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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5-11 03:21:25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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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夏莱莱从出生那天起,就注定是一个受人非议的私生子。瑟瑟缩缩活到二十岁,年老色衰的妈妈却突然鱼跃龙门嫁入豪门。所有人都以为她的人生即将飞黄腾达,她却遇到了一个毒药一样的男人。那男人领她初尝禁果,教她情与爱,当她后知后觉时,早已身处地狱。********婚礼现场,夏莱莱说:“我要忘记你,狠狠的忘记你。”男人含笑问:“用婚姻吗?”夏莱莱反手泼了他一杯红酒,潇洒的奔向属于自己的新郎。当夏莱莱以为新的生活即将开始,可实际上这场婚姻只是报复的开端。结婚才五年,昔日专情的丈夫转眼出轨,慈祥的婆婆突变刻薄,手上的公司频频出事,好友的背叛朝她汹涌而来。正当她感叹自己时运不济时,身后一双冰冷的手扼住她脖子,笑问她:“我为你准备的新婚生活还适应吗?”而后,男人又在她耳边温柔呢喃说:“莱莱,折磨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乐趣,新婚快乐。”

作文观后感?

[日记:观后感]昨晚看完了澡堂老板家的男人们,本想自己写一下观后感,怎奈笔拙语涩,想了老半天,憋不出半个字来,日记:观后感。如果硬要说的话,就是一个好字。在网上找到几篇相关文章,截取几段,以示心声。至于"千人千面"的人物塑造,以《洗澡堂老板家的男人们》为例,这是一个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因为整天嘴里挂着"日子不多的"爷爷的愿望,子女们都搬回老人身边,陪他度过"不多了的日子"。爷爷金福童:表面上的一家之主。威严、小气(实际对自己小气,对朋友很帮衬以回馈社会为己任),"十全大补汤"的把柄,让他在奶奶面前载了大跟头,连表面的家庭财政大权也旁落了。最好玩的是,爷爷总爱用不说话的招数表示他的愤怒及对奶奶的"惩罚",每每适得其反,把自己限于被动,奶奶自说自话我行我素,胸有成竹;爷爷吹胡子瞪眼作茧自缚,败下阵来。把相伴一生老夫老妻的鸡吵鹅斗表现得惟妙惟肖温馨风趣。奶奶李姬子:实际上的一家之主。剧中恩京起初执意要嫁给那头"北极熊",妈妈竭力反对,犯了腰疼。本来赞成的声音还有那么几个,一夜之间,全投了反对票。恩京很奇怪,这家里最聪明的尹京一针见血地指出:"妈妈拉选票,还用一个个去拉呀!只用拉来家里最有影响力的一票就行了!"这一票的持有人,无疑就是奶奶。奶奶很懂"领导的艺术",维持男人们表面上的绝对权威、满足他们"家长制"的虚幻威严不余遗力,实际上啥事不是奶奶作主,啥事不是奶奶最后大获全胜。哪怕爷爷以"离家出走"为要挟(其实是被奶奶扫地出门),儿子女婿纷纷跟进揭杆而起,这"最后通牒"也不奏效,还不是偃旗息鼓,乖乖回营。奶奶稳坐钓鱼台,静观事态发展,一点也不着急,真正大将风范!大儿子金丰秀:一个苦苦支撑的小建筑公司业主。为人宽厚、善良,慷慨的名声在外,给他带来许多麻烦,连身上的好衣服也保不住,总被人扒拉下来,据为己有,可见他有多好说话。身为家中的长子,他无可奈何为自己发展出"和稀泥"的专长,整天周旋于父母妻子儿女弟妹间,维护老人的权威尊严,安抚妻子的疲惫抱怨,教育子女的好高骛远,敲打弟妹的目无尊长。大嫂英子:任劳任怨的大儿媳妇,多年来伺奉老人抚养孩子操持家务,赢得了全家人的尊重,自己也落下一身病痛和抑郁的心境,总觉得自己的人生是失败的人生,没有一件事能称心如意。三个女儿的婚事状况百出让她心烦,突发的健忘症也成了未老先衰的警报,让她五雷轰顶、方寸大乱。英子显然不是一个高尚的人,却是一个真实的人。她努力做到最好,可又牢骚满腹,忍不住抱怨,比起《渴望》里刘慧芳的"高、大、全",英子的形象丰满多了。她就是我们周围一个普通而可敬的母亲,她的唠叨一刻不停耳朵都快听出茧子,没有她家里却乱了营。大女儿尹京:聪慧高傲理性挑剔的女子,"不婚主义"的代言人。这个女儿最让母亲英子依赖也最不让她省心。小嘴得得得磕吧也不打,就算出母亲这辈子给全家人做一日三餐,如果拿到外面去卖,能挣多少钱,把妹妹恩京和母亲英子全算晕咯。这样的女子,可不是盏省油的灯!金秀贤御笔一挥,赐予这恃才傲物的翻译家一位棋逢对手江浩俊。两人贯穿全剧的唇枪舌剑创造出韩剧爱情套路的另类经典,貌不惊人言语刺人的江浩俊就这样无心插柳、成为许多女性的"梦中情人"。尹京无疑是幸运的,她经历刻骨铭心情感炼狱,用厚厚的壳把自己包裹起来,如若不是江浩俊剑走偏锋,锲而不舍的长期攻势,尹京的下半生,就是一具行尸走肉。全剧末了,她变成一位"女王",让妹妹秀京嫉妒得哇哇叫的幸福女王。总觉得金尹京这个人物是编剧金秀贤自我的投射。现实生活的缺撼被她以另一种方式弥补,既然她并未找到生活中的浩俊,我相信,浩俊这样的人物,生活中也不存在。即便存在,也等不到尹京这个"小不点儿"(剧中浩俊的戏称)跟他在出租车上不是冤家不聚头,便跟另一位"通俗易懂"举案齐眉了。幸好金秀贤还有一支生花妙笔,理想的伴侣不是找不到,神话不是不存在,就看你有没有本事,化寻找为创造。浩俊和尹京的"攻防拉锯战"直到最后才见分晓,"请君入瓮"的既定方针,面对尹京这样一块硬骨头、油盐不进的四季豆,分寸拿捏与火候掌握实在是门艺术,这一对,因此奉献出无数"火药味"十足的精彩对白,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段:浩俊:我到底哪儿配不上你?我们究竟差多少!尹京:我的心没有颤抖,身上没有电流,灯泡不亮,凭什么结婚!浩俊:冷酷的女人!我都开到最大马力了,还没有电流,灯泡还不亮啊!二女儿恩京:头脑没大姐好使,脸蛋没小妹漂亮,老二的"夹心命运",总这样尴尬吧!她是三姐妹中最孝顺、最想出嫁、最热衷家庭生活的,却偏偏阴差阳错,加入老姑娘行列。于是她沉迷星象术,笃信命运的指引和安排。命运给她送来一个"扶不起的阿斗"李梦龙,这哭哭涕涕的小男人也不知哪点吸引了恩京,让她甘心领受、命运的捉摸。恩京平庸的性格由此凸显,这也是许多观众不太喜欢她的原因吧。她象一个韩国的"结婚狂",捡到篮里都是菜,不管对方是李梦龙、张梦龙、刘梦龙,她都会与之结婚,好获得一个梦寐以求的家庭生活。恩京的婚姻会象她的性格一样细水长流,她的平庸正好能够包容缺陷,她对家庭的热爱,正好能够抵消婚姻制度本身必然的疲惫。三女儿秀京:一向觉得,大名鼎鼎的美女金喜善,塑造得最成功最出彩的人物就是洗澡堂老板家,这位头脑空空、没心没肺、花心好胜的三小姐金秀京了。她虚荣,可也不失坦率;任性,倒也知道见好就收;独占,决不容许自己的裙下之臣被别人抢去;放肆,当着新婚丈夫的面就能跟人搂搂抱抱、嘻嘻哈哈。敏基这个傻乎乎的小子之所以能在秀京从一开始就冥思苦想的"钻石王老五"名单中脱颖而出,抱得美人归,不在于他有多么优秀,而在于他胆敢临阵脱逃,转投秀京好友至娜的怀抱。情场上的常胜将军秀京小姐决不容许此等侮辱性的叛逃存在,敏基身不由已成了香钵钵,在两位好友的你抢我夺中左右为难,并最终成为秀京的"战利品"。三姐妹的婚姻,我最不看好就是这位自以为对男人最有魅力的秀京,可以想象,等时光夺走青春芳华,年老色衰的秀京,只能成为敏基年轻时利令智昏的铁证,后悔莫及。倘若她还不识时务像年轻时那样飞扬跋扈,敏基就会变成冷若冰霜、另一个二叔。二嫂还有吟诗的才能和寄托,秀京用什么来填补失宠后的巨大失落呢?小儿子至焕:这个小子在剧中算是个大配角,身为高中生的他唯一的任务就是学习,稍微能掀起波澜的情感交锋全没他的份,可他不落人后,没少掺和!也许有三个姐姐的男孩子都免不了八卦?总之至焕这小子天天在叽叽喳喳的妇女堆里来回穿梭,包打听,传小话,耸人听闻,谎报军情,忙得不亦乐乎!按他老爸的话说:"你那罗嗦劲,怎么越来越像你姑父了!"二儿子金熙秀:整天不苟言笑、正襟危坐的支行长。从二嫂的回忆中能看出,他原本不是这样,也曾年轻过热烈过温柔过体贴过,渐渐地青春过去了,热情燃烧殆尽,耐性的甘泉枯竭,变成厌倦的荒漠,观后感《日记:观后感》。当初他被二嫂读诗的优美姿态所吸引,如今最烦就是二嫂张口闭口吟诗的做派,真是人生一大讽刺。男人总爱犯同样的错误,又总爱用同样的方式逃避,奥斯丁笔下的班纳特先生躲进自己的书房,洗澡堂老板家的二儿子躲进高尔夫球运动。一个不能"正视"自己判断失误、把家里变成零下二十度冰窟的男人,金秀贤揶揄似地赐给他"第二春",得知二嫂意外怀孕的支行长,春风满面、乘时光机器回到了三十岁!牛仔裤也穿上了,家务活也干上了,体贴温柔也回来了,二嫂的诗歌重又变得悦耳动听…这一系列变化惊得全家人是目瞪口呆。经此"巨变",我们观众也能明白两夫妇先前的不合拍不全是二嫂一个人的错,怪就怪丈夫老成了,妻子却迟迟不愿长大。如今好了,丈夫又"退"了回来,步伐一致,皆大欢喜。(三)二嫂慧英:这个形象很有意思,实际上我原计划就想写写这位爱吟诗,爱戴夸张的帽子,爱点有情调的蜡烛,一辈子以"优雅高贵"为己任,沉浸在梦幻中不愿长大的二嫂来着。她和大嫂英子是高中同学,又是妯娌,这双重的亲密关系并未使她俩真正亲密,除了女人之间爱别苗头那点天然的小心眼儿作怪外,"祸首"大概就是二嫂总把自己当少女的心态离间了。二嫂心肠不坏,可说话老不中听,煞风景,不会察言观色,不会见风使舵。这毛病往好了说是单纯天真、缺乏阅历、心无旁骛;往坏了说就是自私自利、傲慢无理、旁若无人。这样一个二嫂,在自己的小家被丈夫冷落,在整个大家也遭人烦,首当其冲就是小姑子福姬,她常说:"二嫂总是跟我不合拍!"自视甚高却总被打压,把一切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偏偏儿子不争气,给她娶回家来一个"土气"的儿媳妇,从此跟她离心离德,二嫂的失落可想而知。塑造二嫂这么个角色一定很费劲,金秀贤一定把平日里自己喜欢的诗句通过二嫂之口都吟了出来,可惜我不熟悉韩国的诗歌文化,二嫂在剧中吟诗又是兴之所致、随吟随歇,还常被丈夫的瞪眼打断,诗句的"原貌"更不可考了。二嫂就是这样一个附庸风雅、自以为高贵、年纪一大把了还渴望爱情的"老少女"。她教训恩京的话意味深长,可以看作自己人生经历的教训总结:"和不爱说话的男人结婚,好比连一盏油灯都不拿就钻进黑洞洞的隧道里,是愚蠢的行为。"如此人物搁法国电影里一定另类古怪,别有风情,却不容于东方文化的中庸标准,有"为老不尊"的嫌疑,更何况,刚出场的二嫂还是个刁难虐待儿媳妇的"恶婆婆"。其实二嫂这个人很好"搞定",只要你顺了她的心意,尤其跟她找到了共同语言,她就恨不能把心都掏给你。说二嫂天真单纯,不无道理;说她保持了一颗少女的心,千真万确。媳妇正花后来也爱上了背诗,二嫂立刻与她化干葛为玉帛,连心爱的帽子都送给她了。婆媳俩你一句我一句抢着背诗的样子煞是有趣,这下可苦了家里的俩爷们儿,碍于儿媳妇的面子不好发作,支行长的脸上阴云密布,儿子东焕也张口结舌,眼睁睁看着自己芬芳纯洁的小野花被母亲"带坏"。人老心不老的二嫂终于苦尽甘来,枯木逢春意外怀孕,迎来丈夫的重新宠爱。孙子都有了,还要生孩子,二嫂的脸可丢大了。两夫妻从瞒天过海到事迹败露的全过程最有意思,面对支行长冰山融化、铁树开花、判若两人的"诡异"变化,全家人的反应各异,尤以平日里跟二嫂本来就不对付、一直不能生育的小姑子福姬最为激烈,得知真相后闹了个天翻地覆…二嫂的故事,在全剧中最出人意表、峰回路转,我感觉金秀贤在二嫂身上倾注了最多心血。她也不是第一次塑造爱诗的家庭主妇这样的角色了,《爱情是什么》里面李大发的母亲余顺子,就特别爱趴在地板上读诗,但还没达到二嫂慧英这样痴迷的程度,并且"出口成章"、记忆超群。诗歌这个意象贯穿《洗》剧,后来大嫂英子疑心自己患了健忘症,也开始背起诗来,因为"慧英和我年龄差不多,记性却这么好,难道是多年背诗的结果?"还有全家新年聚会,众人请求二嫂给大家背首诗助助兴,二嫂高兴得连连说:"这样的机会太难得了,背一整晚也不够啊!"她背的这首后来至焕常常鹦鹉学舌:"还可以…还可以…还可以…",这是诗么?至焕这家伙当场就叫起来,可谁又能说它不是!二嫂背得多么投入,我相信,二嫂便是"传说中"能把菜单读得象诗歌一样动听的人才。诗歌的选择也是学问,颇费思量,耐人寻味。前期二嫂背诵的诗歌都很悲切,充满对失去爱情的祭奠和追问;后期渐渐平和,题材开始涉及自然、亲情。这一前一后的变化都暗合了人物的心境,与情节的设计遥相呼应、匠心独具。所以我说这样的剧本很考功力,比抖包袱,说两句俏皮话难多了。儿子东焕:这个人物形象平淡,估计跟剧组的人事变更有关系。扮演者"不安心本职工作",一心二用周末转投他剧惹恼了严于律己律人的编剧金秀贤,毫不犹豫修改剧本,把东焕这个人物调去印度,了结了他在剧中的戏份。还没来得及展开东焕这个人物就匆匆下场,自然没什么可写可评的了。媳妇正花:这个人物也是配角,给人的感觉有些四六不靠。说她贤惠吧,有时会闹些小脾气;说她温柔吧,有时又会出言不驯。看她唯唯喏喏、缩手缩脚、低眉顺首,整日里受气,猛一爆发也能气得二嫂一愣一愣的。也许这样一个人物本来发挥的空间就不大,除非特别天才的演员,才能见缝插针露出峥嵘,很遗憾,正花的扮演者也就不过不失,本份地完成了一个性格柔顺小媳妇偶尔叛逆的演出任务。小女儿福姬:如果要在洗澡堂老板家搞个"最幸福女人"的评比,福姬认了第二,大概没人敢认第一。问题名字里就有"福"字的福姬不认为自己特别幸运,相反她倒认为自己特别不幸,因为,她不能生育。可她偏偏嫁了个妇产科大夫连柄烈,哥嫂们的儿孙满堂在她看来无异于莫大讽刺无声示威,于是她化悲痛为饭量,把自己吃成了个大胖子。福姬减肥的种种努力大概最能引起前赴后继投身减肥运动的广大妇女同志们的会心一笑了。可成果呢,按金福童老先生的话说:"就象从大山里运出几车土似的,看不出区别。"福姬其实是个好女人,厨艺好,歌喉棒,有小姑子通常的骄纵却没小姑子惯有的蛮横。尤其"天赐一子"小狗子(后取名健)后,更是成为慈母典型,有时未免小题大作、一惊一乍,众人怜她得子不易,也都一笑了之。心病痊愈,唯一阻挡福姬拥抱幸福的块垒被清除,这对哼哈二将一唱一和、互敬互爱、无比默契,堪称幸福家庭的典范,为天下向往幸福的三口之家作出了表率。小女婿连柄烈:这样的新好男人形象在韩国电视连续剧里着实少见,众所周知直到现在韩国的大男子主义也严重得很,塑造这么个怕老婆的角色,也只有女编剧才写得出来。连柄烈是响当当的医科博士,倒插门到洗澡堂老板家,被老婆管得服服贴贴。问题他也乐得被老婆管,把吵吵闹闹当成一种独特的家庭幸福来品味,说甘之如饴也不为过,连博士的广阔心胸和善良心地就不得不让人佩服了。尤其他对福姬的宠爱甚至纵容并不是出于怕惧,而是出于理解,出于怜惜,怜惜一个一心渴望做母亲的女人屡屡受挫的失意,他的种种"怯懦"行为于是非但不令人唾弃,反倒情有可原、肃然起敬。洗澡堂楼上楼下几家人,就属他家锦瑟和鸣、其乐融融。坨不离秤秤不离坨一会儿弹琴唱歌,一会儿饮酒庆贺,一个人的提议总能得到另一个热烈的附议,这样和谐的步伐,委实难得。难怪看过此剧的观众,都觉得福姬是最幸福的女人呢(当然,不排除尹京后来居上的可能)!连柄烈还有一个毛病:话多,唠叨,没少挨家里人的刺儿!大哥每一位女婿第一次上门拜见时,他表现得比谁都来劲,热烈欢迎,踊跃发言,回回抢了爷爷、大哥的风头,活该被人紧急叫停。他不生气,也不长记性,嘴上没个把门儿的,话匣子一打开就关不住,实乃性情中人。"连柄烈"三个字,在澡堂老板家于是变成"不牢靠"的代名词,爷爷说:"柄烈办的事,好不到哪儿去!"小狗子刚到这个家,连博士灵机一动,先斩后奏散布孩子是福姬自己生的消息,众人商量着一定要帮小姑子一家保守这个秘密,大哥丰秀说:"别人都没问题,最让人放心不下的,就是连博士自己!"话多的人物更是要用话来堆砌,滔滔江水绵延不绝,其中大部分都是废话。可想而知这又是对编剧的一次严峻考验,光连柄烈一人说的话,我看就够有些电视连续剧所有角色的台词总和了。洗澡堂老板家的故事很长,害我一不留神又唠叨个没完,那就再罗嗦两句,也算有始有终:我想起全剧开篇,洗澡堂家的男人们一起在自家的澡堂子里泡澡,爷爷问大家"最幸福的时刻"是什么时候,答案各异(其中尤以连姑爷的回答最为有趣,他那"一杆进洞"的兴奋首次展露,贯穿始终,老天爷成全他幸福到底了),最后轮到老爷子自己,爷爷说:"我嘛,最幸福的时刻,此刻、现在、跟你们一起泡澡的时候。"爷爷会很幸福的,澡堂里泡澡的男人又多了三个孙女婿,洗澡堂老板家人丁兴旺。全剧末尾:二嫂在医院顺产诞下一名女婴,家里人都赶往医院。纷扬的雪花飘下,老两口在窗前无声凝望着。我仿佛听见二嫂吟诗的声音传来:"雪是正直而纯洁…"

  〔日记:观后感〕随文赠言:【人生舞台的大幕随时都可能拉开,关键是你愿意表演,还是选择躲避。】

《赫索格·贝娄》原文|读后感|赏析

【作品提要】

大学历史教授赫索格学识渊博,但是他的婚姻生活却不顺利。第二个妻子马德琳背着他,和他的好友格斯贝奇约会,阴谋占有他的钱财和住房,还突然提出离婚,而后公然和情夫住在一起,并私自带走了女儿。毫无心理准备的赫索格被逐出家门。为治疗失眠和调整濒于崩溃的精神,他四处旅游,旅途中不断地思考各种问题,还不断地给认识不认识、活着或者死去的人写信。另一方面,他先后和好几个女人保持着情爱关系,这些艳遇让他既失落又依恋。一天他带着手枪,赶往芝加哥前妻的住处,准备杀死前妻和她的情夫,却看见那情夫正在温柔地给小女儿洗澡,于是就放弃了这个念头。接下来,他带女儿外出游玩,却发生了交通事故。在警察对事故的处理中,这把手枪给他带来了麻烦。所幸误会最终解除,赫索格也决心结束彷徨无主的漫游生活,回到在路德村的乡间居所,准备摆脱所有纠葛,安心完成自己的著述。但恰在此时,近来一段时间同他来往的纽约花店女老板雷蒙娜又追逐他来到这里的乡间居所。

【作品选录】

他耸了耸肩膀,把染上血迹的领带捏成一团,扔到路旁。头上的伤并不严重,血已经止住。他把琼妮递进车子。当他自己坐进那火热的蓝色人造革后座后,他把女儿抱到膝上。这是不是偶然地经历到你所一直追求的现实,赫索格?用你那诚挚的赫索格方式所追求的现实?落到了和别人一样的地位——过一种普通的生活?你个人没法判定那个现实是真实的么?任何一位哲学家都能告诉你,对现实的判别,像一切富有理性的判别一样,都基于共同的求证。只是这种追求的方法是反常的。但是只有人类才如此。为了烤小猪烧掉房子。这是人类惯用的烤小猪的方法。

他对琼妮解释说:“我们要去兜兜风,亲爱的。”她点点头,没有说话。她的脸上没有眼泪,只有迷惑,而这使赫索格感到更为糟糕,使他伤心,使他心碎。仿佛有了马德琳和格斯贝奇还不够似的,还得他跑来凑热闹,带着他热烈的爱心和激动,拥抱,亲吻,潜望镜,焦急的心情。她不得不看到他头上流血。他感到眼睛刺痛,于是就用大拇指和食指把它们按住。车门砰的一声关上了。马达发出沉浊的吼声,车子平滑地向前驶去。干燥、丰富的夏天的空气开始流入车内,但是带着废气的味道,就像硬要他吸进似的,这使赫索格觉得更加恶心。车子离开湖滨后,他睁开了眼睛,看到了黄惨惨的丑陋的二十二街。他认得出夏天那该死的熟悉面孔。芝加哥!他闻到了从唐纳利化工厂吹来阵阵化学品和油墨的热哄哄的臭气。

她已经看到了警察搜他的口袋。在她这个年龄,他已经什么事情都清楚地看见过了。有优美的,也有可怕的。他总是被那些血淋淋的或者是臭哄哄的东西溅得满身都是。他不知道她是否也会像他一样,把这些事记得那么一清二楚。他清楚地记得杀鸡的情况。他记得母鸡从板条笼子里拖出来时的拼命尖叫声,他记得鸡粪、锯屑的臭气和热哄哄的鸡骚味。然后是割断脖子后的战抖,杀死的鸡在锡制的架子上淌着血,鸡爪子还在金属板上抓个不停。没错,这是在罗伊街一家中国人洗衣店的隔壁,洗衣店门前朱红的纸张在风中飘动,上面写着黑色的象形文字。还有一件事发生在那条小巷附近——赫索格的心开始剧跳起来,他感到全身发热——那是在一个刮着风雨的夏天的傍晚,他被一个男人追上了。那人用手从背后掩住了他的嘴巴,一面拉他的衣装,一面嘶嘶地说了什么。他的牙齿已经蛀烂,脸上长满短髭。……后院里的那些狗一直往篱笆扑窜着,它们大叫大吠,都被自己的唾沫给噎住了——这些尖声吠叫的狗,而这时候摩西的喉咙却被那人的手腕扼着。他知道他也许会被他杀死。这男人可能会扼死他。他怎么知道!他这是猜测。因此他只是笔直地站在那儿。后来那人扣上军大衣,说道:“我要给你五分钱,可是我得先把这张一元券换开。”他给他看了看那张钞票,并且要他在那儿等着。摩西看着他从那条小巷的泥泞中离去,弯着腰,瘦骨嶙峋的身子裹在那件长大衣里,他走得很快,用那双臭脚;那双讨厌的脚,可恶的脚——摩西记得很清楚——几乎是在奔跑。狗已经不再吠叫,他一直等在那儿,一动也不敢动。最后,他只好拉起弄湿的裤子回家去。他在门口的台阶上坐了一会儿,然后进屋去吃晚饭,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似的。什么也没有!他和威利一起在水槽里洗了手,走向餐桌。他喝他的汤。

后来,当他住院的时候,来了那位好心肠的基督教女士,她穿着带扣绊的鞋子,头上的帽针就像电车的辫杆,声音温柔,表情严厉,她要他读《新约》,他打开指定的章节读道:“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接着她又翻到另一页,摩西读道:“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并且用十足的升斗……倒在你们怀里。”

好吧,这里有一句著名的劝告,伟大的劝告,虽然是德国人说的,那就是: 忘记你所不能忍受的事。强者能够忘记,能够遮住历史。好极了!即使这是谈到力量时的自我吹嘘——这班美学哲学家们,他们装出一副姿态,可是权力把一切姿态都一扫而光了。然而,你的确不能继续把一场恶梦转变成另一场恶梦,关于这一点,尼采的说法当然是对的。性格脆弱的人必须使自己坚强起来。难道这个世界只是一片荒芜,一堆煤炭?不,不,但是有时候,它好像是一个阻挠系统,否定了每个人所知道的事情。我爱我的孩子们,但是对他们来说,我就是这个世界,只会给他们带来恶梦。我和我的敌人生了这个孩子。而我爱她。就在此时此刻,她的容貌,她的头发的芳香,使我因爱心而颤抖。我是这样爱我和我的敌人生的孩子,这不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么?但是一个男人不需要为他自己寻找幸福。不,他能够忍受任何分量的痛苦——用回忆,用他自己所熟悉的邪恶和绝望作为支柱。这就是人类未曾写下的历史,他的看不见的消极成就。他有力量去完成任务,而目的不在寻求自己的满足,只要有伟大的目标,让他的生命以及所有人的生命都投入其中。他不需要意义,只要这种热情有施展的余地就行。因为,那样,一切就会不证自明;那就是意义。

但是这一切必须停止,所谓这一切,是指诸如坐在这辆警车里这类事。他的孝心(几乎是中国式的)使他带着这支可怕而无用的左轮枪。去仇恨,让自己处于为仇恨干点什么的地位。仇恨是一种自我尊重。假如你想要在人们中间抬得起头……

这里是南州 *** 街;从前,影片发行人常常在这儿悬挂花花绿绿的电影广告: 汤姆·密克斯跳下悬崖,等等。现在,这儿只是一条平坦、空寂的街道,街上有出售酒吧间用的玻璃器皿的商店。但是,这一代人的哲学是什么呢?不是“上帝已经死亡”,这一点早就成为过去了。也许应该说“死亡就是上帝”。这一代人认为——这是这一代人的思想的思想——任何一种信仰都能攻破,都有它的弱点,都不能持久,也没有真正的力量。死亡等待它们,就像水泥地面等待一只掉下来的玻璃灯泡,容易破碎的玻璃外壳啪的一声就失去了它那小小的真空,而这就完了。这就是我们教授形而上学的情况。“你认为历史是爱心史?你这个傻瓜!你看看这千千万万死去的人。你能可怜他们,同情他们么?你什么都不能!死的人太多了。我们把他们烧成灰烬,把他们用推土机埋到地下。历史是残忍史,不是爱心史,不像那班软弱的人所想象的那样。我们试验了每一种人类的潜能,以探讨哪一些是坚强而值得赞美的,结果发现这种潜能根本就不存在。有的只是实用。要是古老的上帝存在的话,他一定是个杀人犯。但是唯一的真神是死亡。事情就是这样——懦弱的幻想没有存在的余地。”赫索格听到了这番话,仿佛这些话是在他的脑海中慢慢说出来的。他的手潮湿了,他放开了琼妮的手臂。也许使他感到昏晕的并不是这次车祸,而是这些思想的预兆。他所以感到恶心只是因为恐惧、激动,以及对这些思想观念不能容忍的强烈感情。

警车停了下来。好像他是乘一只摇摇晃晃的小船走水路来警察局的。当他走上人行道时,也是摇摇晃晃的。蒲鲁东说过:“上帝是唯一的邪恶。”但是经过我们在世界革命的内脏中搜寻过新信仰之后,结果怎么样?是死亡的胜利,不是理性的胜利,也不是理性信仰的胜利。我们自己的谋杀性的想象力原来就是这股巨大的力量。我们人类的这种想象力是从指责上帝谋杀开始的。在这整个祸患的底部,积存着人类的一种怨恨的意识。对此我不愿再有任何牵涉。完全不存在要比指责上帝容易得多,简单得多,也干净得多。但是且不去管它!

他们把他的女儿递给了他,然后把他们父女俩护送上电梯。电梯间大得似乎可以容纳下一个中队。另外还有两个被警察拘留的人和他们一起上去。这儿是十一街和州 *** 街的街角处。他记得这地方。这儿挺可怕的。带着武器的人进进出出。他听从命令,跟着那位有着两只大手和一个大臀部的结实的黑人警察走过长廊。其他人则走在他的后面。他可能需要一位律师,他自然想到桑多·希梅斯坦。想到希梅斯坦会说什么话,他不禁笑了起来。希梅斯坦本人也使用警察的方法,使用他所擅长的心理学,就像在卢宾卡中所使用的,全世界都一样。他首先强调残忍的手段,等到获得需要的结果时,他就放松,可以显得比较温和。他的话是值得牢记的。希梅斯坦曾经大叫大嚷要放弃赫索格的诉讼,让那些讼棍去接办,把他前前后后都锁禁起来,把他的嘴巴封住,把他的 *** 塞住,在他的鼻孔旁放一只量表,以他的呼吸来计算他应付的报酬。是的,是的,这些都是令人难忘的名言,一位现实的老师的名言。的确是这样。“于是,你会高兴地想到自己的死,你会乐意地跨进棺材,仿佛那是一辆新赛车。”然后,“我会使我的太太成为一个有钱的寡妇,年纪还不太老,还可以荒唐一番。”他经常重复说这句话。此时此刻,赫索格想起来觉得好笑。他满脸通红,全身龌龊,衬衣上还有血迹,想到这点,他咧了咧嘴。我不应该因为希梅斯坦这样粗鲁就看不起他。这是他由于流行的观点和美国的生活方式所形成的个人的残忍的看法。那末我自己的行为一直来又怎样呢?我爱这小猫咪,她的皮毛是这样温暖,要是我不伤害她,她也决不会伤害我,这也代表了同一信条的幼稚的一面。这一信条使得人们惊醒了过来,然后变成了大声咆哮的现实主义者。学聪明一点吧,你这个傻瓜!或者是陶贝阿姨那种天真无知的现实主义的方式:“先夫卡普里斯基总是事事照顾周到,我向来看都不必看一眼。”但是陶贝阿姨是一个既精明又可爱的女人。在遗忘与遗忘之间,我们所做的事,我们所说的话……可是这时他和琼妮已被领进了一个很大但是关着的房间,由另外一个黑人警察——一位警官——对他进行登记。这位警官已经上了年纪,一脸平顺的皱纹。他的皱纹是凸起的,而不是凹下的。他的肤色黑黄,黑而金黄。他和那位拘留赫索格的警察商量了一下,然后看了看手枪,取出枪里的两发子弹,又低声向那个穿发亮裤子的警察问了更多情况,后者弯着腰,秘密地耳语着。

“好吧,你啦。”接着他对赫索格说。他戴上那副富兰克林式的眼镜,有细细的金边的殖民地时期的眼镜。他拿起笔。

“姓名?”

“赫索格——摩西。”

“中间一个字的开首字母。”

“E。”

“住址?”

“不住在芝加哥。”

这位警官相当有耐心,他再一次问道:“住址?”

“马萨诸塞的路德村,以及纽约市。哦,好吧,马萨诸塞的路德村,没有街道号码。”

“这是你的孩子?”

“是的,先生。我的小女儿琼妮。”

“她住在哪儿?”

“住在芝加哥,和她妈妈一起,住在哈珀大街。”

“你们离婚了?”

“是的,先生。我来看看这孩子。”

“我明白了。你把她放下来好吗?”

“不,军官——警官先生。”他纠正了自己的话,令人愉快地微笑着。

“你正受到控告,摩西。你没有喝醉吧?今天你有没有喝过酒?”

“昨天晚上临睡之前喝过一杯。今天没有喝。你是不是要我接受酒精化验?”

“没有这个必要。我们没有控告你破坏交通规则。我们控告你是因为这支枪。”

赫索格把女儿的衣服往下拉了拉。

“这只是一件纪念品。就像这些钞票一样。”

“这是些什么钞票?”

“是俄国钞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

“把你口袋里的东西全掏出来,摩西。把它们放在桌子上,好让我进行检查。”

没有抗议,他乖乖地掏出钱,笔记本,钢笔,那条代用的破手帕,小梳子,还有钥匙。

“摩西,我看你似乎有一大堆钥匙。”

“是的,先生,不过我全能认出来。”

“这没有关系。并没有禁止带钥匙的法律,除非你是个小偷。”

“唯一的一把芝加哥的钥匙是这把上面有红记号的。是我的朋友阿斯弗特住房的钥匙。我跟他约定四点钟在科学博物馆门口见面。我要把我的女儿交给他。”

“嗯,现在还没到四点,而且你哪儿也不能去。”

“我想给他打个电话,叫他别去了。要不,他会一直等在那儿的。”

“哦,可是我倒想知道,摩西,干吗你不直接把孩子送回到她母亲那儿去呢?”

“你知道……我们现在不说话了。我们两人吵得很厉害。”

“据我看来,你也许是被她吓坏了吧。”

一时间,赫索格对他这句话感到十分气愤,警官的这句话是有意说来激怒他的。但是现在不是生气的时候。“不,先生,事情并不完全如此。”

“那么也许是她被你吓坏了。”

“这是我们安排好的,由一位朋友从中联系。打从去年秋天以来,我就没见过那女人了。”

“好吧,我们会打电话给你的朋友和这孩子的妈妈的。”

赫索格大叫了起来:“哦,别给她打电话!”

“别打?”警官对他作了一个古怪的微笑,他靠在椅子上休息了一会儿,仿佛他已从他那儿得到了他所需要的东西。“真的,我们要请她到这儿来,看看她有什么要说的。要是她对你有什么指控,唔,那你的罪名要比非法私藏武器严重多了。那时我们对你的控告就会更重。”

“警官先生,她没有任何可以指控我的地方。你可以查查你们的档案,根本用不着要她跑这么远的路来。我是这孩子的抚养人,从来没有少付一分钱抚养费。这就是赫索格太太能够告诉你的一切。”

“这支左轮枪你是从谁那儿买来的?”

又是老话,又是警察的这种惯有的骄傲态度。这使他深受 *** 。但是他还是尽量使自己保持镇静。

“这不是我买来的。它是家父的遗物。这支枪,还有那些俄国卢布。”

“你这仅仅是出于怀旧的温情伤感?”

“对了,我是一个温情伤感的 *** 。你就那么说好了。”

“你对这些东西也有温情伤感么?”他用手指轻轻敲着子弹,一颗,两颗。 “好吧,我们来打电话。来,吉姆,你把名字和电话号码记下来。”他对带赫索格到警察局来的那个警察说。后者自始至终都站在一旁,胖胖的脸颊,他一直用指甲梳理着自己的胡子。

“你不妨查一查我的通讯录,那本红色的。用后请还给我。我朋友的名字叫阿斯弗特。”

“另外一个人的名字叫赫索格,”警官说,“住在哈珀大街,是不是?”

摩西点点头。他看着肥胖的手指翻动着他的巴黎产的皮革封面通讯录。通讯录上满是潦草的字迹和斑斑的墨迹。“假若你通知这孩子的母亲,那样会使我处于糟糕的境地。”他说,试图向警官作最后一次劝说,“要是我的朋友阿斯弗特来了,对你来说还不是一样的吗?”

“记吧,吉姆。”

黑人警察用红铅笔记下了地址,打电话去了。摩西作了一次特别的努力,以保持一种漠然的表情——没有反抗,也没有特别的乞求,丝毫没有流露出个人的表情脸色,他想起他曾相信过直接注目的求情方式,说是这样就把地位的不同、不幸的事故,等等,全都推到一旁,只是一个人默默地对着另一个人,畅开胸怀,肝胆相照。以本质来认识本质。想到这,他心里不禁暗自笑了起来。这种主张,真是甜美的梦想!假如他试着直接注视警官先生的话,警官先生一定会把那本通讯录朝他扔过来。这么说马德琳要来了。好吧,让她来吧。也许这毕竟还是他所需要的,是个和她面面相对的机会。他鼻梁笔直,脸色苍白,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地板。琼妮在他的怀抱中换了个位置,引起了他肋骨处的疼痛。“爸爸很对不起你,小宝贝,”他说,“下次我们去看海豚。也许看了鲨鱼不吉利。”

(宋兆霖 译)

【赏析】

1976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了美国当代小说家贝娄。授奖词这样评价贝娄的创作:“这些作品……跟作者的第一部小说一样,都是刻画一个没有立足点的人。但是有必要指出,这是一个在我们这个风雨飘摇的世界里一面漫游,一面不断试图寻找立足之地的人。”

从1944年推出处女作《晃来晃去的人》开始,贝娄的小说创作就一直关注着美国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中这样一类不安宁的灵魂。这些人始终忙忙碌碌,奔忙不息,似乎在逃离什么东西,又似乎在追逐某种匮乏的东西。他们彷徨困惑,未必能了心愿,却欣然于这样一个“值得为之奔波的命运”,至少是安于这样的命运。长篇小说《赫索格》通过人物遭遇,在将浪漫主义的处世态度同二战后的美国社会现实进行喜剧性对比的基础上,又平添了一份理性的思考和诘问。

节选的部分中,小说故事情节已经发展到后半。这是离婚后赫索格第一次和女儿琼尼团聚。父女俩亲亲热热地参观完水族馆,打算找地方吃午饭,却意想不到发生了车祸。赫索格受了伤,琼尼受了惊吓。两人被带到警署,赫索格接受了审问。他没料到,随身携带的那把旧手枪,本来想用来射杀前妻玛德琳和她的情夫格斯贝奇,结果报仇未成,反变累赘,替他惹下不小麻烦。

这一情节是具有象征性的。警官审问左轮枪和子弹的来历,一下子就触及到赫索格最敏感的部位:“你这仅仅是出于怀旧的温情伤感?”他只好承认,自己正是个“温情伤感的 *** ”。但对赫索格提出审问的,绝不止警官,还有小女儿琼尼。和赫索格一心要照顾好女儿的良好愿望相悖,琼尼差点送了命,心灵也肯定因此事受了伤。她看见警察搜着爸爸的口袋,脸上没有泪只有迷惑,好爸爸的形象先就支离破碎、四分五裂,根本别提像赫索格想象的那样,把前妻的新欢——那个“格斯贝奇叔叔”从小女孩心目里赶走了。这到底是什么原因?为什么他一腔真诚的温情,非但没有给小女儿带来幸福,反而让她离开自己更远?

节选部分最后提到玛德琳将随后赶来,等待着赫索格的,不久还有一场和她争夺女儿抚养权的诉讼。本来因发现了格斯贝奇还未离婚就和玛德琳同居,赫索格在官司中是占上风的。但这样一来,他恐怕只能处在招架地位了。

作家对身陷困境中的赫索格充满了爱莫能助的同情,他让警官、琼尼和玛德琳,各自从自己的角度对赫索格的价值观念和生活理念进行了审视,实际已结成了一个松散的阵线,代表了和赫索格向往的“个人生活”相对立的方面。警官期待他成为奉公守法的模范公民,琼尼希望看到一个照通常标准哪方面都无可挑剔的好父亲,玛德琳更是直截了当地宣布她和赫索格水火不相容。事实上,两人之间的不相容是根本性的,她对他根源于浪漫主义文化传统的“天真汉”式的追求嗤之以鼻。在路德村时,她就斩钉截铁地告诉过他:“你要的那种环境,你一辈子也别想有。那种环境只有12世纪才有过。”

“天真汉”是作家对赫索格包含着疼惜与无奈的称谓。实际上,这是对他在研究浪漫主义的同时又深受其影响的概括(其中还有他犹太裔身份的文化因素)。小说一开始,已经定下了赫索格不见容于世人的基调: 几乎所有的人,包括他的犹太裔亲属和朋友,都把他当成疯子,他的所作所为也有悖于常理。他放弃了学术界显赫的地位,辞掉了芝加哥大学的教授职位,花2万美元在偏僻的乡村买了所破房子做别墅,打算隐居在那里完成自己的研究。他不仅自己离开繁华的城市,还把新婚妻子玛德琳拖到那远离现代文明的角落。他不谙人情世故,对玛德琳为准备离婚在财产、住房问题上做的手脚毫无警觉,对律师们暗中偏向玛德琳也一无所知。

用赫索格自己的说法,他还保留着“史前天性”,“坚持要做一个天真的人”,他实实在在地感到同高度发达的工商业社会不合拍。芝加哥、纽约和费城等大都市都让他感觉不安生,回到落寞的乡村那间破旧房子,才觉得说不出的舒心惬意。他多愁善感,富于感情,除了亲人朋友,任何一个不相干的人一件不相干的事,都会激发他的悲悯,让他热泪盈眶。他从不为此羞赧。他主张保存内心的温柔和善良。他意识到脉脉温情在当今世界和人类心灵中十分稀有和可贵,得来不易,他充分估价了它与理性和逻辑的抗衡作用,也指出了它遭到普遍忽视和否定的不公正待遇。

然而崇尚感情是否就能解决所有问题?赫索格的经历显然已经回答了这一点。既然感情是如此重要和高于一切,那么在情感生活中,就用不着什么道德伦理的规范或约束,完全可以率性为之,任情由之了。结果赫索格40岁已离了两次婚,另外还有一大堆情犹未了的风流事要操心。多情与忠诚,必然冲突。他是“一个天真但远不是那么纯朴的人”,“怀着一颗半纯洁半邪恶的心”。在节选部分里,赫索格习惯性地做着思想漫游,他意识到了自己的被审判,感觉到灵魂在现实当中已走入了死胡同。这似乎在暗示传统的浪漫精神在现代拜金主义文明里的困境。

尽管小说不是学术论著,但有关浪漫主义精神遗产和文化传统的思考,构成了《赫索格》的重要内容。这成了小说的一大特色。赫索格对浪漫主义的具体评论,见于他随时随地写下的并不一定发出的信件和札记里。总体倾向上,他对浪漫主义持批评的态度,认为它首先是一种错误的思维模式或历史观。浪漫主义往往把战乱和灾祸频仍的中世纪美化,结果“形成了一个新的乌托邦式的历史,一种田园牧歌”。在节选部分中我们依然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特点,他在漫游的思绪中这样扣问:“你认为历史是爱心史?你这个傻瓜!你看看千千万万死去的人。……历史是残忍史,不是爱心史,不像那班软弱的人所想象的那样。”赫索格觉得浪漫主义的另一个谬误是用审美的标准来评价一切,进而否定科学进步的意义,他“深信事实王国和价值标准王国不是永远隔绝的”,即是说科学和理智并不等于败坏和堕落,艺术和感情也并不就是拯救与新生。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他本人却是个陷于感情旋涡无力自拔的滑稽角色。他所批判的,正是他所遵循的。浪漫的情感方式和精神气质,终究让他沦落为自相矛盾的悲喜剧人物。其实,作家贝娄是要通过他所塑造的赫索格来表达这样一种立场,即在传统和现实之间进行折中与调和,不必“进行虚无主义的荒唐的空头抗争”,而是寻找“更温和一些的抵抗和自由选择形式”。他认为受现代文明抚育的人们,没有理由充当现代文明的叛逆者。这种文化保守主义,成为相当多的现代人挣扎在困惑中的取向,是他们身处现代社会裂变下的唯一曙光,这也是成就《赫索格》问世后长盛不衰的原因。

小说结构独特,看似松散,但正好与小说中人物混乱的状态相照应。两条发展轨迹交织在一起,一条是现实生活中赫索格的遭遇,一条是他不断写下的五十多封信。这些信即为人物的内心独白,补充讲述着人物的经历命运和精神观念。作家手段高明地运用意识流手法,将人物的感觉、回忆、推测、联想、意念、说理等混杂在一道,却又清晰可循地逐一铺开。诙谐的嘲讽、犀利的揭露、生动的描写、精辟的分析,构成了小说语言的主要特征,使读者得以在忍俊不禁和出神沉思间自由痛快地逡巡。

(张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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