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后感1000字......我觉得《飘》的最大魅力在于深刻描述了男女之间因为情感的错位而产生的一种扣人心弦、揪心抓狂式的感受。每每男女主人公一...
飘读后感1000字......
我觉得《飘》的最大魅力在于深刻描述了男女之间因为情感的错位而产生的一种扣人心弦、揪心抓狂式的感受。每每男女主人公一而再再而三地错过彼此的那种情景出现就特别想骂他们傻,其中最令人心里堵着的地方就是小说的结尾,一方幡然醒悟,而另一方却去意已决。也许每个看到这里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要懂得珍惜真正爱你的人。而这恰恰最能够直抵自己对待情感的态度和状况。每一个人都渴望爱情,你爱着一个人,你是多么的希望他/她懂得珍惜,对不对?另外一个人在爱着你,他/她同样也希望你懂得珍惜,难道不是吗?如果你和对方的爱出现了错位,那么作为第一种情形,你会向他/她推荐,看一下《飘》,甚至还特别想把最后那个章节翻给他/她看:珍惜我吧,再不珍惜,我可要走了哦
如果是第二种情形,他/她就会向你推荐,看一下《Gone with the wind》,而且也是多么想把最后那个章节翻给你看。因此,在我看来,天底下的爱情就可以归结为N个错位的情爱交流,只有真正找到彼此相爱的人的时候,才能够使得双方的位置准确而且才能奏出美妙的爱情之歌。
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彼此相爱的人、真正值得厮守一生的人呢?并不是所有你爱的人,也并不是所有爱你的人都值得真正的珍惜并与之结合。爱斯佳丽的人何其多啊?但是真正值得她依靠和相守的却只有瑞特一个,但她却不那么懂得珍惜,而斯佳丽一直爱着的、眷恋着的那个阿希里却并不适合她。于是,我们遇到几乎人人都会有的困境:面对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我们该怎么选择呢?
有这么一句话:聪明的女人会嫁给爱她的男人,而愚蠢的女人才会嫁给她爱的男人。在理论上,这是非常经典的判断。而事实,在恋爱里,没有谁是聪明的,其实全都是傻瓜。在爱情里,只有运气好的傻瓜和运气糟糕的笨蛋而已。一个傻瓜爱上了一个笨蛋,却居然发现这个笨蛋也是爱着自己,这简直是可遇不可求的一对——笨蛋配傻瓜,当然他们是幸福的。
而在《飘》里,像瑞特这样在爱情上表现得极端聪明游刃有余的成熟男人,换一个角度看,他其实是个大笨蛋(斯佳丽就更不用说了),为了这么一个女人真心付出但是一直都没有能获得她内心多年来像对待阿希里一样的爱。但是面对爱情,我们还能说什么呢?爱情的奥秘,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每个人,只要你用心经营,同样会有一曲自己的爱情之歌,希望它少些哀怨和忧愁,多一些欢乐与幸福。
恢弘悲壮的南北战争都只是成了爱情故事的大背景而已,其中令人荡气回肠、哀怨曲折的爱情啊~并不会随着老南方的远去而GONE WITH THE WIND~
前不久刚看好了<飘>,好不容易从图书馆抢来的,因为一个版本只有一套,害我老是图书馆门没开就去排队了,嘿嘿,足见还是挺不错的一本书.
总的来说么,看<飘>就好象是看电影一样,很是能吊人胃口.听说<乱事佳人>好象是根据飘改编而来,那我也要好好的补上这一空白了.想必也是直得一看的电影.在<飘>中,我记忆中似乎是好象全部的人都垮了,最后只剩思嘉了.在书中我所喜爱的人中还剩这么根独苗,还是有点安慰啊...
可是我一遍读下来就很难有兴趣再次去读第二遍了.不象是<傲慢与偏见>那样我已经读了好几遍了,两者都是以情节取胜的.何以有如此不同呐.最大的不同是前者似乎是以悲剧结束的,<傲慢于偏见>则是用大喜剧收笔的,让人总的感来还是皆大欢喜.而在<飘>中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一个个从笔下消失,有喜欢的有不喜欢的,让人有一种渐渐冷漠的感觉.思嘉花了那么多的努力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失去了好多:青春的幻想,亲朋好友的拥抱,但最后还是保住了心灵中最后的支柱.给人的感觉好象是泰戈尔所写的:人们默默的承受着悲痛,但还是坚持着自己的事业,个人的感情如同暗流那样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默默的流淌着.当我们观察各个工作领域时,我们看见有人在做生意,有人在梨田,有人在搬运重物;而在这一切之下,死亡,悲痛与损失,就好象看不见的潜流,每天都在奔流着,___清清静静,从未被人打扰过.如果这些东西打破控制,变得表面化,那么所有这些工作都会立即停顿下来.个人的悲痛在下面奔流,上面是一条坚实的石路,职责的列车载负着人类,隆隆地响着飞驰而过,除了在指定的车站以外,不为任何人停下.也许,事业的这种残酷性,到头来竟会是对人的最冷峻的安慰.我人为这是对<飘>的最好的诠释了,塔拉,一切都是为了塔拉,到最后塔拉还是成了思嘉最后的安慰,最冷峻的安慰.书中最后的结尾还是写到思嘉终于回到往昔塔拉,寻求安慰和勇气.
如果是第二种情形,他/她就会向你推荐,看一下《Gone with the wind》,而且也是多么想把最后那个章节翻给你看。因此,在我看来,天底下的爱情就可以归结为N个错位的情爱交流,只有真正找到彼此相爱的人的时候,才能够使得双方的位置准确而且才能奏出美妙的爱情之歌。
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彼此相爱的人、真正值得厮守一生的人呢?并不是所有你爱的人,也并不是所有爱你的人都值得真正的珍惜并与之结合。爱斯佳丽的人何其多啊?但是真正值得她依靠和相守的却只有瑞特一个,但她却不那么懂得珍惜,而斯佳丽一直爱着的、眷恋着的那个阿希里却并不适合她。于是,我们遇到几乎人人都会有的困境:面对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我们该怎么选择呢?
有这么一句话:聪明的女人会嫁给爱她的男人,而愚蠢的女人才会嫁给她爱的男人。在理论上,这是非常经典的判断。而事实,在恋爱里,没有谁是聪明的,其实全都是傻瓜。在爱情里,只有运气好的傻瓜和运气糟糕的笨蛋而已。一个傻瓜爱上了一个笨蛋,却居然发现这个笨蛋也是爱着自己,这简直是可遇不可求的一对——笨蛋配傻瓜,当然他们是幸福的。
而在《飘》里,像瑞特这样在爱情上表现得极端聪明游刃有余的成熟男人,换一个角度看,他其实是个大笨蛋(斯佳丽就更不用说了),为了这么一个女人真心付出但是一直都没有能获得她内心多年来像对待阿希里一样的爱。但是面对爱情,我们还能说什么呢?爱情的奥秘,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每个人,只要你用心经营,同样会有一曲自己的爱情之歌,希望它少些哀怨和忧愁,多一些欢乐与幸福。
恢弘悲壮的南北战争都只是成了爱情故事的大背景而已,其中令人荡气回肠、哀怨曲折的爱情啊~并不会随着老南方的远去而GONE WITH THE WIND~
前不久刚看好了<飘>,好不容易从图书馆抢来的,因为一个版本只有一套,害我老是图书馆门没开就去排队了,嘿嘿,足见还是挺不错的一本书.
总的来说么,看<飘>就好象是看电影一样,很是能吊人胃口.听说<乱事佳人>好象是根据飘改编而来,那我也要好好的补上这一空白了.想必也是直得一看的电影.在<飘>中,我记忆中似乎是好象全部的人都垮了,最后只剩思嘉了.在书中我所喜爱的人中还剩这么根独苗,还是有点安慰啊...
可是我一遍读下来就很难有兴趣再次去读第二遍了.不象是<傲慢与偏见>那样我已经读了好几遍了,两者都是以情节取胜的.何以有如此不同呐.最大的不同是前者似乎是以悲剧结束的,<傲慢于偏见>则是用大喜剧收笔的,让人总的感来还是皆大欢喜.而在<飘>中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一个个从笔下消失,有喜欢的有不喜欢的,让人有一种渐渐冷漠的感觉.思嘉花了那么多的努力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失去了好多:青春的幻想,亲朋好友的拥抱,但最后还是保住了心灵中最后的支柱.给人的感觉好象是泰戈尔所写的:人们默默的承受着悲痛,但还是坚持着自己的事业,个人的感情如同暗流那样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默默的流淌着.当我们观察各个工作领域时,我们看见有人在做生意,有人在梨田,有人在搬运重物;而在这一切之下,死亡,悲痛与损失,就好象看不见的潜流,每天都在奔流着,___清清静静,从未被人打扰过.如果这些东西打破控制,变得表面化,那么所有这些工作都会立即停顿下来.个人的悲痛在下面奔流,上面是一条坚实的石路,职责的列车载负着人类,隆隆地响着飞驰而过,除了在指定的车站以外,不为任何人停下.也许,事业的这种残酷性,到头来竟会是对人的最冷峻的安慰.我人为这是对<飘>的最好的诠释了,塔拉,一切都是为了塔拉,到最后塔拉还是成了思嘉最后的安慰,最冷峻的安慰.书中最后的结尾还是写到思嘉终于回到往昔塔拉,寻求安慰和勇气.
《飘》读后感(1000字)
关于《飘》,早在我读高中的时候拜读过,是我非常喜爱的一本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000字
急!!!!!!!!!!!!!!!!!!!!!!!!!!!!!!在西方,有一部小说,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个成长中的青少年,尤其是男孩子都应该读读他.那么,这是一本怎样的书哪
这本书叫《鲁宾逊漂流记》.故事并不复杂: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宾逊,不甘于像父辈那样,平庸的过一辈子,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宾逊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小说的主要部分就是对他这段荒岛生活的生动记述.
除了精彩离奇的故事外,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鲁宾逊的性格.他敢于冒险,敢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决不气馁.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训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晒面做面包.在岛上的第24年,他还搭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在他的教育下,"星期五"成了一个忠实的奴仆.就这样,鲁宾逊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王国.面对人生困境,鲁宾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现在,在西方,"鲁宾逊"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目中的英雄.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
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异军突起的菲尔普斯就是"勇于"的代表,年仅19岁,却在这次奥运游泳项目中已获得了5枚金牌,2枚铜牌,在参加的7个项目中一一获奖.虽然许多人在嘲笑他在奥运会前所跨下海口称:要一举多得7枚或以上金牌,破世界纪录.但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他才19岁,一个只会为自己而活的年纪,他却勇于夸下海口,他虽没有破记录,但他的实力足以在2008年的奥运会上实现这个愿望.他也勇于实现,他成功的背后是无数个苦练游泳的日子.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笛福的作品细腻逼真,情节虽为虚构,却每每能使读者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这也是其作品倍受世界各国人民所喜爱的原因之一.
主人翁――鲁滨逊简介: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罹难,船上的人都葬身海底,惟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岛上. 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圣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了一个土人,称他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他以非同寻常的毅力和勇气,克服了难以想象的艰难困苦,用勤劳的双手,为自己创造了一个生存的家园.
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 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我的读后感: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获益匪浅.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
给我的启示如下:
一,一些贫乏的工具,做起事情来虽然麻烦,但只要运用创造力,仍然可以完成工作.
二,像他这样的精神,我要学习,因为未来的事情,还等著我去发现呢!
三,现在做什麼事都方便,要感谢我们的祖先,因为他们的努力,才得到便利.
现在,文明的生活,不再受到自然的威胁.不过,回顾人类的历史,鲁宾逊的经历,可以说是人利用发明的工具和自然战斗,征服自然的过程.其实,像这样地利用很贫乏的工具,和自然搏斗,发挥人的智慧使生活更加丰裕的精神,是文明进步的原动力,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回答者: 冰风盛夏 | 三级 | 2021-1-27 19:39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虽然早已读完了,但至今我仍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敬佩的就是鲁滨逊能在这样渺无人烟的荒岛上生存。因为要想长期生存,没有熟食是肯定不行的。虽然岛上物产丰富,既有可口的水果,也有好吃的野物,但是让我们试想一下,这岛上有快餐店吗?有面包房吗?肯定没有。而鲁滨逊仅靠自己的双手和一些简单的工具,竟做成了美味的食物。这让我不禁想到了现在的有些孩子,他们整天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什么也不会做。这样下去,等到他们长大以后,即使拥有丰富的物质条件,仍无法养活自己。值得一提的是,鲁滨逊不仅具有丰富的生活常识,而且还掌握了一定的生活技能,他在岛上搭建房屋,打磨工具,制作面包……这又让我联想到现今的一些大学生,他们虽然有一肚子的文化知识,却不具备一点点生活技能,有人甚至连鸡蛋要剥了壳吃都不知道。试想一下,这些人连自己都养活不了,将来怎么肩负起建设祖国的重任?一个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即使有再多的知识,也是一个废人。所以我们在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别忘了学习一些生活技能,学会生活自理。只有这样,我们在走上社会后,才能自食其力。
因此,我们要学习鲁滨逊那种超乎常人的耐心,百折不挠的精神和克服困难的勇气,永不言弃。用乐观向上的态度,去迎接每一次挑战;用坚韧不拔的精神,去战胜每一个困难,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精彩!我们的未来才会更加辉煌!
回答者: lizhiheng1871 | 一级 | 2021-1-28 10:02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从中获益匪浅。
一本书能够成为经典,定是作者毕生思想的结晶,人生经验的提炼。而《鲁滨逊漂流记》正是这样的书。
它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发展初期的作品,在问世的几个月里曾四次再版。这部小说讲述的是英国人鲁宾逊出海冒险的故事。鲁宾逊四次出海,最后一次时上传触礁沉没,只有他一人幸存,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岛上,从此开始了三十年漫长而艰辛的孤岛生涯。他建帐篷、围篱笆、筑“城堡”、救了星期五……在荒岛建造自己的家园。之后他救了一个被水手背叛的船长,共同夺回了船只,带着星期五终于重返故土。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近三十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苍天为什么要这样作践自己所创造的生灵,害得他如此不幸、如此孤立无援,又如此沮丧寂寞呢!在这样的环境下,有什么理由要我们认为生活是一种恩赐呢?”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孤岛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 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别墅…… 这些“成就”没有一件花费了他许多心血的、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在他准备造船回乡时,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鲁滨逊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知识丰富的人…… 他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永不放弃,救人救已,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我相信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重新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言败,永不放弃!
我们也应该像鲁滨逊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一个依靠自己的双手生活的自我!《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从中获益匪浅。
一本书能够成为经典,定是作者毕生思想的结晶,人生经验的提炼。而《鲁滨逊漂流记》正是这样的书。
它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发展初期的作品,在问世的几个月里曾四次再版。这部小说讲述的是英国人鲁宾逊出海冒险的故事。鲁宾逊四次出海,最后一次时上传触礁沉没,只有他一人幸存,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岛上,从此开始了三十年漫长而艰辛的孤岛生涯。他建帐篷、围篱笆、筑“城堡”、救了星期五……在荒岛建造自己的家园。之后他救了一个被水手背叛的船长,共同夺回了船只,带着星期五终于重返故土。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近三十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苍天为什么要这样作践自己所创造的生灵,害得他如此不幸、如此孤立无援,又如此沮丧寂寞呢!在这样的环境下,有什么理由要我们认为生活是一种恩赐呢?”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孤岛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 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别墅…… 这些“成就”没有一件花费了他许多心血的、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在他准备造船回乡时,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鲁滨逊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知识丰富的人…… 他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永不放弃,救人救已,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我相信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重新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言败,永不放弃!
我们也应该像鲁滨逊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一个依靠自己的双手生活的自我!
这本书叫《鲁宾逊漂流记》.故事并不复杂: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宾逊,不甘于像父辈那样,平庸的过一辈子,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宾逊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小说的主要部分就是对他这段荒岛生活的生动记述.
除了精彩离奇的故事外,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鲁宾逊的性格.他敢于冒险,敢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决不气馁.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训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晒面做面包.在岛上的第24年,他还搭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在他的教育下,"星期五"成了一个忠实的奴仆.就这样,鲁宾逊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王国.面对人生困境,鲁宾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现在,在西方,"鲁宾逊"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目中的英雄.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
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异军突起的菲尔普斯就是"勇于"的代表,年仅19岁,却在这次奥运游泳项目中已获得了5枚金牌,2枚铜牌,在参加的7个项目中一一获奖.虽然许多人在嘲笑他在奥运会前所跨下海口称:要一举多得7枚或以上金牌,破世界纪录.但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他才19岁,一个只会为自己而活的年纪,他却勇于夸下海口,他虽没有破记录,但他的实力足以在2008年的奥运会上实现这个愿望.他也勇于实现,他成功的背后是无数个苦练游泳的日子.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笛福的作品细腻逼真,情节虽为虚构,却每每能使读者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这也是其作品倍受世界各国人民所喜爱的原因之一.
主人翁――鲁滨逊简介: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罹难,船上的人都葬身海底,惟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岛上. 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圣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了一个土人,称他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他以非同寻常的毅力和勇气,克服了难以想象的艰难困苦,用勤劳的双手,为自己创造了一个生存的家园.
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 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我的读后感: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获益匪浅.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
给我的启示如下:
一,一些贫乏的工具,做起事情来虽然麻烦,但只要运用创造力,仍然可以完成工作.
二,像他这样的精神,我要学习,因为未来的事情,还等著我去发现呢!
三,现在做什麼事都方便,要感谢我们的祖先,因为他们的努力,才得到便利.
现在,文明的生活,不再受到自然的威胁.不过,回顾人类的历史,鲁宾逊的经历,可以说是人利用发明的工具和自然战斗,征服自然的过程.其实,像这样地利用很贫乏的工具,和自然搏斗,发挥人的智慧使生活更加丰裕的精神,是文明进步的原动力,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回答者: 冰风盛夏 | 三级 | 2021-1-27 19:39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虽然早已读完了,但至今我仍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敬佩的就是鲁滨逊能在这样渺无人烟的荒岛上生存。因为要想长期生存,没有熟食是肯定不行的。虽然岛上物产丰富,既有可口的水果,也有好吃的野物,但是让我们试想一下,这岛上有快餐店吗?有面包房吗?肯定没有。而鲁滨逊仅靠自己的双手和一些简单的工具,竟做成了美味的食物。这让我不禁想到了现在的有些孩子,他们整天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什么也不会做。这样下去,等到他们长大以后,即使拥有丰富的物质条件,仍无法养活自己。值得一提的是,鲁滨逊不仅具有丰富的生活常识,而且还掌握了一定的生活技能,他在岛上搭建房屋,打磨工具,制作面包……这又让我联想到现今的一些大学生,他们虽然有一肚子的文化知识,却不具备一点点生活技能,有人甚至连鸡蛋要剥了壳吃都不知道。试想一下,这些人连自己都养活不了,将来怎么肩负起建设祖国的重任?一个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即使有再多的知识,也是一个废人。所以我们在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别忘了学习一些生活技能,学会生活自理。只有这样,我们在走上社会后,才能自食其力。
因此,我们要学习鲁滨逊那种超乎常人的耐心,百折不挠的精神和克服困难的勇气,永不言弃。用乐观向上的态度,去迎接每一次挑战;用坚韧不拔的精神,去战胜每一个困难,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精彩!我们的未来才会更加辉煌!
回答者: lizhiheng1871 | 一级 | 2021-1-28 10:02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从中获益匪浅。
一本书能够成为经典,定是作者毕生思想的结晶,人生经验的提炼。而《鲁滨逊漂流记》正是这样的书。
它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发展初期的作品,在问世的几个月里曾四次再版。这部小说讲述的是英国人鲁宾逊出海冒险的故事。鲁宾逊四次出海,最后一次时上传触礁沉没,只有他一人幸存,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岛上,从此开始了三十年漫长而艰辛的孤岛生涯。他建帐篷、围篱笆、筑“城堡”、救了星期五……在荒岛建造自己的家园。之后他救了一个被水手背叛的船长,共同夺回了船只,带着星期五终于重返故土。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近三十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苍天为什么要这样作践自己所创造的生灵,害得他如此不幸、如此孤立无援,又如此沮丧寂寞呢!在这样的环境下,有什么理由要我们认为生活是一种恩赐呢?”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孤岛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 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别墅…… 这些“成就”没有一件花费了他许多心血的、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在他准备造船回乡时,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鲁滨逊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知识丰富的人…… 他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永不放弃,救人救已,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我相信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重新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言败,永不放弃!
我们也应该像鲁滨逊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一个依靠自己的双手生活的自我!《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从中获益匪浅。
一本书能够成为经典,定是作者毕生思想的结晶,人生经验的提炼。而《鲁滨逊漂流记》正是这样的书。
它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发展初期的作品,在问世的几个月里曾四次再版。这部小说讲述的是英国人鲁宾逊出海冒险的故事。鲁宾逊四次出海,最后一次时上传触礁沉没,只有他一人幸存,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岛上,从此开始了三十年漫长而艰辛的孤岛生涯。他建帐篷、围篱笆、筑“城堡”、救了星期五……在荒岛建造自己的家园。之后他救了一个被水手背叛的船长,共同夺回了船只,带着星期五终于重返故土。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近三十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苍天为什么要这样作践自己所创造的生灵,害得他如此不幸、如此孤立无援,又如此沮丧寂寞呢!在这样的环境下,有什么理由要我们认为生活是一种恩赐呢?”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孤岛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 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别墅…… 这些“成就”没有一件花费了他许多心血的、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在他准备造船回乡时,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鲁滨逊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知识丰富的人…… 他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永不放弃,救人救已,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我相信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重新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言败,永不放弃!
我们也应该像鲁滨逊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一个依靠自己的双手生活的自我!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1000字
麻烦大家了,学校任务太多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合上这位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在59岁高龄写的著作——《鲁滨逊漂流记》。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后,我满眶的热泪情不自禁地夺眶而出。书中的主人公在荒芜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28年,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啊!可见他是何等的勇敢。
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鲁滨逊•克罗索所乘坐的船在途中不幸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幸存。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只身漂流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孤岛上。为了生存,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滨逊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我会尽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付出了无数汗水、克服了许多困难才换来的。这样的生活对于那时的鲁滨逊来说,可以算得上豪华了。相比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的人来说,鲁滨逊是多么的坚强啊!
其实,现在的很多人都是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不敢勇敢面对困难。不仅如此,现在很多人都是独生子女,很多家长视子女为掌上明珠,不要说冒险了,连小小的家务也不让小孩子做,天天总是说:“我的小宝贝啊,你读好书就行了,其他的就等爸爸妈妈做就是了。”读书固然重要,但生活的小事也不能忽略。想一想,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如果你连家务都不会做,你能生存到吗?读完这部著作后,我不禁反问自己:“如果我像书中的鲁滨逊那样在大海遭到风暴,我能向他那样与风暴搏斗,最后逃离荒岛获救吗?恐怕我早已被那大海所淹没,被鱼虾所吞食;如果我漂流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我会劈柴吗?会打猎做饭吗?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呢!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创造奇迹,取得最后的胜利。
读后感范文二:
《鲁宾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笛福的著作,它讲述了英国人鲁宾逊在孤岛生存的恶劣艰苦的环境。这个故事让我读到生存的道理。
《鲁宾逊漂流记》一开始他与同伴们一起出航去南美洲探险时,遇上狂风暴雨,船沉没了,他只是孤身一人被冲上了无人小岛,一个人在这座荒无人烟、远离大陆的孤岛上,孤独的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获救终于步入到文明社会的祖国——英国! 在这种恶劣而又艰苦的生存环境下,能够坚持这样漫长的时间,我们想象一下,鲁宾逊要克服多大的困难,要有多大的生存勇气、意志力与毅力呀!没有房子,鲁宾逊走遍这座荒岛,最终在山坡上寻觅一块适合他的生存空间,有水源、有遮蔽强烈阳光的树荫、还考虑了放野兽的区域,用木头和剩下的破船帆搭建了一座简陋的帐篷;想到粮食问题,没有吃的东西。他就冥思苦想,想到去打猎,于是,他拿着枪,到森林里打猎,到海边打渔,把捕到的山羊养起来,后来在他的喂养下有了一批山羊,他可以吃到羊肉,喝到新鲜的羊奶;鲁宾逊还把留在破船上的剩余粮食留下的麦子,撒在自己的围墙里,他用这点麦种反复种收,不断循环利用,到了第四年,终于吃上自己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不仅如此,他还想尽手段对付这帮高大威猛的野人,鲁宾逊以自己的知识,采取了多种自救的方法,结果使自己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存下来,这是多么巨大的勇气与智慧,让人敬佩呀!
鲁宾逊为什么有这样的力量?我想了很久在文中鲁宾逊写出的列表里发现,他在困难面前,持有乐观态度,能战胜自我,挑战自我,超越自我。当漂流到荒岛后,他对自己的不幸遭遇,有积极的人生态度,并没有失去活下去的勇气,并不向死神认输,这一点与汤姆在山洞迷路一样。他列出的表幸与不幸,好处和坏处,以此来安慰自己的孤独,来激发自己战胜困难的“动力”。比方这段:我陷在一个可怕的荒岛上,没有重见天日的希望;但我还活着,没有像我同船的伙伴们一样,被水淹死。
我与人类隔绝,仿佛一个隐士;但我并未因没有粮食,饿死在这个不毛之地”我没有衣服;但我是在一个热带气候里,即使有衣服,也穿不住。鲁宾逊对于自己面前遭遇到的困难与不幸是多么乐观啊!就是他有这样的生存理念,才让他在孤独的荒岛活了二十多年之久。
《鲁宾逊漂流记》使我读到的见解是,人生不可能顺顺利利,一帆风顺,他总是会难为你,一波三折。当我们遇上不利环境时候,就得学会面对现实,在绝望中找到希望,知足安命,增强与困难做斗争的决心与信心。“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正如鲁宾逊所说的那样:“我已学会多看看自己生活中的光明面,少看看生活中的黑暗面;多想想自己所得到的享受,少想想所缺乏的东西。这种态度使我内心感到由衷安慰!”
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鲁滨逊•克罗索所乘坐的船在途中不幸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幸存。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只身漂流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孤岛上。为了生存,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滨逊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我会尽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付出了无数汗水、克服了许多困难才换来的。这样的生活对于那时的鲁滨逊来说,可以算得上豪华了。相比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的人来说,鲁滨逊是多么的坚强啊!
其实,现在的很多人都是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不敢勇敢面对困难。不仅如此,现在很多人都是独生子女,很多家长视子女为掌上明珠,不要说冒险了,连小小的家务也不让小孩子做,天天总是说:“我的小宝贝啊,你读好书就行了,其他的就等爸爸妈妈做就是了。”读书固然重要,但生活的小事也不能忽略。想一想,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如果你连家务都不会做,你能生存到吗?读完这部著作后,我不禁反问自己:“如果我像书中的鲁滨逊那样在大海遭到风暴,我能向他那样与风暴搏斗,最后逃离荒岛获救吗?恐怕我早已被那大海所淹没,被鱼虾所吞食;如果我漂流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我会劈柴吗?会打猎做饭吗?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呢!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创造奇迹,取得最后的胜利。
读后感范文二:
《鲁宾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笛福的著作,它讲述了英国人鲁宾逊在孤岛生存的恶劣艰苦的环境。这个故事让我读到生存的道理。
《鲁宾逊漂流记》一开始他与同伴们一起出航去南美洲探险时,遇上狂风暴雨,船沉没了,他只是孤身一人被冲上了无人小岛,一个人在这座荒无人烟、远离大陆的孤岛上,孤独的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获救终于步入到文明社会的祖国——英国! 在这种恶劣而又艰苦的生存环境下,能够坚持这样漫长的时间,我们想象一下,鲁宾逊要克服多大的困难,要有多大的生存勇气、意志力与毅力呀!没有房子,鲁宾逊走遍这座荒岛,最终在山坡上寻觅一块适合他的生存空间,有水源、有遮蔽强烈阳光的树荫、还考虑了放野兽的区域,用木头和剩下的破船帆搭建了一座简陋的帐篷;想到粮食问题,没有吃的东西。他就冥思苦想,想到去打猎,于是,他拿着枪,到森林里打猎,到海边打渔,把捕到的山羊养起来,后来在他的喂养下有了一批山羊,他可以吃到羊肉,喝到新鲜的羊奶;鲁宾逊还把留在破船上的剩余粮食留下的麦子,撒在自己的围墙里,他用这点麦种反复种收,不断循环利用,到了第四年,终于吃上自己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不仅如此,他还想尽手段对付这帮高大威猛的野人,鲁宾逊以自己的知识,采取了多种自救的方法,结果使自己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存下来,这是多么巨大的勇气与智慧,让人敬佩呀!
鲁宾逊为什么有这样的力量?我想了很久在文中鲁宾逊写出的列表里发现,他在困难面前,持有乐观态度,能战胜自我,挑战自我,超越自我。当漂流到荒岛后,他对自己的不幸遭遇,有积极的人生态度,并没有失去活下去的勇气,并不向死神认输,这一点与汤姆在山洞迷路一样。他列出的表幸与不幸,好处和坏处,以此来安慰自己的孤独,来激发自己战胜困难的“动力”。比方这段:我陷在一个可怕的荒岛上,没有重见天日的希望;但我还活着,没有像我同船的伙伴们一样,被水淹死。
我与人类隔绝,仿佛一个隐士;但我并未因没有粮食,饿死在这个不毛之地”我没有衣服;但我是在一个热带气候里,即使有衣服,也穿不住。鲁宾逊对于自己面前遭遇到的困难与不幸是多么乐观啊!就是他有这样的生存理念,才让他在孤独的荒岛活了二十多年之久。
《鲁宾逊漂流记》使我读到的见解是,人生不可能顺顺利利,一帆风顺,他总是会难为你,一波三折。当我们遇上不利环境时候,就得学会面对现实,在绝望中找到希望,知足安命,增强与困难做斗争的决心与信心。“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正如鲁宾逊所说的那样:“我已学会多看看自己生活中的光明面,少看看生活中的黑暗面;多想想自己所得到的享受,少想想所缺乏的东西。这种态度使我内心感到由衷安慰!”
名著书籍读后感1000字左右谁有?
紧急用啊!外国名著《飘》读后感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色诱"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 块。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OK不?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色诱"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 块。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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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 飘读后感10000(《飘》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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