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篇读后感十篇读后感,200字左右,不要少于200字,十篇,要不一样读后感《三国演义》,,也许大家都听说过中国历史上有一段三家分汉的故事,这段故...
十篇读后感
十篇读后感,200字左右,不要少于200字,十篇 要不一样也许大家都听说过中国历史上有一段三家分汉的故事,这段故事不仅此后各朝各代的文人都知道,就连现在的人们也不忘那分汉壮观的场面——这就是“三国”。
说起《三国演义》,大家便会想起胸怀大志,仁义之至的刘皇叔——刘备;想起智谋超群,神机妙算的诸葛孔明先生——诸葛亮;想到英武非凡、忠心耿耿的关云长——关羽;还会想到武艺高强、正气凛然的张飞……
《三国演义》共一百二十回,回回引人入胜。无论是“桃园三结义”、“过五关斩六将”,还是“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无不叫读者拍手叫好。
其中,在读到“诸葛亮三气周公瑾”时,我再一次佩服诸葛孔明的计谋,而为周公瑾虽然才智出众,但因心胸狭窄而气绝身亡感到惋惜。这是告诫我们做人不能心胸狭窄,更不能瞧不起别人,如果想方设法去陷害别人,自己终会尝到苦果的。
对命运宣战——《愚公移山》读后感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铭刻在世世代代的信仰之中,被华夏儿女乐此不疲地传诵,筑起了无数人孩提时对神幻的向往,融入了岁月沧桑之后的深思熟虑。
“愚公移山”,大智若愚;河曲智叟,大愚若智。在太行王屋面前,嗤笑讥讽,尽烟消云散于他的一声长叹之中。
自开天辟地之时,太行王屋二山就坚持着他们亘古不变的傲气,阳光的刺痛,黑风的叫嚣,经千万年的沉淀成那俨然肃穆,返朴归真的灰色的山石。荡涤后的冷漠和孤寂,毫不客气地将黑暗和纡徐推给山那头的愚公的祖宗,压住了他们祖祖辈辈的野心和好战的本性。
平静了几千年,所有人都丢弃了对那个陌生世界的妄想,没有奢望的安静朝拜着面前的两座大山。
突然一天,愚公站起来了,挺着年近九旬的腰板。
他要移山。
移山?这远比他每天的出入迂回要艰难。高耸入云的太行王屋,其盛气凌人只是岂肯屈服于笨拙的斧锤之下?人生的八十余个春秋都被戏弄于他们的蔑视里,又何必大动干戈,以杯水车薪的资本来挑战这莽莽大山呢?知足则是福。
然而愚公想不通,他不甘把自己与生俱来的勇气乖乖交给随遇而安的苟且手上,他要证明人定胜天。
一锤一敲,挥汗如雨的拼搏,山的气势却毫无动摇,一年的往返,只想将自己的梦想一点一点地堆积于那渤海之边。日复一日,继而年复一年,山依旧面无表情的矗立在天的前面,他依旧是如此顽固,毫无遮掩的山石紧紧包裹着他的脆弱,或许,他拥有的只有阳光敲击下宠辱不惊的坚强。
烈日的炙热和讽刺,似乎是天帝在讥笑他的自讨苦吃,智叟的冷言冷语,不允许争论的否决了他的狂妄。
可愚公还是争了,他毫不承认自己正在为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浪费生命,因为她从没有怀疑过这些艰辛的汗水在滴入冰冷的山石的那一刻是否后悔过,是否会冲刷掉石头那顽固的外壳,粉碎他的残忍,刺痛他的记忆。他坚信,一切都是值得的,这是个终会胜利的梦。
愚笨的愚公从没说过什么真理,可这一开口却让他赢来了彪炳千秋的赞叹,永世不朽的流传。“我死了还有儿,儿死了还有孙,孙还会有儿,儿也还会有孙,孙孙,世世代代,永不会死,山,怎么会移不完呢?
智叟哑然,原来他只是这项大工程里的一个小小的角色。
人们终于明白,原来愚公是没有野心的,他用自己的晚年安宁来换取的是一个他永远无缘看到的世界,他的妄想,只是想让后人走上宽广的大道来怀想曾经的王屋太行,曾经有这么一个移山的愚公。
上帝命夸娥氏二背负着两座山圆了愚公的梦。他眼睁睁的看到了北山阻隔了千万年的柔和的阳光,跳跃着拥抱着这块北山压抑了太久的土地。一片开阔。原来山的那头有温润的泥土,有风中摇曳的安谧的小麦,荡着灿烂的满足。
原来世上最动人的事物都是熨贴着大地应运而生的。山太高了,于是使它不近人情。
故事当然不再以他玄妙的神话色彩使我们联想翩翩。但我们始终相信这个结局是真实的,完美的。愚公拿着斧锤向我们诠释了他的人定胜天,成熟给与的慧眼让我们剥析到了这传世神奇下所孕育的精神,那是我们成为万物之灵长的资本。
像山一样执着,坚韧,然后,向命运宣战。
相信落下的汗水终会滋润出一片绿荫,而摧毁山峰的人,只有我们自己。
因为,我们是千千万万个愚公。
我看书向来愣,拿起来就巴不得早点知道结局,于是在休假的日子手不释卷,虽然代价是头晕眼花胃抽筋,仍乐此不疲。
喜欢这本书倒不是觉得她对职场博弈有多大的益处,或蕴含了多么深刻的生存智慧,而仅仅为了一个故事,一个傻女人的苦干奋斗的故事,喜欢杜拉拉,一个有趣的主人公,一个折射出我们打工苦菜花的故事。
天真的相信少说多做的道理,拿着助理的钱干着业务的活,天天加班到9点多。老板一句话就骗到我:年轻的时候多做一点,可以多学一点,钱不是问题。到头来才知道,钱永远都是大问题,丧失了谈判的最好时机想翻身就难了。老板一直都觉得我不一定需要升你的职加你的钱,怎样实现价值的最优化是老板的必修课。老板常常教诲我们:要使自己成为公司里不可缺少的人,这样你才有资本来和公司谈;如果你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公司根本不会和你谈。就这样在老板的熏陶下看轻自己的价值,为着知遇之恩而傻干。 老板是个good negotiant 可以把下属撸得服服帖帖的卖命。但是时间长了,要学得也学过了n次,每个人都难免要做个预算,去计算自身在市场里的平均价值。如果现有的待遇低于市场平均值,人心浮动在所难免。
不过,Job Hop 不这么简单,找不到好公司不如待在现在的公司,好歹工作环境不错,压力不大,所以可以一直忍耐。
杜拉拉的经历就像是电影重放般,种种苦干后的一无所获,说到痛处让人忍不住有些upset。只是杜拉拉有一点幸运是她有大老板的赏识,而我们这里没有大老板。公司结构太简单,看来也未必是好。杜拉拉曾经的原则也本是我的原则,我越来越怀疑这些原则,只是我喜欢规则,喜欢直接,不懂得伎俩,不会装模做样,所以还没有把它们打翻。
年纪渐大越对生活和工作进行反思,尤其是看了越多的实例越无法安心。就这样混下去还是去开拓一个新境界?继续目前的日子,打发打发也就是这样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跳出去,则要筑好铜墙铁壁来抵挡未知的风雨。
忽然想到一个不算题外的话,即所谓企业文化。不晓得我们公司的文化是什么,怎样保持员工的工作热情?靠老员工做lecture 动员?还是该有点别的福利?若上班成为一种负担和痛苦;若空气中凝结的是一种紧张和压力;若老板一面说work and pleasure,一面板着脸孔锱铢必较,我们的热情又该怎样才不被冷却!
职业的环境和发展,竟然让杜拉拉这样在每天的地铁里提到了我眼前,不得不看不好好思考。
现在我已经看完这本书,我先是仔细的看了一遍,在过了一遍我认为在书中精彩之处,由此得到以下学得的知识点:
1. 当自己对直接上司有意见时,应积极沟通,而不是先考虑越级申诉,这在大企业中是大忌。
2. 面对新的老板,要尽快找到游戏规则。
3. 做任何事要以上级为主,与上级建立一致性
4. 积极给上司提供善意的信息
5. 和老板谈话之前要理清思路,先想好要占用老板多少时间谈话的主题是什么,内容简洁明要。
6. 摸清老板问话的常见规律,事先做好应对的准备。
7. 干了活,却得不到老板认可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司沟通不够。解决方案有:
1) 把每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安排简要告知老板,并要求老板如有意见在某一日期前提出,不然按计划执行。
2) 当我遇到困难,想方法自己解决,但要带着解决方案和老板开会。让他知道困难的背景,在他也认识到困难的严重性的时候提出自己准备的两个解决方案,并告知其分别的优劣势,让他选出最终解决方案。这样可以让老板了解我的工作中困难的难度,出现频率,我的专业知识,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态度
3) 再大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告知老板进程,主动地在重要阶段给老板信息,如大事摘要,最后结果。
4) 在与别的部门的上司,或公司的高层工作时,要注意言语清晰简洁,主动沟通,考虑周到,不出现有畸异的内容
8. 自己一个明确考虑问题的时间限制,再复杂的事情,到那事先约好的时间点,就要下一个结论,该往哪个方向走
9. 人的精力有限,应该花大部分时间在发挥强项上,做到扬长避短
10. 人的注意力有限。要保证重点
11. 要想统一规划,就要有标准
12. 标准的制定不仅用来规范作业,更主要的是体现公司的文化
13. 谈问题要有完整的事件背景(situation task action result——star)
14. 做主管应避免评价这个人怎样,而是把重点放在说这件事是怎么回事。
15. 做老板的得在不同的利益中权衡利害,知道在什么地方要做出妥协,老板做的越大,妥协能力要求越高
16. 不可让人感觉个人的能力威胁到公司安全。主要体现为拉帮结派。
根据以上所学到的知识点,我总结出这样的理论:要想成为好的员工,要做到适应能力强,快速与上级建立一致性,思路清晰,主动快速完成任务并积极汇报工作情况,坚持学习,在压力和困难中快速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由于杜拉拉在外企上班,里面也有很多的外企中常用的英语单词,在此就不多说了。
看到杜拉拉一个柔弱的南方女子在一家全球500的大企业中打拼的过程,让我明显的感觉到职场上危机四伏,任何一个人在企业中随时都有被炒的可能,要想在企业中有所成就光靠技术和一张嘴皮子是完全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有比别人转的更久更快的脑袋!
用一句话概括吧:生活可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最近看《杜拉拉升职记》这本书感触瞒深,良好的沟通,积极的工作态度,重要的是能找块坚实的靠山,在机遇出现时的把握,才是构建真正好工作的条件,当然,所有的元素最好在大型的公司中,否则,一切皆空!
回想自己,工作七年。在若干年后才算是找到自己的方向。良好的沟通,好像也是到了第三份工作的时候才发现的,之前的工作,只有不愉快和无聊,是自己把好时光给混走了。现在才明白不知道阿算晚?
刚刚看了一个邮件,同事发过来的。问:30岁的人在思考什么?严肃的问题啊!算下来估计需要360万才够这一生的花费,而且没有包括丰富的娱乐生活。昨天的时候也跟刚过完三十的同事聊天,同样的感触,30了,日子该如何更好的继续?我再有两,三年的时间也要到达这样的一个日子,如何面对?在5年前的时候感觉机会还是会很多的,没有想到自己荒废了美好的几年时光。时间不能倒转,我们还是只能继续向前看,分析一下现在的状况,现在公司也算得上是难得的好公司,确实也有相当优越的吸引力,但是对于我真正的发展是充满制约的。
矛盾的继续工作着------
有看过该书的朋友可以一起分享一下感受.
第一篇
对这个标题,十分注意,丑陋二字显得格外刺眼!为什么我们都不能承认丑陋呢?我只能说只要看过这本书的朋友,都会用两个字形容--“震撼”!!04年最畅销的书籍,已经过去了3年,这本书的大部分内容还依稀地印在脑海中,是柏杨老人家20年前的著作,悲哀的是:20年后才真正在大陆出版,或多或少现在的我也是受了这本书的刺激!那年我没有在旅行社工作,选择了在河源做兼职导游,有时间就帮姐姐看管门市,在看店的时候,无聊透顶,就拿着这本丑陋,每天都看 ,一有空就看,我姐姐说我,别老是沉迷这本书,里面写的东西很多很偏激的,担心我看了之后会变得偏激,的确,现在的我想事情,看事物,做人都比先前偏激了许多!事实上,我也比以前要BT!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对整个社会的看法,有着360度的转变!我的姐姐曾经在这本书注释过:中国人从来不喜欢讲真话,爱说谎,因为在中国 ,没有言论的自由,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也许在外人看来,我身为一个中国人,当别人指责我们的不是时,就要维护自己!但现在,我并不是这么认为!我始终认为,别人好的,就要学习!良好的习惯要发扬光大,不好的陋习就要改正,引以为戒!这并不是说,我看了这本书后,就不爱国,在这里,我要说明,我是一个十分热爱自己祖国的公民!我不得不承认,我接受的教育是地道的中国文化,而我必须承认,我比较容易接受外面的文化!!!早期,我看到中央电视一则广告,不知道现在在电脑屏幕前的你是否有看到过,是濮存晰做的一个节目,口号内容是:迎奥运,数新风,讲文明!反复地看这则广告,我联想到自己有时候带客人出去旅游,看到国内的客人,素质各方面,再结合这本书,真的感慨万千!现实生活中,的确是这样,旅游车上,垃圾成堆!司机的工作负担又重了,虽说,司机开车之余,是有义务打扫,清洁车厢内的卫生,但,全车40多位游客,难度就大多了!开了一天的车,累得够呛!还要那么辛苦仔细的打扫卫生!所以,我是挺支持司机的工作!结果,我终于想到对付游客的一个方法了,一上车,就强调卫生问题,就是只要发现谁的座位底下有垃圾杂物,那我们就封这位游客为本年度最高荣誉奖:垃圾王的称号!!请大家互相监督!只要这样说,大伙都自觉了,但最重要附上一句:谢谢大家的配合!去到景点,进景区验票处,不喜欢排队,乱七八糟的秩序,看惯了,无言,大声喊也是无奈!!!到餐厅,明明在车上讲好,10人一桌,是大伙自由组合,结果,还是很多人都找不到坐哪里,唉!酒店分房,说好,是给领队按名字写好房号,方便大家!偏偏就是有些人,到了酒店大堂,担心怕分不到好的房给自己,照抢,有房卡照拿!车上,导游在讲解,偏偏有些客人就很不耐烦说,别说了,吵死人了!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郁闷!!时间观念问题,出来旅游的中国客人,大多数人都是没有时间观念的,说好集中的时间,结果是等一个人,等了一个小时!还有很多很多自己看不惯的现象,都只能默默地承受!朋友,明年的北京奥运,是中华民族的大事,也是国际体坛的盛世,我深信,我也有信心,通过明年的奥运,中国的大多数人,会看到自己丑陋的一面,会有很大的转变,因为有好坏去进行比较了,很多来自各个国家地区的人,不同的文化涌进中国,让国民无条件的接纳,感受,从而看清楚自己许多不足的地方!从此,中国中国也真正有更大的进步!朋友,让我们共同期待吧!
第二篇
中国人的丑陋,如同阿Q精神一样,基本上是每个中国人都具有的心理特征。就像我们的脸一样,具有中国特色。
二十年前的书放到现在来写读后感,固然有些过时,毕竟沧海桑田,毕竟物是人非,书中的很多言论已经不适合当今社会现状,但是,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改变,毕竟是民族劣根性,毕竟是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光荣传统”,不是说改就能改的。更何况,在这二十年中,又有许多新的陋习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所以,对于21世纪的中国人,《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仍然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中国人之所以丑陋,我认为其根本原因就是太虚伪,太爱面子,以至于几千年来都没有勇气去面对自身的病症,哪怕有向癌症发展的趋势,却依然蒙着眼睛自诩为“泱泱大国”、“礼仪之邦”,尽一切可能与手段来掩饰自身的缺陷——你说中国有缺点,是因为你生活的环境不如中国,你嫉妒罢了;或者是你担心中国崛起了会吞了你们那可怜的小国,所以想在此之前尽一切办法来打击我们龙的传人的信心而已。
什么宇航员只能看见长城,什么中华民族是和犹太人并列的世界上最聪明的两个民族,说实话我听了真的觉得脸红。拿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来自我陶醉,让自己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从而使得自己在自己的世界成为强者。
很多中国人都听过这么一个笑话,一对父子在坐公交车,坐了一会孩子悄悄的对他父亲说:“爸爸,有人偷钱包。”这位父亲急忙小心示意孩子不要说话,就当作什么都没有看见。等到下了车,父亲突然发现钱包没了,就责备孩子不注意帮自己看好钱包,可是孩子却说:“爸爸,我刚才给你说有人偷钱包,你不是不让我说话么,那个人偷的就是你的钱包啊!”真是对中国教育制度的绝妙讽刺啊。
在中国,家长从小就教育孩子“见了坏人一定要躲”的理论,致使现在街上小偷技术含量越来越低,因为偷窃的时候,即使被发现也不会有人上前伸张正义,1VS1小偷的胜算还是比较大的,更何况大部分受害者还是女性。
在国内,大家都是中国人,不帮忙就算了,因为毕竟都是“自己人”嘛,没必要搞得“自相残杀”么。那出去了总该团结点了吧,呵呵,那只是个美好的愿望罢了。我有一个在英国上学的朋友,她给我说,在英国,她宁愿和一个有种族歧视的当地人在一个小组作实验,也不愿和中国人在一个组,因为那样至少不用担心因为试验会涉及到自己未知领域而对方却宁可试验失败也不愿透露自己的知识这样的问题。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想在世界立足,好的传统是必不可少的。德国人杀犹太人是因为他们太聪明了,而日本鬼子侵略中国却是发现中国好欺负。一个日本人是一条虫,三个日本人是一条龙;一个中国人是一条龙,三个中国人是一条虫。自私,猜忌,迂腐。。。 。。。有着这么多缺点的民族,怎么前进?就好像是我们那些公路上跑的经过改装的小货车,已经严重的超负荷了。要想大步前进,就必须甩掉这些包袱。《丑》就像一面镜子,直接照到了国人的内心深处,那片最丑陋,最黑暗的地方。柏杨老先生,已经为我们开好了处方,接下来怎么做就要看我们自己的了。要想从根本上铲除中国人的陋习,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只有以《丑》为鉴,时刻审视自己身上是否还有那些丑陋的毛病。有则改之,无则加冕。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有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其三,子承父业。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每天放学后急匆匆赶到书店偷偷读书的情景,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作者这种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是那么强烈呀!当我读到文章最后一个自然段——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的时候,我浮想联翩,为什么说我们是读书长大的呢?后来,我翻看了资料,终于知道了这句话的意思:吃饭是为了长身体,读书是为了长见识,我们不但需要吃饭,更需要读书,这样才能成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
许多名人也曾经用一些警句提醒我们,像列宁的“书籍是巨大的力量”;歌德的“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些名言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进。
记得一个星期六,我把所有的作业都做完了,心想:这下,我可以轻轻松松地玩了。就当我刚要走出家门的时候,爸爸问:“采奕,作业做完了吗?”我得意扬扬地说:“早就做好了,我现在要出去玩了!”爸爸严肃地说:“你现在看书去。”“老师没有布置看书这个作业呀!”我反驳道,这时,爸爸温和地说:“孩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点书,你就会有很多的收获!”听了爸爸的话后,我突然想起《窃读记》中的那个小女孩林海音,她多么爱学习呀!我便回到书房,专心致志地看起书来。啊!书中真的有很多的乐趣呀!我不禁笑了起来,沉浸在读书的乐趣里。
《窃读记》让我知道了: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田,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钥匙一样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和好书相伴呢?让我们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西方哲学史 读后感
人类是一种很奇妙的智慧生物,在酒足饭饱后,面对世界的众多不可知的事物,人类往往充满了求知欲和好奇心。在其驱使之下,人类一方面通过经验的积累,另一方面通过理性的思考推理,来尝试着解答这些问题和解释一些现象。这样,一部分解答成为了确知的知识,即科学;另一部分由于时代的局限,不能给出确定的答案,但由于人类对未知事物有着敬畏和恐惧的一面,产生了看似能完美解答这些问题的东西,即神学。
罗素认为,哲学就是介于神学和科学之间的东西,是带着理性的思维去思考科学所不能解答,而神学看似给出了完美答案的问题。所以“哲学”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在罗素看来,乃是两种因素的产物:一种是传统的宗教和伦理观念,另一种是可以称之为“科学的”那种研究。唯有这两者同时存在,才能构成哲学的特征。
罗素说;哲学是诉之于理性而不是权威(这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新教主观主义是不同的,区别在于罗素诉之于理性,而新教是唯心的。理性能让人清醒地看到他人的可取之处,而唯心让人傲慢)。这是我对罗素最欣赏的一句话,有了它,才能让我彻底放下顾忌而去研究哲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说,我的这种心灵安慰也是建立在对罗素的权威上的,但那不是哲学上的。
哲学是研究人类思辩的心灵所最感兴趣的一切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我所最为重视的,是人为什么活着?我所需要的答案,不是原子论那些家伙所认为的机械式的解释,而是目的论的解释。即当这个问题具体到某个人时,就成了“你为什么活着?”。
当我懂事后,当我懂事后亲身面对了死亡后,在面对死亡后又知道死亡是不可避免后,我就开始不断的在内心中问着这个问题,失去外公的痛不断的刺激着我,让我联想到几十年后我父母的死和最后我的死,我是如此胆小,以致我一想到这个问题便无法安稳入睡。
首先给我答案的是物理学,世界是平衡的,有生就有灭,当这个理论扩大到整个宇宙时,即整个宇宙都有灭亡的那一天,如此渺小的人类,和更加如此渺小的我,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但这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既然人都是要死的,人类也是要灭亡的,甚至整个宇宙都是会归于零的,那么我们现在所谓的奋斗除了养活自己,苟且偷生外,还有什么价值?当然这也是人类期望永恒的一种思想,如果连饭都吃不饱,当然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天体物理给了我一个类似神秘主义的答案。
宇宙是如此的广袤,有着太多人类所称之为科学的东西,它是如此的寂寞,亿万年来是如此的安静(我用了好久时间才适应用“它”来形容宇宙)。它需要有什么来理解它,来认可它的存在,而人类作为一种智慧生物,承担起了这个责任。人类根本的责任,是发展科学,是尽可能的去了解这个宇宙的根本。
在这个基础上,我才展开其他的思考。
为了发展科技,在现今的情况来看,只有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才行。这样,我的思想难免的流于世俗了。
名著读后感
别人说,只有复杂的目光才能看懂复杂的东西。但是,“心”却是不一样,只有最纯真的心才能读懂最伟大的爱。亚米契斯就证明了这一点:他的巨作《爱的教育》就用小孩最单纯最渺小的心表达了世间最复杂最伟大的爱。
而在这渺小而单纯的心中,我感触最深的是《精神讲话》。
故事是写男孩马可尔家里很穷,为了还债,他的妈妈决定去工资丰厚的布宜洛斯艾利斯工作,可是不久,她和家里失去了联系。马可尔决定独自去找妈妈,开始了万里寻母的艰难历程……
在路上,马可尔经历了一切酸甜苦辣:船上的颠簸使他站不起来;疾病的煎熬使他痛苦不堪……但是,一路走来,有许多人给了他爱:酒吧老板的一点路费;船长请的一顿午餐;以及所有的人,都给予了他一份渺小的爱。而正是这不起眼的水滴,一点一点,汇成了小溪,汇成了江河,滋润着"心"的沙漠……
最后等到的,不一定是完美。当马可尔气喘吁吁地来到一家医院时,他见到了妈妈苍白的嘴唇,憔悴的面容,以及那忧伤的眼睛——妈妈得了重病!最后,马可尔用爱滋润了母亲干枯的心,手术很成功,妈妈终于得救了。医生语重心长地说:“我什么都没有做,是马可尔救了自己的母亲啊。”
对于爱,我不懂也不会。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学会制造与派送爱;对于“心”,我还是什么也不明,所以,我也要学会体会与感动。也许,这也是人生的阶梯。
名著读后感2我四个人物里最佩服的要属孙悟空啦!只见他拿着如意金箍棒大喊着:“俺老孙来也!”每个妖怪听了都连滚带爬的溜个没影。他可不只这么厉害,他还有火眼金睛呢!瞧!他把手贴在额头前,双眼放出金色的光芒,哪个妖精都难逃法掌!我时常幻想若是我有火眼金睛就可以帮助警察叔叔破案了!
悟空虽然厉害,但是也有怕的人……
我想你应该会说是‘如来佛祖’,那就错了!是唐僧,唐僧那菩萨心肠人人皆知,可是呀!他老是不分青红皂白地责怪悟空,连我都觉得可气,更何况是孙悟空呢……
“呆子!”咦!这不是悟空的声音吗?他在骂谁呢?哦!原来是在爱骂一头猪啊!不对!不对!应该是大名鼎鼎好吃又好色的猪八戒!在取经的道路上他最轻松了,而且他老和悟空作对,只要唐僧在批评悟空时,猪八戒就火上浇油,真是名不虚传的一头猪。
这四个人物里最老实诚恳的就是沙僧了!
沙僧不仅老实而且也时常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过呀!他也有个缺点。那就是和唐僧一样,分不清好坏,这可急坏了悟空!
他们不怕挫折,不畏艰险,最终取得成功可真谓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啊!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是呀!这句话真是言之有理!不信,你看,唐僧他们师徒遇到重重危险,可最终还是突破危险,取得成功。
在取经的道路上,四人经历种种困难,都齐心协力,团结一心去克服,这种团结的精神可真令人敬佩呀!
名著读后感3《海蒂》这本书是讲一个叫:海蒂的小姑娘成长的故事,《海蒂》读后感。
海蒂出生在阿尔卑斯山脚下的一个小山村,从小就失去父母,由阿姨带到五岁。后来阿姨为了自己的生计,把她送到山上的爷爷那儿。海蒂的爷爷是一位外表严厉而内心情感非常丰富的人,因为不愿听到人们对他的流言飞语,他就一个人孤独地生活在高山牧场上。从此,纯洁质朴、天真无邪的小海蒂就每天与小羊倌彼得一起去山上放羊,还与彼得的妈妈、奶奶相识。后来,阿姨又把海蒂带到一个叫"赛赛曼先生"家与体弱多病的克拉拉作伴。后来因为海蒂太想家了,就回到爷爷身边,读后感《《海蒂》读后感》。而且还使心情压抑、性格古怪的爷爷重新焕发出生命活力;使克拉拉战胜了疾病,重新站起来;使双目失明的彼得的奶奶心中充满阳光。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我们现在生活的幸福、美好。
书中的小海蒂从小就失去父母,缺少父母的爱。但我们,天天有父母陪伴着。可以得到父母的教导、父母的关心、父母的爱护…
同时,我们也要学习海蒂纯洁善良,只有善良才可让我们得到更多的友谊,得到别人的尊重。
海蒂还有许多品质都值得我们学习,让我们一起学习海蒂的美好品质,创造出一个真的小海蒂。
名著读后感4《恐龙王诞生》读后感
《恐龙王诞生》是一本讲述恐龙帝国传奇历程的书。它主要描述了一个发生在恐龙帝国的故事,马尔斯恐龙王国的王子苏古里侵略占领巩古尔王国,国王被杀,王后将唯一保存下来的恐龙蛋取名雷,交给三角龙卫士带大。雷长大后立志捍卫国家、夺回王位,先后结识了霸王龙木梨、鸭嘴龙博多和翼龙思哲维,并与他们成为出生入死的患难之交。他们就此踏上充满凶险、悬疑、勇敢的漫漫征程,与凶狠的敌人展开帝国之争并取得胜利。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这4只恐龙真诚的友谊所感动,被他们坚定的信念所感化,被他们不朽的传奇所感触,被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热爱所感召。这是我所读的关于恐龙的最好的书,内容是那么精彩,描述是那么生动。他们用毅力战胜凶险,用智慧化险为夷,用友情感化丑恶,用勇气迎接挑战。他们的友谊是永恒的:木梨面对数百霸王龙士兵,毫不畏惧,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护朋友;博多年老无力,但为了朋友也是出生入死;为了复国,一行人勇闯王宫,与上千敌军决一死战。这本书生动有趣,更是感人至深,它将我带入书的意境中,与书中人物一起喜怒哀乐、感同身受。书中人物被刻画得入木三分、栩栩如生:主人公雷,他勇敢机智;木梨,他豪爽莽撞;博多,他镇定有谋;思哲维,他神秘酷毙。最令人印象深刻和感悟的,是他们之间真诚深厚的友谊,是他们为朋友而视死如归的大无畏精神。反思我们人类的现实生活,朋友间经常为小事就反目成仇、闹绝交,为蝇头小利就工于心计、互不相让。书中的恐龙,应该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
《恐龙王诞生》是一本值得阅读的书。打开它,你将感受到恐龙帝国的尊严;阅读它,你将与恐龙的信念同行!
名著读后感5《格列佛游记》的作者乔纳森·斯威夫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也是一位伟大的战士和超级讽刺大师。
格列佛一生的航海旅行,屡遏惊险。小人国里,先被俘虏,后又差点刺瞎双眼;大人国里,被巨人威胁演出,差点命丧黄泉……格列佛遇到的危险数不胜数,但这并不影响他对航海事业的执着。正是这份执着让格列佛获得了非常丰富的人生经历,让他的生命更有意义。当你认定了方向,就去执着的追求吧,不要轻易放弃,因为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当然,无论任何事情仅有执着是不够的。格列佛是一个十分有大脑的人,他在年轻时一直寻找各种机会学习知识,虽零零散散,东拼西凑,但还是让他掌握了各种航海知识和技能,为日后的航海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青少年时期,正是积累知识、提高能力的关键时期,虽说“活到老,学到老”但最佳时期只有一个。“时过而后学,则勤苦而难成。”
第四次航海时格列佛被选为船长。中途由于水手叛变,他被放逐到“慧马国”。在那里,他遇到了一种有智慧的马,那匹马儿通人性,善良仁爱品格高尚,从不知道什么是“说谎”。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假冒伪劣品屡禁不止。若要杜绝,我想只有当那些生产商真正把诚信放在首位时,才不会发生“毒奶粉”事件的发生。
我们青少年应该学习格列佛的优秀品质,做个有用的人。
名著读后感6这个寒假,我阅读了许多名著,其中包括《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丹尼尔。笛福,讲述的故事、冒险是前所未闻、绝无仅有!
我不是在说大话,《鲁滨逊漂流记》其实有很多人看过,它讲述了鲁滨逊。克罗索不满于现状,乘船冒险却流落到萨累的摩尔人手中。他好不容易逃出后到国外干着高薪的葡园,可他又因同样的原因乘船离开,再次失事并独自逃到了荒岛,养羊、种地、抓鳖,生存了二十几年后,解救了土著并命名为“星期五”让他做奴仆。后来他又救了“星期五”的爸爸和一些白人,最终终于在1686年12月19日乘船回到故土,历时35年,岛上居住27年2月零19天。
看完这书,我不由感叹,丹尼尔的想象力让人折服,同时生动的描绘也令人身临其境。例如从鲁滨逊解救“星期五”的故事中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勇猛与智慧,从“星期五”自愿让鲁滨逊杀他的故事中看出了“星期五”的忠诚。我认为这本书还有一个优点:它没有分章节,并用第一人称写,如同自传,让我融入其中,仿佛主人公就是我。再次回想起来,书中的人物品质我都应该学习。鲁滨逊的勇敢、机智、处变不惊,“星期五”的忠心耿耿、领悟性高,这些都是我学习的目标。同时,我还懂得了不能不满足于现状,要知足等道理,鲁滨逊就是因为这而流落荒岛。在生活中同样要知足,俗话说:“知足常乐。”比如说:买了很多很多玩具了,却总是因为没收集完全套而不满足,就是不应该的了。
啊!这本书就是这样一本名著,它写得朴实、生动、有创造性。这样一本书,也不需要多说,你们也快去看看吧!
名著读后感7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和《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名著读后感8因为黑泽明拍的一部同名电影,《罗生门》可能要算芥川龙之介所有小说里最为人所知的一个。但看过小说后便知,电影其实并非改编自这一篇,而是取材于另一篇《竹林中》。真正的小说《罗生门》,故事十分简单,篇幅也很短小,讲的就是一个饥寒交迫的武士遇到一个同样食不果腹的老妇,在与之对话后突然大悟,放弃了思想挣扎,下手抢劫了老妇然后逃走的事。
动乱灾害不断的年代,给包括人心在内的一切都披上一层灰暗的色彩。落魄的武士在走投无路、无以为继的情景下,不得不放弃良知以求活命,但能够看出,即使在作出了决定之后,他仍然对杀人越货这种行径心存怀疑。可是,偶遇老妇的一番话,让他放弃了原本处于道德层面的挣扎,退回到活着还是等死的简单自问,从而做出了弃义偷生的选择。
老妇是为了生计去拔死尸的头发,武士是为了生存抢走老妇衣裳,这么做都非他们所愿,但除此之外,便没有更好的活下去的出路。在那里,生死变成了超越道德的首要矛盾,而一条生命本身并没有善或者恶的区分,于是正义与罪恶的界限模糊了。
武士最终心生歹念抢劫而逃,小说也在这荒诞的结局之中,引人走向对自身行为更深层的思考。善与恶的界限究竟在哪里?是否为了生存就能够无所不为?是否为活命而被迫做出的事就都能够得到谅解,都能够逃脱良知的审判?
芥川龙之介并没有给出他的答案,他只是借笔下的人物承认了人性的黯淡一面,却并没有说这即是必然。
名著读后感9鲁迅是中国近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他也是一位杰出的爱国者。他写的《朝花夕拾》愤怒的揭露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礼教吃人的真面目,对封建统治和封建道德进行了深刻的批判。
《狗、猫、鼠》是《朝花夕拾》的首篇,作者通过猫和狗比喻那些挂着“正人君子”头衔实则行“鸡鸣狗盗”之事的人。而隐鼠却象征着社会的弱者,在作者生活的年代,是一个恶势力急剧增大的年代,在这个年代里,强者欺侮弱者是一个封建传统,作者字字都是真情流露。我仿佛跟着鲁迅先生一起体会到了这些封建社会的腐败、愚昧。一起向往《礼记》中所说的“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和睦”。
作者笔下的《二十四孝图》令我追忆起儿时的感受,但也同时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者亦是从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亲身体会了旧中国儿童的可怜。被逼着背那些四书五经,杜绝西方的先进文化,正是中国受尽欺凌的原因。也同时讽刺了封建教育的死板,此时我似乎踏进了那一座座老式的私塾,摇头晃脑背起了“人之初,性本善”。
也正是因为这些封建传统和封建礼教的压制,才发生了中国历史上一次空前的革命。范爱农对革命投入一腔热血,让我们不禁暗暗对他产生钦佩之情。报馆案被捣毁,德清被刺伤。反动政府在镇压革命,辛亥革命终究失败。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封建统治者和封建道德的深刻批判,也体现了作者对革命失败的万般无奈。
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毛泽东评价他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名著读后感10一部古老的神话故事,但却引起了儿童的喜爱,那就是《西游记》。小时候,我只是看动画片与图画书。但现在,我不仅看与读,而且还学会了思考。
《西游记》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大家都十分了解。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啦!因为他总是聪明过人、助人为乐、能分辨好人与坏人,来守护唐僧和弟兄们。他就像我们现在的人民警察一样,火眼金睛,抓坏人救好人,时刻保卫着我们。或许由于唐僧遇到麻烦的事情就不动脑筋,盲目地接受别人的帮助的缘故吧,有时才会不听孙悟空的好心劝告,掉入妖怪的手中。这足够说明了遇到麻烦的事情要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了别人不好的意见,反而会更糟糕。不过我还认为唐僧过于善良,哪怕对待坏人也十分好,因为他只看表面,不了解人的本质。
我也很喜欢猪八戒。我觉得他是个性格单纯但很可爱的人。他不会想出一些好方法,但却有正义感。只要他想做的事,他就一定会去做。他会奋不顾身地保护师傅的安全,而不考虑自己的安危。看上去他有些笨不动脑筋,但是人们觉得他笨的可爱。我们要学习他那种不
怕敌人的胆量。不过有些事在做之前要仔细考虑,分清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要凭自己的实力去做。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名著读后感11《绿山墙的安妮》是一部很甜蜜写儿童生活的小说。加拿大的作者露西以清晰流畅的笔触,讲述了纯真善良,热爱生活的主人公小安妮。
小主人公安妮从小就失去爸爸妈妈,在领养人,朋友,老师之间发生了很多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马修和马丽拉兄妹两在绿山墙农舍过着简单平淡的生活。为了给患有心脏病的马修找一个帮手,他们打算在孤儿院里领养一个孤儿。没想到阴差阳错的,孤儿院竟然送来了满头红发并且喋喋不休的十一岁小女孩安妮。小安妮,天真热情。满脑子都是热情的想象,在她的想象中:顽皮的小溪在冰雪覆盖下欢笑;如果玫瑰会说话,一定会给我们讲很多有趣的故事;她还把自己的影子和回声想象成两个知心朋友,向他们诉说心事。
然而,酷爱幻想以及爱美之心,安妮给自己带来一连串的麻烦,她不断的闯祸又不断的改正错误。最终,凭借着自己的刻苦与努力,安妮不但得到了领养人的喜爱,也重新赢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友谊。
我认为安妮是一个很值得我们学习的一个人。她有着金子般善良的心,遇到困难不骄不馁。她在不快乐的事当中寻找快乐的理由,在困难当中又寻找希望。她心胸宽广,心里装着爱与善良,装着坚强与勇敢。我们也要像安妮一样用乐观向上的态度迎接挑战。
名著读后感12这几天,我在家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昆虫记》,这本书很有趣,这篇文章介绍了好多昆虫,这本书中的“昆虫的荷马”,“昆虫的史诗”是我做喜欢的章节,其中的每一章每一节都浸透着作者法布尔对大自然以及生命的热爱。他是科学与文学结合的曲范,虽然历经百年,可至今仍是一座无人可超越的丰碑。
这本书里介绍了许多昆虫,如:萤火虫、红蚂蚁、天牛、蟋蟀、蝗虫、舞蛛以及粪金龟等一些昆虫。比如说萤火虫吧,这些美丽的萤火虫最具诱惑的就是它们屁股后面的黄色小灯笼,看着就很可爱,这些萤火虫无论是雄性还是雌性的从生下来就天生的一直到死去都是会发光的,它们的卵发光,幼虫也发光,萤火虫的卵在不久就会孵化,幼虫无论雌雄,尾部都带有“小灯笼”。接近严寒时,它们钻入地下三四米出。接近四月时,幼虫又钻出地面,继续进行它们的演化。大概在60年代的时候,人们有没有灯,在晚上时行动相当不便,他们便会收集好多萤火虫聚集起来,这个时周围就会有光很亮了,这时人们行动也就方便了许多,这难道不是萤火虫帮的忙吗?还有其他的昆虫,如蚂蚁,蚂蚁在下雨之前会搬家,让人们提前知道要下雨了就;还有青蛙可以帮我们吃掉好多害虫;壁虎也可以吃掉好多害虫;等等。。。在我们身边还有好多这样的益虫。
我读了这本书后受到了很大的启发,这本《昆虫记》好像在提醒我们要保护益虫,还要保护我们的大自然,保护环境,不要捕捉一些昆虫。
名著读后感13记得我以前看过一本书,名字叫《水浒传》,从字面上来看,可以说是武侠小说一类,但深刻理解的话,可以说是揭露当时朝廷黑暗的一面的。我认为那些口口声声说为国家效力,对皇帝忠心不二,而背后却勾结对国家有威胁的人,他们就没有一点羞耻之感吗?那些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择手段去残害对国家最忠心的臣子,难道他们不觉得自己是罪该万死吗?
再看看那个皇帝,整天听信谗言,受奸臣的挑拨,不理朝政,听不得任何对自己不利的话,专听自己心悦的话,而事后又感到后悔,他不认为自己昏庸无道吗?再想那个宋江,为了做官,竟宁愿牺牲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做什么都依赖他人,最后害死了102位兄弟,他不觉得自己无用对不起兄弟们吗?
我想不管谁看完了这本书,心中都为那些英雄们不平,而对高求,庞太师等人恨之入骨。为什么社会上会出现这种人呢?不就是为了争权夺利,享尽荣华富贵,甚至想当上皇帝吗?即使得到了,他们会从心里高兴,或者他们会因此而收手吗?不,事实告诉我们,那是永远也不可能的!再反过来想想,那些污吏都是与生俱来的吗?
不,是钱权,是钱权一点点吞食他们的良知,吞食他们人性的一面,而"吞食"完了,他就会变得残暴无仁。不错,爱钱爱权,人人皆有,但大多数人都有理性,知道什么是该什么是不该。俗话说的好,不义之财,不可久享,那些死有余辜的污吏,在九泉之下也应该反省反省自己了,他们会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而付出应有的代价!而那些忠臣,也可以仰天长笑了。如果这世界没有污吏的话,我相信不管在古代还是现代,那世界都会变得无比的美好!
名著读后感14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一书,我认识到自立自强是战胜困难的法宝。
书中写的是:鲁滨逊在航海途中遭到风暴的袭击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他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劳动盖起了房子,种植谷物,驯养山羊,坚强地活了下来,过上了自给自足的生活。
从鲁滨逊身上,我看到了一个自立自强,勇敢地面对困难的高大形象由此我想到了自己面对困难的态度。
去年暑假,我参加了少年军校训练。早上5点起床叠被,空着肚子,绕军营跑上五圈;烈日当头,一动也不动的训练姿势,大汗淋漓,蚊虫叮咬也不能动一下。这平常的训练却让我叫苦连天,当时我以为再也没有比>军训更苦的事情了。可是,比比鲁滨逊吃的苦这又算什么?
我们这些小同学大部分是独生子女,从小就有着优越的生活条件,得到了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多少亲人无微不至的关爱,根本没有尝到过苦的滋味,干什么事总
喜欢依赖别人,遇到困难,就常常束手无策,只会向亲友师长求助。同在荒无人烟的荒岛上的鲁滨逊相比,我们哪有一点自立自强的意识?老师说我们是社会未来个主人,可我们小事都做不好,怎么去建设未来?
我们真的应该像鲁滨逊那样靠自己的努力克服一切困难,从小事中培养自立自强的品质;像鲁滨逊一样,不拍一无所有,不拍艰难困苦,用自立自强的法宝,去战胜一切困难,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新生。
名著读后感15前几天,我看了一部名著《三国演义》,我觉得十分好看。其中,我对《火烧赤壁》这一章节很有感触。
故事是这样的:诸葛亮巧借东风之后,曹操也中了黄盖的苦肉计。黄盖带领二十只战船,直冲向曹军的战船。因为北方士兵不善于水战,所以曹操就令人把大小战船用铁链连起来。于是黄盖命人点燃芦苇和干草,借着东风,载着已经燃烧着芦苇干草的小船冲向了曹军的二十只战船,“连环战船”也被烧着了,因为是连在一起的,所以无法单独撤退。很快,火光冲天,烧得满天通红,所有的战船最终都被烧尽了。火势蔓延到了陆地上,曹军营寨也变成了一片火海。淹死的、烧死的士兵不计其数,八十三万大军所剩无几。三国演义读后感手抄报图片
这个故事我一直印象深刻。我认为曹操吃这场败仗是应该的,咎由自取。因为他骄傲自大,前面只是区区一些小胜仗,如果不是骄傲和自负,就不会中黄盖的苦肉计。我更佩服黄盖,宁愿自己被打得皮开肉绽,为的是取得曹操的信任,导致曹军最后的大败。我最最佩服的还是诸葛亮,知人善用,深谋远虑,善观天象,如果不是他的计谋,此战不会如此顺利的大胜。所以我们既要学习诸葛亮的谋略深思,也要学习黄盖的勇敢和无畏,而不能像曹操那样骄傲自大,骄兵必败啊!
生命读后感300字8篇
生命读后感300字篇1
用两周时间读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就在犯难这篇读后感应该如何写,因为这不是一本普通意义上的小说,不以讲故事的技艺取胜,它讲的不是翔实的故事,而是生活的梗概,就像块五仁月饼,不管面皮是怎样的故事,只要能包进哲学、心理学、政治、宗教、音乐等各种馅,那才是精华,耐得起吸收,也耐得住时光的打磨。但不要就此误以为这块五仁月饼外表必定土得掉渣,相反,它外形同样姣好,用语充满哲思,又丰富连绵,嘲讽低调又极尽辛辣;叙事结构有点像电影手法,略有点松散,但切放自如。就本质而言,与其说它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它是一本哲学书。所以书评并不好写,只能写写读后感之类的东西,以聊表本书曾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迹。
文中多处引用了尼采,开篇就提出尼采的“永恒轮回说”的意味所在,即如果世界是无限轮回的,残酷和美丽都会一再重复出现,人的一举一动都成为无法承受的重负;但如果轮回不存在,既不能与前世对照,也不能在来生修正,人生就成了永远成不了画的草图,一切不能被原谅的,似乎都有了被原谅的理由,没有重负的人生就真的轻松吗?显然不是,这就是本书探讨的第一个主题——轻与重。
在我看来,四个男女主人公中萨比娜和托马斯的抉择着重点出了这个主题,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捷克是一个消灭个性的乌托邦,萨比娜在父亲的管制和社会的压制下荒蛮成长起来的,一生都在叛逃,她的画作外表明媚,内在晦涩;她能感受到的教堂的“美”,就在于“它是一个被遗弃的世界”;她酷爱墓地,认为那里才是人间的天堂;她跟不羁的酒鬼结婚、离婚,再做不同人的情妇。她叛逆成瘾,无处安定,就像一片自由的云,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似乎什么都发生了,其实什么都没发生。发生了固然悲剧,什么也没发生却更加悲剧。成长之初背负得过多,长大后就想一古脑甩掉所有,及至以后看到负担就畏惧,再无法背负任何东西。轻飘飘地无立锥的能量,像无脚的小鸟,真真是不能承受的轻负,宁愿能够重些,把生命留住。
托马斯与萨比娜很像,都处于世俗(媚俗)对立面,他与父母、前妻、儿子断绝关系,从前半生种种牵绊中脱身,成为所谓完全自由的人。但事情总会有转折,六个巧合的桥段就把特蕾莎推到托马斯面前,以爱情的名义。于是托马斯在爱情之重与自由之轻之间迂回,爱人与情人兼得,不愿让渡两者的好,也必受两者的累,特蕾莎重复做着不同的恶梦,但主题只有一个。而另一个转折是事业上的,托马斯不愿在对当局屈从的道歉信上签名,从而丢了前途光明的手术刀的工作。这个动作背后很难说是基于民族大义或责任感,更多是基于对众人推搡绑架的消极抵抗。
总之,在半推半就间,他承受着这两份生命之重,似乎生活变得轻松了,这就是诡异之处:看似轻巧的实难承受,看似沉重却容易承受。很难说每个决择是该避重就轻,还是相反;也很难说托马斯夫妇最终被驯服的田园牧歌生活是真美好,还是真无奈。如果生命可以重来,或可以与前世今生比较,但人生只有一次,注定无法衡量内心的冷暖。你能因为它是未经排练的生活,而轻视仅此一次的生命体验吗?非此不可时,是因为珍惜;别样亦可时,是因为豁达,有所为有所不为。
“只有一次”的生命体验,却还要麻烦地分出灵与肉。动物没有灵与肉的区分,人在成其为人之前也没有灵与肉的区分。照作者的意思,人能从镜中、水的'倒影中辨认出自已,就是人痛苦的开始。看来,镜子的发明不是为了正衣冠,而是为了让灵魂辨认出属于自己的肉体,这个肉体也通过镜子来依稀分辨出灵魂的模样。造物主这样发明,难道是为了让人可以随时随地地拆分两者吗?女人似乎很难做到,特蕾莎不能,交付肉体的时候,灵魂在哭泣颤动,叫嚣着屈服。而男人似乎很容易做到灵与肉的分离,托马斯为擅长这种分离苦恼过,至少他应该为此而苦恼过,于是他找到了一种解释:他只是为了寻找女人与女人之间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似乎女性之“我”的不同就只藏于那百万分之一的肉体不同之中。
特蕾莎其实也在寻找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不仅是肉体上的、也是灵魂上的、能使她区别于她的母亲、能使她区别于托马斯的其他情人。特蕾莎在母亲的恨意和嘲弄中长大,充满自卑和不安,需要借助外力来寻找那点自我:小时候借助于镜子,长大了借助于爱人的目光;当在爱人的目光中寻找不到自己时,她屡做恶梦,以梦中哭泣的灵魂来提醒自己的不同。如果放弃寻找自我,让自我混入人群,不分彼此,也许就不会有疼觉,但同时也放弃了灵魂的识别。
本书还单列出一章“不解之词”,讲的是弗兰茨与萨比娜这对情人之间交流的“狭径”和沟通上的鸿沟,其实这又何止是恋人之间,它也是人与人之间“不解之词”。他认为革命和游行是美是力量,她认为那是媚俗;他喜欢群体的狂欢,她喜欢一个人的独舞;她要个性和隐私,他要绝对的真实和透明。没有无缘无故的喜欢,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憎恶,一切都可追溯到成人之前的经历。另外,正如文后附着的短评所说,这是两种牧歌,一种是集体的牧歌,像一场伟大的进军,不管向什么地方进军,目的都是为了消灭个性和界限,走向大同,带着理想的浪漫色彩,但对生命的绝对认同往往会导演出荒诞闹剧;另一种是个人的牧歌,是一个隐士加孤独者的世界。就像如今有些媚俗的正能量,不可否认,在群体的狂欢中,需要的正是可以推波助澜、润泽心灵的正能量,负能量如同大粪,让人不敢正视,尽管它们客观存在。我们需要别人注视的目光,所以媚俗无可避免。
最爱的小狗“卡列宁”走了,这个名子取自小说《安娜卡列宁娜》,是它主人最爱的一本书。它提醒人们时间只是循环往复,而不是一去不复返的;它代表人类之初在伊甸园里的幸福生活,可以灵肉合一;它代表一种不求回报、不想改变对方的纯粹的爱;它代表着人类的悲悯,它最后投给主人的目光让人无法承受,不能言却说尽一切。最爱卡列宁的临走前留在人间的微笑。
最后以文中提到的尼采一个小故事结尾:尼采正从都灵的一家旅店出来。他看见门口有一匹马,车夫正用鞭子在抽打。尼采走到马跟前,不顾眼前的车夫,一把抱住马的脖子,大声哭泣起来。尼采早已离去,他也一样,远离了人类。换言之,他的精神病就是在那一刻发作的。而我认为,这件事赋予他的行为以深刻的意义。尼采是去为笛卡尔向马道歉的。就是他为马而悲痛的瞬间,他的精神受到了刺激(他因而与人类彻底决裂)。
生命读后感300字篇2
本学期我学习了由台湾女作家杏林子写的《生命生命》这篇课文,让我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
经过学习,我了解到作者12岁就得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全身关节的大部分遭病魔侵蚀,以致扭曲变形,但她靠着自我的信心和毅力,成为了台湾知名的女作家,她身残志坚不屈服于命运,不仅仅热爱自我的生命,还无私奉献,乐于帮忙他人。她的故事让我明白:生命是奋斗!是奉献!
在自然界中,所有的生物都体现出对自我生命的无限热爱和尊重。在墙缝中不屈生长的小草,努力破茧而出的蝴蝶,为逃命自断尾巴的壁虎,为保护自我而不断换色的变色龙……它们都在用行动无声的告诉我们,它们是多么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啊!俗话说“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是我们人类呢?
我们在生活中如何做到保护好自我的生命呢?在学校,我们要注意:不能追赶嬉戏,上下楼梯不要拥挤,做操排队要有序,凡是对身体有伤害的行为都不要去尝试;在生活中,我们要注意交通安全、用水用电安全、网络安全,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保护好自我不受伤害。要好好锻炼,好好吃饭,有了健康的体魄,才能创造生命更深层的价值。
不管是杏林子还是自然界中的所有生物,我从他们身上最大的感悟是:生命不息,奋斗不止!我接下来会努力学习,好好珍惜时间,改掉自我拖拖拉拉,三心二意的毛病,让自我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使自我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读后感300字篇3
我常常想,生命是什么?是那飞蛾求生的欲望告诉我?是那瓜苗不屈向上破砖缝的精神告诉我?还是那代表生命的心跳在告诉我?
是的!它们都在用行动无声地告诉我:它们有多么热爱生命!
即使那只飞娥早已知道,自己是逃不出人类掌心的,可它仍不放弃,极力挣扎,鼓动双翅,没有放弃一丝一毫的希望!即使那截瓜苗生活在没有阳光、泥土的砖缝中,都不怕困难,在这么恶劣的生活环境下努力成长,尽管它只活了几天;即使那代表生命的心跳声是如此短暂,可我们依然可以用它来为人民服务!
再查查本文作者杏林子的资料,我感慨万千:杏林子12岁就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大部分关节遭到损坏,手不能抬、肩不能举、头不能转、脚不能行。这一切使她的生活行动都困难重重,但凭着她坚强的毅力和数十年来的自修,杏林子被评为第八届“台湾十大杰出女青年”之一呢!现已有小说、散文、剧本等四十多本了。最震撼人心的是:杏林子做出了要把全部稿费捐献给“残障福利基金会”的决定。
是啊,生命是自己的,我们可以让它有价值,也可以让它黯淡无光。所以,我们要对自己负责。我们应好好珍惜生命,让有限的生命创造出无限的辉煌!
生命读后感300字篇4
前几天,我学了杏林子的《生命生命》,使我感到极大的震撼,触动了我的心灵。
文章主要讲飞蛾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极力鼓动翅膀,那是求生的欲望;一颗掉进墙角的香瓜子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没有水的砖缝不屈向上、茁壮成长,那是它对生命的渴望;作者精听自我的心跳,那一阵阵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那是作者对生命的热爱,是杏林子奏响的生命的乐章。
我不由得想起了黄美廉,她从小就得了麻痹症。她的症状十分特殊,无法掌握平衡,手脚经常乱动,医生认为她活可是六岁。在常人看来,她已经失去了说话的本事,可是,她坚强的活了下来,经过手中的笔和大家沟通,考进了加州大学,并获得了艺术博士学位,她让有限的生命,创造了无限的价值。
去年冬天的一天,天降大雪,我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了惊人的一幕,楼下的梅花开了,在严寒的风中,在冰冷的雪中傲然挺立、迎雪怒放,朵朵鲜花飘来缕缕清香,那美丽的顽强的生命让我震撼!
生命是灾难区帐篷里的笑脸,生命是枯木抽出的嫩芽,生命是破壳而出的小鸡……塞内卡说:“生命的价值不在长短,而在资料。”爱因斯坦说过:“生命的意义在于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我们不能控制生命的长度,但我们能够控制生命的宽度。
我要从此刻开始,好好学习,做对社会、对他人有益的事情,让生命活得光彩有力,让有限的生命,真正地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生命读后感300字篇5
一开始就被图书的书名给吸引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很自然变想起了以前课文中的“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我没有鸿鹄之志,也不喜欢轰轰烈烈。我向往平淡、静谧。所以一看到书名,静静的、淡淡的,很好奇是什么样的内容会成为昆德拉的代表作呢?好吧!我没有看懂,不知道这书到底是要讲什么?
文中有一句话我很喜欢且印象很深刻,“特蕾莎是被人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流送他身边的”,到底是托马斯救了特蕾莎还是特蕾莎挽救了托马斯。
?轻》中还谈到了对爱情、人的心理、政治,脑子不够用。无法理解,看不懂。但是这个书呢,就会让你继续看下去,直到看完还要继续看一遍的魔力。还有一段文字有点印象,记得不清。所以从网上摘录了下来,分享一下。
这完全是一种无我的爱:特丽莎不想从卡列宁那里获取什么,从未要求他给予爱的回报。
她从未问过自己那种经常折磨人类情侣的问题:他爱我么?他是不是更爱别人?他比我爱他爱得多么?也许我妈所有的这些关于爱情的问题,这些度量,测定,试探,以及对爱情的挽救,都有一个附加的效果,就是把爱情削弱。也许我们不能爱的原因,就是我们急切的希望被人爱,就是说,我们总是要求从对象哪里得到什么东西(爱),以此代替了我们对他的无所限制和
无所求取,除了他的陪伴。
一个问题就像一把刀,会划破舞台上的景幕,让我们看到藏在后面的东西。事实上,这就是萨宾娜向特丽莎解释的自己画作的准确意义:表面上是明白无误的谎言,底下却透出神秘莫测的真理。
生命读后感300字篇6
人们时常感叹生命的沉重,总有一种不堪重负的感觉,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是因为相信生命可以永恒轮回吗?人们总是认为今日的选择或者是现在所做的事会对以后抑或是将来甚至来世都会有着深刻的影响和必然的联系,所以,当我们面对眼前的事情并且作出选择的时候,才会患得患失,忧虑重重,使每一次的选择变得沉重,以至于使生命也变得沉重。那么,事实上又真的是这个缘故吗?其实世间并不存在永恒轮回,生命只有一次,并且从一开始,它就头也不回地向着终点奔去。只有一次等于一次也没有,只活一次等于一次也没活。
人的一生是一张永远不能成为正式作品的草稿,是一场永远不能正式登上舞台的彩排,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到头来,我们自己是无法通过比较来检验出究竟哪种生活方式更正确。于是我们没有必要把每一次的选择都看得那样的重要,那样的沉重,我们尽可以做一个凡夫俗子,随心所欲地去享受生活的轻松,然而,真的能够这样吗?也许有的人真的可以,但是,也还是会有一些人难以承受这种生命之轻,有甚于生命之重,正如文中的医生托马斯和他的情人萨宾娜,在他们身上,灵魂与肉体是相分离的,肉体能尽享的轻却使灵魂感到莫名的沉重。
赏读这一段时心情很压抑,米兰·昆德拉的文风类似于张爱玲,笔锋直指人类最原始的欲望,直接、犀利。可人们却不得不承认这些欲望的真实和无德。我想,米兰要说的是:无德为轻,轻让人们无法负载在生命的轨道上。特雷莎的妈妈——萨比娜年轻时很漂亮,有九个追求者。第一个最英俊,第二个最机智,第三个最富有,第四个最健康,第五个最高贵,第六个最会背诗,第七个曾周游世界,第八个会拉小提琴,第九个最有男子气概。特雷莎的妈妈最终嫁给了第九个,不是因为她爱他,而是因为她和他不小心有了特雷莎。她不爱特雷莎,她一直在想另外八个都比第九个好。她在想她还没有追求过别人,于是,她离开了最有男子气概的男人,继而去追求一个没有男子气概,犯过几次罪,离过两次婚的男人。她嫁给了他,从此,她开始沦落,渐渐失去美貌,变成泼妇。这段的印象是最深刻的。
米兰把九种特质分配到九个人身上,特雷莎的妈妈却只能从中选择一个。她谁都想要,因为她不知道自己最需要什么。她不但逃避家庭,逃避婚姻,逃避情人,也逃避祖国,逃避革命,是个典型的背叛者。她的贪婪让她来到一个一无所有的人身边。她开始失去原本拥有的一切,失去美貌,失去生活品质,失去灵魂。
当特雷莎把门锁上,要求获得自己最基本的权利的时候,作为妈妈的她暴跳如雷,这才意识到一切正在离她而去。她在用最后所拥有的母亲的身份,几乎是要挟着女儿留下。可一切都是徒劳,因为她从来都没有承担过生命中的责任,无论是对社会、对家庭、还是对亲人。即便是她死掉也只是轻轻地一闭眼,不会有任何重量,她丢掉了灵魂。
只有特蕾莎,虽然她没怎么逃避,但她最终也只能在“卡列宁”的身上找到真正的不求回报的忠诚。那么这些逃避者的最终结果又将如何呢?当他们步入中年,一无所获,认识到这种逃避的生命之轻是最难承受的时候,一切都晚了。生命,始终是永劫无归的,不可以重新来过。因此,对一个有思想,有头脑的人来说,逃避人生,逃避责任的最终结果只能是对于曾经的生命之轻,都将会是难以承受,也无法承受的。
另一方面,米兰所要传达的爱情观又是什么?“爱情”总是玄而又玄。曾经以为,爱情是纯感性的东西,如果我们用太多的理性思维去思考它,那么爱情将不再纯正。然而现在这种观点几乎完全被颠覆。爱情需要条件,需要理性的思考。我们要清楚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以此找个可以满足自己需要的人,然后包容他的缺点,履行自己对对方的责任,这才是爱情。米兰说,“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实存在。”大概伴随责任走过的爱情才是真实存在的爱情。写到这里,才恍然发现,执着地追寻一个自己想象的人是多么地愚蠢,爱情亦或是在特别的时段遇到特别的人。
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许多难以抉择的问题,选择据理力争还是忍气吞声?选择打抱不平还是熟视无睹?在这种情况下,这本书的确帮了我们不少忙,远离轻松选择刻苦,这不是自虐,是在迷茫中给自己力量,就像托马斯念着这句话离开医院去波西米亚找特雷莎并与之共度一生一样。
书中有这样一段话:“人永远不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和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世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一种选择是正确的,因为任何比较都不存在。”这是托马斯最初对是否开始这段爱情的挣扎。其实,我本人是不太赞同这句话的。诚然,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生命旅途中相似的选择却太多太多,所以我们完全可以在过去失败的决定中,吸取经验从而对下一次抉择展现出十足的信心,而对与错完全取决于我们自身以及身边的人是否快乐。
小说主人公双双意外身亡的悲剧,不仅是他们所属的那个时代的悲剧,同时也是我们许多现代人的悲剧六年级作文。或许,作者正是在托马斯一类人的身上,寄托了自己对人生无限未知可能性的探索。当看到小说结尾,我已经不能轻松地微笑,一缕深切的悲凉从遥远的天际袭来。
正如米兰所感慨的那样,生命的初次排练便已经是生命本身,生命永远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生命之画是如此的潦草,还未来得及修正,也根本没有机会修正,就画完了匆匆的一笔。也许生命一切的结果,无论暗淡还是辉煌,都不值得追悔或者赞叹,一切的抉择也没有所谓正确、错误之分,那只是一道生命的轨迹。因为对于所选择的道路,我们根本没有机会比较其优劣!而使我们必须这样走的理由,便是无数偶然表象下的必然,是你命中注定的“非如此不可”。这“非如此不可”是加载在我们身上的一道命运的符咒,或许正是你最想要而不能得到的部分,是你内心真正的渴望。
每一次回味这“生命之轻”,都好像是又认识了一位新朋友,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领悟。当我们渐渐长大,经历了所有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之后再去品味它,一切都将是云淡风轻,尘埃落定。你知道的,非如此不可。
生命读后感300字篇7
读完杏林子的文章,我明白了生命是什么。原先我以为生命是好好学习,可是生命在杏林子眼中就是无价之宝。她觉着生命是多么的宝贵,课文中飞蛾求生的欲望,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成长的小瓜苗,进静听自我的生命。都深深地打动着杏林子。
杏林子就像霍金一样,虽然坐在轮椅上,可是不被病魔吓倒,身残志不残。霍金在他21岁的那年,就得了肌肉萎缩侧索硬化症,这种病会使他的身体越来越不听使唤,只剩下心脏、肺和大脑运转,最终连心脏功能也丧失了运转,但他并没有被吓倒,1965年霍金进入了剑桥大学。霍金那种热爱生命的精神把我深深的打动了。
在生活中,我也看见过这样的事情。
一天,我接了一碗水到外面玩水,正当我玩的高兴的时候,一只蜜蜂突然落到了碗里,我立刻把玩水的事给忘了,而是来观察蜜蜂。我看见:蜜蜂向碗边奋力游的过去,到了碗边,蜜蜂开始往上爬,尽管蜜蜂的脚很湿,可是很努力,掉到了水里还是坚持不懈的向上努力,我的心怦然一震,小小的蜜蜂居然有如此坚强的毅力,我被蜜蜂深深地打动。
我再次明白杏林子说的':“虽然生命短暂,可是有限的生命才得以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生命读后感300字篇8
翻开这本书的第一章,我以为这是一本高深莫测的哲学探讨书,讲述着永恒轮回的秘密。然而当我看到第三章,我又心想这是一本描写关于男女之爱的书。其实知道后来才发现,这本昆德拉的杰作就像是一个硕大的迷宫。你也许很久都找不到一个入口,因为摆在你眼前的入口太多了,多到你不知道该从哪进去;而你一旦进入这个迷宫,里面又是如此地吸引眼球,以至于使你绝不甘心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的路走出迷宫;当你一转头,你就迷失在里面出不来了,因为有太多的东西需要吸收和理解。
一次就是从来没有。这是一句贯穿于全文的话。主人公在生活中碰到了种种问题需要做决定:决定是否要背着妻子和自己已经爱上的女子在一起;决定是否应该告诉妻子;决定是否写自我批评的声明或在早已拟好的声明上签字等等。但是“人只能活一回,我们无法验证决定的对错,因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只能做一个决定。上天不会赋予我们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生命以供比较不同的决定。”但不管做什么样的决定,我们都没办法去比较,只能是做出假设。只是做了决定,就不要再后悔了。因为我们生活在一张不是草图的历史中。
永恒轮回。所以接着这个话题,作者提出的观点是永恒轮回之说。如果有朝一日,我们曾经历过的将无数次地重现。那么这个永恒轮回的世界就是尼采说的“最沉重的负担”。可以想象,当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一画面不断在眼前重现的时候,生命不就变得沉重得不能再沉重了吗?那么这时,我们的生活就展现得轻盈灿烂。我不得不赞叹作者的思辨能力,轻与重的区别大概也就在于此了吧。
自由。当萨比娜离弗兰茨而去之后,当托马斯这个医院秀的医生离开医院而去擦窗的时候,他们都获得了自由,尽管这种自由是来自于一种他们从未想到的方式。但这种自由真的能给他们带来快乐吗?作者说“当负担完全缺失,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他们就是进入了“轻”的境界中,这不但是没有了负担,内心也会变得空虚了。
偶然。另一方面,特雷莎选择的应该是相对较“重”的生活。她与托马斯的相遇来源于6个偶然。所以托马斯也曾质疑他们的关系是否真的这么的认真。然而特雷莎有她的武器——“忠贞”。她经常做噩梦,这些噩梦源自于她对托马斯缺乏安全感,总是不信任他。而托马斯也因为这些噩梦逐渐被特雷莎的爱束缚。但总之特雷莎用她的实实在在的爱得到了托马斯。我们也不能因此说选择“重”就是好的,正如后来特雷莎自己反省的那样:“为了证实他是否爱她,以至于把托马斯拖到这个地步:头发花白,精疲力竭,指头僵直,再也握不住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了。”
平衡。所以这就是我认为的作者所要给出的结论。我们到底是应该选择重还是轻?我认为是平衡。过于轻则浮于空中太虚无而不可及;过于重则沉于大地太实在而不自由。我们应该学会去过一种实在而内心自由舒适的生活,也就不必非得通过永恒轮回来验证每个决定对与否了。
总之,这个寒假,我置身于这个大迷宫中。然而我离完全看遍这个迷宫还差得远。它值得用一辈子去细细体味。
如果认为本文对您有所帮助请赞助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