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娘子读后感(读红楼梦有感之王熙凤 一)

发布时间: 2023-12-28 07:37:30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7

蒙娜丽莎之约500字的读后感在世界著名的艺术殿堂法国的卢浮宫有三件宝,其中之一就是意大利文艺复兴巨匠达·芬奇的传世名作《蒙娜丽莎》。几百年来,《...

铁娘子读后感(读红楼梦有感之王熙凤 一)

蒙娜丽莎之约500字的读后感

在世界著名的艺术殿堂法国的卢浮宫有三件宝,其中之一就是意大利文艺复兴巨匠达·芬奇的传世名作《蒙娜丽莎》。几百年来,《蒙娜丽莎》让人百看不厌。微抿的双唇,微挑的嘴角,恬静、淡雅的微笑让我们感受到了永恒的美。
达.芬奇 油画 1503—1506 77X53厘米 现藏卢浮宫,是一幅享有盛誉的肖 像画杰作,它代表达。芬奇的最高艺术 成就,是达.芬奇几年(1503--1506)为之 苦心经营的留世杰作。蒙娜丽莎是佛罗 伦萨商人F.del焦孔多之妻,当时年约24 岁。达.芬奇创作此画时,在艺术上可谓 孜孜以求,他把自己对人像典型的审美 理想全部倾注于此,画中人物坐姿优雅, 笑容微妙,背景山水幽深茫茫,可以说是 淋漓尽致地发挥了他那奇特的烟雾状笔 法。而且,他力图使人物的丰富内心感情和美丽的外形达到巧妙的结合,他 对于人像面容中眼角唇边等表露感情的关键部位,也特别着重掌握精确与 含蓄的辩证关系,达到神韵之境,从而使蒙娜丽莎的微笑含义无穷,具有一 种神秘莫测的千古奇韵,那如梦似纪的妩媚微笑,则使观者如坠云雾,直叹 妙不可言;这种致于完美的生动人像实为人文主义关于人的崇高理想的光 辉的体现。
500年来,人们一直对《蒙娜丽莎》神秘的微笑莫衷一是。不同的观者或在不同的时间去看,感受似乎都不同。有时觉得她笑得舒畅温柔,有时又显得严肃,有时像是略含哀伤,有时甚至显出讥嘲和揶揄。在一幅画中,光线的变化不能像在雕塑中产生那样大的差别。但在蒙娜丽莎的脸上,微暗的阴影时隐时现,为她的双眼与唇部披上了一层面纱。而人的笑容主要表现在眼角和嘴角上,达•芬奇却偏把这些部位画得若隐若现,没有明确的界线,因此才会有这令人捉摸不定的“神秘的微笑”。
哈佛大学神经科专家利文斯通博士说,蒙娜丽莎的微笑时隐时现,是与人体视觉系统有关,而不是因为画中人表情神秘莫测。利文斯通博士是视觉神经活动方面的权威,主要研究眼睛与大脑对不同对比和光暗的反应。利文斯通说:“笑容忽隐忽现,是由于观看者改变了眼睛位置。”她表示,人类的眼睛内有两个不同部分接收影像。中央部分(即视网膜上的浅窝)负责分辨颜色、细致印记。环绕浅窝的外围部分则留意黑白、动作和阴影。据利文斯通说,当人们看着一张脸时,眼睛多数集中注视对方的双眼。假如人们的中央视觉放在蒙娜丽莎的双眼,较不准确的外围视觉便会落在她的嘴巴上。由于外围视觉并不注重细微之处,无形中突出了颧骨部位的阴影。如此一来,笑容的弧度便显得更加大了。不过,当眼睛直视蒙娜丽莎的嘴巴,中央视觉便不会看到阴影。利文斯通说:“如果看着她的嘴巴,便永远无法捕捉她的笑容。”蒙娜丽莎的笑容若隐若现,源于人们的目光不断转移。利文斯通指出,若要临摹《蒙娜丽莎》,描绘口部时便要望着别处。
1993年,加拿大美术史家苏珊•吉鲁公布了一项令人震惊的研究成果。她说蒙娜丽莎那倾倒无数观赏者的口唇,是一个男子裸露的脊背。这一论断既新鲜又荒诞,然而论证是有力的。集画家、雕刻家、建筑师、工程师及科学家等多种才艺于一身的达•芬奇,可谓是个“怪杰”。他喜欢穿粉红色外套,在胡须上毫无顾忌地涂上五颜六色,还常称自己解剖过不下30具死尸。他还是个左撇子,习惯从右到左倒着书写,别人要借助镜子才能读出他写的东西。因此借助镜子亦不失为欣赏者读画的一种方法。旋转90度后从镜中看蒙娜丽莎抿着的笑唇,恰好是一个背部线条分明的结实男性脊背以及左臂和肘部的一角;再说,表现人体美和呼唤人性的觉醒,既是大师的人生哲学,又是他的艺术观。
确实,在不同角度不同光线下欣赏这幅画,人们都会得到不同的感受。那微笑时而温文尔雅,时而安详严肃,时而略带哀伤,时而又有几分讽嘲与揶揄,神秘莫测的微笑显露出人物神秘莫测的心灵活动。
几百年来,“微笑”的新解层出不穷。诸如微笑不露皓齿是因原型虽典雅美丽却口齿不齐;原型因爱女夭折,忧郁寡欢,难掩凄楚之态;更有甚者,把蒙娜丽莎从贵妇宝座上推落下来,把原型贬为妓女,故而微笑中带着讥嘲和揶揄。
美国马里兰州的约瑟夫•鲍考夫斯基博士认为:“蒙娜丽莎压根就没笑。她的面部表情很典型地说明她想掩饰自己没长门牙。”
法国里昂的脑外科专家让•雅克•孔代特博士认为蒙娜丽莎刚得过一场中风,请看,她半个脸的肌肉是松弛的,脸歪着所以才显得微笑。
英国医生肯尼思•基友博士相信蒙娜丽莎怀孕了。他的根据是:她的脸上流露出满意的表情,皮肤鲜嫩,双手交叉着放在腹部。性学专家推测:蒙娜丽莎刚刚经历了性高潮,所以才表现出令世人倾倒的微笑。
还有一种近乎无稽之谈的说法:她的表情就像吃了苯氨基亚胺似的,显得很陶醉,这是吃完巧克力后人体内产生的一种欢愉激素。这种说法很少有人相信,因为当时还没有巧克力呢。
《蒙娜丽莎》真伪之谜
按照以往的说法,达•芬奇的《蒙娜丽莎》收藏于巴黎的卢浮宫。但在收藏界却有一种说法称,挂在卢浮宫的不是《蒙娜丽莎》,真正的《蒙娜丽莎》是在伦敦一所公寓的墙上。
这间寓所和这幅作品的保管者普利策博士说,《蒙娜丽莎》完成后,作品就留在了丽莎•德•佐贡多家。后来,又有一个贵族请达•芬奇为他的情妇画一幅肖像,这个被称为“拉乔康达”(意为“微笑的人儿”)的女子,和蒙娜丽莎长得很像。于是,一时懒惰的达•芬奇把《蒙娜丽莎》的脸部换成拉乔康达。画作完成后,那个贵族抛弃了拉乔康达,因而没有买下这幅画。后来达•芬奇应弗朗西斯一世的邀请去法国,带去了这幅画。普利策说,使卢浮宫增添光辉的是拉乔康达的肖像画。《蒙娜丽莎》后来流落到英格兰,本世纪初被一家博物馆馆长、艺术鉴赏家威廉•布莱克买下,后来又为瑞士一财团收购,普利策便是其中的成员。
本世纪初,曾经有许多人大规模地复制、伪造艺术名作,有理由怀疑伦敦的那幅是赝品。但是,普利策博士对他的这幅画的真实性深信不疑。他用显微摄影技术证实,伦敦这幅画上的指纹同达•芬奇其他作品上的指纹相同;根据记载,蒙娜丽莎比拉乔康多年轻19岁,被画时披着一条表示悼念的面纱,在两幅画中,只有伦敦那幅显示一个更显年轻的女人披着漂亮的面纱;另一个证据是,拉斐尔当年在达•芬奇作这幅画时曾经作过速写,速写中的蒙娜丽莎背后有两根圆柱,这两根圆柱出现在伦敦的肖像画里,而卢浮宫那幅的背景是山崖、小径、石桥、树丛与潺潺的流水。
几百年以来,不少收藏家各自声称他们藏有真正的《蒙娜丽莎》,数量竟达60幅之多。更有趣的是,美国缅因州伯特兰美术馆在1984年收到一幅《不微笑的蒙娜丽莎》,经测定,此画确实是当年达•芬奇的手笔,画中的人物除了不微笑以外,其余都酷似蒙娜丽莎本人。专家由此推测,这幅《不微笑的蒙娜丽莎》可能是作者同时画的一幅底稿。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目前卢浮宫内收藏的《蒙娜丽莎》是一幅赝品,其依据在于1911年发生的那起盗窃案。在那起盗窃案中,《蒙娜丽莎》失窃。两年后,它出现在意大利,但是画面上蒙娜丽莎身后两旁的廊柱已经被切掉了。几年后,《蒙娜丽莎》被归还卢浮宫。但许多专家都认为,这次失而复得只是一场烟幕,真正的《蒙娜丽莎》已经被一位富有的收藏家重金收购,挂在卢浮宫内的只是一件赝品而已。
《蒙娜丽莎》背景之谜
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卡罗•佩德雷蒂认为,蒙娜丽莎身后的背景是意大利中部阿雷佐市布里阿诺桥附近的景色。佩德雷蒂的证据是,达•芬奇出生在距阿雷佐约100公里的芬奇镇,并曾经在阿雷佐生活过,这一地区的原始景观与《蒙娜丽莎》的背景几乎完全一样,因此,达•芬奇很有可能采用这一地区的田园景色作为《蒙娜丽莎》的背景。当佩德雷蒂的这一观点在达•芬奇绘画国际研讨会上宣布后,许多美术史专家都对他的研究结果表示肯定。
《蒙娜丽莎》死因之谜
按照记载,丽莎•迪•格拉尔弟尼在46岁时抑郁而死,但一位日本心脏病专家说他发现蒙娜丽莎的左眼上有一块黄斑,这是胆固醇含量过高的征兆。这个日本心脏病专家说蒙娜丽莎应该死于心肌梗塞。
说不尽的蒙娜丽莎
蒙娜丽莎,这是一个永远探讨不完的问题。自问世至今,将近五百年,后人不知做过多少品评和揣测,留下越来越多的迷局。当今,世上有研究《蒙娜丽莎》的专著数百部,而有近百名学者将此画作为终身课题。时间的推移不会使疑团得到解决,只会随着研究的深入,将更多的疑惑留给后人。
人们过分地喜爱她。无止境地探讨她那难以觉察的、转瞬即逝然而亘古不变的微笑,那洞察一切而又包容一切的眼神,那端庄沉稳的姿态,高贵而朴素的装束,以及无懈可击的完美构图。人们惊叹:列奥纳多,惟有列奥纳多,上帝一样的智慧,才能采集那么多美的元素,将众多美好合为一个完美。于是,美、智慧、永恒,三位一体,极致的搭配,再无超越的可能。就这样,蒙娜丽莎带给人们无限美好的遐想,也给人们无限沉重的压力。人们既愿意栖身她的庇荫,吸取滋润的营养;又渴望走出她的阴影,呼吸自由的空气。多少年了,无数醉心绘事的人,都为这一重矛盾所困扰。
这是一个神话,它与达.芬奇无关,完全是后人制造的。神话像雪球,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滚动,无限膨胀,最终连神话的制造者也被吞没。如今,蒙娜丽莎坐在卢浮宫一处显要的位置,隔着厚厚的防弹玻璃,每天以我们熟知的、神秘而永恒的微笑迎候数以万计的来访者。这些朝圣般的观众心中装着各式疑问,他们渴望通过这一张温柔娴静的脸庞读出答案,然而离开时却将更多的问题带走。问题是五花八门,许多与蒙娜丽莎并无关系。有人会问:蒙娜丽莎究竟是画中人的名字,还是微笑的别称?画中人究竟是银行家乔.贡多的妻子,还是伊萨贝尔王妃?此画确有真人模特,还是凭想象画成?画中人物没有眉毛,这是当年佛罗伦萨的审美时尚,还是像某人所说,其人正在怀孕,是妊娠反应?画中人是否刚经历流产的伤痛,所穿衣裳是丧服?蒙娜丽莎那令人迷惑的表情真的是微笑吗?难道不是面部麻痹症造成?蒙娜丽莎到底是男是女?其原型是否就是达.芬奇本人?问题越问越离奇,距离画本身越来越遥远,不仅无助于解读该画,反而将人不断引向迷途。
其实,有些问题已经构成了对《蒙娜丽莎》的亵渎,只是提问者尚未觉察。蒙娜丽莎是男是女,这还用得着问吗?任何一个对性别有感知的人都不该对此产生疑问,可是有人偏要提出如此荒唐的问题。有人说蒙娜丽莎给人的感觉是中性的,至少她(他)不会给人产生性的诱惑。试问,难道惟有性感才能构成女性美吗?如此,一幅肖像画与一幅色情照片又有多大区别?无疑,蒙娜丽莎是美的,她的美充分体现在人性美上,而不局限于女性特征;或者说,她的美已经超越了性别阻隔,但这并不等于连性别都分辩不出。对于显而易见的事实还要发出荒唐的疑问,若不是别有用心也是无聊之极了。面对一幅分明令人愉悦的肖像却偏要说甚么面部麻痹症,这简直令人愤慨。蒙娜丽莎表情是僵化的吗?瞬间的表情被定格就说成僵化,那真是荒唐透顶。微笑是难以描述的,专注中不自觉的微笑,友善的微笑,欣慰的微笑,或是略带嘲讽的微笑,那是每个人不同情绪下的感受,但笑意是毫无疑问的。至于有人感到蒙娜丽莎的微笑是常人难以企及的,因而断定此画不是以真人为模特,而是完全凭想象画成,这种论断也纯属多余。人们惊叹达.芬奇卓越的绘画技巧:画中人由面部五官到双手,再到身体的其他部分,包括衣着穿戴,每一处都那么真实可感,几乎伸手可及,这是凭空想象无法完成的。倘若没有真实人物作参照,达.芬奇纵然有天大的才气也不可能画得如此生动细腻。有人要问,画中人的眼神、她的笑意是那么遥远和不辩深意,那是其人所独有的吗?为什么今人就摹仿不出?其实这样的问题很好解答。每一个了解绘画的人都懂得,肖像画并不等同于人物原型。一幅好的肖像画首先要体现作者与表现对象间的互动;画家将自己的智慧、情感、人生理念、精神渴求等等都融铸进了画中人物,这样观众从画面上读到的肯定比真实人物要丰富的多。我们了解了达.芬奇的生平,认识了他在诸多领域的非凡造诣之后,上述问题也就迎刃而解。既如此,那么画中人究竟是谁的妻子、叫什么名字就不重要了,她是达.芬奇全部艺术才情的汇聚,也是他理想人格的集中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她不是任何人的妻子,她是一个超乎常规限定的完美人性。我们可以理解蒙娜丽莎为达.芬奇的精神肖像,但要说是以他本人为模特就显得太庸俗化了。有人通过电脑技术将达.芬奇的自画像与蒙娜丽莎作以对照,发现两者的基本结构惊人地相似,于是断定该画是以他本人为模特。其实这是吹毛求疵。相似不等于吻合,当然完全吻合是不可能的,正如画中人与真实人物也非完全相同;然而不同的人总有相似之处,并且相似性是主要的,差异却是微小的;更何况每一个画家描绘他人时总会不自觉地把自己的形象带进画面,因为画家对自己最熟悉;这点想来达.芬奇也不会例外。说到这些,其余的问题也就无须解释了。如果我们多读一些画,多接触一些画家,那么不着边际的问题就不会提出来了。
驳斥了上述一些问题,不是说围绕《蒙娜丽莎》的研究都是无意义。作为世界美术史上最具知名度的一件作品,必然会有无尽的问题为后人探讨。对于《蒙娜丽莎》人们过分熟悉,很难再产生新鲜感;然而醉心于此画的人,却是每看必有新得,各中奥妙怕是只可意会了。《蒙娜丽莎》不但是卢浮宫的镇馆之宝,简直是法国人的骄傲。当年《蒙娜丽莎》曾经失窃,千万人为之痛不欲生,政府则把当日定为“国难日”;而当它失而复得时,则举国欢腾,其盛况不啻于国家重获新生。法国人莫非忘记了,《蒙娜丽莎》本不该属于他们。在蒙娜丽莎的故乡意大利,拥有无法估量的艺术宝藏;却不曾拥有《蒙娜丽莎》,不能不说是巨大遗憾。这是世界上拥有最多发烧友的一幅画,不要说艺术界,单就政界要员对她的迷恋就令人诧异:大名鼎鼎的戴高乐总统每当心绪烦躁时,必驱车前往卢浮宫欣赏《蒙娜丽莎》,出来后便满面春风,原先的烦恼荡然无存;而蓬皮杜总统则公开承认无法克制对《蒙娜丽莎》的心驰神往之情。世纪伟人邱吉尔可谓是曾经沧海了,可他晚年有幸亲抚《蒙娜丽莎》时,竟无法控制颤抖的手指;铁娘子撒切尔夫人亦对《蒙娜丽莎》情有独钟,无缘享有真迹,就收藏了4幅赝品。看到这些事实,我们会产生疑问:一幅不大的肖像画为何竟有如此巨大的魅力或是震慑力,难道不是有一种神秘的无形力量在驱动么?
有些问题是难以回答的,我们先从《蒙娜丽莎》自身来认识。举世公认的真迹现藏卢浮宫,那是流传有序的。当年达.芬奇迁居法国,身边就带着这幅画;达.芬奇死后,《蒙娜丽莎》即为法国王室所拥有;卢浮宫建成后,此画就被永久收藏。然而,人们不解,现今看到的《蒙娜丽莎》与当初描述的不尽相同。莫非已经过他人做手脚了?的确,我们今天看到的画与当年达.芬奇初画的已经有了不小的差距。据说,当年拿破仑得到《蒙娜丽莎》,为了将它装进现成的镜框,裁去了画面左右各三厘米;原先的画上两侧有石柱,现在看不到了,只能看见一点柱础。按说拿破仑给此画造成了极大破坏,可我们今天却不会这么认为。在今人看来,《蒙娜丽莎》的构图是完美无缺的,人物身后的风景拓展了画面空间,又很好地烘托了人物内心世界,人物形象也极为突出;相反,两侧增加了立柱反倒觉得构图沉闷,视野欠开阔,人物形象也失去了单纯。拿破仑戎马一生,未曾对艺术有过特殊的关注,却在美术史上留下了显著的一笔,真是不可思议。看来神圣也不见得是不可动摇的。
我们现在看到的《蒙娜丽莎》是棕褐色调,略带些青绿色相,色彩简洁而沉静,朴素而凝重。我们以为画向来如此,其实不然。据达.芬奇同时代人对此画的描述,当时的画是色彩鲜艳,调子明快的,什么时候变成了现在的样子呢?当年法王得到了《蒙娜丽莎》,为了更好地保护它,在表面涂了过多的光油;历经数百年光阴,光油变成了暗褐色,像我们目前看到的色彩;画表面已经开裂,形成了蛛网般的细密纹理。保存状况不佳,那是令人惋惜的;然而,我们宁愿承认当今的《蒙娜丽莎》。单纯浑厚的色调与人物沉静内敛的精神气质相得益彰;深暗的衣饰、迷蒙的背景将人物脸庞及双手衬托得响亮动人;而均匀的裂纹则给人物增添了神秘气息,让我们欣赏她时带上更多的崇敬与神往。有人想通过现代科技手段除去表面油垢,恢复原先明丽的色彩;只是担心技术不过关,怕损伤画面。其实,倘若真的修复了,我们反倒会觉得陌生以至难以接受。
临摹名画是一种喜爱的表现,《蒙娜丽莎》就拥有世界上最多的临本。且不说今人的临摹,仅在达.芬奇时代就有好几个版本的《蒙娜丽莎》,那多半是达.芬奇的学生或助手临的。有几幅技巧拙劣,放在原作跟前不堪入目,不过其中也不乏佳作。在美国新泽西州也有一幅《蒙娜丽莎》,和卢浮宫的原作极为相似,只是构图略大一些,露出左右两侧的石柱(原作构图本来如此)。画上的蒙娜丽莎秀丽、清纯,更具人间气息。专门研究《蒙娜丽莎》的学者雷特认为这幅也是达.芬奇所作,而且是最初作品,该作表现出了人物的青春魅力;而收藏于卢浮宫那幅大约作于1513年。达.芬奇到了晚年技艺愈加炉火纯青,但多年过去,蒙娜丽莎已不再年轻,而多了些许成熟与深沉。这种说法颇耐人寻味,但毕竟只是推测,难以得到证实。多数人对此持否定意见,反对者认为:达.芬奇一生中创作的绘画屈指可数,他从未重复过自己的作品。不过,这种论断也缺乏说服力,达.芬奇本人就曾经画过两幅同样的《岩间圣母》。既如此,那么他留下两幅《蒙娜丽莎》也非绝对不可能。据称达.芬奇画《蒙娜丽莎》前后耗费了四年时间或更久,那他在这其间画过一幅或多幅变体画的可能性是存在的。真伪鉴定会有专人去考据,而我们将新泽西州的《蒙娜丽莎》与卢浮宫的原作放在一起欣赏是别有趣味的。两幅画看去几乎一模一样,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两者风格截然不同。新泽西的蒙娜丽莎看去更活泼些,娴静温柔中透出靓丽与清新;人物动态是平静自然的,毫无刻意临摹的那种拘谨与呆板;背景色彩反差较大,不似原作那般含蓄沉稳,却与该画的气氛极为协调。无疑,这是一幅佳作,但与原作相比就显得单薄了。当我们面对《蒙娜丽莎》原作时,不会有惊艳之感;那不是一位绝代佳人,似乎也不大年轻。
驳斥了上述一些问题,不是说围绕《蒙娜丽莎》的研究都是无意义。作为世界美术史上最具知名度的一件作品,必然会有无尽的问题为后人探讨。对于《蒙娜丽莎》人们过分熟悉,很难再产生新鲜感;然而醉心于此画的人,却是每看必有新得,各中奥妙怕是只可意会了。《蒙娜丽莎》不但是卢浮宫的镇馆之宝,简直是法国人的骄傲。当年《蒙娜丽莎》曾经失窃,千万人为之痛不欲生,政府则把当日定为“国难日”;而当它失而复得时,则举国欢腾,其盛况不啻于国家重获新生。法国人莫非忘记了,《蒙娜丽莎》本不该属于他们。在蒙娜丽莎的故乡意大利,拥有无法估量的艺术宝藏;却不曾拥有《蒙娜丽莎》,不能不说是巨大遗憾。这是世界上拥有最多发烧友的一幅画,不要说艺术界,单就政界要员对她的迷恋就令人诧异:大名鼎鼎的戴高乐总统每当心绪烦躁时,必驱车前往卢浮宫欣赏《蒙娜丽莎》,出来后便满面春风,原先的烦恼荡然无存;而蓬皮杜总统则公开承认无法克制对《蒙娜丽莎》的心驰神往之情。世纪伟人邱吉尔可谓是曾经沧海了,可他晚年有幸亲抚《蒙娜丽莎》时,竟无法控制颤抖的手指;铁娘子撒切尔夫人亦对《蒙娜丽莎》情有独钟,无缘享有真迹,就收藏了4幅赝品。看到这些事实,我们会产生疑问:一幅不大的肖像画为何竟有如此巨大的魅力或是震慑力,难道不是有一种神秘的无形力量在驱动么?
有些问题是难以回答的,我们先从《蒙娜丽莎》自身来认识。举世公认的真迹现藏卢浮宫,那是流传有序的。当年达.芬奇迁居法国,身边就带着这幅画;达.芬奇死后,《蒙娜丽莎》即为法国王室所拥有;卢浮宫建成后,此画就被永久收藏。然而,人们不解,现今看到的《蒙娜丽莎》与当初描述的不尽相同。莫非已经过他人做手脚了?的确,我们今天看到的画与当年达.芬奇初画的已经有了不小的差距。据说,当年拿破仑得到《蒙娜丽莎》,为了将它装进现成的镜框,裁去了画面左右各三厘米;原先的画上两侧有石柱,现在看不到了,只能看见一点柱础。按说拿破仑给此画造成了极大破坏,可我们今天却不会这么认为。在今人看来,《蒙娜丽莎》的构图是完美无缺的,人物身后的风景拓展了画面空间,又很好地烘托了人物内心世界,人物形象也极为突出;相反,两侧增加了立柱反倒觉得构图沉闷,视野欠开阔,人物形象也失去了单纯。拿破仑戎马一生,未曾对艺术有过特殊的关注,却在美术史上留下了显著的一笔,真是不可思议。看来神圣也不见得是不可动摇的。
我们现在看到的《蒙娜丽莎》是棕褐色调,略带些青绿色相,色彩简洁而沉静,朴素而凝重。我们以为画向来如此,其实不然。据达.芬奇同时代人对此画的描述,当时的画是色彩鲜艳,调子明快的,什么时候变成了现在的样子呢?当年法王得到了《蒙娜丽莎》,为了更好地保护它,在表面涂了过多的光油;历经数百年光阴,光油变成了暗褐色,像我们目前看到的色彩;画表面已经开裂,形成了蛛网般的细密纹理。保存状况不佳,那是令人惋惜的;然而,我们宁愿承认当今的《蒙娜丽莎》。单纯浑厚的色调与人物沉静内敛的精神气质相得益彰;深暗的衣饰、迷蒙的背景将人物脸庞及双手衬托得响亮动人;而均匀的裂纹则给人物增添了神秘气息,让我们欣赏她时带上更多的崇敬与神往。有人想通过现代科技手段除去表面油垢,恢复原先明丽的色彩;只是担心技术不过关,怕损伤画面。其实,倘若真的修复了,我们反倒会觉得陌生以至难以接受。
但是,我们会长久端详着画面,不忍转移视线。我们首先会被那绝妙的光影效果所折服,层层退晕呈现出丰富的空间以及逼真的质感,无界线的形体转折及色彩变化,比同时代人领先了几个世纪。真正让人惊叹的还不是技巧,那时隐时现的神秘微笑才令人销魂。那笑容太浅淡了,离得再近也看不真切;然而,只要你看到画,无论距离多远,都能感到微笑的存在。微笑不仅体现在翘起的嘴角,而是遍及脸上每一部分肌肤,甚至画面的各个角落,以至观者在欣赏蒙娜丽莎的同时,内心也装满了微笑。面对真迹的感受是别处无法取代的,卢浮宫的《蒙娜丽莎》注定会被永久保存。
《蒙娜丽莎》就这样占据着人们的心灵。几个世纪过去了,蒙娜丽莎几乎成了一项法则,为无数艺术家所遵循。然而在艺术界,有了法则的设立者,就会有颠覆者。20世纪是艺术走向自由与多元的世纪,许多原本神圣的法则都发生了动摇。且看《蒙娜丽莎》近一个世纪的遭遇:先是杜桑用铅笔在她那美丽的脸上画上小胡子和山羊须,并题上L.H.O.O.Q字母;而后摄影师哈尔斯曼将蒙娜丽莎的脸庞换成了达利那怪异的面容:鼓瞪的双目,翘过眉毛的胡子,青筋突起的手中塞满钱币;再是南美画家博特罗将蒙娜丽莎画得肥胖无比,脸部像是充气球几乎占满画面而手却小得几乎看不见。此后衍化风盛行,各式各样的“蒙娜丽莎”纷纷出笼。裁剪了的蒙娜丽莎、肢解了的蒙娜丽莎、污损的蒙娜丽莎甚至烧毁的蒙娜丽莎都成了独立的艺术创造;还有人将蒙娜丽莎置换成动物头像,让人哭笑不得。随着衍化的普及,具有经济头脑的企业家看中了《蒙娜丽莎》的商业价值,于是蒙娜丽莎摇身一变,成了商品推销员。来自世界各地、形形色色的商品经“蒙娜丽莎”之手而身价倍增。蒙娜丽莎或握鼠标,或持饮料,或叼烟卷,或着泳装,或披婚纱,形象千奇百怪。无论人们赞叹其想象独特,还是因其歪曲名画而不齿,广告却因此为人注目,商家借此达到了促销的目的。与此同时,还有不少人喜爱装扮蒙娜丽莎,有的国家还举办“蒙娜丽莎模仿大赛”,获奖的女士总是无比荣幸。正因有了此类活动,某些男士也产生了装扮蒙娜丽莎的念头,有人还真的实践了,男士扮演的“蒙娜丽莎”让人看了实在是忍俊不禁。
这都是近些年的事情。在这个高速运转的、文化快餐统治的世界里,再神圣的经典也摆脱不了被解构的命运。对此我们很难做出评判,也许我们会为设计家天才的创意而赞赏有加,或因玩世者亵渎神圣而愤慨不已;然而,这都是确实的存在,我们除了承认别无他途。几百年来,《蒙娜丽莎》受到太多的赞誉,超出了它自身的承载力;当人们对它的推崇达到了饱和,不再有更新的创意时,歪曲、嘲弄和揶揄就应运而生。而正本清源,又有专门研究和品评《蒙娜丽莎》的文章或专著不断问世,包括各种推断与猜测;就这样,一幅画成了一门学科,许多人愿意耗费毕生的精力。未来的科学研究也许会为我们解答许多关于此画的疑问,然而神秘一旦消失,一切便如同猜破的哑谜般索然乏味。毕竟,《蒙娜丽莎》是一幅画,一幅美丽的肖像,我们带着虔诚,也带着无需解答的疑问去欣赏她,这就够了。

《永远都要坐前排》的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为自己喝彩》的书,其中,让我深为感触的文章有很多,特别是《永远都要坐前排》这篇文章给我的印象最深。

《永远都要坐前排》这篇文章讲得是在英国一个小镇里,有一个叫玛格丽特的小姑娘,从小家教很严格。父亲经常教育她无论做什么,都要做第一,永远要跑在人家前面,不能落后于别人,就连坐公交车也要坐在前排。正是这种教育,使玛格丽特从小拥有积极向上的决心和信心,在以后的生活中,她时刻牢记父亲的教导,抱着一往无前的精神和必胜信念,事事争一流。玛格丽特上大学时,五年的课程竟在一年内学完,而且成绩名列前茅。除了学业名列前茅外,玛格丽特在体育、音乐等其他方面也很出色。正因如此,四十多年后,世界政坛出现了一颗耀眼的明星——玛格丽特·撒切尔夫人,作为英国第一首相,被世界政坛誉为“铁娘子”。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有些惭愧。平时,我有很多小毛病,老师、父母亲提出后也不去改正,认为等长大了就自然好了。玛格丽特的事告诉我,好的习惯、作风、精神是和从小的培养与严格要求密不可分的.。“永远都要坐前排”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是一种一往无前的勇气和争创一流的精神。坐第一排,就是给自己自信;坐第一排,就是敢于挑战自我。那些坐在前排亮出自己的人,正是那些成功的人。我的感悟是:态度决定一切。无论做什么事,抱有一个正确的态度是成功的先决条件。有了正确的态度加上自己的信心和勇气,相信理想之门会越来越近。

一个哲人曾经说过:无论做什么事情,你的态度决定你的高度。在以后我的学习、生活中,也要树立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抱着一往无前的精神和必胜信念,尽最大努力克服一切困难,做好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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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诗读后感八百字
  读《木兰诗》有感
  许久许久以前,有一个名叫木兰的女子,女扮男装,代父从军十余年。这动人的故事一直流传至今。而木兰作为古代妇女的榜样,历来为世人所称道。
  在中国的封建社会里,妇女的地位十分低下。礼教和等级观念的禁锢,将大多数的妇女调教成了大家闺秀或小家碧玉,成了一种没有独立和自强意识的社会附属品,这是十分可悲可叹的。然而在这众多弱女子中,木兰挺身而出,创造了一个“巾帼不让须眉”的神话,为中国妇女狠狠地争了一口气,不禁让人拊掌叫好。
  记得莎士比亚曾说过:“女人啊,你的名字是弱者。”这句话是不能放在天平上称量的,因为它带有明显的狭隘性。纵观漫漫的历史长卷,有哭倒八百里长城的孟姜女,有出塞顾大局的王昭君,有冒死救父的堤萦,有勇斩蟒蛇的李寄,有损身不恤的秋瑾,有“镭之母”之称的居里夫人,有“铁娘子”之称的撒切尔夫人……这一个个名字无不在人类文明的史册上闪烁着璀璨夺目的光辉,难道还能说“女人的名字是弱者”吗?
  “妇女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只有通过她,男人才能发挥出他的全部潜在力量。”这是易卜生说的。不错,当今世界,女性凭着坚忍的毅力、顽强的意志、深刻的思想、独立的人格,撑起了人类历史发展前进的“半边天”。如果说女子有弱点,那无非是在体力上略逊男子一筹,但是女子内蕴的精神力量,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便是男士们也会自叹不如的。妇女们在追求解放,破除几千年的传统旧习上,一直在坚持不懈地进行着不屈不挠的斗争,她们在寻求自我价值的过程中,付出了无数血汗,她们的忍耐力与反抗力便是在“风暴下也不会摧折”的。
  身为一个女孩子,我感到既自豪又自信。同时我相信,我们女孩子同样能在学业上与男孩子一争高低,同样拥有光辉灿烂的锦绣前程!

《狼王梦》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我整理的《狼王梦》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狼王梦》读后感1

  《狼王梦》是一本非常值得推荐的书籍,我被书中的深深感动。故事讲述的是一位尽职的狼——紫岚,她为了让自己的狼仔:黒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继承自己死去丈夫黑桑争夺狼王的遗愿,让自己的孩子中有一位成为狼王,掌管狼群,让狼群走向辉煌的明天!只不过,在她这一代,成为狼王的梦想破灭了,但在紫岚的女儿媚媚这一代,狼王梦还在继续着……

  书中有一段,最能体现让自己的儿子成为狼王的强烈愿望。那是一个炎热的,天气热得像一团团燃烧的火焰,燃烧着大地,将大地炙烤得像个大火炉。紫岚不得不带领着媚媚和双毛去找水喝,当时紫岚正想把自卑的双毛培育成至高无上的狼王。无巧不成书,双毛刚好找到了一个水塘,正准备下去畅饮一回时,紫岚瞪了双毛一眼,按家里规定,像双毛这样低级的狼崽,应当最后喝。双毛只好在一旁等候,待紫岚和媚媚喝得肚子快要撑爆时,紫岚看见双毛并未爆发狼的本性,于是她便在池水中洗澡,还要撒尿,双毛终于爆发了,热血在沸腾,狼性在颠动。它飞快的跑过去向紫岚发起了进攻,紫岚又高兴又悲痛,悲痛的是自己的腿断了,高兴的是双毛终于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它终于战胜了自己!

  读到这儿,我不禁感叹:多么尽职的妈妈呀!为孩子的成长不惜一切代价,这可能就是天下对自己孩子,宁愿付出一切的爱与奉献!其实我觉得狼和狗一样,也是通人性的,它们的贪婪与危险,一定程度上是为了家庭,为了更好地生存。

  最后,媚媚和卡鲁鲁结了婚,生了五个孩子。可紫岚为了这五个孩子和一只金雕顽强斗争,最后同归于尽。紫岚这个尽职的妈妈真是伟大,为自己的后代奉献了生命。我想,连狼都拥有无私的母爱,我们人类有什么理由不爱自己的母亲和家人呢?

《狼王梦》读后感2

  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本著名的小说。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关于狼的,关于爱的,关于生命的,有关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也是为了完成狼王黑桑的心愿,培养它们的小狼崽成为狼王所发生的故事。

  《狼王梦》的故事既紧张又刺激,最吸引我的是魂捕兽夹中的一个细节,是关于狼群捕狗熊的描写。快接近春天了,狼群一连五天没有找到任何食物,实在饿极了,便去捕杀冬眠中的狗熊。而狗熊决不是狼所能轻易对付得了的食草类动物。狗熊住在一棵老态龙钟的苦楝数洞里,哪怕最强的大公狼进去,万一被狗熊发现并扇一掌的话,非死即伤。但是年幼的蓝魂儿勇敢地跳进树洞,咬醒了狗熊,并把它成功得领到了外面。这时聪明的大公狼用计谋将呆头呆脑的狗熊成功捕杀,狼群终于饱餐一顿。蓝魂儿也被分到半颗的熊心。作为紫岚精心培育的“战狼”——蓝魂儿,当它面对强大的猎物时,真的非常勇敢,有魄力,同时狼也具有足够的计谋,比如说捕杀狗熊。别看狗熊这么野蛮凶狠,狼用计谋也可以把它吓破胆呢!

  这本书不仅深刻地描述了动物的故事,让我对动物的奇妙世界有了更深的好奇,同时也告诉我们在面对困难时,就应该像蓝魂儿一样,去勇敢面对。同时也要运用我们的头脑去化解困难,别像狗熊那样用蛮力解决。

《狼王梦》读后感3

  今天,我看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它是一篇长篇小说,还有一篇更短的小说叫“狼种”。

  其中“狼王梦”写了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培训它的三只小狼的故事。(本还有一只小公狼,出生时不幸溺水而亡。还有一只小母狼)第一只小公狼胆子很大,不过由于小狼太小,而且紫岚去捕猎时,不幸被金雕捉去,成了金雕的美餐;第二只小公狼本已快长大,只不过它事事冲在前面,不幸被捕兽夹夹住,命归西去了;第三只小公狼由于长久被忽视,紫岚好不容易让它有了自信,它却在快打败狼王时信心大减,最终成了狼王的美餐。

  后来,紫岚为了让媚媚(紫岚的女儿,一只小母狼)无后顾之忧,于是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狼种”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狗的故事。大灰出生时毛色紫灰,没有光泽,就像一堆草木灰一样。

  大灰长相和普通的狗也有差异,大灰长的像狼。因为大灰的母亲身上有六十四分之一狼的血统,也就是说有六十四分之一会生小狼崽。遗传密码十分复杂,在某种因素的干扰下,隐性基因有可能突变显性,这就是罕见的返祖现象。

  毫无疑问,大灰的身上出现了返祖现象。大灰从警犬学院毕业,到了马戏团表演,还遭受了哈巴狗的暗算。

  在一次遭到云豹偷袭的时候,大灰为救它的饲养员川妮,好不容易脱掉铁索,赶走了云豹,大灰自己却因救川妮被云豹咬穿了肚皮,漏出了一截肠子。

  这本书外表不算太美观,但内容相当精彩!

《狼王梦》读后感4

  狼这种动物在大多数人心中留下的似乎只有凶残、狡诈的印象。但有谁想过,狼也是有抱负的,狼的身上也是有爱的。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生了五只小狼崽,她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可在一次次的失败中,五只小狼崽中只剩下一只最小的母狼“媚媚”紫岚为了狼孙们的安全,便于金雕同归于尽。我感动于紫岚的这种精神,她虽是一只狼,一只动物可也有着像人一样的抱负、母爱,以及可以忍痛割爱的思想感情。但我却反对于紫岚的这种做法,因为她太过于“望子成龙”了,为了使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把它们一个个的推向绝路。

  母狼紫岚在一个风雨夜晚与猎狗搏斗,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将捕到的獐的心肝喂给小狼们吃,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在“蓝魂儿”被贪婪的打猎人捉住时,她为了不让“蓝魂儿”被打猎人活活剥皮,忍痛割爱,一口咬断它的脖颈让它免去了被活剥的痛苦,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她从一只美丽优雅的母狼蜕变成了丑陋衰老的狼,几颗门牙被弄断,寒风刺骨的冬天,搬到洞口去睡,她也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在生命的终结时连一件栖身之地都没有,女儿担心自己孩子的安全,将她从山洞中赶出去。她不但不记恨女儿,还帮狼孙们消除危险,与金雕同归于尽,她还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啊!

  在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他们一直在默默地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母亲的爱是无私的,一点都没有保留的,哪怕苦了自己,我们一定要回报这份爱。就像大树哺育树叶,树叶到冬天落到大树脚下给大树养分,报答大树的哺育之恩。学习大地养育花朵,花朵到开放时为大地增添生机与美丽,来偿还大地的养育之情。连树叶和花朵都懂得感恩,何况我们人呢。我们定要感恩父母!

《狼王梦》读后感5

  读了《狼王梦》,我知道了,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就是母爱。母亲为了我们甘愿付出了自己的一切。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和它的四只小狼的故事。故事中的紫岚原本生了五只小狼,只不过有一只刚出生就死了。而剩下的四只小狼,有三只是公狼,一只是母狼。对于这三只公狼,紫岚母亲觉得,他们一定可以成为狼王。她给这四只狼崽分别取名为:黑仔、蓝魂、双毛和媚媚。她原本觉得黑仔是最可以当狼王的,可是黑仔还没完全长大的时候就已经被天空上方的金雕给吃了。而老二蓝魂和老三双毛,也是在快要成为狼王的时候被杀了。一个是被捕兽夹夹死了,另一个则是被狼王杀死了。母亲紫岚非常伤心,她把狼王的希望寄托在唯一幸存的女儿媚媚身上。可是媚媚却辜负了紫岚的期望,媚媚与一只并不厉害的狼——卡鲁鲁相亲相爱,并生下五个小狼崽。后来,那一只母的狼找到了一只叫卡鲁鲁的狼。五个小狼崽慢慢长大,可是,住在她家上方的金雕一直没有搬走,随时有伤害五个小狼崽的风险。紫岚为了保护子孙的安全,不然悲剧重演并和金雕进行了一场决斗。最终与金雕同归于尽。

  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让我认识到狼并不只是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凶猛、残暴,而跟人一样,都会保护自己的孩子。

  看了这篇文章,我不禁想起了我的妈妈。我妈妈天天早上起早给我烧各种各样的早饭,而且在我有困难的时候,也会第一时间帮助我。所以,我要好好学习,报答妈妈对我们的照顾。

《狼王梦》读后感6

  那黑暗中,忽地闪出了一道幽光,充满杀气,令人心惊胆战。那道幽光,不,是地狱使者——狼的眼,我猛地醒来,原来是我梦到了《狼王梦》。

  这本书是由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 它主要说的是一只名叫紫兰的母狼想让她的丈夫成为狼王,但她的丈夫死于意外。 所以她给了儿子希望,但她的儿子一个接一个地死了。 最后,她不得不把希望寄托在狼太阳上,为了保护狼太阳,她尽力用金雕死去。

  任何活着的人都渴望生活,她有生存的权利,但是,紫兰对狼孙子放弃了容颜,放弃了青春,放弃了她的一切,我对她充满了钦佩。

  我认为,“狼王梦”这本书是写的'不仅是狼,是人,人的本质,因为一个人书写笔狼,充满了人的感情,用智慧,甚至人是不是品质。这本书彻底改变了我的狼的理解,在这本书“狼魔鬼”这一形象就不再出现了。而且我之前,和大多数人一样,我觉得狼是凶残的邪恶,要杀死孩子是同义的,但事实是强烈回击了这一点 - 美国科学家进行的实验中,狼饿了三天,然后再把活鸡和一大块肉在狼的面前扔的,果断地朝狼肉,不杀生。那么,事情是有两面性,沉放书面狼的另一边,狼不只是阴险,狡诈,充满母爱的,充满智慧,充满团结心脏的!

  我觉得书是一颗颗珍珠,而《狼王梦》便是这珍珠库中最具有美的,它使我受益匪浅,值得我们人们去全神贯注去读,去咬文嚼字品味的一本十分好的书。

《狼王梦》读后感7

  清晨,当第一束阳光射进来时,书桌旁的书柜闪闪发亮,仿佛洒上了一层荧光粉。一切那么美好,我轻轻地打开了一本叫《狼王梦》的书。

  这本书的作者就是大名鼎鼎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还读过他的《第七条猎狗》《最后一头大象》《鸟奴》《黑天鹅紫水晶》和《白天鹅红珊瑚》等多部作品,每一步都让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在河上生了五只狼崽,但是一只雄性狼崽死去了。紫岚想把它们养育成狼王,可惜只剩下了一只叫媚媚的小狼。更可惜的是,到了后来媚媚也不认紫岚了,紫岚也死了。

  其中让我久久不能忘记的是蓝魂,蓝魂被捕狼的人类布置的夹子夹住了,紫岚想尽一切办法也没能把蓝魂下来。于是,她就只好把蓝魂咬成了三段,带了回去。读到这里,我很难过,也很气愤。人类太坏了,为了得到金钱,竟然这么残忍地对待动物。人类太可耻了,竟然做出如此举动,破坏了生态平衡。这一段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现在人类随意猎杀,小动物好多动物都灭绝了,或濒临灭绝。许多动物都被残忍地杀害了,变成了盘中餐、高级皮衣。动物是我们的朋友,它们也有家人,也懂得情感,我们应该爱护它们,保护它们。

  读《狼王梦》,走进狼的世界,感受动物之间真挚淳朴的情感,走进狼危机四伏的生活环境。

《狼王梦》读后感8

  当我还没阅读《狼王梦》这本书的时候,一直觉得狼是很不友好的动物。狼心狗肺、狼狈为奸.......都有狼可怕的身影。可当我看完《狼王梦》这本书的时候,不但把这个想法抛到了九霄云外,还不由自主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最触动我的是书中母狼紫岚那伟大而强烈的母爱。记得在紫岚即将分娩的时候,捕捉不到任何猎物,只能靠捕捉一些老鼠来充饥,让自己和孩子不被活活饿死。可是在大白狗的袭击下,她依然坚持产下了四只公狼崽和一只母狼崽。可惜的是,有一只小狼崽还没有睁开眼睛看一下这个世界和自己伟大的母亲,就被活活冻死了。

  紫岚一直想让自己的幼崽们成为狼王,可是他们一个个都倒下了,离紫岚而去。黑仔死在金雕的魔爪下,蓝魂儿被无情的捕兽夹夹住,双毛又在争抢狼王的时候被洛夏打败,最后只剩下媚媚了。紫岚的狼王梦也只能靠媚媚的子孙来实现了。可是,意外就偏偏发生了,那只可恶的金雕又想来叼走狼崽们,紫岚为了保护子孙,与这只当年杀死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书中的紫岚一直怀揣着一个狼王梦,她的一生都在努力培养狼王。最后,自己残废甚至付出了生命。但我坚信,它的子孙将来一定有一只能够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这本书让我更加相信了一句话:“在人生的道路上难免有崎岖和坎坷,但只要有打不垮的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紫岚虽然是一只平凡的狼,但她有一个不平凡的梦,虽然一次又一次失败,但她的梦一直没变,为梦想拼搏的勇气和决心没变,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有梦想,才有前行的勇气!

《狼王梦》读后感9

  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狼王梦》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狼王梦》曾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台湾扬唤儿童文学奖等多种奖项。

  在沈石溪的笔下,每一只动物都有有如人类一般的情感,有快乐,有愤怒,有焦急,有悠闲,还有知恩图报。

  或许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的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让人识破“文明”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拦地直接表现丑与美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

  虽然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改变。

  在文中紫岚生下了四只狼崽。她想让老大黑仔当上狼王,总是将好吃的让给黑仔,可是黑仔不幸被黑雕残忍杀害。紫岚又把希望寄托于老二蓝魂儿,精心哺育蓝魂儿,可蓝魂儿却魂断捕兽夹。接着,紫岚又寄希望于老三双毛,可双毛却遭狼王杀害,紫岚绝望了。当老四媚媚生下狼崽时,紫岚又重燃希望之火。紫岚的梦想虽一次次破灭,但她始终抱着希望。

  也许正是这种,对于自己执着的东西的固执的执着追求,令我深深的感动。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是否还坚持着曾经的野心,亦或是已经被时间和经验把我们伪装成了一个个老人……从紫岚身上让我看到了久违的这种对于梦想的执着追求,矢志不渝,这便是我觉得值得推荐地方。

《狼王梦》读后感10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狼王梦》,它的作者是著名的动物大王——沈石溪,他描绘出了一只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故事。以前我一直认为狼是一种凶残的动物,但是读完这篇小说,我觉得狼和人一样,有情感、更有梦想······

  在辽阔的尕玛尔草原上,紫岚和黑桑策划夺取王位,但是在后来的竞争中,黑桑不幸死去,于是紫岚就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当上狼王,就这样她在与大白狗的斗争中艰难的生下了五匹小狼崽,可惜天意弄人,其中一匹小狼崽因天气寒冷冻死了,所以紫岚就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剩下的三匹公狼的一个培养成夺取狼王的“超狼”,她为了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与她还是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过于对世界的好奇而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却不慎落入猎人的手中,最小的狼与狼王搏斗的时候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惨死于众狼之中。母狼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在三只公狼的身上破灭了,后来紫岚把希望有寄托在小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儿的身上,为了就狼孙们,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狼孙可以完成她的梦想。

  其实紫岚是伟大的,她做的每件事也许都是为了那个梦想——狼王梦!可是紫岚唯一走错的棋就是未曾一视同仁,那个梦,就毁在她的手下。

  因为梦,狼与雕搏击;因为梦,让我们勇往直前;因为梦,让我们坚定不移。梦想,让我们锲而不舍,让我们超越自我,让我们热血沸腾的去实现自己心中的理想,加油吧!少年!

《狼王梦》读后感11

  里我读了一本真正震撼到心灵的小说——《狼王梦》。

  这是一本纯小说,把狼的心理活动写的活灵活现,书中世界中的母子之情直击人类心灵的最深处。紫岚是一匹母狼,她的丈夫在她生下孩子后去世了,紫岚望子成龙,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一代狼王,她选中了基因较好的黑仔。所以紫岚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偏心黑仔,把好的永远留给黑仔,却在无形之中伤害了其他的孩子。

  狼在哺乳期间的心里、会形成一辈子的性格,而紫岚,却并不注意正在哺乳期的其他孩子,所以在黑仔死后,哪怕她再怎么呕心沥血地培养他,也没有用了。

  其实生活中,就有很多不正确的教育方式,比如我吧,她开了一家中介,每天要接触太多人和事,经常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把工作上的坏心情带到生活中。经常是我好好的一个问题,换来的没好气的的回答。比如今天前,我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要了。没想到居然阴阳怪气地回了一句:那又怎样?你回家收衣服啊!

  妈妈总是会让我去做一些我不喜欢的事情,我当然知道是为我好,但是现在的我已经越来越讨厌束缚,越来越渴望自由。这几天我自己的负能量也越来越多,甚至有些时候还会厌学,有时候也像妈妈一样忍不住把坏情绪发泄在别人身上。

  我觉得我的姑姑教育孩子就非常成功,虽然才6岁。上了很多补习班,跳舞、钢琴、拼音、声乐等等,但是这些都是她自己喜欢,自己想要学的东西,她要是不想学某一样了,姑姑也不会逼她,而是给她一些建议,比如把钢琴坚持到最后什么的。

  父母是伟大的,没有哪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只是某些家长爱的方式有些不对,但是,我坚信,只有认真沟通,就没有什么跨不过去的沟。

  和父母好好相处吧!他们永远会敞开怀抱地等着你的!

《狼王梦》读后感12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有的人会历经千难万险也要努力实现它,有的人会折在半路,不再提起。《狼王梦》中的紫岚就一直在追求自己的梦想。

  我非常欣赏《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母狼紫岚,她的丈夫在夺取王位时不幸身亡,于是她就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的故事。这本书歌颂了紫岚为了让孩子当上狼王,不管经历了多少困难,仍然坚持不懈,追求梦想的精神,紫岚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借鉴。

  和紫岚一样,我也有自己的梦想,就是想通过尤克里里六级考试。因为考级的曲子很难,所以我每天都要不停地练习。开始,我练习得很积极,可是直到我的手磨了一个大水泡,每弹一下手都很疼,我开始打退堂鼓了,这一瞬间我真的很想放弃,不想再考级了。这时我想起了不经意间看到的《狼王梦》这本书,我想起紫岚不顾生命危险救下四只狼仔,我想起就算她变成瘸腿狼也要让幼仔变成狼王……同样是目标,为什么紫岚那么拼命,可我遇到一点困难就要放弃呢?

  想到这里,我快速包扎了一下伤口,忍住疼痛又开始认真地弹了起来。虽然手很疼,但一想到紫岚拼尽全力也要实现自己梦想的场景,心里就有了干劲,疼痛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了。我一遍又一遍地弹,一次又一次地弹,一小时一小时地弹。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不懈地努力,我终于把这首曲子弹下来了!

  我非常高兴,同时也悟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努力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不会成功。

《狼王梦》读后感13

  寒假假期,是我最开心的时候,不是因为可以出去玩,也不是因为放松了,更不是因为能和爸爸妈妈在一起的时间更长了,而是我可以看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

  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望子成龙的母狼——紫岚,里面写了紫岚一心想把自己的三只狼儿培养成一代狼王,她艰辛万苦,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但由于种种原因,在残酷的现实中,三只狼儿都死了,紫岚的狼王梦终究破灭了。

  在狼的世界里,如果不努力,就会被其他狼瞧不起,就在狼群中没有立足之地,甚至连生存也困难,因此母狼紫岚就对自己的狼儿进行残酷训练,实现丈夫的狼王梦。文中有一个情节让我印象深刻,就是紫岚怂恿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儿子双毛,激起他的狼心:有一次在一个干旱的时候,他们一家发现了一滩水,但紫岚为了激起双毛的狼心,就不给他喝水,即使有多余的水也不给双毛喝而是在里面打滚撒尿。这就是“竞争”,不仅动物有竞争,人类更有竞争。玛格丽特·撒切尔是一个享誉世界的政治家,她有一位非常严厉的父亲。她父亲总是告诫自己的女儿,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让自己落在别人的后面。撒切尔牢牢记住父亲的话,每次考试的时候她的成绩总是第一,在各种社团活动中也永远做得最好,甚至在坐车的时候,她也尽量坐在最前排。后来,撒切尔成为了英国历史上唯一的女首相,众所周知的“铁娘子”。

  读完《狼王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紫岚的执着。我把这本书推荐给爱书的同伴,因为它值得大家去看看,去体会。

《狼王梦》读后感14

  母狼紫岚含辛茹苦地养育子女,期待着他们其中的一只成为狼王。但是三个儿子的接连离开,让她只好将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救狼孙,她冒死与金雕搏斗,最后与其同归于尽。

  掩卷闭目,我思潮起伏。《狼王梦》的故事深深地感染了我。紫岚的大爱和大义,一直在我脑海中回荡。

  紫岚的大爱集中表现在:她为了孩子顺利诞生,只身铤而走险捕幼鹿,险些丧命;她不辞辛苦竭尽全力培养三个狼儿……当精心培养的狼儿一个个离去时,作为母亲的她,可谓肝肠寸断。后来为了救狼孙,紫岚又与金雕斗智斗勇,不惜牺牲性命……读着这些扣人心弦催人泪下的情节,我仿佛听到了紫岚直面坎坷命运的悲鸣。这份母爱多么感人!

  紫岚的大义主要体现在:她铭记黑桑的遗愿,为了让孩子成为新一代狼王,她出生入死以命相搏,可惜命运多舛,“可怜天下父母心”!她没有辜负黑桑的遗愿,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紫岚的大爱、大义感动着我,我被母爱的洪流包围,那感觉,暖暖的,浓浓的。午后明媚的阳光透过玻璃温柔地洒在我身上,洒在我手中的《狼王梦》的书页上。此时此刻,我情不自禁地想到了我的妈妈——她跟紫岚一样,无微不至地关心我,照顾我。

  父母的爱,不论惊天动地还是平平淡淡,都是暖暖的,足以一生铭记。人生苦短,亲情无价,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好好爱父母,此生不留遗憾。

  那天晚上,平生第一次,我为妈妈洗了脚,为爸爸泡了茶。那一刻,妈妈轻轻地揉着被泪水润湿的眼睛,爸爸细细地品着热气腾腾的香茗。我明显地感受到,我的家里洋溢着不可名状的温馨。

《狼王梦》读后感15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它叫《狼王梦》。

  此书主要讲了作者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疯羊血顶儿的》的两个故事。

  我们先来讲《狼王梦》,有一只母狼爱上了一只公狼,决定为公狼黑桑争夺王位,可是,还没有开始,公狼黑桑就被野猪顶死了。

  于是,母狼紫岚就把希望放在它的孩子们身上,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

  一开始,她把精力全部放在了黑仔身上,因为她看到黑仔继承了黑桑的模样和勇气,但因为它太小,最终被金雕吃掉了。

  接着紫岚又把精力放在蓝魂儿身上,可没过多久,它就被猎人杀死了。

  紫岚剩下的最后一个儿子双毛为了实现母亲和父亲的梦想,在和狼王的争斗中被咬死了。

  最后只剩下了媚媚,媚媚是一只母狼,因此无法当上狼王。紫岚只能把最后的希望放在她的孙子身上了。为了保护她的孙子,紫岚在攻击金雕时和金雕一起撞到石头上同归于尽了。

  接下来我们来讲第二个故事《疯羊血顶儿》。这个故事里有一只名叫血顶儿的疯羊,它为了给母亲猴戏报仇,磨尖了羊角,向黑母狼发起挑战。最后因为血顶儿把盘羊家族卷入战争之中,最终被盘羊家族抛弃,只身殉难。

  小朋友们,听了我的讲解,是不是也想看一看《狼王梦》的故事呢?

本文标题: 铁娘子读后感(读红楼梦有感之王熙凤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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