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监管研究读后感(互联网金融的心得体会500字)

发布时间: 2024-06-19 12:42:45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5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如下。1、对于金融监管,就是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让市场参与者自觉、自发地服从...

互联网金融监管研究读后感(互联网金融的心得体会500字)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如下。
1、对于金融监管,就是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让市场参与者自觉、自发地服从管理。这种管理形式在理想的市场状态下可以更好地实施,但在非理想状态下,市场参与者不会那么容易服从管理。在很多情况下,由于缺乏金融监管或监管行为,市场参与者之间没有公平的竞争环境。为改变现状,利用信息时代的产品,互联网理财应运而生。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管理还不是很严谨,市场参与者的数据信息偶尔会出现错误。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金融监管部门不能完全放任市场发展,应及时监管。
2、对于市场参与者而言,能否在市场不可预测的情况下保持理性,成为金融监管的主要原因。许多个人行为通过银行信贷完成高风险的金融投资。但是,这种行为毕竟不属于集体信用。互联网金融监管对其个人行为的判断会存在一定的误差。尽管互联网会通过其个人数据系统地分析个体,但互联网在分析人性方面仍难以预测其变化。而且,一个人的思想无法控制集体思想。在国内传统中,少数服从多数。
3、这种习惯下的人习惯性地做出决策,却得不到集体的认可,从而在参与市场的过程中被整个企业否定。互联网理财无法了解它,也无法判断其投资行为[1]。除了上述之外,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监管也源于其不稳定性。众所周知,不少新闻报道称某金融平台负责人携款潜逃。各国提醒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十分必要。
4、一些互联网金融在其营销过程中为人们规划了一个极其美好的未来,这与实际情况根本不符,导致很多人被蒙蔽,对平台充满期待。那么,平台遭受风险后,根本没有承担风险的资本,将面临破产。投资者也很难收回资金,这将深深地伤害到许多参与者。而且,在互联网金融行为中,很多人都是非理性的,他们在非理性的情况下做出的投资行为欺骗了自己。因此,市场监管部门必须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付诸实践,让监管力度大的市场参与者回归安全的投资环境。

互联网金融如何监管

网络的出现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帮助,网络和金融的结合对我们来说也是很大的变化.同样,网络金融也有风险.那个网络金融是监督的?刚刚发布的《中共中央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些重大问题的决定,执行金融监督改革措施和稳定标准,完善监督协调机制,定义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督责任和风险处置责任.决定对未来中国金融监督模式提出更综合、更集约、更适应未来混业经营的金融结构和相应风险结构的新要求.

网络金融贷款利率高,投资门槛低,本金有保证,方便快捷等优势弥补了传统金融的不足,给需要融资的个人和企业带来了便利.据中国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底,中国使用网络支付的网民规模达到2.44亿人,其中手机在线支付网民规模达到7911万人,为网络金融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P2P网络贷款平台数量在中国目前发展迅速,比较活跃的有数百家.据中央银行公开的资料显示,仅由第三者支付,2021年市场规模就超过了10兆元.

网络金融带来了新的金融业态,特别是给中小企业带来了很多便利,但网络金融现在的发展有点快,监督不足也会给未来带来危险.另一方面,有一定的风险,但数量庞大的顾客群体,另一方面,无论是网络贷款平台还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很多参加机构都没有金融中介机构所需的金融许可证,工商注册的是咨询类公司,没有明确的行业规则,监督不足,问题的暴露也是不可避免的.

同时,金融机构混业经营呈加速趋势,中国分业监督模式与金融市场变化态势存在不协调性.现有监督体系、监督标准和监督理念存在不适应的矛盾,金融监督理念和体制与金融发展的矛盾增加.

我们认为网络金融为国内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渠道,也为传统银行提供了革命性的挑战.网络金融、小贷款公司等员工介入金融领域,打破中国金融业的垄断和惰性是很重要的.但是,受到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体制的限制,面对新的事物和现象,给监督管理带来新的要求,监督层面临新的挑战是不可避免的.

网络等新金融监督是一个新课题,是监督部门和行业共同关注的问题.在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开展跨行业经营,提供金融服务的情况下,金融监督模式需要从机构监督转变为功能监督,针对与传统金融业不同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措施.在保证投资者资金安全和风险防范的基础上,也要尊重网络业务自身的发展规律.与时俱进是监督部门的唯一选择.

互联网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急急急!!!一定要全面,不要复制的
(一)金融监管模式滞后于金融创新实践
快速兴起的互联网金融在实际发展中现面临金融监管不完善、金融创
新不足制约产业升级换代和转型等重重困难。金融监管模式大幅滞后于金
融创新的实践,无法切实推动金融改革和创新的进程。尤其是针对以创新
见长的第三方支付、人人贷、民间融资等由市场化需求应运而生的金融创
新产品和服务,金融监管机构不断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甚至直接叫停某
项产品和服务,打击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束缚了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的
发展。

经过笔者总结,我国在金融创新监管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
:
第一,现行的金融监管的组织体系存在一定的缺陷。一行三会四大金
融监管机构虽然各有分工,但是相互之间仍然存在着责任不清的问题,使
得金融创新在现行的监管体制下容易出现监管重置、监管套利和监管真空
等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第二,金融市场的行政管制过于严格,使得金融创新在法律调整之外
受到更大的限制。由于金融法律法规的不完善,金融监管机构被赋予了更
多的行政管理权限,大量的创新需要报监管机构批准后才能推向市场,而
监管机构对于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认识,风险容忍度低,
导致企业创新步伐被迫放缓。

第三,金融监管的方法和手段落后于金融创新的发展。金融监管的落
后主要表现在监管机构检查的程序化、规范化的程度比较低,缺乏令人信
服的风险评价体系和标准,缺少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手段。如在非
现场监管的实施上,还是以纸质报告交互为主,在面对以互联网为主的电
子金融创新时难以做到信息获取的全面性、监管的效率性和风险评估的准
确性。
(二)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思路
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持客观态度,以积极心态予以研究。
监管的目标不应是“管死它”
,而是要通过完善制度,降低风险,保护好消
费者合法权益。同时,随着金融行业混业经营的深化,要进一步转变金融
发展方式,并在合理的范围内提高对新兴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风险容忍度,
给金融创新足够的发展空间。
(三)互联网金融应采取的监管方向
1.
监管原则方面
网络的开放性、
虚拟性使传统的资本充足率标准及现场监管等手段难以对互
联网金融实施有效监管。
鉴此,
监管方向应该是对创新所衍生出的各类金融业务
模式实施功能性监管,
即关注金融产品的业务模式及所实现的基本功能,
并以此
为依据确定相应的监管机构和监管规则;同时,要强调实施跨产品、跨机构、跨
市场的监管,而不是仅仅限于各行业内部的金融风险。

功能性金融监管体制能够较好地解决各种金融创新产品的监管问题,
管理层
应将精力放在如何完善功能监管体制以实现对金融创新产品的有效监管上,
为我
国金融服务创新的发展创造一个适度宽松的环境。

2.
机构设置方面
一是要健全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体系。
为此,
应针对各类依托于网络技术的
新型金融服务,
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
按照功能性监管的模式,
负责推动各类新
型网络金融服务相关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的制定与执行,
并据此开展互联网金融
风险管理工作;
同时,
该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之间应实现信息资
源共享,
相互开放各自的信息资料库,
并定期通报各自的监管情况,
促进联动监
管,提高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是要加强国际间的网络金融监管合作。
应积极同有关国际组织及有关国家
的金融监管当局建立网络金融监管合作制度,
并掌握国际最新技术,
以此加强对
非法避税、
洗钱以及其他犯罪活动的全方位的监管,
形成对我国乃至全球网络金
融健康运行的有力保障;
同时,
借助合作机制,
对可能出现的国际司法管辖权冲
突等,及时与相关国际组织或有关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进行协调。

3.
规章制度建设方面
一是建立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制度。
可考虑将机构的技术实力作为市场准入
的条件之一;
实行类别管理,
并制定相应的分类标准,
以对互联网金融各种业务
的开展加以限制和许可;
实施灵活有效的市场准入监管,
除对资本充足率、
流动
性等进行检查外,
还要对其交易系统的安全性、
电子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等进
行检查。
二是构建安全体系。
应要求互联网金融业务机构重点保障网上交易安全,

技术上、
法律上保证在交易过程中能够实现身份真实性、
信息私密性、
信息完整
性和信息不可否认性;各机构还应建立容灾备份机制,避免业务数据丢失。
三是加大客户保护力度。各杭州网络借贷平台应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意识,
完善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积极配合消费者协会做好金融消费者投诉的调
查、调解工作。

4.
完善征信体系建设方面
一是在实现客户的信用信息管理方面,
要全面落实人民银行关于个人征信系
统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工作要求,
保障消费者个人征信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个人信用
信息的安全。
二是要及时更新个人信用信息,确保个人信用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完整性,
实现全国可联网进行信用查询;同时规范查询行为,降低交易对象的选择成本,
为社会提供全面、快捷的信用服务。
三是要完善客户还款提醒服务机制,
健全处理客户异议申请的工作流程,

通异议处理渠道,
提高异议处理效率;
同时,
要健全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和守信激
励制度,提高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水平,形成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

5.
人才培养方面
金融院校与研究机构要把握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加大金融知识的普及力
度;
同时,
有计划地从国际市场上引进专业人才,
并加强对现有监管人员的培训,
努力建设一支既懂信息技术又熟悉互联网金融运作和风险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
人才队伍,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余额宝的法律监管研究论文

   摘 要 :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是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市场经济体的新兴业态,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创新发生,并且不断冲击着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和互联网社会。以华尔街为代表的金融行业从业者不断地创造出适应于社会发展需要、投资者需求的各种各样的金融产品。当世界进入到互联网时代之后,乘着互联网技术的东风,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起来。互联网金融可以泛指一切运用互联网技术、运用互联网虚拟社区来实现传统资金中介作用的行为。就我国来说,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主要出现在以下领域:第一,支付方式;第二,金融产品;第三,产品销售渠道;第四,金融机构本身。相比较传统金融行业来说,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发展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脚步;第二,互联网金融风险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只多不少;第三,中国的金融市场化程度较低,互联网金融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不足。而我国目前面临着传统金融监管效率不高,互联网金融监管盲点颇多的尴尬局面。为此应当建立起以兼顾效率与公平、安全;兼顾市场与国家;兼顾金融因素与互联网因素;借鉴成熟监管经验;严守监管底线思维等原则,设置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具体规则。余额宝——作为我国目前最新、最火热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其法律性质应当是一种新型的互联网基金。余额宝改写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方向,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功能内容,并且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互联网因素。所以尽管余额宝还面临着货币基金的市场风险、互联网的安全风险等等一系列风险,但是我们还是应该要宽容、甚至扶持它的发展。为此,应当设置适用于余额宝的存款保险制度;纳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选择备付金银行,计提风险准备金,并且同时需要加强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本文除引言与结语外共分四章。

  第一章论述了金融创新和互联网之间的关系,主要论述了互联网成为了金融创新的一个加速器,互联网也是金融发展的一个全新领域。通过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思维,金融创新可以独立于传统的金融行业发生。主要论述了金融创新的概念和特点以及互联网金融的特征和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金融参与的主体应当进行划分,主要区分为三类: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企业,从事互联网金融的金融企业以及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金融企业。

  第二章论述了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包括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模式归纳、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以及监管的一般理论和国外经验。本章节重点论述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这些特征构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特定对象。

  第三章论述了我国目前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体系,重点分析了我国目前的法律困境与制度障碍、现阶段金融监管现状,提出我国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的五大原则和具体机制设计。

  最后一个章以余额宝的发展现状和监管作为内容,主要考察了余额宝的发展历程和法律属性,通过对于余额宝创新能力的分析,结合上文论述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的具体构建,提出了余额宝的法律规制建议。

   关键词: 互联网 金融创新 监管 法律规制

  Abstract

  Internet of Finance is a new industry among the world including China. A large numberof financial products have occurred through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have begun to impactthe existing financial regulatory system and all the Internet community. Wall Street, therepresentative of the financial industry, constantly create these wide ranges of financialproducts for the demands of investors and improve the social development. When the worldgoes into the age of the Internet, the Internet of Finance flourishes. Internet of Finance meansevery action which can play the role of financial intermediary through Internet technology. InChina, there are four kinds of Internet of Finance: the method of payment; the financialproducts; product sales channels;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hemselves. Compared to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the risks of Internet of Finance lie in those fields: first, theregulatory can’t keep up with the pace of Internet of Finance; Second , the Internet of Financerisks are bigger than traditional ones; third, the development in China is slow. The country iscurrently facing the dilemma which means traditional financial regulatory is not so effective,and there is a vacuum of Internet of Finance regulatory. In order to end this situation, weshould build a regulatory system, based on the principles including efficiency and fairness,safety, bottom line of thinking, etc.

  Yu E Bao, a money-market fund promoted by Alipay rewrites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of China's fund industry, changes the way of financial products sales, and injects Internetfactors into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sector. We should take it more carefully and make aseries of regulatory which includes some details and some kind of Macro regulations.

  In addition to this introduction and conclusion altogether is divided four chapters.

  The first chapter discuss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the Internet,mainly discusses the Internet becomes an accelerator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 new field inthe Internet is financial development. Through the Internet technology and Internet thinking,financial innovation can be independent of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Mainly discussesthe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financi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Internet and the Internet financial participation main body. Notable is the subject of Internetfinancial participation should be divided, divided into three major categories: engaged inInternet Financial Internet enterprise, engaged in Internet financial financial enterprises andengaged in Internet Financial Internet financial enterprises.

  The second second chapter discusses the Chinese Internet financial status, riskcharacteristics, including the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pattern of Internet financialsupervision, as well as the general theory and foreign experience. This chapter mainlydiscusses the risk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ternet financial,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particularobject of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in china.

  The third chapter discusses China's current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analyzes the legal dilemma and institutional obstacles, the present financial supervision, putsforward five principles of design to establish th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mechanism ofour country and the specific mechanism.

  The last chapter in the development and regulation of balance treasure as content,mainly inspect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legal attribute of balance treasure, through theanalysis of balance treasure innovation ability, combining the concrete construction discussedabov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of legal regulation ofbalance treasure.

  Keywords: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Supervision Legal supervision

   目 录

   摘 要

  Abstract

   1 引 言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1.3.1 研究方法和思路

  1.3.2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2 金融创新和互联网金融

  2.1 金融创新概述

  2.1.1 金融创新的概念

  2.1.2 金融创新的特点

  2.1.3 创新金融产品的财产性质

  2.2 互联网金融概述

  2.2.1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2.2.2 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

  2.2.3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

   3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

  3.1 互联网创新的模式

  3.1.1 支付方式

  3.1.2 金融产品

  3.1.3 营销渠道

  3.1.4 金融机构

  3.2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

  3.2.1 互联网金融监管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3.2.2 互联网金融风险比传统金融机构更大

  3.2.3 互联网金融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不足

  3.3 金融监管一般理论

  3.3.1 创新和监管的竞赛关系

  3.3.2 监管的外国经验——来自东西方的版本

   4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

  4.1 法律困境与制度障碍

  4.1.1 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问题既是基本问题也是复杂问题

  4.1.2 互联网金融的金融问题是核心问题也是最难以解决的问题

  4.2 我国金融监管现状

  4.2.1 互联网金融创新模仿痕迹明显

  4.2.2 金融创新监管机制对金融创新回应慢

  4.2.3 金融监管机制的发展不够成熟

  4.3 监管原则

  4.3.1 兼顾效率与公平、安全

  4.3.2 兼顾市场与国家

  4.3.3 兼顾金融因素与互联网因素

  4.3.4 借鉴成熟监管经验

  4.3.5 严守监管底线

  4.4 监管机制的具体内容

  4.4.1 主体监管机制

  4.4.2 辅助监管机制

   5 余额宝创新的法律规制

  5.1 余额宝的法律属性

  5.1.1 余额宝的发展历程

  5.1.2 余额宝的特点

  5.1.3 余额宝的法律关系

  5.2 余额宝的创新价值

  5.2.1 余额宝改写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方向

  5.2.2 余额宝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功能

  5.2.3 余额宝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互联网因素

  5.3 余额宝的法律规制

  5.3.1 余额宝的风险

  5.3.2 余额宝法律监管的必要性

  5.3.3 美国的“余额宝”监管模式借鉴

  5.3.4 我国余额宝法律规制的建议

   结 论

  参考文献

互联网金融营销读书心得

   篇一:读书心得——互联网金融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在国家经济转型的背景下,互联网行业和金融行业都成为国家重点的扶持产业。互联网行业在自身不断发展的同时,还在激发着其他行业的变革。“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更是成了大势所趋。对于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在近几年成为了企业与学者们研究的新课题。该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编订的。

  作为首部系统论述“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的著作,作者解密创客金融、创业金融新机遇、新模式、新发展。开创性地提出“互联网+金融=众筹金融”,“众筹是人类社会继股份制之后第二个伟大的制度发明”等论断,并深入阐释“众筹金融”理论。本书也是首部“众筹金融”体系化著作。作者全面论述“互联网+”战略背景下如何完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众筹如何改变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等传统金融的商业模式与组织形式。在全部八章内容中,既有理论的深度和高度,又有丰富详实的前沿案例;既有商业经营模式与行业发展趋势的前瞻,又有风险防控措施与监管政策建议的论述;既有丰富充实的内容,又有各式各样的图表。深入浅出的论述方式,使读者可以“互联网+”时代下,互联网和金融的结合有一个宏观感受。

  该书有以下几个核心观点:

  1. 互联网改变人类的生活,众筹改变中国的命运

  2. 众筹是与公司制同样伟大的制度发明

  3. 互联网+金融=众筹金融

  4.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众筹金融

  5. 互联网是推动金融普惠的重要力量

  6. 众筹改变金融格局、金融模式、金融基因

  7. 众筹改变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

  8. 法治是金融创新的第一生产力

  9. 众筹是互联网精神:平等、开放、协作、共享的集中体现

  10. 让天下没有浪费的资源是众筹的核心价值

  11. 股权众筹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12. 众筹尤其是股权众筹,是实现社会主义的重要路径!

  13. 金融的未来是交易所,交易所的未来是众筹金融交易所

  14. 世界就是一部众筹史!

  15. 众筹是一个信仰!众筹社会主义!

  16. 中国发展的最大的一次机遇已经来临!

  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交织共同推动着人类社会的进步。技术创新带来的生产力发展引发制度创新,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释放了技术创新的潜力,可以说,产业变革与人类社会的进步始于技术创新,而成于制度创新。正是因为有了股份制,将分散的私人资本联合起来形成集中的股份资本,生产规模得以扩大,才能让蒸汽机走出实验室,广泛应用于火车、轮船、印刷机,才有了第一次工业革命,进而有了社会经济的腾飞;第二次工业革命在能源、交通运输、通信等领域的巨大进步,兴办大型企业对巨额资本集中的需求与私人资本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更为突出,伴随市场关系、信用环境、法律制度的日益发展,以社会大生产为基础的股份制成为占统治地位的企业组织。

  进入信息社会,特别是在未来万物互联的时代,传统产业为“互联网+”所改造,信息沟通成本大幅降低,边际成本近乎为零,垂直集中已经不是发挥最高效率的生产模式和管理模式。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生产方式、管理模式发生根本性改变,这种改变产生了共享经济的基础,使得人类社会进入协同共享的时代。未来,众筹将成为继公司制之后人类社会发

  展的重要生产组织形式。众筹就是面向公众筹集资金,特别指以资助个人、公益慈善组织或商事企业为目的的小额资金募集。而我们认为,众筹不仅仅是一种“资本为王”的融资行为,其更大的意义在于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社会资源低成本有效整合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互联网+”就是一个众筹生态圈。

  而保险作为众筹的一种,互联网对其产生的影响会更加明显。通过对本书的阅读,笔者认为互联网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改变保险行业:

  1、消费市场:需求多样化,消费个性和思想行为受到重视

  互联网的信息对称功效,让消费者地位上升,服务要求越来越高,且保险消费意愿由隐形而显性,消费主动性、频次和金额提升,带来更广泛的保险产品创新空间:“保险生活化”成为重要的创新方向,“服务即产品”从隐性理念上升为显性指标,消费者不再为买保险而买保险,保险随着互联网润物细无声渗入衣食住行娱购医甚至感情生活,从经济补偿升格为对冲负面体验的工具,由此将衍生出无数花样翻新的保险产品,或许很多保险产品看上去根本不像保险,更像是服务标准。另外,互联网让保险经营企业有机会捕捉到梦寐以求的“售前”数据,在交易之前就能了解目标客户的个性和偏好,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更为个性化的服务和方案,这意味着R、V的提升和T、C的降低。

  2、代理人:加剧优胜劣汰导致结构性变化

  超过300万的庞大代理人,将是互联网带来唯一令人不安的变数。保险公司、代理公司管理失位,让这个庞大的群体争议频频。无疑,作为成本最为昂贵的销售渠道,其阵地已被互联网蚕食,生存空间遭遇严峻挑战:

  代理人在价值链中的`地位和话语权将弱化,以往与保险公司讨价还价的筹码,将因为信息技术的进步逐步丧失殆尽,比如“客户是谁的”、“我的工作是自己说了算还是被管着”,比如保险公司将通过网络提供售前增值服务以换取代理人对客户名单的控制权,以及应用LBS技术管控代理人的展业轨迹。

  专业技能和展业效能无法提升的代理人势必被淘汰,而先知先觉者主动求变,通过互联网来获得客户,或提升专业能力、服务水平,承揽更多品牌、更多品类的金融产品,还会有些代理人将不再独立销售,而是与互联网结合,成为销售链条中的部分环节,催生“O2O”模式,还会有些代理人将转向三四级城市、乡村等互联网不发达的市场。

  随着互联网和整个保险产业链发展迅猛完善,代理人规模会缩减、能力提升,在地域和消费者层次分布更为均衡。

  3、经代中介:大众市场集中度增加

  数以万计客户粘度高的兼业经代,和以法人业务为主的专业经代,暂不会受制于互联网。但面向大众市场的经代中介市场份额太小,人才沉淀、资金实力不如其上游的保险公司,没有话语权,没有充裕的资源投入转型,加之历史包袱沉重、不愿看也看不懂互联网,在“金融脱媒”的大趋势下将被无情洗牌出局,唯一的优势是灵活。

  而互联网则可以让“灵活”发挥到极致,保险电商将以分销为主,早期触网的中介电商平台因此而存活并有机会做大。

  4、互联网电商:客大欺店或反客为主

  “电商平台”拥有金融保险机构垂涎欲滴的巨大资源:海量的消费数据、关联的行为偏好和商品数据、支付交易入口和潜在的信用数据、庞大的关系链和话题积聚成为与金融保险机构利益交换的筹码,但贪婪可能导致无法达到降低保险销售成本的初衷,成为为人诟病的房地产第二。

  7、 +1:新兴行业配套产业链百花齐放

  保险生态圈本身尚不健全,缺失基础性商业元素、第三方中介弱小、缺乏行业价值共识、各自为政的IT行业标准、缺失信用和医疗等公共基础数据,社保与商业保险隔墙而立等等,

  原因或因为发展阶段不成熟,或者因为灯下黑或短视,或者因为市场格局不够开放,也有商业基础薄弱的历史所致。

  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加之市场的力量、监管的引导,以及资本的助推等生产关系要素,一方面将迅速打破垄断和藩篱,另一方面创造大量的新生市场主体。

  综上所述,互联网对保险的改变可能是翻天覆地的,对于我司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在“互联网+保险”的模式下,只有把握住时代的脉搏,才能“直挂云帆济沧海”。

   篇二:互联网金融线上营销学习心得体会

  互联网金融线上营销学习心得体会 六月25号和六月26号连续参加了我公司组织的两次关于互联网金融线上营销培训,聆听了资深专家沈溪老师的精彩授课,使我受益匪浅。

  沈溪老师通过课堂讲述、案例分析、图片展示、详尽细致的讲述了互联网线上金融营销和我公司网站存在的问题,所授课程案例详尽丰富、贴近实际、可操作性强。通过培训一是使我对营销有了新的认识,从而激发了学习欲望。二是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差距。三是拓展了视野,开拓了思路。

  通过学习学到了利用线上进行营销,利用网上现有的社交工具,如百度知道、文库、贴吧论坛和其他导航网站进行客户的收集,同时第一次接触到百度站长和站长工具等网站进行后台的数据收集更新,通过数据的搜集可以了解到客户在互联网上通过哪个渠道或是链接来到我们网站,什么时间的搜索量最大,什么地区的搜索人数最多,然后和优质的网站或平台继续合作,数据差的网站我们可以停止合作或是适量调整。梳理了我们网站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一一对应解决方案和负责人。

  通过这次学习也深深感到自己的不足,在对于后台技术方面,可以说掌握的知识微乎其微,以后会在这方面加强,会多像希望、郭宇学习关于技术的简单知识和制作网站图片的知识,同时也会多和沈溪老师沟通学习,不懂的要及时问,及时学,积累经验和知识。同时认识到

  因为专业或是工作环境和任职等多方面条件,和沈溪老师存在的很大的差距,只能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不断的积累学习摸索,并多和相关人员多多沟通,把自己的工作做到位,日积月累,持之以恒,一定会有所成绩。

  网站的营销工作并非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而是个漫长的整个团队持之以恒互相沟通协作的工作,是个不断摸索前进的过程,运营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的活动配合,如每天在知道、文库、贴吧、论坛等渠道发布广告,积累到一定的时间必然会有所成就的,风控人员严格控制风险,技术人员完善网站,维护开发网站功能,行政财务其他部门做好后勤工作,保证整个公司有个安稳的后方,通过各个部门的协作沟通网站必然会像着好的方向发展。

  再次

  感谢授课的沈溪老师,同时更感谢公司平台给这个学习机会,学到的知识会学以致用,更好的回报公司。

   篇三: 《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报告》-读后感

  今天有幸拜读了陈勇、杨定平、宋智一三位学者的《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报告》这部新著,使我受益匪浅。该书是专家、学者对当前中我国互联网金融长期研究的结晶,是互联网金融学的前沿,对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概念进行了科学的定义,剖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展望了互联网金融的远景,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本书结合我国当前国情,详细论述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内容详尽,各有千秋。其中对煜达投资城的研究最为透彻,煜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定平先生以服务实体中小微企业为宗旨,依靠资深技术团队,搭建产学研为一体的平台,创建了煜达投资城,该平台从单纯的平台中介服务转向家居产业链金融、股权投资、新兴产业投资四大模块,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科学管理,化解风险,为投资人赚取丰厚的利润,解决了融资人的燃眉之急,实现了投资、融资双赢的目的。

  投资实业是煜达投资城的主要特色,也是公司业务的主要发展方向,实体产业主要有雅堂家居有限公司、盛世鸿雅家具有限公司和四川面道股份有限公司。家居产业链金融是煜达投资城的又一大创举,这种方式风险可控,操作简便。“不熟悉的不做”是规避风险的最佳选择。

  总之,本书的亮点很多,值得投资人去研究,去发掘,去推广,本人才疏学浅,抛砖引玉,有不当之处望各位批评指正。

本文标题: 互联网金融监管研究读后感(互联网金融的心得体会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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