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送枕头读后感(《小王子》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1-02 17:01:18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0

《小王子》的读后感的悲歌----读《小王子》有感,〔,作者:admin,转贴自:四中,点击数:417,文章录入:admin,〕,“这就象花一样。...

狐狸送枕头读后感(《小王子》的读后感)

《小王子》的读后感

的悲歌----读《小王子》有感
〔 作者:admin 转贴自:四中 点击数:417 文章录入:admin 〕
“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
第一次读《小王子》,是在高中的时候,一下子就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六年后的现在,再读《小王子》,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象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童话,属于曾经有过童心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的。他们也不应该过早地体会这些,他们应该在阳光明媚的世界里享受着快乐的时光。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地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见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这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狐狸告诉他:“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责任。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 “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正象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于是作者明白,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小王子走了,就象买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象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喜欢《小王子》,喜欢那淡淡的忧伤和淡淡的温馨。淡淡的,很美。
第一次读《小王子》是一个无事的下午。躺在沙发上,草草地翻看了一遍,只觉得这是一本童话多于经典的“小书”,便随手把它撂在了沙发的一角……
再读《小王子》是一个寂寞的雨夜。朋友默默地离开,去了另一个城市,默默地,没留下一句离别的话。我只是在这望不见尽头的长夜独自惆怅地坐在沙发的一角,轻轻地抹着泪。泪光中,我又见到了《小王子》,便百无聊赖地消遣起来……
当书页一页一页地被翻过,我本就不平静的心渐渐泛起了更大的波澜:这小小的人儿啊,眼角里流露出的竟是淡淡的孤独与忧伤!似乎是我心灵的写照。
小王子驯养了狐狸,却又离开了狐狸。离行前,他对狐狸说:“你一无所得。”狐狸却说:“不,我还有麦田的颜色。”也许这样的守望真的是一种幸福,但此时此刻的我,除了感动,除了落泪,还能干些什么呢?
小王子最终选择了回去。为了他的玫瑰,他“驯养”过的花儿,他不惜求助于毒蛇。小王子倒下了,含着微笑……
从此,我恋上了这本薄薄的小书,成了我心中永恒的经典。每当夜静静地消融在咖啡浓郁的苦香中的时候,重温这个很小却很美的故事,我总会抬头看那满天的繁星,寻找那个爱笑的忧郁的小王子,便觉所有的星星都和从前不一样了——
狐狸说:“重要的东西是眼睛看不到的,你只能用心去看。”
小王子说:“沙漠之所以美,是因为某个地方藏着一口水井。”
……
每一次阅读我总有新的感悟:从孤独,到友谊,到守望,到生命的意义……
现在,《小王子》正压在我的枕头下面,夜夜伴我入睡。我希望,它能够带我进入一个永远温馨的梦……
重看了国小时代读的《小王子》才知道人的记忆是这样不可靠的东西.除了开始那张蛇吞了大象的画 和小王子与狐狸的印象我是真的忘光光了只花了约末半小时就看完了薄薄的《小王子》
是万象新翻的版本
忘记了它是那样悲伤的书 小王子的纯真之所以不朽
竟是藉死的超脱来完成的
我不禁有点愕然了
一页页忧伤的纸句 我翻得很急又很沉重
这样的童真 真是有点残酷了啊!
让所谓只知道权利酒财富空想和职务的"大人"们,
一个个都悲伤地噤声不语....
小王子在沙漠中的流浪、寂寞与疲惫
是最惨酷的指责 失去童真的同时
他们也让心中的小王子死去了....
或者说 小王子的死原本就是必然的呢?
他必然要化做另一种无形和更轻盈的形式
他在这人世的存在才有可能 也才能永恒
如此他才能"永远地"陪伴着那朵骄傲但脆弱的玫瑰,
即使是在那样一个不比房子大的星球上,
即使在那里他可以看44次日落来化去心中悲伤,
他还是很容易被戳破 因为他是那样脆弱如同白纸一样的"孩子"....
所以我说作者很残忍地偷了个懒,
使我们到了这里都要转化忍不住将要嘶叫制止的冲动,
然后说着 "小王子不能带着他沉重的身体离去"
然而他花了那末多笔墨写着黄蛇的恐怖和诱惑,
而最后也不忘写着那可怕的毒液让小王子死去的凄冷场景....
我想就让我们这样说吧!
小王子明白他将要面对的是什麽,
只是他在这"沉重"的荒漠里 越发明白一切他所逝去的,
是不能在这里寻回的...
因此他寻求另一种生命的存在
为了回去他锺爱的玫瑰身边
他接受了死神的怜悯.....
他在长远的旅程间 觉得很疲倦而忧伤
他的忧伤是世界的忧伤 因为这样的世界只有一模一样的人和花朵
没有狐狸的小王子 没有小王子的玫瑰....
当那对自己有终极意义的事物不复存在(或压根子没有)
那末这里只剩下会金色的麦田 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
为了见到麦田而想念的狐狸 到底是聪明的
一个连麦田的思念都没有的心的荒漠
才是人世里最悲伤的土壤
小王子一年的旅程 踏遍了所有的"不毛之地"
也该累了.....
只是我总觉得那样的归去法太寒怆了
我总想像着更斑斓的方法.......
如果小王子突然像彼得潘那样腾空飞起的话
也不失为一种比较巴洛克的华丽想法吧
不过对那忧伤的王子而言 回到他的玫瑰身边才是最重要的事吧
当我们抬头凝望星空的时候 要为其中有一颗小王子的星球感到欢愉
当我们望向一种温柔的胭脂色
要为那色泽赞叹 因为那像煞了爱人美丽的嘴唇
如果看着遥远的远方 也请微微地在心中带着欣喜
因为那里可能有一朵花 是独一无二被你珍爱的花朵
我们都会被驯养 驯养着温和地爱 和温和地死
童真与爱的能力是不可分割的
我们无邪地爱着和笑着
凝视着那星空中不比一栋房子大的B612
想像爱和纯洁最终可以战胜悲伤
因为得来不易的欣乐总躲在养羊的箱子里
叫我们一时看不见
但它是在的 它还会吃掉那讨人厌的非洲木棉树根哩!
《小王子》的叙述者是飞行家圣埃克絮佩里。六年前他因飞机故障迫降在撒哈拉沙漠时遇见小王子,交谈中得知小王子来自另一个星球,接着,小王子向作者讲述了关于自己星球的一些事,尤其是小王子的那只玫瑰花。作者又向我们转述了小王子在除了地球以外,其它六颗星球上小王子的所见所闻,以及小王子在地球上发生的事情,最后,小王子要走了,作者很伤心,写了这本书来纪念小王子,纪念与小王子共同生活的日子。
故事中的小王子是单纯的,好奇心强的,对什么事情都抱以认真的态度,什么事情都要问到底,从不在心里留下问号;小王子是孤独的,喜欢坐在椅子上看日落,欣赏着日落时斜晖脉脉的忧伤,小王子的心同样也是忧伤的。有一只玫瑰花骄傲又美丽,用自己独有的柔情眷恋着小王子,小王子也深深地爱着她。但是,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玫瑰的爱产生怀疑。小王子走了,离开了他爱的星星,离开了他爱的玫瑰花。一段孤独的旅行就此开始。
小王子先后来到了六个星球,先后遇见了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一个老先生。直到他来到地球,碰到了小狐狸,并在小狐狸的主动申请下驯养了它。小王子终究是要离开它的,但是它是知足的。它拥有的麦子变成了金黄色,看到麦子,就会想到小王子金黄的头发,孤独的心有了一丝希望。在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小王子学会了爱,懂得了要对玫瑰负责,因为他驯养过玫瑰,就永远负有责任。小狐狸送走了小王子,并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小王子发现自己无法回去,他徘徊着,思念着玫瑰。在充满思念却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望着自己的星星,说:“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仿佛是一种情感的寄托。小王子是脆弱的的,他又无法忍受思念的孤独,他必须回去,却用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好抛开笨重的身体,快点回到玫瑰的身边。最后,小王子抛开了笨重的身体,却永远失去了见到玫瑰的机会。小王子就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柔软的沙地,连一点声音也没有。
一切的一切只因他深爱着玫瑰,他的心被玫瑰驯服了。
小王子的故事是哀伤的,关于爱情,他尽力了。但他对玫瑰的爱是那么认真,那么纯洁,他把痛留给了自己,痛得令人心酸。
《小王子》是一部童话,一部写给儿童的作品,写给“还是孩子时的那个大人”。小王子最终没能飞回到玫瑰的身边,但他的灵魂一定飞回到他自己的星球,向玫瑰诉说着他的衷肠。整本小说的语言简单纯洁,又哀婉惆怅,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写出了令人感动,富有哲理的韵味,道出了爱情的艰辛。是一本可以在任何年龄让自己再感受一次纯真的爱,再为纯真的爱而感动一次的书。

红楼梦服装的读后感 500字以上

  《红楼梦》中的人物服饰丰富多彩.作者曹雪芹将自己对服饰方面的独特研究充分表现在小说人物身上,并频繁 再现在人物的头饰,款式,衣料,纹样,颜色等方面,既鲜活了人物性格,又展示了中国服饰文化,包罗万象,美妙绝伦,艳丽多姿.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华民族有着灿烂的民族 服饰文化.其中,古典小说《红楼梦》向我们展示了丰富的服饰文化. 《红楼梦》是以贾府为中心来描写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生活,曹雪芹在《红楼梦》的创作中充分运用了他的服饰知识.走进大观园,不仅仅每一个悲欢离合的故事感动着我们,而且多姿多彩的服饰装束吸引 着我们.小说中的人物经过作者的装扮之后,个个神采奕奕,各不相同, 一个个简单的名字变成了一个个血肉丰满的人物.
  《红楼梦》的服饰描写之多,引人人胜,可谓让人如痴如醉,但总体上,使人印象深刻的有以下三方面:
  第一,《红楼梦》展示了中国服饰的辉煌成就.
  《红楼梦》中大大小小有关服饰的描写有上百处,形形色色的人物, 披上外装,却恰到好处,犹如苏轼形容"欲把西湖比西予,浓妆淡沫总相宜".她们或珠光宝气,或淡雅有方,红绿相衬,各具特色.这些服饰描写 既有细描,也有粗写;既有头饰,也有衣着;既专一,也多样;既繁荣了人们的物质文化,又提高了人们的精神享受.从书中多处人物装束上的描写看,这个时期女性装束多为钗环裙袄.款式有衣,袍,褂,袄,裙,衫, 裤,并喜欢系上腰带;衣料有绫,罗,绸,缎,纱,裘,毛皮;饰品有金,银, 珠,玉,翡翠;颜色以红色,青色,花色为多,纹样丰富.在大观园中,小姐,丫环的服饰大都以艳丽为主旋律.小说中频繁出现的这些服饰及其 用料,刺绣等描写,其品种的繁多,色彩样式的丰富多彩,无不令人惊叹,堪称中国古代小说中的"服饰大观园".
  展现在《红楼梦》中的服饰包罗万象.美妙绝伦,光彩夺目,从中整 体性地代表当时中国的服饰成就,也再现了中国服饰在世界文化中的重要地位.有《西江月》两阕形容宝玉: 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 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哪管世人诽谤! 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家无望. 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梁,莫效此儿形状! 一个十足贵族公子哥配上这身多彩的服饰,变幻奠测的性格形象, 便跃然纸上.
  以上说的是某一个人物眼中出现的对主要人物的多次服饰描写. 另外,小说还有来自于不同人物眼中集中于对主要人物的描写.以下仍 以大家熟知的贾宝玉来说,且看几则例子: 第八回中,宝钗眼中的宝玉服饰描绘: "一面看宝玉头上戴着累丝嵌宝紫金冠,额上勒着二龙抢珠金抹 额,身上穿着秋香色立蟒自狐腋箭袖,腰系五色蝴蝶鸾绦,项上挂着长 命锁,记名符,另外有那一块落草时衔下来的宝玉." 又如第十五回,北静王水溶眼中的宝玉服饰描写: "见宝玉戴着束发银冠,勒着双龙出海抹额,穿着白蟒蟒袖,围着攒 珠银带,面若春花,目如点漆." 再如,第五十二回,贾母眼中的宝玉服饰描写: "贾母见宝玉身上穿着荔色哆罗呢的天马箭袖,大红猩猩毡盘金绣 石青妆缎沿边的排穗褂子." 从占笔墨最多的服饰描写人物——宝玉,可让我们深深领悟到, 《红楼梦》虽则抒写女性的悲剧,女性的颂歌,其实中心人物还是男性 ——宝玉.因而,这个时时在视觉上给人焕然~新的宝玉,在作者笔下, 他不仅思想上是一个有了"人的觉醒"的新人,而且服饰上也是一个爱 美,甚至是个追求时尚的新人.因此,作者塑造的这个人物脱胎换骨于这个社会,以一个新人的角色来审视这个社会的美丑,审视当时人类灵魂的善恶;以一个新人的身份来体验封建制度对人的禁锢,封建礼教对人性的摧残.因而,这位新人在这些奇异美妙的服饰美化下,形象就更加鲜明了.
  如在第三回中,这位先声夺人的"凤辣子",出场的细节,给人深刻 的印象: "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王凤挂珠钗;项上带着赤金 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月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白蝶 穿花大红洋缎窄褙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撤花洋绉 裙." 这段服饰描写涵盖着从头饰到衣着的整体描写,丰富之及,美仑美 奂.具有美人一般模样的王熙风粉光脂艳,彩绣辉煌,这身装束,使人物 充满富贵气质,显赫地位.从人物的深刻服饰描写中,让我们目睹到中 国服饰的光彩,感受到中国服饰文化的博大精深,底蕴深厚,魅力常驻. 而这里的服饰既是为人物出场服务,也是为情节发展所需要的.这 位"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凤辣子,出场也算给人一惊, 显贵的装扮也算给人一颤,小说中塑造的这个特定形象使我们内心充 满疑惑,猜测,究竟这人物是什么来头?好气派!她有多少神奇的故事等 待我们去挖掘?于是人们便开始更多地关注这位特殊的人物的命运.
  第二,从作者对人物的服饰描写,可以看出人物主次. 书中多次再现人物的穿着,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人物,折射出人 物性格的丰富性.既使人物的血肉丰满,烘托了中心人物,又使故事情 节生动曲折. 如作者在服饰上的描写笔墨最多的是贾宝玉,在第三回中,黛玉进 贾府初次见到宝玉,对宝玉的全身性的细节描写: "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穿一件二 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花八 团倭缎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 而在极短的故事叙述中,接下来又一段黛玉所见宝玉的服饰描写, 如: 其他人物服饰描写情况有突出人物身份,地位的细节描写,如:王 熙凤,薛宝钗,北静王等;有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需要的细节描写,如: 鸳鸯,袭人,芳官等.但小说中的更多的小人物的服饰描写则是三言两 语或一笔代过,如平儿,麝月,晴雯等.
  第三,入物服饰描写蕴藏着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 进入奴隶社会,渐渐地人们喜欢通过服饰来显示自己的权威或富 贵,因而,服饰的这种功能就特意将人本身分化为不同的等级,并且一 直延续下来,赤裸裸地展现出来.在《红楼梦》中,虽说小说中女性的装 束基本钗环裙袄,但从整个的人物服饰对比中发现:上层人物的穿着打 扮显得富丽堂皇,珠光宝气,艳丽多彩;而下层人物的朴素大方,自然得 体.这种对比也就给人物加上了一层封建等级的色彩. 如在第六回中,对有身份有地位的王熙凤的服饰描写: "那凤姐儿家常带着秋板貂皮昭君套,围着攒珠勒子,穿着桃红撒 花袄,石青刻丝灰鼠皮裙,粉光脂艳,端端正正坐在那里,手内拿着小铜 火箸儿拨手炉内的灰." 这位贵夫人几乎每次出场都有详细的服饰描写,披金戴银,绫罗绸缎,富贵装饰集于一身. "一时回来,再看,已换了冠带;头上周围一转的短发,都结成小辫, 红丝结束,共攒至顶中胎发,总编一根大辫,黑亮如漆,从顶至梢,一串 四颗大珠,用金八宝坠角;身上穿着银红撤花半旧大袄,仍旧带着项圈, 宝玉,寄名锁,护身符等物;下面半露松花撤花绫裤腿,锦边弹墨袜.厚底大红鞋." 在开场中,就出现两段集中一人的服饰细描,从中可看出,贾宝玉 在小说中的地位应该不一般,而实际上确实也如此,《红楼梦》是围绕贾 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故事展开的,同时,大观园就是一个充满青春活力 的女儿国,而贾宝玉是这个女儿国里唯一的男性,且在其中占有重要的 位置,一身充满了"花招绣带,柳拂春风"之美.这里的服饰描写也使故 事情节前后衔接.出场描写的这个形象在黛玉脑海中印象深刻,似曾相 识,于是"便吃一大惊,心下想道'好生奇怪,倒像在哪里见过一般,何故 眼熟到如此!"'描写则证明前面黛玉对宝玉性格的耳闻,似乎恰好与自 对比第五十七回中,对寄身于荣国府的林黛玉的服饰描写: "一面见他穿着弹墨绫薄绵袄,外面只穿着青缎夹背心." 这位在荣国府中无权无势的林黛玉虽贵为小姐,但每次出场的服 饰相当简单,朴素,单薄的身影也因此常引来贾宝玉的怜香惜玉.这些 装束的描写暗示出林黛玉在贾府中低微的地位,与"金玉良缘"的婚姻 自然无缘,而他们的"木石前盟"的爱情只能以悲剧结束.
  《红楼梦》中林林总总,绚烂多彩的服饰,令我们深感中国古代服饰 文化的丰富广博.服饰研究,欣赏者读《红楼梦》,则可以充分享受其所 展现的各式各色,雍容华贵的服饰韵味. 以上是从文学的角度对《红楼梦》中的人物服饰的一点陋见

四大名著的观后感600字

爱的教育》读后感
不记得 从什么时候起,我看书愿意从前言看起,因为在前言里,往往凝聚着作者或者译者的心血;从前言里,往往能够了解与著作相关的重要信息。
当我把刚买到的〈爱的教育〉捧在手里时,我老老实实地从最前一页看起。读到“这本译著则是首次从意大利文直接翻译的全本,遵从了原文的目录和段落”时,我异常兴奋,因为市面上名著的命运是非常凄惨的,形形色色的版本让人真伪难辩。而这本由“梁海涛、蔡雪萍”夫妇从意文直译的〈爱的教育〉,保持的原味应该是最浓的。我暗自庆幸,我拿到了我能够读到的最好的版本。
开始读书的目的非常简单,就是想知道,这本书适合不适合对我的学生进行爱的教育。尽管我早已经知道,许许多多的老师都把本书列为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必备教材;尽管世界名著的光环早已经戴在它的头上,但我始终没有走进书里去。
读开头的几篇时,我不以为意,甚至为记住书中的人名而感到有些烦躁,语言似乎也那么平淡,没觉得有什么感人或者吸引人之处。
可“名著”的头衔却引领着我一路读下去,这一读就不可收拾。一天的时间,我饭不做,家不收拾,连儿子都推给他爸,就沉浸在这爱的世界里,多少次泪流满面!
柯莱蒂一边忙着扛木柴,招呼顾客,一边见缝插针地复习功课,学着煮咖啡,照顾生病的妈妈,在做这一切的时候,他又是那么开朗乐观。当他“替母亲在背后垫好枕头,整理好被子”的时候,我的眼睛湿润了。我为一个勤劳能干、乐观好学、体贴父母的好孩子而感动!这是多么难得的品质啊?柯莱蒂所做的一切,现在哪个孩子能做到?同是三年级的孩子,我班的“公子”“千金”们相差有多大啊!
当奈利的母亲在校长办公室里激动地抱着卡罗内的双肩,“摸索”着要找礼物送给卡罗内的时候,泪水又濡湿了我的双眼。我理解这位母亲的心情,我能够体会得到一个母亲对自己那驼背、瘦小的儿子在学校生活的担心忧虑,和对保护儿子的卡罗内发自内心的感激之情。我流的是作为母亲的泪。
尽管曾经读过无数遍〈佛罗伦萨小文书〉(语文课本里的题目是〈小抄写员〉),多次给学生讲过这篇课文,然而在书中再读这篇文章时,我仍然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任它奔流。我相信,父对子之情,许多为人父者都能做到;唯这子对父的深情——愿意为父劳累,宁愿多次受天大的委屈也不声张,仍然深深地爱着父亲的感情,是多么难能可贵!我们现在的孩子,有哪一个能够忍受委屈?别说委屈,即使明明是自己做错了,往往也容不得他人批评!
〈六千里寻母记〉中,当随着可怜的、坚强的、勇敢的小马克历尽磨难,饱偿艰辛,来到梅基内斯工程师的家;当那位思念家乡、思念亲人、正心如死灰地等待死亡的可怜的母亲听到一个“好消息”,“腾地一下坐起来,移动不动瞪圆眼睛......”,当马克“衣衫破旧,满身灰尘站在门口......”时,我的泪夺眶而出,跟着母子啜泣起来!是对母亲的爱,支撑着13岁的小马克孤身一人,长途跋涉,历尽坎坷;是对母亲的爱,给了小马克巨大的精神动力,克服了常人(我想,现在的我也做不到马克所做的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终于挽救了思乡心切、正在死亡边缘的母亲!因为儿子的爱,使得刚刚还拒绝手术的母亲,要马上做手术,为了爱和被爱,她要活着!
即使现在,当我回忆着这些故事的时候,当我写着这些文字的时候,我的眼睛也是湿的!爱的力量是如此伟大!
当然,读书的时候,也有笑声。
当恩里科与妈妈出现在幼儿园里,当那些小人儿围着妈妈团团转,等妈妈逃出幼儿园时,“全身的面包屑和污渍,头发凌乱,......”,“从幼儿园里还能听到小孩们像小鸟啼鸣般的声音:‘再见!再见!请再来呀!夫人!”时,孩子们那天真幼稚的形态,妈妈那宽容仁爱的形象,逼真地出现在眼前,我轻轻地笑了。孩子们对大人的友好是真实的,妈妈对孩子们的喜爱是发自内心的!谁无年幼?谁无幼子啊?这是人间一种最纯粹的感情!
当恩里科去参观斯塔尔迪的图书室,被斯塔尔迪的正统严肃感染,“竟不敢跟斯塔尔迪开玩笑,而且感觉他好象不只比我大一岁似的。出门时,他仍然煞有介事地板着脸对我说:‘再见!’我差一点儿像大人似的回答他:‘向您致敬!’”时,我扑哧一声笑了!是的,当一个人自身有了自尊感,也拥有值得人敬佩的言行时,他就有了人格魅力;当一个人对他人发自内心的敬佩的时候,他会受到同样人格魅力的感染。
... ...
读〈爱的教育〉,有泪有笑,但一直在心底涌动着的是融融的爱意,暖暖的感动!书中几乎涉及到了人世间所有高尚的爱,博大的爱。
有父母与子女之爱,姐弟之爱,同学之爱,师生之爱;还有对弱者之爱,对不幸者之爱,对劳动之爱,对学习之爱,对环境之爱,对大自然之爱;及至对人民的爱,对军队的爱,对祖国的爱... ...
所有爱的内容都不空洞,都是生动丰富的,都是融入了生活的,是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这样的爱的教育,才能够真正地被学生所接受。
新学期,这本书一定要成为我们音乐班孩子们首选的爱的教育的引领者!我甚至有些心急,如果孩子们能够一下子就读完全书,该多好啊!或者,在上学期,这本书的内容就已经深入孩子的心中,学生的精神面貌是不是会有很大变化了呢?
这是一本学校生活的书,书中的某些闪光的人物,一定会成为许多学生心中的偶像,他们应该会使学生进行自我反思,自我教育。下学期,期待我的班级能够出现一个“卡罗内”似的学生,这对一个班集体,对一个班主任是非常重要的!期待着爱的教育,会真正走进孩子们的心灵

求读书笔记3篇

郁闷 中考完进了新高中,竟然有作业,语文说要做3篇读书笔记。。。求三篇适合高一的读书笔记,量不用太大的 万分感谢~!
《永别了武器》
海明威
佳句:“ 我每逢听到神圣、光荣、牺牲等字眼和徒劳这一说法, 总觉得局促不安⋯ ⋯我观察了好久, 可没看到什么神圣的事, 而那些所谓光荣的事, 并没有什么光荣, 而所谓牺牲, 那就像芝加哥的屠场, 只不过这里屠宰好的肉不是装进罐头, 而是掩埋掉罢了。” “ 抽象的名词、像光荣、荣誉、勇敢或神圣倘若跟具体的名称—例如村庄的名称, 路的号数, 河名、部队的番号和重大日期等等—放在一起就简直令人厌恶。”
体会: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哈姆雷特》
莎士比亚
佳句:如果我蓄意的把我自己溺死, 那么, 这算是一种举动,
而任何举动都分有三部份, 那就是『想做』、『要做』、与『去做』。
可惜时光不饶人,
它的魔掌攫住我,
把我带回泥土中,
就像从来无此生。
体会: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基督山伯爵》
亚历山大·仲马
佳句:乳白色的晕雾笼罩到蔚蓝的海面上;透过这片晕雾,秋天的太阳把它那金色的光芒撒在蔚蓝的海面上,白天的炎热已渐渐消退了,微风拂过海面,象是大自然午睡醒来后呼出的气息一样;一阵爽神的微风吹拂着地中海的海岸,把夹杂着清新的海的气息的花草香味到处播送。
体会: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红与黑》
司汤达
佳句:但是上天在愤怒中给了他一副暴躁易怒的脾气,对侮辱和仇恨特别敏感。对于这颗火热的灵魂,任何侮辱都不会徒劳无功。如果不是某些线条显露出一种极端的精明,这张脸会更庄重些;如果这张漂亮面孔的主人万一有一刻走神的话,这种极端的精明会显露出一种虚伪。鼻子太突出,形成一条笔直的线,不幸使一个很高贵的侧影无可救药地酷似一只狐狸。
体会: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朝花夕拾》
鲁迅
佳句: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 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 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 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 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臃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象人形的,吃了便可 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 没有见过有一块根象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象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远。
体会: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
本文标题: 狐狸送枕头读后感(《小王子》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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