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狗断案的读后感是什么?唐代著名诗人王之涣,在文安县做官时,受理过这样一个案子。,30多岁的民妇刘月娥哭诉:公婆去世早,丈夫长年在外经商,家中...
审狗断案的读后感是什么?
30多岁的民妇刘月娥哭诉:"公婆去世早,丈夫长年在外经商,家中只有我和小姑相伴生活。昨晚,我去邻家推碾,小姑在家缝补,我推碾回来刚进门,听着小姑喊救命,我急忙向屋里跑,在屋门口撞上个男人,厮打起来,抓了他几下,但我不是他的对手,让他跑掉了。进屋掌灯一看,小姑胸口扎着一把剪刀,已经断气。"
王之涣问:"那人长的什么样子?"
刘月娥说:"天很黑,没看清模样,只知他身高力大,上身光着。"
"当时你家院里还有别人吗?"王之涣又问。
"除了黄狗,家里没有喘气的了。"刘月娥答道。
"你家养的狗?"
"已经养3年了。"
"那天晚上回家,你没听见狗叫吗?"
"没有。"
这天下午,县衙差役在各乡贴出告示,县官明天要在城隍庙审黄狗。
第二天,好奇的人们蜂拥而来,将庙里挤了个水泄不通。王之涣见人进得差不多了,喝令关上庙门,然后命差役先后把小孩、妇女、老头轰出庙去。庙里只剩年轻力壮的小伙子。王之涣命令他们脱掉上衣,面对着墙站好,然后逐一查看,发现一个人的脊背上有两道红印子,经讯问,是刘月娥的街坊李二狗,正是他行凶杀人。
王之涣这次破案与审狗有什么关系呢?
王之涣听到刘月娥说家里有条黄狗,晚上又没叫,从而断定凶手必是她家熟人;听了刘所说与凶手厮打的经过,进一步肯定凶手是个高个子,背上一定有抓痕。
贾雨村断案的读后感?
他发现自己又变回仓鼠的样子,且深陷在一堆木屑中,他回头,伸出粉嫩的小舌头舔舔腰上的白毛,那木屑粗糙,刚才匆忙躲避间擦到了他的毛皮。
目之所及,全都是一些刚出月的小仓鼠,错落在木屑之间,依偎在一起的样子看似和谐,实则已经有不少仓鼠向他投来了敌意的目光。
那只布丁被他蹬开后又扑过来,粟望双腿一蹬,往旁边躲去,顺便腾出只爪子一拍,直接将它拍晕过去。
“啊!小仓鼠在打架!”
粟望竖起耳朵,警惕地左右看看,愣了片刻,一抬头,一只胖嘟嘟的手从天而降,避无可避地把他从仓鼠堆里捞起来。
他被拎高了才发现,自己原先身在一个半透明箱子里,箱盖开着,里面堆着木屑和几十只毛色各异的仓鼠。
把他拎起来的是一个人类小孩,粟望的身体被他用两只指头捏了层皮毛,痛得他爪子乱挥,两只小脚丫子连着胖嘟嘟的屁股,在半空中扭起来就像一只变了形的白毛团子。
小屁孩拎着他自处乱甩,直把他甩得眼冒金星。
旁边牵着小孩的女人叫他把仓鼠放下,小孩却把他捂进怀里,吵着闹着要买。一旁的小贩连忙推波助澜,又是说这仓鼠毛色鲜亮品种难得,又是说你家小孩这么喜欢是有缘,买回去陪他玩玩多好。
粟望“吱吱吱”地抗议,他被捂在小孩怀里,脑袋闷在小男孩的衣服上,满头大汗的小屁孩身上的味道熏得他头昏脑涨。
最后,他被装进了一个绿色盖子透明的乌龟箱里,被小孩拎在手里带回了家。
这小屁孩拎着他还不安分,把乌龟箱甩来甩去,又上蹿下跳,粟望慌乱得蹬着脚想逃,可惜箱子被封死了,只留了一排细小的气孔,粟望被甩地四处乱撞,若是普通的仓鼠早就一命呜呼了。
不行,必须快点逃走。
入夜之后,粟望盯着小孩放进乌龟箱的菜叶子,他左看看右看看,凑上去嗅了嗅。粟望粉嫩的小鼻子上还长了稀疏的白毛,远看起来白里透着粉,八根白胡子从嘴的两边延伸出去,纤细得隐藏在光线里,若不留意很难察觉得到。
他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咦,好难吃!
“喂,笨蛋仓鼠,你还活着吗?”稚嫩的童声响起。
粟望竖起耳朵,直立起来,两只爪子收到胸前,在黑暗中呆愣了片刻。
他细心分辨了许久,才找到声源望过去,果然是那颗小仙丹。
他连忙跑到乌龟箱的边缘,趴在透明塑料壁上喊,“你快点想办法放我出去!”
“嘻嘻,你这么能吃,皮毛油光水滑的,胖成了一只大团子,我可帮不动你!”小仙丹围着乌龟箱飞了三圈,还不忘了品评一番,“这只透明箱子用来装你正好,嘻嘻,你一只修炼快千年的仓鼠精,难道一点法术都不会吗?”
“谁说我不会,你看我的体型保持得多标准。”粟望反驳,他骄傲地仰起头,抖了抖毛茸茸的小身子。
“噗。”小仙丹扇扇翅膀,“既然你的体型这么标准,就自己出来吧。”说完,一扇翅膀又不见了。
粟望一屁股坐在地上,弯下腰,一边在心里狠狠地骂着那颗没良心的仙丹,一边舔着自己下身的毛发。
正在放松之际,突然一束光打到粟望身上,粟望惊慌地爬起来,小屁孩把手电筒往旁边一放,一屁股坐下来把乌龟箱打开。
粟望惊恐地四爪齐飞,往角落里缩成一团,可还是被他熟练地拎出来,塞进了包里。
“乖乖呆在里面哦,明天我带你去幼儿园。”小屁孩一边拉上背包的拉链,一边小声说道。
深夜小狗神秘事件读后感
我看了这一本书之后非常的佩服克里斯托弗,他克服了多重困难,他的妈妈去了伦敦,可是他的爸爸却不告诉他,他写了一本书,(而这种事情我们想都没有想过。)就写威灵顿被人用铁叉给杀害,自己去破案的事,被他的爸爸藏了起来,在找书的时候发现了妈妈的信,爸爸还告诉他是他杀的威灵顿,克里斯托弗于是决定去伦敦和妈妈住,可是他从来没有离开过巷口,对于他来说,去伦敦无疑是一个很大的困难,他要坐火车,而且是单独一个人,是我的话我一会回家去,但是他不是,他不懂买票,是别人帮了他,每当有生人走来他就会害怕的翻出刀子,还遇上了一些危险……这对这对于我们来说是办不到的,可是他做到了,我真的很佩服他.
关于狗的书读后感怎么写作文
07年寒假作业里,老师让我们读了3本书,这3本是:《中华魂》、《兔子坡》、还有一本就是《狗来了》。
《狗来了》是一本曾获“国际安徒生奖”的一本小说,故事里面内容丰富、情节有趣、人物吸引人等等,让每一个看过这本书的人都陶醉。
这本书的中心人物是狗。狗为人坦率、聪明机智,喜欢帮助别人。让猪当上了演员、把熊从危险中救了出来……。狗不仅喜欢帮助人,而且狗的确是一位多才多艺的狗。比如:它是一位经过考试,完全合格的木匠师傅,还是位有证书的游泳救生员和消防队队员等等,我十分佩服它。通过读《狗来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的一生只有一次生命,我们要像书中的狗一样喜欢帮助别人,也许帮助别人是少数的,但是从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上帮助别人,自己会很快乐,对方也很感激你。为何不让自己高兴、对方快乐呢?记住:帮助别人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2. 有关狗的科普说明文读后写一篇读后感很好的早晨,空气微冷但十分清新。楼下两只极为要好的狗齐吠起来,5点不到,主人的素质不高,后成的惯例罢。
往常一样,黑狗和黄狗要么扭作一团,要么互相用舌头舔着,过一会,便撕心裂肺地一同朝着某个不存在的东西乱叫一通,或许是为了得到赞扬,
约莫半个钟头,对面一楼黑洞洞的窗户中探出一个顶着乱发的女人的头:“笨笨,不要叫了。”狗还是不听。我迟早要在草坪上药死它们。
下午,一楼的人家又在那里剁着什么,声音极大,两只狗又在草坪上嬉闹,当然,不免又要吠上一番,狗吠声很嘈杂,如同搞乱的麻线一般绕在我心头。四楼没有看到电视的孩子又哭了起来,五年级了,也不小了,他也不是真人,哭声中夹杂着其父母的骂声,和一个老妇人的劝阻声。麻线更乱了。我迟早要一把火烧了它。
又是一天,打开窗户,发现楼下的狗在比赛跑步,眼睛很大的那条黄狗胜了,从那女人手中讨得火腿肠,吃得一半,又跑去对那黑狗摇头摆尾,炫耀地吠着,我听得出,那黄狗是在笑黑狗长得太胖了,黑狗亦懂,恼了,冲上去对那黄狗一阵撕咬,它们又扭在了一起,它们不是很要好的么?看来我省下买药的钱了。
黄狗现在和一只白狗要好了,黑狗则是无精打采地趴在圆桌地下。一只猫来了,白狗警觉地起身,但随即又开始摇尾巴,它想逗那只猫。它先踏出左脚,然后慢慢一跳,猫拱起了身,白狗似乎毫无敌意地绕了过去,随即又猛然一跳,撞翻了那只猫。猫躲远了,但没过多久便又来了,都是这样生性“顽强”。黑狗也站了起来,仿着白狗的动作,最后奋身一咬,咬住了,然后对另外两只狗摇了摇尾巴,黄狗则是不屑地叫了叫。我知道这是不屑,它在说,这是抄袭!这是抄袭,吧?
四楼那个小孩又在草坪上拼命地哭起来,好像是没有和妈妈一起出去玩。他怎么如此有精神,十一点了。我用被子蒙住了头,只留鼻孔出气,不过不是因为蚊子,仍是没用,恼了,披上衣服冲下楼去,理智全部抛到脑后,对准他的脸便是几耳光,哭声终于止了……
我便是打了,你们,能把我怎样
3. 童话故事“大狗和小狗”的读后感怎样写在一个黑暗的夜晚,有一只猫抓住了一只老鼠,于是对看守大门的“卫士”狗说:“你看你这样,我已经轻轻松松地得到了宵夜,你却什么也没有。”
狗卫士说:“何必这样说呢?我虽然得到食物的速度比你慢,可是也不见得比你差呀。” 这时候狗卫士的话音刚落又开始专心致致的守起大门来。
猫又说“看你这熊样,我看你什么时候能得到食物。”说完继续吃起自己老鼠来。
狗再也没有理会猫了。 忽然狗卫士听到一点微弱的声音,它竖起耳朵仔细一听原来有小偷来了。
“太好了,我终于有活干了。”狗亮出嗓门,大声的叫着,把人们都吵醒了。
小偷一下子慌了,吓得不知所措,呆呆地站在那儿。人们有的拿起木棍,有的拿起扫帚,有的拿起刀子,嘴里不停地喊着:“抓小偷,抓小偷。”
最后小偷被痛打了一番灰溜溜的逃走了。 那只狗的主人为了鼓励它多抓些小偷,给了它许多的肉。
猫羡慕极了。狗把它叫来一起分享这顿美餐。
猫想起刚才说的那些话惭愧极了。
4. 幼儿园绘本大嘴狗的读后感怎么写的如题。
闺女4岁5个月,上幼儿园小班,班上老师有一项绘本教学活动,开放日的时候我去听过课,讲得是不错,孩子也喜欢。但是每隔一段时间都会让孩子带一本绘本回来,要家长协助写读后感。老实说,我读书时的作文自认为还不太差,反正从小学二、三年级学写日记、写读后感开始,基本上还没有交白卷过,多少会写一点点吧!就是写自己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而已。但是,让我帮助4岁多的孩子写读后感,我真的不行了~4岁,要写到什么程度啊?拿捏不准呢!问她吧,她也说不明白有啥感想,基本上都是零七八碎的片段,不成篇的;我写吧,明显家长风格也不好。
请有经验的爸妈赐教。
5. 关于狗的作文怎么写半年前,一只刚满月的小狗到了我家,它只有二十几厘米长,是一只棕色和白色相间的小花狗,因为它还小,棕色毛显得还很淡。最有趣的是小狗的嘴,它的下牙老是把上唇包住,妈妈叫它“地包天”。一个半月过去了,我想给这只小狗取个名字。于是我便和妈妈爸爸讨论,妈妈说叫“地包天”,爸爸说叫“小丑”,我觉得夸张了点,最后决定采纳我的建议,给小狗取了一个极其普通的名字——点点。因为小狗来我家时个头一小点,每次吃东西也只吃一点点。
小点点刚满2个月,妈妈就把它关在厨房。每天下午,我放学回家,只要听到点点的叫声,我立刻知道妈妈回家了,因为妈妈从厨房走出来给我开门时,点点怕主人离开它,就汪汪叫起来,这就成了它给我的一个秘密信号了。每当我回到家,刚放下书包,点点就飞一般的冲到我脚边,咬我的裤子,还抱着我的腿不放,又是摇头又是摆尾,老是弄脏我的裤腿和袜子。开饭了,我们一家坐在桌前吃得津津有味,点点就在桌下舔舌头,真有点“口水流了三千尺”的味道!待我们吃完饭,它就跟着妈妈走,知道妈妈要给它准备晚餐。点点的饭碗是一个我们几年前买的用旧了的小水果盘,我们用剩饭加点心肺拌匀,再丢几块肉或骨头,它就会视为“美味佳肴”。点点也常怕自己的食物被“盗”,习惯叼着骨头藏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我们一旦发现它藏的地方,它就立刻转移地点。
每逢双休日,我们总要带点点出去散散步,可每次出门前,点点就把我的鞋叼走,气得我打它也不是,骂它也不是,弄得我哭笑不得。
点点在我家呆了两个月之后,换了牙齿。换牙时,它总抱着家里的家具啃,就像老鼠磨牙,桌子角都被它咬破了,损坏了许多家具。随着时间推移,点点渐渐变了,它除了主人,谁都不能摸它,由于它性格突变,总是大吼大叫,影响了我们和邻居休息。爸爸妈妈决定把点点送到一个乡下的朋友家,离别时,它好像什么也不知道,高高兴兴的走了,可我至今也忘不了这只既可爱,有时又令人心烦的小花狗。
6. 《第七条猎狗》的读后感怎么写忠诚、善良、勇猛是猎犬的天性。
猎狗则是猎人的知音。在这故事里主人公召盘巴曾养了7条猎狗,但前6条都那么不尽人意,唯有第七条猎狗,伴随着猎人走过一段离奇的经历。
主人公召盘巴带者留下的那条狗去打猎。那条猎狗在打猎中和猎物殊死搏斗,抓到猎物从不独享。
就是这样一条猎狗,却在泼水节时被召盘巴追打。原因就是在森林里捕野猪时,它突然跑进乱草丛,召盘巴一气之下将它打跑。
此后后它成了豺狼首领,但它还是在暗暗的保护着召盘巴。有一次豺狼群包围了召盘巴,关键时刻它挺身而出,击退了豺狼,召盘巴感动得泪流满面,这条狗再次回到了召盘巴的身边。
读者看到这里,肯定会问:“第七条猎狗怎么会是条忠诚的狗呢?”其实它也有它的苦衷:在捕野猪时,他不小心踩到了眼镜蛇,蛇被他激怒,飞速向召盘巴奔去,只差几步时,它一向蛇撞去。按平常,狗是不敢和蛇斗,可今天,它不知道哪来的理智,也许是救主人心切,不顾一切,与毒蛇厮杀起来,最终把蛇咬死。
可正在这时,召盘巴也打死了野猪,还认为它临阵脱逃,对他不忠心,就打了它一顿。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狗也会知恩图报,自给自足。
其实狗是善良的,可往往好心总被人认为做坏事。结果挨一顿毒打。
大家都认为狗只吃骨头不吃肉,其实狗是喜欢吃肉的,只是人类不给。不仅如此,有人还将狗作为发泄的工具,对狗又打又踢。
就算大的狗遍体鳞伤,它也不还手-,只是吠几声,要是我的话我就将它捡起来对它又洗又摸,哄它开心。狗是人类的知音,请不要抛弃它们,要好好珍惜它们、爱护它们。
7. 怎么写关于狗的作文小狗的警惕性非同寻常,它有一个特别灵敏的鼻子,能闻到3里以外东西的气息,吃食物时,它总要低下头闻一闻。
它还有一双耳朵,每当听到特别的声音,它的耳朵总会竖起来,认真地倾听着外面的动静!因而,人们养它来看大门,它是人类的忠实的朋友。 小狗有一张宽而大的嘴巴,嘴里有一排洁白而又锋利的牙齿,它一口就可以将一只大老鼠咬死! 小狗有着矫健的四肢,它跑得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可以跑二、三里路呢! 小狗的眼睛不很好,大约只能看一里的距离。
那么,它为什么能看准东西呢?它主要靠得是它的鼻子。 小狗的爪子很锋利,不用多长时间,它就可以挖一个很大的圆形的坑。
小狗刚生下来的时候,毛是棕色的,可是它长大以后就不再是棕色的了,而变成了深黄色。 小狗的性格非常温和。
如果你对它好,它就会用头顶你的腿,好像是在向你撒娇;可是如果是陌生人来到它的家里,它仍会“汪汪”地叫个不停,甚至会扑到你身上咬伤你的。 夏天到了,大热天,我们常常可以看见狗总是在吐舌头,而不见狗出汗呢?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狗的汗孔长在舌头上。
小狗真不愧为人们所喜爱,这是它用自己真正的本领换来的 我家的小狗长得十分可爱,圆圆的脑袋上嵌着一双琥珀色的大眼睛。它有一条粉嘟嘟的舌头,到了夏天总是伸出一大截。
它的四肢强壮有力,爪尖是白色的。真逗人喜爱。
小狗吃东西的时候它总是先用鼻子闻一闻,再用舌头慢慢舔。每当我把蛋糕、油饼放在手上,小狗不但很快地把它们吃掉,而且吃得津津有味的。
有一天,一只小黑狗啃着骨头,小狗马上窜上去抢。小黑狗一闪,让小狗扑了个空。
接着,小狗猛地站起来,前爪前伸,身子后倾,尾巴一挺,“呼”地向小黑狗扑过去。小黑狗一声怪叫和小狗厮打。
它们“汪汪”乱叫,蹿上蹿下。小狗看准时机,狠狠地把小黑狗的腿咬了一口,小黑狗惨叫了一声,一瘸一拐地夹着尾巴放下骨头溜走了。
小狗趴在地上舔着身子,又津津有味地吃着“战利品”。 这样可爱、勇猛的小狗叫我怎么会不喜欢它呢? 说到狗,大家一定并不陌生。
我喜欢养狗,有两个原因:一是我本身属狗,二是狗非常善解人意,聪明听话。 开学的第一天,我放学回家,听到了狗的叫声,是从我家传来的。
我立即跑到家里,只见一只白胖胖的小狗,腿脚还站不稳,妈妈从房里走出来,“看,我买的狗,可爱吧!”我望着这只毛绒绒的小狗,它仿佛也望着我似的。我高兴地笑了笑,把它举过头顶,说到:“喔!你是我家的小狗啦!” 吃午饭时,我看着它,它在那儿用嘴巴把一粒粒狗食吞下肚子。
吃饭时可干净呢!狗碗里的狗食一粒不剩都吃光了。 吃过午饭,妈妈说道:“给我们家小狗取个名字吧!”我看了看小狗,眯着眼睛望着它,只见它像个带有芝麻的馒头,我说:“叫馒头吧!”爸爸妈妈听了,拍手说好。
大家千万别误会!“馒头”是我家的小狗喔!不是吃的馒头! 过了一个月,我和馒头有了很深的感情,它,仿佛像是我的弟弟一样,整天跟着我。它和一般狗最大的区别是:身上全是点点,像是有人画上的。
有一天,已经是晚上九点了,我们都睡觉了,馒头还在客厅里蹲着不休息,我把它强行抱进了卧室里,跟我一起睡觉。可馒头一点睡意也没有,时不时地用脚抓着床,发出阵阵响声,把我的睡意也冲跑了;时不时又用舌头舔我,把我脸上弄得痒酥酥的;时不时还用腿拍打我的肚子,把我从美梦中惊醒……哎呀,真是一只调皮的狗啊。
8. 我想写一篇关于狗的小说作文如何写出来呢我家有只活泼的小狗,它长着雪白雪白的毛,只有额头上是淡褐色的,它有又尖又长的嘴巴,锋利的牙齿和爪子,又红又湿的鼻子,三角形的耳朵,明亮的大眼睛,就像一位白雪公主,美丽极了。我给小狗起了个名字,叫:欢欢。
欢欢的性格和名字一样,非常的欢快、活泼,每当我放学回到家,欢欢就会一下子冲出来,在我的双脚之间来回的磨蹭来,磨蹭去,甚至朝我扑过来,要我抱。之后,妈妈就找了个我们不用的小桌子,把欢欢放上去,快放学了,欢欢就坐在桌子上,抬头遥望着学校的大门,那双忧郁的眼神,好像在说:“小主人,你什么时候才放学?我在家里等着你回来陪我玩呢!”放学了,同学们列队走出校门,欢欢就一个人一个人的看着,看啊看,仿佛在找谁是我的小主人,当它看到了我,欢欢只能摇着尾巴,,四只小脚不停的跺来跺去,非常兴奋,好像在说:“小主人,你总算回来了,我等你等了大半天了!”可惜它在桌子上,不能扑过来和我玩了。
现在,欢欢长大了,比原来更加的活泼了,每次拿扫把扫地或拿拖把拖地,就会扑过来,紧咬不放,还把头东甩西甩,争强好胜,我们怎么拉也拉不出来,以前有一把扫把被小狗咬烂了;现在我们把扫把提得高高的,小狗见了,就想跳起来咬,当他跳的那一瞬间,我们惊呆了,没想到小狗能跳得这么高,真是太厉害了。还有呢!爸爸把一条棉绳子(循环的),挂在墙上,小狗看见了,轻轻一跳,一口咬着了,一直往下拉,棉绳一会儿向上一回向下,可好玩了!
红楼梦第九回读后感
要点:是女人,多少总也有些诗的味道(评:这是贾宝玉的女人崇拜观)
宝玉上学读书,贾政教训他。李贵是宝玉的仆人,陪他上学。贾政为儿子好而训斥李贵。茗烟是宝玉的书童。宝玉跟同学在学校中胡闹,茗烟帮主子大打出手。写教育的腐败。家塾的塾掌(校长)贾代儒,假呆儒也。
是女人,多少总也有些诗的味道。花袭人并不是很讨厌的人;她有许多方面是诗。这一天宝玉要上学,清早他还在睡觉,袭人早已把他的书笔文物包好,收拾的停停妥妥,坐在床沿等他醒来后,伏恃他梳洗,喃喃地对他说:“念书的时节想着书,不念书的时节想着家些;那工课宁可少些,一则贪多嚼不烂,二则身子也要保重。这是我的意思,你可要体谅。”她的行动言语,是多么温柔体贴啊!与后面贾政对儿子的一凶二恶的法西斯教育,成了鲜明的对照。在袭人面前,宝玉是“袭人说一句,宝玉应一句。”在贾政面前时,宝玉是战战竞竞。两种教育方法,孰可取孰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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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 前五回 读后感
1.一回并没有多少情节,主要讲了三件事:一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来历。宝玉是石头下凡。这块石头因“无材补天”被女娲抛弃在青埂峰下,又四处游荡,到警幻仙子处做了神瑛侍者,遇见一株绛珠仙草,日日为她灌溉甘露,后来又被一僧一道携了投胎下凡做人,他就是贾宝玉。那株绛珠仙草也跟了石头下凡,她就是林黛玉。二是有个叫甄士隐的知识男士,有三岁的女孩英莲,视若掌上明珠。甄士隐有一天做白日梦,梦里看见一僧一道携着一块美玉去投胎。甄士隐看那美玉上有“通灵宝玉”四字。醒来后就忘了此梦。不久,士隐的女儿失踪;家又遭火灾。因此悲观厌世而出家。三是穷知识分子贾雨村,常在甄家串门,被甄家丫头娇杏爱上。由于甄士隐的资助,贾雨村中举而做官。 我就在想,那甄士隐家境也算不错,而且也没做什么亏心事,怎么就没有吉人天相呢?最后却做了个和尚。而那贾雨村因有甄士隐相助,他才有钱上路,考中进士,做了知府。不久因徇私被革职,到林如海家做家塾教师。在贾政的极力帮助下,他又官复原职,一上任,便昧著良心,全然不顾自己曾许下的“务必”将英莲“寻找回来”的诺言,任凭恩师甄士隐的女儿落下火坑。贾赦想买石呆子家的古扇,石呆子不肯,贾雨村便讹石呆子拖欠官银,拿他到衙门问罪,把扇子抄了来,送给贾赦。你们看看,这样的人,枉费当年甄士隐对他的期望! 嗨,真像《好了歌》里说的那样: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2. 娇杏在这一回有了“人上人”的好结局。她是书中第一位女性的结局,体现了作者对女性良好的祝愿。丫鬟命运两济,后面的女主人儿却是一个两个空余恨。雨村娶了娇杏,还送了不少礼物给甄家,此时的贾雨村,尚知报恩。 雨村初入官场,恃才侮上,被上司寻个空隙,参他一本,这是官场常见的现象。雨村因此被革,为他日后重入官场时“随乡入俗”,乱判葫芦案铺垫了心理上的因素。 大凡读书人,骨子里都有一个自视甚高的通病,有人受挫后愤然离职,采取“不合作”的态度,有人在挫折中改变初衷,沦为虚情假意,尔虞我诈。每一种游戏,都有它的游戏规则,明白自己改变不了游戏规则,便只好改变自己了。“雨村被参后,心中虽十分惭恨,却面上全无一点怨色,仍是嘻笑自若。”这种心态是常人难以做得到的,可见是大奸! 有人在官场失意后,愤世嫉俗,而雨村被参后,还力谋盐政林如海的西宾,成了黛玉的老师,仅仅是因为盘费不继吗?他是在制造机会与权贵接近,结交!事实证明,他后来确实是通过林如海重返官场谋得要职。结果是,吃一堑,长一智,做出了过河拆桥之事。 交代完雨村成为黛玉老师的事情后,书中出现了一副对联: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这两句,是黑官的心理浓缩:有利可图,挡不住诱惑,一朝东窗事发,命也不保住了,便想着那怕是回家种田也好啊!这副对联,在冷子兴说荣国府前出现,相当于进入某个城市之前的路碑吧? “翻过筋斗来的”一说,自然而然的想到唐僧的高徒孙悟空. 荣国府年纪最长,也就是最高统治者是史老太君贾母,是不是作者出于对女性的偏爱? 宝玉出生前,兄贾珠就去世了。黛玉既出于嫡妻,又克死亲弟,从而有机会读书识字,宝、黛二人一样命硬,一个克弟,一个克兄!此乃天之作,非人力所能左右。 3.书中第三回描写王熙凤的出场就非同一般:在肃穆静寂的氛围里,先是凤姐那放纵无忌的笑声使黛玉在心里奇怪:“这些人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如此,这来者系谁,这样放诞无礼?”让人一看便知凤姐在这个家中的地位非同一般。接着写“恍若神妃仙子”凤姐“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使人初次见面就有三分敬畏七分驯服。只见她初见黛玉,便携起她的手,细细打量后,仍送回座位上才夸奖她的美貌,以迎合老祖宗的欢心。接着又道:“想要什么吃的,什么玩的,只管告诉我;丫鬟老婆子们不好了,也只管告诉我。”显示出她的权势、威严,使黛玉觉得这既是关心,又是警告,警告自己往后的一举一动切不可迈错一步,因为这“只管”两字以将她束缚在王熙凤的管辖之内了。写到她为黛玉丧母的不幸感到难过,用帕拭泪,等贾母一说“我才好了,你倒来招我”等话时,她又马上转悲为喜,破涕为笑,眨眼工夫,就由哭变为笑,这功夫确是常人所不备。一个虚伪、玲珑、见风使舵、曲意逢迎的面目已昭然如在眼前。 可见,王熙凤之所以能威压众人,大权独揽,不仅因为她是荣国府老爷贾政的内侄女,更因为她长于阿谀奉承,被家庭统治者所赏识,这就造就了她两面三刀、泼辣狡诈的性格,也一天天助长了她新毒手狠、口蜜腹剑、玩弄权术的本领。由家庭推及社会,整个封建社会正是由这样的人把持着,难怪内乱四起,人民遭殃了。王熙凤这一形象是封建社会、封建大家族的产物。通过这个人物,我们不难看出封建制度的黑暗和封建家庭的没落。 4.第四回是: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主要讲的是:贾雨村做了官,一上任就有件人命官司原因是两家争一个俾女,各不相让,以致殴伤人命。贾雨村本想下令捉拿杀人凶手,但见一个门子使眼色,他就下令退堂,便问门子,门子从口袋里取出一张抄的“护官符”,贾雨村一看,写的是: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 东海缺少白龙床,龙王来请金陵王。 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 门子说:“这四家联络有亲,都有照应。这个官司里打死人的是薛家,就是‘丰年好大雪’的‘雪’。”贾雨村觉得不好办。门子还告诉他,被打死的人叫冯渊,家里不是很富,从拐子那里买了个丫头作妻子。谁知拐子又偷卖给了薛家,两家都要这丫头,结果薛公子就打死了冯渊,抢了丫头。那丫头原是贾雨村恩人甄士隐的女儿,小时候被拐。 贾雨村很矛盾,一方面是恩人之女,一方面是薛家。如果得罪了薛家,自己的官位就保不住了。门子出了个主意:薛家很富,给冯家几个银子,冯家也就无话了。贾雨村便同意了。 贾雨村徇情枉法,胡乱判了此案。他为了保住自己的官职,居然忘恩负义,胡乱判案,使人犯薛蟠逍遥法外。此事皆由葫芦庙内沙弥新门子所为,雨村担心他对人说出当日贫贱时事来,终于找了一个借口,把他远远发配出去了,这也算是对门子这样精于心计的人的报应吧! 在我国封建时期,部分大官都能替百姓着想,但还有许多官员是官官相护,只知道讨好比他大的官,有的官甚至是买来的。这些官员从不替百姓着想,使老百姓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诉。我真希望有包青天那样的官能为民做主,而不希望再有像贾雨村这样徇情枉法 的狗官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 在现代社会中,中国共产党历来提倡领导干部要清正廉洁,但还有个别干部徇私枉法,请客送礼,拉关系、走后门,无视党纪国法,这样的人迟早会被人民所唾弃、被法律所制裁。像陈西同案件,就是应该典型的例子。 5.第五回是一大关目,说其紧要,原因有三:一是此回以全书谶语式的表现手法的集中反映;二是此回写有可卿以云雨之事显宝玉痴顽;第三便是警幻仙姑提出的“意”之说。 整个第五回实质所叙的仅是宝玉的一场梦。 也是冥冥之中警幻仙姑受宁荣二公所托而安排下的一系列事来警其痴顽。 第一件便是在“薄命司”中观看“金陵十二钗册”,意在警告宝玉,闺阁之中各中女子命运原本如此,命中注定,不要痴情于闺阁,忘身于孔孟之道。 第二件便是“再历饮馔声色之幻”,即“醉以灵酒,沁以仙茗,警以妙曲”,将秦可卿赐予宝玉,以试云雨,来解津。 意在告诫宝玉:“仙闺幻境之风尚如此,何况尘境之情景哉。 ”总之,近似“黄粱梦”的故事,令宝玉于梦中历尽男女情事,以免宝玉在尘世的痴顽。 在此回中我们可以看到贾宝玉的另一层面——“意”,这是警幻仙姑对宝玉格的一个概括,它的意思“可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能语达”,世俗中,沾字,“不过乐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天下之美女供我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滥之蠢物耳”,而警幻仙姑称宝玉是“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即为“意”,再确切一些,只不过是“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却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 然而也对于我们这些境界地较低的也只是懵懂。 我觉得,这“意”的含义可以理解为在己的精神世界中,以己的贞美丑、善恶是非评价标准对人予以判断,不掺杂任何世俗的东西,而且这种标准是不分贵贱、不分男女的。 对待女子,宝玉予以珍、怜惜,如撞破茗烟和万儿的事,他反而担心丫头,喊着叫她放心。 对待丫鬟,宝玉多以欣赏艺术品的眼去看待,因为她们玲珑剔透,小巧可,宝玉想到的是客观的美,由美便生,这种不是情,只是发内心的欣喜,赞赏。 好比一个人既画又音乐一样。 宝玉惟独与黛玉的跟别个女子不同,可上升至情,因为他们的精神世界是相通的,是别的女孩无可比拟的。 对待个别男子,宝玉也会像欣赏女子一样地对待。 如对蒋玉函的欣赏,与柳湘云好,因为他们有着比较好的精神层面,所以愿意与他们往,而不是后来有些人们所评论的,宝玉有同之癖。 我认为宝玉是一个纯粹地生活在己精神世界中的人,在尘世中的种种表现是不被世人理解的,于世人看来,行为迂阔怪诡,难免百口嘲谤。 这样也就注定了宝玉最后弃绝尘世,走向心中的净土。
6 浏览4952021-08-28
红楼梦九十回读后感
《红楼梦》第九十回到第九十九回分别为: 第90回 失绵衣贫女耐嗷嘈 送果品小郎惊叵测 第91回 纵淫心宝蟾工设计 布疑阵宝玉妄谈禅 第92回 评女传巧姐慕贤良 玩母珠贾政参聚散 第93回 甄家仆投靠贾家门 水月庵掀翻风月案 第94回 宴海棠贾母赏花妖 失宝玉通灵知奇祸 第95回 因讹成实元妃薨逝 以假混真宝玉疯癫 第96回 瞒消息凤姐设奇谋 泄机关颦儿迷本性 第97回 林黛玉焚稿断痴情 薛宝钗出闺成大礼 第98回 苦绛珠魂归离恨天 病神瑛泪洒相思地 第99回 守官箴恶奴同破例 阅邸报老舅自担惊 读书笔记:《红楼梦》是一部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人情小说作品,举世公认的中国古典小说巅峰之作,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小说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府的家庭琐事、闺阁闲情为脉络,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故事为主线,刻画了以贾宝玉和金陵十二钗为中心的正邪两赋有情人的人性美和悲剧美。通过家族悲剧、女儿悲剧及主人公的人生悲剧,揭示出封建末世危机。
9 浏览7662021-11-28
红楼梦第7~9回读后感
你可以找《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那本书里每回之后都有“读后感”。你把它翻译成现代文(古文还是能看懂的),就好了第 七 回 送宫花贾琏戏熙凤 宴宁府宝玉会秦钟 第 八 回 比通灵金莺微露意 探宝钗黛玉半含酸 第 九 回 恋风流情友入家塾 起嫌疑顽童闹学堂 “不因俊俏难为友,正为风流始读书。”这是说宝玉与秦钟在宁府宝玉会了秦钟,两人初次见面的内心震撼,即不是因为长得好看养眼,就难以成为朋友,宝玉正是为了这份特殊的感情才开始愿意上学读书的。 八回写宝玉和宝钗,薛姨妈她疼爱宝玉,而且宝玉是贾家的重要人物,是贾家的接班人,受老太太宠溺,她想体现对宝玉的关怀,和宝玉搞好关系,而且若宝玉吃了冷酒生病,她是要担责任的。 薛宝钗的理由和动机和薛姨妈一样,但比薛姨妈多了几分真心。 李嬷嬷是拗不过众人,没办法才肯让宝玉饮酒,让宝玉饮酒已是不对,若宝玉还因喝冷酒生病,她少不得要被责骂,所以李嬷嬷劝宝玉暖酒。写的是人情 说到宝玉上学,就是这件事让家里人表现出不一样的反映:袭人说念书是很好的事,不然就潦倒一辈子了。贾政道你要再提“上学”两个字,连我也羞死了。而黛玉笑着说:好,这一去,可是要“蟾宫折桂”了。由此特意查了蟾宫折桂的意思:在中国封建社会科举场,每年秋闱大比刚好在八月,所以人们将科举应试得中者称为“月中折桂”或“蟾宫折桂”。而在《红楼梦》第九回是以蟾宫折桂比喻科场得意,也表现出古代人民对月亮的美好向往。 总之红楼梦就是一情字,而这几回又以人情为主。。。
6 浏览843
红楼梦第九回学生大闹学堂。对这件事情的感想。
第九回乍看很脏。再看很脏。三看还是很脏。好好的学堂,被一起下流人物搞成了猎艳之所;好好的人,会为了贪图薛蟠的银钱吃穿而甘愿献身于他。只是既下定决心一回一回将读书笔记写下去,总不能绕第九回而行之,故,仍旧忍着恶心读了几遍,也便从这肮脏中读出了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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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39回读后感
>.先分析一下这回的回目,比较有意思.这个回目很好的概括了本回的情节."村姥姥"指的就是刘姥姥."信口开河"可以说明刘姥姥是一个很有交际能力的人.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刘姥姥一顿胡编乱造,竟然可以让"情哥哥偏寻根究底'."情哥哥"就是宝玉.而且根据文中的内容我们知道.刘姥姥的"信口开河"取悦了贾母,得到了贾府实际最高领导人的认同.并且因此得到了进大观园的机会.刘姥姥出色的交际能力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下面来具体说说文中的内容.第一段末写了这么一句话: 李纨揽着他笑道:"可惜这么个好体面模样儿,命却平常, 只落得屋里使唤.不知道的人,谁不拿你当作奶奶太太看."喜欢红楼梦的人很少有人不喜欢平儿的.虽然平儿对于王熙凤来说很重要,但李纨的这句话写出了平儿的真实境遇.平儿也是薄命人,也只是封建制度下男人的玩物,这种遭遇可悲可叹. 接下来的一段中有一段话可以说明平儿对于王熙凤的重要性. 李氏道 :"嗳哟!这硬的是什么?"平儿道:"钥匙."李氏道:"什么钥匙?要紧梯己东西怕人偷了去, 却带在身上.我成日家和人说笑,有个唐僧取经,就有个白马来驮他,刘智远打天下, 就有个瓜精来送盔甲,有个凤丫头,就有个你.你就是你奶奶的一把总钥匙,还要这钥匙作什么. " 平儿就是王熙凤的"一把总钥匙',这话的确不假.纵观红楼梦全书,王熙凤的多少事情都是在平儿的一手操办下得以实现.平儿就是王熙凤指令的实际执行人.而且平儿为人宽厚,颇得贾府上下人的称赞和喜欢,王熙凤派平儿执行自己的计划,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为她减轻了压力. 这段还写了红楼梦中的另外一个重要丫头:鸳鸯. 李纨道:"大小都有个天理.比如老太太屋里,要没那个鸳鸯如何使得. 从太太起,那一个敢驳老太太的回,现在他敢驳回.偏老太太只听他一个人的话. 老太太那些穿戴的,别人不记得,他都记得,要不是他经管着,不知叫人诓骗了多少去呢.那孩子心也公道,虽然这样,倒常替人说好话儿,还倒不依势欺人的." 曹雪芹这样写很妙,让李纨作为叙述者,话锋一转,就涉及到了红楼梦中的两个重要丫头,并迅速的让平儿和鸳鸯在读者的心中有了个整体印象.而且是好印象.可见曹公本身是带着同情和欣赏的眼光来描写这两个女子的.曹公的描写中略含叹息之意.可以很好的和读者产生共鸣. 接下来有一段话以平儿的口来叙述王熙凤.对这段话我的想法是王熙凤判词中的第一句话:"机关算尽太聪明" 平儿悄悄告诉他道:"这个月的月钱,我们奶奶早已支了,放给人使呢.等别处的利钱收了来,凑齐了才放呢.因为是你,我才告诉你,你可不许告诉一个人去."袭人道 : "难道他还短钱使,还没个足厌?何苦还操这心."平儿笑道:"何曾不是呢.这几年拿着这一项银子,翻出有几百来了.他的公费月例又使不着,十两八两零碎攒了放出去, 只他这梯己利钱, 一年不到,上千的银子呢." 紧接着的一段话比较有意思: 平儿答应着,一径出了园门,来至家内,只见凤姐儿不在房里。忽见上回来打抽丰的那刘姥姥和板儿又来了,坐在那边屋里,还有张材家的周瑞家的陪着,又有两三个丫头在地下倒口袋里的枣子倭瓜并些野菜。众人见他进来,都忙站起来了. 这段话看似普通,却可以看出刘姥姥的精明.之所以这么说是有道理的.因为在刘姥姥一进荣国府的时候,是先见到的平儿,这次是先见凤姐.所以说刘姥姥在交际上是很老练的.脂批庚辰本是这样批注的:妙文!上回是先见平儿后见凤姐,此则先见凤姐后见平儿也。何错综巧妙得情得理之至耶?曹雪芹的文笔之妙可见一斑. 在接下来的描述中有一句话写得很好.体现了平儿为人之聪明伶俐和曹公文笔的细腻. 平儿因问:“想是见过奶奶了?”刘姥姥道:“见过了,叫我们等着呢。”说着又往窗外看天气,说道:“天好早晚了,我们也去罢,别出不去城才是饥荒呢。” 脂批是这么批注的:写平儿伶俐如此。是八月中当开窗时,细致之甚。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已经有很多回没有写贾琏了.而且大家回想一下刘姥姥第一次进荣国府的时候是没有见到过贾琏的,下面的一段话借平儿之口提到了贾琏,顺便也让刘姥姥多见识了一下.文章写得确实很妙. 平儿道:"你们倒好,都商议定了,一天一个告假, 又不回奶奶,只和我胡缠.前儿住儿去了,二爷偏生叫他,叫不着,我应起来了,还说我作了情.你今儿又来了." 接下来就是刘姥姥见贾母的片段了.在这里节取一些写得很好的文字来分析. 平儿等来至贾母房中,彼时大观园中姊妹们都在贾母前承奉。刘姥姥进去,只见满屋里珠围翠绕,花枝招展,并不知都系何人。只见一张榻上歪着一位老婆婆,身后坐着一个纱罗裹的美人一般的一个丫鬟在那里捶腿,凤姐儿站着正说笑。刘姥姥便知是贾母了,忙上来陪着笑,福了几福,口里说:“请老寿星安。”贾母亦欠身问好,又命周瑞家的端过椅子来坐着。那板儿仍是怯人,不知问候。 从这段话可以看出很多信息.我结合脂批分析一下.第一句话就很好.注意宝玉也在这里.然而曹雪芹却写的是"大观园中姊妹们都在贾母前承奉".把宝玉也归入了女孩子一类了.行文很好,说明了宝玉和青春女性的亲密关系.然后通过刘姥姥的眼光对贾母进行了一个扫描,这个也很精彩.注意具体描写,王熙凤是"站着正说笑".这就很精彩了.在刘姥姥心目中(未见贾母之前),王熙凤是相当尊贵的人,然而在这里却写她站着,刘姥姥也算章了见识了.而刘姥姥给贾母请安一句也很经典.在这里我就摘抄脂批来说好了:【庚辰双行夹批:更妙!贾母之号何其多耶?在诸人口中则曰“老太太”,在阿凤口中则曰“老祖宗”,在僧尼口中则曰“老菩萨”,在刘姥姥口中则曰“老寿星”者,却似有数人,想去则皆贾母,难得如此各尽其妙,刘姥姥亦善应接。】.这段话中最后一句 "那板儿仍是怯人,不知问候"的"仍"字也用得极妙. 可见在前面的描述中板儿 也一定是这个样子. 接下来的部分就是点题的部分了.让我们来看看刘姥姥是如何"信口开河"的. 那刘姥姥虽是个村野人, 却生来的有些见识,况且年纪老了,世情上经历过的,见头一个贾母高兴,第二见这些哥儿姐儿们都爱听, 便没了说的也编出些话来讲.因说道:"我们村庄上种地种菜,每年每日,春夏秋冬,风里雨里,那有个坐着的空儿,天天都是在那地头子上作歇马凉亭 , 什么奇奇怪怪的事不见呢.就象去年冬天,接连下了几天雪,地下压了三四尺深.我那日起的早,还没出房门,只听外头柴草响.我想着必定是有人偷柴草来了.我爬着窗户眼儿一瞧,却不是我们村庄上的人."........................刘姥姥笑道:"也并不是客人,所以说来奇怪.老寿星当个什么人? 原来是一个十七八岁的极标致的一个小姑娘,梳着溜油光的头,穿着大红袄儿, 白绫裙子____"刚说到这里,忽听外面人吵嚷起来,又说:"不相干的,别唬着老太太."..................... 这一大段的叙述可以看出刘姥姥的厉害之处.现编故事都编得有模有样."见头一个贾母高兴,第二见这些哥儿姐儿们都爱听"这句话说明刘姥姥的社交已经成功.而当故事正精彩的时候,正合宝玉胃口的时候突然中断,这也写得很好.为后面"情哥哥偏寻根究底"做了铺垫.直接与后面的部分相呼应. 至于刘姥姥后面遍故事让宝玉信以为真的部分在这里就不谈了.故事情节大家应该都很清楚,就是刘姥姥编出了一个叫"茗玉"的小姐成精的故事.以宝玉之痴,当然信以为真.这部分略去不谈. 脂批对于本回的总批也很到位,贴在这里让大家参考,不多评论. 【蒙回末总批:此回第一写势利之好财,第二写穷苦趋势之求财。且文章不得雷同,先既有杜诗,而今不得不用套坡公之遗事,以振其余响即此,以点染宝玉之痴。其文真如环转,无端倪可指。】 下面来说说第40回>.这其实就是大家熟悉的"刘姥姥进大观园"了.情节估计大家都很熟悉了.那么我就从文字上来谈谈本回. 先说说脂批回前总评:【蒙回前总批:两宴不觉已深秋,惜春只如画春游。可怜富贵谁能保,只有恩情得到头。】 这个评论写出了贾府盛极毕衰的必然性.在本回是一片歌舞升平.繁华热闹的景象.然而脂批却写出了结局. 由于大家对本回比较熟悉/我就节取一些片段来谈谈我的一些看法. 第一处: 次日清早起来, 可喜这日天气清朗.李纨侵晨先起,看着老婆子丫头们扫那些落叶,并擦抹桌椅,预备茶酒器皿. 这段话很普通,但是可以看出本次宴会的季节是大约在八月末快进深秋.理由是"老婆子丫头们扫那些落叶".有落叶了应该是深秋时节.再看看脂批回前总评.前后呼应.所以曹雪芹的文笔很细腻,不是随便那么一写. 第二处: 一语未完,凤姐便拉过刘姥姥,笑道:"让我打扮你. "说着,将一盘子花横三竖四的插了一头.贾母和众人笑的了不得.刘姥姥笑道:"我这头也不知修了什么福,今儿这样体面起来."众人笑道:"你还不拔下来摔到他脸上呢, 把你打扮的成了个老妖精了."刘姥姥笑道:"我虽老了,年轻时也风流,爱个花儿粉儿的,今儿老风流才好." 这一段是凤姐调笑刘姥姥.我对这段情节印象很深刻.在电视剧中对于这段的拍摄很好.看似丑化了刘姥姥,却不知这样的刘姥姥才是聪明人,一个经验老道的社交家. 第三处: 刘姥姥让出路来与贾母众人走, 自己却走土地. 琥珀拉着他说道:"姥姥,你上来走,仔细苍苔滑了."刘姥姥道:"不相干的,我们走熟了的,姑娘们只管走罢.可惜你们的那绣鞋,别沾脏了."他只顾上头和人说话,不防底下果滑了,咕咚一跤跌倒.众人拍手都哈哈的笑起来.贾母笑骂道 :"小蹄子们,还不搀起来,只站着笑."说话时,刘姥姥已爬了起来, 这段是一个很鲜明的对比.具体来说是贾母和刘姥姥的对比.两人年纪差不多,人生境域却差别如此之大,让人有所感叹.不过小人物也得有他们自己的生活啊,何况刘姥姥还是红楼梦中两条主线中其中一条的穿针引线的人物.刘姥姥摔了一交.自己就爬了起来.试想要是贾母会怎么样,区别立马就显现了出来. 第四处: 贾母笑向薛姨妈众人道:"那个纱,比你们的年纪还大呢.怪不得他认作蝉翼纱,原也有些象,不知道的,都认作蝉翼纱.正经名字叫作`软烟罗'."凤姐儿道:"这个名儿也好听.只是我这么大了,纱罗也见过几百样,从没听见过这个名色. "贾母笑道:"你能够活了多大,见过几样没处放的东西,就说嘴来了.那个软烟罗只有四样颜色:一样雨过天晴,一样秋香色,一样松绿的,一样就是银红的,若是做了帐子, 糊了窗屉,远远的看着,就似烟雾一样,所以叫作`软烟罗'.那银红的又叫作`霞影纱' .如今上用的府纱也没有这样软厚轻密的了."薛姨妈笑道:"别说凤丫头没见,连我也没听见过. " 其实上面的一段通过贾母的口写出了贾府的一种从盛到衰的变迁.按道理来说以凤姐的见识,这些都应该见过,但是文中却写从来都没见过.可见贾府是经历着历史的变迁的."如今上用的府纱也没有这样软厚轻密的了'这句话也略带有贾府正慢慢走下坡路的意味. 第五处: 调停已毕,然后归坐.薛姨妈是吃过饭来的,不吃,只坐在一边吃茶.贾母带着宝玉, 湘云, 黛玉,宝钗一桌.王夫人带着迎春姊妹三个人一桌,刘姥姥傍着贾母一桌. 很简短的一段话,写出了参加宴会的人.而且脂批批注说".薛姨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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