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读后感,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
《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读后感1这是一部生命的挽歌,这是一部哲学的巨著,这更是一个父亲对女儿浓烈的爱的结晶。我自知以我浅薄的阅历来评价这样一本满是伤痕满是眼泪满是沉思的作品是种亵渎,但内心的澎湃终需用文字来记录一下,来祭奠此刻刚刚经受了洗涤的心灵。
或许是由于之前种种的偶然,造就了妞妞一出世就患了绝症的必然。在她生命的五百多天里,周国平真切的记录了妞妞诞生时的喜悦,看着她成长又知道她必将很快离世的绝望无助,妞妞离世时的悲伤。然而,周国平是一位哲学家,书中没有那种呼天抢地的大悲大痛,没有那种无休止的抱怨,作者在娓娓道来中,带给了我们最直击人心的苦与笑,书中更多的是对生命的追问,对死亡的思考,对自我的反省。
关于亲情:
有一千个理由让你早走,只有一个理由把你挽留,这条理由胜过那一千条理由,这就是我对你的爱——周国平。
周国平是一个哲学家,更是一个父亲,一个视他的孩子胜过一切哲学的父亲,“宁可做平庸的父亲,不做杰出的哲学家”,只要他的孩子活着,随便什么哲学死去都好。然而再伟大的哲学家抑或父亲在生命面前都是脆弱的,他和雨儿亲眼目睹了那可怕的眼疾携带着死神是怎样一步步逼近并吞噬这个弱小的生命。他和雨儿给了妞妞最伟大最无私的爱。但是爱是痛苦之源,爱的越深,痛苦也越烈。所以他们经受着常人难以想象难以忍受的痛苦折磨,在眼泪中高歌,在梦境中祈祷。他们为了给妞妞一份完整的爱,一直和死神做着殊死搏斗,但人类终究是卑微和渺小的,在死神的面前,这个伟大的哲学家怀抱他的小女儿低声啜泣,不肯松手却始终无能为力。妞妞在来到这个世上五百多天后,还是静静地离开了。
关于妞妞:
周国平悉数记录下妞妞讲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每一句话。因为妞妞无法用眼光与人交流,所以言语是她表达自己对这个人世间依恋和好奇的唯一方式。她在世上只存在了一年多,她甚至不会用“疼痛”这个词来表达眼疾发作时的痛苦,她只会一遍遍地重复着“磕着了!”妞妞幼小的心灵还无法理解这个世界上存在一种叫做“癌”的绝症,更不会知道癌在发病时会如此这般无可名状地疼痛、但是,她的聪明,她的懂事,她对人世间的好奇,她对音乐的热爱,无一不让人感慨这个如此美丽的小生命。
但是,妞妞的意义不仅在此。
因为有爱,所以有家;因为有孩子,所以家才有实质的形式和内容。回了家,实际上,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妞妞。每一个妞妞来到世上,都是爱的奇迹,爱是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唯一理由。
关于生命:
此刻,“活着”无疑成了最有分量的词。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狂傲不羁的呐喊,也不是来自于凶残猛烈的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忍受所能忍受的,忍受所不能忍受的,在绝望与痛苦的边缘继续活着,而且骄傲而坚强的活着。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绝望和希望,在我们的命运里比比皆是,更如朋友那般亲密无间。正如没有绝对的苦难,也没有永久的幸福,
我们活着了,在爱与痛的交织里和冰与火的缠绵中,我们活着了。我们站在苦难的边缘坚强的活着,因为我们活着是为了那与痛苦相交织的——爱。
生命中有太多美好的爱,它在我们活着的过程中轻轻的伴随在我们身旁。爱或许不是花开定会花落那样的伤感情怀;或许没有海誓就要山盟那样的激情澎湃,它只是静静的陪着我们,如夏日里的一阵微风,雪夜里的一根火柴,短暂却又美好,抚慰的,温暖的只是一颗小小的心。
余华曾经说过:“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因为死者不能回头理解的惨痛就成了生者的全部悲剧体验,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关于苦难:
自古都有“苦难净化心灵,悲剧使人崇高”的说法,默默之中,苦难磨钝了多少敏感的心灵,悲剧摧毁了多少失意的英雄,所以,作者说,不要对我说这些,何必用舞台上的绘声绘色来掩盖生活中的无声无息,欢乐比忧愁更有益于身体的保养,幸福比苦难更有益于精神的健康。
面对社会的悲剧,我们有理想、信念、正义感、崇高感支撑着,可是面对自然悲剧,我们有什么呢?任何人间理想都抚慰不了生老病死的悲哀,在天灾人祸面前也谈不上什么正义感。身处灾难之中,乐观者会尽量朝前看,看到灾难的暂时性,从而怀抱一种希望;悲观者会把它放在人生虚无的背景下来看,看破人间福祸的无畏,从而产生一种超脱的心境。但是,当灾难沉重的无法逃避,怎么办?雨儿的的一句“受着呗”让我大悟,忍受可以忍受的,忍受不可忍受的,其实只要咬牙忍受,世上并无不可忍受的灾难。以从容平静的心态忍受人生最悲惨的厄运,是处事做人的基本功夫。
关于作者:
通过妞妞,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父亲,我看到了一个充满爱心充满责任感的父亲,我看到了一个父亲面对苦难时的痛苦挣扎,我看到了一个父亲面对抉择时的艰难纠结,我看到了一个父亲最深刻的反省。
但是,周国平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父亲,他更是一个哲学家,虽然他说只要有了妞妞,随便什么哲学死去都好。但他终究是会用带有哲学的眼光来看待思考面对的一切。而雨儿是一个普通的母亲,所以雨儿说“人家都说共同受难的经历会加深感情,才不是呢。痛苦是不能分担的,说到底,每人都只能承担自己的那一份。你对妞妞的思念和哀伤,我不能帮你缓解,反过来也一样”;“那会儿你躲起来写作,我真的觉得很孤单,有一种被遗弃的感觉”;“你毕竟还有一个文字的祭奠,我什么也没有”,最终,他们在共同经历了失去妞妞这一遭遇后还是分手了。或许,无论是周国平还是雨儿,他们都需要自己的方式来祭奠,来更好地面对以后的生活。
我很欣喜的看到若干年后周国平能再次出版《宝贝,宝贝》这本书,来记录一个完全不同于妞妞的小女孩健康快乐的生活,可是,我所未知的雨儿呢?
世界上有无处不在的善良,也到处充满有意和无意的伤害。上苍无法让所有的善良得到疼爱和珍惜,也无法让所有的伤害得到惩罚和谴责。但是,命运不会到处复制相同的悲剧,我们没有理由埋怨人世的不公和不平,我们有更多的理由面对岁月,说声感谢。
活着,没有理由不好好活着,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读后感2初读这本书是在高二,被封面读上可爱的插画所吸引,翻开书本遍未再合上。
周国平是个大作家,学术上的东西被大家所称道,但通过这本书,我看到了他那颗温柔而深情的心。他饱蘸着爱与深情的笔触令我忍不住一次次落泪。
妞妞是周国平与第一任妻子生下的女儿。文章从妞妞的妈妈——雨儿的孕期讲起。满怀希望与憧憬的一对年轻父母正在等待小生命的诞生,温温柔柔的笔触让人沉浸在美梦中不愿醒来。当然,美梦终有大醒的一刻。这对磕磕绊绊的小夫妻终于迎来了小生命的到来,一个长得“很像妞妞”的妞妞。两个人高兴得忘了所有的艰难与困苦一心扑在小婴儿身上。在此处,作者的描述实在让人动容。我不禁想到,当初的我,也是这样一个小生命,被一对年轻夫期盼且深深爱着的生命。原来,父母对子女的爱一点都不平淡,不是温水,而是空气,包裹着小婴儿的每寸肌肤,每段生命。这种爱静静在胸膛里燃着大火,熊熊烈焰,一直燃烧着,直到生命尽头。如周国平所说,“极度无私又极度自私。”我终此一生,也是回报不了这样厚重而热烈的爱的。在一首歌里有这样一句歌词:亲情比爱情厚几厘米。我也这样感受到了。有一天我也会像我的父母爱我一样,去爱别的,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小生命。生命的奥秘,于我们像是海洋深处的鱼,闪着幽光,在无形中指引着我们一生的轨迹,也指引着人类前行的轨迹。
讨论过父母对子女的爱之深厚,继续讲这一家三口的悲情故事。真的是一个悲情故事,而故事成了真事时,就显得上天尤为残忍。我是个不喜欢小孩子的人,小婴儿的哭闹令人心烦,“熊孩子”则是种种恶行都令人无法容忍。而周国平笔下的妞妞,却是如此一个令人心生怜爱的妞妞。聪明伶俐是个俗气的夸小孩的词,但放在书中妞妞的身上这个词便立刻贴切鲜活了起来。是“父爱滤镜”的加持也好,是真的小孩子都如此可爱也罢,妞妞曾一度成为我心中第一可爱的小孩子,她让我重新燃起对小孩这种生物的喜爱。言归正传,妞妞是如此一个贴心而可爱的'小天使。其实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小天使啊。很多“俗气”的话都是很久以后才明白的,原来一点都不俗,原来每字都是真理。对,妞妞是个小天使,可爱又可亲,令父母愿意为她付出一切。这里,周国平便成了一个“女儿奴”,然而被爱奴役,实在是一件幸福的事情。非常希望大家去看一看这本书,妞妞那种可爱,在一种非常微妙的程度,不单纯是视觉上可爱,也包括心理。读者很容易和周国平达成一种共鸣,感受到那种血缘上的羁绊。我常常读着读着就产生一种妞妞是自己的女儿的感觉,渐渐也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在读到后期妞妞被病痛折磨的死去活来时,常常泪眼滂沱。
妞妞开始表现出视网膜母细胞瘤的临床症状。这是无药可救的绝症,梦境从此开始破碎。刚开始时只是概念性的打击。绝症。“我小小的女儿得了癌。为什么会是我的女儿?为什么?”小小的孩子什么都不懂,但也感受到了大人的伤心。“如此善解人意的小女儿,为什么偏偏得了癌?”病情开始恶化,眼底的肿瘤开始长大,压迫着神经,也压迫着雨儿和周国平战战兢兢的心。小小生命开始承受着成人也难以承受的痛苦。一家三口开始了奔波,一刻不停地在与死神进行着拉锯战。在治疗期间,周国平夫妇渐渐遇到了许许多多与妞妞病症相同的孩子,其中不乏比妞妞病得更严重的。为什么见到的都是孩子?因为得了这种病的都是孩子,而一旦得了这种病,活到成年几乎是不可能的事。那种疾病的残忍程度实在是令人望而生畏。小孩子的眼睛非常漂亮,眼白泛着幽幽蓝光,亚州人大都棕褐色虹膜,而我们的小孩却有着纯粹的黑色眼睛,而今,眼底却生出来无法控制的肿瘤,破坏着眼球,破坏着神经,向四周扩散、蔓延。生病的小孩就已经很可怜了,那些被父母抛弃而未得到及时救治的小孩就格外凄惨。
这里描述到了一位仁心仁术的好医生,免费收治了数名被遗弃儿童。即便是无药可救的绝症,即便是无亲无故的流浪儿童,这名医生也用力拉了一把,告诉他们,你们没有被世界抛弃。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那个把妞妞、把这一家三口推入深渊巨怪口中的高材生医生和那几名冷漠狠毒的医护人员。医护人员并不都是白衣天使,前面提到的几个,说是恶魔也不为过。这里,医德教育的重要性便得到了深刻凸显。(这里,我再次诚恳地推荐广大医学生去看一看这本书,思考一下“性命相托”的真正分量。)
那名高材生在妞妞患视网膜母细胞瘤这件事里可谓是“功不可没”。在此,我想用没齿不忘来形容这种恨意。我完全不能理解这名医生的动机。为什么要让一名孕妇接受X光的照射,并且是以一种完全不合理的频率和时间?这种常识性的东西他为什么要漠视?我甚至要怀疑他是蓄意的。在作者感性而充满隐喻的描述里,他仿佛一个魔鬼,硬生生地把小妞妞从母亲的腹中剖出,夺走。一个家庭,自此离散。其次,雨儿怀孕期间患上肺炎去医院就诊遇到的医护人员的刁难实在让人心寒。“今天我就是不给你看!”这得意的话语像一枚淬了毒的钢钉,生生钉在患者的心中。这是怎样一名医生啊?这种人如何做得了医生?病人的苦苦哀求换来的是怎样的回答?在此也无需多言了,这种不负责任的医生,不配做医生。
妞妞死了,死于人生的开始。妞妞最后用药安乐死,父母做出最后的挣扎,下了这个决定,让小女儿走得不那么痛苦。我们没有资格更没有立场去批评他们。最爱妞妞的是他们,最痛的也是他们。看到妞妞最后在病床上挣扎的那一段,心一直揪着,实在是令人难受。医学的意义,就是努力、尽力去减轻像妞妞这样的遭受疾病折磨的人的痛苦。医学生誓言中一句“除人类之病痛”是如此简略,却又如此的艰巨
文章十分浓墨重彩,不是词藻华丽,而是情感深厚。这本书里,爱也爱得深,恨也恨得切,而最令人铭记于心的,则是痛,是妞妞承受的病痛,是周国平夫妇看着心爱的小女儿饱受煎熬时的切肤之痛,是浓重的绝望。希望广大医学生、医院体系的建设者都可以想象一下这种痛和绝望、这种对生的渴望、对明天的渴望。语言苍白,无法言及万分之一,有机会还是希望大家找书去看,看一看,什么是爱,什么是痛。
《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读后感3没有被苦难压倒,这不是耻辱,而是光荣。
文章不长,可几乎每篇都会让我流泪。不是以一个孩子或是母亲的角度来诠释生命的意义,而是从一个身为哲学家的父亲。记忆中,我的父亲是不善言辞的男人,莫说用文字记录下心境,就连用言语表达也是具有难度,索性不说、不写。而周国平先生却实实在在地表现了出来,甚至于让作者身临其境,理解心中的苦闷。
文章的开头就向读者叙述了妞妞在人间仅活了562天便夭折的事实,让我不得不用沉郁的心情往下看。
从母亲肚子里抱出的孩子,第一声啼哭不带一点悲伤,是那么响亮地那么明媚地暴露在空气中。是的,就像周先生所说,每个新生儿都是哲学家,从神界而来总是用超然的眼光看着世界,不带一丝悲凉,因为悲伤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产物。从医院抱回家的路程很短,却着实让身为父亲的周先生苦恼,小东西是那么软,那么信任地抓着衣襟,大人不得不凝神屏息。我也记得母亲曾和我聊起过父亲第一次抱我的时候,那么大一个人却那么窘迫不知道如何下手,那么一团软绵绵的肉带着浅浅的呼吸那么安然地躺在怀里不带任何心机,是那么让人觉得心神安宁,更何况是自己生命的延续。哺育孩子的过程正好让自己重温那不留痕迹永远失落的摇篮岁月,填补了记忆中无法补全的空白。
后来的日子不仅仅是孩子的成长更是父母的成长,本不耐心的母亲也能心平气和温婉地为孩子吃奶而定住不动几个小时。可是幸福的日子总是那么短暂,一个偶然的机会让周国平和他的妻子知晓了孩子患有眼癌,一个几率很小很小的疾病。从一开始认为经过治疗就能康复,到后来作者也不由怨恨老天为何要如此耐不得寂寞而这么快召回这个天使。
妞妞无法用眼光与人交流,所以言语是她表达自己对这个人世间依恋和好奇的唯一方式。她在世上只存在了一年多,她甚至不会用“疼痛”这个词来表达眼疾发作时的痛苦,她只会一遍遍地重复着“磕着了!”每每看到这儿总是禁不住埋怨,为何苦难要这么折磨一个孩子。
这让我不得不想起史铁生的《地坛》。同样是悲剧一般的日子,在亘古不变的地坛里看见那蚂蚁也在忙忙碌碌,自己有什么理由去赴死哀愁呢?每个季节里都有盛开的花朵,在含苞待放时也忍受着痛苦,或是严寒,或是酷暑,却依然要绽放生命中最辉煌的色彩,因为这是责任——把美丽带去人间。妞妞死去了,无需太久,作者和妻子也将死去,世上知道悲痛的人都将先后死去,每个人的生死都在这个世界上不留一丝痕迹。正如周先生所说:死亡是不存在的。也如史铁生先生所说:死亡就像是一场盛大的节日。
苦难与生命交错着,难舍难分,有无处不在的幸福也有无处不在的悲伤,但是生命不会复制着悲剧而渺小的我们更没有资格去埋怨不公平,因为我们有更多的爱去面对生命。能够迎接生命里的痛苦,本就是一种活下去的勇气。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读后感范文(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读后感1看《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如同在观看电影一般,让我们随着巧妙精彩的文笔,险历真实的故事,和作者开始一段真实的旅行,亲近野生动物,领悟生命的奥秘。
这本书的作者是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1860——1946)从小就热爱大自然,悉心观察、研究大自然里的飞禽走兽。这本书是他的经典代表作,原名叫《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只是新版的书里多加了两篇“动物英雄传”。《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于1898年出版后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并且为他赢得了西奥多·罗斯福的友谊。
《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中有号称喀伦泡之王的老暴,它比其他狼的个头大,智谋多;有乌鸦“银斑”,是群鸦中最聪明、最强壮、最勇敢的;白尾兔毛丽是一名真正的“母亲英雄”,她不惜自己的生命来拯救自己的儿子;“跑侧对步的野马”是一匹完美无瑕的马的形象,是大平原上古往今来最高尚的动物,没有一匹像他这样强壮而又难以琢磨的马;松鸡“红颈毛”是一窝中最大、最壮、最漂亮的。可是,动物总是以悲剧告终。奋不顾身的老暴在侣伴被人杀害之后,也没有逃亡异乡,在耗尽了力气、被剥夺了自由和丧偶的三重打击下,魂儿走了。“银斑”和白尾兔毛丽都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智慧传授给子女,但也死在敌人的逼迫和利爪下。虽然“好爸爸在送机世界上难得一见”,但“红颈毛”却是一个模范父亲,可是最后,所有的亲人都离他而去。泉原狐设法把自己的最后一个毒死,因为她不忍心看见幼崽的自由被人剥夺。同样,“跑侧对步的野马”异常珍视自己的自由,一旦被人抓获,就设法跳崖自杀。主人精心喂养的小黄狗巫利虽然对人的虔诚“就连世界上最英明的人也想不到”,最终在咬碎了主人女儿的手之后,惨死在主人多利的柴钩下。“我”的爱犬——宾狗机智灵敏,在西顿被自己设下的捕狼器夹住,差点葬生于狼口之时,宾狗救了他的性命,但最终死于中毒。
是啊,当今地球上的野生动物越来越少,相反,人类越来越多。正因为如此,这本书更让人感到亲切。当你翻开这本书,你会感叹野生动物生活中的魅力与精彩!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读后感2今天,我看了《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的第一章,内容十分感人。我为狼王老暴那种为了救自己的伴侣而不顾一切而感动了。
故事主要讲了狼王老暴在喀伦泡无恶不做,狡猾奸诈,经常撕咬羊群作乐,人们都头痛不已,只是希望赶紧除掉他。尽管是这样,可那些陷阱都对他来说只是一些小把戏而已。可是最后,他的伴侣,一只全身雪白色的毛,布兰卡被猎人捕获,猎人们把布兰卡弄成引来老暴的诱饵。因狼王老暴因日日思念布兰卡,最后还是落入猎人的陷阱,死在了他们手里。
其实在刚开始看的时候,我非常憎恨狼王老暴。因为它经常厮杀牧人的羊群,有时还只是作为消遣。可是,当我看到最后一部分的时候,我就有些动摇了。狼王老暴为了自己的伴侣不惜落入猎人手里,他如果不爱自己的伴侣布兰卡,又怎会落入今天的下场?如果是我的话,我就只给他一些教训,要是它悔改的话,就放他走。或者让狼王老暴跟着布兰卡栓在一起也是好的啊,至少他不会再做以前那些坏事了,只要跟他的伴侣在一起。
但是想想也是,狼王老暴做了那么多坏事,可能我只是读者一篇文章,不能更深刻的体会到当时人们对狼王老暴的憎恨。如果我能体会到的话,说不定我会给他更深的教训。
虽然结局很悲惨,但是故事很生动。我为狼王老暴的那种执着感动了,也为“我”的智慧而感到佩服。狼王老暴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读后感3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非常优秀的描写动物的文学作品——《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这是一本不亚于任何一部描写人类社会情感的世界名著。西顿用他那朴实、简练的文字,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富于灵性和尊严的动物世界。
故事中,可怜的老英雄喀伦泡之王老暴,爱护子女的乌鸦首领银斑,勇敢忠心的宾狗——。这些故事让我们更加了解动物们的生活。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喀伦泡之王老暴》。老暴是狼群中最强壮、最狡猾,也是让牧人最害怕的狼,由于老暴嗅觉敏锐、判断准确,尽管猎手们想尽各种方法,就连投毒都毫无效果。但是有一次它的配偶“白姐”,一只美丽的白狼,在“诱捕”中被杀。老暴心痛不已,最终它被猎人们的陷阱——在捕狼器的周围留下白姐的爪印和气味所捕杀。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黯然神伤。
在这个世界上,野生动物大量地被捕杀,数量越来越少。这些故事让我们了解到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有感情,它们会因为子女而快乐,也会因为失去伴侣而痛苦、悲伤。我们家楼下的地下室有好几只流浪猫,没有主人,经常在垃圾箱里找食物,看着很可怜,所以我就把吃剩的饭菜喂给它们。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和伙伴,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我们不应该再捕杀动物了。请让我们与它们和平共处,还给它们一个美好的家园吧!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读后感4《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这部著作的作者是被誉为动物小说之父的欧内斯特· 汤普森· 西顿。他生平热爱自然,喜爱动物,把动物的一举一动记录下来,绘成故事,形成现在的《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
在《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中,使我感动至深、甚至泣不成声的是一部名为《永远的领袖银斑》的小说,这是一部催人泪下的小说,一首歌颂生命的赞歌。
故事大概内容为:名扬四海的优秀乌鸦队长银斑领导着自己的部队迁移,迁至一片松树林遇到了猫头鹰,银斑与自己的乌鸦团队奋勇抵抗猫头鹰。但最后银斑由于劳累过度,再加上负伤,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站岗时被猫头鹰抓了去……银斑虽然消失了,但它像星星一样,永远闪耀在乌鸦们心中!
读完这部小说,我想,光荣而死的银斑也会永远闪耀在我们心中。
试想,乌鸦领袖银斑,受伤严重、劳累过度,但它仍不忘记自己的身份,仍坚持站岗、放哨,为了集体的安全而牺牲了自己。要知道,猫头鹰叼着奄奄一息的银斑飞行路过乌鸦群栖息地时,只要它呼救,还是很可能获救的。但银斑没有那样做,它为了鸦群不被发现,就算舍弃性命也要让猫头鹰改变路线,直到它的心脏被猫头鹰掏出那一瞬间……
乌鸦领袖银斑从来都是为集体着想,临死也是如此,真可谓是“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读后感5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 》。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是E·T·西顿所写的。这本书讲了他在大自然所发现的事情。这本书有非常多的故事,比如说《我的爱犬宾狗》、《斗牛狗的故事》、《石山大王克拉格》等等。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石山大王克拉格》。这个故事讲了克拉格出生在聪明羊的队伍里,他的队友尖角(聪明羊的儿子)经常欺负他。有一天,聪明羊带领着队伍到山下的牧场附近去吃盐,尖角非常的喜欢于是当队伍走的时候,他还是在牧场附近吃盐。聪明羊妈妈发现了,由于对尖角的溺爱,变让全群羊都留下来,在这里过一夜,等聪明羊吃完了盐,羊群才能走。在夜里,大家都非常的警惕,但是都比不过克拉格的妈妈,刚刚睡着,一头美洲狮来到了这个羊群的`附近,准备袭击羊群,带回去慢慢享用。可是,这头狮子并没有这么走运,接近羊群只有5米了,他踩到了树枝。克拉格的妈妈马上醒了过来,她看见了狮子,尖叫了一声,告诉大家有危险,赶紧逃跑,尖叫和他的妈妈还有羊群跑了起来。不幸,聪明羊被狮子扑了上去,只听到一声惨叫,别的羊都知道了,他们的领导者已经一命呜呼,新的战争又开始了。
尖角成了孤儿,他还没有发觉,是自己的任性才是自己的妈妈死在了狮子的脚下,他不明白什么叫死亡,但他知道了一点:自己的妈妈——聪明羊是永远不回来了,她永远不能陪伴着他,去吃盐,去玩耍。以后的几年,羊群的小羊们都飞速的生长,你们再见到他,就成了壮士的公羊了。长大后,克拉格以自己的和聪明才智,当上了一群母羊的领导者,他创建了自己躲避敌人的方法,他还发现,高山上正是山羊的庇护所,并且那里的含盐量非常的丰富,不必在冒着危险,去牧场。而尖角呢?他因为自己的任性,没人能管得了他,他长得外表丑陋,什么也没有当上。克拉格的外表非常的美丽,是许多猎人想得到的宝贵财务。经过猎人们的几番搜查,看见过克拉格的也只有猎人,其中就有老史古提。
老史古提的年龄已经大了,可还是打猎的好手,老史古提把自己的计划研究好后,叫上了自己的伙伴,一起打猎。经过三天的艰苦奋战,都以失败告终。几个人坐在老史古提的小房子里,个个都是灰心丧气的脸色。有一个猎人说:“什么好羊,我看早就不在,被另问一个猎人给猎走了。”于是都散了。后来就剩下老史古提这个猎人,经过几番追杀,终于把克拉格打死了。站在克拉格的面前,他仔细端赏着,突然有了个残忍的想法:把他的头割下来,作为自己的纪念品。第二年,有人来找他复仇了。大雪下着,一阵一阵的风呼啸而过,西风之神来报仇了。
这本书主要围绕着作者的角度来写的,并不是作者全描写的是打猎。故事中,作者应自己不小心加上了自己的捕狼架,感受到了狼被捕的感受,于是决定自己以后再也不当猎人了。这也告诉我们,现在野生动物集聚的减少,有些人还在非法的捕捉野生动物 ,所以请不要捉野生动物,让他们好好的生存下去!
高士其科普童话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高士其科普童话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高士其科普童话读后感1高士其是我国著名的科学家、教育家、科普作家。他早年留学美国,因为一次科学实验意外而致残。然而他虽然残疾,却全身心地投入了科普写作之中,创作很多关于病菌、细胞等方面的科普读物,为我们传播了很多的知识,被我们亲切的称为“高士其爷爷”,也被国家授予“中华民族英雄”的称号。
他用通俗易懂、幽默诙谐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这个世界里有细菌、霉菌、“滤过性病毒”这些生物界的小流氓;在这个世界里我看到了大自然给予的礼物,懂得了怎样健康的生活……在这些作品里,我最喜欢的是《细胞的不死精神》。这篇文章用简洁而又富有哲理的语言,为我们讲述了生命的奥秘:生命如何产生,又如何发展乃至死亡;细胞有些什么样的特性;细胞的生存、分裂受哪些因素的制约;科学家用怎样的方法来证明细胞的“不死”……读来通俗易懂,令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的知识。
但我想,这“不死”的精神,更是高士其爷爷自身的写照吧。他留学美国是为了学习科学知识,为祖国、人民服务。当他做实验残疾以后,不能直接做科学研究,就选择了科普写作这种方式来继续为祖国的科学事业作贡献,哪怕是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也要致力于把科学教给人民的工作,这种坚忍不拔的毅力,才是真正的“不死精神”。我一定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长大后用自己的本领为社会服务。
高士其科普童话读后感2《生物界的小混混》是《高士其科普童话》个中的.一本。这本书首要是讲病毒,毒菌有哪些,尚有要奈何提防疾病。书里的每个病毒都被高士其写活了,他把童话和科学团结在一路,让我对这本书发生了浓重的乐趣。
这本书的封面也惹人喜欢。“生物界的小混混”这几个大字像这本书的眼睛,下面的紫色长条犹如它的嘴巴。别的部门就是它的面庞啦!最前面一页是高士其的照片,后头一页是高士其爷爷专门写给我们的一首小诗,他是想让我们爱看书、多看书、看好书、悦目书,。公然,这首小诗让我喜好上了看书。这首小诗就像邪术一样,只要看、读就可以实现高士其爷爷的愿望。
“演讲”开始,想知道吗?我就汇报你们一个吧 ! 不外——这是奥秘,不能说出去,他可帮我渡过了炎天和冬天的大忙呢!它就是:炎天穿白衣服较量凉爽,穿黑衣服较量闷热。冬天穿黑衣服较量和煦,穿白衣服多一些寒意。这是为什么?由于玄色吸热。假如你不信托可以试一下,怎么样?我说的对吧!高士其爷爷真了不得,用本身的话把很多很多的常识写成好文章泛起给众人,留给子孙的是一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产。一代一代的人在高士其作品下生长、成才。我猜高士其爷爷是大夫,由于他相识许多病毒;我猜高士其爷爷是科学家,由于他分明许多科学方面的常识;我再猜高士其爷爷是作家,由于他会写出更多的相同《高士其科普童话》的优越作品。
《高士其科普童话》让我变得智慧,常识穿越人世,让天下布满无限的伶俐与爱好。
高士其科普童话读后感3《高士其科普童话》有四本,我看了其中的一本——生物界的小流氓。这本书主要是讲病毒,毒菌有哪些,还有要怎样预防疾病。这本书里的每个病毒都被高士其叔叔写活了,他把童话和科学结合在一起,让我对这本书更有兴趣了。
这本书的封面也惹人喜爱。“生物界的小流氓”这几个大字像这本书的眼睛,下面的紫色长条如同它的嘴巴。其余部分就是它的脸蛋啦!最前面一页是高士其的照片,后面一页是高士其爷爷给我们写的一首小诗,虽然我记不清内容了,但我记得那是专门写给我们的,他是想让我们爱看书,多看书。果然,这首小诗让我喜欢上了看书。这首小诗就像魔法一样,只要看、读就可以实现高士其爷爷的愿望。
后面就是“演讲”故事了。这些精彩有趣的故事让我懂得了许多科学方面的知识。你们想知道吗?我就告诉你们一个吧!不过这是秘密,不能说出去,这个秘密可是帮我度过了夏天和冬天的大忙呢!它就是:夏天穿白衣服比较凉,穿黑衣服比较热。冬天穿黑衣服比较暖,穿白衣服比较凉。如果你不相信可以试一下,怎么样?我说的对吧!所以,我觉得《高士其科普童话》是一本非常好看又让人喜欢的书。高士其爷爷真了不起,用自己的话把许多许多的知识写成了四本好书。这四本好书就是高士其爷爷最伟大的杰作。就好像一位神勇无比的将军训练出了一支英勇的部队。我猜高士其爷爷是医生,因为他了解很多病毒。我又猜高士其爷爷是科学家,因为他懂得很多科学方面的知识。我再猜高士其爷爷是作家,因为他会写出这四本《高士其科普童话》。
高士其科普童话读后感4本书收录了《菌儿自传》、《散花的仙子》、《霍乱先生访问记》、《打花鼓的姑娘谈蚊子》等科普童话作品及《天的进行曲》等童话诗。高士其的科学小品,语言生动、活泼、形象、清新。
高士其青年时代深受“五四”精神——“民主与科学”思想的影响,怀着“科学救国”的理想赴美深造。1928年,在芝加哥大学医学研究院攻读博士时,他不幸在一次实验中,感染脑炎病毒,造成终身无法治愈的残疾。但高士其却以惊人的毅力完成了医学博士课程,并加入美国化学学会和美国公共卫生学会。学成回国后,高士其曾在南京中央医院任职。他痛恨医院与场赃官相互勾结的腐败现象,毅然把自己的名字改为“高士其”,庄严声称:“去掉人旁不做官,去掉金旁不要钱”,同时忿然辞职来到上海,受新文体“科学小品”的启发,从此开始科普创作,找到一条把科学献给大众的途径。
《菌儿自传》是其代表作品。主人公菌儿是千千万万细菌中的一员,全书以菌儿自述的方式写成。请听小菌儿的开场白:我是菌族里最小、最小,最轻、最轻的一种。小得使你们的肉眼,看得见灰尘的纷飞,看不见我们也夹在里面飘游。轻得我们好几十万挂在苍蝇脚下,它也不觉得重。我比苍蝇的眼睛还小一千倍,比顶小的灰尘还轻一百倍……多么生动的自传,里面有细菌的籍贯、细菌的家庭生活、细菌水里来火里去的流浪,细菌在人体各部位的历险。全文十五章既可以独立成篇,又可连接成全文。
在作者笔下,菌儿是个有七情六欲的人物,时而在呼吸道里探险,时而在肺港战斗,时而在肠腔里开会,在举手投足之间把细菌对人类的危害和预防表现得淋漓尽致。
昆虫记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昆虫记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昆虫记读后感1在暑假期间,我阅读了法布尔的一部作品———昆虫记,在其中我学到了作者的种种写作方法,而且我还深入了解了一些昆虫的习性,天敌习惯等。
当我一翻开书,我就背有趣的题目所吸引大自然的清洁工,行为诡秘隐士,接着往下看,才发现那是为我们所熟悉的粪金龟,螳螂等昆虫。
同时,书中还对近30余种的昆虫特点进行了描述,细致的描写,还有对他们的习性,本能,劳动等描写在作者的笔下,原本我认为无色的昆虫世界变得有趣起来。
我认为昆虫记绝不只是一本简简单单的记录,在其中,有作者细致观察所得,如果作者不那么用心的去观察,我相信除了昆虫,自己没有人能写出这么好的文章。
而且在这本书中,我学到很多蝎子,蟋蟀,黄蜂,蚂蚁等诸多昆虫的生活习性群居习惯,饮食习惯等,相对于了解昆虫而言,我获得到更多的是作者的坚持不懈,他的坚持观察,认真思考,写出了诸多文明于世的巨作,从而让人们对他尊重和喜爱。
这是我读完昆虫记的感受,你呢?
昆虫记读后感2《昆虫记》这本书,是有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我看完这本书以后,就感受到了法布尔在观察昆虫时候的细心,并且他也愿意拿他的全部时间去观察昆虫。
在这本书中的昆虫有在地上爬的、在天上飞的和在水里游的,都是我没见过的昆虫,并且它们都有着别人无法拥有的技能。
我们都知道,观察昆虫是很累、很麻烦的一件事,就连一个值得观察的昆虫都很难找的到。而法布尔呢?他却可以用海量的时间来观察昆虫,写出一本本的好书。在他观察昆虫的时候,甚至就连冒着生命危险也要去观察每一只奇特的昆虫,不管是恶心、还是凶恶,不管是漫天飞舞的一群昆虫、还是人迹罕至的昆虫,他都愿意去消耗时间的一分一秒去观察每一种昆虫。
在这本书里,有很多奇特的昆虫,而且那些住宅也让我很吃惊,特别是舍腰蜂,它的住宅住在人们家里的火炉旁,或者是在烟囱里,但他们的家都建在很隐蔽的地方,没人呢看见它的巢穴。
我们应该学习法布尔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那样才能达到自己想要的水平。
昆虫记读后感3《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用一生的时间与精力,通过仔细观察昆虫的生活,并且详细的记录编写的。介绍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繁衍和死亡。全书包括10大册,暑假里我读了一小部分。通过读书使我们真真实实地感觉到了法布尔观察得仔细,就连小小的萤火虫怎样捕食他都看得清清楚楚。他还不辞辛苦,追踪观察了迷宫蛛是怎样产卵和养育宝宝的。为了观察石蚕的`生活习性,他亲自养了一些,讲述了石蚕室如何利用简易房子金蝉脱壳。法布尔这种坚持不懈、探索大自然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呀!读了《昆虫记》使我增长了很多知识,例如:蚂蚁和蝉之间的斗争,知道了蚂蚁是顽强的乞丐,蝉才是勤劳的生产者;螳螂善于运用心理战术,是一个真正的心理专家,但它却自食同类,凶残的很;还有在各种昆虫当中,蟋蟀是地道的哲学家,有高超的建筑技术……从《昆虫记》这本书的描写,可以看出作者的独具匠心。他语言生动、活泼,而且充满了情趣。他把感情融入到观察当中,使我们了解到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以后我也要像法布尔那样仔细观察身边的事物。
昆虫记读后感4我认为《昆虫记》中的红蚂蚁是一种不劳而获的动物,体现了一种恃强凌弱的现象。同为蚂蚁,红蚂蚁抢走黑蚂蚁的孩子和食物,而黑蚂蚁却是每天勤奋的寻找食物。
我相信看过法国作家法布尔的《昆虫记》的读者对红蚂蚁应该都很讨厌,我也一样。我之所以写它,是为了反映出社会中的一些不良现象。有些人也和红蚂蚁一样不劳而获,恃强凌弱。这样的人令人痛恨。
它们的随机应变的能力也很差,所以我觉得它们还是愚蠢的。它们在回去的路上只可以通过路上的景物来判断,只要多了或少了一点东西就不知道哪边是回家的路,也就找不到家了。
但是它们也是非常有组织和纪律的,遇事有条不紊。可是在看到黑蚂蚁窝时沉着冷静的它们却慌张了。
所以,红蚂蚁身上有非常多的缺点,同时也是有优点的,所以我们要“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昆虫记读后感5这个寒假我又重新阅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这本书,书中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蛾,可怕的蜘蛛都很吸引我。其中,我对《狼蛛》这一 篇最感兴趣,每个动物都会有自我的“杀手锏”,狼蛛的“杀手锏”则是它的两颗毒牙,十分凶猛,能够立刻致它的猎物于死地。狼蛛长着四只可怕的眼睛,最喜欢住在长着百里香的干燥沙地上,每一天都会吃新鲜的食物,它杀敌的方法就是扑在敌人身上,将毒牙刺入敌人致命的地方将它彻底杀死,成为自我丰盛的晚餐。
原先昆虫的世界也是如此丰富多彩。以前,我为了自我的欢乐,杀伤过小昆虫们,看了这本书,我才意识到自我的错误,动物的生命同样也应当得到尊重,如果站在它们的角度上去研究,它们是多么得痛苦,它们得多么憎恨我呀!今后,我必须要保护它们,使它们少受伤害。
我更加敬佩的是法布尔的 精神,他不怕困难,无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要捉到活着的昆虫来观察,这一点是值得我学习的地方,我必须要向法布尔那样,努力、坚持不懈!
昆虫记读后感6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家、文学家,法布尔。
《昆虫记》是一本很有趣的书,在自然界中,螳螂是一种十分凶的昆虫,然而,在它刚刚拥有了生命的初期时,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
屎壳郎主要以粪便为午餐,喜欢把动物粪便滚成球,有自然界“清道夫”的称号。雌性的一只屎壳郎可以滚出可爱的梨形美球,你会不会觉得他像美羊羊一样爱美?屎壳郎的工作成果—粪球比它们的身体大得多,它们的工作能力真的是让人佩服的无法想象。
我认为,《昆虫记》是值得我们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的去阅读一下这本有趣的《昆虫记》,就会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会可以让你知道的更多。作者:万冰妮
昆虫记读后感7这个周末,我读了《昆虫记》这本名著,使我对昆虫有了很多新的认识,逐渐喜欢上这种“小精灵”。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它不仅是一部文学作品,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法布尔将动物的生活习性十分生动地描写了出来,向我现了昆虫世界的奥秘:蝉在地下“潜伏”四年才钻出地面,却只能在阳光下活五个多星期;螳螂善于用“心理战术”制服敌人。
作者的精神也令我十分感动。法布尔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十分贫苦,靠自己学习取得了种种成就。为了创作出这本书,他每天花费大量的时间来观察这些小生物,仔细记录着昆虫的行为。没有像科学家一样将昆虫浸在酒精里或制成标本来研究它们的结构,法布尔在大自然中,没有破坏它们的生活环境,没有伤害它们,默默地观察它们的生活习性和本能。我十分佩服4这种敬畏生命的情怀和追求真理的精神。
在《昆虫记》中,我看到了法布尔对自然的热爱和对大自然的向往。让我了解了大自然的神奇,生命的奥秘。
昆虫记读后感8这个寒假我读了《法布尔昆虫记5》,这里面主要讲了一只母蝎子,名叫毒王,还有关于她的四个故事,分别是神秘的村庄、不怕蝎毒的幼虫、无法逃避的决斗和毒王的婚礼。
我最喜欢的是毒王的婚礼这篇故事,它讲了毒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然后碰见了许多蝎子,其中有一只名叫亮眼睛的公蝎子和另一只公蝎子为了毒王进行决斗,亮眼睛赢了。后来亮眼睛和毒王举行了婚礼,举行完婚礼后毒王为了自己的小宝宝把亮眼睛吃掉了,生下来了许多可爱的小宝宝,他们先在妈妈的身上脱皮,这两个月里他们一点东西都不吃,两个月过后他们脱下了白茫茫的皮,穿上了一身咖啡色的衣服,在妈妈的背上听妈妈讲故事,最后小蝎子们要离开妈妈了,毒王在心里祝福着每一个孩子顺利长大。
读了这篇故事,我懂得了爸爸妈妈为了自己的孩子会给我们讲他们以前的经历和故事,还会牺牲自己的时间来关注我们成长,我们要勇敢面对危险,还要独立完成自己的事情。
昆虫记读后感9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其中我最喜
欢的一篇文章是:螳螂——挥舞着镰刀的斗士。
这篇文章写了螳螂优美的的体态让人不害怕,反而让人感觉是一只温柔的小动物。螳螂的大腿非常长,在大腿下面,还长着一些巨齿。螳螂的身上有许多暗器,因此它在遇到危险的时候用多种方法来保护自己。
螳螂捕食的时候,翅膀极度张开,盯着对方,马上用两只“巨掌”攻击对方。
有一些雌性螳螂甚至有着吃雄性螳螂的习惯。
我的感想是螳螂这种身材优美的小昆虫其实是一种可怕的小昆虫,文中把螳螂比作解剖专家,从“美少女”到“凶手”。螳螂是一种“温存与残忍并存的小动物”。
昆虫记读后感10我在暑假期间读完了《昆虫记》。《昆虫记》又称昆虫世界,昆虫物语,昆虫学札记或昆虫的故事。这是法国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创作的长篇生物学著作,是一部不朽著作。
这本书是一部概括昆虫种类,特征,习性的昆虫生物学著作,记录了昆虫的真实生活,表述的是昆虫为生存而斗争出的灵性。作者将昆虫多彩的生活与自己的人生感悟融为一体,用人性去看待昆虫,字里行间透露出作者对生命的尊敬与热爱。
这本书描绘了各种各样的昆虫生活,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文明。
法布尔出身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一贫如洗,后来勉强温饱。但是他对学习有这极大的兴趣靠自学取得多个学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的方向坚持不懈的研究昆虫和植物不断取得新的成果。对于法布尔来说,最大的乐趣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世界的科学道理。他因为热爱真理所以写成了《昆虫记》。
通过读昆虫记,我感受到了《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更蕴含着追求真理,探索真像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追求真理的实践精神,而且还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去奋斗。
昆虫记读后感11学了《装满昆虫的口袋》这篇课文,我认识了迷恋昆虫世界的生物学家法布尔,我还阅读完了他写的《昆虫记》这本书,觉得昆虫的世界真是太奇妙了!
《昆虫记》里介绍了许许多多昆虫的生活习性,有欧洲最大的蝴蝶——孔雀蝶,有善于迷惑捕食者的螳螂,有会结网的蜘蛛,还有能猎杀蜗牛的萤火虫……其中我对樵叶蜂这种昆虫最感兴趣!书中告诉我:
樵叶蜂喜欢用嘴巴当剪刀,剪下小叶片,但是它不是为了好吃和好玩,而是要把叶片凑成一个个针箍似的小袋。原来全身都是白色条纹的樵叶蜂寄居的地道往往又阴暗又潮湿,它们并不是寄居在地道里面,而是住在靠近地道七八寸的地方。它们就用剪下来的叶片做成自己的家,两三张较小的叶片凑成一个底部,四周用五六张叶片包围着,最上面的盖子是一片大树叶,这片树叶樵叶蜂漫不经心剪下来的,可是大小正合适。我对樵叶蜂高超的造房技能感到十分惊叹!
这本《昆虫记》不但让我知道了昆虫的世界丰富多彩,而且收获了有用的科学知识,真是一举两得。我喜欢法布尔的《昆虫记》!
昆虫记读后感12寒假的一天,我跟表哥借了《昆虫记》这本书来看,书中精彩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我。《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医生的观察记录。作者对众多昆虫的日常生活习性、特征进行了生动的描述,是一本了解自然、了解昆虫的通俗易懂的经典科普读物。
书里对螳螂幼虫的倒挂姿势是这样描写的:在金属笼子里,椎头螳螂的幼虫停在一个地方后姿势始终如一,毫不改变。它用四只后爪的爪尖钩住网子,后背朝下,纹丝不动,高高挂在笼顶,四个悬点承受着整个身体的重量。作者法布尔认真仔细的观察以及细致入微的描写,令我赞叹不已。
读完这本书后我还搜集了一些关于法布尔的资料,得知法布尔四岁时就酷爱上了大自然的花草虫鸟,比如:有一天夜里,他提着灯笼,蹲在田野里,观看起蜈蚣产卵一看就是一个晚上,幼年的他竟不知早晨的到来。
读了《昆虫记》才使我明白,只要我们能静下心来细细观察生活,就能写出好文章。这真是一本有趣的书!
昆虫记读后感13寒假我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这是一部描写昆虫们的科普书,我喜欢动物、昆虫,这本书一下子吸引了我,我一口气就把它读完了。
《昆虫记》里我最喜欢的是螳螂。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蚂蚁的魔爪下,螳螂看起来像一个温柔的妇女,它在平常,会把双手放在胸前,警告那些想要打它的注意的动物,它可不是好惹的。可是当它进攻时,它会张开双臂,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这时,他会趁着猎物发呆时,一个猛扑,把猎物送入自己的口中。
它的性格非常残忍,它不但吃其他的昆虫,它还吃同类甚至它还吃自己的丈夫。我觉得螳螂是一个“丛林杀手”,它挥舞着大刀瞬间将对手秒杀,威风凛凛、英姿勃勃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
我喜欢书里面的每一个小动物。感谢大自然给我们这么多神奇的礼物。
今天,我又从书柜里拿出《昆虫记》这本老书,拿出来叙叙旧情。没想到的是,还真看上瘾来了。下面,就让我给大家简介一下吧!
昆虫记读后感14在我读完昆虫记后我觉得在昆虫的视角这个世界是五彩缤纷的,有蔚蓝的天,软绵绵的云,金灿灿的星星。
松毛虫眼中每只毛虫都是平等的,没有谁是高人一等的,在蜜蜂的眼里,只有孩子,在矿蜂眼里,只有挖隧道产下卵,而矿蜂爸爸和蜜蜂爸爸却在外闲逛,在蚂蚁眼中,到了夏天他们只有去抢、去咬蝉才能喝到水。
昆虫是一种温和的小动物,我们不能拍死它们,更不能捣毁它们的巢,昆虫的巢都是昆虫一会儿跑到东,一会儿跑到西才凑齐的材料。
黑蚂蚁和红蚂蚁的战争从来没有停止过,金步甲结完婚后雌性就会吃掉雄性,这就是昆虫的世界,多么奇妙的世界啊!
昆虫记读后感15这是法布尔写的一篇外国经典名著,写了12种昆虫分别是蜂、金龟子、蝉、螳螂、蟋蟀、松毛虫、大孔雀蝶、小条纹蝶、红蚂蚁、朗格多克蝎、萤火虫、蜘蛛,蜂类一共介绍了9种蜂,而且介绍的非常详细,关于蜂的巢、幼虫、食物和形态,都描写的非常生动有趣。金龟子是一种非常聪明的昆虫,它会用泥土来坐梨形育儿房,真是又环保又结实啊!蝉被大家说成是害虫,在此我会为蝉证明不是害虫,而是一位著名的歌唱家,但蝉不会自己找食物是去问蚂蚁要食物。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螳螂是一位杀手,雌螳螂会在新婚之夜吃掉雄螳螂这非常残忍。蟋蟀是一种非常懂得唱选自歌的昆虫,歌声非常动听。松毛虫是一种喜欢成群结队的昆虫,经常一起找食物,非常友好。大孔雀蝶的翅膀,像一个个眼睛。小条纹蝶是一种非常少见的昆虫,它非常美丽。红蚂蚁是一种非常相信自己的昆虫......
这是一本非常值得小学生看的书,建议大家到书店自己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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