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颗子弹读后感第三颗子弹读后感我读完了约翰·狄克森·卡尔先生的代表作《第三颗子弹》,我觉得,辛可加,先生翻译得很好,很传神。我一拿到这本书就被...
第三颗子弹读后感
我读完了约翰·狄克森·卡尔先生的代表作《第三颗子弹》,我觉得 辛可加 先生翻译得很好,很传神。我一拿到这本书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它比我们的课本好看多了。
看完我觉得,佩奇好聪明啊,能把那么奇怪的一个案件,从充满谜团的云雾中清理出来,找到真相。真不容易。比柯南厉害多了。真了不起。然后我就继续去找约翰·狄克森·卡尔先生写的其他小说来看。哇塞好好看啊。如果我不看《第三颗子弹》怎么会发现还有那么多好看的小说呢?按照平时我早就去打游戏去了啊。自从我看了这书,我都不打游戏了。感谢这本书让我戒掉了游戏瘾。
满山打鬼子的读后感
满山是东北小镇“灌水镇”的一个少年,最敬佩的人是抗联司令杨靖宇。灌水镇被日本人占领修建了车站,舅舅海川当了“汉奸”,还帮日本人抢了满山的蝈蝈笼。满山哪里能服气呢!他从此寻机找日本兵报仇,并有意无意的配合着和抗联队伍与日本兵斗争。在这期间他结识了天真而友好的日本女孩河野直子。还有一条日本军犬千寻,在一次爆炸中千寻受到惊吓与部队失散,满山收留了它并帮助它忘记过去。
满山和千寻穿越大雪谷送情报,一路上一条白额狼始终在身后跟随。大爆炸,把千寻的记忆唤醒了:它想起自己本是一条日本军犬。这时,山谷传来白额狼的呼唤。千寻穿过战场,奔向幽深的山谷……
满山行军的路上有两条狼如影相随。满山知道,千寻和那条白额狼在护送他。几天以后,满山的营房门口出现一只兔子。满山明白,那是千寻给他的礼物,它就要停止送行的脚步,跟满山分开了。
最终,一个坚毅的少年,一条勇猛的忠犬,穿过茫茫雪谷,将一份重要情报送往抗联军营……
掩卷沉思,我曾认为儿童文学只不过是些童话歌谣,唱唱罢了,那么读完这本书,我感到了震撼。儿童文学原来也能写重大的战争题材,深刻反应出人性以及人与动物、自然的关系。语言诙谐优雅。满山生活在这个危机四伏的战争年代,这个时代需要这样的形象来展现中国人的斗志,乱世出英雄,满山便是一个典型的小英雄形象。这些“有志不在年高”的少年英雄,激励感召了千千万万的孩子,让我深深地了解了祖国的今天是多么来之不易。
回答辛苦,希望LZ采纳,谢谢!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冬天的太阳对大地说:“我无法使你温暖,只能使你明亮。”
刘猛的小说《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宛如冬天的太阳,它有着自己的光和热,却不能炙烤大地,它只能用自己的光和热照亮读者的心灵。它不是一幅王侯将相们作的宫廷画,它是渗透着小人物的传统水墨画,不精致,但充满着力量的底蕴。它以中国现代陆军状态为背景,以一个小兵的心路成长为线索,从鲜为人知的特种兵领域展开,洋洋洒洒的反映出了一个集体的记忆,这种集体的记忆,是一个有过这种经历的每个人,深藏在内心最深处的记忆,转化后,就成为这些人坚强生存的力量。因为这种经历是浓缩了人性中最大挑战的精华,在短暂的挑战中,他们经历了颠覆与重塑,在保留个体的差异前提下,他们已经被铸成了有着共性的群体,那就是--—战士。
刘猛从这些记忆中过滤出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年轻人逐渐淡忘甚至要抛弃的闪光的东西:激情、责任、忠诚、坚持。
我的心陡然挣开僵绳,它要撞开危栏。
在顺利的环境中成长的我们,空虚、安静的接受着各种各样的被安排好的人生,被所谓的传统教育捆绑着,心灵充满无奈与焦虑,《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以小说的形式,以全新的突破,撞开了我们封闭的心灵,也是我最欣赏并认为是本书中灵魂的三次突破:
1、 对人生选择的突破。文中主人公小庄,因为爱情,毅然弃学从军,冲动的前提,是敢于重新选择人生的勇气,八十年代末的大学生,或者说已经步入二十一世纪的年轻人能敢为自己这样做主的人,也实属凤毛麟角,这样的人骨子里是自信的、将风险视为人生最平常不过的体验,无论什么环境,只要他们愿意,适应与改变可以同时完成。
2、 对传统观念的突破。在中国5000多年的历史积淀中,传统的儒家思想“克己服礼”已经根深蒂固的存在于每个中国人的头脑中,在家服从父母的意愿,在社会,臣服从君王的意愿,那么在军队,士兵必须服从一切上级的意愿,他们将自己能够成为陆军中最优秀的特种兵作为奋斗目标,不惜一切代价,哪怕牺牲生命,也要成就自己的理想和信仰,这种信仰在他们看来是至高无上的,是神圣的化身,可我们的小庄却在取得了这种资格后,蔑视的选择了离开,这种被大多数人认为是大逆不道的行为,反映的不仅仅是一个小兵的报复、冲动,无知,他抗争的是对扭曲中国人人性的愚昧的顶礼膜拜,它的离开告诉我们,去掉那些被神化了光环,剩下就是真实的一个又一个极限的挑战,就象那些登山运动员,登上了珠穆朗玛峰,又看见了一个更高的山峰等待被征服一样,当然,在军队,这种信仰是不能蔑视的,可在我们现存的社会,这种突破是那样的迫切,传统教育需要突破,传统经营模式需要突破,传统文学思维需要突破。。。。。只有象蚕茧一样,一次一次的破茧而出,才能成为真正的蝴蝶。刘猛对传统观念的突破也运用在他的语言特色上,比如“感动的不行不行的”,形容女孩子的清高就用“鸟”一个字来诠释,使文章生动、充满个性的魅力,同时也打上了时代的烙印,让我们看到了现在年轻人在玩世不恭的言语中,寻找着一种最能直接表达他们思想的语言。
3、 非“常人”思维的突破。书中谈到与猫头大队的较量中,小庄有两次非常人的突破,一个是被大家认为该游戏已经结束了,失败已经成定局的状态下,小庄装病杀出,活捉了猫头雷队长的突破,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真正的军人,如何在成败已成的格局中,反败为胜的典型实例;除了靠过人的勇气以外,最重要的打破演练的狭隘框框思维,进入实战的竞技状态;另一个就是在得知自己被何大队长作为战略中的“诱饵”时,对自己思想的颠覆和提升的突破,一个不到20岁的小兵,他的认识是有限的,单纯的,他无从了解兵家将士们的全局谋略,他无法理解军人真正的天职除了服从还有敢于牺牲,这些深刻的认知,要想突破,就必须在战争中获得,颠覆得是一般常人在生活的最基本的信任,提升的是作为一个军人,他的责任和使命要求他最终是对国家的忠诚。这些非常环境造就非常思维,将人与同类竞争时的最原始的争夺提升到战争最高境界,那就是“诡计”。从而也完成了小庄真正成为一个军人的心路历程。
这些宝贵的突破,让我在阅读的同时,挣脱了捆绑我心灵的缰绳,让我的心灵驰骋在一片更广阔、更有深度和广度的思想领域。
半杯水只所以叫你不舒服,是你弄不清------它是无力斟满还是剩下的。。。。
《最后一颗子弹》是刘猛的第一部上市小说,透着青涩,也留着网络小说的印渍,他将很多情节穿插、交替、设伏,看似是记忆的碎片,又结合的缜密而精彩,是我阅读的有限的文学作品中比较新鲜的写作形式,就象维纳斯,创作者没有刻意的安排残缺,他只是真实的将看到的塑造出来,而留给人们的。。。。久而久之就成了残缺的或者不完整的美!
陈鹤琴的三颗子弹是什么
在这批珍贵的档案史料中,有三颗子弹尤为珍贵。这三颗不同规格的子弹,各自承载了一段对中国革命具有重大意义的战斗故事,伴随了杨得志将军二十七年的戎马生涯,一直被杨得志将军及其家人视为传家之宝,堪称珍贵的革命文物。
陈鹤琴1892年3月5日至1982年12月30日,浙江上虞人,中国著名儿童教育家、儿童心理学家、教授,中国现代幼儿教育的奠基人。
《少年读后感优秀5篇
《少年读后感篇1
在考试期间无聊的时候看的这本书,因为它很薄所以才入了我的“法眼”,但读着读着就被有些没有逻辑的故事所吸引,根本停不下来!
故事讲述了牧羊人圣地亚哥总是做到关于在埃及金字塔有宝藏的梦,于是他放弃了他的羊群,渡过大海,来到非洲寻找他的宝藏却不幸被偷了所有财产。可他没有绝望,他在一家玻璃店找到了生活下去的方法。几年后,他有所积蓄,打算回家,却不知不觉又踏上寻宝之旅。并在沙漠中遇到了另一半,可最终当他来到金字塔下时才知道,原来宝藏就在家乡那个长着无花果树的小教堂。
看到结局就一下想到以前看的一个故事,就是说一个人住在大房子里,房子后有个池塘,有一天他梦到xx地方有宝藏,他千辛万苦到了那儿,却发现那里到处都是战乱,有一个逃难的妇人告诉他,这儿哪儿来的宝藏,她倒总是梦到有一座大房子,后面的池塘下就有宝藏。
两个故事惊人的相像,看完之后有一种好像主人公白费了一场功夫,但仔细想来,却不是的。
书中总是提到天命以及炼金术师的点石成金,这些看似不过幻想的东西却让人不禁深思。就像当圣地亚哥想要成为风,他就成为了风。有很多地方看上去好像很简单却总是想不透。天命?什么是天命?我也有天命那,又是什么呢?圣地亚哥可以发现自己的天命,可以找到并跟随着他,是因为他幸运的遇到了撒冷之王吗?我想不,真正的原因是因为他有一颗追梦的心!他做一个牧羊人的本意就是为了自由,为了能够到处去冒险!
在现实中我却根本做不到,为什么?我甚至连自己到底有什么梦想的不知道。正是有着我这样的人,所以社会变的乏味,变得枯燥。现在说的什么中国梦那些都太空,太大,太虚!作为一个小人物,需要的不是中国梦,而是一个小小的梦,也许只是在下午什么都不管地躺在沙发上。
我觉的牧羊少年带告诉我们的不是说要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而是一份心境,就是可以找到自己生命原本的轨迹,然后一点点完成自己的“天命”。恩。
《少年读后感篇2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小时候我就喜欢书,像《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之类的书我全看过。我不但看童话书,名人传记、科普故事书、古典名著等我都看过。《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与我的故事最多,带给我的感受也是五味俱全。
读《十万个为什么》之酸
一节音乐课上,我觉得老师教的歌曲不好听,很无聊,我就把音乐书立在桌子上,躲在书后看起了《十万个为什么》,正看得津津有味,沉浸在那些精彩的科学知识中时,我被同桌轻轻碰了一下,突然觉得身后来了个“庞然大物”,我转身一看,原来是樊老师。老师严厉地说:“书!”唉!我只好像只温顺的小羊,把我的宝贝给了老师。这时教室里传来一阵笑声,于是我的心就像喝了18碗醋一样,酸酸的。
读《十万个为什么》之甜
科学课上,老师讲到怎么判断一个人的平衡能力时班上的同学都陷入了沉思,我则十分开心,《十万个为什么》里边不是有吗?我骄傲地举起手,老师叫我回答,我不慌不忙地说:“有的人如果荡秋千、坐车会晕的话,那这个人的平衡能力就会很差。”老师听了后表扬了我,同学们还给我热烈的掌声。我的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读《十万个为什么》之苦
好不容易从樊老师那里拿回了我的宝贝书,我决定吸取教训,只在课余时间看。今天正好是星期天,下午,我舒舒服服地躺在被窝里看起来,妈妈叫我吃饭我装作没听见。妈妈气呼呼地走进我房间:“你吃不吃?不吃算了。”为了我的尊严,我大声说:“不吃就不吃。”可是真能说不吃就不吃吗?这漫长的夜该怎么熬呀?想起自己说的话,又不能认输,心中的苦呦。
读《十万个为什么》之辣
这辣呀是我自找的。我有个坏毛病就是邋遢,每次看完都不会放回原处。这次,看完《十万个为什么》后又放在客厅的茶几上,谁知调皮的弟弟竟然把我的书皮撕下来玩。我生气地带他找妈妈评理,妈妈不但不说弟弟,反而说我丢三落四。我脸上火辣辣的。
我与一本书的故事写完了,但书与我的故事不会结束。
《少年读后感篇3
我在生活作文的《欣赏读本》中,读到一篇文章——《访绍兴鲁迅故居》,读《少年闰土》有感作文500字。里面提到闰土。当时,我对闰土很好奇,他长什么样?是个怎样的人?当在语文课上学了《少年闰土》这篇课文后,我终于认识了闰土。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戴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少年便是闰土。从这段文字中,我了解到闰土是一个机智勇敢的少年。闰土是捉鸟的能手:他在雪地里扫出一块空地,用短棍支起一个大竹筛,撒下秕谷,看见鸟在吃了就一拉,那鸟就被罩在大竹筛里了,读后感《读《少年闰土》有感作文500字》。用这种方法能捉到各种各样的鸟。读到这里,我想:如果我也能用着种方法捉到多多的鸟就好了。闰土也喜欢在潮汛时看鱼:在潮汛时,有很多鱼跳出来,有长着两条腿的飞鱼。看到这里,我想我只听说过蝌蚪会长出两条腿,并没有听说过其他长两条腿的鱼。夏天,闰土和他的小伙伴门可以在沙滩上拾五颜六色、奇形怪状的贝壳。在鲁迅的心目中,闰土知识丰富,活泼可爱,聪明能干,他的生活充满乐趣,丰富多彩令人向往。而鲁迅和他往常的朋友却生活在有高高围墙的院子里。每天只能望着高墙上四脚的天空。他们的生活天地很狭窄。我和那时候的鲁迅一样。生活天地也很狭窄,每天只能一个人呆在家里没有小伙伴和我玩,就只能玩玩具、看电视、玩电脑游戏。我真想像闰土一样拥有多姿多彩的童年。
《少年读后感篇4
如果我就是威廉·坎宽巴,那现在一定已经众人皆知了。
如果我也有他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和对学习的渴望,也会“造出风车”的。我能体会到,他工作的那么辛苦,手臂上的肌肉如火烧般疼痛。我认为,他看着眼前的风车,一定会产生一种美梦成真的感觉。
他的工作是常人所不能及的。就拿我来说吧,我学滑板,一遇到一点小小的挫折就放弃了,而他的工作中,有着许多困难,如果让我来做,只会是一种结果:做上十年二十年也做不完!
他的工作中还遇到了饥荒。我不可能撑上呢么久只吃一小口“希马”,可是,威廉。坎宽巴却撑了下去,正因为如此,他才能造出风车!正因为它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才能为自己家通上电!才有机会看到真正的风车!
在饥荒时,他甚至去吃硬邦邦的羊皮!那羊皮多么难吃啊,他们竟然能吃下肚。不过,想想也对,饥饿的时候什么都是十分美味的,平时厌恶的食物在此时却异常珍贵。
饥荒总有头,想象着面前玉米饱满而美味,我不禁口水直流,在饥荒之后,谁能不产生吃下它的欲望?我不能。玉米的美味是难以抵抗的,烧好后,一口咬下去,香透入味。
看着他那高大的风车,我不禁想问:材料是从哪儿来的呢?这难不倒聪明的坎宽巴。他从垃圾场中找到了许多材料,缺少的物品他的朋友帮他买了。通电之后,他一定认为努力没有白费,心里一定有欣喜地感觉。
被辍学的他能有这等信心是十分可贵的。我被辍学后,哪里会有心思去造风车呢?,只会整天唉声叹气。
生活很艰难,我没有变坏。有梦想,就会有未来。
《少年读后感篇5
细读鲁迅先生的《故乡?少年闰土》,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他,正和闰土在厨房里谈天说地呢。这是初遇闰土的第一天。闰土很高兴,他和我不停的述说着在城市里看到的东西。少年闰土是一个富于表现力的少年,是一个有更多的新鲜生活和新鲜感受要表达的少年。
然而,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的,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这篇文章,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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