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心何处归》读后感,篇一:《琴心何处归》读后感,今天无意间看到《琴心归何处》,细细品味,我深受感动。,德国小孩呵瑞出生于一个...
《琴心何处归》读后感
今天无意间看到《琴心归何处》,细细品味,我深受感动。
德国小孩呵瑞出生于一个音乐之家,三岁时就跟着外公学拉小提琴。但在那年,他的父亲因一场车祸丧身,小小的他对父亲的印象就停留在床头柜一张小小的照片里。六岁那年,妈妈带阿瑞游历欧洲,偶然发现了阿瑞有即兴作曲的能力,妈妈就在阿瑞八岁时在澳大利亚带阿瑞卖艺。期间遇到了性格开朗的打击乐手杰米,妈妈和杰米相爱了。在阿瑞九岁时,妈妈和杰米结婚了,从此一家人移居澳洲,开始新生活。
九月,阿瑞的外公,一个阿瑞最爱的人也是阿瑞的小提琴导师过世了。阿瑞悲恸不已,不停地拉着外公寄给他的练习曲。
在阿瑞亲戚的引导下,阿瑞终于在妈妈生日之际登台表演。阿瑞的音乐道路也由此翻开了新的一面。
这部小说并不是按阿瑞的成长过程的先后顺序叙述的。正如开篇第一章讲述了阿瑞发现天不怕地不怕的托马斯居然恐高。在这个基本时间中,频繁的穿插了阿瑞的往事,用了很多德语,使小说增添了异国风情。
我想,做任何事都要像阿瑞练小提琴一样,要持之以恒,不懈,要练到可以即兴创作为止。但这还不够,要身临其境,把自己的感情融入到曲中。在学琴过程中,阿瑞对不同音乐教法的过程值得我们体会,回想当初,妈妈带我换了一个很好的老师,每次回课都必须把谱子背出来。在以前,这是没有的.,以前大多都是看谱弹奏。这种方法我适应了好久。
是啊,琴心何处归?让我们琴童们在音乐中体会人间真情吧!
篇二:《琴心何处归》读后感最近,我读了《琴心何处归》这本书。我读它的时候,一边读,一边泪流满面。
当我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万分,爱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有没有爱,真的不同。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不禁为主人公小男孩阿瑞的不幸的遭遇感到同情。阿瑞幼年丧父,他早已不记得父亲的脸长的什么样了,父亲走时,唯一给他留下的,只有那张父亲背影的照片。三岁那年,他跟外公学小提琴,展现了超人的才华。但是好景不长,外公去世了。是啊在美好的童年中,一下子是去了两个重要的亲人,阿瑞痛心不已,每天沉浸在中。读到这里,我的心情似乎也很伤心。然而,当我读到后面的时候,()我的心顿时豁然开朗。阿瑞的朋友、老师知道了他的情况以后,决心好好帮助阿瑞脱离伤痛。他们想尽各种办法,终于,阿瑞重新站了起来,世界在他面前变宽了。
是的,阿瑞从小就是去了父亲。但是,他还有母亲,有朋友,还有小提琴可以倾诉。他虽然失去了,却找回了友谊,第一次感受到了一直在他身边的,他的身边充满了爱,他身边的空气都是那样的温馨,令人感到温暖,他从未孤单,从未被冷落,真正冷漠的人,是阿瑞他自己,是爱把阿瑞那颗受伤害的心上的积雪融化。
有没有爱真的不同。
求2篇历史书籍的读后感
读2本关于历史的书籍,写2篇不小于500字的读后感。(求2篇历史书籍的读后感)这是一本能丰富头脑,补充知识的神奇的书.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们先谈《史记》。读它,我有一个感觉,就是我是在和活人谈话。司马迁,好人。好人经常倒霉,我对他很同情,也很佩服,觉得他这一辈子没有白活。 《史记》是一部什么样的书?大家都知道,它是一部史书,而且是史部第一,就像希罗多德之于希腊,我们也是把司马迁当“史学之父”。但此书之意义,我理解,却并不在于它是开了纪传体的头。相反,它的意义在哪儿?我看,倒是在于它不是一部以朝代为断限,干巴巴罗列帝王将相,孳孳于一姓兴亡的狭义史书,像晚于它又模仿它的其他二十多部现在称为“正史”的书。我欣赏它,是因为它视野开阔,胸襟博大,早于它的事,它做了总结;晚于它的事,它开了头。它是一部上起轩辕,下迄孝武,“究天人之际,穷古今之变”的“大历史”。当时的“古代史”、“近代史”和“当代史”,它都讲到了。特别是他叙事生动,笔端熔铸感情,让人读着不枯燥,而且越想越有意思。 司马迁作《史记》,利用材料很多。它们不仅有“石室金匮”(汉代的国家图书馆兼档案馆)收藏的图书档案,也有他调查采访的故老传闻,包含社会调查和口头史学的成分。学者对《史记》引书做详细查证,仅就明确可考者而言,已相当可观。我们现在还能看得到的早期古书,它几乎都看过。我们现在看不到的古书,即大家讲的佚书,更是多了去。这些早期史料,按后世分类,主要属于经、子二部,以及史部中的“古史”。经书,其中有不少是来自官书旧档,年代最古老。它们经战国思想过滤,同诸子传记一起,积淀为汉代的“六艺之书”和“六家之学”。司马迁“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是我们从汉代思想进窥先秦历史的重要门径。不仅如此,它还涉及诗赋、兵书、数术、方技,包含后世集部和子部中属于专门之学的许多重要内容,同时又是百科全书式的知识总汇。它于四部仅居其一,但对研究其他三部实有承上启下(承经、子,启史、集)的关键作用。借用一句老话,就是“举一隅而三隅反”。据我所知,有些老先生,不是科举时代的老先生,而是风气转移后的老先生,他们就是拿《史记》当阅读古书的门径,甚至让自己的孩子从这里入手。比如大家都知道,王国维和杨树达,他们的古书底子就是《史》、《汉》。所以,我一直认为,这是读古书的一把钥匙,特别是对研究早期的学者,更是如此。读《史记》,除史料依据,编纂体例也很重要。这本书的体例,按一般讲法,是叫“纪传体”,而有别于“编年体”(如鲁《春秋》、《左传》、《纪年》及后世的《通鉴》)和“纪事本末体”(如《国语》、《国策》和后人编的各种纪事本末)。但更准确地说,它却是以“世系为经”,“编年”、“纪事”为纬,带有综合性,并不简单是由传记而构成,在形式上,是模仿早期贵族的谱牒。司马迁作史,中心是“人”,框架是“族谱”。它是照《世本》和汉代保存的大量谱牒,按世系分衍,来讲“空间”(国别、地域、郡望)和“时间”(朝代史、国别史和家族史),以及“空间”、“时间”下的“人物”和“事件”。它的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本纪”是讲“本”,即族谱的“根”或“主干”;“世家”是讲“世”,即族谱的“分枝”;“列传”是讲“世”底下的人物,即族谱的“叶”。这是全书的主体。它的本纪、世家都是分国叙事、编年叙事,用以统摄后面的列传。本纪、世家之外,还有“十表”互见,作全书的时空框架。其“纪传五体”,其中只有“八书”是讲典章制度,时空观念较差,属于结构性描述。原始人类有“寻根癖”,古代贵族有“血统论”,春秋战国“礼坏乐崩”,但“摆谱”的风气更盛(“世”在当时是贵族子弟的必修课),很多铜器铭文,都是一上来就“自报家门”,说我是“某某之子某某之孙”。司马迁虽生于布衣可取卿相的汉代,但他是作“大历史”。他要打通古今,保持联贯,还是以这样的体裁最方便。这是我们应该理解他的地方。 司马迁作《史记》,其特点不仅是宏通博大,具有高度概括性,而且更重要的是,它还能以“互文相足之法”,节省笔墨,存真阙疑,尽量保存史料的“鲜活”。比如初读《史记》的人,谁都不难发现,它的记述往往自相矛盾,不但篇与篇之间会有这种问题,就是一篇之内也能摆好几种说法,让人觉得莫衷一是。但熟悉《史记》体例的人,他们都知道,这是作者“兼存异说”,故意如此。它讲秦就以秦的史料为主,讲楚就以楚的史料为主,尽量让“角色”按“本色”讲话。这非但不是《史记》的粗疏,反而是它的谨慎。如果吹毛求疵,给《史记》挑错,当然会有大丰收,但找错误的前提,首先也是理解。
《史记》这部书伟大,它的作者更伟大。我们“读其书而想见其为人”,一定要读他的《太史公自序》和《报任安书》。《太史公自序》当然很重要,因为只有读这篇东西,你才能了解他的学术背景和创作过程,知道他有家学渊源、名师传授,“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人生老道,所以文笔也老道。但我们千万不要忽略,他还有一封《报任安书》。如果我们说《太史公自序》是司马迁的“学术史”,那么《报任安书》就是他的“心灵史”。为什么呢?因为这是一篇“欲死不能”之人同“行将就死”之人的心灵对话,每句话都掏心窝子,里面浸透着生之热恋和死之痛苦。其辗转于生死之际的羞辱、恐惧和悲愤,五内俱焚、汗发沾背的心理创伤,非身临其境者,绝难体会。小时候读《古文观止》,我总以为这是最震撼人心、催人泪下的一篇。 司马迁为“墙倒众人推”的李将军(李陵)打抱不平,惨遭宫刑,在我看来,正是属于鲁迅所说敢于“抚哭叛徒”的“脊梁”。他和李将军,一个是文官,一个是武将,趣舍异路,素无杯酒交欢,竟能舍饭碗、性命不顾,仗义执言,已是诸、刿之勇不能当。而更难的是,他还能在这场“飞来横祸”之后,从命运的泥潭中撑拄自拔,发愤著书,成就其名山事业。读《报任安书》,我有一点感想:历史并不仅仅是一种由死人积累的知识,也是一种由活人塑造的体验。这种人生体验和超越生命的渴望,乃是贯穿于文学、艺术、宗教、哲学和历史的共同精神。史家在此类“超越”中尤为重要。它之所以能把自身之外“盈虚有数”的众多生命汇为波澜壮阔的历史长河,首先就在于,它是把自己的生命也投射其中。我想,司马迁之为司马迁,《史记》之为《史记》,人有侠气,书有侠气,实与这种人生经历有关。一帆风顺,缺乏人生体验,要当历史学家,可以;但要当大历史学家,难(我以为,“大历史”的意义就在通古今,齐生死)。 以个人荣辱看历史,固然易生偏见,但司马迁讲历史,却能保持清醒客观,即使是写当代之事,即使是有切肤之痛,也能控制情绪,顶多在赞语中发点感慨,出乎人生,而入乎历史,写史和评史,绝不乱掺乎。 对司马迁的赞语和文学性描写,我很欣赏。因为恰好是在这样的话语之中,我们才能窥见其个性,进而理解他的传神之笔。例如,在他笔下,即使是“成者为王”的汉高祖也大有流氓气,即使是“败者为贼”的项羽也不失英雄相。就连当时的恐怖分子,他也会说“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就连李斯这样的“大坏蛋”,他也会描写其临死之际,父子相哭,遥想当年,牵黄犬,逐狡兔的天伦之乐。很多“大人物”写得就像“小人物”一样。 同司马迁的“发愤著书”有关,《李将军传》也值得一读(有趣的是,它是放在《匈奴传》和《卫将军传》的前边)。他讲李陵之祸,着墨不多,对比《汉书》,好像一笔带过。这种省略是出于“不敢言”还是“不忍言”,我们很难猜测。但他在赞语中说: 传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其李将军之谓也?余睹李将军,悛悛如鄙人,口不能道辞。及死之日,天下知与不知,皆为尽哀。彼其忠实心诚信于士大夫也?谚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谕大也。 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
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第二篇
越王勾践观后感
春秋战国时期,吴国的强盛是因为有了伍子胥,伍子胥侍奉了两朝君王,帮助吴王治理朝政,建立了真正强大的吴国,吴越两国交战,所以吴国才战胜了越国。越国失败的原因:一是国力不如吴国;二是越王发动了一场不合时宜的战争;三是没有听取范蠡军师的劝告(劝告是逆耳的)。
吴国战胜越国之后,伍子胥一直劝吴王杀掉越王勾践,以解除吴国的后患,吴王夫差总是听不进去,伍子胥设计想替吴国杀掉越王勾践,计划也屡屡受挫于吴王。吴王决定讨伐齐国的时候,伍子胥一再提出反对意见,直言讨伐齐国之前一定要先灭了越国,并且以身家性命来劝诫吴王,声明吴国真正的敌人是越国,勾践一天不除,吴国的危险就存在一天。这些建议都不和吴王的心思,吴王是根本听不进去的,时间长了,反而觉得伍子胥烦叨,碍手碍脚,于是终于找了一个借口杀掉了伍子胥。伍子胥一死,吴王再也听不到相反的意见了,耳朵里听到的全是夸赞之词,顺心又顺耳,时间一长,吴王的自大就膨胀到了及至,认为自己就是天下老大了,可以向其它国家发号施令了,结果老大还没当上,就被越王勾践给灭了。
历史给我们的是沉痛的教训,一个国家的兴旺,当政者必须要听取两种不同的意见,特别是相反的意见。当身边有两种相反的意见时,当政者可以从中辨别方向和好坏,两种相反意见可以使当政者保持清醒的头脑,时时事事都有警觉,自己也更有智慧;而当身边只有一种赞颂的声音时,当政者就会糊里糊涂地迷失方向,变的自大,变的无知,其结果就是衰败、灭亡。吴王如此,商纣王何尝不是如此,楚霸王、隋文帝、宋徽宗等都是如此。
历史是这样,科学也是这样。当只有地心学说的时候,科学停止不前,当日心学说和地心学说相互碰撞的时候,科学就在进步,就在发展;波动学说一统天下的时候,人们对波的认识是不完整的,当出现了新的粒子学说的时候,两种学说争论、碰撞,光的理论学说才向前发展了,建立了光的波粒二向性学说,科学又向前发展了一步。这样例子举不胜举。
所以,一个国家和一个单位的当政者,还有个人都得从历史中汲取教训,牢牢记住:“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要进步一定要听到相反的意见,要虚心听取相反的意见。 “对三峡工程贡献最大的是那些提反对意见的人,是他们让我们少犯了很多错误。”评论如是说。
(呵呵。。就这样了。。。采纳吧)
丁立梅写的初心读后感
初读丁立梅的散文是一次偶然,先是被文章标新立异的题目吸引过去,细读内容,清新、自然,一种温暖的感觉扑面而来,很是喜欢,便小心的将文章剪下来,精心的收藏。过些日子就拿出来细细的品读、感慨,作者丁立梅也从此被我收藏在心里,想必是个素手琴心的女子,有着丰盈、细腻的感情,才会写出这般清新淡雅的文字。因为留心,之后,在一些报刊杂志上经常发现她的散文,《幸福的中草药》、《念念樱桃》、《土墙。布鞋》、《满架蔷薇一院香》、《忽然花开》……。她的文字,如一缕春风,如一丝细雨,会在你微凉的落寞里,带来一种柔柔的温暖;在你疲惫厌倦时,注入一股淡淡的新清。
前些日子,我无意间发现了她的博客,欣喜之余,一篇一篇读来,颇感熨贴,不觉已是中午。窗外,阳光明媚,大把大把地铺散过来,到处都是阳光的味道,关了电脑,心情出奇的好。她的文字是有灵魂的,轻轻铺展开来,低唱轻吟,便给琐碎的生活注入了灵性和热情,感染着你的情绪和心结,不由自主地感动、感知和感悟,让你觉得原来生活可以这样品味和感慨。
她文中的生活,均是一些凡俗的生活,一如你我。但是,在她的文章中,很少看到对生活、对人生的仇恨和报怨,看不到灰色的天空萧条景色,嗅不到阴郁的气息。“谁的日子会一帆风顺?我们不能拒绝灰暗,却可以用爱、用善良、用感恩、用宽容,在灰暗中,种出一片光明来,好使我们在寒冷孤寂里,亦不觉得荒凉。”“这样的时刻,我总是要感动。尘世迢迢里,或许有辛苦千千万,但草有草的活法,花有花的姿态,一切的生命,都在坚韧而温暖地活着,我们还要怎样的好?”所看到的,所感悟到的,只有她字里行间对生活的感恩和热爱,一棵草、一片叶子,一场雪……总之一切可以尽收眼底的东西,都可以被她一一捕捉到幸福,用她独特的语言,温暖跳跃的文字,让这些看似平常无华的一草一木以极其阳光的姿态出现在我们面前,让我们可以跟她一起去感受生活的美好,万物的葱郁,生命的清新。
中国历史书籍 读后感
有关于中国历史的书籍的读后感!!额.400字左右就可以暸.但也帮你。
给个小旗选为最佳答案就行。
中国历史故事读后感
历史,套用宋神宗的一句名言:“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历史的意义便是在此了。然而,历史又是一个极不易说破的词。就算历史学家,触及历史的本源时也是相当谨慎的。那么现在我来说历史的意义,是不是属于寻找海市蜃楼的根基那种的无知行径呢?我想,历史都列为过往的陈迹余音了,当下的我们循迹辩音追索渐渐被流光掩盖的遗踪,从历史废墟的蛛丝马迹里探求当代的意义,可以说是不能被偏废。历史的车轮从来不为任何一个君王、一个党派,一个民族而停留过,一个君王有多么大的功绩,多么的文成武德;一个党派有何等优越的制度;一个民族有何等优良的血统,多么的文明灿烂,历史都是如公证的无私的,并没有给予他们更多的宽容和庇护。因而不断思索历史的意义作为一个永久的命题和课题值得所有有知的人去探求与解决。
大唐盛世时魏征直谏太宗说“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历史不说话,她的沉默正是她的价值。善于反思的人或民族在历史的兴亡更替当中领悟中兴的规则,使国家与民族以后的历史朝良性发展,避免使之步入危亡的境地,而纳入自我的掌握之中。大唐的开元盛世离不开对大隋炀帝的借鉴与批判的深入。历史的重演的特性似乎是一个挥之不去的梦魇,持久地困扰并困惑着后来人。无数的史书历数当朝或前朝得失,一为记载一个国度的发生史,第二恐怕就是要为后来的执政者和人民留存一个参照的完整线索。有时历史正当被人所淡忘,聪明而执着的人跳出来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确横向比照中外历史以及对当国的纵线考察,发现历史居然有惊人的相似。
罗惯中说“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君不见,一个朝代的兴衰总是相互更替,盛世之后必是乱世,乱世久之必有大治。冥冥之中,切合着中国的阴阳学说。历史可以作为当政者的参考,然而也只能是参考而已。历史的车轮是不会停下的,我们所能做的也就是尽量吧!尽量延缓那天的到来……
当然历史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避免和借鉴,而我今天便是老生常谈地重复这样的论调,目的在于树立历史的这层意义在我们心中的标杆。从历史中找寻相关的意义,不论我们何种角度去看待历史,得出怎么样的结论,哪怕是肤浅甚至的错漏屡现的结论亦不能阻挡我们初衷。广视角多维度地去把握历史,应该也是我们作为一个社会人责任所在吧?
我要三篇读后感(800字)
要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逊漂流记的读后感,好的加分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我读过许多本书听过许多故事,古今中西,却始终最是爱这一本演义。
我无法诉说清楚自己为什么这样喜欢它。
且不提温酒斩华、对峙官渡、五关六将、大战长坂、赤壁相持、单刀赴会、连营七百、七纵蛮王、火烧上方、姜邓斗阵等等轰轰烈烈的大场面,小处也尽是动人心的。
从未想过明艳如桃花,并不只可配佳人,配起乱世英雄来居然更加出色。
群英会上,素袍锦衣相应,周郎扬剑作歌,这般的酣畅快意。
仲谋遗书孟德,足下不死孤不得安,又是怎样的知己相惜。
百骑劫营的甘宁,在投效东吴前招合亡命纵横江湖,草莽中人却竟有个极风雅的名号,因他腰悬铜铃,帆西川锦,人称“锦帆贼”;这甘兴霸是死在先主伐吴时番王沙摩柯箭下,倚坐树下,群鸦数百围绕其尸。
周泰守濡须口,复入重围救主,遍体鳞伤身无完肤,孙权手指其痕一一问之,每伤一处令吃酒一觥,是夜将军大醉。
张温秦宓指天相难可谓睿智雅趣,卧龙先生拒敌空城必是剑胆琴心。
这好处我怎么说得完。直是人人生色,字字珠玑。
我想我是爱那乱世的气魄,有心机谋略,有剑影刀光,有书生意气,有肝胆相向。
但不必说关二爷的天神威仪大半是罗老爷子虚构来的,也不必说诸葛丞相倘若听从魏文长兵出子午之计也不会落得出师未捷身先死。这些我全都不理。
我只愿彻头彻尾地信这个乱世传奇,信孔明先生通天晓地,信刘玄德大智若愚,信关张赵马黄当世无敌,信孙伯符和太史慈真诚又痛快淋漓地打过一场架,信周公瑾雄姿英发驱强橹于谈笑间...
我愿信儿时听过的那个妙趣横生又玄美绝伦的故事。
水浒传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虽然说现在仍离内行很远,不料却也看出一点门道。
鲁达何以成五台山和尚?
俗话说不在高,有仙则名。五台山是四大佛教名山之一,五台山的和尚当然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得的,何况象鲁达这样有命案在身凶犯?看过《水浒》的人都知道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大闹五台山的故事,至于他如何做了名山古刹的大和尚,不细心看还未必看得明白。
鲁达三拳打死郑屠之后便 亡命天涯,一日,在代州雁门县的十字街头正好遇上了他曾搭救过的金老,金老的女儿嫁给了雁门的大财主赵员外,赵员外既然取金老的女儿,鲁达自然成了他的大恩人,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赵员外和五台山的关系非同一般,寺里的智真长老是他的弟兄,而且他祖上便曾舍钱在寺里,是寺里的大施主。赵员外还曾向寺里买了一个名额,寺里曾许过愿让他剃度一僧。于是,赵员外就把这名额给了鲁达,有了名额还不够,赵员外还向寺里缴纳一笔"集资费",那集资费便是赵员外带鲁达上山见智真长老时特意准备的一担"段匹礼物"。如果没有赵员外的一个名额和一担集资费,鲁达便有天大的本事也进不了五台山山门,更不会成为后来大名鼎鼎的花和尚鲁智深了。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鲁宾逊漂流记
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海上漂泊了二十八年!
这是我看过这本书后最大的感触。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 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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