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乃珊的社会评价端庄、典雅、知性,这是人们见到程乃珊的第一印象;幽默、风趣、热闹,是与她接触后,在她朗朗的笑声下生发出的新的认识。她的笔下,有读...
程乃珊的社会评价
端庄、典雅、知性,这是人们见到程乃珊的第一印象;幽默、风趣、热闹,是与她接触后,在她朗朗的笑声下生发出的新的认识。她的笔下,有读者爱读的上海故事;她的编辑都说,勤奋、较真是她一贯的风格,乃至病重期间,仍为数家报纸杂志开设专栏,笔耕不辍。2021年4月22日凌晨2时19分,程乃珊因病在华山医院逝世,享年67岁。纸面上的“上海探戈”戛然而止,好友作家王小鹰扼腕:“她的文章不仅有文化价值,还有史料价值。她的肚皮里还有很多东西,我知道她一直急着写……”
市井气让她贴近读者
“喜欢上海有N个理由,其中一个就是上海浓烈的充满狂欢气氛的圣诞节,与 ‘东方巴黎’老上海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年初,程乃珊在本报《朝花》副刊新开“什锦糖”专栏,从《冬日围炉之乐》讲到《栗子飘香》和《无花无巧的宁波汤果》,最新一篇《海派派对》3月21日刚刚刊发。
《朝花》编辑徐芳说,去年末向程乃珊提议开设一个专栏,讲讲上海的吃食、风情、生活细节,她一口答应,“第一篇文章刊发后,后三篇是在年关时她一气发来的。我担心她的体力,要她量力而行,她说:状态很好,不觉得累。为了证明这话不虚,还说,‘你听我的声音!’”专栏名称“什锦糖”也是程乃珊亲自拟定的,“她想了好几个名字,其中有后来用在 《上海文学》上的‘天鹅阁’。考虑到报纸读者群大,斟酌再三,决定用‘什锦糖’,更有市井气些。”程乃珊曾说过,“我之所谓的上海魅力,其实很琐细很生活,是每个人都触手可及的,是很市井的。我很喜欢市井,市井富有蓬勃的生命力,是都会原动力的基础,也是我最喜欢关注的”。正是这种市井气,让程乃珊的专栏总是很受读者欢迎。“《冬日围炉之乐》在解放日报官方微博发出后,转发量很高,引起了读者、网友关于上海冬天取暖问题的各种回忆和讨论。”
程乃珊是在2021年末发现罹患血液疾病的,经过治疗后,走出全封闭病房后的第一篇稿子《难忘手工豆腐花》去年2月24日刊发在《朝花》上。徐芳说:“乃珊在我心目中是个可亲的大姐,她写文章速度快、质量高,答应的专栏补充稿件的节奏很紧凑。前几周起,她的手机和家中的电话都联系不到人,我心里隐约有种不好的预感。”
笔下上海扎实有分寸
程乃珊1946年出生于上海,曾祖父母是乡下的蚕农,祖父16岁卷着铺盖从乡下到城里谋生,到程乃珊出生之时,已是在上海金融界颇有地位的人物。可以说,程乃珊是不折不扣“老克勒”的后代。获得首届“钟山”文学奖的中篇小说《蓝屋》正是出自这种生活背景和基础。《蓝屋》的原型是个“绿房子”,位于铜仁路上嵌着绿色砖面呈弧形的这所四层建筑花园洋房,出自犹太建筑设计大师邬达克之手,它的主人是老上海赫赫有名的颜料大王吴同文。程乃珊曾说,小时候经常路过绿房子,知道里面有很多故事,一直想写下来。没想到上世纪70年代,她结婚了,自己的先生就来自这所房子,他是吴同文的外孙。
上世纪90年代,程乃珊孤身迁居香港数年。回到上海后,2000年,她开始涉足与老上海有关的纪实文体,通过日常琐事和生活细节描绘的《上海探戈》、《上海Lady》、《上海罗曼史》、《海上萨克斯风》、《上海女人》等,折射出上海滩的人情风俗和社会心理。
有评论家曾这样评论,在中国这个舞池里,大概只有上海这座城市才能跳出探戈的韵味;而用文字来捕捉、描绘并解读这样的韵味,在当代作家中,程乃珊可谓高手。她的上海题材写作仿佛是“天降大任于斯人”,构成上海最生动的探戈舞步的两个层面,她恰恰得天独厚地融入了其中。只知“老克勒”的生活是无法准确地描述和剖解上海的,而程乃珊对“小市民”一样感同身受——从事专业写作前,她曾在杨浦区一所中学教书10余年,学校对面就是弄堂住家,每天在静安寺和惠民路间往返,就像穿越两个截然不同的部落。她的小说《穷街》正是这段生活的印记,与《蓝屋》一起构成了上海滩最精彩的两个层面的生活,也体现了程乃珊上海题材写作的认识价值。
从生活中滤出真幽默
多年前,在媒体报道中,对程乃珊有这样的描述:每次去香港,她都去浅水湾大酒店喝个下午茶,透过酒店的窗玻璃,是浅水湾的沙滩。这个时候,她总产生幻觉,似乎白流苏和范柳原也坐在旁边喝咖啡,说着爱情的俏皮话。“程乃珊热爱生活、喜欢社交,但她也是一个很用功的作家,她的‘社交’不纯粹是享受。她喜欢在恒隆广场的咖啡店喝咖啡,咖啡店对面是自动扶梯。点一杯咖啡,看人们来来往往、上上下下。她说,衣着神态都反映出志趣,‘好像看故事一样扎劲’。”王小鹰说,“程乃珊讲话风趣、幽默,有她在的地方总是很热闹,而真正的幽默必定是因为对生活有所认识、理解深刻。有一次她说了一个笑话,有段时间,社会上请客吃饭流行送礼收礼,她说她去吃饭,服务员问她要不要存折,她赶忙说当然要,心想这礼送得阔绰,其实服务员说的是‘橙汁’(上海话“存折”和“橙汁”发音相似)。其实,地道上海人程乃珊怎么会听不懂‘存折’和‘橙汁’呢,这是她对社会生活的一种略带讽刺的调侃。”
2009年,本报文艺部举办《苏州河的故事》征文活动,程乃珊应约写作《苏州河——上海的故事从这里开始》。徐芳记得,文章里写到程乃珊祖父一辈大学生在圣约翰大学的一条河中划船,为了确定那条河是苏州河还是黄浦江的支流,程乃珊反复考证,两个礼拜里,通了很多个电话,修改了好几次。
四天前,上海作协大厅举行的赵长天追思会中途,突传程乃珊病危消息,会场气氛一时凝噎。昨晨噩耗传来后,陈丹燕写道:“在这世上生活得久了,便会知道,在春天总会有些人,如进入春天的樟树叶,忍耐整整一冬的绿叶,于春风里哗哗有声地落下去,令人惊痛莫名。上个月的赵长天,今天凌晨的程乃珊,都如落叶一般,在春阳中离开。樟树在春雨中还是会长出满树新绿之叶,小小白花不久也会结出树籽,但他们已然永别……”好在,曾为这座城市留下的文字,永远鲜活在读者记忆中、城市历史里。
她只专心写“她的上海”
陈村和程乃珊1979年相识,有段时间大家经常去程的家里聚会,后来程乃珊定居香港,白手起家,当过梁凤仪的秘书。等到重回上海后,程乃珊几乎不参加任何上海作协的活动,陈村再见到她都在饭局和其他社会活动上。
陈村说,80年代程乃珊的作品很有影响,但那时报刊要求“政治正确”,所以程乃珊所写的题材未必是其最熟悉的,也未必说的是她最想说的话。在其作品研讨会上,“她说自己的长辈,好容易脱下西装换上人民装,将那种生活努力忘记,改造自己成为新人。后来改革开放了,年轻人来讨教金融、讨教剥削。程乃珊很直率,说,这不是白改造了吗?她说,以前将家里的西装领带扎拖把,领带还不吸水,后来又要系领带了。”当时陈村跟程乃珊说,写这些多好,为什么要写将房子自愿交给公家呢。
在重新回到上海后,陈村说程乃珊的写作回到家族、回到老上海,采访昔日的名媛、世家,她的笔调也因此而生动起来。“她去写只有她会写的东西,这很好。”
绝笔将刊于《上海文学》
在程乃珊的微博里,可以看到她晚年生活非常丰富。她热爱各种好吃的食物,也经常和不同领域的好友聚会,她甚至还会和老伴凌晨4点爬起来看伦敦奥运会的开幕式。“转眼之间博主已六十有六,酷暑当日,整天宅在家里吹空调。不过,夏日倒真是读书的好时节,斟上一杯柠檬水,放上一盘我喜欢听的查理林的英语怀旧金曲CD,边上伴着连体婴儿般的老伴,互相唠叨一番,争辩几句或一起讲点老话,甚至讨论一下明天的菜单,小小争执一番……这就叫幸福的晚年 。”
年初,程乃珊因赵丽宏之邀开始在《上海文学》上写专栏,她希望通过这个专栏写出家族的五代变迁。如今她已完成的最后一篇——《就这样慢慢教化成上海女人——从小脚到高跟鞋之一》,将刊登在5月份的《上海文学》上,这也是她的绝笔。
读繁花读后感6篇
读繁花读后感篇1
你爱城市吗?
也许并不。这里的生活常常琐碎喧扰,让人透不过气。文艺青年向文学寻求慰藉,却被灌了太多“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要在路上”的迷汤。拥挤车厢固然令人身心俱疲,珍贵假期终究也是饮鸩止渴,因为我们最终还得回到城市里——丰富又单调,热闹而孤独。
想知道城市好在哪儿的,读读《繁花》吧。此书横跨60到90年代,用上海的吴言软语写尽上海市井;而洋洋万言,起初只是一个文学男中年,纯粹出于对城市的爱,在论坛上随手写下的贴子。
“窗外落雨,案前酒浓”。风流女子巧笑倩兮,张口便是又嗲又糯。这样的上海,藏了太多传奇和情愫,纵十年浩劫都不曾风干殆尽;这样的上海,适合雨天坐在咖啡馆窗前遐想,手里一本《繁花》,沪剧的腔调,清咖滋味。
矫情吗?没错,要的就是这股腔调。其实不管风雅抑或雄壮,都是叙述者自身的腔调,而生活本身是一锅粥,混在一起不清不楚流淌;我们爱一部作品,是想借作者的眼睛,来重新审视、定义自己生活。金宇澄的眼睛里,小时旧梦是发黄胶片,充满纯真乐趣,有大本邮票集和大把白兰花;成人世界有霓虹闪烁,衣香鬓影,忽闪得欲望和落寞无处躲藏。而同时流淌于两个世界中的,便是那又世俗又精致的腔调。
说到城市的腔调,让人想起王家卫。《繁花》题记,开篇也正写到《阿飞正传》结尾的香港夜色——“这半分钟,是上海味道。”
有人说,看王家卫电影别找故事,就盯着演员的脸走。读《繁花》,渐渐觉到它与王家卫电影相似之处——不需完整故事,零碎片段拼叠,时代和人性自然浮现。所不同的是,王家卫用情绪,金宇澄却用语言动作——仿佛苏州说书,讲完张三讲李四,不说教,没主张,等于记录。
?繁花》记录的故事,总让读者欲罢不能。想来,这是因为作者践行古罗马诗人的名言:“不亵则不能使人欢笑”,荤肉满天飞。小说一开篇,卖蟹的风流老板向朋友炫耀如何搭讪姑娘,附带引用清朝名著,抱怨老婆如何缠人:“雨夜夜,云朝朝,小桃红每夜上上下下”。
作者笔头春色满园,心里其实一江秋水。谈及题目,他解释,“花开花落终有时”是《繁花》名字由来。小说结尾,主人公曾经挚友非死即散,宴席锣鼓仍旧,旧日纯真无迹。
算来,小说此种立意并不新鲜;新鲜的,是讲故事的方式。毕竟,谁比谁高明呢?我们什么都懂,我们只是孤独。文学,若能像《繁花》一样,在深夜的一顿热气羊肉、童年的一架老钢琴上,惟妙惟肖,静静铺陈记忆与生活,那份窝心,便如冬日城市街头的红薯炉子,无言,却是荒凉尘世中深深慰藉。
读繁花读后感篇2
朦胧的月光笼罩着大地,宁静而皎洁。月光下,我一章一章的读起了《盛世繁花》,字字惊情……
我喜欢《盛世繁花》里的许多文章,因为语言简洁、优美,惊人耳目的豪言壮语并没有多少,但是一个一个的小故事却十分温馨、迷人,描绘的人物栩栩如生,好像就站在你的面前。我最喜欢《换儿姐》和《女门将》,分别描写了一个姑娘的感人故事。
?换儿姐》讲述了换儿姑娘的善良故事。换儿是姑娘的奶名,她在河边洗衣服,却遭到一群野蛮男生的欺侮,其中还有“我”和她的亲弟弟。“我们”想赶走换儿,可是换儿却说如果“我们”喊她声“姐”就走,“我们”这群厚脸皮男生可没有善罢甘休,编了一首歌谣羞辱还未出嫁的换儿。换儿很生气,离开了池塘,“我们”很高兴,下水游玩。可是没想到“我”的裤子被冲掉了,伙伴们帮我去找,可是上课铃响了,因为害怕老师的皮鞭,伙伴们赶紧溜回了学校。凄凄凉风中,没了裤子的“我”十分尴尬。这时换儿来了,她带着讽刺的意味嘲笑“我”,最后却不顾自己家里的贫穷,把花心血织出的裤子拿给了“我”。那本是换儿自己的紫格女裤,却又把他染成黑色,送给了“我”。此时的“我”更加尴尬,面对换儿用心血织出的裤子,“我”忍不住喊了一声“换儿姐”……
?女门将》则大有不同,爱好足球的汪盈是个标标准准的女汉子,并且有一股不服输的倔劲。本来腿脚灵活的她完全可以担任一名出色的中锋,可是老师却安排她守球门。汪盈很难过,不过个性开朗的她并不会就此认输,她找来同伴,帮她练球。皮擦破了、手淌血了,可是汪盈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毫不在乎,并且继续努力,又掌握了守门将应该注意的事项,最后,成为大家公认的队长。在重要的比赛时,汪盈的手忽然受了伤,她强忍疼痛,继续来到球场拼搏,带领大家团结一致,终于赢得了胜利!女门将当之无愧!
我喜爱换儿姐的善良,赞美汪盈的坚强,两位姐姐身上都有令我敬佩的地方,品质那么优良却各不相同。《盛世繁花》读后,掩卷长思,字字入心。
读繁花读后感篇3
这本《盛世繁花》是三代作家精心打造鼎盛时期的儿童文学,里面的内容好看至极。
请问,你到动物园里看过“吉祥鸟”朱鹮吗?或许有,或许没有,但是《吉祥鸟飞回来了》的作者却亲身体验过朱鹮从年幼到年老的过程,还与一只朱鹮成为了“好朋友”,但最后,这只朱鹮被送进了北京动物园,被人们观赏,研究。但作者还是依依不舍,毕竟这是他第一只动物朋友,可那一句“到时候我认得它,它不认得我了!”让我那原本有些沉重的心情变得愉快了,甚至还笑出声来。看了这篇散文,我不由得对秦岭这个地方十分向往,哪儿的大熊猫,那儿的朱鹮都让我神往;哪儿的金丝猴,那儿的金毛扭角羚,也让我感到新奇。
还有那篇《老师窗内的灯光》里的`那位老师让我尊敬。那时,作者的作文里引用了几段《寄小读者》里的句子,老师没有批评他,反而还在那些句子下面画上表扬的圈儿。可是作者认为过意不去,还是找到了老师,说自己“抄袭”了人家的话……老师微微一笑,拿出了《寄小读者》这本书,说,你这样用是妙引,并不生硬,很好。作者放心了,舒心的一笑。直到半年以后,回到母校的作者,发现老师已经因为肺结核,住进了一家红十字会办的慈善医院。临走之前,回头看到了那盏灯,已经蒙着灰,油,已几乎熬干了……
在我心中,那位老师的灯就是给人振奋,给人光明和希望,是一盏永不会熄灭的灯!那么多的故事,就属这两个故事让我记忆犹新,让我感动。
这本书,可以经得住时间考验,至少在很久很久以后,这还是一本家喻户晓的书!大家一定要去看看这本书,这本耐读,耐看的书!
读繁花读后感篇4
这几天读金宇澄的《繁花》,读了整整两天,说这部小说是2021的年度长篇,又是海派文学的标志。
读完最后一行,时近黄昏,心境也像窗外的天色一样黯然,还有几分难以把握的茫然。
?繁花》在叙事语言上的尝试确实令人心悦诚服。首先,小说用上海话来写,作者坦白出版时将稿子逐字逐句通了多遍,为了让北方人也能懂。沪语写作是骨子里的,真是写出了上海人的某种思维或者心理,不懂上海话的北方人也许能看懂,但不一定能体会其中之妙。其次,《繁花》通篇都是短句子,但是很耐读、有韵味;写法上只写人物如何说、如何做。作者说他感兴趣的是,“当下的小说形态,与旧文本之间的夹层,会是什么。”我想说的是那份黯然和茫然。
?繁花》里有三个核心人物,都是男的,阿宝、沪生和小毛。阿宝爷爷曾是大资本家,阿宝爸爸少爷出身参加革命做地下党,不过那个年代资本家和地下党都不会有好日子过;沪生家是军队干部,“wg”中受冲击;小毛家是地地道道的工人,哪个年代都是踏踏实实的底层,没有大起大落。这三个人从小是好朋友,小说由这三个男人牵连出众多的男人和女人,家人、亲戚、朋友、同事、邻居,当然还有时代与社会。小说对这三个男人从懵懂童年一直写到中年老境,故事的时间跨度有半个世纪,从五、六十年代写到九十年代后的当下,但不是连贯写下来,而是分成“过去的故事”与“现在的故事”两条线索来讲。小说共三十一章,凡单数章节讲述“过去的故事”,凡双数章节讲述“现在的故事”,就这么均衡地交叉隔开。“现在”这部分没有太明显的时间跨度,似乎是一个静止的时空;而“过去”这部分有着清晰的时光流逝,看着这三个少年日渐长大,历经人生的酸甜苦辣,两条线索最后融到一起,是“过去”一步一步地走进了“现在”。小说读了过半,我开始有了比较明确的感觉:喜欢单数章节,不喜欢双数章节。喜欢与不喜欢的理由是一致的,是人。喜欢单数章里的人,包括他们的故事;不喜欢双数章里的人,当然也因为那些故事。
“过去的故事”包括阿婆带阿宝和蓓蒂回乡下老家、蓓蒂和阿婆化鱼遁世的故事;姝华爱书的故事;兰兰和大阿妹的马路游戏故事;小毛和银凤、小毛和春香的故事,等等。这里的女孩儿让人怜爱,这里的少年有情有义。一个物质贫乏政治残酷的时代,但少男少女们自然有各自的方式,生命的根须从土层中汲取滋养,就算是一棵野草,也有属于它的露水与阳光。即使写到那些伤痛的场景,比如,阿宝家搬到曹阳新村后所用的公用茅厕、阿宝娘娘与离婚丈夫“急吼吼”办事把祖父的床榻弄坍了一个洞,那些伤痛把那个时代的记忆一点一点地复活了,线条与色彩都清晰可辨,读的时候会有一种让你珍惜的感觉。但是,“现在的故事”好像是一个混沌又单调的世界,因为它总是类似的场景,那些没完没了的饭局。饭局上的男人们都是什么什么“总”,康总、陆总、徐总以及宝总,还有台湾人、韩国人、香港小开这样未以“总”冠名但实为“总”的;女人们则是如汪小姐、梅瑞、苏安、玲子、亭子间小阿嫂,风情万种兼具手段谋略。饭局上少不了的是酒和,男人和女人在一团酒气中将一个个演绎成活报剧。汪小姐最后怀了怪胎、梅瑞落入自己母亲与情人的陷阱而倾家荡产,她们的结局固然可哀,但未必让人同情,因为她们本也是处心积虑惯于玩弄别人的。所以,从那个有着鲜活记忆的“过去的故事”一步步迈入晦暗无聊的“现在的故事”,读到最后,心境是越来越沉的。
上世纪90年代中期,王安忆写《长恨歌》、陈丹燕写“上海三部曲”,还可以再列上程乃珊、王小鹰、卫慧等一群女作家,开创了某种“上海书写”的格局,而且统领了近二十年之久。希望这格局有所突围,相信是很多人的期待。对于这座城市的精神内涵,王安忆用上海女人的务实与韧性来解读,陈丹燕从欧洲文化和殖民历史来破译,她们都做出了属于自己的阐释。但王安忆和陈丹燕那“革命后代”的“外来户”出身总使得她们看取城市的眼光与这座城市里占人口比例最高的市民阶层有所疏离,从这个角度来说,金宇澄的《繁花》正弥补了这层缺失。《繁花》里市中心的石库门弄堂场景和郊区新村的工房模式写得繁复多彩又扎实有力(手绘地图更增添了趣味)。阿宝、沪生和小毛三个人里最寄深情的是小毛,从小毛为申师太排队领票,到小毛跟师傅学拳,再到小毛与银凤、春香的情缘,直到小毛又凄凉又自得的晚景,读小毛一生里这些大大小小的故事,就像走进一个菜市场,青青的绿叶菜还带着泥巴和露水,鱼盆扑溅的水花泛着腥气,杀鸡宰鸭热气腾腾。这份市井声浪不正是对“上海书写”格局之突围的期待吗?且慢,读到后来,我越来越被一种泔水桶的气味所包围。这么说吧,我的阅读感觉是,那些“过去的故事”散发着各种食材本身新鲜的气味,菠菜的甜、小白菜的爽、豌豆苗的香还有芥菜的鲜,个个不同,是愉悦的;但“现在的故事”散发出的是泔水桶的味道,不能说不浓烈可难闻,桶里的东西也不少可混杂后散发出来的是同一种气味。
人们批评,女性化的“上海书写”过于精致优雅,丝绸的手感,钻石的光亮,还有飘忽而过的香水味道。批评得有理。但是,我们要找的是泔水桶吗?哪些新鲜食材去哪里了?为什么它们没有变成美味菜肴?茫然。
读繁花读后感篇5
?繁花》是《上海文学》副主编金宇澄老师的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从莱山图书馆借阅之后,一直没有时间仔细看,昨晚大考结束,拿来仔细端详,沪市语言风味足,最大特点:简练。 《繁花》围绕几个从小在上海长大的小伙伴的故事,他们长大,他们身边几十年风云变幻的上海滩,大体是解放后的上海,没有大亨故事,市井小民的欲望纠缠、厂矿工人在wg中的自保与斗争,学生文青在60年代的风华正茂,改革开放后灯红酒绿的商贾隐私,请原谅我看了不到30%的全书,对脉络描述不够详尽,兴许有错误。 《繁花》文字让人眼前一亮。字里行间夹杂着吴侬软语。“事体”也就是北方的事情,在该书中成百次出现。 文中描述小毛的钳工师傅樊师傅制作不锈钢汽水扳手的一段拿来欣赏: 二百多斤的樊大胖子,大手大脚,特号背带裤,大额角上面,套一只钟表眼罩,工具摊开一台子,只为一个拇指大小的钢制美女服务,件件合金钢锉刀,堪比柳叶嫩芽,更细更柔.........这真是缭乱青丝,锦衾怜月瘦。最后通体用绿油抛光。这个过程是一段动人的纪录电影,diy奇迹,寄托了男人的感情与细心。 樊师傅在wg期被人整,但是樊师傅是八级技工,也就是所谓的有特长。他对徒弟小毛讲:做生活,就是做人,如果腰板硬,自家先要做到,出手要漂亮,别人有啥可以讲呢,无啥好讲了。 在批判会上,樊师傅拿出他制作的无人能敌的五金件(文中叫生活经),击退了他的人。 原文是酱紫的: 我讲,啥叫上海工人阶级,啥叫老卵,啥叫大老倌,啥叫模子,面子,这就叫生活,这就叫上海工人阶级的资格。据说技术工人最有觉悟,最有理想,喏,这就是觉悟(樊师傅苦心精制的钢榫),就是理想。小毛说,人家讲啥。樊师傅说,吃瘪了,不响了,会开不下去,统统回去......手里做的生活,就是面孔,嘴巴讲得再好听,出手的生活,烂糊三鲜汤,以为大家不懂,全懂,心里全懂。 金宇澄厉害就在于,他小说充斥着大量的人物对话,但是没有一个引号,根本不需要换行来辨别不同说话人的身份,读者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金宇澄书中大量的插图都是自己手绘。 我写的很不好,也许就是写给自己看。但是文末还是想推荐他的其他几本书,有时间我们一起分享。想写点亮色的东西,最重要的事体就是阅读最厉害人写的文字,比如金宇澄。 男神金宇澄作品: 短篇集《迷夜》,随笔集《洗牌年代》 主编《城市地图》,《漂泊在红海洋--我的大串联》等。
读繁花读后感篇6
作为女人,这书看得我憋闷。书里女人只有皮肉和脸面而没有骨头。男人也一样。碰到这样一个肉气腾腾的繁花之地,除了出家就不给人活路了。我看到一半就估摸着总得有人出个家什么的,最后一章果然就出了。
我不反对作者的白描手法,不反对不写心理活动,我赞赏这样的尝试(三颗星留给写作手法)。但不写内心不是没有内心。人说的话做的事情是有内在联系的,人的成长是有心理学规律的,人心是有深度的。人总是有主观能动性,总是有魂的。但在这本书里,女人的内心我一个也找不到,男人的内心除了直男癌,我也没找到。全书就是肉肉肉,肉下写不过三寸,就见一群人皮在那边随波逐流,讲上海话。
这本书写的是尘世,而不是生活。中国人喜欢管生活叫“尘世”,但尘世这个词带有太多形而上的意义。它意味着一个只有语言而没有沉默的世界,一个只有皮肉而没有魂的世界。它不是真实的生活。虽然繁花里最常见的一句话就是“--不响”,但其实整本书无处不响,和《知音》差不多热闹。内容也差不多热闹,《因嫉生恨,母女反目为哪般》之类的。这么一本书,至少从旨趣和境界上,我实在看不出好来。
讲一个学生咬了人家的耳朵肉,被人逮到了也不肯吞下去,这才是真的悲喜剧。但其实既不悲也不喜。因为没有魂嘛,你的魂在界外,留了个肉身在这边参加wg,这算哪门子悲喜呢?
如果认为本文对您有所帮助请赞助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