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忆著作《长恨歌》读后感范文,导语:《长恨歌》讲述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其中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
王安忆著作《长恨歌》读后感范文
导语:《长恨歌》讲述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其中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下面是儿童网我为您收集整理的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长恨歌读后感_第1篇: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长恨歌读后感_第2篇:
从来没有过,倒也无所谓;曾经有过的,便再也放不下了。
一曲《长恨歌》,所有的痴与怨、哀与愁倒都应了这句话。王琦瑶跌宕的一生亦是终其所累吧。
先说说小说的主要情节:少女王琦瑶在民国末年机缘巧合被选为“上海小姐”,而后做了某大员的“金丝雀’,风雨飘摇中大员魂归长空,露水姻缘后只能捧着遗金缅怀遗像;上海解放后,王琦瑶继续辗转于各色男人间,毛毛娘舅、萨莎、程先生、老克腊······最终,暮年的她被女儿同学的男友因为那一盒遗金而杀死。
故事似乎没有太大的跌宕起伏,所有的感情都不是那样灿烂燃放而不加保留,一切是收放有致,欲与高潮又戛然而止,那些大团圆式的美好结局注定不合时宜,而小说的结尾是否得当,这是后话。
先说王琦瑶和程先生吧。一提起程先生,脑中立刻跳出的竟然是金岳霖,但金岳霖毕竟还是世间少有的。而王琦瑶也毕竟不是林徽因。王琦瑶的美丽与梦幻是程先生发现并展示给她的,而这份美丽与迷恋化成的爱慕也牵住了程先生的一生。为了这一份爱慕,他几十年孑然一身地守着那一抹他为她创造的风情,甚至在久别重逢后还能不问不闻的照顾生下别人孩子的她坐月子。爱是世间最善也最恶的心,他承着王琦瑶的辜负也辜负了别人(王的好友蒋丽莉)。他求王琦瑶时,王琦瑶因不爱选择逃避;而几十年尘埃落下,王琦瑶反过来求他时,他终因双重的辜负同样选择逃避。
李主任,这是王琦瑶的第一个男人,因了他,她才真正蜕变成女人。该怎样评说这位国民党大员和王琦瑶之间的“爱情“呢?想起一句说男人的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也许这就是男人的天性,也是人的天性: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他和王琦瑶也算是各取所需。身居要职,官场尔虞我诈,形势波诡云谲,他求的,不过是现世里的一点安稳。而此时的王琦瑶,单纯并不愚蠢,奢求但不要求托付,在海上波涛汹涌里太久,她就是他略作休憩的港湾。锦衣玉食,有时并非女人生活所需。尤其是长得好的女人。“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长得好,自己要不知道还好,便蒙混过去了。但这个世界,都是争着抢着告诉你,唯恐你不知道的。而这个时候,连自己都愿找一个方法来证明自己了。而这个证明更多时候就是那些世俗里成功的男人。她甚至知道与李主任就是一场繁华的梦,靠不住,依赖不了,但依然是惟愿长梦不愿醒。
李主任死后,王琦瑶的梦终于跟着破了。短暂的蛰居苏州之后,终是受不了那海上繁华的挑逗,回到上海。都说纸醉金迷、黄粱一梦,可真真的身处之后,归于平淡的生活却是冷清更为冷清,寂寞更是寂寞。
做了这一梦后,王琦瑶终于明白:再绚烂的感情必得以生活为底色,女人靠的终究是自己。所以李主任留下的那一盒金条不到万不得已,一直丝毫未取。
日子仿佛就会平静流淌下去,回到上海的王琦瑶学习了护士工作,倒是能自己养活自己了。那关于上海小姐的殊荣,与李主任的往事,倒真像随着改朝换代变作了前尘旧梦。但偏偏就会有人来挑拨这一颗心,而人心呐,是最经不住挑拨的,这一挑,心底的不甘心就草似地疯长了起来,而毛毛娘舅就是那挑拨的一根草。她背负着过去,他是家族庶出,在身为妾身的生母和正房的大妈之间小心翼翼的维持着夹缝里那点可怜的生存境地,明知结合不易,可有了那点零星的希望,她还是忍不住地靠了上去。即使要把腹中胎儿嫁祸给另一个被命运抛弃在边缘的可怜男人——萨沙,她还是做了。只是那星星之火,经不住寒风一吹。两个男人在责任和背叛之间,就那么轻易的逃避了。她这才明白什么是趋利避害,而她竟被他们生生当做了害。
也罢,倒不如抱着自己腹中的孩儿共度余生,男人不是自己的,孩子终归还是。
岁月流淌,有的女人就和古董一样,世间越久。那一点光泽俞见柔和,经了光阴的历练,没有了耀眼的微刺,映入的,都是满满的欢喜;也像留声机,即使有了沙沙的响动,可流出的音符却是永不过时的风情,其中的余韵和悦耳也不是所有人都懂,而懂得,便注定了沉醉。为王琦瑶沉醉的,就是老克腊。有太多的人说这是一份畸形恋,也许从相差几十年的年龄来说是如此的。但是如王琦瑶的心,又何尝会变老呢。所以,老克腊这样恋旧而又有一份苛求安稳的心在王琦瑶这儿找到了归宿。只是这一次,面对这个与自己相差了四十年光阴的旧人,她终于是怕了,她这一生不论是风情还是罗曼蒂克,都是尾巴了,而他偏偏就是在这尾巴上赶了过来。而且赶得那么急,那么不顾一切。终于,她还是骗不过自己,想是时候了结自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那一个底是不能退的了,而现在她愿意把自己的那一个底——一盒金条交给他,换他伴她这最后几年的时间,把这交了他,她是没有任何挽留和余地了。倘若一直没有他倒没什么,可有了他,再一下子抽身退步,便觉得脱了底,什么也没了。她把盒子试图打开给他看的一段总是读起来让人唏嘘不已,有落泪之感。但是,他终究不甘也不敢接受了。他真是不知道王琦瑶的可怜,这四十年的罗曼蒂克竟是这么一个可怜的结局。他没赶上那如锦如绣的高潮,却赶上了一个结局,这算是什么命啊?如此,王琦瑶一生对感情的希冀终究是尘埃落定,尽管不甘,还是相方设法想赢得老克腊回来。
其实书中还有一个人物,在王琦瑶蛰居苏州出现过,而后却凭空消失,以传统观点来看,这似乎不合情理,但仔细一想,却明白深意:他真是书名《长恨歌》的引者。这个阿二不仅重新把王琦瑶回上海的心唤醒,也暗示了王琦瑶的一生,他说王琦瑶是:汉家秦地月,流影照明妃;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看似句句夸赞花容玉貌,可说者无意,看者有心。这诗词的描写对象,王昭君,琵琶女,杨贵妃,哪个不是命途多舛、红颜薄命,这最后是景象虽是嫁娶的吉祥,可那底色终究是灰暗的。这也对应了后来王琦瑶女儿要出嫁了,她抽出那准备了多年的嫁妆,说我多少年前就为你准备的。要缝喜被了,她对多年相交的严家师母说:你知道,我这样的女人是不能缝这鸳鸯被的,严家师母你儿女双全,大富大贵,薇薇有你百分之一的福分就好了。随后即使一针一线也不碰。这样的情节总是让人心酸,再罗曼蒂克的生活也抵挡不了她对这平静生活的向往,而她一生求索的,不过是在罗曼蒂克下,有这点平凡生活的底。
海上繁华梦终碎。王琦瑶的死,也许真的是王安忆安排的有些突兀,这样的戛然而止总觉牵强。但面对这样一个具有上海史诗的东西,期间的点缀和细绘已经让人惊叹不已。我们也不能要求太多。这样的结局也好,命运又是有多少东西是我们能感知的呢?太多是不期而遇,不期而至。
王安忆著作《长恨歌》读后感范文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谁知道啊
王安忆的《长恨歌》30万字,我看完用了两天。虽然是比较少有的能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但可读性并不算强。文字华丽、拥挤而唠叨,不顺畅,转弯抹角的。整篇故事晦暗暧昧,有点腐败的气息。故事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一点一点地描写,逐渐连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象一个个珠子连成的项链。
读后,总体感觉是一个对旧上海往昔情怀、情境的遥望和追忆,虽然描写的是人物的经历、命运,但这命运是渗透在背景中的,是给这背景作点缀的。就象开篇对弄堂的描写——“站在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现在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皴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主人公王琦瑶曲曲折折的命运便在对往日上海滩文明的描绘中,一步步展开来。故事时间跨越半个世纪,从琦瑶豆蔻年华开始,一直到她60多岁被害至死止。
感觉主人公王琦瑶写得并不可爱,一个20年代旧上海的小女子,正当好年华的时候,因命运的缘故辉煌了一次,然后,就堕入无边的黑暗中。仿佛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的路瓦栽夫人。
书中人物不多,都是琦瑶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及琦瑶的女儿的女朋友男朋友。也不看重历史背景,只是在走女人的心路。
琦瑶的几个男人,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除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程先生,其余的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已由关锦鹏改编成电影,郑绣文饰王琦瑶,梁嘉辉饰程先生,吴彦祖饰康明逊,胡军饰李主任,黄觉饰老克腊。
我先看的电影,后读的小说。电影的人情味要比书浓厚很多,爱情和友情都很丰富。郑绣文将琦瑶演得活色生香。梁嘉辉演的程先生,更是专情到骨头里,非常耐看。书中更多的是张爱玲式的冷冷的旁观,和略带调侃意味的冷静的叙述。
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也是慨叹——“她们是彻底的女人,不为妻不为母,她们是美了还要美,说她们是花一点不为过。她们的花容月貌是这城市财富一样的东西,是我们的骄傲。感谢栽培她们的人,他们真是为人类的美色着想。她们的漫长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们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们的,她们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它百年的爬墙虎。”
《长恨歌》的读后感
该诗将叙事、写景和抒情和谐地结合在一起,形成诗歌抒情上回环往复的特点;写情缠绵悱恻,书恨杳杳无穷。文字哀艳动人,声调悠扬宛转,常读常新。诗中的故事、人物都是艺术化的,是现实中人复杂真实的再现。下面是我我为您准备的“《长恨歌》的读后感”3篇,欢迎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长恨歌》的读后感一“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开头一句很巧妙的引出了这段令人赞叹又令人遗憾的历史,长恨歌的读后感。“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这句平淡的话引出了杨玉环这个看似普通大家闺秀的女子。“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鲜明的表现出杨玉环脱俗的魅力,她的一举一动是那样的动人,使所有宫中的妃子都为之黯然失色,同时也为后面的隐患埋下了一个不可忽略的伏笔。
“春宵,不早朝,侍宴,春游”,无一不表现出作者的痛惜,由于唐明皇过度的宠爱玉环,导致国政荒废,宫里宫外莺歌燕舞,百官整日只知寻欢作乐,也为唐朝的衰败埋下了导火索。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出乎人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事终于发生了——安史之乱。各地烽烟四起,百姓流离失所。衰败的唐朝,在这次战争中练练败退,六军被迫停留在马嵬坡,面对唐明皇和杨贵妃,将士的激动之情是难以容忍的。在军谏之下,唐明皇悲伤的望着那位曾经深爱的女子。“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看着玉环被军士推出去的时候,他心中是如此的无奈却又焦急。可看着军士激动的情绪,自己没有能力去抚慰。看着自己破碎的山河,自己却没有能力挽回。他只能仰望着天空,默许了军士,然后独自一人默默地流泪。
终于,安史之乱结束了,宫中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景色依然是不变的景色,可是赏景的人却已离去,“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我们读出了唐明皇心中那股难以言喻的心痛。
“云髻,花冠,仙袂,霓裳”描绘出一种仙境的生活,在那里,人不需要受到任何拘束,此时的“玉环”虽然依旧有着倾城的容貌,不过脸色却较之以前已显憔悴。内心思念着明皇,却音容相隔在2个不同的世界。“唯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睹物思人,这估计是十分悲伤的事吧。所有的思念,只能寄托于小小的物品上。。。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这2句话不仅写出了对国家衰败的惋惜,也写出了对唐明皇和杨玉环爱情的惋惜。虽然我痛恨唐明皇沉迷女色,荒废江山,导致一代王朝从此湮没。但我同时也为唐明皇和杨玉环至死不渝,纯真的爱情所有感动。
长恨歌,让我读出了一个别样的恨,一首不会逝去的歌。
《长恨歌》的读后感二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长恨歌》的读后感三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
读王安忆的《长恨歌》
总的来说,听的部分不如读的部分有劲道。
读完每一本小说,都会留给人一种挥之不去的忧伤,这本小说也不例外,它还留给我们思考人生的价值。
读完这本书后,我有几点想法 与大家一同探讨。
1.当看到小说的结尾部分写王琦瑶死的镜头与开头部分写她和朋友在片场里面看到的情景重叠时, 惊叹作者的笔力之深。
2.小说的题目是《长恨歌》, 我想在这里指的是王琦瑶的一生是值得读者思考的一生, 是留给读者的长久遗恨, 而不是王琦瑶对自己一生的悔恨和 对别人的怨恨, 她压根儿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她没有怨过任何人, 她应该是一位很善良, 很懂事,并且能把日子过得像诗一般的女人。 从作者方面来说,就足以证明, 这首《长恨歌》是作者留给读者思考人生的最佳答案。
3.王琦瑶念念不忘的是李主任, 虽然他们谈不上婚娶,也不是正大光明的关系, 只是很短暂的一瞬。但是 ,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 也给过她婚戒, 为他留下了房产。是因为他给了她往后一生的物质保障(他是的 中国革命的一位要员), 还是因为短暂的相聚没有背叛的机会,或者李主任有他自己的人格魅力? 就是这样一位男人, 在王琦瑶懵懵懂懂的感情中, 为她修好了一条不归之路。如果李主任没有牺牲,他们也许会和和美美的。
3.毛毛娘舅如果真的爱她, 终会冲破世俗的眼光和她一起抚养自己的女儿,但是他没有!他屈服于家庭 施加的压力, 消失的无影无踪,而善良的王琦瑶只是将这个黑锅背给了混血儿萨莎。 也没有一句怨言对着毛毛娘舅。 她错了一次后又错了一次。 萨莎 得到了他以后, 带着同情的心弃他而去。但她还是平静的生活着, 好像已经看透了这样的关系。
4.而等了她大半生的程先生(一直是她的仰慕者)来到她身边时 ,百般温柔,百般呵护。 但当他得知孩子的父亲是康明逊(毛毛娘舅)时, 也默默地走开了。 王琦瑶好像早就料到这一点, 没有解释, 没有挽留。
5.当女儿出嫁后 去了 美国,剩下她一个人。在派推上认识了老克腊 (二十几岁的体育老师),相差20岁的年龄。但他以一种欣赏的眼光看着这位当时红极一时的上海小姐, 追随着她, 因为他喜欢一切旧上海的事物。每天和张永红(王琦瑶女儿的同学)长脚(张永红的男朋友),四个人的下午茶又 让王琦瑶回到了毛毛娘舅那个时代 。 老克腊与王琦瑶的聊天 很投机, 他走进了她空虚寂寞的心里,得到了她。 但是 有几次望着她 藏不住的苍老和滴在枕头上的染发水时,他内心有了 异样的感觉 , 有同情,有厌恶 , 有不平……当王琦瑶想把李主任留给她的装着金条的盒子送给老克腊, 让她在这几年陪一陪她时, 他仓皇逃脱。最后连送钥匙的勇气都没有了,拒绝见面。
6.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长脚。 竟然谋财害命, 结果了王琦瑶的性命。 这个对别人出手大方, 最慷慨,最无私,最善良,最讨人喜欢的人儿,竟然丧失天良,成了杀人犯。 由此可见,一个不心疼自己的人,最终不会心疼别人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 王琦瑶一步一步走错,也是因为她太善良, 太不理性了。 送她一句话,善良也得有点锋芒。
王安忆长恨歌的评价感想
RT还有就是类似教案的东西,谢谢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跌宕起伏。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做了某大员的“金丝雀”从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成了普通百姓。表面的日子平淡似水,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平息。与几个男人的复杂关系,想来都是命里注定。八十年代,已是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难逃劫数,与女儿的男同学发生畸形恋,最终被失手杀死,命丧黄泉。
现在,让我们回到与王安忆这些小说初逢时的印象。这些作品,起意就好像置小说的传统规范和通常的构成要素、构成方式于不顾,作者就好像日常谈话似的,把过往生活存留在记忆里的琐屑、平淡、零散的人事细节,絮絮叨叨地讲出来,起初你好像是有些不在意的,可是慢地,你越来越惊异,那么多不起眼的东西逐渐“累积”(而不是传统小说的“发展”过程)起来,最终就成了“我们庄”和自由、美丽地表达着“我们庄”人性的姊妹们,就成了一个萍水相逢的城市蚌埠和“我们”初涉艰难世事的少年岁月,就成了文工团和文工团执着而可怜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发展”使小说的形态时间化,而“累积”使小说的形态空间化了,开始我们还只是认为叙述只是在不断填充着这些空间:“我们庄”、文工团、隐居者的藏身之处,后来才惊异地看到这些空间本身在为叙述所建造的主体,那些人事细节就好像这个主体的鼻子、眼睛、心灵和一举一动的历史。能够走到这一步,不能不说是大大得力于一个亲切的名之曰“我们”的复数叙述者。“我们”是扬弃了“我”——它往往会演变成恶性膨胀的叙述主体,严锋在《文工团》的简评中说,在新时期的文学中到处可见一个矮揉造作的叙事者,或洋洋得意,或顾影自怜,或故作冷漠,怎一个“我”字了得——而得到的。
早在九十年代初,王安忆就清楚地表达了她小说写作的理想:一、不要特殊环境特殊人物,二、不要材料太多,三、不要语言的风格化,四、不要独特性。这“四不要”其实是有点惊世骇俗的,因为她不要的东西正是许多作家竭力追求的东西,是文学持续发展、花样翻新的趋动力。我们设想着却设想不出抱着这一理想的王安忆会走多远。现在读王安忆这些年的作品,发觉我们这一设想的方向错了。小说这一形式,在漫长的岁月里,特别是在二十世纪,本身已经走得够远了,甚至远得过度了,它脚下的路恐怕不单单是小路、奇径,而且说不定已经是迷途和险境。所以王安忆不是要在已经走得够远的路上再走多远,而是从狭窄的独特性和个人化的、创新强迫症(“创新这条狗”在多少创作者心中吠叫)愈演愈烈的歧路上后退,返回小说艺术的大道。
于是在王安忆的这一系列小说中,我们读到了内在的舒缓和从容。叙述者不是强迫叙述行为去经历一次虚拟的冒险,或者硬要叙述行为无中生有地创造出某种新的可能性。不,不是这样,叙述回归到平常的状态,它不需要刻意表现自己,突出自己的存在。当“写什么”和“怎么写”孰轻孰重成为问题的时候,“偏至”就难免要发生了。而在王安忆这里,叙述与叙述对象是合一的,因为在根本上,王安忆秉承一种朴素的小说观念:“小说这东西,难就难在它是现实生活的艺术,所以必须在现实中找寻它的审美性质,也就是寻找生活的形式。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当提到王安忆的长篇小说《长恨歌》,有时难免令读者以为是唐代诗人白居易《长恨歌》的小说版。其实两者并没有一点儿关系的!
小说中最令人触目的是主角王琦瑶的出场。作者花费篇幅来描写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目的只有一个:衬托王琦瑶像是吸尽黄浦精华的结晶。
「……上海弄堂是性感的,有一股肌肤之亲似的。它有着触手的凉和暖,是可感可知,有一些私心的。积着油垢的厨房后窗,是专供老妈子一里一外扯闲篇;窗边的后门,是供大小姐提着书包上学堂读书,和男先生幽会的……」细致和属於女性的笔触,具体描写弄堂的一切。
事实上,在王安忆发表了《长恨歌》后,便有学者或文学评论将之归类为张爱玲的「延续」,试想像着如葛薇龙、白流苏、赛姆生太太等角色的舞台由中华民国的上海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上海,一群曾经过着声色的男女,如何在夸张禁欲的政权里,度过馀生。
当然,王安忆的《长恨歌》并非全没有缺点,其缺点亦正如其优点,就是《长恨歌》只是将张爱玲没有全面写出的上海风情给予全面集中的描写,意即是成功地借鉴了别人的创意,非常流畅的将别人零碎描写的东西集中起来全面描写;可是,这些描写却非作者的原创,换言之,她只是依循前人成功的道路。当然,客观来说,王安忆的描写上海的原貌是成功的,亦显出其驾驭长篇巨著的能耐!
王安忆笔下的历史不是我们通常习惯于关注的与重大政治事件紧密联系的历史,而是作为时间的历史。她极力渲染的是各历史时期迷漫于空气中的不同气味、不同氛围、不同的来自感官的特征,她努力准确捕捉的,是各个历史时期中特定个人的生存面目、精神依赖、趣味取向。由于投向历史的视点不是政治,不是历史变迁中存有的政治成份,而是作为时间、年代的历史,历史中的个人,故而,她笔下的历史与个人显得特别平实,真切,贴近,两者的交融也因之更和谐,从而给人一种浑然一体的饱满、浑厚感。"长恨歌" 确实写出了作为年代的历史,写出了存在于历史中的个人。
王安忆之所以看中王琦瑶这个人物,写她,是因在她身上看见了一份怆凉。一份逼人的、摆脱不了的怆凉。这份怆凉与其说来自命运来自历史变迁,不如说来自生命本身;与其说来自王琦瑶,不如说来自王安忆自己。这份怆凉是王安忆人到中年对生命的感悟,是对美好生命流水般逝去的一首挽歌、一声叹息。"长恨歌"最大的成功正在于以冷静的旁观角度叙述了这份实在的、透自骨髓、挥之不去的怆凉。
王安忆的感觉很好,想象力很好。而且,她的感觉和想象很特别。她的感觉、想象常常不是感性的,而是理性的;不是感性的抒发与接收,而是理性的断语。理性归纳过的感觉与想象所能拥有的空间应该很有限,但在王安忆那则泉涌不息,无穷无尽,被用得层层叠叠。在读者一而再,再而三地感觉她的刻意、堆砌、笨拙感觉得不耐烦,感觉得有点累时,又不得不叹口长气,无可奈何、心服口服地承认她的感觉、想象独特且准确,承认她的感觉、想象是她脑中流出的,信手拈来的,承认这是她的风格,至少是"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风格--就像"长恨歌"的一个"记号"。
补充一句,"长恨歌"那些堆砌而成的"硬写"、"死写" 看惯了倒也看出了味道,看出了合理性,尤其结合故事、人物一起看(故事叙说,人物心理捕捉,向来是王安忆的强项) ,甚至觉得它们必不可少,觉得正是它们使这本书厚重起来的。
还得略谈"长恨歌"的不足。比如说,关于王琦瑶的女儿薇薇;比如说,王琦瑶被长脚杀死...... 薇薇这个人物可有可无,没有也许更好。作者想通过青少年薇薇写出那个年代,可薇薇没写好那年代也没写好。明确让人感到的,只剩作者写微微的用心(又一个刻意)。王琦瑶为什么会死?作者想以她的死来加强悲剧效果,加强她身上存有的那种怆凉感。然而,王琦瑶身上的怆凉感不是靠死来突出的,而是靠活,靠她怎么活下去怎样活出怆凉来。长脚杀王琦瑶杀得莫名其妙,杀得太戏剧化,这一杀,将一本沉甸甸的书、将一个严肃的作家,"杀"出了一些轻浮、杀出了一些稚嫩。
然而,"长恨歌"纵有再多的不足,一切不足在她获得的巨大成功面前都显得不重要。
"长恨歌"不可取代,王安忆不可取代。
如果认为本文对您有所帮助请赞助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