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读后感,重返狼群读后感,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
重返狼群读后感
重返狼群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我整理的重返狼群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狼是一种哺乳动物,也是国家列入二级保护动物的一员。它们擅长长距离奔跑,听觉与嗅觉也是动物里面的佼佼者。狼是肉食动物,因是喜欢群居,它们经常袭击家畜,也导致了人类在20世纪末期大量捕杀。这在现在的地球上也是食物链顶端的生物也是我最喜欢的动物。重返狼群就是一本关于一位女画家在大草原上捡到了一只濒死的狼崽,把它养大并放归大自然故事。
作家李微漪在一次去大草原的写生旅行上,偶然了解到了关于一窝小狼崽的消息。她在千辛万苦之下找到了那户人家,并有缘的'救下了最后一只小狼崽。李微漪将狼崽悄悄带回了城市,并给小狼起了一个名字,叫格林。重返狼群描述了格林的成长,它的一点一滴仿佛全部都被刻印在了这本书里,现在又重现在了读者的眼前。故事讲述李微漪怎么样在城市里训练格林,并最后将它放生会到它的家乡,若尔盖大草原。她们为此在草原上扎营半年之久,从夏至冬,李微漪和格林搜寻狼群的踪迹,在此间遭到飞禽攻击,粮食短缺,唯一能依靠的只有一直陪在身旁的狼/人。
整本书我一字不漏的读了下来,却还是意犹未尽。特别是当李微漪领着格林离开狭窄的城市,回到若尔盖到草原时,我仿佛感受到了格林德自由,回到家的心情。尽管困难还是接踵而来,不过最后还是被她们克服并挺了过去。重返狼群给了我一种其他书不曾给我的感觉,一种真实感,一种让人难以描述的心情。李微漪养小狼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养的一只狗,一只我并没又怎么在乎,但现在让我心里留下深深悔恨的一只狗。我记得当时我求着父母买一只狗,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终于拥有了一只。可是我当时只是三分钟热度,尽管我当时挺喜欢那只狗的,但是我却没有去关心,珍惜与它度过的时间。直到一天,那只狗不在了。真的非常突然,我一天上午去上学,下午回来的时候它就不在了,永远的不在了。我现在心里只留下悔恨,后悔为什么没有去跟它玩,后悔为什么没有去关心它,后悔为什么没有留住它。这些记忆一直被我藏在心底,知道我读完这本书,我打开了这份被我所在心底的记忆。
这本书的真假早已对我来说不重要,因为对我来说这份书里的情感是最诚实的。李微漪并没有用什么花哨的写作手法,而更像这是一本日记,一本更能贴近人心的杰作。
重返狼群读后感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杀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重返狼群读后感2暑假里,姐姐给我借了一本书《重返狼群》,她说这本书很好看。拿到书后,我就迫不及待地看起来。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几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城市已经不是格林的栖息之所了。作者决定带它回到草原,让它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生活了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作者带着格林寻找狼群,数次遭到野兽与藏獒攻击。长大的格林守护着妈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我的记忆里,狼都是坏人的代名词,大灰狼,狼外婆等,而在这本书中狼却是有感情的,狼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人类。格林把作者当成了妈妈,把作者的男朋友当成了爸爸。在作者重病时,格林把仅存的一只野兔来给作者吃,当时我就很感动,一只狼都能懂得报恩,更何况我们?
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使我对动物,对人都有了新的认识。格林的那种坚强,勇敢,不离不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会像小狼学习,做一给关心父母,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重返狼群读后感3《重返狼群》这本厚厚的书我已经读了不下五遍了,小狼格林的活泼淘气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在序言里说他已经精读了四遍《重返狼群》,但仍想再读,可见这本书是多么的有趣。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被小狼格林被狐狸咬住脖子的画面感到冷汗淋漓,被小狼误食牙膏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又被藏獒黑虎被咬伤的样子感到沉痛……
李微漪用笔写出了生动有趣的画面,让我在读这本书时感觉当时的情景就在我眼前……
小狼格林认獒作“父”,跟藏獒“皇帝”亲密无间的样子让我的心里一阵温暖,当自家藏獒与其他场子的藏獒血战时,小狼格林被关在铁笼子里,不惜用自己的身体去撞击铁笼子,导致头上从此多出了个“天眼”……
我永远忘不了小狼格林与李微漪分手的时候,凄厉的北风吹过,在洁白的若尔盖大草原上,没有几个人知道那群狼的足迹中隐藏着多少故事……
我也推荐大家读一读《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读后感4格林是一只普通的小狼,但落入人手中后使他从此变得不凡。
从被年轻女画家收养到放归大草原,无一不充满艰辛。甘做“狼妈”的女画家,为了保证小狼野性,即使被抓被咬也不忍心剪去狼牙狼爪。为了给格林找一个狼群,女画家和她的男友在狼山住下的情节也让我感到震撼
想想吧,狼能危及人的生命,若尔盖草原的冬天有零下30℃,他们是怎么挺过来的!而小狼格林也有情有义,在“狼妈”生病时把自己珍贵的存粮找出来给她吃。
终于,功夫不负苦心人,格林最后回到了狼群,走时恋恋不舍。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不管什么事,只要有决心,就一定能做到。
重返狼群读后感5“从前,有一只大灰狼出没在一片森林里……”小时候睡觉前,妈妈总会给我讲一个故事,就比如小红帽。我想,大家都是听着这故事长大的吧!故事中体现出了狼的狡猾,阴险,恶毒。使我们对狼产生了错误的认识。
下面,就请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重返狼群》吧!里面讲的是作者李微漪跟一只狼生活了八个多月的经历。怎么样?很期待吧!
让我想想:书中写得是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于是,作者便把小狼带回家喂养,并给小狼起名叫“格林”。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小狼格林便开始学会狼嗥了!这让作者惶恐不安,最后决定,要把格林带到草原上,陪它重返狼群。他们在草原呆了将近半年的时间,一起找狼的踪迹。食物一天比一天紧迫,李微漪的食物差不多都是格林捕回来的肉食。最后,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终于让格林重返狼群。
让我最感动的,就是书上写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得了重病的那一部分,每当小狼格林听到李微漪的咳嗽声时,便关切的趴在窗口往里探望着。可当李微漪下床走到窗口时,格林却正在不远处挖掘着什么东西,果然,不到一分钟,格林就叼着个东西来到了窗前,作者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兔肉。小狼格林不忍心看李微漪在草原上被饥饿折磨着,便把自己仅有的存粮,也就是被格林只吃了一般的兔肉,全给了李微漪。
我认为,狼身上有许多我们人身上没有的优点,他们团结一致,还很聪明。或许你们会问我,《小红帽》这个故事中就出现过狼,而里面的狼恶毒,阴险,这又怎么解释呢?我可以很明确的回答你,小红帽它只是人们编的一个故事,并不是真正发生过,而且,小红帽里的狼形容的是我们人,形容的是我们人的阴险,敲诈。
啊!狼,令人畏惧,又令人敬佩。最后,我希望大家看一看《重返狼群》这本书,或者看看视频,改变一下对狼的认识!
重返狼群读后感6“呜——”一声声狼嚎渗入人心,那嚎中带着呼唤,带着悲哀,那是小狼格林的狼嚎……
读了《重返狼群》这本书,我仿佛变成了作者李微漪,在辽阔的大草原上奔跑,小狼格林就在我的身边,我们在草原上一起生活,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人与动物就这样和谐共处。我以前不太喜欢读书,可自从看了《重返狼群》后,我就小狼的魅力所吸引,沉迷其中,开始了大量、疯狂的阅读。我读了四五遍《重返狼群》,读了所有关于“狼”的图书:《狼图腾》、《小狼小狼》、《狼王梦》……为了继续阅读,只要是关于动物的书籍,我就通通“吃”掉,无论是《西顿动物记》,还是沈石溪写的《激情动物小说系列》,我都读了个遍,可是《重返狼群》还是我的最爱。在《重返狼群》的指引下,我也开始寻找我自己的个人品牌。
小时候我看的《狼外婆》、《三只小猪》都描写了狼的凶狠、贪婪,给我的.印象狼就是无恶不赦的坏蛋,可是谁又能看透狼的内心呢?当我读到狼之柔情这部分的时候,我的思想彻底被颠覆了。在作者李微漪生病的时候,小狼格林寸步不离獒场,没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烈、纯粹、舍身忘我、不离不弃,狼能做到这一点,有些人类未必能够做到。狼懂得知恩图报,哪怕是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狼有时会偷吃牧人的家畜,换个角度想想,它不也是在无奈之中被逼出来的吗?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草原上的野生动物几乎都灭绝了,狼不去偷家畜,难道还要让自己的儿女饿死吗?就像《狼图腾》中的小狼,宁死不屈!我们要学习狼的尊严,士可杀,不可辱!
小狼格林刚来到獒场的前几天,因为他是另类,受到藏獒群体的驱逐和欺负。可格林呢?他像个忍辱负重的战士,在獒场的旁边用了整整三天时间挖了一个一米深的洞,趴在洞里等待时机。每天中午,工人会端上一盆水供藏獒们散热,水,对藏獒来说,犹如救命甘露。这条生命线格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格林从洞里猛地钻出,一下子将水盆掀翻,等藏獒们跑来,已是一个空盆。一会儿,格林又在这个藏獒上面咬一口,那个下面抓一把,整天阴魂不散地纠缠着藏獒们,报仇时间到!嘿嘿,最后藏獒们不得不承认了格林的存在,还和他们结成了獒兄狼弟。最终格林智取獒群中的一席之地。我深深的佩服格林的智慧和胆量。成大器者必须具备的斗争精神……
每每读到《重返狼群》的最后,小狼格林和李微漪分离的时候,我都会流着眼泪把书轻轻扣上,不忍心再往下看。每读完一遍,我总会闭上眼睛,对格林说:“谢谢你,给我指的路,让我爱上了读书!谢谢你,送给我人生的座右铭:”勇敢、聪慧、孝心、尊严“。
重返狼群读后感7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重返狼群》的书,它是李微漪写的。
它主要讲述了:李微漪在听了牧民讲关于狼的事情后,马上动身去找小狼崽。在费了一番周折后才找到狼崽,救活一只生命垂危的狼崽带回家养,并教格林狼嚎,但却因为邻居说她家养狼而不得不把它带到獒场里去生活。在獒场,格林用自已的机智,在獒群里获得了一席之地,并跟獒们成为了好朋友。李微漪增加了带格林外出野外求生的次数,以防在未来回到狼群的时候因没有实战经验而受重伤。在几个月后,微漪和格林找到了狼群,而狼群也接受了格林。格林回头望了一眼,它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对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这本书完全颠覆了人类自古以来对狼的看法,狼在人们心中是凶残狠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古人也非常恨狼,这一点从造字这一方面就可以体会出,“狼”这个字是这样造的,再狠一“点”就成狼。可是格林每当听见“妈妈”的咳嗽声响起,格林就关切地趴在窗口再没心思和藏獒们玩。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在“妈妈”病时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妈妈”,在“妈妈”被三条大獒追赶时奋不顾身的跑了过去,和三条大獒打了起来。这些都处处现了狼知恩图报的精神,有些狼甚至会为爱而殉情,而我们人类有时往往比不上狼。
读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两点:一,我们要与动物和平共处,不能伤害动物,更不能破坏环境,一定要记住地球是我家,我爱我的家!栽花种树,让地不球鸟语花香!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破坏环境,就是毁灭人类自已。二,我们要学会感恩,要感恩大自然母亲、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感恩老师的辛勤教导、感恩同学朋友……
重返狼群读后感8《重返狼群》主要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从此便开启了她与狼共舞的生活。
解救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它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缺失同伴的孤独之中。因为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它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看到慢慢长大的格林,作者决定带它回到自己的故乡草原,让它重返狼群,寻找初心。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的半年时光里,李微漪带着格林艰难地寻找狼迹,数次遭遇野兽的攻击。天气突变、险象环生、弹尽粮绝一次次遇险,一次次磨难,作者和格林同心协力,都有惊无险的度过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格林终于走出狼妈的怀抱,向大自然迈出第一步,成功野化重返狼群!
从《重返狼群》这本书中,我读出了人与动物无尽的爱,在作者的故事里她和格林笑着哭,哭着笑,作者通过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友谊读《重返狼群》让我想到了我的动物朋友小猫毛毛。它是爸爸从老家捡来的野猫,现在到我家已经有四个月的时间了。在与它相处的日子里,我们俩经历了最初的水火不融,到慢慢接触,再到现在的其乐融融,毛毛让我远离了孤独,成为了亲密的伙伴。毛毛和格林一样,周身散发着动物的可爱,它的高兴、它的悲伤,无时无刻不牵动着我的心情。而我也愿意把心里话讲给它听,让它和我分享成功与失败。
动物是人类亲密的朋友,人类是动物信赖的伙伴。格林虽然重返了狼群,而毛毛却走进了我的家庭。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有趣的书,更愿意和毛毛成为永远的朋友。
重返狼群读后感9《重返狼群》我羡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理解人的伴侣。
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狼没有我们想的那样凶残,而是: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和它一起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能做到这点,真的好厉害!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作者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大草原、山川、湿地、花田……这本书很棒!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与感动!
重返狼群读后感10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重返狼群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1在没有读《重返狼群》之前,我对狼的认识就是残酷、令人害怕,几乎没有什么好评价。但为什么还有人写关于它的故事呢?带着这样的疑惑我拿起了这本书。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认识了可爱、机智的主人公格林——它是一匹小狼。
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大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这一举动令我非常感动。她将小狼带回了家,调皮的小狼可没少给她捣乱,偷吃西红柿,逗蜜峰被蛰,被金雕追击,喝青稞酒等等。虽然它很调皮,总是惹祸,可是在我眼里它是那么可爱。
没读这本书之前,我对狼的生活习性一点都不了解,通过阅读这本书让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特别是狼群围攻牦牛群的场景。狼群经过细致的探查周边地形环境,选择隐避的地势在四周分散埋伏,等牦牛群靠近的距离差不多了,狼群中响起一声长鸣,此时所有狼就疯了一样冲进牦牛群,牦牛群突然受到攻击,就像炸开了锅的爆米花一样,四处乱逃,根本没反击能力,狼群完美的团队合作和机智精准的判断让它们赢得了这场对决。
看到这里又有一件事让我很是费解,为什么狼吃羊、牦牛,牧民不杀它们呢?再继续阅读下去,我才知道这是因为生物链,狼不仅仅吃羊和牦牛,还吃其他生物,如田鼠、黄羊等。如果没有狼去限制田鼠、黄羊数量,草原的土地会被破坏,草也就会被吃光,草没了,牧民们也就不能养羊啦!读完这本书后我才明白草原是一个自然的、和谐的、共处的大家庭。
同学们,听我说了这么多,你们对狼一定也很感兴趣吧,我们一起去探索更多的关于狼的秘密吧!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2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完全颠覆了狼在人们心中的形象。该故事讲述了一件这样的事:本书作者李微漪来到了诺尔盖草原写生,竟阴差阳错地救了一只小狼。它触动了她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于是,作者养了这只小狼并带它回城疗伤。最终,为了小狼的.自由,她返回草原,历尽千辛万苦后成功将小狼放归狼群。
在现代,狼在人们心中一直是凶狠、狡诈的象征。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白眼狼……大家注意到没有,“狼”和“狠”只有一点之差?再狠一点就是狼!人们猎杀狼、憎恨狼,但有没有想过狼给我们带来的好处?
狼,猎食老弱病残的牛羊,完成自然法则中对物种优胜劣汰的筛选,避免物种退化。
狼,严格控制繁殖过快的食草动物对草原的危害。
狼,捕猎大型猎物,其剩余狼食可帮助鹰、秃鹫、狐狸等动物熬过严冬。
狼,不是草原的害兽,自然界最可怕的不是“兽行”,而是“人为”!
谁会想过,在“妈妈”患病卧床时,小狼在草地中挖出它的“救命粮”给“妈妈”吃?谁会想过,在“妈妈”崴伤脚,无法走路时,小狼花费几小时,赶一匹马来接“妈妈”?谁会想过,在“妈妈”被三条大狗追咬时,小狼奋不顾身,挺身救母,不惜负伤累累?谁会知道,小狼吃猎物时,总会留条腿给“妈妈”……
无论草原多么凶险,一人一狼,相依相守,始终向大草原深处走去……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3《重返狼群》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书中,人与狼的情感极具夸张色彩但这却是现代社会中最真实的“格林童话”它使我对狼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智慧,坚韧,团结,重情重义??
由于人对狼的种种杀害导致一只仅出生了5天的小狼成了孤狼,出于对动物的热爱作者李微漪将他救活并带回了城市起名格林,在格林的成长时期中,作者一直保留着狼的野性。随着格林的长大,为了能让格林重返浪群,回归自然,李微漪毅然决定将格林带回他
的出生地——若尔盖草原,并开始野化格林最终将它放回了草原。它是全中国乃至世界上第一只经过人工饲养后又放回草原的生命——狼。 在作者病重时,格林在没填饱肚子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存粮给妈妈,这就是爱,格林像一个孝顺的孩子一样,学会了报恩,在平时,那个拼命护市抢食的狼,真正到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毫不犹豫的忍饥挨饿把食物给妈妈吃。
“掌心与爪心相贴,读懂彼此的心”这句话是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因为这就是动物最真诚,最纯净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对它们,那它们就会给予你住真挚的爱!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颠覆了亦风对于狼的看法,他会把自己的藏食点毫不犹豫的变成“家”里的冰箱,人往里藏压缩饼干,狼往里藏辛苦得来的猎物,为的只是填饱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数人而言,大家都认为狼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们的人才会明白他们那火热的内心。在书中那些珍贵的照片,一定会对狼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4今天,我读完了偶像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已经是第五遍了。寒假里,我和妈妈观看了电影《狼图腾》,之后买下了《狼图腾》、《小狼小狼》、《重返狼群》这三本书,其中我最喜爱李微漪的这本养狼纪实文学。
“狼女”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牧民家里看到了一只小狼,她便把出生十五天的小狼带回了城市里。小狼名叫格林,李微漪像对待自己孩子般照顾格林。格林喝奶时,她便轻轻地抚摸格林,站在一旁的“狐狸”(宠物狗)看在眼里,醋在心里。格林长大了,吃骨头时,连骨髓都吃光,狼性逐渐显露。李微漪带着格林出去散步,别人遛狗,她遛狼。结果有一次,格林自己跑上街了!李微漪感觉到城市对于格林已是危险丛生,要把它放生回草原。在草原,李微漪认识了几位养藏獒的蒙古人,别人都说,狼与藏獒天生是仇人,但是,李微漪不怕藏獒咬格林,与格林在獒场中找藏獒玩。果然,格林和藏獒很快就混熟了,狼也有藏獒狗仔队呀!后来,只要格林一嗥,远处或近处总会有亲族的召唤,最终,格林深情地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在雪中拔出前肢,离开了人类……
李微漪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格林,为了让格林重返狼群,找回野性,她付出了许多。而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也懂得感恩,在李微漪病重时,把自己仅存的口粮给了她。李微漪与格林共同谱写了一则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
《重返狼群》读后感
书架上静静地矗立着一本书——《重返狼群》,许久未看,已经落上了薄薄的一层灰。我拿起它,擦掉上面的灰,脑海里又浮现出第一次看时,为了人狼分别的那一幕哭得稀里哗啦的我,禁不住记忆的召唤再次翻开书,寻找记忆中渐渐遗失的那片草原,那片狼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成都姑娘,也就是作者李薇漪在草原遇到了一只还没睁开眼却已父母惨死、兄妹尽失的小狼。她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带小狼回成都生活,陪伴它长大,直到它可以独当一面这才陪小狼重返若盖尔草原寻找狼群,最终以小狼的回归落幕。说真的,我很少如此眷恋一本书,说它凄凉,可偏偏妙趣横生;说它冰冷,可偏偏铁骨柔情;说它惨烈,可又偏偏绝处逢生。
饶是这般,却依旧不变桀骜,不失本心,引人迷醉。很多人都说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也许吧,当初那样弱小的一个生命,还未睁开眼就经历了一番腥风血雨,可饶是如此,却仍没有人给它时间,哪怕寸缕的悲伤也不肯留给它,就又把它丢到了另一个万丈深渊,直到她们的相遇。那裂缝中的阳光终是会铭刻一生吧。说不清是悲是喜,一匹孤狼的童年,没有草原,没有伙伴,甚至没有来自大自然的磨砺,却要在这金铁之地步步维艰。幸之,它还有它的狼妈,那个亦师亦友,亦父亦母的成都姑娘。终是回了草原,到来的不是血浓于水,不是回归乐土,而是生存的碾压,生死一线间。了然,没有陷入绝境,怎会不择手段;没有经历背叛,怎会冷血无情;没有绝处逢生,怎会凶厉狠辣。贪婪、残忍、狡诈,那又如何,它只知道弱者终是要被淘汰的。
不论你多么大爱无疆,死了就是死了,没人会管你是不是一心向善,那只是弱者的借口。在狂风黄沙的摧残下,它终于不再稚嫩,不再天真,不再弱小,可以让处处保护它的妈妈微笑地在它身后。它做到了不是吗?它做得那么好,好得让人心疼。它回归了狼群,凭着自己厮杀于天地间,终是以王者之姿傲立,可为何月下的孤影还是那般清冷?它该骄傲的!不必哀伤历往,没有被放逐的痛苦,就没有勇闯天涯的胆气,没有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就不具备独立自强的狼性!狼的确是一种复杂的生物——既冷血狂野又热烈温柔,既贪婪自私又能慷慨奉献,对仇者睚眦必报,对亲者以命相爱,既多疑有多情。狼的爱不轻易付出,一但付出必是掏心掏肺的。
有时她或许也会莞尔,如今的它已经回归了草原,有了自己的族群,有了自己的同伴。但是为什么仍然忘不掉雪地里面,它一步一回头的身影?也许你会不屑于这个故事,但我却要感谢它,感谢它告诉了我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篇二】《重返狼群》读后感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重返狼群》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我整理的《重返狼群》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重返狼群》读后感1《重返狼群》是李微琦和小狼格林之间的一个酸甜苦辣咸的故事。李微琦在若尔盖草原救了一只小狼,并给狼取名为“格林”。她把小格林带回家抚养,那时小格林四个月大。等到格林大了,李玮琦把它带到草原,教会格林野外生存的技能。不久后,李微琦生病了,高烧不退,格林每天都守护在他身边,时不时舔舔他发烫的脸和手,自己的食物也不吃,全都留给李微琦。
看完这个故事,我思绪万千……
那天的雨下的特别大,我正在发愁怎么回家的时候,突然在雨中出现了妈妈的身影,她打着伞一路小跑着向我走来。然后把我也拉进伞里,可是伞很小,但我抱着妈妈却觉得很温暖,我问妈妈:“妈妈,你冷吗?”“不冷!”妈妈微笑着回答我。不一会儿,我们到了家。收起雨伞时我才发现,我身上一点雨水也没有,可是妈妈却湿了大半个身子。
夜里,妈妈发烧了,我起床倒了一杯水给她,妈妈夸我懂事,心疼地说,“快去睡吧,妈妈没事!”我就突然想到了《重返狼群》中的格林和李微漪。
对,我们也要像小狼格林一样,感恩生我们,养我们,帮助我们的人。感恩不需要什么荣华富贵,只需要奉献我们的孝心去陪伴,爱我们的人一样会觉得快乐幸福。
《重返狼群》读后感2你们相信,至今为止,有一条由人养大成功的狼吗?你们相信,它重返狼群吗?你们相信它有个女主人吗?
世界上真有这一条狼,它,叫格林。
你们如果想认识格林,就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吧!
这本书的作者也是格林的主人,她是李微漪。
在一片草原上,李微漪救了一只无父母、无兄弟姐妹的小狼,给它取名为格林。后来,她成功养大了格林,让它重返狼群。
这本书中,我最佩服李微漪。要是换成我,我可能不忍心让格林那么小就把它送进獒场,我可能会因为狼山上没有人而选择放弃,我可能因为舍不得格林离开而给格林带上铁链……
李微漪善良,因为它救了格林,她善敢,因为她把格林送进獒场,她理智,知道作为狼最大的愿望是自由……
也许是被李微漪感动了,合上书,一只可爱的小狼立刻出现在我眼前。
你们想见一匹不怕人的狼吗?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吧!记得准备纸巾哦!
《重返狼群》读后感3《重返狼群》讲述了作家李微漪带领一只快要死去的小狼来到了家乡成都,最后带小狼重返狼群的故事。
“放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小狼格林,你定要活下去!”这是作家、画家李微漪在写《重返狼群》这本书时的第一句话,这也许是李微漪对小狼格林生存下去的渴望所在吧!
“前路很危险,还好有爱在。”若尔盖大草原上,不仅有生存的艰难、竞争的残酷,还有强者的风采,更有母子情深的感动,如果不是爱,“狼妈妈”怎么会孤身一人将一只只有六个月大的小狼带进深处的、未知的若尔盖大草原呢?
小狼格林,是世界上唯一一只放养还生的“人养之狼”,这是李微漪对格林深深的爱,才会忍痛将格林送回狼群。“让我们共同放弃吧!爱它,就给它自由!”这是李微漪在和格林道别时,对着大草原的最后一声喊话!
《重返狼群》给我们体现出一种特别的爱,这是人类和大自然之间的爱!
《重返狼群》读后感4好久都没读过长篇小说了,在儿子的再三推荐下,我翻开了《重返狼群》,书中主要记录了作者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的过程。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能做到这一点,真的让人佩服她的勇气和毅力!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羡慕李微漪没有经济压力,没有七大姑八大姨的一大推琐碎事,甚至过春节都没有人强迫她回家去,可以自由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我也非常奢望能像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我喜欢辽阔的草原、碧绿的牧场,成群的`牦牛,洁白的羊群,无垠的大海,巍峨的高山……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与感动!震撼与狼的灵性和团队精神!感动与作者的爱心和执着精神!
《重返狼群》读后感5暑假里,姐姐给我借了一本书《重返狼群》,她说这本书很好看。拿到书后,我就迫不及待地看起来。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几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城市已经不是格林的栖息之所了。作者决定带它回到草原,让它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生活了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作者带着格林寻找狼群,数次遭到野兽与藏獒攻击。长大的格林守护着妈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我的记忆里,狼都是坏人的代名词,大灰狼,狼外婆等,而在这本书中狼却是有感情的,狼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人类。格林把作者当成了妈妈,把作者的男朋友当成了爸爸。在作者重病时,格林把仅存的一只野兔来给作者吃,当时我就很感动,一只狼都能懂得报恩,更何况我们?
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使我对动物,对人都有了新的认识。格林的那种坚强,勇敢,不离不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会像小狼学习,做一给关心父母,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重返狼群》读后感6“送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在海拔四千米的若尔盖草原发生过这样一件惊天动地的事,人狼之情,世界首例!
狼女李微漪用她的语言向人们讲述:“我刚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绝对没有想过会遇到一只濒死的小狼,因为它,我的人生改变了!”李微漪把小狼带回城市,并给它取名为“格林”。格林渐渐长大,李微漪从它的眼神中意识到:“格林不是宠物,城市不是它的天堂。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带它重返若尔盖大草原。
草原上的困难有很多,淋了一场大冰雹,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在李微漪不能起床的日子里,格林趴在窗前,寸步不离。狼的爱炽热、纯粹。有次,格林刨出了半只鼠兔,扔进了李微漪的屋子里。因为在狼性法则中,活力和食物是连接在一起的,只要有食物,就会有活力,狼子柔情。因为高原上得肺水肿是要死人的,李微漪不得不去城市治病。相见时难别亦难,再回草原时,她和格林紧紧相拥。
在格林捕猎时,它的眼神中透着真诚,它眼中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而人呢?活生生从狼嘴里拔下狼牙,用640张狼头皮做成了狼皮袍,恶心!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阅读这本书,珍爱动物,保护生态平衡!
《重返狼群》读后感7一个写生画家机缘巧合救了一只小狼,起名叫做格林,带到家中养了三个月后,发现他不属于城市,又把狼放生到大草原中。期间经历很多挫折,也收获了很多感动的瞬间。
从饲养到放生,作者说,“人比狼高等,但是狼比人要高贵”。狼群不会为了自身利益而去损坏同伴的利益,但是人会,自私的人可以做出很多丧尽天良的事情,无论今天的社会如何发达,总是能看到各种令人气愤的新闻事件。这个世界原本就是这样,又好人也有坏人,我们要做一个有底线,又原则的人。做一个人难,做一个好人更难。
狼很容易就被狩猎者残杀,中途作者的老公想要把狼养在家里,养一辈子,因为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纠结再三,最终还是打算让他重返狼群,因为没有自由比生命更重要。访谈中,有个细节,四年之后作者与格林在此相遇,但是相认却不再相亲啦,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种温馨感动场面,格林已经不再亲切啦,因为他的孩子都被猎人屠杀啦。
或许格林有一天也会成为猎人的猎物,野生狼群会逐渐消失,但是谁又在乎呢?这才是最悲哀的事情。
《重返狼群》读后感840多万字,一口气根本看不完,断断续续好多天才看完。作为读者,觉得十分幸运,因为看到了这本书,才了解到,浩渺天地,人与狼居然有如此奇遇,也有如此深情。狼的世界也如此重情重义!
就像作者所言:狼的世界要简单得多,狼的信任与情感也真挚得多。作为人类,作为如今这个星球上智慧的一员,在面对生存大计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在面对同甘共苦的伙伴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的重情重义。在面对生死以及尊严和自由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性中的牺牲与顽强。
狼,残暴,凶狠,狡诈,像人性,真诚,热情,调皮,爱,也像人性。我想,这世界,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其实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只有人类这种单一物种,我们其实很孤独,万物存在,互相联系才能让这世界更饱满,更真实。
惟愿爱动物的人能看到这本书,惟愿环境保护者能看到这本书,惟愿人类给动物留一处生存空间,惟愿万物互相制衡生存也能互相联系。
电视剧《亮剑》里的李云龙很崇拜狼;蒙古将军从狼那里学会战争的智慧;很多教育机构对狼性格有深入的研究。可见狼行天下,自有其理。
《重返狼群》读后感9狼是一种令人厌恶、唾弃的动物,可在《重返狼群》里,可以看到小格林多么聪明可爱。格林是一只出生在若尔盖大草原的狼。出生便没有父母。
年轻善良的女画家李微漪捡到了这只将要断气的小狼。小狼奇迹般地活了过来,经过李微漪的“诊治”,小狼开始吃喝拉撒。善良的女画家欢喜地把它抱回家,得到一个名字——格林。从此画家去爱它,保护它,抚养它,为它花了许多钱财。但是,李微漪犯愁了,小狼是大自然的,本是自由自在的草原狼,怎可囚禁在大城市?
自由比生命更重要,在安全的囚禁与可怕的自由里,她选了自由。这是草原狼应有的。
在重重危险中,在狂风暴雨中,小狼长大了,并和李微漪一起来到了草原。终于有一天,作者带小狼遇见了狼群。
就在这心酸又快乐的一天,狼子格林迈开小爪,走向狼群。其实,狼也舍不得。
是的,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它让我们懂得了许多人世间不可改变的道理。这,便是小狼的命运。
《重返狼群》读后感10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讲的是一只小狼经过了重重困难,重新回归大草原的曲折经历。
因为人类对环境的破坏,猎杀狼群,这只小狼的兄弟姐妹一个一个的饿死,它成了孤儿。作者在草原写生时碰见了这只小狼,并把小狼收养起来,回到了作者城市中的家。在作者的精心照料下,小狼一天天地长大。作者万万没有想到,小狼在电视里学会了狼嗥,晚上在天台上叫,整个小区的狗都一起叫起来。因此,作者带着小狼一起又回到了草原。
一上草原,小狼就冲了出去,翻过五六个土包,不见了。不一会儿小狼又哀叫着跑了回来,后面还跟了三只大藏狗。好不容易把狗轰走,又被一只金雕盯住,小狼险些丧了性命。作者四处打听,来到了狼山,狼山是留给狼群最后的家园。一到狼山的营地,几只草兔吸引了小狼的注意力,小狼慢慢的学着,捕猎、防守,生存的技巧,一个个都学会了。
冬天,狼山对面的山头响起了狼王的叫声,其它狼们从四面八方聚过来,小狼也逐渐走了过去,几小时后便翻过土包消失了。
这个故事提醒我们:不要再无视自然了。这个故事也让我懂得了不要放弃,不管环境如何艰难,都要坚持走下去。
《重返狼群》读后感11今天,我买了一本《重返狼群》,是创新作文的王老师推荐给我读的。
书的作者是李微漪,汉族,四川人。画家、作者曾在草原与狼同生共死长达八个月。历时两年半,根据当时她记录日记和珍贵的影像资料。整理成一本四十万字的《重返狼群》。
这是一人一狼以命成就的一本书。李微漪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者是小狼,它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它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它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我喜欢这本书。这部书经常让我读得或冷汗淋漓,或者热血沸腾,或潸然泪下。最让我情感冲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最后成功融入狼群。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作者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这个目标大胆进取,不惜冒生命危险的狼的勇敢性格。一个柔弱的女子这种胆大妄为、把这种成功概率几乎为零的冒险,居然圆满完成,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相比之下,我们又有何理由在困难面前低头呢
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书,它给予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重返狼群》读后感12有本书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这是什么书?当然就是——《重返狼群》
作者李微漪曾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格林,他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他的故事笑着哭,哭着笑......他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的带有身形色彩的藏名,我认为李微漪更配得上“中国第一狼女”的称号,因为她不仅就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狼,成为将人养的狼训练成野狼得第一人,而且撰写了《重返狼群》——世界狼文化中的第一部由女性当事人自述的纪实体小说杰作。我觉得李微漪真可能成为“李唯一”——中国当代唯一狼女。
在36篇文章中,最惊动人心的文章有:獠牙之下出政权(第5篇)绝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手里(第6篇)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第13篇)空中鹰为王,地面狼称霸!(第23篇)铮铮狼骨(第24篇)我在草原,我饿......(第27篇)最盼遇到人,最怕遇到人(第33篇)
最后,我预祝《重返狼群》走遍中国,冲出亚洲,最终成长啸于世界的第二匹中国狼。
《重返狼群》读后感13《重返狼群》这本厚厚的书我已经读了不下五遍了,小狼格林的活泼淘气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在序言里说他已经精读了四遍《重返狼群》,但仍想再读,可见这本书是多么的有趣。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被小狼格林被狐狸咬住脖子的画面感到冷汗淋漓,被小狼误食牙膏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又被藏獒黑虎被咬伤的样子感到沉痛……
李微漪用笔写出了生动有趣的画面,让我在读这本书时感觉当时的情景就在我眼前……
小狼格林认獒作“父”,跟藏獒“皇帝”亲密无间的样子让我的心里一阵温暖,当自家藏獒与其他场子的藏獒血战时,小狼格林被关在铁笼子里,不惜用自己的身体去撞击铁笼子,导致头上从此多出了个“天眼”……
我永远忘不了小狼格林与李微漪分手的时候,凄厉的北风吹过,在洁白的若尔盖大草原上,没有几个人知道那群狼的足迹中隐藏着多少故事……
我也推荐大家读一读《重返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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