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北平》,读后感,400字老舍是一位“北京味儿”很浓的作家。他生在北京,长在北京,从1899年出生到1966年出世,从1899年出生到1966...
《想北平》 读后感 400字
老舍是一位“北京味儿”很浓的作家。他生在北京,长在北京,从1899年出生到1966年出世,从1899年出生到1966年去世,老舍一生中有四十二年是在北京度过的。他最有影响的作品,如小说《骆驼祥子》、《四世同堂》,话剧《茶馆》、《龙须沟》等,都是用北京话写的,也是以北京为题材的,通过对北京人的生活方式、社会文化和心理特点真切生动的描绘,展现了丰富多彩的北京社会风情画。
《想北平》是一篇散文,在一篇短短的散文作品中,如何表现北京,老舍觉得很为难:“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都写什么?他又不愿只“凭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不知道的”,更怕挂一漏万,埋没了北京的种种好处。如果只是机械地罗列,平铺直叙,写成一篇北京地方风光的指南就更没味道了。老舍决定写出“我的北平”,通过他与故乡亲如母子的关系,写出他对北京的无限眷恋。
作品一开始,老舍就情不自禁地说道:“我真爱北平。”但他马上又说“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这“说不出”三个字,在两段文字中四次重复出现,反复强调,作者解释是因为他“不是诗人”,不会“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灵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实际上,并不是作者做不到,而是他不愿意义照着通常的方法去写,因为即使用尽了“一切好听好看的字”也难以道尽自己对北京的爱。于是他另辟蹊径,抛开一切美好的词语,用最通俗质朴的言辞,用最能引人共鸣的表达方式,将自己对北京的爱喻为对母亲的爱。扑克似平常最奇崛,这不仅恰当地道出了作者对北京爱得真切和深沉,也很容易打动读者的心。老舍特别爱自己的母亲,是文坛佳话,他将北京喻自己的母亲,这其中的分量,要超出常人几分,因此,他对北京表达的爱心,也颇有自己的独特个性。他说,“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北京的“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他所表现的,是“我”和北京,“我”和有“你”,“你”中有“我”,融中一体,密不可分。这就超出了一般的客观描写,他不仅要告诉读者北京是个什么样子,而且还要人们分享他对北京的爱,他不是在“写”北京,而是在“想”北京。
但这并不是说老舍对北京的爱是盲目的。这爱中有理性,有认知。写出一个地方的特点,包括一个人对某个地方的喜爱,往往要通过比较才能看得出来。在文章中,老舍声言自己“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又联系自己丰富的亲身经历和感受,将北京和“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相比较,从城市的整体结构、建筑格局、环境气氛、生活情趣等方面,历数北京的好处。北京之美,“不在有好些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而且“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北京“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北京“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总之,北京是大都市,却保住了乡野的幽静,让人和大自然保持着亲近。另外,作者特别说道,北京虽然也是有钱人的天堂,但“你我这样一个贫寒”的知识分子,仍然可以尽情享受它的美。所以作者花费了大量笔墨,去写北京的物产,写北京平民的日常生活。一枝一叶总关情,正是这样的叙述与描写表明了作者与北京的亲密关系,他真正融进了它的生活,深入到了它的血肉肌肤之中。如果老舍是北京的一个观光客,即使对北京再喜欢,也不可能有如此细致入微的体验,当然更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难怪他在述说北京的种种好处时不禁“要落泪”,禁不住深情地呼唤:“真想念北平呀!”
这最后一句还有一层更深的含义。这篇散文写于1936年,作者当时不在北京。那时日本帝国主义已经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丧权辱国的“何梅协定”的签订,适应日本侵略需要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都说明华北危急,北京危急。作者作为一个热爱北京的爱国知识分子忧心如焚,思今家乡之情,较平日更为强烈,这一声呼唤,充满了民族忧患意识,震人心弦。
《想北平》的语言通俗、纯净而又简洁、亲切。通白是为了加强作品的生活气息,使它亲切感人,也是锤炼语言的结果。作者曾说:“我的文章写得那样白,那样俗,好象毫不费力,实际上,那不定改了多少遍。”(《关于文学的语言问题》)纯净、简洁同样也靠千锤百炼。比如文章写到积水潭:“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短短几句,文字不多,但写景、状物,营造气氛,表现有物情感,都笔笔到位,如同天成。
《想北平》是一篇散文,在一篇短短的散文作品中,如何表现北京,老舍觉得很为难:“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都写什么?他又不愿只“凭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不知道的”,更怕挂一漏万,埋没了北京的种种好处。如果只是机械地罗列,平铺直叙,写成一篇北京地方风光的指南就更没味道了。老舍决定写出“我的北平”,通过他与故乡亲如母子的关系,写出他对北京的无限眷恋。
作品一开始,老舍就情不自禁地说道:“我真爱北平。”但他马上又说“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这“说不出”三个字,在两段文字中四次重复出现,反复强调,作者解释是因为他“不是诗人”,不会“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灵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实际上,并不是作者做不到,而是他不愿意义照着通常的方法去写,因为即使用尽了“一切好听好看的字”也难以道尽自己对北京的爱。于是他另辟蹊径,抛开一切美好的词语,用最通俗质朴的言辞,用最能引人共鸣的表达方式,将自己对北京的爱喻为对母亲的爱。扑克似平常最奇崛,这不仅恰当地道出了作者对北京爱得真切和深沉,也很容易打动读者的心。老舍特别爱自己的母亲,是文坛佳话,他将北京喻自己的母亲,这其中的分量,要超出常人几分,因此,他对北京表达的爱心,也颇有自己的独特个性。他说,“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北京的“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他所表现的,是“我”和北京,“我”和有“你”,“你”中有“我”,融中一体,密不可分。这就超出了一般的客观描写,他不仅要告诉读者北京是个什么样子,而且还要人们分享他对北京的爱,他不是在“写”北京,而是在“想”北京。
但这并不是说老舍对北京的爱是盲目的。这爱中有理性,有认知。写出一个地方的特点,包括一个人对某个地方的喜爱,往往要通过比较才能看得出来。在文章中,老舍声言自己“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又联系自己丰富的亲身经历和感受,将北京和“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相比较,从城市的整体结构、建筑格局、环境气氛、生活情趣等方面,历数北京的好处。北京之美,“不在有好些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而且“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北京“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北京“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总之,北京是大都市,却保住了乡野的幽静,让人和大自然保持着亲近。另外,作者特别说道,北京虽然也是有钱人的天堂,但“你我这样一个贫寒”的知识分子,仍然可以尽情享受它的美。所以作者花费了大量笔墨,去写北京的物产,写北京平民的日常生活。一枝一叶总关情,正是这样的叙述与描写表明了作者与北京的亲密关系,他真正融进了它的生活,深入到了它的血肉肌肤之中。如果老舍是北京的一个观光客,即使对北京再喜欢,也不可能有如此细致入微的体验,当然更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难怪他在述说北京的种种好处时不禁“要落泪”,禁不住深情地呼唤:“真想念北平呀!”
这最后一句还有一层更深的含义。这篇散文写于1936年,作者当时不在北京。那时日本帝国主义已经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丧权辱国的“何梅协定”的签订,适应日本侵略需要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都说明华北危急,北京危急。作者作为一个热爱北京的爱国知识分子忧心如焚,思今家乡之情,较平日更为强烈,这一声呼唤,充满了民族忧患意识,震人心弦。
《想北平》的语言通俗、纯净而又简洁、亲切。通白是为了加强作品的生活气息,使它亲切感人,也是锤炼语言的结果。作者曾说:“我的文章写得那样白,那样俗,好象毫不费力,实际上,那不定改了多少遍。”(《关于文学的语言问题》)纯净、简洁同样也靠千锤百炼。比如文章写到积水潭:“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短短几句,文字不多,但写景、状物,营造气氛,表现有物情感,都笔笔到位,如同天成。
《想北平》读后感
在我的童年中,书是我知心的伙伴。书里包含着太多太多有趣的问题和知识,让我去思考,去回味。这不,最近我又在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交流知识”呢!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是一本关于讲述盲人的奇迹故事,书里讲述了一个叫海伦。凯勒的残疾人,她在盲与聋的双重包围下,被莎莉文老师给予了新的希望:她让小海伦重新认识这个世界,认识英语单词……终于,在莎莉文老师的不懈努力之下,海伦终于考进了哈佛大学,并创建了一百多家残疾人救助中心。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是一本关于讲述盲人的奇迹故事,书里讲述了一个叫海伦。凯勒的残疾人,她在盲与聋的双重包围下,被莎莉文老师给予了新的希望:她让小海伦重新认识这个世界,认识英语单词……终于,在莎莉文老师的不懈努力之下,海伦终于考进了哈佛大学,并创建了一百多家残疾人救助中心。
老舍的《想北平》读后感500字
老舍去过巴黎,住过伦敦,可痴痴念叨着的,还是北京。说人家的城市笨拙,自家的城市庄重;说人家的城市喧闹,自家的城市有人情味。读者看着看着便要笑了:“好个明显的地域情结嘛!”
可谁不知道,老人这份固执的喜爱,不留情面的批评,全是因为他深爱着他从小生长的地方——京城啊。
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可以面向着快乐的坐上一整天的积水潭,温和的香片茶,胡同里各房子的院子和树,牵牛靠山竹草茉莉青菜果子等,老人都深深的爱着。
也许每个人都有这样一份深深的、浓浓扯不断的情感牵系,因着这种牵系,便含着笑含着泪纵容了自己那份偏执的喜爱。
老人如是。“言语是不够表达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以至于“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
我们所熟悉的地方,山不巍峨却是绵绵的,水不秀丽却是悠悠的,花不红草不绿却是芬芳葱郁的。即便不深爱却也割舍不了热爱的情怀。
校园里幽幽的花香,课间同学传来的字条,作业本上老师批改的痕迹,还有毕业册上祝福的话语;母亲熬的粥,小妹妹扎起的辫子,拴在门口的西洋狗,还有村子里的那条水沟……这一切我们享之坦然并心存感激,即便将来远去,在他乡也能满心骄傲的怀念。一种叫乡愁的心情在回忆中也就可以淋淋洒洒地凄凉、惦怀一阵了。
许多的美好,并不是我们看不见并不是我们不想赞美,只因它们藏在内心最深处未激荡起涟漪,也就不会澎湃过分眷恋的情绪了。
老舍可以打开窗户扯起嗓子,说“我真爱北平”。
我就不行了。
我是一时之间被老舍的情感同化了。我没有文学大师那样的笔功把爱雀跃白纸黑字之上,我没有背井离乡得可以随时乡愁一把,所以也只能在梦里试着走出现在生活着的圈子,然后在另个角落点燃思乡之情。
其实我是渴望外面的世界的,纵然不会如三毛一样跑到撒哈拉大沙漠去,却也实在想过离开此地远走他乡。我也诚然不知,若真离开了,想念之情会不会更甚。
忽然就忘了该写些什么,思想停滞了。老舍的乡愁也被我烟消云散掉了。
从《想北平》中读老舍——平淡中见真情
再次提笔想写东西时,我突然惭愧地觉察到:因为自从高考结束后,我就再没有碰过“笔”,若不是这次作业“逼迫自己”拿起笔来,我还真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和神圣的“笔”再见。 “笔”这个字眼对我来说,一直是被尊敬和崇拜的。甚至在高中的某些日子里,我痴痴地梦想自己有一天能用“笔”表达出自己的心声,表达出社会的角角落落的影像……可惜而后的自己整日所接触的东西和“笔”这个带有境界感的字眼颇有距离,于是惭愧的我渐渐疏远了“笔”,或者说是“笔”渐渐抛弃了我。
面对作业题目的我,同样只能用“惭愧”来形容自己。因为我读过的近代文学作品少之又少,面对着一个个“相识”但不“相知”的作品名称,我只能在取笑自己的同时抓紧时间“抱佛脚”,于是便有了接下来的感想,希望老师批阅的时候不要太要求我对作品的挖掘能力。
“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如果把北京城看成一本古书,我已经接触了许多位读者,从汪曾祺的“胡同”到史铁生的“地坛”到郁达夫的“秋天”,每个人都对北京有自己的一番品读,而今天我走进的是另一位“哈姆莱特”的世界,老舍话北京。
看到《想北平》的原文,我不禁暗喜,因为文章短短千把字,肯定易读、易懂、易分析。北平的美自然在于“风神古韵”,自然景色与人文景观可谓“应有尽有”。带着对“红墙金瓦” 、“绿湖青山”的期待,我跟着老舍漫步于对北平平静的情感中,慢慢地走,细细地寻,认真地品。
可遗憾的是,走完“全程”我都没有找到任何有关北平的传统丽景,从头至尾都是“平淡有余,波澜不足”的感觉。哪怕是老舍最情有独钟的四合院的一片瓦的出现,哪怕是老舍最心爱的茶馆中的大碗茶香,多少也能吻合我的猜测。可相反的是,出现在我眼中的只是诸如青菜豆腐似的大众情景。老舍对北平的情感在哪里?难道是朦胧一片看不清的迷雾,或是像他自己所说“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老舍都表达不出的爱,到底该是一种怎样复杂的感情?我继续寻,继续品。
“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晴蜓,我可以快乐的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 。“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是多么省钱省事而也足以招来蝴蝶呀” !“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似的美丽。果子有不少是由西山与北山来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呀!哼,美国的橘子包着纸;遇到北平的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近似于孩子般的话语平静而又沉重的撞击着我的心灵,我似乎能蒙蒙胧胧地体会到老舍那朴而实地情感。其实,正是这话语的平实才表达着北平给老舍的幸福与甜美,像摇篮般的舒适岂是轻易能睡得到的,像院中招来蝶的花岂是轻易能赏得懂的。还有那“带泥儿的韭菜”,“批着霜儿的沙果”,只有深爱乡土的人才会闻得到这些“乡味儿”。人们对温暖的家乡的感情其实并不是集中于家乡的壮丽景色。相反,感情来源于生活,来源于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事务与人物。老舍的情感就在这里,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而这种细腻,这种挚爱或许不是紫禁城的雄伟所能概括,不是长城的蜿蜒所能表达,而是近似温床的美妙,近似摇篮的舒适,哺着老舍对安详生活的渴。恰恰是这些平凡细小事物,通过老舍主观性的带着北平儿化的语言向我们敞开了一个平民知识分子闲雅、安然而热烈的情怀。也正是因为普通,因为质朴,老舍带泪的思念和眷念反而如此真,如此切!
看到“小儿安睡在摇篮”,我才知“老舍对北平”犹如“儿子对母亲”,“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作一件事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地时候,我欲落泪”。回过头来再读到这一句,我才能领会老人那浓浓的乡愁,如大山,或许不够巍峨,但却是绵绵的;如流水,或许不够秀丽 但却是悠悠的。花不红草不绿却是芬芳葱郁的。即便不深爱却也割舍不了热爱的情怀。
若是在一年前,在我读高中的时候,我或许还不能懂得“家乡”这个词汇的魅力,而如今,“背井离乡”的感觉倒成了每一个大学生必怀的情感。我便也想到了我生活了18年的那个叫做“家乡”的地方,那里有母亲熬的粥,有永远温暖的房。有我读过的学堂,校园里幽幽的花香,课间同学传来的字条,作业本上老师批改的痕迹,还有毕业册上祝福的话语,毕业照上的“解放了般”的神采……这一切我们享之坦然并心存感激,即便将来远去,在他乡也能满心骄傲的怀念。一种叫乡愁的心情在回忆中也就可以淋淋洒洒地凄凉、惦怀一阵了。
本是写作业,作读后感。可“感”中生“情”,我也着实的感动了一把。这或学就是文字的功能,文字的魅力。当然,魅力的体现离不开艺术家的描绘与加工。《想北平》自然是这样的一篇文章,潜藏着作者的平民气质,而气质源自于作者自身定位和精神追求:平凡、谈泊。作品的感召力源自一双“关注平民”,“关注底层”的眼睛。老舍被称为“人民艺术家”,原因就在这里吧。因为普通,所以众口咸宜;因为入情,故而感人至深。
“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在这里我也用原文中的一句作结,以表达对我的家乡的思念,表达对老舍,对我们的艺术家的崇敬!
可谁不知道,老人这份固执的喜爱,不留情面的批评,全是因为他深爱着他从小生长的地方——京城啊。
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可以面向着快乐的坐上一整天的积水潭,温和的香片茶,胡同里各房子的院子和树,牵牛靠山竹草茉莉青菜果子等,老人都深深的爱着。
也许每个人都有这样一份深深的、浓浓扯不断的情感牵系,因着这种牵系,便含着笑含着泪纵容了自己那份偏执的喜爱。
老人如是。“言语是不够表达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以至于“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
我们所熟悉的地方,山不巍峨却是绵绵的,水不秀丽却是悠悠的,花不红草不绿却是芬芳葱郁的。即便不深爱却也割舍不了热爱的情怀。
校园里幽幽的花香,课间同学传来的字条,作业本上老师批改的痕迹,还有毕业册上祝福的话语;母亲熬的粥,小妹妹扎起的辫子,拴在门口的西洋狗,还有村子里的那条水沟……这一切我们享之坦然并心存感激,即便将来远去,在他乡也能满心骄傲的怀念。一种叫乡愁的心情在回忆中也就可以淋淋洒洒地凄凉、惦怀一阵了。
许多的美好,并不是我们看不见并不是我们不想赞美,只因它们藏在内心最深处未激荡起涟漪,也就不会澎湃过分眷恋的情绪了。
老舍可以打开窗户扯起嗓子,说“我真爱北平”。
我就不行了。
我是一时之间被老舍的情感同化了。我没有文学大师那样的笔功把爱雀跃白纸黑字之上,我没有背井离乡得可以随时乡愁一把,所以也只能在梦里试着走出现在生活着的圈子,然后在另个角落点燃思乡之情。
其实我是渴望外面的世界的,纵然不会如三毛一样跑到撒哈拉大沙漠去,却也实在想过离开此地远走他乡。我也诚然不知,若真离开了,想念之情会不会更甚。
忽然就忘了该写些什么,思想停滞了。老舍的乡愁也被我烟消云散掉了。
从《想北平》中读老舍——平淡中见真情
再次提笔想写东西时,我突然惭愧地觉察到:因为自从高考结束后,我就再没有碰过“笔”,若不是这次作业“逼迫自己”拿起笔来,我还真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和神圣的“笔”再见。 “笔”这个字眼对我来说,一直是被尊敬和崇拜的。甚至在高中的某些日子里,我痴痴地梦想自己有一天能用“笔”表达出自己的心声,表达出社会的角角落落的影像……可惜而后的自己整日所接触的东西和“笔”这个带有境界感的字眼颇有距离,于是惭愧的我渐渐疏远了“笔”,或者说是“笔”渐渐抛弃了我。
面对作业题目的我,同样只能用“惭愧”来形容自己。因为我读过的近代文学作品少之又少,面对着一个个“相识”但不“相知”的作品名称,我只能在取笑自己的同时抓紧时间“抱佛脚”,于是便有了接下来的感想,希望老师批阅的时候不要太要求我对作品的挖掘能力。
“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如果把北京城看成一本古书,我已经接触了许多位读者,从汪曾祺的“胡同”到史铁生的“地坛”到郁达夫的“秋天”,每个人都对北京有自己的一番品读,而今天我走进的是另一位“哈姆莱特”的世界,老舍话北京。
看到《想北平》的原文,我不禁暗喜,因为文章短短千把字,肯定易读、易懂、易分析。北平的美自然在于“风神古韵”,自然景色与人文景观可谓“应有尽有”。带着对“红墙金瓦” 、“绿湖青山”的期待,我跟着老舍漫步于对北平平静的情感中,慢慢地走,细细地寻,认真地品。
可遗憾的是,走完“全程”我都没有找到任何有关北平的传统丽景,从头至尾都是“平淡有余,波澜不足”的感觉。哪怕是老舍最情有独钟的四合院的一片瓦的出现,哪怕是老舍最心爱的茶馆中的大碗茶香,多少也能吻合我的猜测。可相反的是,出现在我眼中的只是诸如青菜豆腐似的大众情景。老舍对北平的情感在哪里?难道是朦胧一片看不清的迷雾,或是像他自己所说“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老舍都表达不出的爱,到底该是一种怎样复杂的感情?我继续寻,继续品。
“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晴蜓,我可以快乐的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 。“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是多么省钱省事而也足以招来蝴蝶呀” !“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似的美丽。果子有不少是由西山与北山来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呀!哼,美国的橘子包着纸;遇到北平的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近似于孩子般的话语平静而又沉重的撞击着我的心灵,我似乎能蒙蒙胧胧地体会到老舍那朴而实地情感。其实,正是这话语的平实才表达着北平给老舍的幸福与甜美,像摇篮般的舒适岂是轻易能睡得到的,像院中招来蝶的花岂是轻易能赏得懂的。还有那“带泥儿的韭菜”,“批着霜儿的沙果”,只有深爱乡土的人才会闻得到这些“乡味儿”。人们对温暖的家乡的感情其实并不是集中于家乡的壮丽景色。相反,感情来源于生活,来源于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事务与人物。老舍的情感就在这里,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而这种细腻,这种挚爱或许不是紫禁城的雄伟所能概括,不是长城的蜿蜒所能表达,而是近似温床的美妙,近似摇篮的舒适,哺着老舍对安详生活的渴。恰恰是这些平凡细小事物,通过老舍主观性的带着北平儿化的语言向我们敞开了一个平民知识分子闲雅、安然而热烈的情怀。也正是因为普通,因为质朴,老舍带泪的思念和眷念反而如此真,如此切!
看到“小儿安睡在摇篮”,我才知“老舍对北平”犹如“儿子对母亲”,“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作一件事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地时候,我欲落泪”。回过头来再读到这一句,我才能领会老人那浓浓的乡愁,如大山,或许不够巍峨,但却是绵绵的;如流水,或许不够秀丽 但却是悠悠的。花不红草不绿却是芬芳葱郁的。即便不深爱却也割舍不了热爱的情怀。
若是在一年前,在我读高中的时候,我或许还不能懂得“家乡”这个词汇的魅力,而如今,“背井离乡”的感觉倒成了每一个大学生必怀的情感。我便也想到了我生活了18年的那个叫做“家乡”的地方,那里有母亲熬的粥,有永远温暖的房。有我读过的学堂,校园里幽幽的花香,课间同学传来的字条,作业本上老师批改的痕迹,还有毕业册上祝福的话语,毕业照上的“解放了般”的神采……这一切我们享之坦然并心存感激,即便将来远去,在他乡也能满心骄傲的怀念。一种叫乡愁的心情在回忆中也就可以淋淋洒洒地凄凉、惦怀一阵了。
本是写作业,作读后感。可“感”中生“情”,我也着实的感动了一把。这或学就是文字的功能,文字的魅力。当然,魅力的体现离不开艺术家的描绘与加工。《想北平》自然是这样的一篇文章,潜藏着作者的平民气质,而气质源自于作者自身定位和精神追求:平凡、谈泊。作品的感召力源自一双“关注平民”,“关注底层”的眼睛。老舍被称为“人民艺术家”,原因就在这里吧。因为普通,所以众口咸宜;因为入情,故而感人至深。
“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在这里我也用原文中的一句作结,以表达对我的家乡的思念,表达对老舍,对我们的艺术家的崇敬!
本文标题: 想北平读后感50字左右(《想北平》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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