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翻书读后感(《站着读与跪着读 乱翻书之死》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9-14 02:30:49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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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翻书读后感(《站着读与跪着读 乱翻书之死》的读后感)

写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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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西游记》有感
当我第三次读完这本重重的《西游记》时,心里有了不少的感触。 第一次时,我觉得孙悟空很厉害,很会打架,会变许多样子;唐僧很无能;猪八戒像一只懒“虫”;而沙和尚则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 第二次,我就觉得孙悟空很可爱;唐僧非常的傻;猪八戒是一只傻呆呆的东西;而沙和尚则是一个忠心耿耿的徒弟吧。 而这一次,觉得孙悟空非常的机灵,且也非常的忠心(特别是对唐僧);唐僧非常的善良、朴实而又显得仁慈;猪八戒傻得可爱;沙和尚则给人一种忠诚而又老实的印象。 在《西游记》中共有九九八十一重考验,最后,他们师徒四人经历了千辛万苦取得了真经。 当然,在故事中诉说了许许多多的磨难,我就不多说了。 《西游记》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些道理:任何事一开始总是非常艰难的,但只要能树立信心和勇气,经过努力,相信可以取得成功的!也就印证了一句老话:万事开头难。 一开始只要坚持住了,经过不懈的努力,相信不久以后,成功一定是归你所有的! 当我翻开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故事时,立刻被它吸引住了。故事中倔强正直、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任劳任怨的沙僧和正直单纯的唐僧都被作者刻画得栩栩如生。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神话故事。这一路上,他们翻火焰山、打白骨精,历经了千难万险,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成了仙。这本书通过这些故事,体现出孙悟空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追求精神。这个故事深刻地告诉了我们正义是一定会战胜邪恶的,因为真理永远存在,做每一件事情都要不达目的不罢休,绝对不能气馁,这种精神正是我们青少年所需要的。而且,好吃懒做也是不行的,只有机智灵敏、英勇果断才能事半功倍。我们在学习时,或者在生活中不应该遇到一点挫折和困难就放弃,挫折和困难是可以克服的,动动脑筋,努力一把,咬咬牙不就过去了吗?一旦战胜了困难和挫折,那胜利还会远吗?
红楼梦〉读后感
早在两百多年前,此书一出就惊动了当时的社会高层。一边是烧书,一边是捧书,
其实我倒认为《红楼梦》并不是一部爱情小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也不是中心故事,但这一败涂地的悲剧确实是整部书的主要线索,无论怎样我们也都曾经为这两人的结局深深地感到遗憾。
当然在地主阶级的两个叛逆者企图主宰自己的婚姻与命运,结局必然是悲剧性的。
先说说林黛玉的个性与思想。她“孤傲自许,目下无尘”,同周围的环境表现出明显的不合拍,“所以贾府里除了宝玉这个知己是很少有人喜欢她的。”“一年三百六十日,刀剑双寒严相逼”,“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淖陷渠沟”。一首葬花词就写尽了周遭环境的污秽,逼迫的激愤和对茫茫前途的绝望与哀愁。她的尖酸刻薄和好哭的特点,也源于此。是一个具叛逆精神的贵族少女的典型。
而贾宝玉也是一个精神叛逆的典型,作为大观园里的富贵闲人,贾宝玉自然有许多公子哥儿的习性,在他身上深深地打着贵族地主阶级的烙印。但是,他同贾珍,贾琏,薛蟠之流相比,确实别具一样的性情。他不走所谓读书应举,出仕做官,立身扬名,光宗耀主的正道,反而攻击那些热中于功名利禄,仕途经济的人。骂薛宝钗等劝他留心仕途经济的话是“混帐话”,更是做出翻案的文章:“天地间灵淑之气,只钟与女子,男儿们不过是写渣滓浊沫而已。”他甚至怨恨自己“为什么生在候门之家?绫锦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枯株朽木;羊羔美酒,也不过填了我着粪窟泥沟:富贵二字,真正把人荼毒了!”这些思想与行为与封建正统的观念相对而立,自然为当时所不容。
所以宝黛他们的思想可以说是一脉相通的。她从来不认为宝玉说的那是混帐话,认宝玉做知己,他们的爱情也是建立在这种共同的叛逆精神的基础上。从中可以看到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贯穿于他们的思想性格中的对封建正统,特别是对程朱理学以及八股科举的反逆思想;一是对自己,对自己的家族,也就上对本阶级的前途的一种无可奈何的绝望的感觉。林黛玉也许是因她是个女子,又处于无权无势,孤立无援的地位,所以生存的压力更重,愁与恨也就郁积欲多。一个是希望“一杯净土掩风流”,一个则希望化成飞灰,化成轻烟,或者死后被“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一方面是与周围极不相符的叛逆精神,一方面有对这种阶级产生的绝望感与没落感。
这种叛逆的思想,在当时反映在爱情上是带有相当强烈的病态,畸形,伤感的。也只能落个“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结局了。贾母与王夫人处心积虑策划了一场骗局,硬是要把薛宝钗嫁给宝玉无非是为了使联络有亲的四大家族,亲上加亲,便于扩大自己的政治势力。一旦到了维护自己利益的关键上贾母即使将自己的命根子,心肝宝贝,置于死地也在所不惜。而宝黛他们却把自己婚姻的希望一再寄托再贾母身上,希望得到贾母的支持与允诺,简直是迂腐,软弱之极。
想想他们用建筑在蔑视封建“仕途经济”的思想基础上的“木石姻缘”,去对抗封建卫道者精心安排的“金玉良缘”,怎能不落个玉石俱焚的下场呢?
悲就悲在我们看尽了这种荒唐的阶级观念产生的爱情悲剧,还是无法避免在现实的社会中仍有被迫门当户对的才能成婚的想法,让婚姻远离了爱情,直至枯萎,永远不断延续着悲剧——
《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名著读后感
中学生的成长离不开书籍,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没有它们的哺育滋养,我们的生活是不完美的;没有它们的意味深长,我们的人生是缺憾的;没有它们的充实诱导,我们的精神是虚无的.读书,特别是文学书籍,犹如春雨哺育着大地,使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如夏风凉爽着世界,让我们享受着人生;如秋果挂满了枝头,叫我们精神饱满,文学名著的奥妙潜移默化的感染着我,塑造着我,成就着我,"雪中送炭",无疑是我们对文学名著的真实体验! 我国的四大名著,可谓是博大精深,我对四大名著也情有独钟.《西游记》,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令我留恋忘返,回味无穷.但今日今时,再次拜读《西游记》,我的领悟却变了.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文学百花园中一朵怒放的奇葩.自问世以来,不胫而走,风靡文坛,故事流传,广及民间,真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雅俗共赏.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此时此刻我又有了新的领悟,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长时间个性受约束的日子,新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石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花果山上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 然而,每个人都明白, 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 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拓进取, 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这是我此次阅读《西游记》体会最深的,以前的热闹已烟消云散,我就是孙悟空,去寻找我的自由,我的精神 带着意味未了的心情我又迈入《水浒传》中那忠义的世界,从中我有体悟到忠义背后的爱的精神. 不必说晁盖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戴宗的飞行腿,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打抱不平的鲁智深,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民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魁梧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女情. 我清楚的记得,以前在我们农村,吃百家饭,喝百家汤,最寻常不过,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邻居家的哥哥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再看如今,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 关爱,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每次阅读我国的四大名著我都有新的发现,新的领悟,从中获取的人生道理让我享用不尽,指导着我前进的方向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长时间个性受约束的日子,新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石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花果山上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 然而,每个人都明白, 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 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 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文学百花园中一朵怒放的奇葩.自问世以来,不胫而走,风靡文坛,故事流传,广及民间,真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雅俗共赏.如此之宏著怎一个"梦"字解决呢 不错,《西游记》它的艺术成就,人物塑造,思想内容等是多方面,多角度的.而在这儿,我只从弗洛伊德的"梦"论入手,用精神分析的方法来解析《西游记》. 为了能使《西游记》的创作与梦联系上,我们先来看一下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创立初期,由于他得天独厚的文学素养,他选择了与"语言"有密切联系的"谈疗法"来救治他的精神病人.在他看来,精神病人被封闭压抑了的内心障碍,可以经由语言交谈而得以宣泄或净化.可见,精神分析学说在初期阶段就与文学理论结下了不解之缘. 从重视,考察病人的语言反应到对正常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语误,笔误,读误的心里分析,在向前跨出一步,就与作家的文学创作现象联系到一起了.这种联系实际上在标志着精神分析学说诞生的《梦的解析》(1900)一书中已显出端倪. 弗洛伊德将精神分析方法推衍至文学创作上来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将作家与精神病患者联系在一起,而这一联系的桥梁就是"梦".弗洛伊德认为,作家的写作也是在做梦,只不过是在非睡梦状态下作梦,因而他的作品也是他内心无意识本能的变形显现,欲望的替代满足.我们往往会说自己作的梦是混乱,荒谬的,完全是一种变了形的东西.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女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 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
俞敏洪演讲录读后感
前几天的一天晚上,吃过饭后,和爸妈聊了会天就上了论坛。不知怎么了,一会就死机了。于是重启电脑,结果老是打不开网页,很是沮丧。百无聊赖之时在书架上乱翻书。和老爸一个德性,平时喜欢看书也喜欢买书,有时觉得一本书好就买了回来,买了一大堆书,可有时来不及看,于是就成了收藏。我找到了一本在十月份买的新东方的俞敏洪老师的演讲录。于是扔在了床上。
第一次很早的漱洗完毕躺在床上享受书海遨游的乐趣。柔和的橘黄灯光下,我享受着那份与世无争的宁静和惬意。那是我最幸福的时光了!
一口气看了一半,已是夜深人静时,拂卷深思,被俞老师的教诲深深打动。我发现:原来语言和思想也有“蒸汽疗法”的效果,也有“美容养颜”的力量,能够使一个被工作学习和生活压榨的“不堪重负”的人,瞬间恢复青春风华的本色!
从思想思维,到精神情绪,到价值观念,到气质外表,俞敏洪老师带着新东方团队在中国大学校园里到处演讲,在中国当代年轻人人格构造、素质养成、价值成型、奋斗目标等这些直接关系到青年人生命发展的问题上,产生了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和持久作用。
第二天晚上,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了这本书,继续夜读。终于用两个夜晚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开卷有益”这句话,从来没有像此时此刻这样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俞敏洪老师的演讲为我们解答了许多人生的疑虑和问题。突的想起了安庆复兴者的《压力》,安庆所遇的问题在我们每个人身上可能都发生过。我们欢乐过、犹疑过、彷徨过、失望过、痛苦过失败过……但是我们对人生的信念没有变。可以肯定的说,无论你是谁,无论你是成功失败,无论你是欢乐痛苦,无论你是自卑的绝望还是自信的癫狂,也无论你已是远航归来还是刚刚启动人生的风帆……我们都能从这本演讲集中找到那些曾经感动过千万人、影响过一代人、并将继续感动和影响无数人的思想、精神、灵感、激情、幽默以及那些不胜枚举的人生故事和生命寓言。向朋友们推荐自己最喜欢的俞老师的一段话:
在做新东方的这么多年里,我对自己提出了七句话,作为自己做事情的原则和指导,这七句话是:
用理想和信念来支撑自己的精神;
用平和和宽容来看待周围的人事;
用知识和技能来改善自己的生活;
用理性和判断来避免人生的危机;
用主动和关怀来赢得别人的友爱;
用激情和毅力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用严厉和冷酷来改正自己的缺点。
我们要向他所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上永远是先做人后做事。人不做好,事就做不好。
他的人生格言值得我们学习和思考哦!
专心致志,
尽善尽美;
学习榜样,
提高境界;
建立标准,
就高避低;
善待生命,
珍惜时光。
读了俞老师的书,使我眼界豁然开朗了许多,生活、学习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坎坷都将会是过眼云烟。努力就一定有回报,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想成功的人都有差不多的经历,做一件事,你花的时间和精力越多,越全身心投入,你就越容易获得更大的成就
读《只有一个地球》有感
读了《只有一个地球》之后,我掩卷沉思:人类只有一个地球。而今的地球,由于人类的肆意破坏,她美丽的外表早已千疮百孔。她那丰富的资源也日近枯竭了。一个美丽的地球,在无知的人类手里,已日趋接近灭亡了。
我们的母亲河—黄河,其奔腾不息的气势曾征服了中华每一个炎黄子孙。而后,谁又曾想到,每天被黄河冲走的泥土有多少呢?黄河上游的植被面积少之又少,又加上人类的大量砍伐,稀少的植被栓不住泥土,被水一冲,就溶入滔滔江水之中,不仅使河水变得浑浊不堪,而且,因为大量泥沙沉积,河床抬高,造成洪灾泛滥,河水断流,美丽的母亲河失去了她往日的风采。所以,保护森林.绿化家园,责任重大。
现代文明给人类带来了幸福。但是,在文明的背后,一个个问题接踵而至。空气污染. 水资源污染等,成了一个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工厂排出来的污水,废气,造成水资源,空气的严重污染。在如今,已经很难再找到一处完全没有被污染过的河流了。现在的天气一天比一天热,这是由于地球表面大气层被破坏,造成破损的大气层无法完全抵挡来自太阳的紫外线的照射,这给我们的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是呀!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如果它破碎了,我们别无去处。但是现在还有一些人没领会到这一切,仍然不顾后果地滥用化学品,来损坏地球,本来可以为人类做贡献的许多自然资源,不但不能再生,还给人类带来的危害。难道那些人没有想到这一天吗?
我们已经跨入21世纪了,但是人类还是那样的自私自利、贪图钱财,我从电视、书刊上了解到了人们随意砍代树木,造成了今天严重的后果;那些无辜的小动物灭绝了;浩荡的洪水把农田、居民区冲垮,更别说那无情的沙尘暴了,三天一次,五天一次,不断地袭击着人们的生活。
是啊!每当沙尘暴来临时,人们都会躲在屋里,不敢出去,隔窗望去,整个世界都是沙土的颜色、尘土的味道,路上的我们艰难的迈着步子,风中夹杂的沙石狠狠地打在你的身上、脸上,好疼呀!沙尘暴是一种有害 的自然现象,一些人在沙土的环境中行走之后,就会得一场大病,好可怕呀!所以,我劝告那些砍伐森林的人们放下斧头,让那些花草树木尽情、茂盛地成长吧!
面对着生存环境日恶劣的地球,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拯救地球!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你有什么体会呢?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精选11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 篇1

  读丁立梅的散文,如赏花。不见花影,就暗香袭来。

  她是梅子,紫色梅子。而她的文字,也如梅子般酸甜,诗意,回味悠长。

  或许是因为她是江苏人的缘故吧,她的文字保留了江南那婉约而细腻的笔触,如小桥流水,弹欲断弦。

  其中,我更偏爱她的哲理性散文,故事中有深意,让人顿悟,却不枯燥。

  就如《从前》。它分为四个片段:第一个片段讲的是回忆童年玩伴毛小牛的故事;第二个片段是作者与奶奶在夏夜回忆起奶奶从前的样子和故事;第三个片段是作者不远百里去邻乡看荷,在雨中回忆起年少时与荷有关的故事;第四个片段是作者在家里遇到乡亲,乡亲回忆作者小时候的情形,而那个细节,作者已彻底忘了。

  每个人都有从前,都有回忆。从前的痕迹,或许以为风吹云散,却不料,不是存活在这,就是存活在那,只要轻轻一拨拉,它就如涨潮的海水涌来。岁月,是由无数个从前组成的,一切,也都是有从前的,从前的事,或许记得,也或许忘了。但它一直在那里,在你的记忆深处,那是灵魂的故乡,装满了已逝去的从前。那么多零碎的片段,都沉在从前里,等待着苏醒。每一分,每一秒,都会过去,成为从前,但作者希望大家不会忘记那些或许微不足道却弥足珍贵的回忆。因为,我们原都是从从前走过来的,慢慢地,又成为从前。

  而这便是,人生。

  而那些从前,也便是那些不知不觉的,暗香吧。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 篇2

  美好的春天即将来临,在这春暖花开之际,春风伴着扑鼻的花香味迎面而来,令人感到神清气爽,但四季交替,花开花又谢,春去春又来,凡来尘往,风是否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在茶余饭后之时,无意间翻到了修车人这篇文章引起了我的注意。文章讲述了在一个寒冷的夜晚,我和女友出去喝咖啡。你急着想回家的我们却发现电瓶车的轮胎破了,叫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我们在无助之时,抱着试一试的希望向路人要到了修车人蒋大的电话。我和女友踌躇了许久,生怕打扰到别人休息。没想到蒋大却司空见惯的迅速赶到一丝不苟的为车补好漏洞。在他修车之余我们得知他干这行已经30年,至今依然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风雨无阻。

  文中赞美了一位中年男子蒋大为市民勤恳肯肯地提供服务,自己却整日东奔西跑,早出晚归。文中的情景不禁让我联想到我们的现实生活,大多数人的生活是平淡的,尤其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他们每天为生活奔波劳作,为社会贡献着自己的微薄之力。他们实在是太普通,太渺小了,有时甚至是卑微的。除了他们自己有谁会在意他们的生活?但他们把爱传递到每个人的身上,使感动布满人间。

  本书中的每一篇都记录一下作者丁立梅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字里行间也流露出了她对生活的热爱。她文中的生活,均是一些凡俗的小事,。但是,在她的文章中,很少看到对生活、对人生的仇恨和报怨。因为我们知道,人的一生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都充满着挫折和坎坷。读了这本书后才知道:原来这些都是因为那些小欢喜啊。它们在我的生命里,唱着歌,跳着舞。活着,也就成了一件特别让人不舍得事情。

  我们虽然不能拒绝磨难,却可以用爱、用善良、用宽容,在灰暗中,播种出一片光明的种子,使我们在寒冷孤寂里,也能感受到微微的暖意。作者用她独特的语言,温暖动人的文字,让这些看似平常无华的一草一木,一人一事都以带有正能量的语言展现在读者眼前,让我们可以跟她一起去感受生活的美好,万物的生机勃勃,生命的可贵。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是啊!人的一生能记得几个人,又会被忘记几回呢?其实这就是生命的轮回。无论遭受多大的风吹雨打,太阳总有一天会再次升起,不断流逝的岁月能给你最好的答复。这世上总会有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 篇3

  又要期末考试了,初中即将过去一个学期,你给学校留下了什么呢?即使你平平常常,但也不要气馁,总会有几个人记住你的,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

  近邻考试,我们看完了本学期最后一本书——《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这本书的作者是丁立梅,她是一位有名的作家,有许多好的作品书籍,广为流传,她还被读者们喻为“最暖人心的作家”。

  两个星期前,我拿到了这本书,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随意一翻,便看到了一篇奇怪的题目,叫“远方的远”,到底什么是远方的远呢?好奇心迫使我看完了这篇文章。看完,我便晓得了,原来远方的远就是那现实中触碰不到的“世外桃源”,即使我们知道我们终会来到那远方的远,但却应该在路上多留下点回忆,多看看路途的风景,如果你早早地来到这“世外桃源”,你便会发现,其实这并没有过程有趣。所有我们应该依然快乐地过好每一天,保证活泼,乐观的心态。就好比平常的事,你早就知道快要考试,但却不要紧张,焦虑,因为那样也行就连你平常的实力你的发挥不出来,反而要用乐观的心态面对,说不定还会更好。就算考得不好,也不要灰心丧气,因为终有一天,你将会成功。

  经过两个多星期的反复阅读,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一篇——“不要对那个人叫嚷”,这篇文章叙述了作者亲眼看见了一些学生因为“那个人”做错了一点小事,就对他们叫嚷,那可是对你付出了全世界所有的爱呀!你怎么能因为他们爱你而就对他们发脾气呢?别人给予你的爱,那你就要用十倍的爱来对待他们啊。就好比作者所言:“他们或许贫穷,或许丑陋,或许木讷,可是,他们的爱一样醇厚,一样珍贵,因为,那是血浓于水。”也许他们为你做的事,不如你意料中的好,也许你们的想法不一样,也有可能这就是他们最大的努力了

  随着时光的流逝,初一已经过半了,我们又成长了一大步,我们应该争取把每天做好,让跟多的人能够认识到你,活得更加快乐,开心,人生无憾!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 篇4

  暑假中,得到一本好书,《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看到标题的时候我以为只是一本简单的故事书,当打开书扉,一页一页细细读的时候,一句句隽永优美的文字打动了我。这本书分为九辑,每一辑都讲述了不同的主题。我最喜欢的《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是第二辑,讲述了生活中的琐碎经历,平淡但真实。

  放下书本,我开始注意到身边更多生活中的'小细节,我会关心周围的事物和人,我会关注很多以前每天都在发生,却又从未在意过的生活:太阳照着大地,我在走,别人也在走,相互微笑,这是一种欢喜。看着八九点,主妇们买菜回家,在路边择菜,面对面、街对街地拉着家常。阳光如鱼儿,在树梢、枝叶、地面游离跳跃,我仿佛闻到了饭菜香。每每归家路上也能遇见熟人,四五点打太极的张爷爷、出来遛狗的王阿姨、散步的李奶奶,小区会一下子热闹非凡,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和丰满有层次起来。就像书中写到的那样: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重要?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

  谈到友谊,我不再简单认为友情只是相互玩耍的伙伴关系,友情也可以天长地久,友情也可以是人生希望的支柱。好比在我们有困难时,最先帮助你的就是朋友,最快伸出手拉你一把的,也是身边的朋友;在我们伤心时,最能了解和分忧的除了父母,就是我的好朋友;在人生前进的道路上,志同道合的更是我的那些朋友们,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有个好的朋友对我来说也很重要。

  说到花,我的身边就有一个真实的例子:我在种花时不小心漏了一粒种子在窗台的空隙里。过了几天,我去浇水时发现那粒种子竟然冒出了嫰绿的芽,那小小的新芽是大自然生命的象征。我每天看着它一点点成长,终于等到了花开的那天,那是一朵太阳花。黄色的花瓣如太阳般灿烂。它能盛开全靠的是毅力,这正如它的花语:坚持!纵使不幸卑微成一株杂草,通过自己的努力,也可以让命运改变,活出另一番景象!

  生活不断地在更新,时光流去不再反复,但是,我相信,总有一些人会记得我们的好!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 篇5

  我在选书的时候往往都比较感性,容易第一眼被书的题目所吸引。当我看到《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时,我就被深深吸引了,是谁能把一个人存在的重要性抒发的这么柔美呢?带着几丝的惊喜和好奇我阅读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丁立梅,在她的笔下,每一种情感都能用花来抒发。而这本《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是她的作品集之一。利用暑假的空闲时间,给心灵放个假,享受着与书作伴的静谧时光,沉浸在质朴柔美的文字之中,没有华丽的词藻,但可闻花中百香,感世间真情与温暖。

  在书中,用风信子讲述学生与老师之间结下的情谊,老师对学生的认可与肯定,坚定了孩子的成长,书中老师给孩子一个肯定的眼神,孩子的一生都为之感动;用虞美人告诉我们生命的高贵与卑微是相对的,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让生命改道,活出另一番景象;用蔷薇花比拟“我”的随性自然,不奢望不强求;用簪菜花来告诉读者将失去的爱记住,心怀美好的活着……作者总能够将某种好或不好的情感,用大自然的花来比喻,传递给我们微妙的情感——人生的思考与哲理。人生,这个概念要我这个20多岁的人来说,看似懂了点,但应该还不懂吧。虽然经历了人生中的两个转折点,一是高考,而是找工作。但并没有让我对人生大策大悟吧,或许是我期待更精彩的人生,所以不愿过早的给自己的人生下定义吧!

  我觉得趁着当下,年轻人就应该享受每天的生活,无论是面对工作的压力,还是生活的不容易,都要说服自己欣然接受。正是这些的不如意才让我们更快成长,让我们领悟到生命的意义所在。距离是一去二三里,这段距离,多么恰当,不远,亦不进,春色正好!这不正演绎着距离产生美的道理吗?老师与孩子之间也需要找一个远近刚好的距离,不是吗?远离,就觉得孩子不喜欢老师,一点也不亲近,近来,老师太像朋友亲人,没有了对老师原有的尊敬。所以,身为老师要把握好这距离的远近,不选亦不进,正好!与朋友,家人之间也是如此,每天见面亦感觉不到它的珍贵,多日不见,倍感亲切!

  原来,无论天空如何阴霾,太阳一直都在的,不在这里,就在那里,因为,它长了一对会飞的翅膀。这凡尘到底有什么可留恋的?原来,都是这些小欢喜!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 篇6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春,翩翩而来。在迎春花吹开的嫩黄的喇叭里,在桃花展开的娇羞的花蕾里,在柳条越来越绰约的风姿里,在丁立梅的散文集《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里。

  书的封面有一段话吸引了我:“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很重要?在世界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

  看完了整本书后,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这篇文章——《从前》。它让我深深懂得:岁月,原是由许许多多的从前组成的。我们原都是从从前走过来的,慢慢地,又成为从前。这便是,人生。这个文章中出现了几个人物:毛小牛,老祖母,乡亲。每一个人物被刻画的栩栩如生,生动形象。我的玩伴毛小牛,一双会做芦笛的巧手,可惜在25岁那年溺水而亡,彻底地成了从前的人了;老祖母和我聊天的一些细节,足以可见她的童真童心;故乡的乡亲们,儿时我的一幕幕玩耍他们都能记在心间。的确,所有的记忆,此时汇聚到一个地方,那个地方,是从前。从前的人,从前的事,从前的碧空蓝天,有人叫它,灵魂的故乡。

  整本书给人一种清清爽爽的美,不喧闹。就如《青阳渡》中所描写:“青荷盖绿水,芙蓉披红鲜。下有并根藕,上有并头莲。”

  在书中还读到这样一句话:“这凡尘到底有什么可留恋的呢?原来,都是这些小欢喜啊。”突然让我想起最新的一个热点新闻,合肥一位年轻的妈妈携两幼子坠楼身亡,令人唏嘘。那两个孩子还有许多未见过的风景,未吃过的美食,未来的那个人也没有能等到他,孩子是无辜的,就这样结束他们自己的生命,不免觉得可惜。或许可以想想生活的小欢喜,爱你的妈妈,爱你的两个孩子,都是使自己坚强下去的小欢喜。当人生余下的时间不多时,我们才猛然警醒:有些事,还没来得及做。有些人,还没来及的爱。我们总以为可以等等,再等等,一转眼,却物非人也非。

  活着的最好态度,原不是马不停蹄一路飞奔,而是不辜负。不辜负身边每一场花开,不辜负身边一点一滴的拥有,用心的去欣赏,去热爱,去感恩。

  最后我想说,无论天空如何阴霾,太阳一直都在的,不在这里,就在那里。因为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花的香。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 篇7

  有人问,生命为何存在,活着又有何意义?没人能给出标准答案。

  有一女子回答,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

  这回答,暖了人心。花开花落,风起风去。存在,就只是因为存在着;意义,就只是因为存在过。

  世界有太多太多困惑中的人呀,选择了放弃。花苞还未绽放,就早一步凋零。自觉渺小,就甘愿从未存在,连风都未带走你的花香,就停止了自己的绽放。

  奶奶信佛,家里供着灶神、观音,摆置着莲花灯和蜡烛。每晚,都能听到她念经、点香,淡淡的檀香味弥散在房间里,她的表情,虔诚而认真。这神仙真是灵验,儿时的我高烧不退,奶奶把供了菩萨的茶水给我灌了一些,居然真的退了烧。我问,这神仙真的存在么?她笑着说,不知道。我很困惑,那奶奶为什么这么信佛呢,明明不知道她是否真的存在呀!奶奶清明的眼里闪着一点亮光,不知是烛光还是星光,她说,神仙不一定存在于世上,但他一定存在于相信他的人的心里,相信他存在,他也就真的存在了。当时我并不能理解,如今我想,这就是所谓的信仰吧。

  这几年,爷爷过世了,度过了最难熬的日子,奶奶也能在茶余饭后笑着提起爷爷曾经的事。我对爷爷的记忆不深,而奶奶,或许就是现今最明白他的人了。她不时说着,以前开的一家玻璃厂,自己当年的教书生活,爷爷划的玻璃多么完整。点点滴滴,汇成时间的长河。奶奶似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在和爷爷对话,仿佛爷爷还存在着一样。如果说爷爷去世是繁花开尽,那么奶奶,就是穿堂而过,裹挟着花香的那缕风,她记着他的存在。

  年初八,奶奶说菩萨保佑姐姐当兵平安回来了,要我们去庙里还愿。那是一座大庙,却很是清净,只有一个老尼和陆续的香客。五元香火钱,一小把香,两大根蜡烛,一叠金箔纸。奶奶认真地指示我们插蜡烛,这里几根香那里几根香,拜三下,说一些求平安的话语。看着金箔纸在香炉中化作灰烬,几缕纸灰带着火星飘飘悠悠,像浴火的蝶,香客脸上也有相同的平和与虔诚。我仿佛明白了神的意义,神不一定真实存在,却是人们心中真实存在的信仰与力量的表现。

  存在就有意义。他的存在为他人带来了幸福,就是意义;他的存在给他人送去了温暖,就是意义;他的存在为他人创造了希望,就是意义……他的存在,会让受惠的人铭记,也就不枉存在过了。

  既然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何不绽放自己,让微风承载最闪耀的花瓣,最迷人的花香?在花季来临时,我们都能开出属于自己的绚烂。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 篇8

  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题记

  花开,花谢,这便是一朵花的一生。一抹清风,花枝微颤,残余在花托上的几片花瓣,也就这样,不带一丝声响地,轻柔地完成了一朵花从绽放到回归泥土的全部使命。再度回眸,景如昨,枝如旧,一朵花,匆匆的一生,究竟留下了什么……

  我想,一朵花,是多少有些可悲的吧。为了短暂的几日花期,却要用一生来苦苦等候。由此想来,这些花,不是有些许固执吗?它们与外界环境进行艰苦斗争,忍受风吹日晒,抵抗风吹雨淋……可,粗心大意的人们忽略了它;一心贪玩的孩子忘记了它;老眼昏花的老妇人践踏了它……路上的人行色匆匆,他们总有走不完的路要行走,总有忙不完的事要忙,又有谁会在意一朵路边的小野花呢?

  人们从它短暂的一生中,读出了凄凉,读出了寥落。

  正当我坐在窗边阅读着这略带忧伤与悲凉的文字时,霎地,一阵凉风拂面而来,书页被风轻轻掀起,我赶紧用手抚平书面,又是一阵,我的几根发丝被撩起,这让我感到心旷神怡。猛然,我想到了一个字——“风”。就是这时而温柔似水,时而又暴怒无常的风,引发了古往今来多少文人墨客的遐想啊!“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卷地风来忽吹散,望湖楼下水如天。”“解落三秋叶,能开二月花。”……如今,我竟忘了这本书封面用行楷题地书名——《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那风,豪情万丈。它能够形成令人望而生畏的龙卷风,轻而易举地掀翻海面上行驶的船只;不废吹灰之力地将大树连根拔起;肆意破坏居民楼和建筑物……

  可风,也有它柔情似水的一面,不是吗?在它爱怜地轻抚下,花儿在蓝天下轻轻摇曳着纤柔的身姿,一抹淡香消弥在空气中。轻柔地,仿佛一切都未曾发生过。可风,心却细着呢!它哪会忘了那纤弱可爱的花朵们呢?花儿的美,花儿的芬芳,哪怕,只是淡淡的,轻轻的。风,也始终会记得。

  就像我们生命里的那个人,不需要任何回报,哪怕,是一句最简单的感谢。我们也在他生命里担任了最重要的角色。无论何时,何地,他们也总是惦念着我们。是啊,我们总有走不完的路要行走,总有忙不完的事要忙,我们都是这场匆匆的旅程中的一员。我们,是不是该慢下脚步,回眸凝视———那个几近被我们忽视的人,也正注视着我们。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 篇9

  从拿到这本书到现在大概有3个月了,最初得到这本书时,我被封面的淡雅风格吸引住了,几片纷飞的花瓣仿佛凝固在空中,又仿佛在飘舞。可能读散文读得少了,最初都没有听过作者的名字,但与她优美的文字接触了这么长的时间,我好像懂她,好像了解了她,我想,丁立梅应该是一位大方,温柔的女子。所以说,看懂了她的文字,也就看懂了她的心,也就知道了她的所思所想。

  丁立梅的散文大多数都是叙述几个故事,从而不知不觉地深入到大道理中,我很喜欢她的这种写作风格,简单易懂,层次分明,但其中蕰含丰富的哲理。

  大多数都是讲述亲情的,看多了,也就发现千遍一律,无非就是那个理,现在,还是让我来讲一讲令我感触最多的《让梦想拐个弯》,散文讲叙了2个小故事,分别是一个同学坚持小时的梦想最后很穷酸,事事不如人意,另一个故事是一个朋友放弃小时候的梦想,做她感兴趣的,最后在那个领域很出名。就是短短的两个故事,却让人产生了许许多多的思考,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走了不同的方向,当然,结果也是不同的。小时候,妈妈就经常问我,你的梦想是什么,我摇摇头,现在,妈妈又问我这个问题,我依旧是摇摇头。有时候,坚持你想做的,你的梦才会实现,或许成年了,你也不会实现最初的梦想,因为最初的梦想是你喜欢的,以后想做的,崇拜的,而不是你所擅长的,有时候,听到某个妈妈会当别的人的面夸赞孩子,以后想当科学家,太空员,但有多少可以真正的实现,当你发现你实现自己梦想的过程,结果都不尽如人意,又何必坚守,何不拐个弯,回到起点,找寻你所擅长的,这时,你可能又会说,坚持,努力,梦想就一定会实现,不能轻易放弃。但是盲目的执着,不考虑后果的坚持,只会浪费你的生命,执着固然是一个可贵的品质,但盲目的执着却是一种伤害。因此,那些追逐梦想的少年,想一想你是否擅长,是否感兴趣你的梦想,放弃你所拥有的,或许会得到更多,所以,那些曾在梦想中迷失自我的,想一想是否要让梦想转个弯,不要执着于现在,想一想未来,不要浪费你过多的青春。

  我很喜欢那篇文章中的一句话:当梦想飘渺如天上的云彩,任我们再踮起脚尖,也无法与它相握,这时,我们要学会认识自我,懂得放手让梦想拐个弯。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 篇10

  打开窗户,一阵清风扑面而来,夹杂着一股香气,让人不禁想起那本《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的封面语:“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刻一朵花的香。”

  散文篇幅很短,句句精炼,叙述的每件事都如一阵香风将人带入书中,再吹进脑海里,留下一阵香风将人带入书中;再吹进脑海里,留下无限的思考,尤其是书中那篇同名散文,总会占据我空白时间的思考。

  既然选了这篇散文作整书的标题,那必定是作者丁立梅感触最深的一篇。全文分三部分,叙述三件平常小事:因为环境的微小改变而心神不宁,与做宫延桂花糕老人间的回忆,被卖杂粮饼的女人记住而惊讶,体现作者对平凡与寻常的思考。

  总有那么一类人住于我们的脑海中,虽然是认识的人,但现实中必须以陌生的方式相处。我们也许会存在于陌生人的记忆中,到底有多少人认识你,数也数不清。

  我家楼下的院子里住了很多老人,只记得脸却叫不出名字。小时候下来玩,我都能刻有哪些爷爷奶奶是准时下来聊天散步的,哪位阿姨会下来买菜的。后来我下楼玩的次数越来越少,在房间里写作业的时间越来越多,无数次地路过玩乐的小地方也没能看老人们一眼。

  有一天我和妈妈路过那里,一个手上拿着扇子的奶奶说“哎呀!这个小姑娘长得比以前高多了!”“是哦!她以前经常拿来画画的,长这么大了!”我惊异地看着她们,都是当年那些散步的老人,过了好几年还清楚地记得院里有我这么一个

  爱画画的小姑娘。她们就像砖上的拖鞋,做宫延桂花糕的老人,卖杂粮饼的女人一样寻常,却又占据了脑中一部分,在遗忘了与认识之间徘徊。而我又在她们记忆与思想中占了几成,在我匆匆路过后,又第几次成为了话题呢?

  人与人之间总有一种关系不可摆脱,就是记住与被记住的关系,当回忆的风吹进脑海泛起阵阵波澜,眼前浮现的也许是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就像风会记住一朵花的香。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 篇11

  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很重要?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

  ——题记

  人的一生中有无数的过客,你是否早已淡忘,你是否还能想起,寻找遥远的安慰……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是一篇令我尤为感叹的文章。文章由三个小片段构成,每一篇都令人流连忘返,感动万分。

  第一片段讲述作者在阳台下看到的两双拖鞋,一双蓝、一双红相依偎在砖堆。作者偶然未看见那两双拖鞋,心情也随之变得异常冷清与寂寥,当重“见”他们时,心里腾出欢喜来。第二片段讲述的是在路边卖桂花糕的老人,作者夸赞他的手艺精湛,提出跟他学习,便一口答应。老人渐渐的淡忘了她,但作者却忘不了桂花糕的香,每每看到老人心里便觉得安然。第三片段讲述一个买杂粮饼的女人,作者常卖,他们便熟识了。作者出去开会,一走半个多月,回来遇见时,女人惊喜地说好久未见了,作者便愣住了。

  两个人未曾相识,但在偶然间记住了对方,爱,便是这部散文的主旋律。

  在我们身边,这种例子也是常有的,也同样像作者一样,对自己并不相识的人而感同身受,有一丝牵挂和留念。

  从这篇文章中也同样感受到了人们的真善美,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心灵相通。那对夫妇只是作者生命与爱情的拖鞋,渐渐的,变成了对那对夫妇的关爱,尽管那对夫妇并不认识作者,但换来的只是作者内心的安慰。

  童年时,奶奶常领着我去楼下买豆花,一听见“打豆腐”就会飞奔下去,渐渐的,我们与打豆腐的阿姨熟识了,买豆花时,常常与我们说说笑笑。如今,那位卖豆花的阿姨头上布了不少白色的发丝,渐渐的老了,我也逐渐长大了,她叫卖的次数也减少了,我也很少去买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遇上了她,我们俩也只是擦肩而过,虽然她早已把我淡忘,但我还一直惦记着她,惦记着她那美味的豆腐花,属于童年的味道……

  生活与人生一样,对我们来说都是模糊的,但我们唯一能做的,也只有珍惜!

  ——后记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2021年1月20日,乱翻书打卡第127天,《霍乱时期的爱情》1——100页。看这个书名,以为是写的战争年代下的爱情,无非在战争时如何并肩作战?书名迷惑了我,对此书开始并没有好感。看了一本好书的推荐才知并非如此,是翻译出了点小问题。此书中把爱情比作了像霍乱一样的病症,一旦染上,将终生不得康复。这本书以倒叙的形式展开,第一章写的是费尔明娜和丈夫乌尔比诺死前的一段心路历程。七十多岁的他们,一辈子相濡以沫,非常恩爱,几十年来,就闹过一次最凶的,仅仅为了一块肥皂。乌尔比诺洗澡,发现三天了都没有肥皂,就顺口说了一句,快一个星期都没有了。费尔明娜由于自己老是忘记拿,但仅仅三天而已,就很生气地对他说,我洗澡的时候一直有肥皂。于是两人因为到底有没有肥皂而闹僵了。丈夫先是搬出去住了三个月,后来回到家也是住书房,两个人不说话。最后还是丈夫妥协,说他错了,是有肥皂,这才化解了一场为期四个多月的冷战。看到这段时,有点想笑,女人的心思男人永远不懂!她生气的不是到底有没有肥皂,而是男人对她的态度。如若不是丈夫妥协,费尔明娜一定不会认输。因为在他们冷战的过程中,会把他对她的不好的细节一点点放大,然后慢慢把自己说服,就全部都是他的错!这就是所有女人都会做的事,本来就是一点点小事,放大放大再放大。乌尔比诺死后,阿里萨第一时间赶到了费尔明娜的身边,帮她偷偷地处理葬礼中的繁琐事务。阿里萨等这一刻等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他一直爱着费尔明娜,终生未娶。而当阿里萨在这五十多年后第一次跟费尔明娜正面接触时,阿里萨向她表明了自己的心意一直未变,费尔明娜说了:“你滚!”接着故事便回到了他们初遇时的情形。我不知道是什么力量让阿里萨为她等待了五十多年,我也无法理解这种单相思的爱恋。这部被誉为“人类史上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究竟有何魔力让它的印刷量超过了《百年孤独》的150倍,暂时还没感受到。只看到了年轻的阿里萨对费尔明娜一见钟情,对她炽热的爱无法自拔,很明显,费尔明娜对他并没有如此,或许只是被爱情本身所迷惑,并不是阿里萨本人。有人说,世界上有两种悲剧,一种是得不到我们所爱的人,一种是得到了我们所爱的人。过于偏激的说法,我不赞同,这是不相信爱情的人的辩词。

    2021年1月21日,乱翻书打卡第128天,《霍乱时期的爱情》101——238页。这部被誉为“人类史上最伟大的爱情小说”,我认为应该称之为“人类史上最无耻的爱情小说。”不,不能用“爱情”俩字,赎渎了这两个字的圣洁。说得倒是好听,阿里萨等了费尔明娜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怎么等的呢?那就是不停地和不同的女人交欢,猎艳从来不找妓女,说是妓女只是身体上的满足,不付钱的才是为了爱。在“等待”的这些年中,他有过六百二十二条较长恋情的记录,写了二十五个本子。这些,还不包括那无数次的短暂艳遇。呵,他就是用这种方法排解所谓的对费尔明娜的思念之情,真是恬不知耻!真替费尔明娜庆幸,当初那么理智地那么干脆地跟他分手,嫁给了乌尔比诺医生。来看看两人的对比照:阿里萨,他的气质就像一条挨了打的狗,衣着则像落难的犹太教主,那副一本正经的样子根本不会让任何人动心。他很丑,而且可怜兮兮的。再来看看乌尔比诺的出场:他那高高的缎子礼帽,他的锦缎背心,他的文质彬彬和他双眸的柔情,还有他出现时的威严。他一只脚站在地上,一只脚放在马车的脚踏板上,像童话般出现在眼前……这明明就是白马王子和穷屌丝的鲜明对比么!即使乌尔比诺不出现,高贵的费尔明娜也是接受不了这么个只会写诗的穷酸屌丝!他们维持四年多的通信,不过是把阿里萨过度虚幻化了,把所有的柔情都寄托在被自己虚幻后的完美情人身上,所以,当他两年多后再次见到他时,根本没有办法接受,直接拒绝了他:到此为止吧,可怜的人!这海市蜃楼般的恋情正如现在的网友见面一样,也或者跟以前的笔友见面般,不见真人,各种柔情寄予文字当中,见了面,大失所望,只想快点逃走。费尔明娜爱上的并不是阿里萨,爱上的只是文字中柔情万种的他。阿里萨是邪恶的,在他得知费尔明娜要结婚时,他甚至诅咒她会被雷劈死;阿里萨是无知的,他想着发财,居然去海底找宝藏,像傻子般被人骗;阿尔比萨是无耻的,他上了无数女人的床,还厚颜无耻地说被费尔明娜的爱折磨着……所谓的爱,恐怕就是没有得到过想要占有的欲望吧?如果他找的都是妓女,用金钱来解决他的身体需要,我倒也能勉强理解,他呢,找了无数个寡妇,了解形形色色的寡妇,来想象乌尔比克死后,变成寡妇的费尔明娜是什么样的心理?简直就是变态!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都是谬论!

    2021年1月22日,乱翻书打卡第129天,《霍乱时期的爱情》239——307页。阿里萨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养鸽女,这个从不露面的情人,这个对爱情极其吝啬的人如饥似渴地爱上了养鸽女,并毫不谨慎地一件又一件地送出礼物。六个月后,终于没有抵住诱惑,在一次私会后,在养鸽女的肚子上写了字,忘记擦去,被她丈夫看见,一刀割断了她的喉咙。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扮演着被世人瞩目又被世人羡慕的模范夫妻,实际上也是危机重重。那么宠爱妻子的乌尔比诺居然也会爱上别的女人,虽然他的罪恶感一次比一比重,虽然每次都小心翼翼,还是被敏感的费尔明娜灵敏的鼻子闻出来,自己老实交代了。费尔明娜在一个漆黑的夜晚,蒙着黑纱离开了家,这一走就是两年多,外面传言她得了不治之症,送出去治病,实际上是在跟丈夫怄气。爱情也阻挡不了岁月的无情,转眼他们都已经五十多岁了,被丈夫搀扶着的费尔明娜也开始步履蹒跚,阿里萨仍旧不断地和不同女人勾搭,甚至于在不关门的办公室里。他们只有从对方的外貌变化中才能惊醒地想到自己老了,却从来没有意识到皱纹已经爬满了他们的额头。秃顶,假牙,阿里萨不得不接受时间送给他的这些礼物,但他也越来越担心自己会死在费尔明娜的前年,无法达到他终其一生所要达到的目标。“世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了”,我觉得世上没有比爱更让人费解的事情了。就因为费尔明娜在餐厅的镜子里出现过,阿里萨想尽办法把那面镜子买回家,这是一种怎样的执着?让我作为旁观者都有点感动。费尔明娜辜负了阿里萨,阿里萨也伤了几百个姑娘的心,所有的美好,大概都源自于没得到。

    2021年1月23日,乱翻书打卡第130天,今年读完的第六本书,《霍乱时期的爱情》308——401完结。随着阿里萨的“一生一世”,在心潮澎湃中合上了此书。两个接近八十岁的老人,坚定地握起了彼此的手,远离了喧嚣的城市,远离世俗的眼神,永远地漂泊在海上。这一刻,我仿佛忘记了阿里萨曾经做过的那些不耻的事情,不得不佩服他此生的坚持:他吃了很多苦,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就是为了配得上费尔明娜;他努力保持着自己的好身段,就是为了和费尔明娜在一起时,自己能够显得年轻一些;莱昂十二叔劝他结婚时,他难过得要窒息,他宁愿死,也不愿意有负于费尔明娜;甚至于他和很多女人交欢,也是为了防止将来和费尔明娜在一起时失去爱的能力……看似荒诞无耻的理由,在最后一刻都变得那么神圣。当他有重新追求费尔明娜权利的时候,他是那么的不顾一切,孤注一掷;当他真的可以拥有费尔明娜时,他感觉拥有了全世界,就让我们这么漂泊在海上一生一世!我看到的明明是两位爬满一脸褶子的迟暮的老人,感受到的却是拥有无限爱意的超越年轻人的激情!是爱情重新点燃了他们的生命,哪怕他们看到日出的日子都屈指可数,但每一天都值得庆祝。情不自禁地默默祝福:让他们可以活得久一点,再久一点!看过很多人为很多事情坚持过,但第一次看到一个人对爱情如此坚持。这种坚持让人觉得可怕,却又不得不让人佩服。很明确自己的人生目标,一生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与此事有关,为了此目标,等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这样一个可怕的数字,耗尽了他的一生。看到最后有点惭愧,我明确自己此生的目标吗?我为什么事情可以如此坚持这么多年过吗?哪怕终其一生,也从不后悔?这种坚定是我最缺乏的。老人蹒跚的步伐,佝偻的背影,丝毫不影响我对爱情的憧憬,看得人心里暖暖的,忍不住想起《手心里的温柔》里的歌词:

爱到什么时候

要爱到天长地久

两个相爱的人

一直到迟暮时候

我牵着你的手

我牵着你到白头

牵到地老天荒

看手心里的温柔

北京秋天下午的我读后感

莫言散文《北京秋天下午的我》
  据说北京的秋天最像秋天,但秋天的北京对于我却只是一大堆凌乱的印象。因为我很少出门,出门也多半是在居家周围的邮局、集市活动,或寄书,或买菜,目的明确,直奔目标而去,完成了或得手了就匆匆还家,沿途躲避着凶猛的车辆和各样的行人,几乎从来没有仰起头来,像满怀哲思的屈原或悠闲自在的陶潜一样望一望头上的天。
  据说秋季的北京的天是最蓝的,蓝得好似澄澈的海,如果天上有几朵白云,白云就像海上的白帆。如果再有一群白鸽在天上盘旋,鸽哨声声,欢快中蕴涵着几丝悲凉,天也就更像传说中的北京秋天的天了。但我在北京生活这些年里,几乎没有感受到上个世纪里那些文人笔下的北京的秋天里美好的天。那样的秋天是依附着低矮的房舍和开阔的眼界而存在的,那样的秋天是与蚂蚁般的车辆和高入云霄的摩天大厦为敌的,那样的天亲近寂寞和悠闲,那样的天被畸形的繁华和病态的喧嚣扼杀了。没有了那样的天,北京的秋天就仅仅是一个表现在日历牌上的季节,使生活在用空调制造出来的暧昧温度里、很少出门的人忘记了它。
  从日历牌上我知道立秋的节气已过,但秋后还有一伏,气温依然是灼热逼人,家家的空调机还在轰鸣着,如果是中午上街,街上的水泥路面上,依然泛着耀眼的白光,多半是红色的车辆,咬着尾巴,缓慢地移动,像一团团移动的火炭,连缀成一条灼热的、扭曲的火龙,人在路边走,身上汗湿黏腻,不是愉快的事。在无事的情况下,我不会在这个时刻出门。我在这个时刻,多半是在床上午睡。我可以整夜的不睡觉,但中午不可以不睡觉。如果中午不睡觉,下午我就要头痛。在中午的梦里,我也许会梦到清华园里被朱自清描写过的荷塘。虽说荷花的盛季是夏天,但初秋的北京,从电视的画面上和报刊的文字里,我知道荷花照样开放得狂。等荷塘里满是高挑的莲蓬与苍黄的荷叶构成风景时,大概已是中秋佳节了。
  我的午休时间很长,十二点上床,起床最早也要三点,有时甚至到了四点。等我迷迷瞪瞪地起来,用凉水洗了脸,下午的阳光已经把窗上的玻璃照耀得一片金黄了。起床之后,我首先是要泡上一杯浓茶,然后坐在书桌前。如果老婆不在眼前,就赶紧地点上一支烟,喝着浓茶抽着香烟,那感觉十分美妙,不可以对外人言也。
  喝着茶抽着烟我开始翻书,乱翻书,因为我下午不写作。我从来也没养成认真读书的习惯,拿起一本书,有时候竟然从后边往前看,感到有趣,再从头往后看。从过了四十岁后,我再也没有耐心把一本书从头看到尾了,无论是多么精彩的书。这是一个很不好的习惯,我知道,但要改正也难了。看一会儿书,我就站起来,心中感到有些烦,也可以叫无聊,就在屋里转圈,像一头关在笼子里的懦弱的野兽。有时就打开了那台使用了十几年的日立牌电视机,21英寸的,当时是最好的,是用了我第一次出国的指标在出国人员免税店买的。日本货的质量,虽然近年来也频频出问题,但我家这台电视机的质量实在是好得有点惹人烦。十几年了,天天用,画面依然清晰,声音依然立体,使你没有理由把它扔了。电视里如果有戏曲节目,我就会兴奋得浑身哆嗦。和着戏曲音乐的节拍浑身哆嗦,是我锻炼身体的一种方法。我一手捻着一个羽毛球拍子使它们快速地旋转着身体也在屋子里旋转,和着音乐的节奏,心无杂念,忘乎所以,美妙的感受不可以对外人言也。
  使我停止旋转的从来不是因为累而是因为电视机里的戏曲终了;戏曲终了,我心抑郁。解决郁闷的方法是拉开冰箱找食物吃。冰箱是东芝牌的,也是日本货,与电视机一样是用德国马克在出国人员免税店买的。前不久坏过一次,后来被我老婆敲了一棍子又好了。一般情况下我总能从冰箱里找到吃的,实在找不到了,我老婆就会动员我去离家不远的菜市场采买。我知道她其实是想把我撵出去活动活动。
  在北京的秋天的下午,我偶尔去菜市场采买。以前,北京的四季,不但可以从天空的颜色和植物的生态上分辨出来,而且还可以从市场上的蔬菜和水果上分辨出来。中秋节前后,应时的水果是梨子、苹果、葡萄,也是各种甜瓜的季节,但现在的北京,由于交通的便捷和流通渠道的畅通,天南海北的水果一夜之间就可以跨洋越海地出现在市上。尤其是农业科技的进步,使季节对水果的生长失去了制约。比如从前,中秋节时西瓜已经很稀罕,而围着火炉吃西瓜更是一个梦想,但现在,即便是大雪飘飘的天气里,菜市场上,照样有西瓜卖。大冬天卖海南岛生产的西瓜不算稀奇,大冬天卖京郊农村塑料大棚里生产的西瓜也不算稀奇了。市上的水果蔬菜实在是丰富得让人眼花缭乱无所适从,东西多了,就没有好东西了。
  如果是去菜市场回来,我就在门口的收发室把晚报拿回家。从订阅《北京晚报》开始,我有了一点北京人的感觉。《北京晚报》是一份发行数百万份的报纸,版面一扩再扩,广告也日渐增多。报纸的头版多半没有什么好看的,就像电视台的新闻联播的前十分钟一样。其他的版面上有一些有趣的东西,我看过马上就忘了。看完晚报,差不多就该吃晚饭了。吃完了晚饭的事情,不属于本文的范围,我只写从中午到晚饭前这段时间里我所干的事情。
  有时候下午也有记者来家采访我,有时候下午我在家里要见一些人,有朋友,也有不熟悉的探访者。媒体采访是一件很烦人的事,但也不能不接受,于是就说一些千篇一律的废话。朋友来家,自然比接受采访愉快,我们喝着茶,抽着烟,说一些杂七拉八的话,有时候难免要议论同行,从前我口无遮拦,得罪了不少人,现在年纪大了,多了些狡猾和世故,一般情况下不臧否人物,能说好话就尽量地说好话,不愿说好话就保持沉默,或者今天天气哈哈哈……按说北京是个四季分明的地方,秋天有三个月。中秋应该是北京最好的季节,其实,中秋无论在哪里,都是最美好的季节。我小时候在山东老家,对中秋节就很感兴趣,因为中秋节除了天上有一轮圆月,地上还有月饼。苏东坡的千古名句"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就是在我的故乡做知州时写的,可见那时的月亮是何等的明亮。那时还没有吃月饼的习俗,如果有,苏东坡不会不写的。月饼之所以有馅,是因为当时在月饼里夹上了造反的信号,要造蒙古人的反。我少时听一个去内蒙古贩卖过牲口的人说,八月十五夜里,蒙古人要到草里去藏一夜。我总是感到那中秋节是北京人发明的一个节日,因为北京曾是元朝的大都。元大都的城墙遗迹,就在我曾经住过的小西天附近,那上边有很多树,如果在秋天的下午,站在元大都城墙上的树林子里,也许会更多地感受到一些北京秋天的美丽吧。也许我应该去一次,为了这篇文章。
本文标题: 乱翻书读后感(《站着读与跪着读 乱翻书之死》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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