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贵族 读后感(读《刽子手》 浅谈贵族精神)

发布时间: 2024-04-28 15:16:12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2

虹读后感,《虹》是劳伦斯篇幅最长的小说,诗意盎然,而又深具象征意义,有批评家认为《虹》和《恋爱中的女人》代表着劳伦斯文学创作的最高成就。为您...

谈贵族 读后感(读《刽子手》 浅谈贵族精神)

虹读后感

  《虹》是劳伦斯篇幅最长的小说,诗意盎然,而又深具象征意义,有批评家认为《虹》和《恋爱中的女人》代表着劳伦斯文学创作的最高成就。为您我整理虹读后感,欢迎阅读。

   虹读后感(一)

  最近,读了英国作家劳伦斯的长篇小说《虹》。这部小说用灵动、飘逸的文字描述了布朗温一家三代人的心灵浪漫传奇。最为吸引我的,首先是劳伦斯充满诗意的文笔,他的文字那么鲜活,那么亮丽,那么动人,读几十万字的小说,犹如陶醉在一篇篇优美的散文诗中;常常让人心情激动,活力焕发,热血澎湃。劳伦斯的是非观点十分鲜明:作品中充满了对生命的赞颂、对自由的讴歌、对大自然的赞赏。作品也揭示了十九世纪后期,英国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的改变,尤其是工业革命带来的影响:自然环境的恶化、使人沦落为机器人、可贵的生命过多的消耗在维持生计上——本末倒置的丧失了对生命本身的享受(其实,过简单而不奢侈的生活,并不需要太多的物质条件)。……对此,他极度反感,在他的笔下,这些场景都是暗淡无光、晦涩、萧瑟、沉郁的。对今天的我们,也是一个警醒:让我们对现代化的通讯、机器、电脑……保持一点距离,少一点依赖;不要让鲜活的生命,过度的消耗于此;尽可能的回归大自然;努力保持一点自我——充分体现个体生命的意义与价值。

  劳伦斯的书,自然离不开性的描述,性是人的本能,也是生命活力的象征。劳伦斯非常善于用高妙的艺术手法来描写男女之间的爱情生活,尤其是性爱心理。他的描述虽然细腻、具体、动情,但那是纯洁、健康、道德的,并不是想以色情来吸引眼球。

  不过说老实话,一部三、四十万字的小说,没有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的故事情节,要想读下来,是不容易的,那我为什么如此喜欢它呢?除了作品本身独特的魅力,还得感谢译者。

  那天,到图书馆去借书,拿到一本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的《虹》,打开一看,译文很漂亮,那篇译序更精彩,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再翻到书的最后,竟然发现了译者黑马的简介,更是了不得:他不但翻译了劳伦斯的系列作品,自己还创作了两部长篇小说与几本散文集。这在翻译的著作中,是不多见的。不少译著的序言,都是请别人代写的。我想,这些译者,仅仅是能翻译而已。由此可知,这个取名黑马的译者,不但精通英语,精通西方文学、哲学、历史,中文的功底也非常扎实;而且,还有自己独特的思想,能创作自己的作品。这是个两栖人呀(作家兼翻译),这样的译者,翻译的水平就不言而喻了。

  这些经历让我知道了,以后借书,不仅要挑选大牌的出版社,挑选一流的译文,还得了解译者。有比较,才有鉴别,也才能在有效的时间内,欣赏到最为精彩的书籍,收获更多。我现在越来越感觉到,读外国文学,译者的水平太重要——翻译就是二度创作。最近,看央视纪录频道的《地球脉动》,片头:sea deep 如果直译为深深的海洋,而央视译为,无垠深海。黑马的散文《心灵的故乡》用的是劳伦斯的一句话:the country of my heart,直译为我心中的乡村;而黑马翻译为心灵的故乡。这些译文,既贴切又体现了高度的语言艺术。

  退休后,想抓紧时间阅读中国文学的经典作品,但近几年的出国旅游,对外国的了解越来越迫切。仅仅读一点世界史,读一点游记,显然有些肤浅;自我感觉,还是挑选一些经典的外国文学名著来阅读,也许才是最好的了解西方的途径。

  爱屋及乌,我还会继续阅读黑马翻译的劳伦斯的作品以及与黑马的小说与散文。

   虹读后感(二)

  我读《虹》,译《虹》,评《虹》,却先要提及艾特玛托夫的《一日长于百年》。因为劳伦斯的一段文字总让我把它跟艾氏的一段文字搅到一起吟诵。尤其是当我在蒙古荒原上盯着那一颗血红的落日,在西伯利亚莽野上吞咽着早春的夜雾时。

  艾特玛托夫如诗的"行板"在我心头发散,生出无端的寂寞,催我去用胸腔贴紧那草原:

  在这个地方,列车不断地从东向西,从西向东行驶。在这个地方,铁路两侧是辽阔无垠的荒原——

  列车驶过这里,从东向西,从西向东……

  太寂寥了,不依向俄罗斯大地我就会心悸。

  而劳伦斯的这段生生死死、奏着血韵的文字却会激荡起我一腔冷血,冷寂得发狂,忍不住把双臂伸向蒸着雾浪的天空,自以为喊了什么,其实无声。这段是诗非诗的文字与荒原本来并无甚关联,我却鬼使神差地无端联想:

  在这里,薄暮是生命的本质,这为色彩所掩映着的黑暗是一切光明与白昼的萌芽。在这里,天正破晓,最后一缕余晖正在西沉。永恒的黑暗中生命萌发白昼,白天黑夜循环不息,重复着平静与永恒隽永的沉寂。

  远离时间,永远超越时光!在东西之间,晨暮之间,教堂矗立着,如同一颗沉寂中的种子正处于发芽前的黑暗。这沉寂的教堂,融生死于一体,载着所有生命的喧嚣与变幻,像一颗硕大无朋的种子,会绽放出难以想象的辉煌的生命之花一样。但它却自始至终都在沉寂中轮回。彩虹的衬托下,这装饰着宝物的黑暗教堂,在沉寂中弹奏着乐曲。黑暗中闪烁着光芒,死亡中孕育着生命,就像一颗种子里,叶子紧叠着叶子,沉静笼罩着根须,花儿将所有的秘密都珍藏在自己的花蕊中。它挣脱了死亡,投向生命。它不朽,但它仍会再次拥抱死亡。

  在这座教堂里,"过去"和"未来"交织融会……在此,破晓即是夕照,始末融为一体……

  没有时间,没有生命,也没有死亡,只有超越时光的完美。地面上无数的冲动腾起来在空中相交,汇成狂喜的拱顶。这就是一切,一切的一切。

  -- (第七章)《大教堂》

  一部四十万字的小说,成章成章、成段成段的,尽是这样折磨人、非人的残酷文字。

  没有什么形式,没有什么逻辑,没有什么叙述观点,没有什么性格塑造。只有生命的轮回,只有直觉的涌动,只有对创造性的生的欲望,只有超越尘世对"未知"与"彼岸"的向往。

  血韵的记录,用诗一样的语言。欲望的诗魂冲腾,交织成一道彩虹。

   虹读后感(三)

  《虹》是用欲望和血韵的诗样文字谱写的布朗温一家三代人的心灵浪漫传奇。

  第一代人--一个英国男子和一个波兰寡妇,经过理智和激情、灵与肉的冲突,终于弥合了彼此间的感情鸿沟,找到了各自的爱和欲望的满足。

  第二代人--沉迷于肉欲和本能,疯狂而美丽的蜜月之后出现的是心灵的陌生和心理变态,只有过眼烟云般的床笫之欢还能为这对夫妻的生活带来一点儿色彩。

  第三代人--经历着更为痛苦的社会动荡与理想破灭的打击,他们试图追求灵与肉的平衡,放荡的美好与精神的独立并行不悖,其中表现的两性间的依恋与搏斗处处显示了人为实现个体生命价值与自身解放所付出的代价。

  《虹》是生命的心灵史诗。这样高品位的艺术作品曾因其大胆而一度成为英国的禁书,惨遭公开销毁,理由是"黄过左拉"。其实这是一场政治迫害。一经开禁,则全然呈现其艺术杰作之本色。它是一道艺术之虹。

  《圣经》上说,虹是上帝与尘世立约的记号。云岚出虹,说明上苍有心保佑凡尘免遭洪水之灾。① 虹不就是方舟吗?

  虹落红尘,劳伦斯如愿了。他就枕着这道心虹,缅怀着过去、憧憬着未来睡去。他是过去的歌者与未来的诗人。虹就是他自己。如果说济慈的名字如愿写在水上,劳伦斯的名字就写在虹上。

  《虹》这部巨构令传统词穷。这部貌似"家史传奇"的"发展小说",其实骨子里毫无因果发展逻辑的表现主义作品倒很有点古希腊戏剧的宗教狂热和仪典的灵气。人物更是性格冲突的悲剧产物而非环境的牺牲品。这就导向本体,导向黑暗的自我,导向潜意识与直觉、经验。《虹》是劳伦斯完成《儿子与情人》后新觉悟的起点,从此他义无反顾地走向现代主义。他对文坛泰斗挑战般地宣布:"我再也不写那号作品(指《儿子与情人》--译注)

  那是我青年时代的结束。"他走向对灵魂的考索,几易其稿才筑出这部E.R.利维斯称之为"戏剧诗"的东西。他试图展示"宇宙间强大、自然、时而是爆破性的生命,破坏传统的形式,为的是还事物以本来面目"。他"试图刺破人物意识的表面,触到下面血的关系,摒弃表面的'人格',为的是揭示原型的自我"。② 他宣称:"你别指望在我的小说中寻到人物旧的稳固自我。还有另一个自我,照这个自我行事的人让你无法认得清。"③ 他要"创造一种新的普通的生命,一种根植于我们内心深处的完整的生命。④" 用劳伦斯自己的术语说,这就是"血液意识"的原型。

  "把散文变成诗。"表现主义作家艾德希密德① 如是说。劳伦斯这样做了。他因此而"穷尽了英文的词库"。② 他也因着太烈的内耗--心血的过度燃烧而在刚入不惑之年即辞世。据给他看过病的医生说,劳氏的意志是惊人的,以他的病情他本该早死两年。看来他在最后两年成了个活精灵了,那么他最后完成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和《启示录》该是非人之作了。

  其实他在写完《儿子与情人》后就几乎变成了精灵。君不见,《虹》不就是一个俗人在超度时带着十二分的虔诚在谵狂状态下的幻象之作吗? F.R.利维斯说它是史诗,是编年史,是对现代文明的研究。但它绝非在传统意义上享有这些名分。我谓它是心象,是原型的心路,是一把火,是凤凰的自焚与再生--他的图腾是火中的凤凰。他一直自比耶稣,把自己缚在十字架上为人类代过,普罗米修斯般地任苍鹰叼食自己的心肝,以求人类的复活。

  他如是用自己的心血涂出一道浓烈的虹,以践上帝与人类的约。这样的天书怕是曲高和寡了,译成中文是要非来一番自虐不可的--如果译者不跟着他谵狂、呓语,不下趟地狱也怕是不行了。

  我敢说我经历这些,像但丁在维吉尔引领下游了地狱,受了洗礼,但自己还极难列入"寡者"之列,并不敢说透悟。无奈,修炼不够。因此笔下的中国语言很难说与劳伦斯的文字熨帖神似。这道汉语的虹或许淡了些;但毕竟还是虹。

  所言及译文缺点均指前十章拙译,后六章由石磊先生译出,不敢掠美亦不敢妄评。

  全部译文承蒙中国社会科学院外文所刘若端教授审阅。感谢刘先生的中肯批评。刘先生亲自动笔改正了原译稿中(主要是一至十章拙译)不少缺乏提炼的中国北方方言,填补了漏译的句子及注释条目,使译文增色。

   虹读后感(四)

  《虹》读一半时,快读不下去了,读它让我倍感压抑,可又不甘心完全扔掉。于是就歇了两天没看。这种阅读状态让我想起了我起初看《朗读者》,那种完全不符合我过去的欣赏要求的平实的叙述,没有一点文采,而且小说开始时讲了一个十五岁的男孩子和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之间的发生的两性关系,用我自己过去的传统理念,再没有读的时候就产生了恶心之感,所以看了一点就觉得头疼。但是后来过了几天,修正自己的心态再复看时,整个心平静了下来,完全抛弃了自己先前准备着的道德尺码和其他约定俗成的理念,进入一种纯粹的阅读,发现小说读到后来的境界让我的内心变得清朗明净,甚至是感动,放下书后好多天都走不出那种状态,内心受到强烈的震撼。我想这就是经典小说的阅读带给我们的快乐吧。而且也让我第一次认同德国人这种小说的语言风格,它使得我对于过去自己写文章时追求语言的灵动和飘逸有了一次新的认识。

  其实真的没有必要,可是却就是放不下。他让我痛苦了,他让我一直处在痛苦之中。

  然而靠近这样一颗分裂的灵魂,如果没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又怎么能体会和感受出人性中这份最自然和本真的心理历程呢?

  那晚我又对着它,一页没有翻,发呆了许久。后来,我在网上搜了大量关于劳伦斯本人的简历和评析。我好像在这小说里看到了他的影子,至少看到他的父亲和母亲的影子。

  后来我看到一个译者序“译完这部长篇,费力地划上最后一个句号,恨不得跟劳伦斯的作品永别!他给人以太多的苦难,太多的折磨。不用说译一遍,就是读一遍你都会感到心灵在受着冥冥的撕裂与煎熬,伴随而来的是创痛的快感。读这小说,恰如在荒原上绝望地爬行,只有一丝亮光、一线蜃景还让你希冀未泯,这就是爱。可这爱却是何等苦涩的体验!”看完这段话我大有逢着知已的快感,也突然之间,明白了自己的这种自我折磨似的阅读。

  我想也许《虹》之后我会主动避开所有劳伦斯的作品,直到我的心灵可以承受这样的煎熬和痛苦时。读《虹》读不下去是我内心不够安静,是我内心不愿意那么缓慢的听劳伦斯叙述这些平淡无奇的故事,是不愿意陪他一起承受小说中人物内心世界的波动和矛盾冲撞了。

  有一天我睡在床上,躺在被子里,再不把阅读它当成什么回事,不想着我能从它里面获得什么,而只是就当闲物来看,重新开始了对劳伦斯的聆听。随着故事的进展眼前的一切似乎又发生了变化,读到孩子一节,讲了布兰文对待自己的小女儿的一段感情,那么细腻的心理描写,把一个父亲对初生女的那种疼爱和激动的心理描写得那么细腻与生动,这是我过去从未在任何书和作品中看到过的情感描述,似乎如一面镜子把世界照得透亮,当然这照亮的更有人心,是劳伦斯通过人物心理的活动的描绘让我们看见了一个父亲对女儿的那种深情。

  我之所以内心一定要把《虹》读下去,读完它,是因为我相信,既然被那么多人奉为佳作,肯定有它的道理,而且此书好像还被评为诺贝尔文学奖,因为一个人的欣赏可能会有偏差,但那么多人以及历史的选择不会有错的,阅读经典可以让我们获得深刻的感受,或是激发我们自己内心的情感潜流,从而让自己也产生创作的激情和冲动。很多时候我觉得我的身体和情感处在休眠期,而激活它需要力量,需要找到它的途径,所以阅读成了我寻找创作动力的法器。

  阅读除了给我灵感之外,当然更大的好处还在于阅读本身可以丰富我们自身的对于社会对于人类的认识和感受,通过知识的获取,得到人生的智慧。而通过阅读经典作品使得我们看世界的眼光变得独特,从而也可以发现寻常人不易发现的东西,那会是一个多么奇妙的世界。

   虹读后感(五 )

  貌似劳伦斯在我心中已经成为一种信仰,特别是对他散文的膜拜,叫我越发欣赏这位文学奇才。在四十五年短暂的生命中,在二十年的创作生涯里,劳伦斯留给人的是无限的非议与批判,以及追求者的赞叹与痴迷。我属于后者,因为我在他身上看到了最向往的自由。

  在他众多的小说中,我最喜欢《恋爱中的女人》很多人喜欢《查特莱》更多的人只为了看其中的一部分,只能说是可悲的,很多人也喜欢《虹》也有人喜欢《儿子与情人》不管怎样,在他的小说里,对工业化的抨击,对大自然的向往,对性交的直抒胸臆,对爱的火热大胆,对乱伦,通奸,各种恋爱的描写都是那么自然而然,并不是一种鼓励,而是对内心枷锁的释放,叫人回归最为纯粹的自己,如果这不是自己,那是什么?告诉你很多人未必明白人只是自然的一部分,而人的活动都应该是自然有序的,更多的教化与禁忌,甚至说伦理道德,都在不同程度上压抑人的灵魂,当然并不是说不应该有,而是什么程度下的存在,比如古代社会的裹小脚,在那个年代就是女子最大的伦理道德,可这是不是人性,是不是正确,是不是最自然的呢。

  工业社会,破坏了自然环境,间接破坏了人最起码的认知能力,社会在追名逐利时,忽略了心灵的存在,灵魂在哪?劳伦斯在《夜莺》中对大自然入神的描写叫我神往。  最近几十年,劳伦斯渐渐被人认可,甚至越发夸大其作品的作用,两种极端都不可取,最好还是静下心来自己读上一读。劳伦斯,一生的追随。

   虹读后感(六)

  夜灯下,拜读了英国早期诗人、小说、散文作家劳伦斯创作于1915年的小说《虹》,有点长篇幅的小说,因故事情节起伏更迭,颇扣人心弦,读起来蛮有咀嚼的回味。

  小说里布兰文一家三代人的两性关系描写,勾画出劳伦斯所憧憬的新世界:即在有血有肉的男女之间建立起一道人间的彩虹——人与人之间和谐的、理解的、美好的关系.展示了劳伦斯关于两性关系保持和谐因素的思想.认为,夫妻和而不同,双方均应保持各自心灵的独立和平衡,保持基于默契的陌生感,在此基础上通过沟通,接纳对方的陌生因素,在彼此的共同生活磨合中逐渐适应对方,以此释放生命的活力来实现新的人生.

  运用自然意象作为象征来传情达意,作为自然的代表,它们象征着希望、自由和生命力,与扼杀人性、桎梏自由的工业文明相对峙.这在小说《虹》中尤为突出,劳伦斯借助对自然景物的描写来暗示人物心理、推动情节发展,景物与情感相结合,深刻揭示人物心理.月亮和彩虹是小说的主要意象,多次重复,前后呼应,贯穿始终,对于揭示主题、刻画人物有重要作用.

  小说《虹》的结尾除了勾画出彩虹般的新世界远景外,却因看不到变革社会的正确途径,不了解资本主义的工业发展有助于形成新社会的物质基础,故显得色调暗淡。或许作家的指导思想就是通过小说,流露对近代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失去信心的一种暗示吧。

  光阴荏苒,时代变革虽然早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高度发展的精神文明社会和高度丰富的物质生活时代并没有改变人在社会群体中的交流内容,新的观念、新的操守带来的种种新的矛盾冲突还在不时地打乱我们今天所处的快节奏生活秩序。也引发我们对当今社会、生活境遇带来的种种压力方面的思索。

  赤、橙、黄、绿、青、兰、紫,七色和谐的组合是虹的生命化身,它常在雨后的天边出现在人们的眼帘中,人们在赞叹虹的美丽之时,也在心里憾叹虹的生命如此短暂。不过虹的生命可以在短暂的瞬间绽放绚丽,却是虹留给人们美好印象的一种精神,启迪我们珍惜生命里匆匆逝去的生活时光,努力地适时调整自己的心态,勇敢地去投身现实火热的生活中去,尽情地爱一回,让生命在时代的生活屏幕上闪现青春的光芒。

   虹读后感(七)

  其实我一直对劳伦斯有偏见。英国人可以有的优点他都有:骨子里对现代文明的抗拒,自然主义倾向,优美的文字,流畅的叙述节奏,对内心出于本能的孜孜不倦的绘述,对性与潜意识似乎不无自觉的把握。以及所有英国人可以有的缺点:结构散乱,端架子做姿态,抒情起来忘乎所以,奇怪的自恋倾向。但《虹》,至少这个题材蛮适合他的。循环的史诗。与《查特莱夫人》里那个粗鲁直爽的情夫不一样,博拉温文一家要复杂得多。某些地方让人想起福克纳《我弥留之际》里头那一家子根植于土地可是又神思涣散的人。他们是感情复杂、被外界和灵魂内外夹攻的家伙们,比福楼拜的外省人要鲁直和激荡得多。

  那个波兰女人,那个混血儿女孩,来到博拉温文家里,遇到了唐蒙。波兰女人被战争、丈夫的死亡所恐吓,而唐蒙最初的性教育来自一个放荡的女孩。这样一对残缺而又粗细有别的灵魂结合在一起,然后浸没在英格兰的莽莽苍原里。英国小说家笔下的,他们的荒野大地永远是被遗忘的主角。自然的粗放和本真的血气,以及由此衍生的扭曲情绪,劳伦斯钟爱于此。

  所以直到最后都没有希望。两代人的婚礼,两代夫妻的彼此仇恨和对性的奇妙渴求——劳伦斯自己貌似和母亲有些勾三搭四?——这就是《虹》了。《查特莱夫人的情人》还多少俗套着,貌似对工业社会对传统家庭势力以及对那个无法行夫道的男人的控诉,怎么看都是政治意味十足——说句笑话,如果让昆德拉写《查》,以他那样喜爱玩弄人物性心理的习惯一定大有趣味——而《虹》简约得多。性,爱,劳伦斯式的自卑情绪,荒野。某些地方,譬如阿尔弗雷德夫人的贵族气质,依稀有一些包法利夫人眼红的神采,但那不是重点。

  一直到最后这个小说都是个不断向外扩大的黑色巨圈,将所有的大地上的浪荡子歌谣和醉态囊括其中。虹出现在天上,一闪而已。这是最适合英国人的东西。他们不适合与法国人一样谈论贵族谈论亲术关系讨论社会变革讨论思想,他们就是适合像奥斯丁一样嘲讽世界和劳伦斯一样直书世界。那种精美的嘲讽和优美的文笔是他们永远的标志,是他们的诗人留给他们的最大遗产。

英国现在尚存的贵族生活是怎样的

  现在的英国,依然保留着中世纪王室和贵族的阶层传统。英国现在尚存一千名左右世袭贵族,他们行事低调,依然拥有大片土地,并自称中产阶级。下面来说说英国现在尚存的贵族生活是怎样的。

  “从小到大,我从不当众谈论自己的世袭贵族家庭背景。谈论这件事会让我觉得不安。”英国记者哈利 沃勒普(Harry Wallop)告诉我,其祖父是第九代Portsmouth 伯爵。
  这可以说是谦虚,或者还带着些无可奈何的隐忍。

  哈利选了伦敦一家法式餐厅见面。他身着T恤及牛仔裤——这是有着世袭贵族背景的年轻一代最不会犯错的日常衣着方式(以下谈到的“贵族”,皆指世袭贵族,而非“一代”贵族。现代英国颁发的贵族,只有头衔,没有封地与钱财,纯属荣誉性质。)“现在的upper class,自己心知肚明,但不明讲,对外一率自称‘中产阶级’。”哈利如是说。

  “事实上在写了这书后,我才感觉relaxed。”哈利说。他指的是其在2021年出版的《购物如何定义英国阶级》,里面提及了自家特有的生活习惯,估计那是他头一回公开谈论贵族祖父与家人。无意间读了此书后,我向哈利发出采访邀请。

  2021年,我在海克利尔庄园采访女主人卡纳文伯爵夫人,她家自从拍了《唐顿庄园》后,名声大噪。当时我问她“你会用upper class形容自己吗?”伯爵夫人大笑:“Not in England。”当时卡梅伦任首相,英国媒体的报道显示,他对自己家世的贵族背景小心翼翼。他让大女儿就读一所英国公立学校,妹妹结婚时,他没穿传统礼服,只着普通西服。

  走下坡路的所谓“贵族口音”

  乔恩•布里格斯(Jon Briggs)是英国配音界的招牌人物,一口华丽的英国腔。他曾和我说:“我生不逢时。如果早20年出生,我会更成功。”现在英国不再像从前那样重视BBC口音,而这种口音曾代表着身份和地位,所以他的优势少了。

  哈利在采访中告诉我:“几十年前,‘贵族口音’是被模仿的对象,但现在这个趋势反过来了。你听已故戴安娜王妃及哈利王子说话,明显故意夹杂了东伦敦口音(传统上认为是‘工人阶级’口音)。BBC现在招聘的主播大都说当地方言,很少再使用BBC标准口音。最著名的新闻主播之一Huw Edwards说的就是带威尔士地方腔的口音。”

  哈利提到:“我父母称厕所‘loo’,从不说‘toilet’;没听懂对方意思,希望对方重复,他们说‘sorry?’不说‘pardon?’;普通人用‘posh’形容优雅有格调,贵族会用‘smart’。”哈利自己的用词则已开始模糊化,不同场景使用不同词汇。

  访问卡纳文伯爵夫人时,我问了一个大多数英国人会觉得可笑的问题:“为何你在媒体上的相片都着休闲装或是牛仔裤?”

  她说:“在英国,普遍的想法是要和大众保持一致,英国的媒体更愿意选择发表我们身着休闲装的形象。而在美国,我们的服装会非常正式。”她接着说,“我想中国人和美国人都一样——认为对岸的草更绿。美国没有王室,中国过去有帝王,你们总在比较,并且(对英国)充满了(和实际不一样)的想象。”

  看不见的阶层

  哈利在书中提到:“目前英国还有1000名左右的世袭贵族,真正仍然有钱有地的贵族已寥寥无几。”但贵族仍然是英国的大地主。据2021年Country Life Magazine发布的数据,英国仍有超过1/3的土地掌握在极少数贵族手中。

  有个别贵族把土地转换成房地产业,成为巨富,如排在最新《泰晤士英国富豪榜》第9位的第七代西敏公爵(The Duke of Westminster)。但不是每位贵族都像西斯敏斯特公爵那般好运。哈利说:“贵族有大片土地,可他们缺少现金流,他们的财富完全无法与那些基金经理相比。”

  1990年,耶鲁大学出版社就出版了英国历史学家Sir David Cannadine9(大卫•康纳汀爵士))的著作《英国贵族的没落》(Decline and Fall of the British Aristocracy)。

  该书写道: “直到19世纪70年代,贵族还是英国最富有、最有权势、以及最富有魅力的阶级,且自认受上帝委派。可其后的百余年,他们的财富枯萎了、权利丧失了、魅力黯淡了,甚至他们的集体身份认同亦逐渐被残酷地削减了。”

  土地一直是贵族的权利与经济收入来源。据Late Victorian Britain 1875-1901的数据:1873年,全国4/5土地掌握在不到7000人手中;在英格兰,有近300名世袭贵族拥有超过上万英亩土地的庄园。土地为贵族确保了源源不断的现金流。

  可贵族被剥夺了政治权力后,自由党政府于1909年在下议院提出People's Budget(人民预算),第一次大幅度提高了遗产税税额,1940年时高达65%,导致无法维护庄园。1900年以来,光是英格兰就有1200座庄园被拆毁;1950年,庄园被拆毁的速度达到历史之最,全英国每五天就有一座消失于人间。

  除了拆毁,更多贵族选择把庄园转交给National Trust(国家信托)管理。国家信托成立于1895年,是一家专门保护英国文化遗产的慈善机构,它最终成为了英国庄园的最大避难所。

  现在,有超过350座具有历史价值意义的庄园(大多拥有丰富的绘画收藏、家俱、书藉、金属制品、陶器、纺织品等)、花园及古代遗迹在国家信托的保护下得以幸存并向公众开放。国家信托有三百七十万缴交年费的忠诚会员。

  去庄园游玩,欣赏花园,在广阔的草地上奔跑,成了许多英国家庭的周末游乐项目。一次我在威尔士一庄园参观,工作人员告诉我:“有一老太太从前在这庄园楼下做仆人,来参观时特感慨,因为她第一次有机会由正门登堂入室。”

  此外还有贵族另辟蹊径,开放庄园做游客生意,以门票养家。卡纳文伯爵夫人的庄园目前一半对游人开放,一半自住。自从她公关成功,把《唐顿庄园》请来她家拍摄,游人就络绎不绝。借用宫廷剧之力,把庄园打照成全球名牌,是现代庄园新的市场手段。

  荣耀的传承

  虽然贵族失去了权势,但在上议院的位置还部分保留着。1999年,工党出台新政,要把世袭贵族进一步踢出上院。时任首相布莱尔签发The House of Lords Act 1999,到2000年3月把上院议员人数从1330个减至669,仅允许保留92位世袭贵族。终生贵族(即政府提名、女王册封的贵族,始于1958年,来自社会各行业的杰出人士。无地无赏银,不能传给下一代,纯属荣誉)成为了上院主体。

  现在,上议院里有约800余位上议员。自撒切尔以后,再无英国首相接受过贵族册封。上议院议员并非有薪职位,其作用不过是检查和建议下院的文件与新条款或法案。但议员每去报到一天,就会有300镑酬劳,据说在餐厅吃饭免费,且服务周到,所以有英国媒体形容上院是“遗老的幼儿园”。

  尽管如此,上院的贵族象征性仍在,且社会地位仍然颇高。2021年我曾参加上院一次演讲大会,演讲人是前美国总统卡特;比尔•盖茨亦曾在上院演讲,且上院仍然基本完全保留其几百年的习俗,极具历史及观赏价值。

  而《英国贵族的没落》的作者康纳汀爵士则认为:“在最重要的职业中,贵族的影响已基本消失了,但私立学校将贵族的文化保留传承了下来。”

读后感400字急急急急急!!

挖独木舟、制作瓦罐、开导星期五、自封总督
鲁滨逊[1]是个英国人,1632年出生在英国约克市。他喜欢航海和冒险,到过世界上的很多地方,碰到过许多危险,但他一点儿也不畏惧,希望走遍天涯海角。但他的父母并不赞成,可年轻的鲁滨逊还是登上了船。
1659年,鲁滨孙乘船前往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大浪,船上的桅杆吹断了,船也翻了,同伴们都死在海里,只有他一个人被大浪卷到了这个无名的、没有人居住的荒岛,到处是乱石野草.他又冷又饿,流落到这种地方,怎么活下去呢?
第二天,太阳出来了,海面上也平静下来。等到潮水退了,鲁滨逊看到那翻了的船,有一半浮在海面上,离岸并不远。他就找了一些木头做成木筏,划到船边。在船舱里,鲁滨逊找到很多可以用、可以吃的东西,陆陆续续的搬到岸上,还带回没有淹死的一条狗、两只猫,这使他在凄凉中感到一丝安慰。更有趣的是他在破船里拾到许多钱,但钱在孤岛上又有什么用呢?
现在首先需要一个容身的地方,以避日晒雨淋。鲁滨逊走遍荒岛,在山坡上选择了一块有水源、有树阴、又可以防野兽的地方,用木头和船帆搭起一座简陋的帐篷。那儿可以看到海面,他希望瞧见过往的船只,以便请求救援。
鲁滨逊在岛上定居下来,过着寂寞的生活。他没有更高的要求,但是破船上搬下来的食物很快吃光了,要想活下去,就得想办法。
他每天拿着枪,带着狗到森林里去打猎,或到海边去捕鱼,并且把捕到的山羊畜养起来。后来他竟有了成群的山羊,可以常喝羊奶,吃羊肉。搬来的东西里,有一些麦子,他把它们撒到围墙里,不久长出了嫩芽,后来结出了十几个穗子。他用这点儿麦种反复种收,到了第四年,终于吃到了自己种的粮食。
十六年过去了。有一天,鲁滨逊忽然发现海边沙滩上有人的脚印,刚开始他很乐观地想那是自己留下的脚印,到后来他才发现他根本没有到过这里,他恐惧万分。猜想这一定是附近陆地上的野人留下来的。他担心这些野人会来吃掉他,于是在住所前的空地上插下杨柳桩子,又将羊群分成几个地方圈养。他在这种不安的心情下又生活了两年。后来,鲁滨孙再一次看到野人留下的生火的痕迹和满地的人骨,这使他联想到他们野蛮的宴会。鲁滨孙在恐惧之中开始考虑怎样对付这可能出现的野人。他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之后,终于看到三十多个野人乘着小木船上岸了。他们拖出两个倒霉的同伴,杀了其中一个人,另一个则挣扎着逃跑。他逃的方向正是鲁滨孙住所的方向。鲁滨孙决心救下这个逃跑的人,于是他开枪打死了追赶的两个野人。鲁滨孙给他救下的野人取名为“星期五”,因为这一天就是星期五。他开始教导“星期五”。“星期五”很快成为他的好帮手、忠心的仆人和知心的朋友,并渐渐学会了说话。他们愉快地生活在岛上,扩大了粮食种植面积,又增加了几个羊圈,晒了更多的葡萄干。他差不多淡忘了要回到英国、回到文明社会去,甚至要忘了自己原来是生活在现代社会的。
有一天清晨,鲁滨逊被“星期五”喊醒,原来有一艘英国船只在附近停泊着。他发现这艘船上发生了叛乱,水手们绑架了船长。鲁滨逊和“星期五”救出了船长,船长愉快地答应带他们回英国去。鲁滨逊乘这艘船在海上航行半年后,终于回到了英国。
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 1660—1731),英国作家,新闻记者,小册子作者。英国荒岛文学的代表作家,是英国启蒙时期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人,被誉为“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
《鲁滨孙漂流记》主要讲述的是个人通过努力,靠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战胜困难。情节曲折,采用自述方式,可读性较强,表现了当时追求冒险,倡导个人奋斗的社会风气。其代表作《鲁滨孙漂流记》闻名于世,他是靠这部作品在世界文坛中脱颖而出,鲁滨逊也成为与困难抗争的典型模范,因此他被视作英国小说的开创者之一。
生于英国伦敦,名丹尼尔,本姓福(foe)。笛福后来在自己的姓前面加上听起来如同贵族“de”的前缀,形成笛福——defoe这一笔名。笛福的父亲詹姆斯·福从事屠宰业,双亲都是长老会教徒,并不不信仰英国国教,笛福自己也在长老会的学校里接受中等教育,但没有上过大学。
笛福是英国文学史上第一个重要的小说家。他一生充满传奇色彩,他出身小商人家庭,在为不信国教者设立的学院中学习。他没有遵从父愿当牧师,而是当了内衣经销商,也经营烟酒和羊毛批发,他因商务到过西班牙、法国、荷兰、意大利。在商务成功的同时,他对政治也很感兴趣。1685年,他参加了试图将蒙茅茨公爵推上王位的活动。1688年,他加入了威廉三世的军队。3年后,他经商破产,数年内六度涉讼。但不久他又东山再起,经营砖瓦生意,并涉足政治。他的小册子《略谈各种计划》(1698年),提出社会生活各部门的改革意见,诸如倡导养老金、所得税、保险和救济、设立妇女学院等,在小册子里赞成辉格党的重商政治。他的政治讽刺诗《土生英国人》(1701年)反驳对威廉王是外国人的非议,攻击英国[2]氏族世系,大获成功,使他成为政府商业等事务的非正式顾问。
二十多岁时,笛福已是伦敦一个体面的商人,经营过内衣、烟酒业等等,到过欧洲大陆。1692年经商破产,不得不以其他方式谋生。他给政府当过情报员,设计过开发事业。他还从事写作,早年以写政论文和讽刺诗著称,反对封建专制,主张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1698年他发表了《论开发》,建议修筑公路,开办银行,征收所得税,举办水火保险,设立疯人院,创办女学等。笛福不信仰英国国教,这使得他在政治上拥护信仰新教的威廉三世。1702年他在政论文《消灭不同教派的捷径》中用反语讽刺政府的宗教歧视政策,猛烈抨击托利党当局迫害不同教派,由于文笔巧妙,开始未被识破,发觉后被捕入狱6个月,并受枷刑示众游行三天。笛福则在狱中针锋相对写了诗歌《枷刑颂》,讽刺法律的不公。围观的伦敦市民把他奉为英雄。向他投来的不是石块而是鲜花,并且为他的健康干杯。辉格党首领罗伯特·哈利非常欣赏笛福的才华,在他干涉下,笛福获得了释放。哈利希望笛福办杂志以争取民众对自己的苏格兰-英格兰联合政策的支持。笛福在哈利支持下于1704年创办《法国时事评论》。1708年哈利失势,笛福继续支持其继任者戈多尔芬,直到1713年杂志中断。
相关资料也有另外一种说法,笛福在二十岁左右开始经商,但屡遭失败,在生意上并非很体面。1719年笛福发表了他的第一部小说《鲁滨孙漂流记》(以前译为《鲁滨逊漂流记》),大受读者欢迎。接着出版了《鲁滨孙漂流续记》。1720年他又写了《鲁滨孙的沉思集》。
鲁滨孙漂流记图书图片(20张)
此后他还相继发表了《辛格尔顿船长》(1720)、《摩尔·费兰德斯》(1722)、《杰克上校》(1722)和《罗克萨娜》(1724)等长篇小说以及《彼得大帝》(1723)等传记。
1719年3月笛福根据水手亚历山大·塞尔柯克的一部分经历和自己构思,完成了自己最著名的作品《鲁滨孙·克鲁索》(Robinson Crusoe),中文翻译为《鲁滨孙漂流记》。小说讲述一个在海难中逃生的水手在一个荒岛上通过自己智慧与勇气,战胜险恶的自然环境,终于获救回到英国的故事。小说大受欢迎,一年之内竟然出了四版。至今仍在被世界各地人阅读。其作品主要为个人通过努力,靠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战胜困难。情节曲折,采用自述方式,可读性强。并表现了当时追求冒险,倡导他个人奋斗的社会风气。笛福的其他主要小说作品有1720年完成的《辛格尔顿船长》和1722年的《摩尔·弗兰德斯[3]》。笛福还写了大量小册子与新闻报道,1722年法国马赛发生瘟疫,笛福出版以1665年伦敦大瘟疫为内容的《大疫年纪事》,迎合了当时市民的关注,颇受欢迎。
本文标题: 谈贵族 读后感(读《刽子手》 浅谈贵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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