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5000字以上我是大学生,这个寒假老师要求读一本好书,写读后感要在5000字以上,读什么书没有要求,但不能读言情小说、杂志。要读对自己有意...
读后感5000字以上
我是大学生,这个寒假老师要求读一本好书,写读后感要在5000字以上,读什么书没有要求,但不能读言情小说、杂志。要读对自己有意义的书。谁能给我推荐一本书啊!!!外加5000字的读后感啊!!!字数越多越好!7000——8000最好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看了一遍,真是震撼人心的作品啊,读后,让人觉得这不是一部虚拟的文学作品,倒像是一个真真切切发生过的故事。“余华的小说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小说,我的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我觉得这样的文章很朴实,很符合当时的环境,但依然可以将那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十分真实、透彻。
本书中主人公许三观父母早亡,幸亏他的四叔和爷爷才得以长大成人。许三观作为一个大男子汉拥有着强健的体魄,为何不靠着自己的力量去干一些体力活之类的工作而是靠着卖血来赚钱,娶妻子。那些村里人的思想总有一些古怪之处,认为只有卖血的男人身子骨才强,那些女人大都嫁一些经常卖血的男人。就这样,许三观出卖了自己的力气用这种村里人觉得光荣的方式娶了妻子。可是,我认为这是作为一个男子汉的耻辱,难道不应该凭借自己的胆识、勇气,去闯闯外面的世界呢?为什么不能凭借自己的双手开拓属于自己的蓝天?为什么必须得靠卖血养活家?我对许三观总有一种看不起的想法,认为他无能而且懦弱。
可是 ,当我再一次翻开《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时,对许三观这个主人公的想法又改变了。
许三观,作为一个极其普通的丝厂送茧工在那个动荡的岁月里,为了能使家人过得平安、幸福,一次又一次地靠着卖血来养活生计。许三观卖血的次数,第一次,卖完之后娶了媳妇。第二次,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一次次的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而又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知道,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择,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知道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可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当他的非亲生儿子一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要从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也就意味着,他要一路卖血到上海。在卖血中,他看到了根龙的死,他体味到自己内心的悲凉与恐惧。可是他还是要卖血的,血是他的生命,可生命中注定还有比生命更真贵的东西:爱。他爱他的每个儿子,这恰是他光辉灿烂的地方。
当你看见林浦的居民都在吃午饭的时候,蒸腾的热气使窗户上的玻璃白茫茫的一片,一个50岁的老头用碗舀起河里冰冷的河水,仰起脖子一口将碗里的水全部喝下去,然后他双手抱住自己猛烈地抖动了几下。过了一会,觉得胃里的温暖逐渐回来了,他再舀起一碗湖水,再次一口气喝下去,这样的情景实在是令人感动的,一个50岁的老头照理来说应该在家中悠闲、快活的过日子,为了儿子再大的牺牲也愿意。隐隐已经感觉得到最后的结局了。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的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无法表达出来。说真的,我无法想象一个多次卖血的50岁的老头,为了非亲生儿子可以连续卖血6次,可以在冰冷的冬天喝湖中的凉水……
“坐了一会,他从胸口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他数了数,只有三十七元四角,他卖了三次血,到头来只有一次的钱,然后他将钱叠好了,放回到胸前的口袋里。这时,他觉得委屈了。泪水流出了眼眶,寒风吹过来,把他的眼泪吹落在地,所以当他伸手去擦眼睛时,没有擦到泪水。他坐了一会以后,站起来继续往前走。他想到去上海还有很多路,还要经过大桥、安昌门、黄店、虎头桥、三环洞、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和新镇。”俗话说得好“男儿有泪不轻弹”,也许许三观是因为买三次血的钱还没一次的多觉得很委屈,就哭了。我想这也是理由之一,更多的是爸爸对儿子独一无二的爱。在当时,很少人会为了自己非亲生的儿子生病,拼了这条老命也要救自己的儿子,这种爱是非常伟大的,是很令人钦佩的。
年轻的血头说:“你快点走吧,我不会让你卖血的,你都老成这样了,你身上死血比活血多,没人会要你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你的血……” 一乐说:“爹,你别在这里哭了,你想吃炒猪肝,你想喝黄酒,我给你钱,你就是别在这里哭了,你在这里哭,别人还以为我们欺负你了……”二乐说:“爹,你闹了半天,就是为了吃什么炒猪肝,你把我们的脸都丢尽了……”三乐说:“爹,你别哭了,你要哭,就到家里去哭,你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但是,许三观没有想到,自己一卖,就卖了几十年!到了他六十岁的时候,血,卖不出去了,这无疑是一种多大的讽刺啊。他的生活没有保障了,有突发事故,也没有处理方法了。许三观老泪纵横了,最后一次卖血,虽然不是因为缺钱,而是为了再去胜利饭店,为了再去品尝炒猪肝,黄酒。但当他得知自己的血只有油漆匠才会要,才会当作猪血用……他沮丧了,魂不守舍。但是,他的三个孩子,却一点也不理解,是父亲的血养活了他们,是父亲的血让他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许三观一共卖过的血数不清,只记得,在结婚的时候第一次卖血,之后接连也卖了很多次。特别是为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 一乐卖得最多,生病、打架。但是,到了最后,他的儿子都没能感受到自己的父亲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人。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卖血人最大的奢侈,我想故事结尾的“三盘炒猪肝和一瓶黄酒”也成为了主人公“一辈子吃得最好的一顿”。
许三观的人物性格是丰满的,鲜活的。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我们发现,为了生存不得不出卖自己身上宝贵的骨血,这不是个人行为而是整个社会与时代大背景所造成的。他没有因卖血而死或是身体败掉,这较根龙与阿方强许多,他享受卖血所带来的好处,不去思考为何会去卖血,而是对卖血往事念念不忘:“以前家里每次有大灾大难都是靠我卖血渡过的,以后我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什么事可怎么办......”
我还认为他是一个对生活充满着强烈追求的底层社会工人。在进入生活最艰难的时候他依然是可以想到去卖血这样一个求生的途径。正是有了与根龙、阿方他们的第一次卖血的经历,才奠定了以后的卖血历程。虽然有点可悲还带些凄凉,但这并不是他的所愿。谁会在自己生活过得去的时候去卖血呢?没有谁,真的没有谁会。就是走到生活无法过活的地步,才会选择这样一条不归路。明明知道卖血就是卖命,可他依然去卖血。当他为了自己的妻儿,为了他们的幸福生活而去卖血时,我觉得,现在的卖血是一种崇高的赚钱方法。许三观是一个值得敬重的人,因为在生活最艰难的时候呀没有出卖自己的人格,去做些伤天害理的事。却是宁愿的伤害自己来换得家人的幸福。说实话,他的确是值得敬重的一个人。“所以,在我看来,他的价值取向大概就是:只要我活得好好的,我就不能让我的家人受苦受累。我也不会因为生活而去做些有损自身颜面的事情,我就老老实实的做好我自己的本分工作。底层就底层吗,有什么好抱怨的。”想想现在的社会,人们总是把面子看得很重,不愿去做那些底层的工作。当获得了一份理想的工作,人们就会想不断往上爬,但许三观却不是这样的,他不会对底层工作而感到羞耻,也不会埋怨,老老实实地做好自己本分之内的事就好了。
是的,可以说许三观的一生是传奇的一生,他有着比别人不同的卖血经历。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实在是令人震惊。当今社会不是有很多因卖血而得爱滋病的案例吗?他没有什么意外也就算是对他最好的回报了。
社科书籍读后感 5000字
《全球通史》读后感
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对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作了高度的概括,它不同与一般卷帙浩繁的史书,让史料、历史事件占多数,而是用一种定论性的话语将人类历史几千年来的有关文明、朝代的更替、社会制度的变迁等等问题做了一个总结性的阐释。在阅读《全球通史》的过程中,无法对具体历史做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所以只能有一些印象式的感悟,当这些感悟印证到了现实和自己所了解的中国历史,便有了下面的几点读后感。一、在人类社会迈入近代以前,人类的各种群族在各大洲自顾自的繁衍和生存,各种有明显地域特色的文明、文化也就这样逐渐发展起来并形成了一种超自然的力量,这种力量又继续推动着人类历史的发展。 世界历史进入近代以后,人类的好奇心衍变为强烈的野心,并逐渐对自己的生存空间提出了越来越多的要求,于是人们再也不像动物一样随遇而安安分守己地生活在自己的那一片土地上,人类在名为“国际交流”的幌子下开始了永无止境的争斗,这在当前的世界仍然在延续。 放眼望去,世界历史越来越是“实用主义”哲学或是“唯物论”的天下了。近代以来的一次次战争,一战二战,在炮火的轰鸣下人类在一次次地进行着力量的转换。时至今日,这种力量的转换还在继续,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提到“竞争”、“综合国力的竞争”之类的话语,于是世界各国大多都在拼命发展经济,希冀能建设成一个强大的过渡,在所谓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种“竞争”越来越形成一种怪圈,国际竞争的号角吹响到各个地区,我们看到现在的中国,发展经济是头等大事,GDP指标压倒一切,经济搞上去了一切也就好了。这种“竞争”说白了就是“物质第一”、“一切向钱看”,我们在人类历史的任何时期都不会看到这样的场景。 我们在对比1500年以前的历史特别是远古历史和1500年以后的历史不难发现:创造了一直到今天我们都引以自豪的灿烂文化的远古时期所发生的战争远远比近代以来的世界要少得多,而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改善和丰富,人们的欲望也越来越强,战争也越来越多,这不能不让我们反思自己的行为是不是偏离了人类历史正常的发展轨道,反思我们当下的思想理念是不是能够经受得住历史的考验。“物质资料的生产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我们对这一理论的理解是否有点夸大了呢? 二、《全球通史》对中国的介绍始于商朝,把商朝当作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皇朝来展开中国历史,这和我们一般所认为的“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是不一样的。目前史学界尤其是外国历史学家对我们所称的“五千年文明”还有很多持怀疑态度,以至于我们国家的“夏商周断代工程”的出现。这是一个颇为有趣的现象,在外国人的压力下我们屈从地去挖掘我们的祖先的坟墓并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年代久远,难道“历史悠久”便能加足我们以后在国际交往中说话的底气?难道美国会因为一个国家的历史长短来作为它外交政策的依据?我们对本身历史的研究不应该建立在别人的要求下,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值得自豪的历史。时间能说明什么呢?只能说明过去。民族、国家乃至于我们个人的发展,力量的高下,都不是以时间来衡量的。美国只有两三百年历史,但还不是生机勃勃,照样生活得很好? 斯塔夫里阿诺斯意味深长地引用了伏尔泰的话作为题记开始讲述1500年以后的中国:“我们不必被中国人的成就迷住心窍,以至竟承认其帝国的体制真乃世界有史以来是最好的。”我们承认,我们不是最好的,但又有谁能说证明自己的民族自己的国家在人类历史的漫漫长河中是最好的呢? 三、《全球通史》在最后说“人类还从未看到在他们面前如此灿烂夺目的前景,但人类也同样从未见识过潜伏在这种景象后面的蘑菇云。” 斯塔夫里阿诺斯以及现在众多的历史学家都认识到了科技在人类历史上的重要性。希望中孕育着危险,美好中承载着毁灭,也许真的有那么一天,人类会发展到穷凶极恶的最高境界,将那些所谓智慧结晶的恐怖武器搬出来施加在对方身上,或者说某些国家、某些民族试图创造出更具有科学含量的威慑力量,在试验或是检验、尝试的过程中,科学突然和人类开了一个玩笑,发挥了它的威力,在人类看到结果的过程中也结果了自己。这一天会不会遥远呢? 马克思主义说,事物总是有着“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的,那么人类呢?我们在不断创造历史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挖掘自己的坟墓吗?我们会最终殊途同归地走向末日吗?对于我们每一个个体的人来说,生命的过程远远比结果来得重要,所以即使我们走向毁灭的必由之路也用不着惊恐。我们对于历史的研究和认识,更重要的是能更好地帮助我们认清现在,以及美好地憧憬未来,而最重要的就是珍惜现在的一切。
<经济学的思维方式>读后感
读到这本书的纸质版本对我而言,存在一种偶然性。原因在于这本书是一本通俗读物,一般而言我是兴趣不大,去花钱买它的可能性也就更小。不过,因为在某论坛上有个抽签赠书活动,所以我偶尔也会漫不经心地去尝试一下,不料想抽到这本书了(其实我更想抽到的是彭慕兰的《贸易打造的世界》)。
保罗.海恩,此书的作者之一,在看到这本书之前对于这个人没有多少了解。不过他是任职于华盛顿大学。对于这个学校我还是比较熟悉的。93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之一诺斯就在此学校任教,也为这本书作了序言。彼特克这个名字,我在米赛斯经济研究中心的主页之上曾经看过他的文章。大卫·普雷契特科虽然没有听说过,不过从对他的著作的介绍以及任职于乔治.梅森大学的经历,可以感觉出来他和彼特克一样,都是属于受奥地利学派思想影响很深的人物。没有看这本书,似乎就可以感受到书中蕴含的奥地利学派的气息。
虽然到目前为止,才刚刚读完这本书的微观部分(这本书包括微观,宏观等方面的内容)。不过,基本上也摸清楚了这本书的大概脉络。这本书总体而言,回避了高深的数学模型,语言运用的比较浅显易懂。主要针对的对象是非经济专业的学生。希望能够让这些学生在一学期内掌握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框架。这似乎和曼昆的《经济学原理》有所相似,但是就其内容广度而言,《经济学原理》似乎无法与之媲美。个人觉得,这本书在国际上的流行程度必然会超过曼昆的《经济学原理》。
这本书从开篇就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当谈到“需求定律”的时候,就引出了“市场出清”的真实存在:这种结果是在不经意间产生的,并非人为设计的结果。也许我们这时可以想象到当初的“科学的理性的计划经济”为什么不能取得成功:原因就是在于它无法获得真实的反映信息的价格。当谈到成本的时候,似乎存在着某种因素,使得我搞清楚了以前一直困惑的一个问题:“成本”往往是与剩余索偿权联系在一起的。人们会关注某种事物,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自己为之支付了成本费用,并且自己的行为决策与自己最终从中获得的利益密切相关。与当然,在微观部分最精彩的还是“利润”的部分。”不确定性是利润的源泉,这句话我在弗兰克.奈特的《风险、不确定性与利润》中就已经知晓。不过奈特的书是我读过的书当中最难读懂的书籍之一。在读过保罗.海恩等人的描述之后,似乎对于不确定性的认识比以前有所加深:“企业家" 的作用似乎与海纳83年的一篇文章中所表述的”制度“的含义有相似之处。当然,这本书当中还有许多与众不同之处,宏观的部分我还没有读完,就不先作评论了。不过似乎我更感兴趣的还是微观部分。
这本书也许和其他书还有一个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这本书的难易程度是个“变量”。如果只是为了对于经济学的基础概念有所了解的话,姑且只读正文部分即可。如果想对经济学知识有更深入的把握,可以对于每章后的习题进行思考。习题所涉及的领域个人感觉还是比较广的,有涉及行为经济学方面的“公平概念”以及“讨价还价理论”等等。当然,与正文相关的参考文献也都是一些经典文献,要想搞清楚这些文献的学术内涵,还是需要有比较高的学术造诣的。
红楼梦的读后感5000字
红楼梦的读后感5000字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作家曹雪芹花费了十年心血铸就的一部文学巨着。下面要为大家分享的就是红楼梦的读后感5000字,希望你会喜欢!
此次通读《红楼》,共经一十三天,耗时四十而有余.然撰此文者,非为一"感"字,仅略表鄙人陋见是也.
可以说,《红楼》一书实际上是将笔墨集中在一代家族的兴衰,进而表现了整个清王朝的大体的兴衰史.纵观全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其实就在于它的《金陵十二钗》,以及它的副册,又副册.这里面包含了几十位性情各异的女子,可以说,实际上整部书的构架,就是围绕着这些人物而设计的.
可以说,曹雪芹先生在人物塑造上是相当成功的——我之所以不提高先生,是由于整部书的人设几乎由曹雪芹先生一人完成.纵观全书,人物间性格或有相似之处,但绝无重复.拿两个性格同样泼辣的人物,王熙凤和探春来说,王熙凤在性格上更重视钱财,并时常有炫耀自己的心理,而探春则自有一番孤高的性格,与王熙凤相差甚远.文中其他的人物也是一样的道理,可以说,在一个活动背景如此狭窄(容,宁二府,大观园)的地方,要集中如此之多的人物,又要突出各自的性格特点,本身就是一件奇事.《红楼》一书的可读性,在很大程度上与它优秀的人设有不可隔绝的联系.
《红楼》一书,在对待人物的处事上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情痴情种类:代表人物贾宝玉,秦钟.
勤恳理家类:代表人物袭人,薛宝钗.
倚强好胜类:代表人物王熙凤.
下作无耻类:代表人物赵姨娘,王善保家的.
心小计大类:代表人物林黛玉,秦可卿.
麻木不仁类:代表人物香菱.
游手好闲类:代表人物贾芸,贾瑞.
软耳无能类:代表人物王夫人.
以下还有若干,皆因人数过少而不便提及.
从《红楼》一书的总线来看,故事是围绕着"宝,黛,钗"三人的悲情恋爱展开的.在这场横贯全书大约八十回的悲剧中,没有一个人是胜利者,他们都失去了属于自己的东西.自然,损失最惨重的是黛玉,她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全书的男主人公贾宝玉,由于他是在曹雪芹的反对封建思想的笔下成长起来的一个人物,因此,他的行为举止,不免与别人有很大不同.他性格乖张,敢冒当时"大逆不道"的事情,又是个典型的情痴,而且非得在女人堆里才能表现出自己"绅士"的一面.为此,无数评论家们曾说他是个"天生的败家子","好色之徒"等等.但我们不应该否定了宝玉所带来的反封建的积极意义.例如,封建礼教讲究婚姻是"父母之约,媒灼之言",而在他所属的大观园中,偏偏的有个薛宝钗,又偏有一块金锁,讲究个"金玉良缘".但宝玉偏不信这一套,以至于在睡梦中都会喊出"什么是金玉良缘,我偏说他是木石姻缘"这样的话来.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尽管用在这里稍嫌牵强,但宝玉反感于功名利禄的一系列做法都反映了他与封建社会的对立,具有明显的进步意义.
对于书中的女主人公之一林黛玉来说,——为什么要用"之一",是由于在《金陵十二钗》中把他们两个人的事单合为一首诗,列所有诗词之首,她的命运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凄惨的了:幼年父母双亡(另一人是史湘云),体弱多病,期望中的爱情不能得到(这其中的典范是迎春),最终死在了封建礼仪制锆下(香菱也可以算一个,只不过她是精神的死亡),也算得上是一生命运坎坷不断了.除了心胸不够开阔和体弱多病以外,她的其他能力都可以在大观园中的所有女性中算得上是佼佼者了.事实上,黛玉的性格之表现,就是受到了宝玉的进步主义思想的熏陶.和宝玉青梅竹马的她,本希望能有一段圆满的爱情,
但最终就是死在了这段爱情手里.同时,她的才气,她的灵性以及她未加掩饰的性格,也因此被一并埋葬了.
至于书中的另一位女主人公薛宝钗,她历来是人们争议的焦点所在.有人说,她从一开始所表现的那种端庄识大体,沉稳,宽容以及能取悦于长辈的能力等等,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那张写着"宝二奶奶"的宝座,而在此过程中,她还用了无数的阴谋.实际上,说出这种话来,真的是冤枉死薛宝钗了.她确实端庄,沉稳,但并不显得做作.她和黛玉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这里.本来,她也有活泼的性格,这一点从她听见黛玉无意间提起《西厢记》中的文字后,笑道"你跪下,我要审你",而后又悄悄揭露自己实际也看过类似的书籍,以及她在螃蟹宴后与黛玉嬉闹的情景都可见一斑.事实上,宝钗是在封建势力的魔爪下一步一步走向现在这个样子的.至于说她"工于心计",这话用在王熙凤身上还可以,但宝钗本是为选秀女而上京,又在荣府中同众姐妹一并长大,哪里来的什么"心计"可言 难道说,这"心计"也是像贾宝玉的某事一样,是"密授"给她的不成 可以说,宝钗实际上背负了太多世人以不公正的眼光给她的压力.她有的是能够做事的头脑,而不是能害人的险恶用心.
说完了三位正牌主角,就不能再提一下有关的副主角.无论是从出场时间还是所起到的作用来看,袭人无疑都是首选.(其实可用的还有王熙凤等人,这是另说)作为此前贾母屋内的大丫鬟,袭人在书中具有很高的地位(贾府规矩,服侍过旧主子的奴才,比少爷小姐的地位更高;后文中林之孝家的也提醒宝玉"不可坏了规矩"),可以说,袭人是全书中出场时间最长的人物,有一百一十回以上.而她在贾府中所起到的作用,对上则是协调好宝玉和长辈之间的关系,对下则要统领宝玉全屋的丫环,在日常生活中又时常扮演一个贤妻良母的角色(袭人和宝玉之间的关系,在第六回和第一百二十回中皆有提及).因此,这也就注定了袭人一生的命运.总体说来,袭人是一位称职的管家,她有效的协调了宝玉和其他人之间的关系(麝月似乎也可以,但那只限于内政而不是外交).如果没有袭人,我想整部书一定会逊色不少.
除了袭人以外,另一位影响较大的人物就是王熙凤.在协领宁国府,筹办贾母寿宴以及在贾家破败的时候独立支撑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无一例外地反映出了她卓越的居家理财才能(要是仅仅论此,恐怕只有秦可卿可以和她相提并论).可是,无论再怎样褒扬她的功绩,都无法掩盖她身上劣性的一面:贪财,爱使小伎俩,心眼太重.至于无视国家法度,那是当时再平常不过的事,谁权大谁有法,暂且按下不提.在贾家破败的时候,王熙凤曾经和贾琏商量,"此时再发个二三百万的财才好",可见她之前就在贾府内作过了一笔数目较大的假账,而且自己从中也是获利不少.至于设计把尤二姐活活整死,那更是不在她的话下.谁叫她非得有这样的性格 最终是连气带急,吐血亡故.
说完了主要人物,再来对整部书进行一下感悟.总体来说,这部书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之间的风格,细看起来还是有不小的差异的.曹先生在这部书中所设下的一个个伏笔,简直令人拍案叫绝.比如,贾政不走行不行 答案是肯定的:不行.从前文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贾政本身是一个教子严厉,不容出轨的人.如果贾政不走的话,那么,从此以后大观园内的故事情节就可以不再继续了,我们也大抵不难想象,如果贾政不走,那么故事发展应该是宝玉不爱学习,仗着贾母溺爱不服管教,最后成为一个真正的"闲人"什么的,也是说不定的事.因此,他必须要走,而且走的时间越长越好,这就是为什么当贾政冬季即将归来的`时候,曹先生又给他摊派了一个"视察灾情"的任务,生生地又让他在外面足足多呆了近半年的时间.至于修建大观园,若是按照文中所说,这园子足有"三里多长短",再加上文中对各个庭院的描写以及一般富贵人家修建屋舍的大小来看,粗略一算的话,这园子至少也有个两三平方公里大小,在现实生活中自然也不会修这么大的园子,否则,就是"违制",可是要杀头的死罪.因此,曹先生特地为此借了一块敲门砖——元妃的回家省亲.有了这样的保障,一切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违制——这是为贵妃准备的园子,大一点也未尝不可;铺张——这本来就是通病,难道还想让人看到自家丢脸不成 真是绝妙至极!而且,大观园的修建,使得全书的活动核心由荣宁二府转变到了这里,也为文章提供了一个更大的背景舞台,彻底解决了文章初期出现的活动空间有限的问题.
我想,所有人应该都对全书中的第九十七和九十八回的"黛死钗嫁"的情节记忆犹新吧 从全书来看,它是第八十回以后的最高-潮事件.可以说,从艺术效果上来说,它达到了一个绝妙的境界,应该是高先生对曹先生的反封建意识的最好诠释.它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整部书以后的走向,甚至比"失宝玉通灵遇奇祸"一节更为高-潮迭起.为此,薛宝钗也成为了世人所唾骂的对象,因为就是她间接地逼死了黛玉.但这对于宝钗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作为一个从小就接受封建礼仪教化的女人来说,她所能做的只有接受父母的安排.况且,在当时的情况之下,那可能是能减轻宝玉病症的唯一方法,她又怎好驳回已经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的贾母和王夫人呢 况且这个主义的提出者是王熙凤,并非宝钗自身.在整个事件中,宝钗只是一颗被利用的棋子而已.但遗憾的是,我们常常注意的是那颗棋子,而非操纵棋子移动的手.
尽管《红楼》一书是一部不朽的历史名著,但是我还是要说,它也有它自己的局限性.作为一部反对封建教化的书籍来说,它其中依然掺杂了太多的鬼神因素在里面.但是,我们也决不能因此来责备作者.毕竟,这是在十八世纪,是封建主义依然在中国盛行的时代.但是,这部书依然有一个致命的毛病,就是犯了中国人民"大团圆"的思想,在文章的末尾有增加了坏人或悔过或被诛,好人则终有好报,还增加了"家道复兴"之类的吉祥如意好话.我想,这应该是已经超出了曹先生所设想的范畴的了.
其实,对于"黛死钗嫁"的情节,我至此都没有说,是因为我有自己的另外看法.纵观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但凡一个王朝从极盛开始走向衰败,至少都需要一百五十年的时间,甚至更长.而《红楼梦》的写作背景,刚好是在"康乾盛世"中期之后,清朝开始走向衰退的时候,也就是说,它应该还有一百五十年的时间好走(实际好像也差不多).而在此时表现出进步思想的宝玉和黛玉,我们不能否定的是他们新生的思想和为之大胆的行动,但我们仍要看到,他们面对的是一个时代,一个统治了中国至少两千年的时代.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他们的失败成为了一种必然,因为仅仅靠几个人的力量是绝不足以动摇一个还没有出现明显破败的时代的.只有一个时代将灭而另一个时代即将新生时,那些超前的思想才能真正发挥他们的作用.至于之前,运气好的是为他人提供了指路石,其他的,可能甚至是警示.
毕竟,这是一个时代.但旧时代总会过去,就像现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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