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之美》读后感(在张秀亚的《雾》中 “我”为什么喜欢雾 把你的体会写下来)

发布时间: 2024-05-13 15:15:59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8

《雾》读后感,在阅读完一本名著以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整理的《雾》读后感,欢迎大家借...

《雾之美》读后感(在张秀亚的《雾》中 “我”为什么喜欢雾 把你的体会写下来)

《雾》读后感

在阅读完一本名著以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整理的《雾》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雾》读后感1

看完巴金先生的《家》后,就一直对巴金先生的作品有着兴趣。这次在学校图书馆偶然看到巴金先生的作品集,想再读读巴金先生,作品集里爱情三部曲之一的《雾》便成了我的首选。

《雾》,中篇小说,字数不多,两个晚上就已粗略读完。故事讲述主人公周如水与刘若兰之间的爱在朋友的帮助下浮出水面,但却因周如水的“良心”而夭折······

写到这里,我突然感觉这篇读后感难以写下去,虽然从图书馆回来的路上心中有着千万条感概要说,但此时忘记了要说什么······

在《雾》的开始,两人互相暗示,刘如兰说自己喜欢梅,周如水也说自己喜欢梅。周如水说自己常想把梅折一枝插在自己的写字台前,只是每当自己想采摘时,却已只剩空枝。刘如兰回应道:那只怪周先生不能趁早, 更何况花开日少,花也不能等人,难道不明白“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的道理。那一次的对话,两人互相暗示,然而这些话却表明了他们的结局。在读这段的时候,我深受感概,思索着:爱情似乎常是如此。其实在读到这段话之前,他们两人的相约看日出,吃饭,以及散步至森林里深深的触动着我的心,这种情形似曾相识却又似乎不曾有过······

写到这里,我又突然明白了我为什么在回来时有着千言万语,此时却又不知可以说什么。仔细想想,读时已把自己幻想成半个周如水,回来后完完全全只剩一个自己,于是对于《雾》里的爱情,我只成了一个看客。已不再亲身去感受,故而心情已平和。

但是,对于《雾》,我始终有着话想说。读时,我在想,我是不是也有点像周如水一样;读完后,我依然会思索,我是不是一个周如水。周如水这个角色虽是与时代背景有关,然而周如水的性格在现在这个时代不一定完全消失。文章中,周如水的朋友说他优柔寡断,一辈子也做不出一个决定。我虽不会胜过周如水,然而会比他好多少?当陈真向李若兰说明周如水的心思和他的为难后,陈真让李若兰主动向周如水表明心意后。主动的李若兰却让周如水的“良心”不敢接受 ,换来的是两人的永别。巴金先生在他们分别后并未多说什么,只留在最后一节写到周如水一年后再次来到海滨旅馆,最后一节也充分的反映了周如水的可伶。家里那个“不爱”的妻子其实在周、李分别之前已经逝去。最后一节写到周如水手里的一封,信中说汝妻两年前已病故,怕汝伤心,故未告之。

周如水的不幸,可谓是他坚守的良心造成的。年少时,被父母操办婚姻;离家后,因为担任对着家中妻子的责任和对父母的孝心,对自己喜欢的人,只好眼睁睁的看着她们成为他人妻子。周如水不该坚持的“良心”是不是也被别人坚持着。有时候,我会想,我在坚持的是什么,是不是真的该去坚持。看着周如水的不幸,我深深地为我自己思索。姐夫曾说我:你不是找不到女朋友,你是不会谈恋爱。

是的,我深知自己不善于谈恋爱,我也不知自己的坚持对不对,甚至对自己在坚持的东西也已渐渐模糊。有时,我不知道我自己是快乐还是不快乐,自己的心情早已难有以前的那种跌宕起伏,开始使我分辨不出好心情与坏心情。我渐渐的发觉自己的文字习惯性的带着愁容而自己却不知。习惯真的很可怕。也许,我该放弃一些东西,留下一片空白,去容纳新的事物,但是我该不该舍弃。突然感觉自己很可笑了,成了一个周如水。

看别人的故事,多能看得一清二楚,自己的却难有头绪。岁月的流逝总该带着我有所成长,也许某一天,我就会明白,只希望那时,不会太晚!

《雾》读后感2

小老鼠可爱看报纸了,每天清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浏览当天报纸。大大小小的新闻它都要一一记住,大家都称它报纸专家。

这天,小老鼠在看报纸,看到一条爆炸性新闻,题目是:西山顶出现了彩色云雾。消息传出的第二天,人们都一窝蜂地朝西山顶涌去,他们认为神仙显灵了。

小老鼠可着急了,因为它在三年前看到一则国外新闻,有毒气飘到山顶和雾相遇后形成彩色云雾。也就是说彩色云雾是有毒的,如果人们吸了会中毒的。

小老鼠连忙朝西山顶赶去。人们在小老鼠的解释下离开了山顶,它阻止了一场灾难的发生。

读了《彩色的云雾》这篇故事后我明白了:生活处处有灾难,但知识却能化解灾难。所以说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做个有用的人。

《雾》读后感3

作者沈煜润还不会作假。他在这七八万字中,看似不经意地记录下自己学习、生活经历的轨迹,但可以提炼出一种像他这样的少年难能可贵的思考,而这种思考“只缘身在此山中”时是无法取得的。孤身一人在异国他乡的见闻和经历,使他懂得了中华民族的伟大,懂得了作为中华儿女的骄傲;第三,在孤独闯荡的艰辛中,他懂得了自己的责任,明确了自己的目标:要努力学成报效祖国。有了这样的思考,有了这样的目标,当然能学成,当然不会浑浑噩噩,当然不会白趟一回用金钱和青春汇成的河水。

现在的都市家庭,几乎独生子女一统天下。一些孩子因养尊处优,长辈溺爱,容易妄自尊大,专横跋扈。父母们望子成龙,朦胧地认为把孩子送出去,更能让他们早日成才,而孩子自己则对出去一派懵懂,反正花父母的钱,出去开开洋荤,先玩它一把,白白浪费了大把的银子,大好的光阴。

我建议不妨读读这本书。

《雾》读后感4

本周,我看了世界名著中的《雾都孤儿》,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想和大家一起分享。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奥利弗·特威斯特,他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里,他刚出生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不停被送来送去,受了很多折磨,还做了很多坏事,幸好他最后遇到布朗洛先生,先生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我最喜欢布朗洛先生。因为他非常善良,乐于助人。如果他不救奥利弗·特威斯特,那么奥利弗·特威斯特的生活肯定会非常艰难。老费根肯定会让他做更多的坏事,尽管他不想干坏事,可是他必须这么做。而且南西会为了他受更多痛苦、折磨。读了这本书,我想我们应该像布朗洛先生一样,帮助世界上生活艰难的人,而不是想老费根一样,欺负孤儿,让他们过着艰难、痛苦的生活,还要做许多坏事。

《雾》读后感5

近几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

《雾都孤儿》这本书反映了十九世纪初英国的社会底层的生活。主人公奥利费儿悲惨遭遇让人们同情不已。整个故事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主题: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这本书主要讲了奥利费儿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不幸误入了贼窟。有一天,奥利费尔在街上被警察误捕,好心的布朗洛绅士救了他。后来奥利尔又被盗匪劫去参加抢劫,好心的主人收留了它。原来,奥利费尔的同父异母兄长蒙克斯买通了贼中首领——老费金,企图把奥利费尔变成罪犯,自己霸占全部遗产。女贼南希找到说出了一切,结果被老费金的手下赛克斯所杀死。之后,老费金走上了绞架,好心的绅士布朗洛揭发了蒙克斯的罪恶,并收养了奥利费尔。从此,大家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语句描写非常优美如:“夜色一片漆黑,大雾弥漫。店铺的灯光几乎不能穿过厚厚的浑浊雾气,街道和房屋都笼罩在朦胧的黑暗中。”书中的钢笔画插图也画的非常生动细致,让我陶醉其中。

《雾》读后感6

我最爱的书呢,有很多很多,已经多到数不清的程度了。而我最爱的那本书叫做《查理九世》,虽然它是一个系列,但我喜欢的那本叫做《黑雾侏罗纪》。

这本书主要讲了:墨多多和他的`小伙伴们被一个坏蛋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之后坏人他们打晕,然后扔到了恐龙所在地的入口,但并不是他们穿越了,而那些恐龙是被创造出来的,里面呢,有只小龙叫苏格拉底,和他的哥哥,凯撒。

是不是觉得有些啰嗦,简洁一点告诉你们告诉你们:大西洋船王亚瑟遭到了一只披着甲胄的神秘怪鱼的袭击,眼看危在旦夕。小伙伴们搭乘潜艇深入大西洋寻找救命的血清,却被卷入了黑魆魆的海洞之中。一阵眩晕之后,奇迹发生了!他们来到了“侏罗纪公园”!这个世界,没有阳光,造物主的规律仿佛被彻底打乱了,句型蚊子,史前蜘蛛,还有饥肠辘辘的恐龙们团团围住了他们……白骨堆砌的洞穴隐隐传来了求救声,被囚禁的小恐龙竟然能听懂人类的语言。冒着浓烟的火山中,黑暗的阴谋蠢蠢欲动,有什么可怕的力量正在觉醒,小伙伴们究竟是传阅到了恐龙时代,还是来到了人类灭亡的未来地球呢?颠覆想象力的新世界就在眼前,拨开重重迷雾,让我们共同探秘那个精彩的恐龙帝国。

当然,我的读后感是: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本书的最后一句是 : “亲爱的墨多多、婷婷、虎鲨、扶幽,还有小狗,我想念你们。——苏格拉底。”我看到这一句,顿然留下了眼泪,苏格拉底为了救小伙伴他们,它和它的哥哥一同牺牲了。像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呀!可以这样说,世界上所有生物都有感情,被创造出的、天然的、动物、昆虫、人类……说到这儿,请你们永久记住:请不要拆散他们的感情。

这些便是我对这本书的总结。请大家欣赏。说实话,这本书推荐你们去看。

《雾》读后感7

小说《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作品。

该作品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孤儿奥利弗悲惨的身世及遭遇。奥利弗的母亲在生下他后便死了,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经历无数辛酸、非人折磨,后来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最终获得了幸福。

文中的奥利弗、南茜和罗斯都是贫苦出身,在苦难的生活中却有着善良的本性。奥利弗在孤儿院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备受欺凌。从孤儿院到棺材店,从棺材店逃往伦敦又入贼窝,在这样的非人境况下,奥利弗却葆有善良的本性。正是由于这种善良本性,才使得他路遇善良的布朗洛先生,在盗贼团似中受到南茜的挺身保护,后又遇善良的罗斯女士,并且在他们的帮助下,获得了幸福。

南茜是盗贼团伙中的一员,她心地善良,看到懦弱无助的奥立弗受人欺凌时,敢于挺身而出。小说中南茜的形象是让我非常震撼的人物,她有着迷一样的身世,从小被盗窃团伙收留,无奈成了扒手。在南希长大成人后,一个野蛮粗俗的强盗赛克斯把南希买下做了情妇。当费金和蒙克斯密谋怎样对付受尽折磨的奥利弗的时候,南希刻意假装喝醉了酒,倒在一旁认真地偷听他们的秘密。找到机会,悄悄地从护壁板上过去,以最快的速度将这消息送出去。南茜最终却被赛克斯杀害,让人唏嘘。

罗斯女士出身贫苦,后来成为了梅丽夫人的养女,她们都是善与美的化身。

文中的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夫妇是恶与丑的代表。

费金,小说中的盗贼头目,奥利弗眼中的“老犹太”。一脸凶像,肮脏龌龊。给小奥利弗传授偷盗技巧,想要把他培养成出色的小偷。费金还教唆手下的一些孩子,让他们去行窃,犯罪以满足自己的私欲。老犹太还用幽闭让孤独忧郁去熏陶一个天真纯洁的心灵,“将毒汁一滴一滴注入奥利弗的灵魂,要把它染黑,让它永远不再回复原色”。显然费金的行径是邪恶的、无人道的。最终,他被送上了绞刑架。

还有奥利弗的同父异母的兄弟蒙克斯,为了独吞父亲留下的遗产,要把奥利弗变成一个罪犯。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孝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善良的奥立弗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

邦布尔(教区干事)夫妇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善良是善良者的通行证,恶人终得报应。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雾》读后感8

今年深秋,我读了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这本书让读者从另一个角度了解当时伦敦最底层人们的生活,也让许许多多向往伦敦的人们认识到了它的真面目。

文中主角奥利弗·退斯特是个孤儿,出生在济贫院,正如作者所写:“作为一个在济贫院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苦力——在世上尝拳头,挨巴掌,被人藐视,无人怜悯的人。”从一出生,他就受到来自各方的欺侮。他周围的所有人,以对啊孤苦伶仃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进行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为乐趣。

九岁那年,奥利弗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棺材店老板一家和学徒都使劲地以迫害奥利弗为乐。这个可怜的孩子从来没有感受到一丝一毫来自人类的善意,孤苦无依地处在奸邪与罪恶的包围之中,在饥饿与惊吓中长大,成了阴郁的性格和伤感的气质。

奥利弗不堪忍受棺材店一家人逃亡伦敦,然而等待他的却是贼窟罪犯,被迫和凶狠的歹徒为伍,处在犯罪的边缘。他受到胁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参加了抢劫,成为了罪犯们的牺牲品,最后在好心的绅士的帮助下,逃脱了罪恶的魔爪。

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相比,我们就幸福多了。学校的老师关心我们,同学也非常友好。大街上,好心人扶着陌生的老太太过马路;公车上,人们纷纷为素不相识的老人让座……我们处在和谐社会,身边都是善良的人。

在家里,父母亲非常爱我,什么都为我着想。他们按照古人的标准培养我,在课余时间带我学习琴棋书画,想让我成为才女。而我时常抱怨:“学这么多干什么,你看别人都去玩了,而我连写作业都时间都没有了。”我不理解父母,甚至为此发脾气。可他们还是一如既往地对我好。记得有一回,天上下着倾盆大雨,眼看着我学古筝的时间就到了,妈妈毅然披上雨衣送我去培训中心,雨花漫天飞舞,像成千上万支利剑射向我们,势不可挡地砸在我们的身上,打在妈妈的脸上;可她只是用手抹了一下,依旧骑着车送我。我原本以为这不足为奇,是父母该为孩子做的,可看了奥利弗的经历后,我明白了: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比起来。我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却早已忘了父母的付出,还要埋怨,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读完《雾都孤儿》后环视四周,突然发现原来有这么多人爱我,关心我,帮助我,所以,我要好好珍惜这一切。

亲爱的朋友,如果有机会,我希望你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著——《雾都孤儿》。我深信,你也会像我一样受益匪浅的!

《雾》读后感9

金秋十月,我们又迎来了第五届读书节。每天课余时间,同学们都沉浸在书的海洋中。这不,我们班同学疯狂地看起了《查理九世》,我最喜欢看的就是——《查理九世之黑雾侏罗纪》。这本书的作者是雷欧幻像,这是一本非常惊险,让人感动的一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小了,它是个大英雄,在危难时机冒着生命危险救出来小伙伴们,而自己至死也要保护它的恐龙王国。

书中讲到DODO冒险队来到了一座人造恐龙岛与科学家们展开了搏斗。!而与恐龙对抗的科学家们是多么的让人憎恨呀!为了自己的事业,把那些无辜的恐龙们当做试验品,直到死亡,还让恐龙们尊他们为神。恐龙苏格拉底,让恐龙把小伙伴们送往安全的地方,而自己却留在恐龙王国,与恐龙们共存亡。好人有好报,这件事被警察知道了,捕抓那些科学家们。但那些可爱的小恐龙们却灭绝了。

苏格拉底的机智勇敢,让我感动的流泪,我要向苏格拉底一样勇敢,坚强。在生活中我们也要保护动物。记得有一次一只可爱的小鸟被几个小男孩打伤了。我勇敢得站了出来大声地对他们叫道:“你们懂爱吗?为什么要欺负一只小鸟呢?小鸟是我们的好朋友啊!也是一条生命。如果有人把你们也欺负成这样,你们又是什么感受?你们的妈妈是什么感受呢?你们就能明白现在小鸟了。”说完我转身抱起小鸟,可是小鸟死了,我在心里默默地想着:为什么要相互伤害呢?只要人世间有点爱,不是更好吗?······

同学们,让我们和动物朋友们和睦相处吧,让地球上再也看不到血腥。

《雾》读后感10

今天我在家没事,就拿出书柜里的《雾都孤儿》,我怀着好奇心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雾都孤儿》是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创作初期的一部作品。作者当时处于朝气蓬勃的青年时代,因作品具有十足的生气和活力,这些写作特点都充分体现在作品中对人性思索的自然流露上。

乍一看上去,狄更斯在这部小说中并没有刻意去探究人性的深意,相反,我们看见的更多是冷酷和无情,但文中哪怕是费根和塞克斯这种罪恶之徒都能把那一丁点儿光明的追求在严酷的现实中表现出来,费根在死囚室中侍死与奥立费的最后一面时,作者用了象征的笔触,让一个纯真的的少年如天使般引导了那罪孽深重然而又可悲又可怜的老朽的罪犯。塞克斯杀了南茜出逃途中夜晚的那场冲天大火,塞克斯看到那简直是一种新生活,他在无所不在的的恐惧和惶恐的折磨下忙着扑火,要逃避记忆,逃避自己,他比原先更强烈的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可怕的罪行。作者对两人的这些安排可谓耐人思索。

这章中,作者表面看上去是在表现主人翁奥立费的生活,而实际上更多的在表现作者自己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让我十分震惊,我会认真的体会这本书中的含义。

《雾》的读后感

要巴金写的《雾》的读后感
                    202 曹平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这是高尔基在《海燕》中的呐喊,同样,如果你读了茅盾的《雾》后,就会感到作者依然也有这样的心情。
《雾》这篇文章是以象征的手法借雾来描写作者自己无比苦闷的心情,作者对雾的印象很不好,评价也是极其的差,就像文章中所说:“我诅咒这抹煞一切的雾!”的确,作者讨厌雾,痛恨雾是很容易理解的。 雾总是朦朦胧胧的,给人的视线制造障碍,还令我们犹豫不决,也使作者对现实生活感到不满,颓唐,苦闷。想挣扎却无从着力,想摆脱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作者又说:“我自然也讨厌寒风的冰雪。但和雾比较起来,我是宁愿后者啊!”绝对不可否认寒风的刺骨和冰雪的寒冷确实让我们很痛苦,但是只要我们一咬牙,坚持不懈就会战胜他们,而且它们也刺激我们活动起来奋斗,这是一种值得赞扬的乐观向上的精神啊!但是这道像帘子似的雾,吞噬了一切,包围了大地,她好象把所有的东西都弄的毫无踪影,使作者一味的苦闷与沉沦,这该死的雾啊!“在我呢,既然没有杲杲的太阳,便宁愿有疾风大雨,很不耐这愁雾的后身的牛毛雨老是像帘子一样的挂在窗前。”更猛烈的暴风雨虽然可以打倒我们,但是它同样会激发我们坚强的斗志,更朦胧的雾却是一无是处,只会给我们制造困难,制造障碍,是我们像陷在泥潭一样,越想努力挣扎却越陷越深。

巴金《雾》读后感5篇

巴金《雾》读后感篇1

一本《家》读完,印象至深的莫过于高公馆长房长子觉新,巴金先生也曾说:“觉新是《家》中两个真实人物中的一个。”或许正是如此,觉新的形象才最真切、最能让人铭记。

自始至终,觉新不过是一个苦命的青年,他的一生恰恰印证了那句名言——生活本是一场悲剧。中学毕业前,他尚年幼,还未感受到命运的残酷,又是那样的出众。“他生来相貌清秀,自小就很聪颖,在家里得着双亲的钟爱,在私塾得着先生的赞美…他在爱的环境中渐渐地长成…在中学里他是一个成绩优良的学生…他对于化学很感到兴趣,打算毕业以后再到上海或北京的有名的大学里去继续研究,他还想到德国去留学。”他在一番顺境中成长,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正如书中所写:“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在那个时期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新将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坦途。

但终有一天,他的幻梦被打破了,残酷地打破了。在父亲的安排下,他过上了大少爷应有的生活,也开始承担起大少爷应负的责任。仅仅因为长辈们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似傀儡一般娶了一个不相识的女子为妻,更为荒唐的是,这段婚姻竟是由抓阄决定的,这也随之改变了他的一生,出国留学的梦想化为泡影。父亲去世后,他用稚嫩的肩膀努力撑起了整个家,所谓青春早已被无情剥夺。他必须要面对大家族里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许多有形的无形的箭便开始向他射来。”“在和平的爱的表面下,他看见了仇恨和斗争,而且他自己也成了人们攻击的目标。”开始的他并没有选择沉默,“他愤怒,他奋斗,他以为他的行为是正当的。然而奋斗的结果只给他招来了更多的烦恼,更多的敌人。”他的斗争毫无结果,反把他拖累得更加疲惫。于是他选择敷衍家人,“它牺牲了一部分时间去讨他们欢心,只是为了想过几天安静的生活。”他苟且度日,曾经的梦想早已抛诸脑后,直到自己的孩子出世,他才看到希望,看到自己的未来,他依旧要在那个大家族里周旋,他采取的“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这并不是他的本意,而是他为在复杂的家族斗争中得以生存所做的无奈之举。觉新的苦命悲剧正是在种种无奈中展开,他的苦命不仅仅是由他一人造成的,更是由整个家族和社会所造就的。

从觉新自身来看,他的性格过于顺从、隐忍、怯懦,在面对事情时过多选择了逃避和忍耐。为了遵从旧传统,他不惜牺牲自己和自己所爱的人,他出国留学的梦想放弃了,他心爱的梅嫁给了旁人,最终他心爱的妻子也因产前照顾不周惨死郊外,就连死前他们也没能见上最后一面。他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殊不知,正是他那毫无原则的顺从忍耐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别人的幸福乃至生命。他的怯懦、不抵抗,使他沦为家人任意摆布的傀儡,他没有自我,也不敢于自我。正是他的懦弱,造就了他的苦命。

从家族来看,觉新的家族地位便注定了他的一生,他是家族里的长房长孙,家族的重任他无可推卸。他肩负着家族的未来,一切都要以家族利益为先、为重,他不可能像觉民那样离家逃婚,也不可能像觉慧那样激进、毅然离家。高家是个典型的卫道家族,他们讲究礼教、讲究传统,更加讲究封建迷信。他们相信“捉鬼”可以让高老太爷的病好起来,结果却因此葬送了老太爷的性命;他们相信“血光之灾”,将待产的瑞钰迁到了荒凉的郊外,致使瑞钰惨死;他们坚持不许觉新进月房,最终觉新没能见上妻子最后一面。家族的使命,家族的信仰,最终成为觉新的包袱,造就了他的苦命悲剧。

觉新这一典型形象揭示了怯懦的个人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下饱受煎熬和摧残,最终葬送自己及他人幸福的悲剧。他与觉慧构成鲜明对比,也让我更加清楚地看到了在新旧时代交替的背景下人们内心深处的矛盾。

点评:作为《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本,《家》所表现的是在一个急剧变化的社会环境下旧式家庭被淘汰的过程。通过三兄弟境遇的对比,表现出旧式家庭被淘汰的必然性。高觉新的悲剧无可避免,但正是明知结局却逃无可逃才是真正的悲剧。由此看来,本文对高觉新的理解亦是通透澄澈。

巴金《雾》读后感篇2

读巴金老人的《家春秋》,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平淡的语言,却以书中人物迥异的性格,牵住了读者的心,而不同的性格也决定了他们绝然不同的命运,一本书就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一个家庭是一个社会的鲜明的代表。

书中的三兄弟同出自一个家庭却有着不同的性格和命运。老大觉新,从小就是长辈眼中的“宁馨儿”,乖巧、懂事、事事为别人着想,逆来顺受,默默地承受着命运安排给他的一切。听从长辈的安排放弃了学业继承家业,放弃了青梅竹马的爱情娶了长辈给选的媳妇,最终他所爱的人死的死,散的散。每次读这本书读到觉新的时候都感觉心里发闷,看完后往往要伸伸地吐一口气,为他的隐忍、窝囊,心里不喜欢这个人物,却又一次次地为他牵挂。

老二觉民是一个不为旧势力屈服的青年,为了自己的爱情跟这个旧家庭顽强地斗争着,最终获得了自己的幸福。老三觉慧是一个典型的新青年,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老大和他的两个兄弟就像是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道路。

?家春秋》让我们看到那个时代不同性格的人物内心苦苦的挣扎,努力抗争的迎来了温暖的春天,懦弱、畏缩的被旧势力冰冻。

巴金《雾》读后感篇3

每次读《家》都会带着不一样的心情去体会作者的目的,又一次拿起这本小说读了起来,给我的感觉更多的是封建礼教的束缚和旧时代劳苦大众的懦弱,以及封建官僚的守旧。 我气愤书中觉新的懦弱,他不敢和封建礼教作斗争,他的懦弱使得他的妻子和他的爱人成了当时的牺牲品,更使的觉民差点变成第二个他,还好他敢于与封建礼教斗争与家族作斗争,终于赢得了胜利摆脱了家族订的婚姻最后和自己的爱人相守在一起。还有书中的觉慧从始至终一直反对封建礼教的束缚他批判家族的封建思想、提倡女子剪发鼓励女子进学校学习新文化,而不是“子曰…”

他最后为了不在受家族的压迫自己独自去了上海学习新知识、新文化。

距离上次读这篇小说已经四五年了还记的开始读时总是怀着同情书中的梅和钰儿、鸣凤还有憎恨觉新和觉慧而读完的并没有真正体会小说的主旨。事过境迁总有不一样的理解和感受。

巴金《雾》读后感篇4

?家》是我十分钟爱的一本书,虽然书中面写的年代已经远去,可能我永远也无法想象那个年代的事,但是这本书却给了我很多的感触。《家》也是巴金杰出的作品之一,以五四户外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述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好处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理解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个性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杯具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感情,但是正因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感情别成了一个杯具。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感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正因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感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之后没得了肺病,却正因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性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

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之后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但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因此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之后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杯具,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以前爱过的女生,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我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我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但是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好处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一样,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因此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期望。

巴金《雾》读后感篇5

看到《家》这本书的时候,单看书名,以为巴金先生描写的家是温馨和谐的,但仔细阅读后,才发现巴金先生描写的家根本就不是这副模样。在黑暗的封建社会中,在旧观念的毒害下,家如同一个“狭的笼”。

?家》描写的是一个受封建礼教所约束的封建专制家庭。在这个家庭里,有一个人,在本书中提到的次数少之又少,但他又是很重要的一个角色,那就是高老太爷。高老太爷则是这个封建家庭的封建家长,管理这个根基已经腐朽的家,而管理的方法就是“专制”。在这样的管理下,家人的自由受到了限制。那么,生活在这个家庭里的人怎么会感到家的温暖和幸福呢?

在这本书中,有三个兄弟不得不提一下,他们是觉新、觉民、觉慧。

觉新,他是一个样貌清秀,品学兼优的人。本拥有锦绣前程,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前,他顺从了。他的懦弱导致了他后边的悲剧,自己深爱的梅被他一向维系的家所扼杀了。是他的懦弱害了他。是他的顺从断了他的前途和爱情。而我认为觉新他不算是个男人,面对家庭的选择,他应该去反抗,去维护自己的爱情,然而,他却选择守旧这条路。以至于后面两个女人的性命都死在了他手上。而他却眼睁睁地看着她们死去,却无能为力。真是可悲呀。

觉民,是一个进步青年,有着卓越进步思想,但他的进步思想却不坚定,尽管如此,在高老太爷决定他的婚事时,他和觉新的选择却是截然不同的,他毅然选择反抗,去维护自己的爱情。让他来做主这门婚事。最终他的反抗,得到了胜利。得到了属于他的光明和事业,还有爱情。他和琴走到了一起。琴是一个有进步思想的女性。而觉民是幸运的。

觉慧,他不仅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还拥有坚定的信念,这个青年,唯一的不完美的就是爱情,他并没有挽留他深爱的鸣凤。在见鸣凤的最后一面时,他并没有对他说任何告别的话。以至于鸣凤,这个烈性的女子,投河自尽。而我认为,如果没有鸣凤的死,觉慧的结局估计十有八九会跟觉新一样,正是因为鸣凤的死给了他当头一棒。让他对这个封建家庭更加的厌恶。让他脱离这个家的意念更强了,是鸣凤让他逐步走出了濒临瓦解的封建家庭。

旧时候“吃人”的封建社会,毒害了多少像觉新一样的人,而现在,我们已经无从得知。

现在,旧社会已经不复在。吃人的封建观念与也已经被消除的一干二净。生活在美好环境的我们,要发愤学习,趁着这个黄金时期,去除封建思想,崇尚科学,学习多的知识,来装备自己,做一个有现代思想并热爱生活的人。

求 雾之美 译文

雾之美 张恨水 居重庆六年,饱尝雾之气氛,雾可厌,亦可喜,雾不美,亦极美,盖视乎季节环境而异其趣也。大抵雾季将来与将去时,含水分极多,重而下沈,其色白。雾季正盛时,含水分少,轻而上浮,其色青。青雾终朝弥漫半空,不见天日,山川城郭,皆在愁惨景象中,似阴非阴,欲雨不雨,实至闷人。若为白雾,则如秋云,如烟雨,下笼大地,万象尽失。杜甫诗谓「春水船如天上坐」,若浓雾中,己身以外,皆为云气,则真天上居也。 白雾之来也以晨,披衣启户,门前之青山忽失。十步之外,丛林小树,于薄雾中微露其梢。恍兮忽兮,得疏影横斜之致。更远则山家草屋,隐约露其一角。平时,此家养猪坑粪,污秽不堪,而破壁颓篱,亦至难寓目。此时一齐为雾所饰,唯模糊茅顶,有如投影画。屋后为人行路,遥闻赶早市人语声,在白云深处,直至溪岸前坡,始见三五人影,摇摇烟气中来,旋又入烟气中而消失,微闻村犬汪汪然,在下风吠客,亦不辨其出自何家也。 一二时后,雾渐薄,谷中树木人家,由近而远,次第呈露。仰视山日隔雾层而发光,团团如鸡子黄,亦至有趣。又数十分钟,远山显出,则天色更觉蔚蓝,日光更觉清朗,黄叶山村,倍有情致矣。 在重庆居住已经六年了,对雾气已有充分的体验。雾有时讨厌但有时也讨人欢喜,雾可说不美但亦可称极美!完全视乎当时的环境和气候而产生不同的景象。我想大雾天气将来和将尽时,雾气中水分极多故向下沉降而颜色偏白。当雾季最严重时,它的水分含量反为轻而往上浮,颜色也昽偏青色。青色的雾整天弥漫天上不散,致使天色暗昏,远近的山河城乡尽隐于愁云惨雾的景象中。而似天阴但又不是,似下雨却又无雨,这种天气最令人烦闷。若果是白雾,则像秋天的白云和烟雾般的细雨,下沉并笼罩在地面之上,令身边的景物全都无法看清。诗人杜甫的诗句谈到「春水船如天上坐」,意在浓雾中,除了自身之外,全部是云雾围绕,即是真的如在天上居住一样。 白雾的来临通常都是在清晨,穿衣推门外出,门前青郁的大山不见踪影。距离十步之外的小树林,于薄雾笼罩下祇是微微露出树顶。在若隐若现间有枝干纷展的境致。望向更远的地方,则小屋茅舍都朦胧中祇见一角。在平日这间小屋是作猪舍之用,环境秽乱不堪,而破败的墙壁和篱笆简直不堪入目。但这时在茫茫雾色之下,祇见屋的轮廓在迷糊之间,仿如画作一般。屋后本是人行小路,隔远而听闻赶早市的行人声响,但在浓雾云罩之下,要走到溪岸前边方能见到有三五条人影,在阵阵的雾气中现身但转眼又重入雾中消失。隐约听闻有饲养的犬只在下风的位置吠叫,但亦无法分清是来自那一家人。 在一、二过钟头后,雾气开始稀薄,山谷中的树木房屋,陆续地呈现出来。抬头观望太阳隔着云雾的光亮,圆圆的像是鸡蛋黄一样,模样亦算有趣。再过几十分钟,连远方的高山也清晰可见,而天色则更觉蔚蓝一片,阳光格外晴朗。黄绿色的树叶映衬著山野村落,是特别有引人的境致。 个人理解!未必正确,不知你合用否!希望可以帮到你! 图片参考:.yimg/iugc/rte/ *** iley_35
参考: 易高 小小愚见 ,请赐教 !

季羡林 散文随笔《雾》读后感 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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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阅读季羡林先生八十年散文作品的精选集,耳目一新,感触良多。季先生堪称学界人瑞、文坛常青树,其写作期之长、创作生命力之旺盛,举止无双。
该散文集收集了季老先生80年散文之一部分,从处女作开始一直到新作《惮巴老》,按年代顺序排列。细细阅读,可略见其创作的线索和思想、生活、情感世界的历史变迁,显示“世纪老人”的风范,表现其高尚的精神世界。季先生身处校园、情系世界,他的社会活动、足迹遍世界,个人生活方面既出入人民大会堂,又住过“牛棚”,基于丰富的阅历,智慧老人散文中的许多内容,丝丝淡泊中放出智慧的光芒,对于后来人,这是最好的、最活得历史。更突出的一点,就是其散文知识之丰富性、活动领域之广阔多样性和个人体验之深切性无缝地融合在一起,读来不忍释卷,季先生的散文更是反映时代风云的镜子,也是抒发人们心声的画卷。
首先,季先生散文的风格更是平实、诚挚,是不屈不隐的本色写作,读其文,可见其人。文章平白浅近,没有华丽的词藻,不轻易表露深爱和沉痛。他晚年与猫为伴,其中一只心爱的猫叫咪咪,是一只浑身雪白的波斯猫。有一天走失了,他心中的难受和思念可想而知,但落在笔下的只是淡淡的一句话“它从我的生活中消逝了,永远的消逝了……至今回想起来,我内心还颤抖不止。”
中国近代外交家黄遵宪倡导“我以我手写吾口”,季先生则是“我以我手写吾心”,文字虽平淡如水,而其中的对生活的感悟却醇厚如醴。他的文章缺少棒喝、顿悟的讥讽,也没有惊世骇俗的警句,是本色的,不以机智和才智取胜,但文章处处闪现其真情、真实、真挚、真切,这是季先生散文的第二个特点。如季老写于1991年的散文《八十抒怀》,读后为之动容,他写道:“十年浩劫后,我成了陶渊明的志同道合者,他的一首诗我很欣赏: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我一定要做一些对别人有益的事,绝不想成为行尸走肉”。这就是一任爱国老人的心声。又如在《悼巴老》一文中写道:“……在学习你的作品时,有一个人绝不会掉队,这就是九十五岁的季羡林”。这是季老写于2005年的散文片断,展现了一种知识分子孜孜以求的风骨。
执着地追求真知,崇尚真理而不图虚名,这种精神成为一种性情、一种风范、一种北大人的精神,季老就是其中优秀代表之一。季先生散文的第三个特点,是一种中国真正知识分子正直和责任的自然流露。如季老在文章中写道:“我爬格子爬出来的东西不见得都是精金碎玉,都是甘露吃了能让人升-天成仙。但是其中没有毒药,决没有假冒伪劣的东西,读了以后至少能让人获得点享受,能让人爱国、爱乡、爱人类、爱自然、爱儿童,爱一切美好的东西。总之一句话,能让人在精神境界中有所收益……”字字句句表现了对国家、对民族的责任和潜心探索社会和人类未知的精神。
本文标题: 《雾之美》读后感(在张秀亚的《雾》中 “我”为什么喜欢雾 把你的体会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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