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读后感!因为他那无私的奉献,使哈利祝福了参加战斗的各各人,他不想在有人因为他死去,最后,几经思考,哈利走进了禁林,告诉纳威要杀死那条大蛇...
哈利波特读后感!
因为他那无私的奉献,使哈利祝福了参加战斗的各各人,他不想在有人因为他死去,最后,几经思考,哈利走进了禁林,告诉纳威要杀死那条大蛇,面对着伏地魔,哈利没有反抗,顿时,“死”去了,可是他却遇到了邓布利多--死去的校长,邓布利多告诉他:他取了哈利的血,所以,伏地魔没有死他就没有死,莉莉伊万斯的符咒存在两个人血液中,可是,他却亲手毁了自己的最后一块魂器。
哈利终于醒了,他好心劝伏地魔忏悔,伏地魔竟然想杀死他,阿瓦达索命,最后,伏地魔像一个凡人死去了。
很多年了,当哈利在摸到那个雷电形伤疤时,无意中感觉,这个伤疤很多年都没有在疼过了。
你是不是没有读过《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看完之后,保准你有思路。
那三件死亡圣器,隐形衣,复活石,死亡棒,哈利都有了!!
哈利终于醒了,他好心劝伏地魔忏悔,伏地魔竟然想杀死他,阿瓦达索命,最后,伏地魔像一个凡人死去了。
很多年了,当哈利在摸到那个雷电形伤疤时,无意中感觉,这个伤疤很多年都没有在疼过了。
你是不是没有读过《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看完之后,保准你有思路。
那三件死亡圣器,隐形衣,复活石,死亡棒,哈利都有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500字
急放假了,我想放松一下紧绷了一个学期的神经,就在这短短的一个月里和哈里波特在霍格沃茨生活。没想到这里似乎比人大附中还要紧张。
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哈里波特与霍格沃茨吧!哈里波特的父母被伏地魔夺取了生命,而他自己却莫名奇妙地打败了无数"巫师"恐惧的伏地魔而一举成名。当时,最伟大的巫师霍格沃茨的校长邓不利多教授,将哈利波特送到他的麻瓜姨夫家。哈利在姨夫家被表哥欺负了11年。一天,他突然收到了描头鹰的传书,成为霍格沃茨一年级的学生。以后,他就开始了神奇的生活,什么魔法石啦,什么钻进别人的日记里啦,什么认了个囚犯做教父啦,什么夺得三强争霸冠军啦。总之,他的所作所为不仅让我们看了嫉妒,就连巫师的子女看了都要眼馋。于是,他一下子就成了全世界每个孩子都知道的人物。
我一天就能听到、看到100多次哈里波特的大名。拿起电话,同学和我聊起他抓金色飞贼;打开电视,看到了他的电影介绍;收到来信,是同学顶着他的名字寄来的;打开电脑,关于他的消息让我眼花缭乱。可以说哈里波特已经风靡中国,风靡世界了。
《哈里波特》这书,我一拿起来就放不下了。虽然那是个和我们毫不相干的世界,但却好像身在其中。同样有严厉的老师,同样有爱打小报告的同学,同样有亲热的"哥们儿",同样有超多的作业,同样有课下的娱乐,同样有可怕的囚犯,同样有走红的明星。总之,我们这个世界里有的,那里全有。
哈里波特的作者罗琳一下子成了名人。人们都说哈里波特是巫师,我看罗琳更像她在自己的笔上施了魔法,要不为什么那么多人迷上了哈里波特,自己为什么又那么快的由穷变富了呢?
也许,每一个成功的人都是一个魔法师,他们在自己的事业上施了魔法。贝多芬在音符上施了魔法,让他的音乐将人打动;凡高在颜料上施了魔法,让自己的作品人人称赞;米开朗基罗在石膏上施了魔法,让自己的雕刻出神入化……那个神奇的魔法的咒语又是什么呢?我想就是"勤奋"吧!
我也想做个巫师,念起咒语,在自己的事业上施一个成功的魔咒,做一个哈里波特!
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到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到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到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平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到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到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到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到了牺牲。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到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他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语。他选择了不伤害。结果,他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到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他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到“隐形”。而且,在中国,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他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到,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到“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到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读者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他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到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到。
1
念一段咒语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我很羡慕他,能接到通知书,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友情是在不经意间建立起来的,也明白了它的伟大,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
只有团结在一起就能克服任何困难。也佩服哈利,在面对可怕的伏地魔面前没有丝毫的畏惧,即使父母不在身侧,但他依然活的很有价值,让父母在九泉之下能够放心了。这本书是英国女作家J K 罗琳写的,我很感谢她,她为我们广大读者塑造了一个平凡有不平凡的贴近我们生活的一个有血有肉的鲜活的形象,让我们在游历魔法世界的过程中,品尝人生百味,借哈利来圆我们读者的一个美梦……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64422673.html?si=2
2
故事的本身很像个童话,给大人看的童话。童话里充满了对现实的批判,作者对现实的不满一股脑儿全都写进书里,这种情形虽然在她之后成为大作家有改善许多,但仍能清楚的看到,她其实是很愤世嫉俗的。
她不满这世界的不公平,所以哈利并不像灰姑娘一样,被欺负了还乖乖受气并且天真以为会有英雄来解救他,在他成了巫师有能力复仇时他尽其所能的恶整那些欺负他的人。同时她也不满现实人们的歧视弱者行为,所以哈利身边的朋友都是些少数者,例如荣恩、海格、妙丽,这些在巫师世界总是被欺凌的少数者。哈利并不歧视他们,他乐於和他们交往甚於那些自认是纯正巫师的人们。
但,也许因为哈利长年受到阿姨一家的欺负,所以当他成为话题人物时,他开始骄傲,并且难免的,总是认为自己有特权。虽然校长的确让他有特殊待遇,而巫师世界的人们也常常谈论到他,但那并不代表他能因此骄傲自大。 我想也许这就是作者让荣恩当级长而不是哈利波特的原因,因为他太光芒毕露、太不知收敛,如果让他当级长后果可能是他只知道对付那些他讨厌很久的人,并且以为自己真的非常厉害。然而荣恩并没因此高兴,他以为这是校长的施舍或哪里出错,他总是不相信自己的实力,这点在他和妙丽的关系上也看的出来,虽然他们两个互相喜欢,但荣恩也不相信自己能赢得妙丽的芳心,因为他认为自己比不上那个外校的优等生。最终一切结局明朗,荣恩终於学习到成长,并且越来越能独当一面,而妙丽也渐渐表露对荣恩的欣赏。
天狼星的死对哈利的打击很大,他好不容易得到一个地位同等於父亲的长辈,疼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他关照他,然而他却死了,在他开心兴奋的时候。他的打击相当大,大到他根本不愿意相信天狼星已经死了,然而这一连串的打击却也让他同时成长,虽然这成长来的有点慢,他开始改变自己骄傲的性格,并且慢慢的,他发现身边周遭人的优点与缺点,他不再因为是自己喜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人就那些人什麼都好,也不再因为那个人是他讨厌的就什麼都不好什麼都跟他做对,他的成长来自於天狼星的死。
结局仍然是好的,天狼星对哈利的意义不会因为他死亡而改变,而哈利周遭的朋友也仍然在他身边支持他。
作者从写这部书一开始的偏激到这第五本也渐渐的转为相信这世界仍然有好人。
而之后的后续我仍期待著,我想知道最后故事里的主角们会发展成怎样的性格与故事。
3
我与故事打了十年交道,还从未见过这样的书。一拿起来就放不下手,仿佛它有魔力,全套不到两个月就看完了。
我喜欢这个神秘的故事,不得不追着往下读。它确实使你感到惊奇。每章末尾都带着问题,使你牵肠挂肚。
书中的小哈利波特几次从伏地魔手中大难不死,被人们看成怪胎。但他一直都认为自己只是个平凡的小孩儿。直到他十一岁,收到来自一个魔法学校的入取通知书,他的人生才有了巨大的转变。
文章作者罗琳也许和一般的作家文笔一样,但可真正吸引人的,是让我们在一个不道德的时代,看到了德行的力量。故事对个人的责任、勇敢、忠诚和忍耐等性进行了探索,并赞扬了这些品质。
哈利那勇敢、坚强,遇到困难不屈服的品质令我十分钦佩。我想,有千千万万的青少年都和我一样。想想自己平时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一点点困难就畏难却步,总习惯躲在爸爸妈妈温暖的怀里。比起哈利,我真是无地自容。虽然在家,他受德思礼夫妇的打骂,被比他强几倍的表哥欺负;在学校,被不喜欢他总想让他出丑的斯内普教授刁难,被可怕、恐怖的伏地魔追逐------但他仍然鼓起勇气,勇敢地面对一切。
他还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为自己的学院争光;也有着很强的正义感,喜欢打抱不平,当他为了追回朋友纳威的记忆球而跳上自己从未骑过的飞天扫帚去追马尔福时,我看到了;当他真心为自己的好朋友罗恩当上级长而高兴时,我看到了他对朋友的深厚友谊;当他为了不让自己的教父――小天狼星担心,而独自忍受伤疤的疼痛时,我看到了他对亲情的珍惜以及为他人着想的可贵精神。他对友情的忠诚,他在妒忌者面前的绅士风度,他对待挫折的积极态度,他在困难面前的毫不气馁,让我深深为此折服。
哈利·波特,你是个英雄,是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4
Ok,这的确是我这一年来读到的最有趣的书,当我从戏剧电影报上第一次读到关于这部小说的介绍时,我就深深地被它吸引住了,而且不断地去寻找它,收集关于它的所有的我能收集到的东西: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预发精选小册子,印着哈利波特的杯子和圆珠笔,从网上下载的图片、电影海报。
很难想象这样一部书,没有网络、没有电子游戏、没有可口可乐,一个和你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真正的小巫师哈利骑着真正的飞天扫帚,穿着真正的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在一所你以前未听说的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那里有比足球更有趣的魁地奇比赛和施了魔法的天花板。不过,那里有你熟悉的同学老师和家人。品学兼优的赫敏格兰杰,正直直率又有点冒失的老朋友罗恩,总是出状况的调皮鬼韦斯莱双胞胎,一心只想拿冠军的学长伍德,只要把名字换成xxx就成了你们班大队长同志的珀西,严而慈的老师麦格教授,学校里最受尊敬的邓布利多教授,你最最讨厌的那个人简直就和马尔福一模一样,还有总不喜欢你老让你出丑的老师斯内普,还有有点孩子气的韦斯莱先生和管家婆一样又厉害又好心的韦斯莱太太,还有你们家最让人讨厌的邻居德思礼一家。当然也有你生活中决不会出现的伏地魔。
我已经好久没有看英国的文学作品了。我不得不佩服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译制工作,那充满了英国味的人物景物气氛和对白,让我时时处处都能感受到英国文学悠久的传统甚至能让我联想到简奥斯汀以及勃朗特姐妹。
我已好久没动笔写过读后感了,现在写起来又有一点点吃力,不过为这样一本好书写读后感,花一些时间和精力,真的非常值得。我希望把我从书里得到的快乐分享给大家,也希望能够把我得到的启示分享给大家。
厄里斯魔镜的秘密
“这是一面非常气派的镜子,高席直达天花板,华丽的金色镜框,底下是两只爪子形的脚支撑着。顶部刻着一行字:厄里斯斯特拉厄赫鲁阿伊特乌比卡弗鲁阿伊特昂沃赫斯”
当然这面镜子的神奇之处,并不仅仅是它那美丽的和气派,而是它的魔力--它能使我们看到我们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然而这面镜子既不能教给我们知识,也不能告诉我们实情,人们在它面前虚度时日,为他们所看见的东西而痴迷,甚至被逼得发疯,因为他们不知道镜子里的一切是否真实,是否可能实现。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面镜子,你会不会也忍不住要去寻找它呢?反正我就是……呵呵!不过我们麻瓜自然也有我们自已的魔镜。我渴望浪漫的爱情所以我喜欢玩求婚365,我比较爱钱所以喜欢大富翁,我要做英雄就我是神雕大侠,我要主宰宇宙就联机打星际争霸,甚至我只是想玩过家家……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得到。
这是我们麻瓜发明的东东,从效果上来看一点也不输给厄里斯魔镜。我喜欢。
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比如这一句:“如果你哪天碰巧看见它,你要有心理准备。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
伏地魔的日记本
小金妮非常不偶然地得到了一个神奇日记本,它曾经属于一个叫做汤姆里德尔的大哥哥,这个帅哥不但法力高强而且又帅又善解人意,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就像这世上所有的小女生一样无比的信任他。呵呵,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帅哥原来就是那个连名字都不能提起的人!!!!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就成了伏地魔的俘虏,还不知不觉地为他做了不少坏事。
那么我们的小金妮是怎样成了伏地魔的俘虏呢?“他的日记本!”“我一直在上面写字,整整一年,他不断地给我写回话”天啊,听听,多么可怕地事,原来聊天也是能聊出祸事来的呀!
一个人不断地在上面写字,另一个人不断地写回话。来,想象一下这个伏地魔的日记本怎么那么眼熟呢?我就知道天下有许许多多像金妮这样又可爱又善良的小女生,总是很敏感喜欢倾诉给那些她们认为非常值得信任的人。她们把自己的爱情,热情,真情,全部都奉献给她们用理想和想像建构出来的那个人,她们每一天不和那个人讲话就觉得空虚无所寄托,成为那个人的俘虏,直到被那个人毁灭。每当我又从报纸上,网上听到这样的不幸的故事,我就非常非常伤心。
2 快来看,别人写的哈利波特读后感
网恋,是每个人的权力。不过我总想改造韦斯莱先生的一句话:“永远不要相信任何平白无故说爱你的人,除非你看清了它把心藏在什么地方!
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
霍格沃茨密室,只有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才能够开启,把里面的恐怖东西放出来,让它净化学校,清除所有不配学习魔法的人。什么人不配学习魔法呢?那些麻瓜生的孩子以及继承人认为血统不高贵的人。
细想起来,伏地魔和希特勒的某些观点,说不定哪天下午他们两位坐在一起喝茶,会聊得很开心的。他们都以自己的一半血统感到自豪,而为另一半血统而羞耻。他们都认为这世界上有太多不配活着的人,尤其是那些血管理的血液不够高贵的人。他们都想到一个让这个世界变得如他们所愿的办法:“净化”。当然还有他们都同样的肮脏无耻,他们都是充满了血腥气的杀人恶魔。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的血统是高贵的,也没有谁流的血是卑贱的。聪明的赫敏比马尔福都更配得上学习魔法。有的时候你不得不佩服一下罗恩,尽管他总在赫敏和哈利的光辉之下,不过他真是直率而且可爱“全是疯话。现在大部分巫师都是混血。要是不和麻瓜通婚,我们早就绝种了。”“我早就知道萨拉查斯莱特林是个变态的老疯子。但我不知道是他想出了这套纯血统的鬼话。即使白给我钱,我也不进他的学院。说句实话,如果当初分院帽把我放进斯莱特林,我二话不说,直接就乘火车回家。”
然而,仍然有那么一些斯莱特林,紧抓着他们的疯话不放,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兴风做浪,你总会听到他们的恶心声音,总会看到们无耻的形为。
我只是想说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得到特权,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伤害其它的人。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
和狼人握手
卢平教授一开始就给我们大家一个与众不同的印象:穿着一件极其破旧的男巫长袍,好几个地方打着补丁。他面带病容,而且疲惫不堪。他看起来还很年轻,但淡棕色的头发已经夹杂着白发了。就是这么一个又穷又病的人,用了一句咒语就赶走了令人发抖的摄魂怪。
卢平教授是个本领高强的好老师,小说里非常生动地描写了卢平教授给同学们上的第一节黑魔法防御课。他一点也没瞧不起好像哑炮一样的纳威,还请纳威做助手。他教给哈利召唤守护神的方法,你会为罗琳女士每一个形容卢平教授表情的形容词打动:愉快的、快乐的、温和的、平静的、轻松而随意的……然而这样的一位好老师为什么又穷又病呢?原来卢平教授是个狼人,他每到满月的时候就会变成狼。就为这个他几乎不能上学,成年以后到处碰壁,因为是狼人而找不到有报酬的工作。“在我们这些人中,多数是很不信任狼人的。”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只因为遭遇了不幸的事,只因为不小心而成为狼人,所以就不被信任甚至不被社会所接纳。
有时候,我总在想我们是不是太残酷了些?当我们用戒备的眼神及行为对待那些不幸的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有没有考虑到他们的感受?我们是不是太缺少同情心了?那些本来就已经很不幸的人,是多么需要社会的关爱,是多么需要我们的理解和关怀,他们的不幸决不能成为受人鄙视受到不公平对待的理由。看了卢平教授,想起了电影《费城》,想起了濮存曦拍的公益广告。我首先要学习像哈利那样信任,然后像尖头叉子和邓布利多教授那样理解和帮助。
明天,我将有勇气和狼人握手。
不准复制啊!
你可以先采纳我,然后在HI上说。
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哈里波特与霍格沃茨吧!哈里波特的父母被伏地魔夺取了生命,而他自己却莫名奇妙地打败了无数"巫师"恐惧的伏地魔而一举成名。当时,最伟大的巫师霍格沃茨的校长邓不利多教授,将哈利波特送到他的麻瓜姨夫家。哈利在姨夫家被表哥欺负了11年。一天,他突然收到了描头鹰的传书,成为霍格沃茨一年级的学生。以后,他就开始了神奇的生活,什么魔法石啦,什么钻进别人的日记里啦,什么认了个囚犯做教父啦,什么夺得三强争霸冠军啦。总之,他的所作所为不仅让我们看了嫉妒,就连巫师的子女看了都要眼馋。于是,他一下子就成了全世界每个孩子都知道的人物。
我一天就能听到、看到100多次哈里波特的大名。拿起电话,同学和我聊起他抓金色飞贼;打开电视,看到了他的电影介绍;收到来信,是同学顶着他的名字寄来的;打开电脑,关于他的消息让我眼花缭乱。可以说哈里波特已经风靡中国,风靡世界了。
《哈里波特》这书,我一拿起来就放不下了。虽然那是个和我们毫不相干的世界,但却好像身在其中。同样有严厉的老师,同样有爱打小报告的同学,同样有亲热的"哥们儿",同样有超多的作业,同样有课下的娱乐,同样有可怕的囚犯,同样有走红的明星。总之,我们这个世界里有的,那里全有。
哈里波特的作者罗琳一下子成了名人。人们都说哈里波特是巫师,我看罗琳更像她在自己的笔上施了魔法,要不为什么那么多人迷上了哈里波特,自己为什么又那么快的由穷变富了呢?
也许,每一个成功的人都是一个魔法师,他们在自己的事业上施了魔法。贝多芬在音符上施了魔法,让他的音乐将人打动;凡高在颜料上施了魔法,让自己的作品人人称赞;米开朗基罗在石膏上施了魔法,让自己的雕刻出神入化……那个神奇的魔法的咒语又是什么呢?我想就是"勤奋"吧!
我也想做个巫师,念起咒语,在自己的事业上施一个成功的魔咒,做一个哈里波特!
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到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到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到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平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到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到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到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到了牺牲。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到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他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语。他选择了不伤害。结果,他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到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他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到“隐形”。而且,在中国,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他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到,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到“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到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读者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他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到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到。
1
念一段咒语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我很羡慕他,能接到通知书,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友情是在不经意间建立起来的,也明白了它的伟大,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
只有团结在一起就能克服任何困难。也佩服哈利,在面对可怕的伏地魔面前没有丝毫的畏惧,即使父母不在身侧,但他依然活的很有价值,让父母在九泉之下能够放心了。这本书是英国女作家J K 罗琳写的,我很感谢她,她为我们广大读者塑造了一个平凡有不平凡的贴近我们生活的一个有血有肉的鲜活的形象,让我们在游历魔法世界的过程中,品尝人生百味,借哈利来圆我们读者的一个美梦……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64422673.html?si=2
2
故事的本身很像个童话,给大人看的童话。童话里充满了对现实的批判,作者对现实的不满一股脑儿全都写进书里,这种情形虽然在她之后成为大作家有改善许多,但仍能清楚的看到,她其实是很愤世嫉俗的。
她不满这世界的不公平,所以哈利并不像灰姑娘一样,被欺负了还乖乖受气并且天真以为会有英雄来解救他,在他成了巫师有能力复仇时他尽其所能的恶整那些欺负他的人。同时她也不满现实人们的歧视弱者行为,所以哈利身边的朋友都是些少数者,例如荣恩、海格、妙丽,这些在巫师世界总是被欺凌的少数者。哈利并不歧视他们,他乐於和他们交往甚於那些自认是纯正巫师的人们。
但,也许因为哈利长年受到阿姨一家的欺负,所以当他成为话题人物时,他开始骄傲,并且难免的,总是认为自己有特权。虽然校长的确让他有特殊待遇,而巫师世界的人们也常常谈论到他,但那并不代表他能因此骄傲自大。 我想也许这就是作者让荣恩当级长而不是哈利波特的原因,因为他太光芒毕露、太不知收敛,如果让他当级长后果可能是他只知道对付那些他讨厌很久的人,并且以为自己真的非常厉害。然而荣恩并没因此高兴,他以为这是校长的施舍或哪里出错,他总是不相信自己的实力,这点在他和妙丽的关系上也看的出来,虽然他们两个互相喜欢,但荣恩也不相信自己能赢得妙丽的芳心,因为他认为自己比不上那个外校的优等生。最终一切结局明朗,荣恩终於学习到成长,并且越来越能独当一面,而妙丽也渐渐表露对荣恩的欣赏。
天狼星的死对哈利的打击很大,他好不容易得到一个地位同等於父亲的长辈,疼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他关照他,然而他却死了,在他开心兴奋的时候。他的打击相当大,大到他根本不愿意相信天狼星已经死了,然而这一连串的打击却也让他同时成长,虽然这成长来的有点慢,他开始改变自己骄傲的性格,并且慢慢的,他发现身边周遭人的优点与缺点,他不再因为是自己喜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人就那些人什麼都好,也不再因为那个人是他讨厌的就什麼都不好什麼都跟他做对,他的成长来自於天狼星的死。
结局仍然是好的,天狼星对哈利的意义不会因为他死亡而改变,而哈利周遭的朋友也仍然在他身边支持他。
作者从写这部书一开始的偏激到这第五本也渐渐的转为相信这世界仍然有好人。
而之后的后续我仍期待著,我想知道最后故事里的主角们会发展成怎样的性格与故事。
3
我与故事打了十年交道,还从未见过这样的书。一拿起来就放不下手,仿佛它有魔力,全套不到两个月就看完了。
我喜欢这个神秘的故事,不得不追着往下读。它确实使你感到惊奇。每章末尾都带着问题,使你牵肠挂肚。
书中的小哈利波特几次从伏地魔手中大难不死,被人们看成怪胎。但他一直都认为自己只是个平凡的小孩儿。直到他十一岁,收到来自一个魔法学校的入取通知书,他的人生才有了巨大的转变。
文章作者罗琳也许和一般的作家文笔一样,但可真正吸引人的,是让我们在一个不道德的时代,看到了德行的力量。故事对个人的责任、勇敢、忠诚和忍耐等性进行了探索,并赞扬了这些品质。
哈利那勇敢、坚强,遇到困难不屈服的品质令我十分钦佩。我想,有千千万万的青少年都和我一样。想想自己平时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一点点困难就畏难却步,总习惯躲在爸爸妈妈温暖的怀里。比起哈利,我真是无地自容。虽然在家,他受德思礼夫妇的打骂,被比他强几倍的表哥欺负;在学校,被不喜欢他总想让他出丑的斯内普教授刁难,被可怕、恐怖的伏地魔追逐------但他仍然鼓起勇气,勇敢地面对一切。
他还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为自己的学院争光;也有着很强的正义感,喜欢打抱不平,当他为了追回朋友纳威的记忆球而跳上自己从未骑过的飞天扫帚去追马尔福时,我看到了;当他真心为自己的好朋友罗恩当上级长而高兴时,我看到了他对朋友的深厚友谊;当他为了不让自己的教父――小天狼星担心,而独自忍受伤疤的疼痛时,我看到了他对亲情的珍惜以及为他人着想的可贵精神。他对友情的忠诚,他在妒忌者面前的绅士风度,他对待挫折的积极态度,他在困难面前的毫不气馁,让我深深为此折服。
哈利·波特,你是个英雄,是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4
Ok,这的确是我这一年来读到的最有趣的书,当我从戏剧电影报上第一次读到关于这部小说的介绍时,我就深深地被它吸引住了,而且不断地去寻找它,收集关于它的所有的我能收集到的东西: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预发精选小册子,印着哈利波特的杯子和圆珠笔,从网上下载的图片、电影海报。
很难想象这样一部书,没有网络、没有电子游戏、没有可口可乐,一个和你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真正的小巫师哈利骑着真正的飞天扫帚,穿着真正的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在一所你以前未听说的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那里有比足球更有趣的魁地奇比赛和施了魔法的天花板。不过,那里有你熟悉的同学老师和家人。品学兼优的赫敏格兰杰,正直直率又有点冒失的老朋友罗恩,总是出状况的调皮鬼韦斯莱双胞胎,一心只想拿冠军的学长伍德,只要把名字换成xxx就成了你们班大队长同志的珀西,严而慈的老师麦格教授,学校里最受尊敬的邓布利多教授,你最最讨厌的那个人简直就和马尔福一模一样,还有总不喜欢你老让你出丑的老师斯内普,还有有点孩子气的韦斯莱先生和管家婆一样又厉害又好心的韦斯莱太太,还有你们家最让人讨厌的邻居德思礼一家。当然也有你生活中决不会出现的伏地魔。
我已经好久没有看英国的文学作品了。我不得不佩服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译制工作,那充满了英国味的人物景物气氛和对白,让我时时处处都能感受到英国文学悠久的传统甚至能让我联想到简奥斯汀以及勃朗特姐妹。
我已好久没动笔写过读后感了,现在写起来又有一点点吃力,不过为这样一本好书写读后感,花一些时间和精力,真的非常值得。我希望把我从书里得到的快乐分享给大家,也希望能够把我得到的启示分享给大家。
厄里斯魔镜的秘密
“这是一面非常气派的镜子,高席直达天花板,华丽的金色镜框,底下是两只爪子形的脚支撑着。顶部刻着一行字:厄里斯斯特拉厄赫鲁阿伊特乌比卡弗鲁阿伊特昂沃赫斯”
当然这面镜子的神奇之处,并不仅仅是它那美丽的和气派,而是它的魔力--它能使我们看到我们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然而这面镜子既不能教给我们知识,也不能告诉我们实情,人们在它面前虚度时日,为他们所看见的东西而痴迷,甚至被逼得发疯,因为他们不知道镜子里的一切是否真实,是否可能实现。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面镜子,你会不会也忍不住要去寻找它呢?反正我就是……呵呵!不过我们麻瓜自然也有我们自已的魔镜。我渴望浪漫的爱情所以我喜欢玩求婚365,我比较爱钱所以喜欢大富翁,我要做英雄就我是神雕大侠,我要主宰宇宙就联机打星际争霸,甚至我只是想玩过家家……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得到。
这是我们麻瓜发明的东东,从效果上来看一点也不输给厄里斯魔镜。我喜欢。
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比如这一句:“如果你哪天碰巧看见它,你要有心理准备。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
伏地魔的日记本
小金妮非常不偶然地得到了一个神奇日记本,它曾经属于一个叫做汤姆里德尔的大哥哥,这个帅哥不但法力高强而且又帅又善解人意,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就像这世上所有的小女生一样无比的信任他。呵呵,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帅哥原来就是那个连名字都不能提起的人!!!!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就成了伏地魔的俘虏,还不知不觉地为他做了不少坏事。
那么我们的小金妮是怎样成了伏地魔的俘虏呢?“他的日记本!”“我一直在上面写字,整整一年,他不断地给我写回话”天啊,听听,多么可怕地事,原来聊天也是能聊出祸事来的呀!
一个人不断地在上面写字,另一个人不断地写回话。来,想象一下这个伏地魔的日记本怎么那么眼熟呢?我就知道天下有许许多多像金妮这样又可爱又善良的小女生,总是很敏感喜欢倾诉给那些她们认为非常值得信任的人。她们把自己的爱情,热情,真情,全部都奉献给她们用理想和想像建构出来的那个人,她们每一天不和那个人讲话就觉得空虚无所寄托,成为那个人的俘虏,直到被那个人毁灭。每当我又从报纸上,网上听到这样的不幸的故事,我就非常非常伤心。
2 快来看,别人写的哈利波特读后感
网恋,是每个人的权力。不过我总想改造韦斯莱先生的一句话:“永远不要相信任何平白无故说爱你的人,除非你看清了它把心藏在什么地方!
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
霍格沃茨密室,只有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才能够开启,把里面的恐怖东西放出来,让它净化学校,清除所有不配学习魔法的人。什么人不配学习魔法呢?那些麻瓜生的孩子以及继承人认为血统不高贵的人。
细想起来,伏地魔和希特勒的某些观点,说不定哪天下午他们两位坐在一起喝茶,会聊得很开心的。他们都以自己的一半血统感到自豪,而为另一半血统而羞耻。他们都认为这世界上有太多不配活着的人,尤其是那些血管理的血液不够高贵的人。他们都想到一个让这个世界变得如他们所愿的办法:“净化”。当然还有他们都同样的肮脏无耻,他们都是充满了血腥气的杀人恶魔。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的血统是高贵的,也没有谁流的血是卑贱的。聪明的赫敏比马尔福都更配得上学习魔法。有的时候你不得不佩服一下罗恩,尽管他总在赫敏和哈利的光辉之下,不过他真是直率而且可爱“全是疯话。现在大部分巫师都是混血。要是不和麻瓜通婚,我们早就绝种了。”“我早就知道萨拉查斯莱特林是个变态的老疯子。但我不知道是他想出了这套纯血统的鬼话。即使白给我钱,我也不进他的学院。说句实话,如果当初分院帽把我放进斯莱特林,我二话不说,直接就乘火车回家。”
然而,仍然有那么一些斯莱特林,紧抓着他们的疯话不放,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兴风做浪,你总会听到他们的恶心声音,总会看到们无耻的形为。
我只是想说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得到特权,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伤害其它的人。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
和狼人握手
卢平教授一开始就给我们大家一个与众不同的印象:穿着一件极其破旧的男巫长袍,好几个地方打着补丁。他面带病容,而且疲惫不堪。他看起来还很年轻,但淡棕色的头发已经夹杂着白发了。就是这么一个又穷又病的人,用了一句咒语就赶走了令人发抖的摄魂怪。
卢平教授是个本领高强的好老师,小说里非常生动地描写了卢平教授给同学们上的第一节黑魔法防御课。他一点也没瞧不起好像哑炮一样的纳威,还请纳威做助手。他教给哈利召唤守护神的方法,你会为罗琳女士每一个形容卢平教授表情的形容词打动:愉快的、快乐的、温和的、平静的、轻松而随意的……然而这样的一位好老师为什么又穷又病呢?原来卢平教授是个狼人,他每到满月的时候就会变成狼。就为这个他几乎不能上学,成年以后到处碰壁,因为是狼人而找不到有报酬的工作。“在我们这些人中,多数是很不信任狼人的。”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只因为遭遇了不幸的事,只因为不小心而成为狼人,所以就不被信任甚至不被社会所接纳。
有时候,我总在想我们是不是太残酷了些?当我们用戒备的眼神及行为对待那些不幸的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有没有考虑到他们的感受?我们是不是太缺少同情心了?那些本来就已经很不幸的人,是多么需要社会的关爱,是多么需要我们的理解和关怀,他们的不幸决不能成为受人鄙视受到不公平对待的理由。看了卢平教授,想起了电影《费城》,想起了濮存曦拍的公益广告。我首先要学习像哈利那样信任,然后像尖头叉子和邓布利多教授那样理解和帮助。
明天,我将有勇气和狼人握手。
不准复制啊!
你可以先采纳我,然后在HI上说。
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500字
小学作文,要交公的啊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到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到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到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平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到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到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到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到了牺牲。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到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他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语。他选择了不伤害。结果,他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到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他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到“隐形”。而且,在中国,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他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到,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到“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到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读者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他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到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到。
1
念一段咒语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我很羡慕他,能接到通知书,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友情是在不经意间建立起来的,也明白了它的伟大,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
只有团结在一起就能克服任何困难。也佩服哈利,在面对可怕的伏地魔面前没有丝毫的畏惧,即使父母不在身侧,但他依然活的很有价值,让父母在九泉之下能够放心了。这本书是英国女作家J K 罗琳写的,我很感谢她,她为我们广大读者塑造了一个平凡有不平凡的贴近我们生活的一个有血有肉的鲜活的形象,让我们在游历魔法世界的过程中,品尝人生百味,借哈利来圆我们读者的一个美梦……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到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到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到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平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到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到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到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到了牺牲。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到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他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语。他选择了不伤害。结果,他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到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他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到“隐形”。而且,在中国,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他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到,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到“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到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读者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他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到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到。
1
念一段咒语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我很羡慕他,能接到通知书,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友情是在不经意间建立起来的,也明白了它的伟大,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
只有团结在一起就能克服任何困难。也佩服哈利,在面对可怕的伏地魔面前没有丝毫的畏惧,即使父母不在身侧,但他依然活的很有价值,让父母在九泉之下能够放心了。这本书是英国女作家J K 罗琳写的,我很感谢她,她为我们广大读者塑造了一个平凡有不平凡的贴近我们生活的一个有血有肉的鲜活的形象,让我们在游历魔法世界的过程中,品尝人生百味,借哈利来圆我们读者的一个美梦……
本文标题: 哈利波特狮子与蛇的读后感(哈利波特读后感(500)字)
本文地址: http://www.lzmy123.com/duhougan/283662.html
如果认为本文对您有所帮助请赞助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