湮没在岁月中的读书时光中的湮没是什么意思湮没解释:①埋没: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②一种粒子与其反粒子相遇时,会同时消失而转化为另一种粒子的...
湮没在岁月中的读书时光中的湮没是什么意思
解释:
①埋没: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②一种粒子与其反粒子相遇时,会同时消失而转化为另一种粒子的现象。如电子和正电子相遇会转化为一对方向相反、能量相等的光子。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精选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1读了这本书后,罗琦琦这个可爱、不服输的小傻妞深深印在我的脑海,她经历过的许多事也曾在我身上发生。被老师冤枉、情窦初开、交“江湖朋友”......这一切的一切都那么似曾相识。
罗琦琦,这是书中的主人公,从小和外公长大,小学回到父母身边,特殊的经历以及所处年代的原因,罗琦琦的成长或多或少都能折射那个时代童年的生活,所以很容易感觉到“这不就是曾经的我吗”。书中的人物,也就是罗琦琦成长所接触到个性各色的人,都仿佛是自己的同学、朋友,因为无法减弱的共鸣感,很容易记住几乎所有人的名字,林岚,陈劲,张俊,高老师,聚宝盆、晓菲,关荷、杨军、林依然、小波、李哥、乌贼、妖妖,六哥等等,他们之间错综的人物关系和摩擦就像让你看到你的童年,于是罗琦琦长了一个童年自我的缩影,她成长道路上经历的坎坷都是我们曾经经历过的,开始期盼她能和老师同学融入到一起,又为她的倔强和“特立独行”感到骄傲,她把我们小时候没有做过、做过或者想做却没有胆量做的真真实实的演示给我们;逐渐喜欢上这个错综的小姑娘,希望罗琦琦能够坚持自我,能够考出好成绩,甚至希望无论是小波还是张骏能理解她,就仿佛学生时代的自己,就算所有的人不支持自己,我也要骄傲的挺直腰杆,唯一在乎的就是他或她的眼神和评鉴。
真正了解自己才能做真自己,是29岁罗琦琦给我的感受,恬静而独立,知性而又对生活充满热情,尊重感情而又渴望感情。成长的道路上有太多的晓菲,有很多关荷,也有杨军和林依然,却少有小波,难得罗琦琦。也许你明白自己想要,却很难敢于追求,甚至面对。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2后来,我们都已长大,我们都不是曾经的我们。往后的时光,每当有感叹,总想起当天的星光,你该如何回忆?我该如何回忆?那时的我们。
年少轻狂,这是那时的他们,亦是现在的我们。年少的时光,有着那些人,那些欢快的事。知道回不到从来,却从来都是这么想念。我们再也回不去曾经。它走过便是灿烂。虽像烟火般稍纵即逝,但它的美却永远在我们的心底。
主人公的励志故事深深刻在脑海里,她的勇敢与努力,坚持是我所不足的,我也希望能像她一般。她的故事似乎与大多数人相近却又不同,小学时的不安分,初中时的散漫到逐渐为了某些想要奋斗的东西而一直坚持,她的爱情,到后来她成功地考上清华,最后到国外留学。最是欣赏她的坚持,就是心中有着信念矢志不移。没有坚持就没有最后的结果。
在考试没有考到想要结果时,一个良友告诉她说“我们从出生起,就在不停地重复着付出与收获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两种人:一种是通过辛苦地付出收获成功,长此以往越来越愿意付出,越来越成功所以他们的世界是乐观的,另一种人想要成功,却又懒于付出,只能收获失败,长此以往,越来越不肯努力,越来越失败,-”付出与努力从来都不会成正比,而不努力就永远不会有成功的可能。可能总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做好准备迎接未来的挑战,无论是喜是悲,努力一些,再努力一些。在这个路上,本身也就是一种收获,全力奋进。有种东西叫做无悔,无悔自己的青春,无悔自己的努力,用十二分的努力去追求,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
有过叛变,有过叛逆,有过疯狂,这是不一样的你们。疯过,笑过,哭过,羡慕过,嫉妒过,这是真实的我们。在大雨洗涤后,他们的心却是那般纯净,坚信努力,付出,收获。没有遗憾,那个用酒瓶子打了人却不会道歉的孩子,那个听见朋友坏话挺身而出的人,那个留不住的索性说出更狠的话,那个一直等着他的人,-永远不会再重来。
桥上,你扔下那些石子,我在那桥下。我们并不知晓
我用纸给你折下许多千纸鹤,一天一个,上面有着我的小心眼,嫉妒你不知道。错过,只是错过。在最年轻的年纪有这样一份执着,只是我们都不知道彼此。用错误的方式表达着自己的感情。深却走不远,能怎样呢?
箱子里封存着我所有的记忆,就算封存,那些回忆也会突然出现,因为它出现过,我们一同经历过。只为曾经走过,便是永远。
回不去也在心上了,这样的回忆深沉沉醉。从一个小孩子她在蜕变,蜕变成成熟的模样,无法如他们一般尽情将年少青春挥洒,我却期盼能守住她在心里的坚持与奋进,坚持着能看到那些光亮,再怎么微小它也是我心中最亮的一束。
致我喜欢的他们。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3总有些时光,要过去后才会发现,它已深深刻在记忆中。——《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合上书的最后一页,你是否会会心一笑,仿佛当年年少的时光在脑海中重现,一幕幕都像叙述故事般。时光从指缝中偷偷溜走,却留下了印记,随着印记慢慢摸索到了那个已经匆匆离去却满是成长的滋味的年少时光的记忆。
桐华用朴实的语言,真挚的感情激起读者对少年时光的回忆,仿佛每个女生都能从主人公罗琦琦的身上找到自己年少时影子,虽然不是全然相似,但之间流露的感情引起共鸣。
书中讲述了一个女孩罗琦琦的成长故事从孤身一人的小学时光到混乱的初中生活再到努力拼搏的初中岁月,又是从小生活在缺少父母的关心,父母只疼爱小妹妹的.家庭里,时常一个人在外面与自己交到的一些社会小混混一起浪,这些成长经历造就了她坚强、倔强、不服输的性格,面对爱情几经波折,很是茫然;面对友情,她很小就懂得了哥们义气。
罗琦琦的成长中许多伙伴可以说是带动了她向前的动力,陈劲在她孤独的小学岁月里,告诉了她读书的方法,每日早读两个人的“较量”也让罗琦琦对语文做出了“贡献”;张骏一个不英俊,大大咧咧,脾气也不是很好男孩,只是因为罗琦琦某个瞬间不小心搭错了神经,因那百分之零点零零二的几率不知道为什么就喜欢上了他,使罗琦琦感悟到了偶像剧中的情节;小波更是罗琦琦成长中最明亮的一颗星,他亦师亦友,潜移默化地带动琦琦的成长,他为琦琦挡掉一杯不怀好意的酒,他不惜用绝交来成就琦琦成长中的高飞。每个人的成长中不也是有那么几个带动自己成长的良师益友吗?不是也有一个像张骏一样的“王子”吗?
时光淡了岁月,每分每秒中我们都在成长,也许在未来那一瞬间我们一怀揣着另一个梦想高飞远方,每一个人的年少时光都闪耀着不同的光彩,罗琦琦的童年并不是如同我们一般简单,甚至可以说她的年少时光是坎坷的曲折的,却带给了她不同凡响的成长的意义。
我们还在走着自己的年少的路,这段年少时光我们还在为自己谱写着美好的记忆,其实我感悟到的是既然光阴如流我们就更应该珍惜这段美好的时光,众人都说少时是最好的一段时光,虽然不是无忧无虑但滋味不同的成长才能使我们懂得更多不一样的事物,在这段时光中尝试着自己每一个“第一次”感悟到人生的喜与悲。
最后以书中的一句话结尾:请相信,那些偷偷溜走的时光,催老了我们的容颜,却丰满了我们的人生。请相信,我们经历世事后的沧桑的容颜,不仅仅让我们学会了冷漠的自我保护,还让我们学会了仁慈的体谅他人。请相信,这世上有东西会比时间更永恒,那就是我们爱别人,爱自己的心。请相信,青春的可贵并不是因为那些年轻时光,而是那可盈满了勇敢和热情的心,不怕受伤,不怕付出,不怕去梦想。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4“每个少年的眼睛,黑白分明,犹如一块幕布。勇敢、冲动、怯儒、好奇、渴望、困惑、伤心、失望、思索......所有属于青春的绚丽色彩都在那黑白分明的幕布上上演。”
这段话是出自一本我非常喜欢的书——《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也看淡了一些事情。
书中的主人公罗琦琦是个无畏、倔强、冷静、善于将自己的想法放在心底的女孩。因为父母的原因,她从小在外公家长大,接回来后,由于跟爸妈不亲,成绩也不好,也没有朋友,便很早就沾染上了江湖习气。正因为这样,她性格虽然大大咧咧、不拘小节,但很重情意。
罗琦琦从小成绩不好,也没遇到一个好老师,但这一切,在小学的最后一个学期改变了。他遇见了高老师。这个学期老师用自己的行动诠译了老师的职责,她让罗琦琦开始改变对新的生活产生期待,有了前进的动力。
高中时期的罗琦琦就是个拼命三娘,因为初中与英语老师“聚宝盆”斗智斗勇,导致自己的英语成绩一落千丈。那个时候,她每天早上提前一个小时起床背英语单词、看语法,他相信只要踏踏实实地走好每一步,就会得到收获。可是命运却给了她无情的一巴掌,成绩不但没上升,反而退不了许多,她开始怀疑自己,但她从小那不服输的倔脾气让她再次踏上拿下英语的“征途”。
她开始更加努力,甚至上课时连老师所讲的每个字都记好,生怕漏了任何知识,每天晚上边泡脚边读单词、记语法......终于,老天看到了她的努力与汗水,给了她一个始料未及的拥抱——高中部年级第一名!果然,老天爷没有放弃她!
但她并没有因为得到第一的宝座而松懈,反而更加努力,因为她不想这第一只是因为运气而得来的。我很欣赏罗琦琦的这一点:学习上不对自己降低要求,但不会给自己施加太多的压力,会有适当的放松。她对学习很上心,她从为别人而学慢慢变成自己享受学习的过程,这是她的进步。
罗琦琦让我懂得了很多,看完这本书,发现其时生活还有许多我们未曾注意过的人和事,正在慢慢地随着时间而流逝。
真正点亮生命的不是明天的景色,而是美好的希望。我们怀着美好的希望,勇敢地走着,跌到了再爬起,失败了就再努力,永远相信明天会更好,永远相信不管自己再平凡,都会拥有属于自己地幸福,这才是平凡人生中最灿烂的风景!这是罗琦琦所教给我的。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5此书是书友之荐,我迫不及待地刨书到深夜,终于看完了。有种回到年少的感觉。我有着罗琦琦的敏感,自卑,还有那自卑带来的过分自尊,总喜欢伪装自己的情绪,特别爱伪装对别人的爱……但我没有罗琦奇的聪慧。琦琦是幸运也是幸福的,有爱她的张骏和小波,面对他们对琦琦的爱,忽然想起周华健那首《浓情化不开》,里面有句歌词:为了你,有更好开始,再不舍也愿意。
书能打动人,是因为身同感受,让人回忆过往:比如琦琦爱把张骏的张拆成长弓,而我以前总爱把喜欢的人的名字写成竖的,然后再在每个字后写个明星名,呵,比如李克勤,成龙……竖起看就读成那人的名字;又比如总怕别人知道自己喜欢谁,总在别人面前装成一副无所谓样子,也会象琦琦一样,故意找个关系好的男生去试探自己在对方心中的位置,孰不知最温柔的感情就藏在最深的角落,也不知这些过份自卑,自尊,敏感给对方带来伤害……但谁年少又没做过一些傻事……
时光任冉,往事只能追忆,就让一切美好都藏于心底,唯愿你,我,他一切安好……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6欢笑交织着泪水伴我读完了桐华的长篇小说——《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这是一本关于成长的书,它以真挚的感情、真实的情节讲述了一段精彩动人的青春故事。主人公罗琦琦度过了灰色而孤独的童年,成为偏执桀骜、从不妥协的少女。经过复杂而双重的青春期,她渐渐在时间中淬炼,成长,聪明伶俐、成熟理智的特质也渐渐凸显出来,最终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走出了自己精彩而又刺激的人生之路。
有人曾告诉我,一篇小说之所以精彩,就在于它不断地制造矛盾和化解矛盾。而《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中罗琦琦就游走在两种截然不同甚至有些矛盾的世界:作业、考试、小团体的校园生活,以及游戏机房、歌舞厅、图书馆,小混混斗殴泡妞抢地盘的社会。她在这两个世界跌宕起伏,经历了单纯温暖的青春时光;也认识了一群经历复杂的社会青年,跟着他们看着中国第一代歌舞厅开起来、第一批港台新玩意进入市场,甚至也看到了毒品和枪械如何悄悄流入这座城市,每个人的生活都在发生着剧烈的改变。她和她的伙伴们分享着甜蜜、忧伤、彷徨、迷惑。他们的爱,属于各自的青春,是少年和少女的爱,也是一个小世界和另一个小世界的交汇。
相比罗琦琦黑白混搭的世界,我曾经的世界是一片阳光普照:学校、宿舍、食堂三点一线,照着长辈们眼中的好孩子、好学生成长起来,远离一切不良影响,就像生活在一座象牙塔中。因此,书中罗琦琦那复杂的生活令我羡慕和向往。
但有阳光的地方就会有阴影,我的生活也会有一些不如意,心中也难免有一些不痛快。和罗琦琦一样,我也曾在别人家里寄住过一段时间,后来回到自己家后,虽说不至于有从蜜糖罐到冰窟的落差感,但多少也会感到些许的生疏和不融入。幸好,在我和家人的共同努力下,如今我也渐渐找到了归属感。我也曾像罗琦琦一样因小错误遭到老师罚站,但终是没有琦琦那种拧到底的倔强,只能一边受罚一边在心中暗暗咒骂,所以在看这本书时我一面心疼一面敬佩这个被罚站在学校兵乓球台上仍微笑着的女生。我曾在与一堆作业奋战时暗忖再也不交作业,只要我考试考得好你老师也奈何不了我,但终究没有实践。一来没有罗琦琦的勇气,二来没有她那种不交作业照样拿全级第一的能力,我还曾效法罗琦琦每天早起读英语,但终是应了陈劲那句话“下决心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坚持却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我很喜欢很喜欢罗琦琦,因为她在追逐梦想的过程中一如既往的勇敢、执拗和不曾后悔。她说:“不管你取得多大的成就,我会自然而然觉得,只要我努力,我也能做到。如果我没做到,只是我不想或我没努力。”所以后来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清华大学。她说:“当我读着刘墉、三毛,醉心于他们笔下的异国他乡,自然而然地想着自己要去走一趟世界时,我就知道我已经不再是那个甘心于守在这个城市过一生的女孩。”所以后来她留学美国斯坦福大学,接着在旧金山工作、定居。在追梦途中,她忍受着孤独和寂寞,她甚至放下了那个她喜欢了那么多年的张骏。即使这样,她也不曾后悔。
我想我是不幸的,因为我的生命中既没有陈劲这样的天才少年为我指点迷津,也没有许小波这样亦师亦友的兄长陪我走过灰色地带,更没有张骏这样的清秀少年与我相知相伴。但我想我又是如此幸运着,在这样的年纪看到这本书,让我站在这段还未远去的年少时光中,懂得回忆,懂得珍惜,懂得期待,懂得生命的拼搏和奋斗。
愿所有的少年都能珍惜自己的年少时光!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7
强烈推荐《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这本书至少看了3遍~虽然结局看似留下一个空白艺术,但无不隐含着罗琦琦与张骏之间的不可能。
作者说的,“往事是用来回忆的,不是用来追寻的。”“十年的光阴,漫长得足够将他们塑造成两个截然陌生的人。他已经不是当年不管不顾的少年,红尘的颠簸让他早已经麻木,他连跳下时光河去追她的勇气都没有。”“可是,他们之间的距离不仅仅是一座桥,还有一个太平洋,以及十年的人事光阴、红尘沧桑。
张骏不再是十九岁时的他,罗琦琦也不再是十七岁时的她,他们都已不是对方记忆中深爱的那个人,甚至他们都分不清楚,他们究竟眷恋的是那个人,还是那段单纯真挚的少年时光。
再相见又如何?再见的你,已经不是你,似曾相识的容颜只会凸显出那沧桑的流年和岁月。”
“那些美丽或不美丽的一瞬又一瞬,有肆意飞扬的欢笑,也有压抑痛苦的哭泣。但漫漫时光,终将也必将把所有的痛苦和欢笑都凝聚成回忆中最美的星辰,温柔地照拂着我们的生命。”
这些字句如芒在背般深深地戳痛了我的心,深深地,难过的感受是如此真切。
作者终究不愿将结局落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俗套,但这更是反映了现实的残忍。真爱难敌时光。
为他们深切而又无终的爱情唏嘘!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8时光匆匆,人的一生一瞬而过,正值青春年少的我,怎样回顾曾经,又怎样展望未来?
罗琦琦的生命带我领略了一个精彩不一样的人生,我总能在她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叛逆,倔强,骄傲,敏感。青春的我们就像一堆干柴,随便一把火就能点燃,只是不知是燃成灰烬,风过无痕,还是光芒耀眼,照亮整个世界。
这本书是一个人的成长史,从情感,经历上把一个精彩的青春故事娓娓道来。琦琦因为父母把更多的爱给了妹妹而过了一个灰暗的童年,接触社会上所谓的混混,养成了偏执孤僻,桀骜不驯的性格。在复杂纠结的青春的淬炼中,聪明理智,伶俐成熟的特点开始显现,孤僻而造成的倔强也成为她成就自己的梦想提供了绝大的帮助,完美的走出了自己最精彩的人生。
一个故事之所以精彩,在与他/她不断的制造矛盾和化解矛盾。琦琦不断在两个世界徘徊,在其中起起落落。一个是书本考试的校园生活,一个是游戏歌舞厅的社会历程。其中有单纯美好的友谊青春,也有谁会黑暗的茫然无措。一路上,琦琦和朋友们穿越甜蜜,忧伤,彷徨,茫然。他们有爱,他们的爱属于青春,交缠着一个人又一个人的世界。
我敬佩罗琦琦,敬佩她的自信,她说:“不管你取得多大的成就,我自然而然的觉得,只要我努力,我也能做到,如果我做不到,只是没有努力。”于是琦琦考上了清华。我还敬佩她的敢说敢做,追逐梦想的执着和坚毅,她说:“当我读着刘墉,三毛,醉心于他们笔下的异国他乡,自然而然的想自己去走一趟世界,我就知道,我不再是那个甘于守在这个城市过一生的女孩。”于是琦琦去了美国,定居旧金山。她追逐着自己的梦想,放弃了自己爱的,爱自己的人。忍受了痛苦与寂寞,可是她从不曾后悔,因为她实现了那最美的一个梦。
我没有她跌宕起伏的遭遇,也没有她那些离奇时间中陪着她的朋友。可我不会羡慕她,我有朋友与我相知相伴,我有我的青春,我自己灿烂的青春。如果说羡慕,我只会羡慕她的梦想已经实现。我也有一个梦,很美的梦,始终高高挂在我的世界里,照亮了我整个世界,等待着我的追逐,我一直在靠近,从未远去。
一人一生最美的不过一个梦字,年少的我们要学会回忆,珍惜,期待,奋斗和微笑。我在此祝愿每个人都有一个想琦琦一样有梦想有回忆的故事和最美年少。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9秋,悄无声息地到来了。风中的炎热感也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伴随着那一丝丝微凉的风,夏日时光也是一去不复返了。在浓雾还未完全散去的早晨,几时鸟鸣就成了这整个世界的生物钟。
嗯,今天挺早。我独自坐在座位上,翻开《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独自游走在桐华的世界。突然想起了《窃读记》,我和主人公一样,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语文老师在推荐这本书时,唇齿间的每一句话,都透露着对这本书的肯定,而我也被那些荐词深深吸引,期待着能够看到这本书。或许是因为我和小说里描述的情节产生了共鸣,或许是被这个特别的书名所吸引。
第一次接触这样的校园小说,慢慢的就掉入了罗琦琦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她是最让人心疼的,她有权利哭,有权利发泄,但她没有,这也是和我们不一样的地方。不管怎么样,发生任何各种各样的坏事,所有的茅头都会指向她,本就孤僻的性格,变得更加孤僻。一个本来是外公眼里的掌上明珠,本该过着和其它同学一样的生活。却被她所谓的班主任任意欺负,不管是把事情做好了还是做坏了,都免不了一阵“枪林弹雨”。就是因为罗琦琦家的家境不是很好,就是因为罗琦琦成绩不好,就是因为罗琦琦平时比较沉默孤僻就冤枉她,用书本扇她的脸,可是她又能做什么呢?她还小,才一个小学生,都不敢大声说话,根本没有能力证明自己,只能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反抗,从那以后她就走在坏孩子的路上一去不复返了。但她还是很幸运的,在她的人生路上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好朋友,充满江湖的侠气和义气,也给她的人生带来了不一样的色彩。
经历过许多事以后,她开始习惯她所遭受的一切,开始努力使自己坚强,不断鼓励自己,努力前进。我为她的坚强感到很高兴,她哭我想安慰她;她笑我想和她为一起快乐,感觉真是存在,就在我的身边。我很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生活在那样一个家庭里。但罗琦琦的很多经历是和我们相似的,我总能在她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更加能够体会她心中的孤独。
佩服她的坚强,明明想差不了几岁,却能做出惊天动地的举动。“成长本就伴随着痛楚,坚强本就是层层伤口结成的厚茧。”她的时光,就只有小波和乌贼还有书陪着她,但她总能从每件事中每件阴影中走出来,这也离不开和她一起的“好哥们儿”,在最痛的地方开出最美的花。我想,挫折对意志坚强的人是一笔财富。
“生活总是喜欢逗弄我们。在你绝望时,闪一点希望的火花给你看,惹得你不能死心,在你平静时,又会冷不丁的颠你一下,让你不能太顺心。”“请相信,那些偷偷溜走的时光,催老了我们的容颜,却丰盈了我们的人生。”这些话都是在经历过那么多事后,明白了的道理。我也有曾经让我生气的,流泪的,悲伤的事。但看到了罗琦琦的成长,看到了这些治愈的话,觉得那些挫折都是在磨练我的心志罢了。
人生最美的不过是一个“梦”字,年少的我们要学会回忆,珍惜,期待,奋斗和微笑。
一阵凉凉的微风吹过,好像也吹走了我那些悲伤的回忆。
合上书,静静冥思……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读后感10我相信每个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不由得会心一笑,那些铅字印出的故事,那些压在记忆中的照片,曾是多少人美丽而青翠的年少时光。时间是抓不住的风,当我们回首时,岁月就如梭了,白驹就过隙了。
桐华的文笔不是华丽的,不是堆砌起的美丽城堡。“平淡入笔逐层深入戳人心痛,她的爱情会燃烧”我非常同意这个评价,抓住你的不是故事情节,不是温柔多金的男主,而是它背后实实在在的感情。有些书好看,是好看到心皮儿上,有的是好到骨子里。坦白来讲,这真的是好的难以多得的一本书,就像一面镜子,清晰的反射出每个人的少年。“哈,我以前也有过这样的遭遇呢!”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读时会有这样子的想法。每个女生都能从罗琦琦身上找出自己的影子,虽然经历不相同,但是情感相似。
每个女孩的生命中都有一个张骏。罗琦琦不是公主,不住在城堡,也没有王子,这恰恰是众多女孩子现实的写照。同样的,她暗恋一个年少时候的影子,张骏,也是每个女孩子的共同点。有没有某个男生,不英俊,大大咧咧,脾气也不是很好,只是因为自己某个瞬间不小心搭错了神经,因着那百分之零点零零二的几率不知道为什么就喜欢上了?张骏就是这样一个存在。而你有没有一面不搭理漠视着他,好似形同陌路,见面只是僵硬的打打招呼,一面又暗中偷偷留意,不动声色的打听着他的消息,用眼角的余光追随着他的每个举动?张骏之于琦琦也是这样一个存在。那些青春的偶像剧,关于暗恋关于表白,上演了一遍又一遍,却从不落幕。
每个女孩都幻想身边有一个小波。小波不是王子,是黑夜中的骑士。他亦师亦友,潜移默化中影响着琦琦的成长。他曾经坚决的拦掉琦琦第一杯不怀好意的酒,因为琦琦不理智不自爱的行为而发怒,到最后不得不和琦琦分道扬镳。小波不是男友,是哥哥,是陪同者,是琦琦的成长道路上的良师益友,唉,我多么多么希望有个小波啊!小波不是坏人,但也不能说他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但是他对琦琦的好是真心的。他带着琦琦跳第一支圆舞曲,带着她跨入大人的门槛。他不惜用绝交,来成就她的飞翔,成就自己未完成的梦。从九岁到十五岁,小波是她的导师,可以说,琦琦是小波的一个分身,来完成自己想做而不能的事情。没有人如同他们一样心灵相通。“北京长城下的松果,青岛崂山上的石片。”别人必然不懂,可是小波懂。
《岁月》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岁月》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岁月》读后感1“好多年没有见面的朋友,再见面时,觉得他们都有一点不同了!”
当我再一次见到你们的时候,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亲爱的同学们,不得不承认,岁月的洗礼,是最有效而直接的!时间曾让我们相聚在一起,却又无情地将我们分开。这似乎成了天地间最大的笑话!是不是命运太草率,让我们相遇又分开?
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素昧平生的我们似乎隔了一层膜,大家都小心翼翼的试探着对方,深怕闹不愉快。当然,也有几个能说会道的,为了活跃气氛,他们使尽浑身解数。要是评奖项了,我一定把“积极分子奖”都颁给他们!当时的我们年少轻狂,天真烂漫,或者可以说是不谙世事!
岁月如梭,韶光易逝。转眼间,我们分别已五年有余了。难得的一次聚会,带我们重返小学时光,却无意中发现大家都变了。当年稚嫩的你们,一个个都变得成熟稳重,温文尔雅,还有的人我几乎都快认不出来了。
“有人有了一双悲伤的眼睛,有人有了冷酷的嘴角,有人是一脸的喜悦,有人却一脸风霜;好象几年没能与我的朋友们共度的沧桑,都隐隐约约地写在他们的脸上了。原来岁月并不是真的逝去,它只是从我们的眼前消失,却转过来躲在我们的心里,然后再慢慢地来改变我们的容貌。”我真的不敢相信,到底是什么力量能改变一个人的嘴角,又是怎样的经历能使一个人的眼睛变得悲伤。从你们的脸上,我看到了岁月遗留的痕迹,看到了一个大学生本不该有的平静,这让我不寒而栗。
时间啊,你虽带给我们以成长,却也留下了太多的沧桑!曾经口角生风的你似乎和讷口少言的互换了角色;曾经满面春风的你现在皱着眉头,愁眉不展;曾经活泼开朗的你现在一言不发。那刚刚相遇时的陌生感又悄悄地入侵你我的心房。好吧!就让那些美好的回忆都随着时间封存在你我的记忆中吧,因为这样的话,我们之间还能存留最后的那一丝亲切感!
年轻的你,无论将来会碰到什么挫折,请务必要保持一颗宽谅喜悦的心。这样,当几年后,我们再相遇,我才能很容易地从人群中认出你!所以,我亲爱的朋友们,卸下重担,轻装而行!纵使生活很虚假,也极诡诈,但那又怎样?
《岁月》读后感2最近读了《梁思成的山河岁月》一书,对他及其夫人林徽因在建筑史上的贡献有了更深的了解。
抗战期间,梁思成与林徽因对祖国各地的古代建筑进行了实地勘测,翻译了古籍《营造法式》,撰写了《中国建筑史》。
两人在建筑史学方面的贡献是巨大的,《梁思成的山河岁月》中有一章写道:今天的日本,最美丽的旅游城市一个是京都,一个是奈良。如果没有梁思成,早就没有京都,也没有奈良了。1944年,时任中国战区文物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的梁思成,奉命向美军提供中国日占区需要保护的文物清单和地图,以免文物在盟军轰炸时被“误伤”。但梁思成希望美军能将另外两个不在中国的城市也排除在轰炸目标之外——日本的京都和奈良。梁思成的弟弟梁思忠在抗战中以身殉国,因此,当梁思成提出这一要求时,很多人都难以理解。对此,梁思成这样解释:“要是从我个人感情出发,我是恨不得炸沉日本的,但建筑绝不是某一个民族的,而是全人类文明的结晶。”
新中国成立后,梁思成怀着满腔热忱参与国旗、国徽和人民英雄纪念碑的方案设计。如今,当人们瞻仰矗立在天安门广场中心的人民英雄纪念碑时,是否能想起它的设计者梁思成、林徽因夫妇呢?
在建国初期,梁思成就对北京的城市规划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北京是五代之都,是个古代文化建筑集中的城市,不宜发展工业。”在那个火热的年代,北京要建设成一个现代化城市,到处烟囱耸立,大炼钢铁。于是,他到处奔走呼喊、据理力争,期望在那个“建新城破旧城”的狂潮中发出一点“冷静”的声音……然而,梁思成的声音终究被湮没了。因为种种原因,北京人不分男女老少大规模拆除城墙。那时,林徽因直言:“你们拆的是具有八百年历史的真古董,将来,你们会后悔,那个时候,你们要盖的是假古董。”
时间证明了林徽因所言非虚。20xx年,“假古董”永定门楼竣工。 20xx年,北京奥运会召开,大批中国传统元素的设计打动了世界:祥云火炬、福娃、金镶玉奖牌……然而,我们不得不看到,主要的奥运场馆都是外国设计师的创意,没有梁思成赞叹过的北京天宁寺塔所具有的音乐一样的节奏和韵律,也没有斗拱、彩绘、雕饰这些传统设计元素。本土建筑设计如此少,怎能不让人叹息扼腕?
书中最后写道:“太多的古建筑在我们的手中毁掉了,在毁掉的基础上我们又建造了什么?毁坏容易保护难,它们一旦消失了就不能再恢复了。为什么你要选择把它毁掉呢?”透过并不久远的历史时空,梁思成的话语又在提醒着我们的时代。
那么今天,这个声音还会被湮没吗?
《岁月》读后感3奇风镇是一座宁静的美国南方小镇。十二岁的科里最亲的兄弟是一只叫“叛徒”的小狗,而他形影不离的伙伴是一辆叫“火箭”的脚踏车。每到夏季开始的那一天,他总是骑着“火箭”,载着“叛徒”,带着他最好的朋友,飞向最高的天际。
一个春寒料峭的早晨,萨克森湖畔发生离奇谋杀案。科里的父亲奋不顾身地跳下湖去救人,却目睹死者沉入湖底。从此父亲噩梦缠身,精神濒临崩溃。科里必须找出真相,才能唤回挚爱的父亲。一根绿色的羽毛,带着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意义。
这本书表面讲的是谋杀案,但它的主题涵盖了亲情、友情、死亡、写作、勇气、正义、善良、恶势力、种族、偏见、信仰。我从未见过有一本悬疑小说能写到如此深情动人。在追查真凶的这一年里,科里也经历了他以前从未经历过的事。生离死别是人生道路上必经之事。如果我们来自那个黑暗世界,最终又要回去,那么,生命的意义将如何表现?在一年里,他最亲的兄弟“叛徒”因为一场交通事故,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最好的朋友戴维雷因为随爸爸外出打猎的一场意外去世;他的恩师,罹患癌症也走了。我和书中主人公科里一样,也曾认为自己懂得了什么是死亡,但是我错了。正如书中所说,“死亡是无法理解的,死亡是不能亲近的。”正因为这样,所以科学家会努力研究人人都会经历的“临终状态”。自己研究自己会经历的状态,在平常听来,这真的十分好笑。但死亡是个例外,因为世人都没有经历过死亡,包括死亡后是上天堂,还是回到那个黑暗的世界不断轮回,还是死后享受荣华富贵。这是信仰。世上有数不清的教派,每个教派都说自己的教派才是真正存在的。但我们不知道,即使是到处宣扬教义的和尚或牧师也不知道自己的'教派所说的是否为真实的。但我们为什么相信,因为信仰。有时,信仰会支持我们的灵魂;有时,信仰会转化为毅力,像耶稣,像那些不屈不挠的烈士。
其实这本书让我重新认识的不止死亡和信仰,还有许多人物品质,社会百态。
这是推理,是奇幻,是惊悚,也是深情动人的成长故事。
《岁月》读后感4准备好勇气和信心,迎接大自然的挑战!在自然中。感受自然的真实,发挥自己的才能,在艰辛但迷人的世界中学会各种技能。满足对大自然的欲望。
《山居岁月》中山姆那离奇但又美好的野居。实在令人神往。谁不想与那只叫 惊风的幼小猎鹰玩耍。在大山中与五十雀和黄鼠狼男爵一起生活。美好的属于自己的小世界。
现在噪音,学习充满我们的生活。那种听鸟儿啼叫,那种贴近自然的感觉还需去公园——这种人造的最肤浅的自然中感受。那种夏去秋来,冬去春来都随心所欲 在自然中嬉戏的生活还真是让我羡慕。好想任性一下,度过属于自己的山居岁月!
《山居岁月》真是将我的老土思想打破。以为自然只有恐怖,只有危害,或许因为这样那种生活永远不属于我们。但那夜鹰的扑翅,猫头鹰飞越大地时的叫声,徘徊的鹿群,被冰雪冻裂的枫树》……这些使荒野起伏有致的呼吸与节奏,读完后仿佛都感觉到了。
《岁月》读后感5本周我读了《山居岁月》,它的作者是﹑珍。克雷赫德。乔治,本书荣获一九六零年纽伯瑞儿童文学银奖。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留下来的葛薄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这次出行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橡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
跟随者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他的真实、艰辛、和迷人如同磁石一般吸引着所有没有勇气和机会进入的我们。
山姆是否能适应野人般的探险生活呢﹖在这段山居岁月里,他有了那些危险经历,有积累了那些野外求生经验呢?最让读者感到意外的,还是这本书精彩的结局。我们要独自生活,做最好的自己。
《岁月》读后感6时间如梭,不经意间,我已在教师这个平凡的岗位耕耘了二十一个春秋。偶有闲暇,坐下静想,往事历历在目。
那是1999年的一天,也是我第一次与《追梦岁月》相识,在翻阅校订阅的书刊时,偶然看到了“她”,随手拿起,轻声念了一遍她的名字,然后漫不经心地翻看阅读,随着那些朴实清晰的文字,我不知不觉走进书本里“清晨那抹清淡的笑”、“响午那缕轻柔的风”,读到“傍晚那片绚丽的霞”、“深夜那壶恬淡温情的茶。合上书,她的美、她的好,就这样轻意间渗透我的心。从此,她的名字——《追梦岁月》也便刻在了我的心中。
那时的我师范毕业不到五年,由于教育教学的经验贫乏,面对教学中的突发情况根本没法去处理,单凭”直觉“去解决,经常是事倍功半,为了尽快将问题处理好,达到教育的目的,当时的我多么渴望快些成长,快点找到解答点,于是翻阅了大量书本,可那都是纸上谈兵,枯燥、死板、严肃,看也是走马观花。正在我消沉、恼火、伤心时,我看到了《追梦岁月》,她犹如一盏灯照亮了我的心,让我怦然心动,她正是我所寻找,我所需要,我所喜欢的。真是”梦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冉珊处。“更犹如一位知识渊博、高贵儒雅的女性,时而婉约,时而严肃,时而活泼,弹指间,尤显她的气质,她的热量,真是一见钟情,相见恨晚。后来,在她的引领和启发下,我时刻享受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
几位教师的教育故事让我走进了他们的课堂,走进他们充满教育艺术的人生,走进他们朴实而又崇高的境界,在他们的故事里,我看到了一个个饱含爱心的园丁,用他们特有的方式演绎着一幕幕动人的教育故事。温柔善感的”乐卫兵“老师,献花给学生”多味的眼泪“,告诉我为人师表,幸福真谛,”施虹冰“老师《用妙手拨动童心的琴弦》,让内心孤僻的孩子逐渐走向健康阳光,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熊丹琳“老师用她宽容、耐心、细致温情,转化了班上一个调皮鬼,后来变得非常听话,在毕业前夕还深情地对熊老师说:”熊老师,有你的日子真好,如果有下辈子,请你当我的学生吧!“这是怎样的心声,被感动的何止是熊老师?何止是在座的你和我。想当初,命运的安排让我当上了一名小学教师,几分无奈,每天都要从事大量班级,家长种种平凡琐碎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挑灯苦熬、精心备课,特别是站在三尺讲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传授知识时,有些调皮孩子依然我行我素。有一次,我讲课讲到嗓子哑到发不出一点声音时,一个快比我高的男生大声叫道:”哦!不用上课了!“那一刻,我感觉到了当老师的灰心、绝望,恨不得自己有一双翅膀,离开这个叫我伤心之地,做教育战线上的一名逃兵。可就在那时,这几位优秀教师的感人故事,让我汗颜,让我惭愧,更让我在教育战线上找回了价值观,重新燃起了我教育生命之花。那一年,由于特殊原因,就在我离开那个乡村小学时,那个快比我高的男孩既然趴在桌子上哭着问我:”艾老师,你为什么不要我们,你还会回来吗?“事隔多年,每逢想起,一直不能让我释怀,今天还记忆犹新,所以,我爱”追梦岁月“,您就像一位智者,一位知已,一位良师,用一个个简单的故事拨动我的心弦,触动我的内心,让我在教育教学中不断反思,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十多年来,教师这份神圣的职业一直陪伴我成长,让我深深懂得:付出爱的道路是艰辛的,但收获爱的过程是甜美的。只要真心爱孩子,就会收获更多意想不到的惊喜。
还是那本《追梦岁月》的力量,那多位优秀老师用的故事,震撼着我的心灵,”不要吝啬于赞赏别人。“从那时起,我养成了在学生作业和试卷上写短签的习惯:”你是最棒的“、”看到你的进步,老师真替你高兴“、”老师相信你“、”加油“等,利用这些短签,我不记得改变了多少学生,我爱《追梦岁月》犹如一位社交家,不显山露水教会我与学生相处,形成了我与学生沟通的大门。
十多年来,有你的相伴,我受益匪浅。引领我前进,带着我品味生活中的真善美,让我观察古今中外的教育。更从中感受名师的崇高师魂……相识十多年,你魅力不减当年,真的感谢您,让我在工作中发现快乐,获得快乐,现在读您与读学生就是我最大的快乐与幸福,真诚祝您桃满天下,春晖遍四方。
选择您,我忠贞不渝!
《岁月》读后感7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国际大奖小说,《山居岁月》,这本书是美国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故事幽默风趣,让人百看不厌。里面的主人公是山姆。他在无意中得知,他祖父在克思奇山留下的一块格博礼农场。他在五月的时候离开了家去寻找格博礼农场。他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和一些钢片和打火石。这就是他在山中生后的用品。在寻找格博礼农场的过程中他历经了艰险,他让自己像是一棵树,要生活在格博礼农场。
让我最喜欢的一级是“国王的猎鹰”。里面讲的是山姆想要一只猎鹰。于是,他便去图书馆去查阅猎鹰的习性。发现猎鹰的巢筑在悬崖峭壁上。于是他便来到离格博礼农场最近的一座大山。他看见有一只母猎鹰在山上筑了巢,还生了一窝鹰宝宝。山姆爬上了山,看见了鹰巢里的5只鹰宝宝。他便挑选了一只大的小鹰。回到了他的帐篷。
这段难忘的山居岁月里,山姆学到了很多东西:用猎来的鹿皮制衣,用猎物的肉制成好吃的食物,用河边的陶土捏造供自己取暖的火炉等等,这些事可是我们这些过贯了养尊处优生活的人想也不敢想的呀!在这期间,山姆还交到了许许多多的朋友。有浣熊杰西,有黄鼠狼男爵,有猎鹰惊风,有大学英语教授邦杜,还有男孩夹克先生,给他的山居岁月增添了无穷的乐趣,让我羡慕极了。
想知道更多关于山姆的故事吗?请读《山居岁月》。
《岁月》读后感8《山居岁月》是一本大奖小说,作家用笔墨描写出一个纽约男孩离开自己的家,去克斯奇山去寻找曾祖父遗留的葛博里农场。
在整个途中,“我”认识了不少人,我在这座山上训练出了一只猎鹰,他的名字叫“惊风”,是它给我弄了不少食物。在这座奇妙的克斯奇山,“我”还认识了了很多动物朋友:黄鼠狼男爵、浣熊杰西它们也是“我”探险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们更是我忠实的朋友。在冒险中,“我”给自己做了一个树窝去住,“我”的衣服使用鹿皮做的,内衣裤是用兔子皮做的。屋中的家具也是“我”亲手做成的。有一天“我”树屋内的床上,有一个男子在呼呼大睡,那位男子是一名英语教师,“我”和他住了几天,他就走了……
我是很赞同15岁的中学生出门探险,但是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和要有丰富的知识,这样的人,才能独自出远门,就像文中的主角:山姆。他独自一人在野外住了将近2年之久,就是因他充满智慧、留心观察种种事情才能在天气多变的克斯奇山上存活下来,作者用大量的笔墨写了在克斯奇山上遇见的种种事物,和探险过程,我很喜欢这本书,他是我们进山探险的“指南针”大家都不妨买来读一读。
《岁月》读后感9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山居岁月》。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叫山姆的男孩子,他离开了在纽约的家去克斯奇山林里寻找他曾祖你留下的牧场。他的爸爸以为他坚持不了自己生活的日子,第二天就会回家。可是他靠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像一棵小树在那片森林里扎下了根。最后山姆学会了在森林里独立的生活。
我很佩服山姆坚持不懈的精神。山姆在山林里生活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但他都自己克服了。比如:他没有食物,他用自己做的鱼钩钓鱼;他没有房子,他就用木头盖房子;他没有朋友,他就到悬崖边捉了小猎鹰当他的助手……最后他坚持不懈地克服了所有困难,成了森林的主人。
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些人也和山姆一样有坚持不懈的精神。科学学坚持不懈地去做试验,有的科学家因为试验失败而变成了残疾人,可他们还在坚持做试验,直到做成功才罢手;在灾区辛苦工作的救援队,他们一直坚持不懈地找人。不管多么艰难,只要有一丝希望他们还是奋力地寻找被困者;还有在运动场上得金牌的运动员,他们也都是经过不懈地练习,才赢得胜利……这些人的精神都值得我们学习。
《山居岁月》里的山姆让我知道了坚持就是胜利。我以后做事要学习山姆坚持不懈的精神。
《岁月》读后感10感受一、于漪老师所说:“教师要用准确生动的语言打动学生的心,使他们胸中或泛起涟漪,或掀起波涛,激发他们爱憎分明的感情。”我曾经数次听过于老师的报告和与老师的录象课,于老师她富有诗意的语言就是学生学习课文的一个兴奋源,激发了他们学习的兴趣,提高了他们思维的效率。她说:“我们要让学生学得扎实,只有一条路——备课越充分、越扎实越好!于老师在引导学生感悟之巧妙,让我钦佩不已。
感受二、于老师她倡导的在教学中与学生平等对话,以情生情,以思引思,相互回应,相互创生,是心智的“相长”,是情感的“共鸣”——这正是我们每一做教师所个所追求的。
我想,任何精彩的语文课都不是完全在课前设计出来的,而是在师生、生生互动中,从心与心的缝隙中,从思与思的搏动中,从情与情的触摸中生长出来的若干细节组合而成的。
感受三、书中于老师文字洗练,富有诗意。可以想象到在于老师的课堂上,与其说学生在学习语文,不如说是在享受语文,享受语文的种种情趣、韵味和意境。
古稀之年,于漪老师对钟情一生的语文教学又提出了更形象的比喻:能通向大海的港湾必然航运兴旺,物如流,人如潮,充满勃勃生气;如果是闭锁的,航道阻塞的,港湾就失去了价值和意义。语文教学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语文教学内容犹如港湾,执教者应熟悉它、研究它,把握它的基本特点与功能,认真地有创造性地引导学生,使港湾通向大海。在于漪老师看来,语文学科是最开放的学科,它与学校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紧密相连;学生生活在母语环境之中,母语的学习与运用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加强课堂内外的沟通、学校内外的沟通,是提高语文教学质量、提高学生语文综合素养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每个现今站在讲台上的老师探索之路。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关于《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精选10篇),欢迎大家分享。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最近我读了一本新书名叫一个人的村庄,它是一本具有80篇美篇的散文集,作者刘亮程通过细腻得描写,让我们展示了他生活在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草,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那么多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并不那么修,散发着浓浓的乡士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还凑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陪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故事,随他一起看那里的耳语虫的嗯菜,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的心,你会发现这个世界的美丽。
一个人的村庄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靠近。我的两朵花,一朵是一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组则是扭头抽面。仍不能遮住笑颜,也不奈不住笑了起来,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然激动,多么好的故事。
一个人的村庄没有华丽的色,一没有渲染的外表,只有普负责语言和浓厚的乡情。情绪却打动了我的心灵,双手捧着这本书,心情享受他丧,仿佛有一罐麦香四远,而今缓缓都送来了。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2对于故土,那村庄里的生活,刘亮程满怀感恩的深情。
在人畜共生的村庄里。
每一个动物的呼吸都是人的呼吸;每一株草的枯萎都是人的悲凉;每一天的深夜都是酣睡农人的梦。手握铁锹,静坐田埂,仰望星空,听众狗吠吠,观明月莽原。他自称是一个扛着铁锹"闲逛"的人。在他的村庄里如那老狗一般摇摇晃晃;从老屋到田间地头。他用草绳拉直一棵歪斜的胡杨,他用铁锹挖过许多大坑,又堆了几座土堆。他知晓一条活到老不易的狗,他通晓一头通人性的驴,他与虫共眠,追逐逃跑的马。在村庄里,他恣意地生活。他没骑马奔跑过,保持着自己的速度,怀揣感恩之心活着。
在远远的荒芜中。
荒芜的家园是被人村庄的寂寥;那是间不曾打扫过的老屋,那块没有安心种好的土地;是黄沙梁落日的余辉。面对那十年后重修的门楼孤立在荒原中,空旷而孤独。内心不免多了些惆怅与不舍,此时荒草已从墙陀涌了进来。那血浓于水的情谊被有情风携带穿过那荒野中的门,那黄沙梁的太阳再一次照向手中的铁具,折射出他对故土无限的眷念。满腔热血倾注在这荒芜的家园,那声他养他的地方。他的生命中不曾有过天堂,唯有故土。
在城市的日子里。
虽说是一个农民,他对城市没什么感情,但仍怀有感恩的心生活在城市中。人家把马路扫得一尘不染,还建了高楼和公园。谨慎地走在马路上,享受着这突来的美景。扛着铁锹进城,像开垦荒地般地"经营"城市。不过,他又是城市的一个匆匆的过客,用他的话来说,是踏破铁鞋觅吃处。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饭馆就算是吃下了,在陌生的城市他没有一把属于自己的钥匙。于是,他学会恭恭敬敬的敲门,规规矩矩的守门,怅然无惜的找门。因为怀揣感恩之心,无拘于城市的林总,他依然扛着铁锹过街。
刘亮程随时随地的感受着生命,感恩每一株花草,每一片土地,这样的乡土哲学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将感恩之心融于日常生活的每一细节。
无论生活在那里,人都应该是感恩的生活着!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3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4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清流。
对于一般人来说,黄沙梁只是一片没有历史、无人问津的荒野,而对于刘亮程来说,这是一个世外桃源,一片安谧的净土,一个属于他的村庄。
翻开清新淡雅的扉页,映入眼帘的是干净、纯粹的文字。在刘亮程的眼中,一切的花草树木、风雷雨电,大到整个村庄,小到一只小虫都是有灵性的存在,在他的笔下,一只狗不求回报的为人服务,一只鸟孤独沙哑地鸣叫然后盘旋离去,仿佛世间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他们在人所不知道的领域,慢慢滋长起来。
在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许多事情都一样,开始干的人很多,到了最后,便成了某一个人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
刘亮程的文字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在于他那原生态到近乎飘渺的描写风格,还在于它所透露出的对大自然深邃的思考和深刻的领悟。是的,生活在如此偏僻的一片荒地上的人无疑是寂寞的,可是他却没因此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细腻宽广的胸襟包容和发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并乐在其中,寂寞对于他是一种享受,是万物的馈赠。
在他一个人的村庄中,一切都是平等的。改变一只麻雀的方向可能是一件大事情,人有时候也可以稍稍通一点驴性。树的一生本来就要比人遭受更多的风雨,一条路也拥有生命的伊始与终结,甚至连被这个村庄呼进呼出的空气,也都是有生命的。人生活在这里,不单单是一个索取者,还要全身心地融入其中,做整个大的轮回中的一小环,不奢求什么,也不抱怨什么,欣赏着这个因自己而改变了些许的村庄,也欣赏着村庄改变了自己的地方。
他的村庄,就好像就是浓浓浓浓的阳光下,一个小土房,几条看家的`狗,几个老邻居,自家的畜牲,门前的路,路旁的花,花旁的树……连带上自己也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然后把它们写下来,关于这个村庄的生生死死,幸福与不幸。
享受这种寂寞是专属于刘亮程的幸福。读完他的文字后,在我的心底里的某个安静的角落,貌似有什么东西,正在默默地生长,成熟,衰老,甚至死亡。在那里,我仿佛听见了流水的声音,风吹过的声音还有落叶的声音。那像是一段悠扬绵长的音乐,缓缓地演奏着,很缠绵,耐人寻味;那又像是一段人生的音乐,明明很长却又仿佛很短很短。如黑暗永恒的镇魂歌,绕梁三日不绝如缕;又如蛰伏一冬破土而出的生命,在经历了死亡的黑夜后展开了希望的羽翼。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5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逊,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平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这是我的生活么?每天在物欲横流的都市中心力交瘁的厮杀。无法拥有那种简简单单的生活。记得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离大自然是很接近的,一场雨或者一场雪,都能使我感动。记不清上一次在雨中飞奔是什么时候了,似乎很多年以前,上个世纪吧。真的那么久了?我从十七岁开始苍老。现在无论看雨还是看雪都没有最初的心境了。雨雪不会再给我带来任何的感动。我失去了很多,还有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
这发现,使我深深的悲哀。
海德格尔说:人,诗意的安居。
海子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如果能够,我真的愿意每天面对着暮色苍茫的水面。快乐的度过每一天。我也喜欢看,可我写不出如此优美的评论。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6喜欢新疆从刘亮程的文章里开始,从《一个人的村庄》开始,《虚土》是刘亮程的第一个长篇,虽然不是那么长,略微比中篇长一点,但是这也是刘亮程的作品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不过无论他怎么写,归根结蒂都是散文,小说不过是一系列组织起来的散文。
读刘亮程的乡土散文,才感觉到农村和城市的区别,绝对不仅仅是生活方式上的区别,更是思维方式上的区别,甚至是文明的区别。城市里生活的人总是感觉到城市的优势,看不起农村,认为农村没文化,人类一切文明都是城市文明,乡村的文明其实也是依赖着城市文明才能够产生的。而刘亮程的乡村,让我们看到了乡村文明和城市文明的巨大差异,那完全是我们没见过,没想过,没经历过,没法想象出来的另一种文明,好像来自另一个星球,而且随时濒临着被我们强大的文明吞没的危险!一旦消亡,就永远不会再次产生。如果失去,我们将永远也不会知道那种文明中蕴藏着什么样的智慧!
从《虚土》到《凿空》刘亮程又前进了一大部,我觉得《凿空》是刘亮程成熟的一个标志,是刘亮程艺术的一个高峰,是新疆乡土文化的一次全景式的展现,然而这是一次谢幕!一切都在中国城市化的洪流中,变得那么不堪一击。如果没有刘亮程的收集整理和发掘,如果没有刘亮程这么一个乡土中长出来的作家,也许这一切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7一个人的村庄,一个人的城,走在属于他的路上,不急不忙,不慌不乱,经过这村也好,那村也罢,没有目的地,心却总是记挂着那归属的村庄。他说,对于黄沙梁,我或许看不深也看不透彻,我的一生局限了我,久居乡野的孤陋生活又局限了我的一生。又道,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过年时,发现街道能悄悄告诉我日子。晚上六、七点有着平日凌晨也见不到的安静,潮湿的地面没有忙碌的车轮匆匆溅起的水花,昏黄的路灯投下的光少了人影缓缓驻足的遮盖。街边的店铺停下了喧闹的嘴,用整齐划一的面貌面对匆匆经过却不会再停留的一心回家的归人,除下了笑脸逢迎,铁拉门关住了一切喧嚣。街道在轻声说着:嘘,快回家吧。除夕了。随着耳边毕毕剥剥声此起彼伏,脚下鞭炮绚烂后的红色残骸愈来愈多,街道悄声说:年的脚步远了。但我却想念起除夕的宁静,即使有走在路上的人,也是归心似箭,从没有哪个时刻人们身上有如此深刻的家的标记。我想,这家的标记却如此轻而易举的铭刻在刘亮程的小小村庄里每个小小人物身上,冯四韩三,每个名字都有村庄的痕迹,每个故事都带着村庄的纯朴味道。
他给我呈现了一种不同的活法,一种不敢想的活法。没有阅读完全本,但仅仅是第一部分,所呈现的生活状态都足以让人羡慕。没有纷争,没有漂泊,只有脚下踏踏实实的路,抬头坦坦荡荡的光,固执爱着村庄的他。行走在他的文字中,他如一个导游,向你娓娓道来这村庄的每一点每一滴,他不暇思索就能道出这个村庄的每一样事物背后故事,他用他的一生深入这个村庄,与这个村庄融为一体。或者说,他不只是一个了解这个村庄的人,而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可是后来之人又会记得谁,记得有你来过,这一样事物曾有你的参与才到了如今这模样,就如他说:你们走了。现在没一个人认得你们,他们没动任何干戈便占有了一切。他们是后人,哭喊着送走你们,把所有悲痛送给你们带走。留下财富和欢乐,他们享用。/这已是别人的村庄。
我开始发现,我阅读所划的字句,都太过总结,读而有味,思而无趣,思考若只是复制他人的思绪,就少了真正的感动,它流动于他文字间的麦香、虫鸣、风呼,流动于他走过的路。我想,读罢他的文章,会想起好好背起行囊,踏上他曾经过的路,可能他的脚步已如他所说:“我的脚印不会比一头牛的蹄印更深更长久地留在大地上,很快我将从我走过的路上彻底失踪。一旦我走出去几十里地,谁也别想找到我。”但行在路上,走在体悟的道上,呼吸着像他那样自由空气,随手记下此时生活和感受,哪怕不能如他那样从此扎根在这村庄,也能一感自然的幸福。若人生能有此幸,也已无憾。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8假期里,我读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感受颇深。我读这本书时,一直被作者的独树一帜打动着。
刘亮程,新疆沙湾县人,他以他那孤独的性格,描绘出了他一个人和牲畜、草木以及各种小昆虫共同生活的村庄。你从他的文字中看不到战火硝烟,看不到歌舞繁花,看到的只有牛马、草木和一切有生机的事物。一个人走在村庄的小路上,没有一丝烦恼和顾忌。
在作者笔下的动植物是与众不同的。驴在别人眼中是“工作机器”,是不起眼的,但是作者在文章中却把它当成了朋友。在作者笔下的每一种事物都变得那么和蔼可亲,那么讨人喜欢!甚至于作者在文章中曾经描述过的一个大树根,就那么原封不动地进入了我的视野,印进了我的脑海。
渐渐地我发现,原来作者描绘的村庄居然是那么的美。早上,太阳先照到村东头,后来又照到村西头,这一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他笔下的村庄,是有血有肉的,似乎赋予了生命。作者的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现实。
再来说说自然,作者对于自然地描写有些“野性”。那些文字似乎是作者安静的孤独产生的,带着些“野”味。
作者是一个十分孤独的人,他文章的字里行间时时处处都流露出了他的孤独,在如今这些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时代,作者却仍沉浸在黄沙梁的岁月里,停止不前。
作者却也是个非常懂得生活的人。正所谓“树挪死,人挪活。”文中写道,作者凭借自己的双手,盖了一间新房子,并在黄沙梁修建了一条公路。当他离开黄沙梁时,他却把房子毁了。也许他是不想让别人占用他的所有,也或者是他不想让人不劳而获,总之,他将房子毁了。这也就是作者的独特所在。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作者著书的最大独特之处体现在:作者仅用了小手笔描写了村里的人,却用了大篇幅去描写了家畜、草木等事物和自己的生活。这里可以看出,牲畜、草木等事物以及村庄里的一切在作者心目中地位是非常高的,也因此可以看出,作者对村庄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感情。
如果让我去当农民,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拒绝。因为我知道,在乡下,生活环境是很恶劣的。农民们工作起来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夏天烈日炎炎,冬天寒风刺骨,而且还是极为劳累的农活。那里没有空调,没有风扇,没有暖气。但是作者却选择在黄沙梁生活。我所缺乏的,就是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海子曾说过:“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以后要简单的生活,创造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9我是在读《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想起那个问题的。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某一个读书日,报纸上发起一个讨论:如果让你在大海上漂流一年,只能带一本书,你会选择哪一本?
回答众说纷纭,当时我的选择早已不记得了。捧着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个答案突兀地闪现:手上的这一本便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如果让我用一个字形容读这本书的感受,我会选择“静”。这些朴实得有如黄土的文字里,藏着一股宁静的力量,静到一低头就能看见长长的过往,静到能听见天地之间最清晰的心跳声。
我惊异于字里行间的灵气,而我得知作者只读过五年书后,我感到了理所当然。只有这样的人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就像他脚下的土地,木讷无言却宽厚温存。那是宁静到极致后具有的深沉的力量,它迫使我心中的喧嚣沉寂,一寸寸压低我的灵魂,直至趴伏在大地上感受风的私语和大地的呼吸。
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写狗。写马。写虫子,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写人,熟悉的不熟悉的、友好的对头的。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然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将归去的岁月,和天空。
他是整个村庄最闲的人,他也是整个村庄最忙的人。他蹲在田垄上研究风的心情,他为一所房子担忧能否晒到阳光,他听见一朵野花吟吟的笑声像个傻瓜似的一个人在荒野中笑出来,他觉得屋后的那个榆木疙瘩是村庄的头颅。
刘亮程以他孩童般的眼光注视着大地的一切,同时他又以先知般的悲怆预言了生命中吹彻的风和一年年累积的冬日。他是一个随性的赤子,任由自己飘荡在每一个司空见惯而不为人知的角落,就像一阵风、一场梦。
那是他的幸运,也是我们的不幸。
拿起这本书,在浮躁的世界里获得暂时的澄澈。我愿意带着这个美丽的妄想,一个人在无边的海洋上流浪。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0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你的家园正在荒芜吗?
也许你会向我投来疑惑的目光,你在喧嚣中步履匆匆,却从未思考自己做过些什么。
毋庸置疑,当时代裹挟着各种碎片倾泻而下,人人都想看清一切,却又在等待戈多般的梦境中糊涂老去。步步铿锵在自己设想的蓝图,我们究竟丢失了什么?仓促的一生能沉淀出几多痕迹?
《一个人的村庄》是刘亮程的散文集。作者在大西北土生土长,他是真正的作家,也是真正的农民。他“常常扛着一把铁锹",作为唯一的旁观者,和那些偶尔路过的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就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相比,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作者用淡淡的、粗砺的而又带着浓郁天真的文字。带我们品味一株草,一棵树,一片云,一只小虫……刘亮程笔下的村庄是他的回忆,是不少人的过去,我也不愿看到这景象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日渐荒芜。
印象最深的是作者笔下的两种情景:过日子的人忙忙碌碌地度过一日——天黑了。慵懒的人悠悠闲闲,日子已经过他们——天黑了。天从未为哪个人单独黑一次、亮一次。正如朱德庸所言,对于时间,我们其实永远是被动的,我们只能在这个被动的时间里,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刘亮程是愿意做一只小虫的。在黄沙梁的春花秋草中,无忧无虑地把自己的一生蹦哒完。或许只有真正与土地不可分割的人,才能体悟"与虫共眠"的乐趣。
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家园为什么会荒芜?作者在书中隐约给出了回答。“许多年头都是一样的,麦子青了青,黄了黄。变化的仅仅是人的心境”。作者想表达的也许是时间吧,时光流失让不少人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当我们在另一条渠碰响水桶,已是别处的早晨。”作者自然是不甘于被时间冲刷的。他用来抵抗光阴的方式便是观察与留心,并回忆每一个美好的清晨与太阳落山前一个时辰。念想着村东头的人和村西头的人。我想说的是,独立于自然时间点之外,我们可以有个人时间点,你可以用你的记忆进行怀想,回到你希望记住的时间点,感受当时的心情、空气和味道。
人生要活得像庄稼,毋使荒芜。做自己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
夜再黑,夜空是晴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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