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门》读后感600字如今的我生活就像在演戏说着言不由衷的话戴着伪善的面具总是拿着微不足道的成就来骗自己也许那个纯真的时代也随着那吃人的社会一同...
《卡门》读后感600字
说着言不由衷的话戴着伪善的面具
总是拿着微不足道的成就来骗自己
也许那个纯真的时代也随着那吃人的社会一同消逝。生存环境造就一个人 ,卡门的性格融小孩的天真与科幻家为一体。她愿意为了自由而牺牲所有,她敢于做男人才能做的事,她喜欢打情骂俏,自己挑选情人,并且玩弄和欺骗男人,最终又将他们抛弃。她随心所欲,自己制定游戏规则,并且总能赢。 风流奢侈、自由奔放、放荡不拘 。在当今的社会,无论是生活还是艺术,都没有自己的卡门,因为我们不敢深爱,也不敢痛恨。
卡门是法国文学人物画廊中一个最为鲜明突出的女性形象。她有强烈的个性,独特的道德标准,她虽然邪恶堕落,却又独立自由,宁肯付出生命为代价,也要坚持个性自由和忠于自己,这使她不能忍受社会的任何束缚,使她对资产阶级社会的道德规范表示公开的蔑视。这就是这个人物最突出的、也是最吸引人的特点,也是她成为文学史上最吸引人的一个艺术形象的原因。
对一个读者来说,读完梅里美的名篇《卡门》只需要一小时。对于写作它的梅里美也许完成时间是几天或几个月。而对于故事中的主人公吉普赛姑娘卡门则是一整个生与爱与死。
《卡门》的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卡门》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卡门》的读后感1《卡门》读后感:女人皆祸水,美妙仅两回,或是坠爱河,或是临终前。
这是古希腊诗人的名言,对此我不敢苟同,如果那样说,女人的一生岂不是太悲惨了。然而梅里美塑造的女主角卡门就是这样的人。 她性感又美丽,古铜色的皮肤,又黑又亮的头发,带着桀骜和不羁,精通巫书,擅长算命。自从唐何塞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坠落了,神秘的波西米亚女人,闯入了保守的世界。
她在直布罗陀附近靠打劫过往的商人来维持奢靡糜的生活,在情人面前放声大笑,花言巧语地迷惑上流人物。梅里美没有按照世俗的标准去赞赏优雅到骨子里的法国女子,而是创造了这样桀骜不驯的异族人,对自由的追求是她性格中最为闪亮的`部分,宁肯死也不屈服。当保守的唐何塞威胁她跟自己走时,她说出了下面让人震憾不已的话“:约瑟,这是办不到的,我已经不爱你了,你却还爱着我,就是因为这个,你才想杀我。我满可以继续对你说谎,但是我不想再费心思了。作为我的罗姆(波西米亚语,意为丈夫),你有权杀死你的罗密(波西米亚语,意为妻子)。但卡门永远是自由的,她生为加里人,死为加里鬼。”
这段话作为卡门临终前的独白,每每读起,都觉得荡气回肠。想起高中课文《装在套子里的人》中缩头缩脑,恨不得把自己与世隔绝的别里柯夫,他与卡门真是天壤之别。
位于中间的便是处于灰色地带的普通人,整日被有形无形的枷索束缚着,不敢大胆追求自己真正想要的。除了“房奴”,“卡奴”,“车奴”我还想自己造一个词“心奴”,这样的人其实是被自己打败的,瞻前顾后,反复权衡,怕这怕那。大一上管理课的时候,老师说“:年轻的时候就应该努力拼搏一番,你们现在没有名利,没有地位,所以也没有什么可失去的。年轻,就是最大的资本。”以上是我读这本书的感想,仅此而已。
《卡门》的读后感2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为《卡门》。卡门可以说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她死在爱他的人的刀下。读这本书时我感到激动、震惊,又在激动和震惊中追逐着这位放荡的波希米亚姑娘的各种奇特的思想和行为。
卡门像一股不肯循规蹈矩的流水,愿意奔向哪里就奔向哪里。她狂放到了荒唐和邪恶的地步:她由于讨厌一个女工夸耀自己有钱,竟然用刀子在那位女工的脸上划了十字。她行骗、劫物,随心所欲地取笑人、捉弄人。她可以为自己所爱的人而献出一切,又可以随随便便的抛弃他,就像扔掉一块破布。她不顾一切地帮朋友反抗死亡的命运,但同时又专横地把他拉上了一条罪恶的道路——当强盗。
是的,她又像一股惊心动魄的祸水,把动乱和牺牲带到它流经的地方。但是,多少年来,读者并没有把卡门当做一个批判的对象,相反,卡门这个故事被改编成话剧而广为流传。我也被卡门深深地吸引住了,这是因为卡门的所作所为恰恰与当时那个伪善的社会相对立,我不断感到卡门对当时社会束缚的突破,感到她从逆反中向上的最求。她对深深爱她、而她已经不再爱的人说:“继续爱你,这不可能。和你一起生活,我不愿意。”她是多么真实的人。对于卡门来说,理想和自由远远高于生命,她轻抛生命来追求理想和生命的性格,她的行为、为人,正如作者描写的一样:她的每一个缺点总有一个优点作为陪衬,而这个优点在对照之下,变得格外显著。
通过《卡门》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自己的理想必须追求,就如卡门一样。心所向,持以恒。
《卡门》的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卡门》的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卡门》的读后感1这是古希腊诗人的名言,对此我不敢苟同,如果那样说,女人的一生岂不是太悲惨了。然而梅里美塑造的女主角卡门就是这样的人。她性感又美丽,古铜色的皮肤,又黑又亮的头发,带着桀骜和不羁,精通巫书,擅长算命。自从唐何塞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坠落了,神秘的波西米亚女人,闯入了保守的世界。
她在直布罗陀附近靠打劫过往的商人来维持奢靡糜的生活,在情人面前放声大笑,花言巧语地迷惑上流人物。梅里美没有按照世俗的标准去赞赏优雅到骨子里的法国女子,而是创造了这样桀骜不驯的异族人,对自由的追求是她性格中最为闪亮的部分,宁肯死也不屈服。当保守的唐何塞威胁她跟自己走时,她说出了下面让人震憾不已的话“:约瑟,这是办不到的,我已经不爱你了,你却还爱着我,就是因为这个,你才想杀我。我满可以继续对你说谎,但是我不想再费心思了。作为我的罗姆(波西米亚语,意为丈夫),你有权杀死你的罗密(波西米亚语,意为妻子)。但卡门永远是自由的,她生为加里人,死为加里鬼。”
这段话作为卡门临终前的独白,每每读起,都觉得荡气回肠。想起高中课文《装在套子里的人》中缩头缩脑,恨不得把自己与世隔绝的别里柯夫,他与卡门真是天壤之别。
位于中间的便是处于灰色地带的普通人,整日被有形无形的枷索束缚着,不敢大胆追求自己真正想要的。除了“房奴”,“卡奴”,“车奴”我还想自己造一个词“心奴”,这样的人其实是被自己打败的,瞻前顾后,反复权衡,怕这怕那。大一上管理课的时候,老师说“:年轻的时候就应该努力拼搏一番,你们现在没有名利,没有地位,所以也没有什么可失去的。年轻,就是最大的资本。”以上是我读这本书的感想,仅此而已。
《卡门》的读后感2假期里,我读完了法国作家梅里美的经典之作——《卡门》。梅里美的小说非常好看,借用流行的字眼,就是很有“刺激性”。一个半世纪以来,始终受到广大读者的青睐。他和雨果、巴尔扎克是同时代人,在当时的文坛上也是齐名的。
不过,从作品的数量和深度来看,如果把雨果、巴尔扎克的著作比作“大型超市”的话,那么梅里美的小说就是“精品小屋”了。梅里美的小说篇幅不长,数量又不多,就反映社会的深度和广度,也远远比不上雨果、巴尔扎克、司汤达的作品,但依然显示了永恒的艺术魅力,成为“梅里美现象”。他仅以《卡门》《科隆巴》《伊勒的维纳斯》等十余部中短篇小说,就跻身于不朽作家之列,其中自然有他的独到之处。仅就《卡门》而言,847年一发表,便成为经典之作,而经比才作曲的歌剧《卡门》,又成为西方歌剧的经典。
我看梅里美的小说所产生的印象,大致可借用《卡门》中这样一段话来描述:“晚祷的钟声敲响后几分钟,一大群妇女聚集在河边高高的堤岸下。没有一个男人敢混进她们当中。晚祷钟声一响,说明天已经黑了,钟敲到最后一下,全体妇女便脱衣入水,于是一片欢声笑语,闹得不亦乐乎。男人眼睛睁得大大的,从堤岸高处欣赏这些浴女,却看不到什么。但暗蓝色的河水上,影影绰绰的白色人形使有诗意的人浮想联翩,只要略微思索,就不难想象出狄安娜和仙女们沐浴的情景……”
这种印象,既不像看雨果《悲惨世界》那样真切,也不像看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那样清晰,而是朦朦胧胧,望见那白影憧憧的浴女,恍若狩猎女神和仙女们在沐浴。也可以说,就仿佛在异常的时间、异常的地点,如同神话一般,又不是神话,而是发生在人生的边缘。 不必通读梅里美的全部小说,只需看这本选集就不难发现,这些故事的背景不是人所熟悉的巴黎等大都市,也不是人群密集的场所,虽不能说与世隔绝,却也是化外之地,是社会力量几乎辐射不到的边缘 熊人洛奇》的圣诞故事,就发生在当时显得十分遥远而陌生的立陶宛。再如马铁奥大义灭亲,科隆巴设计复仇,全是科西嘉人所作所为;须知科西嘉岛不久前才从意大利拼入法国版图,全岛自成一统,有自己的语言,文化和习俗,有一种独特的科西嘉精神,是法兰西文明的化外之地,连岛上的法国本土人也是归入四等公民的外国人。
岛上大部分覆盖着荒野丛林,高山峻岭遍布,还受着原始的强力控制。 原始的强力,这正是梅里美所偏爱的。他在《伊勒的'维纳斯》中写道:“强力,哪怕体现在邪恶的欲望中,也总能引起我们的惊叹和不由自主的欣赏。”不过,性格的原始动力,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已不复存在,只有到社会的边缘、时空的边缘去寻觅了。梅里美的第一篇小说,就写了马铁奥这样一个传奇式人物。他住在强盗出没的丛林边缘,浑身涌动着江湖义气,什么问题都以刀枪解决,是一个受绿林好汉敬重,连军警也不敢招惹的豪杰。可是,偏偏他的独根苗儿,他寄以极大希望的儿子为贪图一块金表,成了被军警追捕而受伤的一个强盗。马铁奥得知内情,既新奇又神气,对现代社会中过着平庸生活的人们,恰恰富有刺激性的诱惑。
文学批判家博兰克丝就谈到,梅里美十分厌恶一些作家为娱乐公众,剖析在自己身上泛滥的半真半假的感情,“漫无节制地满足庸俗群众的低级趣味的好奇心理”,他有意向流行的趣味挑战,选取和现代文明社会尽可能没有联系的题材。梅里美不愿像巴尔扎克那样通过描述周围生活的边缘去寻觅稀有现象,寻找具有发聋振聩的冲击力,能使多愁善感的市民热血沸腾的奇人奇事。他沿着这种取向,舍弃规矩自成方圆,又塑造了科隆巴、卡门这两个神话般的女性形象。科隆巴是个村野的姑娘,但是拿小说结尾时一个农妇的话来说:“那个姑娘美极了,但我敢说她有一双毒眼。”而这双毒眼,正是她那颗复仇女神的心的窗口。她一生仿佛只有一个目的:为父报仇,除掉仇家。为此她千方百计让她哥哥奥索一个退役的军官就范,终于借奥索之手,打死仇家的两个儿子;最后连承受不了打击而疯了的仇家她也不放过,亲自去看他受痛苦折磨的可怜相。在科隆巴看来,社会、法律、文明、道德,全都毫无意义,她一生只干了一件大事,然后是生是死就无所谓了。这种性格的原始动力,比生命还重要,谁敢碰一碰就要倒霉,甚至可能同归于尽。与科隆巴带有野性的美不同,卡门的美带有一种邪性。“她笑的时候,谁都会神魂颠倒”。美色和她的巫术、狡诈都是她的武器。她靠美色将唐何塞拉下水,成为强盗和杀人犯。唐何塞骂她是“妖精”,她也说自己是“魔鬼”——“不许我做什么我立刻就做”。她不再爱唐何塞时,唐何塞怎么哀求,甚至拔出刀来威胁也没用,她绝不改口或求饶,连中两刀,一声不吭地倒下了。卡门不择手段,蔑视和反抗来自社会和他人的任何束缚:“宁可把整个城市烧掉,也不愿去做一天牢”。哪怕拼了性命,她也要维护个性的自由,保持自我的本色。
梅里美笔下这些人物,根本不负任何使命,与世人所诠释的命运无关;他们处于人事的边缘,游离于社会之外,犹如荒野的芜草、丛林的杂木,随生随灭。他们生也好,死也好,无所谓悲剧不悲剧,无所谓逻辑不逻辑,无所谓意义不意义,不能以常人常理去判断。他们有的只是亡命的冲腾勃发,以及生命所呈现的眩目的光彩。梅里美这些故事的结尾,都是鲜血淋淋的场面,冷酷无情的毁灭,如新郎阿尔封斯被维纳斯勒死,熊人洛奇在新婚之夜将新娘撕烂;《科隆巴》《卡门》中有多少人惨死……然而,梅里美并没有把这种悲剧题材写成悲剧,至少没有写成真正意义上的悲剧,的确是其匠心独运之所在。
《卡门》的读后感3《彼得卡门青》是黑塞27岁时写的成名作,黄色封面上,青翠草坪后,金黄色的树林郁郁苍苍,充满了温暖与生机。
这本书里,黑塞描写了卡门青的前半生,他的友情、爱情和亲情,以及对于人生意义的思索。
卡门青最后感慨,“经历这么多考验,浪费这么多青春之后,我得到了什么呢?”
回头去看,卡门青年轻时博览群书,四处流浪,以投稿写作自力更生;他经历了友情逝去、爱情受挫;他抛弃所谓的社交圈,在平凡人群中寻找温暖;父亲年迈时,卡门青回到群山环绕的故乡,参与村里的房屋翻修,以及两座水坝的修复工程;他曾经”不喜欢与人相处,勉强与人交往,态度总是带着嘲讽与轻蔑”,历经磨练后,他努力变得“平静、谦逊与成熟,内心更加生气勃勃”。
这样可以说,卡门青得到了成为文豪的企盼,美丽动人的经历,还有曾经邂逅的朋友。
好像与我们的青春不一样啊?不用努力上好大学、找好工作吗?对于这个世界,是否我们的理解并不真实?
想起我父亲没上过大学,但是他和我说,考上好大学,你就自由了!那会我也没上过大学,还真的相信了,甚至迫不及待去往他所描述的自由世界。
高中三年,我曾经好奇,为什么身边的同学都不快乐?竟有这么多人(也包括我),盼着高考结束那天,把所有教材狠狠撕破,扔向高不可及的天空。
可真到那一天,我们冲出考场,青春岁月的悲壮与孤独被抛之脑后,大家好像又忘了撕书这件事。也许我们担心,撕了书万一需要复读怎么办?总之,曾经那么期盼的事,突然就不重要了。回首来路,心里有些惆怅。好在,大家都考上了大学,我们可以向前看。
大学第一天,我和一个小圆脸,看着憨厚老实的同学说,以后我们每天去图书馆看书吧!
我在脑海里幻想,四年苦读后,毕业那天,我气质非凡地挥别校园。我为这样雄心壮志的自我,这样青春洋溢的理想激动不已。那时候,我还是清晨七八点的太阳。可惜,我并不知道,那时候也是我大学生活的巅峰,是我青春抛物线的顶点。
四年荏苒,我在图书馆里偶尔停留,读过《大秦帝国》,看了《Prison Break》、几部记不得名字的港剧,从知网上拼凑过几篇“论文”。毕业时,论文指导老师抽空在鼓楼校区见了我一面,他很担心我的论文无法毕业。
关于这,想起我有个朋友,他毕业前一晚倒腾了一篇论文,第二天论文答辩,系主任问他:你论文抄谁的,你知道吗?我朋友一头雾水说不知道。系主任桌子一拍:是我的!
临近毕业,我们工作落定,朋友约我爬泰山。蜿蜒的山道上,雾气氤氲,他和我说了这个段子。我隐隐有种感觉,脚下的泰山,并没有那样一览众山小。大学的世界,不是我父亲描述的那样,也与我的想象去之甚远。甚至,和论文指导老师的理解也不同。他可能不知道,我最后没有修改就把论文交了上去。
我也像卡门青一样追问自己:“经历这么多考验,浪费这么多青春之后,我得到了什么呢?”
一纸毕业证书,一份谋生的工作,以及青春没能免于荒废的遗憾?哦对了,还有那圆脸同学,他在我的提议下,每天读书学习,直至毕业那天。
歌剧卡门的观后感
歌剧《卡门》的观后感,字数不限,文体不限 小女子这厢有礼了歌剧《卡门》完成于1874年秋,是比才的最后一部歌剧,也是当今世界上上演率最高的一部歌剧。四幕歌剧《卡门》主要塑造了一个相貌美丽而性格倔强的吉卜赛姑娘——烟厂女工卡门。卡门使军人班长唐·豪塞堕入情网,并舍弃了他在农村时的情人—— 温柔而善良的米卡爱拉。后来唐·豪塞因为放走了与女工们打架的卡门而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又加入了卡门所在的走私贩的行列。卡门后来又爱上了斗牛士埃斯卡米里奥在卡门为埃斯卡米里奥斗牛胜利而欢呼时,她却死在了唐·豪塞的剑下。
歌剧的序曲为A大调,四二拍子,回旋曲式。整部序曲建立在具有尖锐对比的形象之上,以华丽、紧凑、引人入胜的音乐来表现这部歌剧的主要内容。序曲中集中了歌剧内最主要的一些旋律,而且使用明暗对比的效果将歌剧的内容充分地表现了出来,主题选自歌剧最后一幕中斗牛士上场时的音乐。本剧的序曲是音乐会上经常单独演奏的曲目。
欣赏完如此精彩的歌剧《卡门》,我想很多人都会有一些感想。现在,我就谈一谈我的观后感:
《卡门》的序曲介绍了三段音乐: 西班牙民俗风,斗牛士之歌与命运主题。第一曲敷设出西班牙热情而兼吉普赛风情的地域色彩。第二首斗牛士之歌活泼明亮,取材于西班牙的舞曲,点出了自由主题。第三首命运主题旋律低沉凝重,有如说话的平板腔调,时常以顽固的低音主题重现。卡门代表爱情的本质,正如她的出场歌 Habanera 的歌词所说,自由狂野,变动不居,有如吉普赛女郎,或是叛逆小鸟,没人能捕捉她,驯服她,限制她。
斗牛士之歌也是西班牙舞曲,卡门被斗牛士所吸引,斗牛士的音乐一扬起,她的心就随之起舞。一句口语说出的问句卡门在那里与紧接着出现的命运主题变奏带出了卡门的出场,以及她的Habanera之歌。最后一幕中,荷西手持利刃,在斗 牛场外亲手杀死卡门一景的音乐,是斗牛士主题与命运主题交锋的尖锐时刻。斗牛士之歌在前景,但是每一乐句中断之际,命运主题隐隐浮现,渐渐的,命运主题在斗牛士之歌的句子中间切入,渐趋庞大。这好像两组力量并行,文字(命运)的力量与舞曲(自由)的力量相互拉扯,这两种力量争夺乐团内的空间,同时也织出一首更复杂的曲子。斗牛士杀死牛,场内响起欢呼之声时,恰好是荷西杀死卡门之时, 两首曲子此刻已合而为一。此处讽刺性十分明显,卡门对斗牛士之爱情,卡门对自由的追求,正好带来她死亡的命运,像是那头被放入竞 技场的野牛一般,她的命运早被注定。
我对主要演员卡门的扮演者印象很深刻,她丰满,高贵气质,有些放荡但并不过分,感觉上很狂野,这样的女人很符合卡门的原始剧情,演员Gertseva非常棒的演绎了一个很真实性格的卡门,其他主要演员从技巧上看,都完成和演绎的角色很透彻,很有力量,唯一我觉得不足的是群众演员有些凌乱,因为很多大型戏剧都是从当地招募临时群众演员,加上语言的问题,西方人明显在集体项目上不如中国人整齐,似乎过于自由了些,想想我们国人的大型舞蹈和戏剧,动作整齐流畅,这可能就是东方集体主义精神和西方自由主义精神的明显差别吧。
初三读后感
书本化解时间之障与空间之障,使我们可以和这个星球上任何地方、任何时代的卓越灵魂相逢。书本,使时间不再存在,使我们热爱的人与世界呈现在书桌面前。打开书页,我们可向灵魂之友展开最坦率、最隐秘的诉说。----题记
悠悠中华,自古以来就以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而自豪,四书五经,四大名着等等更是为世人所知。随着现代化的发展,人们追求快节奏的生活,在这个快节奏的喧嚣时代,很少人能够心如止水、心无旁骛的去靠窗静读、闭目静思。屈原曾曰:“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我却慢节奏的生活,我喜欢静静的在夕阳下沿江散步,我喜欢在凉亭里吹风,我尤喜欢看书,阅读。我认为阅读是这个时代最美好且轻松的事情:一人,一书,一颗如水的心,足矣。
《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者本人我也很欣赏,能将东汉末年的三国鼎立之势描写的如此生动,实在难能可贵。第一次接触三国演义是在电视上看到三国演义的动画片,那时候看到赵云长枪白马,煞是羡慕。
大雁南飞,春燕几回,我已长成了少年,已有了看待事物的客观思想。在我十三岁生日那年,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三国演义,是线装的纸质书,有一种历史的厚重感,记得当时我如得到了钻石一般欣喜。自此我们一家人都会陪着我一起阅读,我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面一样,流连忘返,不闻世事。
了解到曹操这个人的时候,开始挺喜欢他的,到后来他杀掉自己的恩人,颇为不解,但他到暮年我又觉得很同情他,一生机关算尽,老奸巨猾,成为一代风云人物却背上骂名。我个人主观上比较欣赏曹操这个人,童年凄惨,一生猜忌只因童年的阴暗生活。在乱世中白手起家,勇献宝刀,智战袁绍,挟天子令诸侯,成就了一生英名。谁能说曹操就值得去恨呢?他一开始的意愿也只是为了保护自己,成就一番事业,救百姓于水深火热,后来虽偏离本意,可谁无野心?
再来谈谈吕布,吕布,可谓三国中最猛勇将,武艺高强却草草结束人生。吕布虽一身高强武艺,但却落得英年早逝。倘若他有一颗忠良之心,怕是三国之史要改写吧。没有把自己的长处发挥好,没有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到头来一场空,真真假假,历的事我也只能妄自夸口。
关羽,勇武的象征,一生风光无限最终大意失荆州,所谓骄兵必败。如果把骄傲稍稍收敛一点,是不是蜀国最后也不至于败落至此呢?
诸葛亮,历赫赫有名的军师,智慧的化身。诸葛亮虽说“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但其实他是有野心的,他有自己的政治抱负,从在南阳草庐里的隆中对便可以看出他虽不出门但知天下事。他为蜀国鞠躬尽瘁,如果刘备没有先逝,怕是蜀国还要风光许多吧。
张飞,有勇有谋,人虽五大三粗心却很细,奈何冲动丢了性命,他在长板桥一人独战曹操百万大军,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他无论气魄还是武艺在三国中绝对可以排上前列,连关羽都说他“吾弟张翼德在百万军中取上将之首级如探囊中取物”。
纵观三国史,不难学到一个道理:若想成就一番事业——力量、智慧、人品、耐性、能力,缺一不可,这些看起来很容易但做起来怕是难上加难,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生而取义者也。我从这本书所学到的远不止这些,所可学的亦远不止这些。三国这本书我读了不下十遍,每次读都有新的认识,两年前读不懂,现在也不敢说读懂。书嘛,就是用来反复咀嚼,反复品味的,在阅读中不断理解、提升阅读水平并提高自己的情操跟精神境界。
读书就像一场旅行,你会为了一个像是了解什么的目的去阅读,但在向前的过程中,路边的风景也很美,除了目的地的风景,沿途的风景事物都会给你的心灵以震撼,激荡并泛起涟漪,荡漾在你的心里,然后化为意识融入你的血液,化为精神力灌进你的眉心,这些意识、精神力会使你变成思想的巨人。
读书可以使我们变成思想的巨人,会使我们知古晓今,使我们有着一颗赤子之心,形成自己的一个孤独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其他的拥有赤子之心的人,我们作伴,我们不孤单。读书,正衣冠;读书,知兴替;读书,明得失。书就像一面魔镜,它使丑陋的外貌变得美丽,使愚昧的人变得智慧,使众生渡化了佛祖。
多思考,多行走,多读书,终生受益。
初三读后感2《上下五千年》是林汉达、曹余章精心编写的一本从唐尧虞舜到中华民国的一本巨著。
我们的国家已经五千多岁啦!在这五千年漫长的岁月里,发生了多少令人可歌可泣、曲折动人的故事啊!书中有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有水淹七军的关羽、有研究西学的徐光启、有口腹蜜剑的李林甫、有统一蒙古的成吉思汗……这些便是历史长河中的朵朵浪花。
其中,关羽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他长着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骑着赤兔马,手拿青龙偃月刀。他不仅长相好,而且武艺高强。他降汗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华容道义释曹操。他这种品质令我无比敬佩。
书中《完璧归赵》这集让我百看不厌,故事讲述了秦昭襄王要赵国的“和氏璧”,愿意用十五座城池来交换,赵王生怕秦国说话不算数,反悔了,赵王可不就吃了大亏吗。但赵王又怕不愿交换宝璧,得罪了秦国,伤了两国的和气怎么办?后来,赵国派出了使者蔺相如,蔺相如以他的聪明才智,反而一举两得,不仅让赵国得到了十五座城池,还把宝璧安全地送回了赵国。文中情节环环相扣,计谋与技谍之间如蜘蛛网般交织在一起,让读者目不暇接、身临其境。
我爱阅读《上下五千年》,因为它让我们能获取更多的知识,了解更多的历史,像这样的一本好书我们为什么不去珍藏它呢?
初三读后感3粗看《三国演义》,对一个人感觉特别有意思,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猛将军——张飞。
张飞是个燕颔虎须,豹头环眼的彪形大汉,他性如烈火,嫉恶如仇,非常勇猛。张飞手上拿的是丈八蛇矛,他与刘备、关羽义结金兰,跟着刘备报效国家。张飞对有学问的人很是很有礼貌的,如刘巴初降时,张飞立即到他家拜访,但刘巴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张飞虽然很气愤,但没有抱怨说一句。张飞也珍惜英雄看重英雄,如捉到严颜时,严颜宁死不屈,张飞敬重他的为人,将严颜待为宾客。
张飞很勇猛,曾经带领二十骑兵在长坂坡当阳桥头上一声大吼,吓退了曹操十三万大军,还吓死了夏侯杰。张飞实在是太勇猛了,他就这么一吼,居然吓退了曹操的十三万大军!更厉害的是夏侯杰还被吓死了!这实在是太夸张了,张飞未免也太厉害了吧!
张飞脾气也很暴躁,对士兵非常严厉。刘备经常劝张飞:“你用刑太严,甚至有时杀错人,又每日鞭打犯错误的军官,打完之后又把这些人安排在身边,一点防备也没有,这样下去必然会惹祸上身。”但张飞始终没有醒悟,被刘备不幸说中了。所以当张飞在阆中被部下范疆、张达杀死,刘备听说张飞的军营都督有紧急事情上报时,就猜到是什么事情了。
《三国演义》把一个个人物描写地栩栩如生,让人不得不拍手叫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真是名副其实啊
初三读后感4《水浒传》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它是施耐庵所著!
《水浒传》主要是英雄人物的传奇故事,书中有一百零八个好汉,他们个个性格鲜明,光彩照人。水浒英雄中的李逵、鲁智深、武松、林冲等人,家喻户晓,长期活在人们心中。而在众多的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武松。
武松武艺高强,性格刚烈。武松在作者笔下是力和勇的化身,他有超人的大力、大勇。景阳岗打虎是《水浒传》中最精彩的章节之一,也最能表现武松的力和勇。上岗打虎之前武松先去喝酒,一般人喝两三碗便醉了,而武松一连喝了十八碗而不曾倒,同时还吃了四斤牛肉。这让我们想,如此酒量和饭量的大汉,有可能把老虎打败。当他在大青石上睡觉时,一只大老虎出现在他的眼前。大老虎进攻时一扑、一掀、一剪,而武松毫不畏惧,表现得非常机敏,干净利落地一躲、两闪。过了一会儿,武松见可以出手了,便转入进攻。他双手抡起哨棒,使尽平生力气向老虎打去,没想到慌忙中打在枯树上,将哨棒打折了。于是他丢掉半截棒子,赤手空拳打老虎。他两只手按住老虎,把脚放在老虎脸上,又把老虎头按到黄泥坑中,提起铁锤般的拳头,又给了老虎五七十拳,将老虎打死。这便体现了武松的力和勇,他超人的神威和武艺真是令人佩服。
武松还敢做敢当,不连累人,光明磊落。例如,当他得知哥哥被西门庆和潘金莲害死时,决心报仇。他先去官府告状,他相信官府会主持公道。最后告状不行,他便亲手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然后便去自首。从这儿可以看出他敢做敢当,光明磊落的一面。
《水浒传》这本书很好看,写得很精彩。除了武松,书中还塑造了许多英雄人物形象,像李逵、鲁智深、林冲等,都非常吸引人,值得我们去阅读。
初三读后感5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样东西,它不但能给你生存的勇气,还能使你的生命更有意义。这种东西还特别珍贵,是用金钱也买不到的。
这种东西叫友谊。
要是我们的生活里没有朋友,没有友谊,将会是多么地孤独呀!而小猪威尔伯的一生是幸福的,因为它有一个成天陪伴它、而且为了救它而宁愿牺牲自己生命的朋友,这个朋友就是蜘蛛夏洛。
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我的心被深深地打动了。
故事还得从在朱克曼家的谷仓说起,在那个谷仓里,住着一群小动物, 其中包括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
夏洛给威尔伯的第一感觉是可怖的,但是孤独很快就迫使他对夏洛有 了进一步了解,并惊喜地发现夏洛其实有一颗特别善良的心.
随着日子的一天天流逝,小猪威尔伯渐渐长大。终于在夏日某一天, 它领悟到自己未来的命运是要成为熏肉火腿的,这让它很悲痛,很绝望。它开始歇斯底里地哀号:“我不想死啊,我不想死啊!”,那种声音是多么地凄惨啊!
作为威尔伯的好朋友,夏洛显得异常地镇静。他坚定地对威尔伯说: “你不会死的,我救你!”它吐出一根根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 奇迹的网上文字,这让威尔伯在集市上赢得了特别奖。在某一个安享天年的 日子里,小猪威尔伯得救了。可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夏洛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献给了挽救朋友的工作中,直到死亡的最后 时刻,他也没有要求任何的回报。这种无私的关爱和纯粹的友善,是多么珍 贵啊。
虽然夏洛的一声“再见”,伴随着曾经的蛛丝随风飘散,可是我相信, 在每一个读者的心中,都会留下一张网,一张夏洛的网。
夏洛虽然死了,可他的死绝不是悲剧,因为她的生命已经达到了圆满。 我们甚至能够感受到,夏洛的灵魂是闪光的,是不灭的,是永生的。总之,没有威尔伯,夏洛的网就不会那么独一无二的完美; 没有夏洛,威尔伯永远也不会闪光。我想,友谊的意义及价值也就在这里。
初三读后感6你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一切么?或许你会毫不迟疑的说:“会”。那么你愿意包容你所爱的人的过去么?也许你会忧郁,那么先不要急着回答,建议先看看《苔丝》!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就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悲剧,老长老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成为了很老很老的人们心中的疼痛。它的情节用现在的观点看似乎有点老套,但却深刻反映了古老的宗法制农村在资本主义势力侵蚀下瓦解的悲剧。苔丝的失贞主要是亚雷.德伯的责任,她第二次落入亚雷.德伯之手是她的父母、安机.克莱和亚雷.德伯共同的责任,而她终于杀死亚雷.德伯则是一位受尽欺凌的弱者的最后反抗。在苔丝身上,我们自始至终看到的是她纯洁本性对逼迫她的力量的苦苦挣扎。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作为女人,她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美人加了点色,那就是着重去写了她的唇,她唇上的曲线。说那是任何男人都会为之神魂颠倒。红丽娇艳,如花沾露的唇,本身就是情种,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
苔丝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命运却不可逆转。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择,我相信她最终仍然会走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远走他乡。关于社会的悲剧,家庭的悲剧,人性的悲剧已有很多定论,令我感到叹息的只有苔丝和克莱的爱情悲剧。
两个人吃尽了苦头,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只是物是人非,苔丝选择了死亡来成全他们美好的爱情。终究到底是一场空。
对于苔丝来说,她承受的苦难远大于克莱,她内心的彷徨无助克莱永远体会不到,如若不是苔丝的善良痴心,不计一切的去爱克莱,他们早已成为陌路人了。受尽苦难的苔丝实际什么都没有得到,受尽了侮辱,却只想到要成全克莱的高尚纯洁,最后只能把克莱拜托给自己的妹妹。在这场爱情当中,克莱是完全的操控着,最后的大赢家,苔丝是完全的牺牲者,纯粹的奉献自我至死方休。克莱表现出来的虽然看上去是维护心中那份对爱情的信念,实际暴露出来的是那份冷酷与自私!他爱的仅仅是自己虚构的一个形象,并非活生生的苔丝。如果不是在异国他乡遭受病痛的折磨事业的失败我相信他不会还记得有个苔丝在泥沼里苦等着他前去营救。
爱情的发生,谁能说清楚孰真孰假?天时地利人和都要到位,一点点细小的差错就能导致去安排的否定。即使最终结为伉俪,也无从分辨爱情是否真的发生过。她那么爱安琪儿,不仅是他的容貌,不仅是他的琴声,不仅是他能给她带来的一切,甚至包括失去的,甚至为他所受的痛苦,她都能承受。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学唱他喜欢的歌,连他的那些理论,那些她自己还似懂非懂的理论,她都牢记着,奉若神明。
他成了她的呼吸,她的生命。当安机问伊兹,那个曾经爱他的姑娘,能否像苔丝那样爱他时,伊兹几乎脱口而出,她不能,因为苔丝的爱是无法比的,她可以为他而死的。在别人眼里,都能看出苔丝,如此厚重的爱。可见这爱的程度了。
安机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克莱尔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她最终选择了离开。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爱人却狠心的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
苔丝的爱,不仅表现在欢愉时,全身心的投入。更在于,当她明知道,安琪儿抛弃她,在她痛苦万分,而安琪儿梦游时,抱着她走时,她本可以叫醒他,唤回他的爱心,取得召他回头的可能时,她也在为他醒来着想,怕他醒来懊悔,而放弃。
虽然后来克莱尔意识到自己的偏见和狭隘,他的心仿佛看见天上有一颗名叫“苔丝”的星星对他说:“亲爱的,现在你原谅我了么?”
很美的感觉。但是,这终究是一个悲剧,仿佛许多的爱情都是如此。为什么不可以抗拒,抗拒那虚伪的道德!离别,等待,彷徨,后悔……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
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如果你深爱一个人,就应该接受她的过去,因为过去也是她的一部分,是她心灵的一部分。如果你不能接受她的过去,就永远无法走进她的内心,她那颗深爱你的.心。情到深处是理解,爱到深处是包容,因为爱,可以让我们的心像蓝天大海一样宽广,一样无私。因为爱的温度能溶化一切。因为,爱是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理由。
初三读后感7这是个悲哀,久存我心。
自然的魅力自然是无穷的,这点大家应该有目共睹。在边塞里我们可以看着湛蓝的天空发呆,没有斥责声;在边塞里,我们可以捧一杯咖啡,骑会儿马,打量会两只短袜,就这样惬意的度过一分一秒,尽管知道大部队可能已经放弃自己了。而邓巴中尉却选择了去到一个危险,纯真的一种让我为之悲哀的氏族——科曼奇人,他们单纯,善良,团结,却因为白人士兵的一次又一次侵犯而走向灭亡,他们与自然和睦相处,他们狩猎,他们为了保卫家园而牺牲,他们抵制外族,他们……。在这里,没有什么邓巴也没有什么中尉,,只有与狼共舞。
书的前部写得野外生活很惬意,很阳光,是邓巴在边塞飞驰的一种洒脱,是在尽情展现大自然的风光,两只短袜是在向人类示好,只能叫人不心生向往,这时的踢鸟把发现邓巴的消息带回了部落,科曼奇人却误以为邓巴是神,一直没有伤害他,尽管他是以白人的身份展现的;书的中部,写得是邓巴协助科曼奇人挺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甚至威胁到邓巴的性命,然,邓巴却一次又一次的义无反顾,终,成功,所有的族人至此以后,也并没有把邓巴当做神了,只是把他当做英雄,一个伟大的英雄,他是白人的骄傲,是与众不同的白人,在所有科曼奇人眼中,他善良,他幽默,他有责任感,他冷静,他沉着,他机智,他们之间的交流是由另一个双重身份的握拳而立作为桥梁的,进行沟通,后来,与狼共舞也会很多的科曼奇语了;在书的后部,邓巴与握拳而立结婚生活在一起,他两都具有双重身份,在合适不过,然,当读者们均以为故事会以邓巴与握拳而立幸福的生活在科曼奇营时,迈克尔作者却来了个360大转弯,此时,白人来犯,他们抓住了邓巴,认为他是叛徒,决议上交他,以枪毙为终,所幸,邓巴逃了出来,却受了重伤,西斯科这匹好马陪伴了邓巴出生入死多年的好马,被他们杀了,连老狼,两只短袜也被枪毙了,我愤怒不已,我同邓巴甚至是印第安人一样,对这些自以为是的野蛮人充满了厌倦,充满了排斥。书的结局是在冬天暴风雪来临之际,全族人都要进行迁居,此时,邓巴提出了与握拳而立私奔到天涯,这样就不会连累整个科斯曼族了,因为,白人士兵是不会放过一个叛徒的,最终,以十熊这位智者,这位族长大人的挽留作为结局,就没有了下文,我不知与狼共舞有没有答应,正因如此,才发人深省,过去,我们常以为野人这些人才是野蛮人,却不曾想……
这本书还原了历史的真相,解开了一直一来我们对印第安人的误区,野人其实并不是很野蛮,而所谓的文明人只是表面的文明,野蛮确实他们内心根深蒂固的邪念,也许,只有在这最古老、最年幼的社会的时候,这个社会乃至国家,地球才是真的快乐,真的日趋文明化。---仅是看完迈克尔先生的书有感而发。
初三读后感8萧红,民国时期女作家,有许多感人肺腑的经历。这位女作家笔下的《呼兰河传》,使我感触很深。这是一本书,一本不普通的书,它的韵律似一首歌,跌宕起伏,连绵不绝。开始时,它给人以愉快的感受,但,越来越久,你就会发现它是一串凄婉的歌谣。
我们先从萧红的生平说起吧。
她出生在一个地主制的家中,她的父亲是位官吏,具有浓厚的封建化思想,他对萧红冷漠无情,只有祖父疼爱她。她的母亲在她年幼时病故。祖父张维祯是一个很好的老人,她经常和祖父去小园玩。
所以萧红的后期作品《呼兰河传》是以她和祖父的回忆为题材。我记得有这么一段:
我家有个大园子,这园子里蜂子、蝴蝶、蜻蜓样样都有。蝴蝶有黄蝴蝶、白蝴蝶。这些蝴蝶太小,不太好看。好看的是大红蝴蝶,满身带着金粉。蜻蜓是金的;蚂蚱是绿的;蜂子嗡嗡地飞,胖圆圆的和一个小球似的,落到一朵花儿上不动了。
瞧,祖父的园子多热闹啊!
祖父的园子也是自由的。
太阳在园子里特别大。花开了,就像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似的。虫子叫了,就像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要怎么样就怎么样,要做什么就做什么。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谎花就开一谎花,愿意结一黄瓜就结一黄瓜。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它愿意长上天去也没人管。蝴蝶随意地飞,一会从墙头飞来一对黄蝴蝶,一会又从墙头飞走一只白蝴蝶。它们是从谁家来的,又飞到谁家去。太阳也不知道这个。只是天空蓝悠悠的,又高又远。
萧红的这两段话,描写了祖父的园子又大又自由,既有动物,又有植物,是很好的两个章节。
作家,萧红,原名张乃莹。她用自己简短的一生讴歌了现实的残酷与生活的无情与有情。
初三读后感9如果你双目失明,看不见灿烂的阳光,看不见雨后的彩虹,你会伤心吗?如果你双耳失聪,听不见鸟儿的欢唱,听不见泉水的丁冬,你会痛苦吗?如果你心里有很多想说的话却连一个音都发布出来,你会绝望吗?而海伦。凯勒身患这三种疾病却微笑地生活着。
1880年6月27日,海伦出生在美国亚拉巴马州北部的一个殷实的家庭里,就在她快一岁的时候,一场可恶的病魔无情地剥夺了海伦的视力和听力,让她变成了一个又聋又哑的孩子。这一切,就像一场噩梦,海伦今后将面对一个黑暗,无声的世界,那是多么可怕啊!幸而,海伦有一个慈爱的父母,海伦从小就受到真善美的熏陶,她幼小的心灵中,始终点燃着一盏明灯。
海伦七岁的时候,她得启蒙老师沙利文小姐来了,带来了一缕海伦才能看到的光明。沙利文小姐用自己独特的方法教海伦学会了很多单词。海伦发觉自己能够写作或者发出声音。对于一个生活在无声世界的人来说,再也没有比这些更让她兴奋的了。她觉得整个世界变得从未有过的美好。每个白天,她都充满了喜悦;每个夜晚,她都盼望着新的一天的到来。
海伦十岁那年,在郝拉先生的精心训练下,海伦学会了说话。在海伦十六岁那年,海伦静茹了剑桥女子中学进行了系统的学习。海伦开始了没日没夜的学习,经过艰苦卓越的努力,海伦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哈佛大学德克立夫学院的考试。在大学里,海伦额外付出成倍的时间记笔记和理解功课内容。终于,经过不懈的努力,海伦获得了宝贵的大学学位,成为人类历史上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的第一位盲聋人。海伦一生写了很多着作,如《我生活的故事》,《石壁之歌》,《走出黑暗》及《乐观》等等。海伦的文章吸引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她独特的人生经历感动并激励着无数脆弱的心灵,也激励着我奋发图强,做一个坚强而又刻苦努力的人。
初三读后感10话说东汉末年,华雄堪称是一代猛将。他带兵讨伐袁绍,一连斩了袁绍两员大将。
袁绍向着长天叹了一口气,说道:难道我军中没有一人能够胜过华雄吗?这时,一个小兵来报,说:报―――,华雄正在外叫骂,要求元帅派一个人同他比试。袁绍把手一挥,摇摇了头,说:去,告诉他,我军愿意投降。且慢!曹操走了进来,元帅,我向您推荐一人,他包您满意!看着袁绍一脸疑惑,他便拍了拍手。一个高大挺拔、玉树临风的人走了进来,他长胡飘飘,彪悍的脸上似乎久经风霜。袁绍奇怪地问:这是谁?我怎么没有见过?他双手抱拳,恭敬地说:末将关羽,最近才投于元帅帐下。可是,你没有什么战绩,连我的两员大将都死于华雄刀下,你怎么可能会胜过华雄呢?关羽见他不相信,于是就立下了军令状。曹操连忙献上一杯热乎乎的酒说:关兄,喝了这杯送行酒再走吧。关羽执意不肯,他要斩了华雄再喝。
关羽走出帐外,大喝一声:逆贼华雄!还不快快下马受擒!华雄见关羽威风凛凛,毫不畏惧他,不经打了个寒颤,尽管这样,他仍然装出一副威风八面的样子。华雄喊着:一个无名小卒竟如此狂妄,有本事的就来呀!于是,他们互相朝对方冲了过去。关羽一来便出了一个剪刀,而华雄也出了一个剪刀,平局;第二轮接着开始了,关羽出了一个布,而华雄却出了一个石头,关羽胜!啊,我输了!就在这时,关羽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到空中,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回转,然后将刀尖直指华雄,一刹那间,华雄的头已被关羽斩于马下,青龙偃月刀上血迹斑斑。关羽提着华雄的首级回到帐内,说:启禀元帅,末将已将华雄首级带来了。帐内一片惊呼声。而那杯酒的热气还一股一股地往上窜。这时,帐内安静了下来,鸦雀无声,各个将士大眼瞪小眼。而袁绍和曹操更是对关羽佩服得五体投地。关羽一把夺过桌子上的酒,一饮而尽。
这就是传说中的温酒斩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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