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作品的读后感最近在读一本莫言的新长篇《蛙》,这篇小说是一部彻彻底底以“人”为主题的小说,获得了第八届矛盾文学奖。故事发生在山东省高密东北乡,...
莫言作品的读后感
故事发生在山东省高密东北乡,这是莫言许多小说中一贯用到的场景。“姑姑”是一位身份复杂的乡村医生,她一生坎坷的命运贯穿了整部小说。“姑姑”的身份特殊,抗日时她曾与父亲勇闯平谷;因男友逃到台湾惹上了一身骂名;在年轻时她曾是计划生育国策的支持和执行者;人到老年时她面对“我”的超生却睁只眼闭只眼。
除了“姑姑”,小说还塑造了很多女性形象:“姑姑”同事“小狮子”年轻时也曾是计划生育的坚决支持者和执行者,但嫁给剧作家“我”之后,始终受着膝下无子的煎熬;在巨大的思想压力下她接受了牛蛙公司的“代孕服务”,并成功得子。在形势的巨变下,“小狮子”从计划生育国策的执行者摇身一变为“违抗者”,其间经历了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巨大压力;“我”的前妻王仁美和王胆是“计划生育”政策盲目执行下的牺牲品,也可称之为是“传宗接代”传统思想的牺牲品。莫言在小说中用几近残酷的笔触详细描写了王仁美和王胆的死,给青年“姑姑”塑造了果断麻利、铁面无私的形象,同时也试图诠释人性在巨大的政治压力下被扭曲的一面。“姑姑”年轻时的豪言壮语与年老时的唯唯诺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变化中阐释了生命的坚韧与坚强:生命的坚强与脆弱会因环境而变,因此人性的诸多因素也并非一成不变。
整部小说的结构也较为独特,由四封长信和一个九幕话剧组成。四封长信分别代表了四个时代,每一封信都是一个时代的隔离带。书信体的叙事方式给小说的表达赋予了更广阔的空间,利于作者更自由地直抒胸臆,也给细腻的心理活动描写奠定了形式上的基础。九幕话剧《蛙》可看成是前四封信的补充和升华莫言在小说中暗示了其标题:以“蛙”为书名,极有隐喻意味。“蛙”之神形皆有生殖意,“蛙”可同“娃”和“娲”,“娲”是古之神女,化万物者,书名是整部小说的主旨和浓缩。
相比莫言的其他小说,《蛙》对人性的剖析与批判更为深刻,对社会的剖析也一针见血。通读小说,我们能感觉到作家虽然始终在写家乡的故事,却已经跳出了故事的本身,站在人类或人性的角度去写“人”,我想这应该是许多小说作家应追求的目标
莫言《卖白菜》读后感
我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卖白菜》读后感范文,更多读后感尽在。
莫言《卖白菜》读后感当我读到《中国最好的散文》中的《卖白菜》时,我被感动了。这是我第一次读莫言爷爷的散文,感觉朴实感人,还十分贴近生活。
这篇散文讲了作者陪母亲去集市卖白菜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1967年的冬天”,当时“我”才12岁。那年“我们种了一百零四棵白菜,卖了一百零一棵,只剩下这三棵了”。本来剩下的这三棵白菜是留着过年自己吃的,可母亲非要把它卖掉。我很伤心,“不由得大哭起来”。但是母亲还是把这三棵白菜拉到了邻村的集市上。赶集的人特别多,却没有人买白菜。终于有一个老太太来买我们的白菜了,可她却把外面的白菜帮子全部撕光了,让“我”很是气愤。后来,算价钱的时候“我”无意中多算了一毛钱,要知道那时的一毛钱是多么的珍贵呀。但后来被母亲知道后,坚强的母亲却痛哭了一场。我才知道自己做错事情了。“这是我看到坚强的母亲第一次流泪,至今想起,心中依然沉痛。”
我觉得那时的人们真可怜,过年连白菜饺子都吃不上。换句话说,过年时能吃上一顿白菜饺子简直就是一种奢望,我无法想象,那时人们怎么会那么贫穷呢?!如果不把白菜卖掉,全家人就没有饭吃,更别说吃白菜饺子了。恐怕连年都过不好。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情景?可即使那样,作者的母亲还十分的坚强,真令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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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卖白菜》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莫言《卖白菜》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莫言《卖白菜》读后感1品读散文《卖白菜》,我读出了幸福的味道。
和《卖白菜》的时代相比,现在就完全不同了。无论是生活在城市还是在农村,人们都丰衣足食,过着幸福的生活,根本不用为衣食而担心。我又想到了我自己,别说白菜饺子了,就是天天吃羊肉饺子也没问题。相比之下,我真幸福。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后,就对白菜饺子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我真的特别特别想吃上一顿作者当年没能吃成的白菜饺子。
后来,在过年时我终于如愿以偿了。可当妈妈把煮好的白菜饺子端上桌,我迫不及待的吃了一个之后才发现,其实白菜饺子根本就没我想象的那么好吃。白菜的味道,特别是那种多少有点儿酸酸的味道盖住了肉味,根本没那么好吃。但我还是不甘心,又接二连三的品尝了几个。每吃一个我就低头闭目,想象着自己就是当年的12岁的“我”。想象着在那个饥荒的年月,在过年时竟然还能吃上一顿美好的白菜饺子,心里真不是滋味。我觉得无论我怎么去品尝,都尝不出当年白菜饺子的味道,但我却体会到了作者的心情。这时我才明白,我们现在的生活简直是太幸福了!
莫言《卖白菜》读后感2“‘我们种了一百零四棵白菜,卖了一百零一棵,只剩下这三棵了……说好了留着过年的,说好了留着过年包饺子的……’我哽咽着说。”
这段令人心酸的文字是感恩阅读系列《感恩生活》书中一篇莫言书写的名为《卖白菜》的文章中的一段小节。
一棵白菜,对阔绰的家庭而言,不过是饭桌上的调剂,登不了大席面,但对于贫苦人家的孩子,也许是新年的所有意义。这篇文章讲述了作者小时候与母亲卖白菜时因自己多算了别人的钱而使白菜没能卖出去的经历。尽管孩子十分渴望在新年能吃上香喷喷的白菜饺子,但是贫穷的生活让这小小的盼望成为泡影。但儿时的记忆也许会鞭策作者一辈子。
在文章里,我们和作者一起体味着生活的酸楚。可是,在人们过着酒足饭饱的.生活中,却经常忘记曾经的清贫。比如说,有人从星级酒店吃饱喝足出来后,看见路旁那些可怜的乞丐,不但不给予他们帮助,甚至还辱骂、殴打他们。这些人都忘记了,自己也是清贫出生。再比如说我们学校的学生,吃饭时只挑自己喜欢的菜来吃,不喜欢的便统统倒在泔水桶里。他们都忘记了那首《悯农》诗;忘记了自己在学校所交的高昂花费都是父母的血汗钱。
有一次,我和朋友在街上玩,无意间听到一对父子的对话。“爸爸,就给我15元钱吧,同学过生日,我总要意思一下的嘛!”儿子说。父亲叹了一口气:“你们同学怎么天天都过生日呀?唉,这……”“可是同学们都送,我不送礼,多不好意思呀。”儿子恳求道,“爸,求求您了!”父亲无可奈何,只好从皮夹里抽出15元钱来,给了儿子。父亲的嘴里发出一阵叹息的声音:“唉……如今的孩子,年纪轻轻就学会摆阔气,讲排场了。我们当年顶好就送一张自制的贺卡、书签什么的……”
当我们离贫苦越来越远,富裕更能告诉我们前人的遭遇。生活真的来之不易,我们应当珍惜目前拥有的幸福生活。
莫言《卖白菜》读后感3卖白菜,这哪里是在卖白菜呀,分明就是难以割舍百般呵护下长大的“孩子”、精雕细刻而成的作品么!
通过卖白菜过程的描述,母亲的包容诚信、“我”的率真冒失、老太太的市侩庸俗跃然纸上。
卖出去的白菜最后又回来了,但母亲的“脸”丢掉了。这个结局让人唏嘘。
难怪莫言好哭,读完《卖白菜》,我也有想哭的冲动——不愧为讲故事的高手!
莫言《卖白菜》读后感4那棵最小的白菜是和莫言他们有很深的感情的。莫言非常讨厌那个老太太,我觉得莫言这种讨厌很正常,那个老太太不凭良心说话,本来很好的白菜一下子就毁在她的手中,弄坏了又还回来了——太不讲理了吧!
莫言的母亲其实也很舍不得那棵白菜,那棵白菜是他们及时拯救、小心呵护才得以长成的。她表面对老太太很客气,但肚子里面的那股火可想而知。可莫言也应该体谅母亲,并不是她不讲信用,只是实在没有东西卖了,只能卖那三棵白菜了。
而莫言用草棒在地上划算白菜价钱,是就地取村,还是当时穷到连纸和笔都没有呢?
莫言《卖白菜》读后感5当我读到《中国最好的散文》中的《卖白菜》时,我被感动了。这是我第一次读莫言爷爷的散文,感觉朴实感人,还十分贴近生活。
这篇散文讲了作者陪母亲去集市卖白菜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1967年的冬天”,当时“我”才12岁。那年“我们种了一百零四棵白菜,卖了一百零一棵,只剩下这三棵了”。本来剩下的这三棵白菜是留着过年自己吃的,可母亲非要把它卖掉。我很伤心,“不由得大哭起来”。但是母亲还是把这三棵白菜拉到了邻村的集市上。赶集的人特别多,却没有人买白菜。终于有一个老太太来买我们的白菜了,可她却把外面的白菜帮子全部撕光了,让“我”很是气愤。后来,算价钱的时候“我”无意中多算了一毛钱,要知道那时的一毛钱是多么的珍贵呀。但后来被母亲知道后,坚强的母亲却痛哭了一场。我才知道自己做错事情了。“这是我看到坚强的母亲第一次流泪,至今想起,心中依然沉痛。”
我觉得那时的人们真可怜,过年连白菜饺子都吃不上。换句话说,过年时能吃上一顿白菜饺子简直就是一种奢望,我无法想象,那时人们怎么会那么贫穷呢?!如果不把白菜卖掉,全家人就没有饭吃,更别说吃白菜饺子了。恐怕连年都过不好。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情景?可即使那样,作者的母亲还十分的坚强,真令人感动。
莫言作品的读后感范文
莫言作品的读后感 范文 1
《红高粱》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性的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个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我奶奶”绝望了,死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自然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野合。小说运用感觉的笔触,描写了这场野合的亢奋场面。一个是拦路劫持,身强力壮,后来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情欲之血沸腾不已的妙龄女子,他们狂欢做爱,他们精神契合,此时此刻,传统的伦理道德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
“我奶奶”这一形象,完全不是传统美学的善男信女形象,而是一个有着女性身躯,充满生命活力,洋溢着风流情性,以义气为热血的形象。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 文化 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的 传统文化 。在我国广大农村,保存与流传着一种具有原始意味的,常与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以男女相交为本性常情,以忠义相助为处世原则,以敢做敢为为英雄豪气。“我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如许特征。
小说以一幅幅独特的感觉画面构成莫言的感觉世界。无边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高粱地里狂风疾雨般地男女做爱,“我奶奶”那风流的充满诱惑的形体与肉体,刘罗汉大爷被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觉投身。莫言的感觉与众不同,他的感觉除排斥了传统伦理与理性教条的制约外,更重要的是,他的感觉具有北方农村那种土生土长的,具有原始意味且发育不全的质朴而又充满灵气的农民式的感觉心态,具有浓郁的我国 民俗文化 的认知特征。为恰切地表现这一感觉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习惯以“童年视角”为感觉本体。《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感觉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感觉补充组合而成的。
在《红高粱》中有一个鲜明的意象就是红高粱,它代表着莫言所向往的洋溢着生命力度的充满狂欢色彩的酒神精神,是生命强力的象征。作品中多次写到高密东北乡人的生命强力。这部作品以红高粱为名,而且第一章也以红高粱命名,开篇就营造了一个红高粱世界,到处弥漫着红高梁的气息,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喜食高粱的乡亲们也都具有了高粱般鲜明的性格:挺拔、坚韧、坚固、团结、伟岸、生气蓬勃、狂放不羁、英勇无畏。作者结合情节的发展,人物命运的变化,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不同重点来突出、渲染象征本体的寓义,使之紧密结合作品的思想内容并形成更多更深的联系,从而也使象征体发挥更大的作用。作者除相当静态地描写了那些景致之外,还把象征景物的描写同人物、情节的发展变化节奏结合起来,从而使象征寓义表现得丰富充沛、多姿多彩、酣畅淋漓。
莫言作品的读后感范文2
莫言的作品大多数是建立在一定社会环境基础之上的,就如他的《蝗虫奇谈》,这篇 文章 虽然简短,但却将百姓精神层面的变化通过他们的行为表现出来:从遭遇蝗虫时,高密东北乡乡民或为蝗虫表演戏剧,以为可以通过这种形式让蝗虫感到他们的真诚而自动散去;或祭拜刘猛将军,让驱虫将军显灵除虫。这时的人民精神停留在封建迷信的层面上,遇事就只能通过求神显灵来求得解决。当然,这些行为是没有任何成效的,因为蝗虫是将高密东北乡吃成‘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才迁移走。但这并非结局。当秋收在望之际,蝗虫卷土重来,这时,人们不再依赖神灵,而是积极采取活动来消灭它们。如:‘村人们惊魂稍定之后,纷纷跑到自家的庄稼地边,敲打着铜盆瓦片,挥舞着扫帚杈杆,大声呐喊,希望蝗虫害怕’,‘村民们打蝗虫充满了杀生的快乐,充满了报仇雪恨的快乐’。这时的人们不再任其欺辱,因为他们深切的体会到自身利益受到威胁,这其中我读到了旧中国国人的消极面世观,只要生存不受威胁,一切与之无关。这大概就是清末中国被侵略者欺辱的缘由吧,着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人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的人情冷漠。当共同生存环境遭到威胁,大家才会团结抵抗吧,这大概是一种难以消灭的奴性吧。
我不知道莫言写这篇文章的本意是什么,但我想他绝不会是单纯的记录1927年高密东北乡的蝗虫灾害,也不会是就中国1927年的蝗虫灾害作一个历史记录。我想他是想通过这篇文章记录什么的吧,而就我而言,我将这篇文章与中国政治发展联系在一起了。1927年的中国发生了许多政治上的大事,如:四一二政变,马日事变,八一武昌起义等等。而文章中也有这些时代动荡的事件的记载,如:“时当1927年5月18日,中华民国战火连天,弹痕遍地;官僚成火打劫,贪赃舞弊;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土匪风起云涌,兵连祸结,疫病流行;老百姓在水深火热里挣扎。”而文章中也说“蝗虫,这肮脏的昆虫,总是和腐败的政治、兵荒马乱的年代联系在一起,仿佛是乱世的一个鲜明的符号。这里同样隐藏着发人深思的道理。”在这篇文章的背景下,人们是处于苦难之中的,是处在社会动荡的危难之中的,他们的日子过得提心吊胆,他们的日子过得艰辛苦楚。这是我所认为的动荡时局带来的苦难人生。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观点。 据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的论文,这是一篇描写艰难的乡村生活的文章。她说莫言是在用自己的生命感受着民族的苦难和困惑,并把这种情感幻化到故乡的人和物之中。莫言通过对高密东北乡人的自然生命状态的描绘,展示了他们艰难的生存状态。它世世代代都充满了苦难与艰辛,每个生命在苦海中挣扎着走向灭亡。这块土地上演绎着的苦难震撼着作者的心灵,由此有了莫言笔下一曲曲高密东北乡的生命悲歌。她文章中提到物质匮乏对百姓生活的极大影响是那个年代的苦难原因,我认同,但我认为莫言并不是仅仅描绘那个层面上的问题,因为在莫言对于蝗虫的描写是淋漓尽致的,如果仅仅是描绘百姓艰难的乡村生活,那不必对蝗虫如此浓墨重彩的描绘。对于她说的这是表现人民对天灾的无奈与无能为力,我并不否认,在这篇文章中我的确读出了人们无收获时的深深绝望,所以文章读出自己的东西最重要吧,当然,莫言的用意估计连自己都说不清吧。
不过,结合作者的生平,我估计我的观点有部分站不住脚。当然我只是将读文章时自己的感受写下来而已。
其实,现在的很多学生看名家的作品不是想得浅了,就是想得多了,所以很多的时候得依靠什么教授等等的研究来读,读完这些人的导读,才知道名家们写了些什么。这大概是高考时阅读理解机械式的训练造成的,可这还是自己的阅读吗?至少我的所认为的阅读不是这样的,我的观点虽然站不住脚,可我就读出了这些内容,这就是我的感受,我心中的莫言作品,所以,这就是我的读后感,真实的感受。
莫言作品的读后感范文3
莫言获得诺比尔奖,让我见识到什么叫“人怕出名猪怕壮”的场景。获奖前,那书,在最不显眼的货架上,基本处于少人问津的状态。获奖后,出版社大量印刷,国人疯狂抢购,甚至还有人要去修建他的故居。这个,应该是一种常态,社会的常态,具体是好是否我也不好做评价。因为,我也媚俗了一把,虽然没有去当当抢购,但是也在手机上下载了三篇小说,《蛙》、《檀香刑》、《红高粱》。不是个文人,没有舞文弄墨的酸臭味,纯粹是想提高下自我的 总结 能力。于是乎,为这三篇文章写个读后感。
按理来说,读后感应该是针对每一篇文章的。不过,看完了这三篇文章,我突然觉得,完全可以整合在一起,去写这样的一篇读后感。首先,文采有限,无法针对一类的文章去写三类的读后感;其次,时间不允许,最近读书速度太快,而且此前很多本书都想写读后感,所以能够整合的,或者是共性的,都是可以整合的理由;最后,比较不喜欢坐在电脑旁,因为,对着电脑就像购物。综上所述,我说服了自己,用整合的方式,完整这三篇小说的读后感。
最先看的是《蛙》,没有什么原因,就是随便点击,就先看了这一篇。坦白说,这一篇小说的手法,是新颖的,具体是否独特,因我阅读数量有限,见识短浅,不敢用这个词语。但是,新颖是必须的。用一种书信的方式,将整个情节贯穿其中。而所有的读者,都是收信者。在读的时候,我确实觉得很有亲切感,感觉蝌蚪是在与我对话,告诉我,关于姑姑的点点滴滴。这一点,让我阅读的心情很愉快。文中的姑姑,是个共产党的忠实Fans,却又有着农民的封建迷信。不折不扣地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并不惜一切手段,甚至乎六亲不认。却也摆脱不了报应和轮回的折磨,认为每一个被迫流产的孩子,还是能够再次来到人间。莫言在本文中,借用蛙,反映了从建国后,生育政策和社会现象变化。课本中,老人的口中,看到听到的,会对当时的社会想象有一定的认识,当时,对于这样的政策变动,对于底层的人民,意味着什么,而最后导致的结果又是什么。当然,这篇文章并不是批判现实,而是让我们这些后人,从个人的身上,去认识历史。正如文章所言,蛙,即是娃。而蝌蚪跟精子又是如此的相似。姑姑怕青蛙,最后被成千上万的青蛙追捕、撕咬,这,不得不让我们去猜想,这些实际又是被流产的娃们,对姑姑的报复。亦或者,那是姑姑的心理,卸不下的负担。最后嫁给泥人师傅,因为,泥人师傅如同送子观音,捏出的娃娃就会出生。姑姑的后半生,是在赎罪,将每一个流产的娃娃,都一一送回人间。而,蝌蚪,最后通过____,有了孩子。文章的结尾,没有任何对或者错,赢或者输,只是,简短的文字,告诉我们这个社会现象。对于不同的人,过着不同的生活。蝌蚪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姑姑夫妻两平平静静;陈眉妇女俩都疯疯癫癫……
《檀香刑》的书写方式,也是新颖的。所谓新颖,即与常规不一致。文章很细致去描写没一个人的心理活动。媚娘、钱丁、小甲、赵甲,四个人面对同一场景,不同的动作下,掩饰着不同的内心想法。这种写法,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媚娘的放荡不羁,县令的贪生怕死,小甲的似傻非傻,赵甲的恃宠而骄,内心的想法,展示的淋漓尽致。宫廷戏看多了,对于刑罚的大概是了解的,即便不了解,也曾听着那些假皇上说过。但是,真正的过程,想也不曾去想过。所以,檀香刑这篇文章,起码让我了解了腰斩、砍头、凌迟、檀香刑的执行过程和残忍程度。当然,这是后话。这篇文章,有四个第一人称,通过第一人称的心理活动,将整个情节都贯穿起来。而让我觉得不舒服,或者说,不痛快的,是媚娘一开始见到公公时,就告诉了我们,赵甲会死,而且是被媚娘所杀。这一点,让我在看的过程中,暗示着我,赵甲会死,所以,对于情节的吸引力就受到了影响。不过,幸好,莫言在写每个人的心理活动时,都无一例外,用了倒叙的手法,把媚娘跟钱丁、小甲跟赵甲、赵甲的经历、孙丙被铺的事由,都交代得很清楚。这一点,又让我觉得情节很是紧凑了。情节中,袁世凯的卖国求荣、国民的麻木和狭隘,是 故事 发生的背景。这个背景下,这些市井小民的日常生活,陡然跃于纸上,犹如历史重现。
《红高粱》,是短篇小说。只是用了两个小时就看完了。也就是看完这篇文章时,我发现,老莫的写作手法,或者说是这三篇文章的手法,是如此的相似。对倒叙的手法运用得极致。红高粱的背景是抗日战争,引线是“土八路”阻挡日军运粮车,情节是从父亲的视觉是看爷爷奶奶的结合。那个时代,红高粱更多的是寓意着牺牲和鲜血。从开篇,对高粱的红,就描写得很刻意,铺天盖地的红,如火的红。这个跟最后,余司令的“土八路”全军覆没是相呼应的。结局是,余司令活着,老年的时候,活在对奶奶的思念里。任何悲壮的故事里,都离不开情情爱爱,在特定的年代,他们有着特定相爱方式。
综上,也不知道自己所感,是否是作者所言。只能说,作为阅读者,狭隘的阅读者,更多的是看到情节。最后,才回过头去思考,老莫的文章主旨。如果老莫没有获奖,那他的文章,确实很难引起读者的注意。文章的背景、文章的主角、文章的表达方式。背景是在抗日战争年代或者是建国初期,这个年代很灰暗;主角非大英雄,也非名人,而是市井小民,最基层的人民;表达方式新颖,何为新颖,即与常规不同。而,人总是习惯性的阅读。说实话,如果他不获奖,起码在这个时候,我根本不会去注意到他的文章。感谢他,获得了诺贝尔,也让我的阅读视觉变宽了,去注意到那段历史,如路遥,借用农民的经历,告诉我们建国后对土地所有制的改革,带来的种种。老莫,借用农民的经历,告诉我们建国前后,战争、生育政策,给国民带来的种种。写到这里,有点词穷了。只能说,希望老莫后来的文章,能够继续生龙活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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