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红烧肉课文读后感吃红烧肉课文读后感,那是中华街上最肮脏的一家餐馆。男友这样形容后,带我去了那里。那家餐馆果真如他形容,不对,是比他形容的还要...
吃红烧肉课文读后感
吃红烧肉课文读后感 那是中华街上最肮脏的一家餐馆。
男友这样形容后,带我去了那里。那家餐馆果真如他形容,不对,是比他形容的还要过分。鳞次栉比的其他店家,每一家都光亮耀眼且干净,只有那家,像是被搁在展室内多年不动、沾满灰尘的标本。如果没有挂上××饭馆的招牌,没有人能发现那是一家餐馆。
但是,男友推开店门进去的瞬间,我立刻知道那是一家正在营业、充满活力的餐馆。每一丝空气中都混杂着食物的诱人香味。
入口附近是高高的柜台,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坐在里面,手指拨着老旧的算盘。
“你好。”高个子男友鞠躬打招呼。
“少爷,又长高啰!”
“哪有,我都快三十了,不会再长了。”男友摸着下巴上的短须,语气温和。
女人打量店内一圈。
“不介意在洗手间前面的话,是有空位,不过,你有同伴……”她看见站在男友身后的我,露出为难的表情。
“不要楼下,今天坐楼上。”男友指指天花板说。
从柜台后面狭窄的楼梯走上去,是铺着榻榻米的小地台。墙上贴着过气多年的偶像穿着泳装、手拿啤酒微笑的海报。我们在海报旁边的座位相对坐下。
“周六时,队伍会一直排到外面,必须耐心等上一个钟头或一个半钟头。”
“排成那样,大家就那么想来吃?”
“对,这是行家才知道的人气餐馆,谢绝一切采访。”
毛巾和开水送上来。
“你小时候常来?”
男友的老家在横滨,从刚才女人称他少爷的口气来看,她应该在男友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他。
“对,我常来,我爸从上一代大厨掌勺的时候就来了。我上小学时,肚子饿了,就自己带钱来这里吃饭。真不知有多爱吃!”
男友的父亲已经去世,听说是土生土长的横滨人。
“我来点菜吧?”
“请便。”
要是在平常,他一定也让我看菜单,问我想吃什么。虽然这么说,但我们约会的次数还是屈指可数。对于我们来说,约会就是一起下馆子。
“嗯,一瓶啤酒、一份烧卖,然后鱼翅汤,最后……”
“红烧肉饭。”不知何时站在旁边听我们点菜的大婶亲切地建议,她和柜台里的那个女人长得有点儿像。
“虾子好不好?”她一边用铅笔填写菜单,一边问我的男友。
“真的很想吃,可是今天只有两个人,下回再吃吧。去加拿大之前,我还会再来。”
“加拿大?少爷要去蜜月旅行?”
“什么话,不是啦!是明年要调职。”男友的脸渐渐变红——我们只交往了半年。
“肚子饿扁了,阿姨,快点下单好上菜!”男友粗鲁地说。
“好的,好的。”
大婶突然冒出这奇怪的话,连我都脸颊发烫。不过,大婶也不匆忙,拖着脚,一步一步地慢慢下楼。
男友好不容易恢复平静,拿起毛巾擦拭双手,喝口水,松开领带,轻松打开话匣。
“我爸爸很讲究吃,这家馆子的汤品好,他就只喝汤;那家店的沙拉好吃,他就只吃沙拉;换下一家,又只吃牛排;然后,再去爱吃的甜点店。这样吃饭,他习以为常。”
“妙极了!”我听得出神。
“才不呢!因为我陪着他,我还小,只想快点吃饱,可是尽管我空着肚子,也只有汤喝,必须忍到下一家馆子,这简直是折磨嘛!我妈也是勉强陪着。”男友说起他父亲的时候,脸上总是现出春天平静海面似的表情,光是看着,我就感到一种安详。
“可是,你也因此很懂得吃,现在,我也跟着受惠。”
最近,我偶尔会直呼男友“你”了。
“说起来,这里是我爸来的次数最多的店。”男友浮现昔日凝视他父亲时的眼神。
“这是啤酒和烧卖。”大婶发出不输周围客人说话声的音量,把盘子放在桌上。形状不一的烧卖冒着热腾腾的白汽。
“开动喽!”
我拿起筷子,热的食物要趁热享用,这是我们共餐时的铁律。
“好吃!”口中含着热乎乎的烧卖,还是忍不住发出惊叹。肉馅大概是经过特别摔打,富有弹性,并且含有浓郁的肉汁,在口中像爆竹般炸裂。
“嗯,这里的烧卖,真是天下一品!”
男友喝光杯里的冰啤酒,幸福地咀嚼烧卖。
一盘五个烧卖,男友吃了三个,我吃了两个,真的是吃了个精光。刚按捺下想再来一盘的欲望时,双手捧着餐盘的大婶又缓步上楼。
“久等了,汤放在这里。”
这次是一大碗鱼翅汤。火腿丝和笋丝像写着心愿的七夕短笺,混在雾一般的白浓汤中,光是看了就食欲大振。男友舀起一小碗,递给我。
我用小调羹舀起一勺,倒入舌间。鱼翅放了很多。
“这个也好吃得没话说。呼,好幸福!”
“太好了,珠美也喜欢吃。”
以前,男友称呼我时都加上“小姐”,这是他第一次直呼我的名字。我假装没发现,继续用小调羹舀鱼翅汤入口。与其说这是汤中放了鱼翅,不如说是鱼翅周围缠着羹汤,那样浓稠、那样不吝使用鱼翅。
“吃太多了。”
男友把腿伸直,我也在同一时间变换坐姿。我们虽然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但没有人知道我们在交往,男友比我大三岁,在业务部工作。
我自己又舀起一碗。已经十月了,难怪会喜欢这种热气腾腾的食物。
鱼翅汤就像飘落在草原上的雪,柔柔地装满我的胃。又像飘落地面瞬间消失一般,从胃部流向身体各处。享用美食的时候是最幸福的时刻,只有那个时刻,可以忘记所有讨厌的、难过的事情。
“怎么这么好吃?”
我凝视调羹里的鱼翅汤,自言自语。味道绝不清淡,是汤底的功效,显得浓而不腻。
“我感冒时,我爸就会让我喝这里的汤,我还蛮高兴的。”
“好奢侈,不过,感冒时喝了这汤,胃里就装不下其他食物了。”
“是啊,好柔的味道。”
“真的是让人安心的味道。”
汤喝得愈多,愈觉得温暖,迷迷糊糊地想睡觉。
“珠美吃到美食时,表情真的像个小孩。”
说这话时的男友,和在公司里焦躁的模样,判若两人。
“彼此彼此。”
就在鱼翅汤几乎见底的绝佳时机,红烧肉饭上场。
“这是我爸最爱的红烧肉饭。我们全家出国旅游时,他也任性地嚷着要吃红烧肉饭,我妈烦死了。我妈做菜的手艺也是职业级的,但就是做不出这里的味道。”
和鱼翅汤一样,这也是满满一大碗。不知道的人会各叫一碗,那可要吃撑了。还是男友帮我盛饭,白米饭上放着炖得极烂的红烧肉、热腾腾的汤汁和配色用的小菜。
“看起来很好吃。”我发自内心地感叹。勾了芡的浓郁汤汁发出麦芽糖般的晶莹光泽。
“要享用喽!”我虔心低语。
在已经无法把感想化作语言、只想尽快和眼前食物融为一体的焦急心情下,我把白色汤匙不停运往口中。饭粒饱满,裹着五香味的汤汁,有种独一无二的味道。光是白饭浇上汤汁,就已十分美味了,何况那红烧肉……这世上竟有这么好吃的东西!虽然是一大块肉,但炖煮得又软又嫩,汤匙可以轻易将其切开。味道渗入肉的每一丝纤维里,与其说口中含着食物,不如说像含着艺术品。咀嚼之间,心情变得非常愉快。
“看来,珠美也喜欢。”
我惊觉自己正默默埋头猛吃,一抬头,见男友眯眼带笑凝视着我。
“这里直到现在还不用瓦斯,而是用焦炭当燃料。火力超强,才能烧得这么透,特别好吃。也只有这家店,才能让我爸爸完整地吃完一餐。”
“那是当然。”
我自己盛了第二碗。肚子几乎撑满,但还是觉得可以再吃。结果,男友吃了四碗,我吃了三碗。最后,肚子实在撑得难受,裙扣差一点爆开。
“不能动了!”
沉浸在幸福的余韵里,轻呼一口气。好像和男友乘着小竹筏,随波荡漾,仰望满天星斗。
满满的一大碗饭,不剩一颗饭粒,全收进我和男友的胃里。如果男友不在眼前,我真的会不顾形象,直接躺在榻榻米上。
男友喝了一口热茶,突然坐直,表情严肃。我以为自己做出什么不得了的失态行为,赶紧端正姿势。该不会他已经讨厌我了?
“唔,我今天有些话,想对珠美说。”
男友的表情看上去更加窘迫。我霎时想到,他可能要提分手。一定是觉得我可怜,所以在最后请我吃一顿好的。
“刚才说,我明年要去加拿大……”
男友语气缓慢。
是想在离开前分手吗?男友的表情更为难,让我看不下去。这半年来,我们去过各种餐馆吃饭,光是那样,就已十分快乐,不论他要说什么,我已有心理准备。
“珠美愿意一起去吗?”
我愕然抬头,他满脸通红地看着我。
“你愿意和我结婚吗?”
“啊?可是……”我只这样说,便低下头。
“我了解,我是在一切都了解的情况下求婚。如果你真的忘不了那个人,我们只做一起吃饭的朋友也没关系。和你在一起,我感到幸福。”他的声音略带哽咽。
我的前男友因为车祸,突然消失在我眼前。他也是我的同事,所以男友也知道这事。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和异性交往,男友是那件事以后我第一个交往的人。
我低头眨眼的瞬间,啪嗒啪嗒,泪水掉落,种种思绪在胸口炸开。
“这是我爸的遗愿,选老婆时要选懂得这家餐馆饭菜味道的对象。”
这个想法太奇怪,我不觉地抬起头,扑哧一笑。
“好有趣的遗愿。”我笑着擦掉脸颊上的泪水。
“就是啊,不过,我也这么认为,能和自己一起享用美食的对象最好。”
“可是,光凭这点就决定,妥当吗?其他方面也需要考察啊。”
这时,男友笑着说:“那些都已考察过了。”
哪些?我用眼睛问他。
“我妈常说,要决定另一半时,就跟她一起吃饭,能一点不剩、通通吃光的对象,钱包交给她也没关系。”
“啊?”
的确,照这个标准来说,我或许合格。
“谢谢你。”
回答中含有太多的意义。如果确定是他,我已认定是余生的未来或许又可以自己做主、从头开始了。当然,这个时候被求婚,我很惊讶,但在我心里,也确实梦想能永远和男友这样相对。
“真的愿意接纳我吗?离出发还有一些时间,珠美可以好好考虑。”大概我的表情传达出我接受求婚了,男友的声音在我耳朵深处愉悦地回响。
“也是,我必须认清你是不是一辈子给我吃美食的对象。”我半开玩笑地回答。
和喜欢的人自在交谈的小幸福,很久不曾想起了。瞬间,一股充沛的感情席卷而来,我好想放声大哭,但是,肚子撑得太满,我只能茫然地望着男友。
付钱时,柜台里的女人咧嘴轻笑:“少爷,有好事了吗?”话意有所指,男友的脸一下子红到耳根。
“下回再来报告。”
男友赶紧付钱,像要堵住女人的嘴。
“很好吃。”我大声说,像要让厨房里的师傅都听到似的。肮脏?岂有此理,这家店可是让爱美食者魂牵梦萦的地方。
走出餐馆,天色已暗,气温有点低。
“散步到公园吧?”男友的手掌温柔地包住我的手。
“加拿大很冷吧?”
“我们去的是海边城市,一定有很多新鲜的鱼贝。”
月光皎洁,照在港口停泊的船上。
男友这样形容后,带我去了那里。那家餐馆果真如他形容,不对,是比他形容的还要过分。鳞次栉比的其他店家,每一家都光亮耀眼且干净,只有那家,像是被搁在展室内多年不动、沾满灰尘的标本。如果没有挂上××饭馆的招牌,没有人能发现那是一家餐馆。
但是,男友推开店门进去的瞬间,我立刻知道那是一家正在营业、充满活力的餐馆。每一丝空气中都混杂着食物的诱人香味。
入口附近是高高的柜台,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坐在里面,手指拨着老旧的算盘。
“你好。”高个子男友鞠躬打招呼。
“少爷,又长高啰!”
“哪有,我都快三十了,不会再长了。”男友摸着下巴上的短须,语气温和。
女人打量店内一圈。
“不介意在洗手间前面的话,是有空位,不过,你有同伴……”她看见站在男友身后的我,露出为难的表情。
“不要楼下,今天坐楼上。”男友指指天花板说。
从柜台后面狭窄的楼梯走上去,是铺着榻榻米的小地台。墙上贴着过气多年的偶像穿着泳装、手拿啤酒微笑的海报。我们在海报旁边的座位相对坐下。
“周六时,队伍会一直排到外面,必须耐心等上一个钟头或一个半钟头。”
“排成那样,大家就那么想来吃?”
“对,这是行家才知道的人气餐馆,谢绝一切采访。”
毛巾和开水送上来。
“你小时候常来?”
男友的老家在横滨,从刚才女人称他少爷的口气来看,她应该在男友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他。
“对,我常来,我爸从上一代大厨掌勺的时候就来了。我上小学时,肚子饿了,就自己带钱来这里吃饭。真不知有多爱吃!”
男友的父亲已经去世,听说是土生土长的横滨人。
“我来点菜吧?”
“请便。”
要是在平常,他一定也让我看菜单,问我想吃什么。虽然这么说,但我们约会的次数还是屈指可数。对于我们来说,约会就是一起下馆子。
“嗯,一瓶啤酒、一份烧卖,然后鱼翅汤,最后……”
“红烧肉饭。”不知何时站在旁边听我们点菜的大婶亲切地建议,她和柜台里的那个女人长得有点儿像。
“虾子好不好?”她一边用铅笔填写菜单,一边问我的男友。
“真的很想吃,可是今天只有两个人,下回再吃吧。去加拿大之前,我还会再来。”
“加拿大?少爷要去蜜月旅行?”
“什么话,不是啦!是明年要调职。”男友的脸渐渐变红——我们只交往了半年。
“肚子饿扁了,阿姨,快点下单好上菜!”男友粗鲁地说。
“好的,好的。”
大婶突然冒出这奇怪的话,连我都脸颊发烫。不过,大婶也不匆忙,拖着脚,一步一步地慢慢下楼。
男友好不容易恢复平静,拿起毛巾擦拭双手,喝口水,松开领带,轻松打开话匣。
“我爸爸很讲究吃,这家馆子的汤品好,他就只喝汤;那家店的沙拉好吃,他就只吃沙拉;换下一家,又只吃牛排;然后,再去爱吃的甜点店。这样吃饭,他习以为常。”
“妙极了!”我听得出神。
“才不呢!因为我陪着他,我还小,只想快点吃饱,可是尽管我空着肚子,也只有汤喝,必须忍到下一家馆子,这简直是折磨嘛!我妈也是勉强陪着。”男友说起他父亲的时候,脸上总是现出春天平静海面似的表情,光是看着,我就感到一种安详。
“可是,你也因此很懂得吃,现在,我也跟着受惠。”
最近,我偶尔会直呼男友“你”了。
“说起来,这里是我爸来的次数最多的店。”男友浮现昔日凝视他父亲时的眼神。
“这是啤酒和烧卖。”大婶发出不输周围客人说话声的音量,把盘子放在桌上。形状不一的烧卖冒着热腾腾的白汽。
“开动喽!”
我拿起筷子,热的食物要趁热享用,这是我们共餐时的铁律。
“好吃!”口中含着热乎乎的烧卖,还是忍不住发出惊叹。肉馅大概是经过特别摔打,富有弹性,并且含有浓郁的肉汁,在口中像爆竹般炸裂。
“嗯,这里的烧卖,真是天下一品!”
男友喝光杯里的冰啤酒,幸福地咀嚼烧卖。
一盘五个烧卖,男友吃了三个,我吃了两个,真的是吃了个精光。刚按捺下想再来一盘的欲望时,双手捧着餐盘的大婶又缓步上楼。
“久等了,汤放在这里。”
这次是一大碗鱼翅汤。火腿丝和笋丝像写着心愿的七夕短笺,混在雾一般的白浓汤中,光是看了就食欲大振。男友舀起一小碗,递给我。
我用小调羹舀起一勺,倒入舌间。鱼翅放了很多。
“这个也好吃得没话说。呼,好幸福!”
“太好了,珠美也喜欢吃。”
以前,男友称呼我时都加上“小姐”,这是他第一次直呼我的名字。我假装没发现,继续用小调羹舀鱼翅汤入口。与其说这是汤中放了鱼翅,不如说是鱼翅周围缠着羹汤,那样浓稠、那样不吝使用鱼翅。
“吃太多了。”
男友把腿伸直,我也在同一时间变换坐姿。我们虽然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但没有人知道我们在交往,男友比我大三岁,在业务部工作。
我自己又舀起一碗。已经十月了,难怪会喜欢这种热气腾腾的食物。
鱼翅汤就像飘落在草原上的雪,柔柔地装满我的胃。又像飘落地面瞬间消失一般,从胃部流向身体各处。享用美食的时候是最幸福的时刻,只有那个时刻,可以忘记所有讨厌的、难过的事情。
“怎么这么好吃?”
我凝视调羹里的鱼翅汤,自言自语。味道绝不清淡,是汤底的功效,显得浓而不腻。
“我感冒时,我爸就会让我喝这里的汤,我还蛮高兴的。”
“好奢侈,不过,感冒时喝了这汤,胃里就装不下其他食物了。”
“是啊,好柔的味道。”
“真的是让人安心的味道。”
汤喝得愈多,愈觉得温暖,迷迷糊糊地想睡觉。
“珠美吃到美食时,表情真的像个小孩。”
说这话时的男友,和在公司里焦躁的模样,判若两人。
“彼此彼此。”
就在鱼翅汤几乎见底的绝佳时机,红烧肉饭上场。
“这是我爸最爱的红烧肉饭。我们全家出国旅游时,他也任性地嚷着要吃红烧肉饭,我妈烦死了。我妈做菜的手艺也是职业级的,但就是做不出这里的味道。”
和鱼翅汤一样,这也是满满一大碗。不知道的人会各叫一碗,那可要吃撑了。还是男友帮我盛饭,白米饭上放着炖得极烂的红烧肉、热腾腾的汤汁和配色用的小菜。
“看起来很好吃。”我发自内心地感叹。勾了芡的浓郁汤汁发出麦芽糖般的晶莹光泽。
“要享用喽!”我虔心低语。
在已经无法把感想化作语言、只想尽快和眼前食物融为一体的焦急心情下,我把白色汤匙不停运往口中。饭粒饱满,裹着五香味的汤汁,有种独一无二的味道。光是白饭浇上汤汁,就已十分美味了,何况那红烧肉……这世上竟有这么好吃的东西!虽然是一大块肉,但炖煮得又软又嫩,汤匙可以轻易将其切开。味道渗入肉的每一丝纤维里,与其说口中含着食物,不如说像含着艺术品。咀嚼之间,心情变得非常愉快。
“看来,珠美也喜欢。”
我惊觉自己正默默埋头猛吃,一抬头,见男友眯眼带笑凝视着我。
“这里直到现在还不用瓦斯,而是用焦炭当燃料。火力超强,才能烧得这么透,特别好吃。也只有这家店,才能让我爸爸完整地吃完一餐。”
“那是当然。”
我自己盛了第二碗。肚子几乎撑满,但还是觉得可以再吃。结果,男友吃了四碗,我吃了三碗。最后,肚子实在撑得难受,裙扣差一点爆开。
“不能动了!”
沉浸在幸福的余韵里,轻呼一口气。好像和男友乘着小竹筏,随波荡漾,仰望满天星斗。
满满的一大碗饭,不剩一颗饭粒,全收进我和男友的胃里。如果男友不在眼前,我真的会不顾形象,直接躺在榻榻米上。
男友喝了一口热茶,突然坐直,表情严肃。我以为自己做出什么不得了的失态行为,赶紧端正姿势。该不会他已经讨厌我了?
“唔,我今天有些话,想对珠美说。”
男友的表情看上去更加窘迫。我霎时想到,他可能要提分手。一定是觉得我可怜,所以在最后请我吃一顿好的。
“刚才说,我明年要去加拿大……”
男友语气缓慢。
是想在离开前分手吗?男友的表情更为难,让我看不下去。这半年来,我们去过各种餐馆吃饭,光是那样,就已十分快乐,不论他要说什么,我已有心理准备。
“珠美愿意一起去吗?”
我愕然抬头,他满脸通红地看着我。
“你愿意和我结婚吗?”
“啊?可是……”我只这样说,便低下头。
“我了解,我是在一切都了解的情况下求婚。如果你真的忘不了那个人,我们只做一起吃饭的朋友也没关系。和你在一起,我感到幸福。”他的声音略带哽咽。
我的前男友因为车祸,突然消失在我眼前。他也是我的同事,所以男友也知道这事。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和异性交往,男友是那件事以后我第一个交往的人。
我低头眨眼的瞬间,啪嗒啪嗒,泪水掉落,种种思绪在胸口炸开。
“这是我爸的遗愿,选老婆时要选懂得这家餐馆饭菜味道的对象。”
这个想法太奇怪,我不觉地抬起头,扑哧一笑。
“好有趣的遗愿。”我笑着擦掉脸颊上的泪水。
“就是啊,不过,我也这么认为,能和自己一起享用美食的对象最好。”
“可是,光凭这点就决定,妥当吗?其他方面也需要考察啊。”
这时,男友笑着说:“那些都已考察过了。”
哪些?我用眼睛问他。
“我妈常说,要决定另一半时,就跟她一起吃饭,能一点不剩、通通吃光的对象,钱包交给她也没关系。”
“啊?”
的确,照这个标准来说,我或许合格。
“谢谢你。”
回答中含有太多的意义。如果确定是他,我已认定是余生的未来或许又可以自己做主、从头开始了。当然,这个时候被求婚,我很惊讶,但在我心里,也确实梦想能永远和男友这样相对。
“真的愿意接纳我吗?离出发还有一些时间,珠美可以好好考虑。”大概我的表情传达出我接受求婚了,男友的声音在我耳朵深处愉悦地回响。
“也是,我必须认清你是不是一辈子给我吃美食的对象。”我半开玩笑地回答。
和喜欢的人自在交谈的小幸福,很久不曾想起了。瞬间,一股充沛的感情席卷而来,我好想放声大哭,但是,肚子撑得太满,我只能茫然地望着男友。
付钱时,柜台里的女人咧嘴轻笑:“少爷,有好事了吗?”话意有所指,男友的脸一下子红到耳根。
“下回再来报告。”
男友赶紧付钱,像要堵住女人的嘴。
“很好吃。”我大声说,像要让厨房里的师傅都听到似的。肮脏?岂有此理,这家店可是让爱美食者魂牵梦萦的地方。
走出餐馆,天色已暗,气温有点低。
“散步到公园吧?”男友的手掌温柔地包住我的手。
“加拿大很冷吧?”
“我们去的是海边城市,一定有很多新鲜的鱼贝。”
月光皎洁,照在港口停泊的船上。
吃红烧肉课文读后感
吃红烧肉课文读后感读后感就是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或几句名言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
读后感的格式(简单的说):
第一段 把书中主要内容,加以概括,作者写了什么,想表达什么.
第二段 选择一个比较重要的点,也可以是自己认为重要的地方,用自己的话加以表达,我觉得哪哪哪比较好,我有什么样的看法.
第三段 联系实际生活,把书里的和生活中的结合起来,抒发下真情实感,生活中怎么怎么样,我觉得怎么怎么样,我学到了什么.
做到以上3点,那么这篇读后感基本就出来了
当然 不一定就三段
中间可以自己分,详略得当就好
但是 结构层次一定要鲜明,读和感结合,重点在“感”上.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题目可以用《×××读后感》,也可以用《读×××有感》.
读后感的格式(简单的说):
第一段 把书中主要内容,加以概括,作者写了什么,想表达什么.
第二段 选择一个比较重要的点,也可以是自己认为重要的地方,用自己的话加以表达,我觉得哪哪哪比较好,我有什么样的看法.
第三段 联系实际生活,把书里的和生活中的结合起来,抒发下真情实感,生活中怎么怎么样,我觉得怎么怎么样,我学到了什么.
做到以上3点,那么这篇读后感基本就出来了
当然 不一定就三段
中间可以自己分,详略得当就好
但是 结构层次一定要鲜明,读和感结合,重点在“感”上.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题目可以用《×××读后感》,也可以用《读×××有感》.
作文尝红烧肉后的感受50字
红烧肉
我最喜欢吃的就是红烧肉了,因为妈妈是做这道菜的高手。当然喽,“强将手下无弱兵”,我自然也成了做红烧肉的“高才生”了。
这不,今天就该轮到我掌勺了。吃完早饭,我就来到了菜市场。来到卖肉的摊点,我左瞧瞧,右看看,卖肉的师傅也情不自禁地问了起来:“小朋友,买肉吗?”我回答:“嗯,五花肉,十二元一斤,卖不卖?”经过我的一番口舌,师傅终于答应了。我拧着一块上等的五花肉回到了家里。
我先把肉用清水洗干净,切成块,放入菊花锅中,再加入水,水比肉高一指,行哩!再加入配料∶两只八角、三四片生姜、五六根葱,盖好锅盖。“啪!”随着一声响,打开煤气灶,用猛火煮,约十分钟,等锅与盖之间的缝儿冒气时,用勺将锅中的沫子撇出来,在用小火烧十分钟。等闻到肉的香味,再倒入三两冰糖,两勺老抽酱油,半勺食盐,盖好锅盖,继续用小火焖烧。不一小会,空气中散发着浓郁的肉香。再过十分钟,等汤黏稠了,关掉煤气灶,把红烧肉放进盘里,只见盘中的块块红烧肉似红玛瑙一般,红红的,闪闪发光。使人一见之下就产生想吃的欲望。
我立马搬去给妈妈品尝,妈妈吃了一块,点点头,竖起大拇指夸道:“长江后浪推前浪,我后继有人啦!”我也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块,嗯,真好吃,更何况这是我用我自己的汗水换来的。
我最喜欢吃的就是红烧肉了,因为妈妈是做这道菜的高手。当然喽,“强将手下无弱兵”,我自然也成了做红烧肉的“高才生”了。
这不,今天就该轮到我掌勺了。吃完早饭,我就来到了菜市场。来到卖肉的摊点,我左瞧瞧,右看看,卖肉的师傅也情不自禁地问了起来:“小朋友,买肉吗?”我回答:“嗯,五花肉,十二元一斤,卖不卖?”经过我的一番口舌,师傅终于答应了。我拧着一块上等的五花肉回到了家里。
我先把肉用清水洗干净,切成块,放入菊花锅中,再加入水,水比肉高一指,行哩!再加入配料∶两只八角、三四片生姜、五六根葱,盖好锅盖。“啪!”随着一声响,打开煤气灶,用猛火煮,约十分钟,等锅与盖之间的缝儿冒气时,用勺将锅中的沫子撇出来,在用小火烧十分钟。等闻到肉的香味,再倒入三两冰糖,两勺老抽酱油,半勺食盐,盖好锅盖,继续用小火焖烧。不一小会,空气中散发着浓郁的肉香。再过十分钟,等汤黏稠了,关掉煤气灶,把红烧肉放进盘里,只见盘中的块块红烧肉似红玛瑙一般,红红的,闪闪发光。使人一见之下就产生想吃的欲望。
我立马搬去给妈妈品尝,妈妈吃了一块,点点头,竖起大拇指夸道:“长江后浪推前浪,我后继有人啦!”我也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块,嗯,真好吃,更何况这是我用我自己的汗水换来的。
七块红烧肉阅读理解答案雨的作用
主要通过母亲的行为和细节描写塑造母亲的形象。
1、一路上母亲不让“我”背行李,把红烧肉留给“我”,表现母亲是一个爱孩子、心疼孩子的人。
2、母亲自己舍不得吃红烧肉却带给船上的女人,表现母亲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
3、母亲坚持自己背行李、双脚浸水却一直没有告诉“我”的细节,表现母亲是一个要强、忍耐的人。
4、突出了红烧肉的珍贵,表现了母亲对“我”深沉的爱。七块红烧肉照应题目,也呼应后文母亲拿了三块红烧肉回报船上的女人的情节。
1、一路上母亲不让“我”背行李,把红烧肉留给“我”,表现母亲是一个爱孩子、心疼孩子的人。
2、母亲自己舍不得吃红烧肉却带给船上的女人,表现母亲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
3、母亲坚持自己背行李、双脚浸水却一直没有告诉“我”的细节,表现母亲是一个要强、忍耐的人。
4、突出了红烧肉的珍贵,表现了母亲对“我”深沉的爱。七块红烧肉照应题目,也呼应后文母亲拿了三块红烧肉回报船上的女人的情节。
《红烧肉》的读后感怎么写?
中国的历史悠久,地大物博,南北方美食数不胜数。中国的饮食文化与烹调技艺是它的文明史的一部分,是中国灿烂文化的结晶。中餐的菜肴名称也别具特色,富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给人以美好的回味。读了《舌尖上的中国》这本书后,让我对中国的美食文化,有更深的了解,同时让我产生了想去旅行想去品尝全国美食的愿望。回想我也曾经也去旅行过,比如北京、青岛、南京、扬州、无锡等。但是我只是吃过肥而不腻的北京烤鸭,品种齐全的青岛海鲜,香鲜味美的南京盐水鸭,原汁原味的扬州炒饭。有好多旅游地点的美食我还没有品尝到,比如说《舌尖上的中国》介绍的扬州的鉴真素鸭、文思豆腐、清炖狮子头、扬州大包子。我还都没一一品尝过。忽然觉得有点遗憾,觉得应该去尝尝那的美食才不枉旅行一次。喜欢吃美食,也喜欢旅行,因为我喜欢那种氛围,喜欢新的环境,喜欢历史的痕迹,喜欢品尝美味的特色小吃。如果在烟雨的江南,撑着一只油纸伞,走在那雨巷,走在那白墙黛瓦的古典房屋之间,那定是另一种心情。或许还会坐上一叶小舟,走水路欣赏那江南的朦胧之美。或许还能坐在小楼上一边欣赏着朦胧的江南烟雨一边品尝着江南的特色小吃,例如翡翠烧卖、鲜肉汤包等。那该是多么的惬意呢!中国由于历史悠久,不仅拥有烟雨的江南风景,还拥有独特的美食,我记得《舌尖上的中国》这本书中提到了重庆的麻辣火锅,我也是个爱吃火锅的人,我喜欢火锅的味道,也喜欢吃起来酣畅淋漓的感觉。书中提到在重庆每家火锅店都有自己炒制底料的秘方,可见重庆的火锅味道多种多样。重庆的火锅不仅味道多种多样,而且菜品也是多种多样,传统的毛肚火锅以牛的毛肚为主。正宗的毛肚火锅的菜品用的几乎都是牛身上的肝、心、舌、背柳肉片、血旺、和莲白、蒜苗、葱节、豌豆尖等素菜。真想有机会去重庆品尝这等美食,会不会让人流连忘返呢?从美味的火锅之都出来,是不是想来点清淡的食物呢!我想要是我还真想来点清淡的,例如美味的鲜笋。我去过黄山,那里有卖一种笋干的,食用前要在清水中泡上两三天,再用高压锅蒸。蒸好后即可用来食用,比如做成笋干红烧肉、老鸭笋干汤之类的。这种笋干的味道虽不如刚挖的鲜嫩,但口感也是极佳的。如果有幸去黄山旅行一定要带回来几包才好。吃过了南方的火锅、笋干后是不是应该来点南方的主食呢!南方的烧麦口味不错,是大众喜爱的食品之一。烧卖包皮透亮,味咸椒香。糯米陷松软而不熟烂,粒粒可数。吃了南方的烧麦我才体会到,我在北方吃到的有多么不正宗,北方的烧麦馅是像小笼包馅一样,不似真正的烧麦里面是糯米。现在真想再品尝一次形如石榴,洁白晶莹,馅多皮薄,清香可口烧麦。南方的美食数不胜数,北方的美食也不少啊!北方虽没有烟雨朦胧之感,但是有粗犷豪放之气。给我另一种感觉,如果在白雪皑皑的冬天,屋外寒风刺骨,在屋内暖洋洋的吃着东北的酸菜炖白肉,那真是爽啊!酸菜炖白肉是以酸菜和猪五花肉为主要食材的东北菜,口味酸辣,营养价值丰富,具有补肾养血、滋阴润燥之效。我家冬天也会做酸菜白肉吃,我家虽不是在东北,但是我感觉酸菜的腌制方法与东北人家的差不多,《舌尖上的中国》也说了这个酸菜的做法,让我更加坚信了这点。我家在做酸菜炖白肉时还会放入血肠,血肠是现杀猪时,用大盆装些盐水接血,然后在开水锅内稍煮凝结成血块,再将血块捣碎后灌肠,扎紧捆实即成。血肠味道浓香,油而不腻。血肠与酸菜和白肉放一起那味道别提多棒了,每次吃的时候都比较喜欢吃血肠,味道很是不错,这菜也是很下饭。说了这么多的美食,我还没介绍我家乡的美食呢!我的家乡美食是驴肉火烧。驴肉火烧就是把熟驴肉夹到火烧里食用,火烧口感酥脆,驴肉肥而不腻,回味醇厚。驴肉火烧加羊杂汤一起食用味道再好不过,羊杂汤虽然不是我们家乡的特色美食,但是我认为做得也是极好的。真希望我家乡的美食也能上《舌尖上的中国》这本书,古时不是有句话叫“天上龙肉,地下驴肉”嘛!可想而知驴肉的美味,再配上我们那酥脆的火烧真是让人吃不够啊!我想有时间不如让我们抽出时间去旅行一下,去品尝下天下的美食,或者停下手里的工作去做一顿美味的佳肴犒劳自己一下,这样不是很好么。希望《舌尖上的中国》这本书能出第二册,让我们更加了解天下的美食。我也希望以后再去旅行时能品尝到《舌尖上的中国》一书中提到的美食。《舌尖上的中国》一书感动我的不仅仅是食物的味道,还有历史的味道,记忆的味道!让我们一起去旅行,一起去感受舌尖上的美味吧!
本文标题: 七块红烧肉读后感(文题“七块红烧肉”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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