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石溪《王妃黑叶猴》的读后感600字,篇一:沈石溪《王妃黑叶猴》的读后感600字,前几天,我和妈妈一起去书店买了几本...
沈石溪《王妃黑叶猴》的读后感600字
篇一:沈石溪《王妃黑叶猴》的读后感600字
前几天,我和妈妈一起去书店买了几本书,其中就有《王妃黑叶猴》。
布朗猴群遭受金钱豹的洗劫后,仅有一只年轻的母猴和它三个月大的幼崽,逃过了这场劫难。这只母猴丹顶佛就带着幼崽血臀过起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经过了半个多月,它找到了云雾猴群,可是它如果进入了云雾猴群,它的幼崽血臀,就免不了成为死囚猴。黑叶猴群都与一个共同的残忍的陋习——排外习惯。对前来投奔的同类,以性别为原则,区别对待。出于繁殖的需要,出于血统的考虑。凡是前来投奔的大公猴,都拒之门外,来投奔母猴则同意接纳。假如是来投奔的母猴带着幼崽,幼崽若是雌性,猴群便会收留,幼崽若是雄性,那么它就会被几只大公猴残忍的杀害。最终,丹顶佛还是进入了云雾猴群,每天都战战兢兢的保护着血臀,但大公猴也不善罢甘休,经过多次围剿,丹顶佛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不过它的宝贝血臀的生命暂时保住了,丹顶佛在猴群中找到了靠山,猴群中的`二号公猴,白胡子。最终丹顶佛用挑拨离间的方法,激化了白胡子公猴和金腰带猴王之间的矛盾,让白胡子登上了猴王的宝座,同时也为血臀摆脱了死囚猴的命运。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和母爱的无私,我为书中的血臀感到幸运,祝愿血臀长大后能成为一代猴王。
母亲是伟大的,能为孩子撑起一片天;不是父爱却胜似父爱的精神是伟大的,能在爱子的未来铺上织锦的路垫,但愿你越走越远……
篇二:沈石溪《王妃黑叶猴》的读后感600字
寒假里读了沈石溪写的《王妃黑叶猴》后,我有体会到了一位母亲对孩子的爱。文章写了一只叫丹顶佛的雌猴,曾经是一位一猴之下,众猴之上的王妃。但由于她所在的布朗猴群发生了内讧,一只年轻气盛的雄猴企图谋朝篡位。在一场猴王争夺战后,布朗猴王和那只图谋不轨的雄猴双双坠落山崖。怎么办?群猴无首了。由于丹顶佛在位高权重的时候得罪过不少猴。再加上她的儿子血臀才三个月大,难以担任猴王。
在禁不住众猴的冷嘲热讽和欺凌下,再加上在她的带领下,布朗猴群天天没吃没喝饿死好多猴,又在猎食的时候由于战术不当好多猴血洒战场。丹顶佛在心里向布朗猴群做了短暂的告别后,带着血臀毅然离开了布朗猴群。……在千方百计的讨好云雾猴群的第二把手白胡子公猴后,丹顶佛又想尽办法让金腰带猴王不再排斥这个从外族来的可怜的小雄猴……经过丹顶佛细心周密地计划,和一场殊死拼搏的猴王战争。丹顶佛终于帮助白胡子登上了猴王宝座,她也理所当然地当上了王妃。当然,最让丹顶佛开心的还是因为她的儿子血臀终于不用受到歧视,面临被吞噬的可能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的体会到母爱的伟大,她最伟大的地方就是她可以为孩子而牺牲一切,放弃一切,改变一切。甚至愿意从身份高贵的王妃变成低声下气的女仆。为了孩子的安全舍生忘死。为了避免孩子今后可能会被五马分尸,差点变成大黑蟒的午餐。母亲有为孩子献身的心,而孩子却在登上王位后忘记自己的母亲,变成感情下倾模式,只对自己的后代好,却不管不顾自己的长辈、父母。猴子亦是如此,人也一样。让我们多多理解母爱,多多理解远在异乡的空巢老人思念儿女的心情。
篇三:沈石溪《王妃黑叶猴》的读后感600字
一位母亲,遭受了一次前所未有的灾难,可她却幸运地被眷顾,存活了下来。从此,带着伤痛的心和惨痛的记忆,踏上了寻群之路……
这位母亲名字叫丹顶佛,它在“灭亡”的布朗黑叶猴群里是一呼百应的“皇后”,然而,现在它必须带着布朗猴群的希望,奋力拼搏。
可是,这种愿望基本毫无可能实现,因为,外族猴群最反感从其他猴群中来的带崽猴。而只有一个办法才能让幼崽存活下来,那就是让外族猴王在幼崽的额头上亲吻一口。
丹顶佛锁定了云雾猴群,她发现整个猴群中猴王唤作金腰带,二大王是白胡子,三大王乃大手雄,四大王花面雄,五大王叫葡萄肚。她决定在二大王白胡子的协助下进入猴群。虽然白胡子成功地带他们进入猴群,可是在金腰带要围剿她们的时候只敢在暗处帮助她们。就在千钧一发之际,一位猴群中最不起眼的角色——独眼老丑帮助她救了幼崽血臀。也许是由于他和血臀的忘年交,也许是由于他对鲜血四溅的场景产生了憎恨,他对这对母子产生了怜悯。躲过这一劫后,独眼老丑受到了丹顶佛的感激,渐渐地对她生出了爱意,丹顶佛拒绝了,他和她打了一阵,便伤心欲绝的离开了她们。就在第二次大围剿中,他依然挺身而出。将血臀死死地搂在怀中。而这次,四位大王(除白胡子)冲了过来,拳风呼啸,铁脚无情,猴毛飞旋,血肉横飞,哀叫声不绝于耳,他遍体鳞伤,却向丹顶佛讨要血臀,丹顶佛望着地面上满身是血的独眼老丑,含着泪将血臀递了过去,他沾着身上的血液给血臀涂上了一片血红,他在用行动告诉他们:这是我的血脉,请你们不要加害他!突然挺了挺,仰面倒地,死了。血臀不理解死亡,仍摇摇独眼老丑的胳膊,想让他和自己玩耍。
残阳如血,天地一片恐怖的红;乌鸦暮归,黑色翅膀剪断山风,剪断彩霞。山峰后飘来一片乌云,凄风呼啸,冷雨滴答……之后,她在孔雀蓝王妃的庇佑下逃过数劫,又帮助白胡子雄猴击溃金腰带猴王,而另外一个地位很低的药妞,回忆起以前金腰带猴王对她孩子的暴行,随之和金腰带猴王同归于尽。
沈石溪复仇的熊王读后感
沈石溪复仇的熊王读后感汪曾祺是迄今为止争议最小的当代作家:他的美学气质、作品的审美价值、文学史意义得到评论界、创作界的一致肯定。他以散文笔调写小说,写出了家乡五行
八作的见闻和风物人情、习俗民风,富于地方特色。作品在疏放中透出凝重,于平淡中显现奇崛,情韵灵动淡远,风致清逸秀异。他的小说《受戒》、《大淖纪
事》、《陈小手》都是当代文坛的经典名篇,对于他的小说吸收他的老师沈从文先生的京派小说风范评论界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而且他的小说那种淡泊恬淡的田园感
受,也让很多读者流连忘返。我个人就非常喜欢他的小说,比如看过《受戒》脑子里经常会浮现小和尚和一个小姑娘坐在船上的画面,也经常会想到两个天真少年在
岸边留下的那一对小脚丫。还有他的《陈小手》,写一个土匪的老婆生孩子,他接来一个男医生为他老婆接生,母-子平安,然而陈小手抬枪把医生毙掉了,最后一
句话是“陈小手觉得很委屈”。委屈两个字居然道出了一个土匪心中万般的柔情,把这样一个词加在一个恩将仇报的角色身上,小说一下子产生了更加深广的内涵和
余韵。虽然他的小说数量相对较少,但几乎篇篇都很著名
有评论认为汪曾祺是“士大夫文化熏陶出来的最后一位作家”,这和他的出身和成长环境有关系:汪曾祺(1920~1997),元宵节出生在江苏高邮的一
个旧式地主家庭,三岁丧母,祖父和父亲对他影响非常大:他的祖父中过拔贡,是前清末科,略高于秀才的功名,必须八股文写得好。有许多田产,开两家药店和一
家布店,但生活十分俭省,一个咸鸭蛋喝两顿酒。爱买古董字画,是个眼科大夫,看病从来不收钱,爱品茶,爱喝酒,酒后大声背诵唐诗: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
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道臣是酒中仙。他的祖父是有点浪漫主义气质和诗人气质的,因为所处的环境,个性不可能得到发展。他的思想很有意思:“幼读孔
孟诗书,思想基础当然是儒家的,他是学佛的,在教我读《论语》的桌子上有一函《南无妙法莲花经》。他是印光法师的弟-子。他屋里桌子上放的两部书,一部是
顾炎武的《日知录》,另一部是《红楼梦》,更不可理解的是,他订了一分杂志:邹韬奋编的《生活周刊》”(《我的祖父祖母》)祖父这种复杂的思想对汪曾祺有
很大的影响,他给人的印象一方面是飘逸潇洒恬淡,但一方面有似乎饱含爱憎,只是不十分外露,他曾说:“我对现实生活感情是相当浮躁的”。而且汪曾祺自称
是:“抒情的浪漫主义者”也和祖父的浪漫气质相和。
他的父亲非常聪明,性情随和,多才多艺,金石书画皆通,而且是个擅长单杠的体操运动员,一名足球健将,和练过武术,作画非常有功力,远近闻名,诗名不
大,但会很多乐器,笙箫管笛、琵琶、古琴、胡琴、唢呐等全会。手很巧,作冥衣,作风筝,养鸟,养蟋蟀。“我的审美意识形成,跟我从小看他作画有关”(《自
报家门》)正是因为有这种家庭文化的修养,汪曾祺也是书法、绘画等无不擅长,而且凭着很好的韵律和音乐感觉,他写了好多京剧的剧本,《沙家浜》、《范进中
举》、《杜鹃山》等,还写了一些小诗,
“我有一好处,平生不整人。
写作颇勤快,人间送小温。
或时有佳兴,伸纸画放春。
草花随目见,鱼鸟略似真。
唯求俗可耐,宁计故为新。
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
君若亦欢喜,携归尽一樽。”(《书画自娱》)
而且有熟悉汪曾祺的人描绘汪曾祺的风度,他“左手插兜,右手挥毫泼墨;画累了饮酒,饮够了作画;在女记者的簇拥下,笑谈诗书,调弄丹青,讲笑话;在聚会时自告奋勇高歌。”
其实士大夫和才子是有所不同的,士大夫往往是取得了功名并在朝为官的有才能的人,而才子则是与才华横溢、风流倜傥和放浪不羁联系在一起,不过汪曾祺自
己有一套有关才子的说法,他在《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当代才子书系》汪曾祺卷序言里这样说:“才子往往与风流相连,多放浪形骸,不拘礼法,喜欢
女人亦为女人所喜欢,才子与佳人是“天生的好一对儿”,“才子佳人信有之”唐伯虎可称才子之首。”
有这样一句名言:“眼因流多泪水而愈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温厚。”
汪曾祺或许就是达到了这种淡泊的温厚,当然这也是一种智慧的象征,顾诚曾说:“北京作协开会,整个会场有一双眼睛最聪明,那就是汪曾祺。”汪曾祺的小
说《皮凤三楦房子》中写修鞋的高大头适合写汪曾祺:“他那从眼镜框上面露出来的眼睛是彬彬有礼的,含蓄的,不露声色的,但又是机警的,而且相当锋利的。”
汪曾祺就是在用这种含而不露的智慧眼光观察着,思考着,但又沉默着。他在《老年的爱憎》中讲到“通达”,认为这是对世事看得很清楚,很透彻,不太容易着急
生气发牢骚的状态。而且他也区分了通达和冷漠、悠闲,他说“我不是不食人间烟火、不动感情的人,我不喜欢那种口不臧否人物,决不议论朝政,无爱无憎,无事
无非,胆小怕事,除了猪肉白菜的价钱什么也不关心的离退休老干部。”林斤澜在全集出版前言中就说:“他也确有提刀四顾,破口叫阵的时候。”但林斤澜又说:
“淡与不淡都是实情。”这可能是说汪曾祺的作品给人的阅读感受的确是“淡”的,但同时汪曾祺的血脉又是“不淡”的,汪曾祺的淡泊和通达是一种人生境界,是
一个蔼然仁者的风范。正如他形容自己的恩师沈从文的话:
“淡泊不是人的品德,而是一种境界”。
汪曾祺在谈到自己的创作时说:“我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我希望溶奇崛于平淡,纳外来于传统。”(《晚饭花集自序》)
汪曾祺坦言“我的感情无非三种:忧伤、欢乐和嘲讽”这与他追求的和-谐也是十分合拍的。三种感情都很温和。
他称自己是“通俗抒情诗人”,他写的清风白水、竹篱茅舍无不带有特定的文化内涵,他曾表示:“我永远都是一个小品作家,我写的一切都是小品,就像画
画,一个册页,一个小条幅,我还可以对付,给我一张丈二匹,我就毫无办法。”这种对“斜,对微末的追求,表达着汪曾祺的民间立常
汪曾祺的笑:“把头歪过一边去,缩起脖子,一只手半掩着嘴,就这样偷偷的笑,那模样象京剧西游记中美猴王捉弄猪八戒得逞之后在一边洋洋得意,乐不可支,愈想愈开心。”
汪曾祺的文字清新,恬淡,静好,疏隽。心为那些文字所感动,惊喜溢于言表。都有些爱不释手了。好想把那些文字都捧在手掌心,含在口腹内。含在口中有馨
香萦于口齿,捧在掌心,那些文字在掌心化作一汪清水,清水映出一丛摇曳的蒲苇,一只翠鸟从蒲苇中飞出,清脆悦耳的叫声如音乐般美。苇下的水中鱼儿欢愉的游
动着。清晨的阳光穿过消气射入水中,折射出熠熠的波光,好美的文字哟。它的美蛊惑了我,让我无法从这画境中走出,我在这幻化的意象中徘徊、游弋,留连于他
的文字里,舍不得那清透的水,舍不得那碧色的蒲苇,舍不得那只鸣叫声如风铃般悦耳的翠鸟,还有那早晨柔和的阳光,轻淡的烟霭。那些文字如诗如画总是让人为
之悸动。
汪曾祺,只是这个姓已经含满了水性,充满了水的灵动与清透。我想其人也应该是水汪汪的。汪曾祺跟朋友说,他的小说留给一位法国汉学家的印象是满纸都是水。我觉得一点也不为过。汪曾祺在我的印象中就是一泓静水且折射出空灵的波光。
汪曾祺的作品也不是第一次读过了,上次公开课写的感想是过了火,但道理却也不曾有过错,只是有些年轻气盛,不愿理解汪先生的文笔类型罢了。
实际上,我同他的文风有很大相似的地方。比如,若让我随兴而为地写,我也会漫无主题,没有大致框架,却也不觉得如清汤白水一般无味。我也不知为何,思维散而不乱,也并非有意,只是没有严格的压力,轻松了一些而已。
我以前写作文也是潇潇洒洒,若见无骨而实存于内,上初三之后,周记是很少写了,考场作文一篇接一篇。也因此不敢信马由缰了。在谨小慎微地写了一段时间
后,只感觉力有余,而心不足了。感叹下每次作文都是之前写过的再现,痛于心却也不愿因一时快乐而失分,摇摇摆摆下度过了这段时光。所以谓在初三生活久了会
丧失很多东西,比如说文采。在这段不能任心遨游的日子里,看到别人轻松地写作就会很忌妒,也不在意文笔类型了,只是骂了个痛快!
汪先生写的文章有时散得就如梦境一般,比如《复仇》。没有大画面的杀谬,只是一些场面细致入微的描写,凭空中竟生出了几分诗意。他的小说不用一个字一
个字地纠缠不清,其实,猛然间一看,几个词语,半阕语句,就象浮出了一幅画一般,根本不用在意每个词的意思,只是体会语境而已。
“丢,莲花上出现一颗星,淡绿的,如磷火,旋起旋灭。余光霭霭,归于寂无。丢,又一声。”
莲花的幽静,星的璀璨,磷火的哀怨,人生的轮回,凭着想象,就可以看到夜的寂寞,却又不乏生机的孕育。
故事也就这样地继续,半读半猜地看下去,让人有些感动的是,
“有一天,两付錾子同时凿在虚空里。第一线由另一面射进来的光。”
初读无甚不同,却要是懂得了故事之后,一切变的都那么不一样。这一线代表了屈服,却也同时代表了这隔代仇恨的终止。光是属于下一代的,当然是一种祈福。
接下来的一类,就是关于改革开放时期的事情了。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中国作家或多或少都有写过这个方面题材的文章,如《羊舍一夕》,《看水》,《王全》等,真的没有任何主题和意义,只是在记叙中表达人民对劳动的热情,和人民的淳朴,善良。
鹌鹑蛋评价:总体上看来汪曾祺的散文观与传统的散文观很相似,他没有很明确的散文文体意识,也就是不热衷于划分散文的概念范围;而且他十分强调散文的
“用”,强调有感而发,为事而作,讲求见解,看重风骨,注重文采(语言的运用)等。而且他认为散文是一种见性情,见人品,见功底的文体。(受归有光的影响
非常深: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桐城派的文气贯通也对他有影响)
沈石溪十二生肖故事读后感
《十二生肖的故事》读后感
大家一定都知道十二生肖吧,你们知道十二生肖是怎样得来的吗?你要想知道的话就读一读下面的。
古时候,玉皇大帝想给人们出生的年份做一个纪念,便选出十二种动物,一年一种动物,那时候因为地上的动物很多,所以太上老君提了一个建议,让先来的前十二种动物为十二生肖,动物们知道后都准备在那天去报名。
那时候,猫和老鼠是好朋友,因为猫很懒,所以猫让老鼠那天早点喊它,老鼠连想都没想就随口答应了。
可是那天,老鼠忘了这件事,就自己一个人去报名了,他看见了老黄牛,于是,他就装着给黄牛唱歌,到了那里,黄看见那里一个人也没有,很兴奋,这时,老鼠就一溜烟的跑到了黄牛的前面,结果,在十二生肖中,小小的老鼠就排在了第一名。
猫起来后发现,老鼠已经走了,猫很生气他没有被评上十二生肖,都怪老鼠没喊它,所以,猫只要见到老鼠,就非要把它吃掉不可。
《兵猴》读后感
自然界不仅仅有捕食,扑杀和对死亡的恐惧,还有最温暖也最宝贵的情感——爱。
——题记
在森林里,有一只猴子叫大白牙,因为它有一对洁白锋利的牙齿。它是猴群里的一个兵,负责保卫猴族的安全。
它们猴族遇到了一个难题:一只乌头雕在空中盘旋,隔两天抓一只猴,差不多快把80只猴给斩尽吃绝。而且,最可怕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它们根本打不过乌头雕。整个猴群生活在死亡的恐惧中。
大白牙趁著夜色,趴在乌头雕脖子上对着它一阵撕扯,两对尖锐的牙齿像两把锐利的匕首,同时,一股热腾腾的鲜血从双方的身体里喷涌了出来……
最后雕死了,兵猴大白牙也牺牲了。这是它的职责,也就是它理所当然的义务,但是,它却受到了只有猴王才能享受的葬礼——树葬。也许,使所有猴肃然起敬的,是它那拯救了大家的大白牙,更是那颗刻着“爱”的心灵。他知道,这一咬可能是自己踏进冥间的脚步,也有可能是对猴群进入天堂安逸之门的钥匙。它宁愿放弃自己的生命换来猴群们的利益和幸福,这会使自己付出生命的代价,在猴群有五只兵猴,而大白牙则是一名真正的战士。也许我该把“它”换成“他”。
无论什么人,在生死关头,可能会一念成佛,也有可能一念成魔。这个“念”其实就是每个人心里担当的勇气,只有懂得爱他人才能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反之只懂得爱自己的人是不可能这样做的。
《兵猴》这本书让我感动的就是这只普通的猴子不平凡的勇气!
读了《白马》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这是一篇讲述关于战争的故事,也是一篇催人泪下的感人故事。
这篇文章讲的是:在战争时期,红军遭到白匪的反复追击,又十几次击退了白匪的进攻。现在正在一块坡地上进行暂时的休息,也准备随时应战。但最令司务长担心的是粮食,粮草已断了三日,士兵们都在空腹作战,个个都已筋疲力尽,快连枪杆子都拿不动了。在这种情况下,连长决定杀马充饥,可是连队里的马都是立过战功的,尤其是马倌喜子的那匹白马,它两次救了喜子的性命!是喜子的大恩人,也是喜子的命根子!当司务长狠下心来把连里的命令告诉了喜子,喜子一听,悲痛欲绝,他大声哭喊著:“不!不!不!你们要打死它,就先杀了我!”大家都很无奈,只好放弃了这个念头。
后来几天,喜子一句话都没有说,更多时间只是和他的白马待在一起。可是有一天,司务长接到一个讯息,喜子的白马从山崖上掉下来,摔死了。他闻声赶去,只见白马已倒在血泊中,喜子在旁边哭得像泪人一样……士兵们只好把死去的白马吃了,过了好久,司务长才明白了喜子的用心,原来白马的死,是喜子早已计划好了的,他为了大家的生存,自己把白马推下了山崖……
读了这篇文章,我更加深切地理解了战争的真正含义。战争,战争!这个看似不可怕的词语却蕴含着深刻的意义!战争,战争!这个看似不可怕的词语却制造了千万的悲剧! 战争,战争!这个看似不可怕的词语却牺牲了多少人的生命!我呼吁和平!让和平充满世界,让和平充满每个人的心!和平!和平!和平!让我们一起为世界和平而努力吧!
鹤殇沈石溪读后感500 亲情的力量
----《鹤殇》读后感
闲来无事,便随手拿起一本《儿童文学》翻了起来,不经意间读到一部短篇小说,名字叫《鹤殇》,看着看着,就不由得被它深深地吸引了。
小说里,丹顶鹤艾美丽一家是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家里有爸爸和小丹顶鹤奥杰塔以及妈妈艾美丽,一家人平平安安,相亲相爱。
到了小奥杰塔该学飞的时候了,这一家子更忙碌了,鹤爸爸鹤妈妈既要给小奥杰塔喂食,又要教它学飞翔,真是辛苦。慢慢地小奥杰塔渐渐学会飞了,用不多久就可以飞行自如了,但就在这时,又一次,小奥杰塔在学飞时碰到了电线,电流重重一击,将它打昏在地,命是保住了,但是从此以后它再也飞不起来了。 一家人顿时陷入了艰难的抉择:是继续抚养它还是抛弃它?
冬天来了,鹤儿们都飞到南方去了,艾美丽一家却选择留下来因为他们不忍心把不会飞的小奥杰塔一个人留下来,他们一家人要生活在一起。
冬天越来越冷,甚至下起了大雪......从此再也没有人看见过艾美丽一家的踪影.....
寒假,时间放松了,课外阅读的时间也增加了。我在短短一天的时间里,读了《兔年顶呱呱》、《穿越时空遇见你》、《绿狗山庄》等好多有名作家的书,其中,有一本名为《红豺》的书,作家沈石溪。
说起沈石溪,大家一定不陌生,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上海人,生于1952年10月,汉族。 *** 党员。大专文化。职称文学创作2级。1982年10月加入省作协,1985年9月加入中国作协。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傣族村寨插队落户。会捉鱼会盖房会犁田会栽秧。当过水电站民工、山村男教师。1975年应征入伍,官拜宣传股长。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娶一妻,生一子。1992年调任成都军区创作室。擅长写动物小说。沈石溪的作品,充满了哲理内涵,《红豺》一书就赞扬了动物界感人、伟大的母爱。
《红豺》一书主要讲,一匹大灰母狼杀害了母豺火烧云的孩子,但是火烧云却抚养著大灰母狼的孩子甜点心。它为了甜点心,大胆去人类村庄抓鸡,为了它,火烧云放弃了自己精心挑选的配偶;为了它,火烧云与猛兽多次夺斗,九死一生;为了它,失去了自己的前腿;在生命的最后,它为甜点心消灭了后顾之忧.......赞扬了高尚的母爱——红豺火烧云用生命延续母爱之梦。
尤其有一句话,一直回荡在我的脑海——这里没有你要的婚宴,只有随时准备与你同归于尽的母亲!——这句话,是它为不让甜点心被大公豺咬死时说的一句话,它语气坚定,无所畏惧,显示出它为了保护仇敌的遗孤——小狼崽甜点心不惜粉身碎骨的决心。
这本书,我看到,动物真挚的情感,动物没有一丝瑕疵的母爱。母爱是无限的,虽说是两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种族,但母爱还是存在的。火烧云之所以养著甜点心,为它宁肯付出自己的生命,也是被一种强大的力量支撑著,这种力量就叫做母性。母性是最高的情感,是再野蛮,再残暴的动物都会拥有的东西。母性比血液还凝固,比生命还美丽,一切奇迹都源于母性,这是一种高贵的、动人的、美丽的、最强大的信念。
豺和狼本是天敌,
但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
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
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暱。
可读的复仇火焰花成了柔情万段的舔犊情深。
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
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
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
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配偶;
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
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红豺读后感
《红豺》的主角是一只名叫火烧云的母豺,它本有两只健康、活泼的豺崽,可惜好景不长,一只狼害得它家破人亡。后来,她报仇成功,杀死了杀子仇敌的母狼。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狼崽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暱。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悄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即使自己的实力或许不够与抗争蟒蛇,但它争取了,它咬紧牙关,下定决心,一番殊死搏斗,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
其实火烧云并不需要保护狼崽甜点心,甜点心的生死和火烧云没有一点关系,但是它想起了狼崽对自己的依恋亲暱,这让火烧云心中对甜点心憧憬起了母亲对孩子的母爱,仿佛自己就是这母亲,保护它一切都是自己的责任。
这本书我看到,动物真挚的情感,动物没有一丝瑕疵的母爱。母爱是无限的,虽说是两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种族,但母爱还是存在的。火烧云之所以养著甜点心,为它宁肯付出自己的生命,也是被一种强大的力量支撑著,这种力量就叫做母性。母性是最高的情感,是再野蛮,再残暴的动物都会拥有的东西。母性比血液还凝固,比生命还美丽,一切奇迹都源于母性,这是一种高贵的、动人的、美丽的、最强大的信念。高尚的母爱——火烧云用生命延续甜点心母爱之梦。
就像“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涓涓的母爱如沥沥的细雨滋润着我们的一生,当我们走进学堂,拿起笔,记述爱的音符时,母爱是最真切的爱。
母爱是天涯游子的最终归宿,是润泽儿女心灵的一眼清泉,它伴随儿女的一饮一啜,丝丝缕缕,绵绵不绝,于是,在儿女的笑声泪影中便融入了母爱的缠绵。
母爱好似一首田园诗,幽远纯净,和雅清淡;母爱好似一幅山水画,洗去铅华雕饰,留下清新自然;母爱好似一首深情的歌,婉转悠扬,轻吟浅唱;母爱好似一阵和煦的风,吹去朔雪纷飞,带来春光无限。母爱就是我们一生相伴的盈盈笑语,母爱就是漂泊天涯的缕缕思念,母爱就是儿女生病中的关切焦灼,母爱就是儿女成长的殷殷期盼。
看风筝飘然远去,听落叶轻轻哭泣,寻找飘坠天际的音符,还有,迎风奔跑的旋律,母爱…。。
春风再次吹绿了柳枝,风风雨雨十一个春秋悄然走过,蓦然回首,来时的路虽然坎坷不平,但因为有了妈妈的陪伴而显得弥足珍贵!风撩起我的长发,哼著一曲无言的歌曲不论艰难坎坷,也有欢笑哭泣紧握著妈妈的手,千万不要放弃,在妈妈心理的角落,是永远的梦想之地。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读沈石溪《中华龙鸟》有感
这是一本让我最深刻体会到“渺小”意味的书。在天灾人祸面前我们渺小,在自然眼中我们渺小,我们就如随风飘游的尘埃,一切命运都掌握在一种无形的伟大力量之中。我们无法改变,就尝试去接受。
“中华龙鸟”,我听到亿年前你的声音。它传遍辽西大陆的啼鸣宣布了这一物种经过“侏罗纪大黑暗”的新生,开辟了鸟类历史性的舞台。弱小者活过了千灾百难,而强大者却在一次次无法预料的灾难中陨灭。这是不可避免的。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就像沈石溪所说“强大的未必是永久的,弱小的未必是短暂的”。虽然这本书表面在歌颂“爱是生命进化的力量”,但通过漫长的进化过程,归根结底,我找到了一个强者泯灭而弱者存活的原因——陨石撞击地球使物种产生变异。是这个原因间接产生了后来的种种戏剧性变化。
若一切都没有发生,那么“主人公”澄与岫就不会有任何变化,仍旧苟且偷生,浑浑噩噩不可终日。然后在恐惧中悄然消失。
然而,这个意外改变了一切,它们的基因被辐射改变,澄进化成了恒温动物,岫仍旧是冷血动物,不过变得强大了罢了。
于是恒温动物澄对孩子的爱使孩子幸存;冷血动物岫的后代自相残杀,贪婪残忍,造成了这不可一世的种族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逐渐走向灭亡。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结果,对于人来说;这是一个平常如水的结果,不足一虑,对自然来说。
我仍旧只能大喊一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这是它们命中的变数,无法篡改,爱固然改变了它们,但这无法抑制的法则,淘汰劣者,进化优者,才能代代升华,使鸟类顽强地活了下来,成为大自然的平衡链条,成为食物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曾经听说过一个故事:一只鹦鹉飞出笼子逃走了。十天后,人们在森林里发现了它的尸体,惊讶道:“在果实累累的林子里竟会有鸟饿死!”而我并不感到怜悯。一切生物若无法适应环境的变化、改变自己,那么就没有了生存之道,就会被自然无情埋葬。
种族的淘汰是无情的,我们既然无法抑止,那么就用历史的眼光平和看待,做一个傍观者,在亘古之中揣摩自然的智慧,升华自己的灵魂!
谢谢!希望采纳!还有追问!帮人好!
《暮色》这篇小说的作者是沈石溪,里面讲述的是豺群在饥寒交迫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隐秘的野猪洞,但是洞里的母野猪一直守在洞口防止豺群伤害她的小猪仔,因为洞口太窄,一次只能容一只豺通过,因此豺王只好在豺群里选一只苦豺引诱野猪。苦豺就是像战场上的敢死队一样,挑选苦豺的标准是衰老度和年龄,如果挑选幼豺的话会损害豺群的未来,挑选成年母豺或公豺会损害豺群的现在,挑选老豺只会损害豺群的过去,过去并不重要,所以挑选年龄最大的老豺是最好的选择。最后,豺王的目光落在了他母亲的身上,因此,所有的豺都把目光投向了他的母亲,可是,豺王怎么忍心让他的亲生妈妈去当苦豺呢?但是他是豺王,必须要主持公道,不然的话豺群就会把他推下宝座,而且,就算被推下宝座豺娘照样会被豺群选为苦豺,两种结果都是一样的,最后他决定顶替妈妈去当苦豺,可是妈妈却不舍得儿子去,因此她把儿子撞在一边,自己跑进野猪洞与母野猪搏斗。
这篇小说写的真的很棒,我读后感动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我认为豺王是个很孝顺的孩子,他愿意为他的母亲付出生命。这个豺娘也是一位非常好的母亲,她把所有的爱都展现在她孩子的身上,她为了她的孩子很多次不顾生命危险去帮助他的孩子,显然,她对她孩子的爱比天下任何一个孩子的爱都深。
记得上小学时,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要求把语文书第一单元的生字一个抄两遍。回到家,我就翻开作业,以最快的速度三下五除二地抄完了。抄完后,觉得第一单元的生字还比较少,便自作主张又把第二的生字抄完了。合上作业本,我就喜滋滋地等著第二天交上去后老师给我的表扬。可当作业本再次发下来,我的本子被老师用红笔写道:“写得不认真!”,看着这几个红字我心里就很不服气:哼,多写了一点还要受批评,什么意思嘛!
沈石溪动物探索营海岛求生大作战的读后感400字
今天我终于把沈石溪动物探索营海岛求生大作战,这本书看完了。我被里面的情节故事深深吸引了。让人产生一股想去探险的冲动,而且在里面也学习了很多海岛,求生知识,非常的有趣。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里面其中就有一个小故事说了。从这个小故事中,我感受到了。就是这种模式写下去,或者你参考一下其他人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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