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危机面前谈生命读后感(《生命生命》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6-11 02:30:21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5

热爱生命读后感,下面是提供的热爱生命读后感,欢迎阅读。,篇一,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

在危机面前谈生命读后感(《生命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

  下面是提供的热爱生命读后感,欢迎阅读。

   篇一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但是,这真实吗?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篇二

  生命──一个永恒的话题! 2004年夏季雅典奥运会开幕式及闭幕式创意兼艺术导演帕帕奥安诺,用古希腊“人啊,认识你自己”这句名言,引导人们进入充满寓意的历程。这句话几千年前就刻在古希腊奥林匹斯山上的特尔费神殿里的一块石碑上,并因之诞生了著名的斯芬克斯的故事,故事中有个让人们猜了几千年的谜语。千年的时光滚滚而逝,今天的人类依然没有揭开自我的谜题,这说明人对生命、对自我的探索是永恒的。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调,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求生的欲望,点燃了他的生命之火。不知过了多久,不知走过、爬过多少路途,在同强壮的熊的遭遇中,疲惫不堪的他竟然像个发疯的怪物一样凛然怒吼,硬是吓跑了那高大的熊。他爬着,滚着,无天无日,无时无刻,微弱的生命能量不断从强烈的求生欲望中得到补充,生命之火就这样燃烧着,支撑他同死亡同恐惧斗争。快接近带来生命希望的海滨时,他看到另一个“生物”爬行的轨迹,那正是他的同伴比尔。

     然而,等他终于走近比尔的时候,甩掉他的比尔已经成了猛禽的野餐。他冷笑着接着朝前爬去,他在最后仍然保持着他做人的操守,没有像野兽一样去啃食同类的尸体。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觊觎着对方的生命。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在与同样病弱的野狼的较量、跟踪中,他最终咬死了狼,吮吸了狼血。最后,他爬到海滨,被捕鲸船上的人发现了,他获救了。

  休息天,外面下着雨,沉浸其中,焉能不感到其乐无穷!最打动我的是文中的“他”躺在海岸上等待病狼来舔他,一等就是几天这一个情节。在这个情节里,我感受到了生命悲壮,两个同样虚弱的生命,为了那一线生机,消耗着各自的耐心,渴望生存,到了最后已演变成了拼搏的本能,我体会到了生命的无限伟大,又体会到了生命的无限渺小,但正是渺小与伟大碰击,才演为悲壮。我细细品读小说中大量细腻的心理描写和逼真的细节描写,体会主人公在饥饿与病痛的边缘与环境作斗争的心里变化,感受在生与死的边缘人对于生存的渴望是多么的强烈,以及主人公顽强的求生意志和不屈的抗争精神,认识到“人”的伟大!通过阅读小说,感受生命的伟大和人性的力量,注意力投向心理描写,仔细品读中尝试身临其境或感同身受,在想象体验中作一次心灵之旅,体会主人公在生死边缘顽强抗争的人性力量。

    体会到要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并启发通过品味和反思加以实现要在阅读中认识自我、关注自己的情感体验和心灵成长。今天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我突然觉得豁然开朗了,我明白了,“我”是谁并不重要,就像小说中的“他”是谁并不重要。但是,我们一定要知道,“我”──就是这苍穹中的生命。生命赋予了“我”精神、意志、理想、智慧!我们要珍惜生命、热爱生命!生命,与人类同在,不管我们遇到什么,它都会与我们同在!我想:生命本身就是一种幸福!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热爱生命》这本书值得我们去学习,去感悟!

  这部小说,紧张的故事情节中没有一点作者人为的痕迹,没有多余的议论,它只是清晰地展示了一个人在荒原中历尽艰难的求生过程,不动声色地描绘出了生命的伟岸和强大。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它告诉我们这样一个近乎真理的事实──敬畏我们的生命,相信我们的生命,和我们的生命紧紧相依,和我们的生命结成最紧密的“联盟”,我们就会尽享生命的美丽与神奇、生命的剽悍与强大。

  我常常想起大仲马的一句话,人类的全部幸福就在于希望和等待之中。活着是幸福,希望是幸福,等待是幸福。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是在为了人类的活着和追求幸福而运作,活着和幸福是人类的主题和目的:如果离开了活着和幸福,人类的—切便将失去意义。 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成了一具行尸走肉。热爱生命,就要学会抗争,并且要敢于胜利!不是吗?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

    人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我们受苦、受累、奋斗、挣扎,我们亦享有诗歌、朝阳、自然和亲情。我们每个人都在崎岖的山路上攀登着,为生活也为生存。生存是人的本能,生活亦是内在自然的愿望,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生命是一切上层建筑和物质世界的基础,因为有了人类生命,才有了思想,才有了希望和追求,才有了这个五彩缤纷,像万花筒一样美好的世界。生命面对时间和空间,正如古人所说“若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若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人生是短暂的,也是永恒的。人世间的生活才是实实在在的,有天伦之趣、朋友之谊、恋人之情,有理想、有美好、有追求、有梦幻,只有在人世间才能创造真正的美好天堂。珍惜生命吧,给人生唱一首赞歌。

   篇三

  记得有一个文学家曾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形成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上。读了这本书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战胜了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以前,我认为生命只不过是包含肉体的躯壳罢了,支配着我们的思想、意志和行动。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了所有。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像行尸走肉一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受外界压力困惑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从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忘记了学习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充实,更加丰富精彩。如今,我对学习和生命都有了新的见解,明白这一切其实都是为了自己。

  现在有的学生不顾生命的危险,染上了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恶习,摧残着自己宝贵的生命。而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要坚强。如果你懦弱,那么你将永远逃不出困难的泥潭。

  在金笔作文课上,我们班读了蒙田写地《热爱生命》。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 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无视时间,闲置时间,那么成功会不知不觉地远离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时间,那么成功会离你越来越近。正如鲁迅所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图标下载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比起我来,我就像一棵枯树,风一吹就倒。

  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玩着玩着,突然我们迷路了,被困在一个四面环树的阴森的地方。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剑剑哥哥没有哭,他在一个树桩上看来看去,终于吐出几个令人高兴的字:“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哥其实是看树桩上的年轮才知道出口的。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篇四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心魄的力量!

  杰克•伦敦笔下的生命很奇妙,它有顽强的意志,它告诉我们: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

  人之所以成为人,是多少年进化的产物,这漫长、痛苦的过程不仅产生了现在的主宰地球的生物,更培养了人类顽强的意志,人类逐渐成为挑战自然的胜者,顽强的意志是很重要的因素,这种意志顽强的背后其实就是很简单的想法——活下去,不管情况怎样,活着就有希望,就有明天。意志应该是我们对待挫折的有力武器,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不可能都一帆风顺,谁都会遇到挫折,甚至是难以承受的磨难。我们会想到放弃,在这个时候如果想想杰克•伦敦笔下的淘金者与狼血肉搏斗的过程和他所表现的那种超凡意志,我们就会感到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鼓励着我们坚持下去。

  热爱生命,就要有顽强的意志,并且要敢于胜利!活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都是曲折坎坷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要有顽强的意志、学会抗争和不懈的努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

  同样是鲜活的生命,在有些人那里就黯淡无光,而在另外一些人那里却坚韧得令人不可想象,汶川大地震中创造的一个个生命的奇迹让人感动、令人震撼,他们的生命璀璨的有如正午的太阳!为了让我们的生命更有价值、意义,让我们热爱生命,以顽强的意志克服生命中遇到的磨难,使生命之花绽放地更加绚烂!

   篇五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 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拉..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 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人们那~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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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生命》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我整理的《生命生命》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命生命》读后感1

  前天在女儿的课本上看到了一篇文章,名字叫《生命 生命》,我深有感触。

  文章从飞蛾求生、砖缝中长出的瓜苗、倾听自己的心跳等三件小事,展示了生命的意义——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无限的价值。

  “但它挣扎着,极力鼓动双翅,我感到一股生命的力量在我手中跃动,那样强烈!那样鲜明!”当作者把飞蛾捕捉时发出了这样的感慨。飞蛾挣扎是为了求得生存,哪怕有一线希望它也不愿放弃。那股生命的力量不正是求生的欲望吗?这样看来凡是生物都有这样强烈的求生欲,都能极其珍视自己的生命。人是高级的动物,是不是在面临生命威胁的时候更应该如此呢?我曾听说过一件这样的事,一个孩子因为和父母拌嘴,竟然自己在家喝了毒药。可当他喝下时,却发现自己还迷恋这个世界,于是开手机给家里人打电话,妈妈没有拿着手机,联系不上,慌乱中找到妈妈同事的号码打了过去,妈妈得知赶回家时他已经危在旦夕,只说了一句:“我喝药了。”就没有再说话。虽然送往医院进行救护了,但最终没能从死神手中把他抢回来,给自己和家人留下了永久的遗憾。生命是父母给的,每个人都应该去珍视,不要轻言放弃生命,当你放弃之时也是你后悔之时,人活着对于自己对于亲人来说都是一种幸福。

  “那小小的种子里,包含着一种多么强的生命力啊!竟使它可以冲破坚硬的外壳,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生长,即使它仅仅只活了几天。”种子的生命力的确旺盛,不要说砖缝,就是石缝也能破石而出。植物尚且如此,人是不是在面对困难的时候也应该迎难而上,越挫越勇呢?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不但要珍视它,而且要给生命留下精彩。只要自己曾经努力过,即使失败了也算是成功,因为你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文中还有一句话值得深思:我可以好好使用它,也可以白白地糟蹋它。它当然指得是生命了,你怎样对待生命,那是你自己的事情。你可以对它负责,好好地使用生命,让人生更有意义;也可以对它不负责,得过且过,醉生梦死,甚至放弃它。这两种人生态度决定了不同的人生过程,前者使生命之花更加光彩,后者让生命越来越暗淡以至消失。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没有遇到点什么就自暴自弃,甚至出现轻生的念头。这是无视自己的表现,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为何不好好善待它呢?

  文中有一句话说得好,“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这句话写出了作者的人生态度,人生是有限的,但只要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的去创造无限的生命价值,生命就能穿越时空,成为永恒。

  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都应该善待它。善待生命,善待自己,让生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发出它应有的光彩。

《生命生命》读后感2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名叫《生命生命》作者杏林子。

  《生命生命》写什么是生命,然后举三个关于生命的例子。

  第一个例子是,有一天我在写稿时,有一只飞蛾在打扰我,我伸手捉住了它。但它挣扎着,极力鼓动双翅,使我感受到了在我手中有股生命的力量,我又忍不住把它放了,连动物都爱惜生命,那人呢?

  第二个例子是,墙角的砖缝中掉进了粒香瓜子,过了几天,冒出一截小瓜苗,它不屈向上,茁壮生长,即使它仅仅只活了几天。

  第三个例子,我用听诊器听自己的心跳,我感受到生命的跳动,给我积极的震撼,我一定要珍惜生命。

  世间万物都有生命,花草树木,飞禽走兽,即使是一滴小水珠都有生命,珍惜生命,不能浪费生命,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可以给生命创造价值,我会好好学习科学文语知识,让自己成为一个祖国和人民有用的人。

  我读了杏林子写的《生命生命》这篇文章后,感受到了生命的顽强,并明白了一个道理:生命是有限的,我们一定要珍惜它们,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这篇文章写了三件事,第一件事是作者捉住了骚扰她写作的飞蛾,可飞蛾那种求生的欲望、顽强的生命力令她震惊,于是把飞蛾放走了。第二件事是一粒香瓜子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生长,使作者感受到了种子强大的生命力。第三件事说的是作者用医生的听诊器静听自己的心跳,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跳动给了她极大的触动。这三件事让作者体会到了生命的存在。

  我还读了其它一些关于生命的文章,例如《半截萝卜也能开花》,它讲述了出生在爱荷华州的小姑娘妮可。凯利从小就是个舞蹈迷,获得过许多重量级的奖项,后来被鳄鱼咬了一口,截了肢,变得封闭自卑起来,她的妈妈把半截萝卜泡在水里,最后萝卜竟开了花,使妮可。凯利找回了热情与自信,成为了20xx年的“爱荷华小姐”。这半截萝卜顽强的生命力使妮可。凯利顽强地站了起来,通过自己的努力浇灌出了人生路上的生命之花。

  在我看来,生命是我家花盆里的凤仙花,我经常为它们浇水,精心照料着它们,如今它们已从一颗颗小种子里破壳而出,长得葱葱茏茏,俨然一片“小森林”。生命是一只只蚯蚓,在泥土中蠕动,为农民伯伯种的水果、蔬菜松土,使果蔬质量好。虽然生命多姿多彩,但是许多人不珍惜它们,赌博、吸毒。不仅给自己、家人带来了痛苦,也给社会带来了危害,我们要珍惜生命,不能蹉跎光阴,浪费生命。

  生命是短暂的,人生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却可以通过不懈的努力去创造无限的生命价值,使生命穿越时空,成为永恒。

《生命生命》读后感3

  《生命 生命》读后感 前几天,我们学了《生命 生命》这篇课文。

  这篇课文通过写动、植物以及人三个方面的事例告诉我们什么是生命,并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的故事。读了这篇课文,我知道了虽然生命很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无论是一只小小的飞蛾,还是一截脆弱的瓜苗……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有不珍惜生命的行为。比如那些大白天睡觉的人,如果多睡一分钟,那他的生命就会减少一分钟;反之,如果少睡一分钟,他的生命就会多一分钟。在我们班里,就有许多这样的例子。比如说我们班的侯佳琪,将班里喝的水拿来洗头,要知道,现在地球的水资源越来越少,如果将他洗头用的水,捐赠给汶川大地震的人们,不知能救活多少生命啊!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必须好好的珍惜。我的生命,单单属于我,我可以好好的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的糟蹋它,一切全由我自己决定,我必须对自己负责。我想:我一定要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掉,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读后感作文

  我常常想,我们活着是为了什么?

  生命看起来不这么重要,活着就继续活下去,死了就死了,无所谓。

  一天,我学习了《生命生命》这一课,就好像给我上了生命的一课。我们活着是为了给祖国贡献,让祖国更发达,养育、培育更强的下一代,让新的生命再生,让人类永远活下去,活着还可以享受更好的生活。一只飞蛾,一个豆芽都知道活的时间短暂,虽然时间短暂,但只要有存活的机会,就不会放弃生存的权利。

  一声声心跳,那是属于自己去创造的空间,可以当一个流浪汉,也可以当一个富翁,那一切是由自己决定的。

  命运不是安排好的,有可能因为一个时机你变成了富翁。飞蛾和豆芽如果没有求生的欲望,就永远无法存活,但只要去求生,还有机会存活下来。每一个人都会有一次好机会,可就看你去不去做。

  《生命生命》让我知道了动物、植物都想生存,何况一个人呢?

  《生命生命》读后感作文

  《生命 生命》读后感

  我读了杏子林写的《生命 生命》这篇课文,知道了生命是宝贵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大家一定要珍惜生命,不要让它白白流失。

  作者主要写了飞蛾求生、种瓜苗、静听自己的心跳,这篇课文写了我们大家一定要珍惜生命,绝对不要让它白白的流失,人的生命是有限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在有第二次。

  我们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让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读后感4

  今天,我们学习了“生命生命”一课。阅读本书后,我有很深厚的感情。

  在各种自然天灾人祸面前,生命是那样的顽强。但同时我们生命教育又是企业那样的脆弱。生命质量不一定是一个长久健康平安的,它更不是没有永恒的,它是一种有限的,而且是短暂的。它是这个世间最普通,也是最珍贵的。它属于每一个人,每一个人工作都可以进行自由市场支配它,你可以让它是通过一块发光的金子,充实地、毫无遗憾地走完整个生命的征程;也可以这样糟蹋它,欺骗它,让每一天都得过且过,怀着糊弄的心态,结束学生自己的生命。

  诺贝尔曾经说过: “生命,是大自然为人类雕刻的一块玉石”我觉得这句话太好了,人生就像一块宝石,看到你想过得艰难,还是你真的想把它雕刻成无价之宝。我们只有一次机会,我们必须认真对待。

  在一个学生早晨,一个伐木工人和我们往常都是一样去森林里砍树。工人用锯子砍倒了一棵具有很大的松树,树干或者因为使用弹力产生反射活动回来,压在了工人的腿上。工人阶级企图将腿拔出来,但每一次的努力发展都以中国失败问题告终。于是,工作作为文人又用斧子去砍树干,斧柄断了,这个伐木工人又用电锯锯树干,他发现:树干倒下呈四十五度角。如果一个人连他的锯子都坏了,那他就要死在这方面一片很偏僻且人迹罕至的森林里了。于是,他狠下了心,拿起锯子,对准要求自己被树干压住的腿,忍着常人更加难以选择忍受的巨痛,强行截断了企业自己的腿。工人进行简单的包扎了一下便爬着回去。他一寸一寸的挪动,一次社会又一次的昏倒,也一次思想又一次的醒来,接着通过又一寸一寸的爬着……这个伐木工人为了求生的欲望也是令我影响极为世界震惊。我没有时间想到这些人在经济危机的时刻,竟可以及时做出这样如此的决断,我更被认为这个伐木工人以及顽强的生命力折服,更敬佩他在死神正面交锋时能够保持冷静,精神上还是没有被打垮。

  我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在面对死神时沉着冷静,不能手忙脚乱。只有保护好自己的生命,才能使自己的那朵生命之花绽放在世界上,绽放在自己的心田。而让它绽放的关键是每天努力着,每天进步着。每天都把微笑挂在嘴角;把自信留在脸上;把用心刻在心上;把努力写在行动中。每天都做最好的自己!

《生命生命》读后感5

  杏林子的《生命 生命》是一曲生命的颂歌。文章借小飞蛾在险境中挣扎、香瓜子在墙角砖缝中长出小苗、“我”静听心脏的跳动来感受自己的生命这些寻常小事,歌颂了执着的生命追求、顽强的生命意识和伟大的生命力。文章之所以显得境界高远,积极向上,源于作者对人生、命运等的深层思索,它既是作者的生命宣言,也是作者自我独立性格及人格精神的写照——作者就是一位努力抓住自己生命纤绳的强者。

  作者杏林子,12岁时染上了类风湿关节炎,后来病情不断恶化,但就是在与病魔搏斗中她仍笔耕不辍,用自己的奋斗历程,诠释着生命的顽强,演绎着生命的意义。人生在世,每日都与平凡琐屑的凡俗生活为伍,随时都可能与生老病死、困境磨难同行。在困境面前,是被动接受,还是主动搏击改变命运?小飞蛾在险境中“鼓动双翅,极力挣扎”,不向困难和厄运低头,使“我感到一股生命的力量在我手中跃动,那样强烈!那样鲜明”,“那种生之欲望令我震惊,使我忍不住放了它”;墙角砖缝中的一粒香瓜子,“冲破坚硬的外壳,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地向上,茁壮成长,昂然挺立”的英姿,更让人敬服,“那一股足以擎天撼地的生命力,令我肃然起敬”!正是小飞蛾,香瓜子那倔强的生命欲望,那擎天撼地的生命力,激励作者藐视病魔,对生命有了一种更理性的思索,对人生有了一次更深邃的感悟。作者在沉疴折磨下,用听诊器静听自己的心跳,感受到自己“沉稳而有规律”的生命力,从而领悟到生命的本质——她忍着病痛,写下了四十多个剧本和许多散文,使自己的生命有了饱满厚重的质感。一粒种子可以轻易地顶破人力无法打开的人的颅骨,沙漠的红柳为了获得水分和养分,其根系竟可以绵延几公里……生命的本质不就是不断在困境中取得突破,在绝境中获得新生吗?是呀,生命本身无所谓高贵与卑微,但我们选择使用生命的方式,却可以决定生命是高贵还是卑微。对于生命,“我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糟蹋它;我可以使它度过一个有意义的人生,也可以任它荒废,庸碌一生”,所以“我必须对自己负责”,只有“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无限的价值”,才能使人生“更为光彩有力”。

  人活一世,应该“绝不辜负生命,绝不让它从我手中白白流失。不论未来的命运如何,遇福遇祸,或喜或忧,我都愿意为它奋斗,勇敢地活下去”!行文至此,作者那种珍惜自己的生命,坚强地活着、勇敢地活着、充实地活着,让生命在奋斗进取中延长并闪耀光彩的积极的人生态度,已像一粒鲜活的种子那样在读者心中生根了!

《生命生命》读后感6

  这学期,我学了《生命,生命》的课文,被里面“飞蛾”、“香瓜子”和“静听心跳”的故事深深打动。生命,拥有多么顽强的力量啊!但生命的力量不仅仅是冲破阻碍、活下去,更是要活出光彩、活出意义,带给世界欢乐、思考和希望。斯蒂芬·威廉·霍金就是这样的人。

  霍金是剑桥大学应用数学及理论物理学系教授,现代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20世纪享有国际盛誉的伟人之一。

  霍金的生平非常富有传奇性,因为患有卢伽雷氏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从21岁起,他被禁锢在一张轮椅上达40年之久,到后期,全身只有右眼下的一小块肌肉可以活动。但他身残志不残,克服了种种困难而成为国际物理界的超级新星。他不能写,甚至口齿不清,但他融汇了相对论、量子力学、大爆炸等理论而迈入创造宇宙的“几何之舞”。尽管他那么无助地坐在轮椅上,他的思想却出色地遨游到广袤的时空,探索宇宙之谜。

  他的代表作《时间简史》,撰写于1988年。这是一篇优秀的天文科普小说。作者想象丰富,构思奇妙,语言优美,字字珠玑。书中描写的世界之外、未来之变,是那么神奇美妙。这本书至今累计发行量已达2500万册,被译成近40种语言。

  霍金的`魅力不仅在于他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物理天才,也因为他是一个令人折服的生活强者。他不断求索的科学精神和勇敢顽强的人格力量深深地吸引了每一个知道他的人。

  他兴趣盎然地参与了各种有趣的活动。1992年,霍金在电影《星际迷航:下一代》中献上自己的荧屏“处女秀”,之后又在美国美剧《生活大爆炸》第5季第21集中客串;20xx年,他乘坐热气球旅行,度过自己的六十岁生日;20xx年4月26日傍晚,英国剑桥大学著名空间物理学家霍金在美国肯尼迪航天中心乘坐一架民用飞机体验了梦寐以求的太空失重;20××年为英国BBc录制纪录片《探索新地球》。

  霍金经常出现在大学校园,和年轻人交流。大胆地追求美好的爱情,也会陪妻子和孩子去听歌剧。虽然不能说话,但他用电脑打出的每一句话,都让人意外,充满智慧的幽默。

  身体的残疾没有困住他,反而给他隐形的翅膀去饱览人世间有趣的风景。不难推断,他的有趣来自于常年与病痛作斗争。对抗病痛是他活着的意义,而在战斗中探寻宇宙是他生命的价值。也许,对于大众而言,霍金研究的那些科学太过高深,而他乐观可爱的心态,却是任谁都可以学习的。

  20xx年3月14日,霍金逝世,享年76岁。全人类以他一贯的态度来悼念他,各种幽默又深情的文字成为了互联网上最美的风景。一个生命即使在消失时,带给世界的仍是希望而非沉重,这就是生命能展现出的最神奇的力量吧!

《生命生命》读后感7

  自从毕业一直没有静下心好好去读一本书,但是来到铁三官庙小学,学校为学生和老师提供了午读时间,每天仅仅20分钟的午读时间,却让我重新感觉到看书的重要性。最近,我用7个午读的时间看了一本孙明霞老师编著的《用生命润泽生命》。

  心灵上不仅感受到明霞的精彩智慧,而且通过教育叙述手法领略到她的课堂策略,可谓匠心独运。能把副科演绎的如此精彩,令学生如此喜爱,可见明霞老师在教学上煞费苦心。明霞在课堂上焕发出学生的生命活力,彰显生命的色彩,交给学生不仅是活的知识,还关注学生的生命状态,让我体验到生命原来在教育中可以这样演绎。

  每一个新学期,明霞总是提前备好了迎接学生的课,她总是认真的做好准备,精心装扮自己,用真情,用爱心,用知识和智慧,去赴一场和学生美好的约会,就这样,一封写给初一新生的书信,让学生在第一节课堂上,在感情上赢得学生的芳心。一个小小的笔记本“收买”了学生的心,尽管笔记本很廉价,但学生心甘情愿的听从明霞的指挥。作为一名老师,在第一节课堂上就把师生关系拉扯的如此近,相比今后的课堂上定能让学生更加的听“党”指挥,至少学生在心中已经接纳这位老师,这就是明霞的聪明智慧,提前备好了学生,让学生的心贴近了老师的心房,更好的聆听,这种与众不同的方式更值得我去学习和揣摩。

  明霞曾说:“真正用心关爱每个学生,用生命润泽生命,用智慧启迪智慧,我们收获的就不仅仅是教育的成功,定然还有自身生命价值的提升。”学生不仅学习书本知识,还要用知识去体验生命,她就是这样去做的。面对生物中的性教育,许多老师采取自学处理,但明霞从被子植物的繁殖入手,以动物生殖为过渡,自然引入人的生殖这一课,轻松解决了困扰学生敏感的话题,让学生真切的感受到生命的诞生。

  使学生明白了,每一个生命都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最了不起、最伟大的生命。无论长相如何,个性怎样,他们都是父母的唯一,也是世界的唯一。让学生认识生命的同时,加深了对生命的理解,感受到生命的分量,更加爱惜自己的生命,这种生命的引导,让学生对生命多了一份敬畏和惊叹,让生命的价值去衡量生命得以体现。

  文如其名,读孙明霞老师的文字,就是阅读一页页敞开的鲜活生命,阅读一个充满了灵性的美丽灵魂。

大学生700字读后感范文

1.大学生700字读后感范文


  这是一本优秀的小说,描述了大草原上腾格尔保护区的人民群众的生活。随着他的描述。我仿佛也身在大草原,感觉大草原的广阔,人民群众的热情好客,以及人与狼之间那种微妙的关系,那种身在草原,死后躯体依然在草原的高尚情怀。一种对死的无所畏惧,和死后那种从容处之。

  狼是一种非常残忍的动物,死去的身体也会被狼吃掉。为了生存,老弱的为强壮的所杀,是为了保持团体的整体素质。对于头狼,更是一种说不出是喜欢还是害怕的感觉,敏捷的身手,超越群体的洞察力,以及对狼群的控制权,可以说狼王就是整个狼群的精神所在。

  人和狼共存于一个草原。可以说是休戚相关,人们恨狼,猎狼,却又崇敬的膜拜狼。传说狼人与人是一个共同的祖先。有的狼的脸孔确实也类似于人,当然这也并非是不可能的。草原上人的智慧是代代相传的,愈老愈是精华。一辈子生活在草原,对于气候和每一寸土地都是熟悉的,他们是草原真正的英雄,不倒的丰碑。

  对于古语“舍不得孩子套不找狼”有了深刻体会。牧民的孩子从小学捉狼,那些狼崽子就是靠孩子们钻进山洞,抱出来,也就是说,孩子们是冒着生命危险捉到的小狼。

  在那个也特殊的时代,那些乡下的知青的命运,在特格尔草原上收到了同等的待遇,充分显示了草原人民广阔的胸怀。那些草原的小伙子,把这看成是自己的家。在一次意外中,羊群被狼群感到了冰窟,还有两个牧民也是去了生命。让人见识了草原狼群的狡猾和有组织性。由此引出杀狼的决定。但是生存环境也要维持。小说反映了大草原人民的生活和当时社会现状下的社会局面,反映出广大人民群众在当时的社会局面下的精神面貌和少数民族群众坚持真理,热爱大自然的胸怀。

  我认为《狼图腾》这一篇文章可读性很高,写出来与大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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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向说:“人皆知以食愈饥,念莫知以学愈愚。”在生活中,我一直以书为友。通过阅读,我不仅开阔了视野,还增长了知识,陶冶了情操。前不久,我读了一本题目为《我的大学》的书,书中的故事情节十分生动,令我感受颇深……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自传的其中一部,主要讲述了俄罗斯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在喀山时期的生活。16岁那年他背井离乡,想到喀山去上大学,但那时的大学对穷苦的孩子是关着大门的。梦想破灭后,他依然热爱读书,但不得不为生存而劳碌奔波。住“大杂院”、卖苦力、同流浪汉接触。他和形形色色的市民、知识渊博的人士交往,进了一所天地广阔的“社会大学”。在这里,他经历了思想发展的复杂道路,对人生的意义和世界的复杂性进行了最初的探索。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受益匪浅。高尔基的那种执著、高于他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知道了:世界是复杂的,是多变的,生活不可能永远都很安逸。人生的意义就在于体会这些酸甜苦辣。高尔基自己也说过:“只有对人类的烈的爱,才能激发出一种必要的力量来探求和领会生活的意义。”“人如果没有良心,哪怕有天大的聪明也活不下去!”刘向说得好:“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当我读完这本书,高尔基那坚定、顽强、倔强、执著的精神就已经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另外他热爱读书、善于思考的好习惯尤其值得我学习。

  我又想到:在我家中有很多书,可是有的书本我甚至都没有翻看过,让它们闲置在我的书橱里,真是惭愧!难道自己知识已经很丰富了?不是说“学无止境”吗?比起高尔基那顽强、执著的精神,我还差得很远呢!读了高尔基的故事,我才真正体会到:只有勤奋学习、积极思考,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才能对人民、对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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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年》、《我的大学》和《在人间》是苏联伟大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的三部自传体小说,作者通过对自己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生活和命运的描写,生动真实地再现了我们上一代人的成长。作者生活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俄罗斯,沙俄下的黑暗与罪恶是他成长的独特的社会背景,也铸造了他独特的成长方式。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之一,是一部有着深刻教育意义和巨大艺术魅力的作品,也是世界无产阶级的宝贵财富。

  书中主人公所生活的时代正是沙皇统治的黑暗时期,人们相互抱怨,对骂,三天两头的打架,本书描述了主人公怀着上大学的愿望来到喀山,梦想破灭之后。不得不为生存而劳碌奔波,住大杂院,卖苦力,与小市民和大学生交朋友,从此喀山的贫民窟和码头成了他的社会大学。他无处栖身,与人共用一张床板,在码头,杂货店等四处做工。后来,因接触大学生和秘密团体的成员以及西伯利亚流放回来的革命者,思想也发生了变化。他阅读革命民主主义和马克思民主主义著作,甚至参加革命活动,在革命者的引导下,摆脱了自尽的精神危机。十年来他在思想、学识、社会经验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

  对未来,他有清晰的打算,对当下,他脚踏实地的勤奋学习;勤于思考,持之以恒。对过去,他无怨无悔,因为他曾全力以赴。面对艰难的生活,他在书中写到:“苦难的日子里我变得更加坚强,我并不奢望他人的施舍,也不渴求偶然的好运降临,生活环境越艰苦,越能磨练人的意志,增加人的智慧,这本书让我知道:在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放弃就等于失去。”

  “三部曲”叙写了阿廖沙的从悲惨的童年到走向光明的故事。阿廖沙,或者说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面对黑暗如何坚持不懈勇敢奋斗,如何去追求光明;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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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凡的世界》,书如其名,没有任何传奇色彩的跌宕起伏,也没有武侠小说中的刀光剑影血雨腥风,更没有时下一些爱情小说的缠绵悱恻深刻动人,甚至一点华丽矫情的辞藻。第一次在大学图书馆读到就被吸引,多年后买来再读,依然觉得动我心弦。

  《平凡的世界》展现的是一个自强不息的群体的奋斗史。少安敢于和现实顽强抗争但又不时地屈从于命运的安排,面对深爱的青梅竹马的润叶,毅然斩断情丝,和陌生的外乡人秀莲结婚;在办砖窑厂时既雄心勃勃,在遇到困难时又不时灰心丧气。而少平勤劳朴实,珍惜亲情友情,富有同情心,胸襟开阔,面对困难更是艰苦奋斗,坚持不懈。同时他对生活充满理想和激情,但又脚踏实地。他放下了读书人的架子,去做社会最底层的工作,在劳动中体会充实;但他又从不放弃自己在知识上的追求,一直保持学习的上进心……正如书中所说的那样“人生时刻处于零公里处,那么要旨还在于我们不断的奋斗并且将这种精神提升到生活所要求的那种高度”。

  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不正是我们所追寻的真善美吗?我们的人生有了这三种最美好的品质的浇灌,一定会使我们的心灵之花开的娇艳而又馨香。平凡也可以如此的伟大。在这片亘古而苍凉的黄土地上见证了这样一个真理。我们平凡,但我们有热情。我们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热爱人生中一切美好而又苦难的品质。我们追求真善美,但面对苦难,我们依然能挺直脊梁,直视它!上苍是公平的,他让我们历经磨难,是锻炼我们的心智与意志。人生的结局都是我们自己精心设计的。纵然英雄们都是百折不挠英勇不催的,浑身都笼罩着一层神圣的光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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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着《狼王梦》中的第二个故事《狼种》,心头涌起一股难以言说的愧疚感。不知不觉中,我的脸上已显出一条条泪痕,一颗又一颗剔透的水珠夺眶而出,低落在书上。这是我第一次看书时,会流泪,会愧疚,会心痛。

  《狼种》是一篇让我感动,让我心酸的小说——这是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它阴差阳错地进了马戏团,因为它的长相像狼,品性像狼,遭人唾弃,连它的主人也是如此,因此它受尽了折磨,还被戴上了嘴罩,脚爪被钝化。后在野外遇到了云豹,它为了保护主人,把云豹击退,而此时的它,已伤痕累累,遍体鳞伤。主人川妮把大灰搂进怀中,涌出内疚的眼泪。

  看完这本书,是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对于什么事物,都不能以貌取人,不能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别人,对待每一个生物都应该平等。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他们都是有尊严的,不能去侮辱他人,践踏别人的尊严。其实,很多人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但是,已经来不及了。这只警犬——大灰,它有着狗的忠诚,更有着狼的英勇和坚韧。正是这一点,让我不禁佩服大灰!

  我们最常见的家禽——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狗大约只有十几年的寿命。十几年——对于人类才刚刚迈入青春时代;对狼而言正处于风华正茂的辉煌时光;而对于乌龟才只是人生的起跑点,身后还有一条遥远、漫长的路途。十几年,对于人们不算什么,但对于狗是一生一世。狗把它的一生都献给了人类,带给我们许多欢笑,帮我们减少寂寞……而人类呢?有人把他们当成发财的工具;有人只是把它当成临时的玩偶,想什么时候玩就什么时候玩;只有寥如晨星的人把狗当成一个好朋友,好伙伴,全心全意地去爱它,关心它,呵护它。

  读完这长篇小说,我不禁愤慨。人类为什么不能和动物朝夕相处?人类并不拥有万物的掌控权,每一只动物都有它存在的价值。

6.大学生700字读后感范文


  在寒假里,我读了《双面猎犬》,它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在一次捕猎中,一条猎狗再追一匹母豺时与主人走散了。在难关中,两个动物互相帮助,发生了感情。最后在遥远的地方进行了交配,就在快产崽时。猎狗的主人来寻找了,猎狗在看到主人时,归心似箭。立刻抛下母豺,向铁索桥跑去和主人团聚。母豺大吃一惊,它冲向猎狗,一头把猎狗撞下了铁桥。猎狗就这样死了,这时的母豺赶紧向旧时的豺群跑去。经过了漫长的时间,终于到达了豺群。到豺群不久,就产下了与猎狗的孩子。可是这个母豺知道自己的死期快到了,要把孩子安顿好。就瞒天过海地杀了另一个母豺的孩子,把自己的孩子交给了那个母豺。在这时,这个害人利己的母豺欣慰的看了自己的孩子一眼就安详的去了。最后,这个孩子因犯了一个错误被逐出豺群无奈当了猎狗。它表现出众,成了当地秀的猎犬。它就是白眉儿。

  在我上面写的主要内容中,主要写了白眉儿未成家犬时的故事。因为在这里我主要想谈一谈白眉儿的母亲达维娅的故事。它在表面上看起来像是一位损人利己的坏母亲,而这样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它自己的儿子!它有着强烈的母爱,全天下的母亲都是如此,时时刻刻都挂念着自己的孩子。永远都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受一丁点伤害,更不想让孩子没有好的着落。达维娅就是如此,知道自己抚养不了孩子了,要在自己生命的限期,哪怕是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要为自己的孩子找到好的着落。只是,大家可能会觉得这要做太残忍了,有点儿太不“豺道”了。可是,不这样也没有办法呀!我个人觉得,这要做虽然是表达母爱,可实在太残忍。我不是太能接受这般母爱的表达方式,因为,自己满足了,而另一个母亲却终身痛苦。而白眉儿,自强不息,绝不向困难屈服。

7.大学生700字读后感范文


  寒假里,我用空闲的时间读完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篇文章。它让我懂得了去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

  这篇文章用感人的语言写下了因一场大病而导致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又失去了说话能力的女孩海伦·凯勒,她以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表达了自己对光明的渴望、珍视和对人生的深切热爱;并同时规劝身体健全的人们:珍惜生命、关爱他人、关爱社会。渴望能有三天时间去重见世界,重见父母、老师、伙伴。在她的渴望中,她要光顾每一个角落,去抚摸每一个她能看见的东西。

  这篇文章中让我感受最深刻的是海伦·凯勒说:“只有失聪者才知道有听力是多么幸福,只有盲目者才知道能看见阳光是多么快乐。但是那些从未受过视听障碍的人却几乎不懂得如何去利用这珍贵的天赋,只有失去了才知道珍惜。”看着,看着,我就不由的.想起了自己对待身边的事物的态度:我的眼睛粗枝大叶地扫过身边的世界,耳朵则迷迷糊糊地接受着周围传来的声音。但是,却从来没有认真仔细地观察或聆听过。记得,又一次从博物馆回来,一位同学问我看到了什么,而我却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没有看到什么……”这是同学惊奇不已。

  更让我感受深刻的是:海伦·凯勒凭借着自己坚韧不拔的意志和顽强不屈的精神,克服了与外界沟通的障碍,并学会了读书、写作和说话。最终写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和《我生活的故事》的作品。以前,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变化不小,遇到困难就想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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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读过中国的四大名着之一《三国演义》吗?它使人受益匪浅,正如此,我爱上了历史。

  早在东汉末年,因为汉灵帝的昏庸无能,许多想称霸天下的大人物开始出现了,这场长达近百年的大战拉开了帷幕。

  作者罗贯中笔下的张飞是鲁莽的,但张飞在我的心中他是一个很不错的人。张飞为什么会这么鲁莽呢?仅是因为他曾是一个屠夫?还是因为他没有读过书,没有像诸葛亮那样的书香气?不,都不是。我认为他是为了刘备好,刘备长得那样和善,这样去和敌国谈判,那敌国还不得得寸进尺吗!一个人讲究的是气场!但有了张飞可不同了,张飞往后一站,敌国就会知道刘备有后盾,虽然刘备他自己没有什么本事,但是他有兄弟呀!光是张飞的外貌就让你敬畏三分,这样的谈判,你说还会欺人太甚吗?

  在这本书中,我最崇拜的人物就是诸葛亮。我想他的足智多谋足以让每一个中国人钦佩。读完《三国演义》整本书后,我至今还弄不懂诸葛亮为什么会知道还没有发生的大事?他又不是神仙。这也许就是诸葛亮的神奇之处吧!他对每一个人的习惯、弱点、性格捉摸得一清二楚。哪一次刘备惹下的娄子不是诸葛亮来收拾?真应该给他颁一个大奖!

  他不仅聪明过人,还有像海一样的胸怀。对于张飞的刁难,他并没有像小人一样去计较、记恨,而是知轻重的把刁难放下,以大局为重,为刘备辛苦地打江山。

  我很感谢作家罗贯中,因为是他写的《三国演义》教会了我很多人生道理:交朋友应该向刘备学习,有颗“三顾茅庐”的真诚之心;对任何事情的态度应该向曹操学习,三思而后行;做人应该向鲁肃学习,待人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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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岩》这本书中,塑造了许许多多有代表性,立体感强的人物——求荣的叛徒甫志高,正义果敢的革命英雄江雪琴、许云峰,还有年小志高的小萝卜头宋振中,他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文中用朴实厚重的笔调,写出了内战时期,山城重庆如火一般高涨的革命激情,给人以热情澎湃的感觉,明争和暗斗,字里行间中满满的爱国情怀,满满的拳拳报国之志,另外,本书在描写白公馆和渣滓洞这两处景点时,线索分明清晰流畅,写作技巧使用得炉火纯青。

  书中给人印象最深的还是江雪琴了。他艰苦的革命意志,坚韧不拔的革命精神,如同万丈豪情,照亮了革命者的心灵,他在敌人的重压之下不屈服,不向敌人透露一个字,反而反唇相讥,将敌人骂得狗血喷头。

  监狱里最残酷的刑罚莫过于将数根拇指粗的竹签扎入手掌中!但是他却挺了过来,被人们尊称为江姐。他的革命行为,燃起了人们的熊熊斗志,才有了之后逃狱的行为虽然失败,但是却带给后人无限的精神力量。但是书中的反面人物甫志高,却是个十足的堕落分子,他因为上级领导的几句批评的话,就将自己的当自己的国家出卖给了敌人,但是最后却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和恶的回报。

  这本书可谓是一部中国革命的真实写照,选用了解放战争前期那段如火如荼的革命岁月,将革命者坚毅不拔的意志和艰苦抗争的精神,在朴实无华,却是感情深厚的叙述中表现的淋漓尽致。阅读这本书,不仅感受到的是心灵的震撼,更感受到中国人的伟大和民族自豪!

10.大学生700字读后感范文


  《平凡的世界》之所以是一本好书,因为他的人物以及情节都刻画的很真实。直让人仿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体验着那个时代的风风雨雨。看后让人很受启发,回味无穷。是以朴实的语言与真实的感受来见证平凡生活中的平凡的信仰与人生。浮躁的年代,浑噩的社会像一杯沉垢的清水尽管澄清,但不平静。路遥笔下的人物却是那么个性鲜明,书中的少安、少平,还有其他人都是那个时代的象征也必受时代的局限,但也正因此才真实亲近,栩栩如生。

  首先,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

  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平凡的人生,从平凡中而来地繁衍生息,你能看到的,就是苦难中的信心,不能夺走的盼望,永不止息的爱,平凡中的苦涩,以及今生的骄傲。


本文标题: 在危机面前谈生命读后感(《生命生命》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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