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间的野菜读后感300字山间的野菜读后感300字,故乡的野菜读后感,人生就像一篇若隐若离,意犹味尽的散文,时而朦胧,时儿顿悟;时而枯燥,时而...
山间的野菜读后感300字
山间的野菜读后感300字人生就像一篇若隐若离,意犹味尽的散文,时而朦胧,时儿顿悟;时而枯燥,时而优美;时而忽视,时而想起;我们每走过一个地方,都会留下我们的足迹,在那里曾经留下的欢声笑语就像一粒粒晶莹惕透的珠子,跳动着生命的乐符。
然而,走过的地方多了,我们播撒的珠子也慢慢多了。暮然回首,有一天你会发现,你身后有无数晶莹剔透的“小精灵”跳动着生命的乐符。在你无意识或有意识的一个个去回忆,去品味之时,你已把她们串起来了,是无数个小生命紧紧的联系在一起,闪闪发光,无形间创作了人生最优美的散文。
周作人先生的历程也可以说是一篇耐人寻味的散文,他人生散文的优美在于他善于发现,善于回味。即使偶尔思想如挣脱了束缚的野马奔阔在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但他毫不迷茫,能够让狂放的思想停滞在昔日的一幕幕,扑捉曾经的乐趣。正如他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他能让狂放已久的思想停留与故乡的一幕幕,甚至小到故乡地域野味的气息。如文中所提到的“野菜”,包括“荠菜”“马兰头”“黄花麦果”“紫云英”等等,从文中也可以看出,周作人先生搬了几次家,按理说走过的地方太多,目历也就更多,至于那些小到地方的野味儿也就自然的经不起岁月的蹉跎,时间的淡忘。但周作人先生从人生历程中找回那些播撒已久的珠子,并去慢慢的品味,与其说他在记忆中品尝野菜的味道,不如说他在记忆深处品尝故乡的味道,在记忆中触摸,汲取故乡的气息。
即便是作者后来又看到了,且品尝到了如同故乡的野菜,但他总是觉得没有昔日的味道,总感觉眼前的野菜不如家乡的野菜,而且,最令作者刻骨铭心的是野菜的吃法,甚至枥枥在目。或许,我们可以说讲究吃法也是吃家乡的人文气息,那股人文味儿,给作者灵魂深处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其实,我们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相信,我们都是来自不同地方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家乡的人文气息,每个人的记忆深处都有家乡的烙印,每个人走过的地方也都留下了些晶莹剔透的珠子,只是我们缺少一颗善于品味的心,缺少那份对故乡一如既往的眷恋。留在我们身后的,是一些零零散散的珠子独自发光。
时而回首一下走过的路,拾起一路播散的晶莹剔透的珠子,感受着生命的乐符,小心的把他们串起来,串起人生最优美的散文。
手心上的生命多了,自然就更容易被摔碎,让我们抓紧手心上的每个小精灵吧,有一天,我们会发现,原来我们拥有很多。
《山居秋暝》读后感
这一首诗,非常容易理解,你看这个文字,仅是大白话,都让人能够看懂和理解。
王维写这首诗的时候,心情很好。你能看出来,他为什么心情好。他当时是住在终南山下,他自己家的一个别墅。
关于王维这个人,其实是官二代和富二代,而且年少成名,特别小的时候,就已经名动京城了啊!18岁的时候就中了进士,进了官场啊,一路都是横行。
他写这首诗的时候,已是晚年了。晚年时,张九龄不是被罢了相吗?他就觉得,自己也没什么意思,又因为“安史之乱”这些事,所以他觉得受不了。
他当时就说,那我不当官了。我也知道,那时中国文人不当官了。然后,你看陶渊明也这样,很多人也这样,所以我要隐居。
他和杜甫的那个隐居,其实还不太一样,因为杜甫是穷嘛,你想想,就是连那个茅草屋,都被别人给抱走、特别惨的那种。
但是,王维是很有钱的,他就到了终南山,还买了宋问之的二手别墅。
王维就在终南山,过上了隐居的生活,他过这种隐居的生活,又有钱,又住小别墅,对吧,所以心情也很好。
所以,他写这首诗的时候呢,他就是站在他们家的小别墅外面,看着那个下雨过后的秋天景色。
我们回头来看这首诗,你能看到,发现他眼中的秋景,是特别好、也特别美的。
下过雨后,山中没有什么人,天气也渐渐暗了下来,月亮上升到半空,照在松树上,山泉的水在它旁边环绕着。
这首诗,整体是一个非常灵动和宁静的画面,这跟王维本人他修佛,他妈妈是信佛的,他也是信佛的有关,所以他也叫“诗佛”。
我们都知道“诗仙”,知道“诗圣”,但其实王维是“诗佛”。佛祖的佛,然后他也有这个心境,虽然被罢了官,躲在山里面,但是山间这种自然很美很宁静,他看到的,就是一个很好看的画面。
王维的眼中,在看到这个很美的画面之后,他又看到了一个近景画面,引出了身边的小动静。
丛林里面,响起了声音,洗衣服的女孩回来了,不远处的莲花有了动静,原来是渔船顺流而下。
所以在王维的眼中,这些画面非常美,心情也很好。如果心情不好的人,就会觉得,那个树林里面很吵,可能来的不是什么洗衣服的妹子,而是一条大汉来抢劫。
所以,写到这里,诗人就要表示自己的心情。因为诗的前半部都是写景,那么后半篇,就类似我们的写作,要深化一下主题。
他表述道,春天的那些花花草草啊,让它过去吧,随意、随便,好像人生中漂亮好看的官场繁华等等,我都让它过去了。
秋天的山中,皇孙自可留,就是我可以留下来。他为什么叫皇孙呢?因为他就是贵人吗?他这是一种自称啊!
王维本来就是官二代,他的身份很高贵,是当时的贵族。所以,他觉得我就是皇孙啊,可以留在这个山里面。
因为《楚辞》里有一句:你们这些皇孙,怎么可以留到这个山里面呢?你不出来为国为民做贡献?但是,王维的“皇孙自可留”,其实是对应着《楚辞》里面的那一句诗,一个遥相呼应的意思。
《楚辞》里,就有一句皇孙,游不归,也就是山中不可久留之意。这句诗,就是说你要归来,你在山里面,不要老是呆着啊。
王维就唱反调,说我就要待着,我觉得待着很舒服呢!
你看,他待着也应该是很舒服吧,又有妹子洗衣服,又有这么好的景色,他当时又有钱。总而言之,他那个心情很好,我就不出山了,随便你们怎么搞吧。
所以,能写出这种诗的人,其实跟他的性情,是有很大关系的。
你看杜甫,就是苦兮兮、惨兮兮的,心怀天下嘛!因为他也跟当时生活环境有关,而王维,就属于那种到了晚唐时候,心情可能也就随便吧,我怎么挣扎也没用了。
这就有点像我们现代这些人,就是说随意,我也不去管,我也不想干什么大事业,不想做什么,我就在山里面躺着,我躺平好不好?
其实,王维为什么选这首诗?我觉得他其实跟我们现代人的心情还挺像的。
还有一个,他心情这么好的原因,是因为他精通佛学,受到禅宗的影响很大,所以他的心情呢,就比较平和,也没有那种辛弃疾的悲愤,就是要拍断栏杆的那种。
王维没有那些大起大落的情绪,一辈子都比较平和,他写这些田园自然诗,还有这种心境,其实与他当官的样子很像,隐居了,他也还是这样子。
当然了,他所有的一切,都跟他强大的经济实力有很大关系。
所以,这个就扯出了我们今天的主题,为什么我要选这一首诗?
就是有关禅,有关断舍离的生活哲学,还有关王维当时对待生活的态度。
你要想啊,他写这首诗的时候,他是被罢了官啊,相当于人生事业失败呀,他并不是在一个非常美好的上升期,什么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的那种心境下写出来的。
他是已经被罢了官,而且已经到了晚年,又住在山里面,他还有这么好的一个心情,就这就证明是禅,是佛学,和现代人近似,可以缓解焦虑,保持一个愉悦的心情,接触自然,是绝对能够得到幸福的。
确实,我们后来的心理学家和心理科学家也发现,一个人多接触自然,在自然中间是比较容易增加这种血清素的分泌,血清素跟幸福很有关系,这是一种神经物质,神经递质,所以呢,这是有一定科学道理的,也不是完全说他心情怎么样。
这个时候呢,我就要提到,就是我们这些年,非常有名的一个概念——叫断舍离,那断舍离呢,其实从日本啊,就是三下因子提出来的一个“整理生活”的概念,对吧?
就我,我相信只要看书的妹子们,基本上都会知道这个概念,很多人就以为断舍离是丢东西,把家里的东西都丢干净,然后我们的家空空的,这样子我就断掉了。
其实,将断舍离误会成丢东西,这个概念是不对的,因为它这个文化体系,从头到尾下来,就不是丢东西。
三亚因子是在20年前,去了日本的一个禅寺里,进行的一个短期修行,因为日本的禅寺会很多,不仅是日本的禅寺,中国的禅寺也有这种活动。
你们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就是会召集一些社会上的人,过去进行一个很短的,可能是一个星期,或者是一个周末,几天两天的一个进行打坐、冥想之类的修行,进行一个短期的修行。
我们也知道,日本禅寺当年是从中国这边,拿了很多的知识过去,就是将禅的知识,禅宗是带过去了的。
这个时候呢,就是三湘因子,在寺庙里面感觉到东西非常少,非常的整齐,他觉得气场特别好。然后,他就在那里开始反思,关于禅宗和佛学里的一些理念。
就是一个人的生活,需要多少才算是满足?然后他就悟到了断、舍、离。
断舍,整体就是:断掉你不必要的烦恼啊,离开多余的物质或者是多余的精神,然后舍弃掉我们不需要的东西,在这么一个过程中,去磨练自己的心。
我们其实可以穿越到这个古今,穿越到时空,穿越到中国和日本,这些文化的一个层次,你会发现,他们其实本质上都是一个东西,就很有意思。
就我去看这首诗的时候,你会觉得“明月松间照”的这种感受,其实是一个很简洁的画面,他没有描写物质,没有描写什么东西,对吧?就是泉水,"清泉石上流",这么一个非常简单的生活画面,他觉得很满足。
我们现代,就是生活要很多很多东西,而且如果说得不到,就一直不满足,一直会焦虑,一直会难受。
我知道有很多女孩或者是什么,他会追求某一个东西出新款,我就一定要得到,甚至有一些人,比如说喜欢某一款手机啊,就是然后推出了多少版本,他都要买,他每次到那个时候都要去花钱,那你觉得真的有必要吗?可他就是舍不得,想得到更多。如果有一天他没有这些东西,他就会很痛苦。
可是王维,没有这一些很快乐。山下因子提倡断舍离,他也很快乐,因为这个不是必需品。
所以,我们现代人,很难有他们的那种洒脱的心境与空灵,他们站在月亮下,都可以写出那么美的诗句。
我们站在月亮下时,看不到月亮,因为城市里的光,比月亮更明亮,就算你站在农村里面去看月亮,你也不会想到什么美不美?你就会想到,哎呀,就是会很多烦恼,那些烦恼会一直纠缠。
所以,总体来说,我觉得去读王维的诗,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让你的精神得到一些放松,就是说你进入到那个状态了,将自己带入到他当时站的那个位置,你闻到他当时清新空气的感受,那么其实你也在享受他当时享受的一切。
我真的希望,大家能够背诵这首诗,为什么我选这首诗,是因为他正好是秋天啊,再过一些日子,就到了中秋的时间。
你们去赏月的时候,就可以把这个诗给背出来,就不会只有好漂亮啊,好多水啊,好大啊,这种这种形容词对吧?
你要是背出来这首诗,然后能够和周围的环境起一个共鸣,那么你也算是和当年的王维,进行了一个时空对话,那我觉得就是那种精神上的享受,很好。
我们现代人,精神享受已经很少了,全部都是物质的享受,精神上的享受,其实还是要时刻给自己加一点糖。
最后,给大家传递一个概念,就叫“快乐跑步机”,也就是说,我们所追求的快乐,很多时候是转瞬即逝的。
尤其是物质上的快乐,你觉得我要得到一个什么目标,我就很快乐了,但是你一旦跑到那个目标之后,那个快乐就会很快消退,你也会不停跑下去,这就没有办法。
所以,根据你的原因,因为快乐这个东西,它不可能永远停留在那里,如果永远停留,你就不会再往上走。
你也不会允许,永远停留在快乐的那个状态,不管你是有多快乐的事情,它都是转瞬即逝的。
所以呢,这个时候,我们多学一下禅学,还有断舍离,是可以有利于保护我们的这个心,不用那么焦虑和痛苦,这就是我今天所想要表达的一个思想。
好了,唐代诗人 王维的古诗《山居秋暝》,我的分享就到这里,也感谢大家的收听,谢谢大家。
《群山回唱》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群山回唱》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群山回唱》读后感1这本书没有能够让我一气呵成的读完,整个阅读的过程很缓慢,人物错综复杂,让人总是摸不准作者下一步想要说什么,读的不那么顺畅,所以才有了间歇式的阅读,读一段历史,读一段人生的悲喜交集,每个人行走在这世上,无法割舍的还是深藏在内心的感情,挚爱亲情。
《群山回唱》这本小说描述的是一对兄妹因为战争时事,阴差阳错五十多年的悲伤离别,从小分别,时至哥哥记忆丧失后妹妹才几经辗转找到了哥哥,可是哥哥却在寻找妹妹的半个多世纪中尝尽了想念之苦,战争之难,也是因为这段离合故事,进一步向我们展现出了一个国家,小到一个普通家庭的跨时间的生离死别,爱恨情仇,有复杂的政治时局在里面贯穿,同时又兼具了小家庭小人物的心酸辗转,他书写的范围较之前的《追风筝的人》更加宽阔,跨越了三代人,通过时间和空间转换,让我们更深刻的体会到了家庭和亲情的持久永恒。人生在经历创痛后,脆弱澶变后更加让人珍视生命的可贵,人生也在这种分分合合中越发的彰显出幸福的珍贵。
《群山回唱》在几个故事的穿插叙述中,特别感动其中一个小女孩罗诗的经历,一场意外在头上长出开放性伤口后,在对一个表面善良的伊德里斯卡卡的承诺失信后,凭着卡卡根本都看不上的亲戚铁木儿的执着帮助下,治愈了伤病,重新站立了起来,而最为重要的是这段人生经历也成就了罗诗,让她更清楚的看清楚了人性,在那次她的签名售书活动中,意外的再次见到了卡卡,书的留言里就一句话:放心,别担心,里面没你。是的,她的生活里已然因为卡卡的失信让她划掉了曾经对他的种种期望和思念,而卡卡也因为这次见面,深深的重创了他的内心。生活不能失去对一个人的诺言,诺言无声,其实就是在考验一个人的善良和勇敢。
喜欢这本书里的这句重复的话:每平方英里都有一千个悲剧,伙计。是的,在那样的大时代下,在生命都无处存放的世界上,活着就是一个美好,相比于现在的我们,幸福的已经一塌糊涂。这本书让人读的沉重,他更多带给人关于手足情深、关于家庭和亲情的思考,人生总是有很多缺憾,对于每个人,也终要面对世事无常,亲人的离去,人性的最本质面,亲人在一起的时候,没有那种感觉,生活平淡无奇,甚至于有时还会争执,埋怨,互相不满,而真正读了这本书,会对爱,对家庭,父母兄弟有了重新的燃点,这世上的风景无数,你翻山越岭遍寻风景,想要逃离家庭的束缚,可是走遍万水千山,人最终还是要走回家的怀抱,父母的一世牵挂,血浓于水的无尽牵绊。
这本书是写人的,更是写历史的,多灾多难的国家,每个人就像一枚羽毛,被时代的气流夹裹,唯有此生此世的亲情维系生活。打开这本书,每一个章节小段中,都绘制了一个羽毛的图案,作为每小节的间隔,和封面的黄色羽毛遥相呼应,我想这片羽毛除了是文中阿卜杜拉哥哥对差他七岁的妹妹帕丽的一种思念信物外,还有一种暗喻,羽毛轻之又轻,人生的路途也要承受不能承受之重,而一切都会如羽毛一样翩然离去,唯一可以寄托的就是对亲情的一份思念!
胡塞尼完美地铺述这个巴黎为背景的故事,关于阿卜杜拉,直到故事的最后,胡塞尼才交代了隐情:他一直牵挂着失散多年的妹妹,并希望重逢,阿卜杜拉说:“她是那么完美。”这句话也能用来评价此书。
合上这本书,我更加深切的感受到作者想要传达给我们的主旋律,生活的每一天都是幸福和美好的,亲情的可贵,感情的浓郁,群山回唱,人生的大美也在山间久久不肯散去。
《群山回唱》读后感2胡塞尼的第三部小说《群山回唱》依旧是那么温情、动人,沉淀着岁月蹉跎后的理解与感悟。这也是一直最迷醉我的地方。
小说的开头以魔王进村收孩子的童话作为引子,魔王一进村,所有的村民都躲了起来,只要谁一被他看见就会被吃掉。魔王一叩房屋,该家就必须交出一个孩子供魔王收进他在山间的城堡,如果不交,魔王将灭其全家。故事里的父亲纠结了很久,最后交出了自己最心爱的小儿子。暴风雨中,儿子无助地在门外哭喊着父亲的名字,父亲在门里心如刀割般地面对失去儿子的痛苦。有一天傍晚,父亲彻夜失眠,他起身来到了魔王的城堡,准备与他一决高下。魔王把他领到一个房间,透过玻璃窗,他看见了儿子正和其他孩子在草地上玩耍,过着富足安康幸福的生活。魔王说,你可以把他带走,但他将永远不能回来,只能继续做农民的的孩子,过着食不果腹的穷苦生活。父亲没有把他带走,他不相信自己能颠覆命运,给予孩子幸福的未来。
这个魔王童话是父亲萨布尔在将女儿帕丽送往喀布尔(送给舅舅的主人家作女儿)的路上讲述给孩子们(帕丽和阿卜杜拉)的故事,它就像是小说的一根针线,引向现实的那颗珠。现实中,萨布尔也因贫穷养不起孩子,无奈地将女儿送给别人抚养。而帕丽和亲哥阿卜杜拉却承受着骨肉分离的痛苦。
这部小说是由多条人物线索组成,小说中的每一个章节都以一个人物为中心记录下他们的童年生活,成长故事。有以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叙事,也有以书信体的形式来诉说,这是小说最具有特色的地方,多种叙事手段将读者引入不同角色的人生境遇和内心世界,虽然一开始读起来有些不知所以然,但通过故事的展开,我们会发现人物一点点地串联起来。小说的时空跨度也非常大,因为贫困和战争铸成六十年的悲欢离合,以阿富汗为中心,跨越了巴基斯坦、美国、希腊、巴黎等地,父子兄妹、表亲继母,他们每一个人在生命的长河里,学会去爱、牺牲和理解。即使是背叛,我们也能在阅读的过程中体会命运的捉弄,生活的不易,顿悟他们的无奈之选。
小说承载着丰富的母体,有姐妹之爱,主仆之爱,也有父爱。魔王的故事就是一个考验父亲的故事,我想到了另一部互动电影《暴雨:折纸杀手》,讲述多名孩子被绑架,父亲为了赎回孩子必须通过折纸杀手设计的重重考验,杀手为什么要拿孩子开刀,为什么要策划让父亲们通过考验?原来折纸杀手小时候缺少父爱,父亲的冷漠致使他的弟弟死于意外,内心积压的愤怒与不平迫使他拿其他孩子的父亲开刀,测试父亲能为孩子牺牲多少。最终我们发现,父母所有的牺牲都出于让孩子快乐地活着。
除了亲情外,也有以孩童视角为笔调,探讨成人世界的虚伪,贫富悬殊而造成的人生而不等的主题,贫民窟,富人区,就连天真的孩子也能感觉到生活在同一片土地却与自己的小伙伴生活在远远相隔的两种人生里,实际上,它展现出来的只有一口痰的距离。胡塞尔对中东风情的描述让我回想到自己在印度生活的两个月,大城市里随处可见用不堪一击的塑料纸搭起来的帐篷,几口之家在肮脏破败的空间里生活,他们在路边用手抓着被苍蝇叮咬过的食物。
《群山回唱》读后感3不想改论文,见书桌上一直摆着的卡勒德·胡塞尼的三本小说,遂用了一下午时间重读其中一本——《群山回唱》。
《群山回唱》故事的主线讲到一对兄妹因为贫穷和战争,铸成了六十年的悲欢离合。围绕着他们的父母、兄妹,甚至表亲和继母,如何去爱,又被伤害,又相互伤害,又彼此牺牲。小说的官方页面上介绍说:它探索了流亡,自我的牺牲,以及复杂的家族关系。但实际上,胡塞尼自己说:《群山回唱》始于家庭这个概念。据说这也是他迄今为止,最扣人心弦的小说之一。
胡塞尼以帕丽一家三代人的悲欢离合为线索,展开了跨越时空的巨幅的拼图,每一个人物都是一片碎片,要亲自填补到属于自己的空缺里,才会成为生命的完整。那些迷离在记忆里的情节,从别人的嘴里还原你看不清的另一面。小说中的那些人,在地域、战争、生死、别离、承诺和谎言里穿行,最终盘扣在一起。生活就是一个闭合的环圈,人生在世又便是相逢。
胡塞尼在书里引用了十三世纪诗人的诗:走出对与错的观念,在一片田野,我将与你在那相会,生活没有对错,你无法将它红牌拿下。和解,是在心里留一个位置,你容得下生活,生活就容得下你。
无论我们身处何地,遭遇有何种境遇,想想故乡的风筝、山羊还有群山,他们都在为你歌唱。不管你过得美不美,生活是不是圆满,生活都有它本来的样子。“群山回唱”,这个让人浮想联翩的词,就是延绵生命之旅的隐喻,人生也就像那些蜿蜒的山路:一步一景万物生,一得一失竟相似。当我们在山间高喊时,隔一会又会听到了山谷的回音,生命就是失而复得用爱归音的过程吧!
纵使阿卜杜拉和帕丽百般不愿,他们还是在小说当中被分开了,像微尘一样被吹落到天涯海角。直到五十多年之后,命运让他们重逢。
卡勒德·胡赛尼将和兄妹俩有关的几个人的故事串连起来讲给我们听,一粒粒微不足道的尘埃聚合在了一起,散发出的是像珍珠一样并不圆满却很饱满润泽的光彩。
我们也许都曾孤身一人,迷失在连绵的群山当中,但只要呐喊出声,群山间的回音会回应我们连绵不绝,会填平我们的不安和忧惧,指引我们找到回家的路,所以应该不会孤单,不再孤单。
当阿卜杜拉和帕丽时隔五十八年后的重逢,一个记忆逐渐流失,一个记忆早被剥夺,那么重逢对于他们来说到底是什么呢?是有一种让人破涕为笑的冲动?还是有一种让人心儿倍感凄凉的落寞?有的时候,总觉得这样哭着又笑起来的力量,便是那些人生不圆满的故事之间彼此相照的共鸣吧!
还记得同样是这位作者,在《追风筝的人》当中写到:“为你,千千万万遍。”那是对自身命运的救赎,那同样是不圆满的人生,不圆满的际遇,没有妥协更没有放弃。还记得在《灿烂千阳》中主人公说:“她终究成了别人眼中的重要人物。”那是对自己命运的抗争,没有妥协也没有放弃,但这一次,在《群山回唱》中作者却写到了对命运的妥协,这种妥协是基于一种太过不圆满的人生境遇,但这种妥协似乎又合情合理。因此妥协之后,展现出来的才是生活的本来面貌,一种让人不会时常带来怨言的生活状态。对于普通人,尤其是像兄妹俩这样的经历过命运无情捉弄的人,一切都显得来之不易。所以这种妥协,基于生活的不圆满,又往往会让人觉得其实不也是一种无声的抗争吗?
所以,在小说的结尾再次的唱起那样的歌谣,一切都同时来到了,群山依旧回唱,唱到该归的人终于归来。童谣还是那样的唱法:我瞅见伤心的小仙女,待在纸树影子下,我知道伤心的小仙女,晚风把她吹走了······
《群山回唱》读后感4胡赛尼的"三部曲",最早看的《追风筝的人》,讲述了两个男人的故事;前不久看的《灿烂千阳》,道出了两个女人的故事;这个星期看的《群山回唱》,塑造了多个形象鲜明的人物,主题也变得更为宏大开阔。全书共九章,分别由九个不同的人物作为第一人称来讲述故事:"每平方英里都有一千个悲剧。
人性既然复杂,那就意味着它很难用简单的好或坏来形容。这本以童话开篇的小说,在作者不断转换视角的叙述下,一步步揭露了现实的残酷。成长、失去、无奈、背叛、冷漠、救赎,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多个主题词。"群山无言,却有回响。"每个人都像一座山,有着自己的爱与善良,恨与悲伤,可以自私,可以懦弱,可以同情,这些情愫在山谷形成回响,吟唱成歌。全书的主线是阿卜杜拉与帕丽兄妹离别后又重聚,在其间穿插了其他相关联人物的故事,每一章独立成篇,最令我感慨的情节有三:
一是我在第一段提到的纳比与他主人苏莱曼·瓦赫达提先生的同性之恋。最初,纳比热忱地单恋着苏莱曼的妻子妮拉,甚至可以为了完成妮拉的心愿将自己妹妹的继女帕丽卖给这对夫妻做女儿。当妮拉和纳比说:"纳比,一直都是你,是你啊,你不知道吗?";当纳比在衣柜发现苏莱曼的画册时,我被感动了。苏莱曼严肃古板,不苟言笑,对纳比也无非礼举动。他对纳比的爱,无言、无私,他没要求过回报,平时纳比能陪伴一起散步就很满足了。纳比知道后本来也可以逃离,但他并没有离开。在苏莱曼病倒后他俩相依为命的平淡日子里,互相陪伴成了日常生活中最温情的部分。
二是伊德里斯的故事。伊德里斯一直以来并不喜欢弟弟铁尔木的浮夸,他觉得好人好事就该默默去做,而不是张扬炫耀。小女孩罗诗被父亲砍伤,伊德里斯看望她,陪伴她,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她。回到美国之后,面对各种困难和琐事,他退缩了,他未能兑现自己向罗诗做出的承诺,最终救助了罗诗的是那个同他行事风格形成鲜明对比的浮夸的弟弟铁尔木。罗诗写书,伊德里斯怀着内疚去排队,罗诗题道:"放心,书里没有你。"其实,伊德里斯的故事最接近我们普通人在做选择时可能遇到的心理状况,我们的生活中有多少个伊德里斯,给别人希望却又由于自己的懦弱和妥协令对方失望。
三是兄妹俩重聚,得了阿兹海默症的.阿卜杜拉忘记了妹妹帕丽,妹妹帕丽忘记了小时候那个装满羽毛的礼物盒。分别时,帕丽年纪尚小,遭遇了遗忘;经历了六十年的悲欢离合重逢时,生病的阿卜杜拉遭遇了遗忘。在刚确珍时,阿卜杜拉给帕丽写了一封信:"他们告诉我,我必然要走入水里,很快就将沉没。出发之前,我把它留在岸上,给你。我恳求你找到它,妹妹,所以你一定会知道,在我沉入水中时,心中想着什么。"他等到了他等待一生的人,却不记得她了。文章开篇的童话里,魔王要父亲交出一个自己的孩子,最终喝下魔王药水的父亲也失忆了。遗忘真的比记得幸福吗?那个心里永远空空的洞,如何才能填补?"终其一生,我们只为寻找最初失去的那个人。"
这篇读后感,不谈文笔不谈小说结构只谈故事,因为有几章我觉得是在凑字数。其实,第八章马科斯和萨丽娅的故事也很令人震撼,你有兴趣的话,可以找来看看。
《群山回唱》读后感5暑假是个漫长而无聊的假期,除了我最爱的篮球课,剩下的就是各种补习班。还好有心爱的书能伴随我。偶尔在妈妈的床边发现了一本书《群山回唱》,作者:胡塞尼。看着封面真心没啥特别的,随手拿起来翻翻,就再也不忍心丢下,囫囵吞枣的看了一遍,后来又慢慢读了好多遍,再结合妈妈和我讲的国家近几十年的历史,我慢慢体会到了很多我以前都没能接触到的生活。
《群山回唱》开篇引用了寓言故事,讲到了一个父亲阿布龙,为了保全其他的孩子和全村的人,他把最心爱的小儿子交给了魔王。从此之后他就浑浑噩噩,像丢失了什么东西一样。最后他决定去找到魔王,找回自己的孩子。当他历尽千辛万苦找到魔王的时候,却发现孩子在魔王的花园里过着天堂般的生活,充满了鲜花和笑语。虽然他好想将自己日思夜想的孩子搂在怀里带他回家,可是贫困至极的生活让他理智的选择了转身离去。阿布龙活到很老很老的时候,在睡不着的夜间,他回想自己漫长的一生,感谢所受的恩惠和喜乐。他懂得,再有更多的欲求,便未免太贪婪。一枚熟透的果子,一块光洁的老岩石。万籁之中,别有异声,丁丁当当,那是他系在爱儿脖颈上的小铃铛在响。这就将故事引入了开端。帕丽一家及其贫困,她的妈妈早已经去世。后妈生的第一个弟弟在冬天冻死了,现在又生了第二个。爸爸每天在和干旱,贫瘠做斗争。家里最爱她的人是她同父同母的哥哥阿卜杜拉,哥哥非常爱她,为了送给她一根漂亮的孔雀羽毛,把自己最心爱的新鞋子都卖了。生活异常的困苦,后来一家人为了活命,父亲不得不将帕丽卖给了大城市的富人。纵使阿卜杜拉和帕丽百般不愿,他们还是像微尘一样被吹落到了天涯海角。五十多年之后,他们再次相遇。但是哥哥已经记忆逐渐流失,而妹妹早已经不记得儿时。这次重逢对他们来说到底是什么呢?小说的结尾再次唱起那样的歌谣,一切都同时来到了,群山依旧回唱:我瞅见伤心的小仙女,待在纸树影子下,我知道伤心的小仙女,晚风把她吹走了。
虽然我的生活经历还无法让我想象,生死离别这是一种什么的感觉。但是我每次看完都是心堵堵的,眼睛涩涩的。由于国家的战乱,世界上多少国家的人民经历了这样的生死离别,家破人亡。就像我们的祖国六十多年前也是战争纷乱,多少人妻离子散,到处是一片废墟,满目残垣。我很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强大的新中国,祖国强大而富强。生活简单而快乐,有爱我的爸爸妈妈。我们可以参加自己喜欢的兴趣班,可以暑假到处去旅游。偶尔妈妈也会带我们去吃好吃的。比起帕丽兄妹,我们真的生活在天堂里,可是我还常常抱怨,常常不想写作业,常常因为妈妈决绝我买玩具的要求而伤心失望,现在想想好幼稚啊!
对于一个即将跨入六年级的男孩子来说,我也知道我们的祖国由于崛起强大,而遭到周边以及美国的不停挑衅和打压。一方面我希望我们中国人,特别是年轻的我们要有骨气,要团结,要真正的热爱自己的祖国。国之不存,家何在?同时我们也要学习日本的孩子,从小学会吃苦和拼搏,不要做娇生惯养的小花朵。努力学习,让祖国变得更加强大,让战争远离所有的平民百姓,为世界和平尽一份力!
《群山回唱》读后感6这本书没有能够让我一气呵成的读完,整个阅读的过程很缓慢,人物错综复杂,让人总是摸不准作者下一步想要说什么,读的不那么顺畅,所以才有了间歇式的阅读,读一段历史,读一段人生的悲喜交集,每个人行走在这世上,无法割舍的还是深藏在内心的感情,挚爱亲情。
《群山回唱》这本小说描述的是阿富汗的一对兄妹因为战争时事,阴差阳错五十多年的悲伤离别,从小分别,时至哥哥记忆丧失后妹妹才几经辗转找到了哥哥,可是哥哥却在寻找妹妹的半个多世纪中尝尽了想念之苦,战争之难,也是因为这段离合故事,进一步向我们展现出了一个国家,小到一个普通家庭的跨时间的生离死别,爱恨情仇,有复杂的政治时局在里面贯穿,同时又兼具了小家庭小人物的心酸辗转,他书写的范围较之前的《追风筝的人》更加宽阔,跨越了三代人,通过时间和空间转换,让我们更深刻的体会到了家庭和亲情的持久永恒。人生在经历创痛后,脆弱澶变后更加让人珍视生命的可贵,人生也在这种分分合合中越发的彰显出幸福的珍贵。
《群山回唱》在几个故事的穿插叙述中,特别感动其中一个小女孩罗诗的经历,一场意外在头上长出开放性伤口后,在对一个表面善良的伊德里斯卡卡的承诺失信后,凭着卡卡根本都看不上的亲戚铁木儿的执着帮助下,治愈了伤病,重新站立了起来,而最为重要的是这段人生经历也成就了罗诗,让她更清楚的看清楚了人性,在那次她的签名售书活动中,意外的再次见到了卡卡,书的留言里就一句话:放心,别担心,里面没你。是的,她的生活里已然因为卡卡的失信让她划掉了曾经对他的种种期望和思念,而卡卡也因为这次见面,深深的重创了他的内心。生活不能失去对一个人的诺言,诺言无声,其实就是在考验一个人的善良和勇敢。
喜欢这本书里的这句重复的话:每平方英里都有一千个悲剧,伙计。是的,在那样的大时代下,在生命都无处存放的世界上,活着就是一个美好,相比于现在的我们,幸福的已经一塌糊涂。这本书让人读的沉重,他更多带给人关于手足情深、关于家庭和亲情的思考,人生总是有很多缺憾,对于每个人,也终要面对世事无常,亲人的离去,人性的最本质面,亲人在一起的时候,没有那种感觉,生活平淡无奇,甚至于有时还会争执,埋怨,互相不满,而真正读了这本书,会对爱,对家庭,父母兄弟有了重新的燃点,这世上的风景无数,你翻山越岭遍寻风景,想要逃离家庭的束缚,可是走遍万水千山,人最终还是要走回家的怀抱,父母的一世牵挂,血浓于水的无尽牵绊……
这本书是写人的,更是写历史的,多灾多难的阿富汗,每个人就像一枚羽毛,被时代的气流夹裹,唯有此生此世的亲情维系生活。打开这本书,每一个章节小段中,都绘制了一个羽毛的图案,作为每小节的间隔,和封面的黄色羽毛遥相呼应,我想这片羽毛除了是文中阿卜杜拉哥哥对差他七岁的妹妹帕丽的一种思念信物外,还有一种暗喻,羽毛轻之又轻,人生的路途也要承受不能承受之重,而一切都会如羽毛一样翩然离去,唯一可以寄托的就是对亲情的一份思念!
胡塞尼完美地铺述这个以阿富汗和巴黎为背景的故事,关于阿卜杜拉,直到故事的最后,胡塞尼才交代了隐情:他一直牵挂着失散多年的妹妹,并希望重逢,阿卜杜拉说:“她是那么完美。”这句话也能用来评价此书。
合上这本书,我更加深切的感受到作者想要传达给我们的主旋律,生活的每一天都是幸福和美好的,亲情的可贵,感情的浓郁,群山回唱,人生的大美也在山间久久不肯散去……
《群山回唱》读后感7这篇读书笔记反反复复停了多次,眼看过了交稿的期限,心里干着急,想匆匆应付了事却又不忍心对待这许多年来令自己如此喜爱的一本书(这源于一个约定)。
卡勒德·胡赛尼的三部作品我都读过,《追风筝的人》是一个关于成长、背叛和自我救赎的故事。它冲击我的是一种自省,坚守,责任和勇气。《灿烂千阳》是两个阿富汗妇女的故事,整个小说基调让人压抑的喘不过气,让人心脏刺痛,让人胃部紧缩。看完后,我是再也无力去看第二遍,如同到现在为止,我也没有勇气去看《唐山大地震》一样,我的小心脏无法承担那巨大的悲惨。而这本《群山回唱》让我读了三遍,因为它真的让我的心百转千回,心潮澎湃,在每一个人物中,似乎都找得到自己,这是这本书带给我的魔力。小说的每一章都是一个人物,一个故事,看似散乱,却又蜘蛛网般交织在一起,一点微妙的联系便将每个人拉到同一个世界中。
小说以睡前一位父亲为儿女讲述的魔王童话开始。孩子们听得津津有味,却不知故事背后父亲内心的无奈、挣扎与痛苦。他就是现实中的阿尤布,明天他也将失去他的心头肉,将亲手送走他的女儿帕丽。从此,帕丽开始了另一种人生,哥哥阿卜杜拉却怀着对妹妹一生不变的想念远走他乡。五十八年岁月,年幼的帕丽早已模糊了与哥哥在沙德巴格相守的时光,而哥哥阿卜杜拉因患病也早已分不清过去和现在。可是,那首阿卜杜拉唱给帕丽的摇篮曲却始终带着一种神奇的力量将两兄妹紧紧连在一起。
我瞅见伤心的小仙女,
待在纸树影子下。
我知道伤心的小仙女,
晚风把她吹走了。
胡赛尼真是写故事的高手,叙事能力超强,帕丽和阿卜杜拉是蛛网的中心,却并不是主角。这本书里,每一章都有一个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每个人都是自己故事的主角,所以小说中有很多人物,仿佛没有一个主角,却仿佛都是主角。
收养帕丽的瓦赫达提夫妇,各自都有难以启齿的痛苦。瓦赫达提先生深爱他的司机纳比(帕丽继母的哥哥),沉默的背后是生命压抑的痛苦,永远无法得到的幸福。瓦赫达提夫人不顾一切地冲向幸福,勉力追求,却两手空空,幸福在酗酒和放纵中更加遥不可及。
暗恋女主人的司机纳比因为责任和良心用一生守护了中风的瓦赫达提。
瓦赫达提的邻居伊德里斯和表兄铁木尔,一个轻易的许下承诺,却在现实中逃避了。而另一个,以玩世不恭的态度挑战人性中的软弱和虚伪,以实际的爱心帮助了可怜的阿富汗女孩罗诗。六年后,痊愈的罗诗在美国出版了一本自己的传记并在题记上感谢帮助她重生的铁木尔。在签售书时,罗诗认出了伊德里斯,报以的却是陌生人之间的礼貌微笑,“别担心,里面没有你!”。
帮助帕丽找到亲人的希腊整型医生马科斯,演绎出另外一段爱的故事。幼时被狗咬去半张脸的萨丽娅,寡居的母亲,逃离与回归,就如马科斯的荒唐,他如何疯狂的想逃离母亲和萨丽娅,却最终发现,爱是一张网,无论走多远,都有条线牵引着他回家。
群山回响,隐藏着延绵生命之旅的比喻,就象人生蜿蜒的小路,固然艰辛,却饱含希望。
在无尽的旷野,红色的勒勒车,背着一座山,佝偻着拉车的父亲,穿着拖鞋跟在车后,固执地守护着妹妹的阿卜杜拉。在山与山之间、在沙漠和荒原之上,人生的得而复失,失而复得,各种牵绊,纠缠,各样的爱恨情仇都在风沙的轻轻呢喃被带走。夕阳在泛着橘色的光辉中隐退,直到那广袤的黑色夜空中渐渐消失,再也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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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居岁月》读后感400字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我整理的《山居岁月》读后感40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山居岁月》读后感400字1我想大家都没有生活在野外过,没有风餐露宿过。我也没有过。可是我读了《山居岁月》这本书后,有一个小男孩对这种经历,是有过的。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期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些打火机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而是要像大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
我们不知如何用打火机和钢片点燃火种,如何把木头削成渔钩在溪水中钓鱼,如何在没有鱼的时候寻找贻贝和山慈始果腹……这些我们都不会。而这些生存技巧在一个叫山姆的男孩离家的日子里慢慢摸会。这是,我感觉我们离大自然太遥远了!
我在回过头来细读《山居岁月》时,我又发现了许多令想不到的感人故事。
我佩服山姆,因为他的勇气是平常人做不到的;我佩服山姆,因为他有不平凡的信心;我佩服山姆,因为他的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非常惊讶,这本书吸引我一读再读。我相信,无论是谁看了这本书一定会回味无穷。
《山居岁月》读后感400字2过野人般的生活?不不,谁吃饱了撑的去过那种生活?在家里多好,过着锦衣玉食,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好日子。
其实,每一个孩子都梦想去到深山老林里生活、去探险,可没有一个人做到了,最大的问题就是:到深山里吃什么?穿什么?住什么?小山姆不仅把这一切安排得井井有条,住的是奇特的树屋,吃的是野生动物的肉和野生植物的根之类的东西,穿的是动物的皮毛。他还拥有了一只自己的猎鹰呢!这真是不可思议!可他居然做到了,还在深山老林里生活了一年!这不禁让所有人都感叹:一个年仅14岁的孩子,竟然有如此强的野外生存能力!
这和现在生活在蜜罐里的孩子形成了多么鲜明地对比!如果让21世纪的孩子到深山老林里生活,他们能活下来有几个?看看人家小山姆再想想我们自己,小山姆到深山老林里后能有一间破屋,而我们到深山老林里后却只能处处为家,小山姆能有许多的食物,我们只能饿肚皮;小山姆被鹰啄伤了,没流一滴眼泪,而我们稍微擦破点皮就哭爹喊娘。和山姆一比,我们就好像温室里的小花,娇生惯养,经不起风寒,简直是不堪一击。我们一定要向山姆学习,要有坚强的性格,绝不能当温室里的小花,要当一个全面发展的小学生!要当一个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小学生!
《山居岁月》读后感400字3我爱看书,妈妈就常常买书给我看。最近她送了我一本《山居岁月》,读后我对文中的主人公敬佩不已,他的独立令我向往,他的勇敢令我佩服,他的坚持让我动容。
一次,他在悬崖上看到鹰巢,想把一只小鹰带走。母鹰回来了,攻击他,可是他丝毫没有退缩的想法,而是壮起胆子,从鹰巢里挑出一只最大的小鹰放进口袋里逃走了。看到这一节,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是我永远不会有的生活,那种挑战自然又融于自然的生活,让我心生向往。妈妈看我激动的样子,也忍不住和我一起看。看完这节,她宽慰我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你现在的生活虽然没有他那样自由和刺激,但是也充满乐趣和生机。我们要从他身上学习沉着、冷静、勇往直前的品德,不一定非得过这样的生活。”妈妈对此的评价是:“人人渴望他人的理解和认同,就让我们先理解他人吧!”我想妈妈到底是妈妈,能看到与我不一样的方面。
看完书,妈妈让我说说感受,我想了想说:“这个小男孩的生活跟我们比起来,简直是相差太远了。我们睡在如此温暖、舒适的房间里,而他却睡在那个破旧的木屋里。我们每天过着饭来张口的日子,而他肚子饿了还要自己捕猎动物吃,也可能捕不到东西,要饿肚子呢!我们应该学习这个男孩能吃苦,能自生自立的精神!”妈妈不停地点头称赞我。
我恍然大悟,从今天开始,我将把《山居岁月》中主人公那种吃苦耐劳、独立自主的精神融进自己的生活,挑战自己,让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山居岁月》读后感400字4自从我看了《山居岁月》这本书后,我就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曾经获得国际小说大奖和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山居岁月》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所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要像一颗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我跟随着山姆渐渐深入森林,看到了如何用打火石和钢片点燃火种,如何把木头削成鱼钩在溪水中钓鱼,如何在没有鱼的情况下寻找贻贝和山慈姑充饥……他经历过一场暴风雪,又抓了一只小鹰,把它训练成猎鹰,他还和一只浣熊和狐狸交上了朋友。后来,他们一家都搬到了这里。
这些被人类忘却的生存技巧在一个名叫山姆的纽约男孩离群所居的日子里神奇地再现时,我们才发现自己已经和大自然离得多么遥远!我们现在生活在舒适、安逸的城市中,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小公主”,承受挫折的能力很差。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受启发:我们都要像山姆那样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承受能力和独立能力这样才可以立足于社会,否则,你就会被他人所排斥,永远被挤出这个社会。
《山居岁月》读后感400字5《山居岁月》是美国作家珍·克雷郝德·乔治写的,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山居岁月》主要讲的是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为他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他在克斯奇山和好朋友猎鹰惊风、黄鼠狼男爵过得十分开心,更让人惊奇的是故事的结局——山姆的家人也来和他一起住在克斯奇山。
我十分佩服书中的山姆,他竟然有那么大的勇气和那么多的丰富的野外生存技巧,这让我十分想和他学习学习。我也十分喜欢书中的猎鹰惊风,总觉得它很可爱,因为它是那样地听话,那样地美丽,虽然我没有见过它,可在书中,在作家珍·克雷郝德·乔治的笔下,它却活灵活现地展现在我眼前。还有男爵,如果它能说话的话,我想问它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老爱咬山姆?可又老爱在他身边,山姆想对你好,可你又不领情,可又有时候十分喜欢他呢?
我读了这本书后,十分希望自己也能和山姆一样住在大森林中,可我没有像山姆一样知道那么多的野外生存技巧,我想和他一样也有一只猎鹰,可又怕被猎鹰的'爪子抓伤,就算我这些困难都克服了,我的爸爸妈妈也一定不会同意的啦!所以我只能望着窗外的山做白日梦了。
《山居岁月》读后感400字6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山居岁月》。我很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叫山姆的男孩子,他离开了在纽约的家去克斯奇山林里寻找他曾祖你留下的牧场。他的爸爸以为他坚持不了自己生活的日子,第二天就会回家。可是他靠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像一棵小树在那片森林里扎下了根。最后山姆学会了在森林里独立的生活。
我很佩服山姆坚持不懈的精神。山姆在山林里生活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但他都自己克服了。比如:他没有食物,他用自己做的鱼钩钓鱼;他没有房子,他就用木头盖房子;他没有朋友,他就到悬崖边捉了小猎鹰当他的助手 …… 最后他坚持不懈地克服了所有困难,成了森林的主人。
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些人也和山姆一样有坚持不懈的精神。科学家坚持不懈地去做试验,有的科学家因为试验失败而变成了残疾人,可他们还在坚持做试验,直到做成功才罢手;在灾区辛苦工作的救援队,他们一直坚持不懈地找人。不管多么艰难,只要有一丝希望他们还是奋力地寻找被困者;还有在运动场上得金牌的运动员,他们也都是经过不懈地练习,才赢得胜利 …… 这些人的精神都值得我们学习。
《山居岁月》里的山姆让我知道了坚持就是胜利。我以后做事要学习山姆坚持不懈的精神。日月读后感二泉映月读后感我的沧桑岁月读后感
《山居岁月》读后感400字7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山居岁月》,在这本书中,主要是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份时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去寻找祖父曾经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而是需要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下去。
一路上,他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葛博礼农场。在森林里,是那只叫惊风的幼小猎鹰和浣熊杰西、“气压计”五十雀、黄鼠狼男爵等众多的动物一起陪他度过了那些远离人群的山居岁月。在这些日子当中,山姆学会了许多东西:用猎物的皮毛来做大衣,用猎物的肉做成好吃的食物,用火种生火取暖等等事物。同时,山姆还交到了一个好朋友——邦杜,邦杜告诉山姆,他是一名教师,虽然邦杜时常要回城里上课,但是,邦杜一有时间,就马上上山,看望山姆,和山姆一起娱乐……
我看了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山姆不怕苦,不怕累,十分勤劳,他有良好的适应能力、承受能力和独立能力,能自食其力地生活在一片大森林中。而我们生活在现代化的城市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什么事都依靠父母,自己都不会干,养成了非常强的惰性。
今后,我们要像山姆一样,学会独立,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做一个勤奋、善良、勇敢、坚强的人!
《山居岁月》读后感400字8今天我读了《山居岁月》这本书,读了它我心中倍感惊讶。
《山居岁月》这本书主要写了:纽约男孩山姆·葛博礼,再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奇斯山脉寻找曾祖父留下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这次出行的所有东西。他在深山中,用巨大的杉树树洞做房子;从凶猛的母鹰身边捉出一只小鹰,并将他训练成一只猎鹰;用身边的材料,制作各种调味料;设计各种陷阱,捕捉小动物;在深山中度过一年又一年……最后,将父母兄弟姐妹也带来了农场。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万千。他,山姆·葛博礼,一个少年,在克奇斯山脉里,仅仅只是依靠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山间的动物和水果,以及坚韧的意志力。全然没有依靠任何一样现代工具,和他人的给予,克服重重困难,在克奇斯山脉里生存了下去。这是多么大的意志力和勇气啊。 如果是我们,有补给,有防范野兽的措施,有帐篷,有野营的全部装备,但是我估计没有一个人能够在那里过夜。因为我们的的意志力,在夜晚夜鹰啼叫、狼群嚎叫的情况下,简直不堪一击。所以,现在还不晚我们要尽力做一个:意志力坚强、勇敢,面对困难认真不放弃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做一个意志力坚强、勇敢,面对困难认真对待坚持不放弃的人。
《山居岁月》读后感400字9《山居岁月》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听他父亲说从前有一个农场,可是因为父亲去当了水手,所以那地荒废了,农场里长满了树木花草等,变成了很多动物的繁衍地。主人公带上了一包火柴、一把小刀、一套衣服和五角钱进行了野外求生。他是如何去进行野外求生的呢?先是去图书馆阅读众多关于野外求生的书籍,之后去到葛期拉山野外求生的技巧,并结识男爵,洛西等许多动物,结识惊风(猎鹰)。中间又和人交流,十分有名,最后家人过来,野外求生到此结束,只能到十六岁才开始新的海上历险。
我觉得这本书十分适合我的口味,那一千多种野外求生技巧可都有写出来。例如,那种大头鱼其实非常容易钩到,可为什么其他人摆多大的钩鱼阵都钩不到呢?因为那根本没到大头鱼吃饭时间。鱼钩怎么做?其实非常简单。一条丝绑着一个小铁丝,弯成钩,不需要鱼杆用手拿。纸笔怎样做?把一些老树皮拔下来就可以了当纸,用一根树枝当笔,不知不觉时间过了大半了,我就先说到这里吧,再见。
《山居岁月》读后感400字10在书组成的海洋里,我“阴差阳错”的选上了《山居岁月》这本书。小主人公山姆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祖父留下的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些打火石和钢片,这就是这次出行所准备的所有东西。这对山姆来说,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他是要像树苗那样在森林中,独立地生存。
一个男孩,一些简陋的工具,一个人独自闯入一个连大人都不敢进的深山老林,竟然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活了下来,从“如何用打火石和钢片点燃火种,如何把木头削成渔钩在水中钓鳟鱼,如何在没有鱼的时候找贻贝和山慈菇果腹,如何设下陷阱捕捉动物……”你觉得这是一个16岁儿童能做到的事情吗?从城市来的一个“乳干为臭”的小男孩,自从住进了森林,他变得谨慎、机敏、勇敢。他不为生活的一点一滴而烦恼,所以他认识了真正的寂静,认识了大自然的神秘,听出了大自然美妙“音乐”。
如果你会问:山姆一个人在山上难道不寂寞吗?那我告诉你:如果你是这样想的,那就是大错特错,因为他养了一只猎鹰,叫“惊风”,有自己的邻居黄鼠狼“男爵”,你说有他有这些“小伙伴们”还会举得无聊吗?
春去秋来,他在寂寞与欢笑中,度过了两年。“野外生存”不再是一个虚幻的想象,它就像一个磁石一样吸引着我们,让我们这些没有勇气的我们,深深感到自己和大自然的差距。所以从现在开始,让我们找到真正的大自然!
《山居岁月》读后感400字11今年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山居岁月》。
它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纽约男孩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机和钢片是这次他出走的所有物品。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简短的旅行和露营,他要向树在森林里长久的生存。随着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山姆学会了冒险、制作食物、制作衣服、制作调味料、学做和动物生存、用树做房子和野外求生能力。可是不巧的一天,有人发现了山姆,他被登上报纸,被人们称为野人男孩。幸亏他的朋友帮助了他,使他终于摆脱了“外称”。
他让我明白了:“野外生存”并不可怕,只是你没挑战和尝试的勇气。还要和人、动物友好相处,这会带给我们很大的用处和帮助。在野外生存还要学会生火,不然你没有可口的肉可吃。还要学会做饭,让我们不能什么都吃。虽然可以吃野菜,但是有的野菜好吃,但不代表能吃。但是有的野菜不好吃,但不代表不能吃。还要小心躲避人,以免带回城里。还要阅读关于这里的书,如果不认识路最好带上地图,以免迷路。
这本书吸引我在读几遍。他老少咸宜、风格清新,让人回味无穷。
《山居岁月》读后感400字12在寒假里,我读了世界银奖小说《山居岁月》,我引发了一阵思考。
小主人公山姆逆向思考,在获得父母的同意下,带着最简单的生存工具,离开了纽约,回到了曾经祖父荒废的农场,尝试独自在野外生活。
山姆很聪明,他用火给自己烧出了一个树屋,穿着兔皮裤子,鹿皮做的夹克;山姆很有耐心,在钓鱼的时候,鱼钩断了,他不但没有放弃,而且又做了一个鱼钩,一连钓了5条鳟鱼才罢手;山姆很勇敢,他竟然敢爬到鹰巢中,不怕母鹰的追赶,抓了一只小鹰就跑了。
独立是我们未来生活的一个关键,总有一天我们回像山姆一样离开父母独自生活。只不过不一定在深山里,也不一定是山姆那么小的时候;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不过不一定是暴风雪和凶残危险的猛兽;最重要的是,我们能否像小山姆一样拥有探索未知的勇气与克服种种困难的坚定决心。如果我们有勇气与决心。我们也将成为像山姆一样优秀的猎人,我们也会像山姆一样有属于自己的野外生存工具。
自力更生就是靠自己的力量把事情办好,《山居岁月》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山姆自力更生,在山林里独自生活。我们也要向山姆学习一下:勇敢与自力更生……
《山居岁月》读后感400字13妈妈从当当网上给我买了很多书,可是唯有这本书是我的最爱。
书中的主人公小山姆从小喜欢探险,他厌倦了家里的无聊的生活,一个人独自来到森林里,开始了他的探险生活。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我和爸爸妈妈一起爬水帘峡时的情景,山里没有路,到处野草丛生,荆棘遍地,我们拨开杂草向上攀登,不时有虫子在身边出没,我吓的扑到爸爸身上,大叫不止。有了这种亲身体验,看这本书时,我都不时地为山姆捏一把汗。
山姆在森林里遇到了许多困难,虽然在图书馆看书时学到了如何在野外生火,可实践起来并没有想象的容易,后来他遇到了一位好心人,他虚心求教,终于学会了在野外生火。
山姆的种种经历经常激励着我,在我学习时经常问个为什么,在遇到烦恼时,就拿起这本书和山姆一起到森林里去探险,每次读完这本书,都会激起我学习的欲望,才能更深的体会到什么叫“书到用时方恨少”。
我有许多书,有的书看完就送人了,有的卖废品了,可唯独这本书,一直珍藏在我的书柜里。
《山居岁月》读后感400字14在这个漫长的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山居岁月》。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山姆离家出走,进入了一片大森林独自生存的故事。这片森林是野生动物的栖息之地,葛博礼一个人造书屋,补陷阱,抓老鹰的勇气让我十分敬佩,特别是捉它唯一的伙伴,帮手——“惊风”时,显得格外勇敢。他一人爬上悬崖,偷鹰蛋时被母鹰发现,连我都为他捏了把汗,母婴凶狠地用嘴啄他,使他脚一松,差点儿坠入深谷,但他还是是将鹰蛋放入口袋中,拿出全身的力气往下爬,像一只敏捷的兔子,终于摆脱了老鹰。我感觉葛博礼有一股不达到目的,就永远不罢休的精神,这种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这样就可以坚持不懈,有始有终地做事情。
联系一下生活,发现我也有个例子:我发现了一部非常好看的连续剧,每天都在看。看的废寝忘食,结果看到一半都不到,就出了第二部,听网友说更加好看我经不起诱惑,于是立刻去看第二部,看了一集,就看得晕头转向,第二部里除了主角全部都是新的人物,只好又从第一部开始看。
希望大家要有始有终的干事情,千万不要做到一半就不做了,这样半途而废,还不如一开始就不做了。
《山居岁月》读后感400字15主人公是少年山姆,他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到曾祖父遗留下来的格博礼农场,决定在森林边独自生活。他只带了小刀、绳索、斧头、钢片和一些打火石,利用这些东西,他生出了篝火,他自制鱼钩钓鱼,采集植物食用,用鹿皮做出了一身耐用的衣服,用火烧了一间舒适的树屋......,克服了许多困难,也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比如有一次是万圣节,他为森林里的动物准备了许多事物,可是动物们把他家弄得乱七八糟。他驯养了一只小鹰为他猎食,结识了黄鼠狼男爵,偷猎人打的鹿,多彩又刺激的生活是我做梦都梦不到的!在冬季来临之前,山姆储藏了足够的食物,安然过冬。可是最终山姆家人找到了他,一起搬来住了,山姆很遗憾地结束了独自山居的生活。
山姆很勇敢,又很聪明,他不怕黑暗和孤独,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佩服,我也想像他一样过一下猎人般的生活,养一只猎鹰或猎狗陪伴。我也特别喜欢看野外生存的书,多积累点知识,以后说不一定也可以来一次探险。喜欢大自然和小动物的同学们一定要读一读这本有趣的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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