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之歌》读后感“四季之歌”这篇作文,主要写了:春天、夏天、秋天、冬天四个季节的景象,描绘出了一幅生机勃勃,充满着美丽的景色,美妙的事情,动听...
《四季之歌》读后感
“四季之歌”这篇作文,主要写了:春天、夏天、秋天、冬天四个季节的景象,描绘出了一幅生机勃勃,充满着美丽的景色,美妙的事情,动听的声音,芬芳的气味的四季图。四季之中的花草树木、鸟儿、虫儿都写得活泼可爱,充满人间气息,读来令人陶醉,仿佛在梦境,又仿佛在仙境。四季的景色是美的享受,大自然是心灵的火焰,越烧越亮。老师就像农夫,浇灌着他的花草树木,陶冶着花草树木的品格,使它们懂得知识是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石。
四季永恒的美丽中春夏秋冬还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摘要
您好,我是爱学习的橙子老师, 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现在正在整理答案,大概需要三分钟,请您稍等一会儿哦~
四季之美 作文
四 季 随 想
春天不是我最喜欢的季节,也许是从小被太多歌颂春天的文章包围,使得我有了逆反心
理吧。再加上每到春天就昏昏思睡,更使我觉得春天不象文章中说得那么积极向上。不过我
承认春天的西湖是很美的,这使得我的逆反心理不至于过度发作。
长大后,觉得春天也不错。让我想到一个很温和的女孩,不算很漂亮,也不是很聪明,
懒懒的,应该是生长于一个很正统很清贫的公务员家庭吧。虽然父母要求得找好工作好对象,
这些要求都没达到,她也不着急,继续不温不火的过她的日子。想到她可能是厌烦了现代人
标榜的酷,颓废,不是借着酒吧音乐网络来麻醉自己,就是彻底的物质主义。我想时代不管
发展到什么地步,总会有些可爱的人存在。对她来说,没有复杂的思想,没有熊熊燃烧的野
心,只有简单朴素的生活智慧。对她些微的好不会让她太得意,对她不好也不会使她太在意。
因为在她看来,大家都彼此彼此。她的从容朴素就是她的美,而她的柔韧正体现了她的生命
力。如果要写这样一个故事,我就叫它“懒人的春天”。
夏天是我喜欢的季节,应该说,很长时间以来是我最喜欢的季节。我喜欢它的痛快,可
以痛快的流汗,痛快的吃冰镇西瓜,痛快地从屋外的火热进入屋内的寒冷。想到它使我脑子
里出现这样一幅画面:知了声嘶力竭的夏日街头,一个女孩站在树荫下,有点茫然但又是坚
定的表情。路边是一间杂货铺,卖香烟冷饮什么的,她的故事从这里开始。
不会给她一个虚无的结尾的,夏天充沛的生命力应该会使她找到生活的方向和力量。
这篇就叫“盛夏的果实”吧,像那首流行歌曲一样。
秋天是我长大后最喜欢的季节,可能是缘于多年前的一个秋日,我和同学在西湖边散步,
突然发现秋天的西湖竟然如此美丽,我简直无法形容,只能说:此景只应天上有。后来就一
直喜欢秋天了。喜欢秋天就像喜欢重阳的天空,澄澈高远,意境悠长。而它的气味是菊花的
清冷,是咬在嘴里一片冰凉的薄荷叶。
“秋天,让我们分离”吧。
这是个适合分离的季节,它的分离是象王勃的诗中所说: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无
为在歧路,儿女共沾襟。这是最好的送别诗,只有经历过这样的分别才能体会到它的境界。
而不只是从小背熟的一首唐诗而已。
让我们暂且放下那些羁绊,为自己追求些更有价值的东西吧。
呵冬天,一直对它没有什么感觉。直到那个冬天,我们在一起。有时走在文教区一带的
路上,天是灰的,地也是灰的。我们有时说话有时沉默,有时就坐在路边抽抽烟,看看行人。
身边走过的是外地来的学生,打工仔,和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还有卖羊肉串,烤红薯和冰糖
葫芦的小贩。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在暂时的穷困中散发出来的自信和朝气,虽然枝头都是光秃
秃的,但来年就会绿了。还有我们坐在夜晚的西湖边,边裹紧大衣忍受刺人的冷风,边喝着
冰凉的啤酒。幽暗的灯光从远处的苏堤一直延伸到我们身边,湖面由于大风快速的掠过一重
又一重波浪。一对男女停在我们面前,在逆光中显出一对深刻的剪影。在平时会很俗气的画
面在这样的背景衬托下竟然有了一种怪异的,超脱世俗的美。
我微微得醉了,在你身边不停的说,也不停的笑。你说我和平时的样子不同,而我嘴里
的酒气也让你感到愉快而不是厌恶。
这个冬天,我象一只喝醉的蝴蝶在你身边飞舞
春天不是我最喜欢的季节,也许是从小被太多歌颂春天的文章包围,使得我有了逆反心
理吧。再加上每到春天就昏昏思睡,更使我觉得春天不象文章中说得那么积极向上。不过我
承认春天的西湖是很美的,这使得我的逆反心理不至于过度发作。
长大后,觉得春天也不错。让我想到一个很温和的女孩,不算很漂亮,也不是很聪明,
懒懒的,应该是生长于一个很正统很清贫的公务员家庭吧。虽然父母要求得找好工作好对象,
这些要求都没达到,她也不着急,继续不温不火的过她的日子。想到她可能是厌烦了现代人
标榜的酷,颓废,不是借着酒吧音乐网络来麻醉自己,就是彻底的物质主义。我想时代不管
发展到什么地步,总会有些可爱的人存在。对她来说,没有复杂的思想,没有熊熊燃烧的野
心,只有简单朴素的生活智慧。对她些微的好不会让她太得意,对她不好也不会使她太在意。
因为在她看来,大家都彼此彼此。她的从容朴素就是她的美,而她的柔韧正体现了她的生命
力。如果要写这样一个故事,我就叫它“懒人的春天”。
夏天是我喜欢的季节,应该说,很长时间以来是我最喜欢的季节。我喜欢它的痛快,可
以痛快的流汗,痛快的吃冰镇西瓜,痛快地从屋外的火热进入屋内的寒冷。想到它使我脑子
里出现这样一幅画面:知了声嘶力竭的夏日街头,一个女孩站在树荫下,有点茫然但又是坚
定的表情。路边是一间杂货铺,卖香烟冷饮什么的,她的故事从这里开始。
不会给她一个虚无的结尾的,夏天充沛的生命力应该会使她找到生活的方向和力量。
这篇就叫“盛夏的果实”吧,像那首流行歌曲一样。
秋天是我长大后最喜欢的季节,可能是缘于多年前的一个秋日,我和同学在西湖边散步,
突然发现秋天的西湖竟然如此美丽,我简直无法形容,只能说:此景只应天上有。后来就一
直喜欢秋天了。喜欢秋天就像喜欢重阳的天空,澄澈高远,意境悠长。而它的气味是菊花的
清冷,是咬在嘴里一片冰凉的薄荷叶。
“秋天,让我们分离”吧。
这是个适合分离的季节,它的分离是象王勃的诗中所说: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无
为在歧路,儿女共沾襟。这是最好的送别诗,只有经历过这样的分别才能体会到它的境界。
而不只是从小背熟的一首唐诗而已。
让我们暂且放下那些羁绊,为自己追求些更有价值的东西吧。
呵冬天,一直对它没有什么感觉。直到那个冬天,我们在一起。有时走在文教区一带的
路上,天是灰的,地也是灰的。我们有时说话有时沉默,有时就坐在路边抽抽烟,看看行人。
身边走过的是外地来的学生,打工仔,和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还有卖羊肉串,烤红薯和冰糖
葫芦的小贩。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在暂时的穷困中散发出来的自信和朝气,虽然枝头都是光秃
秃的,但来年就会绿了。还有我们坐在夜晚的西湖边,边裹紧大衣忍受刺人的冷风,边喝着
冰凉的啤酒。幽暗的灯光从远处的苏堤一直延伸到我们身边,湖面由于大风快速的掠过一重
又一重波浪。一对男女停在我们面前,在逆光中显出一对深刻的剪影。在平时会很俗气的画
面在这样的背景衬托下竟然有了一种怪异的,超脱世俗的美。
我微微得醉了,在你身边不停的说,也不停的笑。你说我和平时的样子不同,而我嘴里
的酒气也让你感到愉快而不是厌恶。
这个冬天,我象一只喝醉的蝴蝶在你身边飞舞
以“永恒的美丽”为话题写一篇作文 急急急!
文题中不能单独用“永恒的美丽”最好不是关于景物的最好关于事情的急急急永恒的美丽
我们曾终日逍遥,荡漾在绿波上。但如今却劳燕分飞,远隔大海山川,往日的喜怒哀乐,今日凝成了记忆中美丽的永恒。
“失去的东西总是最好的。”当我真正读懂这句话时,美好的过去已与我们擦身而过,消失得无影无踪。为何一个人总是要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呢?
不知道怎么恍恍惚惚地升入了初中,每天被繁重的作业压得喘不过气,没有任何时间去顾及其他的思绪……真希望自己是在梦游;再回首,仍然是小学纯洁而活泼的同学;再回首,仍然是我熟悉的母校;再回首,又看见了美丽而透明的水晶,上面篆刻着“友谊”……只可惜,转身离去的我们,各奔东西,有的飞向了离大树很远的蓝天,展翅飞翔;有的仍然在大树周围盘旋。我们这一群小鸟分散了,飞向了自己的新集体,迈上了新台阶。
我相信,回忆是永恒的美丽。紧张的升学阶段是枯燥无聊的,却因为相互的关心问候而如此温暖人心;幼稚的吵闹,如今想起来是多么温馨;往昔幸福时光不再长久,不知去何方,昔日重现歌声,犹如旧爱激荡心房。
我一直相信,回忆是永恒的的美丽。但是,现实又是如此不堪。为什么,为什么小学同学在街上相见匆匆凝视一眼,不是微笑,而是一种陌生的眼光!为什么回到母校看望老师,老师却没有原来那么对我们嘘寒问暖?变了,现实变了,难道友谊如过眼云烟?难道真的像JJ的歌词《冻结》一样,永恒的友谊真的被冻结了?我真的想证明,冬天是冰冷的,而友谊永远不会被冻结!或许,我的想法太天真。如果这么下去,三年过后,现在的同学重聚到一起,难道也同陌生人一样,用陌生的眼光凝视着对方,而老师,却愣叫不出我们的名字?不,不会这样的!我想,真正的爱与友谊是永恒的,美丽的。
我永远相信,回忆是永恒的美丽。在每一个寂寞的夜晚,我会拿出同学录和毕业照,翻来覆去地看着,一遍遍喃喃念着他们的名字,任凭泪水在脸庞滑落,任凭思绪在记忆中遨游。我真担心,忽然有一天我会忘记他们,忘记他们的名字,忘记他们熟悉的面孔,忘记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悲欢离愁。当缠缠绵绵的夜雨淅淅沥沥地敲打着孤独的窗口,让它为我传达吧,我在难眠的愁夜里想你们——我小学的同学们,我儿时的伙伴们。你们转身离去,我永远无法忘记。就让我沉浸在美丽的永恒里吧,就让我沉浸在美丽的回忆里吧,友谊是一个恒等式,纯洁加上真诚就是两颗美丽的心。不管你们在何方,是远在天边,还是近在身边,我会永远牢记这个“美丽的永恒”——爱。记忆。友谊,不会忘的,我们和友谊有个约会。
这是我小学毕业,升入初中不久的一段真实感受。每当在学习之余,就会想起小学时的一些往事,久久地回味,一直到自己累了睡着。这或许就是我生命中一个最美好的记忆吧……
——后记 美丽的流行,永恒的经典
这是一个浮躁却美丽的年代,我们哼着光良的歌在海边大声的许愿,我们手牵着手在草地上大叫“可以陪你这样活着真好”。流行音乐、电视剧、小说以铺天盖地之势将我们紧紧包裹住。虽然偶尔生出一丝迷乱,偶尔有些人彷徨,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对于真善美的认知。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流行文化与经典同行的年代,当流行的美成为一种时尚,它非但不会
悍动经典的地位,反而可能孕育出新的经典。
我们是同时读着经典与流行成长起来的一代。我们在金庸的作品中寻找江湖义气、侠骨柔情,同时我们在李白和杜甫身上体味古人真实的豪迈或者沉郁;我们哼着《同桌的你》来纪念自己成长的喜悦,祭奠我们终会逝去的青葱岁月,同时我们也学习聆听莫扎特《小夜曲》的安宁和贝多芬《命运》的悲怆。流行与经典有时候是两个范畴的东西,偶尔也会出现交集。它们不会因范畴不同而相互抵触,相互磨灭。我们不必因为流行的普及而焦虑经典的丧失。正视“文化”的概念的宽泛性,是现代人海纳百川气度的表现。
活在当下的我们并没有被赋予权利标榜刚刚诞生不久的东西为经典,所以它们以流行的形式充斥我们的生活,但它们仍然是一个时代的真实写照。或许一百年后,当人们回过头来看的时候,其中的一部分会被确定为这个时代的某种象征,并成为经典。因为这个时代有一些纸醉金迷,所以意识流成为现代文学的一个常见表现手段,当言语不再能表达文化人的内心焦灼时,有些杂乱不着边际的搭配实际正是他们心中的呐喊。文化人正寻求着更新的突破口作为他们思想情感传递的媒介。于是,形式越来越多,越来越杂,但杂而不乱,杂却大同,任何真正的被称之为文化作品都蕴含着对现实深深的思索,流行诞生于此,经典也从这里孕育。
人们通常用时间来考量经典与流行文化的差别,因为只有时间才能公正地审视出任何一种文化所存在的价值和内涵。随着大量新鲜事物的涌入,我们更需要的是宽容。因为经典与流行或许只是范畴不同,他们都曾经伴随着我们体验成长的欢欣与悲苦。还是多一些祝福吧,希望郭敬明的作品更加成熟,留给人们更多的思考,希望现在的流行音乐少一些靡靡之音。有人说李斯特的音乐曾经只是被当作哪个时代的情歌哼唱,那么说不定哪一天New Age的曲风也可以成为音乐史上绚烂的一笔。
流行美丽,经典依然永恒……
我们曾终日逍遥,荡漾在绿波上。但如今却劳燕分飞,远隔大海山川,往日的喜怒哀乐,今日凝成了记忆中美丽的永恒。
“失去的东西总是最好的。”当我真正读懂这句话时,美好的过去已与我们擦身而过,消失得无影无踪。为何一个人总是要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呢?
不知道怎么恍恍惚惚地升入了初中,每天被繁重的作业压得喘不过气,没有任何时间去顾及其他的思绪……真希望自己是在梦游;再回首,仍然是小学纯洁而活泼的同学;再回首,仍然是我熟悉的母校;再回首,又看见了美丽而透明的水晶,上面篆刻着“友谊”……只可惜,转身离去的我们,各奔东西,有的飞向了离大树很远的蓝天,展翅飞翔;有的仍然在大树周围盘旋。我们这一群小鸟分散了,飞向了自己的新集体,迈上了新台阶。
我相信,回忆是永恒的美丽。紧张的升学阶段是枯燥无聊的,却因为相互的关心问候而如此温暖人心;幼稚的吵闹,如今想起来是多么温馨;往昔幸福时光不再长久,不知去何方,昔日重现歌声,犹如旧爱激荡心房。
我一直相信,回忆是永恒的的美丽。但是,现实又是如此不堪。为什么,为什么小学同学在街上相见匆匆凝视一眼,不是微笑,而是一种陌生的眼光!为什么回到母校看望老师,老师却没有原来那么对我们嘘寒问暖?变了,现实变了,难道友谊如过眼云烟?难道真的像JJ的歌词《冻结》一样,永恒的友谊真的被冻结了?我真的想证明,冬天是冰冷的,而友谊永远不会被冻结!或许,我的想法太天真。如果这么下去,三年过后,现在的同学重聚到一起,难道也同陌生人一样,用陌生的眼光凝视着对方,而老师,却愣叫不出我们的名字?不,不会这样的!我想,真正的爱与友谊是永恒的,美丽的。
我永远相信,回忆是永恒的美丽。在每一个寂寞的夜晚,我会拿出同学录和毕业照,翻来覆去地看着,一遍遍喃喃念着他们的名字,任凭泪水在脸庞滑落,任凭思绪在记忆中遨游。我真担心,忽然有一天我会忘记他们,忘记他们的名字,忘记他们熟悉的面孔,忘记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悲欢离愁。当缠缠绵绵的夜雨淅淅沥沥地敲打着孤独的窗口,让它为我传达吧,我在难眠的愁夜里想你们——我小学的同学们,我儿时的伙伴们。你们转身离去,我永远无法忘记。就让我沉浸在美丽的永恒里吧,就让我沉浸在美丽的回忆里吧,友谊是一个恒等式,纯洁加上真诚就是两颗美丽的心。不管你们在何方,是远在天边,还是近在身边,我会永远牢记这个“美丽的永恒”——爱。记忆。友谊,不会忘的,我们和友谊有个约会。
这是我小学毕业,升入初中不久的一段真实感受。每当在学习之余,就会想起小学时的一些往事,久久地回味,一直到自己累了睡着。这或许就是我生命中一个最美好的记忆吧……
——后记 美丽的流行,永恒的经典
这是一个浮躁却美丽的年代,我们哼着光良的歌在海边大声的许愿,我们手牵着手在草地上大叫“可以陪你这样活着真好”。流行音乐、电视剧、小说以铺天盖地之势将我们紧紧包裹住。虽然偶尔生出一丝迷乱,偶尔有些人彷徨,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对于真善美的认知。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流行文化与经典同行的年代,当流行的美成为一种时尚,它非但不会
悍动经典的地位,反而可能孕育出新的经典。
我们是同时读着经典与流行成长起来的一代。我们在金庸的作品中寻找江湖义气、侠骨柔情,同时我们在李白和杜甫身上体味古人真实的豪迈或者沉郁;我们哼着《同桌的你》来纪念自己成长的喜悦,祭奠我们终会逝去的青葱岁月,同时我们也学习聆听莫扎特《小夜曲》的安宁和贝多芬《命运》的悲怆。流行与经典有时候是两个范畴的东西,偶尔也会出现交集。它们不会因范畴不同而相互抵触,相互磨灭。我们不必因为流行的普及而焦虑经典的丧失。正视“文化”的概念的宽泛性,是现代人海纳百川气度的表现。
活在当下的我们并没有被赋予权利标榜刚刚诞生不久的东西为经典,所以它们以流行的形式充斥我们的生活,但它们仍然是一个时代的真实写照。或许一百年后,当人们回过头来看的时候,其中的一部分会被确定为这个时代的某种象征,并成为经典。因为这个时代有一些纸醉金迷,所以意识流成为现代文学的一个常见表现手段,当言语不再能表达文化人的内心焦灼时,有些杂乱不着边际的搭配实际正是他们心中的呐喊。文化人正寻求着更新的突破口作为他们思想情感传递的媒介。于是,形式越来越多,越来越杂,但杂而不乱,杂却大同,任何真正的被称之为文化作品都蕴含着对现实深深的思索,流行诞生于此,经典也从这里孕育。
人们通常用时间来考量经典与流行文化的差别,因为只有时间才能公正地审视出任何一种文化所存在的价值和内涵。随着大量新鲜事物的涌入,我们更需要的是宽容。因为经典与流行或许只是范畴不同,他们都曾经伴随着我们体验成长的欢欣与悲苦。还是多一些祝福吧,希望郭敬明的作品更加成熟,留给人们更多的思考,希望现在的流行音乐少一些靡靡之音。有人说李斯特的音乐曾经只是被当作哪个时代的情歌哼唱,那么说不定哪一天New Age的曲风也可以成为音乐史上绚烂的一笔。
流行美丽,经典依然永恒……
本文标题: 四季永恒的美丽读后感(四季之美感悟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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