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灯下漫笔读后感100字(鲁迅《灯下漫笔》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6-29 02:31:49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3

灯下漫笔的读后感100字读了鲁迅的这篇《灯下漫笔》,感触颇多。以前我写读后感,不过是将文章中精彩部分抄一遍,然后略加点评。实在是既不深刻也没有发...

故乡灯下漫笔读后感100字(鲁迅《灯下漫笔》读后感)

灯下漫笔的读后感100字

读了鲁迅的这篇《灯下漫笔》,感触颇多。以前我写读后感,不过是将文章中精彩部分抄一遍,然后略加点评。实在是既不深刻也没有发自内心,很难起到什么效果。我想我从鲁迅这样伟大的文人的文章中吸取经验。
在写作方面给我的其实主要有两点:一、从浅显平常的社会生活入手,引出深刻的论题。这是很难学习的。不仅需要像鲁迅那样坚定的政治立场,同时应该在平时多观察,多思考,这样才能从现象中见本质,才能发现重大的问题。文中仅从钞票折价兑成现银一事,联想到“中国人极易变成奴隶,且变了以后,还万分喜欢”,也许我们要达到鲁迅那样高的水平,很不易。还要多练笔,多想;二、写说理文要言之有理,言之有据。体现在文中为第八自然段。作者将阐述具体化。举出一系列历史事件阐述中国百姓在不同时代连“想做奴隶都不可得”使文章极富说服力,能达到这点,需要有渊博的知识和雄厚的文化底蕴。这就要注意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好像我们的大脑是一个水桶,如果只满足于一知半解,就只是半桶水在桶里晃来晃去,很不稳当。若你不停地汲取知识,从那源泉之处,水桶的水会满而外溢。所以我们不该抱怨知道的很多,只是难以利用,那只能说明积累的还少,面不够广,才没有融会贯通。在思想上这篇文章也给我很大启迪。亦有两点:一、鲁迅的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憎分明依然给我很深的印象,他批判封建统治者不把百姓当人看,甚至牛马不如语言有力,感情真挚,而他同时又表现出对人民的、悲惨处境的同情,却不全然是同情。他也对被封建专制和蒙昧主意的统治造成的奴性心理表示不满,对人民那种麻木、不言反抗的心理也有一定批判:即使有人出来,也只是“较有秩序地收拾了天下”只是让百姓“安稳地做奴隶”抑或有作乱的人物,也不过是“‘为圣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驱除云尔。’”。从中我们应向鲁迅先生学习坦诚地表达真实情感与见解,不应过于矜持、虚伪甚至麻木,而应正直、勇敢地直面纷繁的世界,坦然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二、本文是一篇典型的反封建专制,提倡民主共和的文章。从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封建社会对人民的压迫不仅是物质上的,还有精神上的奴役。让我们看到封建社会的落后,同时感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懂得应该珍惜如今良好的社会环境。
另外,就是关于应该让人民做主才能使统治牢固,启发了我。在做什么事时都让主体充分发挥作用,才可事半功倍。在人际交往中,你与其他人交往,其他人是主体,应该多从他人角度考虑问题,就能相处融洽。在推销员推销商品时,顾客是主体,应站在他们的角度上,而不是急于买出商品,这样才利于推销。
就是这样一篇好文章,才能不过时,才能引发这么多的启示,不仅能给人以写作上的启发,社会生活方面的思考,并能给人以无限的精神力量与快乐。《灯下漫笔》就是这样一篇美文,值得反复品味。

鲁迅《灯下漫笔》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鲁迅《灯下漫笔》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鲁迅《灯下漫笔》读后感 篇1

  这里是“慢”而不是“漫”,是由于一句俗语:慢工出细活。因为《灯下漫笔》虽名为“漫笔”,却是精心构造的佳作。

  作品于细微处见精深:从钞票打折换银元的日常事件中,发现“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以后,还万分欢喜”的悲剧性现象,从而引出论题,展开评说,在自然平易中显得深沉突兀。

  作品批判封建统治者不把百姓当人看,甚至牛马不如,而同时又表现出对人民的悲惨处境的同情,却全不然是同情。作品也对被封建专制和蒙昧主义的统治造成的奴性心理表示不满,对人民那种麻木、不言反抗的心理也有一定批判:即使有人出来,也只是“较有秩序地收拾了天下”,只是让百姓“安稳的做奴隶”;抑或有作乱的人物,也不过是“为圣天子驱逐云尔”。

  没有如春风般抚过人心的描写,没有华丽的点缀。有的只是那简单到有些直白的文字,有的只是作为读者的我如同被先生的投枪匕首划破肌肤之真实感,有的只是从文中与自己经历所产生的相同感悟。

  “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别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

  时常可以听到电视报章上有引用了所谓专家之言。那有如何如何,这样做才是对的等等一些言论。但现实却往往不是那么回事。但却无人质疑,因 为是专家说的是有根据的,因为大家都没有发表不同的意见可能是真的是正确的。

  正是如此,“这人肉的筵席现在还排着,有许多人还想一直排下去。”

  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中,更清晰的观察到事物的本质,坦诚地表达真实情感与见解,不应过于矜持、虚伪甚至麻木,而应正直、勇敢地直面纷繁的世界,坦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将那些幻觉,那些将自己奴化畜化的教条,将那些已经排了上千年的人肉圣宴彻底的粉碎。

  这“则是现在的青年的使命”!

  鲁迅《灯下漫笔》读后感 篇2

  读了鲁迅的这篇《灯下漫笔》,感触颇多。以前我写读后感,不过是将文章中精彩部分抄一遍,然后略加点评。实在是既不深刻也没有发自内心,很难起到什么效果。我想我从鲁迅这样伟大的文人的文章中吸取经验。

  在写作方面给我的其实主要有两点:

  一、从浅显平常的社会生活入手,引出深刻的论题。这是很难学习的。不仅需要像鲁迅那样坚定的政治立场,同时应该在平时多观察,多思考,这样才能从现象中见本质,才能发现重大的问题。文中仅从钞票折价兑成现银一事,联想到“中国人极易变成奴隶,且变了以后,还万分喜欢”,也许我们要达到鲁迅那样高的水平,很不易。还要多练笔,多想;

  二、写说理文要言之有理,言之有据。体现在文中为第八自然段。作者将阐述具体化。举出一系列历史事件阐述中国百姓在不同时代连“想做奴隶都不可得”使文章极富说服力,能达到这点,需要有渊博的知识和雄厚的文化底蕴。这就要注意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好像我们的大脑是一个水桶,如果只满足于一知半解,就只是半桶水在桶里晃来晃去,很不稳当。若你不停地汲取知识,从那源泉之处,水桶的水会满而外溢。所以我们不该抱怨知道的很多,只是难以利用,那只能说明积累的还少,面不够广,才没有融会贯通。

  在思想上这篇文章也给我很大启迪。亦有两点:

  一、鲁迅的憎分明依然给我很深的印象,他批判封建统治者不把百姓当人看,甚至牛马不如语言有力,感情真挚,而他同时又表现出对人民的、悲惨处境的同情,却不全然是同情。他也对被封建专制和蒙昧主意的统治造成的奴性心理表示不满,对人民那种麻木、不言反抗的心理也有一定批判:即使有人出来,也只是“较有秩序地收拾了天下”只是让百姓“安稳地做奴隶”抑或有作乱的人物,也不过是“‘为圣天驱除云尔。”从中我们应向鲁迅先生学习坦诚地表达真实情感与见解,不应过于矜持、虚伪甚至麻木,而应正直、勇敢地直面纷繁的世界,坦然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二、本文是一篇典型的反封建专制,提倡民主共和的文章。从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封建社会对人民的压迫不仅是物质上的,还有精神上的奴役。让我们看到封建社会的落后,同时感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懂得应该珍惜如今良好的社会环境。

  另外,就是关于应该让人民做主才能使统治牢固,启发了我。在做什么事时都让主体充分发挥作用,才可事半功倍。在人际交往中,你与其他人交往,其他人是主体,应该多从他人角度考虑问题,就能相处融洽。在推销员推销商品时,顾客是主体,应站在他们的角度上,而不是急于买出商品,这样才利于推销。

  就是这样一篇好文章,才能不过时,才能引发这么多的启示,不仅能给人以写作上的启发,社会生活方面的思考,并能给人以无限的精神力量与快乐。《灯下漫笔》就是这样一篇美文,值得反复品味。

  鲁迅《灯下漫笔》读后感 篇3

  总有一些文章让人振聋发聩,深入人心,就像一把尖刀直刺到我们的骨髓里,抵达灵魂深处,让我们难受痛苦,也让我们深思醒悟。读鲁迅《灯下漫笔》就有这种感觉,这一次鲁迅先生将矛头直指中国历史的本质以及国民的奴性人格,思想深刻,入木三分。

  鲁迅从袁世凯复辟钞票贬值一事作为契机,引发议论“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也由此对国民的奴性(包括自己的)作出了深刻的剖析和严厉的批判。

  在阶级社会的几千年的历史中,百姓向来只是会劳动会说话的工具,没有任何“人”的价值可言。“将人不当人”,本来是奴隶主、封建地主和资本家对待被剥削者的行为准则,在兵荒马乱的战争年月,甚至还产生“乱离人,不及太平犬”的叹息,这就说明人的价值更低于牛马,不如猪狗了。换言之,如果人的价值等于牛马,则应该心悦诚服,讴歌恭颂太平的盛世了。但是,鲁迅的一句“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是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确是数见不鲜的”,道破了中国人几千年的生存状态,露出了中国人病态心理的本质,把一批中国人心安地作奴隶的嘴脸放大在人们的面前。究其源头就在于国民的奴性人格,习惯了当牛做马的日子,即便不是奴隶也得成为奴隶。

  中国人的奴性从何而来?是来自中国几千年来根深蒂固的“等级制”,是来自古代所谓的明君、圣贤、大儒之徒和现在的学者、教育家长期的思想侵犯,残酷的“等级制”,长期的思想教化,使得中国的百姓安于现状,愚昧麻木,逆来顺受,奴性思想在中国人的头脑中早已生根。正是因为厌恶国民的那种麻木、不言反抗的奴性心理,所以鲁迅选择了笔伐,想要通过这种无奈而悲愤述说去唤醒浑浑噩噩的国人。但是鲁迅也意识到这样做还不够,还需要青年“创造这中国历史上未曾有过的第三样时代”

  文章的第二部分是以一个日本人的随笔《北京的魅力》作为开头,道明了中国固有文明的本质“所谓中国的文明者,其实不过是安排给阔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宴。所谓中国者,其实不过是安排这人肉的筵宴的厨房”。在这种生存环境下,中国人是争取不到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和人的地位的。“于是大小无数的人肉的筵宴,即从有文明以来一直排到现在,人们就在这会场中吃人,被吃,以凶人的愚妄的欢呼,将悲惨的弱者的呼号遮掩,更不消说女人和孩子。”在这“吃”与“被吃”的循环中,中国人不断在自己制造的等级制度、礼教中被吞噬、被扼杀,现在还要被自己“盛宴”款待的西洋人掠夺、侵杀。

  看着“这人肉的筵宴现在还排着,有许多人还想一直排下去”,鲁迅先生最终吐露心声,呼吁青年“扫荡这些食人者,掀掉这筵席,毁坏这厨房”。让蒙昧无知的心灵获得重生,在革命先行者的引导下,抛却奴性,重拾尊严,这正是希望所在呀!

  在文章第一、二部分的结尾,鲁迅都对青年人寄予了厚望,希望中国青年人正视国情,抛除奴性,驱除鞑虏,建立民主国家,建立一个把人当“人”的新世界。

  鲁迅《灯下漫笔》读后感 篇4

  上学的时候写过不少的读后感,观后感,不过那些都是老师布置的作业,虽然是认真的在写,不过从来没有真的自己看到一篇文章以后生出了写读后感的欲望,这却是第一篇罢……

  鲁迅先生无疑是一个很受人尊敬的文学前辈,从很小的时候就经常听到老师介绍很多鲁迅先生的事迹,上学时也学过不少鲁迅先生的文字,但是那些无一例外都是一些适合学生读的文字罢……《灯下漫笔》却是有一种令人仔细思考的魅力。

  文章先是以货币的交换引出了奴隶这个词语,在鲁迅先生看来,数千年来,中华大地上的普通老百姓就是存在两种时代,一种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另一种是暂时坐稳了奴隶的时代。这无疑给予我巨大的冲击,在以往的学习中,书中总是竭力的在宣传中华的历史如何灿烂,盛世之下的百姓如何安居乐业,而鲁迅先生的两句话直接血腥的撕开了中国几千年来所谓的学者们悄然编制的遮羞布……

  接着鲁迅先生更是直接抨击了所谓的中国文明,其言:所谓中国的文明者,其实不过是安排给阔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席。所谓中国者,不过是安排这人肉的筵席的厨房。不知道而赞颂者是可恕的,否则,此辈当得永远的诅咒!

  我不知道那些编织着遮羞布的学者们看着这锋利的言辞会有什么想法,但是现在书本中却是尽是赞颂之言,不知是不知者还是知者不言?

  细细想来,那些编纂了历史的学者们也尽都是一些阔人吧,他们享用着着筵席却看不到那人肉的悲惨,其实那所谓的灿烂文化,也不过都是那些统治者,那些士族大家们的文化吧,而中华真正的文化,何时真切的.传入百姓家?就算是现在,还有些老人家不识字,不会写字吧,那么整个中华的文化就不如说是中华阔人们的文化罢……

  当你撕开统治者们精心编纂的大幕,露出下面累累尸骨,又有几人会为那尸骨而哭丧?更何况我们现在不正是那大幕下的尸骨?在我们慢慢老去,我们的后人又会不会记得我们曾经为这精美的大幕画上一笔鲜红的印记!

  鲁迅先生将中国的百姓比作是奴隶,又何尝不是怒其不争?得过且过,偏安一隅是刻在中国人骨子里的性子。想做奴隶而做不得,何等的悲哀。暂时坐稳了奴隶,何等的悲凉。

  诚然,鲁迅先生所处的时代是一个黑暗的时代,在时代的背景下,鲁迅先生的大多数文章都是带着些悲切,带着些呐喊的,但恰恰是那黑暗的时代所作出的,划出黎明的呐喊才是最应该令人思考的。

  我们有没有被安逸的生活腐蚀了内心,暂时坐稳了这奴隶,等待着一个阔人来享用这人肉做出来的筵席?我们有没有迷失在璀璨的历史,而忘记了在那璀璨之下,有多少奴隶默默的奉献了人肉,来供养着血腥的筵席……

  鲁迅《灯下漫笔》读后感 篇5

  鲁迅在文章的开头举了一个耐人寻味的例子来引出自己的论点,在民国初年人们纷纷使用钞票来代替沉重累赘的银元,而这些钞票多是本国的,可没多久因为战乱,这些钞票便贬值严重,人们损失惨重。于是这些爱国者全都不讲爱国,纷纷使用和兑换外国人的钞票。后来作者打听到本国的钞票能以七折的价格兑换现银,于是还很高兴的把手中的钞票全部换成了现银。明明以七折的价钱换成现银是吃了大亏,为什么作者还会感到非常的高兴呢?就像作者所说:“倘在平时,钱铺子如果少给我一个铜元,我是决不答应的。为什么在面对这**裸的掠夺后,心里会满心欢喜的接受呢?许多人的答案是结果总之比手中的钞票变成一堆废纸,变得一文不值要好的多啊当然比起之前要开心咯!于是作者从这件事中得出很精辟的结论: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

  从以上事例我们可以看到剥削者用暴力把钞票变得一文不值,或从更大的方面来讲不把人当成人,不但不当人,还不及牛马。当这些剥削者提升了一点待遇:如钞票可以七折兑换现银,或者把人当成牛马。这些受压迫的人就会变得非常高兴,还会心悦诚服的歌颂这世道是太平盛世。即使现行的社会制度依然是**裸的剥削人的、吃人的社会。可这些人却愚蠢的蒙蔽自己的双眼,麻痹自己的思想告诉自己:你看我们的生活比原来好多了!能当奴隶就不错了,生活很稳定,不像战乱时期,吃不饱,还要任意被人屠杀,这时人的价值还不及牛马,总之在和平的年代有主子统治者,剥削者。这时的价值比牛马高了,当然就愿意当奴隶了,因为在战乱的时候你想当奴隶还当不到呢,因此久而久之受剥削的人就把能当上奴隶当成了太平盛世,心中还暗暗偷笑,万分欢喜。看到这里大家会不会觉得把当奴隶=太平盛世很可笑,但现实就是有多人把这当成了理所当然,麻木不仁,愚昧不堪,只想坐稳了奴隶。

  在文章中鲁迅把中国的历史分成两个时代: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并认为至今中国没有经历过第三种时代,回顾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其实也就是一部血粼粼的剥削史和压迫史。而却被某些人吹嘘为五千年辉煌史和文明史,一切的剥削与压迫在书中都不见了,似乎在这时的人们看来已变得轻描淡写、不值一提,难道事实真是这样吗?鲁迅在文中用这样的话语激励年青人:创造这中国历史上未曾有过的第三样时代,则是现在的青年的使命。这感人肺腑、声嘶力竭的呐喊年青人们你们听到了吗?

  《灯下漫笔》的最后一部分鲁迅主要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结构的吃人本质,被标记着固有文明的社会结构有贵贱、有大小,有上下。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别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一级一级的制驭着,不能动弹,也不想动弹了。所以他们努力奋斗把自己变成吃人者,即使自己有可能也会被吃,只要能吃别人,心理也就平衡了,总之就是自己不吃亏嘛!那么那些无法吃别人的社会底层人以及社会弱势群体就是安排给阔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宴。鲁迅在文中辛辣的指出歌颂人肉筵宴的此辈人会永远被诅咒,而当下年青人的使命就是要:扫荡这些食人者,掀掉这筵席,毁坏这厨房。

  年青人是冉冉升起的太阳,是祖国未来的希望与栋梁。在文章中鲁迅对年青人寄予厚望,因为他们是我们这个社会进步发展最主要的推动力量。

  鲁迅《灯下漫笔》读后感 篇6

  “世上如果还有真要活下去的人们,就先该敢说,敢笑,敢哭,敢怒,敢骂,敢打,在这可诅咒的地方击退了可诅咒的时代!”

  ——鲁迅

  每当在台灯下面看着鲁迅先生的这段文字,总是激起满腔的情绪。失落的时候,读《灯下漫笔》,总是给人振奋的精神,一种灵魂的救赎。九四年海南出版社出版的这本《灯下漫笔》已经被翻得有些陈旧,不管什么时候,总舍不了鲁迅先生的这本书。

  鲁迅先生是浙江绍兴人,出生于封建的破落家庭,青年时期受进化论思想的影响最终走上了文艺的道路,志在改变国民精神。这也是《灯下漫笔》时刻表达的内涵,冲破桎梏,给予心灵的净化。

  他的文章没有华丽的辞藻,不是无病呻吟,是对那个动荡的社会的一种反抗、一种呐喊。那个动荡的那月,生与死仅限一线之间,生还是死只有一步,在这白色恐怖的日子里,苟活尚已不易,何况高喊民族大义之热血之辈。

  用鲜血和灵魂写出的东西就是震撼人心,平日里生活中的琐事都在他的笔下有着不可抗拒的讽刺味道,对于那些卑躬屈膝、无伦、无德、无义等充满了不屑与惊醒,这也是他投身于文艺的主要原因吧,努力去改变国民精神,一种精神决定了一个民族的强大与否。虽然说,先生“从讽刺到幽默”里面说到,“讽刺家,是危险的。”但是,我个人觉得他对有些事情的说法,其实也是带有一种讽刺味道的,然而他可能只是把他归咎于一种呐喊吧。

  不管何时,他的文章都很有大刀阔斧砍荆棘的味道,因为有些根性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所以不管那时还是现在的社会,都有其可读性质。

  我不知道我的这本书的排版是不是有什么意思,因为开篇第一章映入眼帘的就是“希望”,当然这两个字很给力,精神的寄托。

  但是“我的心分外地寂寞。”又让人回归荒凉。“然而我的心很平安;没有爱憎,没有哀乐,也没有颜色和声音。”爱憎没有了,哀乐没有了,颜色和声音也没有了,哪里有这样的地方呢,只能说某些东西已经死去,麻木了神经。剩下的也许就只有希望了。他听到的“希望”之歌,触动了他的心。

  “希望是甚么?是娼妓;她对谁都蛊惑,将一切都献给;待你牺牲了极多的宝贝——你的青春——她就弃掉你。”

  他愿用自己的来肉薄这空虚中的暗夜,他不愿对这暗夜止步。看到青年们很平安,他觉得暗夜并没有暗下。

  发出了这样的感慨“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不管时代如何变迁,这都仍是需要鲁迅的年代,精神的力量,思想的交锋碰撞出震耳欲聋的声音。

  鲁迅《灯下漫笔》读后感 篇7

  读先生的《灯下漫笔》,以至于眼中噙泪。伟人并不只与时代相关,其见识往往超越时代,而至有不朽的意义。那时“漫笔”所表达的含义,于今何尝不是!

  使愚氓和土匪做了主人,并不能使他们变得文明和仁善,而成了遍天下的土匪和愚氓。所谓颠倒乾坤、改天换地,不过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愚弄孩子而已。

  先生说中国的历史只有两种时代,

  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这一种循环,也就是‘先儒’之所谓‘一治一乱’;“而创造这中国历史上未曾有过的第三样时代,则是现在的青年的使命! ”今天怎样了呢?这第三样的时代仍未见创造出来,眼见的仍然是专横跋扈奢靡腐化的统治阶级和沉默的顺从的国民。并且国民的遭遇在许多方面比起以往的时代有过之而无不及。

  而先生死后,又有谁洞悉古今,为人民、为公正的思想而仗义呢?为改变国民千古的劣根性或者说奴性而鞠躬尽瘁呢?时代怀念先生,时代需要先生这样的人出现。世上是没有神的,人们信仰的只是思想。有谁又会建立崇高而正确的思想使人信仰呢?或许建立崇高而正确的思想并不为使人信仰,而是照亮人们心灵,作为人类精神的营养,使人不惑而已。而这建立的责任,便在有文化和修养的、不浮躁和急功近利的、冷静淡定的、有先生一样气概格局和骨头的新的作家的身上。

  一个民族的文化,可以形成一个民族的气质。愿那些可以不朽的的国学的精粹以及先生所提倡的国民性,可以成为中华民族的气质。

故乡读后感50字左右

在读过一篇文章或一本书之后,把获得的感受、体会以及受到的教育、启迪等写下来,写成的文章就叫“读后感”.读后感怎么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如下: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

故乡读后感50字左右

故乡》反映情的是农民的生活,描绘了辛亥革命后农村破败的图景.读罢,小说中闰土形象仍在脑中挥之不去,令人回味无穷.
少年时代的闰土纯真可爱,心中有无穷无尽的稀奇事.但当第二次见到闰土已是十年后.十年里,闰土变了好多,确切说是变老了,可见这十年里吃了不少苦.在见到闰土时,儿时的记忆突然苏醒,一幕幕浮现在眼前,真想和他亲热地叙叙旧,却像有什么挡着似的.终于,闰土的态度恭敬起来了,“老爷!”他吐出这两个字,不禁令人一阵心寒,两人间其实早已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这是“上等人”与“下等人”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
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便是那万恶的封建等级观念!它像挡不住的洪水猛兽,无情地侵蚀劳动人民的思想观念,残酷地迫害着他们的生活与人格,让多少像闰土这样有血有肉的人变成了卑躬屈膝的“木偶人”!
“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是鲁迅先生在文末提出的,他真切希望人们过“新的生活,找到一条新路.”这句话也为一代又一代的人所铭记,激励着人们不断探寻“新路”.

故乡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我整理的故乡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故乡读后感1

  书籍是沙漠的甘泉,是沧海的灯塔,是哺婴儿的乳汁,是智慧的长明灯。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我读过不少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本充满着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美国奥沙克山区有一个叫比利的男孩,他为了得到两只小猎犬,整整付出了两年的幸勤劳动。两年后,比利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读一本好书,就像品尝一杯香浓的咖啡,品尝得越久就会越来越回味无穷。这本书让我品尝到了伙伴之间那坚不可摧的情谊,还有那顽强的毅力!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实现自己未来的理想,共创祖国未来的美好时代!

故乡读后感2

  读完了汪曾祺的《故乡人》,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感情。

  打鱼的夫妇每天一言不发的在水中打鱼,秋天,水是很冷的,但更冷的,是两个人的感情。虽然是夫妻,但天天打鱼,却没有一句话,感觉像陌生人一样,各自干各自的工作。不久,女的病死了,就像秋天里飘落了一片枯黄的树叶,没有人注意。每天每天,男人打鱼依旧,唯一改变了的,就是女儿来赶鱼了。读了这一段,让人的心也变得沉重起来,“冷淡”二字贯穿了全段,天气冷淡,人心也冷淡。后两段的基调轻松了许多。金大力就像中国无数的农村人一样,质朴、单纯。“干什么活,拿什么钱……”没有豪言壮语,却让人感到他非常可靠。事实也的确如此,金大力每天第一个到,最后一个走,干活儿一丝不苟,却从没有得过一手钱的好处。结尾处,说金大力老了,头发白了几根,但不变的,是那颗质朴的心。那个医生更让人敬佩,闹大水时,能不顾自己的生命去村子里救人,有人说他傻,拼了命换来一块匾。可是大家都知道,他换来的不只是一块匾,还有全村人的性命。那一条命换一个村子人的性命,他觉得值。医生还帮助吸毒的朋友戒掉了毒瘾,那朋友的妻子问用的药值多少钱,他只是淡淡的一笑,说:“没多少钱。——我还有。”他的性格和他的名字一样,他叫王淡人。

故乡读后感3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她的草莓最甜,不过,她却从来不收钱,这是为什么呢?快来看看吧!。

  在一个小镇上,有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它的草莓是镇上最甜的,每一个都多汁饱满,个个都很大。有一个青年每天都来这条街上买草莓,但从来没有到小女孩儿那里买过草莓,这一天,他走到了小女孩儿草莓店的前面,就想去买一个,当他走过去了以后,伸手品尝了一个,姆,好甜呀,那个青年就说:“我要买全部的草莓!”,小女孩说:“不可以,你一次只能买二十个!”。青年很奇怪,就说:“你快一点买完,就可以回家休息了,还可以在拿一点草莓来买呀?”小女孩说:“不行,今天就这一篮子,只有明天才有!”。

  青年刚要付钱,小女孩就说,这草莓不要钱,你非要给钱的话,你想给多少给多少!。青年很又很奇怪,就所受丢了两块钱在桌子上,就走了。

  那个青年想去学一学是怎样种出这么甜的草莓的,有一天,他就偷偷跟着小女孩儿走到了一个山上,突然,那个小女孩不见了,只见到三只狐狸,两只小的一只大的。这时,青年才知道,原来这么甜的草莓是狐狸种的,所以比人类种的更甜一些。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美丽的神话就在我们身边,只是你没发现罢了。

故乡读后感4

  优美散文《故乡的十月》;首句总起,生动忙碌的乡村场景在作者细腻的笔触下向我们走来,“鸡、鹅、鸭子的啼叫声,汇成欢乐的乐曲,乡亲们怀着一张张笑脸,挑着一担担金黄的稻谷归来”。作者以心理变化为线索,展开行文,家乡人民在不同时期生存状态和生活状况为主线,分层描述。抗战时期,土城的痛,痛在家乡人民的心间,也痛在我的心里,特殊年代,一道道伤痕让人民没有了欢笑。现在的十月,正是收获的季节,看“乡亲们怀着一张张笑脸,心头上不再感到痉挛,再不受到悲愁的压力。”而当我“从土城归来,看着那铺满绿叶的银色小路,心显得情意切切。”心理变化的起伏亦可照见时代变迁的过程。

  结尾,作者提升了主题,“故乡的十月,尽管已从贫困线上摆脱出来,可是,与我心中所想象的十月,相差得还遥远。那种云雀欢歌、机器隆隆、阳光和煦,那种风吹草低牛羊壮的十月,什么时候才能到来呢?”这个结尾有点出人意料,作者往往停留在对现有沸腾丰收景象的赞美上,作者宕开一笔,点出了不足,提出了新的蓝图,让故乡的十月,更加令人憧憬。

  作品如散文诗,文笔优美清新,如诗如画场景中穿插对过去往事的描述及自己的不同心理变化,结构严谨,欣赏拜读佳作!

故乡读后感5

  鲁迅先生是我国杰出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一生已笔代剑,战斗一生,影响深远,写过许多的著名小说,如《狂人日记》、《孔乙己》、《阿Q正传》等。我这次看的小说《故乡》就是一篇著名小说。

  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里面写了两个故乡。过去的故乡写出了一个活泼快乐,充满活力的质朴少年闰土;现在的故乡则主要描写了现在的闰土,他已不在年轻、活泼、开朗,在生活的重重重压之下变成了一个衰老、拘谨的

  可悲之人。

  是什么让闰土在这二十年之间发生了这样大的变化?让他由一个活泼的少年变成一个衰老麻木的可悲之人?其实是当时那个黑暗的、吃人的社会。多子、饥荒、苛税以及兵匪官绅把他都快压迫成一个木偶人了。和他相比

  ,我能感觉到深深的幸福,我生活的这个社会没有饥荒,也没有苛税。我知道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所以我更加会好好珍惜。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还可以去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

  天空”。 这是因为鲁迅身上有太多的束缚。孩子们是有自由的,我希望大人们不要给孩子过多的束缚

故乡读后感6

  九岁那年的寒假,我阅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让我的童年变得非常有意义。

  美国威尔逊.罗尔斯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要讲述了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两只心爱的浣熊猎犬。家境不好的他凭着艰苦的劳动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的得到了老丹与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意。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美丽聪明的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和银奖,千辛万苦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比利赢得了最崇高的荣誉。然而却在一次可怕的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不顾一切冲了上去,最终用生命守护了心爱的小主人,深情美丽的小安不愿独自生活与世,也随着老丹走了,它们的坟前在比利搬走的那一天,竟然神奇般的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到:"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的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的红叶掩埋下的童年记忆……

  一段多么美好的回忆,读完这本书,一种奇妙的感觉在我脑海中回荡,让我很激动,同时也想拥有一段轰轰烈烈,无所顾忌,疯狂,靠自己用心谱写的记忆。我也憧憬在我的童年时光里也有一次充满神奇色彩的举动,为童年描上最美好,最难忘,也最轰轰烈烈的一抹色彩,并从中逐渐懂得,慢慢成长……

故乡读后感7

  湛蓝深远的天空,涓涓细流的小河,翡翠一般的菜地,红砖绿瓦的房子……凑成了活画般的——我的故乡。

  走进乡下,你便会看到五彩缤纷、形态各异的花仙子们在两旁迎接你,一阵清凉的微风扑面而来,他们有规律的摇着自己那小巧玲珑的脑袋,真舒服!

  “叽叽叽,叽叽叽……”小溪旁、房屋前、绿荫下,一群可爱的小鸡在鸡妈妈的带领下,一摇一摆的,像一个个好奇的旅行家一样游玩,还时不时的低下头找食物吃呢!如果你一靠近它们,鸡妈妈就会像见到天敌一样对着你张开翅膀,愤怒的叫,小鸡们便胡乱扑腾、蹦蹦跳跳的开始跑向鸡妈妈……

  穿过林间小道,就来到了一望无际的农田,嫩绿的青菜、深绿的水稻、红彤彤的萝卜都像是在排队似的整整齐齐的站着,农田里还有几个像哨兵一般的黄色稻草人,一动不动的守卫着它们,默默的望着远方……

  傍晚,随着纺织娘和夜虫一起开的演唱会,各种各样的菜被端上了饭桌,忙碌了一天的人们,陆陆续续的回来了,回到温馨的家里享受着美食,享受着家的温暖。吃过饭,全村的人们就一起在一片空地上天高地阔的聊起天来……

  我的故乡真美啊,一走进我的故乡,城市的喧嚣立即远远地离开了你,让你的心静了下来,我的故乡好像是世外桃源一样,生活着无忧无虑的故乡的人们……

  晚上,蟋蟀、青蛙又开起了盛大的演唱会,望着空中点点星光和皎洁的明月,伴着时不时的轻柔的蟋蟀、青蛙的鸣叫声,我慢慢入睡了,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故乡读后感8

  故乡是唯美的,它带着一种无法改变的亲切感;城市是现实的,它有着不同于故乡的陌生。

  《故乡,或者城市》以“城市”作为这一本的主题,繁华或者古朴,快节奏或者悠闲,冷漠疏离或者热情豪迈……每一座城市都拥有自己独特的气质,它无法复刻,而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座城市里,它让人感觉到漂泊或者安定,它是故乡或者寄居地,它让人充满期待或者疲惫满身……三类各具特色的城市风景轨迹,三种不同的生活常态,在作者郭敬明的笔下向我们展示了它们各具特色的景象。

  我的故乡,有着江南水乡的柔美,又着东方人的豪爽和豪迈。依山傍水,山清水秀。

  在他人眼里,我的故乡,是一座孤独陌生的城。没了故乡给人的温暖,没了那熟悉的景色,凉凉的,冰冷的一座城。

  《你从没来过这里》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章节。他向我们介绍了上海这个巨大的商城。这里面说到上海是一个明媚又悲伤的城市,在那里人们眼中只有商业的竞争,每个人都在忙于自己的生活,谁也不干涉谁。

  流逝的日子像一片片凋零的枯叶与花瓣,渐去渐远的是青春的纯情与浪漫。不记得曾有多少雨飘在胸前风响在耳畔,只知道沧桑早已漫进了我的心爬上了我的脸。当一个人与追求同行,便坎坷是伴,磨难也是伴。

故乡读后感9

  “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

  《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

  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

故乡读后感10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我早就听说过它却总是不明白,读懂后才知道本来没规矩的事,做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规律。

  鲁迅年少时家里为祭祀,无意中认识了与自己年龄相仿的闰土,虽然他是仆人,虽然他不能拥有像鲁迅一样的高等待遇,但是它拥有自由,当鲁迅只能看着那四角的天空时,闰土在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看跳鱼儿、捡贝壳。在鲁迅心中,闰土是他的偶像,是一个眼界开阔的农村少年。对于只能看见四角天空的少年,多少财富都是废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20年后鲁迅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变化他几乎不敢相信。闰土来看鲁迅他的脸已经布满了皱纹,手也像干树皮,时间在闰土的身上刻满了痕迹,闰土跪下叫了一声老爷。鲁迅想过千种万种的见面方式,唯独没有想到这一种对于以前的迅哥儿,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有点大了。虽然他的脸上刻满了痕迹,但是他最大的改变是他心里的改变。或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玩的,但是当时的分界社会不允许,跟何况自己和鲁迅还是一种主仆关系呢!一声老爷包含着闰土多少的感情或懦弱、卑微或是时间长久的陌生也许只有闰土自己知道了。

  看完了《故乡》我有一种凄凉的感觉,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中会褪色会暗淡吗!少年闰土在社会的冷酷中淡淡消忘了,他的童心和无邪已经被社会一点一点无情的磨光了,正是因为这无情的社会,才让鲁迅拿起笔为后人开创一条大道来。

故乡读后感11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明白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述中能够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述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十分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看出了中年闰土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了。鲁迅以闰土的变化,从而向罪恶的社会发出血泪的控诉。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故乡读后感12

  这个风俗不仅闽南人有,我们江浙人也有。

  记得十八九岁头一次出远门,是去四川德阳。是因为舅舅他们在那边,我是跟小姨夫一起去的.出发前的头一天晚上,妈妈就是准备了老家的泥土,不过不是装在瓶子里的,是用一张白纸包起来的,就那么一小撮而已.我不要,说妈妈迷信,妈妈就偷偷地给塞在包里了,还是千嘱咐万嘱咐的,好象女儿一去不回似的。其实只不过去小住一两个月而已啊。老妈叮嘱我,到德阳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将这家乡的泥土放入德阳的水里,这样就不会水土不服了。

  因为是头一次出门,还要去那么久,我的心情快乐无比,老妈的话我就当了耳边风,一点也不没放心上。

  可能我这人命贱,或许注定就是漂泊的命,无论走到什么地方我都能随遇而安,而且很快会融入当地的生活习惯.可是不管我去什么地方,老妈照例会给我包上一包故乡的泥土。其实,这以无关乎水土的问题了。

  这包土有着涓涓的母爱,有着故乡的情怀,在我客居他乡失意和失落的时候,给我力量,还有我对故乡和老母无尽的思念!

故乡读后感13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故事,它温暖心灵,让我一次次落泪。这是描写了小男孩和两只猎犬的友情,作品探讨了勇气,拼搏,爱与死亡的永恒主题,情节个个引人入胜。

  内容是这样的: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非常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为此努力工作,两年后终于买下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

  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勇敢善战的老丹和小安让比利成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手,并在猎浣熊比赛中得了金奖杯。

  有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地老丹有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比利在搬家的那天去了老丹和小安的坟墓上告别,他惊喜的发现坟上长出了红色羊齿草。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了,要用毅力和勇气实现梦想。还告诉我们想得到任何东西都必须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整天苦苦哀求别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另外,这本威尔逊 罗尔斯的成名作也让我明白了“死”的意义,死是人生中阶段与过程,所以我们要尊重死亡,并安然的接受这一事实。

  这里的主人公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持有广度有深度,有分量,令人敬畏!

故乡读后感14

  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朴实,却触动人的情思。

  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往事已被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浪漫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很多,但这些更让我们明白:美食,不仅仅是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诱惑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受,从古至今,何人不有?从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到余光中《乡愁》中乡愁如同“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一湾浅浅的海峡”,乡愁四韵,对故乡的思念,人人皆有,异乡的食物,再鲜腴的食物,在无可方比的味道,和家乡思念的沉淀相比,着实微不足道。

  故乡,生命开始的地方,人的一生走在回故乡的路上,同一片土地,生火,做饭,用食物凝聚故乡,慰籍家人。平淡无奇的锅碗瓢盆里,盛满了中国式的人生,更折射出中国式伦理,人们成长,相爱,别离,团聚,故乡美味,也是人生百味……

  故乡,美食中的回忆,永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故乡读后感15

  寒假里,我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住在奥沙克山区名叫比利的小男孩,一直梦想着拥有自己的两只浣熊小猎犬,但比利家很穷,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愿望。可是执着的比利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虽然很累,有时还会受伤,可比利从未放弃,用了两年的时间,攒够了50美元,终于买回了两只小猎犬:公的叫老丹,母的叫小安。小安机智聪明,老丹勇敢善战,它们是捕捉浣熊的最佳组合。

  比利和两只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猎的美好时光,在共同的生活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感情。在比利的训练下,老丹和小安也成长为出色的捕猎高手,在与纯种的猎犬比赛捕猎中,骄傲的为小主人赢回了金奖杯和银奖杯。但是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了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失去伙伴,不再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

  伤心的比利决定随父母搬离奥沙克山区,在搬家离去的那天,去老丹和小安坟上告别,惊喜地发现坟上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下红色羊齿草的种子,只有神圣的地方才能长出红色羊齿草。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故事,让我一次次情不自尽的落泪,心中有一股温暖的感觉。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要想实现任何的愿望,都得通过自己的努力。也让我懂得了勇敢、团结、友爱、善良的意义。动物和人一样是有感情的,动物是我们忠实的朋友!

本文标题: 故乡灯下漫笔读后感100字(鲁迅《灯下漫笔》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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