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乔纳森·弗兰岑的《自由》一书我对乔纳森,弗兰茨的评价很高,认为他复兴了托尔斯泰以来的现实主义写法。《自由》这本书的中文版皇皇六百页,只琐...
如何评价乔纳森·弗兰岑的《自由》一书
我对乔纳森 弗兰茨的评价很高,认为他复兴了托尔斯泰以来的现实主义写法。
《自由》这本书的中文版皇皇六百页,只琐碎地讲了一个美国中产阶级家庭的故事。弗兰茨之所以对这个故事有足够的信心,是因为他相信如今的美国,就像托尔斯泰时期的俄罗斯一样——是世界的中心,所以足以用一个家庭来承载时代主题。
我觉得这本书最令人钦佩的地方,在于它选择了一个既经典又新颖的主题:自由带给人的精神困境。
如今,大部分第三世界国家(非洲、中国等等)的写作还以讽刺专制与禁锢为主要命题之一,而美国主流精神依然是歌颂自由精神,就像弗兰茨在书中写到的:
“来这个国家的人,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自由,而如果你没有钱,你就会愈发愤怒地抓住你的愤怒不放,就算抽烟会杀死你,就算你喂不饱你的孩子,就算你的孩子会被疯子们用突击步枪射倒,你可以是个穷人,但有一样东西任何人都无法从你手上夺走,那就是你拥有想怎么糟践你的生活就怎么糟践的自由。”
——所以,弗兰茨能更新一个经典性的文学、乃至是生存命题,实在是敏锐的。
《自由》讲了一个家庭中的成员,是如何在不断追求更好生活的过程中,把自己弄得一塌糊涂的。男主人公出身贫寒,刻苦上进,企图做一个有责任感的的商人、好丈夫;女主人公因为小时候在家庭中缺乏关注,因此结婚后成为全职主妇,兢兢业业想做一个好母亲;他们的儿子聪颖过人,试图挣脱家庭束缚,更自由而独立地活着。
他们都是百里挑一的好人,以最大的努力去爱和迎合彼此,努力让故事以更好的方向进展。但是却在不断校调自己的过程中,遭受极大的精神痛苦。以女主角为例:
“几乎无论按什么标准来衡量,她的生活都是非常舒适的,她可以用她每一天的每一刻去探索更像样、更令人满意的生活方式,但在她所有的的选择中,在她全然的自由中,她所找到的似乎只是更多的痛苦。自述人几乎要被迫得出这样的结论;她因为过得如此自由而可怜她自己。”
男主人公从事高尚的环保事业,却发现自己只是商业社会被利用的一个筹码,同时因为婚外的感情而陷入道德矛盾……
在小说中出现的所有困难、负疚感、矛盾,都是无解的,因为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也因为主人公和我们所经历的如出一辙。
乔纳森弗兰茨了不起的地方,在于他先描绘出更大社会的环境,然后天衣无缝地编织进一个家庭当中。当所有的阅读结束,读者发现自己处在一个无垠而荒芜的袤野,没有出路,也无法呼救。回到现实生活中后,会重新审视周边的人与关系——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反复读这本书。
当然,《自由》这本书好的地方还有很多,他对笔下人物机警而冷酷的观察,还有的精妙的结构等等,但这些是好小说共同的,所以没必要讨论。
问题是,《自由》这本书能够从几百本好小说中脱颖,而算做这个时代的“经典”么?
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库切认为经典,是“幸存于最恶劣最糟糕最野蛮的环境之下”,这本书幸存于消费主义和狂欢气氛,言不由衷与虚张声势的声音中,因此是经典之作。
【周毅的回答(3票)】:
这本书没有崎岖的情节,没有吸引的悬念,只是描写了美国中产的一家子,写他们如何与生活勾心斗角,在令人丧气的现实之间周旋。
故事从帕蒂一次不明不白的“被强奸”开始,结束于帕蒂和沃尔夫躺在沙发上深情的对望,他们都已不再年轻,“是我,”她说,“只是我。”“我知道。”他说,吻了她。他们原本都深爱着对方,只是对对方的爱不那么确定,他们通过伤害来证明。
他们有个共同的朋友,理查德。理查德开始像一个父亲一样保护着沃尔夫,也像一个混蛋一样伤害了沃尔夫。他像一个绅士一样吸引着帕蒂,又像一个痞子一样玩弄着帕蒂。是他融入骨子里的玩世不恭,还是男人破坏和占有的原始欲望。
帕蒂学着所有贤妻良母的一言一行,想给自己套上一个合格的家庭主妇的面具,但她内心那个被忽视,默默无闻的小女孩却时不时的现身,她搞砸了和丈夫、孩子的关系。她一开始被沃尔夫的踏实与内秀吸引,却在不安分的灵魂怂恿之下,飞蛾一般扑向理查德,一个是完美的伴侣,一个是完美的情人。或许在理查德身上,她能体验到充满危险的激情,人——都有自我毁灭的倾向。可是她和理查德的感情只能在阴暗处缓缓流动,中产阶级可以小叛逆,却不能大僭越。
沃尔夫的出身决定了他必然活的比较沉重,他脚踏实地,对成功抱着极大的热情,他克制坚韧,相信努力就可以获得回报。他最符合世俗价值观的认可,也就得背负世俗最重的约束。只是人和人的感情是没有道理可以讲的,看对了眼,无赖泼皮也是幽默机智,看不顺眼,高端优雅也成了故作姿态。我给了你优渥的物质,无微不至的关怀,你就得全心全意地对待我,你出了轨,就从此低我一等了,只要我还守着自己的行为规范,那这道德高地就永远被我占领着。他没想着正面去解决和帕蒂之间的问题,只是坚持着一如既往的付出,希望用内疚打垮帕蒂的城墙。
理查德似乎在反对着世俗的一切,破坏、反抗是他给自己贴的标签。一开始他就看出了帕蒂身上隐藏的不安分,知道有一天这不安分会伤害到沃尔夫,可是没想到这一刀是他和帕蒂一起捅的,也许沃尔夫在他眼里也是可以破坏,反抗的那种东西的代表。他没想过刻意伤害谁,只是想在不妥协和逆流而上中证明自己的存在。他用歌抨击主流大众的东西,却发现自己的歌流行了,众人崇拜他,把他推到了主流之中,然后理查德放弃写歌,他害怕这不再叛逆的生活和不再叛逆的自己。那时候他开始思考自己给最爱的朋友带来的伤害。
乔纳森 弗兰茨把故事讲得慢吞吞的,读者跟着故事缓缓前进,而且他好像有意让故事平实,让事情琐碎化,生活化,主角的想法和做的事情就那样被打碎,融入到了我们的生活之中,有时会会心一笑,有时会如刺在背,他把人和人之间的细微感情刻画得丝丝入扣,但没有紧张,没有悲戚,只有咸咸淡淡的滋味铺陈开来。直到最后合上书的时候,那一丝惆怅经夜不去。
理查德最后接受了自己的成功并准备写歌道出自己对朋友的歉意,帕蒂抚慰着心中的那个小女孩寻求和丈夫、孩子的和解,沃尔夫面对自己内心发现自己的恨来源于对帕蒂的爱。
为什么是自由,也许人最深沉的自由就是习惯了带着镣铐的舞蹈,在亦步亦趋中学会了紧跟自己的内心。
要评价《自由》,就不得不先了解乔纳森•弗兰岑这个人;要了解弗兰岑,就不得不读他那篇《更远》。
《自由》这本书的中文版皇皇六百页,只琐碎地讲了一个美国中产阶级家庭的故事。弗兰茨之所以对这个故事有足够的信心,是因为他相信如今的美国,就像托尔斯泰时期的俄罗斯一样——是世界的中心,所以足以用一个家庭来承载时代主题。
我觉得这本书最令人钦佩的地方,在于它选择了一个既经典又新颖的主题:自由带给人的精神困境。
如今,大部分第三世界国家(非洲、中国等等)的写作还以讽刺专制与禁锢为主要命题之一,而美国主流精神依然是歌颂自由精神,就像弗兰茨在书中写到的:
“来这个国家的人,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自由,而如果你没有钱,你就会愈发愤怒地抓住你的愤怒不放,就算抽烟会杀死你,就算你喂不饱你的孩子,就算你的孩子会被疯子们用突击步枪射倒,你可以是个穷人,但有一样东西任何人都无法从你手上夺走,那就是你拥有想怎么糟践你的生活就怎么糟践的自由。”
——所以,弗兰茨能更新一个经典性的文学、乃至是生存命题,实在是敏锐的。
《自由》讲了一个家庭中的成员,是如何在不断追求更好生活的过程中,把自己弄得一塌糊涂的。男主人公出身贫寒,刻苦上进,企图做一个有责任感的的商人、好丈夫;女主人公因为小时候在家庭中缺乏关注,因此结婚后成为全职主妇,兢兢业业想做一个好母亲;他们的儿子聪颖过人,试图挣脱家庭束缚,更自由而独立地活着。
他们都是百里挑一的好人,以最大的努力去爱和迎合彼此,努力让故事以更好的方向进展。但是却在不断校调自己的过程中,遭受极大的精神痛苦。以女主角为例:
“几乎无论按什么标准来衡量,她的生活都是非常舒适的,她可以用她每一天的每一刻去探索更像样、更令人满意的生活方式,但在她所有的的选择中,在她全然的自由中,她所找到的似乎只是更多的痛苦。自述人几乎要被迫得出这样的结论;她因为过得如此自由而可怜她自己。”
男主人公从事高尚的环保事业,却发现自己只是商业社会被利用的一个筹码,同时因为婚外的感情而陷入道德矛盾……
在小说中出现的所有困难、负疚感、矛盾,都是无解的,因为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也因为主人公和我们所经历的如出一辙。
乔纳森弗兰茨了不起的地方,在于他先描绘出更大社会的环境,然后天衣无缝地编织进一个家庭当中。当所有的阅读结束,读者发现自己处在一个无垠而荒芜的袤野,没有出路,也无法呼救。回到现实生活中后,会重新审视周边的人与关系——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反复读这本书。
当然,《自由》这本书好的地方还有很多,他对笔下人物机警而冷酷的观察,还有的精妙的结构等等,但这些是好小说共同的,所以没必要讨论。
问题是,《自由》这本书能够从几百本好小说中脱颖,而算做这个时代的“经典”么?
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库切认为经典,是“幸存于最恶劣最糟糕最野蛮的环境之下”,这本书幸存于消费主义和狂欢气氛,言不由衷与虚张声势的声音中,因此是经典之作。
【周毅的回答(3票)】:
这本书没有崎岖的情节,没有吸引的悬念,只是描写了美国中产的一家子,写他们如何与生活勾心斗角,在令人丧气的现实之间周旋。
故事从帕蒂一次不明不白的“被强奸”开始,结束于帕蒂和沃尔夫躺在沙发上深情的对望,他们都已不再年轻,“是我,”她说,“只是我。”“我知道。”他说,吻了她。他们原本都深爱着对方,只是对对方的爱不那么确定,他们通过伤害来证明。
他们有个共同的朋友,理查德。理查德开始像一个父亲一样保护着沃尔夫,也像一个混蛋一样伤害了沃尔夫。他像一个绅士一样吸引着帕蒂,又像一个痞子一样玩弄着帕蒂。是他融入骨子里的玩世不恭,还是男人破坏和占有的原始欲望。
帕蒂学着所有贤妻良母的一言一行,想给自己套上一个合格的家庭主妇的面具,但她内心那个被忽视,默默无闻的小女孩却时不时的现身,她搞砸了和丈夫、孩子的关系。她一开始被沃尔夫的踏实与内秀吸引,却在不安分的灵魂怂恿之下,飞蛾一般扑向理查德,一个是完美的伴侣,一个是完美的情人。或许在理查德身上,她能体验到充满危险的激情,人——都有自我毁灭的倾向。可是她和理查德的感情只能在阴暗处缓缓流动,中产阶级可以小叛逆,却不能大僭越。
沃尔夫的出身决定了他必然活的比较沉重,他脚踏实地,对成功抱着极大的热情,他克制坚韧,相信努力就可以获得回报。他最符合世俗价值观的认可,也就得背负世俗最重的约束。只是人和人的感情是没有道理可以讲的,看对了眼,无赖泼皮也是幽默机智,看不顺眼,高端优雅也成了故作姿态。我给了你优渥的物质,无微不至的关怀,你就得全心全意地对待我,你出了轨,就从此低我一等了,只要我还守着自己的行为规范,那这道德高地就永远被我占领着。他没想着正面去解决和帕蒂之间的问题,只是坚持着一如既往的付出,希望用内疚打垮帕蒂的城墙。
理查德似乎在反对着世俗的一切,破坏、反抗是他给自己贴的标签。一开始他就看出了帕蒂身上隐藏的不安分,知道有一天这不安分会伤害到沃尔夫,可是没想到这一刀是他和帕蒂一起捅的,也许沃尔夫在他眼里也是可以破坏,反抗的那种东西的代表。他没想过刻意伤害谁,只是想在不妥协和逆流而上中证明自己的存在。他用歌抨击主流大众的东西,却发现自己的歌流行了,众人崇拜他,把他推到了主流之中,然后理查德放弃写歌,他害怕这不再叛逆的生活和不再叛逆的自己。那时候他开始思考自己给最爱的朋友带来的伤害。
乔纳森 弗兰茨把故事讲得慢吞吞的,读者跟着故事缓缓前进,而且他好像有意让故事平实,让事情琐碎化,生活化,主角的想法和做的事情就那样被打碎,融入到了我们的生活之中,有时会会心一笑,有时会如刺在背,他把人和人之间的细微感情刻画得丝丝入扣,但没有紧张,没有悲戚,只有咸咸淡淡的滋味铺陈开来。直到最后合上书的时候,那一丝惆怅经夜不去。
理查德最后接受了自己的成功并准备写歌道出自己对朋友的歉意,帕蒂抚慰着心中的那个小女孩寻求和丈夫、孩子的和解,沃尔夫面对自己内心发现自己的恨来源于对帕蒂的爱。
为什么是自由,也许人最深沉的自由就是习惯了带着镣铐的舞蹈,在亦步亦趋中学会了紧跟自己的内心。
要评价《自由》,就不得不先了解乔纳森•弗兰岑这个人;要了解弗兰岑,就不得不读他那篇《更远》。
本文标题: 乔纳森的自由读后感(如何评价乔纳森·弗兰岑的《自由》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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