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 血字的研究 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2-11-11 01:33:53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9

福尔摩斯探案之血字的研究的读后感不要那么长,也不要太深奥一言以蔽之,以一个看似普通的案件,展示了美国波澜壮阔的社会历史,以及身卷潮流中的小人物的...

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 血字的研究 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之血字的研究的读后感

不要那么长,也不要太深奥
一言以蔽之 以一个看似普通的案件,展示了美国波澜壮阔的社会历史,以及身卷潮流中的小人物的悲剧命运

《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分为每章:一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二 演绎法 ........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研究》有感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研究》,我深有感触,为福尔摩斯无与伦比的侦探才能所倾倒。
这个故事从华生医生的角度讲述,生动、具体地描写了华生和福尔摩斯如何认识,如何成为朋友,又如何共同破解一桩“血字奇案”的过程,再现了一个大侦探细致入微的观察和清晰明了的推理,栩栩如生。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本案凶手和一个姑娘真心相爱,但另外两个更有地位的人却害死了她和她的父亲。凶手得知事实后,开始筹划复仇计划。很多年以后,他终于用毒药毒死了那两个令他恨之入骨的人。但是他的这一切难逃福尔摩斯的法眼,最终被福尔摩斯抓住了。
这个故事采用倒叙法描写,先写怎样抓住凶手,再用大量笔墨描写凶手杀人背后的缘由,真妙!开始让人摸不着头脑,但后来越看越明白,越看越对作者柯南·道尔感到深深的敬佩。
自古以来,福尔摩斯在人们心目中一向都是神话一样的存在。这个由柯南·道尔虚构出的传奇人物,演绎了一部部完美称奇的推理佳作。福尔摩斯储备的各种知识完全能应用于案件的侦破,和案件无关的知识他竟然能在大脑里面删除,以便留出空间储存对他有用的东西。比如,他能从凶手留下的脚印大小和步距推断出此人的性别、年龄、身高以及其他特征;能准确判断凶手是怎样行凶的;能知道凶案现场哪些证据是有用的,哪些只是“障眼法”……
说起福尔摩斯,我可以滔滔不绝地讲好久,因为他实在是太伟大、太理性、太有智慧了。我也读过不少侦探小说,但任何一个故事情节都不会像《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样曲折离奇。自然,书中的侦探家也没有一个比得上福尔摩斯耐人寻味。福尔摩斯打量一个人的外观或用过的物品,就能判断出他的身世、职业等,整个思考过程不足一秒钟,且准确无误。试问有几个人能做到这样呢?
虽说福尔摩斯的推理方法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并不常用,但有时会起到很大用处的。比如在与人发生争执时应先冷静下来,思考谁对谁错;丢失物品时不要大声嚷嚷慌乱无措,应先思考是自己掉了还是被偷了……不管发生什么情况,都要冷静,认真思考,一步步推理,最后得出一个正确的结果。要知道,不理性只会带来更加不好的结果。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无法掩盖的传世佳作,一生必读的文学经典。作者柯南·道尔精妙的写作手法值得我们学习,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无与伦比的侦探才能更值得我们敬佩!
(来源:网络,望采纳。。。)

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1200字左右

给组织写的……

证据组织长发起开办研讨会的号召以来,不少朋友都说出了自己看《血字的研究》的感受。这是我任第欧根尼俱乐部实习斑竹的第一篇书评,是综合了朋友们的意见,加上我自己的看法写成的。因为本人刚刚经历过高考的历练,写评论很难摆脱高考作文的套路,所以这篇文章势必是不成熟的。诚惶诚恐,接受异议,欢迎讨论。

从爱伦•坡的《莫格街凶杀案》到现今艾西恩的《碎便士》等,无数的推理小说试图描绘自己的神探。然而,除却福尔摩斯,所有的诸如杜班波洛柯南等等这些名字都无法真正代替人们心中的“神探”这个称呼。记得几年前舆论表彰一位成绩卓著的警探,媒体上铺天盖地的都是“中国的福尔摩斯”的字样。不需要专门的歌颂,先生的形象就已经烙于人们心中。
《血字的研究》是道尔爵士的“第一案”。从这第一部作品中,我们就可以深深地感受到人们眼中那个拥有敏捷的身手缜密的头脑的“神探”先生。
他仅用几秒钟就穿好了大衣戴好了围巾,跟踪疑犯直捣虎穴。
他可以猫一般地跳上马车后部而不让车夫发觉。
他对尸体迅速而又细致认真的检查,他对华生,对军曹的推理,他仅用三天就解决了令官方束手的难题。
孤立地看这些,他简直被神化了。
然而虽然奇异若此,每一位读者却都不会怀疑福尔摩斯的真实性。爵士笔下的福尔摩斯与柯南不同。那大叔一次次的昏倒经不起推敲。相反,先生奇妙若神的推理是有来由的,先生的敏捷是无数次训练和实战得来的,先生的知识是亲身实验和细致观察得到的。正如先生所做的每一个推理,柯南道尔爵士略去了大部分过程,只向我们展现结果。于是,先生那特异的能力越发显得突出。
爵士能将福尔摩斯描写得如此真实,除了描写人物时“证据”的严密,也因为赋予了先生那爱听赞扬的普通人的性格。
“当他听到别人对他在侦探术上的成就加以赞扬时,他就会像任何一个姑娘听到别人称赞她的美貌时一样的敏感起来。”
多么细致的描写!爱美是姑娘的天性,先生对于自己的艺术,骄傲得意之情溢于纸上。
《血字的研究》中关于先生拉小提琴的描写引出了福尔摩斯另一个重要的性格特征:艺术家的敏感与率性。“在他高兴工作的时候,绝没有人能比得上他那份旺盛的精力;可是常常也会来上一股相反的劲头,整天地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一言不发。”
在这“第一案”里,福尔摩斯高兴时会在马车上像云雀一样唱个不停,思路被打断时会粗鲁地回答室友的问话。艺术家的性格从始至终贯穿所有爵士所写的先生的故事。到了中年,到了晚年,长期的刺激令感性的艺术家冷漠了,然而我们仍能从那字里行间感受到先生的激情。
一部好的文学作品应该写出人物的变化。如果一直到最后一个案件先生还像本文中他在实验室里那样满是年轻人的活泼,那么,福尔摩斯也不会吸引如此多的痴迷他的人了。《血字的研究》是“第一案”。但如果从案件发生的时间考虑,“第一案”无疑应该是《三桅帆船》。在这个案子里,年轻的先生听说老治安官的死讯,竟吃惊得叫了出来。与《恐怖谷》中的先生相比,前者少了许多职业的磨炼。同样,《血字的研究》中写出了刚在侦探界崭露头角的先生。一切拥有特殊能力的人也都同时拥有入骨的骄傲,何况先生那艺术家的性格又使这骄傲的因子暴露在他的言行中。虽然这篇作品中写出了着福尔摩斯对官方侦探的一贯的蔑视,但与其他作品相比,《血字的研究》中先生对官方侦探的态度似乎还有一种无奈。《空屋》里先生可以当面地对雷斯垂德说:“某某案件你办得可不象你平时那样——我意思是,你办得还不错。”然而在《血字的研究》里,面对官方侦探愚蠢的做法,先生只是耸耸肩,冲华生意味深长的笑笑。尽管能力出众,但年轻的先生显然没有积攒起足够傲视同行的知识和名望。或许这能解释华生那张总结福尔摩斯掌握的知识的简表为什么不准确和本文最后福尔摩斯为什么一反常态慨然同意将案件写成小说公之于众。
敏捷,缜密,天生的艺术家的感性和职业造就的科学家的理性。如此鲜活的人物竟在寥寥几节中就被完美的描绘了出来。以后几十年,这拥有平常而又特异的性格的侦探连同他那可靠的伙伴演绎了多少故事!柯南道尔爵士描写人物的功底,在人物安排上的深思远虑,实在令人敬叹。
如果仅是主要人物描写得好也不能算作一流。《血字的研究》中葛莱森与雷斯垂德两人性格的相似与不同,那胆小的警察栾斯,还有面对福尔摩斯的质问不动声色的回应的“老太婆”……众多的配角,爵士竟能一一以妙笔顾之。尤其值得一说的,本案的杀人凶手,杰弗逊•侯波。
这个人物写得是这样的出色。年轻时的彬彬有礼,面对危难时的不顾一切,灵房中的倏忽来去,报仇时的深思熟虑,手刃仇人后那股从容不迫,临死时那安详的笑容。爵士将侯波一生中最重要的部分展现了出来。从盐湖畔那翩翩少年到囚窗后那安静的死去,侯波留给我们可回忆的东西实在是太多。当被福尔摩斯等四人制服后,他温和的笑了。这一笑的光芒甚至遮住了本应代表人性中正义的一面的官方侦探。他们又怎么能明白面前这位囚犯那高傲的心?只有福尔摩斯,才能成为侯波在某种意义上的知己。
这篇文章侧重于分析人物,当然本文故事情节的安排写作的技巧也是很值得一提的,尽管或许不如“猎犬”等来得成熟。我希望我说出了我心中的先生,还有对柯南道尔爵士深深的敬佩。
本文标题: 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 血字的研究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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