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读后感(名书读后感范文800字)

发布时间: 2023-12-03 11:52:41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2

哈姆雷特读后感,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哈姆雷...

骷髅读后感(名书读后感范文800字)

哈姆雷特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精选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哈姆雷特读后感1

  哈姆雷特是莎翁中的四大悲剧之一,其所述的故事,真挚而又震慑人心。讲了哈姆雷特在老国王的庇护下生活,像一朵温室里的花,高枕无虞,接受西方最优越的教育。后发生变故,父王遭其手足杀害并篡位,母妃改嫁,使得哈姆雷特性格阴郁,犹茹寡断,错失报仇良机,误杀大臣波罗纽斯——奥菲丽娅之父,怜得奥菲丽娅一片痴心,后因无法承受事实真相,后精神恍惚,溺水而亡。最终,哈姆雷特虽报仇成功,但连自己和母妃皆中毒而身亡,全剧遗憾而终,故为四大悲剧之一。

  西方有一句谚语“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大家对这个形象的评价也是众说纷纭,这本是一个阳光正直的青年,未来的明君圣主,接二连三的变故使他生活在仇恨的执念之中。原本炯炯有神的清澈明亮的眸子,却流露出阴郁恐怖的目光,这仇恨的眼神穿透了理智。为此逝去美好年华,芳香馥郁的蓓蕾凋零了,这种仇恨如锁链般将他紧紧束缚,腰酸背疼,手脚酸楚,以至于无力挣脱反驳。然而,新国王及其爪牙使出浑身解数,用尽鄙夷的奸计至哈姆雷特于死地,哈姆雷特无奈,只得装疯卖傻。那哈姆雷特的人形似乎浮现在脑海之中,头发蓬乱,衣衫褴褛,上衣扣子搭错地方,蚕丝领带褪了色,凌乱地系着,白色的丝袜沾满了泥垢,丝毫看出是个王子。悲惨遭遇铸成了他的性格阴暗面,受人民爱戴,却不相信人民。

  在这一期间,哈姆雷特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从而使这个充满哲学含义的问题,议论至今。它早已成为一个古老而又经典的问题。有人生存着,被摧残得体无完肤,在这纤华虚空的世,耗尽心力也只是苟延残喘罢了,反到是一种折磨,如果毁灭,得到一个静美而又悲凉的结果,却又是一种解脱;有人毁灭了,并不能得到所念所求,用遗憾提炼出了无限惆怅,一个又一个沧海桑田,眼睁睁地看着离自己的梦想愈来愈远,却无能为力,多么奢求生存着,为理想放手一搏……

  在生活中,白昼陨落,勇往直前的步伐中总有牵牵绊绊,欲血负创也是在所难免,这才是成长的意义,生活的意义,生存的意义。生存着,那些浮华平坦的生活,是风平浪静的,也是空虚寂寞的,有挑战的生存着,才是精彩年华。

  哈姆雷特读后感2

  悲哀、悲惨、悲痛、悲观或死亡、不幸的同义语,它与日常语言中的“悲剧”一词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就会有亚里士多德的感受,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这复仇的火焰源起于国王的阴谋。克劳狄斯国王为了争夺先王的王位、王冠与王后,竟不念手足之情将毒药倒入先王的耳腔,谋杀了先王,得到了一切。

  国王所编的谎言使鬼魂迟迟不能消散。于是,哈姆莱特王子决定替父报仇,安息游荡人间的鬼魂,因为他多次错过机会,最后虽然杀死了国王,却也死在了同样是替父报酬的雷欧提斯的剑下。爱情的忠诚与背叛或许是复仇的另一大因素。哈姆莱特也曾想大声唤醒这个背叛了父亲的王后,让王后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错。在击剑中,她代饮毒酒而死去。王子虽然在复仇的时候曾让奥菲莉娅万般伤心,然而,在心上人即将下葬的时候,他也曾止控不住心中的悲伤,伤痛不已。即使是复仇的不得已也不能掩盖王子对奥菲莉娅的忠诚、纯洁的爱!

  从罗森克兰兹与吉尔登斯吞反复无常的探密与告密中,足以见证这两位从小与哈姆莱特王子一起长大的朋友是如何利用他们与王子之间的交情来换取国王与王后的嘉奖,或是加封爵位,或是赏赐珍宝,而得到的一切有一份真诚的友谊中的信任重要吗?霍拉旭虽是个军官,但却在哈姆莱特将要面对未知的危险,对话鬼魂的时候不撇下王子一个人逃走,而是尽自己的力量拉住王子。复仇时他始终没有违背对哈姆莱特王子许下的诺言,只字不提所看到的一切。在哈姆莱特临终之前,他也曾想喝下剩下的毒药,与王子共长眠……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虽是军臣间的忠心耿耿,但更多的是让人们看到了他们心中的那堵友谊之墙!

  波洛涅斯有一对拥有高尚美德的儿女,然而他自己竟是如此得虚伪,为讨国王、王后的欢心,他不惜出卖女儿的珍贵爱情,他在国王、王后与王子之间油腔滑调,故做媚姿,最后因偷听王子与王后的对话,惨死在哈姆莱特王子的剑下。他的爱管闲事与虚伪不也折射出人性丑恶的一面吗?“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哈姆雷特读后感3

  哈姆雷特,一个生在戏剧里,又活在生活里,人性中的人物。他是具有人文主义典型性的象征,是一个经历痛苦后忧郁寡欢的人,是一个心怀昂扬热血激情却又犹豫不决的人,矛盾是他的集中体现,思考和独白是他的表达,他用他特有的方式演绎着自我,演绎着这个王子的悲剧。

  对于自我的剖析,你总能在哈姆雷特的身上寻找到蛛丝马迹。无论是关于生死意义的探寻,还是自我追求的抉择,哈姆雷特都独到的展现了人的发展的矛盾。哈姆雷特的形象的设计就是这么神奇,一千个不同的读者眼里,便有着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的形象的体悟。

  他是丹麦的王子,所以他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定繁荣的义务;他是慈祥的父亲的儿子,所以他必须肩负为父报仇的责任。压抑使他踯躅、犹豫、不断地深思、不断地自言,他总是一个人,朋友的背叛,爱人的失去,母亲的改嫁,一切都离他越来越远,他孤独的行走在一条复仇之路上。这样,他也只能更加抑郁,更加癫狂。原本的只是为了欺瞒叔叔而装疯,却早已不知不觉陷入了其中,就像面具戴久了,就会忘记面具之下的自己似的。曾经那个感叹世界是“负载万物的大地,是一座美好的框架,覆盖众生的苍穹,是一顶壮丽的帐篷,是金黄色的火球点缀着的庄严的屋宇”,感叹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渐渐的在现实的改变中改变了。他对世界失去了信心,他眼里的世界,“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只是一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

  人类不能使他发生兴趣,女人亦然。在哈姆雷特的身上,有人看到了不幸之后多思多虑、多愁善感的人,有人看到了生命微弱的光,有人感受到消沉如疾病难以摆脱的痛苦,亦有人看到过于犹豫而使行动迟缓的自己。哈姆雷特身上集聚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人最本真的情绪。莎士比亚用他最擅长的情感的描绘和心理的刻画来展现哈姆雷特,造就了这个世界著名的悲剧之作。

  人文主义是莎士比亚在这部戏剧中极力展示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忧虑的背后,流露着对理性、秩序和新的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的渴望。他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丰富多彩的语言,性格分明的人物,使之不愧于莎士比亚悲剧的第一部。

  哈姆雷特读后感4

  >是莎士比亚最重要的作品,这部悲剧就其表现的社会内容和哲学内涵来说都是最丰富的。它以精湛的艺术形式,博大的思想内容表现出主人公人文主义理想的幻灭,反映了作者对人生价值和意义的探索。早在12世纪就流传着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英法两国的剧作家都据其情节写过中世纪的血亲复仇为中心的剧本。1601年,莎士比亚将其改编成一部深刻反映时代面貌、具有激烈矛盾冲突的杰出悲剧,使这一复仇故事有了广泛的社会意义。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无数次地说起这部剧作,总会将注意力集中在主人公哈姆雷特身上。哈姆雷特原来的生活幸福而平静,命运之神没有给过他一丝暗示便在突然间将他的命运整个逆转了,一个个不幸接连向他猛攻,生活的灾难粉碎了他的理想,内心的痛苦更随外部事件的刺激而愈加激烈。他陷入忧郁而严肃的沉思里,所有外在的冲突都最终转向内心,直达灵魂的深处。哈姆雷特完全是内省的、主观的和敏感的,他遵从自己思想的律法,迟迟不踏入行动的世界,而现实却偏偏要他付诸行动,理想与现实的格格不入更加剧了他内心的争斗。这两部影片在原剧基础上对哈姆雷特也提出了各自不同的注解,90版的哈姆雷特健康强壮,精力充沛,有时他会因为心灵无休止地遭遇折磨而变得紧张和狂暴,有时他又十分乐观,从不轻易自我怜悯,也不允许自己终日躲藏在忧郁的阴影里,他的言行总是充满了生命力;而2000版的哈姆雷特则是尖锐的和不可接近的,他孤独迷茫,在时空中踽踽独行,懒散而没有方向,他拖着身躯活在真实的空间,而思想却留在了虚拟的影像里,他厌恶这个世界!

  在哈姆雷特的思想与行动中进行调和是艰难的,他的思虑太重太细致,常会将他的行动深深地包裹。但这并不是说他完全与行动绝缘,他虽然猜疑、犹豫、软弱,却并非天性如此,他也意识到自己的弱点,不停地责备、痛骂自己,他了解永远生活在犹豫怀疑之中是不可能的,该来的总是要来,生存还是毁灭,是他必须解决的问题。而当他有勇气斗争时,他的行动便产生了力量,他说:“有准备就是一切”。

  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独特的,我们熟悉他就像熟悉我们自己。在他的故事里,我们不只是旁观者,“我们内里有无法表现出来的心事”,借着哈姆雷特,我们察觉到自己的思想,并努力将它们牢牢抓住。

  哈姆雷特读后感5

  春天,万物复苏,柳绿花红,使人目不暇接;看到这个场景我的双眼不知为何有点湿润,是呀大家都为她庆幸了,所以我觉得如果自己有钱了,自己会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帮助那些可怜的贫困学生。父亲的血在我的血管里涌动着,我开始用父亲的尺码丈量自己的人生。用我那像湖水般的眼睛带领学生进入知识的海洋,走进知识的世界,和学生一起尽情的地遨游神秘的知识乐园;

  父亲被自己的叔叔杀害母亲改嫁居然还下嫁给自己的轼父仇人爱人发疯后不幸死去最后连同自己朋友母亲都在这场悲剧中被完全吞噬了。这一连串悲剧都是源自欲望和仇恨。叔叔的贪婪欲望使他作出了违背天理伦常之事也招致了自己亲侄子的无法泯灭的仇恨同时也为自己的命运埋下了无法避免的祸根直至最后家破人亡。而小王子呢因为父亲的死而悲痛万分又因父亲的鬼魂而萌生了复仇的念头。于是步步谋划想要以自己的力量替父亲报仇却又要想尽办法保护自己的母亲却不曾想到意外之事不断发生母亲爱人朋友自己都一并失去了。

  莎士比亚仿佛在用这样的文字像世人揭示仇恨的可怕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把锋利无比还涂满了毒药的双刃剑。运用他的人就如同是将灵魂出卖给了魔鬼在失去理智再刺伤别人的同时也难免是使自己遍体鳞伤血肉模糊。人类对仇恨的诅咒与排斥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同样也向人们阐述仇恨比罪恶本身更罪恶。无论是怎样的理由举起仇恨就是一切罪恶与不幸的开端。虽然了结这个道理人类却又不曾摆脱这个幽灵不断有人为了仇恨害人害己即使是无尽的鲜血也没能洗刷掉它的存在。

  《哈姆雷特》不断的被人们以各种方式各种形式演绎电影一部又一部人们却百看不厌源于《哈姆雷特》紧凑的戏剧情节高潮迭起惊喜不断所有的紧张气氛都要等到故事的最后才会得到缓解。多种多样对大师作品的演绎不断给予我们新的惊喜和意外对于仇恨的解释对莎士比亚的解释。即使有一些并不太尽如人意人们依旧对次充满好奇。因为莎士比亚因为这位最伟大的戏剧作家和他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演绎都会让人对这一部经典再一次来一遍心灵对话每一次的对话都是对人生新的体验这就是《哈姆雷特》的魅力所在。作家们用他们的文字时刻提行这人们这把剑的冷酷和恐怖。仇恨的双刃剑舍弃它比拿起他来捍卫自己明智得多。

  哈姆雷特读后感6

  《哈姆雷特》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它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而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剧本主要写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外地读书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不久后,叔父登基,并与哈姆雷特母亲结婚,他对此充满疑惑和不满。不久后,父亲的鬼魂出现,告诉哈姆雷特自己是被新国王害死,并要求哈姆雷特给他报仇,哈姆雷特通过装疯卖傻,证实了叔父谋害老哈姆雷特的事实,他对这一事实充满愤怒和不满,开始了对叔父复仇计划,在这次复仇中,他害死了很多罪有应得的人,却也害死了无辜的人和失去爱的人。

  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他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他的人生观发生了改变,他的性格也变得复杂和多疑,同时又有满腔仇恨不能发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常常困挠着他,令他痛苦不已。

  这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无奈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打击,让他心里留下了阴影,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他无助,可怜。

  在父亲死的这一段时间里,哈姆雷特因为现实的残酷,改变了许多,在磨炼的过程中他通过亲身的经历和自己的思考来提升自己。他变得坚定,他要通过自己的奋斗改变命运。但最后,他还是为了正义牺牲,他死得伟大,令人惋惜。

  有句话说:“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的心中,哈姆雷特的命运很悲惨,但他却很勇敢得奋起反抗,他的`英雄形象深深地刻在我心上。是的,在命运面前,我们要勇往直前,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与挫折,都要顽强地作斗争,在逆境中,迎难而上,想尽一切办法走上成功之路。

  哈姆雷特读后感7

  我认为哈姆雷特这段独白是他性格的转折点,是哈姆雷特从延宕转入行动的关键。从表面看来是不错。但问题是,以哈姆雷特对生命价值的偏爱,怎么会在一受福丁布拉斯士兵的刺激就“只许有流血的念头”呢?哈姆雷特准备流血以及要让别人流血的念头像他对生死的思考一样是主动选择的结果吗?

  哈姆雷特的延宕与行动之间如果没有必然的联系,哈姆雷特的性格必然是不统一的。从哈姆雷特的独白看,哈姆雷特尽管下定复仇的决心时,也没忘记对生命价值的思考。他的内心深处还在不断地询问生命意义何在的问题。他说:“可是究竟是由于。禽兽的健忘呢,还是因为把后果。考虑得过分周密,想来想去,只落得一分世故,三分懦怯——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一天天过下去。只管在口里嚷“这件事一定要做”,而明明有理由,有决心、有力量、有办法。叫我动手啊。“为什么一天天过下去”。

  这样有关生命价值的问题,在哈姆雷特此时此地还根本没有得到解决。所以,在第五幕的“墓园”一场,哈姆雷特面对“骷髅”尽管是不断地在调侃!

  我们一步步想象下去,不会想象到亚历山大的最高贵不过的玉体叫人家拿来当烂泥给酒桶塞塞孔眼吗?”

  哈姆雷特看到了生命的变化之快与脆弱,看到了死亡对于生命的剥夺,如果假以时日,哈姆雷特也许会沉思出生命的真正意义及给自己的复仇寻求到价值。但是,在一系列事件的因果性中,哈姆雷特对生命沉思的心性缺少发展与成熟的时间。“我到处碰见的事物都在谴责我,鞭策我起来复仇!”这句话流露出了哈姆雷特在选择流血时的无可奈何的心态。重整时代的任务逼迫着哈姆雷特匆匆上了战场,而终因误杀波乐纽斯,被克劳狄斯所利用,最后落得了悲惨的结局。

  哈姆雷特是单纯的,他向往一种理想的人与社会,在发现生活的真相是那样恐惧之后便不禁产生了幻灭感,对生活失去了乐趣,他想改变现实,却找不到途径,他甚至越发感到只有死亡才能终止那心灵之中的无限悲苦。

  也许就是像哈姆雷特这样人,在生存与毁灭之间徘徊,才会不顾一切地撕开人性丑恶的一面。生存的道路是何其的艰难,在毁灭面前,只有以自己的双手去“重掌乾坤”,哪怕牺牲自己的理想与生命。这就是我们的哈姆雷特,以自己的生命与理想去和现实的命运挑战,尽管他在残酷的现实没能完成“改造社会”,但是我想这就已经足够了。

  哈姆雷特读后感8

  第一次阅读《哈姆雷特》这部世界文学巨著,约估摸是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父亲学外语出身、很喜欢外国文学名著,又对我管教极严,规定了阅读书目,当时就选择了这本书。现在重新拾卷,想到《王子复仇记》书籍本身讲述的就是王子为父报仇的历程,而身为读者的自己又是在父亲的启发下接触此书的,于是,在翻开书本时,不禁为这种奇妙的偶然而产生一种近乎“百感交集”的感受。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英国著名剧作家莎士比亚创作的四大悲剧之一,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是在中世纪的北欧国家丹麦,故事的主人公是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剧中人物也以丹麦王室和大臣及其家庭成员为主,讲述了王子哈姆雷特为父报仇的艰辛历程。

  作品的开篇地点是厄尔锡诺的城堡露台,借士兵和哈姆雷特挚友霍拉旭之口讲出了举国戒备的原因——先王与挪威王依决斗获胜而获得土地,挪威王之子急于为父报仇、招兵买马,引发丹挪两国争端以致战争阴云密布,为丹麦先王鬼魂出现的原因——“前世孽障未尽”做了交代,鬼魂也随之出现,游走在城堡露台。与孤独的先王形成对比的是,先王的弟弟克劳狄斯在继承王位后迎娶了哈姆雷特的母亲、王后葛特露,举国欢庆新王大婚的盛景掩盖了先王逝世的悲痛。新婚之夜的宴会上,只有哈姆雷特一个人郁郁寡欢,为母亲的迅速改嫁而不满,“短短的一个月以前她还哭得像个泪人似的……她就改嫁给了我的叔父……”幽怨的情感溢于言辞之中。新王面对哈姆雷特的愁容,说出了“你是王位的直接继承者……我要给你尊荣与恩宠…”之类的话来安慰他,但无济于事。新王怀着对篡位的深深不安对哈姆雷特给予王位传承的许诺,妄图以此赢取哈姆雷特的忠诚,但实际对王子有着极大的担忧。而哈姆雷特对自己叔父的评价中也可以看出,对于功绩、德行远不如父亲并占有自己母亲的叔父,王子本人是及其蔑视和鄙夷的,这些情感中似乎也包含着对叔父取得王位合法性的某种怀疑。

  在得知父亲鬼魂出现的消息后,哈姆雷特迫不及待的前往露台查证。果然遇见了鬼魂,而此前一直沉默的鬼魂的开了口:“必须替我报仇。”鬼魂向哈姆雷特讲述了先王遭到自己兄弟阴谋谋害、夺取王位和霸占爱人的可怕真相,悲剧就此埋下祸根。哈姆雷特心中的疑问得到了证实,复仇之路由此开始。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三打白骨精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1

  故事讲的是唐僧师徒离开五庄观之后,继续赶路。途中,孙悟空在帮师傅去摘果子的时候,白骨精发现了唐僧,就想要去活捉他,她早就听说吃一块唐僧肉,就能长生不老。白骨精正想扑过去捉唐僧,忽然想到这样直接暴露真面目,大徒弟孙悟空必须不会善罢甘休,还不如先把他们骗进洞里再说。于是三次各扮成姑娘、老太太和老头,但每次都被孙悟空识破,打回原形。唐僧见悟空打死了“人”,气极了。虽然孙悟空解释再三,打死的是妖怪,可是唐僧肉眼凡胎。再有多嘴的猪八戒,一心想回高老庄当女婿不想取经,就帮着师傅撬边,唐僧一气之下把孙悟空赶走了。妖怪趁机掠走了唐僧。

  读完故事,我替孙悟空感到冤枉。唐僧没有火眼金睛,他要是有,看见妖怪,也会同意孙悟空打。作为师父却不信任自我的徒弟,被妖怪利用,真是愚蠢!孙悟空也算是比较仁义,说什么“我和你师徒一场啊”,“你大恩大德不报不行啊”,换成我,这么没有是非观念的人我才不跟他多说呢,一个筋斗儿回花果山享大福了。再说说这个猪八戒,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啊,就因为没吃上妖怪送的饭,把唯一的“顶梁柱”给赶跑了,回头再被妖怪给吃了,这还不明白哪头划算,真是猪脑子。

  同时,我也感觉到团体的力量是强大的,团结一致妖怪能把你怎样?一旦自我搞不团结,妖怪就会趁虚而入。这正是唐僧被抓走的主要原因。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2

  “看俺老孙来也”这句话,大家应该都不陌生,没错,这就是孙悟空的口头禅,《西游记》的《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接下来由我来介绍自己读《三打白骨精》的感受吧。

  《三打白骨精》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孙悟空在陪唐僧取经的路上遇到了白骨精,白骨精分别变成了小女子、老婆婆、老公公三个老百姓的模样来博取唐僧的同情,目的是要吃他的肉。孙悟空发现了她的真面目,没有想尽办法让唐僧相信她是妖精,就当面打死那“三个人”,唐僧因此赶走了孙悟空。

  当我读到这儿时,恨不得跑进故事情节里,想办法告诉唐僧,那是妖精骗你的,但我更气孙悟空的鲁莽:没有多动动脑筋,多想想办法,让唐僧相信那是妖精变的,非得当着唐僧的面打死他眼作文中的“好老百姓”,好意保护师傅,最终被师傅误会,还被赶走了。

  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有一次,我看到王红的花快要枯萎了,想给它浇点水,我注意到花盆里有许多杂草,便伸手帮花除草,一不小心把花盆打碎了,这时王红闻声赶来,一脸不高兴地说:“你故意的吧!”我没有想办法让她相信我的好意,而是生气地放话:”好心当做路肝肺,你说故意的就故意的吧!”她毫不示弱:“嘿,我不要你这样的朋友了,绝交!”“绝交就绝交。”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要是我当初冷静思考,想办法跟她解释清楚,让她相信我的好意,我们是不是依然会和好如初呢?我想:一定会的。

  读了《三打白骨精》,我懂得了:当你好心做事,被别人误会了,一定要想办让别人相信你的好意。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3

  《西游记》主要讲述了唐僧及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途中降妖除魔,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其中《三打白骨精》这一章,我印象深刻。这一章主要讲: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变成少女、老奶奶和老爷爷,接二连三欺骗唐僧,而唐僧善恶不分,一再上当,幸亏有孙悟空的火眼金晴识破妖怪及阴谋。唐僧却执迷不悟反而把孙悟空赶走,险些被白骨精吃掉的故事。

  看完这篇故事,我从孙悟空身上感受到了他的责任心:因为只有他具备看穿妖魔的能力,所以不管唐僧念不念紧箍咒,孙悟空的原则都是:见妖魔就打。即使唐僧有错怪他的时候,孙悟空还是在默默地保护着唐僧。最终孙悟空完成除妖任务,保护唐僧去西天取得了真经。

  我从猪八戒身上感受到:做事要讲究方式方法,它去花果山请孙悟空回来解救师傅,遭受碰壁时,运用了激将法:“孙猴子,那个妖精说你的法力不过如此,就是个弼马温嘛!”激发了悟空的斗志,顺利请回猴哥,当然,孙悟空内心也是放不下师傅的。

  我从唐僧身上看到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作风。孙悟空救出师傅后,唐僧对悟空道歉:“对不起,悟空,我不该怀疑你的!”作为师傅,错了能承认,能道歉!那么徒弟的委屈也就烟消云散了,这个团队肯定会更加的团结。

  我觉得,以后我在学习上也要讲究学习方法,做任何事情,要有责任心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要实事求是的对待自己的优缺点,学习西游记中,每个人物的优点,争取做最好的自己!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4

  这篇故事讲了唐僧师徒四人来到白虎岭,大家又累又渴,悟空就去远处摘桃子给大家吃。悟空的祥云惊动了山中的白骨精,她早就听说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就想把唐僧给捉来吃了。可是唐僧有徒弟保护,不敢轻举妄动。便化作一个美若天仙的村姑,左手提着青砂罐,右手提着绿瓷瓶,向唐僧走来。这时,悟空回来了,他一眼就看出这女子是妖怪,一棒就打死了她。可妖怪用了解尸法,真身化成轻烟飞走了,留下的是假尸首。可白骨精一不做二不休,又变成了寻女儿的老太太和找妻子和女儿的老爷爷,可都被悟空识破了。唐僧见孙悟空一连打死三个人,非常生气,便写下贬书,赶走了孙悟空。

  但是我们知道,三次打死白骨精的孙悟空,是唐僧最勇敢最忠诚的徒弟,就像网上有很多陌生的哥哥姐姐叔叔阿姨们,都说我的作文,是最棒的。

  袁老师是我的语文老师,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写的作文再也得不到袁老师的表扬。有一次语文课上,袁老师批评我写得太差了,必须要重新写过,数不清的红色删除符号和红色的叉叉,一次一次又一次地落在了我的作文上。

  这些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被表面的样子、虚情假意伪善的一面所蒙骗。在如今的社会里,有的人表面善良,可内心却是阴暗的。他们会利用各种各样的卑鄙手段和阴谋诡计,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5

  话说唐僧和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时,路过白骨岭,这里有个妖精,叫白骨精。白骨精听说,吃了唐僧的肉就可以长生不老,于是便起了坏心思。

  白骨精先变成了一个眉清目秀的姑娘,她走过去和唐僧搭讪。这时,正巧孙悟空回来了,他大叫一声:“妖精!”举起金箍棒,重重地打了一下,姑娘便倒在地上。可那白骨精却九死一生活下来了,因为她会尸解大法,便逃跑了。唐僧不知道是妖怪,便气得念起了紧箍咒。孙悟空疼得一直在地上打滚唐僧才原谅了他。白骨精不甘心,又接二连三地变成老太婆和老头子来迷惑唐僧,但都被孙悟空打死了。

  最后,地上的尸体变成了一具骷髅,上面写着“白骨夫人”四个大字,唐僧才有点相信孙悟空。可猪八戒却说:“师父,这是大师兄使的障眼法,来骗你呢!”唐僧听了,怒火中烧地说:“孙悟空,你走吧,我不要你这个徒弟了,我也不念紧箍咒了。”沙僧求了情,可唐僧心意已决,根本没听进去。孙悟空没办法,只好鞠了躬,和师父离别了,临走前还和沙僧嘱咐了一番。

  孙悟空走后,唐僧和两个徒弟在经过宝象国时,被黄袍怪抓走了。八戒和沙僧无计可施,只好找回孙悟空,打败黄袍怪。于是师徒四个又一起去西天取经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像唐僧一样,不知道是好人还是坏人,就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也不能像猪八戒一样,挑拨离间;我们要像沙僧一样,相信孙悟空,相信自己熟悉的人,注意集体内部的团结。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6

  西游记其中有一篇是尸魔戏弄唐三藏,圣僧恨逐美猴王。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三打白骨精”的故事:孙悟空去摘桃子,唐僧三人在路上看见了一个美貌的村姑。村姑请他们吃斋。孙悟空看出她是白骨精所变,所以把她打死了,白骨精跑了。唐僧有些生气,因为孙悟空无故打死了人。又走了一会儿,他们遇见了一个老婆婆结果还是白骨精,又被孙悟空打死了,白骨精又跑了。唐僧气急败坏,觉得孙悟空无可救药,一口气念了二十遍紧箍咒,孙悟空连忙哀告,唐僧师徒又向前走。遇到了一个老爷爷,假装来找他的妻子和女儿,被孙悟空用火眼金睛识破,一棒子打死了白骨精。这时猪八戒也在一旁煽风点火,唐僧便将孙悟空赶走了。

  每次我看这个故事总是替孙悟空鸣不平!一路上他全心全意的保护师傅西天取经,经历了无数艰难险阻,无怨无悔!唐僧肉眼凡胎,不明是非,猪八戒煽风点火,孙悟空含着眼泪,无奈的离开,我心里那个急啊!

  我从这个故事中悟出一个道理,人们不要被表面现象和虚情假意,伪善的一面蒙骗,特别在如今社会里,有些人的表面是虚伪的,内心是阴暗的,常常想方设法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却使用各种卑鄙手段。所以人时时刻刻都要檫亮眼睛,要知道“害人之心不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7

  读了《三打白骨精》后我十分钦佩孙悟空的智勇双全、中心耿耿,面对白骨精三番五次的挑拨离间,唐僧几次的将它逐出门外。但仍旧与白骨精势不两立。无论别人怎样的多番阻挠,他都不会离开师傅。

  《三打白骨精》主要讲了白骨精依次化作美貌的村姑,老奶奶和老爷爷以被孙悟空打死的借口蒙骗唐僧,让唐僧对悟空失去信心将孙悟空逐回花果山,这样就可以享受唐僧肉。无论白骨精怎样变化多端都逃不出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尽管受到了唐僧的多方阻挠,可孙悟空仍依然为了师傅和师弟与白骨精决斗到底。最终孙悟空找出众神来在半空中为作证,孙悟空誓要把白骨精打回原形,于是,他举起金箍棒打死了白骨精,白骨精化成了一堆骷髅这才使唐僧相信的悟空。

  孙悟空那除恶务尽、不避艰险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现代人就没有几个有着孙悟空这样的拔刀相助、不爬牺牲的精神。在公交车上乘客被强盗抢钱大家看到了,就是无动于衷,只把自己的钱财保管好;在大街上小偷光明正大的偷东西,可却没人提醒,连一声“小心”都不说。作为一个现代人,不光我们的好生活、财富日渐增多;而且我们的懦弱、自私也与日俱增。反而我们的良心、奉献精神却逐渐减少。作为一个现代人必须要具有孙悟空的精神,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完美!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8

  孙悟空一路保着唐僧翻山越岭,走进了一座高山。

  山里住着位白骨夫人,为吃唐僧生出诡计重重。她变成了一个大姑娘来害唐僧。悟空辨是妖怪,一棒打跑妖精。唐僧不知,狠念紧箍咒,悟空疼得滚地大叫,连连求饶。她又变成了一个老婆婆而来,悟空知是妖精化成,举棒就打。唐僧更加生气,要把悟空赶走。第三次悟空终于打死了化着老翁前来的妖精,唐僧气到极点,八戒又在一旁添油加醋。悟空最终被赶回了花果山。

  我最敬佩的人就是孙悟空。白骨精作恶多端,想尽办法要吃唐僧的肉。只要有悟空在,有他的火眼金睛,妖怪就没有办法作祟。

  我敬佩孙悟空,不是因为他武艺高强,而是他除恶务净,永不姑息,勇斗恶人的精神。

  只要是铲除恶人,就是被冤枉,也决不放弃。对恶人他绝对没有手下留情,就是被师傅冤枉了,被师傅惩罚了,他也要消灭坏人。

  想想自己就有些惭愧。面对班级、学校的不好的现象,我就没有孙悟空那种勇于斗争的精神。同学有了不良的表现,我尽力隐瞒,以求同学友情;班级出现有违校规校纪的事,我即时报告,怕扣管理分,给班级抹黑。想到嫉恶如仇孙悟空,我脸红了。我的表现不是在帮朋友,也不是真爱班级。“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勿以恶小而为之”只有补好小过,不做小恶,才能修养品质,成就品格。

  我应该发扬孙悟空除恶务净,永不姑息的精神,做一个不“隐恶”的新时代少年。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9

  《三打白骨精》是《西游记》这本书的精品,流传了几百年,每一代孩子小的时候都喜欢看它,足见这个故事所发散出的魅力有多大!

  三打白骨精的故事主要讲了白骨精变化了三次人形,想要抓住唐僧,好吃他的肉长生不老。没想到都被孙悟空火眼金睛给识破了,白骨精因为地形熟悉勉强逃过了孙悟空的追打,可是唐僧不知就里,认为孙悟空大开杀戒,没有出家人的慈悲为怀的宗旨,将他赶回了花果山。之后唐僧被白骨精抓住才知错怪了悟空,悟空明白师傅有难,立刻赶来打死了白骨精,救回唐僧,师徒和好如初,一齐西行。经过这个故事我问辰辰你觉得唐僧好吗不好。为什么他把妖精当好人,把孙悟空给赶走了。我之后问,你觉得孙悟空好吗好,能打妖怪。我告诉她唐僧是个很好很好的和尚,他宁愿相信坏人都是好人也不愿意把好人错怪成妖怪,这是怎样的情怀啊!悟空本事大如天,可是如果他能很好的和唐僧沟通,很多误会应当是能够避免的,也不会产生一些后续的严重后果。

  所以有了问题必须要想办法说清楚,不要觉得只要我做对了就能够了,就能够不沟通,那是不对的。沟通有时比做事情还重要。唐僧是把所有人都当成好人,悟空是做事情鲁莽(也不能怪它毕竟他也是猴子嘛!)所以我们做事情的时候,记住除了做对以外就是要和教师小朋友说清楚,不要让别人误会我们,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这是我们看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懂得的道理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10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西游记》,我一拿到就热血沸腾,聚精会神地读起来,其中,《三打白骨精》让我印象深刻,受益匪浅,懂得许多道理。

  西游记里有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有火眼金睛的孙悟空,默默无闻的唐三藏,还有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忠心耿耿的沙僧。一次,孙悟空遇到了白骨精,幸亏他火眼金睛,一下就把妖怪给降服了,但是唐僧却不明白,还骂了孙悟空。

  我们应该像孙悟空学习,善于分辨真假善恶,我们生活在一个多姿多彩的社会里,到处充满阳光雨露,但也有一些事令我们感到焦虑和不安,他们出现在哪里呢?没错!它,就在我们的周围。在一些公共场合,总有一些坏人出现;一人独自在家时,陌生人突然按下门铃;在放学时候的路上,时不时会出现一些坏人坏事,四下无人,这可怎么办……我们要学习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不被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才能撕破一切伪装的画皮,才能保护好自己。

  我们不能学唐僧那样,当我看到唐僧因为“分不清善恶,对妖怪讲慈悲,错把孙悟空打死的白骨精当成人,并将孙悟空赶出师门,结果被妖怪捉到洞里”时,幸亏孙悟空对师傅忠心耿耿,及时赶到,才救出了唐僧,保住了他的性命。

  读了《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后,我想,如果我能像孙悟空那样神通广大的话,我要用我的法力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11

  自从人刚开始识字,一直到我读五年级,对于古典名著《西游记》我特别爱听、爱看。我已经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听父母、录音讲,看连环画、电视、小说。

  今年,新书刚发下来,我就粗看了一遍,发现最后两篇课文竟然是我最喜欢看的《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我看得连上课都忘了。课间一有空,我就又看了起来。我看得津津有味。文章讲了唐僧与他的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的途中遇上了妖怪白骨精。白骨精三次变化都被孙悟空识破,然而唐僧却把打妖的孙悟空赶走了。后来,唐僧被妖怪捉到洞里险些被吃掉。幸亏孙悟空及时赶到,用计策使唐僧觉悟,还变出了许许多多的孙悟空,团团围住白骨精,口吐神火,把妖怪烧成了一堆灰。

  我越看越觉得好看,不知不觉地被那个能够上天入地,有七十二般变化的孙悟空所吸引住了。孙悟空爱打妖怪,专打妖怪。但是在不分是非的唐僧看来却是一个连续打死三个好人的罪恶之人。幸亏孙悟空不跟师傅斤斤计较,不计前嫌。我想我们平时如果有了错误一定要接受别人对自己的'批评帮助。如果,别人批评错了,也要向孙悟空学习,不计前嫌,还要作为借鉴,提醒自己不犯这种错误。我们还要像孙悟空一样,学习好,学到许许多多的知识,掌握更多的本领,这样才能够为祖国、为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

  我们要向孙悟空学习,学习他人妖分明、胸怀开广,不要学唐僧的人妖不分,黑白颠倒。对于妖怪必须除恶务尽。现在,对于世界上的反恐斗争,我们应该将它进行到底。只是,要严格区分是妖还是糊涂受骗的唐僧之类的人,对于前者,必须彻底消灭;对于后者,必须让他们觉悟。绝不能够把唐僧推到妖怪那边去。这将有助于反恐斗争的顺利进行,为早日结束反恐斗争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12

  我过那天,姑姑送我一本书,作为我的生日礼物。那本书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这本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刻画得十分生动,这次让我们来谈一谈《三打白骨精》的故事主角——白骨精。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在我眼里,她是一个既聪明又有胆识而且还是一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强女人”,不是吗?你瞧她,为了吃到唐僧肉,使自己长生不老,那真是费劲了心机,使尽了绝招,俗话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她知道自己不是孙悟空的对手,所以就随机应变巧手利用唐僧的菩萨心肠:她先变了一位给给丈夫送饭的贤惠娘子,接着变成了一位寻找闺女的老太婆,然后又变成了一位等待妻子和女儿归来的老头。三次变化都没能逃过孙悟空的火眼金睛,都让孙悟空一一打死了,这样一连三条性命死于吃斋念佛的唐僧的眼皮之下,实在无法忍受孙悟空这种残忍做法的唐僧,一气之下将孙悟空逐出家门,这一来,正好中了白骨精设下的全套,孙悟空一走,唐僧便成了白骨精的阶下囚!

  设想把拥有白骨精的智慧和胆识的同学放入校园中,她一定是个优秀的学生,课上她以活跃的思维,多变的形式来理解老师课上讲的内容;课下以她的大胆的畅想,勇于创造的精神来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虽说“学海无涯”,但以她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性子,她一定会离这个“涯”更近些,会比别人走得更远、更广,在老师的正确引导下,在周围人的关心中,她将来一定是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像白骨精这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值得我们所有人去学习,值得我们所有人去赞扬!你们说对吗?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13

  唐僧师徒自西天取经以来,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今天我要说的便是那其中一难三打白骨精。

  话说那白骨精可真的是足智多谋,一计不成再生一计,明知唐僧心软,却还变成那老翁,老缊,以及他们的女儿。被大圣火眼金睛识破,一棒打走,但在唐僧那个凡人眼里,孙悟空伤的是一条条人命。都说凡事事不过三,大圣连杀三人,以唐僧那慈悲为怀的性格,看不过去,将大圣逐出师门,以至于最后被白骨精抓走,没了大圣的保护,唐僧慌了,才知道大圣是为他好,悔不当初。事后八戒去找大圣,大圣也是不计前嫌,救了唐僧。

  我十分的倾佩大圣,能够有那样的胸襟,并且有武力可以撑起整个团队。

  另外我也十分佩服白骨精,是个有脑子的妖精,没有驽莽行事,自己的头脑和野心成正比,并且武力值也是不错的虽然比不上大圣,不过也是值得倾佩学习的。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凡事要动脑子,眼见不一定为实,万一就是障眼法呢,不要太相信自己的直观感觉,要学会思考,不冲动,要理性。要学孙悟空的智慧,也要学唐僧悲天悯人,可要猜亮眼睛看清事实,还要学白骨精的足智多谋,但不能干坏事,要用在帮人上面。

  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不是所有的可怜人都是好的,有很多可怜人也是坏的,做人一定要擦亮眼睛。但也不能滥杀无辜,因为也有很多好人。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14

  想必大家都看过《西游记》吧,这本书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故事,由很多个小故事组成,大家最喜欢哪一个故事。由很多我最喜欢的是《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讲的是师徒四人到了白虎岭,岭中的白骨精想吃唐僧肉,但三次阴谋都被孙悟空识破,可在孙悟空打死白骨精后,唐僧不听他的解释,把他赶走了。

  我认为故事当中孙悟空勇敢善良还很正直,而白骨精则用心险恶,还很贪婪,而唐僧却分辨不清是非。我想:如果唐僧当初相信了孙悟空的话,孙悟空也就不会被赶走,也不会发生后面的事了。唐僧和孙悟空是师徒关系,唐僧本应该相信自己的徒弟,但他却并没有这么做,而是把他赶走了。无论是师徒之间还是朋友之间,都应该相互信任。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想到了一件《三打白骨精》相似的往事。

  在幼儿园上学的一天,我正在睡午觉,这时,我的腿被人狠狠地踹了一下,一下把我给从美梦中弄醒了。我睁开眼睛怒气冲冲地看着旁边的小陈,但他却说是小杨干的,我相信了他。后来我怒气冲冲地找到小杨,质问他为什么要踹我,我双眼狠狠地怒视着他。小杨十分无辜地为自己辩解,皱着眉头,两只眼睛透露着真诚,可我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一拿手边指着他边大声地数落他。最后,我大声地留下一句"绝交"就走了。后来,我才知道是小陈踹了我之后嫁祸给小杨,我发现,我、小陈和小杨正好演绎了唐僧、白骨精、孙悟空的角色。但是在《西游记》中,师徒二人和好了,而我和小杨的友情却再也无法挽回了。

  人与人之间要相互信任,这是我看了《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之后的总结。

三打白骨精读后感15

  今天我们学习了《三打白骨精》,《三打白骨精》是《西游记》里面最为精彩的一部分,《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是神魔小说的代表,用生动的语句深刻地刻画出了人物的善于恶,正反两面性格。

  这一天,唐僧师徒四人来到了一座高山前,只见高山险峻,这时候唐僧被白骨精发现了,白骨精大喜。说:“造化,造化,都说吃了唐僧肉能长生不老,今天我就要尝一尝。”白骨精第一次变成了一个村姑,假装来给唐僧送斋饭,趁机想下手,抓走唐僧,结果被孙悟空一棒给打了,白骨精就用法术丢了一具假尸首在路上;白骨精第二次变成了一个老奶奶,假装来找他的女儿,又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给识破了,孙悟空也不说话,当头就是一棒,白骨精用法术脱了身,又把一具假尸首放在了路上;第三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老爷爷,假装来找他的女儿和老婆,这次孙悟空暗中叫来了众神帮忙,这次一棒把白骨精给打死了,白骨精死了以后,变成了一堆骷髅,脊背上写着白骨夫人。白骨精是凶恶,狡猾,顽强的代表;猪八戒是好吃懒做,好色,喜欢搬弄是非的猪的形象;孙悟空是机智勇敢,能分辨出善与恶,是猴子的形象;唐僧就是太过于善良,没有主见,懦弱的人。

  从这篇文章里我悟出一个道理,人们不要被表面现象和虚情假意,伪善的一面蒙骗,特别在如今社会里,有些人的表面是虚伪的,内心是阴暗的,常常想方设法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却使用各种卑鄙手段。有些人常常用某种利益引诱你,又可能挑拨你和朋友之间的交情。所以人时时刻刻都要檫亮眼睛,要知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巴黎圣母院》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1

  这本书讲述了两个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神奇故事。

  爱斯美拉达是个美丽的流浪艺人。她不仅外表美丽,还有一颗高尚的心灵。当诗人格兰古瓦即将被乞丐王国绞死的关键时刻,她毫不犹豫地以愿意和他结婚的方式救下了诗人;当副主教克洛德利等用种种卑鄙的手段逼迫她时,她也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镇定,她还宁死不屈,在绞刑架前显出了她的大义凛然……

  卡西莫多是个极其丑陋的聋瞎敲钟人。他遭到了亲人及整个社会的遗弃。但厄运不但没污染他的心,反而使他成为了一个善良的人。他多次救下了爱斯美拉达,还常帮助无家可归的孤儿。命运给了他爱上爱斯美拉达的机会,可上帝却在他生命结束之时跟他开了个莫大的玩笑——在另一个世界与爱斯美拉达相爱。故事是悲惨的,可他们留下的精神却是永恒的!

  是啊,一个人不可以因为自己先天不足而自暴自弃,更不可以过分追求外表美。我们要学会真诚地善待他人。要懂得珍爱生命,尊重世界上的每一个人。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巴黎圣母院》这本书,它的作者是雨果。它使我感动极了!

  这个悲惨的故事发生在路易十一统治下的法国巴黎,纯洁善良的吉普赛女郎艾斯梅拉达因为貌美如花而使道貌岸然,心怀邪念的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对她垂涎三尺。在他阴谋败露后,又想置艾斯梅拉达于死地。在她被送上绞刑架即将被处死时,外貌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加西莫多冒死将她营救下来,并竭尽全力去保护她,但她最终还是被杀死了。艾斯梅拉达死后,加西莫多也随她而去。

  我喜欢加西莫多,因为他知恩图报;我喜欢艾斯梅拉达,因为她心地善良;我喜欢弗比斯,因为他是正义的化身。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很感人,请大家也来看一看吧!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3

  《巴黎圣母院》的强烈美丽与丑陋的对比,让我看到美丽与丑陋的两面,看到人性的光辉和黑暗。《巴黎圣母院》是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第一部大型浪漫主义小说。它以离奇和对比手法写了一个发生在15世纪法国的故事: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道貌岸然、蛇蝎心肠,先爱后恨,迫害吉普赛女郎爱丝美拉达。面目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为救女郎舍身。

  人真正的美丽不在外表的美丽耀眼,而是在于心灵的美丽。即使是面目丑陋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但是他心地善良,使他散发出人性美丽的光辉。在当今.社会上,人的价值判断标准不一样,美与丑的判断标准也不一样。我们要成为卡西莫多还是克洛德那样的人,不是看外表的美丽与否而是心灵的美丽。《巴黎圣母院》告诉我们判断一个人不是外表而是内心。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4

  刚听到这本书的书名时,我认为这本书肯定特别没意思。

  但是我还是去读这本书,读完才知道,原来这本书讲的不是巴黎圣母院的景色,而讲的是一个又恐怖又悲伤的故事。

  这本书用词用句很精美,但看时却把我吓了一跳。这本书里讲了一个少女的悲惨故事,和几个不讲道理、想得到那个少女——艾丝美拉达的男人,还讲了一个坐关婆子在耗子洞生活了20xx年,并且以前生了一个很可爱的孩子,但外出时孩子安妮丝却被埃圾人给偷走了……

  我看引子时,看到了几个大写希腊字母,意为:“命运”。

  这本书是[法国]维克多·雨果写的。我是从《爸爸的故事》里面看到了这本书的书名,于是,我这个“小书迷”就央求着爸爸给我买。

  这本书还有一点我觉好,那就是:这本书一篇文章里还可能会出现一首诗歌,可能还会有更多首。

  读完我觉得很有意思、文学价值,很值得阅读!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5

  大家都认为《巴黎圣母院》讲述的是波旁王朝复辟后,宫廷和宗教相结合欺压底层百姓的故事,可是谁又说它不是一个荡气回肠、悲壮如歌的爱情故事呢。埃斯梅拉达永远也想不到,最终陪在她身边的会是卡西莫多,从生到死,从死到化作人世间的一缕尘埃。而她心心念念的浮比斯将军,应该已经完婚了吧。亲爱的梅拉达,你可知“珍惜”的含义。

  埃斯梅拉达白天和自己的小羊卖艺,晚上和乞丐生活在一起,并喜欢上了将军浮比斯。埃斯梅拉达在和浮比斯的一次约会中,遭到圣母院教父克洛德的陷害,被处以绞刑。后被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相救,将其隐藏于圣母院,享受教会的庇护。在圣母院躲藏的日子里,卡西莫多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埃斯梅拉达,但因卡西莫多奇丑无比,埃斯梅拉达视而不见,对浮比斯将军却依然充满幻想。她不知道的是,浮比斯将军为了自己的声誉和前途,不久将和别人成婚。可怜的是,埃斯梅拉达在教父克洛德的再次陷害下,最终被处以绞刑,到死浮比斯将军未曾看其一眼,卡西莫多却一直默默的守护着她。随着埃斯梅拉达的绞刑之死,卡西莫多也不知去向。关于卡西莫多的神秘失踪,文中最后一段话这样意味深长的描述:

  “他们在惨不忍睹的残骸枯骨中寻找,发现两具骷髅,一具以奇特的姿势搂抱着另一具。其中一具骷髅是女性,脖子上挂一串念珠树果实的项链,下端系一个镶着绿玻璃的丝绸小香囊,已经打开,里面空无一物。这些遗物毫无价值,想必连刽子手都不要。紧紧搂抱这具骷髅的另一具则是男性,只见那具骷髅脊椎骨歪斜,脑袋缩进脖腔里,一条腿短一条腿长。不过,脊椎骨没有断裂的伤痕,显然此人不是绞死的,而是主动来此长眠。有人把他搂抱的骷髅拉开,他的遗骸也就立时化作尘埃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可能会放弃阅读心灵鸡汤类的书籍,转向那些经久不衰、流传百世的作品。因为我们越来越懂得生活的艰辛和不易。

  作为读者,很多时候甚至是站在上帝的视角来看红尘中的男女老少,我们会想那个人根本就是个渣男,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那个眉目和善的女孩,实际上就是个“心机婊”;那个看着可怜的老人实际上却是个隐形富豪。但是我们却终究不是上帝,我们都囿于自己生活中琐碎的“一亩三分地”,我们看不透哪些是应该珍惜的,哪些是应该放弃的。

  我们终究还是处于“当局者迷”的状态之中!

  20岁时,作为文艺青年的我,只想着赶紧出走半生,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在街角开一家咖啡店,在落花深处开一家不大不小的书店;到了30岁的今天才发现,出走没有半生,归来也不再是少年,20岁是一个多么值得炫耀的青春,就这样从指缝中溜走了,这时我才懂得青春的美好。

  身体无恙时,外卖一单又一单的订,各种添加剂充斥着五脏六腑,网红直播占据了下班后的大部分时间;可面对疫情,当自己的真的被120拉走,被隔离在医院,等待两次核酸检测的结果时,我才蓦然懂得生命的珍贵。

  人们总是对身边那些习以为常的珍贵,熟视无睹。因此我们真的有必要经常告诫自己: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时间,生命、健康、亲人等等。因为假如有一天你习以为常的一切不再的时候,生活从来不给我们后悔的机会。你也知道的是,生活总是会给你开各种玩笑,而不管你是否想要或是否可以承受。

  庚子年,真的是一个不太讨人喜欢的年份,全世界都在与看不见的敌人在战斗,我们坚信最后的胜利一定是属于人类,但是这背后的代价将是巨大的。尤其在这次疫情中,因为发烧的缘故,在医院呆了大概两周的时间,医生给做了两次核酸检测,当时内心真的是无比的慌乱,所幸最终医生告知两次检测都是阴性,也算是有惊无险。所以现在看着病毒在欧美和世界其他国家大肆传播的时候,在清明节国家为疫情中的死者降半旗致哀的时候,我的内心真的能够体会到活着已经是最大的财富了。

  我想我会利用好往后的时光,去体验下这个世界的辽阔与高远,去品尝下米其林餐厅美食的味道,并和自己心爱的人,走在阳光午后的大街上。感谢那些用生命守护苍生的英雄,是他们的牺牲,换来了我们今天来之不易的安全感;也让我们懂得,此时此刻,还能够和家人坐在一起吃饭聊天,余生还能够去体验百花秋月,凉风冬雪,是多么的幸福和幸运。

  日本作家太宰治说“生而为人,我很抱歉”,我想他应该经历了很大的失望吧。如果生命本身是无意义的,那么我们更要各自去赋予其意义。这本就是个自由且开放的时代,那些还在的人,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一切,张开你的帆,等风来吧。

  清明时节,七堇年发微博:“走了的,留下的”,我想她大概说的也是这些吧。听首NeoRetros的《battles and wastelands》吧,潺潺微风拂动幽深的树林,一路伴我回家,喃喃低语着故事,希望就是前方的一道光。

  我知这世界,本如露水般短暂!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6

  读完《巴黎圣母院》,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爱斯梅拉达和卡齐莫多。爱斯梅拉达,一个流浪的吉卜赛女郎,美丽、善良、天真、快乐。卡齐莫多,一个被父母遗弃在巴黎圣母院门前的畸形儿,被称为长相丑陋又聋又哑的钟楼怪人。他们演绎的一段故事成了传奇,令人难以忘怀。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的种种人物状态,麻木的佛比斯,岁底层的“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等等。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遭到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强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自己,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相信,在每个人的内心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答案。让我们一步一步的去追求良善。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7

  单纯地去欣赏法国那座神圣气派的圣殿——巴黎圣母院,很难把它与雨果笔下 15 世纪法国专制社会下那 种种 的真善美与假恶丑的抗衡联想在一起。然而,正是在雨果的笔下,圣母院的光辉映射出人性中深沉的爱,却留下之后欲望压抑与权利迫害的阴霾。

  一件平凡的事,看似平凡,实则深刻奥妙;一种并不美丽的爱,看似丑陋,实则真诚;一座堂皇的宫殿,看似高贵,实则虚伪;一本厚重的书,看似夸张怪诞,实则洋溢激情。《巴黎圣母院》正是这样一部旷世杰作。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8

  巴黎圣母院讲述了善良,美丽的爱斯美拉达爱上了外表帅气而内心丑陋的弗比斯,却没有选择外表丑陋而内心善良的卡西莫多。如果让所有的女生在他们两个男生中选择时,我想大多数女生会选择帅气的弗比斯。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相信并且渴望那种一见钟情浪漫式的爱情。如果你没有稍微漂亮的外表,只有美好的心灵,怎么会有人去注意你。爱美和追求美是人的本性,所以追求帅哥和美女是不要受到指责的。只要他们愿意付出自己的真心,深爱着彼此,那也叫爱情,但是我认为,既然是爱情,就要正确的看待彼此的缺点,包容彼此的缺点。毕竟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其实,有时候执着也并不是一件好事,当你发现对方已经不爱你时,也许放弃也是一种美,这也算给自己一个机会去追求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如果太执着,到最后或许你在失去他的同时,也把自己推如了利益个无尽的痛苦的深渊。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9

  国庆假期里沃读了《巴黎圣母院》,我是无意中翻开的这本书,读完后我的感受非常深刻。

  主人公是卡西莫多和爱斯梅拉尔达,在他们和另外一些人之间发生了许多事。卡西莫多长相很丑,罗圈腿、独眼,这些都在卡西莫多身上完美的体现出来。而爱斯梅拉尔达是一位吉普赛女郎,天生貌美,但却因为被冤枉而叛绞刑。就在这时,卡西莫多多次冲出来救了他。但最后黑话王国的人要来就爱斯梅拉尔达。而卡西莫多却将其击退。就在这时副主教大人将爱斯梅拉尔达绞死,然后把她的尸体丢到山谷中。卡西莫多就陪她一起到了山谷中,一直到死。

  读完这本书,我很悲伤,但我很敬佩卡西莫多。我想“卡西莫多虽然丑,但他的心灵是美的!外表漂亮,但心灵丑也是丑的。”所以大家一定要做一个心灵美的人!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10

  记得《巴黎圣母院》这本书是以前班主任布置的假期作业,也写过读后感,但写过些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在看的时候有些不耐烦,因为我不是很喜欢外国作家的写作手法,相比起外国作品,我更喜欢国内作家的作品,但是却不能否认《巴黎圣母院》是一部好的作品。

  今天看了电影版的《巴黎圣母院》,感触挺多的。先说说人物。

  艾丝美拉达,在我的印象中,不管是网络上还是书本上的介绍中她都是美丽,纯洁等的化身。其实我觉得她也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美好,只是放在那个丑陋的环境中,艾丝美拉达意外地显得很美好,要是放在另外一个年代,我不是很喜欢她,幸运地,这份不是很喜欢成功地转移到了其他人的身上,甚至更加深了。或许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异,西方人表达爱意的时候更直接更大胆,就连在那么遥远的时代也是如此。

  也许是受东方文化的熏陶,我更青睐“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感觉,所以当艾丝美拉达在被队长“救”下就“投怀送抱”时,我不是很喜欢她的眼神。但是她追求爱情的勇气是真的值得赞美,但是很不幸地,从另一方面来说,她死在了爱人的浓情蜜意里,那么地悲惨,那么地凄凉,让人替其惋惜。她的死,也许是在向老天诉讼命运的不公,也许是在嘲笑那“该死的爱情”,也许是在埋葬这个悲哀的社会。但有什么办法,她已经死了,永远也无法唱起那美丽的歌谣,永远无法扭动那婀娜的身姿,她的美丽就这样作为陪葬品祭奠那个肮脏的社会。

  卡奇莫多,一个幸福而又悲哀的人。说他悲哀是因为他受尽欺凌,任人摆布,身体缺陷遭人笑话;说他幸福是因为他的单纯,连他的爱都是单纯的,为了守护自己守护自己的爱人会反抗一直惟命是从的人,会乞求情敌安慰爱人……他的爱太轻,轻得像空气,但那个美丽的她依然承受不起,因为即使她对队长死心,也不会爱上卡奇莫多,最多最多只能当他为朋友;他的爱又太重,重得会让人无法喘气,他不让解救她的人靠近她,似乎她只属于他,即使处在和平时代,我想他的爱也长久不起来。

  说到底,他还是一个悲哀的人。但是电影最后一幕还是深深地感动了我,他与爱人死在一起,就连骨骸都无法分开,我想他也没有什么遗憾的了,因为活在那个社会根本就是个悲剧,根本是痛苦的,相反地,虽然他离开了人世,但能够永远地在所爱的人身边,他还有什么可遗憾的呢?呵呵,悲哀过后了,你又是一个幸福的人,颇有“柳暗花明”的味道。

  队长,哎,这种人真是不管在哪个地儿都层出不穷啊。看到人家美色就起了坏心肠,口里说什么“I love you forever!”但是还是会背叛这样的感情,伤了人家的心。为什么雨果不让他死于那场谋杀呢,也许死了会一了百了,活着会更受人们唾弃,会更记恨这种男人,会更去提防这种人。当艾丝美拉达受审时不去想自己是否会判罪,只想知道她所爱的队长是否还健在时,还真想揍这个男人一顿,他凭什么拥有这样的感情?在有钱有势女人的面前竟说些风流话,在有美色的女人面前也说些空话,真替这些女人不值。

  我印象很深的是贯穿整个片子的一句话,就是某个吉普赛人总在说“charity”。施舍?在向谁施舍?从头到尾我就没看见一个人给他过一分钱,也是啊,谁会去理会这样的“下层人”呢?施舍?哪又渴望得到什么呢?怜悯?金钱?还是内心的解脱?其实身处这个时代的“下层人”也是相当可怕的,越落后越野蛮,越野蛮也就越落后。当那个诗人走到吉普赛人的国度,穿过那一双双骨瘦如柴的手时,我不知道该可怜那落魄的诗人还是该可怜那些吉普赛人。诗人惶恐了,他逃离,但是还是被拽住了,吉普赛人义正言辞地要处死他。那时,这些可怜的人似乎变成了《狂人日记》里面那些青面獠牙的家伙,每个人都在磨刀,都在等待着要吃诗人的肉喝诗人的血。

  这些人连看客都不想当了,直接要当吸血鬼!真让人毛骨悚然……他们真是一群矛盾的人。当他们手拿武器要去解救艾丝美拉达的时候,我还挺震惊的,居然为了一个女人出动这么多的人,看来感情挺深的。但是当因卡奇莫多的阻挠而死了很多人的时候,好像没有任何人难过,相反地是那个首领拉起一个死人头“得意”地告诉他艾丝美拉达救出来了,然后无情的扔掉了那颗没有闭眼的头颅,既然这么着急这个女人,为什么一些军队来了却溃不成军地逃跑了呢?看来还是屈服在这些所谓的士兵脚下了,根本无法反抗啊。

  这部剧看得是又喜又悲。也许雨果在写作品的时候有过撕心裂肺的时候。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11

  这部杰作是雨果的代表作。《巴黎圣母院》和《悲惨世界》差不多是再同一时候开始构思的;但《悲惨世界》的创作拖了三十余年,而《巴黎圣母院》虽遭逢七月革命,小有波折,雨果却一气呵成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另外表现了雨果对巴黎圣母院的爱慕之情。

  这本书中的物都被描绘的栩栩如生:人见人爱的纯真美丽的爱丝美拉达丶三分像人七分像鬼而心地善良的卡希魔多丶人面兽心阳险毒辣的宗教鹰犬弗罗洛丶失去爱女而隐的香花歌乐女丶手挥长柄大镰扫羽林军的花子王洛班……

  不过书中最奇异的人物还是无与伦比的巴黎圣母院,她既衰老又年轻,既突兀又神秘;她是卡希魔多的摇篮和母亲,又是弗罗洛策划阴谋的巢穴;她是爱丝美拉达的避难所,又是丐帮攻打的妖魔;她是万众敬畏的圣堂,又是蹂躏万众的命运的宫殿。她的灵魂是善还是恶’总和芸芸众生息息相关……

  这本书每个故事都很奇异,语言表达的很透彻。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12

  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深深的爱上了吉普赛女郎爱斯梅拉达,后来在罪恶的情欲支配下,他的追求成了迫害。可就在爱斯梅拉达被送上刑架的那一刻,被长相丑陋的卡莫西了。

  这是人间真情流露。卡莫西虽然长相丑陋可心中有爱有情。不像巴黎圣母院的教主那样追求不成,爱就变成迫害。

  长得丑不起眼,也不一定就是不好的。比如说夏桑菊、板蓝根。平时在药店里显得多么的不起眼,可在非碘来临的时候,它们为人类做出的贡献还不少呢!

  有些人长得花容月貌貌,在工交车上不给老人让座;公共场合乱丢垃圾;工作上不务正业,一新只想着用歪门斜道去赚钱,相貌是父母给的,品德是自己修养出来的。所谓“人之出,性本善”人本来都是善良的。主要是看他再接受教育的时候是否把善恶分清了。

  巴黎圣母院的钱权都有,可他没人考性,不配做副教主。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13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15世纪法国上流社会的虚伪和下流社会劳动人民的善良、互助与舍己为人。除了艾丝美拉达,卡西莫多也是一个在书中情感丰富的角色:作为敲钟人的他,虽然面目狰狞,但是却为人和善、富有正义感。他对艾丝美拉达充满了爱慕,这种爱慕并不是普通的爱,而是由感激、尊重和同情组成的,一种高洁到值得人赞颂的.爱。卡西莫多也是雨果在书中“善良”的象征,在人们的意志中,善良注定要压倒任何邪恶,卡西莫多便这样诞生,为人们送去雨果“面容不美丽也可以善良”的思想。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14

  这本书讲述了两个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神奇故事。

  爱斯美拉达是个美丽的流浪艺人。她不仅外表美丽,还有一颗高尚的心灵。当诗人格兰古瓦即将被乞丐王国绞私的关键时刻,她毫不犹豫地以愿意和他结婚的方式救下了诗人;当副主教克洛德利等用种种卑鄙的手段逼迫她时,她也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镇定,她还宁私不屈,在绞刑架前显出了她的大义凛然……

  卡西莫多是个极其丑陋的聋瞎敲钟人。他遭到了亲人及整个社会的遗弃。但厄运不但没污染他的心,反而使他成为了一个善良的人。他多次救下了爱斯美拉达,还常帮助无家可归的孤儿。命运给了他爱上爱斯美拉达的机会,可上帝却在他生命结束之时跟他开了个莫大的玩笑——在另一个世界与爱斯美拉达相爱。故事是悲惨的,可他们留下的精神却是永恒的!

  是啊,一个人不能因为自己先天不足而自暴自弃,更不能过分追求外表美。我们应该学会真诚地善待他人。要懂得珍爱生命,尊重世界上的每一个人。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15

  别看外表,

  姑娘,要看心灵。

  英俊青年的心往往是丑恶的,

  有许多心不能留住爱情。

  姑娘,松柏不美,

  没有杨树那般挺拔,

  但冬天仍然枝繁叶茂。

  唉!说这些又有什么用?

  不美的东西就不该存在,

  美貌只爱美貌,

  阳春不睬寒冬。

  美丽至高无上,

  美丽无所不能,

  美是唯一完整存在的东西。

  那是巴黎圣母院的钟塔的屋檐下传来的歌声,凄凉古怪又有一种不可名状的无奈和悲哀。对,这就是又驼、又瞎、又跛、又聋的卡西莫多的叹息,这位默默守护在自己心上人门外的敲钟人在好几晚上,倾诉着又像是在给她催眠。

  故事发生在欧洲中世纪的巴黎。这是一场正义和邪恶,美丽和丑陋,纯洁和肮脏的较量,是一幅光怪陆离又鲜血淋林的爱情悲剧画卷,又是一部上至法王路易十一下至乞丐贱民的史书。

  她,爱斯美拉达,一位能歌善舞的十六岁美女,由于从小被吉普塞人从家中偷走,在流浪艺人中长大,所以不被当时等级森严的上流社会所认同和接受。当她在深夜被人打劫时,被英俊潇洒的皇家卫队队长弗比斯英雄救美,便一见钟情地陷入爱河,而他也被她的美貌所俘虏。她对这场虚幻的爱情的忠贞不渝,最终也使她被伤害得太深太深。她不但有一个完美无缺的躯体,也有一颗高尚纯洁善良的心灵。当诗人格兰古瓦即将被乞丐王国绞死的关键时刻,她毫不犹豫地以愿意和他结婚的方式救下了诗人。当副主教克洛德利用种种卑劣手段想强迫爱斯美拉达接受他的爱情时,爱斯美拉达宁死不从。

  当克洛德最后一次在绞刑架前让她选择时,尽管这时候她已经知道她所爱的人弗比斯还活着,她也找到了失散十五年的亲生母亲,非常想活下去,但面对克洛德的求爱,她的回答是:“绞刑架让我厌恶的程度还远远不如你呢。”

  他,卡西莫多,一个又驼、又瞎、又跛、又聋的丑八怪,先是遭到了亲人,继而是整个社会遗弃的弃儿,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的心灵,他以纯真得不掺一丝杂质的爱情守护着爱斯美拉达,试图使她远离一切伤害。可在强大的社会偏见、邪恶势力和命运捉弄面前,强悍的卡西莫多,最终被撞的头破血流,拥抱着爱斯美拉达的冰冷的尸体走进了另一个世界。卡西莫多是以爱斯美拉达的迫害者的身份,最初出现在爱斯美拉达的面前的,他奉命在深夜去抢劫爱斯美拉达。当卡西莫多因为抢劫失败,被皇家卫队逮捕,被绑在烈日下的耻辱柱上受鞭打示众时,他渴求围观的人群给他一点水喝,却无人理睬。

  眼见着他快要晕死过去的时候,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勇敢地给他水喝的人,正是那位曾经想要抢劫的爱斯美拉达。爱斯美拉达的以德报怨深深震撼了外表畸形丑陋的卡西莫多,因为在他的内心也有和其他人一样的强烈爱心和感情。后来他冒着生命危险将爱斯美拉达从死刑架上抢救了出来,但是,他的丑陋畸形的外表,始终是横贯在他和爱斯美拉达之间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最后只能通过死亡的方式跨越了这条鸿沟,我想那可能就是唯一的方法了。

  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也爱上了美丽的爱斯梅拉达,但是他与卡西莫多的爱却有着天壤之别,克洛德披着神职人员的神圣光环,道貌岸然,内心却因冲突无法自拔,直至灵魂扭曲、充满了邪恶的毁灭欲,最终毁灭了爱斯美拉达,也毁灭了自己。另两个特色人物,一个是徒有华丽外表、内心却一包烂瓤的弗比斯队长,他外表英俊文雅,骨子里却粗鄙龌龊,酗酒说粗话是他的爱好,拈花惹草玩弄女性是他“自豪”和“自信”的特长;另一个人是落魄诗人格兰古瓦,一个为了生存可以抛弃爱情、尊严、责任的家伙。

  雨果用他辛辣又浑厚的笔,表达了对在教会压榨下苦苦挣扎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的悲天悯人,对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弗比斯队长的嘲讽,对苟且偷生的潦倒诗人格兰古瓦的鄙夷,对虚伪狡猾又残酷的路易十一的憎恶,和对卡西莫多和爱斯美拉达,这一对外表有天壤之别,内心却如一善良纯洁的悲剧人物的褒扬与惋惜,把美与丑的对比推倒了及至。让我们重新审视究竟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美丽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心。

  所以,人不必为了自己先天的不足而自暴自弃,更不要过分地追求外表美,拥有一颗善待他人、无私奉献、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充满责任的心灵才是每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同时,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精彩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本文标题: 骷髅读后感(名书读后感范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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