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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围城的读后感
钱钟书围城的读后感5篇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讽刺小说,于1947年首次出版,被誉为“新儒林外史”。 我在此整理了钱钟书围城的读后感,供大家参阅,希望大家在阅读过程中有所收获!
钱钟书围城的读后感1
读《围城》,跟读一般的小说感觉很不一样。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很难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围城》不是这样,它通俗得可以,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总有那么一处是撞击到你尘世的灵魂。本来觉得40年份的作品,是太公太婆辈的事了,想要找到一丝与现实相关的东西无异于到秦始皇的墓里挖计算机。谁知道读的时候,它竟多次引起我的共鸣,很多的事情就象是发生在身边,人物的心情,就像是从自己记忆中掏出来的东西,贴切的让人吃惊!仿佛去看心理病的人被人一下戳中了心事一样,有几分不可思议,又有几分难堪,却有几分爽快!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送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诉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功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样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浙也会喜欢。假装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钱钟书围城的读后感2
由《围城》自会想起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仿佛这句话在任何地方都能符合,对上。如事业,如婚姻等等。《围绕城》是钱钟书先生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是一部读来如滋如味,回味无穷的奇书。《围城》是一栩栩如生的市井百态图,人生的酸甜苦辣千般滋味均在其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钱钟书先生将自己的语言天才并入极其渊博的知识,再添加一些带有讽刺主义的幽默的调料,此书定有江山。因此,它是一部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却述说着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故事主要述说了从印度洋上驶来的法国邮船白拉日隆子爵号在上海靠岸,小说的主人公是公方鸿渐一踏上阔别四年的故土,就接二连三触碰到婚姻与爱情,小说以他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某些知识分子,生活和心理的变迁和沉浮。围绕着生活、职业、恋爱与婚姻等问题,进行着一场勾心斗角的倾轧和角逐。
对于整个在钱钟书先生笔下的《围城》能让人静静的思考与回味,慢慢地思索、品尝,从精彩的故事前后以文章的最后一句话结尾"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痛、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钱钟书围城的读后感3
不知道哪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象和许多良师益友交谈。”相信各位都深有感触,所以请大家谈谈自己最喜爱的书。
我最喜爱的书:钱钟书《围城》
我第一次看《围城》的不是小说,而是电视剧,我清楚的记得不是从第一集开始,而是第五集开始,正好讲到五人去三侣大学的途中,那个时候方鸿渐刚刚被唐晓芙甩了,又被挂名的丈人炒了鱿鱼,正是遭受双重打击而特别沮丧的时候。虽然旅途艰辛落魄,却也妙趣横生。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很快象少男少女追青春偶像剧一样追起这部电视剧,央视一天才播一集,在我的印象中很少追过连续剧,那个时候我才真正觉得,追电视剧原来那么辛苦。
看完后,我便到处找《围城》,那个时候可没有互联网,找东西真不容易,现在想想Internet真的太方便了,有问题解决不了,连我幼儿园的仔都说上古狗(GOOGLE)查查。幸好《围城》播出后,引起极大的反响,半个月后,我就在书店里看到了《围城》。这本书我几乎是一夜看完,真的让人回味无穷,写得太棒了!那时我非常纳闷为什么这么好的书竟然很多人都不知道。
后来又看了两遍,每次都有不同的感觉。最经典的话:“围在城里的人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无论职业也罢,婚姻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虽然写的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事,放在今天仍然是真理。
钱钟书围城的读后感4
早就知道《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中国文学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得了。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现在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情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我一直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不过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什么,后来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钱钟书围城的读后感5
钱钟书的《围城》这本书给了我良多的感慨和取之不尽的人生智慧。
曾经,那本厚厚的有着灰色封皮的《围城》,庄严地立在我家书架的最高层,我曾试着读它,却被它的平淡与难懂击败。
最近一次捧起《围城》,是饶有兴趣地把它读完的。放下书本,我确切地感觉到,自己长大了,曾经晦涩的书,如今已经可以欣赏,曾经疑惑的情节,如今已经可以理解。现在我看《围城》,少了之前的畏惧,多了对其内容之深邃的赞叹。我在为自己能读完《围城》欢欣鼓舞的同时,又察觉到,自己读懂的,只是一点点皮毛。书中人物深层的性格,书里真正的精髓,我还没有领略到。此书精彩的内容,值得我细细重温几遍。这又使我不得不钦佩作者钱锺书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他能体察得如此之透,而道出时却又如此娓娓动人又不乏幽默。正因为如此,《围城》不仅能给我带来精神上的享受,还可以作为我的社会启蒙书,让我开始了解人情世故,试着分辨社会中的善恶。
书中的主角方鸿渐,留学欧洲后返回上海,远赴三闾大学任教,后去香港游历……对于他,我总有一种感觉,不论他去往哪里,都仿佛身处一座围城当中,给人以压抑之感。仔细分析,我觉得是他气量狭小、见识短浅所致。他对于自己喜欢的苏文纨胆小扭捏,在钩心斗角的三闾大学也无所作为,讲课的时候又自以为是,这些性格的短板,最终造成了他事业与爱情的悲剧。
人,不论在哪个时代,都应当努力打破生活中的围城,积极地融入世界,以坦诚的胸怀迎接未来,以热情的态度待人接物。摆脱生活中的羁绊与束缚,胸中开阔,眼前自然有万里江山。
钱钟书《围城》读后感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下面是钱钟书《围城》读后感,欢迎参考阅读!
篇一:钱钟书《围城》读后感《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主要代表作。其中最有名的一句话是“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
船甲板上的对话,“那么,你就是摇篮里睡着的小宝贝了。瞧,多可爱!”等等表现了即使是知识分子,在人前人后不一的形象,可说是无奈,更可说是对人的不真诚。一张假的文凭,一段对鲍小姐的描写想来既是对在外留学生不能好好学习知识而吃喝玩乐的讽刺,也是对中国现状的担忧。
方鸿渐与周家的关系是一个围城,已经进去了,想出出不来,在这个密封的围城里,方鸿渐喘不过气来,只能压抑着自己,跟着一群市侩“谈笑风生”。方鸿渐自己的家是保守迂腐的,这个家还停留在封建社会,方老先生看起来似乎在一些方面是明智的,是有父亲形象的,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所谓的明智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方鸿渐“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姑娘,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钉,也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这段真切描写了当时的中国严重存在的“拿来主义”,不分是非黑白,把西方国外的东西搬进家门。后面对张先生的描写更是说明在中国存在很多这样自以为是,不了解事情真是含义情况下夸夸其谈,爱眩但又没有本钱眩。
作者花了大量篇幅写方鸿渐跟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关系。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喜欢让所有的男人在她身边打转,还以为自己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她却安之若素。唐晓芙似乎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因为对方鸿渐来说她是虚无缥缈的,可望不可及的,她是一个幻象,所以变得纯洁而可爱。这篇幅中对人物的描写也很是到位,“诗人”曹元朗写的是不文不类却自认为很了不起,翘着尾巴却连狐狸都不能像,可大家仍夸奖一通。大家的交往是如此的不真心,小人之交甜如蜜般。赵辛楣想追求苏文纨,也付出行动,从这个篇幅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相对来说更会生活的人,特别是在那个时代背景。这些文人骚客卖弄文学的`嘴脸在这个篇幅中被描写得如此可笑,很具有讽刺意味。
方鸿渐终于还是听从了赵辛楣的话去三闾大学。沿途上,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最后通过关系到达了三闾大学,而关系这个在中国例行了多少年的东西,过去,现在将来都将例行下去。路上行人的势利眼,看人看外表,看着装,对有身份的人阿谀奉承而对老百姓则爱理不理。在这段中女主人公孙柔嘉出现了,人如其名般,刚开始孙小姐显得如此温柔,乖巧。李梅亭的小气,自私,像一个真正的生意人,带着药去边远地区以十倍的价钱卖,而骨子里有当时中国人的懦弱,无能。
到了学校后,教授不教授等级的划分也是如此的荒唐,而老师们对这个等级分法的看法也是那么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拿着假的文凭在社会上招摇,也不显得丢人现眼,而且还理直气壮得在那争着等级的高低。更让人觉得可恶的是愚钝的不只那些腐朽的老师,还有学生,学生也是一样的荒唐,看老师的教书的水平不是看实力,而是看文凭,看学位,而且认知能力也那么差,不能很好认清怎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而去欺负老师,没有了尊师重道的美德。在学术圈,所谓的文人们是如此的虚伪,不真诚。而在这里,方鸿渐成了那个唯一一个还有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分子操守,或者说最基本的做人的操守。而高松年、李梅亭、汪处厚,这些人在那里在里边如鱼得水,他们会舍得走出这个围城吗?
再一个是在三闾大学发生的所谓的爱情的纠纷,这场纠纷也显得如此的可笑。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但他被孙柔嘉看上了,而且通过“某种方式”得到了他。对方鸿渐来说这个婚姻是他的围城,在还没进去前,他不知所以,就这么进去了,在进去后,他浑浑噩噩得过日子,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终于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他家祖传的那顶破铜钟当当当当当当敲了六下,似在嘲笑,对人生的讽刺和嘲笑尽包含在这怅然悠悠的钟声里了。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
篇二:钱钟书《围城》读后感《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其影响最深的作品。它讲述了社会的腐败,还有人们对婚姻的无奈。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的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的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钱钟书 灵感读后感1000字
很多人包括我是通过一部《围城》知道了钱钟书,作为一代文学大家,他更多的时候沉浸在文学的海洋里自在遨游,绝不愿受各种条条框框的拘束,因此他的文字尽管充满智慧的思考,却喜欢以一种戏谑的风格面对世人。《灵感》应该是他的一篇即兴之作,通过对虚构“作者”死后灵魂遭遇的描绘,影射对现实文学创作的不满。可能和当时所处政治环境有关,为免文字描述过于现实因言获罪,通篇借用隐寓手法,文字处处包含机锋,语带双关。
钱钟书基于自己的人生与社会的观念,以《灵感》为题,写成了一部辛辣的短篇讽刺小说。文中写到:
“有那么一个有名望的作家,这位作家是天才,所以他多产;他又有艺术良心,所以他难产”。“他写了无数小说、戏曲、散文和诗歌,感动、启发、甄陶了数不清的中学生。”
“他能在激烈里保持稳健,用清晰来掩饰浅薄,使糊涂冒充深奥。因为他著作这样多,他成为一个避免不了的作家,你到处都碰得见他的作品。烧饼摊、熟食店、花生米小贩等的顾客常常碰到他戏剧或小说的零星残页,意外地获得了精神食粮。最后,他对文学上的贡献由公认而被官认。他成了国定的天才。”
“由于作家的著作太多了,地载不起这分量”。以至于地面裂开一个大口子,作家立脚不住,在崩塌的动力下,从乱书罅缝里直陷下去,跟着自己的书一直跌倒了地府。在地府里,这位作家遇到了前来索命的他笔下的众人!最后,“在大众嗤笑声中,作家的灵魂给一个穿制服的小鬼押送上路。”
文章虽则短小,却也让人有感、有获。自然,若感言出个千言万语,必有无病呻吟的嫌疑。略述三则:
(1)他是一位现代文坛上也许是绝无仅有的对“人生、人世”诚有所悟的语言天才。
(2)在(1)的基础上,单从文字而言,钱钟书的确是超脱的——那些著作等身的各类人等“只增加了读者们的负担。”这一点应该最难被世人接受,却是《灵感》的价值所在。因此,估计不会对这个社会、对那些生存于这个社会的人产生太多的影响。正如他在《谈教训》一文中所说:“我常奇怪,天下何以有这许多人,自告奋勇来做人类的义务导师,天天发表文章,教训人类。……我更奇怪,有这许多人教训人类,何以人类并未改善。”
(3)品味《灵感》的意蕴,钱钟书又不够超脱——《灵感》中透露着一丝小小的私人怨恨。
尽管文字中透露出现实残酷,如透过地府“司长”之口述说:现在地狱已经搬到人间了。但还是极尽戏谑之能事,如称地府为“中国地产公司”,而地府首领自称公司“司长”。文中对各种丑陋心态描写更是入骨三分,透出对世事人心的洞彻。如描写“作者”想象中“美国是一切旧大陆作家的金银岛,不成功的人到那里可以成功,成功的人到那里可以收获。”;又如“作者”为了自我炒作“常常有意在记载里点缀些事实错误”,待记载发表后再声明更正,以便“一桩小事能使他的大名两次见报”。
这是一篇让人轻松的文章,同时又是一篇让所有“作者”备感沉重的文章,如此一棒打尽天下人可能也正是钱钟书的自信吧。具备如此自信是因为他不必祈求“灵感”,因为心中已有文章之海,不必再求灵感之泉。
希望对你有帮助,回答不易,还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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