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百年读后感读《管理百年》有感《管理百年》这本书的作者是管理百年是美国记者斯图尔特·克雷纳。书中描述的管理的100年,是有趣、创新和进步的10...
管理百年读后感
读《管理百年》有感
《管理百年》这本书的作者是管理百年是美国记者斯图尔特·克雷纳。书中描述的管理的
100年,是有趣、创新和进步的100年。但只是在过去的100年里,管理才被作为一项职业得到认识、分析、监控和传授,才有了一定的形式。书中回顾了众多历史人物,这些工作足以让任何一位小说家心生羡慕。《管理百年》以时间为顺序,将真实生活写进历史的书,其中充满了对每一位学习管理学理论和实践的人来说都具有价值的远见。通读全书,能够对管理学有一个系统的认识,管理是从最初的工作细分提高效率,到大规模生产降低成本,到对组织的探索,对人性的研究……再到彼得德鲁克把管理归结为创新和营销,这每一步都是管理学的进步,每一步都大大地提高了生产力,提高了人们普遍的生活水平。探索管理,能让我们欢欣鼓舞,这是我最大的感受。希望每个人都好好读一读。
作者斯图尔特·克雷纳从历史的角度对管理学进行研究,多半源于他并不满足于管理在过去100年里所取得的巨大成功。克雷纳把研究的注意力很好的集中在管理进步的本质的不确定性上。实际上,每个对现有管理实践中存在的过激或缺陷进行修正的新观念,都在出现伊始就种下了破坏自己的种子。
管理是一个组织成功(包括财务和伦理方面的成功在内)的衡量尺度。不论你是在内布拉斯加州的工厂、哈佛大学的教室还是香港的交易大厦里,只要你说“管理就是——”,这都会引发探询的沉默和激起讨论的涟漪。与此相似,管理在社会上的地位问题,也是让人回避的。管理一直承受着糟糕的压力,管理的吸引力和困难在于,管理有多重角度。管理是市场营销,是战略,是对人的激励,是预算,是组织目标和承认。管理是一个复杂的、高度人性化的、现在又是全球化的职业。
由于这种复杂性的存在,代表同时代管理的人和事就非常多,变化也非常大,出现这样多的历史和理论观点也就不足为奇了。近年来,人们将各个领域的经验教训运用于管理的兴趣越来越高。管弦乐队的指挥、海员、足球明星、登山运动员以及诗人,现在都被冠以管理者的称号。结果就构成了一副有着令人难以置信的有关观念和最优实践活动的丰富画面。
《管理百年》的目的是将这些精彩多变的观点收集起来,为21世纪的管理思想和实践的主要发展提供准确而有远见的指引。它描述了一些伟大管理思想家和实践者的所处的时代和生活概况,以及他们所创造的组织的情况。
《管理百年》这本书具有说服力地、有效地证明管理的重要性和20世纪确实是管理的世纪这一观点。
管理的历史很显然不是只有这一百年,只是在这过去的100管理得到了更深的认识、实践和学习并形成了一定的体系。但正如作者克雷纳所告诉我们的,管理没有终结答案可寻,惟有恒久的问题存在,管理需要在不断的学习中发展;因此他就要带我们对20世纪管理思想与实践进行批判性的回顾。虽然这是个极其严肃的课题,但这本书却是用轻松甚至略带诙谐的笔调,将这百年的管理历史清楚地展现在读者的面前,并且明确的指出了诸多管理名人和理论的可取和不足之处。
对于所过去的管理百年,克雷纳将他们概括为“有趣, 创新和进步的100年”。因为在这百年里涌现了无数的管理名人和各样理论,有对过去的创新、补充以及批判,但无论怎样他们的出现,都使人们对管理的认识更加深入和全面,使管理的实践更加有效。从泰罗以秒表计时为代表的科学管理,到摩登时代福特的T型车装配线生产,到斯隆对组织的思考和管理,到诸多研究者对人对劳动者的探索,到在二战中吸取教训寻求企业发展,到著名的麦卡锡营销4P组合理论和麦格雷戈的X-Y激励模型理论,到对源于军事的战略的研究和运用,到在面临组织危机时对管理理论和模式的不断创新,到曾帮助日本经济复苏的戴明质量管理理论在西方的风行,直至各种管理模式的实践和兴起。
不难看出,这些理论的产生和当时的时代背景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这些理论也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时代的难处,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理论存在的不足也被一一的展露出来,就如科学管理中对人性的忽视和流水线生产对人机械化的控制等。但我想也正是因这些隐藏的不合理让人们对管理有新的认识和补充,并催生了新的理论,就像霍桑实验对人关注的开始和组织的发现与发展。这也同样可以作为我们现在学习管理,了解管理历史的重要原因。而且作者也在最末了一章中也讲到,仅仅只有那些高层学习研究管理是不够的,仅仅只有一时的管理知识而不会吐故纳新是不够的,仅仅只会学习只能坐在办公室而没有自己的想法和追求也是不够的。因此我们在学习的同时更当学会思考,有自己的想法和认识并实践应该是更能让我们在现在这个社会中立足的方式。
在这本书中还有一个让我深有感触的是,在里面找到的仅有的与中国相关的便是很久以前的《孙子兵法》。虽然我们的工业发展比西方晚了很多,我们的管理学也还是个年轻的学科,但我想这不会成为我们在这方面发展的阻碍。书中讲到的日本企业其实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们虽没有本土的理论,但却用锐利的眼光发现了甚至未被西方认可的戴明理论的价值并能加以实践。所以说,我们也同样需要学会大胆的运用对我们来说合理有价值的理论,自己缺乏理论并不意味着其他人没有适合我们的理论。
世界在不断地更新,管理也在不断地更新,我们人更需要被不断地更新。
【编者按:作为身处管理第一线的资深经理人员,作者带着自己的工作体验来探究管理问题,力求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提升。于个人,是拓宽视野的很好方法;于更广泛的“他人”乃至社会而言,能够让科学管理的理念通过严谨、朴实的语言,通过让人看得见摸得着的经验分享在更大的范围内更有效的传播。“声无小而不闻,行无隐而不形”,相信经过良好专业培训的中国经理人通过不断实践、总结和思考,一定能够为中国管理水平的提升尽到一份绵薄之力。】 (版权属于品牌经理人网站)正像书名<<管理百年--20世纪管理思想与实践的批判性回顾>> (The Management Century) 所揭示的一样, 作者斯图尔特˙克雷纳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逻辑清楚地回顾了过去100年间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历程.全书共分11章, 前10章以十年为一个时间断线概括和评论的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更迭. 正如作者在题记中所说的过去的管理百年是 “有趣, 创新和进步的100年”. 一百年间各种理论粉墨登场, 异彩纷呈. 从世纪初的泰罗科学管理 (著名的秒表计时) 开始, 到福特装配线理论 (T型车) , 到至今仍在发挥影响的斯隆的事业部管理矩阵 (SBU: Strategic Business Unit), 再到二战后科特勒营销理论的风行和X/Y理论, 然后是对战略的重视 (迈克˙波特的五力框架)和戴明质量管理理论在美国的重新风行, 直至90年代各种模式的兴起, 整个百年从对工人的效率的研究开始, 到关注组织和人性, 进而关注到战略, 质量和价值, 所有主流管理理论都被作者囊括书中, 加以评点. 从中人类对管理的发现, 认识和探索的历程清晰可见.(版权属于品牌经理人网站)每种理论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都产生了积极和广泛的影响, 促进了产业和社会的进步. 同时, 各个理论的不足之处也被作者一一指出, 如泰罗对人的忽视: “对适合把搬运生铁作为职业的工人的首要要求之一就是, 他得像牛一样蠢笨和懒散”, 斯隆的管理矩阵慢慢把财务功能推到了权力的顶峰, 而<<追求卓越>> (In Search of Excellence) 书中列出的符合那8个特征的一些公司也在其后的时代变迁中走向失败. 但正是这些理论的不足才催生了其后的理论的产生和进化, 如泰罗的对人性的忽略使人们开始关注人性 (霍桑实验), 装配线理论的过度关注规模生产使得后人开始研究组织. 值得说明的是, 上个世纪更多的管理理论专注于研究体力劳动者的效率提高, 而脑力工作者的管理并不是上个世纪的重点. 这是和上个世纪的产业发展一脉相承的. 相信随着各种新的技术的应用, 新产业的不断出现和社会进步, 脑力工作者生产率的提高会成为本世纪管理的重要课题也是难题之一. 从这个意义上说, 作者指出 “管理只有恒久的问题, 没有终结的答案” (版权属于品牌经理人网站).上个世纪的管理理论以美国为主导, 同时收录了为数不多的非 “美国制造”的理论, 如法国的亨利˙法约尔的开采理论 (Mining the Theory)和行政管理理论 (今天MBA 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中的Administration就和法约尔有很大关系). 遗憾的是没有任何中国的管理理论在上个世纪产生过重大影响. 尽管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能看到中国一些传统的孙子兵法, 三国谋略之类的理论和近来海尔及海信的经验开始被国外学者开始研究, 但无可否认的是, 上个世纪整整一百年的时间里, 中国对管理领域的影响微乎其微. 放眼将来, 新世纪的管理领域的趋势是全球化, 随着中国在上个世纪末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 随着越来越多的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士从事管理工作, 私营企业的风起云涌也给相当多的人提供了锻炼的舞台, 毫无疑问这些有益的实践会帮助形成中国的管理理论, 反过来也会影响中国的管理, 进而对全球的管理领域产生影响.对我来说, 阅读该书最大的收获, 是坚定了一个信念, 那就是, 在以后的若干年里试着从管理实践中总结提炼管理经验, 为中国的管理理论能在新世纪发挥全球影响力尽自己的一分微薄之力。作为管理专业1990年代的学生, 很可惜读书的时候没有机会看到这样一本概括性极强的入门类读物. 不过想想, 即使有, 当时也未必会用心读. 倒是像现在这样, 经过了几年的管理实践, 再反过来读这类书, 体会和收获自然更多. 同时, 该书未能提供一张集各理论的精粹和不足的一览表来帮助读者梳理思路也是一个小小的缺憾.(版权属于品牌经理人网站)
《管理百年》这本书的作者是管理百年是美国记者斯图尔特·克雷纳。书中描述的管理的
100年,是有趣、创新和进步的100年。但只是在过去的100年里,管理才被作为一项职业得到认识、分析、监控和传授,才有了一定的形式。书中回顾了众多历史人物,这些工作足以让任何一位小说家心生羡慕。《管理百年》以时间为顺序,将真实生活写进历史的书,其中充满了对每一位学习管理学理论和实践的人来说都具有价值的远见。通读全书,能够对管理学有一个系统的认识,管理是从最初的工作细分提高效率,到大规模生产降低成本,到对组织的探索,对人性的研究……再到彼得德鲁克把管理归结为创新和营销,这每一步都是管理学的进步,每一步都大大地提高了生产力,提高了人们普遍的生活水平。探索管理,能让我们欢欣鼓舞,这是我最大的感受。希望每个人都好好读一读。
作者斯图尔特·克雷纳从历史的角度对管理学进行研究,多半源于他并不满足于管理在过去100年里所取得的巨大成功。克雷纳把研究的注意力很好的集中在管理进步的本质的不确定性上。实际上,每个对现有管理实践中存在的过激或缺陷进行修正的新观念,都在出现伊始就种下了破坏自己的种子。
管理是一个组织成功(包括财务和伦理方面的成功在内)的衡量尺度。不论你是在内布拉斯加州的工厂、哈佛大学的教室还是香港的交易大厦里,只要你说“管理就是——”,这都会引发探询的沉默和激起讨论的涟漪。与此相似,管理在社会上的地位问题,也是让人回避的。管理一直承受着糟糕的压力,管理的吸引力和困难在于,管理有多重角度。管理是市场营销,是战略,是对人的激励,是预算,是组织目标和承认。管理是一个复杂的、高度人性化的、现在又是全球化的职业。
由于这种复杂性的存在,代表同时代管理的人和事就非常多,变化也非常大,出现这样多的历史和理论观点也就不足为奇了。近年来,人们将各个领域的经验教训运用于管理的兴趣越来越高。管弦乐队的指挥、海员、足球明星、登山运动员以及诗人,现在都被冠以管理者的称号。结果就构成了一副有着令人难以置信的有关观念和最优实践活动的丰富画面。
《管理百年》的目的是将这些精彩多变的观点收集起来,为21世纪的管理思想和实践的主要发展提供准确而有远见的指引。它描述了一些伟大管理思想家和实践者的所处的时代和生活概况,以及他们所创造的组织的情况。
《管理百年》这本书具有说服力地、有效地证明管理的重要性和20世纪确实是管理的世纪这一观点。
管理的历史很显然不是只有这一百年,只是在这过去的100管理得到了更深的认识、实践和学习并形成了一定的体系。但正如作者克雷纳所告诉我们的,管理没有终结答案可寻,惟有恒久的问题存在,管理需要在不断的学习中发展;因此他就要带我们对20世纪管理思想与实践进行批判性的回顾。虽然这是个极其严肃的课题,但这本书却是用轻松甚至略带诙谐的笔调,将这百年的管理历史清楚地展现在读者的面前,并且明确的指出了诸多管理名人和理论的可取和不足之处。
对于所过去的管理百年,克雷纳将他们概括为“有趣, 创新和进步的100年”。因为在这百年里涌现了无数的管理名人和各样理论,有对过去的创新、补充以及批判,但无论怎样他们的出现,都使人们对管理的认识更加深入和全面,使管理的实践更加有效。从泰罗以秒表计时为代表的科学管理,到摩登时代福特的T型车装配线生产,到斯隆对组织的思考和管理,到诸多研究者对人对劳动者的探索,到在二战中吸取教训寻求企业发展,到著名的麦卡锡营销4P组合理论和麦格雷戈的X-Y激励模型理论,到对源于军事的战略的研究和运用,到在面临组织危机时对管理理论和模式的不断创新,到曾帮助日本经济复苏的戴明质量管理理论在西方的风行,直至各种管理模式的实践和兴起。
不难看出,这些理论的产生和当时的时代背景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这些理论也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时代的难处,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理论存在的不足也被一一的展露出来,就如科学管理中对人性的忽视和流水线生产对人机械化的控制等。但我想也正是因这些隐藏的不合理让人们对管理有新的认识和补充,并催生了新的理论,就像霍桑实验对人关注的开始和组织的发现与发展。这也同样可以作为我们现在学习管理,了解管理历史的重要原因。而且作者也在最末了一章中也讲到,仅仅只有那些高层学习研究管理是不够的,仅仅只有一时的管理知识而不会吐故纳新是不够的,仅仅只会学习只能坐在办公室而没有自己的想法和追求也是不够的。因此我们在学习的同时更当学会思考,有自己的想法和认识并实践应该是更能让我们在现在这个社会中立足的方式。
在这本书中还有一个让我深有感触的是,在里面找到的仅有的与中国相关的便是很久以前的《孙子兵法》。虽然我们的工业发展比西方晚了很多,我们的管理学也还是个年轻的学科,但我想这不会成为我们在这方面发展的阻碍。书中讲到的日本企业其实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们虽没有本土的理论,但却用锐利的眼光发现了甚至未被西方认可的戴明理论的价值并能加以实践。所以说,我们也同样需要学会大胆的运用对我们来说合理有价值的理论,自己缺乏理论并不意味着其他人没有适合我们的理论。
世界在不断地更新,管理也在不断地更新,我们人更需要被不断地更新。
【编者按:作为身处管理第一线的资深经理人员,作者带着自己的工作体验来探究管理问题,力求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提升。于个人,是拓宽视野的很好方法;于更广泛的“他人”乃至社会而言,能够让科学管理的理念通过严谨、朴实的语言,通过让人看得见摸得着的经验分享在更大的范围内更有效的传播。“声无小而不闻,行无隐而不形”,相信经过良好专业培训的中国经理人通过不断实践、总结和思考,一定能够为中国管理水平的提升尽到一份绵薄之力。】 (版权属于品牌经理人网站)正像书名<<管理百年--20世纪管理思想与实践的批判性回顾>> (The Management Century) 所揭示的一样, 作者斯图尔特˙克雷纳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逻辑清楚地回顾了过去100年间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历程.全书共分11章, 前10章以十年为一个时间断线概括和评论的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更迭. 正如作者在题记中所说的过去的管理百年是 “有趣, 创新和进步的100年”. 一百年间各种理论粉墨登场, 异彩纷呈. 从世纪初的泰罗科学管理 (著名的秒表计时) 开始, 到福特装配线理论 (T型车) , 到至今仍在发挥影响的斯隆的事业部管理矩阵 (SBU: Strategic Business Unit), 再到二战后科特勒营销理论的风行和X/Y理论, 然后是对战略的重视 (迈克˙波特的五力框架)和戴明质量管理理论在美国的重新风行, 直至90年代各种模式的兴起, 整个百年从对工人的效率的研究开始, 到关注组织和人性, 进而关注到战略, 质量和价值, 所有主流管理理论都被作者囊括书中, 加以评点. 从中人类对管理的发现, 认识和探索的历程清晰可见.(版权属于品牌经理人网站)每种理论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都产生了积极和广泛的影响, 促进了产业和社会的进步. 同时, 各个理论的不足之处也被作者一一指出, 如泰罗对人的忽视: “对适合把搬运生铁作为职业的工人的首要要求之一就是, 他得像牛一样蠢笨和懒散”, 斯隆的管理矩阵慢慢把财务功能推到了权力的顶峰, 而<<追求卓越>> (In Search of Excellence) 书中列出的符合那8个特征的一些公司也在其后的时代变迁中走向失败. 但正是这些理论的不足才催生了其后的理论的产生和进化, 如泰罗的对人性的忽略使人们开始关注人性 (霍桑实验), 装配线理论的过度关注规模生产使得后人开始研究组织. 值得说明的是, 上个世纪更多的管理理论专注于研究体力劳动者的效率提高, 而脑力工作者的管理并不是上个世纪的重点. 这是和上个世纪的产业发展一脉相承的. 相信随着各种新的技术的应用, 新产业的不断出现和社会进步, 脑力工作者生产率的提高会成为本世纪管理的重要课题也是难题之一. 从这个意义上说, 作者指出 “管理只有恒久的问题, 没有终结的答案” (版权属于品牌经理人网站).上个世纪的管理理论以美国为主导, 同时收录了为数不多的非 “美国制造”的理论, 如法国的亨利˙法约尔的开采理论 (Mining the Theory)和行政管理理论 (今天MBA 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中的Administration就和法约尔有很大关系). 遗憾的是没有任何中国的管理理论在上个世纪产生过重大影响. 尽管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能看到中国一些传统的孙子兵法, 三国谋略之类的理论和近来海尔及海信的经验开始被国外学者开始研究, 但无可否认的是, 上个世纪整整一百年的时间里, 中国对管理领域的影响微乎其微. 放眼将来, 新世纪的管理领域的趋势是全球化, 随着中国在上个世纪末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 随着越来越多的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士从事管理工作, 私营企业的风起云涌也给相当多的人提供了锻炼的舞台, 毫无疑问这些有益的实践会帮助形成中国的管理理论, 反过来也会影响中国的管理, 进而对全球的管理领域产生影响.对我来说, 阅读该书最大的收获, 是坚定了一个信念, 那就是, 在以后的若干年里试着从管理实践中总结提炼管理经验, 为中国的管理理论能在新世纪发挥全球影响力尽自己的一分微薄之力。作为管理专业1990年代的学生, 很可惜读书的时候没有机会看到这样一本概括性极强的入门类读物. 不过想想, 即使有, 当时也未必会用心读. 倒是像现在这样, 经过了几年的管理实践, 再反过来读这类书, 体会和收获自然更多. 同时, 该书未能提供一张集各理论的精粹和不足的一览表来帮助读者梳理思路也是一个小小的缺憾.(版权属于品牌经理人网站)
《阿信》的读后感
第一次读《阿信》,大约是四年前的时候。而且也只是草草的读完第一部便没再继续下去了。当时我第一眼在书架上看到书名时还以为是“五月天”主唱阿信的自传,走近才知道其实不是,我想这也是我没再读剩余三部的部分原因吧。
那时我刚刚进入高二,仍是一个玩世不恭的幼稚得可悲的少年。对世界的一切都不屑一顾,根本没有尝过苦难的味道,也没体会过人生真正的失败,过着随心所欲又心不在焉的日子。当时对写作也有半年的热情了,写过很多字。不过,写的不是情书情诗,煽情庸俗到了极致,当初却自负得忘乎所以,并自封当代文坛第一落寞诗人,其实我什么书都没读过,不过在自己的狭窄的想象里坐井观天的主观看世界而已。每每回忆起那些单纯无知的岁月,心里既有后悔也有怀念,所以偶尔会希望人世间真的有时光机器这个东西,如果早一些了解人情世故,然后用时光机器重新去青春一次,我的人生又将会是怎样一翻光景,也许就不会有这么迂回曲折的成长了吧。
这一次重读《阿信》,没想到竟是在大学时光中。人生真的是变化莫测,曾经以为永远不会走的路,就这样跌跌撞撞的来到,而那一些未实现的梦就这样破碎在另一条没走完的路上,成了不忍打开的回忆了。这本书总共四部,认认真真读完之后真的是感慨万千、受益匪浅。我的泪腺不止一次的想要决堤,但也只是偷偷润红眼睛。但是内心的动荡不安却那么难以自控,在阅读中从没平静过的。阿信的坚强、善良、坚持、爱人,深深的刻在了证明我还在活着的地方。她成了我的另一个偶像。
这部结合了巨大时代背景的长篇巨著,述说了一个平凡的日本女子传奇的一生,她的名字就是阿信。阿信由于出身于佃农世家,受残酷的佃农制度的剥削。在她七岁的时候,小小年纪就不得不离开爸爸妈妈的呵护,去有钱人家做苦工。那时做苦工的孩子,拼命辛苦的熬过一年,换来的仅仅是一袋大米。而这袋大米对改变贫困潦倒的佃农家庭的命运来说,太过微不足道了。倘若遇上自然灾害风行的年月,佃农们连吃饱难吃的萝卜饭也成了一种奢望。贫穷与饥饿已经把佃农们的理想摧残得面目全非了,麻木与屈服就是那个时代农民的标志。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日本,仍是一个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的国家。男女平等的观念还是遥不可及的童话,而且长子主家的地位天经地义,那些身处次子地位的人们从生下来就注定了和长子天壤之别的待遇,这些待遇在那个时代仿佛理所当然,阿信正是在这种坏境下长大。七岁的时候,她为了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而不让一无能力干活的奶奶挨饿受骂,答应了父亲去做工的要求,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小阿信居然是面带微笑的离开,这麽小的她要好大的勇气才能压下内心的恐慌与不舍,我是无法想象的,也许那就是一个叫人早熟的残忍时代吧。其实她内心有十万个不舍与害怕,但就为了疼爱她的奶奶,她能把在一切的不舍与害怕像一个大人一样深藏不露的埋在心底,我想小孩子表达最伟大的爱也就是如此了吧。而在这个物质富裕社会还算和谐的世界,这些浅显易懂的爱却不知不觉的被人们遗忘了,人们都在追名逐利的浪潮中忘记了给他们追名逐利的权利的人。我想起了那些长年来一直毫无怨言的深爱着我的亲人们,读了《阿信》以后,总是会有泪如雨下的自责感纷扰。越来越严重的寝食不安,绞痛着我的呼吸。
小时候用无理取闹的眼泪花去爸爸妈妈美好的青春,长大后再用自己宝贵的青春花去爸爸妈妈渐渐苍老的眼泪。我一直只顾着走自己的路,追求自己的幸福,却忘了应该不时回头看看他们的世界的样子。当幡然醒悟回头后,却看见的是他们已在脆弱的心还要已在消瘦的背影。我恨这些后知后觉来得太晚,因为好多感情已经于事无补了。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做一个积极听话让他们放心的青年,可是连这么简单的期盼,我也一直做得力不从心,总是重蹈覆辙一些事以此消耗着暗无天日的青春,并一再得到他们付出巨大的原谅。
无论是什么年代,无论活在什么地方,人们要做到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都是需要经历千辛万苦重重挫折才有可能看到柳暗花明的。在这个过程中,对意志的考量,对灵魂的追问,对时间的怀疑,不言而喻,那会伴随着多少的痛苦于绝望,特别是在这个意愿以遥遥无期的时间开始的时候。在阿信曲折的一生中,她总是在困境中不停的挣扎,在绝望中不停的希望,在她的脑海里从来都不曾有过放弃这个念头,就算在那个怎么努力都得不到回报的时代。书里有一句关于生存的话非常的耀眼,是这么写的:一个人连自杀的勇气都有,还要什么做不到呢!每当我自己身处的世界心灰意冷时,就会想起这句话,很多事也就觉得无所谓了。还有一句关于爱情的话也如此动人心弦,是阿信的养子希望为了让阿信答应他取百合为妻时说的。他说:我相信百合过去的生活,就是为了等待和我的相遇。这是我在读到过的爱情故事中,最动人的情话。因为百合阿信的亲生儿子阿仁产生过感情,并且还差一点结婚,希望还是这故事里最佳目击者。但是希望却能够把它说得如此诗情画意,仿佛百合的过去是本该如此的事,这样的爱的誓言,几欲让人想要体会。而阿信和她的丈夫田苍龙三的相守,也是经过多次的考验和离别才心心相印的。白头到老从来都是两个人的事,如果爱情里没有海誓山盟的执着,彼此恩爱的决心,那么不管多么缠绵悱恻的相守都难以永恒的。所以我们看到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摩登时代,分手离婚如同吃家常便饭一样频繁自然。
这本书还有一条贯穿故事始终的主题,就是反战。的确,战争是讨厌而无情的。就算滚滚历史潮流中的迫不得已进行的所谓的正义与邪恶的战争,又怎样呢?就为了这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就使数以万计的无辜的人被夺去了宝贵的生命,而且战争的结果,不管是所谓的正义胜利也好,还是所谓的邪恶失败也好,都是残忍的。大而言之都是在自欺欺人的毁坏共同的家园,小而言之都是在制造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战争在促使文明进步的脚本里不过扮演着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有什么事是非得用战争才能解决的,没有吧。战争只会使国与国之间仇恨更深,人与人之间更加冷漠。从古至今人们都在遥想的和谐世界也许等到人类文明毁灭时也还只是遥想吧。
阿信经历关东大地震,第一次世界大战。这些灾难使她一次又一次变得一无所有,但她灰心了吗?是的,她没有,她怎么可能灰心,她勇敢的选择从零开始,用尽青春去实现自己开店经商的梦想。他把她那些死去的亲人朋友们没完成的那一份也担当下来,她知道她不是只为自己在活着,所以她的勇敢更坚不可摧。当属于她的第一家田苍超市开业的时候,阿信已经五十岁了,生命已耗尽了二分之一。她终于告别了那个不管怎么拼命都得不到回报的时代,在她的幸福有了轮廓之前,这一切都像一个无法醒来的恶梦。
书写到这时,阿信苦难的日子基本上走到了尽头,再下来就是阿信为了让家庭和谐和将事业发扬光大付出的努力和忍耐。阿信做生意推崇信誉至上,以信誉赢得顾客。就算当她的生意已经根本不再需要继续经营利润又少又累人的卖鱼和蔬菜的老本行。但她懂得感恩,还是十年如一日的坚持为她的顾客们带来物美价廉的鱼和蔬菜。正因为这样在短短三十年里,她就连开了十六家田苍连锁超市。但在繁荣的背后却隐藏着严重的危机。在这期间,阿信的儿子为了扩大生意,用了很多不人道的竞争手段,这一日积月累的危机终于在开十七家分店的时候全面暴露,十七家分店遇到了来自实力强大的大集团的竞争,破产的日子近在眼前。就在这困难危险的时期,阿仁的家庭危机也全面暴露,面对即将破产关门的田苍超市,阿仁的妻子绝望的准备全身而退,她要同阿仁离婚。在这时,沉默忍耐的啊信站了出来,说出了温暖如春的话语来挽救这个家庭,而她的养子养女们也表现出了平常未曾表露感人的情谊,爱在这时得到最美的升华。
为什么现在的爱总掺杂了这么多得功利成分呢?表面的家庭团结,背后的斤斤计较,就是闭着眼睛也能看见。原来有这么多神圣的信仰经不起时代的变迁、人世的流离。我突然发现了他的孤独,但是已经为时太晚了。除了一个有点羞愧局促的问候,什么也不能帮助。合家欢乐,像安徒生的童话故事一样遥远。
因为阿信的一生感恩善良,她的超市终于得救了。这是一个圆满的结局。全书完时,阿信已经八十五岁,我还没出生的。我只知道,从这以后,我的精神世界又多了一个偶像。
再给您一篇;
前几天,妈妈给我推荐了一本书,名叫《阿信》。我好奇地问:“什么叫阿信啊?”妈妈说:“阿信是一个日本小女孩的名字,这本书里写的是阿信小时候的经历。”我听了,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书里写道:小阿信生在一个穷苦的人家里,爸爸是个佃农,奶奶为家操劳了一辈子,得了风湿病,阿信的姐姐阿春和阿密出去给别人当佣人了,阿信还有个哥哥叫庄治,他是个冷酷无情的人,阿信的妈妈叫阿藤,她非常疼爱阿信,阿信还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阿藤和庄治每天都要出去干农活儿,阿信就一个人在家照顾年幼的弟弟妹妹。
她每天都吃萝卜饭,有的时候就连萝卜饭也吃不饱,奶奶为了省些钱,每天只吃一顿饭。阿信七岁那年就去东家做工了,可是在东家比在家里还要苦,每天都要起早贪黑的,冬天还要在冰冷刺骨的河水里洗尿布,但是,每天只能吃一小碗萝卜饭和几滴冰冷的大酱汤,可一年的工钱才一袋大米。
我觉得小阿信是一个懂事又坚强的孩子,她那时候虽然比我小,可是她却能去关心奶奶,帮着家里人做力所能及的事,她就为了一袋米,小小年纪就出去做工了,她还以强烈的求知精神得到了上学的机会,后来为了不让东家的小少爷被同学们欺负,只好含着眼泪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学校。还有一次,她为了让奶奶吃上鱼,掉进了河里差点被淹死,阿信在东家受了不少委屈,可她为了不让家人担心,在信中说自己过得很好。
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物质条件虽然比阿信那个时候好,可是我们吃苦耐劳的精神却远远不如他们。
前一篇层次和字数都高一些,后一篇适合初中生或小学生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
那时我刚刚进入高二,仍是一个玩世不恭的幼稚得可悲的少年。对世界的一切都不屑一顾,根本没有尝过苦难的味道,也没体会过人生真正的失败,过着随心所欲又心不在焉的日子。当时对写作也有半年的热情了,写过很多字。不过,写的不是情书情诗,煽情庸俗到了极致,当初却自负得忘乎所以,并自封当代文坛第一落寞诗人,其实我什么书都没读过,不过在自己的狭窄的想象里坐井观天的主观看世界而已。每每回忆起那些单纯无知的岁月,心里既有后悔也有怀念,所以偶尔会希望人世间真的有时光机器这个东西,如果早一些了解人情世故,然后用时光机器重新去青春一次,我的人生又将会是怎样一翻光景,也许就不会有这么迂回曲折的成长了吧。
这一次重读《阿信》,没想到竟是在大学时光中。人生真的是变化莫测,曾经以为永远不会走的路,就这样跌跌撞撞的来到,而那一些未实现的梦就这样破碎在另一条没走完的路上,成了不忍打开的回忆了。这本书总共四部,认认真真读完之后真的是感慨万千、受益匪浅。我的泪腺不止一次的想要决堤,但也只是偷偷润红眼睛。但是内心的动荡不安却那么难以自控,在阅读中从没平静过的。阿信的坚强、善良、坚持、爱人,深深的刻在了证明我还在活着的地方。她成了我的另一个偶像。
这部结合了巨大时代背景的长篇巨著,述说了一个平凡的日本女子传奇的一生,她的名字就是阿信。阿信由于出身于佃农世家,受残酷的佃农制度的剥削。在她七岁的时候,小小年纪就不得不离开爸爸妈妈的呵护,去有钱人家做苦工。那时做苦工的孩子,拼命辛苦的熬过一年,换来的仅仅是一袋大米。而这袋大米对改变贫困潦倒的佃农家庭的命运来说,太过微不足道了。倘若遇上自然灾害风行的年月,佃农们连吃饱难吃的萝卜饭也成了一种奢望。贫穷与饥饿已经把佃农们的理想摧残得面目全非了,麻木与屈服就是那个时代农民的标志。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日本,仍是一个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的国家。男女平等的观念还是遥不可及的童话,而且长子主家的地位天经地义,那些身处次子地位的人们从生下来就注定了和长子天壤之别的待遇,这些待遇在那个时代仿佛理所当然,阿信正是在这种坏境下长大。七岁的时候,她为了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而不让一无能力干活的奶奶挨饿受骂,答应了父亲去做工的要求,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小阿信居然是面带微笑的离开,这麽小的她要好大的勇气才能压下内心的恐慌与不舍,我是无法想象的,也许那就是一个叫人早熟的残忍时代吧。其实她内心有十万个不舍与害怕,但就为了疼爱她的奶奶,她能把在一切的不舍与害怕像一个大人一样深藏不露的埋在心底,我想小孩子表达最伟大的爱也就是如此了吧。而在这个物质富裕社会还算和谐的世界,这些浅显易懂的爱却不知不觉的被人们遗忘了,人们都在追名逐利的浪潮中忘记了给他们追名逐利的权利的人。我想起了那些长年来一直毫无怨言的深爱着我的亲人们,读了《阿信》以后,总是会有泪如雨下的自责感纷扰。越来越严重的寝食不安,绞痛着我的呼吸。
小时候用无理取闹的眼泪花去爸爸妈妈美好的青春,长大后再用自己宝贵的青春花去爸爸妈妈渐渐苍老的眼泪。我一直只顾着走自己的路,追求自己的幸福,却忘了应该不时回头看看他们的世界的样子。当幡然醒悟回头后,却看见的是他们已在脆弱的心还要已在消瘦的背影。我恨这些后知后觉来得太晚,因为好多感情已经于事无补了。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做一个积极听话让他们放心的青年,可是连这么简单的期盼,我也一直做得力不从心,总是重蹈覆辙一些事以此消耗着暗无天日的青春,并一再得到他们付出巨大的原谅。
无论是什么年代,无论活在什么地方,人们要做到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都是需要经历千辛万苦重重挫折才有可能看到柳暗花明的。在这个过程中,对意志的考量,对灵魂的追问,对时间的怀疑,不言而喻,那会伴随着多少的痛苦于绝望,特别是在这个意愿以遥遥无期的时间开始的时候。在阿信曲折的一生中,她总是在困境中不停的挣扎,在绝望中不停的希望,在她的脑海里从来都不曾有过放弃这个念头,就算在那个怎么努力都得不到回报的时代。书里有一句关于生存的话非常的耀眼,是这么写的:一个人连自杀的勇气都有,还要什么做不到呢!每当我自己身处的世界心灰意冷时,就会想起这句话,很多事也就觉得无所谓了。还有一句关于爱情的话也如此动人心弦,是阿信的养子希望为了让阿信答应他取百合为妻时说的。他说:我相信百合过去的生活,就是为了等待和我的相遇。这是我在读到过的爱情故事中,最动人的情话。因为百合阿信的亲生儿子阿仁产生过感情,并且还差一点结婚,希望还是这故事里最佳目击者。但是希望却能够把它说得如此诗情画意,仿佛百合的过去是本该如此的事,这样的爱的誓言,几欲让人想要体会。而阿信和她的丈夫田苍龙三的相守,也是经过多次的考验和离别才心心相印的。白头到老从来都是两个人的事,如果爱情里没有海誓山盟的执着,彼此恩爱的决心,那么不管多么缠绵悱恻的相守都难以永恒的。所以我们看到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摩登时代,分手离婚如同吃家常便饭一样频繁自然。
这本书还有一条贯穿故事始终的主题,就是反战。的确,战争是讨厌而无情的。就算滚滚历史潮流中的迫不得已进行的所谓的正义与邪恶的战争,又怎样呢?就为了这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就使数以万计的无辜的人被夺去了宝贵的生命,而且战争的结果,不管是所谓的正义胜利也好,还是所谓的邪恶失败也好,都是残忍的。大而言之都是在自欺欺人的毁坏共同的家园,小而言之都是在制造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战争在促使文明进步的脚本里不过扮演着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有什么事是非得用战争才能解决的,没有吧。战争只会使国与国之间仇恨更深,人与人之间更加冷漠。从古至今人们都在遥想的和谐世界也许等到人类文明毁灭时也还只是遥想吧。
阿信经历关东大地震,第一次世界大战。这些灾难使她一次又一次变得一无所有,但她灰心了吗?是的,她没有,她怎么可能灰心,她勇敢的选择从零开始,用尽青春去实现自己开店经商的梦想。他把她那些死去的亲人朋友们没完成的那一份也担当下来,她知道她不是只为自己在活着,所以她的勇敢更坚不可摧。当属于她的第一家田苍超市开业的时候,阿信已经五十岁了,生命已耗尽了二分之一。她终于告别了那个不管怎么拼命都得不到回报的时代,在她的幸福有了轮廓之前,这一切都像一个无法醒来的恶梦。
书写到这时,阿信苦难的日子基本上走到了尽头,再下来就是阿信为了让家庭和谐和将事业发扬光大付出的努力和忍耐。阿信做生意推崇信誉至上,以信誉赢得顾客。就算当她的生意已经根本不再需要继续经营利润又少又累人的卖鱼和蔬菜的老本行。但她懂得感恩,还是十年如一日的坚持为她的顾客们带来物美价廉的鱼和蔬菜。正因为这样在短短三十年里,她就连开了十六家田苍连锁超市。但在繁荣的背后却隐藏着严重的危机。在这期间,阿信的儿子为了扩大生意,用了很多不人道的竞争手段,这一日积月累的危机终于在开十七家分店的时候全面暴露,十七家分店遇到了来自实力强大的大集团的竞争,破产的日子近在眼前。就在这困难危险的时期,阿仁的家庭危机也全面暴露,面对即将破产关门的田苍超市,阿仁的妻子绝望的准备全身而退,她要同阿仁离婚。在这时,沉默忍耐的啊信站了出来,说出了温暖如春的话语来挽救这个家庭,而她的养子养女们也表现出了平常未曾表露感人的情谊,爱在这时得到最美的升华。
为什么现在的爱总掺杂了这么多得功利成分呢?表面的家庭团结,背后的斤斤计较,就是闭着眼睛也能看见。原来有这么多神圣的信仰经不起时代的变迁、人世的流离。我突然发现了他的孤独,但是已经为时太晚了。除了一个有点羞愧局促的问候,什么也不能帮助。合家欢乐,像安徒生的童话故事一样遥远。
因为阿信的一生感恩善良,她的超市终于得救了。这是一个圆满的结局。全书完时,阿信已经八十五岁,我还没出生的。我只知道,从这以后,我的精神世界又多了一个偶像。
再给您一篇;
前几天,妈妈给我推荐了一本书,名叫《阿信》。我好奇地问:“什么叫阿信啊?”妈妈说:“阿信是一个日本小女孩的名字,这本书里写的是阿信小时候的经历。”我听了,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书里写道:小阿信生在一个穷苦的人家里,爸爸是个佃农,奶奶为家操劳了一辈子,得了风湿病,阿信的姐姐阿春和阿密出去给别人当佣人了,阿信还有个哥哥叫庄治,他是个冷酷无情的人,阿信的妈妈叫阿藤,她非常疼爱阿信,阿信还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阿藤和庄治每天都要出去干农活儿,阿信就一个人在家照顾年幼的弟弟妹妹。
她每天都吃萝卜饭,有的时候就连萝卜饭也吃不饱,奶奶为了省些钱,每天只吃一顿饭。阿信七岁那年就去东家做工了,可是在东家比在家里还要苦,每天都要起早贪黑的,冬天还要在冰冷刺骨的河水里洗尿布,但是,每天只能吃一小碗萝卜饭和几滴冰冷的大酱汤,可一年的工钱才一袋大米。
我觉得小阿信是一个懂事又坚强的孩子,她那时候虽然比我小,可是她却能去关心奶奶,帮着家里人做力所能及的事,她就为了一袋米,小小年纪就出去做工了,她还以强烈的求知精神得到了上学的机会,后来为了不让东家的小少爷被同学们欺负,只好含着眼泪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学校。还有一次,她为了让奶奶吃上鱼,掉进了河里差点被淹死,阿信在东家受了不少委屈,可她为了不让家人担心,在信中说自己过得很好。
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物质条件虽然比阿信那个时候好,可是我们吃苦耐劳的精神却远远不如他们。
前一篇层次和字数都高一些,后一篇适合初中生或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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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两篇!
急求两篇关于《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要求从语言特色,人物形象,思想感情任选一个角度,写两篇,每篇字数500—800,不要太过于深奥了,好的我会追加分的!!!!!!!!伊丽莎白也不是那么爱情至上.
伊丽莎白第一次接受达西求婚的时候就开始有些心动了,毕竟是社会地位和财产在做后背.所以在第一次去彭博里的时候,就想了,如果自己是这儿的女主人,该多好,而后来简问伊丽莎白,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达西的,伊丽莎白也说了,是第一次看见彭博里的房子.
很多时候,女人只是需要自己给自己一个借口,而达西就是这么做了的,他在婚前表示了一下自己有所改变(其实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鬼都知道达西不可能一下子改变那么多的,比如:作者欲盖弥彰的写了一句,达西对威廉的夸赞只是耸了耸肩,让你看出破绽,其实奥斯丁的本意就是说,达西还是那个傲慢的达西)
而真正变了的只是伊丽莎白的心,是伊丽莎白也变成了达西一样傲慢(很明显,伊丽莎白在订婚后,第一尽量使俗人不去打扰达西,第二是她在一边和人扯谈的时候,一边就开始幻想自己作为上层社会的主妇,到彭博里生活就能甩开这帮俗人了.) 事实上,从作者最后一章就可以看出,上流社会就是上流社会,宾格利一家忍受不了下层的庸俗,搬到了彭博里,而达西一家也从没再回过老家..
无论是达西,还是宾格利,他们都只是下层社会中一颗划过天空的流星,一闪而逝,如果苦守着这颗流星,那么结果只能和简奥斯丁一样悲哀了 伊丽莎白不爱情至上,她就会接受科林斯的求婚;
伊丽莎白不爱情至上,她在达西第一求婚的时候,也不会拒绝的那么坚定。
伊丽莎白第一次看见彭博里的房子的时候,对达西的误会已经完全解开,她为什么不能喜欢上这个英俊、富有且善意的绅士?
至于,她说是因为看见彭博里的房子的时候开始喜欢达西,天哪,楼主,你为什么不能理解伊丽莎白的幽默呢?
你真的觉得奥斯汀悲哀么?
你觉得她终生就是在守候一颗上层富有的流星?
呵呵,伊丽莎白只是没有她朋友夏洛特那么实际而已,她是在找她心理的一个平衡点,当时,她对婚姻是盲目的,因为她自己家还是比较有钱的,但是当她去了彭博里后,她对达西的心理平衡就已经快到了平衡点,而达西婚前的一系列动作,彻底使她无法再介意达西的傲慢了.
也就是说财产+对家人友好的态度=或>傲慢所带来的一切让她讨厌的事情
PS:有些时候,读名著不能只看表面,伊丽莎白那个貌似笑话,但是其实是简奥斯丁的一个暗示.
如果你不同意,那你怎么解释伊丽莎白在订婚后的一系列的动作?
还有腓力普太太,她为人很粗俗,也许会叫达西更加受不了。腓力普太太正象她姐姐
一样,见到彬格莱先生那么和颜悦色,于是攀谈起来很是随便,而对达西则敬畏备至,不
敢随便,可是她的出言吐语总还是免不了粗俗。虽说她因为尊敬达西而很少跟达西说话,
可是她并不因此而显得举止文雅一些。伊丽莎白为了不让达西受到这些人的纠缠,便竭力
使他跟她自己谈话,跟她家里那些不会使他受罪的人谈话。虽然这一番应酬大大减少了恋
爱的乐趣,可是却促进了她对未来生活的期望,她一心盼望赶快离开这些讨厌的人物,到
彭伯里去,和他一家人在一起,舒舒服服过一辈子风雅有趣的生活。
好吧,达西的确傲慢,书的题目不就是《傲慢与偏见》么?达西对自己的傲慢也很坦然,即使在第一次求婚的时候,他都不避讳这一点,也正是这番说辞才惹得伊丽莎白更为恼怒。但是,在促使丽迪雅结婚等对贝内特一家的帮助以后,你对达西的评价还只是傲慢而已么?
达西对贝内特太太和其他几个女儿的一直有看法,尽管他爱上了伊丽莎白,他也只是因为伊丽莎白而改变了一下表面的态度,但是他的看法不会有太大改变,除非内特太太和其他几个女儿自身有所改变。
而伊丽莎白当然也很了解达西的想法,就是她自己也不是很喜欢自己的母亲和妹妹们吧,但是没有办法,她们拥有一个姓氏,共荣共损。
虽然,这是让人很无奈的地方,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即使达西自己也有个曾经私奔的妹妹。
奥斯汀在某种地方让两位主人公达成的谅解和共识,也才是他们相爱的基础。
其实,奥斯汀在书里例举好几种婚姻模式:夏洛特实际而没有爱情的婚姻,丽迪雅不顾后果为爱私奔,简和宾利是典型的郎才女貌的结合,他们的老年版本有可能是贝内特夫妇(呵呵,我不厚道)。
奥斯汀也塑造了爱情与婚姻的典范:伊丽莎白和达西,灵魂上的相知相许,财产上无忧无虑。
当然,这更像是一个美好的梦想,全世界女人都期待的一个美好梦想。
而楼主可能是个男人,你所说的爱情至上,也许只有丽迪雅才配得上吧?
《傲慢与偏见》属于受众基础广泛的那一类世界名著,并且无可否认,喜欢它的女性读者要更多一些。自初中以来这本书一直占据着我最喜欢书籍排行榜的前列,简·奥斯汀敏锐慧黠,轻快活泼的作风总是能引发人的好感,读她的书就好象在暖暖午后惬意地喝着温温的下午茶,一口一口,被它贴烫得无比舒服,于是,不用太费神思,也能乐在其中。
在名著改编影视作品的不灭潮流中,《傲慢与偏见》虽然没有像《安娜·卡列尼娜》那样被疯狂眷恋拍摄达到二十余次,却也已然跨上两位数之列,足可以笑傲诸雄了。然而由于条件的限制,我很有限地只看过其中的4个版本(如果加上那个印度改编版《新娘与偏见》倒无妨算为5个),观赏顺序依次为1980版(电视)、1995版(电视)、1940版(电影)、2004版(“Bride & Prejudice”电影)、2005版(电影)。之所以列出其先后,只是为了说明诸多《傲慢与偏见》于我并没有先入为主的影响。从来没有十全十美的改编演绎,而电视和电影之间本身就有着无可逾越的藩篱,当然我也无意且无能力充当激扬文字的影剧评论人,只是基于执着地喜欢着简·奥斯汀清新可人小聪明意味十足的小说,爱屋及乌地关注着它们丰富多彩的衍生作品。那么,就从1940年说起吧。
1940——如日中天的好莱坞时代
1940年,《傲慢与偏见》第一时间登陆中国,按照当时国内流行的四字意译法,名作《屏开雀选》。从来都很佩服国人归纳总结提炼中心的本领,一句“屏开雀选”就给了“凡是有产业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的小说开篇干脆而明确的解决方案。旗下的明星比天上的星星还多的米高梅公司派出劳伦斯·奥立佛和葛丽亚·嘉逊两员大将分别担纲男女主角。莎剧舞台上的骁将劳伦斯·奥立佛堪称出演过名著改编剧最多的男演员之一,他天生的贵族气质让高傲对他来说简直就像是本色演出;大器晚成的葛丽亚·嘉逊端庄典雅温婉含蓄,然以三十七岁“高龄”出演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子不独有装嫩之嫌,而且的确的,伊莉莎白的俏皮慧黠实在离她尚有距离。论理,此二人在表演功力上旗鼓相当应该大有对手戏可看,但很无辜很不幸地,两人一不小心就把原著演绎成了Pride & Pride,用今天的眼光看,他们委实太过“上流”了。事实上浮光掠影的表演让演员只来得及给角色塑了个像,尽管他们演技成熟作风老辣,但总让人觉得还是缺少了点什么。当然,马龙·白兰度之前,体验派还没有成为表演艺术的主流,我们也实在不能用今时的评判标准去苛求戏剧派的杰出代表劳伦斯·奥立佛诸人。
真正让人惊叹的是这一版本的编剧和导演,怎么说呢……非常出色——从手法和技术考量;非常“好莱坞”——从形式和内容考量。在影片开头的十分钟内,它那精彩紧凑的谋篇布局和干净利落的剪辑已让人看得两眼发直,可能,在“1940”的名义之下,人们太容易期望过低从而轻易就获得了惊喜,但对于1939就是有了《乱世佳人》,1941年就有了《公民凯恩》的好莱坞来说,叙事本来就不是它的难题。好莱坞的主流作风总是流畅的,妥帖的,不会去过分地强调突出镜头——这一点持续至今未尝改变。该剧风趣幽默深谙原著精髓的对白充分体现了编剧的职业水准,当然,其职业水准还体现在能在一个场景中做大文章的本事,无论是小小的衣帽店,还是私人茶会,或是大型花园舞会,都能以有限的空间容纳丰富的情节——这无疑对布景部门很有好处,制片公司更能藉此大省开支。尽管德包尔夫人成了帮助促成主角婚姻的正面人物这一改编一直为后人所诟病,但无论如何,瑕不掩瑜,我们大可原谅这一种戏剧性的皆大欢喜的好莱坞作派。是的,对这样一部轻俏明快的作品来说,导演的圆熟手法和编剧的剧情驾驭能力着实功不可没。同时,我们也不能不佩服好莱坞电影的工业化成就——摩登时代,流水生产,检验合格,保质保量,价格公道,物有所值。
1980——BBC拿手的英式古典风格
知道1980年版之为1980年版,是在写这篇文章不久之前,并未经过严格考证,而只是我想当然的推测。这一版本我有幸得以观赏过两遍,都是中学时代拜电视台的善举所赐。当时看得欢欣无比,唯一的遗憾就是——“只怪我当时太年轻,还不知道怎样爱她。”:P凡人物情节影像种种,现如今仿佛过眼云烟,但仍旧记得该版本对原著的忠实程度已达到看着片子脑海中就能对照出小说原文而想着小说原文片子里一定也正在同步上演的地步。N集(不能确记,反正N≥5)的长度不多不少,正足够把这一部小说原汁原量地照搬上电视,人物川流于画面,你方唱罢我登场,忙碌而从容地勾勒出一幅十八世纪末英国乡村中上层阶级的风情画,处处体现出文雅悠闲的古典气韵。
饰演伊莉莎白的女主角,我对她还有一些模糊的印象,不是很漂亮,甚至略嫌粗糙,却有着一副坚毅而倔强的表情。至于我们最最亲爱的达西先生呢,他的扮相英俊——修长、挺拔、清秀、冷峻,总是双唇紧抿,乍看来不太友善(事实上的确不太友善——我知道这简直是废话),但彬彬有礼的时候又总能让人心动。不知为什么还记得他穿过一件绛色衣服,在满目皆绿的外景地走过真是风度翩翩:)他是我所见过的达西扮演者中最为形似的一个,不吝赞美的说法则是,他还是把达西的转变前后饰演得最符合原著形象的那个——我始终认为骄傲的达西即便为伊莉莎白卸下“傲慢”之后仍旧对周围的人与事保持着某种不可更改的高姿态,这一点,David Rintoul显然已经做到了。只是,这一种由外而内的表演有时让我觉得是达西塑造了他而不是他塑造了达西,虽然这种感觉有欠公允和厚道。平心而论,我挺喜欢男主角的演出,尽管他的达西让人有距离感而本着对达西的偏爱我并不愿意承认他在原著中的确就是那么一个让绝大多数人产生距离感的人。总体上说来,如果做一个横向类比,80版的《傲慢与偏见》很容易教人联想起央视版的《红楼梦》,因为它们同样让人看到了大多数人想要看到的人物和画面,这一种连环画式的作风真是尽可能普遍地照顾到了广大电视观众。
1995——更上层楼,缔造经典
1995年,BBC再度出手不凡地打造了经典,这一次的电视版本几乎堵住了所有挑剔的观众和专家之口(那些奥斯汀的研究学者们啊,我永远忘不了他们是那样顶真地说,作为爱德华——《理智与情感》,休·格兰特“也太漂亮了一点”)。然而仔细看去,相较于80版,95版在叙事和表现上并没有本质的飞跃,改进的只是渲染了人物的心理活动从而使得男女主人公之间的情感更加微妙和细腻(晕啊,为什么《傲慢与偏见》中的其他角色永远好象陪客只为烘托男女主角而存在?)。最具代表性的是这样几个让我印象深刻的编剧自创情节:
1.尼日斐花园的早晨,伊莉莎白在草地上和一只大狗追逐玩耍,这一切被窗口的达西尽收眼底。(我想他益发着迷于她的开朗活泼)
2.求婚失败的达西气贯长虹地练习着击剑并一举打败了对手,他摘下面具,无比坚定地说了一句:“我一定会赢的。”(我想这就是他对亲爱的伊莉莎白的态度)
3.达西回到彭伯里,矫健地游过一片美丽的湖,穿过草地,却在家门口遇见了来此地参观的伊莉莎白,他礼貌地对她点过头问过好便丢开她径直入内,半分钟之后他已换好衣服扣着衣扣匆匆忙忙跑下楼梯追赶这一群不速之客。(被她撞见衣冠不整的样子实在有折达西的风度,他换衣服的速度他想留住她的急切心情和他对她的爱意绝对成正比)
4.婚礼在祝福声中举行,新娘新郎登上马车,伊莉莎白与达西深情对视若干秒钟,时隔55年后他们终于又吻在了一起。(上一次是在40版,80版里大家都很正紧)
(第四个情节之后,画面定格,字幕浮现,全世界人民皆大欢喜:)
这一回的伊莉莎白赢得了我的心,她并非倾城绝色,可一双含情传神的美丽眼睛真叫人过目难忘,它们闪烁出自信敏慧的光芒,让人深信那就是教达西痴心眷恋的源动力。(这一点就连我妈也深表赞同:)詹尼弗·艾尔在表演上也有分寸感,处处显出不卑不亢有涵养又富睿智的气质。当然,科林·菲尔什的达西也毫不逊色,他那沉稳内敛的英格兰绅士派头恰如其分地描摹出达西的不凡风度。记得有网友评论说,科林·菲尔什满足了她对达西的全部幻想,话虽略显绝对和夸张,但从神韵气度上来讲,他的表现的确堪称优秀,尤其是他那努力克制又不时流露出的深藏爱意的眼神,真是让人既心疼又甜蜜(晕,人家那是对伊莉莎白,关我什么事来,这样花痴)。从乍看来够不上十分的英俊,到后来越看越有味道乃至于简直挑不出什么不是,菲尔什无愧是最深入人心的达西先生。
2005——《傲慢与偏见》的现代化进程
爱情主线的突出和人物情感的深化是05版《傲慢与偏见》的最大特色,这样做毫无疑问非常讨巧,既然电影的时间限制不得不让编剧有所取舍,那么何妨走一条众所乐见的道路呢。举个例子,倘若要把煌煌巨著《红楼梦》挤在个把钟头里捣腾完毕,那别无选择地,结果一定会成就一部庸俗不堪的三角闹剧(就是那个二女一男争风吃醋封建家长强权压制最后死的死、寡的寡、出家的出家……切~~我吐我吐我吐啊吐),而这简直就是观众的期望底限,假如连这一点都做不到,编导们不被烂番茄砸得伤筋动骨那才叫天方夜谭。不过,让人欣慰的是,该电影版在这一条路上走得非常从容——当然,你得首先不要把它看作是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
05版,它是编导的《傲慢与偏见》,是演员的《傲慢与偏见》,是全体工作人员的《傲慢与偏见》(感谢××感谢××感谢××我的荣誉属于你们!掌声~~~~)。对导演来说,时间的限制既可以是一种束缚,也可以将之变为一种优势,因为对付限制的最好办法就是寻求可以打破这一制约的电影语言表达。值得庆幸的是,05版《傲慢与偏见》的导演在这一点上实可谓得心应手。看他游刃有余地幻化着场景转换着时空,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尤其是他那行云流水般的长镜头,最鲜明的两处,一个出现在片头的班纳特宅邸,一个出现在尼日斐花园的舞会,它们从伊莉莎白走出镜头而始,周转在并不十分轩敞的室内空间,晃过一路的衣香鬓影莺声燕语,带出形形色色人物素描,最后再由伊莉莎白而止,整个画面如圆舞曲般轻盈流畅,一气呵成,华丽得像一幅连轴长卷。
演员呢,演员们的表演现代感十足,且个个情感充沛,一触即发。但男女主角总给人一种用力过度的感觉,女主角用力过度地表演着羁傲不驯,男主角则用力过度地表演着深情忧郁。是啊,只有抛开原著,我们才能忽略凯拉·奈特利那不时嘟哝起的嘴唇、排门板一样的身材和傻笑时的乡野村气,我们才能对马修·麦克菲迪恩常常流露出的好象全英人民都欠他二百块钱似的欠扁神情视而不见,只有抛开原著,我们才能对这一对男女的演绎道一声好——只要他们演的不是伊丽莎白和达西,我一定为他们的精彩表演而鼓掌,鼓破了为止。他们,乃至其他配角演员,显然都不想成为奥斯汀的玩偶或前辈们的复制。真不知道是该批评他们不懂得尊重原著把握人物,还是得表扬他们太会开拓进取积极创新,要知道演得不像和演出了另一种味道有时很有点界限不明,要观众非此即彼地对之作出区别划分一定会带来胸闷的后果。
值得一提的还有影片的细节展示,颇有几处神来点睛之笔,比如达西搀扶伊丽莎白上车后搐动的手指,比如柯林斯先生先后两次掂拈着的小花,比如伊丽莎白在彭伯里展示厅中和一座蒙面塑像的对视,比如彬格莱先生在河边忐忑的求婚演习……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有该片的风景和音乐,前者轩丽恢弘不输李安的《理智与情感》;后者清恬如泉却总能在需要的时候给予最恰到好处的煽风点火。于是乎,心有疑惑焉,山盟海誓的感情有了,愉目悦耳的因素也一个不缺,为什么偏偏《傲慢与偏见》就没有《断背山》那样战果辉煌呢?大概怪只怪主角错爱误人,试想如果伊丽莎白爱上了乔治安娜或是达西热恋着彬格莱那么奥斯卡的归属会不会更扑朔迷离呢?呵呵,无稽之谈,我只是对金光灿灿的奥斯卡竟然可以欣赏冲淡而感到不可思议,难不成是荤的吃多了贪上素?(又跑题了,我真是罗嗦,该打)
始料未及的是我从来都没有想到过《傲慢与偏见》竟然还能让人流泪,相较于40版的轻松风趣和95版的温馨甜蜜,05版就简直可当“煽情”二字了。
煽情泪点一:夏洛特告诉伊丽莎白自己将和柯林斯先生结婚的消息,面对伊丽莎白的异议,夏洛特故作轻松力图掩饰苦闷的语气突然换成了不容质疑的坚定:“并不是我们所有的人都会拥有浪漫。……我已经27岁了,我没有钱,我也没有憧憬了!对于父母来说,我已经是一个包袱了!而且,我害怕了……所以,请不要对我做出评判,伊莉莎白,不要评判我!”(配角只要有一句象样的台词也能出彩了)
煽情泪点二:达西和伊莉莎白在雨中那一场剑拔弩张的表白、拒绝和争执。(针锋相对的精彩对白,绝对的高潮,欲知详情,自行观赏)
煽情泪点三:达西求婚后,伊莉莎白来到班纳特先生的书房,爱女将要另属他姓,做父亲的心情不免有些无法言语的复杂“我真不敢相信有人会配得上你,现在看起来,是我看错了。我衷心地祝福你们……我是不想把你随便嫁给别人,我的伊莉莎白……”——然后是一个自嘲后的特写。(这位老先生从一开场就给人一种衰老邋遢到趋于委琐的感觉,但只这一瞬,那一双热泪盈眶的眼睛和颇显落寂的表情让人感受到了来自父爱的无限温情)
篇外——载歌载舞的另类演绎(《新娘与偏见》,2004)
名著的另类改编早已不是新鲜事,只要改得好,照样成经典,比如那个号称后现代激情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2003年,一部现代版的《傲慢与偏见》在美国上映,剧中人物仍旧取自原著,只是背景换成了当代。尽管详细内容不得一见,但从能找到的海报和剧照来看,男女主角的长相实在不敢恭维,很难让人产生欣喜之感,如不出所料,该片大概也就是一般成本不高的好莱坞轻喜剧的路子。
一年之后,《傲慢与偏见》再度穿上时装,只是这一次,伊莉莎白成了身披纱丽的印度姑娘,而德比郡的名门富绅则化身来自美国的酒店继承人,片名更是非常巧妙地改成了Bride & Prejudice。不过,傲慢依旧是该片表现着的主题,二十一世纪,门第之见已然不似两百年前那般矛盾突出,在全球化的趋势下,西方文明对东方文化的傲慢才更可拿来作一番文章。当然,该片无意承担质疑和反思的沉重课题,全剧色调明朗,气氛欢快,坚决发扬有印度人处就有歌舞的优良传统,大段大段的歌舞表演让人欢欣鼓舞甚至蠢蠢欲动,演员更是俊男美女十分养眼(女主角Aishwarya Rai,1994年世界小姐)。总之,还是值得一看的。(其实我看了两遍半,印度人跳起舞来总是那么带劲,呵呵)
只要人类存在,恋爱婚嫁就是永远主题,演不尽的,又何止是一版版的《傲慢与偏见》。小说的魅力经年不改,人们还会对十年乃至五十年后的《傲慢与偏见》满怀热情和期待:)
关于男主角达西先生(Mr. Darcy)的全名,我记得是没有显示出来。在书中只曾有人称呼他费兹威廉(Fitzwilliam),所以他的名字应该是费兹威廉.达西(Fitzwilliam Darcy)。
有些人认为这只是他的名字其中一部分,费兹威廉(Fitzwilliam)只是他的中间名字(Middle name)。因为费兹威廉(Fitzwilliam)是一个从未出现过的教名(First name),而母方姓氏则经常当作中间名字(Middle name),另外,费兹威廉(Fitzwilliam)本身就是一个英语姓氏。
不过,我并不同意此看法。
首先,让我解释一下费兹威廉(Fitzwilliam)的意思。
这个名字是由费兹(Fitz)+ 威廉(William)组成的。
费兹(Fitz)这个名字是来自诺曼底系,代表某某的儿子(son of X),一般用作诺曼语系姓氏的前缀(Fitz-),譬如费兹亚伦(FitzAlan) 、费兹杰拉德(Fitzgerald)和费兹罗伊(Fitzroy)。不过,有时候费兹(Fitz)也当作教名(First name)。而费兹+某某(Fitz+x)作为教名的亦是出现过的。
威廉(William)这个名字亦是自诺曼底系,是由意思为「意志」和「头盔」的词语组成的名字。这在英国是极为普遍,产生了不少名字和姓氏。
因此,费兹威廉(Fitzwilliam)的意思就是「威廉的儿子」。这是一个古老高贵的英语姓氏,拥有一段辉煌的历史。达西的亲属使用这个名字命名他可能是为了突出他与费兹威廉家族(House of Fitzwilliam)有血缘关系。在重视门第的旧社会,无论是父母双方的出身都会影响一个人是否绅士。
《傲慢与偏见》里曾提及达西的表哥费兹威廉上校(Colonel Fitzwilliam)是伯爵(Earl)的三儿子。而历史上确有费兹威廉伯爵(Earl FitzWilliam),出现时间亦与故事的背景相符。费兹威廉家族是英壬威廉一世(William I of England)的后裔,在十七世纪初被封为费兹威廉男爵(Baron FitzWilliam),后来升格为米尔顿子爵(Viscount Milton)和费兹威廉伯爵(Earl FitzWilliam)。而第一代费兹威廉男爵的高祖父是一个伦敦市议员、郡司法长官和骑士,祖父是国王在爱尔兰的代表。第二代费兹威廉伯爵是国会议员,第三代费兹威廉伯爵更娶了第一代洛金汉侯爵的女儿,第二代洛金汉侯爵(2nd Marquess of Rockingham.)是英国首相,死后留下大片土地给他的外甥——第四代费兹威廉伯爵,令他成了英国最大的地主之一。这个家族在十八世纪的地位是卓越无比。
达西是安妮.费兹威廉小姐(Lady Anne Fitzwilliam)的儿子,亦即是费兹威廉伯爵的孙子和外甥,很大可能对该爵位亦有继承权,因此在当时来说是地位较一般绅士略高,或许令他产生自我高人一等的想法,变得傲慢起来。
另外,达西(Darcy)可能是贺得勒斯伯爵(Earl of Holderness)和达西男爵(Baron Darcy de Knayth)的后裔。贺得勒斯伯爵和达西男爵的姓氏是达西(Darcy),是望族之一,可以追溯到十四世纪中期。
其家族在英国北方有莫大的关系和权势。这可能是达西安排韦克翰(Wickham)到北方继续军旅生活的原因。
在展开评论塑造达西的演员话题之前,我想,在激烈讨论之前
我们是否应该先来了解一下达西是个怎样的人
然后再做评价
对于darcy真正意义上的“傲慢”究竟是怎么理解的
这个首先要做个透彻的分析
首先,达西就个性而言,本身根本就不是一个傲慢的人
这点从后来lizzy参观彭伯利的时候,女管家雷诺奶奶曾经有过这样的描述
——只听得那管家奶奶又说道:“我一辈子没听过他一句重话,从他四岁起,
我就跟他在一起了。”伊丽莎白听得更是惊奇。
——“你真说得是,先生,我自己也知道运气好。我就是走遍天下,再也不会碰到一个更好的主人。我常说,小时候脾气好,长大了脾气也会好;他从小就是个脾气最乖、肚量最大的孩子。”
——“他是个开明的庄主,又是个最好的主人;”她说,“他不象目前一般撒野的青年,一心只为自己打算。没有一个佃户或佣人不称赞他。有些人说他傲慢;可是我从来没看到过他有哪一点傲慢的地方。据我猜想,他只是不象一般青年人那样爱说话罢了。”
——雷诺奶奶说:“他一向就是这样,凡是能使他妹妹高兴的事情,他马上办到。他从来没有一桩事不依她。”
可见,达西的所谓的,在别人印象中留下的“傲慢”,根本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傲慢,那只是不善言辞,因为不擅长和陌生人交流从而被别人误解为傲慢。以达西从小所处的社交环境而言,那种姿态,那种表情,那种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在不说话的时候,的确很有可能被别人理解为傲慢,更何况,他完全有傲慢的理由,再者,在别人认为他傲慢的同时,那些认为他傲慢的人,自己首先就在心理上矮了他一大截,所以才会衍生出这种错误的偏见。
所以,在很多人认为马修版达西不够傲慢的时候,我想请问,在你们看来,傲慢应该是什么样子的?难道非要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非要表情上的盛气凌人,非要沉默寡言,才叫做傲慢吗?
达西被别人所误解的傲慢,是他那种天生的贵族气势,是笼罩在他周围的那一圈别人所没有的眩目的光环,所以,那样的傲慢不应该体现在表面,而是在不经意间所体现出来的。
这一点,马修就把握的非常到位。
在尼日斐的舞会上,科林斯一连叫了他三声,在第三声他听见之后一转身,并没有太大的动作,但那样的气势足可以让科林斯惊恐了缩了缩本来就矮小的身体。
还有,在罗新斯的姨妈家,同样也是面对前来谄媚的打招呼的科林司,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递过去一个眼神,也充分的表现出他对于科林斯这样的人的不悦。
对自己喜欢的人谦恭有礼,对于达西这样上流社会的绅士而言,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所以在lizzy弹琴的时候达西来为上次的事所做的淡淡的解释,真不懂为什么会被有些人认为是“受气包”的行为。他本身就不是一个傲慢的人,这点请一定记住,雷诺太太说“从来没见过比他更好脾气的人”难道还不能说明一切么?
傲慢只是不理解、不了解、被误解之后的偏见,所以,不要再以“傲慢”来定义达西。
伊丽莎白第一次接受达西求婚的时候就开始有些心动了,毕竟是社会地位和财产在做后背.所以在第一次去彭博里的时候,就想了,如果自己是这儿的女主人,该多好,而后来简问伊丽莎白,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达西的,伊丽莎白也说了,是第一次看见彭博里的房子.
很多时候,女人只是需要自己给自己一个借口,而达西就是这么做了的,他在婚前表示了一下自己有所改变(其实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鬼都知道达西不可能一下子改变那么多的,比如:作者欲盖弥彰的写了一句,达西对威廉的夸赞只是耸了耸肩,让你看出破绽,其实奥斯丁的本意就是说,达西还是那个傲慢的达西)
而真正变了的只是伊丽莎白的心,是伊丽莎白也变成了达西一样傲慢(很明显,伊丽莎白在订婚后,第一尽量使俗人不去打扰达西,第二是她在一边和人扯谈的时候,一边就开始幻想自己作为上层社会的主妇,到彭博里生活就能甩开这帮俗人了.) 事实上,从作者最后一章就可以看出,上流社会就是上流社会,宾格利一家忍受不了下层的庸俗,搬到了彭博里,而达西一家也从没再回过老家..
无论是达西,还是宾格利,他们都只是下层社会中一颗划过天空的流星,一闪而逝,如果苦守着这颗流星,那么结果只能和简奥斯丁一样悲哀了 伊丽莎白不爱情至上,她就会接受科林斯的求婚;
伊丽莎白不爱情至上,她在达西第一求婚的时候,也不会拒绝的那么坚定。
伊丽莎白第一次看见彭博里的房子的时候,对达西的误会已经完全解开,她为什么不能喜欢上这个英俊、富有且善意的绅士?
至于,她说是因为看见彭博里的房子的时候开始喜欢达西,天哪,楼主,你为什么不能理解伊丽莎白的幽默呢?
你真的觉得奥斯汀悲哀么?
你觉得她终生就是在守候一颗上层富有的流星?
呵呵,伊丽莎白只是没有她朋友夏洛特那么实际而已,她是在找她心理的一个平衡点,当时,她对婚姻是盲目的,因为她自己家还是比较有钱的,但是当她去了彭博里后,她对达西的心理平衡就已经快到了平衡点,而达西婚前的一系列动作,彻底使她无法再介意达西的傲慢了.
也就是说财产+对家人友好的态度=或>傲慢所带来的一切让她讨厌的事情
PS:有些时候,读名著不能只看表面,伊丽莎白那个貌似笑话,但是其实是简奥斯丁的一个暗示.
如果你不同意,那你怎么解释伊丽莎白在订婚后的一系列的动作?
还有腓力普太太,她为人很粗俗,也许会叫达西更加受不了。腓力普太太正象她姐姐
一样,见到彬格莱先生那么和颜悦色,于是攀谈起来很是随便,而对达西则敬畏备至,不
敢随便,可是她的出言吐语总还是免不了粗俗。虽说她因为尊敬达西而很少跟达西说话,
可是她并不因此而显得举止文雅一些。伊丽莎白为了不让达西受到这些人的纠缠,便竭力
使他跟她自己谈话,跟她家里那些不会使他受罪的人谈话。虽然这一番应酬大大减少了恋
爱的乐趣,可是却促进了她对未来生活的期望,她一心盼望赶快离开这些讨厌的人物,到
彭伯里去,和他一家人在一起,舒舒服服过一辈子风雅有趣的生活。
好吧,达西的确傲慢,书的题目不就是《傲慢与偏见》么?达西对自己的傲慢也很坦然,即使在第一次求婚的时候,他都不避讳这一点,也正是这番说辞才惹得伊丽莎白更为恼怒。但是,在促使丽迪雅结婚等对贝内特一家的帮助以后,你对达西的评价还只是傲慢而已么?
达西对贝内特太太和其他几个女儿的一直有看法,尽管他爱上了伊丽莎白,他也只是因为伊丽莎白而改变了一下表面的态度,但是他的看法不会有太大改变,除非内特太太和其他几个女儿自身有所改变。
而伊丽莎白当然也很了解达西的想法,就是她自己也不是很喜欢自己的母亲和妹妹们吧,但是没有办法,她们拥有一个姓氏,共荣共损。
虽然,这是让人很无奈的地方,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即使达西自己也有个曾经私奔的妹妹。
奥斯汀在某种地方让两位主人公达成的谅解和共识,也才是他们相爱的基础。
其实,奥斯汀在书里例举好几种婚姻模式:夏洛特实际而没有爱情的婚姻,丽迪雅不顾后果为爱私奔,简和宾利是典型的郎才女貌的结合,他们的老年版本有可能是贝内特夫妇(呵呵,我不厚道)。
奥斯汀也塑造了爱情与婚姻的典范:伊丽莎白和达西,灵魂上的相知相许,财产上无忧无虑。
当然,这更像是一个美好的梦想,全世界女人都期待的一个美好梦想。
而楼主可能是个男人,你所说的爱情至上,也许只有丽迪雅才配得上吧?
《傲慢与偏见》属于受众基础广泛的那一类世界名著,并且无可否认,喜欢它的女性读者要更多一些。自初中以来这本书一直占据着我最喜欢书籍排行榜的前列,简·奥斯汀敏锐慧黠,轻快活泼的作风总是能引发人的好感,读她的书就好象在暖暖午后惬意地喝着温温的下午茶,一口一口,被它贴烫得无比舒服,于是,不用太费神思,也能乐在其中。
在名著改编影视作品的不灭潮流中,《傲慢与偏见》虽然没有像《安娜·卡列尼娜》那样被疯狂眷恋拍摄达到二十余次,却也已然跨上两位数之列,足可以笑傲诸雄了。然而由于条件的限制,我很有限地只看过其中的4个版本(如果加上那个印度改编版《新娘与偏见》倒无妨算为5个),观赏顺序依次为1980版(电视)、1995版(电视)、1940版(电影)、2004版(“Bride & Prejudice”电影)、2005版(电影)。之所以列出其先后,只是为了说明诸多《傲慢与偏见》于我并没有先入为主的影响。从来没有十全十美的改编演绎,而电视和电影之间本身就有着无可逾越的藩篱,当然我也无意且无能力充当激扬文字的影剧评论人,只是基于执着地喜欢着简·奥斯汀清新可人小聪明意味十足的小说,爱屋及乌地关注着它们丰富多彩的衍生作品。那么,就从1940年说起吧。
1940——如日中天的好莱坞时代
1940年,《傲慢与偏见》第一时间登陆中国,按照当时国内流行的四字意译法,名作《屏开雀选》。从来都很佩服国人归纳总结提炼中心的本领,一句“屏开雀选”就给了“凡是有产业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的小说开篇干脆而明确的解决方案。旗下的明星比天上的星星还多的米高梅公司派出劳伦斯·奥立佛和葛丽亚·嘉逊两员大将分别担纲男女主角。莎剧舞台上的骁将劳伦斯·奥立佛堪称出演过名著改编剧最多的男演员之一,他天生的贵族气质让高傲对他来说简直就像是本色演出;大器晚成的葛丽亚·嘉逊端庄典雅温婉含蓄,然以三十七岁“高龄”出演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子不独有装嫩之嫌,而且的确的,伊莉莎白的俏皮慧黠实在离她尚有距离。论理,此二人在表演功力上旗鼓相当应该大有对手戏可看,但很无辜很不幸地,两人一不小心就把原著演绎成了Pride & Pride,用今天的眼光看,他们委实太过“上流”了。事实上浮光掠影的表演让演员只来得及给角色塑了个像,尽管他们演技成熟作风老辣,但总让人觉得还是缺少了点什么。当然,马龙·白兰度之前,体验派还没有成为表演艺术的主流,我们也实在不能用今时的评判标准去苛求戏剧派的杰出代表劳伦斯·奥立佛诸人。
真正让人惊叹的是这一版本的编剧和导演,怎么说呢……非常出色——从手法和技术考量;非常“好莱坞”——从形式和内容考量。在影片开头的十分钟内,它那精彩紧凑的谋篇布局和干净利落的剪辑已让人看得两眼发直,可能,在“1940”的名义之下,人们太容易期望过低从而轻易就获得了惊喜,但对于1939就是有了《乱世佳人》,1941年就有了《公民凯恩》的好莱坞来说,叙事本来就不是它的难题。好莱坞的主流作风总是流畅的,妥帖的,不会去过分地强调突出镜头——这一点持续至今未尝改变。该剧风趣幽默深谙原著精髓的对白充分体现了编剧的职业水准,当然,其职业水准还体现在能在一个场景中做大文章的本事,无论是小小的衣帽店,还是私人茶会,或是大型花园舞会,都能以有限的空间容纳丰富的情节——这无疑对布景部门很有好处,制片公司更能藉此大省开支。尽管德包尔夫人成了帮助促成主角婚姻的正面人物这一改编一直为后人所诟病,但无论如何,瑕不掩瑜,我们大可原谅这一种戏剧性的皆大欢喜的好莱坞作派。是的,对这样一部轻俏明快的作品来说,导演的圆熟手法和编剧的剧情驾驭能力着实功不可没。同时,我们也不能不佩服好莱坞电影的工业化成就——摩登时代,流水生产,检验合格,保质保量,价格公道,物有所值。
1980——BBC拿手的英式古典风格
知道1980年版之为1980年版,是在写这篇文章不久之前,并未经过严格考证,而只是我想当然的推测。这一版本我有幸得以观赏过两遍,都是中学时代拜电视台的善举所赐。当时看得欢欣无比,唯一的遗憾就是——“只怪我当时太年轻,还不知道怎样爱她。”:P凡人物情节影像种种,现如今仿佛过眼云烟,但仍旧记得该版本对原著的忠实程度已达到看着片子脑海中就能对照出小说原文而想着小说原文片子里一定也正在同步上演的地步。N集(不能确记,反正N≥5)的长度不多不少,正足够把这一部小说原汁原量地照搬上电视,人物川流于画面,你方唱罢我登场,忙碌而从容地勾勒出一幅十八世纪末英国乡村中上层阶级的风情画,处处体现出文雅悠闲的古典气韵。
饰演伊莉莎白的女主角,我对她还有一些模糊的印象,不是很漂亮,甚至略嫌粗糙,却有着一副坚毅而倔强的表情。至于我们最最亲爱的达西先生呢,他的扮相英俊——修长、挺拔、清秀、冷峻,总是双唇紧抿,乍看来不太友善(事实上的确不太友善——我知道这简直是废话),但彬彬有礼的时候又总能让人心动。不知为什么还记得他穿过一件绛色衣服,在满目皆绿的外景地走过真是风度翩翩:)他是我所见过的达西扮演者中最为形似的一个,不吝赞美的说法则是,他还是把达西的转变前后饰演得最符合原著形象的那个——我始终认为骄傲的达西即便为伊莉莎白卸下“傲慢”之后仍旧对周围的人与事保持着某种不可更改的高姿态,这一点,David Rintoul显然已经做到了。只是,这一种由外而内的表演有时让我觉得是达西塑造了他而不是他塑造了达西,虽然这种感觉有欠公允和厚道。平心而论,我挺喜欢男主角的演出,尽管他的达西让人有距离感而本着对达西的偏爱我并不愿意承认他在原著中的确就是那么一个让绝大多数人产生距离感的人。总体上说来,如果做一个横向类比,80版的《傲慢与偏见》很容易教人联想起央视版的《红楼梦》,因为它们同样让人看到了大多数人想要看到的人物和画面,这一种连环画式的作风真是尽可能普遍地照顾到了广大电视观众。
1995——更上层楼,缔造经典
1995年,BBC再度出手不凡地打造了经典,这一次的电视版本几乎堵住了所有挑剔的观众和专家之口(那些奥斯汀的研究学者们啊,我永远忘不了他们是那样顶真地说,作为爱德华——《理智与情感》,休·格兰特“也太漂亮了一点”)。然而仔细看去,相较于80版,95版在叙事和表现上并没有本质的飞跃,改进的只是渲染了人物的心理活动从而使得男女主人公之间的情感更加微妙和细腻(晕啊,为什么《傲慢与偏见》中的其他角色永远好象陪客只为烘托男女主角而存在?)。最具代表性的是这样几个让我印象深刻的编剧自创情节:
1.尼日斐花园的早晨,伊莉莎白在草地上和一只大狗追逐玩耍,这一切被窗口的达西尽收眼底。(我想他益发着迷于她的开朗活泼)
2.求婚失败的达西气贯长虹地练习着击剑并一举打败了对手,他摘下面具,无比坚定地说了一句:“我一定会赢的。”(我想这就是他对亲爱的伊莉莎白的态度)
3.达西回到彭伯里,矫健地游过一片美丽的湖,穿过草地,却在家门口遇见了来此地参观的伊莉莎白,他礼貌地对她点过头问过好便丢开她径直入内,半分钟之后他已换好衣服扣着衣扣匆匆忙忙跑下楼梯追赶这一群不速之客。(被她撞见衣冠不整的样子实在有折达西的风度,他换衣服的速度他想留住她的急切心情和他对她的爱意绝对成正比)
4.婚礼在祝福声中举行,新娘新郎登上马车,伊莉莎白与达西深情对视若干秒钟,时隔55年后他们终于又吻在了一起。(上一次是在40版,80版里大家都很正紧)
(第四个情节之后,画面定格,字幕浮现,全世界人民皆大欢喜:)
这一回的伊莉莎白赢得了我的心,她并非倾城绝色,可一双含情传神的美丽眼睛真叫人过目难忘,它们闪烁出自信敏慧的光芒,让人深信那就是教达西痴心眷恋的源动力。(这一点就连我妈也深表赞同:)詹尼弗·艾尔在表演上也有分寸感,处处显出不卑不亢有涵养又富睿智的气质。当然,科林·菲尔什的达西也毫不逊色,他那沉稳内敛的英格兰绅士派头恰如其分地描摹出达西的不凡风度。记得有网友评论说,科林·菲尔什满足了她对达西的全部幻想,话虽略显绝对和夸张,但从神韵气度上来讲,他的表现的确堪称优秀,尤其是他那努力克制又不时流露出的深藏爱意的眼神,真是让人既心疼又甜蜜(晕,人家那是对伊莉莎白,关我什么事来,这样花痴)。从乍看来够不上十分的英俊,到后来越看越有味道乃至于简直挑不出什么不是,菲尔什无愧是最深入人心的达西先生。
2005——《傲慢与偏见》的现代化进程
爱情主线的突出和人物情感的深化是05版《傲慢与偏见》的最大特色,这样做毫无疑问非常讨巧,既然电影的时间限制不得不让编剧有所取舍,那么何妨走一条众所乐见的道路呢。举个例子,倘若要把煌煌巨著《红楼梦》挤在个把钟头里捣腾完毕,那别无选择地,结果一定会成就一部庸俗不堪的三角闹剧(就是那个二女一男争风吃醋封建家长强权压制最后死的死、寡的寡、出家的出家……切~~我吐我吐我吐啊吐),而这简直就是观众的期望底限,假如连这一点都做不到,编导们不被烂番茄砸得伤筋动骨那才叫天方夜谭。不过,让人欣慰的是,该电影版在这一条路上走得非常从容——当然,你得首先不要把它看作是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
05版,它是编导的《傲慢与偏见》,是演员的《傲慢与偏见》,是全体工作人员的《傲慢与偏见》(感谢××感谢××感谢××我的荣誉属于你们!掌声~~~~)。对导演来说,时间的限制既可以是一种束缚,也可以将之变为一种优势,因为对付限制的最好办法就是寻求可以打破这一制约的电影语言表达。值得庆幸的是,05版《傲慢与偏见》的导演在这一点上实可谓得心应手。看他游刃有余地幻化着场景转换着时空,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尤其是他那行云流水般的长镜头,最鲜明的两处,一个出现在片头的班纳特宅邸,一个出现在尼日斐花园的舞会,它们从伊莉莎白走出镜头而始,周转在并不十分轩敞的室内空间,晃过一路的衣香鬓影莺声燕语,带出形形色色人物素描,最后再由伊莉莎白而止,整个画面如圆舞曲般轻盈流畅,一气呵成,华丽得像一幅连轴长卷。
演员呢,演员们的表演现代感十足,且个个情感充沛,一触即发。但男女主角总给人一种用力过度的感觉,女主角用力过度地表演着羁傲不驯,男主角则用力过度地表演着深情忧郁。是啊,只有抛开原著,我们才能忽略凯拉·奈特利那不时嘟哝起的嘴唇、排门板一样的身材和傻笑时的乡野村气,我们才能对马修·麦克菲迪恩常常流露出的好象全英人民都欠他二百块钱似的欠扁神情视而不见,只有抛开原著,我们才能对这一对男女的演绎道一声好——只要他们演的不是伊丽莎白和达西,我一定为他们的精彩表演而鼓掌,鼓破了为止。他们,乃至其他配角演员,显然都不想成为奥斯汀的玩偶或前辈们的复制。真不知道是该批评他们不懂得尊重原著把握人物,还是得表扬他们太会开拓进取积极创新,要知道演得不像和演出了另一种味道有时很有点界限不明,要观众非此即彼地对之作出区别划分一定会带来胸闷的后果。
值得一提的还有影片的细节展示,颇有几处神来点睛之笔,比如达西搀扶伊丽莎白上车后搐动的手指,比如柯林斯先生先后两次掂拈着的小花,比如伊丽莎白在彭伯里展示厅中和一座蒙面塑像的对视,比如彬格莱先生在河边忐忑的求婚演习……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有该片的风景和音乐,前者轩丽恢弘不输李安的《理智与情感》;后者清恬如泉却总能在需要的时候给予最恰到好处的煽风点火。于是乎,心有疑惑焉,山盟海誓的感情有了,愉目悦耳的因素也一个不缺,为什么偏偏《傲慢与偏见》就没有《断背山》那样战果辉煌呢?大概怪只怪主角错爱误人,试想如果伊丽莎白爱上了乔治安娜或是达西热恋着彬格莱那么奥斯卡的归属会不会更扑朔迷离呢?呵呵,无稽之谈,我只是对金光灿灿的奥斯卡竟然可以欣赏冲淡而感到不可思议,难不成是荤的吃多了贪上素?(又跑题了,我真是罗嗦,该打)
始料未及的是我从来都没有想到过《傲慢与偏见》竟然还能让人流泪,相较于40版的轻松风趣和95版的温馨甜蜜,05版就简直可当“煽情”二字了。
煽情泪点一:夏洛特告诉伊丽莎白自己将和柯林斯先生结婚的消息,面对伊丽莎白的异议,夏洛特故作轻松力图掩饰苦闷的语气突然换成了不容质疑的坚定:“并不是我们所有的人都会拥有浪漫。……我已经27岁了,我没有钱,我也没有憧憬了!对于父母来说,我已经是一个包袱了!而且,我害怕了……所以,请不要对我做出评判,伊莉莎白,不要评判我!”(配角只要有一句象样的台词也能出彩了)
煽情泪点二:达西和伊莉莎白在雨中那一场剑拔弩张的表白、拒绝和争执。(针锋相对的精彩对白,绝对的高潮,欲知详情,自行观赏)
煽情泪点三:达西求婚后,伊莉莎白来到班纳特先生的书房,爱女将要另属他姓,做父亲的心情不免有些无法言语的复杂“我真不敢相信有人会配得上你,现在看起来,是我看错了。我衷心地祝福你们……我是不想把你随便嫁给别人,我的伊莉莎白……”——然后是一个自嘲后的特写。(这位老先生从一开场就给人一种衰老邋遢到趋于委琐的感觉,但只这一瞬,那一双热泪盈眶的眼睛和颇显落寂的表情让人感受到了来自父爱的无限温情)
篇外——载歌载舞的另类演绎(《新娘与偏见》,2004)
名著的另类改编早已不是新鲜事,只要改得好,照样成经典,比如那个号称后现代激情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2003年,一部现代版的《傲慢与偏见》在美国上映,剧中人物仍旧取自原著,只是背景换成了当代。尽管详细内容不得一见,但从能找到的海报和剧照来看,男女主角的长相实在不敢恭维,很难让人产生欣喜之感,如不出所料,该片大概也就是一般成本不高的好莱坞轻喜剧的路子。
一年之后,《傲慢与偏见》再度穿上时装,只是这一次,伊莉莎白成了身披纱丽的印度姑娘,而德比郡的名门富绅则化身来自美国的酒店继承人,片名更是非常巧妙地改成了Bride & Prejudice。不过,傲慢依旧是该片表现着的主题,二十一世纪,门第之见已然不似两百年前那般矛盾突出,在全球化的趋势下,西方文明对东方文化的傲慢才更可拿来作一番文章。当然,该片无意承担质疑和反思的沉重课题,全剧色调明朗,气氛欢快,坚决发扬有印度人处就有歌舞的优良传统,大段大段的歌舞表演让人欢欣鼓舞甚至蠢蠢欲动,演员更是俊男美女十分养眼(女主角Aishwarya Rai,1994年世界小姐)。总之,还是值得一看的。(其实我看了两遍半,印度人跳起舞来总是那么带劲,呵呵)
只要人类存在,恋爱婚嫁就是永远主题,演不尽的,又何止是一版版的《傲慢与偏见》。小说的魅力经年不改,人们还会对十年乃至五十年后的《傲慢与偏见》满怀热情和期待:)
关于男主角达西先生(Mr. Darcy)的全名,我记得是没有显示出来。在书中只曾有人称呼他费兹威廉(Fitzwilliam),所以他的名字应该是费兹威廉.达西(Fitzwilliam Darcy)。
有些人认为这只是他的名字其中一部分,费兹威廉(Fitzwilliam)只是他的中间名字(Middle name)。因为费兹威廉(Fitzwilliam)是一个从未出现过的教名(First name),而母方姓氏则经常当作中间名字(Middle name),另外,费兹威廉(Fitzwilliam)本身就是一个英语姓氏。
不过,我并不同意此看法。
首先,让我解释一下费兹威廉(Fitzwilliam)的意思。
这个名字是由费兹(Fitz)+ 威廉(William)组成的。
费兹(Fitz)这个名字是来自诺曼底系,代表某某的儿子(son of X),一般用作诺曼语系姓氏的前缀(Fitz-),譬如费兹亚伦(FitzAlan) 、费兹杰拉德(Fitzgerald)和费兹罗伊(Fitzroy)。不过,有时候费兹(Fitz)也当作教名(First name)。而费兹+某某(Fitz+x)作为教名的亦是出现过的。
威廉(William)这个名字亦是自诺曼底系,是由意思为「意志」和「头盔」的词语组成的名字。这在英国是极为普遍,产生了不少名字和姓氏。
因此,费兹威廉(Fitzwilliam)的意思就是「威廉的儿子」。这是一个古老高贵的英语姓氏,拥有一段辉煌的历史。达西的亲属使用这个名字命名他可能是为了突出他与费兹威廉家族(House of Fitzwilliam)有血缘关系。在重视门第的旧社会,无论是父母双方的出身都会影响一个人是否绅士。
《傲慢与偏见》里曾提及达西的表哥费兹威廉上校(Colonel Fitzwilliam)是伯爵(Earl)的三儿子。而历史上确有费兹威廉伯爵(Earl FitzWilliam),出现时间亦与故事的背景相符。费兹威廉家族是英壬威廉一世(William I of England)的后裔,在十七世纪初被封为费兹威廉男爵(Baron FitzWilliam),后来升格为米尔顿子爵(Viscount Milton)和费兹威廉伯爵(Earl FitzWilliam)。而第一代费兹威廉男爵的高祖父是一个伦敦市议员、郡司法长官和骑士,祖父是国王在爱尔兰的代表。第二代费兹威廉伯爵是国会议员,第三代费兹威廉伯爵更娶了第一代洛金汉侯爵的女儿,第二代洛金汉侯爵(2nd Marquess of Rockingham.)是英国首相,死后留下大片土地给他的外甥——第四代费兹威廉伯爵,令他成了英国最大的地主之一。这个家族在十八世纪的地位是卓越无比。
达西是安妮.费兹威廉小姐(Lady Anne Fitzwilliam)的儿子,亦即是费兹威廉伯爵的孙子和外甥,很大可能对该爵位亦有继承权,因此在当时来说是地位较一般绅士略高,或许令他产生自我高人一等的想法,变得傲慢起来。
另外,达西(Darcy)可能是贺得勒斯伯爵(Earl of Holderness)和达西男爵(Baron Darcy de Knayth)的后裔。贺得勒斯伯爵和达西男爵的姓氏是达西(Darcy),是望族之一,可以追溯到十四世纪中期。
其家族在英国北方有莫大的关系和权势。这可能是达西安排韦克翰(Wickham)到北方继续军旅生活的原因。
在展开评论塑造达西的演员话题之前,我想,在激烈讨论之前
我们是否应该先来了解一下达西是个怎样的人
然后再做评价
对于darcy真正意义上的“傲慢”究竟是怎么理解的
这个首先要做个透彻的分析
首先,达西就个性而言,本身根本就不是一个傲慢的人
这点从后来lizzy参观彭伯利的时候,女管家雷诺奶奶曾经有过这样的描述
——只听得那管家奶奶又说道:“我一辈子没听过他一句重话,从他四岁起,
我就跟他在一起了。”伊丽莎白听得更是惊奇。
——“你真说得是,先生,我自己也知道运气好。我就是走遍天下,再也不会碰到一个更好的主人。我常说,小时候脾气好,长大了脾气也会好;他从小就是个脾气最乖、肚量最大的孩子。”
——“他是个开明的庄主,又是个最好的主人;”她说,“他不象目前一般撒野的青年,一心只为自己打算。没有一个佃户或佣人不称赞他。有些人说他傲慢;可是我从来没看到过他有哪一点傲慢的地方。据我猜想,他只是不象一般青年人那样爱说话罢了。”
——雷诺奶奶说:“他一向就是这样,凡是能使他妹妹高兴的事情,他马上办到。他从来没有一桩事不依她。”
可见,达西的所谓的,在别人印象中留下的“傲慢”,根本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傲慢,那只是不善言辞,因为不擅长和陌生人交流从而被别人误解为傲慢。以达西从小所处的社交环境而言,那种姿态,那种表情,那种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在不说话的时候,的确很有可能被别人理解为傲慢,更何况,他完全有傲慢的理由,再者,在别人认为他傲慢的同时,那些认为他傲慢的人,自己首先就在心理上矮了他一大截,所以才会衍生出这种错误的偏见。
所以,在很多人认为马修版达西不够傲慢的时候,我想请问,在你们看来,傲慢应该是什么样子的?难道非要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非要表情上的盛气凌人,非要沉默寡言,才叫做傲慢吗?
达西被别人所误解的傲慢,是他那种天生的贵族气势,是笼罩在他周围的那一圈别人所没有的眩目的光环,所以,那样的傲慢不应该体现在表面,而是在不经意间所体现出来的。
这一点,马修就把握的非常到位。
在尼日斐的舞会上,科林斯一连叫了他三声,在第三声他听见之后一转身,并没有太大的动作,但那样的气势足可以让科林斯惊恐了缩了缩本来就矮小的身体。
还有,在罗新斯的姨妈家,同样也是面对前来谄媚的打招呼的科林司,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递过去一个眼神,也充分的表现出他对于科林斯这样的人的不悦。
对自己喜欢的人谦恭有礼,对于达西这样上流社会的绅士而言,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所以在lizzy弹琴的时候达西来为上次的事所做的淡淡的解释,真不懂为什么会被有些人认为是“受气包”的行为。他本身就不是一个傲慢的人,这点请一定记住,雷诺太太说“从来没见过比他更好脾气的人”难道还不能说明一切么?
傲慢只是不理解、不了解、被误解之后的偏见,所以,不要再以“傲慢”来定义达西。
英文读后感5篇带翻译
1.
Once upon a time the fox was talking to the wolf about the strength of man, how no animal could withstand him, and how all were obliged to employ cunning in order to protect themselves from him.
The wolf answered, "If I could see a man just once, I would attack him nonetheless."
"I can help you to do that," said the fox. "Come to me early tomorrow morning, and I will show you one."
The wolf arrived on time, and the fox took him out to the path which the huntsman used every day. First an old discharged soldier came by.
"Is that a man?" asked the wolf.
从前有只狐狸向狼谈起人的力量,说没有动物能抵挡得了,所以他认为所有动物都必须施展计谋才能保护自己。可狼回答说:“假如我有机会碰到一个人,我就扑上去让他无法抵挡。”狐狸说:“我可以帮你碰到人啊。明早你早点来我家,我把他指给你看。”
第二天,狼很早就来了,狐狸带它来到猎人每天的必经之路。
他们碰到的第一个人是个退役老兵,狼问:“那是个人吗?”
2.
"Life without love is one dead end street." Carole King
"The book of life is brief, and once a page is read, all but love is dead." Don McLean
Modern times are difficult for lovers (see my post here)-perhaps more so than in most previous eras. These difficulties stem from the nature of our emotional system and the prevailing norms in modern society. Since emotions are generated when we perceive a significant change in our situation, emotional intensity decreases as familiarity increases.
“没有爱情的生活是一条死胡同。”卡洛尔金
“生活之书简洁,一页读完,除了爱情一切皆逝。”唐·麦克莱恩
对于相爱的人,摩登时代障碍重重,也许远远超过以前的任何时代。我们情感系统的特点(喜新厌旧--译者注)和现代社会盛行的规则制造了这些障碍。当我们在所处环境中发现显著变化时,我们会作出情绪反应。而且,情绪的强烈程度,会因为熟悉而降低。
3.
Last week, Mrs Black went to London. She didn’t know London very well, and she lost her way. Suddenly she saw a man near a bus stop. She went up to the man and said, “Excuse me! Can you tell me the way to the hospital, please?” The man smiled. He didn’t know English! He came from Germany. But then he put his hand into his pocket, and took out an English dictionary. He looked up some words. Then he said slowly, “I’m sorry I can’t understand you.”
上周,布莱克夫人去了一趟伦敦。她不太熟悉伦敦,结果她迷路了。突然她在一个公共汽车站附近看见一位男子。她急忙向这位男子走去,说道:“劳驾您一下!请您告诉我去医院的路,好吗?”这位男子笑了。他听不懂英语。他来自德国。但是他将手伸进了自己的衣袋里,从里面掏出了一本英语词典。他查找到了一些单词。然后他一字一句地说:“我很抱歉我听不懂你说的话。”
The Old Cat
An old woman had a cat. The cat was very old; she could not run quickly, and she could not bite, because she was so old. One day the old cat saw a mouse; she jumped and caught the mouse. But she could not bite it; so the mouse got out of her mouth and ran away, because the cat could not bite it.
Then the old woman became very angry because the cat had not killed the mouse. She began to hit the cat. The cat said, "Do not hit your old servant. I have worked for you for many years, and I would work for you still, but I am too old. Do not be unkind to the old, but remember what good work the old did when they were young."
【译文】
老猫
一位老妇有只猫,这只猫很老,它跑不快了,也咬不了东西,因为它年纪太大了。一天,老猫发现一只老鼠,它跳过去抓这只老鼠,然而,它咬不住这只老鼠。因此,老鼠从它的嘴边溜掉了,因为老猫咬不了它。
于是,老妇很生气,因为老猫没有把老鼠咬死。她开始打这只猫,猫说:“不要打你的老仆人,我已经为你服务了很多年,而且还愿意为你效劳,但是,我实在太老了,对年纪大的不要这么无情,要记住老年人在年青时所做过的有益的事情。”
A man was going to the house of some rich person. As he went along the road, he saw a box of good apples at the side of the road. He said, "I do not want to eat those apples; for the rich man will give me much food; he will give me very nice food to eat." Then he took the apples and threw them away into the dust.
He went on and came to a river. The river had become very big; so he could not go over it. He waited for some time; then he said, "I cannot go to the rich man's house today, for I cannot get over the river."
He began to go home. He had eaten no food that day. He began to want food. He came to the apples, and he was glad to take them out of the dust and eat them.
Do not throw good things away; you may be glad to have them at some other time.
【译文】
一个人正朝着一个富人的房子走去,当他沿着路走时,在路的一边他发现一箱好苹果,他说:“我不打算吃那些苹果,因为富人会给我更多的食物,他会给我很好吃的东西。”然后他拿起苹果,一把扔到土里去。
他继续走,来到河边,河涨水了,因此,他到不了河对岸,他等了一会儿,然后他说:“今天我去不了富人家了,因为我不能渡过河。”
他开始回家,那天他没有吃东西。他就开始去找吃的,他找到苹果,很高兴地把它们从尘土中翻出来吃了。
不要把好东西扔掉,换个时候你会觉得它们大有用处。
The City Mouse and the Country Mouse
Once there were two mice. They were friends. One mouse lived in the country; the other mouse lived in the city. After many years the Country mouse saw the City mouse; he said, "Do come and see me at my house in the country." So the City mouse went. The City mouse said, "This food is not good, and your house is not good. Why do you live in a hole in the field? You should come and live in the city. You would live in a nice house made of stone. You would have nice food to eat. You must come and see me at my house in the city."
The Country mouse went to the house of the City mouse. It was a very good house. Nice food was set ready for them to eat. But just as they began to eat they heard a great noise. The City mouse cried, " Run! Run! The cat is coming!" They ran away quickly and hid.
After some time they came out. When they came out, the Country mouse said, "I do not like living in the city. I like living in my hole in the field. For it is nicer to be poor and happy, than to be rich and afraid."
【译文】
城里老鼠和乡下老鼠
从前,有两只老鼠,它们是好朋友。一只老鼠居住在乡村,另一只住在城里。很多年以后,乡下老鼠碰到城里老鼠,它说:“你一定要来我乡下的家看看。”于是,城里老鼠就去了。乡下老鼠领着它到了一块田地上它自己的家里。它把所有最精美食物都找出来给城里老鼠。城里老鼠说:“这东西不好吃,你的家也不好,你为什么住在田野的地洞里呢?你应该搬到城里去住,你能住上用石头造的漂亮房子,还会吃上美味佳肴,你应该到我城里的家看看。”
乡下老鼠就到城里老鼠的家去。房子十分漂亮,好吃的东西也为他们摆好了。可是正当他们要开始吃的时候,听见很大的一阵响声,城里的老鼠叫喊起来:“快跑!快跑!猫来了!”他们飞快地跑开躲藏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们出来了。当他们出来时,乡下老鼠说:“我不喜欢住在城里,我喜欢住在田野我的洞里。因为这样虽然贫穷但是快乐自在,比起虽然富有却要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来说,要好些。”
Once upon a time the fox was talking to the wolf about the strength of man, how no animal could withstand him, and how all were obliged to employ cunning in order to protect themselves from him.
The wolf answered, "If I could see a man just once, I would attack him nonetheless."
"I can help you to do that," said the fox. "Come to me early tomorrow morning, and I will show you one."
The wolf arrived on time, and the fox took him out to the path which the huntsman used every day. First an old discharged soldier came by.
"Is that a man?" asked the wolf.
从前有只狐狸向狼谈起人的力量,说没有动物能抵挡得了,所以他认为所有动物都必须施展计谋才能保护自己。可狼回答说:“假如我有机会碰到一个人,我就扑上去让他无法抵挡。”狐狸说:“我可以帮你碰到人啊。明早你早点来我家,我把他指给你看。”
第二天,狼很早就来了,狐狸带它来到猎人每天的必经之路。
他们碰到的第一个人是个退役老兵,狼问:“那是个人吗?”
2.
"Life without love is one dead end street." Carole King
"The book of life is brief, and once a page is read, all but love is dead." Don McLean
Modern times are difficult for lovers (see my post here)-perhaps more so than in most previous eras. These difficulties stem from the nature of our emotional system and the prevailing norms in modern society. Since emotions are generated when we perceive a significant change in our situation, emotional intensity decreases as familiarity increases.
“没有爱情的生活是一条死胡同。”卡洛尔金
“生活之书简洁,一页读完,除了爱情一切皆逝。”唐·麦克莱恩
对于相爱的人,摩登时代障碍重重,也许远远超过以前的任何时代。我们情感系统的特点(喜新厌旧--译者注)和现代社会盛行的规则制造了这些障碍。当我们在所处环境中发现显著变化时,我们会作出情绪反应。而且,情绪的强烈程度,会因为熟悉而降低。
3.
Last week, Mrs Black went to London. She didn’t know London very well, and she lost her way. Suddenly she saw a man near a bus stop. She went up to the man and said, “Excuse me! Can you tell me the way to the hospital, please?” The man smiled. He didn’t know English! He came from Germany. But then he put his hand into his pocket, and took out an English dictionary. He looked up some words. Then he said slowly, “I’m sorry I can’t understand you.”
上周,布莱克夫人去了一趟伦敦。她不太熟悉伦敦,结果她迷路了。突然她在一个公共汽车站附近看见一位男子。她急忙向这位男子走去,说道:“劳驾您一下!请您告诉我去医院的路,好吗?”这位男子笑了。他听不懂英语。他来自德国。但是他将手伸进了自己的衣袋里,从里面掏出了一本英语词典。他查找到了一些单词。然后他一字一句地说:“我很抱歉我听不懂你说的话。”
The Old Cat
An old woman had a cat. The cat was very old; she could not run quickly, and she could not bite, because she was so old. One day the old cat saw a mouse; she jumped and caught the mouse. But she could not bite it; so the mouse got out of her mouth and ran away, because the cat could not bite it.
Then the old woman became very angry because the cat had not killed the mouse. She began to hit the cat. The cat said, "Do not hit your old servant. I have worked for you for many years, and I would work for you still, but I am too old. Do not be unkind to the old, but remember what good work the old did when they were young."
【译文】
老猫
一位老妇有只猫,这只猫很老,它跑不快了,也咬不了东西,因为它年纪太大了。一天,老猫发现一只老鼠,它跳过去抓这只老鼠,然而,它咬不住这只老鼠。因此,老鼠从它的嘴边溜掉了,因为老猫咬不了它。
于是,老妇很生气,因为老猫没有把老鼠咬死。她开始打这只猫,猫说:“不要打你的老仆人,我已经为你服务了很多年,而且还愿意为你效劳,但是,我实在太老了,对年纪大的不要这么无情,要记住老年人在年青时所做过的有益的事情。”
A man was going to the house of some rich person. As he went along the road, he saw a box of good apples at the side of the road. He said, "I do not want to eat those apples; for the rich man will give me much food; he will give me very nice food to eat." Then he took the apples and threw them away into the dust.
He went on and came to a river. The river had become very big; so he could not go over it. He waited for some time; then he said, "I cannot go to the rich man's house today, for I cannot get over the river."
He began to go home. He had eaten no food that day. He began to want food. He came to the apples, and he was glad to take them out of the dust and eat them.
Do not throw good things away; you may be glad to have them at some other time.
【译文】
一个人正朝着一个富人的房子走去,当他沿着路走时,在路的一边他发现一箱好苹果,他说:“我不打算吃那些苹果,因为富人会给我更多的食物,他会给我很好吃的东西。”然后他拿起苹果,一把扔到土里去。
他继续走,来到河边,河涨水了,因此,他到不了河对岸,他等了一会儿,然后他说:“今天我去不了富人家了,因为我不能渡过河。”
他开始回家,那天他没有吃东西。他就开始去找吃的,他找到苹果,很高兴地把它们从尘土中翻出来吃了。
不要把好东西扔掉,换个时候你会觉得它们大有用处。
The City Mouse and the Country Mouse
Once there were two mice. They were friends. One mouse lived in the country; the other mouse lived in the city. After many years the Country mouse saw the City mouse; he said, "Do come and see me at my house in the country." So the City mouse went. The City mouse said, "This food is not good, and your house is not good. Why do you live in a hole in the field? You should come and live in the city. You would live in a nice house made of stone. You would have nice food to eat. You must come and see me at my house in the city."
The Country mouse went to the house of the City mouse. It was a very good house. Nice food was set ready for them to eat. But just as they began to eat they heard a great noise. The City mouse cried, " Run! Run! The cat is coming!" They ran away quickly and hid.
After some time they came out. When they came out, the Country mouse said, "I do not like living in the city. I like living in my hole in the field. For it is nicer to be poor and happy, than to be rich and afraid."
【译文】
城里老鼠和乡下老鼠
从前,有两只老鼠,它们是好朋友。一只老鼠居住在乡村,另一只住在城里。很多年以后,乡下老鼠碰到城里老鼠,它说:“你一定要来我乡下的家看看。”于是,城里老鼠就去了。乡下老鼠领着它到了一块田地上它自己的家里。它把所有最精美食物都找出来给城里老鼠。城里老鼠说:“这东西不好吃,你的家也不好,你为什么住在田野的地洞里呢?你应该搬到城里去住,你能住上用石头造的漂亮房子,还会吃上美味佳肴,你应该到我城里的家看看。”
乡下老鼠就到城里老鼠的家去。房子十分漂亮,好吃的东西也为他们摆好了。可是正当他们要开始吃的时候,听见很大的一阵响声,城里的老鼠叫喊起来:“快跑!快跑!猫来了!”他们飞快地跑开躲藏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们出来了。当他们出来时,乡下老鼠说:“我不喜欢住在城里,我喜欢住在田野我的洞里。因为这样虽然贫穷但是快乐自在,比起虽然富有却要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来说,要好些。”
本文标题: 摩登时代读后感(从卓别林的摩登时代中发现有哪些人性化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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