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王遗梦读后感350(《狼王梦》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8-09 13:34:48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8

《狼王梦》读后感,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我...

狼王遗梦读后感350(《狼王梦》读后感)

《狼王梦》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狼王梦》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狼王梦》读后感1

  暑假里我读完了沈石溪的所有动物小说,读了以后,我对动物们有了很深的了解,我很同情那些小小动物们,我觉得他们生活在自然界里,处处都存在危险,朝不保夕。我还知道了它们和人类一样,也有喜怒哀乐、也有爱恨情仇,也有伟大的父爱、母爱。

  读了这些动物们的故事以后,我对小动物们产生了很深的感情,我觉得人类有时候其实比动物还要残忍,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乱砍乱筏,还把加工厂的废水废气到处乱排,污染了环境,破坏了生态平衡,使大量的动物失去了他们的家园,还有的人直接猎杀动物。我一想到书中写的那些动物小幼崽失去妈妈或者妈妈失去孩子的情景,我就觉得特别难过,所以我一定要爱护小动物。

  我家窗外有一个蜜蜂窝,我刚发现它的时候,只有两个手指宽,里面只有一只蜜蜂,还有许多蜂卵,我把蜂窝指给奶奶看,奶奶想把它弄掉,说蜜蜂窝离窗子太近,以后蜜蜂多了会蜇人。我没让奶奶那么做,我觉得这是蜜蜂的家,我不忍心让这些小蜜蜂无家可归,后来,我经常观察他们,看它们的数量不断增加,蜂窝也越来越大,我就觉得特别开心。每次遇到狂风暴雨,我都非常担心它们的安危,我会想出各种办法为它们遮风挡雨,只有风雨过后看到它们还安然无恙的呆在那里,我才会安心。现在它们已经有一个拳头那么大了,蜜蜂也已经多得数不清,但是它们从没蛰过我。它们也一定把我当成了它们的朋友。

  读了这些《狼王梦》,我还弄得了母爱的伟大,我现在知道妈妈为什么希望我好好学习了,我再不惹妈妈生气了。

  我觉得读书不仅使我增长了知识,还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狼王梦》读后感2

  最近,卢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叫《狼王梦》。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这个故事令我回味无穷,让我深思。

  这个故事主要讲:在浩瀚的尕玛尔草原的一个石洞里住着一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的丈夫黑桑有一个狼王梦,为了实现这个梦想,他不慎被野猪撞破头颅,最后死了。紫岚在痛失丈夫后,独自在绝境中生下四只狼崽。她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完成丈夫的遗愿,实现狼王梦想。她不顾一切地训练自己的孩子,渴望其中有一只会成为狼王。可能是紫岚太心切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三只小公狼都先后死去,致使她的希望破灭。最后,她只好把全部的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机智地和金雕周旋,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为了完成梦想,她放弃了爱情,舍弃了美貌,还失去了一条腿直至生命,最后却只剩下悲伤和绝望……

  狼的本性虽然残忍自私,但它们却对自己的孩子充满了母爱。读完这个凄美的故事,令我想到自己辛劳的父母无私的付出,懂得父母的唠叨和严格的要求,也是一种爱的体现。让我们一起付出爱,使我们的心充满梦想,为它而奋斗吧!

《狼王梦》读后感3

  暑假到了,爸爸给我买了许多课外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只母狼紫岚很想完成死去丈夫公狼黑桑想做狼王的遗愿,想让自己的狼崽当上狼王。紫岚本来生了五只狼崽,不幸的是一只狼崽却在生下来的时候在洪水中淹死,失子之痛,更让它下定决心,要让自己的狼崽当上狼王,年龄最大的狼崽黑仔,在紫岚的照料下,黑仔已经长成一只非常健康的狼了,可是,黑仔因为胆子太大而被觅食的金雕叼去了,紫岚并没有死心,继续培养第二只狼崽蓝魂儿,由于紫岚过于偏心小黑仔,导致蓝魂儿现在营养不良,但是在紫岚细心照顾下,蓝魂儿也逐渐成为一只体魄强健的公狼了。可是,在一次疏忽蓝魂儿最终死在了猎人的陷阱下,紫岚的最后一个儿子,也因为战胜不了狼王,而死在了狼王的脚下。在紫岚准备放弃的时候,她又把目光重新放在了女儿媚儿的身上,它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是抱着遗憾,把狼王梦放在了狼孙的身上……

  这个故事让我很感动,可怜天下父母心,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可以为了自己的孩子放弃一切,甚至是生命,我想大声地对妈妈说一句:“妈妈,我爱你!”

《狼王梦》读后感4

  世间最美的东西是母爱,最可怕的东西是野心。如果有一位妈妈,把希望孩子称王的野心和喜爱自己孩子的母爱结合在一起,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呢?在《狼王梦》一书中,狼妈妈紫岚就为了让孩子当上狼王,上演了这样的故事。

  我印象深刻的是那一次,紫岚的大儿子黑仔很亲热地依偎在妈妈身边吃奶,这是多么温馨的一幕啊。但是紫岚母亲发现这丝毫不配当狼王的凶猛,很绝情的把孩子打到一边,由此来激怒孩子,呼唤黑仔内心的野性。我在心里难受地想:“何必哪紫岚,有着那么大的野心干什么?放弃那么珍贵的亲情去训练孩子当狼王,即使孩子有幸真的当上了狼王,也会因为你的绝情而处处为难你的。再说要是没登上那狼王宝座呢?……”

  最后,紫岚的所有雄性孩子都死了,她的狼王梦也破碎了。这一切,无疑与她不择手段地培养孩子成为狼王有关。我们要向紫岚放弃亲情望子成龙而致敬,也要批评她野心过大。生活中,一方面我们要掂得清舍与得,舍去一定的东西,才能获得更好的东西,不要舍不得自己所拥有的,也别想要获得所有的好事,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另一方面,不要怀着太大的野心,妄想能获得什么特别好的东西,从而失去我们本来所拥有的。

  你说,生活中难道不应该把握好舍与得吗?

《狼王梦》读后感5

  在动物中一般都是雄性称王,可是,有一匹沈石溪笔下的母狼,创造出了奇迹。

  那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的伴侣黑桑不幸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头颅。黑桑去世前告诉过紫岚他想当狼王。他死后,紫岚便专心辅导她们的孩子。然而,她的孩子因为各种原因并没有当上狼王,于是她又努力地想让她的孙子当上狼王,最后,她为了孙子当上狼王,与凶猛的金雕同归于尽。

  在这篇文章中,我知道了有些事情不一定是雄性才能做到的,有些事情雌性也能做到,而且雄性做地没她们好。文中的紫岚,是匹充满母爱的狼,她聪明、勇敢。她虽然没有看到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但她努力了,为后代付出了,她可以毫无遗憾地离开了。

  我们要学习紫岚坚持不懈地精神。可能我们完成一件事十分困难,但如果你努力,付出了,你就会在你的一生记上“成功”这两个字。我们也要学习紫岚身上的“花木兰”精神。只要努力,女生也能做得比男生好。在夏令营,我变成了22人中的王者,在领袖班,我当上了副队长……这也证明了古代著名的女将军花木兰说的一句话:谁说女子不如男?

  另外,紫岚身上的母爱使我感动,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她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呵护我……

  如果大家想认识坚持不懈、内心强大的紫岚,请来看《狼王梦》吧!

《狼王梦》读后感6

  至今为止,我认为自己读过最好的一本书莫过于沈石溪的《狼王梦》。是它带着我走进了狼的世界。

  《狼王梦》的主角是一匹叫做紫岚的母狼,她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用严酷甚至算得上残忍的方法教育训练着自己的孩子们,只愿有一个孩子能成为狼王。而她也因此失去了青春,最后和一只对子孙有危害的老雕同归于尽。

  紫岚的死亡让我潸然泪下,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虽然她对孩子很残忍,但那只是对孩子们的磨炼。文中有句话没有血与泪的教训,哪来刻骨铭心的牢记。这也是紫岚的写照,她一次又一次失败,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一个一个死去,她不可能不伤心痛苦,但狼的世界就是这样,弱肉强食也是世界的规则。

  她虽然没有成功,但在过程中,她的坚强让我震惊,那个梦想真的值得用一生去换吗?我不知道现实中,居里夫人也是,她不顾身体的健康,一直研究,不管有多少困难,她也没有停下。为中国做出巨大贡献的钱学森也是。他们不在乎自己,即使赌上生命也不后悔!我知道是他们坚定的信仰给了我力量。虽然不知道能不能成功,但是他们可以不顾一切地去拼搏一个梦想,我为什么不可以呢?只要努力了,一切都不重要!

  是啊,我终于明白了,梦想就是信仰,只要有了信仰,就不会迷惘!

《狼王梦》读后感7

  在我小的时候,我认为狼是凶残、狡猾的冷血动物。但当我看完了《狼王梦》这本动物小说后,感受到狼也是有爱、有梦想的。

  在宽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地产下了四只小狼崽。但是这个不同寻常的遭遇只是故事的开端,紫岚为了让狼崽们成为“狼王”,花了多少心血和痛苦,甚至还变成一只跛腿狼,它在惨烈的斗争中,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们一败涂地,却不伸出援救之手。无奈之下,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它要狼崽们懂得以自己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紫岚拼尽全力,也没有把儿子培养成狼王。但我们相信,总有一天,紫岚的后代一定会成为一代狼王。紫岚的狼王梦一定会实现的。紫岚是一个伟大的女狼,独自抚养着四个狼崽儿。

  整本书描写的十分细致,让我们感受到了狼的生活、品质。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而不断更新,但是生命中残酷的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 精神是永远不变的。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知道什么是爱,让我回忆起我亲爱的母亲,我以后要爱我的母亲,要回报我的母亲一辈子,让我的母亲终身难忘!

《狼王梦》读后感8

  有一种爱,无形,却离我们很近;平凡,却震撼人心……这就是母爱。

  温暖的灯光下,我津津有味地翻阅着沈石溪的《狼王梦》。这是一个关于生命、爱与梦想的故事。

  母狼紫岚有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紫岚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她想到了不远处的马鹿场。那儿有强壮的马鹿,但也有大白狗和致命的子弹。为了把后代哺养得更强壮,她不顾一切铤而走险,眼神中没有犹豫,没有畏惧,这就是母爱的力量!

  四只狼娃渐渐长大,紫岚的爱和梦想越来越强烈。起初,她把精力都花在大儿子黑仔身上,可大儿子成了老雕的美食。悲愤的紫岚将目光转向二儿子蓝魂儿,可二儿子中了猎人的圈套,为了不让宝贝遭猎人的残杀和猎狗的奚落,紫岚忍着痛果断地咬断了它的喉咙!紫岚只能指望三儿子双毛,这是一只瘦弱、自卑的“小小狼”,但经过紫岚精心地喂养,身体逐渐强壮,捕食技艺精进。屡遭打击依然不放弃梦想,这就是母爱的执着!

  不幸的是,紫岚的精力全都白费了——双毛被狼王活活吃掉了!没有了雄狼崽,怎么办?她想到了女儿媚媚。这时的媚媚已快当狼妈了,不时传来幸福而又痛苦的叫声。紫岚能做的,就是帮幼狼解除来自天空的威胁——老金雕。为了狼孙安全,她选择与老金雕同归于尽。为了孩子,可以舍弃一切,这就是母爱的全心全意!

  母爱就是这样的别无所求,这样的至高无上——合上书,我发现自己早已热泪盈眶!无数望子成龙的母亲,为子女全心付出,却未必能如愿。或许爱是把双刃剑,但我认为,爱没有罪!

《狼王梦》读后感9

  狼,在人类的字典里就是凶残的代名词,千百年来,人一直想把他们赶尽杀绝。可是,狼也有亲情,也有爱。

  沈石溪用他的笔,将人们带入了狼的世界之中。在没有奶水喂养小狼崽时,母狼紫岚便用死去的狼儿充饥;为了塑造六亲不认的“狼性”,紫岚用狼牙狼爪狠狠地揍亲生儿女;在双毛挑战狼王失败后,饥饿的狼群一拥而上,将它撕成了碎片……这似乎很不符合“人道”,却符合“狼道”。要在自然中生存下去狼只能将亲情扭曲为最无奈的残忍!沈石溪把狼的生存逻辑、狼的喜怒哀乐和狼的灵魂表现得淋漓尽致。读了他的文章,你也会不由得融入进去,随着故事的发展而欣喜、而悲哀。

  自然锻造了狼的本性:残忍,不近“人情”。在人的角度看,狼可以吃掉同类,可以为食物自相残杀,是极冷酷的。可是,如果狼性不那么冷酷,就会被弱肉强食的自然淘汰。狼不是人,人也不是狼。人不能理解狼的血性、狼的苦衷。

  母狼紫岚的所作所为是如此的黑白分明,又是如此的干脆。它为了实现黑桑的遗志,不惜付出自己的青春,在紫岚眼睁睁地看着狼王梦一次次破灭时,它那种无能为力的辛酸又有谁能理解?最后,它同夺去黑仔性命的金雕同归于尽,将狼王之梦寄托在了狼孙身上。这是一种何等的悲壮!

  自然铸就的狼道是那么无情,那么惨烈,却也是那么理性,为人道所不及。紫岚的爱、恨、情、仇从另一个角度看,甚至超越了人类。沈石溪从各个方面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让我们潜入狼的世界,感受那份截然不同的苍桑……

《狼王梦》读后感10

  狼,在我们的心目中一直是凶残、狡猾的动物,而在《狼王梦》这本书里却大不一样。你看:紫岚是一匹母狼,在一条铺满鹅卵石的`古河道上,与一条大白狗斗智斗勇,顺利地生下了5只小狼崽。可是天公不作美,突如其来的大雨夺去了一条小狼崽的命,剩下的4条小狼一个一个成为紫岚的希望。首先是黑仔的力量和智慧胜过同类,在别的小狼都指望母狼带来的食物时,它却自己猎食了一只小松鼠。可惜,在紫岚打猎时它跑出去捉小动物,玩耍时变成了一只金雕的嘴中食。接着,蓝魂儿成为了狼群中的佼佼者,可是在一次狩猎时上了当——被捕兽夹“咬”住了。紫岚为了不让它受苦,撕碎了蓝魂儿。然后,是自甘平庸的双毛,在紫岚的特殊训练下,向狼王洛戛发起了挑战,在快要胜利的那一时刻,老王发出了不可一世的怒吼,双毛还原了状态,被洛戛反杀了。最后,紫岚出于对儿女和狼孙的爱,与一只可恶、狡猾、老练的老金雕同归于尽,血洒碧空……

  我想起了妈妈,她对我的爱是无微不至的。每当我生病时,她总是一直陪着我,为我尽心尽责地服务,一点也不顾及自己的身体。等我病好了才会松一口气,她才安心地睡觉。为了照顾自己的孩子,母亲由原来娇嫩的女孩变成了坚强的“女汉”!

  母爱的伟大,是没有极限的,不管是动物还是人!

《狼王梦》读后感11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他被大家称作是动物小说大王,他曾获得过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奖等很多大奖。

  本书主要写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我猜一说到狼,你们肯定会说狼是一群自私而残忍的食肉动物,可是文中的紫岚虽残忍,但是它对自己的幼崽则充满了母爱,更充满了期待。紫岚有五只狼儿,有一只狼儿刚一出生就被无情的风和雨冻死了。剩下的四只狼儿活着,母狼紫岚一心想要把其中的一只狼儿培养成未来的狼王,完成它们父亲大公狼黑桑的遗愿。大狼仔叫黑仔,被紫岚培养成了一只健壮有野性的小狼,可是有一天因为一个意外,黑仔被金雕给吃了,伤心的紫岚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二宝蓝魂儿身上,不到一年时间,蓝魂儿被紫岚培训成了一头有勇有谋的狼,可是天不遂人愿,蓝魂儿中了猎人设的圈套,被紫岚亲口咬死埋了,悲痛欲绝的紫岚把最后的希望放在三宝双毛的身上,把不自信的双毛培训成了充满霸气的狼,在双毛和狼王比拼的最后阶段,因为性格上的缺陷导致失败,被群狼吃掉了。年老体衰的紫岚被最后的孩子媚媚赶出洞穴,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为了自己的狼孙不被金雕偷吃,结果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很多道理,第一,就是我们要有梦想,然后付出行动,才有可能成功;第二,做事要选对方法,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第三,要有感恩的心。

《狼王梦》读后感12

  《狼王梦》是一部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它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一只母狼如何培养三只小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大自然生存的狼群,刻画的淋漓尽致。

  在日曲卡山上,有一匹优秀又美丽的狼紫岚,它生下了四只小狼,它们是狼群中最优秀的狼,它们继承了狼群中的优良血统,紫岚立志把它们培养成草原上唯一的狼王。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噩运总降临于紫岚的头上,大儿子被金雕吃掉。二儿子死于了猎人的兽夹。紫岚把希望寄托给最后的一个儿子双毛,在即将成为狼王的一瞬间,被狼王的一声吼叫,被吓的魂飞魄散,最后被狼群分尸而食。自己唯一的女儿媚媚也背弃了它。最后抱着遗憾永远离开了尕玛尔大草原。

  读后我一直不明白紫岚为什么会因为狼王梦而失去生命,后来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梦想,有些人为了完成梦想,不惜一切代价,包括他们的生命,紫岚不惜生命,用它的智慧让他的儿子当上狼王。每一个家长都望子成龙,希望他们的孩子成为人群中的姣姣者,所以他们为我们付出了很多,用他们的双手和汗水,让我们不输在起跑线上。我妈妈也不例外。她总要求我书写要整洁,不看电视、电脑等啦,写作业要又快又准确啦,等等很多事情。我很烦,有时候还抗议。可是我读了《狼王梦》以后,我明白了父母的一片苦心,也明白了人们常说的一句话:“可怜天下父母心。”

《狼王梦》读后感13

  在许多的人眼睛中,狼是一种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们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因为狼有些人也受过伤,严重的话可能死去。但是狼也分好和坏,不是所有的狼都是凶残的,狼之间也有感情如友情、爱情、母爱。想到狼我就想到《狼王梦》这本书。

  有一匹母狼叫做紫岚,它爱上了一匹公狼叫作黑桑。它们策划着想坐上狼王的位子上,但是后来在竟争里不幸去世了,紫岗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孩子身上,然后在危险中生下了五匹健康的小狼。

  第一匹狼崽在寒冷的天气下被冻死了。第二匹狼崽黑仔对世界的好奇心死于金雕的嘴下。第三匹狼崽蓝魂儿倒是英武死在了猎人的陷阱下。第四匹狼崽在小时候受哥哥们的压迫留下了心里自卑的阴影占了下风,死于众狼口中。紫岗为了把这四匹狼崽培育成“超狼”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它总是擦肩而过,紫岗不顾一切生命保护了媚媚和它腹中的孩子,和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自主的为它的经历敢动,它把一生都放在了梦想上,不但没有成功还令自己的孩子死去。但也是出于对孩子的母爱吧!媚媚的孩子是否能成为狼王?好期待呀!

《狼王梦》读后感14

  今天,我读了一则故事,名叫《狼王梦》。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她的丈夫黑桑想得到王位,但很不幸的是,他在一个叫鬼谷的地方,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头颅。那时的紫岚已经怀孕,她千辛万苦地给孩子找吃的。想让他们其中一个成为狼王,完成父亲黑桑的遗愿。可惜,紫岚培育的黑仔被金雕吃了,蓝魂儿中了猎人的陷阱,母亲不忍心看到蓝魂儿被猎人打死,无奈亲口咬死了她,双毛在争夺王位时被意外咬死,只剩下了女儿媚媚。最后,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了,她的女儿媚媚也生下了自己的宝宝。紫岚只想着以后有一位自己的孙子能成为儿狼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有一个母亲是不望子成龙的,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长大以后能够成才。你错时,她会打你几下,骂你几句,可这都是母亲对我们的爱。只要我们用心去体会,用心去理解,一定能发现这份爱。其实,这份爱无处不在,就在妈妈的一句问候里,一句叮咛里。所以,我们要了解父母的一举一动,他们都是为了我们。

  有一次,我在打羽毛球,妈妈就在一旁坐着,看我打。妈妈不断地鼓励我,希望我能打得更好。当时我太小,还不懂,就说:“我不是打得很好嘛,干嘛要说我。”后来,我才慢慢明白,那是妈妈对我一种爱的表达。

  爱,无处不在,只要你用一双智慧的眼睛去观察,你就会发现,爱就在你身边。

《狼王梦》读后感15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它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对小狼的给予的伟大母爱,想让狼儿们当上狼王。

  事情是这样的: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卧着一只母狼。它的名字叫紫岚,她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紫岚忧虑狼崽是否能平安出世是否有足够的奶水。她怀孕后,食量大的惊人,总是吃不饱,而且一直没有捉到可口的动物,饿极了只能用老鼠充饥。

  一天,紫岚想到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在附近,有一个养鹿场,它想去叼一只鹿补补身子,那天晚上,紫岚叼了一只鹿后反回洞里。可是,如果叼回洞的话,鹿血已经变冷,所以它吸完血再回去。路上下起了大雨,紫岚只能露宿了。在路上,它就生了。一共五只狼崽,由于太粗心落叼了一只。等它发现时,已经晚了。

  那几只狼崽,三公一母,一只叫黑仔,一只叫蓝魂儿,一只叫双毛,母的叫媚媚。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四只狼只剩下了媚媚。不过,媚媚将会继续繁殖,来完成紫岚的狼王梦。

  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我们的母亲一直爱着我们,只要有爱,一切将会实现!

《孤独》读后感作文350字

《孤独》读后感作文350字1

  周末回到家中,牛牛就迫不及待的让我陪她阅读新买的绘本《一只孤独的乌鸦》。看着这只让我们母女感到熟悉的彩色乌鸦,张云鹏不禁问道:“妈妈,这和我那本《一只与众不同的乌鸦》是同一只乌鸦吗?”应该是同一只乌鸦吧!不知这只彩色乌鸦又会发生什么奇妙的事情呢?

  彩色乌鸦感觉自己的生活缺少了什么,于是它苦苦寻觅。松鼠的榛子?人类喜爱的黄金?属于自己的一颗星星?这都不是彩色乌鸦所寻觅的。直到它遇到了一只羽毛闪烁光芒的乌鸦,它终于发现自己缺少的是什么了:——一个好伙伴!讲到这里我忍不住的问牛牛:“宝贝,你缺少的是什么?”

  “我不缺少什么!我的老师和小同学都是我的好朋友,妈妈是我最好的朋友!”牛牛快乐的回答。

  拥着幸福的小家伙,共同品味着彩色乌鸦拥有好伙伴后的喜悦与温馨,我在内心默默许愿——愿我们可爱的宝贝们都能拥有人生最珍贵的那份情谊——纯洁的友情。

  是呀!一本洋溢着爱的好书会让每一位读者深切的感受到浓浓的亲情,年幼的孩子也会有此深切感受!

《孤独》读后感作文350字2

  ——这是一本饱含孤独的书,厚厚的书页承载着厚厚的孤独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孤独是一开始就注定好的,在那本羊皮手稿中,从第一代人传至第七代,一直没有被研究透,而正因为家族中无人,也就不能知道家族的命运走向,我觉得这是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一个独具匠心的安排。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并不知道作者采用倒叙的手法,被一连串看似一样的名字弄得眼花缭乱,再去看作者著此书的目的,是要通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个社会现实。

  虽然我并不太了解拉丁美洲的历史,但是通过这本书,我能够感受到在那个年代,那片土地,那一群人类的内心。我想我是难过的,因为能够确确实实地感受到那份孤独与无奈。我想我又是幸运的,通过这本书,我学到的是该如何把握自己的命运,过好自己的生活。

《孤独》读后感作文350字3

  今年暑假,妈 妈带我去新华书店去买书,我就买了一本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我来自孤独星球》。起初我买这本书是因为我对这本书的题目好奇,但读完以后,我才深刻体会到了这本书题目的真正含义。

  江冰蟾,一个清高、骄傲的女孩。被称为“班花”的江冰蟾因为成绩好,又有点清高,骄傲,遭遇了班上以班长凌扬波为首的几个女生的故意与排斥,因为这些,让她内心深感困扰。江冰蟾有一个比她大一个月,但心理年龄起码比她小四岁的堂哥方天乐江冰蟾的堂哥方乐天,性格与江冰蟾截然不同。因为他活泼开朗,喜欢交朋友,给江冰蟾带来了快乐和对友谊的领悟。

  合上这本书,意犹未尽。我恍然发现,成绩不是最重要的,如果没有了友谊,只有最好的成绩,没有人会和你做朋友,也没有人会开心。友谊的力量是无穷的,

  我们每个人都来自孤独星球,小王子就是失去了玫瑰花,那我们呢?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一朵属于自己的玫瑰花。每一朵玫瑰花都有不一样的特点,有的是亲情,有的是友谊……但有一些东西失去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我们每个人是否把握住了自己的玫瑰花呢?

  虽然我们都是家人眼里的小王子,但我们都不要像小王子那样再错过那朵玫瑰花。即使那朵玫瑰花不如别的玫瑰花漂亮和完美,既然有缘相识,就值得珍惜!

《孤独》读后感作文350字4

  《孤独的小狼》是《绝境狼王》系列的第一本,一套共六本,是由美国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丝基创作的。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母狼生了下了一只名叫马卡尔哈达的小狼。他从小被遗弃,后来被一只母灰熊养大,并给它取名为“福狼”,然后在灰母熊身亡后,他用勇气重返狼群,并且找到了自己归属的故事。

  动物为了生存或者地位都需要勇气,人也一样。今天早上我去上美术课,由于代课老师有事开会,所以让另外一位老师给我们上课,我画完后还有一个小时,本打算在画一张卡漫,结果那位老师把我的画擦了涂涂了擦,又加上本不需要的背景,耽误了一个小时的时间。眼看着他把我的暗部加深,又把投影扩大,整个画面黑压压的一片,我的心情低落到了极点。本想告诉他这是我不想要的,但又不敢说出声来,心里格外难过,好几次,差点儿就说出来了,可话到嘴边又没了,只恨自己没有勇气。

  回到家后,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福狼越过火墙的片段––他被狼群误解成口沫病患者,被逼到火墙旁边,一时的愤怒让他鼓起勇气跃向火墙,在场所有的动物大吃一惊,这是他们第一次见四腿动物能跳这么高。

  福狼的勇气值得学习,他敢于面对困难不畏缩,才让他得以生存去营造更好的生活。勇气能让我克服困难,能让我大胆的说出自己的想法,能让我点亮人生!

《孤独》读后感作文350字5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曹文轩获得过国际安徒生奖提名奖,这本书主要围绕孤独来写的。其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阿雏》这篇文章。阿雏的爸妈是在阿雏六岁那年去世的。那一天,村里有捎消息:五里外的雏庄要放电影,阿雏的爸妈就去了。看电影的人很多,要渡河。可船行驶一半时,船翻了。阿雏的爸妈不会水,结果淹死了。出事后几日,大狗的爸爸在村头说:“当时船翻了,阿雏的父亲死死抱往我胳膊,幸好我从口袋里掏出手电筒,阿雏的父亲抓往了手电筒,大狗爸爸爸乘机松下手电筒,摆脱了阿雏的父亲,自己爬上了岸。阿雏就在人群中听见了,从此,他心里充满了仇恨,以为全村人都欠他的。阿雏长大以后,比同龄人高出很多,就欺负人,尤其是期负大狗,这一天,阿雏盯上了趴在船上玩的大狗,阿雏就解开了缆绳,阿雏也上了船,船离村子远了,过了三天,大狗饿极了,阿雏看见了一只野鸭,就跟着野鸭渐渐消失在芦苇从里。村里人找到了大狗,找了十五天也没找到阿雏。

  其实阿雏心里是善良的,在阿雏精疲力尽的时候,他仍然抓一只野鸭给饥饿的大狗吃,失踪在芦苇从里。做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不要因为一时仇恨,而错过了自己的生命。

  书籍让我获得知识,更懂得做人的一些道理,希望大家都能多看书,看好书。

《孤独》读后感作文350字6

  总起来说,范晔译《百年孤独》是一个非常可读的本子,又是作者第一个中文授权本,爱书人不可不收,尽管定价高点,也算是为之前的未授权本买单吧。但感觉也还有需要改善的地方:一方面,于译者来说,译文注释稀少,本可再多些;前言后记俱无,读起来倒也省事,但对初读者来说,缺少了一个了解作者与作品的机会;再者,有一两处译文费解的地方,老张曾百思不得其解,具体内容而今倒是忘了。另一方面,于出版方而言,封面设计本可更精一些,套封有些失望,如果内封换为布面或缎面,那可能就接近完美了。哈哈,得陇望蜀,人之常情也。具体评价为:原文——上上,译文——上,印制——中上。

  《百年孤独》是一部不能只读一遍的书,至少读三遍才能理出头绪,前提是需用心读。老张的第二遍预备从上海译文黄锦炎等先生译本开始,时间待定。黄译本当是第一个从原文迻译的中译本,广获赞誉,出版时间当在1991年中国加入出版公约之前,老张收存的精装珍藏本似乎是1993年的数印本,当属于盗版本了,不过孔乙己说过“窃书不算偷”,中国又属于发展中国家,老马先生何必大动肝火呢,还好这次出售了中文版权,尽管索价不菲,哈哈,这是题外之话,扯远了。

《孤独》读后感作文350字7

  《我来自孤独星球》是阳光姐姐伍美珍新出的一部小说,它很受人欢迎。故事中,阳光姐姐把江冰蟾写成一个比之前开亮多了许多的小女孩。她是两面派:在家像个“母老虎”,在校只是只“小绵羊”。学习好,老师喜欢她,她还是大队长,因此遭到很多人嫉妒。在一次不经意的聊天中,她对“绯闻男友”产生了好感,又因为母亲遭人陷害,差点惹上牢狱之灾而明白了亲情与友情的重要性。

  江冰蟾和我基本一样,我在学校学习还行,老师也很喜欢我,但有些人总爱告黑状(虽然自己告过黑状。但我会在一天内改掉),在老师面前少我说我坏话,本该没有的事,变的有了。但是我明白,他们是不让我当语文课代表。于是,我下定决心,我要和他们慢慢地去交流·沟通,渐渐地,他们便不再疏远我,让我感到了友谊的幸福和温暖!

  读了这本书,我忍不住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蛋壳组合中的韩笑·凌扬波·夏青为了嫉妒别人,就可以随便同学,你们这样做有意思吗?你们好好努力就是了,怎么还随便告同学,真不懂你们是什么心理?

  《我来自孤独星球》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情和亲情,是最牢不可破的东西!

《孤独》读后感作文350字8

  最早接触魔幻现实主义还是在影视剧中,当时还未曾读过《百年孤独》,虽然早有耳闻,如今读完只有震撼。马尔克斯用他史诗一般的叙事架构和细腻唯美的文笔为我们展开了一个荒诞而又真实的世界。跟随马尔克斯的脚步,我们见证了马孔多和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孤独之旅。

  孤独并非布恩迪亚家族特有的标签,它也是人类共同的命运,即是人生的常态。我们每个人孤独地来到这个世界,然后又孤独地离开,带不走任何一切,唯有孤独一同入殓,永世相随。

  如果说陪伴才是幸福的源泉,那布恩迪亚家族就是一个悲伤的共同体。即使他们血浓于水,可纵观他们的一生,之间几乎没有太多深刻的交流,反倒是梅尔这个亦真亦假的魔幻角色承载了一些短暂的幸福时光。

  孤独是一段漫长的旅程,长到你最后都感觉不到时间在流逝,因为时间变的不再重要。孤独也是一场短暂的旅行,短到当你开始享受它的时候,时间已所剩无几,因为生命的长度有限。我们能够做的就是通过铭记他人来充实自我,让每个孤独的个体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假如你也感到孤独,那么请不要悲伤,你的孤独并不孤独,最重要的是享受当下的生活。

  多年以后,当人类只剩下文字来寄托回忆的时候,《百年孤独》一定是其中之一。

《孤独》读后感作文350字9

  寒假里,我买了一套绝境狼王系列,第一本是《孤独的小狼》,我刚刚看完。

  里面讲述的是一只小福狼,从一出生就让母亲满心担忧,因为它的前爪上长着一块模糊的螺旋状条纹,好像脚掌里长着一颗旋转的星星,这个与众不同的标志使得小福狼从小就成为有缺陷的被诅咒的狼崽,为了保持狼族血统的纯净,这类狼崽会被遗弃在荒野之上,直到死亡降临。在它的生命之火即将熄灭之时,意外被一只母灰熊雷霆之心救起,雷霆之心渐渐把福狼养大,教会它狼族生存最普通的本领,还一起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情。不巧,在一次地震中,雷霆之心丧失了生命。福狼决定要重新回到自己部落,成为狼族的一员。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狼族真残忍呀,生下来有一点残疾不是去关心、呵护它们,而是把它们抛弃到偏辟的荒山野岭,不管不问。但是我也很敬佩小福狼虽然被抛弃,但它自己从不放弃,为了早日返回部落,一直坚持不懈的努力着、奋斗着,在母熊的帮助下,学会了捕鱼、撕咬等很多本领。最终回到狼族做了一只地位最低的啃骨狼。

  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去嘲笑有残疾缺陷的人,而是给他们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当自己被别人嘲笑时,也不要灰心丧气,要像小福狼一样努力、坚持,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

《孤独》读后感作文350字10

  “再强的阳光下也有黑暗”。

  孤独,也许有时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坏。它不是“悲伤”,也不是“无聊”,而是诗中令大家屏息的那个词——“秘密”。

  每个人都会有“孤独”。生活好忙,好累,使我们在奔波中丧失了本该有的天性——“孤独”。

  《孤独》的作者爱伦。坡,是一个不到三岁就成为孤儿的孩子。“在重重磨难的一生的开端”,也就是童年,爱伦。坡就先于他人感受到了孤独。“他们的视域与我不同——我难以随同”就很好的证明了这个观点。爱伦。坡孤独,但却孤独出了一种美。

  爱伦。坡给这个世界下了“善”与“恶”的定义。不难想象,一个孩子,抱膝坐在草坡上,眼睛里充满了孤寂的欢乐;山泉,秋日里的金光围绕着他,远处的蓝色穹窿和头顶上的乌云交织出善与恶的童话。

  那,这么忙,稍微停一下,看看你心里布满了灰尘的孤独,将它拿出来晒晒太阳,悠悠地度过一段时间,任时光从指尖划过。

  孤独,也是一种美。

《孤独》读后感作文350字11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孤独》读后感作文350字12

  百年孤独断断续续地历时十六个多小时,最后读到接近凌晨收尾,一场风暴席卷整个村落,一切尘埃落定,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所有的.沉重情绪都被作者一笑而过,用一种轻松的方式却让人内心感觉沉甸甸。

  我相信,百年孤独并不玄幻,他是社会和许多家族的映射,文中没有对话全程像在讲述一个家族的故事,这恰好无这个无关爱的家族契合,长辈对晚辈没有认真的陪伴和关爱,没有言语交流,虽然生活在一起,但彼此并不了解,这个家族的人极度缺乏爱和安全感,所以会有奇怪的癖好。活着,我们总会相信,只要做些努力总比什么也不做好,可是这本书让我感受到最深寒意的是,宿命的不可更改,即便不是第七代破译出家族的命运,而是提前获知命运而有时间去扭转,也不会有好的结果,如果一切是徒劳,我们还会选择努力去改变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再来,但这个社会充满了孤独,塔更像是人类的基因,存在每个人身上,书中的故事呼啸而过,每个人都曾总有美好的记忆,就凭着这个温暖的光亮,也足够撑过漫长苦涩的人生吧。

《孤独》读后感作文350字13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我来自孤独星球》这本书,让我深有触。

  “班花”江冰蟾因为成绩好,又有点清高,遭到了班里以班长凌杨波为首的几个女生的排斥。妈妈突然出事,又令他看到了成人社会复杂和冷酷的一面,当江冰蟾陷在悲伤和恐惧中时,突然出现的小唐哥方乐天,性格与江冰蟾很不同,活泼开朗,喜欢结交朋友,他给江冰蟾带来了麻烦,更带来了快乐和友情。

  再读这本书时,我想到了我和我以前小学的同学发生的一件事:一次,我和他一起被喊道老师办公室批改《记作业本》,他想让我少批改一点,帮我分担了许多本,批改好后,他没有先走而是继续帮我整理本子。在学习上我们也是互相鼓励互相进步。

  合上这本书,我忽然发现成绩不是最重要的,如果不懂得珍惜友谊,只有好成绩,没有人会理你。

  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来自孤独星球,每个人都是小王子,都有属于自己的玫瑰花,但我们不要像小王子那样再错过那多玫瑰花。即使那朵玫瑰花不如别的玫瑰花漂亮,但既然认识了,就值得珍惜……

  友谊是来之不易的,或许像小王子那样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为了不让自己的错过而后悔,请珍惜你现在的友谊吧!

《孤独》读后感作文350字14

  刚刚看到这个题目时,我一直认为是科技之类的书。但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才明白了这本书所写的是什么。我其实是一个眼里只有成绩的人,但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朋友的重要性。

  每个人都要有朋友,如果没有了朋友,就会感到十分孤独,我们应该向方乐天学习,要多交朋友,不要嫉妒身边比自己好的同学,我们不应该嫉妒他们,而是应认清自己的缺点,努力改正自己,向他们去学习,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无论什么性格的人,只要怀着善意和真诚,都能赢得友谊。人与人之间,只有真心才能换回真心。小王子失去了玫瑰花才会变得孤独,我们呢?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玫瑰花,不管这毒玫瑰花是不是很美丽,有一些东西逝去了,再也回不来了,我们每个人的玫瑰花都有属于自己的特色,友谊亲情……我们每个人是否把握住了自己的玫瑰花?其实,我们都是小王子,我们都不想像小王子那样错过那朵玫瑰花了。

  既然有缘相识,就值得珍惜。当你为了自己的成绩抛弃友谊时,就算原先有不少的朋友当你抛弃他们的时候,友谊的空缺就再不会有人为你补上了。再回首当初,你真正拥有过友谊吗?不!你从来没有拥有过真正的友谊,那些代表友谊的玫瑰早就已经凋谢,还能去挽回吗?

  与其像小王子一样失去了才知道去珍惜,我们不如勇敢地从荒无人烟的星球上跳下来,去寻找和珍惜自己的友谊吧!

《孤独》读后感作文350字15

  经典就是经典 这应该是我读的最快的一本书了吧!虽然书中人名错综复杂 重名极多但丝毫没有影响我对这本书的兴趣以及阅读给我心灵带来的快感.

  七代人的历史,一个家族的百年兴衰 从第一个人死在树上开始,最后一个人被蚂蚁吃掉结束。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个人都有走向孤独的宿命,重复的名字,重复做相同的事,命运的齿轮也跟着一圈一圈的轮回,但齿轮的磨损最终会消磨掉一切。这不仅是一个家庭宿命式的兴衰,也是拉丁美洲内战此起彼伏的血泪史,他更反映人类的文明。

  读到布恩迪亚家族每个人的孤独,我总想也许,每个人都是这样吧,越长大越发现身边的人越少 离别总比相聚多。每个人都少不了孤独,有些人在孤独中挣扎,想要逃离,他们爱聚会,喜欢热闹 尽量避免自己一个人。而有些人他们更愿意享受孤独,他们宁愿一个人。彼此孤独的形式不一样,但孤独的本质却是相似的。就像布恩迪亚家族中每个人一样,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但想要摆脱孤独的方式却有所不同,他们这一生中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方式,有把自己关起来,也有把酒言欢的。

  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看不到未来!所以不要去纠结于过去的回忆,而是大胆向前买迈去吧,未来是不确定,是神秘,是万事皆有可能。

书的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领悟呢?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书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书的读后感1

  《大王书》是一本长篇科幻小说,作者曹文轩用他那非凡的想象力,写出了一个扑朔迷离的陌生世界。小说中有着千军万马攻城,追击以及迎战的战争场面,刻画了一个由少年王波澜起伏的成长历程。在这样的残酷战争中,心灵的呼吸,生命的斗争永无停歇。

  主人公的名字叫茫,本来是一个放羊的少年,然而一本有灵性的大王书却让他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失去了自由,成为一个少年王。他不能再无拘无束的玩耍,他的使命是要消灭大魔王熄,让人们重新拥有灵魂,语言,嗅觉,和光明。

  我觉得最神奇的地方是第一章"哭泣的火焰"中的这一句:"下雨了。"一个孩子叫了起来。但奇怪的是,只有火山顶上的地方有雨,其他地方却无一滴雨滴。一位老者,望着天空,叹道:"那是火焰在哭泣啊!"为什么火焰会哭?原来大魔王熄把书全部烧掉,不让世界上留下文字,火哭了,一定是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吧!从这里,我能感受到曹文轩神奇的想象力,真有意思。

  《大王书》,一本让我非常喜爱的书。

书的读后感2

  暑假里,我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这本书是大名鼎鼎的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所作,这本书很生动、有趣,让我读着爱不释手,但是也让我得到了很多的启发和作者对现实的讽刺。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格列佛的人,航海旅行,四次漂泊到了很多奇异的国家,展开一场冒险之旅。

  在小人国,作者讽刺了当代社会的贪心,社会中很多人都想追求的更多,但是最后的贪心一定会走向歧途,害人害己,而勤劳、淳朴的人们却会一直幸福的生活着。

  在巨人国作者赞扬了社会上那些正直不求功名的人。正直清廉的人,一定会受到人们的拥戴,成为人的榜样,交到很多的朋友。

  在飞岛国,作者借用飞岛国的人讽刺了社会中那些只会纸上谈兵、夸夸其谈、不脚踏实地的人。做人要脚踏实地,只会说说不会干的人,才是最懒惰的人。

  在慧因国, 作者想让我们不要有“撒谎”,不要“嫉妒”,不要“不信任”,也不要“怀疑”,作者还借用“野胡”讽刺了人类战争的丑恶、人类的心灵,最后格列佛也成为讽刺的对象,他看不到人的优点,只看人的缺点。

  《格列佛游记》真是一本好书,他揭发了人的丑态,这些启发需要我们去牢记,去学习美德。

  以上是我为你整理的暑假读一本书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书的读后感3

  《走一步,再走一步》主要讲了“我”童年的时候,体弱多病,一次我和另外的几个小伙伴去爬悬崖,但“我”在悬崖上进退两难,心中十分恐惧,晚上,杰利和“我”父亲来了,父亲让“我”一步一步地走下来,最后“我”自己成功地走下悬崖。

  看完了“我”脱险的经历,我懂得了:其实,困难和危险并不可怕,只要我们坚定信心,不怕它,将它分解为一个一个的小困难。从眼前、从脚下做起,就能逐个突破,战胜这些困难。

  只有经历了风风雨雨的人才会成功。社会上许多人经历了磨难,才作出了成功的事。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没有经历失败,就成功了。

  我从电视上看见一位厨师自己去发明不同口味的米粉。在他经历很多次的失败后,终于发明出了牛肉粉,猪肉粉,蔬菜粉,还有各种各样的粉。他的粉一做出,全国各地的人们都来品尝。他的肉粉里还能吃到肉丝。他的这项发明得到了很多荣誉称号。

  现实生活中,许多人总是把困难看得那么得难,其实只要把艰难的历程分解成一小步一小步,那么到达理想的目标就不会显得过于漫长。就像文章的题目一样“走一步,再走一步”,当你到达成功的彼岸时,你便可以回头看看,自己所走的路是多么漫长!

  尼采曾经说过:“‘我怎样才能顺当地上山?’——别去思忖,只顾登攀。”没错无论是什么困难,只要将它分解为几小步,再大的困难也可以解决。

书的读后感4

  这个学期学校推荐我们读《书的故事》这本书。这里面说了很多关于书的故事、书的发展历史,还有关于文字和纸的历史及发展。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不仅人类有自己的历史,而且连书都有自己的历史。书的历史可以追到文字的历史。起先,人们打手势告诉对方自己在想什么;后来,人们渐渐地开始画图画来表达语言;再后来,人们发明了文字,随着时间的流逝,文字也慢慢地发生了改变。

  如今进入了电子时代,大多数人已经开始用电子书等电子设备,纸质书籍的命运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它们是否会与那些蜡板、芦叶书、羊皮纸、竹简那些遭遇同样的命运,被遗忘和消亡呢?这本书也许在为自己的将来所担忧!或许有些人觉得纸质书携带不方便,材料及生产制造工艺也不环保,所以认为它们应该被销毁掉。但是我并不这么认为,因为假如电脑突然坏了,存在里面的书籍内容也未被及时保存。所以我认为纸质书还是应该被保留的。

  这就是我读完了整本书的读后感。不管书未来的命运会如何,但我会好好珍惜与它生活在一起的每一天。

书的读后感5

  读了《围城》,我也体会到了作者深刻的思想感情。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说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但如果仅仅局限于婚姻来谈“围城”困境,显然不是钱钟书的本意。“围城”困境是贯穿于人生各个层次的。后来方鸿渐又重提此事,并评论道:“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这就是点题之笔。钱钟书在全书安排了许多变奏,使得“围城”的象征意义超越婚姻层次,而形成多声部的共鸣。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锺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我们不至于坠入虚无。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一切遭遇——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我们不也一样吗?

书的读后感6

  毫无疑问,这是一部伟大的影片,在权威的电影网站IMDB上,其评分高达9,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350字。3分,位居第一。如果一部电影没有多少内涵,那么它只能是一部商业片。而这部影片则体现了3个主题——希望,自由,友谊。另外还有实现这3者所必备的——顽强的毅力。

  影片讲述了一个银行家安迪因为被人陷害而进了肖申克监狱,他被规定做的,就是在里面度过余生。起初,安迪不与任何人交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后来他开始逐步地融入这个小社会,结识了精明能干的狱友瑞德,一个能“买到任何东西”的“权威人物”,安迪的智慧及其丰富的理财知识,引起了监狱工作人员的注意,他开始为他们处理一些经济、税务方面的事务。他还被派去管理图书馆,年复一年的写信终于换来了政府的拨款,在安迪的经营下,一个新英格兰最大的监狱图书馆被建立起来。

  贪婪的典狱长利用安迪的金融知识来帮他洗钱,为此不惜杀掉能帮助安迪翻案的年轻小伙汤米,殊不知,安迪正利用瑞德买来的石锤和海报实现着一个惊天的计划!最终,在安迪入狱20年后的一天夜晚,在巨型海报的掩护下,安迪通过自己挖的隧道,在雷声的遮盖下砸开下水道,强忍恶臭,获得了自由,瑞德也在入狱40年之际获许假释,在对安迪诺言的驱动下,他偷渡出境。碧海蓝天,两个患难见真情的挚友紧紧相拥。

书的读后感7

  书是什么?书是一把智慧的钥匙,让我们开启知识的大门;书是什么?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向自己的目标和理想逼近;书是什么?书是人类极大的财富,让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书像什么?书像一把梯子,让我们一步步登上知识的殿堂。

  我是个较好动的男孩,但是平时比较喜欢看一些课外书。所以我的家里有一大书橱的课外书,什么作品《海的女儿》啊、作品《安徒生童话》啊、作品《话题作文》啊、作品《老舍散文》等,都是我喜欢看的类型。但其中我最喜欢的属作品《老舍散文》了!

  作品《我的母亲》是一篇叫人落泪的挚情之作,老舍这时“絮叨”起母亲的家里长短,是不吝笔墨的,他那么细微的描写,只是为传达一个朴素的道理:“失了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这句简单意深的情语,分明是由母亲用血汗灌养生命的景语结晶成的。

  老舍的确是用文字绘画的丹青妙手,勾描人物,涂抹风景,无论笔墨或浓或淡那力透纸背的功夫,那令人捧腹的幽默,一看便知只能是老舍的。

  我是极其的偏爱老舍幽默散文的,随便哪一篇,每次读了,从来没有觉得过时和厌旧,他幽默的一切人和事物,有许多仍然在现在的生活里徜徉。

  老舍散文大雅若俗,针头线脑,婚丧情私,风俗物事,只要如实地闲扯下来,便成就了妙文佳构。

书的读后感8

  母亲对儿女的期望,让我在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中深刻的体会到了。里面的主角是——母狼紫岚。紫岚是一只美丽,有理想,为了完成黑桑遗愿,让自己的儿子当上新一代的狼王的狼。

  本书讲述了紫岚生了一窝狼崽,三公一母。就在培养他们成狼王的时候,灾难再一次降临在紫岚身上,她的孩子们死了,她心中的狼王梦破灭了。最后,她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就因为培养孩子们而浪费了自己的青春,变成神情颓丧,眉眼间凝结着一团阴云;嘴角边褶皱纵横,门牙残断……的一只丑陋的狼了。还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大公狼。

  紫岚让我联想到了人类,我们的母亲就好像一堆尘土,竭尽全力要培养出祖国的栋梁。为了我们有个良好的环境,就十分的努力。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母爱的无价,无论是残暴或温顺的动物还是多种性格的人类,都孝敬母亲,会感恩母亲。母亲的爱是无人可比的。

  这世上,有说不完赞美,描写,诗句,成语和好文章。虽然紫岚没有完成自己的希望,但是,她的爱,还是让人崇敬的,因为她的爱独特,她的爱使人忘不了,但是就是这种爱让人喜爱。

  母爱有很多方面,有很多方法,但只有一个目的,让儿女快乐成长!

书的读后感9

  “书可以帮助你发现你该呼吁些什么,为什么斗争,与谁联合,何时开始改变世界。”奥地利女作家克里斯蒂娜·诺斯特林格这样说。而德国作家阿基姆·布罗格则说读书可以怡情,“因为你尽你可以伴着书中的故事梦幻……因为有了书你就不再孤独……因为读了书你既学了知识又有所发现……你随时可以拿起书来的重读……书就像你的好朋友。”

  以前曾好奇地问同事:“你觉得书从哪里来?”他们的回答大体都中规中矩,博古论今,翔实而准确。而国际青少年图书馆创始人叶拉·莱普曼记下的是一个小姑娘的话:“我觉得书就是长在树上的……小画册长在最矮的树枝上,小孩儿一伸手就可以够到它们。多神奇呀!小孩越长越高,他们的书越随着树长高,孩子们的胳臂变长了,可以够得更高了……人永远不会从长书的书上摔下来,那些树很懂事,会照看人的。”

  很喜欢这样的话,与孩子们一起读书时,就感觉自己在那棵长满书的大树下仰望,而越来越多的人在绿荫下逐渐靠近,我分明看见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因为我们相遇在长满书的树下。

书的读后感10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能量》,这本书主要讲了能量无处不在,它是一种能源。

  我通过读这本书,了解到我们在平时做饭、取暖、照明直到锻炼身体,都离不开能量。能量是一种自然现象,能量是来源于太阳、月亮和地球的。生活中我们可以利用太阳能来发热和发电。地球的能量也很大,火山爆发就是地球能量的释放,它具有巨大的威力,是一种很好的资源,可以用它来发电。月亮也有能量,它对洋流的引力能造成潮汐现象,我们可以将这种能量转化为电力。另外我还从书中了解了能量的各种形式,它们有机械能、水能、热能、电能等等。

  18XX年,意大利人福特发明了电堆,电堆能够产生巨大的能量,产生持续放电现象,许多年以后法国人安培将它命名为“电流”。在19世纪中期,很多发明接踵而至,美国人爱迪生发明了电灯,后来又出现了第一批有轨电车,这些都与能量有关。

  《能量》这本书让我增长了很多知识,原来能量就存在于自然界中,只要我们人类开动脑筋,开发和利用自然界的各种能量,就能让能量为我们人类服务、改变我们的生活。

书的读后感11

  有这样一个小姑娘,她的头发像胡萝卜一样,两条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她的裙子相当怪,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只好拿红布来拼凑,结果一块红,一块蓝,与众不同。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的袜子也很特别,一只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而脚上的黑鞋也比她的脚大一倍。十来岁的她力大无穷,甚至可以举起一匹马。这个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她就是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长袜子皮皮》中走出来的。

  她很顽皮,一次,她去赴咖啡宴,客人们还没有走到桌子前,她就开始大吃大喝。吃饱喝足之后,她抓起方糖罐,把所有的方糖都倒在地板上,又把砂糖也倒在地板上,因为她说方糖的样子像砖块、砂糖像沙子,都应该铺在地板上。主人对她无可奈何。

  当然,皮皮也很勇敢,当一个小伙伴掉进大海里,鲨鱼对他虎视眈眈的时候,所有孩子都吓呆了。这时,皮皮迅速跳入水中,和鲨鱼同时游到小伙伴身边,把嗜血成性的鲨鱼举出水面,扔出老远。

  还有很多好玩的情节呢,比如“皮皮上学了”“皮皮接待小偷拜访”“皮皮再次去航海”……它们都等待着你去看呢。快点拿起《长袜子皮皮》吧,你一定会看到一个不一样的童年!

书的读后感12

  今天,我读了《孙中山的故事》,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

  我深深地被孙中山那伟大而崇高的精神所感动。

  孙中山每次搞革命的钱都是海外华侨捐给他的,钱的数量非常多。可是,每次人们找他的时候,都是在贫民窟里发现他的,他的生活费居然是靠给酒店刷盘子赚取来的。他先后起义了十次,屡败屡战,坚持不懈。他死后留给妻子宋庆龄的财产只有几本书,宋庆龄在上海住的房子还是一位富商送给她的。

  从这几件事情中,我感受到了孙中山先生那大公无私的伟大人格,和他那坚持不懈的毅力,更感受到了他那爱国的情怀,是他改变了中国的历史,让中国走向了正确的道路。

  孙中山他那无私的品德值得我们去敬仰;他坚强的毅力,不怕失败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但是最值得我们去讴歌的还是他那崇高爱国之情。

  孙中山先生我们会永远记住您的,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您就没有今天的新中国。

  我津津有味地读完了詹天佑这篇课文,字里行间透露着詹天佑满腔爱国的情怀,引人入胜的字句铿锵有力,但詹天佑强烈的爱国情怀又怎能用言语表达呢?

书的读后感13

  书,是文明的载体,记在着一个民族的文化。

  彻底侵占一个民族最好的方法,就是毁掉他们的书,或者说确切点,就是毁掉他们书中文字。再将自己的书,自己的文化传播给这个民族的人们,这样一来,这个失去了灵魂的民族的人们,就彻底沦为行尸走肉,或是他人的奴隶。

  从历史上来说,毁掉一个民族的书籍来更好地统治他们的事,本文就提到了的:凯撒的军队占领埃及时烧掉了亚历山大图书馆,鞑靼人洗劫莫斯科时,毁掉了很多寺院里的书籍。同样的事情,我国古代也发生过:有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清朝时大兴的文字狱。

  虽然由于政治的问题,古代很多书被毁掉了,但是它们中,依然在后世被发现残本,这些残本的保留者,古代有些人也可谓有一番惊心动魄的经历。清朝初年的《明史》一案,牵连不下千人,七十多人被处死。而这仅仅是因为他们在编写《明史》时,直斥明将降清为叛逆,对努尔哈赤等清朝始祖不敬罢了。《明史辑略》虽然被全部销毁,但它依旧唤醒了清初很多志士,他们的斗争虽然没有成功,但也减慢了清朝对汉族人民的统治。

  对于一个民族来说,最宝贵的无疑是它的文化了,如果连文化都被禁锢,那么民族只能沦为奴隶。书,是文明的载体,每多爱惜一本书,就能多留下一份文化的遗产,才能抵御外敌的侵略。

书的读后感14

  《无人岛探险记》是韩国著名漫画故事作家崔德熙的一套科学漫画书《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中的一本。这是一套集漫画、故事、科学知识于一体的科普漫画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狂风暴雨、船只遇难,列奥一家漂泊到了荒无人烟的无人岛,开始了艰苦的生存冒险。绝地环境中,他们克服困难,终于在无人岛熬过了几十天,最后回到了家中。

  列奥是这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他憨厚可爱,机灵聪明。虽然他每次都要被爷爷骂,每次都很倒霉,但他却非常惹人喜爱,很吸引读者的眼球。每次他都会闯下祸端,给他们家惹来麻烦。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列奥的搞笑事件吧。列奥、爷爷、赛米去狩猎。他们布置好了陷阱,爷爷告诉列奥,陷阱挖的深度有动物身高的2倍就行了,挖好了要好好伪装一下陷阱口。列奥自作聪明,想要用陷阱抓住大的动物,所以就挖得很深很深,没想到陷阱是挖好了,可自己先在陷阱里爬不上来了。哎,这个列奥怎么和灰太狼一样倒霉透顶了呢。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野外生存的知识,比如:怎么区分有毒蛇和无毒蛇,如何在野外辨别方向等。这套书还有另外的很多本,比如《极地冰河历险记》、《撒哈拉沙漠求生记》等,每一本书都集知识与趣味性于一体。所以这是一套既有趣又蕴含了丰富的科学知识的漫画书。

书的读后感15

   《和好孩子交朋友》

  这本书讲的都是名人小时候的故事,他们都值得我们学习。就像孔丘,从小就学而不倦。

  孔丘学习一点都不烦躁,在风雨交加的日子里还在勤奋学习。这种学而不倦的精神使他成了伟大的教育家。还有范仲淹,他发奋苦读,我们该向他学习。范仲淹没钱上学,白天帮人干活,夜里读书,有时甚至不吃饭都要读书。为了节省柴火和粮食,范仲淹想了一个办法,早上煮一锅粥,把稀饭盛到盘子里冻成块,一天吃两次,就着咸菜吃。范仲淹还给它起了个美名,叫“白云糕”。他经常读一夜书,等人们起床了他才稍稍休息一会儿。最后他成了一个博学家。

  我们还要跟张居正学习。张居正从小学习很刻苦,可是到十三岁的时候考试还没成功,但张居正不放弃,继续努力,在他十六岁的时候考试终于成功了,后来成了政治家。张居正虽然受到挫折,但还一直坚持下去,这表明张居正有永不放弃的精神,这样做很对。因为不能受到挫折或困难就放弃了,只要坚持到底,胜利会向你招手!张居正好像在对我们说:只要不放弃,一定能成功!还要学习詹天佑,因为他从小立志,长大报国。他看见人家国外有火车和轮船,当时他才十几岁,就立志修铁路。詹天佑发奋读书,长大后为我们国家修了第一条铁路。

  《和好孩子交朋友》这本书里的人物告诉我们,从小不但要努力学习,还要有志向,长大就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350字

最好是带有主要内容和道理的 30分钟之内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http://www.zjggqxx.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801这里有个短一点的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 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 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 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 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 请选择一下
本文标题: 狼王遗梦读后感350(《狼王梦》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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