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斗争,读后感写作要点:要弄懂原作读”是感的基础,“感”是由“读”而生。只有认真的读书,弄懂难点疑点,理清文章的思路,透彻的掌握文章的内容和要...
阶级斗争 读后感
写作要点:
要弄懂原作
"读”是感的基础,“感”是由“读”而生。只有认真的读书,弄懂难点疑点,理清文章的思路,透彻的掌握文章的内容和要点,深刻地领会原文精神所在,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个人的实际,才能真有所“感”。
要认真思考
读后感的主体是“感”。要写实感,还要在读懂原作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分析和评价。分析和评价是有所“感”的酝酿、集中和演化的过程,有了这个分析和评价,才有可能使“感”紧扣原作的主要思想和主要观点,避免脱离原作,东拉西扯,离开中心太远。所以,写读后感就必须要边读边思考,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自己的实际展开联想,从书中的人和事联系到自己和自己所见的人和事,那些与书中相近、相似,那些与书中相反、相对,自己赞成书中的什么,反对些什么,从而把自己的感想激发出来,并把它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总之,想的深入,才能写的深刻感人。
要弄懂原作
"读”是感的基础,“感”是由“读”而生。只有认真的读书,弄懂难点疑点,理清文章的思路,透彻的掌握文章的内容和要点,深刻地领会原文精神所在,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个人的实际,才能真有所“感”。
要认真思考
读后感的主体是“感”。要写实感,还要在读懂原作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分析和评价。分析和评价是有所“感”的酝酿、集中和演化的过程,有了这个分析和评价,才有可能使“感”紧扣原作的主要思想和主要观点,避免脱离原作,东拉西扯,离开中心太远。所以,写读后感就必须要边读边思考,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自己的实际展开联想,从书中的人和事联系到自己和自己所见的人和事,那些与书中相近、相似,那些与书中相反、相对,自己赞成书中的什么,反对些什么,从而把自己的感想激发出来,并把它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总之,想的深入,才能写的深刻感人。
求200字左右的读后感。40篇、
弄个文档,发我邮箱吧。这年头真不容易找。找死了不过17个左右。名著、诗词、小说之类的读后感都行。最好是专业知识类的,老师烦死啦。我的信念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我的信念》这篇文章。因为我知道居里夫人是一位两次荣获诺贝尔奖的大科学家,所以当我看到这篇文章时,读得特别仔细。
居里夫人为了科学的发展而终身在是实验室里埋头工作,这是居里夫人的高尚品德之一。我归纳了一下,文章围绕居里夫人的信念写了两点。
第一点是:不求盛名。人们以为给予居里夫人以盛名,表达了人们对她的尊重,居里夫人一定会很乐意。没想到居里夫人永远追求的是安静的工作和简单的家庭生活,因此她竭力保持宁静的环境,以免受到人事的干扰和盛名的拖累,这是值得我学习的。以前在丰都,自从我上了电视以后,便有许多我不认识的人跟我打招呼,说:“那不是黄聪吗?”我就有了可恶的虚荣心,对那些小的演出我也要尽力地把自己表现得更突出一点,因此很多同学都说我爱表现自己。我以后一定要把精力多放在学习上,老师安排的任务我当然也要尽力做好,不过平时要尽量低调一点,这样我就会慢慢地脱离我的虚荣心。
第二点是:不为金钱。居里夫人深信在科学方面她有对事业而不是对金钱的兴趣。当她发现第一克镭时她的信念让她不能违背她纯粹研究的观念,因而她没有申请镭的专利,抛弃了一大笔财富。有人说她傻,可她却坚持她是对的,她认为“诚然,人类需要讲究现实的人,他们在工作中获得很多的报酬。但是,人类也需要梦想家——他们受事业的强烈的吸引,既没有闲暇也没有热情去谋求物质上的利益。”这一点使我更加的钦佩这位两次获得诺贝尔奖的大科学家。
文章的最后写道:“一位从事研究工作的科学家,不仅是一个技术人员,而且是一个小孩儿,好象迷醉于神话故事一般,迷醉于大自然的景色。”我也要“迷醉”我的爱好,深深地扎进去,否则将会成为一盘“大杂烩”——博而不精。
“我们必须相信,我们对每一件事情都具有天赋的才能,并且,无论付出任何代价,都要把这件事完成。当这件事情结束的时候,你要能问心无愧地说:‘我已经尽我所能了。’”居里夫人的这句名言应该成为我的座右铭
狼来了读后感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讲了,一个男孩子在山坡上放养羊群,因为无聊,所以便编出了一个“狼来了!”的谎话,欺骗了辛苦劳作的农民。一次有人信了,两次有人信了,当第三次时,男孩真的遇到了狼,在惊慌中,他大喊“狼来了!狼来了!真的!这次狼真的来了!”山坡下的农民们听了以为他又在说谎谁也没有管他,于是男孩和羊群一起被狼吃了!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不要去戏弄欺骗别人,一次两次也许会成功,等到了第三次你真的有了危险需要大家帮忙时,却因为大家都不信任你了,所以谁都不会来帮你的。我们应该诚实一些,不要因为无聊而去戏弄别人
茶馆读后感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友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
一根渺小的火柴,照亮不了这个开阔的世界,但是却能温暖一个小女孩的梦想。在小女孩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感受不到寒冷和饥饿,在她的眼前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所以,我们没有太多的悲伤献给她。但是,这个世界的残酷和冰冷,却不能不让我们深受震撼。除夕之夜,一个小女孩不得不走上街头,赤着脚走在雪地里。这幅不幸的剪影是那个不公平时代的最好见证。我们的同情心和善良,在这里得到滋润和洗礼。一个高尚的人,应该具备这样一种基本的美德: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帮助那些比自己弱小的人。可是,我们有多少人的手里有那样一根火柴呢?而这个一无所有的小女孩,却用她微薄的渴望和梦想帮助了我们。
今天,我读了《我的信念》这篇文章。因为我知道居里夫人是一位两次荣获诺贝尔奖的大科学家,所以当我看到这篇文章时,读得特别仔细。
居里夫人为了科学的发展而终身在是实验室里埋头工作,这是居里夫人的高尚品德之一。我归纳了一下,文章围绕居里夫人的信念写了两点。
第一点是:不求盛名。人们以为给予居里夫人以盛名,表达了人们对她的尊重,居里夫人一定会很乐意。没想到居里夫人永远追求的是安静的工作和简单的家庭生活,因此她竭力保持宁静的环境,以免受到人事的干扰和盛名的拖累,这是值得我学习的。以前在丰都,自从我上了电视以后,便有许多我不认识的人跟我打招呼,说:“那不是黄聪吗?”我就有了可恶的虚荣心,对那些小的演出我也要尽力地把自己表现得更突出一点,因此很多同学都说我爱表现自己。我以后一定要把精力多放在学习上,老师安排的任务我当然也要尽力做好,不过平时要尽量低调一点,这样我就会慢慢地脱离我的虚荣心。
第二点是:不为金钱。居里夫人深信在科学方面她有对事业而不是对金钱的兴趣。当她发现第一克镭时她的信念让她不能违背她纯粹研究的观念,因而她没有申请镭的专利,抛弃了一大笔财富。有人说她傻,可她却坚持她是对的,她认为“诚然,人类需要讲究现实的人,他们在工作中获得很多的报酬。但是,人类也需要梦想家——他们受事业的强烈的吸引,既没有闲暇也没有热情去谋求物质上的利益。”这一点使我更加的钦佩这位两次获得诺贝尔奖的大科学家。
文章的最后写道:“一位从事研究工作的科学家,不仅是一个技术人员,而且是一个小孩儿,好象迷醉于神话故事一般,迷醉于大自然的景色。”我也要“迷醉”我的爱好,深深地扎进去,否则将会成为一盘“大杂烩”——博而不精。
“我们必须相信,我们对每一件事情都具有天赋的才能,并且,无论付出任何代价,都要把这件事完成。当这件事情结束的时候,你要能问心无愧地说:‘我已经尽我所能了。’”居里夫人的这句名言应该成为我的座右铭
狼来了读后感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讲了,一个男孩子在山坡上放养羊群,因为无聊,所以便编出了一个“狼来了!”的谎话,欺骗了辛苦劳作的农民。一次有人信了,两次有人信了,当第三次时,男孩真的遇到了狼,在惊慌中,他大喊“狼来了!狼来了!真的!这次狼真的来了!”山坡下的农民们听了以为他又在说谎谁也没有管他,于是男孩和羊群一起被狼吃了!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不要去戏弄欺骗别人,一次两次也许会成功,等到了第三次你真的有了危险需要大家帮忙时,却因为大家都不信任你了,所以谁都不会来帮你的。我们应该诚实一些,不要因为无聊而去戏弄别人
茶馆读后感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友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
一根渺小的火柴,照亮不了这个开阔的世界,但是却能温暖一个小女孩的梦想。在小女孩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感受不到寒冷和饥饿,在她的眼前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所以,我们没有太多的悲伤献给她。但是,这个世界的残酷和冰冷,却不能不让我们深受震撼。除夕之夜,一个小女孩不得不走上街头,赤着脚走在雪地里。这幅不幸的剪影是那个不公平时代的最好见证。我们的同情心和善良,在这里得到滋润和洗礼。一个高尚的人,应该具备这样一种基本的美德: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帮助那些比自己弱小的人。可是,我们有多少人的手里有那样一根火柴呢?而这个一无所有的小女孩,却用她微薄的渴望和梦想帮助了我们。
《呐喊》一千字读后感!!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如此值得让我们这些后辈敬佩、模仿。所以, 鲁迅先生的名作也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鲁迅先生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从《孔乙己》里面领悟到:鲁迅先生的本来目的是要表现世人的凉薄,我却从中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自尊心强却无地位,可供卖弄的惟有学问而已,可是学问在世人眼中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并非象西方小说那样大段大段的描写,而是抓住最具特点的地方寥寥几笔传写精神,这就是他写作的独特之处。《孔乙己》中写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笑柄,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了个半死,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像《故乡》时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麻木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而《狂人日记》的优秀之处在于他用了日记体和精神病人的内心独白这种手法。狂人本身就是一个隐喻,是先觉者的形象,而且庸人不加分析地就认为他说出真实是一种威胁,尽管那是每个人都心知肚明的东西。我们活在谎言中,还有就是对他恐惧的也多是这个社会的被奴役者,但他们不仅不理解他,反而本能地就认为他追求真实和人道是不正常,拼命地想让他从青春期的发疯状态恢复到适应社会认可社会潜规则的正常状态,果然他最后“赴某地候补矣。”可见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已经与普通的庸众合流。从而,维护黑暗的已经不仅仅是统治者本身,而是整个社会,他们对真实和反叛本能地恐惧。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阿Q正传》。自然,就象哪部是金庸最好的小说,人们争吵不休没有定论一样,对于哪篇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人们肯定也有不同看法。但《阿Q正传》得到了最大多数的认同应该是事实,而且也成了世界名著。那么这部鲁迅的最长的小说到底好在哪里呢?我个人认为是他对人的深层的无意识心理的微妙而又犀利的洞察,他的语言总是独特而又给人予深刻的印象,但在本篇小说里表现得尤其突出。《阿Q正传》中的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但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不能真正觉悟,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是旧中国未庄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所以被人叫着阿Q。他是勤劳,专做短工,但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欺负却又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他常为生计发愁,而关于妇女和婚姻,他还要“合乎圣贤经传”。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无奈,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愚昧麻木。从他深恶革命到“神往”革命,都表现他对革命对象,革命目的等的认识都是极其模糊的,是小农经济的闭塞短浅的心态。他的革命行动是去静修庵里胡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时,他恨假洋鬼子,却又恨起造反来了,这些都是阿Q想革命却又愚昧不觉悟的表现。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的势利,上层阶级对下层阶级的摧残……反映社会的真实面目,也让当时的人民醒觉起来,对抗社会的黑暗势力。
从《孔乙己》里面领悟到:鲁迅先生的本来目的是要表现世人的凉薄,我却从中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自尊心强却无地位,可供卖弄的惟有学问而已,可是学问在世人眼中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并非象西方小说那样大段大段的描写,而是抓住最具特点的地方寥寥几笔传写精神,这就是他写作的独特之处。《孔乙己》中写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笑柄,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了个半死,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像《故乡》时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麻木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而《狂人日记》的优秀之处在于他用了日记体和精神病人的内心独白这种手法。狂人本身就是一个隐喻,是先觉者的形象,而且庸人不加分析地就认为他说出真实是一种威胁,尽管那是每个人都心知肚明的东西。我们活在谎言中,还有就是对他恐惧的也多是这个社会的被奴役者,但他们不仅不理解他,反而本能地就认为他追求真实和人道是不正常,拼命地想让他从青春期的发疯状态恢复到适应社会认可社会潜规则的正常状态,果然他最后“赴某地候补矣。”可见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已经与普通的庸众合流。从而,维护黑暗的已经不仅仅是统治者本身,而是整个社会,他们对真实和反叛本能地恐惧。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阿Q正传》。自然,就象哪部是金庸最好的小说,人们争吵不休没有定论一样,对于哪篇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人们肯定也有不同看法。但《阿Q正传》得到了最大多数的认同应该是事实,而且也成了世界名著。那么这部鲁迅的最长的小说到底好在哪里呢?我个人认为是他对人的深层的无意识心理的微妙而又犀利的洞察,他的语言总是独特而又给人予深刻的印象,但在本篇小说里表现得尤其突出。《阿Q正传》中的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但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不能真正觉悟,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是旧中国未庄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所以被人叫着阿Q。他是勤劳,专做短工,但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欺负却又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他常为生计发愁,而关于妇女和婚姻,他还要“合乎圣贤经传”。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无奈,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愚昧麻木。从他深恶革命到“神往”革命,都表现他对革命对象,革命目的等的认识都是极其模糊的,是小农经济的闭塞短浅的心态。他的革命行动是去静修庵里胡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时,他恨假洋鬼子,却又恨起造反来了,这些都是阿Q想革命却又愚昧不觉悟的表现。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的势利,上层阶级对下层阶级的摧残……反映社会的真实面目,也让当时的人民醒觉起来,对抗社会的黑暗势力。
本文标题: 下层阶级的愤怒读后感(看3013年315晚会有感 写一篇观后感 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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