内容,是:作者高尔基原先在一座肮脏小地下室里当面包师傅助手,后来遇上了他的旧主人,旧主人因为经济出现困难,打算开一家面包店,于是,高尔基便回到了旧主人的身边,以亲人的身份去监视面包师有没有偷东西,但是面包师经常偷东西,作者每次都告诉他偷东西是不行的,但面包师每次都用批评的话语说道:不由高尔基管着写事。然而,在着个时候,作者高尔基最喜欢的亲人他的外祖母去世了。

  读后感想:这一部分写出了作者高尔基来到了嘎山上大学,但是,他来到嘎山以后,明白了上大学只不过是一个美梦罢了,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而我们现在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我们上大学也是可以实现的。他希望能学到更多的知识,受到高等的教育,然而,却实现不了自己的梦想,我在花香鸟语般的环境里学习,在老师的亲切的教育中,在家长的百般呵护中学习生活,可我并不知道珍惜这些关爱。跟高尔基比起来,我深感惭愧,今后我要向高尔基学习,学习他有理想,有抱负的精神,完成我应该做的事情。

《火与剑·显克微支》原文|读后感|赏析

【作品提要】

1648年,波兰王军与哥萨克鞑靼联军开始了血与火的战争。有气势宏伟的大规模作战,也有扣人心弦的小规模伏击战、遭遇战,而激烈的兹巴拉日保卫战则是小说的重心。维希辽维茨基是波兰王军的杰出统帅,他从大局出发,以身作则,指挥波兰王军与赫米尼尔茨基的哥萨克鞑靼联军作战。赫米尼尔茨基虽也是一个将才,但他凶狠异常,且报复心极强,为了达到目的,不惜出卖国家利益,与鞑靼和俄国勾结,致使自己的同胞陷于水深火热之中。斯克热杜斯基和包洪都爱上了海伦娜,狡猾的包洪把她私藏在隐蔽之处,使海伦娜的心灵受到了极大伤害,是机智过人的查格沃巴把她解救了出来。斯克热杜斯基虽牵挂着自己的心上人,但是他先投入了保家卫国的战斗中,在兹巴拉日保卫战中只身突围,解救了被围困的部队,最后才得以与自己朝思暮想的爱人相见。龙金·波德比平塔也是一个爱国骑士,他力大无比,立下了不朽战功,最后在兹巴拉日保卫战中不幸牺牲。

【作品选录】

第二十五章

……

但是所有这些战斗,跟七月十九日对王军壕沟的强大进攻相比,简直是不值一提。头一天晚上,哥萨克便在维希辽维茨基各路指挥部的对面筑起了一条很高的土埂。大口径的火炮从那土埂上频频地开炮,整整轰了一天。白天刚过,苍茫天际刚刚亮起头一批星星,哥萨克鞑靼联军的数万兵马便向王军发起了猛烈的冲锋。与此同时,远远又出现了数十部可怕高大的机器,形同塔楼,正缓缓朝王军壕沟方向滚动而来。这些机器的两侧都悬有吊桥,其形状类似魔怪的翅膀。这些吊桥是要架在护城河上的。机器的顶部装备着小炮、铳枪、火绳枪,居高临下,发出浓烟,喷着火焰,一路乒乒乓乓吼叫不停。这些塔形攻城机在蚂蚁似的人头之中移动,有如一群身体高大的团队长。它们时而被炮火映得通红,时而又沉没在浓烟和黑暗之中,王军士兵从远处指着它们,纷纷议论起来。

“你们瞧,那是攻城机,有翅有翼,简直像风磨,赫米尔尼茨基是要用这些风磨把我们碾成齑粉。”

“你们听,它们的响声有多大,简直是在打雷!”

“用炮轰它们,用炮轰它们!”其他士兵齐声喊道。

公爵的炮手们果然开炮了,炮弹连着炮弹,霰弹接着霰弹,不断向这些可怕的攻城机飞去。由于只有在炮火闪光时才能看清它们,炮手们无法瞄准,因此很少有炮弹击中。

密集的哥萨克越来越近,有如从远方茫茫大海中掀起的巨浪,在黑夜中汹涌奔腾而来。

查格沃巴紧挨着斯克热杜斯基,和骑兵们站在一起,嘀咕道:

“哼!我这一辈子都没有这样热过,今夜怎么这样闷热,我身上全湿透了,连一根干的棉纱都没有了。魔鬼搞来了这些鬼机器!上帝啊,请你让大地裂开,让这些鬼机器统统掉进深渊中去,因为这些鬼家伙就像骨头卡在喉咙里叫我难受。……阿门!吃不好,睡不安,这是什么鬼日子呀!……狗过的日子也比我们强。哎,这鬼天气闷得真叫人难受!”

天气的确又闷又热,再加上整个战场上都是腐尸,几天来空气中都弥漫着令人作恶的臭味。天上乌云密布,浓雾沉沉,暴风雨正悬于兹巴拉日的上空。戴盔穿甲的士兵们,汗流如注,胸口都憋得慌,闷得连气都喘不过来了。

这时,从黑暗中传来军鼓擂响声。

“他们马上就要进攻了,你听见战鼓声了吗?”斯克热杜斯基说道。

“我听见了。但愿魔鬼把他们的脑袋当鼓擂!真叫人伤心。”

“杀呀,杀!”哥萨克们蜂拥而来,冲向壕沟。

激烈的战斗在壕沟全线展开。哥萨克军队同时向维希辽维茨基、兰茨科隆斯基、菲尔莱伊和奥斯特罗鲁格的部队发起了进攻,想把他们打得彼此不能相互策应,首尾不能兼顾。喝足了烧酒的哥萨克,比前几次进攻都更加疯狂,然而他们受到的抵抗也更为猛烈。强将手下无弱兵,统帅的英勇气概感染了每个士兵,他们个个奋勇当先,以威猛著称的由清一色马祖尔农民组成的步兵团队,跟哥萨克团队混杀在一处,双方挤扭成一团,枪不能打,刀不能砍,剑不能刺,他们就用拳头打,用脚踢,用牙齿咬。在马祖尔人的英勇抗击下,几百名扎波罗热的精锐步兵被歼灭。但是新的哥萨克援军又补充了上来。全线的战斗越来越惨烈,火枪管都打得发热,士兵的手都被烫痛了,双方厮杀得都喘不过气来。指挥官们喊哑了嗓子,可士兵们都听不见他们的军令。克拉斯诺斯达夫的行政长官和斯克热杜斯基又各率领铁甲骑兵从两翼杀入哥萨克阵中,踏平了哥萨克的好几个团队,将敌人淹没在血泊中。

时间一个小时接一个小时地过去了,哥萨克的攻势并未停息,尽管哥萨克伤亡巨大,阵脚缺口被打开,但转瞬之间,赫米尔尼茨基又调来新的兵马,陆续不断地补充着战场上的力量。鞑靼部队一边呐喊助威,一边朝守军阵地射出多如乌云般的利箭,后续的鞑靼部队还用生牛皮做成的皮鞭驱赶着那些暴民去冲锋陷阵。双方杀得如痴如狂。胸撞胸,手扭手,刀对刀,剑迎剑,杀成团,滚成球,殊死苦战无尽休,尸横遍野难算清。

这场战斗,有如大海的狂涛与岩壁矗立的孤岛相较量,奔腾汹涌的海浪撞击着岩壁,岩壁将海涛反击成碎花,彼此斗争得奔腾咆哮,波涛冲天。

突然间,大地在人们的脚下颤动,蓝色的闪电时时划破长空。仿佛是上帝不愿再看到人间的残酷,一声可怕的巨响掩盖了人们的喧嚣声和火炮的炮击声。天庭的炮队在施放排炮,那惊天动地的霹雳滚滚而来,从东到西响彻四面八方,天穹云层,一时轰鸣,塌落在酣战双方的头顶上。整个世界时而是雷电闪跃,时而是黑幕沉沉,什么都看不见,随即又是曲折的闪电红光划破了黑沉沉的天幕,狂风一阵紧似一阵,战场上到处都是吹落的制帽,吹折的旗杆,扯破的旗帜。雷声隆隆,电光闪闪,随即又是霹雷、电闪、狂风、烈焰和黑夜相互混杂在一起,天国也和人间一样,在发疯发狂了。

一场前所未有的瓢泼大雨倾泻而下,它肆虐于城市、城堡、壕沟和兵营之上,战斗已经中断。大雨倾泻,有如天空敞开了大闸——那不是涓涓细流,而是滚滚洪流在泼往人间,那倾盆大雨下得天昏地暗,伸手不见五指,一步之外就什么也看不见了。护城河里的死尸都顺流漂走。哥萨克的各路团队都停止了战斗。一个个朝辎重营方向奔去,士兵们狂奔乱窜,秩序大乱,你推我,我挤你,跌跌撞撞,他们都认定后有追兵于是逃命要紧,他们在黑暗中抱头鼠窜。炮车、弹药车也跟在后面逃跑,有的陷入泥水中,有的翻倒在地。大雨冲垮了哥萨克的工事,他们挖的掩体、壕沟、蛇形坑道都灌满了雨水,水声哗啦。遍地都是洪水,它奔腾着,咆哮着,有如在追赶逃走的哥萨克似的。

雨越下越大,越下越猛!在壕沟里的王军士兵们已经待不住了,只好到帐篷里去躲雨。只有克拉斯诺斯达夫行政长官和斯克热杜斯基的铁甲骑兵部队没有接到撤回的命令,官兵们只好一个挨一个地紧挨着,站在像小河一样的洪水中,还不停地去抖落身上的雨水。这时,暴风雨渐渐减弱,午夜过后,雨终于停了,从云缝中间,这里和那里又开始露出了星光。再过了一个小时,积水开始消退。可就在这时,雅内梅公爵出人意外地出现在斯克热杜斯基的团队面前,问道:

“各位,你们的火药有没有被淋湿?”

“都是干的,公爵大人!”斯克热杜斯基答道。

“那好,你们都给我下马,蹚水过去,把那些攻城机统统给我装上炸药把它们炸掉,你们要不露一点声响悄悄摸过去。克拉斯诺斯达夫行政长官带队和你们一起去!”

“遵命!”斯克热杜斯基答道。

随后,公爵瞧见了浑身湿透的查格沃巴便说道:

“你不是要求过出击吗?那好了,你现在就跟他们一起去!”

查格沃巴一听,便喃喃说道:

“这下可完了,讨来的竟是这样的美差。”

半个小时后,两队骑兵各有两百五十人,人人手持战刀,蹚着齐腰深的水,朝着哥萨克的那些巨型攻城机急速前进,那些攻城机矗立在离王军壕沟半波里远的地方,一队由号称狮中之狮的克拉斯诺斯达夫行政长官马雷克·索别斯基率领,他不肯留在壕沟里作旁观,而是主动请缨出战的。另一队则由斯克热杜斯基率领,后勤人员则跟在骑兵后面,带着成桶的焦油、火种和炸药。他们动作轻巧、机灵,如同狼群悄悄扑向羊圈。

小个子骑士自愿加入斯克热杜斯基的队伍,因为他酷爱奇袭胜过自己的生命。他手持战刀,心里乐滋滋地涉水前进。他的旁边是波德比平塔骑士,他个子高大,引人注目。他比队里最高的大个子还要高出两头。他手持出鞘的那把宝剑,大步流星朝前奔去。而在他们中间,查格沃巴一路跑,一路喘着粗气,还不停地在抱怨,并学着公爵的口吻说道:

“你不是要求过出击吗?那好了,你现在就跟他们一起去。真不错,就连狗结婚,也不愿去蹚这么大的水。若是我建议的是这种天气出击,那我一辈子除了水便不再喝别的什么了,我既不是鸭子,我的肚子也不是一条船,我向来有恐水症,何况这里的水还泡着这么多乡巴佬的死尸……”

“阁下别做声!”米哈乌骑士说道。

“阁下倒是该闭嘴的,你还不如一条鱼大,水性又好。你当然无所谓了。我甚至要说,公爵有点跟我过不去,照理,在我杀了布尔瓦伊之后,就应该让我休息一下,不找我的麻烦了。查格沃巴做的已经够多了,你们不妨试试,让每个人都做得跟查格沃巴一样多就好了。你们还是让查格沃巴安闲一点,如果哪一天查格沃巴坚持不住了,那就有你们好看的。看在上帝的分上,如果我掉进了什么窟窿里,你们得赶快来拉我一把,各位,一定要揪住我的耳朵,否则,我马上就会被淹死的。”

“别做声,阁下!哥萨克就待在那边的土堆下面,他们能听见你说话的!”斯克热杜斯基说道。

“在哪儿?你在说什么呀,阁下?”

“他们就待在那草地下面的土堆里。”

“真是什么事都会发生?但愿他们遭到天打雷劈!”

没等查格沃巴把话说完,米哈乌上前一把捂住了他的嘴,因为那些土堆离他们已不到五十步远了。骑士们虽然是蹑手蹑脚地前进,可脚下的水还是踩得哗哗响。幸好雨又下起来了。这淅淅沥沥的雨声,把他们的溅水声都掩盖下去了。

土堆旁边没有哨兵。谁也没有料到,刚打过一场大战,又是这样狂风暴雨的天气,还会有人来偷袭他们。须知这场大雨已把平地变成了湖泊,把战斗双方都隔离开来了。

米哈乌和龙金两人轻轻一跃,抢在了最前头,首先来到一座土堆旁边。小个子骑士把战刀挂在腰带上,双手在嘴巴前做成喇叭形,操着哥萨克口音朝里喊道:

“嘿,里面有人吗?”

“干什么?”里面传来哥萨克的回话,显然他们相信这是从辎重营里来的人。

“赞美上帝!让我们进去!”伏沃迪约夫斯基答道。

“难道你不知道怎么进来?”

“我已经知道了。”伏沃迪约夫斯基答道,他摸到了进口,纵身跳了进去。

龙金骑士和其他几位骑士也跟着跳了进去。

这时,掩体里响起一阵令人可怖的惨叫声。与此同时,所有骑士都扑进了其他的掩体里,黑暗中只听见一片 *** 声,刀剑相击的铿锵声,处处都能见到憧憧人影在奔跑,在跳上跳下,而另一些人影则扑倒在地。不过这一切最多只持续了一刻钟。极大多数的哥萨克还在沉睡之中。王军的劫营把他们打得失魂落魄,甚至没有抵抗,便一个个都做了刀下鬼,因为他们来不及拿起武器。

“到攻城机那儿去!到攻城机那儿去!”传来了克拉斯诺斯达夫行政长官的命令声。

骑兵们都向攻城机扑去。

“从里面爆炸,外面太湿了!”斯克热杜斯基下令道。

但这命令执行起来很困难。因为攻城机都是用松树原木造成的,既无门,也无洞孔,哥萨克的射手们都是要搭梯子才能爬上去的。上面只能安放小型火炮,而且火炮都是用绳子吊上去的。骑士们围着攻城机转了一阵儿,无论是用刀去砍那原木,还是用手去扒边角,都徒费心力,毫无成效。

幸好后勤人员带来了斧头,他们便用斧头去砍,索别斯基吩咐大家先在松木上砍出缺口,再往缺口里送进爆破的火药匣,等一切都准备停当,便把成桶的焦油点着,让熊熊火焰把外面的潮气烘干,里面是松脂,倒对燃烧爆破有利。

就在松木燃烧,火药爆炸之前,龙金骑士弯下腰,抱起了一块由哥萨克从地里挖起来的巨石。

巨石之大,即便是四个最强壮的男子汉也休想移动它。龙金骑士却把它抱在一双强有力的手里,借着火把的亮光,人们都看到他的脸涨得通红。在场的骑士们都被他的神力惊呆了。

“真是个赫剌克勒斯!这个挨枪子的!”骑士们高举起双手,齐声欢呼道。

这时龙金骑士走到尚未燃烧的攻城机前,微微一抬身子,对着它的一侧中心猛力砸了过去。

岩石一声巨响,使在场的人都不得不掉过头去,榫头终于被砸开,响起了一阵喀嚓声,攻城机终于散了架,立即倒塌下来,发出轰隆的响声。

人们往木堆上洒焦油,大火立即燃烧起来。

没过多久,几十堆这样的熊熊大火把整个平川照得通亮。雨还在不停地下着,但火却越烧越旺。更深夜静,潮湿雨天,阵前却能烧出这样熊熊的烈火,双方将士无不感到惊异。

这时,斯泰帕卡、库瓦克和姆罗佐维茨基各率领数千哥萨克纷纷从辎重营奔出,前来救援,试图把火熄灭,但为时已晚,徒费心机。只见红色火柱,直冲云霄,映照着暴风雨过后战场上汇聚成汪洋水面,形成绚丽而又凄惨的独特景象。

此时骑士们已整好队伍,向壕沟撤回,老远就听到王军大营为迎接他们而发出的欢呼声。

斯克热杜斯基突然朝四周环视了一眼,又把目光转向队伍里望了一望,随即大吼一声:

“停下。”

在返回的队伍里,没有看见龙金和伏沃迪约夫斯基的身影。

很显然,他俩为“热情所支配”在炸毁最后一架攻城机时耽搁的时间太久,或者在什么地方遇到伏兵的偷袭,看来是出了什么问题,才使他们没有发现部队已经回撤。

“前进!”斯克热杜斯基下令道。

克拉斯诺斯达夫的行政长官正在队伍的另一头殿后,不知前边发生什么事,便跑上前来询问,可就在此时,这两个他们寻找的骑士,突然从地里冒了出来,出现在攻城机和骑士们的半路中间。

龙金骑士手持闪光的祖传宝剑,大步流星地往回赶,而他的旁边是米哈乌骑士在奔跑,两人边跑边向后看,哥萨克像群猎犬似的在他们后面紧追不舍。

凭借着燃烧的红色火光,可以清晰地看见追击的情况。你一定会说,这一大一小两个人,宛如一头大母鹿在护着自己的小崽子,在一群猎人前面边跑边回头看,以便随时扑向追击者,并与对方决一死战。

“他们会送命的!仁慈的上帝,请让他们跑得更快些呀!”查格沃巴扯着嘶哑的嗓子喊叫道,“哥萨克会用箭或火绳枪来打他们的,啊,看在受难的基督分上,你们快跑呀!”

查格沃巴不顾他的行动会引发又一场激战,便高举着战刀,跟着斯克热杜斯基和其他骑士返身前去救援。他飞跑向前,却不知给什么绊了一下,摔倒在地,他立刻又爬起来,继续朝前跑。他喘着粗气,咒骂着,浑身打抖,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双脚还有一点力气,他就会一直跑下去。

但是哥萨克们并没有开枪,因为火绳枪都被雨水淋湿了,也没有放箭,是由于弓弦被水泡软了,但是他们还是穷追不舍,而且越来越近,他们中有十几个已跑在前头,差点就要追上,眼见他们脱逃不了,这两位勇士突然返身一转,像两头野猪死盯着对方,还大吼一声,一个挥动着宝剑,一个高举起战刀,哥萨克一见都傻了眼,待在原地不动了。

高举宝剑的龙金骑士,在哥萨克眼里,俨然是一尊下凡的天神。

这情景宛若两头灰狼被一群猎犬追急了。就突然回头,龇起白色的獠牙,狗群便不敢扑上前去,只是远远地狂吠着。两位勇士就是这样,他们跑几步,便回过头来,而每一次回头,追击他们的哥萨克也止步不前,停在原地不动,只有一次,有个天生大胆的人,手持大镰刀朝他们两个冲了过去,小个子骑士便像只灵猫那样,朝他跳将过去,一刀就把他干掉了。其他的哥萨克只好停下来等待后面部队的到来,而后面的部队正以密集的队形蜂拥而来。

然而,骑士们的队伍也是越来越接近龙金和米哈乌,查格沃巴高举战刀飞奔向前,用一种可怕的声音喊叫道:

“冲呀!杀呀!”

就在这时候,从王军的壕沟里传来一声巨响,一颗霰弹就像一只狞笑的猫头鹰呼啸而过,在空中划出一道红色的弧线,落在密集的哥萨克中间爆炸开来,接着是第二颗、第三颗、第十颗……让人觉得,一场新的会战就要开始了。

对于哥萨克说来,直到围困兹巴拉日之前,还从未见过杀伤力如此之大的炮弹,而且他们此时头脑清醒,便认定雅内梅又在跟他们耍花招,于是个个被吓得胆颤心惊。追击的敌人便立即停止前进,随后分散成两股。那些霰弹此时不停地在爆炸,播撒着恐惧、死亡和毁灭。

“逃命呀!快逃命呀!”哥萨克们惊慌地呼叫着。

所有的哥萨克都在慌张逃命,龙金和伏沃迪约夫斯基便和铁甲骑兵们合在一起了。

查格沃巴立即奔上前去,跟他们一一相拥,紧紧抱住他们的脖子,热吻他们的脸颊、眼睛。老贵族心花怒放,喜形于色,可是他却要拼命克制自己,不想让别人看见他是个心肠软的人。于是他便嚷嚷道:

“哈,你们这两个犟家伙,我不是说我多么痛爱你们,但我确实是在为你们担心,但愿他们把你们砍成肉泥。你们懂不懂打仗的规矩,偷袭怎么能掉队哩?真该把你们的腿系在马 *** 后面,牵着你们绕广场一圈示众!不过我首先要向公爵报告,让他来处置你们……谢谢上帝,现在我们可以去睡个好觉啦……这些 *** ,算他们走运,霰弹一响,他们便逃掉了。要不我就会像切白菜那样把他们都切了。与其看着朋友去死,我宁愿拼着老命去杀。今天我们该好好痛饮一番,我们得感谢上帝!我原以为我们明天要给你们唱安魂曲哩!不过我还真感到有点儿遗憾,这次的仗没有打起来,我这双手便痒得很厉害。虽然,我在那些掩体里也给他们尝了尝蚕豆拌洋葱的味道。”

(林洪亮译)

【赏析】

《火与剑》是显克微支著名的历史三部曲的第一部,描写的是1648年开始的波兰王军与哥萨克的一场大规模战争。小说在广阔的画面上展现了波兰军队与哥萨克鞑靼联军的火与剑的较量,并在硝烟弥漫的残酷战争中插入了斯克热杜斯基与海伦娜的爱情故事。两条线索交相呼应,构成了这部小说的主要内容。

《火与剑》最让人称道的地方就是作者对各种各样的战争场面的描绘。有规模宏大的两军对垒,如浩浩江涛般气势磅礴,壮观激烈。有小规模的伏击战、遭遇战,如闪电般迅急猛烈。也有单个的搏斗,刀剑相击,各显神通。在所有这些战争描写中,以兹巴拉日保卫战最为激烈,最为壮观,最为感人,持续的时间也最长,也最充分表现了雅内梅及其麾下官兵的英雄气概。

雅内梅·维希辽维茨基是作者笔下英豪盖世的“韬略雄才”。他既有政治远见,又深得民心。他所到之处,士气猛涨。敌人一听到他的威名就胆战心惊。他既能从大局出发,忍辱负重,又能从小处着想,以身作则。他对部下关怀备至,赏罚分明,在兹巴拉日保卫战中与士兵一同忍冻挨饿,同甘共苦。他的部下个个作战英勇,对他忠心耿耿,尤其是书中的“四骑士”:斯克热杜斯基、伏沃迪约夫斯基、龙金·波德比平塔和查格沃巴。

斯克热杜斯基聪明机智、武功超群、骁勇善战,而且尽忠职守、爱憎分明。虽然心爱的姑娘处于危难之中,他悲痛万分,但为了国家,他毅然抛开了个人私情,奔赴战场。在撤退时,他见少了两位骑士,不忘朋友情谊,毅然决然率部队回去搭救。在兹巴拉日保卫战中,他不畏艰险,置个人生死于不顾从水路只身一人突围,最后大获全胜。有这等的英雄气概,这份过人的胆量,难怪他会成为显克微支最欣赏的骑士。

伏沃迪约夫斯基是位身材特别矮小的骑士,却武艺超群,他的刀术在波兰军队中无人能比,“像只灵猫一样”,一刀就能把敌人干掉。他尤其擅长奇袭,“酷爱奇袭胜过自己的生命”。饶有趣味的是,龙金·波德比平塔无论在外形上还是性格上都与伏沃迪约夫斯基形成反差。龙金身材高大,臂力惊人,把一柄祖传的重剑挥舞得轻松自如,并且立志要一剑砍下三个敌人的首级,否则决不结婚。他性格内向,不善言辞,也不够机敏,但他敦厚、善良、慷慨,作战勇猛。在火烧攻城机时,是他以非凡的臂力搬起巨石,解决了大家的难题。高举宝剑的龙金骑士,在哥萨克眼里,“俨然是一尊下凡的天神”。作者用幽默诙谐的语调描写了这一大一小两个人被哥萨克追击的情景,“宛如一头大母鹿在护着自己的小崽子,在一群猎人前面边跑边回头看,以便随时扑向追击者,并与对方决一死战”。当敌人追上时,“这两位勇士突然返身一转,像两头野猪死盯着对方,一个挥舞着宝剑,一个高举起战刀,哥萨克一见都傻了眼”。寥寥几笔,哥萨克的懦弱可笑和两位骑士的英勇镇定跃然纸上。虽然是在惊心动魄的偷袭过程中,作者仍常常穿插这样轻松幽默的场景,来调解恐怖的战争气氛。这样一张一弛的场景安排,使作品变得非常有张力。

查格沃巴也是“四骑士”之一,是作者精心刻画的喜剧人物。正是因为有了他才使残酷的战斗生活有了丝丝欢乐。他出身贵族,在哥萨克暴动之前,他混迹于各地,是个好酒贪杯的老头,甚至与哥萨克头目包洪和赫米尔尼茨基也做过酒肉朋友。他机智过人,鬼点子多,从凶狠的包洪手中多次救出海伦娜,并把她当自己的女儿一般疼爱。即使是在困难重重的险境,他也能凭三寸不烂之舌化险为夷。对敌作战时,他常常会“胆怯”得令人发笑。在去火烧攻城机的路上,他也做出害怕的样子,半真半假地说:“看在上帝的分上,如果我掉进了什么窟窿里,你们得赶快来拉我一把,各位,一定要揪住我的耳朵,否则,我马上就会被淹死的。”但是每当被敌人逼得走投无路时,他又能急中生智,勇猛异常。如果侥幸让他杀死个把敌将,他就会滔滔不绝地把自己吹嘘一番,对于之前的“怯懦”却闭口不提,每每让人听得入迷,对他竖起拇指。有时他甚至把别人的功劳也往自己身上拉,把不体面的事情说成丰功伟绩。但士兵们却都喜欢这个嗜酒如命的老头,喜欢听他讲那些真真假假的故事。就像龙金说的那样,“他虽然说话有时讨人嫌,但是他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在龙金和米哈乌被敌人追击时,他不顾生死地回去搭救,紧紧地抱住朋友的脖子。正因为这个“金子般”的人物,才使小说的人物画廊更加热闹,逗人发笑的查格沃巴也成了波兰家喻户晓的人物。

另外,作者对哥萨克头目赫米尔尼茨基和包洪的刻画也非常真实生动。赫米尔尼茨基与历史上的原型较为一致。他原本在扎波罗热哥萨克部队中效力,因与波兰贵族有私仇,便策动哥萨克叛乱,以实现他割据称王的野心。但是作者并没有把他简单化,而是从多角度揭示了他的性格。他凶狠残暴,杀人如麻,但他又不乏军事韬略,并且能把握时机,一开始便打了几个胜仗。他报复心极强,对他的仇敌,他一概杀无赦;但他又很讲义气,因为斯克热杜斯基曾经救他一命,他也多次释放被俘的斯克热杜斯基。他虽然专横无比,利欲熏心,但也会陷入“将来会怎样”的心理矛盾中。他有狮子的凶心,也有狐狸的狡猾,他对鞑靼可汗摇尾乞怜,获其援军,随后一边与国王议和,一边攻城略地,涂炭生灵。这种多角度、多层次的刻画,使赫米尔尼茨基这个人物的形象极具立体感。

包洪是个生性粗暴、喜怒无常的哥萨克,“自由、草原和战争是他的生命”。他作战英勇,英俊魁梧,常常不顾性命。他狂热地爱上了海伦娜,为她不惜放弃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但他的爱是非常狭隘的。海伦娜早心有所属,尽管他把她劫持,也不能获得她的心。但作者对他也没有丑化,反而使之更具有真实感。

《火与剑》中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扣人心弦,精彩纷呈。豪气冲天的骑士英雄栩栩如生,形象逼真。作者的艺术手法十分高超,尤其擅长在描绘上点面结合,在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或者两军对垒中,又不时地聚焦于主要人物的行动,这使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富于画面感和立体感。同时,作者也十分注意动静结合,在他笔下,既有白天的狂轰滥炸,也有夜晚的偷袭突围,从而使得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

(安茂荣)

《我的普希金 [俄罗斯]茨维塔耶娃·1937年》读后感

【作品提要】

母亲卧室里挂着一幅油画——《决斗》,使我在三岁那年认识了“我的诗人”,成为后来一辈子铭记的黑色剪影。我发誓用一生来守护这个真正的诗人,他是“我的”普希金,只属于“我”的普希金。每天我都要到附近的公园看望他,和他说话做游戏。虽然“他”只是又黑又高的纪念雕像,但却是我所有的也是唯一的“朋友”。后来我竭尽一切可能拿来诗集,并偷偷地躲在姐姐的橱柜中阅读,虽然不是很懂,但是我知道了茨冈人,知道了奥涅金,还有莫名其妙的黑暗势力,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爱情”。普希金的“爱情”感染了我,爱的伤痛与别离成为我日后无法摆脱的生命印记。那天我终于看到了梦寐以求的、属于普希金的大海。它使我更加坚定了跟随诗人的决心,大海象征一切力量的源泉——永恒的自由的自然力,支持我永远为“诗人的名誉”而战。

【作品选录】

同我们的祖母和母亲最爱读的小说《简·爱》中的一章相仿,我就从红房间的秘密说起吧。

红房间里有一只神秘的柜子。

不过,要想走到那只神秘的柜子跟前,必须先经过母亲卧室里挂着的一幅画——《决斗》。

白雪,黑压压的树枝,两个穿黑衣的人腋下架着另一个人,朝雪橇走去。另外还有一个人背对着他们,向另一个方向走去。被人架走的是普希金,而向另一处走去的是丹特士。丹特士向普希金发出决斗的挑战,也就是说,他把普希金诱骗到雪地里来,在落尽了树叶的黑漆漆的林子里将他打死了。

关于普希金我最先得知的便是他是被人打死的。然后我才知道,普希金是一位诗人,而丹特士是位法国人。丹特士仇视普希金,因为他自己不会写诗,于是向普希金挑起决斗,也就是把他骗到雪地里,然后朝他肚子开枪。于是,在我只有三岁时就牢牢记住,诗人有肚子,于是回忆起我见过的所有诗人,我对诗人的肚子,对这些常常吃不饱饭的肚子,对使普希金送了命的肚子的操心程度丝毫不逊于我对诗人心灵的关注。普希金的决斗使我心中萌发了犹如护士一般的心态。确切地说,“肚子”这个词对我有一种神圣感,即使是最常见的“肚子疼”也会让我神情高度紧张,同情万分,没有丝毫的幽默感。这一枪着实打伤了我们所有人的肚子。

母亲的卧室只有黑白两种色彩,没有其他任何彩色,窗外的景致也是黑白两色: 白白的雪地和那些黑压压的树干。还有那幅由黑白两色构成的画——《决斗》,画中展现了在白雪皑皑的大地上进行的黑暗的勾当: 恶棍成就了一件永恒的黑暗勾当——杀害诗人。

普希金是我知道的第一个诗人,我的第一个诗人被杀害了。

从那以后,对,就是自从我在纳乌莫夫那幅画上目睹了普希金被人杀害了以后,我的幼年、童年和少年时代便每时每刻在不停地被伤害。我把世界划分成诗人和众人两大部分,并且倾心于诗人一边,把诗人作为我保护的对象,使他不被众人所伤害,不管这些人都穿着什么衣服,都叫什么名字。

在我们的三池巷家里有三幅这样的画: 在餐厅里挂着《基督显灵》,充满了无法解开的谜: 耶稣居然这么小,又这么不可思议的近,这么近,又这么不可思议的小;第二幅画是《鞑靼人》,挂在大厅里乐谱架的上方。鞑靼人都穿着肥大的白袍子,正在没有窗户的石头房子里于白色柱子间杀头人(《头人被杀》);还有一幅画就是母亲卧室里的《决斗》。两个凶杀和一个显灵。三幅画都很可怕,都难以理解,都挺吓人的。受洗礼的那些长着不曾见过的黑鬈发、鹰钩鼻、赤身裸体的人加上小孩是那么多,以至于把河都占满了,见不到一滴水,这种可怕的景象绝不亚于另两幅画。这三幅画都可以很好地培养孩子去直面他们即将遇到的可怕的世纪。

普希金纪念像不是普希金的(所有格)纪念像,它就是普希金纪念像,而不是由两个都令人费解的、拆开来单独看就都不复存在的概念——普希金和纪念像组成的,它就是一个完整的词。它永远屹立着,经受着风吹雨打和冰霜雪冻的考验。呵,我看见了压满积雪的双肩,那是承受了全俄罗斯所有积雪的双肩,是来自非洲的健壮有力的双肩!无论是在朝霞初升时还是在暴风雪肆虐的时候,也不论是我走来还是离去,跑走还是跑来,它总是站在那儿,手中握着那顶永远不变的礼帽。这就是“普希金纪念像”。

普希金纪念像是我们散步的必到之处,是我们散步的起点和终点: 从普希金纪念像出发,又回到普希金纪念像。普希金纪念像还是我们赛跑的终点: 看谁最先能跑到普希金纪念像跟前。只有阿霞的保姆有时会简略地说:“让我们去普希金那里坐一会儿。”而我总是一本正经地要纠正一遍:“不是去普希金那里,是去普希金纪念像那里。”

普希金纪念像还是我感受空间的第一个尺度: 从尼基塔门到普希金纪念像——一俄里地,这是普希金的永恒的路标,是《鬼怪》的路标,是《冬天的道路》的路标,是普希金一生的路标,也是我们少儿文选读本的路标,那些有条纹的,凸起的,不理解但却被接受的路标。

普希金纪念像已经融进我的日常生活中,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在我童年生活里,它跟钢琴和窗外站着的警察伊格纳季耶夫一样扮演着同样的角色。只不过,警察伊格纳季耶夫虽然也与雕像一样纹丝不动,却没有那么高大。普希金纪念像是我们每天必不可少的散步的两个去处之一(没有第三个去处)——要么去大主教水塘,要么去普希金纪念像。而我总是更愿意去普希金纪念像,因为我喜欢敞开外公送给我的白色卡尔斯巴德蛇式“短上衣”奔向纪念像,让衣服在奔跑中随风飘舞,跑到纪念像跟前,再绕行一周,尔后抬起头仰望那位脸庞和手臂都是黑色的伟人。他从不看我,他同我生活中遇见的任何人或任何事都没有相像之处。有时候我喜欢单脚蹦跳着围着纪念像转。别看安德留沙是细高个儿,阿霞也很轻巧,而我却胖乎乎的,但是跑起来他们都不如我。因为我总是好胜心很强: 只要能最先跑到,累趴下也无所谓。我很高兴,因为普希金纪念像是我赛跑第一次获胜的地方。

我还和普希金纪念像做一种单独的游戏,一个我自己发明的游戏: 把像儿童手指般大的白色瓷娃娃放在纪念像脚下。凡是上世纪末在莫斯科长大的人都知道,在瓷器市场上总有一些小玩意儿出售: 蘑菇下面的地精、撑着伞的小娃娃等等。我把这种小玩意儿放在巨人的脚下,慢慢地仰视整个花岗石雕像,一直到脑袋无法再向后仰为止,以此来比试个头。

普希金纪念像还使我头一回分辨了黑与白两种颜色: 黑的是多么黑呀!白的又是多么白呀!——因为黑色的是巨人,而白色的却是可笑的小玩意儿,同时我必须立即做出选择,于是我便永远地选择了黑色的巨人,而不是白色的小玩意儿,是黑的色彩;而不是白的色彩;黑色的沉思,黑色的命运,黑色的生活。

普希金纪念像使我对黑色有一种近似疯狂的热爱。这种对黑色的迷恋伴随我的一生,直到今天我也会因为那些偶然闯入我眼睛的黑色的东西而感到愉快,譬如,在电车车厢里或者在其他什么地方,只要我身边有黑色的东西,我心里就特别高兴。在我身上同时并存着白色的平凡和黑色的神圣。在每一位黑人身上,我都能体会出对普希金的爱,都能认出普希金的模样——我那启蒙前的童年时代的,也是整个俄罗斯的黑色普希金纪念像。

……我喜爱他,是因为无论我们是离他而去,还是迎面而来,他总是站立不动。无论是大雪纷飞还是落叶飘零,无论是朝霞初升还是碧空如洗,抑或是冬天那奶白色的昏暗的天空,他都纹丝不动地站着。

有一次,普希金纪念像来到我家做客。当时我正在阴凉的白色大厅里玩耍。这玩耍其实就是坐在钢琴下,后脑勺靠在蓬莱礁花盆边沿上,或是无声无息地从大木柜子那里跑到镜子跟前,额头正好够着镜子下端。

铃响过以后,一位先生从大厅里走过。母亲急忙从他刚刚经过的会客厅里走出来,轻轻对我说:“穆霞!你看见那位先生了吗?”“看见了。”“他是普希金的儿子。你不是知道普希金纪念像吗?这就是他的儿子。一位受人尊敬的监护人。别走开,也别闹,等他出来时,好好看一眼。他长得可真像他爸爸。你不是知道他爸爸的模样吗?”

时间过得真慢。这位先生总也不出来。我静坐在那里,不吭声,眼巴巴地望着。我独自一个人待在阴冷的大厅里,坐在一把维也纳式的椅子上,不敢站起身,生怕那位先生会突然一下子走出去。

他走过大厅——的确是突然间。不过不是独自一人,而是同我的父母一道。我不知道该往哪里看,于是便看妈妈。但她一下子捕捉到我的目光,狠狠地暗示我去看那位先生,于是我便一下子看到了他胸前佩着的那枚星章。

“穆霞!你看见普希金的儿子了吗?”

“看见啦。”

“他长什么样?”

“他的胸前有颗星星。”

“星星!胸前有颗星星的人难道还少吗!你可真行,专拣不该看的东西……”

“好吧,穆霞,要记住!”爸爸接过话题说,“今天,在你刚刚四岁的时候,你看到了普希金的儿子。将来你可以讲给孙子们听了。”

母亲成天对我唠叨的,老保姆整天喋喋不休的,父母叫我看和记住的事物,都是些和物有关系的东西——商场里的白熊、喷泉上的黑人、米宁和波扎尔斯基的雕像等等,都不是活人。即使那次他们把我举起来,从人群上方让我看到的沙皇和约翰·喀琅施塔得斯基,也不属于人类,而属于圣者。因此,这一次便给我留下了这样的印象,仿佛是普希金纪念像的儿子来我家里做客。不久,没有定性的儿子这个属性也变得模糊了: 普希金纪念像的儿子变成了普希金纪念像。于是,到我们家里来做客的仿佛就是普希金纪念像了。

愈是年龄增大,我心中的这个意识愈是强烈: 普希金的儿子,正因为是普希金的儿子,因此成为纪念像。这纪念碑是双重的,既是普希金的荣耀的纪念碑,也是他的血统的纪念碑。现在,活过了这一生,我可以心平气和地说,在上世纪末的一个凉爽的清晨,普希金纪念像来到了我们在三塘的家里。

于是,在普希金之前,在唐璜之前,我曾有过自己的领路人。

于是,我曾有过自己的领路人。

我的第一个普希金是《茨冈人》。阿乐哥、真妃儿,还有老头——这些名字我从未听到过。我只认识一个老头,那就是塔鲁萨养老院里一只手 *** 奥西普老头。他的一只手干瘪了——因为他用黄瓜打死了自己的哥哥。我的外公亚·达·梅因还不是老头,老头们都不同我来往,他们都睡在大街上。

我从没见过活的茨冈人,但是却有一回听到过关于一个茨冈女人的故事,那是我的奶妈,她特别喜欢金子。当她知道别人送给她的耳环不是纯金的而仅仅是镀金的时候,她竟然把耳环从耳朵上连肉扯了下来,在镶木地板上踩踏。

爱情对我来说还是一个全新的词。当胸中感到炽热,当心窝窝里(人人都很清楚那个地方!)有股热流却又不对任何人诉说时——爱情就降临了。我的心里从来都是热乎乎的,但我却不知道这就是爱情。我以为大家都是这样,从来都是这样。后来我才明白,原来只有茨冈人才是这样。阿乐哥爱上了真妃儿。

而我却爱上了《茨冈人》: 我爱上了阿乐哥,爱上了真妃儿,还爱上了那个玛丽乌拉,爱上了那个茨冈人、那只小熊、那座坟墓以及讲述这一切的奇特的语言。但是我却不能对别人吐露一个字: 不能对大人讲,因为我是偷偷读的;也不能对小孩子们说,因为我根本瞧不起他们。而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一切都是我的秘密——我的红房间的秘密,我的蓝皮书的秘密,我的胸窝子里的秘密。

我从来都喜爱文学作品和书籍,就像喜爱我的孩子和所有的孩子,而且还特别看重分量。至今,一听到别人在赞许某个新作,我必然要问:“长不长?”“不长,一个短短的中篇而已。”“那么我就不看了。”

安德留沙的文选读本无疑是很厚的,它被其中许许多多的内容撑厚了: 有巴格罗夫孙子和巴格罗夫爷爷;有疯狂地爱自己的孩子,贴在孩子胸口呼吸的母亲;有装满年轻的傻乎乎的福清捕来的鱼的水桶;还有口中念叨着“你又睡不着啦?”的尼科连卡;有迅捷的猎狗和骏马,以及俄罗斯的抒情诗人们。

我立刻把安德留沙的文选读本弄到手,因为他不爱读书,也读不下去,可那些文学作品不仅需要阅读,还要领会,还要抄录,并且要用自己的语言转述,我没上过学,自由自在,因而文选读本成了我的心肝宝贝。母亲没有管我,大概因为她觉得,既然是文学选读,就不会有任何超前的内容。其实,所有文学作品对于儿童来说都是有点超前的,因为它们所讲的一切都是孩子们所不知道,并且也不能知道的东西。譬如:

是谁披星戴月,

这么晚还骑马赶路?

(当妈妈提出这个问题时,安德留沙回答道:“我怎么会知道?”)

……他为何对帽子那样珍惜?

因为里面有封密信。

科丘别伊向彼得皇上,

告发了恶魔黑特曼。

我不知道别的孩子怎么样,反正我在这四行诗中只懂得恶魔这个词,而且因为恶魔这个词在三个名字当中,所以我以为这三个都是恶魔: 黑特曼、彼得大帝和科丘别伊,我在这之后很长时间里都没能明白(即使现在也不完全明白),原来恶魔只有一个,至于是谁自然也不会知道。至今我仍然以为黑特曼就是科丘别伊和彼得大帝,而科丘别伊就是黑特曼,等等。三人合在一块,这就是恶魔。自然,什么叫做告密我也是弄不明白的,不管别人怎样解释给我听,我还是不明白,内心里弄不懂,至今依然搞不懂,怎么可以写告密信。结果我脑海里出现的便是: 一个哥萨克骑马奔驰在虚幻的明朗天空下(梦境!),繁星和明月同时高照(这是不可能的!),他披星戴月,就是为了能让人把他看清楚!他头上戴着帽子,帽子里藏着那个秘密的东西——告密信,也就是科丘别伊向彼得大帝告发恶魔黑特曼的那封信。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历史,而这第一个历史故事是充满罪恶的。顺便补充一句,当我在国内战争期间听到“黑特曼”(说明一下,是斯科罗帕斯基)演讲时,我立刻联想到那个倒下的哥萨克。

第一次看到了大海,但我并没有爱上它,而是同大家一样,渐渐学会了利用它,在它里面玩耍: 采集石子、互相击水嬉戏,就像一个幻想获得非凡的爱情的少年一样,渐渐学会了该怎样抓住时机。

如今,30多年过去了,我看到: 当年我“走向大海”其实是走向普希金的胸怀,我走进了普希金的胸怀,同拿破仑、拜伦一道,伴着普希金心灵的波涛的絮语和浪涛飞溅的轰鸣,走进了普希金的心灵。自然,我在有蛤蟆岩的地中海,以及后来在黑海和大西洋,都再也没有感受到这一点。

走进普希金的胸怀,也就是走进那张容括了世界和大海的全部蓝色的明信片。

(更确切地说,就是走进那个在我耳边鸣响的小贝壳里。)

“致大海”就意味着大海+普希金对大海的爱;就意味着大海+诗人,不!诗人+大海,即鲍里斯·帕斯捷尔纳克念念不忘的两种自然力:

自由的自然力的自然力,

与诗的自由的自然力共在——

在这里,诗人省略或者暗示了第三种,也是惟一一种自然力: 抒情的自然力。

但是,“致大海”也包含着大海对普希金的爱: 大海是朋友,大海在召唤,在期待,它害怕普希金把它忘却,因此,普希金像对待活人一样,一次又一次地对它许诺。大海是有回应的,那惟一的一次回应不像幸福的爱情那样空虚,而是极其充实的,超越了天际。

这样的大海——我的大海——我的和普希金的“致大海”的大海只能写在纸上和留存在心里。

还有一点: 普希金的大海是告别的大海。无论是与大海,还是与人,都不是这样相逢的。只有告别才是这样。我怎么可能第一次与大海相识就感受到普希金与大海永远诀别时的心情呢,因为那是普希金最后一次站在海边。

我的大海——普希金的自由的自然力的大海,是最后诀别时的大海,是最后看一眼的大海。

是否是因为我小小年纪就多次亲手写下了“再见吧,自由的自然力!”的诗句,或者没有任何原因,我不过是对生活中的一切都是在诀别时才喜爱,而不是与之相逢时;都是在分离时才喜爱,而不是与之相融时;都是偏爱死,而不是生。

完全从另一个意义上讲,我与大海的相逢正是与它的诀别,是双重意义的诀别——是与那从未出现在我面前的,是我转身背对真正的大海、用白色的石头在灰色岩面上再现出来的自由的自然力的大海的诀别,也是与那曾出现在我的面前,但我看了第一眼就无法再爱它的真正的大海。

再补充一句: 我由于年幼无知而把“自然力”与“诗歌”当成一回事,现在看来恰巧是具有洞察力的远见:“自由的自然力”原来并不是大海,而就是诗,也就是人们无法与之诀别的,永远不会与之诀别的惟一的诗。

1937年

(董晓译)

【赏析】

玛琳娜·伊万诺夫娜·茨维塔耶娃是俄罗斯白银时代极具艺术气质但命运多舛的女诗人,除了众多的诗歌作品外,她最值得称道的就是散文体自传。1927年至1937年间,茨维塔耶娃创作了《回忆录》,追忆早年生活中重要的人与事。当时正值女诗人流亡法国,因此整部作品蒙上了一层淡淡的阴郁色调。茨维塔耶娃用诗性的思维和语言重温了为尘俗所遮蔽的经历,她希望能够借助对往事的回忆稍稍摆脱命运沉重的压迫。

《我的普希金》历来被视为《回忆录》较特别的作品。与一般传记作品以描述真人真事为目的不同,茨维塔耶娃笔下的普希金并非活生生的人物,而只是她建构出来的形象,一个存活在女诗人心底的“影像”。通过这篇散文体自传,我们可以触及一个天才女诗人之所以义无反顾地选择诗歌道路的心理根源。从这个角度而言,《我的普希金》是一段纯粹的“精神自白”,它没有停留在表面的童年回忆,而是直截了当地深入自述者童年的内心世界。这一场“童年寻梦”,是茨维塔耶娃与自己内心诗歌灵魂的对话。普希金是女诗人的诗歌灵魂,他深刻地影响了茨维塔耶娃的生活,包括她的爱情观。

三岁那年,母亲卧室里的一幅黑白油画——《决斗》使茨维塔耶娃与普希金结缘,她与这位诗人“私定”终生。茨维塔耶娃的母亲有罕见的音乐天赋,她非常希望把女儿培养成一个真正的钢琴家,因此茨维塔耶娃与生俱来的诗歌天赋,常遭到母亲的奚落和嘲讽。但茨维塔耶娃继承了母亲身上坚定强硬的品格,她不允许自己对普希金有任何背叛,因为那位画中人已经成为她一辈子追逐的“梦想”。

为了躲避母亲的责难,茨维塔耶娃把对普希金深刻的爱恋隐藏心底,每天偷偷摸摸和他“约会”。茨维塔耶娃童年时居住在著名的普希金纪念像附近,她经常去看望那位终年屹立在莫斯科特维尔街林荫花园里的巨人。黑色的普希金纪念像是茨维塔耶娃唯一的朋友,也是她唯一的听众,茨维塔耶娃喜欢对着普希金纪念像说话,围着它做游戏。在小女孩看来,这是一位精神领路人。在茨维塔耶娃的眼中,只有真正的诗人是值得认识和尊敬的,其他人根本不值一提,哪怕是人人敬仰的至高无上的沙皇。黑色的普希金雕像使茨维塔耶娃对于“黑”产生近似疯狂的迷恋,黑色是一种单纯,更是一种抗争的气质。童年的茨维塔耶娃并不能预见自己的人生,但这种“黑色般”坚贞的信仰实际上已深深地植根在她的心里。日后的流亡经历证明,“黑色”是描述她人生的最恰当的颜色,“黑色的一课”是普希金带给茨维塔耶娃最初也是最重要的一课。

后来,普希金从一个“玩伴”变成诗集里奇特的诗句,六岁的茨维塔耶娃如痴如醉地读着茨冈人、奥涅金和塔吉娅娜,她必须偷偷地躲在姐姐的柜子里读那些有趣的故事才不至于被母亲发现。一个六岁的孩子并不能懂得“爱”的真正含义,但是普希金告诉她,“爱就是走了不再回来,但它曾经来过。”真妃儿和阿乐哥让茨维塔耶娃体味到爱的伤痛,塔吉娅娜和奥涅金让茨维塔耶娃懂得了爱的沉默不语。这种模糊的“爱的忧伤”在后来茨维塔耶娃的一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茨维塔耶娃从小就体现出一种诗人的敏感与热情。强烈的感情需求使她渴望被火一般的爱恋所包围,并大胆而真诚地向自己所爱的人奔去。遗憾的是,她一辈子都没有能完全得到她心目中向往、诗篇中抒写的爱情,爱情总是在最后一刻悄悄地离开,包括她与丈夫的生死离别。感情上过于热烈的人注定没有幸福长久的爱情,这种性格从六岁的回忆中,从普希金的诗集中找到了最初的影子。茨维塔耶娃并不是在模仿普希金笔下的爱情故事,而只是从这些故事形象中认出了自己。因为普希金,茨维塔耶娃明白,属于自己的爱情注定是悲伤的,这似乎是每一个真正的诗人必经的爱情之路。茨维塔耶娃的诗歌创作因此更偏爱离别与死亡的主题。

除了揭示茨维塔耶娃与普希金的灵魂上深刻的亲缘性,这篇传记还体现了文学大师之间的“血脉传承”。每个文学大师都能找到他潜在的亲属,那些影响过他的人,以及将受他影响的人。但丁把维吉尔看作引路人,金斯堡把惠特曼称作父亲,而茨维塔耶娃则把普希金称为兄长。文学的血脉体现一种承续的传统。普希金将诗的精神传递给茨维塔耶娃,而茨维塔耶娃把这种信仰通过诗句留给读她的后人。这是诗人的使命,是一代又一代诗人相互传承的理想。

但这种文学血脉的传承并不意味着茨维塔耶娃要仰视“普希金”。普希金并不是茨维塔耶娃膜拜的对象,即使在普希金面前,她也力图保持独立的人格,像两个同样伟大的灵魂一样平等地交往。传记中她把普希金称作兄长,而不是父亲。她说:“我可以握着普希金的手,但决不吻他的手。”或许在茨维塔耶娃心目中,普希金确实还活着,并且与自己的生命相伴始终。普希金是她诗歌的兄长,又是她精神上超越时空的情侣。因此,坚定一个真正的诗人的理想,才是茨维塔耶娃与普希金最相像的地方。

诗人爱伦堡曾评价茨维塔耶娃说:“她在谈到马雅可夫斯基的死时说:‘作为一个人而生,并且作为一个诗人而死!’对于茨维塔耶娃则可以换一种说法:‘作为一个诗人而生,并且作为一个人而死。’” 茨维塔耶娃是在普希金的陪伴和启蒙之下开始她的人生之路的,多年来,“普希金”始终居住在茨维塔耶娃的身体里,她与普希金的亲缘性和亲密性使我们有理由相信,她是作为一个诗人而生的。正是普希金的引领和支持,她能够始终高昂不屈的头颅,保持一个人的品格。

创作《我的普希金》时,茨维塔耶娃已经45岁。岁月的沧桑并没有在她的文字中留下风霜的印痕,相反,诗人的笔调充满了孩童般的天真与直率,且具有一种略带俏皮的黑色幽默。对诗人与诗歌的真诚之爱,对自由的自然力和抒情的自然力的炽热之爱,使茨维塔耶娃能够在流亡的日子里依旧保持一种高贵、尊严和从容。

(庄加逊)

本文标题: 鞑靼传读后感(童年(高尔基)的读书笔记 和读后感【300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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