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读一本好书就像结交一个知识渊博的好朋友,孤独的时候是它让我感到充实,迷茫的时候,是它指引我前进的方向标,悲观的时候,是它让我住心信倍增!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佳作讲述了几个不同的故事,有《项链》《西蒙的爸爸》《伞》……它表达出了对旧世纪的残暴而痛惜,告诉人们一定要展现出自己的人生价值,不然你一文不值,上等人下等人总会略胜一筹,也表现出了现买社会的残酷,不然,你每天都会受到高层人的侮辱和欺负,这是让人发人深省的。
就拿《西蒙的爸爸》这篇文章来说吧!本文讲述了一个小孩子叫西蒙,因为爸爸妈妈离婚的原因,所以天天跟妈妈一起生活,刚上一年级的第一天,大家看到了他,并知道西蒙没有爸爸,就拿这个笑柄嘲笑别人,跟本不顾别人一丝的感受,再加上家里贫苦的原因,使同学们跟本瞧不起他,说他是野孩子,他对此非常伤心,可谓是悲愤交加,伤痛欲绝,一个叫罗伯特的人根据自己的观察,对西蒙疼爱有加,她们对此很感动,然后他们三个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从此,西蒙在也不被同学们瞧不起了,就是因为贫苦与没爸爸的原因,他被人瞧不起。
所以,现学们,在生活与学习中,一定要充分的发挥出自己的潜力,让自己的潜力发光发亮,绽放辉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2假期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明白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
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就应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古今中外,人与人的关系都是一种社会,反映出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伦理道德和价值取向”《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引导我走路18世纪法国社会,感受世态人情。
这篇小说是由法国“短篇小说之父”莫泊桑所著,以一个涉世未深,富有同情心,天真单纯的孩子的视线玉树全家人对于勒曾经行为不正糟蹋钱的恐惧在于勒来信说他赚了钱,并能够赔偿父亲时转换成全家人在他人面前炫耀的资本,成了全家人翘首归盼的“亲人”,后再无人倾摧的二姐出嫁后去哲尔赛岛游玩,遇到穷困潦倒的娱乐近极度恐慌,害怕相认,揭示了菲利普夫妇与于勒建立在金钱上的亲情和菲利普夫妇爱慕虚容的丑恶面目。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金钱,但是金钱不是万能的。如果人们都一味追求金钱而淡然了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友好关系,那么将会失去更珍贵的财富——亲情!不能因金钱而丢失了世间最美好的亲情。亲情是无价的它不能用任何东西来换取,我们应该为拥有他,而庆幸,应珍惜她的所在!
亲情,是成长路途上的一盏灯,照亮前进的道路;亲情,漫漫严冬的一把火,驱除心里的寒冷;亲情,是灿烂的阳光,祛除心底的阴霾。
亲情无价,金钱无法购买亲情。黄金闪闪,难换一份温暖的关怀;黄金闪闪难换一份亲切的问候;黄金闪闪,难换一种浓浓深情。
亲情永远高于金钱!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4假如菲利普夫妇在船上发现一位百万富翁像于勒,他们会欣喜若狂,欢呼雀跃。
他们眼望着于勒,仔细观察他的容貌,从上往下打量了一番,然后急忙跑去,和船长了解这个百万富翁的底细。
他们客气地与船长搭话,一面恭维,一面打听他的事业和家庭背景。船长面带微笑说题目:“他从前是一个法国老流氓,被带到美洲去,阔绰了一段时间,成了一个百万富翁,他可真是一个赚钱能手。
据说,这次他回来是看望自己的亲戚,他的名字叫于勒……”还没等船长把话说完,他们便飞奔过去,抱住了那位百万富翁。
于勒一下愣了,随后大声说题目:“谁呀?”“我是你的哥哥呀!”于勒回过头,望着哥哥的脸,一下紧紧拥抱在一起,痛哭了起来。
旁人感到非常惊讶,纷纷把目光投向他们,心想题目:“一个富翁,怎么会有这么贫穷的哥哥呢?”可事实就是这样啊!
菲利普夫妇从哲尔赛岛回来以后,有了哥哥百万富翁的帮助,在哈佛尔买了一幢别墅,把以前的旧房子卖了,一家人过上了美满、幸福的生活。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5约瑟夫小时候有一位叫于勒的叔叔,挥霍了家里的钱,于勒的兄弟——约瑟夫的父母很生气,让他到南美洲去做生意。几年以后,叔叔寄回两封信给家中,说他赚到了钱,要寄一些给家中作为补偿。这让约瑟夫的`父母很感动,对叔叔的态度也有了很大的改变。不过在我看来,让他们改变态度的不是于勒叔叔本人,而是叔叔寄回的那笔钱!但是,从那以后,叔叔失去了任何消息。
不久以后,约瑟夫的二姐要出嫁了,为了庆祝,一家人坐船游玩。在船上一个卖牡蛎的衣衫褴褛的老汉吸引了父亲,当父亲询问船长后发现:老汉就是叔叔于勒!但是,父亲没有和叔叔相认,而是躲开了他。
难道父亲不相信这是叔叔于勒吗?不是。父亲是想他的兄弟都落魄成这个样子了一定会连累他,让他花掉更多的钱!读到这里让我心想:当时的法国人真是只认钱,不认人啊!
父亲不想让于勒叔叔认出他,便让约瑟夫去付钱。约瑟夫走到叔叔面前问:“我们应该付您多少钱,先生?” 他可真想叫他一声:叔叔!付钱之后,约瑟夫还特地多给了叔叔半个法郎作为小费。从此,他们再也没有见到于勒叔叔。
虽然整个故事深刻地描述了当时法国金钱社会的丑态,但是,小主人公约瑟夫始终扮演着一个善良的角色。在他小小的内心世界里,金钱无法超越与叔叔的亲情!我想,在我们拥有的各种情感当中,亲情让我们不管身处何时,身在何处,永远是我们最坚实的精神支柱,它让我们充满力量,战胜困难,感受温暖。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6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这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一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克拉丽丝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一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7这是一篇揭露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有力的揭露与鞭挞的文章。
本文主要讲的是于勒由于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哥哥应得的那一部分之后,成了坏蛋、流氓、无赖。正因为如此,他被打发到了美洲。而后,于勒的哥哥菲利普一家接到消息—于勒在美洲已有所作为。这时的于勒在菲利普家变成了有有良心、善良的人,他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于勒写来的书信也成了福音书。可由于在旅行的过程中,菲利普夫妇看到了贫穷的于勒时变暴怒了。开始咒骂于勒,怕于勒回来拖累他们,于勒在他们心中的地位又一落千丈!为了躲避于勒,菲利普一家再回去时便坐了另一条船。
看了这篇文章之后,让我感受到了文中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与腐朽。菲利普夫妇的前后变化让我联想到当今社会,在现在的社会中,也有这样的人。比如:某公司职位较低的人便向职位较高的人百般的讨好、贿赂,可当这些人因为某些原因而降职后,他们却对这些人不理不睬。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我们现在的社会需要大家团结一致,才能更好的发展,而不是对自己有利就讨好,无利就抛弃。我们应该一视同仁。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让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团结一致、互相帮助、互相关爱的社会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8《我的叔叔于勒》是我读书年代学过的一部短片小说。它的作者是法国作家莫泊桑,是我喜欢的作家之一,我认为这部小说很有意义,是值得我们去读的一篇作品。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他们的生活过得其实并不怎么好,生活中都非常节约。菲利普有一个弟弟叫于勒,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于勒有钱了之后就变成了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
在船上他们耻于和于勒相认,尽管他和于勒是亲兄弟。当“我”给了十个铜子给于勒的时候,要遭到斥骂:“你简直是疯了!那十个铜子给这个人,这个流氓”。我想如果于勒是一个有钱人他们一定会去主动迎合他的。
这篇小说,我真的觉得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他们竟然可以连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们心中嫌贫爱富,他们的品质及其低下。从这一系列的事情中,我看到了人性的丑陋。金钱是好东西,如果用钱去衡量感情,那么人心就没有温度了。我们身边就都是行尸走肉了。
在现代社会中人心的确变得很冷漠,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们用心去面对那就可以战胜任何困难,世界一定会变得美好。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9《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短篇小说巨匠伊·德·莫泊桑的代表作之一。这篇小说讲了“我”的一家人过着十分窘迫的生活。每天,家人们都眺望着过往的轮船,想:要是于勒在上面多好啊!于勒是“我”的叔叔,在南美洲做生意,前不久他给家人来信告诉他们,他在南美洲发了大财,马上要回家。人们都热切盼望着他的归来,直到有一天,一家人一起去一个岛上游玩,在船上,他们发现了于勒。不过,他并没有发财,而是一个老流浪汉,一个在轮船上卖牡蛎的穷光蛋。大家立刻由希望转变成失望,继而仓惶逃跑,唯恐于勒认出他们,因为他们害怕于勒过来缠上他们,向他们要钱。这家人因为生活的艰难而淡化了亲情。“我”的父亲为了钱,宁愿把他的亲弟弟丢到海船上,让他独自一人过着漂泊不定、颠沛流离的流浪生活。这一家人,就是被金钱割断手足之情的那些人。
莫泊桑的这一篇小说,就是揭露了资产阶级拜金主义的丑恶风尚。在那个金钱至上的社会里,人们为了钱,不惜去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为了钱,放弃了亲情、友情、人情,这些无价的东西,换来的只是一把金子。但是没了这些人之常情,又怎么叫活着呢?钱乃身外之物,我们不能让钱取代亲情,因为亲情是无价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0这个周,我们学习了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 《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但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通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而且从文章中也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一定去讨好于勒,肯定马上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1假如菲利普夫妇在船上发现一位百万富翁像于勒,他们会欣喜若狂,欢呼雀跃,他们眼望着于勒,仔细观察他的容貌,从上往下打量了一番,然后急忙跑去,和船长了解这个百万富翁的底细。他们客气地与船长搭话,一面恭维,一面打听他的事业和家庭背景。船长面带微笑说:“他从前是一个法国老流氓,被带到美洲去,阔绰了一段时间,成了一个百万富翁,他可真是一个赚钱能手。据说,这次他回来是看望自己的亲戚,他的名字叫于勒……”还没等船长把话说完,他们便飞奔过去,抱住了那位百万富翁。于勒一下愣了,随后大声说:“谁呀?”“我是你的哥哥呀!”于勒回过头,望着哥哥的脸,一下紧紧拥抱在一起,痛哭了起来。旁人感到非常惊讶,纷纷把目光投向他们,心想:“一个富翁,怎么会有这么贫穷的哥哥呢?”可事实就是这样啊!
菲利普夫妇从哲尔赛岛回来以后,有了哥哥百万富翁的帮助,在哈佛尔买了一幢别墅,把以前的旧房子卖了,一家人过上了美满、幸福的生活。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2开始读《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时,是在一张试卷上,那是只选一半的文章,读来读去,有点不了解在说什么,之后看到完整的文章后,噢!了解啦。
读后了解于勒是一个败家子,是全家的恐怖,以往是个花花公子,把家里的钱用光了,还占用“我”父亲的那一半。之后学信来说自我发财了,要到别国旅游。可能很久不会写信来了,于是于勒变成了全家人的期望,再之后全家人要去旅游,在一艘船上看到于勒,衣服褴褛,那是只满是皱纹的水手的手,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之后,父母都不敢认他,又怕他连累我们。
我悟到了,在当时的社会里无论是亲人还是陌生人之间都会有层隔膜。于勒以往是个令人唾弃的人、可之后又成了全家的期望。父母就为他的归来有上千种计划,很期望他回来很想他。可是,他们并不明白,于勒已经破产了是个穷光蛋了。
如果他们明白的话,就不会在想你回来了,事实果然如此。当他们明白于勒是个穷水手时,都没有去认他。还在身后咒骂,连"我"给十个铜子的钱给乞丐都不应当给他。谁都喜欢往上爬,能跟有势力的人在一齐。菲利浦夫妇在那里很明显的表现了菲利浦夫妇他们是怎样的一种人:追求钱财,不喜欢别人拖累他们的人。
就像现代社会,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这种事是很常见的,在全世界各地,都会上演同样的故事。莫泊桑只是用他的笔来陈述一个上演从古至今的古事,这是件常见而又平凡的事了。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3《我的叔叔于勒》讲的是叔叔于勒的故事。叔叔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的家中。他想生活在上层社会。想创业。但是都失败了。这些经历形成了菲利普夫妇面对自己的弟弟于勒的不同态度。一直以来,于勒在菲利普夫妇眼中都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总是花钱。还花掉了哥哥的那一份钱。这在本来就不富裕的家中简直是一个打击。菲利普夫妇没给于勒好脸色看。最好竟然把于勒赶了出去。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厌恶。他们竟然连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可见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存在。只知道金钱,没了金钱就什么也不是。但是,金钱并不是万能的,但是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才会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4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5看完法国作家莫泊桑写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眼前总是会浮现出小约瑟夫那可怜的叔叔于勒的形象。我不仅对这位老人的遭遇无限同情,而且对金钱高于一切的社会感到悲哀。
故事发生在10多年前,有个名叫于勒的法国青年,他离开自己的祖国,远渡重洋,希望大发横财,带着很多的金钱回到故乡。结果,他什么财也没有发到,成了一个穷水手。约瑟夫全家原以为他发了大财,天天盼着他回来,好让自己享受荣华富贵。可是有一天,他们全家在一条游船上偶然碰见了于勒,竟然发现于勒已经成了一个又穷又老的水手。全家人又吃惊又失望,享受荣华富贵就成了一个泡影。约瑟夫的爸爸妈妈,也就是于勒的哥哥和嫂嫂,为了不丢面子,就不肯和于勒相认,更不愿意帮助于勒。
我想,一个美好的社会应该人人友好相处,而不是只看到金钱。约瑟夫的爸爸妈妈以为于勒发了财,就天天盼着他回来,但看到他变成一个穷人时,就那样的嫌弃他,前后的变化多大啊!这说明在他们心里只有金钱而没有亲情。这是多么的悲哀啊!
我又想,在我们今天的生活里,有没有像于勒一家发生的情况呢?我曾经在电视里看过有的人家为了争夺财产,兄弟姐妹之间都成了仇人。甚至还有人为了金钱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劝他们读一读这篇小说,接受一点教育。要知道亲情胜于金钱啊!
希望在我们的生活中,能少一点于勒那样的悲剧。
复活读后感800字范文
复活读后感800字范文5篇
《复活》是托尔斯泰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是作家一生探索和思想的总结,被誉为俄国批判现实主义发展的高峰。下面是我整理的复活读后感800字范文,欢迎阅读!
复活读后感800字范文1
刚开始读《复活》的时候,觉得这部小说可以说是实实在在的大块头,可是读者读着小说就戛然而止了,耐人寻味。作者安排小说主人公在精神上复活之后就结束了这部小说而没有继续往下写,为的就是把人们都精神都引导正途上,剩下的就靠大家去探索和追求了。
“复活”本意是生命逝去之后又再一次活过来,而托尔斯泰的《复活》却有更深刻的含义,是说人精神上的复活和回归。首先,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是一个贵族,他过着当时所有贵族都那样过的奢侈糜烂的生活,这是一种社会风气,并无什么不妥。可是当他遇到因自己年少而伤害过的并堕落的女仆马斯洛娃,他就走上了一条非比寻常的救赎之路,并在与女主人公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后,精神和信仰都得到了复活。另外,因伤害和抛弃而堕入风尘的马斯洛娃,也由当初的厌世和对一切都充满恨,后来在涅赫柳多夫爱的感召和流放犯人的感化下,开始重新认识生活,过上了另一种新的生活,精神上也得到了复活。
整部小说最让我震撼的是,作者与运用了很多的对比。莫斯科和其他城市里奢靡的生活与农村破败不堪的生活的对比,农民与地主的对比,劳动者与不劳动者的'对比,最底层社会和最上流社会的对比,监狱与狱长律师家的对比。有对比才有差距,才知道劳动人民有多么的艰辛,生活多么不容易,社会是多么黑暗,从而也更能给亲眼目睹了这一切的男主人公更大的震撼,更强的冲击力,才能促使他更坚定的朝自己的救赎之路走下去。
的确,涅赫柳多夫的精神与做法是非常值得赞赏的。我一边读小说,一边在想,换了那个人是我,我是无论如何也没有改变的勇气和力量的。或许,在当今社会上,这样的人就算有,也是寥寥可数吧。俗话说由奢入俭难,就不说要抛弃目前富足的生活了,单是当时社会的各种评论异样的眼光就很让人受不了了。所以,平庸的的注定不伟大,伟大的人自有他伟大之处。
复活读后感800字范文2
《复活》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认为是其创作的“的一峰”.它没有《战争与和平》史诗般的恢宏气魄和明亮的诗意,没有《安娜卡列尼娜》的波澜与不安的强劲--它,完全地体现了一位伟人的暮年心灵的稳健和悲天悯人的大气。
一个纯真美好的,曾经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美好期盼的青年人,在混混沌沌的上流社会中流连花天酒地。一个美丽纯洁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妓女生活中堕落。他们是似乎可以这样生活下去的,他们也许可以满足生活中自己那种简单的快乐。但当来两人在马斯洛娃的审判案中相遇时。他再也不能心安理得地面对曾经的卡秋莎(马斯洛娃)的眼神。聂赫留朵夫深感自己才是马斯洛娃堕落的原因所在,他此时感受到了他曾经给予她多大的伤害,他的灵魂背负了沉重的罪恶感。他决定帮马斯洛娃重获自由。在一次次的探监过程中,它见证了太多的不公。当他决定把自己的土地廉价分给农民的时候,他得到的是农民怀疑的眼神,众族人疑惑的言语。当他想要以马斯洛娃结婚来赎罪时,他收获的是亲友鄙夷的眼神,众人以为不可理喻的回应。
他面对一切的困惑,所有他认为对的事无一例外的遭到了鄙夷。然而所有贵族社会所推崇的却只是花天酒地和吃喝嫖赌。一百多个年轻才壮的青年人只因为把身份证弄错了就被关押在臭虫满天、疾病四溢的病房中。但聂赫留朵夫也看到了希望,马斯洛娃的改变,让他足以抛弃官场的地位与金钱的诱惑,他的精神复活了。马斯洛娃也改变了,她为了不连累聂赫留朵夫,接受了政治犯西蒙林的求爱。
爱过,懊悔过,反思过,最终他决定,他复活,他重生,他在纷杂的社会中找到了他道德的衡量准则。也许聂赫留朵夫追求的不仅仅是马斯洛娃,在这条寻求重生,精神复活的道路上,他见到了,他做了,他去积极的改变了。那夜,聂赫留朵夫花了一整夜读福音书,那曾经是他看不懂的教训,经历了这一切,他这次突然看懂了圣经的教训,并且发现其中有他必须的、重要的、且是喜悦的东西。
我想“复活”的就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而我从他身上学到的最珍贵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曾经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的办法就是深刻地检讨自己,承担自己。
在这里,作家目光的犀利、描绘的精确、笔力的雄厚达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这对事物的严格性是相符合的。着这里,面对人类的苦难,作家保持了高超的镇静,然而读者却不得不为见到的景象而深受震动。托尔斯泰在这里的挖掘比以往要深。可以说整个俄国都被他翻了出来。他再现的艺术世界已经达到了可作为一面镜子的程度。伟大的真实!正因为作品除去了浪漫主义的萎靡因素,像是一整个民族的雕塑,国家的纪念碑。
复活读后感800字范文3
人的一生总会经历许多磨难与诱惑,这些磨难会一向打击你的身体,诱惑会一向侵蚀你的心。一旦陷进去,便好似走进了无边的荒芜了沙漠,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最终杯具收场。那么,有些人为什么会受到诱惑呢?是因为人的私欲!人一旦有私欲,就会变得贪婪,就会被利益与虚荣心蒙蔽了双眼,从而做出一些出格的事。那么,我们人该怎样坚持一颗纯真的心,好好度过自我漫长而又充满诱惑的一生呢?我从《复活》中看到了期望。
谈到《复活》这本书,也许大家都比较陌生吧。这是俄罗斯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伟大的文学家――列夫.托尔斯泰呕心沥血写出的最终的一部巨著,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件永不磨灭的珍品,是托尔斯泰文学创作的顶峰,是托尔斯泰一生思想和艺术的结晶!
这本书写的是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和女主人公玛丝洛娃精神的复活。读完这本感人肺腑的著作,我不禁留下了滚滚热泪。我十分同情女主人公和像她一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民的悲惨生活;感叹男主人公浪子回头为时不晚的精神;憎恨贵族人士的官官相护、自私自利的丑恶嘴脸。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
近日,我常常听到一些我不想听到的消息:有一些所谓的重点中学,每年都会给一些学习成绩不好的富家子弟开后门,只要他们能拿出一笔可观的赞助费,就能够进到重点中学去读书。而那些成绩优异却囊中羞涩的学生只能被拒之门外。那些富家子弟在学校里即使目中无人、横行霸道,学校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为所欲为!学校的办学宗旨完全被颠覆了,可悲、可恨!
《复活》这本书,不仅仅感动了我,也感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让我们怀揣梦想,心持纯真,一齐笃志前行吧!
复活读后感800字范文4
《复活》是我很多年读的的一本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里的主角聂赫留朵夫是一个贵族,当他还是一个大学生的时候,又一次的暑假去到他的姑妈的家里的时候遇到了玛丝洛娃,并与他发生了肉体关系,后来只是给了她一百卢布就走了。
多年后两人又相遇了,但他们的却是以罪犯和陪审员的身份相遇的。玛丝洛娃因为聂赫留朵夫而堕落,成为了一个妓女,并且受一桩命案牵连入狱。聂赫留朵夫知道玛丝洛娃是因为自己而堕落到这种地步后,很后悔愧疚而努力去为她伸冤,在这过程中看到了劳苦人民的苦难和社会的腐败,最终为了救出了玛丝洛娃,抛弃了他的贵族生活,进行了精神上的复活。
每个人在事的时候,或许不会发现能够对他人造成多大的影响,就好比如《复活》中的聂赫留朵夫,他在她姑妈家的时候诱_了玛丝洛娃,事后只是给了她一百卢布就走了,他没有想到玛丝洛娃会因为自己的一时放纵和不负责任而堕落。她在地主家里过得虽然虽然不是丰衣足食,但还是开心的,因为他的出现而堕落。
没有考虑后果就去做了,才会导致玛丝洛娃成为妓女,并受一桩命案牵连,同时也是因为这件事,他为了赎罪而去营救玛丝洛娃,看到了当时上层社会的腐败,并因这件事使他的灵魂得到了进化。很多事都是这样,开始是没有注意到结果,事后才会发现因为这件事的影响有多大。
记得我曾在一篇文章看到过这样的一句话:读《复活》是给人灵魂的一次洗礼。的确,读了这本书之后才会发现有的人的思想是那样的邪恶,从书中可以看到当时法官、将军、省长、国务大臣这些上层社会的腐败,可以看到当时社会的各种丑恶。从书中还可以看到人地灵魂深处的那种利己思想。
女主角玛丝洛娃本来可以说是一个快乐的人,但在她堕落后却认为很多人都需要她,并且去利用它。当聂赫留朵夫去监狱探监的时候,她也是认为聂赫留朵夫需要他。她的丑恶的思想就是在聂赫留朵夫抛弃了她之后出现的,本来被她深埋的的丑恶人性因为抛弃,因为生活的压迫,因为当时社会的影响而控制了玛丝洛娃。但在后来在聂赫留朵夫的影响下,她原本的纯真品质又出现了,她也进行了人生的一次复活。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什么也不懂,读完后只是知道讲了一连串的事,只是知道里面的情节,并没有留给我太多的体会,虽然如此,但我始终都忘不了这本书,现在慢慢想起来可却以有更多的体悟。就好比如现在觉得书中的那些法官、省长、将军这些人的堕落腐败,这些人可以说是没有了人性,只是在行尸走肉,没有经历精神上的复活,他们永远都是在行尸走肉。
希望真的能够像人们说的那样,读《复活》能够进行一次人灵魂的洗礼。以上只是我的一点小小的读书心得,《复活》里还有更多的东西等着我去体会,等着我去发现,等着我进行精神的洗礼。
复活读后感800字范文5
复活一直是我最喜爱的作品,而且它也是我最喜爱的作家托尔斯泰的著作。
复活这部小说通过男女主人公的遭遇淋漓尽致地描绘出一幅幅沙俄社会的真实图景:草菅人命的法庭和监禁无辜百姓的牢狱;金碧辉煌的教堂和褴褛憔悴的犯人;荒芫破产的农村和豪华奢侈的京都 ;茫茫的西伯利亚和手铐脚镣的政治犯,突出托尔斯泰虽然对现实社会做了激烈的抨击,揭露了社会制度的本质。
复活的主人公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公爵本来是一个单纯,热情的少年,爱上了姑妈家的养女兼婢女卡秋莎,并与其发生了关系。但后来他背叛两人的承诺,而怀孕的卡秋莎被赶出家门。
由于社会的现实,把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变成一个跟其他贵族一样的人,而把卡秋莎逼良为娼。由于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公爵一次偶然的机会作为陪审员参加审理一个毒死人的命案。而被告者是卡秋莎,看到玛丝洛娃被宣判后失声痛哭、大呼冤枉的惨状,他决心找庭长、律师设法补救。他开始反省,进行“灵魂净化”,发现他自己和周围的人都是“又可耻,又可憎”。
最后经过他的帮助,卡秋莎沉冤得雪,对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的怨恨也消失了。
看完这篇小说再看看题目,我觉得这两个主人公的经历,表现了他们在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复活。
这部小说让我知道人性的本质,但是它也是暗示真托尔斯泰的经历,他本来也是一个贵族人士,也是过着蹂躏奴隶的生活,但他后来慢慢思考,发现这样自己并不快乐,最后他放弃一切,解放奴隶,寻求真正的快乐。他这样的行为却被别人认为他疯了,甚至是家里人也觉得他疯了。
这体现的是当时的以贵族为首的社会,但现在不一样了。虽然现在不算是大同社会,但有很人不管是有钱还是贫穷,他们都愿意帮助别人。作者应该是希望这样一个社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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