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阅读”读后感一篇500字以上要不容易找到的,最好自己写的!急!!!!!金锁记读后感知道《金锁记》的时候,我第一反应就是《红楼梦》里薛宝钗的...
“名著阅读”读后感一篇500字以上
要不容易找到的,最好自己写的!急!!!!!金锁记读后感
知道《金锁记》的时候,我第一反应就是《红楼梦》里薛宝钗的金锁。宝钗的金锁刻了字“不离不弃,芳龄永继”而宝玉的玉里有句“莫失莫忘,仙寿恒昌”。看起来是一对,但从小说中癞头和尚的话里我们可以看出这是注定的悲剧。“好知运败金无彩,堪叹时乖玉不光”,金锁给人的感觉,只是深沉的叹息和悲凉。
《金锁记》里,张爱玲说曹七巧“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三十年来,曹七巧带被金钱束缚,她不管何时都想抓住金钱,以至最终心理扭曲,心里或是精神上都没有了自由。曹七巧想牢牢地抓住金钱,表现在各个方面。为了金钱,她在分家的时候不断哭闹。后来侄儿曹春熹和女儿长安一起玩耍,她就以为侄儿在勾引女儿,幻想侄儿是在霸占她家的财产。她看那些为女儿长安说媒的人,凡是家境不好的,她总疑心人家是贪她们的钱。以至于女儿长安快30岁了,都还没有嫁出去。曹七巧的一生,都与钱字有关联。可悲。
在姜家生活的日子,她受尽嘲弄,受尽欺压。几十年的折磨终于使她的性格扭曲,也许她是想报复,可是她晚年的情况又是怎样呢?她老是向儿子打听儿媳芝寿的事,乐衷于听不好的方面,然后就到处讲芝寿的不好,到处讲对儿媳不满意。后来芝寿被折磨死了。芝寿死后,娟姑娘被扶了正。张爱玲在小说里就简单交代一句“娟姑娘扶了正,做了芝寿的替身。扶了正不上一年就吞了生鸦片自杀了”。
然而最让我感到悲凉的是曹七巧对她女儿长安的折磨。所谓的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说的也许就是长安了。她给长安裹脚,让女儿吃鸦片,大闹女儿的学堂,最后还毁了长安即将成功的婚姻。在曹七巧的影响下,女儿长安时时挑是非,学会使小坏,干涉家里的行政,言谈举止越来越像她的母亲。后来的长安,歪着头,下巴搁在心口上凄凄惨惨瞅住表嫂说道 “一家有一家的苦处呀,表嫂 —— 一家有一家的苦处”再看长安的的样子,单叉着裤子,揸开了两腿坐着,两只手按在胯间露出的凳子上,小说里说她成了“一个活脱的七巧”。
所以,在我看来张爱玲的《金锁记》像是一部心理的小说。我们读者也一眼就能会看出曹七巧心理逐渐扭曲,给人的感觉就是她死了也要拉人陪葬。她只是普遍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双重作用下的一个牺牲品。她和她的女儿都是可怜的。
不过细看来,曹七巧心理变得扭曲是有必然的。她出身不好,语言土气,甚至举止粗俗,所以受到姜公馆里基本所有人的歧视。于是恶性循环,越歧视越粗俗。曹七巧的地位不高,当然也不讨人喜欢,具体情况张爱玲在小说里正面侧面的描写都有。其中的侧面描写真的很经典。小双是曹七巧的丫头,有一天另一个丫头凤箫问小双是不是陪曹七巧陪嫁过来的,小双冷笑着说,她也配!曹七巧是堂堂姜公馆的二奶奶,可是居然连丫头都看不起她。可见地位低到何种程度。曹七巧娘家的哥哥向她要钱,她哥哥说“我就用你两个钱,也是该的。当初我若贪图财礼,问姜家多要几百两银子,把你卖给他们做姨太太,也就卖了”。这话我们听起来都觉得寒心,因为她是娘家人为了钱,卖了她的。所以在姜公馆,没地位又不讨好的她日复一日的苟活。我觉得引用《倾城之恋》的一段话很能说明:“白公馆有这么一点像神仙的洞府:这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可是这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因为每天都是一样的单调与无聊”你青春靓丽么?没关系,过几年就没了。在这里,青春是不稀罕的。不管姜公馆还是白公馆,都是一样。
张爱玲说曹七巧“耳朵上的实心小金坠子像两只铜钉把她钉在门上——玻璃匣子里蝴蝶的标本,鲜艳而凄怆”这个比喻真的是让人叫绝。曹七巧就是一只被束缚了青春的蝴蝶,鲜艳而凄怆。她得的遗产是她卖了她的一生所得到的,所以,分家的时候是她嫁到姜家来一切幻想的集中点。所以对于这些钱,她死守,比谁都看重。以至于她分家时的大哭大闹,背影一挫一挫,俯伏了下去,不像在哭,简直像在翻肠搅胃地呕吐。
张爱玲用旧上海的调调,把凄凉势利都融在一个大家庭里。这些人其实都是被金锁锁住的人。曹七巧,不过是大家最容易发现的典型。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张爱玲在《天才梦》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金锁记》里的姜公馆,《倾城之恋》里的白公馆,其实都是一样。万盏灯火的夜晚,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说也罢!
严禁抄袭。作者系西南大学2021级文学院学生。WX
知道《金锁记》的时候,我第一反应就是《红楼梦》里薛宝钗的金锁。宝钗的金锁刻了字“不离不弃,芳龄永继”而宝玉的玉里有句“莫失莫忘,仙寿恒昌”。看起来是一对,但从小说中癞头和尚的话里我们可以看出这是注定的悲剧。“好知运败金无彩,堪叹时乖玉不光”,金锁给人的感觉,只是深沉的叹息和悲凉。
《金锁记》里,张爱玲说曹七巧“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三十年来,曹七巧带被金钱束缚,她不管何时都想抓住金钱,以至最终心理扭曲,心里或是精神上都没有了自由。曹七巧想牢牢地抓住金钱,表现在各个方面。为了金钱,她在分家的时候不断哭闹。后来侄儿曹春熹和女儿长安一起玩耍,她就以为侄儿在勾引女儿,幻想侄儿是在霸占她家的财产。她看那些为女儿长安说媒的人,凡是家境不好的,她总疑心人家是贪她们的钱。以至于女儿长安快30岁了,都还没有嫁出去。曹七巧的一生,都与钱字有关联。可悲。
在姜家生活的日子,她受尽嘲弄,受尽欺压。几十年的折磨终于使她的性格扭曲,也许她是想报复,可是她晚年的情况又是怎样呢?她老是向儿子打听儿媳芝寿的事,乐衷于听不好的方面,然后就到处讲芝寿的不好,到处讲对儿媳不满意。后来芝寿被折磨死了。芝寿死后,娟姑娘被扶了正。张爱玲在小说里就简单交代一句“娟姑娘扶了正,做了芝寿的替身。扶了正不上一年就吞了生鸦片自杀了”。
然而最让我感到悲凉的是曹七巧对她女儿长安的折磨。所谓的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说的也许就是长安了。她给长安裹脚,让女儿吃鸦片,大闹女儿的学堂,最后还毁了长安即将成功的婚姻。在曹七巧的影响下,女儿长安时时挑是非,学会使小坏,干涉家里的行政,言谈举止越来越像她的母亲。后来的长安,歪着头,下巴搁在心口上凄凄惨惨瞅住表嫂说道 “一家有一家的苦处呀,表嫂 —— 一家有一家的苦处”再看长安的的样子,单叉着裤子,揸开了两腿坐着,两只手按在胯间露出的凳子上,小说里说她成了“一个活脱的七巧”。
所以,在我看来张爱玲的《金锁记》像是一部心理的小说。我们读者也一眼就能会看出曹七巧心理逐渐扭曲,给人的感觉就是她死了也要拉人陪葬。她只是普遍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双重作用下的一个牺牲品。她和她的女儿都是可怜的。
不过细看来,曹七巧心理变得扭曲是有必然的。她出身不好,语言土气,甚至举止粗俗,所以受到姜公馆里基本所有人的歧视。于是恶性循环,越歧视越粗俗。曹七巧的地位不高,当然也不讨人喜欢,具体情况张爱玲在小说里正面侧面的描写都有。其中的侧面描写真的很经典。小双是曹七巧的丫头,有一天另一个丫头凤箫问小双是不是陪曹七巧陪嫁过来的,小双冷笑着说,她也配!曹七巧是堂堂姜公馆的二奶奶,可是居然连丫头都看不起她。可见地位低到何种程度。曹七巧娘家的哥哥向她要钱,她哥哥说“我就用你两个钱,也是该的。当初我若贪图财礼,问姜家多要几百两银子,把你卖给他们做姨太太,也就卖了”。这话我们听起来都觉得寒心,因为她是娘家人为了钱,卖了她的。所以在姜公馆,没地位又不讨好的她日复一日的苟活。我觉得引用《倾城之恋》的一段话很能说明:“白公馆有这么一点像神仙的洞府:这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可是这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因为每天都是一样的单调与无聊”你青春靓丽么?没关系,过几年就没了。在这里,青春是不稀罕的。不管姜公馆还是白公馆,都是一样。
张爱玲说曹七巧“耳朵上的实心小金坠子像两只铜钉把她钉在门上——玻璃匣子里蝴蝶的标本,鲜艳而凄怆”这个比喻真的是让人叫绝。曹七巧就是一只被束缚了青春的蝴蝶,鲜艳而凄怆。她得的遗产是她卖了她的一生所得到的,所以,分家的时候是她嫁到姜家来一切幻想的集中点。所以对于这些钱,她死守,比谁都看重。以至于她分家时的大哭大闹,背影一挫一挫,俯伏了下去,不像在哭,简直像在翻肠搅胃地呕吐。
张爱玲用旧上海的调调,把凄凉势利都融在一个大家庭里。这些人其实都是被金锁锁住的人。曹七巧,不过是大家最容易发现的典型。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张爱玲在《天才梦》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金锁记》里的姜公馆,《倾城之恋》里的白公馆,其实都是一样。万盏灯火的夜晚,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说也罢!
严禁抄袭。作者系西南大学2021级文学院学生。WX
名著读后感
名著读后感,要求550字以上的两篇,要初中以上级别的,急需,要有文采!《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初始,伽西莫多的出场仿佛给我投射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表面风光但人人唾弃的“愚人王”。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一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不择手段地“爱”,让他卑鄙地,变态地劫持爱斯梅拉达,并且因“爱”成恨地要置她于死地。这是一种自私的,低微的,霸道的“爱”,充满了病态的“爱”,那不算是爱,只是伤害……
然而,那书中最美的笔墨都倾注在了爱斯梅拉达身上:她美丽,因为她有一张天真清纯的脸孔;她善良,因为她的内心充满了同情和爱心。她可以为了保存甘果瓦的生命而嫁给他,她给饥渴难堪却无人理睬的敲钟人送水……她有菩萨一般无人能及的心肠,她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是善与美的化身!
怎么能不引起我的思考?人性的层层面面是多么复杂却简单:尽管人的精神世界是双面的,没有完全的丑,也没有绝对的美。但是,美就是进步的方向,美就是最原始的目的。就像书中说得那样: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格列佛游记
通过里梅尔·格列佛船长之口,叙述了周游 四国的奇特经历。但仔细体会,却处处揭露着英国社会的黑暗现实,并寄寓着作者 的理想。
虽然格列佛起初以为小人国与英国毫不相像,但实际上小人国却是英国的写照。 透过那似是荒谬的逻辑,我们看到的是:国王比他的臣民只高出一个指甲,却狂妄 地自命为头顶天的宇宙统治者,以其无常的喜怒决定老百姓的命运。官吏们也无需 德才兼备,只要跳绳跳得高,就可得到高官厚禄。
小人国的两党以鞋跟高矮为区分标志,这里影射的是当年英国的托利党(即保 守党的前身)和辉格党(后来发展成自由党)两党政治;而吃鸡蛋时是从大头敲开 还是从小头敲开,则指的是天主教与新教(亦称清教,即加尔文教派)之间关于教 会仪式的无稽之争。为了这一区区争端,竟导致了小人国的内战,甚至殃及邻国。 由于小人国里的警察制度和诬告成风,格列佛不得不逃离那里。
大人国的人无论体力还是理智都超过了那群“小人”;大人国里实行的是理想 化的、有教养的君主政体,国王贤明而正直,经常关怀臣民,法律也是自由和福利 的保障。
在大人国国王的要求下,格列佛向他介绍了英国的社会及制度,他的溢美之词 在国王的追问下破绽百出。国王对英国存在的营私舞弊、侵略战争和法律不公大加 指责,并指出其原因就在于人心的卑劣自私。
飞岛国的科学家脱离人民与实际,从事不着边际的“科学研究”,尤其是对属 地的居民,更采取残暴的手段:稍有叛逆,就将飞岛驾临上空,阻隔阳光,或降落 到其国土上,将居民碾压成粉。这里揭露的正是英国对爱尔兰的殖民统治。
格列佛还到了一个魔术家的国度,在那里回溯了古罗马的政治,对比了英国的 制度。此时,他的思想已从支持君主政体变为拥护共和了。不过,他还只是赞美处 于“自然状态”下的宗法社会。
如果这种看法还属于“浪漫的倒退”的话,格列佛对智马国的描述,则指出了 文明社会对于人类的腐蚀,表明只有生活在自然状态下的人,才是纯洁高尚的。这 一观点后来被法国的卢梭发扬光大,成为浪漫主义文学的发端。
智马国的居民分为状似野兽的“雅虎”和有智慧、会说话的智马两类。“雅虎” 代表了人类的贪欲和败坏,而智马则生活在原始的善良社会。不言而喻,如果人类 堕落下去,将与动物无异,那是多么可悲啊!
爱的教育
你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爱”么?,如果你对这个问题还感到很陌生的话,那么就请你读一读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吧!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 安利柯对社会上发生的一些事情而引发了感想做的纪录。但是从中我们能看到很多东西。
在安利柯眼中的世界里,“好人”和“坏人”有明显的区别。“好人”是善良,诚实,会尊敬他人的人.“坏人”则是会欺骗、邪恶;心 术不正;做错事不知道悔改,只会推卸责任的人。你看,是不是很简
单?所以我们要用一种更简单的眼光去看别人。其实人都是善良,纯真和温暖的,用另一种眼光看别人,看社会,这就是《爱的教育》教给我们的.
这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洛马格那的血》。故事讲述的是一个杂货店的孩子,由于赌博输了钱被奶奶发现了,奶奶语重心长地教导了他,并诉说了如何艰辛地将他抚养成人。孩子虽然嘴上没说,心里早已被打动。正在此时,一场噩梦降临,两个强盗闯入家中,一个用刀威胁老人,另一个抢了钱,正当他们离开时,老人认出了其中一个,那强盗立即要杀人灭口,一刀向老人刺去,孩子舍身护住了老人,自己却被刺中。强盗逃走后,孩子不顾自己的伤,还安慰着老人,最后因失血过多而永远地告别了这个世界。
故事当中有高兴也有忧伤,有懂事也有调皮;有对先生和身边优秀人物的尊重和敬佩,也有对嫉妒者和以强凌弱者的不屑一顾与厌恶。“在学校里,无论什么阶级的人,都成了平等的友人了。”;“卖炭者的儿子与绅士的儿子平起平坐。”告诉人们意大利孩子在学校是如何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地学习与生活的。
书中提到了这样许多感人肺腑的事情:“二年级学生洛佩谛为了救一个站在当街的一年级学生,而赶在车子前面,救出了他,自己却被车子轧断了一条腿。同学、老师、校长都纷纷称赞他是“牺牲自己的生命而救助朋友的人”。“一个小男孩因为受别人羞辱而气愤地将墨水瓶丢向欺侮他的同学,不想却丢在了刚走进教室的先生身上。先生并没有盲目地责怪他,而是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得一清二楚,并“请”肇事者亲自承认错误。最使我感动的是一个名叫《小抄写员》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叫叙利亚的五年级学生,为了分担父亲工作上的压力,深夜悄悄地爬起来,替父亲抄写白天没有抄完的稿子,为贫困的家庭换得一点微薄的生活费。刚开始,他不知情的父亲还以为是自己的抄写速度加快而高兴,可是不久便发现叙利亚上课打瞌睡,功课成绩也从头几名降了下来,不免对叙利亚感到失望。叙利亚自己也感到很痛苦,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直到有一天,父亲看见了深夜伏案抄写的叙利亚时,才恍然大悟,父亲一下子把叙利亚抱到床上,满怀愧疚地对他说:孩子,你辛苦了!爸爸错怪你了》”。
还有《扫烟窗的孩子》、《班长》、《穷人》、《虚荣心》、《感恩》、《嫉妒》、《争吵》、《告别》等一些故事都令人潸然泪下。
读了《爱的教育》使我感受到一种纯真的友情,博爱的亲情。无私的师生之情。这些都是人间最美的情感。亚米契斯以一个小学生的名义,通过日记的形式,讲述了他在学校、校外的所见所闻,并且写成一个个很小的故事。让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份情感。充满爱心、献身教育事业的老师;对孩子关怀备至、拳拳之心的父母;清纯善良、活泼可爱、见义勇为、心灵高尚的小学生,还有那使安利柯永生难忘的小学校园生活。它会让你感动,让你读起来就好象在充满爱的海洋里翱翔。
爱的力量是伟大的。阳光之爱可以熔化冰雪,春风之爱可以萌发草木,雨露之爱可以滋润禾苗······爱是无处不在的!这就是“爱”真正的含义
让世界充满爱,这就是我们梦想的天堂!
《老人与海》。
今年暑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 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 “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飘》读后感
作者:未知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初始,伽西莫多的出场仿佛给我投射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表面风光但人人唾弃的“愚人王”。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一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不择手段地“爱”,让他卑鄙地,变态地劫持爱斯梅拉达,并且因“爱”成恨地要置她于死地。这是一种自私的,低微的,霸道的“爱”,充满了病态的“爱”,那不算是爱,只是伤害……
然而,那书中最美的笔墨都倾注在了爱斯梅拉达身上:她美丽,因为她有一张天真清纯的脸孔;她善良,因为她的内心充满了同情和爱心。她可以为了保存甘果瓦的生命而嫁给他,她给饥渴难堪却无人理睬的敲钟人送水……她有菩萨一般无人能及的心肠,她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是善与美的化身!
怎么能不引起我的思考?人性的层层面面是多么复杂却简单:尽管人的精神世界是双面的,没有完全的丑,也没有绝对的美。但是,美就是进步的方向,美就是最原始的目的。就像书中说得那样: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格列佛游记
通过里梅尔·格列佛船长之口,叙述了周游 四国的奇特经历。但仔细体会,却处处揭露着英国社会的黑暗现实,并寄寓着作者 的理想。
虽然格列佛起初以为小人国与英国毫不相像,但实际上小人国却是英国的写照。 透过那似是荒谬的逻辑,我们看到的是:国王比他的臣民只高出一个指甲,却狂妄 地自命为头顶天的宇宙统治者,以其无常的喜怒决定老百姓的命运。官吏们也无需 德才兼备,只要跳绳跳得高,就可得到高官厚禄。
小人国的两党以鞋跟高矮为区分标志,这里影射的是当年英国的托利党(即保 守党的前身)和辉格党(后来发展成自由党)两党政治;而吃鸡蛋时是从大头敲开 还是从小头敲开,则指的是天主教与新教(亦称清教,即加尔文教派)之间关于教 会仪式的无稽之争。为了这一区区争端,竟导致了小人国的内战,甚至殃及邻国。 由于小人国里的警察制度和诬告成风,格列佛不得不逃离那里。
大人国的人无论体力还是理智都超过了那群“小人”;大人国里实行的是理想 化的、有教养的君主政体,国王贤明而正直,经常关怀臣民,法律也是自由和福利 的保障。
在大人国国王的要求下,格列佛向他介绍了英国的社会及制度,他的溢美之词 在国王的追问下破绽百出。国王对英国存在的营私舞弊、侵略战争和法律不公大加 指责,并指出其原因就在于人心的卑劣自私。
飞岛国的科学家脱离人民与实际,从事不着边际的“科学研究”,尤其是对属 地的居民,更采取残暴的手段:稍有叛逆,就将飞岛驾临上空,阻隔阳光,或降落 到其国土上,将居民碾压成粉。这里揭露的正是英国对爱尔兰的殖民统治。
格列佛还到了一个魔术家的国度,在那里回溯了古罗马的政治,对比了英国的 制度。此时,他的思想已从支持君主政体变为拥护共和了。不过,他还只是赞美处 于“自然状态”下的宗法社会。
如果这种看法还属于“浪漫的倒退”的话,格列佛对智马国的描述,则指出了 文明社会对于人类的腐蚀,表明只有生活在自然状态下的人,才是纯洁高尚的。这 一观点后来被法国的卢梭发扬光大,成为浪漫主义文学的发端。
智马国的居民分为状似野兽的“雅虎”和有智慧、会说话的智马两类。“雅虎” 代表了人类的贪欲和败坏,而智马则生活在原始的善良社会。不言而喻,如果人类 堕落下去,将与动物无异,那是多么可悲啊!
爱的教育
你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爱”么?,如果你对这个问题还感到很陌生的话,那么就请你读一读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吧!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 安利柯对社会上发生的一些事情而引发了感想做的纪录。但是从中我们能看到很多东西。
在安利柯眼中的世界里,“好人”和“坏人”有明显的区别。“好人”是善良,诚实,会尊敬他人的人.“坏人”则是会欺骗、邪恶;心 术不正;做错事不知道悔改,只会推卸责任的人。你看,是不是很简
单?所以我们要用一种更简单的眼光去看别人。其实人都是善良,纯真和温暖的,用另一种眼光看别人,看社会,这就是《爱的教育》教给我们的.
这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洛马格那的血》。故事讲述的是一个杂货店的孩子,由于赌博输了钱被奶奶发现了,奶奶语重心长地教导了他,并诉说了如何艰辛地将他抚养成人。孩子虽然嘴上没说,心里早已被打动。正在此时,一场噩梦降临,两个强盗闯入家中,一个用刀威胁老人,另一个抢了钱,正当他们离开时,老人认出了其中一个,那强盗立即要杀人灭口,一刀向老人刺去,孩子舍身护住了老人,自己却被刺中。强盗逃走后,孩子不顾自己的伤,还安慰着老人,最后因失血过多而永远地告别了这个世界。
故事当中有高兴也有忧伤,有懂事也有调皮;有对先生和身边优秀人物的尊重和敬佩,也有对嫉妒者和以强凌弱者的不屑一顾与厌恶。“在学校里,无论什么阶级的人,都成了平等的友人了。”;“卖炭者的儿子与绅士的儿子平起平坐。”告诉人们意大利孩子在学校是如何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地学习与生活的。
书中提到了这样许多感人肺腑的事情:“二年级学生洛佩谛为了救一个站在当街的一年级学生,而赶在车子前面,救出了他,自己却被车子轧断了一条腿。同学、老师、校长都纷纷称赞他是“牺牲自己的生命而救助朋友的人”。“一个小男孩因为受别人羞辱而气愤地将墨水瓶丢向欺侮他的同学,不想却丢在了刚走进教室的先生身上。先生并没有盲目地责怪他,而是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得一清二楚,并“请”肇事者亲自承认错误。最使我感动的是一个名叫《小抄写员》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叫叙利亚的五年级学生,为了分担父亲工作上的压力,深夜悄悄地爬起来,替父亲抄写白天没有抄完的稿子,为贫困的家庭换得一点微薄的生活费。刚开始,他不知情的父亲还以为是自己的抄写速度加快而高兴,可是不久便发现叙利亚上课打瞌睡,功课成绩也从头几名降了下来,不免对叙利亚感到失望。叙利亚自己也感到很痛苦,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直到有一天,父亲看见了深夜伏案抄写的叙利亚时,才恍然大悟,父亲一下子把叙利亚抱到床上,满怀愧疚地对他说:孩子,你辛苦了!爸爸错怪你了》”。
还有《扫烟窗的孩子》、《班长》、《穷人》、《虚荣心》、《感恩》、《嫉妒》、《争吵》、《告别》等一些故事都令人潸然泪下。
读了《爱的教育》使我感受到一种纯真的友情,博爱的亲情。无私的师生之情。这些都是人间最美的情感。亚米契斯以一个小学生的名义,通过日记的形式,讲述了他在学校、校外的所见所闻,并且写成一个个很小的故事。让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份情感。充满爱心、献身教育事业的老师;对孩子关怀备至、拳拳之心的父母;清纯善良、活泼可爱、见义勇为、心灵高尚的小学生,还有那使安利柯永生难忘的小学校园生活。它会让你感动,让你读起来就好象在充满爱的海洋里翱翔。
爱的力量是伟大的。阳光之爱可以熔化冰雪,春风之爱可以萌发草木,雨露之爱可以滋润禾苗······爱是无处不在的!这就是“爱”真正的含义
让世界充满爱,这就是我们梦想的天堂!
《老人与海》。
今年暑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 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 “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飘》读后感
作者:未知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名著阅读观后感(好的绝对100分)
老师让我们写一些名著的观后感,总共10篇(有几篇是几篇),字数在500字左右(原文300字,感想200字)要求读的名著如下:《朝花夕拾》,《繁星春水》,《西游记》,《水浒传》,《骆驼祥子》,《鲁宾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名人传》,《童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威尼斯商人》。《鲁宾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一)
天命难测,使人生显得多么光怪陆离。然而鲁宾逊的人生是这样的吗?读完这部书后,一个强壮.勇敢.坚毅的英雄时时浮荡在我的脑海。顾名思义,他便是这部书的主人公——鲁宾逊。
故事就从这说起:鲁宾逊自幼喜欢航海,独自一人,搭乘了去往巴西的航船。天有不测风云,猛烈的暴风雨,强撼的台风是逃不过的。可幸的是死亡之神没有降临到他的头上,他被流落到一个荒岛上。
鲁宾逊在坦然面对着一切的同时,想方设法,绝处逢生,开辟了一片劳作的天地。他热爱身边的一切,在他最孤独的时候,有了心灵的慰藉。在变幻莫测.巧夺天工的大自然面前,有人退缩了,但鲁宾逊用勤劳的双手创造了不朽的业绩。结局,注定他被发现。
蓦然回首,目光回转,我也好比是一艘航船,可谓初出茅庐吧。谁知起航不久就抛锚了,那些天,我心情沮丧,整日愁眉苦脸的。和鲁宾逊相比,太不值得一提了。
这本书教会了我坚持就是胜利,与其过度悲伤,不如汲取教训,坚持到底。用顽强的毅力扣开挫折的大门。
我的航船要劈波斩浪,在浩瀚无际的大海上,奋勇前进。只要身子骨是硬朗的,就不能停止。只要心中的那盏希望之火不熄灭,就能达到胜利得彼岸。
《鲁宾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二)
书是人生命的源。每读一本书就会有许多的感想,读不同的书有不同的感想,最进我读了一本《鲁宾逊漂流记》让我感触很深。
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叫鲁宾逊的人;在一次到了一个荒岛;在那儿只有他一个人,他害怕及了,因为他没有足够的粮食和水;这样的话是很难在岛上生存的,在岛上,前几天,在他的包中还有些粮食可以给他能量,给他补充体力,但是粮食是有限的,就这样,她又饿了几天,终于他受不了了,就在这时,他发现了种粮食的方法,便开始了种粮食,而且每次都是大丰收。就这样,他在这岛上住了几十年。某年的某一天,他看见了海上有只船,并设法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力,那只船上的人是个商人,正前往鲁滨逊的家乡。鲁滨逊就让这位商人带他回到他几十年没回来的家乡。当他把自己的经历告诉家乡人的时候,大家都惊呆了。大家以为他已经死了,没想到现在居然奇迹般的活着,简直不可思议!
看了这个故事,它触动了我的神经。怎么可能,一个人在岛上自己活了几十年,真让人匪夷所思。这也足以证明了鲁宾逊对生命的执着,若他没有这种执着,说不定被上这个岛的时候就已经死了。第二,他还有很强的独立性。现在我们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娇气惯了。依赖性很强,缺少的就是这种独立性。我们难道不应该学习这种独立性吗?特别是城市的孩子,有的甚至不知道米是从哪来的。只知道用钱买就有了,但设想如果你和鲁滨逊一样被冲到了一个小岛上,那你不就必死无疑了吗?所以独立性很重要。
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也让我学到了鲁滨逊的精神。
天命难测,使人生显得多么光怪陆离。然而鲁宾逊的人生是这样的吗?读完这部书后,一个强壮.勇敢.坚毅的英雄时时浮荡在我的脑海。顾名思义,他便是这部书的主人公——鲁宾逊。
故事就从这说起:鲁宾逊自幼喜欢航海,独自一人,搭乘了去往巴西的航船。天有不测风云,猛烈的暴风雨,强撼的台风是逃不过的。可幸的是死亡之神没有降临到他的头上,他被流落到一个荒岛上。
鲁宾逊在坦然面对着一切的同时,想方设法,绝处逢生,开辟了一片劳作的天地。他热爱身边的一切,在他最孤独的时候,有了心灵的慰藉。在变幻莫测.巧夺天工的大自然面前,有人退缩了,但鲁宾逊用勤劳的双手创造了不朽的业绩。结局,注定他被发现。
蓦然回首,目光回转,我也好比是一艘航船,可谓初出茅庐吧。谁知起航不久就抛锚了,那些天,我心情沮丧,整日愁眉苦脸的。和鲁宾逊相比,太不值得一提了。
这本书教会了我坚持就是胜利,与其过度悲伤,不如汲取教训,坚持到底。用顽强的毅力扣开挫折的大门。
我的航船要劈波斩浪,在浩瀚无际的大海上,奋勇前进。只要身子骨是硬朗的,就不能停止。只要心中的那盏希望之火不熄灭,就能达到胜利得彼岸。
《鲁宾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二)
书是人生命的源。每读一本书就会有许多的感想,读不同的书有不同的感想,最进我读了一本《鲁宾逊漂流记》让我感触很深。
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叫鲁宾逊的人;在一次到了一个荒岛;在那儿只有他一个人,他害怕及了,因为他没有足够的粮食和水;这样的话是很难在岛上生存的,在岛上,前几天,在他的包中还有些粮食可以给他能量,给他补充体力,但是粮食是有限的,就这样,她又饿了几天,终于他受不了了,就在这时,他发现了种粮食的方法,便开始了种粮食,而且每次都是大丰收。就这样,他在这岛上住了几十年。某年的某一天,他看见了海上有只船,并设法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力,那只船上的人是个商人,正前往鲁滨逊的家乡。鲁滨逊就让这位商人带他回到他几十年没回来的家乡。当他把自己的经历告诉家乡人的时候,大家都惊呆了。大家以为他已经死了,没想到现在居然奇迹般的活着,简直不可思议!
看了这个故事,它触动了我的神经。怎么可能,一个人在岛上自己活了几十年,真让人匪夷所思。这也足以证明了鲁宾逊对生命的执着,若他没有这种执着,说不定被上这个岛的时候就已经死了。第二,他还有很强的独立性。现在我们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娇气惯了。依赖性很强,缺少的就是这种独立性。我们难道不应该学习这种独立性吗?特别是城市的孩子,有的甚至不知道米是从哪来的。只知道用钱买就有了,但设想如果你和鲁滨逊一样被冲到了一个小岛上,那你不就必死无疑了吗?所以独立性很重要。
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也让我学到了鲁滨逊的精神。
本文标题: 名著阅读读后感指导教学设计(如何指导学生进行名著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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